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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细读与思考 2001年,教育部公布《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实验稿”),转眼已是十年。在这十年当中,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改革按照“实验稿”的指导,在全国范围推行,课改理念已深入人心,改革成绩也初步显现。但是,改革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语文知识怎样在语文教学中得以贯彻、阅读教学怎样走出只教授单篇课文的困境、怎样安排写作教学、怎样养成学生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广大语文教师和语文教育教学研究者都在不断探讨,力争使语文课程改革更加完善,更加科学。
在语文课程改革推行十年之际,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实验稿”进行修改完善,进而推出《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正式稿”)。“正式稿”是对“实验稿”的完善和补充,同时也是对十年语文课改的总结与反思。对照“实验稿”认真研读“正式稿”,我们似乎能够把握十年语文课改的脉搏,改革道路上的点点滴滴、成败得失在这一部2011版课程标准之中都得以显现。
“正式稿”是“实验稿”的延续和完善,不可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更多侧重于细节的不断修复。但也正是对我们十年语文课改的全面关照,才有了这些细节的完善。读2011版课标,不仅是读它上面的那些文字,更重要的是透过细节的变化,反观十年语文课改,由此,我们能想到的会有很多。
一、可喜的变化
1.重提语文教育的优良传统
“实验稿”产生于二十世纪末对语文教育强烈抨击的大背景之下,更多地体现了对语文教育教学传统的反叛,同《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1992年)和《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2000年)相比,我们就会发现“实验稿”基本上是对两版“教学大纲”的推倒重建。特别是,“实验稿”对中国语文教育优良传统的继承明显不够,行文中基本没有涉及。而“正式稿”在“前言”的“课程基本理念”部分明确指出“语文课程的建设应继承语文教育的优良传统,注重读书、积累和感悟,注重整体把握和熏陶感染”。在“课程设计思路”部分再次强调语文课程要“继承我国语文教育的优良传统,汲取当代教育科学理论的精髓”。
就是这简短的几行文字,却是我们在课程改革过程中用不少代价才换来的。当年,课程改革的号角一吹,很多语文教育者就忘乎所以,完全抛弃我国语文教育的传统,在语文教学当中一味求新,把语文课堂搞得花里胡哨,伪活动、假探究满天飞,表面上是创新,是改革,实际上是迷失了自我,失去了语文教学之本。“正式稿”明确指出“语文教育的优良传统”在当今语文教育实践中的重要地位,无疑是给那些喧闹的、失去语文学科特点的语文教育当头棒喝。语文教育不能因为求新而忘记语文之本,这是如今许多语文名师和语文教育研究者的共同呼声。
重提“传统”是不是意味着“倒退”?对十年语文课改的悲观审视似乎可以得出这一结论,但事实绝不是这样。正如前面所说,课改推行十年,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语文教育不可能再回到改革前的状态。强调继承语文教育的优良传统,实际上是要求我们在改革道路上要有所坚持,不能偏离语文教育应有的轨道。
2.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语文知识
“实验稿”问世以来,围绕语文知识在语文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语文教育界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主要原因在于,“实验稿”在“课程的基本理念”部分明确指出“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并且取消了在原来教学大纲中占有重要位置的“基础知识”这个专门条目。十年语文课改,教师在教学中明显弱化甚至忽视语文知识的地位,丢掉了沉重知识包袱的同时,也出现了失重的尴尬。
“正式稿”把“实验稿”中“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这句话删去,并且还在多处提及对语文知识的要求,体现了对语文知识的重新认识。例如,在“课程的基本理念”部分提到“语文学习应注重听说读写的相互联系,注重语文与生活的结合,注重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体发展。”在“阶段目标”第四学段阅读部分提到“随文学习基本的词汇、语法知识,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在“实施建议”之“教学建议”中“关于阅读”部分提到“在阅读教学中,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文知识,但不能脱离语文运用的实际去进行‘系统’的讲授和操练,更不应要求学生死记硬背概念、定义。”在“评价建议”之“具体建议”中“关于阅读的评价”也指出“语文知识的学习重在运用,其概念不作为考试内容。”
尤其是在“实施建议”之“教学建议”的“具体建议”部分单列了“关于语法修辞知识”一条,内容如下:
本标准“学段目标与内容”中涉及语音、文字、词汇、语法、修辞、文体、文学等丰富的知识内容,在教学中应根据语文运用的实际需耍,从所遇到的具体语言实例出发进行指导和点拨。指导与点拨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识字、写字、阅读与表达,形成一定的语言应用能力和良好的语感,而不在于对知识系统的记忆。因此,要避免脱离实际运用,围绕相关知识的概念、定义进行“系统、完整”的讲授与操练。
本标准通过所附的“语法修辞知识要点,对相关内容略加展开,大致规定教学中点拨的范围和难度;这一部分提到有关的名称,则便于教师在引导学生认识语言现象和问题时称说。关于语言结构和运用的规律,须让学生在具有比较丰富的语言积累和良好语感的基础上,在实际运用中逐步体味把握。
应该说“正式稿”在对“语文知识”的认识上有了一些变化,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对语文知识的重视,以及对当前语文教育当中语文知识教育严重缺失的不满。但我们认为,“正式稿”对语文知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在教学过程中仍存在完全忽略语文知识的可能,这一内容在后文还会具体阐述。
3.更加重视语文教学评价
和“实验稿”相比,“正式稿”中篇幅增加最多的就是“评价建议”部分,由原来的2200余字扩展到3500多字,内容表述更加具体。而且它的位置由“实验稿”中“实施建议”的第四条(也就是最后一条)提前到“正式稿”中“实施建议”的第二条,“座次”的变化也能清晰看到“正式稿”对课程评价的重视。
“正式稿”的“评价建议”部分进一步明确了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和功能,其内容可分为课程评价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的评价建议两部分,表述更加有条理。“正式稿”从评价的功能、评价的方式、评价主体的多元与互动,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四个方面条理清晰地列出语文课程评价当中应该遵循的原则。在“具体建议”部分,“正式稿”在各项评价中都分别作了学段要求,分别指出各项评价在每个学段所要关注的重点。另外,“正式稿”在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上都有一些新的探索。比如在“关于阅读的评价”中提到“要重视学生课外阅读的评价。”
语文课程的评价机制更加完善,评价标准更加清晰,是本次课标修订的一大亮点。新的课程评价更有利于“突出评价的诊断和发展功能”,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课程改革的实施,检验课程改革的成果。
4.重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语文的能力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学就是教会学生学习,语文教学就是要教会学生怎样学语文。“实验稿”也提倡自主学习,而 “正式稿”强调的力度更加大。正如“正式稿”所言:“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见“实施建议”之“教学建议”第一条)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学会学习,自主学习,越来越成为语文教学的出发点和目的所在。
“正式稿”在不同部分多次提到要让学生掌握学习语文的方法,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如“前言”部分“课程的基本理念”第一条指出要“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一表述在“实验稿”中是没有的;“课程目标”之“总目标”的第三条也明确指出“增强学习语文的自信心,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实施建议”之“教学建议”的第一条里也提出要“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引导学生掌握语文学习的方法,为学生创设有利于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环境”;“实施建议”之“教材编写建议”的第六条也指出“教材应注意引导学生掌握语文学习的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课文注释和练习等应少而精,具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在探究中学会学习。”另外,在“实施建议”众多具体建议里,也包含很多学习方法的指导,自主学习能力的养成等方面的规定。
语文学习注重熏陶感染、潜移默化,掌握语文学习方法、培养自主学习能力才是语文学习的最好方式。“正式稿”总结语文课改的经验,强调语文学习能力的养成,力争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实现范围更广,效果更好的学生自主学习,这样做,更加符合语文学科的特点。
5.校正语文课程改革中的偏差
由于对语文课程改革的片面理解,在课改实施的过程中曾暴露出不少偏差,专家和一线教师都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本次课标修订充分汲取十年课改的经验和教训,对一些课标重要规定进行辩证的解说,其目的就是要纠正在语文课程改革当中出现的偏差。“正式稿”中“实施建议”部分经常有“应(要、可以、提倡等等)……,但……”的表述,这正是纠偏思想的体现。如在“教学建议”中 “具体建议”的“关于阅读教学”部分有这样的规定:
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引领和点拨,但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不应以模式化的解读来代替学生的体验和思考;要善于通过合作学习解决阅读中的间题,但也耍防止用集体讨论来代替个人阅读。
在理解课文的基础上,提倡多角度、有创意的阅读,利用阅读期待、阅读反思和批判等环节,拓展思维空间,提高阅读质量。但要防止逐字逐句的过深分析和远离文本的过度发挥。
在阅读教学中,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文知识,但不能脱离语文运用的实际去进行“系统”的讲授和操练,更不应要求学生死记硬背概念、定义。
以上这些表述,更为全面到位,能有效防止语文教学中一些“过火”行为的出现,有利于正确把握课标精神。
6.更新阅读教学观念,加强对课外阅读的指导
阅读教学是语文教学的主体,本次课标修订,在阅读教学方面较多吸取了近些年语文课改中的新理念和新做法。总的来说,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是当前阅读教学改革的方向。“阅读教学除了学习知识,提高能力,还有更重要的,是培养高尚的读书习惯,把阅读作为一种基本的生活方式。”①
2011版课标除纠正传统阅读教学的一些偏差以外,重点增加了对课外阅读的相关要求。如在“实施建议”中“教学建议”的“具体建议”“关于阅读教学”部分规定要“加强对课外阅读的指导,开展各种课外阅读活动,创造展示与交流的机会,营造人人爱读书的良好氛围。” 在“实施建议”中“评价建议”的“具体建议”“关于阅读的评价”部分规定“要重视学生课外阅读的评价。应根据各学段的要求,通过小组和班级交流、学习成果展示等方式,了解学生的阅读量和阅读面,进而考察其阅读的兴趣、习惯、品位、方法和能力。”想要在社会整体浮躁的大环境下,为我们的学生开辟出一片宁静的阅读空间,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绝对不能仅仅依靠传统的课文阅读教学,倡导“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让学生在阅读、交流、展示之中,找到读书的乐趣,养成阅读的习惯。
二、改进的建议
自“实验稿”公布至今已有十年,这十年恰是语文学科认识发展迅猛的十年,以王荣生、李海林等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对语文学科进行了深入研究,一线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对课标也多有修正。这些成果在“正式稿”中虽有借鉴,但从整体上看还不能尽如人意。个人认为仍需改进之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要更能体现“标准”
“课程标准”应该是内容标准与表现标准的有机统一。内容标准是对所有学生认知、学习期望的规定,它规定所有学生应该学习的知识、技能与思维习惯。表现标准定性地描述学生对内容标准掌握的程度和质量,学生学习是否达到内容标准的相关要求,表现标准是一把直接的标尺。
基于内容标准也应该有一个测量标准的要求,课程标准中应包含可用于测量的尺度或有关测量要求的陈述,即用于测量内容标准的表现标准。而实际上,2011版课标中更多的是内容标准,缺乏具体的表现标准。内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不能用具体、直观的表现标准加以评判,这一规定就会陷入一种模糊状态,有没有达到要求,也是无法确定的。
从课程实施与评价的角度来说,对表现标准的规定和说明甚至比内容标准的界定更具影响和意义,表现标准可以为评价提供更直接、具体的依据。研制语文课程标准时要考虑表现标准与内容标准保持匹配的关系,使语文课程标准真正具有“标准”的特征。
2.对语文知识的重视需进一步加强
“正式稿”一定程度上注意到语文知识在语文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是一种进步,但是我们认为重视的程度仍然不够。学科课程内容的核心是知识,剥离学科知识就不能称其为学科课程。正如郝德永指出“课程研制的核心内容主要表现为对知识的选择与组织,知识是课程的最直接的一级制约因素,其他因素诸如社会或学生是通过赋予知识以某种价值取向及方法的方式来影响、制约课程的,是以知识为中介的二级制约因素,抛脱了知识,课程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②
通过认真比较都以汉语为母语的大陆、香港、台湾三地的语文课程,我们可以发现,香港、台湾的语文课程更加注意融语文知识学习于语文教学之中,教材中的课文更多是作为一个“例子”存在,通过这些“例子”的学习,使学生具备某种知识和能力。其实当前很多有影响力的中学语文教育名家在教学实践中都是这样处理教材课文的。那么,如果能在课程标准研制过程中,充分注意到语文知识如何有效融入语文课程,就会对语文教材的编写,语文教学的实施产生全面影响,从而在整体上改变当前语文知识学习相对薄弱的语文教学。
提倡在语文课程中重视语文知识学习并不是历史的倒退。我们确实应该淡化以往以语法学、修辞学、文章学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语文知识体系,实践证明只是学习这一完整的知识体系,并不能有效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那么,语文课程是不是就不需要知识体系来支撑呢?答案自然是需要。惟有给教学内容注入知识内核,有特定语文知识作为灵魂支撑的语文教学内容,才能称得上科学的、系统的教学内容。“‘知识化’是提高语文教学效率的基本保障”。③我们要建立对学生语文素养形成有明显促进作用的语文知识体系。其中还应包括语文学习的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让学生掌握充分而实用的语文学习方法和策略,让学生真正学会学习。
目前语文教学中出现的众多问题主要就是教材中的知识系统主动缺席导致的。什么知识在语文教育中最具有价值?如何学习这些最具有价值的核心知识?这些语文知识在教材中如何体现?这些都是语文教育界和教材编写者必须直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3.对写作教学的指导应更加明确
和近些年阅读教学的大发展相比,作文教学的研究似乎有些裹足不前,原地踏步。与“实验稿”比较,“正式稿”关于“写作”这一内容的规定并无实质性的更新,只是在表述上稍作修改。
写作教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得到足够的重视。而实际上,“目前我们的写作教学仍然在以一种‘想当然’、经验直观的方式进行着”,④写作教学没有起到有效提高学生写作水平的作用,学生写作水平的提升往往依赖于自己的心智成长和自然习得。
提升作文教学的有效性,课程标准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作文教学的问题,很可能不是出在目前探讨较多的‘教学’层面,而是出在更深层次的‘课程’层面。也就是说,中小学写作课程面临着从课程定位、学科性质、教学内容(知识)等实质层面的‘课程重建’”⑤只有在课程层面加强对写作教学的研究,从课程标准的高度进一步明确写作教学的目标、内容、策略与方法、评价标准以及教材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写作教学“不作为”的现状。
4.要更加重视练习
“正式稿”关于练习的表述只有一处:“课文注释和练习等应少而精”,(“教学建议”之“教科书编写建议”)跟“实验稿”的表述一样,没有变化。这跟“正式稿”重视语文知识是不相匹配的。众所周知,练习是巩固、消化知识并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强调知识必然要重视练习,不然知识就无法内化为能力。
此外,从教科书编写的角度看,更应该重视练习。因为练习系统是语文教科书四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语文教科书中编排一些精心设计的练习题,将有助于学生记忆、理解、应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而达到提升语文素养的目的。这是教科书同一般著作的重要区别之一。
同时,练习最重要的作用是挖掘和确定教材中的教学因素,并通过有层次、有梯度的练习促进教学因素的实现。练习对教学具有很强的指向性作用,绝不是可有可无的。通过对比多套国外、港澳台教科书,我们发现他们的教科书都非常重视课后练习,有的篇幅与课文的长度差不多。而目前大陆主要使用的三套教材中的练习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教科书的练习相比,无论是在内容、梯度方面还是在功用方面,都有较大的差距。课程标准对教科书的编写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因此,课标首先要对“练习”有足够的重视。
历经十年,语文教育在课程改革之路上不断探索,从未停止过前进的步伐,新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新的方法层出不穷。回顾十年来的风风雨雨,2011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可谓继往开来之作:总结经验,纠正不足,谋划未来。但这绝不是终点,它只是前进道路上的阶段性成果。对课标这样纲领性的文件,是永不言胜的,我们有理由提出更高的要求。全体语文人同样有责任、有义务把语文课改继续向前推进。
注释:
①温儒敏.温儒敏论语文教育[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106.
②郝德永.课程研制方法论[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75—76.
③李海林.名师讲语文——李海林讲语文[M].语文出版社.2008.99-100.
④荣维东.写作教学的有效策略[J].中学语文教学.2010(7).
⑤李海林 荣维东.作文教学改革的突破口:写作知识重建[J].中学语文教学.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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