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楼主 |
发表于 2012-6-21 20:57:33
|
只看该作者
(五)13—15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
1、13—15岁儿童身心发展特点
13—15岁的儿童正处于告别幼稚、走向成熟的过渡时期,即青春期。青春期的儿童面临着生理和心理上的“巨变”:各项身体指标接近于成人;性激素分泌大大增加,引起了性的萌发与成熟;感知觉能力不断提高,能有意识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注意力;逐步采用有意记忆的方法,其抽象逻辑思维日益占据主要地位;自我控制能力有了明显的发展,情感不再完全外露,但情绪还不稳定、易冲动。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
(1)对儿童开展适时、适当、适度的性别教育。指导家长进行青春期生理卫生知识指导,帮助儿童认识并适应自己的生理变化;开展科学的性心理辅导,进行青春期异性交往的指导;加强对儿童的性道德观念教育,并注意控制家庭的不良性刺激;引导儿童以合理的方式宣泄情绪。
(2)利用日常生活细节,开展伦理道德教育。指导家长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发挥道德榜样作用;把“修德做人”放在首位,强化儿童的伦理道德意识;肯定儿童的自我价值意识,立足道德的积极面引导儿童;创设健康向上的家庭氛围;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净化家庭和社会文化环境。
(3)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引导儿童正确使用各种媒介。指导家长掌握必要的信息知识与技能;树立民主意识,做儿童的朋友,了解儿童使用各种媒介的情况;培养儿童对信息的是非辨别能力和信息加工能力;鼓励儿童在使用网络等媒介的过程中学会自我尊重、自我发展;多关心鼓励对网络等媒介使用上瘾的儿童,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寻求专业咨询和心理援助。
(4)重视儿童学习过程,促进儿童快乐学习。指导家长和儿童树立正确的学业态度和应试心理;重视儿童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儿童克服考试焦虑的方法与技巧;与儿童共同制定学习目标,并对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儿童予以及时鼓励;在儿童考试受挫时鼓励儿童。
(5)尊重和信任儿童,促进良好的亲子沟通。指导家长摆正心态,以平等的姿态与儿童相处;学习与儿童沟通的技巧,学会运用委婉、民主、宽容的语言和态度对待儿童;学会倾听儿童的意见和感受,学会尊重、欣赏、认同和分享儿童的想法;学会采取正面方式激励儿童。
(6)树立正确的学业观,尊重儿童的自主选择。指导家长帮助儿童树立信心,勇于面对现实;协助儿童综合分析学业水平、兴趣爱好、未来规划等,选择适合其发展的高中、职校或其他发展方式;宽容地对待儿童的自我选择。
(六)16—18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
1、16—18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
16—18岁的儿童经过青春期的迅速发育后进入相对稳定时期。其身体生长主要表现在形态发育、体内器官的成熟与机能的发育、性生理成熟等方面;在认知方面,儿童认知结构的完整体系基本形成,抽象逻辑思维占据优势地位;观察力、联想能力等迅速发展;情绪情感方面以内隐、自制为主,自尊心与自卑感并存;性意识呈现身心发展不平衡的特点。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
(1)引导儿童树立积极心态,尽快适应学校新生活。指导家长引导儿童树立健康的人生态度;经常与儿童沟通交流,掌握儿童的学习情况、思想动态;经常与学校联系,了解儿童可能遇到的适应问题并及时提供家庭支持。
(2)引导儿童与异性正确交往。指导家长根据该年龄阶段儿童个性特点,引导儿童积极开展社交活动和正常的异性交往;利用日常生活的相关事件,适时适当适度开展性生理、性心理辅导;对有“早恋”行为的儿童,指导家长学会提供经验参考,帮助儿童提高应对问题的现实处理能力。
(3)引导儿童“学会合作、学会分享”。指导家长通过召开家庭会议等形式,与儿童一起平等、开放地讨论家庭事务,并共同分担家庭事务;鼓励儿童在集体生活中锻炼自己,让儿童品尝与人合作的快乐;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学会乐于与人相处、勇于承担责任。
(4)培养儿童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指导家长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掌握家庭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努力提高自身法制意识;注意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为儿童树立榜样;与儿童建立民主平等的关系,切实维护儿童权益。
(5)指导儿童树立理想信念、合理规划未来。指导家长引导儿童从小树立社会责任感,树立国家意识;与儿童共同协商规划未来,并尊重和鼓励儿童进行自主选择;从儿童实际出发,不断调整自身期望;引导儿童学会将理想与现实的奋斗相结合。
(6)引导儿童树立自信心,以平常心对待升学。指导家长在迎考期间保持正常、有序的家庭生活,科学、合理安排生活作息,保证儿童劳逸结合,身心愉快;保持适度期待,鼓励儿童树立自信心,以平常心面对考试;为儿童选择志愿提供参考意见,并尊重儿童对自身的未来规划与发展意愿。
(七)特殊儿童、特殊家庭及灾害背景下的家庭教育指导
1、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
(1)智力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树立“医教结合”的观念,引导儿童听从医生指导,拟定个别化医疗和教育训练计划;通过积极的早期干预措施改善障碍状况,并培养儿童社会适应的能力;引导家长坚定信心、以身作则,重视儿童的日常生活规范训练,并循序渐进、持之以恒。
(2)听力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积极寻求早期干预,积极主动参与儿童语训,在专业人士协助下制定培养方案,充分利用游戏的价值,重视同伴交往的作用,发展儿童听力技能和语言交往技能,使其能进行一定的社会交往,逐步提高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加强对儿童的认知训练、理解力训练、运动训练和情绪训练。
(3)视觉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及早干预,根据不同残障程度发展儿童的听觉和触觉,以耳代目、以手代目,提升缺陷补偿。对于低视力儿童,指导家长鼓励儿童运用余视力学习和活动,提高有效视觉功能。对于全盲儿童,指导家长训练其定向行走能力,增加与外界接触机会,增强其交往能力。
(4)肢体残障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早期积极借助医学技术加强干预和矫正,使其降低残障程度,提高活动机能;营造良好家庭氛围,用乐观向上的心态感染儿童;鼓励儿童正视现实、积极面对困难;教育儿童通过自己努力,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以获取信心。
(5)情绪行为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营造良好家庭氛围,给予儿童足够的关爱;加强与儿童的沟通与交流,避免儿童遭受不良生活的刺激;多采取启发鼓励、说服教育的方式;支持、尊重和鼓励儿童,多向儿童表达积极情感;多给儿童创造与伙伴交往的机会,培养儿童集体意识,减少其心理不良因素。
(6)智优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深入地了解儿童的潜力与才能,正确全面地评估儿童;从儿童的性格、气质、兴趣和能力等实际出发,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地开发儿童智力、发展儿童特长;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儿童的荣誉。
2、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
(1)离异和重组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学会调节和控制情绪,不要在儿童面前流露对离异配偶的不满,不能简单粗暴或者无原则地迁就、溺爱儿童;多与儿童交流沟通,给儿童当家作主的机会,鼓励儿童参与社会活动;定期让非监护方与儿童见面,不断强化儿童心目中父(母)亲的形象和情感;调动亲戚、朋友中的性别资源给儿童适当的影响,帮助其性别角色充分发展。指导重组家庭的夫妇多关心、帮助和亲近儿童,帮助减轻儿童的心理压力,帮助儿童正视现实;互敬、互爱、互信,为儿童树立积极的榜样;对双方子女一视同仁;加强家庭成员间的沟通,创设平和、融洽的家庭氛围。
(2)服刑人员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监护人多关爱儿童;善于发现儿童的优点,用教育力量和爱心培养儿童的自尊心;信任儿童,并引导儿童克服自卑心理;定期带儿童探望父(母),满足儿童思念之情;与学校积极联系,共同为儿童成长创造好的环境。
(3)流动人口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鼓励家长勇敢面对陌生环境和生活困难,为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为儿童创设宽松的心理环境;多与儿童交流,多了解儿童的思想动态;加强自身学习,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念;与学校加强联系,共同为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4)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留守儿童家长增强监护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家长的义务,承担起对留守儿童监护的应尽责任;家长中尽量有一方在家照顾儿童,有条件的家长尤其是婴幼儿母亲要把儿童带在身边,尽可能保证婴幼儿早期身心呵护、母乳喂养的正常进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被委托监护人重视儿童教育,多与儿童交流沟通,对儿童的道德发展和精神需求给予充分关注。
3、灾害背景下的家庭教育指导
根据不同的需求,引导家长接受心理辅导,消化自己的情绪,以疏解其自身的灾难综合症;指导家长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鼓励儿童积极主动地获取、利用社会资源;引导儿童学会分享他人的建议和想法,不要轻易拒绝他人的帮助,同时也要尽量帮助他人;与外界加强合作,主动配合外界的心理援助等活动;对于孤儿,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采用收养等多种方式,促进孤儿回归家庭,为儿童及其监护人家庭提供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大纲》贯彻落实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加强实施管理,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督导、评估等工作,引导和帮助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指导者根据《大纲》要求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地相关部门要根据《大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做好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文明办协调各部门力量共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教育部门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校家长学校的指导与管理;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大力发展新婚夫妇学校、孕妇学校、人口学校等公共服务阵地,对家长进行科学养育的指导和服务;人口计生部门负责0—3岁儿童早期发展的推进工作,逐步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妇联、民政、教育、人口计生、关工委等部门共同承担做好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与管理工作,推进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三)注重资源整合。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经费投入,纳入经费预算,确保落实到位。要统筹各方面的优势力量,完善共建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家庭教育发展。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经费,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保障。
(四)抓好队伍建设。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者队伍的培育,重视对指导人员数量、质量和指导实效性的管理,从实际出发建设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基础的专家队伍、讲师团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等,并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形成专兼结合、具备指导能力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
(五)扩大社会宣传。各地相关部门要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爱心的良好道德风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宣传阵地建设,注重与各媒体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合作,深入、广泛、持久地宣传家庭教育的正确观念和科学方法。省区市级报纸、县级以上电台、电视台要开办与家庭教育相关的栏目,发展家庭教育网校咨询热线,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社会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