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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为什么失去锋芒 茅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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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4 01:25: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批评为什么失去锋芒                                                                        茅卫东
    一个少女惨遭两个流氓轮奸昏了过去,等她醒来,一个慷慨激昂的声音在说:“你为什么不拼死反抗!”少女睁开眼,说话者正是强奸她的一个流氓。少女又昏了过去,等她再次醒来,又一个温柔的声音对她说:“一切都过去了,你会没事的,我们做个朋友吧!”少女眼开眼,再次昏了过去,说话的是另一个流氓。



    《人民日报》64日刊登署名文章倡导公开批评。文章说,公开批评具有私下批评不可比拟的巨大力量。当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安之若素,不愿批评,不敢批评,更不愿和不敢进行公开批评。批评的武器一丢,必然导致是非不分,赏罚不明,好的不香,坏的不臭,正气难以树立,纪律难以严明。批评一旦变成温吞水、走过场,就会丧失功能,难有成效。在这种情况下,使批评富有锋芒是必要的。

    笔者以为,这个观点是正确的、也是合时的,却只在隔靴搔痒。因为作者没有去思考批评在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失去了锋芒。这个问题不解决,空洞地提倡批评要有锋芒,实在是与事无补,不知作者是因为疏忽,还是出于某种谨慎,还是有其他难言之隐。如果可以把这篇倡导公开批评,呼吁批评应该有锋芒的文章理解为是对一种社会现象的批评的话,至少在笔者看来,它本身就是缺乏锋芒的,甚至文章根本就可以说是找错了批评对象。如果这是作者有意为之,是“曲线救国”一类,那么,他本人就已经是非常“成熟”、非常懂得“人情世故”了,而这却正是作者在文章中所批判的。这不禁让我浮想联翩,心中涌起“无限感慨”:批评,要有锋芒,何其难也!


思前想后,终于决定鼓起勇气寻找丢失的批评锋芒。我知道,在许多人眼里,这是一个幼稚的举动,但这的确也是我一直想做的事情。如果说真话,说自己想说的话至今仍是不能被接受不能被认可,那么我想,这二十年的改革开放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不算成功的。


    一、惨痛事实――有锋芒的批评带来什么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想其实大家都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锋芒毕露,福去祸至。当年反右扩大化这些历史咱们暂且不表,就说说与现在正在进行的户籍制度改革有关的一段往事。十年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的秘书黄庆因为儿子读书的困顿遭遇,写下了四五千字的一封警匿名信,复写数份后分别寄给云南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昆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等党政机关。在信中,黄庆提出表示了这样的意见:对把城市居民划分为城区居民和郊区居民,并在就业、就学等方面加以区别对待,公然歧视后者,这是一种不公正歧视性制度,不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要求,应当改革。黄庆写这封信,事因是个人利益受到了损失(孩子在昆明城里读书得交一笔昂贵的借读费),但他的目的只是在于希望当地政府部门能够听民声,革除户籍制度的弊端。他还把信寄给了两家大型国有企业,因为他认为这两家地处郊区的企业也会遇到“户口歧视”问题,他希望企业为自己的职工着想,也向省市党政领导反映问题。黄庆认为,这些企业党委是一级组织,通过组织反映问题要比个人渠道效果好得多。尽管如此,黄庆显然还是多少有些顾虑,因为他没有署名;但他的确也并没有什么恶意,他只是写了一封信――不是散发传单,寄信对象又是党政机关和大型国有企业党委,甚至他用的信笺也是工作单位的用笺――为无疑为公安机关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

    事实证明,黄庆的顾虑是正确的,并且是不够的,1991125日,黄庆下班后在家中被诱捕;199210月下旬,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黄庆管制两年。19933月,黄庆被单位除名,分配给他的住房也被收回。转眼之间,黄庆陷入了衣食无着的地步,一家3口仅靠妻子每月300多元的工资艰难度日。迫于生计,黄庆先后卖过黄酒、茶叶和搪瓷器皿,生意最好的时候,一个月有100多元收入,差的时候只有几十元。一家人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生活极度艰辛。夫妻为经济经常争吵,妻子吵着要离婚。几经周折,黄庆终于在一家建材市场找到了一份工作,景况稍有好转。但是,妻子偏偏又下岗了,还要供孩子上学,生活依旧艰辛。(详见《十年前的反动言论,十年后改革目标》.200213日《工人日报》)

    10年前,当黄庆寄出那封信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结局。10年后,他的那些“反动言论”正在逐步成为户籍改革的目标。重新反思黄庆的经历和他付出的代价,我们还能这么轻松地说上一句“批评,应该有锋芒”吗? 

    二、奇谈怪论――说实话必须无私


     教育部委托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编辑出版的《时事报告》中学生版中的一篇文章说得好:“杜绝假话之风的一个先决条件,显然就是要有一个合适的政治环境和氛围,让人切实感到说真话实话不公无罪,而且有功,说真话实话光荣,因此敢说、爱说、会说真话实话。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治就是这样的政治环境和氛围,它们的建立和完善,才是根本的保证。”(齐友.说实话难在哪儿?《时事》20012002学年度第4期)

    可惜的是,这段文字显然不是该文作者所特别强调的。文章的中心意思是“民主和法治建设的条件以外”的另一个条件:当事人的动机问题――他们为什么要讲假话,不讲真话实话呢?究竟是为谁的利益?作者经过一番简单的分析后得出一个结论:那些弄虚作假成癖、说假话上瘾的人,一定都是置人民和国家利益于度外,一心只为自己追名逐利之徒。对这些人,应该视为社会渣滓之流,予以淘汰。而对于更多的象笔者这类草民,该文作者的批评也是有锋芒的,他说:“为了一时的利益和方便去说假话,或对假冒伪劣的东西屈从迁就,无论是出于自私还是软弱,都是道义上的某种投降或出卖,它留给我们的祸害,必然是长期的。”因此,作者呼吁:“说真话实话首先需要有无私坦荡的胸怀,同时也还需要勇气。……能够坚持说真话实话,不说假话,其实是一种深刻的、伟大的思想境界。要达到这样的思想境界,就要我们每个人都尊重自己,尊重人民,尊重真理,无私无畏。”

     看到这段文字,我恍然大悟,原来指出皇帝没穿衣服的那个小孩居然是“尊重自己,尊重人民,尊重真理,无私无畏”这样一个伟大的人物。我却到今天才明白这个道理,真是愚纯之极。这样想来,那个胆敢在十年前批评户籍制度的黄庆也着实可恶,他竟然因为儿子在城里读书要交借读费这样一件私人小事而攻击国家的一项制度;难怪他不敢署名,“有私有畏”啊!

    只是笔者的不明之处实在太多:第一,据报道,在侦破的腐败大案要案中,大多缘于举报,举报人则大多为普通百姓或一般工作人员。有人说,当官的腐败,他的同事、上级应该更有条件了解情况,从理论上说,由他们举报更为合理,事实却不是这样。“人民公仆”需要主人为其作出榜样,这是不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认为群众是实践的主体,举报当然应该是群众的事情?第二,市场经济的动力来自人的利己本能,而说实话却必须是“无私”。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受损而批评谁更不能因此指责某种现行的政策。照这样的逻辑,经商的不能因为管理人员的“吃卡拿要”去说实话举报,必须由一个与此事无关的人去进行有锋芒的批评;被上司骚扰的下属去控告之前必须先辞职,并且在控告中不能提出任何补偿要求,这样才能表示这么做是为以后接班的人着想而不是出于自私的目的。

     三、悠久传统――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话到嘴边留一半

说话,是一种艺术,只是这种艺术在中国带给人的往往不是美的享受,尤其是在社会政治生活领域它更多的是带有欺骗、隐瞒、愚弄甚至是阴谋。逢人只说三分话,这是古老的教诲,谁能说它没有现实基础呢。事实上,“话说一半”就一直是一个普遍现象。比如说曾使国人深信不疑的“人定胜天”其全文是:天定胜人,人定胜天(见《归潜志》)省去“天定胜人”可能是领袖不满意,或许是为了鼓舞士气,反正结果都是一样的:在自然面前碰壁。再比如“民以食为天”是非常流行的一句话,而“官以民为天”(《汉书》中有: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则似乎不太受欢迎。还有一个指点学子好学奋进的格言“学海无涯苦作舟”,原文却是:“吾生亦有涯,学海亦无涯,以有涯之年,,,,殆矣!”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在众多的历史书籍中被概括为文明史,但伴随着文明发展的另一面:野蛮、残酷、迷信等惨烈的一面却总是有意无意地被简化甚至就忽略不计了。以至于偶尔有人翻开《资治通鉴》就可能被吓得后背流冷汗,一本《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让人大开眼界。对历史的描述是这样,对现实的分析也有这一情况,象当年对资本主义的态度,只说资本主义是“腐朽的、垂死的”,没料到它“腐而不朽,垂而不死”。改革开放了,西方一下子开始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的,好象从没听谁为当年的片面介绍作过检讨。噢,对了,是不用做什么劳什子检讨,事实胜于雄辩嘛!我们已经知道真相了,还拉住人家不放做什么;话说一半是艺术,该沉默时就沉默同样是艺术。 

    中国是讲人情的,所谓“原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所谓“树要皮,人要脸”,批评怎能太有锋芒?中国也是讲辩证法的,得所谓“饶人处且饶人”,说不定日后还用得着人家呢。人情练达皆文章,批评锋芒何处长?
当然,中国历史上也是有那么几个不同流俗、反抗流俗,“特立独行”为世人瞩目的人。可以说历史上那些古圣先贤、开宗立派的人物即称得上思想家的,都是很有些特立独行精神的,其批评自然也是很有些锋芒的。孔子曾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这是尊重个人意志,尊重个人独立性价值的思想,当然不为统治者所接受。也正因如此,才说孔子是特立独行的人。就是这个孔子,也说过“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对于思想活跃,有点不同想法的樊迟、宰我等弟子是取斥责态度的。这说明有“特立独行”精神和行为,甚至是从理性上肯定和赞扬“特立独行”的精神人士,对于他人的“特立独行”也是不赞成、甚至是不许可的。韩愈曾感慨真正“特立独行”之士是“千百年不一见”的,而韩愈也见不得当时人的“特立独行”。“特立独行”的人容不得别人“特立独行”,颇有锋芒的批评却容不得别人批评的锋芒,这真是颇具中国特色的现象。更为重要的是,这些人的言行也往往只是惊扰庸目俗耳罢了:上面有九五至尊镇着呢!(王学泰《也说“特立独行”》.南方周末2002.1.10

    陈独秀就是这样一位既现代又传统、既激进又保守的人物。作为引领新青年的一代宗师,陈独秀有太多的惊世骇俗的言论和举动,然而他又是那样热衷于家长制、一言堂。他主张否定一切,却不容别人对他有一丝的怀疑和不满。或许这正是一个硬币的两个反面,任何一个面走向极端其实就是走向了另一面。

     长征途中,=运用高超的政治策略否决了“三人团”,同时又搞了一个新“三人团”。面对质疑,毛的解释是“此三人团非彼三人团”。后来的革命实践似乎证明了毛的高明,然而仔细分析,这里面是不是包含了“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意思?重视个人能力,轻视制度建设,这个恶果是在建国后的经济建设中充分表现了出来,又有谁能否定种子早在建国之前、建党之前就已经种下了呢?

     四、政治需要――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局,锋芒毕露的批评让领导担忧

     说出真相,有时的确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这倒不是要涉及国家政治机密、国防军事机密这些。日常生活中这类事情就很多,如有时为病人着想,医生和家属会对病人保密,不告诉病人真相;教师为了学生能够树立信心,健康发展,可能会对学生说些善意的谎言;父母离婚了,为了孩子可能会不告诉孩子离婚的事实。
   
    对社会问题进行批评,免不了要对某些真相进行揭露。这些真相一旦为人共知,可能引起人们的不满,甚至是骚乱。当年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就产生了这样的效果。前苏联的瓦解,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国民对政府的不信任。造成不信任状态的当然主要是苏联政府民生政策的失误。据说苏联为了与美国抗衡,大力发展重工业发展军事工业,民用工业发展相当缓慢,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多。在现实生活不尽人意的情况下,一些过去的历史真相被揭露出来了,人们对政府的信任自然丧失殆尽。由此可见,并不是谁都能承受有锋芒的批评。就象一个人或多或少会隐瞒些什么,一个政府也是必然会掩盖一些事实真相的,当然也就不那么喜欢有锋芒的批评了。

     这种隐瞒和掩盖,直接目的都是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再往下说,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还是为了保住自己头上的乌纱帽,亦或是为了维持政府的合法地位,就很难说清楚了。没有一个政府会认为自己不代表人民利益,而另一方面,我们又知道太多的政府被推翻的事实。可以肯定地说,一个对自己的执政能力有怀疑或者说颇不自信的政府(政党),也一定是不喜欢批评更不喜欢锋芒毕露的批评的。

    这里有一个矛盾的地方,一个民主国家应该是强调公民的知情权的,而公民知情权的满足有时可能会带来社会在一定程度的混乱。如何在两者之间保持平衡,始终是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这也可以反映出国民心理承受能力的差异。大凡一个动辄保密的国家,其国民的心理素质因为没能得到很好的锻炼,整体上是脆弱的,一旦某个真相被揭露,在别国可能并不算什么,在该国可能就会引起骚乱。于是该国政府就会愈发地迷信保密,并不惜肆意侵犯公民的知情权,久而久之,甚至可能蜕变为专制国家。

     也有些所谓的民主国家,一开始就是打着“民主”的旗号而已,当然就更不愿意提倡有锋芒的批评了。在这样的专制国度,流行的是“春秋笔法”,有话不能直说,得“曲”着说,得引经据典,多用“比”“兴”。遇上所谓的开明圣君,也可能会喜欢能“死谏”的直臣。

     有个小故事,说是一人骑车把别人撞了,结果两人大吵了起来。事后骑车的人对朋友说:“我撞了他当然是我不对,可是他说话也太不客气了。凭什么啊?”这或许代表了中国人的某种思维:事件(撞人)本身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态度。好象自己撞了别人,只要被撞的态度不好,理就回到自己一边似的。说到底,还是自己的面子要紧。这样的人当了官,这种思维方式也自然会带入政治行为中,他怎么可能容忍有锋芒的批评?更为重要的是,在中国“官本位”意识远未得到根除,一个当官的可能忍受得了上司的刁难,却难以接受下属――更不要说平头百姓――的批评了。不过有一种批评领导们十分喜欢的:那就是批评领导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

     架子大,面子薄,受不得批评;害怕批评引起社会混乱,害怕批评让自己丢了乌纱,在这样的心态下,有锋芒的批评要能够找到立足之地,何其难哉!

     五、现实选择――宜将剩勇追穷寇


     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来看,批评不能过火,把握锋芒太难,不如“温吞水”保险。据说在美国,国民能在大街上当众焚烧国旗,这是言论自由的表现,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但美国人不能在后院焚烧枯叶,这是污染环境。而在中国,情况可能正好相反。我们被告之:国情不同。一个“中国特色”,一个“初级阶段”,可以用来解释所有中国目前的现实难题,当然只是可以解释而不是可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愿意过把“批评瘾”的话,应该如何进行比较保险呢?

     一个简单的方法是:让批评什么批评什么,让批到什么程度批到什么程度!比如《人民日报》的这篇文章说:“倡导公开批评,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我的理解是,现在腐败问题是可以批的,可以公开批,可以大批特批。其他的嘛,还可以看看领导有没有点谁(人或地)的名,谁被点上了,你就批谁,大胆地批,文章中一定要把领导的指示写清楚,万一批错了还有领导顶着。总之一句话:一切行动听指挥,保证错不了。再用一句时髦的话说,是“依法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有人可能会说这有点“墙倒众人推“、”落井下石“的味道?错了,话不能这么说,一切为了国家的整体利益,为了人民的长远利益嘛。

    这就让人想起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中期,在一个圣地,一个著名的民主党派人士问一个更著名的政党领袖如何跳出历朝历代“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的支配,领袖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许多人为些而感动,因而没有注意到领袖紧接着说的一句话:“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这个“让”字,实在是很有意思。 既然是“让”,亦可“不让”,瞧得起你就“让”你监督一下,看你不顺眼了,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一个“让”字,道破万千秘密。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想当一名出色的社会批评家,请牢记此言!

     六、未来憧憬――自由言说,依法行事


     美国是一个高度自由的社会,批评政府是一件很容易的事,甚至有时根本不会引起人们的关注。林达在《》一书中曾提到,在美国,连介绍如何攻打联邦政府大楼的书都是可以公开出版的,这属言论自由范畴,只要你没有实际的行动,警察并不会为难你。

    这一切对我们来说只能是一种憧憬,实现难度之大可想而知。目前的中国,言论与行动这两者好象很难区分。一个人当然不会因为思想而获罪,因为你脑袋里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但你开了口,你就不仅仅在“思”,你在“谈”,而“谈”又是可以理解为“行”,既然如此,当然也就有理由抓你或者给你一点惩罚。当然这里有两点需要特别说明,第一,美国也不是一立国就有现在这样的自由度的。半个多世纪前,麦卡锡主义曾让不少美国人吃足了苦头,仅仅因为他们说了几句不该说的话。这在林达的书里也有介绍。了解一下美国历史也不难发现这一点。第二,美国为这种自由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大的。最惨的一次就是去年的9.11事件了。如果美国国内航班的安检措施与国际航班一样严格,或许这场悲剧就能避免了。有意思的是,事件发生后,美国的言论自由似乎一下子得不到保障了,报上曾有消息说有人因为言论与众人极不一致――公开为恐怖分子辩护――而被迫辞职。看来,自由与安全始终是一对矛盾。

    无论如何,我们现在的言论还是有相当的顾虑,不少专家学者公开表示受话语限制,如何保证人们不会因为批评政府、批评了现行政策而不会受到法律的追究,这需要有明确的制度安排。我们应该有这个权利,一个简单的理由:我们既是“主人”,为何不能对“管家”的工作提出批评。不但有权提出批评,也应该有权辞退另聘“管家”。如果这都是违法言论,那么只能说我们的主人翁地位是虚幻的。

     制度的建设需要政治理念的进步。翻看《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给人一种恍忽时光倒流的感觉。半个多世纪前,中国共产党的喉舌《新华日报》、《解放日报》社论矛头直指国民党的专制独裁,言论是如此掷地有声,慷慨激昂。然而,新中国建立后,当年的那些要民主要自由的口号并没有变为民主建设的实践,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不少言论建国后不再被提及,甚至以后成为一些人被打成“反革命”的罪证。革命时期的奋斗目标,在革命成功后竟然成了反革命言论,无怪乎钱钟书有言:革命实践成功之际,就是革命理论破产之时。这一切,难道只是因为政治地位的变化?民主难道在中国只能成为一种手段,一种谋取自己政治地位的手段?

     我想,事实可能并不那么简单,这与中国人――特别是文人的救国理念、政治理念相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常常在不知不觉中演变为“天下兴亡,我的责任”。一批批精英分子抱着“救万民于水火”的崇高信念,不惜牺牲自己以拯救民族拯救国家。古时的精英分子尚以找到一个能为自己施展才华提供舞台的明君为幸事,后来受西方民主思想的影响,中国的精英分子开始实施直接的救亡行动,表现为:第一,依靠人民不再依赖于君主;第二,为民作主不再服务于君主。换言之,最终自己成了一个君主。当然他的理想肯定不是为了重复历代君主们的最后命运,更不是为了个人的物质生活上的追求,“救万民于水火”开始时是一种责任,慢慢得就会变成一种成就感,这种成就感使得他有那份“舍我其谁”的自信。当年斯大林对=说:胜利者是不受谴责的。这应该不会是斯大林所独有的信念。另一方面,这种成就感在现实的压力下更多可能表现为紧迫感。这是由于国际社会的形成发展使得中国虽然独立了但依然面临着各种困难。既有胜利带来的自信,又有现实的压力,就需要万众一心,需要绝对的服从,自然也就会对批评抱有一种警惕:他(批评者)到底想干什么?在这种情况下,批评者的锋芒与批评者的死亡可能是成正比的。

    然而,时代毕竟不同了,有二个方面的变化应该得到重视。一是国际社会中,国家主权得到了空前的尊重。这个变化是从二战后出现的。二战前,一个国家如果战败,可能也就不复存在了,大鱼吃小鱼是很正常的现象。二战后,即使是一个小国家,即使它在经济上受制于人,甚至于它遭到全面入侵,然而,最终它还是可以借助国际社会的力量重新恢复主权。当年科威特是一例,南联盟也是一例。第二个变化是国家内部,个人权利得到了空前的张扬。

     看不到这两个变化,政治理念不能根据现实变化进行调整,精英意识不去,那么,对政府的批评就只能是温吞水,永远不可能有真正的锋芒。

                                                      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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