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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版课标之“语言文字运用”主题征稿
与实验稿课标相比,2011版课标在“课程性质”的表述上,作了如下修改: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
其强调课程的目标和内容须聚焦于“语言文字运用”,突出了语文课程学习祖国语言文字运用的核心目标。语文课程的内容十分丰富,语文教学可以因教师风格的差异而异彩纷呈,但是教学目标和内容都必须围绕一个核心,那就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为此,我刊现征集凸显“学习语言文字运用”这个核心目标的教学设计、文本解读,可以以“精品赏析”“名师荐评”“文本解读”“观课议课”以及“同课异教”的形式呈现。
交稿时间:首批5月10前,次批6月10前
教材要求:各种版本的上册
写作要求:设计或解读在教学的着力点上应突出“学习语言文字运用”,在教学的关节点上应强化有个性、有创意的语言文字训练,在教学的方式方法上应注重教学方式的转变,以引领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的方向,提升语文教学的质量。
字数要求:1500---3000字左右
注意事项:来稿文责自负,严禁抄袭,严禁一稿多投,请各位老师自觉遵守;如3个月内未见答复,作者可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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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电话:0351-3047074 编辑作者交流群:110933638 《小学语文教学·会刊》编辑部
201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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