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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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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0 17:37: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首届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的通知
苏教研·江苏省教研室
苏教研(2013)27号

关于举办江苏省首届中小学教师
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的通知

各市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昆山、沭阳、泰兴市教育局教研室:
为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开展,经研究与协商,决定举办“江苏省首届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本次活动由江苏省书法家协会、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凤凰传媒集团江苏少儿出版社联合主办;由南京凤凰母语教育科学研究所、《七彩语文》杂志社承办。
二、征稿要求:
1. 征稿对象:江苏省内的中小学教师(含少年宫书法教师)。
2. 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书体不限。(1)毛笔书法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68×136cm),草书、篆书附释文,所有作品请勿装裱。(2)硬笔书法:尺寸一律为A4纸竖式(21×29.7cm)。(3)篆刻作品:印稿8-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四尺三开(46×69cm)的宣纸印屏上。
3. 投稿方式:团体集中送稿和个人投稿方式相结合。投稿作品种类、数量不限。个人投寄信封左下角注明“教师书法展”字样。限于人力,凡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4. 说明: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请填写《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报名表》(表格附后,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5. 费用:每1件作品收参评费50元(邮局汇款,请勿在信封中夹寄),多投多交。
三、作品评审:由省书协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拟定于2013年9月在南京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及时公布结果。
四、奖励待遇:
1. 设立一等奖3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优秀奖120名,另设组织工作奖。
2. 向获奖作者及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奖牌。
3. 获奖作品,均取得“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览”资格;获奖作者,拟优先吸收为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4. 参展作品将出版作品集。
五、活动时间:
1.作品征稿截稿日期:自征稿之日起,截至2013年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各团体请于8月15日前将征集的作品、报名表送(或寄)至指定单位。
2.获奖作品展览时间:获奖作品拟定于2013年10月在南京展出,展出作品300件左右。
六、投稿及汇款地址:南京凤凰母语教育科学研究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7号世贸中心大厦A1座12层)。收件收款人:潘晔妮,电话:025-66660319
13776615936,邮编:210009 。

七、其他事项:
1.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条款。)`M中国书法家网a0rA)
2. 本通知所涉有关专业事宜,解释权归江苏省书法家协会(电话:025-83572048)。

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凤凰传媒集团江苏少儿出版社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编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参评费汇款单复印件粘贴处

作品名称

尺寸

材质

作品释文


所在学校或教育部门意见



单位签章: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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