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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兴实验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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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2 09:2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兴实验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教育科研是一项综合性、应用性强的工作。本校教育科研工作从教育科学的规律与特性出发,基本遵循“立项与研究同步,过程与方法同行,理论与实践同存,结题与成果同享”的原则,从而不断改进研究方法,提高研究水平。
教育科学研究包括:紧密结合教学改革的实际,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研究;教学基本建设(包括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等)的研究;比较研究;各种教学实验和教学改革试点的研究。
各类研究成立课题组,讨论完成科研计划书向上级申报,经审批立项后均有一定的科研经费下拨至学校。校级课题经费由学校出资。
进一步增强教师科研意识,提高教科研能力,促进学校教科研工作上新台阶,进而培养起一支既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又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的科研教师群体,同时,为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保证科研经费能合理有效使用,促使各课题组活动正常开展,特制定《西兴实验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一、科研经费来源
    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分为校级、区级、市级、省级或全国级,各级课题立项均由各级科研部门以课题组为单位下拨不同的科研经费(以2007年年底数据为准):


序号

经费(元/组)
下拨单位
1
全国级立项课题
2
浙江省级立项课题
20000
区教育局(代)
3
杭州市级立项课题
5000
区教育局(代)
4
区级立项
重点课题
1500
区教育局
一般课题
1000
5
校级立项
A级课题
200
本校
B级课题
100

二、课题及经费的管理
1、各课题实行学校、教育科研中心及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学校负责全部课题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教育科研中心负责对立项课题进行协调组织、督促检查,项目负责人对课题具体负责。课题经费的使用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参考意见,经全体项目组成员签名同意后,书面向学校教育科研中心申报,经校长室批准方可实行。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按照研究方案的计划与要求实施研究和实践工作,从人员安排、经费支出上确保项目按时完成。立项课题每学期要提交研究进展报告。教育科研中心将组织专家或专题研讨会进行阶段性检查。立项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写出研究报告,由学校组织专家鉴定或选送上级参评。
3立项课题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不以现金发放,不做个人行为,只能用于课题组科研项目的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得超支。经费的使用应本着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充分发挥经费的作用。立项项目的经费开支包括为完成课题所需的图书资料费、调查研究费、学术交流活动费、开题报告活动费或成果鉴定评审费等。

三、科研经费使用
1课题立项被批准后,课题组如需购买有关资料,可向教育科研中心申请,校长室审批后报销。资料可分几次购买、报销,报销时应由课题组成员、课题组长和教育科研中心主任签名。课题组存续期间,资料归全组共有,课题组结束后,资料归学校教育科研中心所有。
2、项目组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下列等各种情况,①需外请专家来校作辅导报告的、②需对成果进行评议鉴定的、③需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的、④需组织课题组进行交流活动的,应事先与学校教育科研中心联系、商量,确定后,费用由教育科研中心报校长室审批同意后,酌情拨付并予以全额报销。
3课题结题时,课题组必须向学校教育科研中心提交结题报告、结题论文、成果等,教育科研中心对课题验收后,由学校向课题组进行一次性适当奖励。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教育科研中心,自2008年 3月3日起试行。


杭州市西兴实验小学
2008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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