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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STPI教师能力标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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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14:25: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IBSTPI教师能力标准(一)
国际培训、绩效、教学标准委员会
专业基础

能力1:有效地交流沟通
(1)根据受众、情境及文化背景,采用合适的语言。
(2)使用合适的语言及非语言符号
(3)寻求并吸收多样的观点。
(4)根据不同的情境采取积极有效的倾听技巧。
(5)运用适当的技术进行交流。
能力2:更新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拓展有关学习原理和教学策略的知识。
(2)不断更新技术知识和技能。
(3)建立并保持专业联系
(4)参加专业发展活动。
(5)建立个人工作文档备用。
能力3:遵守已有的道德和法律条文
(1)认识教学实践中潜在的道德和法律问题。
(2)遵循组织和职业道德规范。
(3)确保公平对待所有学习者。
(4)尊重保密及匿名请示。
(5)避免冲突。
(6)尊重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
能力4:树立和维护职业声誉
(1)示范职业操守。
(2)尊重他人的价值观和见解。
(3)具备学科专业知识。
(4)对变革和改进持开放态度。
(5)将教学与组织背景及目标相联系。
摘自《教师能力标准》译者 顾小清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国际培训、绩效、教学标准委员会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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