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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个人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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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2 09:1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徐州市个人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1、2008年度个人课题立项时间统一为2008年12月1日,结题时间为自2009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结题的课题则取消立项。
2、徐州教科所对个人课题实行博客积分管理。分值分配见下表:
项目
分值
上传时间
数量
备注
课题研究方案
20
2008年12月31日
一篇
逾期不上传不得分
读书笔记
每篇10—20分
每学期中
每学期至少一篇
视文章质量每多传一篇加0—10分
其他材料(案例、教育故事、随笔等)
每篇10—20分
每学期中
每学期至少一篇
视文章质量每多传一篇加0—10分
课题结题报告
10—20分
课题结题前一个月
一篇
逾期不上传不得分
(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与课题研究相关,严禁抄袭。如发现抄袭则取消立项。)
3、课题研究期满后,可以申请结题。主持人须于课题结题前一个月在博客上提出结题申请,并电话告知徐州市教科所(85693041,李燕)。教科所将组织人员审阅上传材料,评分。如果积分低于80分,则不予结题,结题的课题将颁发课题结题证书。教科所将按得分高低评选出优秀课题主持人。
4、在课题立项后的一年中,徐州市教科所将开展主持人培训及交流研讨活动,通知将在博客公告中提前贴出,请主持人随时关注公告。主持人凭课题立项通知书可参加市教科所组织的相关活动。
5、个人课题的立项通知书必须和结题证书合并使用。凡未结题的课题不得仅凭立项通知书参与各种评比。
6、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教科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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