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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文史知识》杂志1989年1月刊
谈诗书画的关系
启功
启功,字元白,北京人,1912年生。满族,姓爱新觉罗。幼而失学,自学而成,从作童蒙师到在大学教书,已逾半个世纪。现任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着作有《诗文声律论稿》、《古代字体论稿》、《启功丛稿》、《启功书法作品选》、《论书绝句一百首》等。
首先说明,这里所说的诗是指汉诗,书指汉字的书法,画指中国画。
大约自从唐代郑虔以同时擅长诗书画被称为“三绝”以后,这便成了书画家多才多艺的美称,甚至成为对一个书画家的要求条件。但这仅止说明三项艺术具备在某一作者身上,并不说明三者的内在关系。
古代又有人称赞唐代王维“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以后又成了对诗、画评价的常用考语。这比泛称三绝的说法,当然是进了一步。现在拟从几个不同的角度,探索一下诗书画的关系,以供乐于此道者参考。
一
“诗”的涵义。最初不过是从徒歌的谣谚或带乐的唱辞,在古代由于它和人们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又发展到政治、外交的领域中,起着许多作用。再后某些具有政治野心、统治欲望的“理论家”硬把古代某些歌辞解释成为含有“微言大义”的教条,那些记录下来的歌辞又上升为儒家的“经典”。这是诗在中国古代曾被扣上过的几层帽子。
客观一些,从哲学、美学的角度论的“诗”,又成了“美”的极高代称。一切山河大地、秋月春风、巍峨的建筑、优美的舞姿、悲欢离合的生活、壮烈牺牲的事迹等等,都可以被加上“诗一般的”这句美誉。若从这个角度来论,则书与画也可被包罗进去。现在收束回来,只谈文学范畴的“诗”。
二
诗与书的关系。从广义来说,一个美好的书法作品,也有资格被加上“诗一般的”四字桂冠,现在从狭义讨论,我便认为诗与书的关系远远比不上诗与画的关系深厚。再缩小一步,我曾认为书法不能脱离文辞而独立存在,即使只写一个字,那一个字也必有它的意义。例如写一个“喜”字或一个“福”字,都代表着人们的愿望。一个“佛”字,在佛教传入以后,译经者用它来对梵音,不过是一个声音的符号,而纸上写的“佛”字,贴在墙上,就有人向它膜拜。所拜并非写的笔法墨法,而是这个字所代表的意义。所以我曾认为书法是文辞以至诗文的“载体”。近来有人设想把书法从文辞中脱离出来而独立存在,这应怎么办,我真是百思不得其法。
但转念书法与文辞也不是随便抓来便可用的瓶瓶罐罐,可以任意盛任何东西。一个出土的瓷虎子,如果摆在案上插花,懂得古器物的人看来,究竟不雅。所以即使瓶瓶罐罐,也不是没有各自的用途。书法即使作为“载体”,也不是毫无条件的;文辞内容与书风,也不是毫无关联的。唐代孙过庭《书谱》说:“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王羲之的这些帖上是否果然分别表现着这些种情绪,其中有无孙氏的主观想像,今已无从在千翻百刻的死帖中得到印证,但字迹与书写时的情绪会有关系,则是合乎情理的。这是讲写者的情绪对写出的风格有所影响。
还有所写的文辞与字迹风格也有适宜与否的问题。例如用颜真卿肥厚的笔法、圆满的结字来写李商隐的“昨夜星辰昨夜风”之类的无题诗,或用褚遂良柔媚的笔法、俊俏的结字来写“杀气冲霄,儿郎虎豹”之类的花脸戏词,也使人觉得不是滋味。
归结来说,诗与书,有些关系,但不如诗与画的关系那么密切,也不如那么复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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