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吴思访谈录:何谓公正?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3-19 09:25: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吴思访谈录:何谓公正?



  公正:自作自受,得付相称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就是公正。某件事是否公正,某种公正标准是否公正,都可用“自作自受”衡量,这是衡量公正的元公正,这是根。自由就是剔除了恶性付出的自付自得。

  南方周末:“五四”时最响亮的一个口号,是民主与科学。1978年后到现在,可否说改革的目的,一是自由,一是公平,已不用摸着石头过河?

  吴思:公平是个组合,既公且平,大家都认账。既然正了、公了,各方面的利益都照顾到了,自然平了。

  南方周末:平是公的结果?公似乎不一定能平?

  吴思:是的。有人问,市场经济不公平吗?为什么这么大的贫富差距?所以我尽量不用公平这个词,有歧义。公是公正,平等是平等。平等又分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机会平等属于公正,结果平等则未必。

  每个人得其所应得,付其所应付,就是公正、正义。有个词特贴切:自作自受。一说自作自受,大家都服气。印度的种姓制度,明明有人受歧视,只要说上辈子造孽了,这辈子当牛做马也认账。

  这跟佛教的因果报应的说法相似,造孽就该遭报应。“自作自受”这个词有贬义,不妨说“自付自得”: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就是公正。某件事是否公正,某种公正标准是否公正,都可用“自作自受”衡量,这是衡量公正的元公正,这是根。

  凭什么这是根?可以追溯到生命的根源。单细胞生物要活下去,总要付出,以获得能量和营养,躲避危险,才能活。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还要得付相称,得不偿失也活不下来。不遵从这套道理的生物,或死光了,或不能进化。这个道理就成为进化而来的公正观,存活下来的动物都接受,反对者被进化淘汰了。

  其实自由和公正的主体部分是重合的。公正是自作自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得付相称。如果把自作自受的范围缩小,剔除暴力欺诈,禁止作恶害人,那就是自由。自由就是剔除了恶性付出的自付自得。在这个范围内,自己选择,自己承担后果。前三十年改革为什么有成就?就是自由度提高了。但还不够,应继续提高。

  继承制与遗产税: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遗产继承的正当性,就是自付自得的跨代展开。但儿子是白得的,难免打个折扣。遗产税应该征20%合理。政府拿走20%,是否用之于民,是另一个问题。

  南方周末:从“自作自受”的公正观出发,一个新秩序初立时,搞土地革命重分田地,或如商鞅废井田开阡陌,这其中的公正怎么看?

  吴思:自耕农是标准的“自作自受”。人跟土地直接发生关系,没有其他人截留。一定生产力水平下,付出多少,得到多少,大体有个比例。自耕农的得付比既普遍又单纯,所有人都认账。这是基础得付比,可以作为各行业对比的基准。

  井田制,耕九分替公家付出一分,相当于1/9税率。凭什么1/9劳动白给你?如果土地是领主给的,可以看作庶人用劳动换取土地使用权。领主付出的不是自己的劳动,而是土地这种生产要素。这也是正当的,也是自付自得,多付多得。但土地付出的正当性,不像劳动或生命的付出那么直接,换算起来可能打折扣。马克思就认为地主资本家是剥削阶级,不承认生产资料所有者对价值创造的贡献。现在则有“要素分配”的说法,承认劳动之外的生产要素的贡献。

  土地等生产要素又是怎么来的?贵族领主可以说,江山是我打的。地主可以说,土地是我攒钱买的。两者还可以说,这是祖先传下来的。继承遗产也正当,前辈辛辛苦苦挣来、打来或买来,有权处置,包括传给儿子。遗产继承的正当性,就是自付自得的跨代展开。但儿子是白得的,难免打个折扣。按中国的标准,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每传一代的平均折扣为20%。

  所以,遗产税应该征20%合理。政府拿走20%,是否用之于民,是另一个问题。

  总之,对比自耕农制度,井田制的正当性要打折。第一个折扣,就是土地和劳动的交换,要讨论交换的比例。从一比九,到五比五,再到九比一,多少才算合适?第二个折扣,地主的土地怎么来的?如果是继承的,一传再传,世袭罔替,一代又一代永远吃下去,是否正当?第三个折扣,从效率角度说,人们给自己干活,通常比给别人干活的效率高。自耕农无须对自己偷懒。

  前两个折扣是正义方面的损失,第三个折扣是收成方面的损失。我这里把井田制和租佃制混为一谈,实际上,井田制下的贵族领主要保卫安全、维护等级秩序,同时索取劳役和兵役,比地主索取劳役地租或实物地租更加复杂,是一整套利益交换,且有强制性。

  从井田制到租佃制,从有限的历史记载看,直接动力是追求效率,不是追求公正。当然,拐个弯说追求公正也行,公正往往带来效率。公正不是自付自得、得付相称吗?井田制里是集体劳动,有机会偷懒,“自得他付”,于是效率低。《吕氏春秋·审分》说:“今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其迟也。”分了地,大包干,自作自受,效率就提高。

  井田制之后是租佃制。佃户租地主的土地,交50%的收成作为地租,不用监督劳动,农民也不会偷懒。这种制度在效率方面问题不大。但地主凭什么拿走那么多?辩护者说,这是自愿的,自作自受,市场行情如此,你不愿意当佃户,后边还有好几个人争佃呢。反对者说,劳动创造价值,地主吃租是不劳而获。资本家还要投资,承担市场风险。土地是天生的,地主是寄生虫。这是土改的正当性依据。辩护者说,土地不是天生的,需要投入、维护,不能没主人。公地必定滥用、退化。总之,依靠劳动之外的生产要素过日子,容易引起正当性方面的争论。但无论如何争论,大家都默认一个原则:自付自得,得付相称。

  南方周末: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这个比是怎么出来的?

  吴思:不知道设计者怎么想的。五代后,按照遗传学家的说法,祖先基因的浓度已经跟大街上的人差不多了。五代以后就没特殊的血缘关系了。

  法酬与血酬

  从抢劫团伙的角度看,冲在前边是勇,退在后边是义,公平分配是仁。他们也讲论功行赏。这是抢劫者内部的价值观。

  南方周末:中国的历史往往是,一帮人打了天下,然后制定法规,确定税率。这算不算公正?多少法酬合适?

  吴思:这是两个问题。第一,暴力集团确实付出了。打天下的人常说,我们有权如何如何。有理吗?从“自作自受”的角度说,有理,问题是这理在多大范围内管用?第二,税率多少算合适?先说这个。

  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但暴力最强者并不能为所欲为。他制定规则时也追求利益最大化,怎样最大化?讨论最佳税率,有个拉弗曲线,是抛物线形状,最高点就是税率最优点。假设税率25%是最高点,如果收10%,还有潜力。如果收35%,税收总额反而下降。因为很多公司破产。如果税率百分之百,没人干活,一分钱税也收不来。所以,暴力最强者在制定税率时,一定要考虑纳税人会不会破产、逃跑、反抗。被迫考虑生产者利益,调整税率,寻找自身利益最大化那一点。

  南方周末:这种调整空间非常大,逃跑、反抗要各种条件。不让纳税人逃走,既可以用优惠税率,也可以用各种弱化对方或强制的办法等。

  吴思:对。可以调整各种条件,也可调整掠夺制度。像寻找最佳抢劫率一样,寻找低成本高收益的掠夺制度。

  比如满清,入关前可以维持奴隶制,关东平原一片旷野,人烟稀少,逃亡很困难,逃了也不易活。进了关,遍地青纱帐,到处都是人,你知道他藏哪?当时也想维持奴隶制,结果遍地逃奴。怎么抓?抓住怎么办?如果不杀他,还跑。杀他,等于把自己的牛羊抓回来了杀了。那就杀收留逃奴的人?他们都是纳税人,把他们杀了,皇帝的纳税人少了,皇帝与奴隶主受损。利害计算的结果是,奴隶制成本太高,对皇帝来说,维持奴隶制得不偿失。奴隶制被迫解体。

  从成本收益计算的角度看,奴隶制不行,井田制也不行;人民公社不行,自留地也不行,租佃制是地主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最佳制度。寻找最佳制度是一个历史过程,可能需要几代甚至十几代人。第一代人可能对新政策很满意,觉得比过去好。但第二第三代就不满了。第二代农民工对允许进城打工的政策不会再有感恩之情,更容易对歧视性待遇不满。

  南方周末:照利害计算来分析,大街上的抢劫者冒了生命风险,他的所得,是不是也符合公正原则?

  吴思:符合。但要讨论符合的范围。咱们讨论的是人类社会的公正观,不是单说某个人、某个抢劫团伙。从抢劫者的个人角度说,冒险抢劫也是自付自得,问题在于被抢的那个人。我辛辛苦苦种了一年地,打了几百斤粮食,让你抢走了,你说你自付自得,那我的“自付自得”怎么办?对我公正吗?从全社会的角度看,抢劫是对公正的破坏。

  从抢劫团伙的角度看,用《庄子》转述盗跖的话说,盗亦有道。冲在前边是勇,退在后边是义,公平分配是仁。他们也讲论功行赏。这是抢劫者内部的价值观。把抢劫行为放到全社会的背景上评价,基础就是不公正,甚至,抢劫集团内部越公正,抢劫的效率越高,整个社会所承受的不公正就越大。在这个背景上看,抢劫者的自作自受、得付相称,在绝对值的意义上虽然是公正的,但在绝对值前边要添正负号。更何况抢劫本身还有消耗,比如消耗30%,双方只有付出、没有收益,于是,抢劫的正当性,还要再降低30%。

  南方周末:抢劫还要冒险,无论是正是负,总还有点正当性,有没有什么都不付出,就把东西抢来的?

  吴思:逻辑推理上有。贪官污吏的“高衙内”比较接近你说的这种人。他们的父辈还要辛苦巴结,还要有歪才,衙内横行霸道,却什么都不付。社会对他们的态度,在仇恨之外又多了一层轻蔑。

  公正与否是主观感受?

  在信息自由流动的条件下,不同的参照系都冒出来竞争,最后会博弈出一套比较客观的标准。

  南方周末:假如城郊菜农每个月的卖菜收入2000块钱,没有农业税,不少人觉得还不错。去城里,有中学教师觉得,凭什么我一个月2000块钱,公务员收个红包上万?他们又觉得很不公正。在多大程度上,公正是一种主观感受?

  吴思:得付相称,有个得与付的比例关系。每个时代不一样,不同的社会集团也不一样。其他条件不变,技术水平越高,得付比越高。一定时期,人与自然的交往有个一般的生产力标准,很客观。

  对得付比是否满意,要看参照系。农民过去种粮,现在种菜,投入跟过去差不多,但挣钱比过去多了,主观感觉满意。远郊种粮的挣一万,近郊种菜的挣三万,得付比不同,但别人是近郊,远郊人都挣一万,他也认账。

  教师的得付比参照系一般怎样选择?一个是,以前教书挣多少钱?再一个是,选择近似行业能挣多少钱?公务员算近似行业,是教师可能做的,不像把远郊的地移到近郊来那么难。到近郊承包大棚,相当于考公务员,如果允许教师考公务员,没考上,也不会觉得不公平。如果别人走后门进去的,教师就会觉得不公平。

  没红包时,公务员一个科员的月薪大概是两千多块钱,科长平均月薪也就是三千左右,对教师来说,得付比差距不大,没什么可羡慕的。

  收红包另是一笔账,属于受贿,以权谋私,有可能进监狱。还有个良心问题。羡慕红包者应自问:第一,红包是不是正当收入?第二,如果不正当,就不能光看见贼吃肉,看不见贼挨打。将来可能因这笔钱进监狱,你愿冒这个险?第三,如果这个人良心敏感,还要加上良心的代价等。

  南方周末:是不是执政者可以靠某种力量重新设定参照系,改变社会各个阶层的公平感?

  吴思:问得好。得付比主要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对公正的感觉就建立在这个客观基础上。但每个月挣两千块钱是否公正,主要取决于选择的参照系。这就有很强的主观色彩,容易改变。调整参照系,就可以调整公平感。忆苦思甜就属于这种调整。

  人们对某件事情是否公平的看法,除了选择参照系之外,还取决于新信息的出现。比如说,2003年挖煤工人死亡率千分之四,愿意下井冒险的,可以多挣二千五百多块钱。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可以走。这是关于生命的得付比,选择者并不觉得不公平。但是,忽然有人说,千分之四的死亡率算错了,光算矿难不行,还要算尘肺病。死于尘肺病的人比死于矿难的人更多。新信息一出现,当事人马上就觉得不公平,要求补偿,开胸验肺也得补。

  南方周末:跟全方位的博弈能力有关系?如果其他因素进来,比如,在信息自由流动时形成社会舆论压力,公正的标准是不是又会变?

  吴思:在信息自由流动的条件下,不同的参照系都冒出来竞争,最后会博弈出一套比较客观的标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11-23 15:54 , Processed in 0.090139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