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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风田 丁冬:未来,村庄会消失吗?
穷村和富村:不一样的消失?
《中国在梁庄》作者梁鸿通过入住儿时的农村,采取隐藏式的“偷录”方式,记录下了乡村惊人的故事:自然环境的破坏,农村家庭的裂变,农民养老、教育、医疗的缺失,农村留守儿童的无望,多角度展现了我国中部乡村在城市化大潮中所面临的困境。蔚然在《粮民:中国农村会消失吗?》中通过近百个真实感人的故事,也很“极端”地反映了我国西南农村许多让人不得不直面的社会问题:穷得捡食掉在泥土地上的面条;贷款读大学是奔向前程还是掉进陷阱;政府宣传的政策越来越好,但农民的日子为什么越过越难?
中西部偏远地区的农村传达出的信息是我国的农村正在走向消亡。但如果你到东南沿海游走,则是另外一种景象。以浙江的义乌为例,20多年前义乌县城还只有2.5平方公里,现在城市面积已达到85平方公里以上,百姓的收入增长数据更加吓人。义乌全市目前的财政收入75亿,GDP500多亿,而我国一般中西部的县级市财政收入基本上只有几个亿。义乌有一个现象,那就是“民富”,百万富翁多,且多数是农民。
据考察,浙江近年来的农村工业化发展快速,已经形成大规模的城市群,农村城市连成一片,城乡差距已大幅度缩小,发达的县域经济、块状经济、专业镇使农村工厂、市场遍地开花,许多百姓都自己办厂开店,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按照目前我国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如果你是这个农村社区的居民,就可以免费得到一块120平方米的宅基地。所以,市民逆城市化变成农民以及农村居民不愿意把户口迁入城市。当然,我国目前农村工业化比较发达的地区也只是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超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郊区,其他大部分的农村还依然贫困。
世界乡村:难逃衰败命运?
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不代表我国农村的全部。在我国中西部,大部分农村地广人稀,工业落后,缺乏就业机会,从事农业种植收入低,难以留住年轻人,慢慢变得很衰落。除了长三角、珠三角、大都市周边的村庄外,那些远离城市的村庄在城市化的大潮下,难以逃脱走向衰败的命运。目前发达国家的农村基本上都遵循类似的规律,还没有发现例外。
意大利是一个老牌的发达国家,那里的农村虽然硬件很好,但人气很不足,农村基本上没有年轻人,只剩下那些热爱老屋的老年人留守。后起发达的韩国农村也遵循同样的规律,陷入没有人气的相对衰败之中。不像意大利农村,实际的农业生产很少,基本上只种植高附加值的农作物,韩国农业一直追求自给自足,在农村还种植大量的水稻、蔬菜,农村老年妇女很辛苦,年纪很大却还在田间劳作。
我国的情况与意大利、韩国相似,未来大部分地区的农村走向不会有别的规律。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实行城乡二元制度。由于城乡收入、公共基础设施差距太大,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比能够享受到的公共品服务太少,巨大的城乡“势差”只能使农村宝贵的人力、物力、财力大量地几乎是单向地流入到城市,农村失血比造血多,只能越来越衰落。
农村之所以会陷入到相对衰落之中的第二个重要原因是农村土广人稀,难以聚集人气,更难以留住喜欢热闹的年轻人。目前我国中西部许多农村被冠之以“空心村”的称谓,村中只剩下留守儿童与老人,年轻人能走的都走完了。而新生代农民工同日、韩、意等国农村的年轻人一样,几乎没有人再想回到农村去。
“灭村”、“上楼”:进还是退?
虽然未来大部分的农村会走向衰落,但我国目前不少地方愈演愈烈的“消灭村庄大跃进”,逼农民上楼,实属历史罕见。所谓的“灭村运动”,就是打着神圣的名义(诸如让农民住进现代化的楼房、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等)没收农民宅基地、侵害农民财产权益、破坏农民村落文化的一种地方政府强制收地行为,其实际目的是借助“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漏洞获取建设用地指标、突破国家土地管制红线、满足土地财政与开发商需要的侵民运动。硬逼农民上楼将会导致农民“上楼致贫”。
“灭村运动”最初是一些地方基层政府的自发试验,主要是为了解决由于当地非农经济快速发展而出现的“空心村”现象。但是,在后来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某些地方政府在土地集约中获得了大量的额外收益,在利益刺激下,一些地方便不顾当地是否已经具备“灭村运动”的条件而强制推行,这显然违背了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人均GDP小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式经营土地为主,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之后,农村土地的商业运作和市场价值才能开发体现出来,表现为土地拥有者强烈的转让土地的意愿,土地经营者扩张规模的迫切需求,二者的共同作用所形成的市场共振效应,是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根本动力。因此,农民是否适合“灭村运动”,是否愿意“灭村运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的收入水平,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目前,在我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农业还是农民主要的生产活动,庭院经济和家庭养畜还是重要的收入来源,土地还是主要的保障手段,传统习俗和邻里观念还比较强,以村庄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居民点还是比较适合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并且,目前农村养老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还很不完善,农民对失去土地的顾虑很大,所以一般不支持“灭村运动”。
在我国“灭村运动”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着地方政府对农民房产、宅基地补偿不足的问题。按照补偿标准,农民得到的补偿与同类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相比,乃至与土地拍卖出让的价格相比,差距悬殊。因此,不少农民认为政府强行推进“灭村运动”,只给房屋进行补偿,对宅基地不给补偿,或者补偿很少,这侵害了他们的权益,造成经济上的极大损失,因而加剧了他们对政府的不信任。
另外,由于不少地方政府盲目照搬城市小区建设模式,推倒极具农村气息的房屋而建高楼,使得农民“灭村运动”后生活成本普遍提高。有调查表明,很多住在“灭村运动”点的农民反映:“以前能吃的蔬菜可以自己种,现在什么都要到市场去买,几万元的补偿金,省吃俭用也维持不了多久。”除了生活成本的提高,“灭村运动”对农民的生产也带来很大的不方便,尤其是对还有耕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以及习惯于单家独院生活的老年人而言。“灭村运动”后,农民离自己的耕地较远,交通成本剧增,农具、粮食不方便存放,老年人住高层,上下楼也不方便。
资本下乡:谁绑架了土地?
针对农村空心化现象愈演愈烈,2亿多农民工外出打工,部分资本开始下乡了,出现了新圈地运动。与那些圈占农民的土地进行城市化等传统的圈地运动相比,新圈地运动是指部分涉农企业到农村去,通过租借农民土地,进行生产基地建设。这种经营方式有时也叫“资本下乡”,目前争议很大。赞成者认为资本下乡于民于企业于当地政府都是有利的,是“三赢选择”;反对者认为这种做法会出现“政企合谋,农民受损”现象,资本下乡部分企业的“非粮化选择”也会影响到国家的粮食安全,资本下乡企业只占农民的地,难以解决转换出来的农民就业问题,长远来看有可能带来社会不稳定。 资本下乡是国家快速城镇化、针对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而出现不少空心村的一个选择,但要慎重。如果处理得当,将会是我国农村新的机遇,可以盘活原来分散、低效率的农业,满足工业化、城市化的需求,作用之大无异于一场革命。这场革命要想成功,除了一定要给离开土地的农民充足的补偿,还应该让离开土地的农民有工作与社会保障。
三聚氰胺事件后不少乳制品企业开始在农村圈地,自己建基地。葡萄酒行业对葡萄种植的要求更严,包括王朝、长城、云南红、华夏在内的许多国内知名葡萄酒企业在山东、新疆、宁夏等葡萄产区大面积圈地,自己建原料基地,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涉农企业下乡,一方面提升了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与质量水平,另外一方面通过加工增值,也提高了农产品的竞争力。
但资本下乡一定要慎重,早几年,有很多城市工商企业去农村发展,钻政策的空子搞房地产开发建设,比如建别墅、高尔夫球场等。如果城市工商资本长时间大规模地直接参与农业经营,占用更多的农地而又都不种粮,在某种程度上将影响国家的粮食安全。所以,我国要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以遏制这种情况的频繁发生。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郑风田 丁 冬
(来源: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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