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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乡村教师收入将超过城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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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5 16:47: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教育部:乡村教师收入将超过城镇教师
2013-11-21 作者:人民网 来源: 人民网2013年11月19日

  
教育部、财政部9月13日印发《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以下简称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今天上午,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从何时开始实施?哪些人员可以享受?补助标准具体是多少?
答:考虑到各地情况复杂,差异性较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不宜制定统一的标准,而是按照 “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原则实施。按照这一原则,地方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责任主体,自主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具体实施时间、补助范围和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来源等,均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问: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按照“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实施原则,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从2013年开始,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中增列综合奖补资金,将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奖补因素之一,对已经实施这一政策的地方给予奖补。综合奖补资金可以由省级财政统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机制改革的相关支出。
问:如何确保补助发放公开、公平、公正?
答:为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乡村教师办的又一件实事、好事。为保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公开、公平、公正,保证符合条件的教师能够按时、足额地拿到补助,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冒领补助,下一步,教育部将专门下发通知,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组织实施、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地方责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坚持阳光操作,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将这件惠及广大乡村教师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问: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后,预计有何效果?
答:预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后,将会产生如下成效:
一是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进一步增强。随着补助政策逐步实施,农村教师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教师收入水平将高于城镇教师,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农村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显著增强,优秀人才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流动机制将初步形成。
二是教育投入结构将更加合理。补助政策的实施将带动教育投入思想观念的转变,引导教育投入由原先侧重于建房子、买设备等硬件建设,逐步向侧重于教师队伍等软件建设转变,教育投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
三是城乡教育发展将日趋均衡。随着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改善,农村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有效缩小,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率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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