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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楚廷《高等教育学》-《教师之友网》2014。4。18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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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3:27: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 言
在中国的教育学的学科群中,高等教育学是一个相对年轻的门类。
人们在任何一项活动中,都力求自觉其活动,一个集中的表现便是从事对相应活动的考察,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便形成相应的概念和命题,一旦有了一个系统,便成了理论或学问。高等教育学就是在这种自觉活动中人们自觉其意义的过程中产生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亦正如此。
一门学科的建立与发展,当然是基于研究的,而其持续的繁荣则又离不开教育。高等教育学不仅在大学里诞生了,能够维系其发展的高等教育学教育,也在大学里诞生了;这也要首先功归于中国的一批先行者。潘懋元先生在厦门大学首开了中国高等教育学的博士生教育。
这样,就有了一个关于高等教育的“研究——教育——研究——教育”的良性循环。在这个良性循环中,一个高等教育学的研究群体越来越壮大;研究成果也随之越来越丰硕,高等教育学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已不只是一个旁观者、伴随者。
我本人生活在大学中,学习着、工作着、思考着,也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而进入了高等教育学的研究行列。这与我从事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学校管理工作有关,更与我长期地持续地坚持教学活动有关。
对走在前面的人的最好呼应,是努力学习与研究,并且尽可能于其中获取心得,在这一学科的被弘扬之中一起前进。一个学科的生命力就在于它不断地有新概念、新命题,以及存在于这些概念和命题之中的新观念、新思想涌现出来。一个业已壮大起来的研究群体,一个方兴未艾并处在变革之中的高等教育事业,大约就可保证它的生命力不会衰竭。然而,不衰竭只是一个底线,人们肯定还热望它的繁荣兴旺,并把自己的一份工作也置于其中。我自己便抱着这样的心态,一方面尽可能吸收最近一些年来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同时自己也在不停地思考和探索着。
确实有几位好友很久前就敦促过我写一本《高等教育学》,但我一直到2007年才开始动笔,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才算基本脱稿。
1994年,我写过一本关于大学校长的书《校长学概论》,今天看来,只感到贫乏。1995年写过一本名为《大学人文精神构架》的书,又于2001年写了一本《素质:中国教育的沉思》,这两本书都是关于大学文化的。2000年和1998年,分别出版了《学校管理学》和《学校管理心理学》,主要是论及大学管理的。2002年出版了《大学教学学》一书,书名已经表明了写作的内容。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我于2004年写了一本叫做《高等教育哲学》的书,从形而下走到了形而上。
在前后16个年头里所做的形下和形上工作之后,今天再回头写这本我虽想写但一直未动笔的书。这样一个上中下穿插的工作进程并不是我刻意安排的,因而可以算是一个自然的经历,偶然的流程。
在写眼下这部《高等教育学导论》时,我完全抛开了自己以前的著作,一点也不回头看看它们。为的是,让思想自由流动起来,避免受自己“过去”的束缚,也盼望使写作成为创作。力求不一样,包括跟自己的过去不一样,至少,我是这样提醒自己的。
因此,当有熟悉我的著述的学者从我这部著作中发现与我过去的论点有起伏的地方时,那可能就不足为奇了。事实上,一个人一生中的思想观念不发生任何变化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当然,不太可能发生完全的逆转,有许多基本的东西可能是没变的。其实,即使说到变,只要向更确切、更贴切的方向变了,也是应当作出的一份努力。事实上,在有些术语的使用上就有变化,有些在理解上也有了变化,有些曾经间常出现的词语可能不见了。
变化也好,求异也好,不一样也好,毕竟还是为了深入的探讨,为了更接近真理,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发展。因为,看来这部著作中是提出了一些与我所熟悉的观念有所不同的观点的,故而格外说明一下。对于许多不同的看法,本想再思考、再观察一段时候再说,然而,时至今日业已观察、思考了若干年。即使如此,我肯定仍然会以虔诚的心态去倾听他人,以冷静的思考审视自我,并不会因为发表和出版而让观察和思考停顿下来。
全书共分14章。许多章节都可单独深入研究而成为专门的论著,这本书势必涉及到高等教育学的许多基本方面,因而,在每个问题上所下的笔墨必然是很有限的了。但是,当某些观点以命题的形式陈述出来时,在命题的论证上却是不能太省略的。全书都尽可能地注意到了这一点。至于全书大体论及到了哪些方面,这是从目录即可看出的,此处不再复述。
全书共有80节,算是讨论了高等教育的80个问题。高等教育学的问题可能不少于800个。它似应反映全貌,又很难反映全貌。于是总有取舍,使之既有明显的综合性,又有一定的简明性。专题的讨论与综合的论述,实际上是各有各的困难。事实上,这两方面的问题我们都面对了,既希望对一些专题的讨论有所深入,又希望大体上顾及到高等教育学必定要涉及的广泛议题。
第一、二两章,都是在讨论大学的起源与发展过程。教育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大学是这一伟大创造中的一环,并且,它不是被动的,它的产生既不是一种逻辑派生,也不是外力作用的结果,不是经济的副产物,它是人类自身智慧的一项独特创造物。
第三章讲述高等教育学的一些基本范畴。这并不是一些独立的概念介绍,而是论述高等教育运行中的思想轨迹,论述它曾经思考了哪些范畴,这些范畴也作为高等教育学这张网上的结而支撑着这座学术大厦。
第四章讨论大学的职能、功能和理念。在本章把这三个彼此不同又密切联系的问题放在一起研究,也算是一种特定的论述设计和言语方式。
第五章关于大学的治理,一方面是关于社会与大学关系的讨论,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是起承上启下作用的。大学职能怎样切实地履行?功能怎样很好地发挥?理念怎样更好地实现?这是紧接着前面的叙述要回答的问题,同时,又对随后论述大学内部活动的有效展开,提供一个理想的前提。
接下去的第六至第十章就是大学自身的基本活动方面。从这五章所体现的内部关系看,我们的确是在所有高等学校中,有所侧重地叙述了与在学术水平、人才培养上层次较高一类的大学相关的内容。
第十一、十二两章才再回到大学自身的管理上来。
第十三章专论大学校长问题,这几乎是与前面所有论题有联系的一个议题。
第十四章作为最后一章而叙及大学改革,这是与未来相连接的一个必然话题。
“大学教师”、“大学职员”、“大学学生”等均分散在大学的各种活动中作有关论述,而未作专章讨论。
我们大量叙述的是大学,似乎是成了“大学学”而非“高等教育学”,但是,我们已作了相关的申明,因而,这并不成为明显的问题。
这本高等教育学并不特别侧重于哪个国家或地区,但有关历史和事例,基于其代表性、典型性的考虑,有些国家被提到的比较多,有些则很少,有的甚至没有提到。有些章节,比如最后一章,论及中国的就格外突出一些。但总的来说,因为是一般原理的论述,即便是偏于某时某地,也仍然是为了一般论述而进行的事实选择。涉及到自己国家的事例较多,也只是联系中国实际所作的一般叙说,但这依然不妨碍我们以更宽阔的视野进行考虑。
敬请各位先生指教,敬请阅读此书的学生批评指正。
张楚廷
2009520



file:///C:/DOCUME~1/Owner/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10895.png                
高等教育学导论
目 录
前 言 Ⅰ
第一章  高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学 1
第一节  高等教育 1
第二节  最初的大学 6
第三节  大学是谁的产物 11
第四节  对大学的认识状况 15
第二章  大学起源与发展的进一步考察 22
第一节  文化与经济 22
第二节 高等教育与经济
——基于历史的考察 26
第三节  大学为何最早出现在西欧 30
第四节  中国的大学为何出现得很晚 33
第五节  经济越来越依赖于大学
——基于现代的考察 38
第六节  关系自身的发展过程 45
第三章  高等教育学的基本范畴 52
第一节  自由教育,大学的一颗童心 53
第二节  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 62
第三节  通识教育与通才教育 69
第四节  普通教育与终身教育 75
第五节  素质教育与人文教育 78
第六节 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 86
第四章  大学的职能、功能与理念 94
第一节  大学的职能 95
第二节  大学的功能 99
第三节  关于对口与适应 106
第四节  大学的保守与超越 110
第五节  大学的理念与目的 121
第五章   大学的治理 129
        第一节  大学的特性 130
        第二节  大学目的的社会性问题 139
        第三节  不同的大学治理方式 148
        第四节  高等教育法与治理 155
        第五节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 160
        第六节  大学治理与学术自由 165
    第七节 大学治理的基础 169
第六章   大学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173
    第一节  科学研究在大学的发生 173
    第二节 大学科学研究的作用与意义 177
    第三节 大学科学研究的特性与优势 181
    第四节 大学科学研究的治理与管理 191
    第五节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 197
    第六节 学科建设与其他建设之关联 203
    第七节 学科建设与高水平大学 207
第七章   研究生教育 212
    第一节 大学的分类 213
    第二节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216
第三节 研究生教育的实施 220
    第四节 指导教师与研究生教育组织机构 226
第五节 中国的研究生教育 232
第六节 与本科教育的关系 237
第八章   大学的教学 242
        第一节  大学教学的地位 242
        第二节  教学与科研的关系 248
        第三节  大学学生学习的过程 256
        第四节  大学教师教学的过程 262
        第五节  有关大学教学几个议题的联系 267
        第六节  大学教学原则(上) 270
        第七节  大学教学原则(下) 277
第九章   大学的课程 282
        第一节  大学课程问题的特殊性 282
        第二节  大学课程的结构问题 286
        第三节  大学课程与专业 292
        第四节  大学课程与教师 296
        第五节  大学隐性课程 300
        第六节  几种课程流派 307
第十章   大学的德育、美育与体育 313
     第一节 辩证法对大学的特殊意义 313
     第二节 大学德育 318
     第三节 大学美育 324
     第四节 大学体育 329
     第五节 发展着走向全面 334
第十一   大学机构的运行 339
    第一节 大学管理概说 340
    第二节 大学管理心理学选择 342
    第三节 目标管理及其意义 349
    第四节 大学院系的设置 354
    第五节 大学的行政机构 361
第十二章   大学行政管理 367
     第一节 大学师资管理 368
     第二节 学生管理 373
     第三节 职员队伍管理 378
     第四节 教学管理 383
第五节 科研及其他管理事项 390
第十三章   大学校长 403
     第一节 校长是大学的灵魂? 404
     第二节 校长与理念 408
     第三节 校长的作用 413
     第四节 校长的条件 418
     第五节 校长的遴选 423
第十四章   大学改革 428
     第一节 法治问题 429
     第二节 体制问题 432
     第三节 人事问题 436
     第四节 后勤改革 440
     第五节 本末关系问题 444
第六节 大学·市场·政府 448
后 语 452




第一章  高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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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章里,作为一个基础,我们先阐述高等教育、大学等基本概念。高等学校与大学,在一些国家是加以区别的两个名称,本书在有区别的情况下使用大学一词。
一般来说,高等教育学所研究的实际对象是包含了大学在内的所有高等学校的,当然还包含它相关的活动及其内外部关联。但高等学校已经多样化,虽然我们也会涉及方方面面,然而不能不有所侧重。我们将侧重于大学。所论述的也是相关的一些主要论题而不可能面面俱到,每一个相关论题都还可以充分展开,成为高等教育学之下的一个个分支,而我们这里是关于高等教育学的综合论述,不可能把一个个论题变成一个个详尽叙述的分支,因此,也在每个论题中有所侧重地讨论一些基本问题。
第一节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是相对于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而言的,高等教育是整个教育的一部分。从概念来说,教育是上位的,高等教育是下位的,或者说前者是属概念,后者是种概念。
凡概念皆有其外延与内涵。把一个概念界定清楚,常常两方面都要涉及,但在一定条件下可着重在某一方面,也可先阐述一方面,而后再进一步阐述另一面,有时甚至需要交叉地逐步地展开。对于教育和高等教育概念亦如此。在一般情形下,人们更关心从内涵上把握概念。
在以属概念为基础定义种概念时,往往是采取增加内涵(从而缩小外延)的办法,称之为属概念加种差(新增内涵)的办法。我们具体地进行一些讨论。
可否将高等教育定义为“高等级的教育”?
这种界说的方式只是字面上的解释,这种方式一般是没有意义的,它没有提供新的信息。
有论著说“高等教育即高中后教育”。这种界说合适吗?准确吗?
属概念是“教育”,加上种差“高中后”,属加种差形成种概念“高等教育”,这样看似合理的。但是,加上“高中后”的种差,使得现实中的高等教育外延有所减缩,例如,存在着因不同原由、不同情况而并未念过高中的人进入高等学校的情形,他们并非“高中后”,却进了大学。他们或许在学校里按某种特定方式、在某个特定领域接受教育,但确是在接受高等教育。所以关于高等教育的这一界说亦有不确切之处。
如果从历史的角度看,欧洲直至文艺复兴才有正式的独立的中等教育机构,然而早在此前几百年就出现了高等教育。中国的普通中学更晚于19世纪后期才出现。历史也表明以“高中后”教育定义高等教育概念并不恰当。
可否不使用“高中后”一词而将高等教育界定为探究高深学问的机构?
这种说法又超出了高等教育的实际外延,因为一些独立设置的科研院所也是探究高深学问的机构,但它们不在高等学校之列,不属于高等教育。
高等学校除探究高深学问外,还培养人才。科研院所不也能培养人才吗?比如,有的院所也招收研究生。但它们一般并不必须承担此一任务,而且国家并不提倡科研院所脱离高等学校来培养人才。
这一说法将高等教育视为机构,然而,高等教育并不单指机构。这也是这一说法的不当之处。
中国古代书院(比如岳麓书院,出现在公元十世纪)是从事探究高深学问并培养人才的机构,为何人们并不认为那是高等教育的开端而只认为中国的高等教育发端于19世纪末呢?
更早,公元前393年,柏拉图开办了学园阿克德米(Akademie),他在学园里生活和从事教学活动长达40年之久,这是“雅典第一个永久性的高等教育机构”。学园的信条之一是“不懂几何者莫入”,用今天的观点看,这就相当于中学后,同时在懂几何的基础上再去学习,在当时肯定可以称得上是研习高深学问。可是世界上最早的真正意义上的大学出现在公元后12世纪,而不是公元前4世纪。
人们有时用近代大学和古代大学去加以区分,然而,正式的高等教育概念是以近代大学为基础的。人们并不认为研习高深学问为高等教育的唯一标准。
何谓高深学问?这本身也是个问题。
高深学问必然与一定的历史背景相关。毕达哥拉斯定理,阿基米德浮体原理,在古代可能是高深学问。当今,则是中学生可以学习的内容。
微积分在牛顿时代是高深的,当今,其初等运算部分中学生念起来也不难。但微积分的现代形式仍在高深之列。
学问高深与否与时代背景有关。何以谓高深呢?即在特定时期下“这些学问或者还处于已知与未知之间的交界处,或者虽然已知,但由于它们过于深奥神秘,常人的才智难以把握”。这是布鲁贝克的说法。
实际上,对于不同的高等教育机构,高深与否也有差别。北京大学研习的学问与一般高等职业院校研习的学问,在深度高度上都会有明显差别。
有一点似是相同的,都是在中学学习基础上去研习的学问。可是,即使如此也还有一点不同,中学学习的状况也有所不同,起点也有了区别。
博洛尼亚大学为何被认为是最早的大学?
中国最早的大学为北洋学堂(天津大学之前身),南洋学堂(上海交通大学之前身),随后才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如果岳麓书院被认为是大学,那么,中国的高等教育应有了一千年以上历史,可是通常认为中国高等教育乃百余年历史。
虽然也有论著称阿克德米学园为“世界第一所大学”,但也有论著认为博洛尼亚大学是“欧洲最古老、最著名的大学之一”。阿克德米也在欧洲,它与博洛尼亚大学相距1500年以上,如果阿克德米也被叫做大学,那么,博洛尼亚就不可能被称为“最古老”之一的大学。
曾任博洛尼亚大学校长的法比奥·罗维尔西·莫纳科(Fabio Roversi Monaco)说博洛尼亚大学“是西方最古老的一所大学”。这一论断当然也就与阿克德米为“世界第一所大学”的结论有悖。罗红波亦称博洛尼亚大学为“欧洲最古老的大学”,“在世界上,它是最古老的大学之一。”
尽管“准确时间很难确定”,但博洛尼亚大学和巴黎大学一般被认为是最早的。
博洛尼亚大学区别于岳麓书院的最显著特征是其专门性,学生研习专门的知识。博洛尼亚最早出现的是法学院,并以其著称于世。不久(于13世纪初)就建立了医学院。欧洲古典大学传统的四大学院(法学院、医学院、神学院、哲学院)就发端于博洛尼亚大学。
巴黎大学“初设神学院,后设法学院、医学院及文学院”,并可授予学位。
仅仅是研究高深学问而主要任务不在培养人才者,可以是科研院所;只培养人才而并非以高深学问为内容者,可以是中等教育;既研习高深学问又培养人才但不具有专门性,则如岳麓书院,亦非大学。
任何时代都有相对于那个时代的高深学问,但并非任何时代都有大学或相关的高等教育。任何民族都有相对于自己民族的特定时代下的高深学问,更非任何民族在任何时代皆有自己的高等教育及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大学。中国亦如此。
中国古代有太学,但“太学成为官僚体系的附属机构”,这与中世纪大学明显不同,“因为培养目标、教学主体、课程设置及教学方法差异引发的,尤其是教学主体的不同,更是导致了太学只能是中国古代的高等教育,而非现代意义上的大学。”亦非近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
结论:以研习高深学问为内容的培养专门人才的活动,称为高等教育;实施这一活动的机构称为高等学校。
这一概念中,有三要点:培养人才,高深学问,专门性。或简称为教育性、学术性、专门性。
教育性是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皆有的,所以决定高等教育内涵的(或种差)是学术性、专门性。中小学学习的是普通知识,亦属广义的学术,只是一般不以学术相称;中小学教育所涉之知识乃非专门性的(个别的中学在个别时候过早地文理分科不具有代表性,故称不上专门性)。
还有人提到职业性,但是,有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与职业关系比较直接,有的则不很直接。比如说在哲学院学习,就不直接与某种特定职业相关。即使专门学习语言文学的,或者专门学习数学、物理学的,也并不与某种特定职业相关,虽具专门性,但并非职业性。职业性只对某类高等学校或某些领域适合,而专门性则是普遍的。
“高等教育是指大学、文学院、理学院和师范学院等机构所提供的各种类型的教育而言,其基本入学条件为完成中等教育。”196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一个高等教育会议所给出的这个界定,主要是从外延上描述的。
《中国大百科全书》(简明版)所给出的定义为:“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上的各种专业教育。”其中指明了专业性,专业教育真正发展起来是晚于大学的,专门性与专业性有微妙的差别,后者是更细化了的专门教育,是将专门领域具体到某一学科或针对某一职业的结果。
我们在本书中所采用的是内涵式定义。但某些外延式定义也可作为参考。
高等教育即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教育,这一比较精练的陈述中,关键词之中的培养人才、高级、专门是一个也不能少的。在这一陈述中是在以教育为已知的属概念的基础上,高等教育作为教育的种概念而予以界定的。
按照我们给出的定义,中国古代的书院都不称之为高等教育,尤其不被称为大学,但它们又事实上是当时的高等级教育(只缺少专门性)。这样,有时我们便以古代的高等教育和近代的高等教育来加以区分,而一般称之为高等教育者是指欧洲中世纪以来的高等教育,叙述时一般也不再刻意予以指明了。
尚需补充说明。对于学问是否高深、人才是否高级的问题,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大学学问档次向上、向下延伸的情形都有。例如,职业教育是否属于高等教育的问题就有过不同看法,它的教育内容是高深的吗?其专门性、职业性没有疑问,其高深性仅从某一侧面看似可,但从大学的传统眼光看就有疑问了。尔后,事实上有了一个妥协,职业教育可属于高等教育,但不属于大学。对于大学,高深学问仍乃基本标志,而对于向下延伸的那一部分,则标志性欠之。
第二节  最初的大学
与中等学校、初等学校相对而言,有高等学校。仅仅这样来叙述高等学校还不够。
可否把高等学校界定为实施高等教育活动的机构呢?
教育行政部门中有高等教育司、高等教育处,它们是对高等教育进行管理的官方机构,也应视为是在实施高等教育活动的机构。但它们不宜被称为高等学校。还有科技司、科技处及其它部门也是主要进行与高等教育相关活动的机构,却非高等学校。这些机构及其活动也就在高等教育之列,却非大学。
并非高等学校的某些机构也实施高等教育,因此将高等学校定义为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这就使得定义的外延失之过宽。故这种界定不甚恰当。
高等学校内部所设置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等亦为实施高等教育活动的机构,但它们明显地不宜被称为高等学校,它们只是高等学校内部的一个分支机构。这一事实从另一方面进一步表明上述定义外延过宽。
显然需要添加一定的内涵,以排除高教司、高教处和科技司、职教司之类非学校意义下的机构。
高教司和教务处之类都属管理性质的活动,可否用“非管理”来予以限定呢?
事实上,教务处虽属管理性质的机构,但它又是学校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用排除管理的办法来缩小外延不是适当的。
高教司之类的机构其所以不能被称为高等学校,基本的原因在于它不直接从事培养人才的活动,它只是间接与此有关,并且正是通过管理而与此相关。学校里的教务处虽也是管理机构,但它与人才培养的关联具有直接性。
故此,高等学校可定义为:直接从事培养人才活动的且有某种结构的高等教育组织或机构。这种机构不只由教务处、科研处之类的机构构成,也还包含有学术性机构,如学校所下设之院系和研究所,这就形成有一定结构的组织。
高等教育的相关活动还不只存在于高等学校,甚至还不只存在于高教司、高教处这一类机构中。其他,如为高等教育立法和制定政策的活动,为高等教育提供财政支持的活动,都属于高等教育活动。这样看来,实施高等教育活动者并非高等学校一家。但是,直接从事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活动的机构,唯有高等学校。
大学与高等学校有什么区别吗?
与高等学校相对的是初等和中等学校。大学属于高等学校,但一般认为高等学校并不都是大学。在中国,1948年有《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文、理、法、医、农、工、商等学院,凡具备三学院者称大学,否则称学院。1986年,国务院发布《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规定称大学者须符合:(1)主要培养本科及本科以上人才;(2)在文科(含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政法、财经、教育(含体育)、理科、工科、农林、医药等8个学科门类中,以3个以上不同学科为主要学科;(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和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4)全日制在校生计划规模在5000人以上。
1998年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将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皆列为高等学校,“大学还必须设有三个以上国家规定的三个学科门类为主要学科”(该法第25条)。
其实,这种关于高等学校类型的区分只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世界上有一些水平极高的顶尖高等学校并不一定叫做University。例如,我们常称的麻省理工大学,其原名并不是大学(University),而是Institute,实名为麻省工学院(Massachusett Insitute of Technology, 简称MIT)。还有加州理工学院(Califonia Institute of Techenology,简称CIT)。1754年建立起来的达特茅斯学院按我们的标准亦可称大学,但是它仍然名为学院(Dartmouth College)。
事实表明,虽然大学与高等学校是有区别的概念,然而这种区别并不具有普遍意义。在本书中,对大学与高等学校一般仍加以区分,而更多使用了大学一词。
至此,我们经由已知的教育概念而界定了高等教育,又在高等教育概念的基础上界定了高等学校,而后将具备一定条件的高等学校称之为大学。可见,此处均采用了经由属概念来定义种概念的途径,也就是说,我们在此是以演绎的方式来界定相关基础概念的。但从理论上说,这不是唯一的论说方式。
毕竟,最早的大学产生于欧洲,故先从欧洲的大学说起。一方面是距今时间已经久远,另一方面,具体到某一所大学,其诞生的确切日期往往因选择标准不一而难以准确地论定。因而,在具体涉及一些大学时,在指明其建立的年份时也就有这样的问题存在。
例如,博洛尼亚大学,《外国高等教育史》指出:“博洛尼亚在1150年时已获得了大学的身份”,而《教育大辞典》则说它“1067年建立”,曾任博洛尼亚大学校长的莫纳科则曾说他们在19874月“隆重庆祝博洛尼亚大学诞生900周年”,据此,它又是诞生在1087年。1067年,1087年,1150年,就是三个不同的说法。
“在11世纪70-90年间,由学生和教师自发组织起来,成立了一个协会式大学(Lo studio)”,“在大学里,学生和教师年龄相差不大,由学生进行管理,自主权十分广泛”,“大学没有固定授课地点,教师家里有地方,就到教师家里上课;教师家没地方,就由学生租用私人住宅,或是四处募捐,筹款建造教室”,“由学生筹钱,作为教师的生活津贴”,“大学与市政当局没有任何关系”。这种由学生管理的体制延续了一百多年,并且,对于这一体制,博洛尼亚大学亦非唯一之例外。
法国最早的大学是巴黎大学。它是从12世纪由主教学校发展而来。在巴黎讲学的著名教师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来此学习逻辑和辩证法的学生,他们决定根据惯例建立行会以保护他们彼此的利益。建立的确切时间无从考证,但可能发生在11501175年间,得到法王路易七世认可是1180年。正式获得大学身份“大约在1200年”。依不同的标志,其建立之日也可以分别在11501175年之间,也可以是1180年或1200年。
人们有时简称博洛尼亚大学为“学生的大学”,巴黎大学为“教师的大学”,尽管有这样的差异,但中世纪大学共同的特征却是“为自由而诞生”、“为自治而斗争”、“以学术为业”的。
英国最早的大学是牛津大学。在牛津大学出现之前,英国学生横渡英吉利海峡去巴黎大学求学。1167年英国学生被召回(以此时间计,巴黎大学之产生应在1167年之前)聚集牛津,遂创办牛津大学,“最初是贫苦学者合居读书之处”。创办时间一说为12世纪末,另一说便是13世纪的1254年,这是得到正式承认的时间。剑桥大学稍晚于牛津大学由师生建立起来,并于1218年获得英王认可。按此推算,牛津又应早于1254年。
德国最早的大学是海德堡大学,创建于1386年(维也纳大学、布拉格大学稍早于海德堡大学诞生),至今它仍然是德国高水平大学之一。海德堡大学实名为布鲁莱希特——卡尔大学,是以人名命名的,前者为1386年的创始人,后者为1803年的重建人。紧接着,在德国又有了科隆大学、爱尔福特大学、莱比锡大学等。至中世纪末,德国已有了14所大学。柏林大学则晚于19世纪初才建立。
欧洲中世纪大学与教会的关系甚密,但从11世纪起的两百多年里,“大学的诞生或是‘自发的’,或是教皇的意愿”,直到14世纪和15世纪才有“君主创建”,但对建立新大学教皇“要求君主政权提供保障”。国家政权或代表这一政权的君主或皇帝意识到创建大学,在欧洲也是相对较晚的事,大学最初诞生于民间。
俄罗斯大学的出现已是中世纪之后的事了,它最早的大学是莫斯科大学,其全称为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大学,是由俄罗斯“科学之父”罗蒙诺索夫提倡并参与创办的,正式建立于1755年。再后依次是维尔诺大学(1803)、喀山大学(1804)、彼尔姆大学(1817)和圣彼得堡大学(1819)。显然,在中世纪大学已经于意、法、英、德和西班牙纷纷建立起来的时候,俄罗斯还不见大学的踪影,其大学之诞生甚至还晚于北美。
美国最早的大学应首推哈佛大学,它创办于1636年,创建人为一牧师。耶鲁大学建于1701年,赞助创办者为一商人。这两所大学均分别以这两人的名字而命其校名。创办于1746年的普林斯顿大学是由四位牧师创建的,诞生于1754年的哥伦比亚大学是由首任校长约翰逊利用教堂教室作校舍办起来的,“建校伊始,……校长和教师都由约翰逊一人兼任”。至美国建国(1776)前已有9所这样的大学,如今大都已是世界著名大学。
亚洲最早的大学先后出现在印度、日本和中国,但已都是19世纪的事了,大大晚于欧美。
中国最早的大学出现在19世纪尾期。1895年出现了今天津大学的前身北洋西学堂,次年有了今上海交通大学的前身南洋大学堂或南洋公学。皆系盛宣怀奏请设办,前者为呈请北洋大臣王文韶奏准开办,后者由上海电报局、招商局拨款设之。最早的这两所大学与意、英、法最初的大学相比,有两点十分不同,一是两所皆为工科大学;二是直接的政府背景。稍后便是京师大学堂,1898年清政府创办,即今日之北京大学。更后,1912年,清政府利用美国退还的部分庚子赔款举办了清华学校,即今日清华大学的前身。这样两所在当今中国最有影响的大学皆为清政府所创办。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的一段时间所新建的大学有两个特点:一是清一色的政府举办(至1952年,原有的私立大学全部消失),二是绝大多数为理工科,尤以工科为重(中国人民大学是少数例外,它又纯系文科)。
从中国大学的历史看,似乎容易得出大学是政府的产物的结论来,容易得出高等教育是社会政治与经济的产物的结论,也很容易认可高等教育应为政治服务、为经济服务的宗旨。不少的教育学论著也正是这样认定的。
如果放在世界范围看,这些结论就有问题了。中国自身的一些事实也可对这些结论提出质疑。
第三节  大学是谁的产物
世界上最早的大学,如博洛尼亚大学、巴黎大学,都是学生、教师自己办起来的,最初与政府没有什么关系。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是由私人(牧师、商人)办起来的,与政府也没有关系,它们更不反映国家意志。哈佛、耶鲁创建之初,美国尚未建国。先有哈佛,后有美国;先有希伯来大学,后有以色列国家。这都是大学先于国家的典型例子。是人生出了国家,并不是国家生出了人及其一切(包括大学),是人构造了国家,并不是国家构造了人。
即使如莫斯科大学,也是罗蒙诺索夫(科学家)所倡导,后经俄皇认准的。好一点的政府或国王事后认准或核准之,其行为是被动的,事后的。
也有最初即为政府创建的大学,如中国的北洋大学堂、南洋大学堂、京师大学堂。然而,这在世界的大学史上已是很晚的时期了,并且,也还有许多私人创建的中国大学,实际上,1949年以前,“我国有些地方,私立高等学校多于公立学校”,西南地区“公私立高校有52所,其中私立学校30所。上海市有高校40所,其中私立的30所。南京市、武汉市的公私立高校各占一半”。
不同国家的政府对教育(含高等教育)的态度不一定是相同的,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的政府对教育的认识很可能也不一样,学者与政府对大学认识的视角更可能有别。中国的历史可以清楚地证明这一点。对于清政府,我们是赞颂它晚期为中国建立了最早的一批近代大学呢,还是谴责它在其统治时期的前两百多年里中国近代大学仍然迟迟未现呢?我们又该怎样看待1966年全国的大学被迫关闭而停止招生呢?
“至少到文艺复兴为止,政府行为的教育没有留下多少佳话,恰恰是私学创下了辉煌的业绩。”公元前,“在爱琴海沿岸和黄河之滨这两个相距遥远的地域,同时创造了影响深远的思想文化,而且都是与教育有关,并且是私学。”
政府对待大学,有主动创办的,有积极支持的,有被动跟上的,有麻木不仁的,也有消极的,乃至压抑和破坏的。无论从哪个时期看,并非凡政府都能对大学有一个很好的认识和态度的。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看,大学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来愈显著,政府的认识不能不随之跟上,但也有例外,也有跟不上甚至逆潮流而动者。倒是有一点是十分确定的,那就是,越是消极对待大学的政府在历史上越可能留下其劣迹。大学自身有其十分主动的一面,不完全是政府认识得如何所能左右一切的。不仅世界上许多国家可以证明这一点,在中国,蔡元培时期北京大学、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关于产物的问题,马克思曾说:“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
马克思从两方面对此进行批判,一方面,“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另一方面,“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这里的环境显然是指社会环境,马克思一方面指出了环境的创设与改变均为人所为,环境不是产者而是被产者,同时马克思揭露了以全社会名义出现的所谓产者的虚伪性,那实际上是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那一部分的作用极度夸大了。
教育也是人的产物,“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不是因为社会的需要才产生了教育,教育产生于生物的生存意识”,“教育不是被动的,恰恰相反,教育是生机勃勃的,是主动的行为”。教育作为人的文化和精神需要几乎紧随着人的物质需要而出现。
当社会出现了统治者的时候,他们有的对教育会比较敏感,有的会比较迟钝;有的会较快地意识到教育对其统治的意义与作用,有的会较慢地意识到;有的从积极面意识到,有的从消极面意识到;或两者兼而有之,进而对教育采取积极或消极的措施或政策,发展或抑制教育。
学生建立起来的博洛尼亚大学经历了中世纪,经历了文艺复兴,经历了墨索里尼统治时期,又经历了二战后的变迁,博洛尼亚大学还是博洛尼亚大学。由一位牧师创建起来的哈佛大学经历了独立战争、南北战争,经历了40多任总统,经历100多届国会,无论政治如何变迁,哈佛大学还是哈佛大学,三个多世纪里,社会“经历了财富的得而复失,公司的兴而复亡,政党的盛而复衰,而这个学校却能历久常新”(博克语)。清政府建立的北京大学,经历了晚清,经历了民国,又经历了1949年之后近30年不停的政治运动和1978年之后30年的改革开放,北大早期形成的蔡元培大学理念却并未因时局的变动不居而消失。
当然,越是开明的社会,大学独立生存的状况越好,而发展得越好的大学对社会会有越大的贡献。
大学是人的产物,是人的需要的产物,是人的需要向上发展的产物。初等教育是人早期的需要,探究高深学问是随后产生的需要。各时期都有当时期的高深学问,人们曾经通过阿克德米、吕克昂和书院的形式去研习,尔后进一步确立了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教育。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是能为事实所证实的,人不仅有不同层次的需要,而且,在正常情况下,人的需要是会向高层次发展的。人的类也如此。
人不仅在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领域如此,在非物质的生活领域也如此。语言方面,人们就不会停留在一般生活用语,也不只是一般的遣词用语,还会讲究修辞,讲究文采,讲究语言艺术,讲究语言美学,向高层发展。音乐、绘画、戏剧、……莫不如此。教育向高层次的发展同样也好理解。
人的需要及其向高层发展的特性,同样是人们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之后仍谋求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因。即使是在高等教育中,除提供学士阶段的教育外,还有硕士教育、博士教育,也是有层次并反映由低层到高层需要的变化过程的。
高等教育在世界各地兴起,这种基本原因的普遍存在导致高等教育的普遍出现。
然而,有的国家为何出现很早,有的却出现得很晚呢?例如,古老的并有着灿烂文化的中国,为何大学出现得很晚呢?
当然,它毕竟在中国出现了。如果尚未出现,那么关于为何未出现的问题将更难以回答。它不仅出现了,而且在曲折中发展了,尤其在20世纪末期以来还大规模发展了。这一事实仍然能表明上述关于基本原因的论断的有效性。不过,这并不能替代对于它为何在中国迟迟未现的问题的回答。因而尚需进一步讨论。
不能说人不受到社会环境和教育的影响,然而,从本源的意义上讲,不是社会与教育“产”了人,而是人“产” 出了教育和社会。
人并没有“产”出一个万能的社会来,以至于这个社会成为了一切事物的产物者。同时,文化教育都是社会的一部分,要说文化教育是社会的产物,就等于是说社会的某一部分“产”出了社会的另一部分,这也就是把社会的某一部分说成了社会的全部。因此关于大学或教育是社会的产物的命题,包含着两方面的虚拟前提。
以虚拟前提为基础的关于人是教育的产物、教育是社会的产物的论断在本源的意义上是一种本末倒置。历史的事实和逻辑的推断,都表明关于大学是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的论点是片面的,关于政治经济决定高等教育而高等教育也反作用于政治经济的说法似乎更完善,实际上并未摆脱其片面性。
从上面的讨论来看,关于经济与高等教育的关系尚无实质性涉及,后文再予展开。
第四节 对大学的认识状况
在第一节,我们曾在教育性、学术性、专门性意义下定义了高等教育,又在第二节将高等学校定义为直接从事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活动的有一定结构的组织或机构。其实,这是一种形式定义,逻辑定义。
算术是什么?最严格的(以公理形式给出的)逻辑定义出现在19世纪末。然而,实际的算术及人们关于算术的研究活动此前已存在了三千年以上。算术不发端于其逻辑定义,也不终结于其逻辑定义。算术研究的许多精彩的成果早已不计其数,而这类成果还在继续涌现着,这些成果反映着人们对算术的具体认识的生动发展。
同样,高等教育不发端于对其之逻辑定义,更不终止于其定义。但逻辑定义反映了人们认识的发展,是理性化、条理化认识的一种表现,也是认识更严谨一些的表现。这本也就是逻辑的意义。所以逻辑定义有其必要性,只是不必夸大其意义。
对大学的认识既不从定义开始,又不由定义终止,并且,逻辑意义上的定义远非对大学认识的一切,丰富的认识既大量存在于逻辑定义之前,也存在于其后。
我们看看人们对大学的许多实际认识。
“大学不仅仅是知识的加工厂,还是一个以传统经久不衰的价值观为基础的复杂的机构”;“大学不仅是知识的守望者,也是价值观、传统和社会文化的守护神”;“大学不只在于教育和发现,也在于向现存秩序发出挑战并促其改革”。这是曾任密西根大学校长的杜德斯达(James J.Duderstadt)对大学的理解。
大学“是一个传授普遍知识的地方”,“理智训练以及大学教育的真正而且充分的目的不是学问或学识,而是建立在知识基础之上的思想或理智,抑或可称之为哲学体系”,“大学教育是通过一种伟大而平凡的手段去实现一个伟大而平凡的目的。”这是曾任英国都柏林天主教大学校长的纽曼(John H.Newman)对大学的认识。
“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大学……是研究学理的机关”;“所谓大学者……为共同研究学术之机关”;“大学为纯粹研究学问之机关”;“大学者,‘囊括大典,网罗众家’之学府也。《礼记·中庸》曰:‘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足以形容之。如人身然,官体之有左右也,呼吸之有出入也,骨肉之有刚柔也,若相反而实相成。各国大学,哲学之唯心论与唯物论,文学、美学之理想派与写实派,计学之干涉论与放任论,伦理学之动机论与功利论,宇宙论之乐天观与厌世观,常樊然并峙于其中,此思想自由之通则,而大学之所以为大也”。这就是曾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对大学的阐释。
“就其所在地言之,大学俨然为一方教化之重镇,而就其声教所暨者言之,则充其极可以为国家文化之中心,可以为国际思潮交流与朝宗之汇点(近人有译英文Focus一字为汇点者,兹从之)。……大学机构自身正复有其新民之效”;“所谓大学者,非谓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这是时任清华大学校长的梅贻琦对大学的解读。
“真正的大学,即作为科学团体的大学,仅仅体现于哲学院中”;“唤起科学的观念,并循此观念进入其选定的知识领域,使其能够本能地用科学的目光看待一切知识;不是孤立地、而是在相互的联系中探索具体的现象,不使之须臾脱离与知识整体和全体的关联;学会在思维中运用科学的基本法则,并进而养成独立研究、发现和阐述问题的能力”;总之,“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学习,而是认知”。这是19世纪初任柏林大学校长的施莱尔马赫对大学的看法。
“现代大学好似一本百科全书”;“大学所要解决的是思辨的问题”;大学作为象征“在于它们不断地在我们眼前呈现体现对人类最高能力持久的信任的教育机构时所体现出来的永久价值”;“真正的大学精神,也就是纯粹为了研究对象而研究的精神”,“大学统一的原则是为真理而真理”。这是19301951年任芝加哥大学校长的赫钦斯对大学的描述。
“一所大学似乎是孕育自然思想并能最终自由表达思想的最糟糕同时又是最理想的场所”,这是19861992年任耶鲁大学校长的小贝诺·施密德特所说的。
“高等教育机构可能比任何其它机构更能体现我们时代的思想特征和理想追求”,这是前不久任彼得堡州立大学校长的露德米拉A·活比茨卡娅所讲的。
“大学的每一天都是第一天”,这是1992年始任斯坦福大学校长的卡斯帕尔对大学的描述。
“有两个事物总是新的,这就是青春和对知识的追求,这也正是一个大学所关心的”,“只有大学或类似的学术机构能够发现为提出创造性解决办法作基础的知识,只有大学能够教育出永远作出批判性决定的人”,这是1971-1991年任哈佛大学校长的博克的大学观念。
以上是中外十所大学校长对大学的诠释,亦即他们对大学的理解和认识。再看看一些从事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专门家是怎么认识大学的。上述校长中有些人也堪称高等教育方面的理论家,下面只选两位非校长的理论家,看他们怎么认识大学。
首先看著名教育理论家弗莱克斯纳(A.Flexner,1866-1959)的论述。“人类的智慧至今尚未设计出任何可与大学相比的机构。”“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除了大学,在哪里能够产生理论,在哪里能够分析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在哪里能够理论联系事实,在哪里能够传授真理而不顾是否受到欢迎,在哪里能够培养探究和传授真理的人,在哪里根据我们的意愿改造世界的任务可以尽可能地赋予有意识、有目的和不考虑自身后果的思想者呢?”“如果正如霍尔丹勋爵所说的‘大学是民族灵魂的反映’,那么期望大学适应一种单一的模式是荒谬的。”“大学不是风向标,不能什么流行就去迎合什么。大学应不断满足社会的需求,而不是它的欲望。”“大学靠的是思想,是伟人。……伟人都是个人;个人与组织永远都处于冲突之中。大学是一个组织。一方面,它不能混乱不堪;另一方面,其繁荣取决于它是否具有足够的灵活性,是否能够为不同的具有创造性的个人提供独特的、适宜的环境”。“大学是不关心真理的效果和用处的。”“大学可以在不牺牲理性、正直的同时,从实验的目的出发,提出建议,观察后果。但这不同于管理一个市政府或领导一个政党,不像做这些事那样涉及原则的妥协问题——对无畏的思想来说原则的妥协是致命的事。”“大学不是孤立的事物,不是老古董,不会将各种新事物拒之门外;相反,它是时代的表现,是对现在和未来都会产生影响的一种力量。”“要对大学滞后的批评作出反应,我们现在和将来都可举出大量的例子来说明大学紧跟时代甚至有所超前。这两个特点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大学是复杂的有机组织:它们的胳膊可能是健全的,而双腿却可能折了;它们即使表面上看起来能满足时尚,骨子里却是滞后的;它们在骨子里滞后的同时,也能像报纸和政客那样对时髦话题侃侃而谈。……适量的、基于价值判断的批判性阻力,可使大学免犯荒唐的乃至灾难性的错误。”弗莱克斯纳对大学作了如此全方位的描述,有历史的描述,有对自身的、内在特性的描述,有对性能与使命及其特点的描述,也有与其他机构相比较的描述。这些描述当然直接反映他对大学的认识。
《高等教育哲学》作为布鲁贝克(J.S.Brubacher)的一部著作,也是第一部以高等教育哲学命名的著作,我们以此著作为背景来介绍作为高等教育学家布鲁贝克是怎样看待大学的。这部篇幅不大的著作中运用了大量文献,因而引文很多,所引者亦反映其观念也。下面所陈述的六段话,恰恰都是他引用他人的,借以表达他的理解。“大学是理性的堡垒,否则就不是大学。”“对我们学院和大学理智领袖横加任何束缚都会葬送我们国家的未来”。“大学是一个‘按照自身规律发展的独立的有机体’”。“大学的存在时间超过了任何形式的政府,任何传统、法律的变革和科学思想,因为它们满足了人们的永恒需要。在人类种种的创造中,没有任何东西比大学更经受得住漫长的吞没一切的时间历程的考验。”“最好的大学是最自由的大学”。大学的“四个主要内容:心智的培养;以事实和逻辑证据为基础的客观性;说理的法则而不是权力的法则;广阔的个人自由幅度。”这些对大学的论述显得更具形而上的特点,却也不难理解。
现在我们可以回过头来问一问:在社会各界中,谁有可能对大学有更好的认识?是商界、政界,是企业界、演艺界,还是学界?
同是政界,对大学的认识也可能是很不一样的。我们先看看下面的一个简表:
file:///C:/DOCUME~1/Owner/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29582.png年份   国别
美国
苏联
日本
中国
1950
242
124
20
13.7
1970
617
458
99
4.7
表中的数字为在校学生数,以万为单位,如美国1970年在校生为617万人。这个从1950197020年里,美、苏、日的大学生总数都增长三倍以上,而中国却下降为20年前的约三分之一。如此巨大的反差非常明显地反映了不同政界对大学的不同认识。当然,1978年以后中国大学的巨大发展,也充分反映了不同政界对大学不同的认识。
尽管商界、政界都可能从自身特点的角度去对大学有某种认识,但他们对大学的认识更可能是偏于感性的,一般来说则可能是零散的、功利的,偶尔也可能显现一丝闪光点,但最有可能对大学作出比较系统、比较深刻认识的无疑是学界,尤其是高等教育学界。
恩格斯说要“坚持从世界本身来说明世界”。谁有可能做到这一点呢?首先是生活在那个世界里的人。没有人比音乐家更懂得音乐,没有人比数学家更懂得数学,这是同样的道理。
清醒的经济会想念着大学,开明的政治会欣赏着大学,开放的社会向大学敞开着。然而,不论它们怎样看待大学,大学自身会不断地思考着、剖析着、探索着大学自己,并且,这一探索和认识过程将永远不会终止,而只会继续深入和完善。
由此,也预示着高等教育学这门学问将主要由高等教育的“业内人士”来作,并将拥有无限前程,虽然他们也必须倾听,必须瞭望而不能孤芳自赏。
高等教育是一种活动、一项事业、一类行为,高等教育学则是关于这种活动的学问。这和经济与经济学、管理与管理学的关系是类似的。高等教育学是研究高等教育活动而形成的学问。我们的论述也就必然是在涉及许多高等教育行为的过程中对其进行研究,提出相关的概念与命题,并进行论说。
高等教育学将研究些什么呢?实际上,它拥有的研究课题几乎是无穷量的。因此,与其询问高等教育学研究些什么,不如问我们自己:本书研究些什么。而对于后一问题的回答,可以留在后面再说,届时一回首,这个简单的问题便一目了然,实际上事先从目录上也可看出一二。
对于大学的认识,对于“大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实际上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比较简洁的语言把大学这个事物的内涵说清楚;另一种便是详细讨论大学的一些有关议题,把大学方方面面的议题弄得比较明白了,那么,对于大学的全貌也就比较清楚了。这两方面的研究都是必要的,并且是相互关联的,因而需要反复探讨。对于这两种叙说方式,我们都会运用的,实际上,这也就是在研究高等教育学。这一章,多少是采用了第一种方式;随后就将是第二种形式的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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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3:42:33 | 只看该作者
第九章  大学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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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论与教学论是紧密相关的,却又可以是平行的两个论题,它们可以有各自的话语系统,虽然这两个系统是彼此可互译的。有一些人着重研究教学论,有一些人着重研究课程论。两种研究都有丰富的内容。在美国,许多人是课程论专家;在中国,课程论专家在逐渐增多。当然,这两方面的研究彼此不难沟通,但各有侧重。
大学课程有更为丰富的内容值得关注,这是我们将这一问题加以特别论述的原因。一方面是基于大学课程的特殊意义,另一方面也基于课程论与教学论多少不同的视角,在考虑到我国读者用语习惯的前提下,我们将大学的课程与大学的教学作为两个相对独立的篇章来陈述。
第一节  大学课程问题的特殊性
狭义的说法下,课程是指为学生所开设的一门一门科目,有时称为学科课程。这虽然是狭义的说法,却是人们常用的说法,口头上、文字上都如此,如语言文学课程、哲学课程、史学课程、艺术课程、力学课程、电学课程、化学课程等。
中义下,课程是指教学内容,不论什么教学内容都纳入课程概念之下,并不一定指教科书。大学里,有些课只有个讲义,有时连讲义也没有。有教科书,有讲义,教学进行时也可超越其范围而仍然属于教学内容。康德讲授过教育学,事后听讲的学生林克根据记录整理出来,这部《论教育》的书至今已逾两百年,是教育学作为课程首进大学课堂。可以是先有教科书,也可以是先没有书,却有内容。教学内容从更实质的方面反映课程概念。
广义的概念下,课程是指学生从学校习得文化之总和。这就不单是指课堂教学内容,而是从学生习得的各个方面来看,也许有教师讲授过,也许还不一定是讲授过的;也许是从书本上获得的,也许是从学校各种文化中获得的。这是将教学内容作了更宽泛的理解。
还有一种理解就是把教学内容展开的进程也考虑进去,课程安排、课程计划等均在其列。课程的“程”字表现了这一点。在英语里,既可以是curriculum,也可以是course,后者即有过程之意。
课程论所关注的问题包括了课程的开发、制订、编织、实施、评价,以及课程目标、观念、比较等众多方面。
大学课程有些什么特殊的问题呢?表面看来,中、小学课程比较单纯,大体上是语文(母语)、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还有一块有时叫公民课,有时叫品德课,或其他什么名称。高年级多一点。数学有时分为代数、几何、三角,有时不分。相比大学而言,也就是有限的几门或十几门课程了,而大学则要多得多。
一所中学,即使从初中到高中,恐怕难以有百门以上的课程。一所大学,一千门算少的,多的可达万门以上。这虽然是数量差,但这个很大的差别反映了特性上的不同。
体现在教师个体上,中学最好的老师应当也能讲一门以上的课程,但不可能太多。大学里最好的老师要开多门课程,多的在十门以上。一般来说,大学教授都有制作和编写教材的义务了。芝加哥大学曾有一位教授(列奥·斯特劳斯)在芝加哥任教期间讲授了约八十门课。讲授多门课程是大学的需要,也是大学教授的义务。
为什么会这么大的差别呢?这仍源于大学的高深性、专门性。相应地,中、小学主要表现为基础性,普通性、普遍性。高深为课程开了一个无限开阔的天窗;专门又为课程深入到各具体领域开辟了无限多样的途径。
在第三章第二节,我们讨论了专业、学科、职业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并指出,从专科、本科,到硕士、博士,越往高层走专业受学科的影响越明显,反之,专科专业受职业的影响越来越明显。然而,这些影响是怎样表现出来的呢?主要就是通过课程来体现的。实际上,是由课程来体现专业性质的,不同的专业就由不同的课程构成。可以说一个专业就是一个课程集。
如果专业越来越多,课程自然越来越多。专业因社会职业日益繁多而增多,亦因学科日益繁茂而加多,这又都通过课程的改变反映出来,在量的方面就必然是课程随之增长。
课程的考虑不仅与学科、职业的演变因而导致专业的演变,还有一个根本点,即对人的发展相应地对社会发展的考虑,也深深影响到课程的设置。
从某种意义上说,课程比专业更重要。我们可以六个方面来说明这个论断成立的理由。
第一,一个特定的专业,就是一个特定的课程集合体,课程作为基本元素而构成专业。
第二,一所学校或一群教师能够开出的课程越多,组成不同集合体或专业的能力越强;拥有的课程量越大,构成新专业的条件越好,应变社会需要的能力越强。
第三,一个好的高水平的专业,直接取决于高水平的课程,并且还取决于课程的良好结构。同样名称的专业,不同大学办得之所以不一样,主要就在课程开发与优化的情况不一样,当然,同样的专业,其特色是靠课程来做文章,来给以保证的。
第四,课程有更大的开放度、灵活度,它甚至在某些方面可以不受专业的约束,从求学者的角度来看,其中有些人就可能只求通过某些课程而不是专业。
第五,大学似乎是为学生提供专业知识和专业训练,实质上,大学提供的基本养料是课程,专业优秀与否就看其课程及其结构优秀与否,尤其看主要课程优秀与否。
第六,大学课程常常需要站在专业之上或站在专业之外来考虑,并非专业或职业决定一切。
似乎是先有了专业再决定或确定课程的,然而,更有优先的是先有若干位教师,才能办起一个专业来,可就其实质而言,正是这些教师共同带来了一个课程集合体即专业。
由于大学的专门性,一类文学课,就可以分为中国文学,印度文学、日本文学、俄罗斯文学,英国文学,美国文学,……专就中国文学而言,又可有先秦文学、唐宋文学、元明清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更专门一些又不可分诗、词、歌、赋、寓言、童话、小说、戏剧、……再换一个角度,李白研究、杜甫研究、鲁迅研究、郭沫若研究、沈从文研究、丁玲研究、……还有莎士比亚研究、巴尔扎克研究、托尔斯泰研究、高尔基研究、海明威研究、……这样一来,一个文学类该有多少门课程?专门性导致了课程的多样化,同时,课程多样化使专门性得以体现和充实。
可以从综合的方向去体现专门性,也可从分化的方向去体现;可从理论的角度发展专门性,也可从应用的角度发展专门性。在此过程中,又都同时可能体现高深性。课程的地位是在与专门性、高深性的联系中表现出来的,其重要性也从关联中去考察。
大学向社会提供各种专业,按专业培养人才,然而,大学向社会提供的基本“产品”是课程。大学也好比一个“超市”,有各种各样的“产品”可供选择。然而,这是一个文化的超市,一个精神产品的超市。高水平的大学才可能成为一个课程的“超市”,比较差的大学很可能“供应不足”。
大学课程不只是表现在门类繁多、门数众多的量上,主要还表现在它的高深性、专门性和开放性上。开放性表现为课程更新速率快,大学课程不断接纳新生的知识点,并依开放而不断扩张。
即使如古典文学、古典哲学、古代史这一类课程也如此,大学也不断发掘古典的东西,从而使这一类课程也能不断扩展。
大学课程的特殊性主要由高深性、专门性、开放性表现出来。而大学的特性、发展状况、办学水平等根本性问题又可以从作为微观因素的课程上反映出来。
第二节  大学课程的结构问题
结构方法并不能用以解读所有的文本,但仍不失为一种观察事物的方法。对于大学课程这样复杂多样的对象,借助于结构仍然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由于考察的角度不同,我们会看到不同的结构。对于大学课程我们将从多角度去作结构剖析。
一所大学,从宏观上讲,它拥有的课程越多越好。但是,这里有不同层面上的结构问题。全校所拥有的大量课程就有一个合理结构的问题;具体到每个专业,它所提供的是一个课程集合,这个集合本身也不应是一个杂乱的堆砌,也应有结构的讲究;再具体到每个学生,他们研修的课程自然又是一个有限的结构,如何依其个性发展而获得一个结构优良的课程集合也是特别值得注意的。
一、一个大的框架
对于课程可以作一个大的分类,那便是三大类:人文课程、科学课程、社会课程。
科学一词从窄到宽,可有五个不同层次。最窄的一层是指物质科学的理论部分,如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等。第二层除了理论之外还包括技术、工程部分,即凡物质科学(无论是开发、应用还是理论)皆在其列。第三层就把数学包括进去了,数学并非物质科学,所以它并不在第一、二层意义下的科学之列,再拓宽才包含了数学。第四层则将人文知识、社会知识方面的理论性部分列入其中。第五层,也是最宽泛的一种理解,科学就包含了一切知识范畴的内容,包含了一切有关物质和精神世界的知识。
人们从哪一层意义下使用了作为名词的科学,常常要结合语境来看。使用较多的是第三、四两种。在第三种意义下常常需要说成是自然科学,又称之为理工科,其弊病就在于数学本身并非自然科学。
当我们说课程可分为人文课程、科学课程、社会课程时,这里所说之科学就是自然科学,是相对于人文、社会而言,故指自然科学,即第三层意义下的科学概念。
如果在第四、五层意义下来说这三大类课程,就可以说成是人文科学课程、社会科学课程、自然科学课程。
有学者不愿使用人文科学一词而宁愿使用人文学科一词。然而,学科一词一般指某一类学问之中的分支,那么,人文学科是哪一门类的分支呢?所以这样使用也造成新的问题。基于我们要把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性质、意义和方法加以区别,尤其是拒绝科学主义,可通过实质性论述来做到而主要不在名词使用上,都使用科学一词,但只要我们注意到人文科学不仅是十分不同于自然科学的,也十分不同于社会科学,其地位、内容、研究方法都很不同,这就够了。这一基本区别并不会因使用了科学一词而有疑问。
对知识类别的不同看法直接影响到对课程的看法。
确有一种极端存在于中国,认为知识只有两大类,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没有了关于人的知识,认为人就在社会中,所以不必再提人文知识。社会不就在自然之中吗,它就因此而属于自然知识而为何还单独提社会知识呢?
人与社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也是两类不同的知识;人、社会、自然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是三类不同的知识。
事实上,思维科学就不是社会科学知识,人格心理学、认知心理学、语言学、文字学(全世界6000多种语言)、文学、美学、逻辑学、音乐学等等都不是社会科学知识。法律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这才是社会科学之内的学科。
将人文科学(人们有时简称其为人学,不过,人学又有过宽的一面,比如说人体解剖学,它属人学,但不属人文科学)不作为独立的一类,这是与事实不符的。这种观点与某种否定人性的意识形态有关,但其错误之所在首先在于它违背事实。
从历史的角度看,人文科学“起源于古罗马西塞罗提出的培养雄辩家的教育纲领;后转变为中世纪基督教的基础教育,包括数学、语言学、历史、哲学和其他学科”,这表明它已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而它的事实上的存在则早在孔子、苏格拉底之前,追溯到荷马史诗,便可知它的历史至少在三千年以上了。然而,“社会科学”一词出现在19世纪,它作为一个正式名词的出现大大晚于人文科学,而它的事实上存在虽然也可追溯到两千年以上(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分别有了法律学、政治学、国家学说的专门研究),但社会科学肯定晚于人文科学的事实上存在。
这里,有两点需要特别提出的是:
1、古希腊、古罗马时代,不仅将史学、哲学视为人文科学之列,而且,数学也被视为其列。数学并不像后来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属于自然科学。那时,数学是一种宇宙观。只是到了文艺复兴,近代科学兴起,尤其是微积分的出现(在牛顿那里是与经典力学一起诞生的),以后数学的发展基本上伴随着物理学、天文学、……的发展而发展,这样使人们感到数学似乎只是自然科学了。可就在古典经济学里面(如边际经济理论)已用上了微积分,后来语言学、史学等也广泛地运用了数学(更不要说经济学了,计量经济学、数理经济学离开了数学便寸步难行)。于是,数学又回归为一种宇宙观的地位,虽然它并不在人文课程之列,但它的重要性与其对人的发展本身的作用密切相关。
2、史学、哲学归入人文科学是长期以来的观点。哲学虽然也有政治哲学、社会哲学,但它们仅是哲学海洋中的一个分支而已。史学当然也研究社会发展变迁史,但那也只是浩瀚史学中的一角。
当然还可以有两点存疑:
1、为什么最早诞生的、文明史上最为重要的人文科学,在中国的某个范围、某段时期内人文科学几乎完全没有它的位置?为什么这一状况也深深影响了中国大学的学术与课程从而也影响了人才培养呢?
2、为什么哲学在中国曾长期以来被视为社会科学,甚至只被视为范围更为狭窄的政治科学?为什么它又大大影响了哲学本身的发展以及对大学造成了多方面(包括课程)的影响?
有的大学单独设置人文学院,有的则设置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但合在一起的并不一定是混淆两者的;有人说“人文与社会科学”,有人说“人文社会科学”,但没有加连接词“与”的也不一定是混淆两者的,而且,人们都把“人文”放在前面,这决非偶然。
二、三大类课程的不同意义
逻辑学(它有时只限于形式逻辑,广义地,也应包含辩证逻辑)是研究人的思维规律的,当人去学习它时,它又影响人的思维。数学,自欧氏几何诞生之后,它几乎成了一种活的逻辑学,于是,学习它的人们,一个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思维品质的改善,对其之学习甚至被称为“思维的体操”。这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作为人文科学的逻辑学是改善人自身品质的,它并没有直接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它的直接意义体现于人本身。
语言学,涉及到语言结构、语法等,它就有很强的逻辑性。甚至还有一个著名的结构主义语言学派(乔姆斯基学派),从结构的意义上彰显了语言学的逻辑意蕴。仅从这一点看,语言学对人本身发展的意义已十分重大,然而,语言学(及相应的课程)的意义决非仅限于此。语言学不只是含有文字学、语法学,还有修辞学、训诂学等。生物学里面有一个生物多样性概念,认为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存在、发展、繁旺的同义语。事实上,语言多样性(不计方言,全世界语言有6000多种)也是人的生命存在、发展、强旺的同义语。语言类课程给予学生的也就不只是语言文学和逻辑了,而是学生生命的发展和丰富,是生命力的强盛。
文学类的课程更蕴含有理想、信念,有对人、对生命的感悟和赞美等精神层面的内容,它更含有想象、直觉。它给予学生的不只是人格修养,而且还能有效地发展学生的想象力、直觉力,而这种力乃是创造力的源泉,是创造的开拓者、垦荒者。
人文课程对于学生的发展的作用,对于人自身的包括思维品质在内的心理品质的改善,对人本身发展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是自然科学课程、社会科学课程所无法取代的。
自然科学狭指理科、宽指理工,后者为工程、技术,理则指理论(从基础理论到应用理论)。具体一点说,理与工都是教人懂得如何跟自然打交道,知晓它,改善它,改变它,而后者则主要回答如何做、怎么做的问题,前者则是回答根据什么原理去做的问题。理与工也是相区别、相联系的。
这样,我们可看到,关于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以及如何做才于人自身更为有利的问题,则是理工本身难以回答的问题。至于人文科学课程对于人的心灵成长的作用,更是理工难以触及的。
再说到社会科学课程的作用。我们知道,政治的含义中西学者的看法不一,但作为政治学,它不外乎是研究统治阶级、阶级斗争、权力维护与分配、公共事务的处置以及关于社会合理性及制度设计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都不直接指向人的修养与发展本身。法律学所研究的法律所直接指向的是行为,是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条文,这与人文科学的性质、内容有明显的差距,其相关课程的作用也就不可能替代人文课程。
在上世纪50年代开始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里,中国大学的人文课程大幅减少和削弱,而一种几乎处于主流的知识观则根本不将人文知识视为独立的一大类,同时,本为人文课程者也被“政治化”、“社会化”了。与此同时是长期的重工轻理、重理轻文。现在,应当可以看得很清楚,所谓重工轻理,就是重行轻思、重做轻意;所谓重理轻文,就是重物轻人,重外在轻心灵。
1978年之后,人文课程在中国大学的地位迅速上升,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大学里的素质教育即人文素质教育,它就是从加强大学的文、史、哲、艺术课程切入的(其实,艺术课程在文之列)。人文教育的作用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许多的纯工科院校纷纷作出努力以弥补其不足,努力改变多年来造成的人文课程薄弱、人文精神缺失的局面。
从另一方面看,就是中国大学作了课程的结构性调整,使大学教育也抓住了人自身的发展这个根本。
再考察两个案例。
凡高水平的综合大学,无不有强大的人文科学和高水平的人文教育,这是容易理解的。然而,这应当不致让我们误以为工科大学的人文课程必然是相形见绌的。这里所考察的正是两所理工科大学:麻省理工学院(MIT),加州理工学院(CIT),分别位于美国的东西部,颇有代表性。实际上,在它们的正式校名中只有工(Technology)而并没有理(Science)。但是,它们依然拥有强大的人文科学和高水平的人文教育。
加州理工学院自1891年由一所很小的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起来,成为世界最高水平的大学之一。用我们的术语说,这原本是一所历史浅、底子薄的学校,可是它已经是先后产生了32位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大学。它就拥有了很高水平的人文学院,设有文学、史学、哲学专业,而且它的本科生要修读14门人文与社会科学课程,其中半数以上为人文课程。其人文学科除本科生外,还一直培养到博士,还“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名额”
CIT专职教授280人,专职的人文学科教授21人,在全体教授中它约有8%的人文学科教授。这对于一所由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起来理工科大学是何等不易啊。
麻省理工学院建校稍早,于1861年诞生。MIT已有了世界一流的语言学,乔姆斯基这样的世界级语言大师就在MIT。这只是其一,实际上MIT已有十分齐全的人文学科与专业,如音乐戏剧艺术、外国语言文学、人类学、历史学、心理学、哲学、写作与人文、妇女研究等众多专业。它设立的是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院,其英文名称能给人以更清晰的印象:School of Humanities, Arts, and Social Sciences
MIT为学生提供了数十门音乐课程、数十门史学课程。这是许多名为综合大学的大学也不容易做到的。MIT在世界古代史、北美史、欧洲史、东亚史、中东史等多个学科领域里提供了约70门史学课程。至少在十年前,不要说中国的理工科大学做不到这一点,就是中国的高水平的综合大学能做到这一点的也为数不多(当然,北京大学是没有问题的)。
仅就传授知识而言,人文课程就占有了很大一块。若不仅仅将大学教育理解为信息或知识的传递,那么,人文课程的地位不只是无可替代的,而且是最不可或缺的,人文课程及人文教育应处在引领的地位,并且,人文教育还应有机地贯穿于社会课程、自然课程之中。这就是CIT特别重视HPS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Science)这门课程的原故,这门课就是专门讨论自然科学发展史中的人文现象与人文精神的价值的。最能让我们跳出知识看知识、跳出知识看大学的,正是人文教育。自由教育这个支撑了整个大学史的理念精华是与对人文教育的看重密不可分的。人文教育不等于自由教育,但没有人文教育就没有自由教育。
这两个案例特别有力地说明了杰出人才(当然包括杰出科学家)的培养,是离不开人文课程的,世界一流大学是不可能不提供数量充足、质量极高的人文课程的。
第三节  大学课程与专业
上一节从总的方面对课程结构进行了分析,那可谓课程的一种宏观结构(或曰母结构)分析。在与专业结合一起讨论时,必然会深入到课程的微观结构分析上去。
对人的思维也可作一定的结构分析,例如,有逻辑思维、直觉思维、形象思维,发散思维、收敛思维,更细一点说,有归纳、演绎、顿悟、灵感、想象、直观、综合、分析等等。不同的课程对于发展不同性质的思维作用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各种思维在学习和创造中的作用也不一样,多种思维能力的协调发展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说,我们需要优化学生的思维结构,这在很大程度上就依靠优化课程结构。这种考虑也超出了单纯的知识传授的话题。
人的心理也是有结构的。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运用结构方法研究人的心理,他偏于认知心理。其实,不只是认知心理,对人的整体的心理活动也可作结构分析。人的不同的心理对人的发展的作用是不同的,它们各自拥有自己特定的作用,理想的状况是心理的各个方面协调发展,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引导学生优化自己的心理结构(含思维结构)。而这又与课程结构的优化有密切关系,因为不同课程对于人的心理发展的实际作用是有区别的。这也是着眼于人的发展的考虑。
结构分析是一种有力的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所谓优化课程结构也只是问题的一面。但单从这个方面讲,就已可以说,优化课程就是优化人生,课程设计影响人生设计。
即使我们与专业联系起来,与未来的谋职联系起来,这一基本意义也是不能忽略的。课程与专业联系起来正是大学的一个特点,但这是不够的,事实上,人生价值也正是与人生的实际征途联系在一起的。
为什么专业教育进入大学时引起了一些人的担忧?就因为担忧它可能偏离以人的发展为主线的理念。为什么职业教育进入高等教育(还不是说进入大学)就遇到了许多人的抵制?那是更为强烈的一种担忧所致。中国还因另外一些社会因素的影响,曾使得大学及其课程严重偏离人的发展这个核心目标。这是我们今天讨论课程不能不更加注意的。
一、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
我们已经提到,一个专业实际上就是一个课程集合体,课程构成了专业的实体。许多大学将本科阶段划分为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两部分,分别由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来体现。
专业课又常常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有些专业,其相关的专业课程就安排在通识阶段之后,也就是在本科的后半段再进入专业。但有的专业,其相应的基础课开设较早,不宜等到后半期才去开设。专业课程有自身内在的联系,有的逻辑性很强,不早早地修习某些部分,另一些部分就无法展开,有些还需要相当扎实的专业基础才便于上升。作为一个辅助的办法是,在学生尚未进入专业学习阶段,却已有了某种倾向时,可预先为他们开设一些相关基础课,为后面的发展增多一份选择。
我们知道,对于通识教育可以作两重意义的理解,类似地,对于通识课程也可以作两重意义的解释,一曰通识,二曰识通。所谓识通,即所识者为具有普遍意义、具有普世价值的课程,而不是过于专门、过强技术性的知识,简言之,是识通,而不是识专。另一方面,即通识,指的是无论何种专业的学生都须去习读的课程。一是就习读对象而言的(大家都识),二是就内容而言的(识具普遍意义的)。
哈佛大学以核心课程的名义展开通识教育,芝加哥大学则以永恒课程的名义展开通识教育。但它们的理念有共通之处。以哈佛为例,它开设史学类的核心课程为的是,使学生具有关于世界若干重大问题的主要知识,并能以历史的眼光去认识世界,它强调的是世界的,世界之中又是强调重大的,重大问题之中还强调主要,以便将世界眼光与历史眼光汇合起来。所识者乃通也,这就充分体现了通识课程对具有普遍意义内容的看重。
哈佛大学的文学类通识课程在于为学生提供一系列文学批评和分析方法以及一些理论问题的讨论,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对文学艺术作品的批判性理解能力。它强调的重点在理解、理论、批评、审美,这也就充分体现了对普世价值的看重。
我国有一所大学在以素质教育课程名义所体现的通识课程之中,含有《顾客满意管理》、《项目评估》、《办公室管理概论》、《企业人际关系研究》、《信息检索概论》、《北京导游》、《涉外工作实务》、《现代广告学》、《摄影及光盘技术》、《资产评估》、《证券市场技术分析》等,这就是过于专门、过于狭窄、过于技术化的一些课程,与核心课程、永恒课程的含义相差甚远,失去了识通的本义。
通识是所有学生都识,但不是什么东西(更不能不论及其意义的普遍性如何)都去识,不是什么课程都往里面装。通识课程,说到底,是直接关注人自身的发展,包括认知心理、非认知心理的发展,每个人都需要得到的内在性发展,它对专业发展也有预备性作用,但这是间接的。在很大程度上,通识课程所体现的精神在于防止专业或职业教育可能带来的片面或畸形发展后果,以保证人更健康更健壮地发展。
二、与专业课程相关的问题
1、我国大学长期设有公共课程,它主要是提供一般工具知识的,比如,英语(又称大学英语),计算机;另一部分是思想政治品德课程,其重点在政治,也带有工具性;此外还开设体育课。公共课程与通识课程之异同在于,同者,各专业学生皆修;异者,通识课程所提供的课程并不具有工具性质,重点在人的修养、理智与一般智慧,当然在结构上也不一样,当然,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目的的外在性与内在性之别。
2、我国大学至上世纪80年代,此前基本上没有选修课,没有学分制。选修课对于学生扩大知识面很重要,然而,在教育观念上,选修课代表的是对个性的尊重,对自由发展的人权的尊重。在一个不尊重个性、不承认人权的环境下,选修课、学分制不可能真实地出现。实质上的选修课可以出于学生自己对在本专业内的未来发展考虑而不先于专业知识的扩充,这里,可以有跨专业的选择,可以有完全依个人兴趣而作的选择。但为了保持对每个学生来说较为合理的课程结构,常常也进行课程选修的指导,并附加一些限制,指定在某个或某几个范围内去选择(又称限选课)。但这种限制和指定仍应理解为学生人权的让渡。
3、主干课、骨干课的概念与专业有更密切的关系,这是从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中挑选出来的若干门课程,通常认为这些课程对保证本专业的培养质量具有决定意义。这与相对于整个课程体系而言的核心课程概念有别。主干课、骨干课一般都列入必修课程之列,选择了专业就等于也选定了这些课程。
4、学分制问题。这是与学年制不同的一种制度,我国大学通常以四年制、五年制来确定本科培养的制度,以年限为标准,留了级,延长一年,最多不能留级两次。这与学了多少门课程有关,但因专业不同,难以有统一的课程门数来衡量培养规格,统一的的标准就是学年(多数为四年,也有五年的,医学专业甚至更长一点)。
学分制的特点在于公共尺度性,或称共衡性,可流动性;可结算性(这几个性质类似于货币特性)。由于具有共衡性,故以某一学分总量来结算,认定其达标与否,同时,学生因可流动而获得很多方便。学分制若真正具有了这几个特性,那么,学生也扩大了自由,这一点正是学分制所体现的内在精神。选修制、学分制都有基于对人的自由发展权利的看重这一实质。学分制使学生不太受年限的限制,可在较短时间(例如不到四年)或在较长时间(超过四年、五年等)拿满学分;也使学生可在彼此承认学分的多所学校选读课程(可流动性保证),称之为更自由地跨校选课;同时,这也使得转学、转专业有了更多自由;另一项自由便是学分构成上的选择自由(虽然这种自由需附加一定限制)。我国难以实现如此意义上的学分制的主要障碍来源于观念之落后,来源于管理体制之弊端。当然,这与未能具体把握学分制的实质有关,观念与体制彼此也相关。
学分制的实施使得课程较之专业的意义更为突出了,使得对于课程比专业更重要的论断也更好理解了。学分脱离课程的具体形式而成为一个公共尺度,然而,正是这种公共性,使学生在具体课程的选择上自由扩大了,相应地,对专业、对教师、对学校的选择自由也扩大了。当然,学生享有的学术自由也随之变得更实在了。
第四节 大学课程与教师
大学教师在大学处于何种地位?我们曾讨论过大学教师的一般任职条件和对大学教师的一般要求,有时,我们就特别讲到教授,因为教授的地位与使命具有典型意义。在与课程相关的问题上,我们对此再作进一步讨论。
有学者说校长是一所大学的灵魂,也有人认为教授是一所大学的灵魂。这都表明了学者们对他们的重要地位的看法。然而,灵魂指的是心灵,是精神层面的东西,所以,直接说校长是灵魂或教授是灵魂,实际上也间接表明主要是指校长或教授所体现的精神。更可以有把握地说一所大学的灵魂就是它的文化。
这里需要作几点注解。此处所言之文化系指精神文化,也可包括凝结在物质文化上的精神面,此其一;一所大学的文化常常呈现多元形式,若谓之为灵魂的部分应当是指主流文化,是那些积淀已久且稳定起基本作用的认同度较高的文化,此其二;文化有先进与陈腐之分,有深邃与浮浅之分,所以,一般说来,灵魂尚为中性词,但依人们的愿望而言,总盼望它是美好的、深邃的、先进的,却也未必,此其三。
为什么有学者说教授是大学的灵魂、校长是大学的灵魂呢?实际上,教授群体的精神状态、校长的理念(亦属精神之列)及其在主流文化之中的作用,对于一所大学的文化是决定性的要素。如果在这样的意义下理解,当然这种说法也就有其合理性。
校长,灵魂也;教授,灵魂也——这两种说法同时成立吗?一般来说,一位好的校长,必然带领着一支朝气蓬勃的并且还在继续变得强大的教授队伍;一支有活力、有气势、有水平的教授队伍,必然需要一位有利于实现他们理想的领头者。两者若缺一,大学的是灵魂仍在,但不会那么完美了。
一所大学办得好不好,主要就看它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队伍又是决定性的)好不好;一位校长当得好不好,主要就看他把师资队伍(尤其是教授队伍)建设得如何了。也可换个角度说,一所大学办得好不好,就看它的教授队伍地位高不高;一位校长当得好不好就看他是否保障了教授应有的崇高地位,保障了他们用自己的良知和智慧享有这种地位。教授地位决定学校地位。
反之,如果在一所大学里,行政人员地位最高,说话最有分量,那所大学就出问题了。行政人员的作用是重要的,但其重要性源于学术的重要性,源于教授的重要性,其重要性由其服务性来体现。辅助性地位不能取代决定性地位。行政人员的地位是由学生本位、学术本位所决定的。
教授何以应享有崇高地位呢?因为它肩负崇高使命,大学的基本的历史使命就落在教授身上。这里,我们着重讨论教授对于课程的作用而不一般性地讨论其学术使命了。
除了大学课程的高深性、专门性之外,还不能忘了其开放性。大学课程,即使同一名称下的课程,其内容可以有很大差别;即使稳定性很强的基础课,其内容也常常更新;大学作为对新增长、新涌现出来的知识的高度敏感,其表现之一便是以课程的方式让其进入大学的正式课程;由此,大学课程事实上具有无限的开放度。这正是由课程所体现出来的大学开放性之一,这也是大学的优越之处。
所以,大学面临不断开发课程的使命,以越来越优质的、先进的课程提供给学生,提供给社会。而这一使命主要就落在教授身上。课程是基本供应品,而其生产者即为教授。
大学众多的课程从哪里来?为什么有的大学课程数以万计,有的数以千计,甚至也有只是数以百计的,这就是大学不同的状况,而其所反映的也就是各大学教授的不同状况。
大学课程的高深性、专门性从哪里来?从教授们高深而专门的学问那里来。其高深程度当然取决于教授学问的高深程度。大学教授们的学术品质决定了大学课程的品质。
课程的构想、设计、编制、实施、核查、评论、修订或改革,都是课程开发的内容,大学教授们的具体任务就是开发课程。这是大学教授的基本使命,任何一位有作为的教授都在课程开发上作出贡献,能够开设出优秀的引人入胜的课程来是教授优秀的表现。
大学教授开发课程的能力直接取决于其学术研究、学术水平及相关成果。一位教授在发表了十篇左右有相当水平的学术论文时,开发出一门课程来便有了坚实的基础;甚至一两篇高水平平的论文就可以此为基础开发一门课程,而一部学术著作就可能开发出一门新的课程来。毫无疑问有众多学术成果的教授能开发出数门课程来。
然而,由学术论著变为课程也还需要一些条件。作为课程的教材与作为学术论述的著作性质上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对于博士生而言小一些,但对于本科生,教科书需要顾及到学生的基础,需要一定的逻辑将主要的基本知识与主要的学术观点串连起来,并符合认知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所以,除了学术本身之外,开发为课程尚须对心理学、教育学有一定的了解或者实际的感悟,仅仅只靠学术往往是不够的。一部好的教科书是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共同决定的。一部好的教材本身也还有其特殊的学术价值,至少会带来某种系统化。
中国科技大学于1958年建立,其建立之初,数学系本科一年级学生的《微积分》曾分别由当时的中国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吴文俊、关肇直担任,华与关在教学过程中分别写出了高等数学的教材,也就是说,这样的学术大师也承担了课程开发的义务并作出了重要贡献。华罗庚的这一类著作引导了许多年轻人走上科学之路,这是课程引导人生的经典范例。
中国著名数学家、两院院士王选1954年进入北京大学时,一年级的三门基础课(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也是由三位著名数学家(程民德、丁石孙、江泽涵)讲授的。今日中国大学之课程建设亦需回首过去再看看,看看过去的北大、中国科大是怎样对待课程的。
中国大学的教师曾经长时间地被组织在教研室里。1978年以前,多是组织在以一门课程的教学为中心的教研室里,如有机化学教研室、无机化学教研室、物理化学教研室等。长时期就教一门课程,有的甚至一辈子一门课。所开设的课程全部为必修课。一所大学的课程总量少得可怜。此外,除了极少几所综合大学,大量存在的是单科院校,课程之贫乏彰显无遗。近30年来,大学的变革、科学的发展、观念的更新,大大改变了这种状况。
一所大学,以1500名教师开出3000门课程计算,平均每人应至少开出两门课程;若以3000名教师开出10000门课程计算,平均每位教师要开出3门以上的课程。这一要求并不过分,一些著名大学已经作到。这里的门数是不计重复指数的。例如,MIT历史系全体教职工共24人,开出70门不同的专业课程,这24人中包括了肩负行政工作的人员,平均就是3门,涉及极为广泛的历史学科领域。
我们已提到,学问家、思想家列奥•施特劳斯在芝加哥大学任教19年期间他“教授了约八十门课”,“每季度上一两门课,一门在周二、四下午3:30,第二门(如果有的话)则在周一、三同一时间”,“他的课通常要比学校规定的90分钟长得多”。这无论如何是做学问同时开发课程的经典一例。如果一位教授只及他的十分之一也应是八门课程之多。
有作为的校长大都明白课程的意义并将自己的大学理念直接注入课程观念之中。他们是在大学课程变革中与教育思想家们携手并进的,并且他们因其所处之地位而对课程变革发挥出更大作用。前面提到的施特劳斯是于1949—1967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的,其间有三任校长,一位是赫钦斯(1929-1951年任职),一位是金伯顿校长(L.A.Kimpton,1951-1960年任职),还有一位是G.比德尔校长(1961-1968年任职)。赫钦斯正是著名的永恒课程的倡导者,金伯顿校长跟随之。完整的广域课程观念又是出现在早前的伯顿校长时期(E,P,Burton,1923-1925年任职).这些有先进课程思想的校长肯定为一些教育思想家的教育活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并形成了先进课程观念的传统。这是芝加哥大学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优秀表现之一。
哈佛大学科南特校长、博克校长等倡导了体现通识教育理念的大学核心课程。由洪堡开创而又经一批大学校长(包括哈佛大学的艾略特校长、康奈尔大学校长怀特、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巴纳德、斯坦福大学校长约登等人的有力推动,使选修课程的概念扎下根来。哈佛大学的课程改革自艾略奥特校长之后,在后续各位校长的直接关注下,持续不断,一直延伸到今日。
蔡元培校长为北大的课程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他身体力行,十二次讲授美学课程,开中国大学系统讲授美学课程之先河,他将地理分解为自然地理课程、人文地理课程。有教育思想的校长必触及课程思想,课程思想是优秀大学校长先进办学思想的组成部分。
第五节  大学隐性课程与校园文化
把课程概念延伸到隐性课程具有重要的意义。人们从形式上看,从表面上看,两所大学所开设的显性课程差别,有时并不显著,然而,两所大学的人才培养质量之差别却很大,其重要原因实乃隐性课程上的差异。隐性课程概念的出现及其进入实际的大学生活,体现了更深切的人文关怀,体现了大学更深层的含义,以及更优异的教育质量。
我们已指出,课程即学生在学校里习得文化之总和。这一界定中就已包括了隐性课程,而不再只限于传统的见诸于课堂并以某种学科为明确内容的、教师讲学生听的那种课程,即显性课程。隐性课程的明确概念使得似乎比较虚幻的东西变得实在了,人们为优化这种课程所作出的努力更自觉了。隐性课程对于中小学教育也有重要意义,但对于大学教育尤为特殊。
我们将在随后的的叙述中对隐性课程特点与意义予以阐释。
隐性课程的事实上存在几乎伴随着学校的历史,然而,作为一个明确的概念出现,却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其意义在于,人们对其有了认识上的一个飞跃,不仅认识明确了,行动也更自觉了,对其有了一系列研究,并卓有成效。这种课程早已以一种隐性的形式自发的存在着,而一旦意识到了它的存在及其重大意义,它也就被纳入那些自觉者的视野。
一、隐性课程特征
人皆有可暗示性。人的这种先天品质是隐性课程存在的心理学依据。有可暗示的隐性材料存在的现实,又有被暗示者的有意无意进入,从而从中习得文化(知识、观念、情意等等),这就构成了课程的意义。
隐性课程具有如下特性:
1、展开的非计划性。隐性课程是隐性文化与受示者个体之间的交流,它无法进入常规的教学计划表。可以创造一些有利的条件促进这种交流,但不可能有一个由确切进程表体现的日程安排。
2、主导者的不确定性。这种课程没有“讲授者”,没有谁主导。即使受示者与相应的隐性资源都是确定的,它们之间亦非主导者与被主导者的区分。学生一般不会有一位“教育者”站在自己面前的感觉。
3、非认知心理作用的特殊重要性。对于显性课程,学生主要是用脑去面对,虽然也很需要用"";对于隐性课程,学生主要是用""去面对,虽然也绝对需要用脑.一般观念上,用脑是用心的主要内容,用心则不只是思维,对于隐性课程,特别起作用的是无意注意,是好奇、兴趣,是态度、情感,是非认知心理活动的作用。
4、习得过程的愉悦性。如果说学生进入显性课程时还可能有某种被动性的话,那么学生进入隐性课程则完全靠主动,它没有来自外界给予的时间、地点、方式、进程上的限制,而它又主要依托兴趣、好奇,依靠自己自然的自由体悟,无被动感,无约束感,因而很容易是轻松愉悦的。如果愿意的话,深思冥想也不感到是沉重的。
5、习得途径的多择性。正由于时间、地点以及隐性资源进入受示者之“心”的不确定性,因而习得途径也呈现多样性。有可能是认知性的感悟,也有可能是长时间体验的过程。
6、效果显现的间接性。因其主要表现的是无意识心理活动,所以难以对效果有明确的预计;因为主要体现于心灵,所以不可能有通常那种“解决实际问题”的直接效果;因为最需要感悟和体验,所以无法确立“立竿见影”的成效,其效果一般不见于有形,没有那么直接。
7、影响的持久性。学生毕业后,常有在大学学过的东西忘得差不多了的感觉,但这主要指的是显性课程的习得;隐性课程的习得则往往经历过综合性的心理活动而难以忘怀.前者更多依靠的是逻辑记忆与理解而后者常常是融入情感之中的,因而一般来说更为牢靠,那种感受至深的哪怕是一个瞬间的精彩都更不易被抹去。
大中小学都存在隐性课程。然而,由于大学有更为丰富多样的文化,有能出思想出观念甚或个性各异的教授群体,加之大学已有发展到相当高度的心理水平,因而,无论是隐性课程资源之丰富,还是受示者感受的能力与水平,都有别于中小学。
二、体验的意义
对于显性课程来说,只要有思维的发生就可展开;对于隐性课程来说,仅仅有思维是不可能展开的,它需要体验。因而,体验的发生才可能使得隐性课程具有实际的意义。
“体验”与“经验”作为两种心理活动的主要区别在于,“经验预设主客体的对立”或分立,而“体验无主体客体之分”,它是个体生命“由内在(一束本能即知、情、意)与外在(自然环境与社会文化环境)共同造成的具有统一意义的实在”。也就是说,体验之中有认识活动但又区别于一般的认识活动。在体验之中,体验承担者为主体,而体验对象为客体。这就不只是认识论意义下的客体了。因而,与其说体验无主客体之分,不如说体验的主客体有更高程度的融合而不是对立或分立,因为此时主体以全身心进入客体而并不明显感觉到客体在己之外。
当前面所言之环境系指学校自然与文化环境时,体验即作为一种隐性课程活动而存在。所以,当我们在教育学意义下来把体验作为一种心理活动加以积极对待时,它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
体认、体察、体悟、体贴、体谅、体恤、体味、体爱、体会、体验,这是我们使用的一类词,它们与体系、体别、体格、体统不同。不同之处就在于,认、察、悟、爱、贴、谅、恤等都是指心理活动,这里,我们关心的是心理因素,而体验几乎包含了这一切。
考察与体察之间、认识与体认、原谅与体谅、感悟与体悟、领会与体会、经验与体验、关爱与体爱、……之间有微妙的差别,通常人们更愿意用后一组词,为什么?就因为后者是整个身心的投入,是心灵的完整投入。同时,都衬托了体验的意义。
一般的课程与教学常停留在使学生认识到,若进一步询问,那么,就要关注到,是否让学生感受到了?是否让学生体悟到了?是否让学生体验到了?这是对学生更深层的关怀。
体验超越经验而到达理性,体验超越物质而到达精神,体验超越暂时而到达恒久,体验是一种升华。大学课程是否已在这样的意义上关心体验了呢?否则,隐性课程便难以成为一种实在。
另一方面,只要有体验发生,隐性课程资源就会实际地发挥作用。体验是暗示产生作用的基本媒介,体验当然也就是隐性课程发生的媒介。体验的作用对于隐性课程是必要的,又是充分的。
三、隐性课程资源的存在
在随后还要进一步讨论大学文化建设,其中便有隐性文化的建设,它就可以被视为隐性课程的建设。这里,我们特别指出,在显性课程展开的课堂里也存在隐性文化资源。这种资源是教师和学生一起创造出来的,而主要靠教师。
教师所能吸引学生的,首先是对知识深邃的洞察,教师所表现的力量可能是逻辑的,也可能是非逻辑的,想象的;他能将意想不到与意料之中以神奇又自然的方式展现;他能在理所当然里面挖掘出重重疑雾;他可以将平淡无奇化为引人入胜。这就是深邃。教授的思维方式,因而他的深邃,常常是潜藏着的,它就构成了隐性资源。
实际上,教师在课程之中可能产生更深远影响的还有他的态度,他对科学的态度,对人的态度,更具体地说就是对与本课程相关的知识的态度,对自己工作的态度,对生活的态度,以及由这一切体现出来的对待学生的态度。他的态度决定他的课程表现,同时,他的态度也就在课程展开之中显现,虽然那是无形的。态度决定了他的工作,也决定了它的效果,学生不只是通过认识而更需通过体验去感受他的态度。
教师的热情与事业心,教师的气度、品质、人格,这些无形的东西都将溶合于有形的课堂活动之中。可以说,隐性的课程资源均以无形的方式存在,但它们在很多情形(并非所有的情形)下都附着于一定的有形之人或物上。更多、更直接、更优先可以被学生体验到的是教师身上展现出来的精神。这恰是表现为看似游移不定的隐性课程资源之中最具确定性的一类资源。
实际上,大学隐性课程几乎是无所不在的。它不只存在于教师的言行举止之中,也存在于校长和管理人员的言行举止之中,存在于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文化形式之中。它可以是丰富的,也可能是贫乏的;它可以是深刻的,也可能是浅层的;……
四、隐性课程与校园文化
当我们将校园文化纳入课程视野时,大学文化才与其他机构的文化在性质上真正区分开来了。
从一般的意义上说,人皆生活于文化之中,大学生生活于大学,亦生活于大学的文化之中;一般人皆于其生活的一般文化中存在着,却并不一定自觉其与所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的关系,大学生能否自觉其所生活于其中的大学文化的关系呢?这正是大学要回答的问题。
大学当局是否视其大学之文化为一种教育资源,十分宝贵的教育资源?是否有效地让师生感受到自己与自己生活的文化环境的关系?是否视这一切与自己神圣的教育使命息息相关?当大学当局视其大学之文化为课程的时候,这些问题的答案就都清楚了。
对于大学校园文化作为课程,我们讨论以下问题。
1、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
实际上,当我们说到文化(culture)时,它的含义是从对土地的耕耘和作物的栽培那里衍生过来的,农业一词(agriculture)还带有这种痕迹。耕耘,栽培,这已属于人的活动,当延伸到人才培养时,文化的主要特征更表现为人的思想、意识、精神这一层面。
从精神层面讲,文化本是非物质的,又何以有物质文化呢?所谓物质文化亦是文化,并非物质,但它是附着于某种物质之上的。如图书馆的庄严、深邃、宁静,体育馆的恢弘、热烈与激情。
文化本是非物质的,又何以要专门说非物质文化呢?所谓非物质文化当然是文化而非物质,但它是不附着于物质的,它是纯观念形态的,是存在于校园时空之中的精神、向往、态度、信念等等。时空不也是物质吗?这里所言之时空即有形之物的存在场所,但它同时是无形之精神的存在场所。
因而,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非物质文化,校园文化的核心是观念、精神、思想,校园文化的核心是观念文化。
不能体现观念、意识的物质不必称之为物质文化;物质(包括建筑物)所体现的只是贫乏与浅薄的思想、精神,那就是贫乏的物质文化。因而,物质文化主要不是由它外表的高大、颜色的绚丽表现出来的。
构成大学隐性课程的是它的非物质文化以及凝结在各类物质上的非物质的精神和思想。
2、形式与内容
隐性课程既有赖闻、视、嗅、触、味的感觉,这种课程有赖第六感,有赖习得者的直觉、感受、感悟。因而,一定的形式对于实质内容所能发挥的作用也是有效的。
比如说,举行授学位的仪式,庄重的开学典礼,厚重的建筑物,浓郁的校园草木,凝炼着文明与智慧的某些装点,等等。实际上,这些已非一般的形式。
然而,精神层面的内容是决定性的,形式的东西,第一应是富有内涵的;第二,是既有深度又近乎高雅艺术的;第三,是便于感受的。另一方面,它应当不是肤浅、低俗和过于形式讲究的。
例如,未必不可以修建几座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牛顿、爱因斯坦的雕像,也未必不可以搬来并在墙壁上写下“吾爱柏拉图、吾爱亚里士多德、吾更爱真理”,但这决不等于校园里立即有了对思想、对真理、对哲理的敬仰和珍爱,不意味着立即有了一种学术信仰。
在曾经有过的那个人治时期里,充斥着各种标语口号。这种现象也影响了大学并残存至今。其实,这种形式是最不适合于大学的。只要看看某一所大学里满目的横幅标语,大体上可以知道这所大学的肤浅。
所有隐性文化资源只有当它含有美学要素时,这种资源才可能使其成为被有效习得的课程;这种含量越丰富,这种隐性课程的实效性越强。大学以更深刻的思想所体现出来的协调、匀称、新奇、明快、简洁、庄严、和谐,应是处处存在的,然而,这一切都是通过各类建设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大学隐性课程建设就是美学建设。从另一方面说,那就是大学应当拒绝丑陋和肤浅。
3、自由生成与有意预设
观念文化是学校文化或隐性课程的核心。它对师生(尤其是学生)所可能产生的影响不可能依靠任何强势的介入和由过泛的形式体现的外在意志的,它所依靠的是它自身的观念价值以及充分自由的感受环境。否则,只能是弄巧成拙,适得其反。
学生在学校所习得之文化,无论具体过程如何,都是自由生成。学校的作用、教师的作用在哪里呢?有意预设是必要的吗?当然必要,否则,学校的作为在哪里?但这种有意预设亦必是便于学生自由生成的。
更重要的是,学校的有意预设存在一个重要的前提:观念文化在它身上自然生成了。实质上的问题就是:学校和教师们身上是否已自然生成了先进的观念文化?
当然,并非任何一所大学所形成的观念文化都是优秀的、先进的、诱人的。例如,当教师上一节课要拿多少课时费,写一篇论文要多少奖金,带一名研究生可拿多少酬金,当这一切都那样充斥于教师生活时,学生便可以感受到一种“计件”文化:原来,一切文化活动都是通过计件而与金钱挂钩的。还有,报课题、搞评估、争“先进”等等,原来都存在着拉关系的现象,这便生成了“关系”文化。至于官级制在大学被强化、行政资源对教育活动的强大影响,也会产生一种背离学术本位的文化。
先进的也好,落后的也好,只要某种实际的背景存在,就可能形成相应的文化。这种文化的建设可以刻意进行,也不都是可以刻意做到的。
对于学校当局来说,它在哪些方面是可以刻意的,可以自主的呢?它可以刻意锤炼自己的观念,并刻意将自己的观念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于学校生活之中,而当某种文化被师生群体所感受时,感受者主体的意识是无法去左右的。也就是说,当局真正的功夫在于让学校自身(由它的主要行为表现出来)的观念先进、鲜活,让其具有精神光芒,从而具有感染力。
隐性课程的建设虽也有相关的行为,却主要是心灵;虽也可有号召,但主要是感召;虽也可有形式,但主要在内涵;虽可有情景的设置,但主要在景后之情。
显性课程可辅之以行为的企求与管控,但它所依靠的即已是思想的力量、精神的力量,隐性课程则完全依靠观念的力量、文化的力量。大学文化若与张灯结彩、标语横幅满校园联系在一起,必是与低俗靠近了。
学校隐性课程的建设者们需要一颗虔诚的心,当力图使这种课程,这种文化具有先进性、艺术学、科学性的时候,那不只是用来教育别人、感染别人而自己仅仅是一位缔造者,在很大程度上,这种文化也是陶冶自身、修炼自身的,更何况校园的任何人都可置身于建设者的行列。
第六节 几种课程流派
  
    凡在很重要的事项上人们思考得特别多,结果是观念也很多;观念问题很容易向哲学靠近,于是哲学流派出现了。课程是重要的事项,围绕它生出的观念自然就很多,影响比较大的,人们称之为流派。大学课程可做的文章更多,流派也不少。
这里,仅就一些主要流派,并且,为便于清晰理解,我们将相关的相对流派派对地予以叙述。
一、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课程观
将结构方法与思想引入课程,其代表人物之一是布鲁纳。他认为每一个学科课程都是一种结构,而课程结构主要是指该课程所包含的基本概念、基本命题及其关联,而“任何学科中的知识都可引出结构”。
所谓事物的结构即指该事物包含的元素及元素之间的关联。当课程作为一个事物来看待时,它的基本元素就是概念,而概念与概念的关联便是命题或原理,命题之间的关联又通过综合、分析或归纳、演绎等来实现。所以,当布鲁纳这样来看课程时,是运用了一般的结构方法。
布鲁纳认为以结构观念来看待课程是便于理解、便于记忆、便于迁移,甚至是有利于促进直觉发展的,不仅是有利的,而且是便捷的,从而,认为把握了结构就是把握了课程本身。
客观上,结构方法确实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对数学课程可进行结构分析,对物理课程可进行某种结构分析,对语言课程也可进行结构分析,对一定的文体都可进行结构分析,并且,这种分析确实可大大提高对课程的认识和理解。因而认为结构思想是普遍有效的。
当这种普遍性观点进一步演变为凡事物乃结构、世界乃结构的观念时,这就是一种哲学了,它被称为结构主义。在课程领域里发生的或运用于课程的,便被称为课程结构主义。
运用结构的思想不仅可以去剖析一门一门的课程,也可以去解析一个一个教学单元的内容,因而可用于更微观的领域;同时,也还可用于对一个个专业的课程及其体系的分析,乃至对整个一所大学的课程作结构分析,因而可用于更宏观的领域。另一方面,不只是对既存的课程或课程体系运用结构思想进行分析,还可对预想之中的新的课程或相关体系进行设计,运用结构原理展开教学。
结构思想与方法确实是理解和设计课程的一个强有力的武器。但是它也有局限。
同一个课本,更一般地说,同一个文本,在不同的人去阅读时,可能呈现出不同的画面,他们作不同的解读。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去阅读时,也可能获得不同的结构图象。也就是说,结构不断地被拆解着,或者说不断处于拆构中、解构中,或者在重构着。这样,结构就在流动中,而在流动和变异中其确定性意义就大幅下降了。
有时,一个文本常常被越读越厚了;有时又被读薄了。后一情形很可能是结构分析的结果。一个文本,经过结构分析,其骨架子很清晰了,给人以薄了很多的感觉:不过就是那样一个骨架子吧!然而,阅读它的学生免不了会把自己的理解、感受和经验带进去,这样,文本比它本有的那样更丰富了。这样,就有了一种变厚了的感觉。这一过程并不是结构分析式的,却往往是解构或重构的。这两种过程及其交替展开,都是认识的变化与深入,但并非纯结构性的。
对于不同类型的课程,结构方法并不是同样有效的。对于科学课程,语言课程,逻辑课程等,结构方法的作用更为明显,而对于文学课程、艺术课程、哲学课程则有所不同。最便于理解这种不同的例子可举出音乐来,其实,文学及一些经典名著也可作类似的理解。我们知道,同一首曲子,可以谱不同的词;同样的词,可谱不同的曲。同样的词曲,由不同的乐器来演奏,景象可以十分不同;由不同的歌手来演唱,可以表现出有很大差异的情和意;同一首歌有时可唱得悠扬,有时可唱得高亢;不同的演奏,还与不同的指挥有关。这实际上就是不同的解读,形成名同而实异的版本。这里所呈现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使得结构的意义缩减了许多。
即使如数学这样的课程,同一条定理,人们可以作不同的解析,获得不同的结构图象,越是复杂的定理越是如此。其实关于物质科学(如理化)的课程也有类似的现象。变动不居的解构比确定无疑的结构更有意义。
实际上,结构主义及其课程观,是属于科学主义范畴的,是基于分析的,其局限性不仅表现在人文课程、社会课程之中,也表现于科学课程之中,只要科学进入人的视野,其客观的一面就与主观在具体条件下汇合,其分析的一面就常与综合形式难以分离。
所以后结构主义对其提出质疑。结构看法是偏于形式的,分析的,封闭的,共时的。对于共时性,后结构主义则以事物本身的流动性为论据,说明历时性的方法更易接近事物本身,更能真实地看清事物,当然这也就包括对课程的考察视角,对其应当是历时性的观察。总之,后结构主义反其道而行之,它主张实质性地综合性地开放地历时性地考察课程。
结构主义作为一种哲学思潮出现于20世纪初的欧洲而盛行于20世纪5060年代。皮亚杰的《结构主义》一书即出版于上世纪60年代。结构方法事实上不仅运用于自然科学,也已广泛运用于语言学、人类学、社会学。如果结构主义作为一种正式的哲学思潮至20世纪才登上舞台的话,而它作为一种朦胧的哲学思想则早已存在。哲学家兼为数学家的莱布尼兹就已自觉地意思到两个事物之间同构的重要观念,所谓同构即两事物不仅包含的元素之间有个一一对应关系,而且在某种关联下也对应,由此而认为两事物具有同样的结构,并在同构的意义下视其为一个事物。这变成了观察世界统一性的一个强有力的思想方法。事实上,更古远的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欧几里德等也有力地运用了结构方法。这是理性主义哲学大花园里必然出现的一朵鲜花。
我们不可能不看到结构方法在科学史上发挥的巨大作用,另一方面,又需看到结构主义及其课程观的局限性,注意并吸取后结构主义对其批判的合理性的一面。事实上,正确运用结构思想,就可像布莱尼兹那样在分析结构的同时看到世界的统一性,也可在共时性考察事物的同时以历时性眼光丰富对事物的观察,丰富对结构的认识。
后结构主义的精华在于它关注到了人,一旦事物(尤其是课程这样的事物)进入人的视野时,实际上就是人进入事物之中考察,人就不可能两手空空地走进去,他随时可能带上自己的心灵而解析结构、解构或拆构。无疑,这种观点对于创造性的、研究性的课程与教学具有重大意义。这提醒我们,从课程的编制开始时,既需要给学生以清晰的画面,同时还需留下更大的空间,使之是便于解构的,便于重构的,而不致使之成为一个僵硬的、封闭的纯结构,克服布鲁纳结构主义课程观所可能带来的弊端。
二、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课程观
后现代主义曾以泰勒原理为现代主义课程观的代表进行过批判。所谓泰勒原理,即认为课程的编制是遵循以下程序的:
1.学校应该试图到达什么教育目标?
2.要提供什么教育经验以便达到这些目标?
3.如何有效的组织这些教育经验?
4.我们如何确定这些目标是否到达?
后现代课程观对这种课程观的批判集中在这样几点上,认为它是先验的、线性的、二元对立的、确定性的、科学主义的。稍详一点说,所谓先验的,意即质疑你开始定下的那个目标是从哪里来的?它可能是预设的吗?可以在先于经验的情况下产生吗?
所谓线性的,即质疑,从目标到结果会是那样直接的吗?在目标与结果之间是一种线性关系吗?
所谓二元对立的,即质疑,目标与途径的二元分离是可能的吗?目标一经确立就只有过程了吗?
所谓确定性的,即质疑,以目标为起点,在经由一个过程,达至结果,一切都会那样确定无疑吗?
而所谓科学主义的,就是指明上述的思维方法是基于现代自然科学思想模式的。这也正是它被认为是现代主义的原因。
后现代主义与现代主义的区别主要不表现在时间上的先后,而在于课程思想与观念的差别。针对现代主义课程观上的问题,后现代主义也提出了一些相对应的观念。
相对目标的先验性、预设性,后现代强调生成性;相对于线性性,后现代则认为目标与结构之间是非线性的关联,以及整个历程的非线性发展,反复曲折而回归。
相对于二元对立,后现代认定,目标与途径并非断然分开的,途径中目标生成并调整,而目标在生成过程之中又对过程或途径不断产生影响,过程又影响目标的调适。
跟后结构主义课程观类似,后现代课程观密切关注了人的因素。这里,课程不等同于教科书,课程包括了进程,不只是知识内容的流程,而且包括课程活动展开的过程,包括了教师,尤其是学生进入后的实际进程。可以说,后现代课程观对现代主义的批判实质上集中在它对人的因素的轻视上,泰勒原理本身正代表了这种倾向。
若课程只是与凝固的教科书是一回事,那么,当然可以将一个目标置于其中。但那仍只是教科书或其编写者的目标,至于课程展开中的实际上的主角——学生和教师——的目标呢?那就必然有一个生成和发展的过程,教师可能有一些预设但很难不考虑学生实际而对其随时进行调整,至于学生,则不可能先验地确立,而只能是随着课程展开之后逐渐生成的。目标不可能是先验的,进程不可能是线性的,充分考虑到了人的实际发展进程,那么也不应是二元对立的,从知识内容的习得到目标的形成,都不是如预设的那样确定的,而总是由模糊走向清晰,由不确定走向确定,并且也不一定就终结于确定与清晰。
现代主义课程观与后现代主义课程观的分歧主要不是一个时间性问题。并且,也并非现代主义是一个统一的思想流派,后现代主义更非如此。这里所介绍的是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
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就主要的哲学流派来看,都可分别视为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两大哲学流派的不同表现形式。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的哲学思潮也影响到课程。
事实上,在课程发展史上,还有一种神本位、宗教本位以及一些国家存在的社会本位主义,这是从另一个角度与人文主义课程观相对立的。当社会日益走向民主的时候,这种对立逐渐退居次席,而更多表现的是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课程观之间的关系恰当处理的问题。
第十章  大学的德育、美育与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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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指出,大学里,德育存在于教学之中,存在于课程之中。美育、体育也如此。既然如此,为什么还单独对这几方面进行讨论呢?实际上,只要在教学与课程的视野之下,对这些问题进行比较专门、比较深入的讨论,就既不失偏颇,又有必要。
第一节 辩证法对大学的特殊意义
辩证法在大学教育中应具有怎样的地位呢?眼下,它事实上被大学重视得如何呢?它本应有的作用在哪些方面,又是否充分发挥出来了呢?尤其,我们是否真正确切地理解了辩证法的实质呢?为回答这些问题,确实有必要从辩证法本身说起。
“白马是马”,“白马非马”,这两句话,究竟哪一句是正确的呢?两句都有毛病。“白马是马”吗?马与白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白马怎么是马呢?这里包含了矛盾。
“白马非马”吗?白马不就是马的一种吗?怎么白马不是马呢?这句话又包含有矛盾。
这样一些人们熟知的语句让我们不难理解黑格尔的话:“认识到思维自身的本性即辩证法,认识到思维作为理智必陷于矛盾、必自己否定其自身这一根本见解,构成逻辑上一个主要课题。”“在思维自身中以完成解决它自身矛盾的工作”,这就是辩证法要做的事。辩证法是为思维而诞生的,辩证法是关于思维的科学。如果认同赫钦斯的观点;“大学所要解决的是思辨的问题”,那么,大学就需要辩证法。
还应当看到,大学基于高深学问的学习与研究,它更需要解决的是高级思维的问题。形式逻辑解决一般思维的问题,辩证法解决高级思维的问题,由此便知,辩证法对于大学就有了特殊意义。大学或者自觉地,或者自发地与辩证法打交道,而不可能不与之打交道。既然如此,大学有必要自觉地跟辩证法打交道。
辩证法似乎只是逻辑问题,只是方法问题,然而,马克思在引述黑格尔的观点时说:“形而上学,整个哲学,是概括在方法里面的。”方法论的意义能被轻看了吗?许多的观念就以方法论的形态呈现出来,观念的突破常常就表现为方法论的突破。对于牛顿、莱布尼兹、笛卡儿,如果看到他们的观念,他们获得的原理,而不了解他们在方法论上显示的思想光辉,就等于还不清楚他们的智慧之所在。
不只是对自然科学,对于其他科学而言,“辩证法恰好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在大学里,各种各样的折衷主义互相展开竞争”的时候,“自然过程的辩证性质以不可抗拒的力量迫使他们接受它”,“只有辩证法能够帮助自然科学战胜理论困难”,而在辩证法的一些形态中,“有两种形态对现代的自然科学格外有益”,这两种形态中,“第一种是希腊哲学”,“理论自然科学要想追溯它的今天的各种一般原理的形成史和发展史,也不得不回到希腊人那里去。”“辩证法的第二个形态恰好离德国的自然研究家最近,这就是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而“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已经包含了辩证法的一个无所不包的纲要”。这就是恩格斯对于辩证法意义的论述,关于辩证法对大学、对科学研究的特殊意义深刻而具体的论述。
恩格斯关于哲学的意义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有过系统而精辟的阐发,他充分注意到了大学的作用,“因为有了大学,所以一般教育,即使还很坏,却普及得多了”,这充分反映了他对教育普及的关注以及对在此过程中大学作用的关注。然而,他在揭示这一发展进程时即指出:“新时代是以返回到希腊人而开始的”。这一新时代即文艺复兴时代,即近代科学诞生并获得巨大发展的时代,大学发挥更大作用的时代。恩格斯不仅用大量事实论证了“最杰出的希腊哲学家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家”的结论,而且论证了文艺复兴以来,辩证法、哲学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和辉煌成果。
当我们可以说古希腊哲学家是科学家的时候,也就可以说,古希腊科学家是哲学家。这种情况也再度显现于文艺复兴之后的欧洲,我们可以看到,诸如牛顿、莱布尼兹、笛卡儿、伽俐略这些科学巨星,也都是了不起的哲学家。科学与哲学的融合,造就了伟大的希腊文明,也造就了伟大的文艺复兴,而在近代大学产生之后,那些融合了哲学与科学的大学扮演着最重要角色。乃至于进入20世纪之后我们仍可以通过庞卡莱、马赫、罗素、怀特海等人看到科学与哲学的这种高峰汇合。
至今,深受欧洲大学影响而发达起来的哈佛大学仍然把“我爱柏拉图,我爱亚里士多德”写在他们的心里,当然,还要写上“我更爱真理”这样的话而以更实在的分量表达了对希腊的敬仰,其实质则是表达了对于辩证法、对于哲学的信仰。
从上面的引述中,我们已可看到恩格斯对亚里士多德、黑格尔这样一些辩证法的奠基人的赞颂,他概括地说:“辩证法直到今天也只有两位思想家曾作过较仔细的研究,这就是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这是在恩格斯1873至1883年写毕的著作中所说的,请注意,他说的是“只有两位”。
距今已有120多年了,恩格斯关于辩证法对于大学、对于科学研究的特殊意义,又进一步得到了这一个多世纪以来的历史的证明。德国大学和美国大学分别于19世纪和20世纪处于世界之巅,同时,他们的哲学之繁荣也处在世界之巅。这不是偶然的巧合,哲学与大学、科学的关联,不是跟从性质的,而是引领性质的。
中国大学对于哲学抱着怎样的态度呢?大学与哲学关系如何呢?历史是如此清晰,近代以来,特别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出现了一批思想家,如王国维、梁启超、严复等。王国维辛亥革命后曾任教于北大、清华;梁启超则参与过兴办京师大学堂;而严复则更是出任过北京大学校长。总之,都与早期的中国大学有缘。至蔡元培、梅贻琦主政北大、清华时期,那就是中国大学的一个至今令人怀念的时期,又是中国哲学兴旺于大学的时期。哲学于大学的同时兴旺,于中国也不是偶然的巧合。
20世纪上半叶,称得上哲学家乃至大师的人物,基本上集中在北大、清华,而北大、清华代表着当时中国学术的最高水平。这也是十分说明问题的自然现象。即使到了抗日战争这样艰苦的年代,这些哲学家也汇集于西南联大,也成为西南联大的一大亮点。大师级哲学家冯友兰先生作了这样的描述:“抗战前,北京大学的哲学系(我是从那里毕业的)和清华大学的哲学系(这是现在我任教的大学)被认为是全中国大学哲学系中最强的”,“抗战爆发后都迁往西南……度过整个抗日战争时期。北大和清华的两个哲学系结合成一个罕见的奇妙联合体,九位哲学教授代表了中国和西方哲学的各重要派别。”
西南联大的科学与哲学的高峰汇合以及大师级人物的汇集,正是它能培养出众多杰出人才的最宝贵的条件。至今仍令中国大学怀念不已,时时呼唤着它的名字。
一所大学有没有哲学兴趣(这是真正的科学兴趣所不可缺少的),就其内部条件而言,则全靠它自身的自觉;就其外部条件而言,最重要的,也是唯一的条件就是自由,就是不对其学术、对其思想进行任何干预。西南联大的案例也不能说明大学的繁荣不需要任何物质条件,然而,它更能说明,决定性的因素不是物质条件。
又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有意识即自觉,自觉与自由的充分显现就是人性的充分显现,而哲学自觉与思想自由的高度融合,便成为人性的一种至高表现,便成为一所大学可谓之先进的大学的决定因素。故而,让一所大学先进起来,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让它享有最充分的自由,并在自由中形成高度的自觉。
辩证法作为一种“最重要的思维形成”(恩格斯语),它满载着智慧,它既是智慧的产物,又将智慧凝炼于其上,当人们拥有了它的时候,便可看到闪现智慧的曙光。
“每一领域里的最出类拔萃者差不多都对自身领域的哲学问题感兴趣”。联络科学兴趣与哲学兴趣的东西就是智慧,它们都是智慧兴趣的产儿,科学兴趣和哲学兴趣是智慧兴趣的孪生姊妹。科学与哲学必然汇合的内因即在智慧,但是,它们只在高峰汇合,而这个高峰也正是智慧的高峰。这对孪生姊妹诞生在名叫智慧的那座高山上。而大学最能代表人类良知的一面,也正是它希望营造智慧高峰。
同时,我们也已知道,充分的自由必孕育出智慧,而智慧又使人获得更充分的自由。因此,大学在寻求科学与哲学的汇合的那种高峰体验时事实上是把自由、智慧、哲学、科学融汇在一起的。唯一要留下的一句话是:还别忘了艺术的光辉是与它们相伴相行的。
说到这里,我们似乎在叙述着与本章关于德育、美育、体育无关的一个话题。在此,我们正需要阐明两点:第一,哲学对于大学的特殊意义本身确系一个专门的论题,我们本可作专章的讨论,乃至作更深入系统的阐述,然而,基于眼下这本书的结构考虑,只能遗憾地作这样一番简短的叙说;第二,我们正通过对辩证法、对哲学内涵及其意义的正面论述,来阐明:辩证法与德育无关,辩证法与政治亦无关。
以为什么东西很重要,就将其划入德育的范围,甚至划入政治教育的范围,至少是思维方法出了问题。一种学问,一种科学,当人们把它的重要性之所在没有弄明白的时候,实际上就是没有明白它的重要性,没有明白它实际的意义和价值。
中国大学把辩证法的教育视为德育的首要内容,这是既没有把辩证法的真谛把握好,又没有把德育自身的含义把握好。这样就十分不利于辩证法的传播,也使得德育本身的科学性有问题。两者都很重要,但两者不是同一个范畴,它们的重要性表现于不同的方面,它们也分属于不同的学科。澄清这一点也正是我们在本章讨论此问题的原因。
第二节 大学德育
真善美三字高度概括了人类之所求与所为,求真、求善、求美,为此而行动,也为此而做学问。其中最深奥的部分自然地进入大学,大学自然地进入求真、求善、求美的活动。
美所直接对应的学科为美学,间接一点的是艺术、文学(含音乐、绘画、雕刻、戏剧、影视、诗歌、……),更间接的是它几乎无所不在的各个学科领域里的特殊表现。美的相对存在物是丑。所有这些,我们在下一节会有更详细的论述。
真所直接对应的学科类是理论科学,不只是自然科学,间接一点的是它在应用科学中的广泛存在,更间接的是它在几乎所有领域里的实然性研究。与真相对的是伪。
善所直接对应的学科是伦理学。它也间接地存在于一些人文科学中,也存在于社会科学中的法律学、政治学、管理学中,间接存在于凡涉及人与人的关系或间接反映人与人关系的行为的内容。与善相对的是恶。与真、善、美相对的是假、恶、丑。
大学德育包含一些什么内容呢?大学德育与中、小学德育有何区别与联系呢?
可以简单地说,大学德育应在中、小学德育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提升。当然,这就涉及对中、小学德育的理解了,理解不一样,对大学德育的看法就可能不一样。
一般来说,中、小学德育不必过多涉及道德原理一类的理论问题而宜于着力在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上的培养,重点在基础道德的养成上。相比而言,大学德育就可有关于伦理学基本原理的教育了,另一方面,在一般道德知识的基础上可增加一些特殊领域里的伦理学知识了,例如科学伦理以及包括政治伦理在内的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了。也就是说,一方面有道德理论上的提升,另一方面对某些领域里的伦理问题有更广泛的了解,第三方面,同时也是极重要的方面,是大学生需有更高的道德行为修养。
当人在其活动领域扩展的时候,他在道德方面的要求也同时扩展了;当他的行为涉及更深层的方面时,对他的道德要求也更高了。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后,这两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因而对与他们的道德教育,在内容与形成上都应有相应的变化。
因为大学生有了更好的认知能力,所以,向他们讲述有关道德起源、道德性质、道德演绎、道德思想史以及道德哲学等问题都有了可能,也有了必要。
因为大学生即将进入各个具体职业领域,所以他们了解一些相关领域的伦理的问题也可提上日程,他们知晓一些伦理思想史也可成为大学德育内容。
因为大学生,尤其是作为接受过高级研究训练的大学生,不仅其道德行为领域扩展了,要求也更高了。
从商的,需讲商业道德;从政的,需讲政治道德;从学的,要有学术道德;从教的,要有教师道德,等等。一个人未来的职业变换一般都存在,所以,适当地对若干领域里的伦理道理有所了解也不为过。然而,一般原理仍是最基本的,在中、小学基础上在一般道德上的发展与提升仍然是最重要的。根基打得好,打得牢实,就更便于迁移,而道德理念与行为也是可迁移的。虽然很难一劳永逸,但基础牢实有助于他们未来面对的道德考验。
大学里的德育若想切实加强起来,一个很重要的条件是加强伦理学师资队伍的建设。在我们现实的许多大学里,这方面的师资是相当薄弱的。同时还有相应的教材建设。
从上世纪50年代起直至70年代末,伦理学作为一个学科几乎奄奄一息了。德育似乎一直存在且被不断强调着,可是关于道德的学问却不让人问津了,“道德教育”似乎在那里,但道德学却没有了。这是一个十分奇特的现象,至于这种“德育”的效果则已是尽人皆知的了。然而,这让我们更强烈地感到,大学德育的时代任务格外重要。
德育的目的在哪里?事实上,它连同教育一起被工具化了,教育的工具理性尤其是通过德育的工具理性表现出来的。在强调教育为政治服务的时候,首先就是德育为政治服务。后来不提为政治服务了,但仍然还是服务,叫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当然可以被认为是对为政治服务的一个修正,也就是一个进步,因为有些政治有利于建设,有些政治不利于建设,甚至破坏建设,因而,为建设服务比为政治服务是更确切的,是更靠近人的。所以,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并没有错。但是,不错的,不一定是根本的,不一定是直接的。
大学德育的直接目的是为着一个一个大学生自己的健康成长,使他们自己成为完善的人,成为有品味、有素养、人格高尚的人。为着现代化建设当然也可纳入德育目的,但这是通过学生的人格完善去达到的,它具有相对的间接性。况且,现代化建设又是为的什么呢?无论是物质文明建设,还是精神文明建设,都还是为着人,不是为着某种权力的巩固或者为着某个人的政绩,而是为着人更像人。德育的目的是教育目的的一部分,它也必须是为着人更好地享有人应有的发展与幸福。德育并没有超出教育之外的目的,德育关注人的幸福感与道德感,它们紧密相联,而人的发展也包括了道德的提升。
我们已指出,把辩证法的教育视为德育的内容,甚至视为最重要的德育,已含有一个思维方式上的偏颇。辩证法是关于思维的科学,它阐述了思维领域里的真理,它不是讨论善恶问题的。可以运用辩证法来讨论善恶问题,但这就像任何学科都可运用辩证法一样,可能因应用得很好而使某个具体学科中充满了辩证思想,但它本身并不因此而成为辩证法。同样,当把辩证法运用于善恶问题研究时,辩证法也不因此而成为关于善恶的学问,辩证法不是道德学。伦理学的研究需要辩证法,但它本身并非辩证法。
辩证法作为高级思维的科学,是帮助学生改善思维品质,并不是帮助他们改善道德品质;辩证法是帮助学生获得智慧,并不是帮助他获得善心。一个是思维科学,一个是道德科学。这种基本的差别混淆了,对德育是不会带来任何好处的。两者之间有联系,有影响,但正因为它们彼此不同才说得上联系,正因为它们相互区别才相互影响。
学习辩证法在提升人的智慧之中,也包括了增强人的理性。遵循辩证法,这本身即是理性的表现。反之,“蔑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惩罚的。”辩证法和理性一起引导人们理智地行事。这样,理性的增强不是很有利于道德的成长吗?不错,但那只是“有利于”,它本身并非道德的成长,“有利于”不是“等于”,“相关”不是“相同”。
数学不也有利于增强人的理性吗?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包括数学一类学科的学习,都会有利于加强人的修养。当人在更多的感受到世界原来是那样井然有序而又奇妙无比的时候,他们会更加冷静而又更负责任地看待人生,看待自己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
学生从哲学、数学中获得的理性可以叫做科学理性,而从伦理学中所获得的是道德理性,后者是在人类社会走向井然有序中起作用的,在理性地审视人生中起作用的。两者相互有一定影响,这种影响发生的前提之一,是它们相互区别。
因而,我们可以把辩证法、数学、自然哲学等课程视为与德育相关的课程。但仍然应当科学地看待:它们是相关的,有利的,然而,它们本身并非德育的内容。其实,相关的内容还不只这些,有关的内容我们在后两节还将有所涉及。
总之,科学理性有利于道德理性的建设,但决无可能替代理性本身的自觉生成。
长期以来是把政治教育视为德育内容的,又把辩证法视为具有阶级性的学科,从而是具有政治性的学科。这是一种如此明显的误解,这种误解却又如此奇怪地长时间地存在着。其实,如我们已指出的那样,辩证法与政治无关,它不是任何特定阶级的意识形态。亚里士多德已对辩证法的基本形态作了研究,而在亚里士多德之后两千年才出现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辩证法既不属于哪一个阶级,也不是只为哪一个阶级服务的。辩证法作为一个高度文明的结晶,是属于全人类的财富。谁掌握了辩证法,谁精妙地运用了辩证法,谁就能获得智慧,获得成就。
现实中,对辩证法的重视,更多是停留在口号上的。对形式逻辑的轻视就可证明这一点。如果说掌握形式逻辑就需要经过相当多的训练的话,掌握辩证逻辑更是要花功夫的。对形式逻辑就不很重视,怎么还说得上对辩证逻辑的重视。口头上的重视与事实上的忽视同在,造成了更坏的结果,造成了对辩证法的许多误解,许多的混淆,包括与德育关系问题上的混淆。
况且,政治教育与道德教育也不是一回事。把辩证法教育视为政治教育已经就弄错了,由此,进而将其视为道德教育,则又一次错了。
政治是什么呢?“在有阶级的社会里,政治的主要内容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包括处理阶级内部的关系、阶级间的关系、民族关系和国际关系等等。政治中最本质的东西是国家政权机构。”这是《哲学大辞典》对政治所作的定义。中国在上世纪50至70年代的近30年里,特别强调“突出政治”、“政治挂帅”,按照上述定义,“突出政治”就是“突出阶级斗争”,“政治挂帅”就是“政权机构挂帅”。
《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是:政治乃“政府、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内政及国际关系方面的活动。”哲学辞典的定义与汉语词典的定义有相近之处。无论按哪一种定义,都可看出,政治学与辩证法是两回事,政治学与伦理学也是两回事。
政治与伦理有没有关系呢?当然有。政治活动中就有政治伦理。然而,管理活动中不也有管理伦理吗?商业活动中不也有商业伦理吗?都有关,然而,它们都因有关而其本身就是伦理吗?管理学、商学就成了道德学吗?政治作为活动不属于伦理,政治学作为学问不属于伦理学;反之,伦理学不是政治学,这都是十分不同的两回事。
所以,将政治教育视为道德教育是很不科学的;视为首要的道德教育就走得更远了。
一般伦理学或伦理学原理,是讨论和研究人与人之间的一般关系的学问,善恶判断是其主要内容。伦理学的学习就是关于善恶判断的学习,或者说是关于人与人相处的原理、原则的学习。
伦理学的内容十分丰富。比如说有生态伦理学,它也是讨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学问,也属于善恶判断的问题。人们若在与生态相关的活动中造成对生态的破坏,就是造成了人生活环境的破坏,因而属于恶行;人们若保护和改善生态,就是保护和改善了人生活的环境,因而属于善行。生态伦理学不是生态学,而是伦理学(一个分支)。
任何一个具体领域里的伦理学,都是那个领域里的善恶问题的讨论和研究。商业伦理学、政治伦理学分别是关于商业活动和政治活动中的伦理问题的研究。商业伦理学是伦理学,不是商业学;政治伦理学是伦理学,不是政治学。
以政治伦理为例,它是一般伦理学在政治活动领域里的应用。正好比,生物数学是一般数学或曰基础数学在生物学中的应用。政治活动中导致损害人的利益的行为是政治中的恶行,导致有益于人的行为是善行。若站在人本的立场,那么,不是政治指导伦理,而应是伦理指导政治;不是以政治来审视伦理,而是以伦理来审视政治;不是政治教育高于道德教育,而是道德教育高于政治教育。不是说德育首位吗?其地位也高于政治教育。从政者首先应是从善者,因而应从遵循基本的善德做起。
讨论了大学德育目的之后,我们用稍大的篇幅阐述了大学德育的内容,为的是更准确地理解大学德育,同时也更清晰地看到大学德育内容的广泛和丰富。大学德育内容广泛,但若跨出了其范围,那就叫做宽泛;大学德育内容丰富,但若忽略了人们在各个活动领域的基于伦理学基本原理的伦理学普遍存在,那就应当叫做贫乏。
长期以来,把不属于德育内容的东西大量作为德育看待,从而导致宽泛;又长期忽略了伦理学的普遍意义,从而导致贫乏。这两种极端同时存在,撇开历史的、社会的原因,就认识上讲,那便是因为没有准确把握德育的基本内容,没有科学地看待德育。
大家都可看到,为何德育在不断被强调的过程中反而被削弱了呢?基本原因之一是缺乏在德育问题上的求实态度、科学态度,在不断强调之中把一些基本关系弄颠倒了。大学德育更有义务去矫正这一现象,使大学德育真正得以加强。
可以更明确地说,大学德育,较之中小学既要使大学生对伦理有更多的理解,又要有更多的践行;既要有更深入的认知,又要有更广泛的行动;既要学习专门的伦理学,又要尽可能熟悉一些具体领域的伦理学。
比如说,大学生应当而且可能对人有更深刻的理解,应当对人类文明史(包括伦理史)有更深切的了解,应当对人权概念的起源及其广泛含义有更清晰的认识。这些认识在道德成长中特别重要。这样就更能理解,在这一认识过程中不断增强自己的道德情感,使道德教育在大学走向科学化的同时,就有可能使德育走向人性化、生活化。大学德育的方法问题也正需要以此为基点来设计。
最基本的一条原理仍然在于:学生在德育中的习得与成长的基本过程也是心理过程。道德上的成长,主要是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方面的全面成长。德育唯有以科学的态度、生动的内容、恰当的方式进行,才可能收到实效。
大学既然站在一个文化高地,它就不仅在探求真理上承担特别的使命,而且需要承担起自己的道德使命,前者使它有可能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大贡献,后者使这种可能变为现实。
人有自身的完整性,社会也有其自身的完整性,个人道德不孤立地存在于个人身上,社会道德也不孤立地存在于社会之中。大学德育若放在更宽的背景下考虑,就还有许多可讨论的课题。
第三节 大学美育
美育这一概念被认为是德国人席勒于18世纪末首先提出来的。但是,美育的事实上的存在跟文明史一样悠久,甚至“艺术必定先于语言”。无论中外皆如此。
近代,中国正式提出美育的,一般认为是王国维先生。在大学里首开美学课程的,则是蔡元培先生。处在中国大学最高美学教育水平的,显然是北京大学,朱光潜先生、宗白华先生等作出了很大贡献。
美育当然不只是关于美学理论的教育,它存在于教育的各项活动之中。美育即应存在于中、小学教育之中,大学除了美育的一般意义之外,还有何特殊意义呢?
从形式上,中、小学的美育直接存在于艺术课(如音乐、美术)之中,也穿插于其他课程中,但不会有专门的美学教育。大学里,艺术教育在继续,一些水平较高的大学将开设美学课程,不只是哲学专业的学生,其他专业的学生也可以修读。
美育正式为教育所意识到之后,一直为教育界所认可。作为政府的教育方针中的一个方面,于20世纪上半叶即已在中国出现。但是,自1956年之后,美育便从政府的方针中消失了,直至1999年才再度在中国政府的方针中出现。美育在当年方针中的消失不是形式上的、表面上的改变,而是实质上的改变,自那以后,在大、中、小学里的美育被极大地削弱了,在受到破坏的教育中美育受到的损害尤为严重。下面的分析将使我们看到,对美育的损害是对教育的根本性损害,对人的根本性损害。
历史是一面镜子,哲学、美学的严重削弱,也作为一面镜子反映了中国教育的不幸遭遇。今天,最沉重的历史包袱已经卸下,我们可以正常思考美育问题了。
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对于美育,美国也曾经经历过历史的反思。上世纪60年代,哈佛大学有一个被称为《零点项目》的研究课题。自认为是世界上科学技术领头者的美国,在苏联于1957年率先发射了人类第一颗人造卫星之后,美国人大吃一惊。甚至举国羞愧。很难想象的是,美国各界首先指责的便于美国教育。
如果有什么能证明人们真的重视教育的话,那么愿意把落后的责任归咎于教育比把先进归功于教育,其证明力强得多。上述事件证明了美国真的重视教育。他们对于教育作了一系列的检讨,包括由布鲁纳主持的检讨会并于会后写成了《教育过程》一书,就是明证之一。哈佛大学的《零点项目》也是一系列检讨之中的研究项目之一。
经过比较,他们认为,“文学、音乐、美术三个方面,美国都不如俄罗斯”,“这些文化艺术背景决定了俄国人的艺术素质超过了美国人”。“但这是否会导致美国科学技术的落后呢?这些差距到底产生了哪些影响?”这就是“《零点项目》所要研究的问题”。他们确实也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长期的研究。他们由此得到肯定的结论,并于1994年“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将艺术与数学、历史、语言、自然科学并列为基础教育核心学科”。
如今,亦如我们所知,诸如MIT、CIT这样一些冠名为工科的世界一流大学,其美育之自觉性之高,实在令人感叹。
19世纪的法国作家福楼拜曾说:“科学与艺术在山脚下分手,在山顶会合”。学生在由小学、中学而大学时,正是往山上在走着,也正应当逐步汇合了。美,似乎只是形式,然而,亦如福楼拜所说:“没有美好的形式,就没有美好的思想,反之亦然。”
美育不只是为着科学技术发展的,它也具有文化、经济的广泛的社会意义,而这一切又都是基于美育对人的发展的作用的,尤其对于大学生本身的发展的作用。
阎国忠教授概括了美育的四个方面的特点。“第一个它是感性教育。”人的“很多兴趣是来自于感觉的”,而兴趣是通向科学真理殿堂的引领者,美育则是在于保护、培养和发展人的感觉能力,“这是任何教育取代不了的,只有美育。”
“第二个,美育是情感教育。”“审美教育就是丰富人的情感,净化人的情感,调节人的情感”。陶冶人的情感。以为人唯有受认知的支配,当然会忽视美育。仅就这一点而言,美育就不应简单地纳入智育,智育之中可以有美育,但美育不全在其中。
“第三个,审美教育是一个涉及人的整个心灵”的教育,人处在审美活动之中时,“整个人的心理都要投入其中,整个生命都投入其中”,从而也获得整体的发展。
第四个方面,“审美教育是自我教育”,主要“是靠自己直接介入去欣赏”,“直接去感受”。美育当然少不了教师的作用,但最终需要学生的直接介入,直接感受。
由这样一些特点看来,美育的作用与地位的不可取代性也应当十分明确了。真、善、美,都彼此相关,但同时又都彼此相区别,相关的教育也就彼此不可替代。
美育依靠情感,又培养和锤炼情感。如果美育只是感性教育,那么,相对于理性,它岂不是相对低层的教育吗?大学不是特别崇尚理性的吗?大学不是传授高深学问的地方而美学高深吗?大学美育的特殊意义和特殊必要性究竟在哪里呢?
所谓美学即“美的哲学”,美学史即“美的哲学的历史”。大学的美育应当在中、小学美育基础上,更进一步有一些美学教育了,而真正弄懂一些美学知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仅就知识基础而言,它需要较宽的覆盖面和较强的理解力。
美,似乎是人人都可说上几句的,但对于美学则不然。对于教育,不也是人人都可以说上几句吗?但是真正在教育学上,能说到点子上的,也不很容易。甚至,会写小说的,不一定懂得多少文学理论,更不一定能当上文学教授;会作英语翻译的,也不一定能做英语语言文学教授。对于美学及美学教育是同样的情况,同样的道理。会绘画,会唱歌,虽然有利于理解美,但也不一定懂多少美学和美学教育。
有艺术美、自然美(科学美是其另一种形态)、行为美,美几乎无所不在,但并非人人都能直接感受的。例如科学美,在一般的科学水平上就不一定明白其美之所在。看一个简单案例,数学家对于下面这个式子觉得很美,乃至美不胜收,一般水平下的学生能感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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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式子美在何处?
如果,你不知道0、1、i、e、π这五个数字以及符号+和=各有多么独特而彼此又是多么的不同,多么的具有代表性,你就不可能明白这是一种多么美妙的组合,你就不可能产生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这是美感的一部分),更不必说欣赏了。
如果你不知道这样五个数字分别产生在什么时代,你就不可能从一个宽阔的历史视野去感受竟有如此的和谐和美丽(和谐正是美感的基本要素)。“1”的历史在史前史。“0”则出现在公元后6世纪了,而“i”的正式出现已是16世纪了,至于“e”与“π”,它们作为超越数而被认识,那更是经过了漫长的岁月,直到19世纪才弄得比较清楚了,即使微积分早在此前200年就发现了,但由此而衍生的一些无限分析法直接成功地运用于对e、π的认识则经历十分漫长的过程。
如果你不知道eiπ+1=0这个式子的形成过程,你也就无法感同身受,无法自己也去经历一个美学过程。复平面任何一个单位向量都可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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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它的运算与eiθ的形式运算相通,一种美学结构把这两者联系了起来,于是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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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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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边一乘,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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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勾股定理或毕达哥拉斯定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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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是一个特例,于是就有了eiπ+1=0。实际上,它只是一种美妙的结构视野之下的美妙特例。
“数学是上帝用来书写宇宙的文字”;“最好的数学是严肃而美丽的”,“数学家无论是选择题材还是判断成功的标准,……主要是美学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审美的准则压倒了所获科学进展的所有其他严肃和客观的准则,而这类进展在数学思想的各个分支中都可能出现并具有头等重要性”。
这仅是以数学为代表来说明,对美的理解与欣赏水平,都不是很简单的事,其意义也很深远。因而,大学美育的深入既是可能的,合理的,又是重要的,必要的。
在大学里普通开设美学课程,乃至列为必修课程是困难的。大学里可以通过五种不同途径来实施美育,一是专修美学课程;二是在哲学中穿插讲授美学原理部分;三是开设众多数量的艺术、文学课程供选修,包括限定性选修;四是科学课程及其他课程中自然融进的审美教育;五是学生通过其他非课堂形式的活动来增强审美能力。大学有义务为学生提供理解美、鉴赏美、发现美、创造美的各种机会,美育将连同其他教育一起引导学生走向智慧,走向创造,走向完整完美的人生。
第四节 大学体育
中、小学体育对于成长中、发育中的中、小学生而言,在促进他们身体发展、增进他们体质的作用上,意义十分明显。大学生纷纷进入成熟期,增进体质、健壮身体的意义仍在,但已应有所不同。在中、小学体育的基础上,大学更应当看到体育作为一种丰富且宝贵的教育资源的意义。大学体育应当有自己的许多特点。
牛津和剑桥,比起巴黎大学、博洛尼亚大学,不是最古老的,但像这样同处一地的双子星座大学,牛津和剑桥却是最古老的。如今,也有了如美国的哈佛和麻省、斯坦福和伯克利这样的双子星座。在中国的北京有了北大和清华这样的双子星座。这类奇特的现象也十分耐人寻味。
牛津与剑桥都象征古老的文明,但仍朝气蓬勃,两校相互竞争,相互合作,相互促进,特别有意义的是,他们有每年一度的在泰晤士河上举行的两校划船对抗赛,这一赛事存在至今近180年了。如今,不仅有25万人现场观看,而且有770万人通过BBC收看直播,实乃可与英超(足球赛)、温布尔顿网球赛相媲美的体育赛事了。体育成了大学的一部分,体育也成了古老文明仍朝气蓬勃的象征之一。
在中国,上世纪的50、60年代就有复旦的排球进入全国甲级联赛。在中断于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后,如今他们在恢复这一传统。而今天的北大登山队、清华的跳水队、北农大的橄榄球队、湖北大学的五人制足球队,地位均已十分显赫,并且,北大和清华之间的每年一度的划船赛也火热登场了。至于CUBA,其影响已越来越大,教育界、体育界都关心着它。
大学为何关注体育?一些最好的大学为何看重体育?基本的原因已超出了对强身健体的考虑,已不只在于增强体质,大学体育在它被作为宝贵的文化资源、丰富的教育资源看待时,在体育精神与大学精神的一致性被充分意识到时,大学就会刻意关注它、重视它。
一、大学体育的文化学意义
1、体育天然地倾向于人本哲学
以作为体育第一大运动的足球为例。足球比赛中常有误判,有些误判甚至影响比赛结果,如越位与否,假摔与否,手球与否,冲撞合理与否,球身是否已过球门线(或边线),等等,误判类别也多。于是,有人建议采用电子技术,以提高比赛的公正性、客观性。然而,足球界拒绝了。为何拒绝呢?不是还有利于惩治打假球、吹黑哨吗?
足球界的回答是:误判乃足球的一部分。
这种回答本身似乎就是哲理的。实质上,这是在说,足球是人自己的运动,不能由技术来做最后的判决,不能由科学技术起支配作用。更一般地说,体育是人的表演,足球场上就包括了裁判的表演,那是整个关于人的表演的一部分。于是,体育天然拒绝了科学主义,体育非哲学,却自觉到了哲学,并站在人本哲学一边。
大学里常讨论人文与科学的关系,尤其在进入课程领域时,这样的问题十分具体,而在专业课程体系之中,这样的问题十分普遍。在思考这些问题时,体育已经提供了一个借鉴。
网球最容易误判的是界内(in)还是界外(out)的问题,也有人建议采用电子技术。网球采用了,于是就有了“鹰眼”,然而,它同时规定,一场球的使用不得超过两次。也是有限度的,仍然是拒绝科学主义的,不能一切经由技术来左右。
大学是精神的家园,大学崇尚精神。“科学价值的评价与精神价值的评价不可同日而语”。体育体现了大学精神,当大学这样看待体育时,也是正确地看待了自己。大学决不排斥科学,不仅不排斥科学,而且在科学上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可是,科学上的贡献正是人文引领的结果。科学的胜利亦乃人文精神的胜利。
大学诞生了900多年,近代科学则只是300多年,科学正是进入大学还要晚一点,科学研究作为大学的正式职能被确立,就正好只有200年历史。大学一开始就看重人文,辩证法作为人文科学的典型代表在早期大学的诞生过程中的作用,应当可以被人们所理解了。在科学进入大学之后,幸运的是,代表着大学的理想和它的核心价值观念的一些有识之士捍卫了人文在大学的地位;同时,我们完全可以认为,这也是科学的幸运,这是科学在大学生存和发展得如此之好的幸运。
2、体育是一个富丽的美学世界
我们刚讨论过了大学美育,其实,在大学体育中,由于其中处处都展示美,从而处处存在审美活动,而学生于其中受到教育。体育中美学因素所占有的地位之高应当被大学更好地理解,这种情况既表明了美育的普遍性,又反映了体育的独特性。
不仅艺术体操、花样游泳、跳水、蹦床等运动项目本身就是艺术教育(一些项目规定是必须有音乐伴奏的),而且,即使是激烈对抗的、显示力量的项目,也都蕴涵着美,事实上,人们喜爱体育的基本原因之一就是喜欢美丽。
为什么人们喜欢巴西足球,因为它称得上艺术,它犹如足球中的“桑巴舞”。为什么人们喜欢NBA?那不仅是因为它对抗性特别强,还因为它充满着神奇与创造,它别出心裁、花样翻新。为什么人们喜欢乒乓球?因为它是“旋转的艺术”,它是旋度、速度、角度、力度组成的交响乐。为什么人们喜欢看跳水?因为它名副其实地被称为“一秒钟的艺术”。
为什么奥运会成为至今为止人类最盛大、最壮观的聚会?为什么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与奥运会交叉举行?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它的社会学意义、经济学意义都是不可低估的,然而,文化学意义是根本。
在广义的文化含义下,体育的文化学意义还可从许多方面看。此处主要说了两点。
二、大学体育的伦理学意义
在我们讨论德育时,一方面充分关注它的特殊重要性,另一方面,我们也指出,真正有效的德育不是孤立存在的,否则,我们反而不能从它的普遍性去把握它的重要性。
伦理的问题即善的问题,即在人与人的关系上的观念、态度和行为问题。其行为便在人与人的实际交往中发生,或者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交往中折射这种关系,从而分别构成生态理论、社会伦理、政治伦理、商业伦理、学术伦理等。
体育活动中,既有大量人与人的直接关联,又有人与物、人与自然的关联且由此而折射出来的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因而伦理问题普遍存在于体育活动之中。
体育中,活动常以竞赛的形式进行,这使得存在于其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有其特点,人与人的关系常在竞争与对抗之中呈现出来。这对道德上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它要求在竞争中彼此尊重,要求在对抗中保持友好,在冲撞中遵守规则。
在很大程度上,体育运动中对道德有更高的要求,它是在激烈运动之中的道德,它是在力图分个高下的过程中体现善。因而,体育更是一个非常实在的道德践行场所。
体育项目中也有纯粹是为了强身健体、修身养性目的的。体育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群众体育中也有竞赛性的,但也有不以竞争形式进行的。如广播操,如太极拳,虽然它们也可以进行某种比赛,但并不具有强烈对抗性质。这大多是个体项目,在集体项目中很难不是竞争、对抗的,此时,还有了另一个与道德直接相关的问题:配合与协调,或称团队精神。
在竞技项目中,有些是有身体接触的,如足球、篮球,更不要说拳击、摔跤了;有些虽无身体直接接触,但是直接交手的,如排球、乒乓球;有些连直接交手也没有,而是各做各的,如体操、跳水,但是,这类竞赛在心理上的竞争与对抗是同样激烈的。所以,任何项目都有利于心理发展。这也使道德教育可有效地让伦理与心理交融,形成更强有力地道德提升。
20世纪的人类社会有了许多变化。上半叶,它经历了“一战”、“二战”,经历了热战;进入下半叶的头30多年里,又经历了冷战;此后,冷战结束,虽并未天下太平,但现代文明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所接受。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哲学市场越来越小。体育提供了一个超越阶级、超越民族、超越国界的范例,北京奥运会“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的口号充分体现了这种超越,奥运会给现代文明一个全新的诠释。这也推进了中国走向文明。
当然,我们也就可以说,大学体育为大学生们学习和实践现代文明提供了一个平台。竞争几乎在各个领域内都存在,竞争既是进步的动力,又是一把双刃剑,竞争造成对方的伤害,这就是不道德了。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着,竞争也在发展,道德如果不发展,不率先发展,竞争就会带来损害,乃至带来灾难。
体育最直接彰显人的精神面貌,它是智慧、意志、善良与美好的综合体现。它把对胜利的渴望与对失败的容纳放在一起;它把对抗与尊重融在一起;它把竞争与友好融在一起,体育充满了生活辩证法,同时,它也就让学生习得辩证法,习得文明。
体育在一个民族振兴过程中的作用,人们已经不难看到;体育与经济的发展不是一个单边关系,而是共生长共促进的作用;……体育的社会学意义、经济学意义亦不可低估。连同体育的文化学意义、伦理学意义一起,更让我们不难想象,体育对于大学发展的意义。可以认为,大学应当而且可以是对体育有更好理解的社会机构,尤其,对于体育在人的成长过程中的意义有独到的理解。
田径、体操、游泳是最基础也最重要的项目,大学为全面关注体育而需要在最基础的方面首先着力。同时,大学体育课程的多样化应与中小学有显著的差别。只要大学意识到体育不只是为大学装点门面的东西,它就会自觉地为大学生体育提供尽可能良好的设备与场地,提供丰富多样的活动内容,实际上也就是为他们提供了宝贵的文化资源,让体育伴随他们成长。
体育项目中有一类叫做智力项目,如棋类、桥牌,……还有电脑足球之类。他们被列入体育项目是十分正确的,因为它们也是基于体力的,脑体力,也是促进身心发展的。这一类项目是大学可以更多关注的。
第五节 发展着走向全面
大学与专业相连,大学生也走向专门化。这是对全面发展提出了新的问题吗?
如果智的方面能否全面发展已是个问题的话,体育也可能只有选择单项,能全面吗?也是不是问题?
大学里,学生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机会,也有了更多的自主行为,这是否也对全面发展构成问题呢?
德、智、体、美都得到了发展就算全面发展吗?
如果我们认可如下一些观念,那么,就可对这些问题作出适当的回答。
一、所谓全面发展,并非齐头并进的发展,并非时刻处在全面启动的状态,而是发展着走向全面,在发展的一些片断上,一般也是某个或某些方面的发展,而非一切方面的发展。因此,也可以说,人总是片面地发展着走向全面,不经历片面,到达不了全面,只是说,我们不停留于片面。不要片面性,但不可能不要片面。正如,不要主观主义,不可能不要主观。全面发展是一个发展着走向全面的过程,避免畸形发展的过程。
二、全面并非方方面面,并非面面俱到,而是基本方面的相对全面发展。智的方面,不可能文、理、法、工、医、农全通;体的方面,也不可能跑、跳、掷、篮、排、足、乒乓、网球、羽毛球都来吧。但是,任何专业的学生,文与理的交叉都是重要的,通识教育的理念所关照的正是这一点。不过,它仍不是为着面面俱到,而是为着健全的发展。在体的方面也如此,身体的强健、协调、敏捷是最基本的方面。全面发展在内容上所关注的是基本面的发展。
三、所谓全面,也并不只限于一个平面的理解,对全面发展还应当作立体的理解。全面发展是有层次结构的。最上层是生理与心理的全面发展;在心理方面,是认知心理与非认知心理的全面发展;在认知心理方面是知识与能力共同发展;在非认知心理方面是情与意的均衡发展;在能力上是思维能力与操作能力的协同发展;在思维能力上,也包括抽象思维、形象思维、直觉思维、逻辑思维等多方面的发展;如此等等。这里只说到了5个层次。实际上,全面发展就是一个在多层次或各个不同层次上的基本方面的发展。大学生们的全面发展有可能在多层次上考虑,有可能作结构上的考虑了。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发展是全面发展的重要表述之一,但对于这种表述也不宜仅作一个平面的理解,也应作深入的层次分析。
四、每个人的全面发展都很难是一样的,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他自己的发展,所以说全面发展在每个人身上表现为个性发展。实际上,一个人的充分的个性发展就意味着走向了他自己的全面发展。顺便指出,有一种常见的问题,即担心每个人都只有自己的个性的发展,社会的全面发展谁来考虑?这里有四个要点:1、社会的合理发展或曰全面发展的合理性基础就在于保障每个人的个性发展,现今中国的教育开始强调个性教育,这正是中国社会的进步,个性教育在中、小学教育中就应当重视起来,对于大学教育则更不可忽视;2、亿万人各自的独特的发展,实际上能特别充分地满足全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且,社会的感觉是从一个一个活生生的人那里获得的,社会所意想不到的发展之丰富不是来源于自身,而是来源于亿万个人的独特的某种汇合;3、社会越是能为每个人的个性提供充分展示和发展的机会,社会的总能量越大,并且社会满足个人需要的总能量及其丰富多彩正是基于人的,无论是它的基底还是它的高峰;4、社会的需要本身也是靠一个一个的人去感受的,社会以某些特定的方式发出这种信息,而个人去感受,与此同时,个人掂量自己,也许还有道德上或社会责任感的考虑汇于其中,把个性发展融合于一个综合性的思考之中,并作出选择。比如说,社会觉悟到自己不仅需要哲学,而且需要有从事哲学史研究的人,此时,社会不会愚蠢到靠强迫和指令去要张三、李四或王五去做这件事,它只可能是发出信息、提供条件,在此基础上,它不仅不可能也不应当去拉差拉夫,而是会热望有志向于这桩事业、热爱并全身心投入这一事业的大学生,而热爱、志向等等正是个性。历史也已证明,即使如哲学、哲学史这样难有人问津的学问,居然也总有人有兴趣投入而并非他人之指令,更非他人之强使,这就是人类。最和谐、最繁荣的社会正是最尊重个人的社会,最尊重个性发展的社会。
五、发展即自由发展;全面发展即全面的自由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理想社会的核心目标即人的发展,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句话是表明这一理想的经典论述之一。这里所说的发展均指自由发展。同时,这句话中关于“每个人”与“一切人”的关系的论述也是对我们在第四点中所提出的问题的一个回答。实际上,没有自由发展,就没有个性发展,这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
六、在内容上,换个角度看,全面发展就是审美发展。学生在哪一个领域里发展,就可以说是在那个领域里有了新的美学发现,其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那个领域里审美水平的提高,未来若能有所发现、有所创造,那也就必然伴随着美的发现、美的创造,那也许依然与某种形式美相联系,但很可能是更深沉的美。
七、全面发展的实现形式是和谐发展。“全面发展”的全面二字主要不是量的意义,说到基本的发展也不是指基本的方面的平均发展。从天赋的意义上说,人本身是具有整体性的,人具体整体发展的天赋。教育的使命正在于人的整体开发(亦即整体发展),而整体性由和谐性现实地表现出来,和谐性、整体性、全面性同时体现出来。从另一方面说,人要避免畸形发展。和谐即美,这是普遍被接受的观点,因而,和谐也是审美发展的具体实现。实际上,我们也可以这样来看社会的和谐及其基础。
八、全面发展是人的解放。“个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为个人本身所驾驭的时候,才不再是理想、职责等等”①。个人在自己的发展中成为驾驭者、主宰者,这就是人的解放。人获得全面和谐的发展,获得个性的充分发展,获得充分的自由发展,就是获得自由、获得解放的过程。
九、全面发展是人的天赋权利。人权不只是生存权,许多动植物都有生存权,熊猫、大象、老虎、……直至青山绿水,人们都无权去伤害它们、毁坏它们,至于人,它则还有发展权(动植物也有生长权,但与人的发展权的含义有根本不同,根本不同之处在于人有心理发展),并且,是全面的、整体的、和谐的审美发展权。人的这种权利是谁赋予的?是某个神明?是皇上?人的发展权是人自己赋予自己的,唯一有资格充当赋予者的是缔造了人的大自然,大自然在缔造人的过程中也赋予了人以发展权。社会的任何权力都是由人权赋予的,都是由一个个的具体的人所赋予的。
十、保障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学校、政府的义务。
学校不是向学生发出必须全面发展的指令的机构,而是必须履行向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各种条件的义务的机构,学校存在的合法性是从尽到这种义务那里才获得的。政府也如此,它的主要义务同样是保障学生的全面发展,虽然可能直接的保障者是学校,但政府对学生承担义务,政府同学校一起承担责任,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它必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政府同学校一起维护学生全面发展的天赋人权。
大学生在智的方面虽然与专业化、专门化联系起来,但成熟的大学一般都通过课程结构的优化来保障他们专门而健全的发展,即使在有了一些功利目标的时候,仍不忘记人的完善发展的根本目标。自觉到自由教育意义的大学更是如此。
如果说大学生在专业课程、在体育、在其他方面有了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这就正可通过全面发展与自由发展、个性发展的关系来理解大学的这些特点并不与全面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
大学的德育是在向两个方向上都予以强调了的,一是大学生们有机会去习得更具普遍意义的伦理知识,二是他们开始接触专门领域里的伦理问题,并且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道德践行机会。
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意味着不只是经济水平的发展,而且意味着全人口的平均文化水平、科学水平的提升,意味着全人口平均审美水平的提升,意味着全人口平均体质水平的提升,意味着全人口平均文明道德水平的提高。这一切,也意味着大学教育中贯彻全面发展理念具有更重要的社会意义,大学对提高全社会的全面发展水平有更重大的影响。由此看来,大学当局切实履行保障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义务,既是对大学生的义务,也是自己对社会、对历史的义务。大学在这个根本点上成为人与社会之间的重要桥梁,它通过使人的能量增长而让社会的总能量增长,它通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全面发展的问题,但社会的全面发展是为着每个人的全面发展的,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是全社会全面发展的条件和基础。社会以关心个人的全面发展为自己发展的合理性前提,个人以促进自己的全面发展作为自己对社会的义务。个人与社会一起承担义务,一起承担责任,一起享有以个人人权为基础的权利。
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不是
1+1+1+……+1=n,
并且,而既是
1+1+1+……+1>n,
又是
1+1+1+……+1=1,
但右边那个“1”是一个大写的“1”。
第十一章  大学机构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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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章,我们主要讨论大学的治理,附带说到了管理。本章集中讨论大学内部的管理问题,附带也不可能完全不涉及大学治理问题。
大学已经成为一个十分复杂的机构,关于管理出效益的命题对于大学来说也显得十分不够了。大学管理问题与一般管理的区别也就应当是很明显的。
管理一词的字面解释也很有意思。管,具有约束、建构、组合等多方面的含义;管理二字联合则使得管具有了梳理、整理、条理化的含义,管理是将理智运用于组织行为之中。大学管理当然也是将大学的理性运用于大学的组织行为之中,使得大学能更好地运行。
管理似乎只是理性运用,然而,管理恰是需要管理者激情的,并通过管理者的理性与激情使得大学这一庞大的机构既富于理性,也富有激情。
因而,条理化与简单化、机械化、僵硬化不是一回事,大学管理的立足点与归宿都在于自由与创造。管理所依靠的是理性(诸如规章、法规、程序所体现的),但不只是理性;管理所企望的条理(诸如秩序、章法、流程所表现的),但不只是条理。
本章,我们主要讨论与大学管理相关的一些观念以及大学作为一个机构运行的有效性问题,待下一章再讨论比较具体的管理事项。
第一节 大学管理概说
任何的管理都涉及管什么、如何管、何时管、何人去管的问题,其实,平行的也有四个问题:不管什么、如何不管、何时不管、何人不管。这些问题大学尤其要思考。管是需要学习的,不管也需要学习;一味地管,正是管理失去理性的表现之一,一味地不管则是很难事实上发生的。这都与管理体制、管理机制有关,在一定的体制之下,管理者的大学理念对管理的作用更为重要,他(或他们)总是通过管理来体现自己理念的。在先进的大学理念之下也不一定保证有先进而高效的管理,所以管理有其独特的意义。
先进的理念,良好的体制,有效的机制,高效的运行,四个方面是大学管理所缺一不可的。具体到管理问题上来,则主要后三个方面的工作。
管理的四个基本问题和四个基本环节,不仅对于大学,对于其他机构也是如此。那么,大学管理的独特性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首先容易看到的是,大学的管理对象不同。一般机构所管的对象都有人、财、物,但大学主要是人。由于这一特点,就衍生出一系列特点来。在下面所述的七个方面第七点可能更值得关注。
一、大学的主要对象是人,因而许多部门都是直接面向人的,例如除了一般机构都有人事部门外,大学里还有专门的师资管理部门(或作为人事部门的基本组成部分);还有学生工作处,以学生为对象;有教务部门、科研部门,实际上也是直接有关人员的活动管理。
二、尽管也有财、物的管理,物性管理,但大学主要神性管理。管理的很多内容都属于文化、科学等精神活动,这种管理主要是关于精神活动的组织、开发和运行,所以简称为神性管理。
三、正因为人及其精神活动成为大学管理主要关注的对象,所以时间管理成为极为重要的内容。物质生产部门也有时间管理问题,但它是一个刚性尺度:单位时间里物质产品的数量。大学的尺度不一样,它重在所有个体成员时间的合理运用,重在精神活动的有效性,而其基本标志并不在于计件。精神产品的“件”与“件”之间基本上是不等值的,其衡量尺度是软性的;它考虑的基本尺度是真理意义,科学价值。
四、管理义务与目标也有所不同了。大学里的管理首要义务是保证所有人员用脑的自由自在,即人们常说的思想自由,学术自由,这是保证精神产品最优化的基本条件。任何管理行为都应是保障思想自由而不是束缚思想的。对于学术和思想,与其说是管,不如说是护,通过管理呵护学术。
五、物可以成为纯粹的被管理者,人则不同,精神不同。就学生而言,他们既是“被生产者”,又是“生产者”,因而他们决非纯粹的被管理者。教师更是如此。有一部分教师会在一定的时段里从事行政管理,穿梭于管理与学术之间。因而在大学里,行政人员与教学人员的区分虽然是明显的,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身份并非截然划开的。在学生中,一般都有学生自己的组织,这种组织不仅具有自己管理自己的功能,也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学校管理。
六、大学管理及相应机构的复杂性,可以从它管理的多维度大体可以看出:
1、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学术权力的机构(机构之不同,反映的是管理内容与性质的不同)。
2、除上述正式的行政机构、学术机构外,还有民间的,如学生会、教授会,如中国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它们也是管理参与者。
3、在行政系统,一般有由校一级延伸到学院一级、系一级的机构,也有学术机构(如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向下的延伸。
4、人、财、物、时的管理是另一个不同维度,同时它们又与不同的学科管理有相当程度的交叉。
5、所有不同机构与外部的关联。
结构方法是用来分析大学内部的管理所不可缺少的有效方法。大学如一般机构一样拥有关于人、财、物的结构,而它特有的结构还有,学科结构,师资结构,层次结构(不同于一般机构的层次,如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层次,如研究之中的基础理论、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的不同层次等)。运用结构方法本身就包含了对层次的分析,同一层次的要素本身还可含有结构;结构的另一重要内容就是对要素之间关联的状况的分析,因而,结构思想和方法是任何一位大学管理者都需要自觉而充分运用的。
七、如果管理学被视为一门学问,那么,它是与众多学问相关的,这意味着什么呢?第一,大学最应当把它当做是学问,从而大学管理最不应当是就事论事的;第二,大学一般是含有众多学科的,这为大学管理作为一门学问而享有从众多学科中受益的特殊条件,从而大学管理应当是更富于理性的;第三,大学管理也置于做学问的人群的评价之中,这客观上有利于大学管理的科学含量的增大,它理应更讲究科学决策及有效实施。
第二节 大学管理心理学选择
就一般管理而言,都有一个假设前提,回答人性的特点是怎样的问题。有一种假设是:人本是自私的、懒惰的、被动的,需要严加管束的;有一种假设则相反;还有一种假设是居于上述两假设之间的。
大学管理将基于何种假设呢?
也有一种这样的观点:正因为人都是懒惰的,所以人类不断地发明各种技术和工具,以节省自己的体力,节省劳动量,结果技术进步了,社会发展了,因而可进一步认为懒惰是一种发展和进步的动力。可是,有两个事实与这一判断相冲突:1、人类事实上不断发现创造、改进工具、发明技术,这个过程中就包括勤劳和艰辛;2、人是可发展的,包括他的性情、习惯,勤劳也事实上成了许多人的习惯。
另外两个具有大学特性的事实是:1、在大学里的人,恰是发展得相对较好的人,他们的智慧、习性等都如此;2、大学里的人群的勤奋状况应在一般人群的平均水平之上。
因而,至少对于大学来说,关于人本懒惰、被动的假设是不成立的。对于其他人群一般也不成立。
至于自私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有一段论述:“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并且,“共产主义者根本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不向人们提出道德上的要求”,“既不拿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随着物质根源的消失,这种对立自然而然也就消失”。①这些论述对于我们思考大学管理的有关观念想必是有益的。
我们关于大学管理的假设是:大学里的人是发展了的且尚在继续发展之中的,只要能造就良好的文化环境,大学里的人是能把个人奋斗与社会理想(表现为科学理想、文化奉献等)统一起来的。在随后的讨论中,我们或论证这一假设的成立,或运用这一假设进一步推演。
在各种的管理中可能存在有所谓压迫管理、随机管理、行为管理、目标管理等。
压迫管理即受迫性管理是基于有了矛盾、有了困难之后的被动管理,是在受迫于问题和矛盾情况下的管理。任何优秀的管理都很难避免不遇到受迫性状况,但这种状态若成了是一种基本形式,这种管理就决无可能是优秀的。甚至,非受迫性失误也很难完全避免,但应是极为稀罕的。
所谓随机管理还不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只是随着机遇走,而且随着臆想走,与受迫性管理相同的是盲目性,所不同的是,即使在非受迫条件下也缺乏系统的自觉行为,更不要说有明确的应对机制和对不可预测事件的预判或应对预案。受压性管理与随机管理当然都属于被动管理,同时也是平庸的低水平管理,却并不是绝无仅有的管理。
至于行为管理则从字面上就容易理解。这种管理着眼于人们的行为及其方式,着重关注人们做什么、怎样做,而不关注人们想什么、怎么想。这对于大学尤其是不适合的。当然不能说对行为方式不必给予任何关注,但与其看重行为方式,不如更看重行事风格;与其看重行为方式,不如更看重思维方式;并且,与其看重思维形式,不如更看重观念多样性、思维活跃性。尽管行为管理相比于受迫性管理、随机管理稍好一些,但仍不是理想的管理观念。
如果说随机管理、受迫性管理无所谓管理理论可言的话,那么,行为管理应当是有意或无意地选择了行为主义心理学。这种心理学的基本特点就是略去了人的意识的作用,人与一部机器的性能并无两样。选择了与我们所作假设完全不同的前提。如果说这是一种无意选择的话,那么就很难解释在中国大学里行为管理的现象并不罕见的事实。至少,又可认为这不只是一个心理学选择的问题。
究竟应持怎样的管理观念呢?对于具体的管理人员来说,属于他自己的观念可以借鉴他人,但无论借鉴与否,最终都还是自己去形成的,自觉的管理 会较快地形成自己的观念,优秀的管理者会形成先进的管理观念,富于个性的、切合实际的、单有效的管理观念。
在实际地论述一些可能比较先进的大学管理观念之前,我们先讨论一些必须面对的关系问题。
  1、人与物
管理依靠人,管理为着人,管理培养人,人在大学管理中有更高的地位,更大的作用。
人是大学繁荣发展的依靠。大学必须创造财富,大学越富有越好,但是,大学唯有依靠人才能创造更多的财富,而且,创造财富又是为着人在其中发展得更好。
大学创造财富与一般物质生产部门的差别在于,它主要运用智慧创造财富,它主要创造出精神财富,主要运用精神劳动创造精神产品,并对物质生产产生无与伦比的巨大作用。
不是财物决定人,而是人决定财物;不是人依赖财物,只是人依托于一定的财物;不是为财物而看重人,而是为看重人而去看重财物;不是就财物而管理财物,而是以人为中心管理财物。
有没有可能在管理实际中把人就视为一种物呢?人也不是由一些原子、分子组成的物吗?人的思维活动不也是神经生理的某种生物化学变化吗?把心理学完全归结为自然科学或物质科学的本质主义也会是一种心理学选择吗?如果是这样,所谓“见物不见人”的问题也不会存在了,因为人亦物也。大学会走到这一地步吗?人文科学的强大对一所大学在整体上处于高水平的作用是无可估量的,这一现象与大学管理是相关联的吗?
  2、学校发展与人的发展
我们已经论述过,只有把人的发展作为根基的大学才能获得最好的发展。大学管理的根本在于依靠人而发展人,这一观念若一直延伸到课程,延伸到研究活动之中,管理才是成功的。如果真的做到了这一点,那就可以说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了人本主义心理学。然而,在欧美广泛扎根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在中国还是难得一见的东西,大学也如此。
在中国,历史表明,为社会政治、为经济发展这一类考虑是很难被忽略的,为人的发展这种根本性考虑是很容易被忽略的。这也是中国大学发展水平不高的原因,乃至于是中国社会发展水平不高的原因。这事实上表现为一种本末倒置,经济目标与政治目标本身被置于人的发展目标之上了。
反之,若切实注意了人的发展的根本,而并不直接地经常地念着其他,其他反而能更有效地受益于人的发展。为教育而教育,为真理而真理,为学术而学术,所体现的是为着人而为着人的根本。实际上,这就是自由教育的精神,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一直最珍惜的精神。
历史可以证明,处在为真理而真理的最高境界下的人们获得了对人类最为宝贵的真理。
历史上,当专业教育进入大学的时候,人们就担心功利左右了大学;当职业教育进入高等教育时,这种担心更强烈了。当然,后来在保护自由教育基本精神的前提下协调了相关的冲突。后来进一步的发展又显现了历史辩证法的力量:不让大学功利化的结果是大学创造了于人类意想不到的巨大功利。杜威关于“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之外,没有目的;它就是它自己的目的”的话所包含的哲理是意味深长的。
中国近些年来获得最高科学成就奖的人员中,北京大学毕业的占据主要位置。诸如吴文俊、王选、黄昆等人,早年都在为数学而数学、为真理而真理的境界下成长起来、发展起来,北京大学是以最不顾及职业需要而培养人才的大学,从这一点来讲,从北大的整个历史来讲,它最有资格代表了大学精神。蔡元培先生的管理也充分体现了这种大学精神。
3、决策与实施
管理既要关注宏观,又要重视微观。在理论上理解这一点并不困难,困难的是在具体的管理之中体现出来。偏颇常常发生,偏于宏观往往虚而不实,偏于微观则可能实而不虚,都不可能是先进的管理及由此带来的更好发展。两者的协调、均衡事实上也并非易事。
宏观并不仅指空间,也包括更大跨度的时间因素。没有时间上的考虑,对空间的思索也将受到局限。所以,中长期规划是大学管理中被特别重视的。
另一方面,任何好的、先进的宏观规划都是要通过微观管理去实现的。用另一个形象的说法来描述,那就是,大学管理者既要仰望天空,又要脚踏实地,并且,这不是可以割裂开来的两个方面。
实际上,与此相关的尚有一系列关联,例如理想与行为的关系,目标与操作的关系,决策力与执行力的关系。所有这些关联并不全等同于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的关系,却是密切相联系的。宏观的东西往往由理想、目标通过决策体现出来,而进入微观之时就在于通过行为、操作而予以显现。
大学内,各层管理者都有不同意义上的决策,但上层的决策意义更大,它往往是宏观的,是有待下层去执行的;越是向下延伸,执行的意义越明显,但这又不意味着上层完全没有执行性质的工作。
原则上,对于各层管理者而言,都既需有执行力,又需有决策力,但决策力对上层更重要,执行力对下层更重要。然而,一般来说,两种能力都具备的管理者虽更适应需要,却也不容易。有的人是帅才,有的人是将才,有的人能将能帅。这使得管理团队成员的结构成为关注的问题,对于单个的人要求能帅能将不一定是现实的,对于一个管理团队要求它能帅能将则是必须的。富有远见的决策和卓有成效的执行,是走向成功所缺一不可的。
4、显性与隐性
大学里有显性文化,也有隐性文化,隐性文化更为重要,同时,它也是更宝贵的教育资源。大学里有显性管理,也有隐性管理。优秀的管理者自觉地关注隐性管理,培育隐性管理资源。隐性管理是无形的指挥,是无声的召唤,是看不见的旗帜,是闻不到的号角。
动员、号召、部署、检查、评比、奖惩等等都属于显性管理。然而,对于大学管理,这些方面只在十分有限的范围是必要的而非主要的。这些方面常使得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界限分明,而管理者居高临下,被管理者成为被动员、被号召、被检查的被动角色。
比上述那些方式更有必要的是在十分民主的条件下的议论、讨论、评论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战略、策略及相关政策、实施办法,并公之于众,这些政策和办法都力求使师生员工处于主动地位,并体现他们自身的权益。也唯有这一类显性管理才便于生成隐性管理资源,才便于模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界限,才便于更多的人在不同意义下参与管理。
权威在管理中便是隐性资源,它是重要的,在民主的条件下,它是宝贵的,它可以大大强化和优化管理过程与效果。然而,不当的显性管理只可能是削弱管理者的权威,从而弱化和劣化管理。
5、调动与被调动,激励与被激励
我们可以设想大学管理层中的人们是主动的、勤奋的、愿意创造的(但亦非预设的,而是生成的)。然而,这种设想就已为我们关于大学管理的假设提供了佐证,因为大学管理者们不是直接来自大学教师就是曾经的大学学生,因而,对他们的这种设想应当不只适用于他们。
可是,从我们大学的现实看,大学管理者,尤其是其上层,往往扮演着调动者角色,常常想方设法去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常常想着如何去激励他们,且不时地采取一些所谓激励政策或措施,似乎这就是大学管理之要务,似乎师生的积极性,还有主动性、创造性并不来源于他们自身,而只是来源于高层管理者的调动与激励;另一方面,管理者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则是无需有人调动和激励便自然就有的。这样,他们就对于大学里的人群作了不同的假设。
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呢?事实上,中国大学里,尤其是大学管理中,其话语很多是“舶来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之类也源于社会流行术语,源于社会政治或经济生活,大学里很难有自己独特的成系统的话语体系。包括“与时俱进”、“做强做大”、“竞聘上岗”等等系列语言都不来自大学自身。“调动”、“激励”之类的东西本不属大学,却也盲目搬来了。
在现代社会中,一般认为,官员的权力来自民众,官员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由民众带动的,更具体地说,是由纳税人或选民带动的。因而,官员们是被调动者,而不是高高在上的调动者,他们承认力量的源头在民间,在市场。至于在股份制的企业里,股东与股东之间难道是调动与被调动者的关系吗?大学为何没有率先走向现代呢?
我们的社会已开始走向现代,走向民主,这个开始十分重要,也十分可贵,但仍然值得注意的是:还只是开始,还只是起步,还有艰苦的转变与进步的过程。
不过,中国的大学可以而且应当转变得更好,进步得更快一些。但它依然处在外部的强势影响之下。这使得中国大学管理观念的根本转变亦非轻松之事,亦非一日之功。这与内外部体制的改革密切相关,改革可以大大减少大学管理观念中的盲目性。但中国大学观念相比社会观念而言,在这一点上尚无任何先进性可言。
上层管理者抱有激励下层的心态有何不好吗?事实上,大学是学生们的大学,大学是大学教授们的大学,按照耶鲁的观念,“你们就是大学”,这个“你们”指的是学生,学生就是大学,大学是大学生的大学生。谁是激励者,谁是被激励者?以激励者自居的心态来自哪里?上层管理者比较正常的心态是师生的各种权益是否得到了保障,相反相成的问题是:受到了侵害没有?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是与师生一道来保障各方的权益。管理对于大学而言是后生的、辅助的、服务的,怎么一跃而成为“先”生、成为恩赐者、调动者了呢?英明者必在上、愚顿者必在下,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吗?
在正常的情况下,应当是大学管理者上层经常从师生那里获得激励,获得灵感,从师生那里不断获得工作动力,也就是说,他们主要应做的事是自我调动和激励。这一桩做好了,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用不着太多操心的,管理者还是多多操心自己为好。
从上面的分析已可看到,管理中存在许多哲学范畴,这都体现了管理思想、管理观念的普遍意义。还有目标与行为、民主与法规、自由与纪律等众多问题,有一些尚待专门讨论。
第三节 目标管理及其意义
管理目标与目标管理是两个十分不同的概念。目标管理是一种管理观念和思想,也是一种管理方式和途径,是运用和通过目标来推进和实施管理。以管理目标来实施目标管理,以目标本身为手段进行管理,让目标在管理的整个运行中发挥作用。
如果只要在管理中有目标就叫做目标管理,那岂不是基本上都在实行目标管理吗?有几所大学是完全无目标的呢?事实上,有目标的管理者所实施的不一定是目标管理。
随机管理、受迫性管理是接近于无目标的管理,但行为管理以及忽视隐性管理的显性管理都可以是有目标的管理。然而,有目标的管理不一定是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并不完全排斥对行为的管理,但排斥行为管理即行为主义的管理。目标管理关心的是登上山峰,至于人们经过什么样的途径、借助什么样的工具登上去则不是它关心的主要内容,当然,安全、经济、有效等因素也不会是完全不顾及的。行为管理主要关心的恰恰是从南坡还北坡或者穿什么样的登山鞋一类的问题。
有一种说法叫做“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这当然属于大一统的管理思想。其实,对于大学,只要基本理念和大的目标一致就好了,想法可以多样,行动可以灵活,并且,还特别需要多样性和灵活性来实现更高的目标。
管理成为目标管理的基本特征是,目标本身也就在管理的视野之下,并在各个方面的各个环节全方位地发挥作用,它一般不直接指向行为而只是影响行为。
一个好的有影响的目标会产生数十、数百个相应的行为,一个好的有结构的目标体系会影响到人们基本的行为;对行为只是影响,而不是指挥。在主要运用目标而不直接指向行为来进行管理时,行为者处于主动的地位,并因主动而容易富于创造;由此,目标本身获得扩展和充实的可能性增加;并且这更有利于提高师生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度,有利于师生群体的和谐向上。
目标管理的这些特征和优点在什么条件下才可能充分显现出来呢?也就是说,大学管理上层如何真正实现目标管理而不是行为管理更非受迫性管理、随机管理呢?
一、大学自身理念的先进性、一贯性是重要的前提。不同阶段的目标可能有异,但它体现的理念应是连贯的,始终如一的,让人们不仅看到目标本身,还能看到它的大背景,从而更好地理解目标,增强全局观、历史感,并更有效地自觉地确立自己相应的行为。
二、目标的形成过程尽可能是充分醖釀的,民主的,使这种目标尽可能变成“我们的目标”。尽管它未必不是“校长的目标”,但同时可以成为含量较高的“我们”所认可的、所接纳的目标。最低限度的一个群体是大学管理上层,由此又尽量延伸至中层乃至下层。
三、目标的先进性与可行性之间的某种均衡是另一个关注点。这也可以反映在保守与激进之间的平衡与协调问题。似乎先进是上层更关注的而可行是下层更关注的,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心态差异本身恰好构成一种调和因素,同时,决策者也不一定不对可行性做某些预判,执行者未必不希望去求得一种更优秀的结果。对于上层,其策略或谋略的有效性往往使得一些看似激进的目标,也具有一般人不一定想象得到的可行性。
当管理上层的权威不够时,其目标的先进性被理解为冒进的可能性较大,从而不被认同的可能性较大,当管理上层因屡次的成功而获得较高信任、较高权威时,其冒进也可能被盲目认可。科学论证任何时候都是需要的,不同情况下注意可能的不同倾向显得十分必要。当然,这也是能长时间保持有效的目标管理所需具备的条件之一。
四、目标不可能是单一的,目标本身需要一个层次结构。目标本身具有一定的结构,成为一个有层次的目标体系,这常常是通过总目标的分解而形成的,这个体系又需要处理好一些关系:整体性与层次性的关系,先进性与可行性的关系,稳定性与可调控性的关系。目标确立之后,受考验的是策略智慧与坚韧不拔的精神,面对曲折与困难不轻易改变目标。
目标管理是易于丰富隐性管理资源的。行为管理一般表现为显性的,目标管理也大体如此,但目标管理之中便于形成或强化观念文化,人们较易从目标中看到学校的信仰、追求和理想,也容易感受到自己于其中的主动地位,感受学校里存在的精神力量。目标管理之中生成感召力、凝聚力的可能性远超过行为管理,而这些因素可构成对管理当局十分强有力的支撑。其效果当然也远胜于一般的动员、布置与号召。
目标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观念文化,是更看重隐性管理资源的;另一方面,长期坚持目标管理又有利于观念文化的生长与强盛。两者相辅相成。否则,着重于行为管理可能会妨碍传统观念文化的生长,生长起来了也可能被削弱。
目标管理之下对执行中的行为抱有极大的包容度。一般情况下,策略与行为的效果常有难以预期的情形,有些会带有试验的性质;同时,一般来说执行者对成功的期待不会亚于决策者,所以,同心同德不是对下级更重要,而是对上级更重要。上级可以期望,但不宜有居高临下的催逼;上级可以有等待的空间,但不宜是旁观者身份;有时需要非指示性的商讨,提出建议,但不是对行为本身的指令,将决策权终止于决策上,而不宜延伸至行为上;可以有选择地进入某些具体过程,但不宜是事必躬亲。
大学应是整个社会中包容度最高的机构,包容、兼容、宽容,不只是表现在学术领域,也应表现于大学管理中的探索。长期坚持目标管理,也就有利于形成大学的包容特性,从而有利于整个大学的治理与发展。故而,兼容并蓄亦应存在于学校管理之中。
大学是从事精神活动的地方,目标管理也是更适合于对这种性质的活动实施管理的观念和方式。精神的东西用精神去对待,观念的东西用观念去理解。
它更多地依靠思想、观念、意志和意识,因而,在具有这种特性的管理过程中,人们可能形成更好的理智,达到更高的理性水平。大学的师生是研究着的,如果大学管理也是一种探究式、研究式管理,那么,管理人员明白自己工作的意义,不仅会使得管理更具科学性,也会使得整个学校的学术氛围更好,生成更好的学术环境。学术的精神弥漫于各个领域无疑是大学之大幸。目标管理对于此状态是最为理想的管理观念方式。
以上这些讨论和分析让我们更容易看到有效实施目标管理尚需要具备的两个条件,这就是以下叙述的两点。
  五、民主与实效的关系的妥善处理。人们常说民主是需要付出成本的,实际上专制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这里,我们并不是讨论一般的社会问题,而是讨论大学管理,它面对的基本问题之一,是如何在充分的民主和最优的效果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而不是按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寻找答案。
民主并非只是手段而效果才是目的,事实上,民主也是我们大学所追寻的总效果中一个基本的方面。但肯定也不会不追求实效,不会把没完没了的议论本身等同于民主,这就要由一定的程序来保障,同时也保障了民主自身需要的实效。
不一定能说大学管理更需要民主,但一定可以说大学更应当善于民主。思维领域与管理领域在性质上是有区别的,对于前者,需要的只是民主;对于后者,民主只是其所需要的一部分。
尽管我们强调了大学管理,尤其是大学目标管理之下民主、包容、兼容的特殊意义,但是亦必讲实效,包括时效,一定时间内必须达到的实际效果。民主与实效同时需要程序保障,又恰是程序本身的确立也需要民主与一定程序来保障,程序也经由一定民主程序而确立。而后,它的保障作用就有了更好的基础。
  六、自由与法规之间关系的妥善处理。我们事实上已经简要地讨论了目标管理与民主管理的关系,还要进一步讨论目标管理与法规管理的关系。
民主与实效的关系,自由与秩序的关系,是相近相似的两个问题。秩序,程序,这都宜于由法规来体现。学校不是立法机构,但它可以有自身的对大学内部起作用的规章制度,也未必不可以叫做学校法规。并且,运用法规进行管理正是能够避免随机管理所必须的。法规管理与民主管理自然也是相辅相成了。
法规管理似乎是指向行为的,同时,它并不是指向特定的、具体的、某一时刻的行为,并且,它也不是由上而下且只是指向下层、只是指向被管理者的,而是指向所有人的行为的(包括领导者行为),正所谓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因而,法规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避免行为管理,避免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截然分开这种二元对立的。
大学机构的复杂性本身使得有序性更为必要,使得法规更为必要,也使得法规本身也不可能不十分复杂,但这种复杂又是为了简化,为了效率。
大学是思辨的地方,思辨是无需约束也不容许约束的,然而,为了让这里成为思辨可以更有效展开的地方,正需要一些法规去约束亦可能存在的某些行为。
大学是充满理智的地方,理智似不在管理之列,然而,法规本身正是体现理性的,法规本身正是为着保护理智的,正是为了限制可能过分的情感因素影响理性。
大学似是最讲伦理的地方,但是,伦理与法治一起成为大学生存和发展的两根支柱,缺一不可。
大学的规划与法规承载着大学的理想与信念,当然,大学里的人们也希望把自己的理想、信念置于其中。但是,法规也好,形成了法规的规划也好 ,亦非大学的一切。比如说,当某种机遇来到了的时候,我们不仅要及时调整大学的目标,必要时还需要调整 法规。
善于发现机遇,捕捉机遇,化机遇为新的目标,正是大学管理者应有的一种品格,这常常可能突破现有的目标乃至法规。大学并不是依法规而按部就班的,否则,大学很可能接近平庸。
目标管理,民主管理,法规管理,对于大学都是适合的,但连同整个管理一起,都是为着大学的理想,体现大学的理想,推进大学理想的实现。
大学里的师生员工都生活在一个有追求、有理想的环境里,当管理实施目标管理时,最容易达到这种状态。在有结构的大学目标体系之中,处在 核心位置的应当是学术目标。学术目标首先容易被接纳的人群是教授们,在他们那里十分兴奋地认为当局的目标正是“我们的目标”,这是一个基础;但这仍不够,存在于各层的职员队伍是否也认同这是“我们的目标”,学生群体是否也认定这是“我们的目标”,达到这种理想境界(他们都认同和认定)又是目标管理本身需要去完成的。
大学作为一个强有力的共同体,其成员在大学的核心利益(或核心目标)上的一致性是至关重要的。当我们感觉到民主管理、法规管理都十分必要时,也都不可能离开目标管理,而目标管理又离不开大学的核心目标所直接体现的核心利益。
第四节 大学院系的设置
在大学的组织管理系统中一般下属有学院或系科。学院一词可在两种不同情况下使用,一是指独立设置的高等教育机构,另一是指一所大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有时称之为二级学院(处在一级的即大学,而独立设置的学院本身即一级的)。
在中国,独立设置的学院与独立设置的大学由政府明确加以区分,从而成为两种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结构。在美国,并没有这样统一加以区分,被称为学院还是大学,这是这些机构自己的事,政府不介入。例如,水平极高的麻省理工学院并没有用大学(university)而一直以学院(institute)称呼自己;同样,加州理工学院亦如此,达特茅斯学院亦仅以学院(college)称呼自己,重实不重名。真正的名又在实中,MITCIT均因其实际水平而扬名天下。
现在我们着重讨论的是大学下设的学院(以下所说之学院除特殊情形加以说明外,均指大学之下设者)。
大学为何要下设学院呢?
从学院发展的历史看,最初,即中世纪大学之时,学院“仅仅是为没有付费能力的贫穷学生提供膳宿”,“后来学院成为生活和教学的正式中心”,“学院通常由一个住宿部、一个食堂、一个小礼拜堂和一座图书馆构成”,学院就是学生的一个院落。
到16世纪,“学院开设的课程和辅导课几乎取代了英国大学开设的讲授和辅导课,学院几乎已能够提供完整的课程”,“教学开始分散到多个学院,这些学院已经发展成为适合教学和对学生个别指导的教学场所”。
从学院的初衷来看,有两点可以明确,它的建立是从方便学生生活出发的,是从方便教学出发,简言之,是从学生出发的。
大学之初虽有了文学院、神学院 、法学院、医学院之分,但尚无正式的专业观念。至17、18世纪之后,专业蓬勃兴起,学院的建制与专业、学科的关联更为明显了。学院的建立通常就是将相近的关联度较高的学科(或相应的专业)组织在一起的结果,形成大学内的一个机构。这样有如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等等。
如今,有的大学(如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专业总数百余个,显然不可能一个专业一个学院,甚至也不可能一个专业一个系,院系都只能是一个专业群,系是相对较小的专业群,学院是相对较大的专业群或学科群(以后着重使用学科群的说法)。
时至今日,学院的现实意义可从以下四方面去理解:
一、依然是从学生出发,这一初衷未变。学院只作为学生膳宿的场所的意义已经消失,但在广义的生活概念下,学习即生活,研究即生活,学院作为学生生活场所的意义就仍然存在。大学系统日益复杂,规模日益庞大,“我的大学在哪里”对于学生也成了一个问题,然而,学院让他更容易感受到“我的大学在这里”,学生通过学院感受大学,通过学院亲近大学。学生被组织在学院里,学生生活在学院里,学院相对独立而又与大学的各个方面千丝万缕地联系着,学生正通过这种既独立又联系的状况而感悟大学,生活于大学。
二、学院的另一个作用亦是16世纪以来的传统,它为学生提供相对完整的课程。尽管会有跨学院乃至跨校选课的情形,但这本身就在学院完整的课程计划之列。因而学院仍是基本的教学场所。这一点与第一点所包含的意义既是原初的,又是基本的。
三、学生一般在一个学科里学习和研究,但学生有权扩大学科知识面,跨学科学习;学生有权选择专业;学生有权转换专业,而学院作为一个学科群或专业群正是保障学生这些权利的一个平台。如果学生跨专业选课而选择或转移都是在学院范围内的,那么就极容易实现;如果是跨学院的,学院也将协助学生实现。学院有利于保障学生权益。
四、学院组织的另一个重要意义是有利于学科的发展。无论是科学研究还是教学,多学科的综合与交叉对于学科的发展,对于促进新兴学科的生长,都越来越重要。学院作为一个多学科的学科群亦正为这种综合与交叉提供了方便的舞台。
若用faculty来表示学院,便有教授群或教职员群的含义,但实际上仍是分布于某类学科上的教授群。
中国人有“文史不分家”、“数理不分家”的朴实思想,这种思想的现代意义更令人深思,在今日之科学学中这种思想具有更普遍的价值而不只限于文史或数理。在合理的学院设置之下,这些思想的价值就有可能得到更实际更充分的体现。
同一学科的不同理论层次也可融于同一个学院,这也是有利于学科发展的一个因素。
将所有学科统统置于一个学院之内不是更体现了综合与融通吗?但这意味着大学之下学院的消失,当然也就意味着另一个矛盾突显出来:过于庞杂的学科的组织工作与过于集中容易带来的困难。大学与学院的同时存在,正是在两种极端(过于分散与过于集中)之间求得一个积极平衡所需要的,正是学科积极发展所需要的。
下面讨论一下中国大学院系设置的情况。
在1949年以前,中国某些最著名的大学之下设有学院,如北京大学设有文学院、理学院、法学院、工学院、农学院、医学院等6个学院,而清华大学则设有除医学院以外与北大相同的5个学院。但是,1952年,基本上没有了学院建制而以系科为主,北大是29个系(所称为经济学院的学院实际上是3个系);清华虽有3个学院(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学院)辖有10个系,但它总共27个系中17个系为单独设置而并不隶属于某个学院。①
复旦大学曾有4个学院,1952年起便仅由9个系组成,后又增设或恢复了5个系,总共14个系。南京大学曾有7个学院,1952年之后便由12个系组成。②
至于1949年以后新建的院校,一般都没有下属学院而只有系的编制,只有校系或院系两级(再往下延伸的教研室并非一级行政组织)。
中国高校在上世纪50年代初形成的基本上以系的建制为基础结构的局面持续了40年以上,于上世纪90年代又开始了普遍建立下属学院的时期,从而进入了一个基本上以学院建制为主的结构的阶段。许多名称为学院的高校也建立了二级学院,学院之下设学院。这一建制以遍及全国之势迅速形式化地一阵风蔓延开来。
这一变化有三个明显的特点:1、大量设置,一所大学之下少则十几个,多则数十个学院(如有某重点大学下属有44个学院之多,还有与学院相当的几个教学中心,虽然也划分为一些学部,但学院是实的,学部是虚的);2、普遍设置,一些新建的、地处省会外的中等城市里的本科院校也纷纷建立下属学院;3、迅速设置,大批的学院大都是在不多的几年之内建立起来的,刚升本科的院校也立即设立下属学院。实可谓燎原之势而让学院建制遍及几乎所有本科院校 。
中国大学的上述变化也有其客观原因,例如,规模扩大,学科增多。但是,非学术的因素起了更大的作用。
英、德等国大学下属学院一般只拥有学术权力,教授和研究所所拥有的权力十分明显。美国大学下属之学院虽然具有行政权力,但与政府官员的官级权力性质上很不一样,它与政府官级毫不相干。
然而,中国的大学被赋予了与政府完全相应的官级或行政级次,并明显地产生了影响,它持续地存在且在一定程度上被强化,从而使这种影响也被增强。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的大学合并潮中发生了这样一个现象,即合并后的大学校一级的领导成员多达13人以上,其副职之多比一个正常国家的副总理还多若干倍。我们的香港600多万人口的这样一个庞大经济体也只有一位特首,一个副职都没有。一所大学为什么设有那么多副职?为什么合并之后又剧增了呢?行政级别的待遇问题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有了副部级的正职,也有了正司局的副职,这大大强化了大学的行政意识。
行政级别成为一种功利,这在学院的设置过程中也发挥了作用。例如,该合并为一个学院的若干个系,而系原本有的行政级别待遇的取消就成为一种困难,若干个系合并为一个学院的困难,这常常就导致在原有一个系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学院;另一方面,多一些学院就相当于多了一群院长、副院长,还有享同等行政待遇的其他党政负责人,因而,这一因素便与学院“越多越好”的观念相配合,行政级别带来的功利不可能让机构“越少越好”的观念立足。
于是,出现了数学学院、物理学院等一类的现象,也出现了哲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文学院(实际上只是含有语言文学的文学院)的现象。“数理不分家”的理学院、“文史不分家”的文学院基本上没有出现。也就是说,哲学系变成了哲学学院、历史系变成了历史学院、数学系变成了数学学院、物理系变成了物理学院,等等。这在世界上是很独特的、很罕见的学院设置。这种状况,实际上只是将系变为院,或者被称为“升格”,其背后就是许多人的“官”称的变化。
这种学院设置方式是合理的吗?事实上,大学之下设置学院的一些根本性的理由,大部分被忽略了,从学科发展、从学生发展出发的这些主要因素并不在重点考虑之列了。另一些非学术的、非学科性的因素起了主要作用。也就是说,学院设置的初衷被遗忘了,学院设置的根本点--为了学生更好的发展,为了学科更好的发展--被忽视了。也就是说,学院制在中国走样了,变形了。反映在学院设置的数量上则是过多过滥,而数量众多只是一个现象,透过现象所说明的问题更值得注意。这里,有一个关于大学里学院设置的中国大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对比,各选择了9所研究型大学,现介绍如下:
学校名称
学院数
按学科类设置数
按一级学科
设置数
按二级学科
设置数
北京大学
26
6
16
4
清华大学
13
6
6
1
复旦大学
15
4
10
1
南京大学
14
4
10
0
浙江大学
21
8
12
1
上海交通大学
20
7
12
1
西安交通大学
16
5
10
1
华中科技大学
28
5
22
1
北京师范大学
24
4
19
1
总数
177
49
117
11
平均数
19.7
5.5
13
1.2
所占比例
100%
27.7%
66.1%
6.2%
学校名称
学院数
按学科类设置数
按一级学科
设置数
按二级学科
设置数
哈佛大学
10
9
1
0
斯坦福大学
7
6
1
0
麻省理工学院
6
6
0
0
耶鲁大学
11
8
3
0
牛津大学
5
5
0
0
墨尔本大学
13
7
6
0
柏林工业大学
8
6
2
0
慕尼黑工业大学
12
2
10
0
香港科技大学
4
4
0
0
总数
76
53
23
0
平均数
8.4
5.9
2.5
0
所占比例
100
69.7%
30.3%
0%
从这一比较可看出前后两者的以下几点基本差别:
1、前者学院平均数是后者的2.3倍;
2、前者大部分学院是建立在一级学科基础上的,后者大部分学院是建立在学科类基础上的;
3、后者完全没有建立在二级学科基础上的学院,前者则有6.2%(总量为11个)的学院是以二级学科为基础的。
主要的差别在于,一个是建立在宽学科基础之上,一个则是建立在相当狭窄的学科上。由此,一个数量较少,一个数量众多;一个是近70%的学院建立在学科类上,一个是近70%的学院建立在一级学科上,并且,竟然也有建立在二级学科基础上的学院。显著的差异当然说明了在建立学院的出发点上的差异。
仅就美国规模很大的十所研究型大学(哈佛、耶鲁、斯坦福、哥伦比亚、普林斯顿、威斯康辛(麦迪逊)、康奈尔、加州伯克利、MIT、CIT)统计,它们的学院数平均也只有9.7个。
从更微观的角度看,以MIT为例,它设有理学院,其中包含了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地球·大气和行星科学系、脑和认知科学系,这就对应了北京大学的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心理学系(北大的心理学系是与学院平行的单位)。也就是说,MIT的一个学院在北大是相应的6个学院;MIT是建立在学科类上的,北大是建立在一级学科上。这才出现了如此巨大的差异。MIT的人文艺术与社会科学学院这么一个学院就对应于北大的7个学院或学院平行的系,MIT的文、史、哲同在一个学院,而北大则是分立的。MIT的两个学院就对应了北大的13个学院,这么大的区别使人们不禁要问:哪一种设置是比较合理的?
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后开始出现的这种学院设置的问题有其社会和历史的原因,其中行政化趋势起了重要作用。非学术的、与大学本性无关的因素起了重要作用。这样的设置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学院制建立的目的本应是为了 有利于大学管理,有利于学科发展,有利于学生培养。中国大学学院的设置是从这些根本因素出发的吗?现在分别从这三个方面简要地叙述一下大学下属学院过多可能带来的弊端:
有研究表明,高层管理者能有效管理的下属不宜超过7人;中层管理者的下属不宜超过10人;基层管理者则不宜超过15至20人。如果把学院院长视为校长(高层)的下属,那么,20个学院就是20个院长,大大超出了不宜超出的7人。何止20个院长,还有其他党政负责人,这一级总共就是百人以上了,再加上处(室)则是数百人以上了。若如有的大学那样没有44个学院,其下属将是不宜超过的人数的6倍以上。若加上其他处(室)负责人,其数目之大真难以想象。当管理者的智慧、能力很强且制度安排上相当合理时,下属可以多一些,但是三倍之多乃至六倍之多,十倍、数十倍之多,就必然会影响有效管理了。
另一方面,如果视院长为中层管理者,却又由于所辖之学科单一,尤其是建立在二级学科基础上的学院,其下属又很少了。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既奇多又奇少的局面。
很难想象数学与物理是分设为两个学院的,但在中国一所最著名的大学正是这样分立的,以致在全国许多大学里数理分离,违背了“数理不分家”的格言所反映的规律。好在另一同样著名的中国大学建立的理学院没有这样做,清华大学的理学院是实至名归的。然而,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分”比“合”在中国所产生的影响更大。
学院应当是一个学科群,不只是二级学科的学科群,一般应是一级学科的学科群,少数含有很多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如工学)可能例外,但无论哪一种情形,都应体现学科群的实质。学院是学生发展、成长的院落,也是学科成长和发展的群落。学科的成长,科学研究的发展,不仅需要不同学科之间在内容上的彼此渗透,还会需要思维方式的彼此借鉴,还有有关资讯信息和实验设备的互用,学科单一肯定不利于这种需要的满足。至于我们前面提到的把与学生发展攸关的许多权益落在实处的问题,那也是合理的学院设置才便于保障的,反之便不利于学生权益的保障和他们更好的发展。这些根本的原则在学院设置中被充分考虑了吗?
学院之下所属的系如何去建立?起什么样的作用?是否行使一定的行政权力?这是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至于系之下还是否设立教研室的问题,一般是再没有必要的。在大学里,行政层级不宜超过三档,在一个学院里也就最多两层了。“伯克利加州大学砸掉了教研室”,这已是20多年前的事了。
第五节 大学的行政机构
学院当然被视为大学之下的一级行政组织,但它是教学等学术活动的直接管理者,所以它是具有学术性的行政组织。研究生院应是与各学院同具有学术性质的行政组织。大学之下还会有另一些行政组织,这些常被称之为处(室)的机构则是相对院(系)的纯行政组织。为了与学术性行政组织相区别,特称纯行政组织为行政机关,或简称机关。这里将要讨论一下这一类组织机构的设置与有效运行问题。
这一类行政组织事实上还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业务或学术管理部门,如教务处、科研处;第二类是有关人员的管理部门,如教师(或师资)处、学生处;第三类是有关财物的管理部门,如财务处、校产处等。与院(系)等学术性行政组织一起,大学里便有四类行政组织。
学院之所以被称为行政组织,是因为它不只是学术管理,它还有一定的人、财、物管理内容。院之下的系一般不再涉及人、财、物,因而可视为纯学术组织而不在行政系统之列。还有一些研究所的组织,它适宜设置于学院内而尽量不涉及或少涉及人、财、物的管理,从而就可归入纯学术组织。学术组织的非行政化是十分重要的,尽量使研究院、所不具有行政职能。然而,这往往是要通过行政组织予以保证的。
纯学术组织之中尚有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这样,在大学组织系统里,一个系列是纯学术组织,一个系列是纯行政组织,还有一个系列就是学术性的行政组织,共三个系列。在纯行政组织系列中又分为三类,在其他两系列中,其结构状况也很清楚了。
从这样一个简单的剖析就已可看到大学组织系统的复杂性。面对复杂,也就立即面临它的有序而有效地运行问题。应当怎样保障复杂机构运行的有效性呢?我们提出一些原则。
  一、优先原则。
在学术性行政组织与纯行政性组织之间,优先学术性行政组织(如院系行政组织);在纯行政组织机构中,人员管理优先于财物管理;与人、财、物的组织管理相比,为保证学术发展的业务管理部门优先(如教务部门、科研部门优先);在教职员工中,教师优先;在师生员工中,学生优先。
  二、服务原则。
大学里,高层为中下层服务,机关为院(系)服务,一切为教学、科研服务,教学、科研为人才培养与成长服务。这也包含了优先的意思,但与优先原则又有所不同。
  三、精干原则。
大学管理内容虽然方方面面,但是也正因为方方面面很多,因为复杂,更不宜机构庞杂、人员臃肿。学院数不宜过多,纯行政部门更不宜过多,其道理应是不言自明的了。无论从一般管理学理论,还是从大学的现实看,过于分散都是于整体发展不利的。
  四、去行政化原则
大学的行政管理及其机构是不可缺少的。所谓行政机构即以行使行政权力为主要特征的机构,而行政权利如我们已知的那样,主要是利益判断、效益判断及相应的决策权与执行权,对人、财、物及相关的制度安排与执行,都属于行政范畴。
大学需要行政,却又要去行政化,所需除去者乃化也,非行政也。为何不能行政化而需去之呢?这是大学的特点决定的。大学的活动中就人员而言,学生处在本位;就活动而言,大学以学术为本位,以学术发展为基本目标,享有崇高地位的是学术,学术也成了大学自身的基本尺度。大学里的行政是因应学术发展及人才培养而生的,行政是后生的、辅助的、服务性的,它存在的合理性来源于学术,衡量行政机构运行的有效性的主要尺度自然也就是学术发展的状况。
大学行政化问题与外部治理关系极大。这里,我们讨论的主要是内部管理问题,外部的问题外部负责,而大学内部的行政化问题主要应由大学自己负责。若存在着行政化趋势,则应消除;若尚无此趋势,则应防止。对于从哪些方面防止与从哪些方面去行政化,这两方面只要讨论前一方面就够了。
可以从这样四个方面去注意:
1、纯行政机构坚守自己管理的边界,不可越位,不可直接介入和干预学术权力。所谓服务,所谓辅助,就是服务学术,辅助学术,包括为代表或行使学术权力的机构提供服务。大学里的纯行政机构不是权力的象征,它拥有权力,却是从学术那里取得合法性的,可以说,它必须十分谨慎地行使权力。如果学术自身真存在不利于学术发展的因素(包括道德的、行为的),真有越过学术本身而属于非学术性的消极影响,正是行政组织所不能置之不理的。对于学术本身,行政权力不介入,更不干预;对于学术中的非学术行为,行政权力需有一个鉴别,积极的,则予以维护;消极的,则予以消除,必要时,依法依规动用权力,或防止,或处置,或制止。
2、学术组织也要坚守自己的边界,不要越位,不让自己的行动范围超出学术领域,更不能让自己的活动变成一种非学术的行政行为。在日常活动中,避免纯行政事务,而其他行政组织则尽量保证他们不卷入纯行政事务。凡学术机构,如研究所、系、实验中心等。大学自身是有条件让他们作为纯业务组织存在而不赋予其任何行政级别的,其负责人也就不在所谓干部之列,不应纳入这个系列,他们不是干部而是组织学术活动的学者。总之,不让其具有任何行政色彩,这既是这种组织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大学自身的需要;既是这种学术组织自身要维护的,也是行政组织要自觉其重要性的。
3、学术性的行政组织介乎于纯行政组织和纯学术组织之间,逻辑上它似乎是既要防止纯行政化倾向,又要防止纯学术化倾向,然而,在现实中,它主要应注意的是纯行政化倾向,并且,它应当成为一座桥梁,纯行政与纯学术之间的一座桥梁,让纯行政机构更好地服务于学术,让纯学术机构更充分享有纯行政组织带来的辅助与服务;从另一方面看,它又可以是一道屏障,防止非学术的行政干预,防止纯行政机构可能的校级影响波及学术。当然,这种学术性行政组织应当由学术人员来担任,而任职者尽力将自己握有的行政资源用于学术发展,保护学术走向繁荣。
4、去行政化的关键还在大学管理高层。
我们分析一下行政化蔓延的渠道在哪里。
首先,也是最主要的一个问题是没有实际上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9条关于“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①,这个已经正式生效十余年的法律至今未得到贯彻而仍然实行着官级制,套用着政府官员的职级。这种体制在某种观念下形成后又强化了行政本位或官本位观念,本与学校管理性质格格不入的体制与观念,使得行政化趋势的蔓延有了一个根基。有法不依成了大学去行政化的主要困难之所在,而更根本的问题则不在于大学自身了,谁未依法呢?
其次便是大学自身的问题了。大学纯行政机构以及学术性行政机构的膨胀是大学本身要负责任的。与机构膨胀联系在一起的人员臃肿、干部职数大扩张,更是大学自身要负责任的。眼下,中国大学的中层干部有的多达400余人,其中半数以上是纯行政人员。许多中层部门的正副一般都在五六人以上,有的多达20余人。如此庞大数量的相当于所谓县团级的干部队伍,本身既是行政化的结果,又是巩固行政化趋势并使之蔓延的基础,是不利学术成长和滋生官僚作风的温床。
再次便是过多过泛地运用非学术的手段管理学术。具体说来就是大学自身的行政部门也大量采用评、赛、查、奖的办法,没完没了的评估与检查,名目繁多的荣誉称号与奖项,还有多余的比赛与竞争,都在所谓调动、激励的名义下进行。这成为大学喧哗与浮躁的一个根源。有的是因与外部的做法配套而被迫这样做,有的是自己主动的热心这样做。一种潜观念是通过大量的评、赛、比、查强化行政的权力,乃至达到左右控制局面的结果。学术发展的动力根本上存在于学术及其活动者主体的观念为行政者所漠视。
学术是否需要评估呢?需要的,但学术评估首先是学术活动本身的一部分,它并非行政性的;此外,它主要应由学术人员自我完成,行政只是辅助之。对于这种评估,在整个学术活动中并不处在主导地位,不能过于频繁,也不宜过分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
学术是否需要竞争呢?需要的,但应是一种良性竞争,在大学里,这种竞争主要表现于心理上、精神上,不是比武、打擂台、喊口号、发誓言,而应让学者在竞争中掌握自己的心理主动。可以为学术上进而寝食不安,但不能让他们在鼓噪中不得安宁。宁静与寂寞无论何时对大学都是宝贵的,即使有竞争,也是智慧的竞争,是寂寞与宁静之中的竞争。行政人员应放弃那种通过评估与种种竞赛去左右局面的心态,应为学者们创造寂寞与宁静的环境而不要企图去打破业已形成的好环境。以搞“运动”的方式来折腾大学的做法应当彻底终结。
如果在大学里最清晰可闻的是学者们的声音,最被崇尚的是学术真理,最可庆贺的是学术成就,最有地位的是学术卓越的学术领头人,最让人欣喜的是学术繁荣,那么,这就是大学行政管理人员最大的成功,否则,无论表面状况如何,也难以掩盖大学灵气的丧失,也难咎行政之失败之责。实际上,这也就是衡量大学行政机构运行是否有效的基本尺度。
大学是否建立董事会以及董事会的性质和作用及其与行政组织的关系等问题,待以后再议。
政党是否应进入大学并设立相应的机构的问题,这里就略而不论了。
file:///C:/DOCUME~1/Owner/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30202.png第十二章  大学行政管理
上一章偏重于大学管理观念的讨论,也涉及学术性行政组织(院系)。这一章专门讨论纯行政组织,以下就简称行政组织或行政机关部门。
我们已提到,大学虽然是复杂的机构,但恰因为复杂而行政机构不可庞杂。多达数十个部门肯定是不恰当的。大学行政机构究竟应怎样设置呢?设置多少呢?
基本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是七个左右。与人员相关的,一个是学生工作部门,一个是教职员的管理部门;财物管理也分别可以设立为财务和物质设备两个部门;学术领域则分设教务部门和科研部门;最后,一个综合性的直接协助校长工作的部门,即所谓办公室,这是必要的。这样七个部门应当足矣。
不是还需要一个后勤部门吗?那应当与学校行政脱离,或者说,它不属于行政机关。
不要有专门管理干部的部门吗?实际上,中层管理干部的人数(含学院里的行政负责人)总计应在30人左右,这部分人的管理是不必单列为一个机构的,置于人事部门管理就行了。规模特别大的大学亦如此。如果一个国家的人口是另一个国家的50倍、100倍,其机构之多应当也50倍、100倍于另一个国家吗?其部长也应有50100倍之多吗?
不是还有国际学术交流及相应的管理部门吗?这一活动的管理可以由科研部门和教务部门分别来承担。至于把科研管理划分为文科、理科两块,建立两个部门,这是更不适宜的做法。
图书馆是学校很重要的机构,但它不应被列入行政机构,充其量作为学术行政组织看待。像其他学术与业务机构(如研究院所、实验室等)一样,图书馆自然也不宜被行政化。
可以归入市场的,就不必在学校单立机构。否则,机构因与社会对口而设置更多了。
以上一些问题事实上与高等教育的改革相关,在最后一章还将作一个专门的讨论。
本章关于大学的行政管理,主要也就讨论与大学基本活动相关的几个方面。
第一节 大学师资管理
在师资问题上的观念能直接反映大学的观念、校长的观念。一般都会看重师资,但理论上的重视与事实上的重视都可能有差别的,重视的程度与行动的力度上也可能有差别,在管理策略上可能也有差别,同样的大学往往因这一差别而发展得不同。
一、几个观念问题
1、是才从财来,还是财从才来?
一般认为,学校有钱才能聘请到教师来,聘请到高水平的教师来。这固然有一定道理,但有点本末倒置,从根本上说,拥有人才,学校才可能兴旺,才有了争取更多经费来源的本钱。有了杰出人才,不愁人财两旺,仅有钱财,不一定能做到人财两旺。学校里的物质设备管理得好的话也可增值,但增值的根本保障在人才;有了人才,可从多方面使学校增值,也包括物质设备被更有价值地运用,从而增值。
2、是合理流动,还是流动合理?
在我们的社会,曾经是“人属于单位”,教师也就属于学校。长期以来,教师基本上是不流动的。当市场经济发展起来的时候,人员也开始流动,教师也悄然进入流动的行列。这一流动出乎某些行政管理人士的预料,至少是不习惯吧,于是提出了“合理流动”的说法,流动大概难以阻扼了,但应“合理”。什么叫合理呢?在计划经济的思维下,不打破“人的单位所有”概念就合理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本身就合理,简言之,流动合理,因而,不是“合理流动”而是“流动合理”。
人才流动,教师流动,更能彰显人才的价值;更有利人才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更有利于让社会明白自己短缺的是什么,如何去补救,如何去求得新发展。观念上的一个根本的变革不可能不发生:人才并非单位所有,人才由人才自己所有;单位与人才之间要靠契约,然而,在契约面前双方平等,单位并不高于个人。情感上的因素有没有作用呢?例如,还是否需要忠诚度呢?这需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大学本身确实成了值得留连的地方,二是教师感受到了。后来有一个“情感留人”的口号,这是“单位所有”的观念已被打破之后出现的口号。同时,也显现了教师地位在中国社会所发生的根本变化。
1、文化,还是市场?
有些问题的回答是非此即彼式的,有些问题则不是这样的。是才从财来还是财从才来?两方面都有道理,但根本点在财从才来。是合理流动还是“流动合理”?实际上只能在“流动合理”的前提下,创造条件让人才流动朝更有利于社会和谐、全面发展的方向变化,后者也许被称为合理,故可以说“流动合理”才可能合理流动。
是文化,还是市场?现在,我们的社会早已出现了文化市场、人才市场、科技市场,还可能回避市场吗?教育市场存在吗?也早已存在了,国际上存在得更早,还有国家十分有效地开展着教育贸易呢!
中国某些大学花十万美元,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去招聘人才,这叫什么?中国大学和他的教师们用自己的智力投资去从企业获得应有回报,这叫什么?基金组织与教授之间,一方出钱,另一方出成果,两者交换,这又叫什么?越是有实力的大学越能争取到更多的科研经费,这叫什么?如果没有这一切,大学能很好地发展吗?如果没有这一切,大学教师能充分发现自己的才能吗?
市场观念似乎不被教育所接纳,这很奇怪。市场就意味着营利吗?并且,大学若能营利,有何不好?营利就是营私吗?大学若又盈利而再投入教育,这有可能形成更好的局面。
市场就意味伦理之沦丧吗?真正健康的市场、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正是消除腐败的一剂良药,是让高水平的生产力与高水平的道德达至统一的必经之路。
市场本身就会生长出文化来,它们并非非此即彼的。人们会将精神注入市场的,市场仅有纯物质的交易是不可能健康起来的,在这方面,大学可以做得更好。大学可以用更好的市场眼光来看待人才,看待自己的文化成果,看待自己的师资及其管理。
二、师资结构问题
大学当然希望拥有大师,但很难每所大学都有大师,更不可能有哪一所大学的教师全是大师,最高水平的大学教师也会是有层次、有结构的。师资管理就在于求得一个合理的结构,求得整体的最佳效应,让优秀的教授们能在良好的整体结构中充分发挥作用。
从不同的视角考察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构图像,从多角度去考察有利于从整体上去把握。
1、学缘结构
虽然并没有明文规定不得任用本校培养的毕业生担任教师,但世界上许多大学是这样做的。即使十分优秀的,也需要在他地或他校乃至他国跟从其他教授做一段研究后再回归为好。一个人长期从师一位教授是不合适的,甚至长期只在一个教授群中学习也不是很理想的,在不同风格、不同流派中训练对人才成长更为有利。人们俗称这叫避免“近亲繁殖”而力求“杂交优势”。中国大学长期处在封闭又相对落后的状态下的那种“几代同堂”的局面已有了很大改观,大量国外留学归来的人员更是起了积极推动作用。这对教师队伍的成长是必需的,首先对教师个人是必需的。
2、职称结构
在担任教师的人员已基本上是博士学位获得者的情况下,学历结构已不是一个问题。在职称上大体是三层:教授、副教授、讲师。在美国都称为professor,但用full professor、associate professor和assistant professor来区分。英美教授制度有所不同,对结构合理性的看法也不同。中国接近美国的制度,但中国还有助教(assistant)这一层,与assistant professor相区别,后者与中国相当的是讲师(lecturer)。在美国,担任教授只取决于学术水平,与其他因素关系不大,在英国则不完全取决于水平。因而,对于教授数量在美国基本上不是问题,英国则严格限制。中国目前教授数量受一种外部给予的指标限制,不同大学指标不一样,这种情况英美两国都没有。在中国,最好的大学教授约占40%以上是恰当的。
3、学科结构
这当然是指教师的学科背景,指同一学科的内部结构,学科是团队结构。这可以从三个方面看待:同一个学科,最好既有做理论的,又有技术的、应用的;即使同一学科、同一方向,最好也有不同侧面的研究;当然更需要在一位首席研究者带领下形成一个团队,在共同的研究中有彼此的配合。对于不同的学科,团队的意义并不都是相同的。数学与自然科学中的物质科学的情况就十分不同;哲学与社会科学的许多学科的情况也很不一样。因而,虽有团队结构的问题,但意义有所区别。
4、年龄结构
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并不显得像行政机构那样重要,所谓老中青结合的意义也不那样值得关注。在教授队伍中,可以有十分年轻的人,他们甚至成为学术领域里领衔的教授。这里,学术水平以及对学科的把握状况是最重要的因素,而论资排辈是有害于学术的。学术合作精神及学术组织能力是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因素。在这些考虑之下,对于一个学术团队来说,总是需要有学术领袖的不断涌现才更有利于持久发展,比较合理的年龄结构也有利于这种持久稳定。年轻的学术领袖保持其旺盛的学术生命力可以长达20年左右,这也不像行政机构那样强调任期。但总会是有穷期的,总需要及时跟上的不同年龄的人。在中国,曾经出现一段不正常的历史,造成了学术人员的“断层”、“断代”,在上世纪80年代初,教授平均年龄在60岁以上、副教授也大多超过55岁。然而,在一个国家正常发展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是十分罕见的。从师资管理上看,正常情况下学术领袖持久生命力的保持和年轻学术领头人的物色和任用都是重要的。附带还可注意到学科与学科之间的年龄问题也有差异,比如,某些文科,学术的成熟期可能稍晚于某些理科。大器晚成对于某些学科更值得关注,学术青春与生理年龄不是同一个概念。
三、教师待遇问题
教师的招聘、任用、待遇、晋级及相应的考核,这都在师资管理的范围,我们只作几点简要的叙述。
1、教师招聘
大学的开放程度很高,中国大学亦如此。教师的招聘,对于著名大学来说,都具有其全球视野。招聘本身实际上构成了一个供需关系,这就是应聘者与招聘者之间的关系,这应是一种相互平等的关系,其过程也是双方的相互了解、相互接近达至相互认可。作为学校,一般是组织一个相应的招聘小组(有固定或非固定的成员),了解应聘者的学术经历、研究其达到的学术水平,并在具体需求与其实际水平之间进行衡量。这种了解与研究可能既包括对已有信息的文字考察,又可能有对实际能力的当面考察,并经过一定程序,由决策者最后作出决断。
2、待遇问题
大学是从事精神劳动、精神生产的场所,对于这种生产是不宜采用物质生产部门可能实行的那种“计件制”工资的。一个课时多少钱,一篇论文多少钱,带一个研究生多少钱,这就成了“计件制”。这是一种极不科学,从而极为有害的做法。
工资宜采用年薪制(可分解到月份)。多轨工资(包括以奖励或津贴出现的酬金)是不适宜的。教师工资主要取决于教师在其所在学科中的地位与作用,而对于不同学科,共同的主要尺度应是学术的,而非功利的,例如,不能认为某一学科在社会上属于冷门而刻意将该学科中有高学术水平的教授的工资压低。学术价值、精神价值为首选衡量指标。
待遇问题,工资问题,不是谁给谁恩赐的问题,它是学校与教师之间平等双方的契约的一部分。教师虽不是股东,但校长亦非老板,他们都以不同身份成为学校主人。校长也有工资问题,那可能是董事会与校长之间的约定,校长以同样的态度看待教师应取得的工资十分必要。
事实上,一般教师除了工资之类的物质条件外,他们更看重的是文化环境、学术环境,更看重自己作为独立学人的尊严。正常情况下,以校长为代表的管理层对教师的尊重、对教师学术自由的保障、对教师权益的维护,这些方面连同合理的物质待遇一起才是最为重要的。
第二节 学生管理
对于教师管理、学生管理,以及职员的管理,实际上不能作单方面的理解,不能以为他们仅仅是被管理者,他们也参与管理,在整个学校生活中,他们都不是配角。
一、四个基本观点
1、学生是作为被加工的“产品”的自生产者。
--学生在学校里是将入校时的自己成长为毕业时的自己。如果比喻为“生产”的话,那么,学生既是“原料”,又是“产品”,这是与其他物质生产的相异点之一。
--这里的“原料”和“产品”都是人,其“生产”过程比起物的生产过程来要复杂得多,并非你设计一个什么样子,他就必定会成为一个什么样子。
--这种“产品”自身也参加“生产”过程,他们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是自我设计者,他们自己“生产”自己,他们是这一“生产”过程中的实际上的无可替代的主宰者。
--这种“产品”生产的目的主要不是为别人“消费”,而主要是为自己,为自己的发展服务,而这也就奠定了他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推进社会发展的基础。
教师是做什么的呢?教师的作用是指引,指导乃至指教,教师对学生是教导、指导、辅导,指导他们进行人生设计,教导他们熟悉自己所生活的世界,辅导他们更有效地完成自我“生产”过程,也在这个过程中为他们浇水,为他们擦汗,为他们鼓掌助威,……
2、一个更基本的观点,如一本《教育学》教科书所说:“学生是人”,“学生是有血有肉的人”,“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学生是一个完整的人”,“学生是以学习为主要任务的人”;对于大学生,还可补充说:“大学生是走向成熟的人”,“是日益完善着的人”,“是在接受研究训练的人”。大学的义务是什么呢?让他们的血肉更丰满健壮,让他们的发展更为顺当和畅通,让他们由完整走向完善和完美,让他们成熟起来迎接未来,让他们在研究训练中变得更有智慧并奉献给自己的人民。
3、学生管理的内容是协助他们更好地展开“自生产”,学生管理的对象是具有特殊含义的人,学生管理的基本目标是什么呢?学生管理的基本目标不是为了让他们“规矩点”,而是为让他们自由些,更自由些。为什么说这是学生管理的基本的目的呢?
①“真理使你成为自由人”,霍普金斯大学的这一理念是一个代表,它代表了近代大学对古希腊传统的继承,大学是传授真理的地方,而传授真理的极终目的是使人成为自由人,使自由这种本属于人的“类特性”(马克思语)得到充分发展。大学能在这方面发挥特别的作用。这本是大学的目的,当然就应当是学生管理的基本目的。
②大学不仅通过让学生获得真理而获得自由,而且通过让学生获得智慧而获得自由,在学校的文化熏陶中获得自由,并且让他们学会拥有自由,学会享有自由,学会运用自由。
③自由本身又是让学生获得真理、发现真理、走向创造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说让学生走向创造是大学的目的,那么更优先的目的就是让他们能享有、扩展自由。又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话:“真正的共同体”就是“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大学如果称得上这样的“真正的共同体”,那么,毫无疑问,它应当有效地实现让学生“获得自己的自由”的目的。
有必要澄清几个观念。
--现在抄袭、舞弊、迟到、旷课都有了,还要自由啊?这里有两个误解。一是没有注意到大学主要是指学术自由、思想自由,这有别于行为自由;二是行为自由又有别于自流,不能拿反对自流来反对自由。
--自由与纪律不同样重要吗?都重要,但并不同样或同等重要,纪律是为维护自由而存在的,反之,自由并不是为纪律而存在的;在学术领域、思想领域里不存在纪律问题,纪律的相对性、局限性十分明显,纪律是为着更好地保障自由,纪律的价值就在这里,它的重要性也就在这里,它是从自由那里获得其重要性的。
--不是说认识了必然或真理之后才会有自由吗?恩格斯说:“人对一定问题的判断愈是自由,这个判断的内容所具有的必然性愈大”请注意,恩格斯对“愈是自由”和“必然性”有着重的强调,意思是:自由是通向必然的阳光大道,自由不只存在于认识必然之后,也应存在于之前、之中。还应当注意的是,自由及其作用并不只存在于认识领域。通过管理,让学生学会自由思考、自由讨论、自由质疑、自由批判的无比重要性一般并没有被充分认识到。
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就是思想解放、解放思想,这与思想自由是同义的,因为自由需要解放,因为解放才能获得自由。这对于中国近30年来的发展是一个首要的条件。中国大学是否充分意识到了这一点呢?大学及其管理的各个方面,尤其学生管理方面,是否把握住了自己工作的基本目标呢?
4、“学生中心论”是站得住脚的。
在大学的一切工作目标中,育人的目标是中心;在大学的一切活动中,教学活动或学术活动(包括教学与科研)为中心;在大学的一切人员中,以哪一类人员为中心呢?能不以学生为中心吗?有没有中心呢?换个角度看,各类人员之中,什么是大学的本源呢?对此的回答应当是明确的:学校为学生而生,大学为大学生而生;有了学生,才需要教师,而不是相反;有了学生、教师,学校事务日益繁杂,这才需要职员、管理人员。因而,学生是本;进而也得以学生为本。教师当然很重要,但教师的重要性是以学生的存在为前提的;对于日益庞杂的大学机构来说,难道管理人员的作用不重要吗?然而,其重要性是从教师和学生那里来的,从教学、科研活动那里来的。故而,如果学生本位论没有疑问的话,在这个意义下,学生中心论也就没有疑义。
二、若干管理事项
1、生活管理
基于以上的讨论,首先关注的是组织学生的自我管理,为他们的自我管理提供方便,提供条件,包括为他们的自我管理进行指导、辅导、辅助或充当顾问。
有这样一个案例,1990年初某大学500多教师、干部(实为职员)经常下学生宿舍,帮助学生整理内务(诸如让学生按时起床、叠好被子、打扫卫生等),也结合着做学生思想工作,名之曰建设文明寝室。比这件事本身更奇怪的是,它不被视为一种不幸,反被视为“先进典型”。中国的大学生已经到了不会按时起床、不会自己叠被子和维护自己清洁卫生的地步了;教师除了教书、做研究之外,还需要去做保姆了。其实,这也并不奇怪,在学生管理及一般人员管理中的一些根深蒂固的陈旧观念之下,这种现象的发生并非偶然。
何止是吃饭、睡觉,这一类狭义的生活事项,还有许多与大学更基本的学术活动密切相关的一些事项,在这些更广义的生活项目上,都应尽量让学生自我管理。
2、社团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7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团体。学生团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其实,这部相对于宪法的子法并没有充分体现母法的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社团自由即结社自由,作为公民的大学生当然也享有这种权利,宪法中对这种权利之享有并未再加任何限制词,但高等教育法加上了多个限制词,对此,我们暂不予以讨论而只是从正面叙述以下学生社团的组织与管理。
学生社团活动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它有利于大学生个性的发展、特长的发展,有利于他们获得更多与人相处、与人合作、与人交流的机会,也有利于他们学会组织,学会自我管理与提升。学生的社团组织与活动,从其基本特点来看,它就是一个自我结成的学习共同体,是他们学习期间采用的一种特殊的学习形式,寻求更大发展的一个途径。
学生在学校里的这种学习性结社,与社会上亦可存在的学习型组织相比,有许多优越之处,他们可以自己作主是否请来教授做他们的顾问或辅导者,这比任何其他机构都要方便,因为教授们一般也会觉得这是自己可尽的义务;他们可以充分利用学校已有的其他学术资源,利用学校特有的信息;事实上,这是他们在宏大的文化殿堂里为自己创设的另一种文化大餐,他们有足够多元的文化为自己增设品种、调节品味;当然,首先是他们本已有一个更大的学习共同体,从中也比较容易寻求到在某一特定领域里志趣相同或相近的伙伴,,以组成作为一种特殊学习的学习共同体。
实际上,对于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学校优先考虑的只是提供协助和有效的服务,十分次要的方面是提醒他们遵守法律和学校校规,这次要的一方面也是为优先的方面服务的。
3、学生的学业管理
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了许多方面,从入校注册到最后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各个环节,都在学业管理之列,其中包括修读课程、考试登记、成绩记载、学分获得、论文写作、教学实训安排等等。学生管理并非只是学生工作部门的事。
作为学业管理完善的指标之一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都应有一个完整档案。完整档案反映的则是管理水平本身。
在这个过程中,对学生所进行的专业介绍、课程介绍、教授情况的介绍等等,具有指导学生自由选择的重要意义。这有别于具体课程学习之中教师的指导。专业引导、课程引导这一类学习指导具有管理的性质,或者说,学校宜通过有效的课程管理、专业管理、师资管理而使学生得到指引。这也表明,除了专门的学生工作部门外,许多部门的工作都涉及学生管理,同时也表明,专门的学生工作部门需要同许多部门相配合,以便全面地维护学生权益。
可以说,学校有教育学生的责任,然而,这首先是学校对学生的义务;从管理的角度说,学校的根本在于维护学生的权益,并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权益,受到良好教育这本身也是他们的权益。否则,何以为以学生为本?在学生管理之中,尤应体现以学生为本。
第三节 职员队伍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大学里的行政人员应被称为“职员”,或“管理人员”,或“其他教育工作者”,没有“干部”一类的称呼,因而不宜使用政府部门的广泛使用的“干部”一词,当然也就不宜使用“领导干部”一词。学校里传统的“教职员工”之说是比较确切的,并且把教员与职员的关系顺序也表达得比较恰当。
学校职员或管理人员对于学校的重要性是由管理本身对于学校的重要性所决定的。不重视学术的学校可能导致“校将不校”,重视学术但不重视管理的学校不可能是好学校。在同样师资、设施、资金等条件下,在同样的外部环境下,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这些条件所能发挥出来的能量的大小。同一所学校,不同的管理可以办出十分不同的结果来。问题都集中在如何有效地实施管理,而不存在着是否需要管理的问题。一般地说“加强管理”、“强化管理”,远不如说“改善管理”、“有效管理”、“优化管理”确切。
优化管理,首先是优化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即职员管理。围绕这一主题我们讨论如下问题:
一、职员的素质与来源
大学职员最好来自大学,仅仅这一要求既不难实现,同时又是不够的,并且也不是最重要的。
1、在接受过大学教育的人之中,有一些是只有学术兴趣而无行政管理兴趣的人,他们若同时保有理论兴趣、研究的兴趣则更好,他们能把这种研究兴趣迁移到管理中来,那是更为理想的情形。
2、在工厂里,经理们面对工人的时候,可能不会有什么配角的感受,他们拿着比工人高得多的薪享;在大学里,职员们面对教授时,则需要有配角的感受,虽然经理们也应当把工人看做是主人。其实,任何管理虽然都在于组织有序的运行和实现最佳运转效益,都具有服务性质。大学职员的基本素质也就应表现在诚心为教学、科研服务,甘当教授们的配角。大学职员的价值是通过教授们出色的成果和杰出人才的涌现、高质量的教育活动体现出来的,舍此,怎么去谈论职员的工作意义。大学职员们面对的是从事知识生产、真理发现的人群,面对的是理性与智慧,这一方面表明了他们工作的特殊意义,另一方面也表明他们更需要一颗虔诚的心。
3、已有一般的管理学原理,然而,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管理内容、性质与活动方式,因而还有各种不同领域里的管理学问。大学管理有它十分独特的方面,因而只知道一般的管理学知识是不够的。大学职员的专业化问题日益显现,事实上,高等教育管理、高等学校管理已成为专门的学问,大学职员走向专业化的必要条件就是熟悉这类专门知识。即使是财务人员,也是懂一些高等教育经济学为好,更不要说教务、科研、学生工作部门了,所需要学习、研究的专门内容很多。
大学职员应大比例的来自教育学硕士、博士,尤其应来自接受过高等教育学的专门训练的人。
中国已有约20所大学可授予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上百所大学可授予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这种培养能力还将进一步增强,这也将为提高大学职员的专业化水平创造更好的条件。
大学职员中已有不少是获得过其他学科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这部分人应有能力补修高等教育学的专门知识,以提高自己的实际管理水平。已获得了高等教育学学位的职员当然也还有继续提高自己专业水平的必要。这些年来,高等教育学的论著大量涌现,中外的正式出版物都十分丰富,还有相当多的反映当下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的专业杂志。经常阅读这一类书籍、报刊,应成为大学职员的一种职业修养。
发端于美国,近年来在我们这里也兴起和发展的院校研究,成为高等教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对于大学职员有更实际的意义。它不是一般原理研究(对此当然是应有所了解的),院校研究则是基于个案的、更具有实践价值的研究。通常,这种研究就是从某一所大学的发达史中去显现它的大学理念、战略思想、策略、规划、人物,显现它的特色与学科发展之路、人才成长之路。这些有血有肉的大学思想、观念有其特殊的宝贵之处。不过,它的特殊又常常是能够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部分。
无论怎样,从职员队伍的整体来讲,尽管学习、借鉴都是必要的,但是创造更重要,每一所大学都应当是它自己,仅有借鉴与模仿,则很难不沦为平庸。所以,每所大学都需要有自己的院校研究,用自己的创意和别出心裁的实践来书写自己的《院校研究》。
大学是研究着的场所,如果大学职员也是研究着、学习着的,他们在感情上都会不一样的,他们会更好地融入大学,当然也就可能更好地更富创造地管理大学。
二、职员与教员的关系问题
前面已涉及这个关系问题,现在要做更具体的论说,这个基本关系处理好对于大学,对于职员队伍本身的建设都是至关重要的。
中国大学有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中规定大会代表中教师应占60%以上。实际上,在学校人员的数量上,教师亦应占总量的60%以上。这不只是一个数量问题。
“小行政,大学堂”的特性应是大学本有的特征。大学是做学问的地方,不是做官的地方。完全应当说,大学里没有官。若把它弄成了“官本位”的地方,那更是大学之不幸。
如果把后勤系统的员工除外,那么,职员与教员的比例充其量是1:5,也就是说,职员应占15-20%。这样看来,60%的教师代表显然是不够的。学校最重要、最基本的活动是教学、科研,是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因而,主要的议定人应是教师。现在,教代会常常只是一个讨论教职工福利的组织形式。因而,由这种代表大会及其成员结构并不能很好反映教学的地位,教师的地位。教授会反而应当是更重要的形式。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组织形式则全班人员都应是教授。
大学是学者的团体,这是毫无疑义的。职员人数少不象征着其地位低下。一个国家的政府人员应当在那个国家人口的50分之一以下,这不表明它不重要,但它的重要性来自全人口。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是社会的管理方面,是服务于选举它的全民的,因而,它的义务是经常接受公民的监督与批评,它越是实实在在地处在受监督、受批评的地步,它越是有效。它的存在决不是为了让公民对它感恩戴德。从这一点上看,大学职员与教员的关系是相当的,所不同的是,大学里是职员,政府里是官员。在现代民主社会里,神气的是公民,不是官员。大学里呢?结论更明显。
从另一个角度看,大学里的职员若能够让师生很神气,让他们学习、教学和研究都很开心,这才是职员们最大的成功,也是他们在大学工作价值的真正体现,并且,他们也可由此而很神气,师生员工都一起为自己的大学而努力,为自己的大学而骄傲。
邓小平曾向科技人员说他愿意当大家的“后勤部长”,“做好后勤保证工作”,领导就是服务。这可能是一种广义的后勤工作,大学里整个行政系统都可以看做是一个服务系统、后勤系统。
职员在人数上必然处于少数,但正是这个少数才合理地拥有了组织管理的功能。事实上,他们是通过一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来为教员服务的,在一定法规之下,他们也有指挥的权利。职员是大学各项工作与改革的服务者,也是推动者、促进者。从这方面看,教员们亦应十分尊重这些管理人员,他们对于自己顺利、有效地展开各种学术活动是不可缺少的力量,他们作用发挥的大小与整个大学、与自己的事业息息相关。有一支懂管理、尊重学者、服务学术的职员队伍,是教授们求之不得的。
三、职员队伍的培养提高
职员队伍是上级为下级服务、机关为院系服务、一切为教学服务的机关作风的主要履行者。他们的发展,他们的提高,他们的前途,也是教授们要关心的,直接关心的当然是大学的管理高层。
有校长在卸任之时回首,发觉自己留下一件憾事:那些跟着自己辛勤工作的职员们并没有在实际本领与管理水平上有明显长进。这与自己只注意他们工作、工作、再工作而忽略了另一些事项有关。
实际上,即使职员上岗之时有较好的素质,也还需要继续提高。教师在自己的工作中不断提高具有很现实的意义,其实,职员也如此。
即使高等教育理论的基础部分相对稳定,但高等教育本身的发展变化总存在着,有时变化还很大。这样,对职员的学习与培训总是需要的,除了一般性提高外,还需有针对性的培训。
不同岗位上的职员的岗位要求一般是不一样的,大的课题是属于高等教育学的,但在具体工作上可能有对更专门知识的需要。学术部门、人事部门等在专业要求上就需要接受不同的训练。让所有的职员不仅处在工作中,也时刻处在学习中。
对于职员的发展前途来说,除了专门性特长突出外,还需要具有管理方面的综合能力。工作的转换是可能发生的,管理能力的综合性显然更适应这种变化,同时,这种能力也有利于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同,有利于提高整体的决策力和执行力。
机构本身具有综合性是重要的,如果部门设置过多,就易造成工作单一,知识与能力也随之单一。实际上,机构越庞杂,对于职员队伍的提高和发展都不利。
人员臃肿,一个人可以做的事三个人做,这对于他们的负责精神和工作能力上的锻炼提高也十分不利。高效率之下才更有可能出现杰出的管理人才。
与机构精简、人员精干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是必须同时实行职级制,职级制是职员制的必然结果。在机构精干的情况下,例如全校中层机构只有十个,每个部门一正一副,按官级制,他们就是所谓处级或县团级干部,这样总共也才20位处级干部并享有相应的工资待遇。如果是300人的职员队伍,那么,达到那一工资级别的就不到7%。如果实行职级制,处长只是一个职务而与行政级别(官级)无关,他们充其量只在任职期间享有一些职务津贴而仍然以职员工资为基础,那样就很可能不会都去想着争个处长当当了,职员不担任任何“长”一样有发展前途,非处长的职员工资未必低于处长。这对于去行政化、去官本位都极为有利,对于提高职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整个管理人员的稳定极为有利。
学校目标管理的实现,特别有赖于职员队伍整体素质。在管理高层善于运用目标管理的条件下,目标本身所体现出来的那些特点,最能为那些长期身居职员队伍的人员所理解,在健康、正常实施职员制、职级制的环境里,他们的忠诚度也最高。对于先进而一贯的目标来说,忠诚而稳定的职员队伍是最重要的保证,保证其有效实现。
无论是民主管理、法规管理,还是具体目标的实现,没有一支干练的职员队伍都是不可想象的。他们忠诚而不盲从,他们稳健而不保守,他们熟悉专业而不存偏见,他们明白自己的重要地位而又不忘大学的本源,这对大学实现自己的管理目标所最为珍贵的,同时,大学高层通过自己的管理来建设这样一支队伍。有一支现成的成熟的职员队伍可依靠是很幸运的,在尚未达到这一状况时,大学的管理高层就负有培育这样一支队伍的重任。
第四节 教学管理
我们将要讨论大学教学、大学课程,这里先专门说一下大学的教学管理、课程管理。
一、不同机构的不同作用
大学教学在校长(通常授权一位副校长)的领导之下,分别由院(系)和教务部门实施管理。
大学的院(系)与大学的教务部门的教学管理是各有侧重的。很多实际的教学组织、课程安排都是由院(系)进行的,规模较大的学院自身就会有教务部门而区别于大学直属的教务部门。课程计划从设置、编制、实施、评估到反馈,都是院(系)的事,包括新课程的开发、性质的确定到正式增设也都在院(系)教学管理之列,大学是通过院(系)的教学活动而事实上将教师与学生组织在一起、联系在一起的。
当然,还有一系列基础性的教学管理也在院(系),比如,对学生所选课程的确认,学习状况的记载,考试成绩的上册,学分获得情况的累积,乃至教学质量的具体分析,为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开展的必要的交流与合作,这都是院(系)教学管理的事项。
大学教务部门,即教务处,它还做些什么呢?
大学校长一般会有自己的教学思想、课程思想,涉及比较具体的专业的思想观念,他可以直接与相关学院的院长或系主任对话,向他们阐明自己的课程理念,取得认可,乃至商讨实施较为具体的计划与步骤。此时,也可有教务处的参与和协助。
如果是一种涉及全校具有普遍意义的课程理念,校长更可能是与教务部门或教务长对话,首先跟他们进行讨论,或求得理解,或通过征询意见而进一步完善或者修正自己的想法,以便更有效地通过这一主要的职能部门影响到全校,推进到全校。在这种情形下,校长仍然还可以就这种涉及全校的课程理念来与某些或某位院长直接交流,把教务部门与院(系)的教学管理更好地沟通起来。甚至于某些院(系)负责人在某些方面对校长的理念有更好的理解,能更好地实施,这对于教务部门带来的启示也很重要,教务部门工作的有效性必然是通过与院(系)的密切合作实现的。
教务部门的教学管理与院(系)管理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全校性的协调、组织、汇集、综合上,表现在与院(系)合作全面贯彻校长的教学管理思想和具体目标上。
教务部门与学院之间并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它们都在校长领导之下分司其职,进行各有侧重的教学管理。教务部门时有代表校长来向院(系)推行某些目标与措施的情形,此时,它也是以职能部门的身份出现的。在此过程中,自然会有必要的协调组织、安排和部署,但这一般也是受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委托而展开的。
二、教务部门做些什么
会教书的人在学院,懂得本专业的人士更在学院,能编制、选择、讲授一门一门课程的人当然也在学院,此外,教务部门还可以做些什么呢?还可以管些什么呢?至少,这种状况应使得教务部门的职员们在跟学院打交道时多多谨慎为宜,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应做些什么、能做些什么是必要的。从另一方面说,教务行政部门对于自己不管什么也就需有清晰的认识。他们可能做的工作有哪些方面呢?
1、信息服务工作。例如,信息的传递即信息服务就包含许多内容。学校课程政策的发布,学校可提供的教学资源介绍,从另一些管道获得的学院教学信息通报,等等。
2、汇集、协调工作。毕竟,对外代表大学的资格在校方,关于学生学习、教师教授的信息有许多是需要汇集到学校来的,其行使部门即教务处。必要时教务部门需在自己与学校、学院与学院之间进行协调、组织,尤其是一些全校性的或跨学院的课程安排。
3、沟通、综合工作。教务部门是直接贯彻学校教学思想和课程政策的职能部门,同时,又是将院(系)教学状况及时汇总于学校的部门,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向校方提供教学动态及课程开发状况的报告。教务部门也就成为校方与学院沟通的桥梁。
4、研究、参谋工作。教务部门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一些的话,它还可以对于校方课程政策的确立起参谋作用,对于院(系)的课程实施起某些指导作用,而不只是在两者之间起桥梁作用。在什么条件下,教务部门可以在教学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呢?
——论专业知识,即使教务部门的职员都有其专业背景,但是与任何一个学院里的教员对其专业的理解,都无法相比。不过,教务部门也可有自己的“专业”知识,至少,其中一些骨干应对课程的一般理论、对教学的一般理论有更好的理解,有很好的素养。尽管一般理论并不能生搬硬套,但是也很有作用,如果又很注意从一些案例中学习、研究,就会发挥更好的作用。故而,教务部门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当的课程理论修养是另一重要条件。这就又回到了一个前提,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问题,在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方面受到专门训练的问题,而教务部门的人尚需对于教育学中的课程理论方面受到训练,即在高等教育的专业训练中还要受到更专门的训练。这件事很可能是校方应予更多关注的,而教务部门的职员有计划地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的重要性未必被普遍注意到了。
——校长也并非都是能出(教学)思想的人,更非时时处处都能出思想、出对策的人,教务部门能不能也出思想呢?能不能在一些根本点上也助一臂之力呢?若能如此,教务部门在学校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就更大了。教务部门之中有时还设有教学研究的附属机构,它能否作出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来呢?甚至它能发现学校课程政策上的问题,能提出调整的方向和方案;它能发现学校课程实施中的薄弱环节,能设计克服和加强的对策。若想达到这种境界,显然需要另一个条件:不只在教学与课程理论上有相当的素养,还对实际运行状况有深入的剖析,存在着在此基础上表现出来的教学研究能力。
总之,教务部门最好有一两位称得上课程专家的人。
三、教务部门的地位
大学里,副校长人数不可太多,但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最不可少;大学里,纯行政部门设置数亦不可太多,但教务部门最不可少。有人说,教务处是“大学第一处”,实际上,只要大学以教学为中心,它就应当是最重要的职能部门。尽管教务部门作为机关之一也必需为院(系)服务,尽管教务部门也是为教学服务的,但它相对于其他管理部门,它是直接与教学相关的,其他管理部门在为教学服务时在许多方面是通过为教务部门提供服务而实现的,在行政部门之中它应处在中心地位。
教学思想的贯彻,课程政策的实施,教学经费的使用,各种教学信息的搜集,教学质量的评估,教学对策的研究,以及大量的教务、考务,都是要依靠教务部门去做的;还有分布于各个院(系)的教学管理人员,他们素质的提高也是整个教学管理水平提高的一个保证因素,教务部门与他们的纵向联系也十分必要。
许多所谓“第一”,是与“第二”、“第三”相对存在的,许多所谓“最重要”,是与“重要”、“次重要”相对而言的,教务部门只有把这些相关关系处理好,才可能实际地体现出自己应有的地位来。它不是在任何意义上,甚至不是在教学的任何环节、任何活动中都是最重要的,它的作用主要在组织、管理,并通过组织与管理为教师们充分展现自己的教学才艺服务,为庞大的教学系统有序有效的运行服务,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为教学质量的稳步上升服务。
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长本身最好不只是出身于教师,而且是教师中对教学有特别感悟的人,最好是拥有教学才艺的人,并且对课程理论、教学理论有独到的见解,最好是能出思想、出对策的,他们既有实际的教学经历与水平,又有课程与教学的理论水平,还有很高的管理水平,那么,有关教务部门的重要地位的一切论述才可在现实中看到。
四、学分制
学分制是教学管理中的一种制度、一种方法,这里专门将其作为教学管理的一个事项加以讨论。
学分制产生已有两个世纪了,它的历史比中国近代大学的历史还要早。20世纪20年代中国曾运用过学分制,然而,自40年代至80年代期间,大体上是仿效苏联,长期采用清一色的学年制。80年代以后又逐渐开始采用学分制,90年代以来在更大范围内实行了学分制。然而,学分制与学年制并存的背后,并没有体现学分制的基本精神。
学年制有利于计划管理,学分制则有利于学生享有更大活动空间。实质上,学分制、选修制、教育卷等一类制度和措施更多地体现了学生本位的思想,体现了大学的人本位思想。学分制若没能体现这些思想,就有可能只是徒具形式。
在学年制与学分制并存的情形下,有人提出了完全学分制概念,意思是废除学年制,完全以学分来进行有关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然而,完全学分制的实行是需要一些条件的,从这些条件我们可以反过来更清楚地看到学分制的性质。
实行学分制所需要的大学内部条件主要是:1、学分的基准性;2、学分的可流通性;3、课程的“超市化”(这使得学分具有类似于货币的某些特征)。分别简要说明如下:
1、基准性。
实际上这里所指的是,每个学分大体上是等价的。比如说,一个学生拿150个学分可本科毕业,150就是一个基准,由单位学分的基准来决定。因而,不能另一个学生只要获80个学分或需要200个学分才能毕业。各专业之间的课程及其体系的差别有时很大,但也需求得大致相同的学分标准。
此时,学分如货币那样从具体物品(或商品)中被抽象了,学分也从具体的课程中抽象出来了。当事人不直接以其拥有的物品而以拥有的货币来衡量其财富,学生不直接以修读的课程而以其获得的学分来衡量其拥有的学习经历及其已达到的学识基本水平。这种抽象性、间接性是对于学分具有等值的意义,具有作为基准所必需的条件。当然,就像货币并不是衡量物品各种价值的唯一标准一样,学分也不是唯一的尺度。
2、可流通性。
这是以等值性为前提的。学生可在这一所大学取得一些学分,又从另一所乃至若干所大学取得足够的学分。这就需要大学彼此承认学分,至少是在若干的大学组成的共同体内相互承认,这就相当于学分的可流通性,至少在某个共同体内流通。这样,事实上造成了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亦如“以物易物”显然比不上持有货币那样获得更多自由。
3、课程“超市”化。
学分制与学年制相比,前者更多地为学生考虑,学生因学分制而有更多的机会。但这些机会的把握还需另一些条件,比如说,学生想选的课程就有相应的课程可选,本校现在尚无的,可根据学生的需要而开发,本校开发不出的,与他校合作。一所大学或若干所大学形成一个共同体,他们提供的课程非常充足,如“超市”般应有尽有,学生可从这样的“超市”上获得对于自己而言相对完整的知识体系,这就使得学分制更具有现实意义。反之,如果全是必修或者想选而无从选择,学分制的意义就不大了。
学分制的外部条件当然也很必要。比如说,如果毕业证的颁发权不在学校手里,而掌握颁发权的部门只有固定的发放时间,那么,学生修满学分后并不能及时(包括较一般时限提早或延后的两种可能)获得证书。显然,大学充分的自主对于学分制的实行是必需的。
学分制所反映的是学生获得的知识总量,为使他们的知识结构更趋合理,尚需一些辅助办法。但我们已经可以看到,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是形式上的区别,也不只是经济领域里的问题,它还是个社会观问题,前者与官本位相适应,后者与人本位相呼应。显然,在前一社会条件下对学分制兴趣不大。所以,学分制是否事实上有效兑现也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为什么在曾经的苏联和曾经的中国不见学分制踪影呢?道理也明显。
学分制的缺陷也在于它只偏重于知识量,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质,例如,必须达到一定标准(不只是修读时间)才能取得学分。但这一标准是一个对普遍适用性考虑较多的。
此外,学分不反映学生的操行、品格。有些大学设置所谓奖励学分,在学生有优良品行表现的同时给予学分。这是执行中的走样,原因也在于对学分制的实质并不了解。
五、教学评估问题
教学评估是教学中的一环,也是教学管理的一环。为了搞好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改革,需要教学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的口号没有确切反映这种关系,不是为评估而建设,而是为建设而需要评估,不是为评估而管理,而是为更好的管理而去评估。
更重要的观念是:教学评估只是教学建设之中的一个环节,并且评估并不是最实质、最关键的环节。课程建设也是如此,课程评估也只是课程建设设计、课程编制和课程实施等环节。怎么能以局部且非关键性编制和课程实施等环节。怎么能以局部且非关键性的环节去促整体、促关键的建设部分呢?怎能这样本末倒置呢?
由以上分析即可明白,教学评估是教学自身的事,是教学内部的事,宽而言之,是从事教学活动的人们自己的事,是教务管理部门或大学自己的事。在大学内,也首先是教学组织(如院系)自己的事。这是不可喧宾夺主的,不可以外部为主的。一方面,它首先是内部需要,另一方面真正可以实实在在检测评价的也是活动者自己。没有任何人比得上教学人员自己对自己活动质量的关心程度。
外部的评估完全没有必要吗?它只在一定条件下才有必要,这就是:它必须是辅助的,供教学主体参照的,方式上是软性的,出于被评估者自愿的,同时,这种评估宜是民间的、市场的,外部评估者本身也接受市场的检验,外部评估者应与被评估者平等、平行、彼此独立,不受任何功利影响,没有任何功利上的联系。学校既面向政府又面向市场直接地定期地公布自己有关教学的“硬”数据,这件事本身可以常态化,成为最基本的评价基础,甚至可以通过一定的法规予以明确,成为大学的一项法律义务,由此保障消费者(即学生或其家长)的权益。由此,也尽量避免人为因素进入评估过程。评估不应让被评估者丧失他不应丧失的权利和尊严。
尤其,不应当有把评估作为控制、指挥教师或学校的手段,不应当有这种不正常心态。
考试实际上具有评估的性质,但它主要是直接评价学生的学习状况,间接地评价整个教学活动。现有一种所谓考教分离之说。这种说法与做法在指导思想上与过分强调外部评估的意义是相同的,都体现行政主宰学术的观念。考试本身就是教学的一部分,为何要分离?是因为对教师信不过吗?事实上,谁有资格说自己是最信得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有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这个评定学业成绩的权利当然包括通过考试评定学生成绩的权利。“考教分离”是教育活动中一些违法行为中的一桩,却被视而不见。若依法依规有附加测试(如眼下的高考之类)那是另一回事,但应以不剥夺教师的基本权利为前提。
第五节 科研及其他管理事项
本节简要地叙述科研等若干方面的管理。
一、科研管理
科研为什么需要管理?实际上,对于教学管理也有同样的问题。理由有类似之处,科研却也有不完全相同的背景。谁需要教学?谁需要科研?这是相同的问题,但回答是不一样的。
如果科研活动极为单一,任务也不多,管理的意义就不大。现在,一般大学的科研活动已日益繁杂,但仅从这一点考虑就还不能充分理解科研管理的必要性。
不难设想,首先是大学教师自身需要科研;其次,大学也需要教师进行科研;再者,大学外部(或称社会)需要大学有科学研究活动。三方面的需要是各自不同的动因,而它们彼此之间的相融相通就产生对大学科学研究的强有力推进作用。
对于外部的需求,教师成为供给方;乃至于大学对自己的教师也有这种需求,教师也是供给者。这里,事实上是存在两种有所不同的供求关系来推动科学研究的。
不难看到,教学活动也是在解决另一些供求关系,此处不再对之进行具体讨论。
社会对大学科研的需求不只来源于经济,来源于工商企业,来源农林,也来源于文化、政治等各个方面对科研的需求。当政府部门处在一种较高的社会自觉之下的时候,它们也会在尊重大学的前提下仰仗大学的智慧,希望大学就有关课题进行独立于政府意志的研究,越是注重科学决策的政府部门越明白独立研究的意义,把依靠科学研究与保持科学研究的独立性视为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缺一则皆缺。
简言之,大学科研面对的是一个无限广阔的市场。当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高时,对大学科研的需求越旺。而当供给者处在这种状况下时,对“经纪人”的需要也同时突显出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事实上要扮演经纪人的角色,这是它最重要的管理内容之一。或者换个说法,大学科研管理部门事实上是在供求之间架起一座桥梁。
通常所说的课题管理不应当只是在拿到课题之后的管理(如开题、阶段性结题直至鉴定的各个环节)。科研人员与需求方都是在寻找着课题的,教师们也寻找课题,这就是可以进入科研管理部门的视野了,这已经是属于组织和开发课题的内容。
双方都寻找课题,这中间就需要形成顺畅的管道。大学科研管理部门事实上代表了“卖方”,它要向“买方”推介自己已有的和可能的“产品”;同时,它也向自己代表的教授们介绍“买方”的需要。尽管教授们自己也要径直走向市场,很多情况下管理部门也不一定十分熟悉自己之所能,但是,科研部门在这种情况下也还有工作可做。
有些时候,需求直接来自某些基金会,这类基金会实际上代表社会的某些方面对科研的需要。他们有时以课题指南的方式表达这种需要。这是需求方对供给方发出的直接信号。即使如此,科研部门也仍然还有向教授们组织课题的工作要做。
在很大程度上,科研也是作为供给者的教师们自身的需要,他可以并不按照指南选题。这就有所谓自选课题。此时,往往就看需求方的眼力,他们能否看出这种自选课题的价值,并由此而确定是否给予资助。这种情况发生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可能性较大。
恰恰基础理论研究又是大学的特长。对于工程方面、技术方面的课题直接出自产业部门的比较多,对于基础理论方面的课题直接出自研究者本人的可能性较大。在这两种有所不同的课题的组织与管理上管理部门所要做的工作也就会有所不同。
  有一部分教师研究的出发点就放在学科自身的发展上,也就是说,他首先并不是从哪个人、哪个部门的需要去考虑,而是从自己所从事的学科去考虑,甚至为开辟新的学科方向去考虑的。这一类的学科,在理科中,数学是一个代表,除了统计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外,基础数学的选题常常是出于学科自身考虑的。它的学术意义不是眼前的功利所能衡量的。即使在社会尚未自觉到它的重要性时,大学科研管理部也决不能忽略了对这一类课题的管理。
文科中,哲学、史学一类更具有这种特征,哲学是更典型的。对其之重视程度更能反映科研管理部门的眼光,也反映大学的眼光,进而反映一个国家的战略眼光。不只是在学术上,哲学对于大学乃至一个国家,都是具有全局性的战略意义的。在这方面,管理者最好跟着哲学家走,管理者最好绕着哲学教授的课题转,这事实上是一种高明。
科研管理的基本单位元素是课题,因而科研管理可以具体地归结为课题管理。从选题,到开题,再到鉴定、结题,都是围绕着课题的。还有所谓成果推广、科技开发,这事实上就是对课题成果的推介,进一步挖掘课题成果的经济效益或社会价值,让成果作为财富进一步得到显现。至于科研奖励之类,也属于科研管理的事项,那也是结题、开发等活动的后续工作。
二、图书管理
图书资料与仪器设备等一样,也是物资,但它是比较特殊的物资,其管理内容、方式也特殊一些。图书管理的一个主要方面是图书馆管理。
1、图书数量问题
在中国,图书藏量最高的大学是北京大学;在美国,图书藏量最高的是哈佛大学。这表明,办学水平与图书藏量之间有一定的联系。这很好理解,有充足的图书资料供师生阅览,是保证教学、科研质量的基本条件之一。能达到师生想要查阅什么就有什么,而且还能引导师生查阅他未曾想到的其他资料,这当然会对教学、科研产生更大的推动力。
以学生为基数,生均图书拥有量应在150册以上。一所5000名学生的学校,藏书量应在75万册以上;一所20000名学生的大学,藏书量应在300万册以上。好一些的大学,生均图书拥有量更高。在规模较大的学校,当生均拥有量高的时候,其发挥的效益也更好。
2、图书形式
图书馆藏书强调原版,历史本身成为重要的内容。实在买不到、找不到原版,只好复制。
大学的历史是珍贵的,大学历史的一面由学校图书馆及其藏书也可部分地反映出来。很容易想到,一所有300年历史(中国大学历史最久的为百年左右)与一所只有30年历史的大学,它们的图书馆相比,其差别绝不仅仅在数量上。反过来,从图书馆藏书情况也可见其历史之一斑。当然,这还与学校对图书建设重视的程度有关,同样历史的大学也因此而可能有差别。
图书存在形式,追溯到过去,有线装的、板刻的、竹刻的;到当代,则有光盘、缩微(配之以相应的阅读设备)。这些现代设备可减轻图书对图书馆舍容量要求的压力。
有十分齐全的藏书的图书馆也很难没有任何缺陷,所以,图书馆之间彼此联络与合作是最重要的。特别是同城的大学,可以根据各校的实际分一下工,各自偏重购买某几类书籍而尽量不彼此重复。这样就可更齐全,同时也减少财政压力。前提当然是校与校之间图书馆的联网以及为师生相互借阅提供方便。不只是同城,条件许可的话,可在更大范围内这样做。然而,毕竟同城更为有效,立足本校更有效。
这种资源共享的合作方式还可以在其他方面展开。
3、设备问题
图书馆所藏已经不完全是经典意义下的图书,还应包括信息的其他载体,如各种声像拷贝。更强调各种先进设备,电脑检索已成为最基本的要求了。因此,传统意义的藏书量并非衡量一座图书馆的惟一标志了。
电脑的发展不但已经可以使得文献检索大大方便,同时,使得图书采购、编目、流通、阅览、行政管理的效率也都大大提高。图书馆现代化管理主要依靠电脑,电脑设备的先进,在提高效率的同时,还可精简管理人员。
4、效率问题
图书馆工作的效率主要表现在:读者想要借阅的书能借的到,能尽快地查到、借到;不仅尽快帮助查到、借到,还能主动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这样,拒借率应当越低越好。对于拒借率必须有精确的统计。拒借率高是图书馆的耻辱。
读者进馆率是另一个重要数据,或按周或按月统计,但按日统计是基础。这是反映读者是否喜欢上图书馆的基本数据,尽管这一数据不完全取决于图书馆的工作,但与图书馆工作是否优秀关系极大。
开馆时间,以一周计算,最低限度应达到70小时以上,最好能达90小时以上。让想上图书馆的读者几乎随时可上。节假日亦不闭馆。
流通率。一本书的借阅时间最好为一周,需要延长的再续借一周;需要使用更长时间者,便可部分复印或全部复印,图书馆提供复印设备。这与拒借率有关,某些读者占用某部书的时间过长,就可能影响其他读者借阅,增大拒借率。现在,我国一般大学所允许的借阅期过长,宜作适当调整,采取坚决措施加大流通、加快流通。
新书从采购、编目到上架的时间应尽可能缩短。
5、图书馆
图书馆是与全校师生员工都有关系的单位。是与男女老少都相关的部门,是与文理工管各类专业都有关联的实体。它是综合性最强的学术性(而非行政性)机构,也是文化含量最高的一个机构。它(作为一个建筑物)应居于学校中央部位,其建筑本身就应是典雅大方、庄重而雄伟的,富有文化意蕴的,应成为全校各方注目乃至敬仰的地方。它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越高,越反映这所学校的品味高。
图书馆是一个神圣的殿堂,学生、教师进入这座殿堂就会受到一种感染,那里最清静、最干净、最文明、最积极向上、最富感染力。图书馆的管理应当成为整个学校的模范。能否做到这一点,应为学校管理高层特别关注。
图书馆工作基本应由业务人员来承担,专职行政人员不宜超过5%。图书馆长应是由有事业心的资深教授来担任。图书馆的工作人员的服务精神是决定性的,不仅对图书馆自身,对全校文化建设都影响极大。
图书馆的经费,按规定应占全校事业费的5%,经费保障是重要的。不少学校未达到这一标准。图书馆的投入不可起伏(特别是“伏”字)太大,如果造成了“图书断层”,那跟“人才断层”的严重性差不多。
是否允许各学院办图书馆分馆?这里,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是高度统一的,不能再办分馆,通统集中;一种是适当分散。哪一种更好呢?
如果图书馆比较宏大,容量很大,地理位置又比较适中,管理力量与水平都不错,那么大统一未见得不好。但是,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就不宜过分集中,特别是,从发展情况来看,图书总馆的容量总是有限的,它还必须拥有相当的空间留给读者阅览座位,适当分散可减轻对总馆馆舍的压力。此外,各学院办分馆容易办出一些有特色(与专业有关的特色)的分馆来,这些分馆由于对专业的熟悉而有更好的条件办出特色来。这些分馆与总馆联合(通过校园网而密切联系在一起)成为全校的图书馆系统,力量更强大。由于不同专业的书籍毕竟为各相关专业人员借阅的机会多得多,分馆的效率也将较好。在总馆的统一组织下,这样适当分散,似乎效果更好。
现在,我国多校区的大学已有不少,对这类大学,高度集中的管理方法更不现实。
对于没有博物馆的大学,图书馆(中心馆)还应当起到博物馆、艺术馆的作用。
三、财务管理
在计划经济时代,学校管理人员对财务不必操什么心,也没有什么可操心的,多少钱,──怎么用,全是上面定好了的。那是一个让人无所作为的时代。
现在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财务管理的任务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重要,学校管理高层关注财务的必要性也越来越突显出来。关注什么呢?
1、财源问题
我国大学一年的总收入,有的学校达到了数十亿元,有的达到十几亿,有的学校一两个亿,差别很大,也很自然。
这几十年来,大学经费来源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这是大学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①、政府拨款
这一项对于公立大学来说是久已存在的。政府大都采用综合定额加专项的办法向大学拨款。后来,为了避免大学盲目招生,削弱了综合定额与招生数的直接联系。所谓专项,理论上是从各校实际出发的,实际上政府多采取重点投入方式,或对重点学校、或对重点学科加大投入。但政府的投入与财务状况关系密切,更与政府把教育摆在什么位置密切相关。我们已经说过,总的来说,我国政府对于教育(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的投入在世界上都是偏低的。因而,大学对政府投资有更多的期待,政府是大学教育的最大受益者,大学有理由期待,政府有理由增大对大学的拨款。
②、学生收费
学费收入这一项,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这是高等教育改革必须跨出的一步。目前,一所万人大学的学费收入可达几千万,这已是一笔可观的经费。收取学费这一步终于跨出去了,这是必要的,然而,也有几个问题,尚待进一步处理好。
─—学费收取标准应以我国中等收入家庭可负担的程度为基本标准,不宜过高;
─—必须有配套的奖学金、贷学金措施,保证低收入家庭的优秀学生也能上大学;
─—大学之间的收费标准也可以有差距,现在,反倒是高水平大学收费比相对较低水平大学的收费还要少,政府在这一点上亦不应控制太死;
─—某些大学可能会运用学费收取上的一些弹性做法,来提高自己的生源质量,政府也就应给大学收取学费留下可弹动的余地(例如只设上限)。
大学将感觉到,学费并非收得越高越好,亦非收得越低越好,有相关的许多因素要一并考虑。例如,如果生源质量太低,培养不出大批优秀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很低,那么,到你这里来上学的学生就会减少,到时候你被迫再降低学费,还不一定能达到目的,却已经走了很大弯路。
不同专业的人才市场需求不同,在学费上亦可有差价,如果国家有上限规定,那么,就应当重在使某些专业的收费标准进一步往下调(顺带指出,有了这些相应措施,就更应当有学生对专业的自由选择)。
美国大学学费不到2000美元的有1089所,20006000美元的有1056所,600010000美元的722所,10000美元以上的798所(共3665所)。它的这种差别是明显具有市场性质的,自然形成的。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学校,仅学费这一项收入就是数亿美元(以1996年为例)。
③、科研经费
某些大学,政府拨款已不及其总收入的一半,有的甚至在13以下。其他收入中,科研经费占了很大比例。其中,尤以某些工科大学突出。某些主要是基础理论研究的大学科研经费则要少一些,文科的相应的经费更少一些。我国对文科科研的投入之少与社会发展水平关系更大。
如果说政府对教育投入上的认识一时还跟不上的话,那么对大学的科研投入应当可以毫不犹豫地增大。美国政府对大学研究的投入,1990年为96亿美元,1995年即增加到130亿美元,5年间上升了35%之多。(这个130亿美元还不包括联邦政府对设在大学内的实验室的53亿美元的投入,加在一起总计是183亿美元的巨大投入。)
基础研究的投入尤其应受到政府的关注,因为它更具有战略意义。在美国对大学的研究投入中,联邦政府占57.7%,工业界占25.3%;而在联邦政府的投入中,有28.1%用于基础研究,在工业界的投入中却只有7.4%用于基础研究。大学自身的投入应更多关注基础。美国大学自身投入34亿美元,87.2%用于基础研究。
我国的社会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将为大学的研究提供更多机会,大学也将会密切关注这种变化。这取决于学校自身的研究力量。
④、房地产收入
按照政府规定,住校生一年的房租费为800~1200元,若在校学生为15000人,仅学生交纳房租费即为1200~1800万元收入。还有,教育部和建设部1998年23号文件规定,与教学区、学生生活区、体育设施区相连的教职工住房不得出售。实际上,这也有一笔房租收入。事实上还会有另一些房产和地产权用于出租即可由此获得一部分收入。
学校必须有长远眼光,尽可能管理和扩大自己的房地产收入并主要用于教育发展;同时,也会有些大学,其房地产收入占其总收入的15%左右,亦可资借鉴。
⑤、社会捐赠
现在,社会贤达对教育的捐赠越来越多,香港人士是突出的例子,邵逸夫、田家炳、霍英东、李嘉诚、曾宪梓、已故的包玉刚,他们的捐赠均有上亿港元,乃至几亿、十几亿。有的是按项目资助,小的几百万元,大的数千万元,有的则是对整个大学的兴建予以支持,如汕头大学,数额更大。
接受这些捐赠的大学,与大学本身的地位和性质有关,也与这些学校的工作有关。
大陆实业界对大学的支持也逐渐多起来,香港地区以外的海外支持也多起来。中国大学受到各方支持的前景是良好的。尤其是华人的支持。
另一类私人捐赠来自校友。一所有20万校友的大学(现在毕业生累积达此数的大学越来越多),若每个校友捐赠500元,总计便是一个亿的捐赠数。这是一个理论上的说法,实际上,校友的捐赠是很不平衡的。西方有些国家的大学捐赠传统历史悠久,校友众多,而且校友捐赠十分普遍。越是著名的大学,这一笔捐赠收入越大。这项工作还不只是经济上的意义。
⑥、其他经营与服务的收入
这又可包括多方面的收入,例如,科技产品开发的收入,技术转让的收入,主办出版社的收入,某些后勤服务系统的收入,其他以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为条件的服务性收入,对外交流中的收入,等等。
以美国1991-1992年高等教育机构经费来源为例,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联邦政府对私立和公立大学的支持基本上是不顾及其性质差别的,对私立大学的经费投入占私立大学收入的15.3%,对公立大学的支持占其收入的10.4%。
─—州政府则有区别,美国的公立大学无国立,主要是州立。州政府对公立大学的经费投入占其收入的38.3%,对私立的支持则只有2.5%。
─—学费收入,占私立学校收入的40.7%,占公立学校收入的比例则只有17.1%。①
2、使用问题
保证常规,重点投入,这是学校经费开支上应有的基本思路。文章就落在“重点”上。
有学科建设上的重点。假若有数十个学科,那么,每年或几年内重点投入,以确保重点学科真正成为学校学科建设的“旗手”,达到国内一流或国际一流。
学科建设中有实验室建设,这是投入比重较大的一项,更需要重点的投入。所谓有重点,就是根据可能与需要确立能达到某种积极目标的项目。
与学科建设有关的投入,即有关人员的投入,也就是人员工资上的开支,这也必须有重点,例如,将人员工资总额的25%~30%用于占学校人员总数10%~15%的高级教授和高级管理人员。这种性质的“重点”的重要性一点也不亚于前述事项中重点的重要性。
在校舍建设上,也要优先考虑最必需、最有价值的项目的投入,亦即也有重点。
什么是次点?很难说全,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必须大力节省行政开支。一个国家,行政性开支在财政开支中占的比例越小,这个政府的效率越高,清廉度越高。一所学校也应当是如此。眼下,中国是行政性开支最高者之一,而中国的大学一般的行政性开支比重都比较大。这也是需要改革的。
总之,在保证学校常规运转的同时,坚决地准确地选择重点投入,是发挥经费作用、提高办学效益的关键。除了日常的财务管理由财务部门去做之外,学校管理高层在财务上应集中精力于有关重点投入的决策上。
3、原则问题
在财务管理上,以下原则是重要的:
①、收支两条线
不仅财务部门中管收入的和管支出的人员要分开,而且在学校管理高层中主要花钱的负责人和主要弄钱(开财源)的负责人也必须分开。
②、职责与权力分明
多大数额的开支财务处长有权审批,多大开支财务主管校长有权审批,多大开支必须交校长或校长办公室会议审批,须有明确规定。
③、一支笔审批制度
同类数额、同样性质的开支审批人、签字人,不得有一个以上。所谓特殊例外情况,也必须明确其具体含义,不得随意作“特殊例外”的解释。
④、论证者、核查者与开支者也尽可能分开
对到达一定数额的开支的必要性须予论证,论证过后必要时增加复核环节,这些环节与开支执行者(如采购人员等)分开,分别独立负责。
⑤、经营与管理分开
这不只是财务管理的原则,也应是整个后勤管理改革所必须遵循的(随后再论)。
⑥、审计与财务分开
为保证学校经济生活的健康、有效、安全,审计需大力加强,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必须分别独立设置,因为财务本身就要接受审计。
4、职能问题
出纳与会计的分开是大家都熟悉的,实质上是现金管理与账目管理分开。这也是财务部门内部职能划分的一个方面。这里,我们还特别强调一点,即财务部门,甚至审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他们必须熟悉学校多方面的事务,尤其是熟悉教学、科研、人事。否则,就只能收钱、花钱,盲目性很大,更难以在财务上为学校决策提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财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最好有专门的知识(并获得会计师一类职称)并同时又是教师出身的,这是最理想的。确实也值得选用这样优秀的人员理财。他们应当既严明,又精明;既循规,又灵活;既能里,又能外;既善预见(财务风险),又大胆开拓;既稳健,又追求发展。
校长对财务管理,重点在重大财务决策上(收与支两个方面),在严格财务管理(包括审计)上,而不在具体项目的审批上(这不是掌握财权的主要表现形式)。关键还在于有一位精明能干、严谨而机智的主管财务的副校长。
四、物资管理
学校资产的形式,一是现金,二是实物。物资管理是相对于财务管理的另一重要方面。
1、采购问题
物资采购是学校经费开支的一部分,也是应当很讲究效益的事项。
物资采购应坚持质量第一,但要看是何用途,并非一律都要最高档的。在不影响教学、科研的条件下,行政性的物资只须讲究适用就够了,尽可能节约行政开支也应在这一点上体现出来,教学、科研方面的物资则尽可能采购适应高水平发展需要的。
大宗或价值较高的物资一般要实行招标,争取多个厂家(商家)投标,这对在保证质量前提下,求得合理的价格也是必要的。学校采购业务人员原则上不宜参加招标的议决活动,而且学校宜逐步取消采购业务人员的专职编制。
采购项目的确定需要论证。确定了采购项目后要有人组织招标,也要有人作市场调查,对标底进行核算,并采取严密措施做好招标工作。这些工作要有分有合,形成保障学校利益的有效机制。
2、账物分开
物资也要做账,跟财务做账一样。账与物分开,分人管理。这样,对账物相符与否的审查才有意义,对物资的定期清理才有意义。
消耗性物资和经久性物资也要分开,后者有维修、保管、使用、折旧等一系列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教育体制、人事工资制度等一系列改革的深入,关于物资采购和使用的原有制度也会发生很大变化。比如,干部的家用电话由公家来安装的做法已经和正在改变;又如,校公用汽车将大量减少;……总之,过去那种体现配给制、供给制的原始做法将会改变,一般性行政经费开支也将因此而进一步减少,一般行政性物资也会减少。
3、物资利用
过去,所谓不动产(固定资产)常常就“不动”了,被“固定”了。有两个问题涉及效益:一是物资的充分利用(提高利用率),二是尽量设法使资产增值。能增值的,应想办法开发利用,以达到增值的实效。大件物资的使用率应作为一项专门指标考核,多件同类物资使用率不高时,要停止再行采购,并转让其中的一部分。“物尽其用”必须有量化的标准来体现。
计划经济是不讲效益的经济,造成大量浪费的经济,越搞越死的经济,充分分析其消极面能使我们把今天的物资工作搞活,搞得更有效。
物资的维修保管也是一个很影响效益的问题。在充分利用的同时,注意及时维修,设备使用期限就可大大延长,使用率是优先的,维修是必须的。
某些常用物资须有一定储备,然而,同时存在另一个问题:不造成积压。
物资的精当采购、充分利用、有效保管、及时维护,是提高整个学校办学效益的一个重要方面。这16个字也是物资管理的基本原则。从改革的角度讲,那种以“公”字号的名义添置的物资应尽量减少。个人工资逐步逐年提高,利用“公用”物资去占公家便宜的可能性应尽量杜绝,堵死一切可能的漏洞。前面提到了电话设施,那也将不必是学校单家独户干的事,个人直接与电信局打交道就是了;又例如,汽车,基本上将走向各负责其交通和交通费用的方式;再如,每年学校要大量购买扫把、洗把之类的东西,在后勤产业化市场化改革实现后,也是无须学校去采购的了……类似的变化是大量的。
file:///C:/DOCUME~1/Owner/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4561.png第十三章  大学校长
校长是学校的行政组织的最高负责人。中国称之为“校长”,日本称之为“学长”,美国为President(与总统一词同),英国为chancellor,俄罗斯为Rekdor
英国大学的校长其实不叫Chancellor,而是Vice-chancellor。这个奇怪的称呼来源于历史,历史上Chancellor是主教的代理人,他并非学校的领导人,Vice-chancellor也就不是Chancellor的副手的意思。还有些英国大学的校长被称为Principal。欧洲大陆的校长称呼多样,除PrincipalChancellor外也有PresidentRectorProctor等。
在中国,大、中、小学都称为校长;在美国,中、小学校长称之为HeadmasterPrinapal,学院院长称之为Dean,大学校长才称为President,称呼各不一样。
在我们中国,校长一词也只是始自民国。民国之前称为“总理”、“监督”,古代书院之负责人则称之为洞主或山长。学校校长的称呼与国别有关,与历史也有关。
对于校长,虽然其称呼因历史而异,因国别或地域而异,但共同的理解很明白,校长就是学校的头,就是学校管理的最高领导。大学校长便是大学行政的最高领导人。
校长并不是随着大学的诞生就立即产生了的,有些大学创办之初十几名学生,一名教师,一间教室,它几乎没有什么行政事务;有的话,这位教师就可担当了,还有何必要再设一个校长。当然,现今的大学,其创建的条件之一便是要有校长,筹建工作本身就日益复杂了。从整个历史的角度看,校长之必要是随着大学发展而出现的。
即使在今天,校长(随后讨论的皆指大学校长而不再特称大学校长)的地位与作用,对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大学也有所不同。所以,相关的一些问题也需在一定的条件下展开讨论。
第一节 校长是大学的灵魂?
有学者认为:“大学校长是学校的灵魂,即大学校长对一所大学的成功创建、平稳运行、革故鼎新、进步发展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并且,有一调查,结果是“很赞同”和“赞同”“大学校长是学校的灵魂”这样观点的,校长之中占62.89%,而在教授和中层管理人员中占74.80,即大部分人赞同“灵魂”之说。
另有学者说:“从某种角度来讲,校长是大学的灵魂。”这种说法与前一说法有一点不同,关于“校长是大学的灵魂”的观点只是从某种角度来讲的,并非在任何意义下皆如此。那么,这个“某种角度”指的是什么呢?在哪种情况或条件下或从哪个角度讲就不是这样呢?
也有人说“教授是大学的灵魂”。如果这一说法是恰当的,又如果校长代表了教授们的精神和思想,那么,说“校长是大学的灵魂”也就可以成立。这就是一种有条件的相对的说法了。
灵魂实指精神、意念之类,泛指起指导和决定作用的因素。当然,在说“校长是大学的灵魂”之时,也指校长的思想、精神,尤其指校长关于大学的理念。把“校长理念是大学的灵魂”直接说成“校长是大学的灵魂”,这没有多大问题,注意这一实质即可。
假若有些校长没有自己的理念,或者他只是重复地叙述着别人的理念,“校长是大学的灵魂”的说法是否仍然成立呢?而这样的校长确实是存在着的。
假若一位校长虽有自己的理念,但他的理念因某种缘故而最终未能在自己的任期内形成决定性的影响,那么,对这位校长而言,“灵魂”之说是否仍然成立呢?
假若一所大学,某校长的权力本不大,其影响也远非是决定性的,那么,“校长是大学的灵魂”的说法还成立吗?这不纯粹是虚拟的假设,而是确有其例的。
欧洲大陆,如德国,“校长的权力并不大”,任期也不长,教授们的权力相对较大。在法国,于1968年前还曾有过不设校长的时期。在英国,牛津、剑桥的校长曾经“是由学院院长之中遴选或轮流出任的。而且任期很短,一年或两年。……这两所大学的校长,协调性或象征性大于实质性”,“相应地,这两个大学的学院院长任期无限,权责大。”所以,“校长是大学的灵魂”之说,至少对于欧洲,对欧洲某些国家的某些时候并不贴切。
甚至于,如德国哥庭根大学这样世界著名的大学,打开这些大学的历史画卷,人们所看到的是由一位一位世界顶尖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哲学家、……写就的历史;同时,人们并看不到有那几位校长的特殊功勋。在这种情况下说“教授是大学的灵魂”还比较实际一点。
20年来,牛津、剑桥这两所大学的校长也开始在学院院长以外的人员中挑选,任期也有所延长,其影响与领导作用正在加强之中。但这只是近期的一些变化。
诸如蔡元培、梅贻琦分别任北大和清华校长十年以上(后者更长)且影响甚大的校长,在欧洲难见。洪堡的思想影响很大,但他并不是作为大学校长的影响。梅先生、蔡先生这样堪称大学灵魂的校长也主要见诸如中国20世纪的上半叶。
综上所述,“校长是大学的灵魂”是在一定条件下才成立的,是一个具有相对意义的命题。
这些条件可分析为三个方面。一是校长个人的条件,主要是有他的理念,并且应是鲜明的、独特的、先进的理念,这是一个基础,反之,校长若没有自己的理念,或者虽有,但属平庸的、一般化的东西,也不可能产生决定性影响,不可能称之为大学灵魂。
二是大学内部的体制。如果在某种体制下,校长权力并不大且频繁更换,那么,即使他有很先进的理念,也难以形成深远的影响,难以产生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三是大学的外部环境。个人有独到的理念,学校内部体制良好,又没有来自外部的限制与干预,而且还为学校创造十分宽松的环境,在这种情况下,“校长是大学的灵魂”就可能是现实的。
为什么美国出现了艾略奥特(哈佛)、博克(哈佛)、赫钦斯(芝加哥大学)、康普顿(MIT)、巴特勒(哥伦比亚大学)、克拉克·克尔(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这样一批杰出的校长,一批足以代表当时他们所在大学的灵魂人物,乃至于他们的影响遍及全球?原因就在于以上三个条件都具备。
上述六位校长的任期可以对以上三个条件作一个补充性说明。这六位的任期分别为40年、20年、22年、19年、44年、15年。他们作为灵魂人物展现,没有他们的个人魅力做不到,没有灵活的机制做不到,没有优良的外部环境做不到,没有相当长的任期也做不到。
为什么一般政府首脑都有任期,且一般都是最多两届,至多八年或十年(专制体制下可能难以做到),而大学首脑的任期可以如此灵活呢?根本原因就在于大学不是政府机构,根本原因就在于校长不是官。
虽然大学校长也有筹集资金的工作要做,但校长的基本使命在文化上。大学不同于政府机构,其根本在于大学是一座文化堡壘;大学校长不同于政府官员,其根本在于:大学校长最必要的是自己的文化自觉。他依靠自己的文化自觉,去持久地细致地进行文化建设,以使这座文化堡壘具有丰富的、厚实的、优秀的文化,因为,大学的最直接的义务就是:向学生提供文化。
政府及其首脑是权力的象征,虽然它也靠非权力性因素;大学及其校长以非权力性影响力为基础,虽然他也拥有一定权力。两者在性质上是很不一样的。因而,校长的条件、作用,挑选的途径、办法,职责与任期等等,都应与官员不同。
意义更为深远的,也是非权力影响力。博克在《大学与美国未来》一书中说过:“以千百年的眼光看,能给我们的文明留下最永久性印记的,毕竟不是将军和总统,也不是为他们出谋划策的专家们,而是社会批评家、哲学家和最纯粹的科学家。” 这句话也道出了政府与大学的区别。
大学校长可以选外校的,甚至选外国的,国家的政府首脑不可能这样,那里有一个国家利益问题,那里有一个政治尺度,甚至还有政党利益。大学只有一个尺度,真理尺度,学术繁荣的尺度。
大学校长用不着普选,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校长是由师生员工普选的。但是,政府与国家元首实行全民普选的国家越来越多,而且有些已有很长历史。这是因为国家或政府的权力来自公民,他们有权选举代表他们政治权利的首脑,保障他们的人权,选举保障他们不受恐吓、不受饥饿的首脑(至少可通过选举表达这种愿望),这主要特征是政治性的。然而,大学与之有根本的区别,对于大学教师,其主要需要维护的是学术自由权利,对于学生,其主要需要维护的是受到良好教育的权利。
再者,一个国家的政治形势的变迁、经济形势的变迁,与一所大学的学术形态的变迁,在性质上也很不一样。经济与社会发展指标可以量化,学术发展可有目标,但学术指标很难量化。艾略奥特的一届校长的任期,是美国总统的十届任期;另一方面,哈佛校长中也有任期仅两三年的,也并不是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可以至少任多少年的。前不久的一位校长,仅仅因为一个观念上的问题引起教授们的不满,他自己就请辞了,这里不存在什么权力斗争。这与政府都十分不同。
赫钦斯任芝加哥大学校长22年,但他的前两任校长贾德森和伯顿分别只有两年和三年的任期,适合的,做22年,因某种情况不同,也可以只做两三年。这与政权的定期更替完全不同。
欧洲许多国家的大学校长也有实行任期制的,但是,这与政府首脑的任期制也不一样。并且,如我们所知,那些任期很短的大学校长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他本人可能十分优秀,但不一定能在大学的发展中充分展现。
总之,“校长是大学的灵魂”确实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才成立的,是从某种角度来讲的。
第二节 校长与理念
我们已知,所谓“校长是大学的灵魂”,指的是他的理念产生了深远影响,灵魂即指其理念。
为什么理念或灵魂对于大学有特别的意义呢?就因为在大学的发展进程中,非权力性影响力远比权力性影响力重要。权力只是辅助性的。教授们、学生们所看重的、所认同的不是权力,他们常显露出对权力的藐视。反之,他们最信从的是真理,是学术水平,是学术自由,是非权力影响力,而理念的影响在非权力影响力中最为重要,它是无声的召唤,是无形的旗帜,是无影的灯塔。
校长的理念并不总是能够成为该大学的理念的,这最终取决于校长的理念产生的实际作用,它是否为大学的主流人群所接受,是否影响巨大,并且持久地发挥作用。是否有持久的作用,则与后任校长有关,与后任是否承接了前任理念有关。
一所大学的校长总是要变动的,即使如哈佛,它曾有任期超过20年的校长6位,普林斯顿大学校长也有5位任期逾20年的。哈佛到现在也经历了28位校长。校长常变动,而其基本理念也常变动,这对大学决不是一件好事。在一所大学尚十分落后时,理念的变革,其意义十分重大;当大学在变革中变得日益强大以后,也不是不需要变革了,但这通常是改良式的,拓展性的,继承性的。柏林大学建校最初的理念延续至今200年;哈佛大学最初说不上有什么明确而先进的理念,真正开始了哈佛的新时代的是艾略奥特,然而,这已是距哈佛建校200多年之后的事了。
艾略奥特之后又有了百余年历史,艾略奥特之后又有过六位校长,现在的福斯特是第7位。此间,哈佛又有了巨大发展,但它的基本理念未变,虽然不断前进,不断有新的思想、观念出现,但其核心价值未变。
艾略奥特1909年卸任,至2009年恰好一百年,新近任职不久的这一任不算,此间只有6位校长,平均任职16年以上。若将艾略奥特算在其内,平均任期更是高达20年。这种平均任期之长,与哈佛持续繁荣并处在世界之巅,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
芝加哥大学是另一个典型例子。与哈佛370多年的历史相比,芝加哥大学十分年轻,它比北大只早了7年,可谓与北大同一时期建立的大学。哈佛在建校200多年之后成为世界著名大学,芝加哥大学则迅速崛起,建校之后不久就成为世界著名大学,如今也成为居哈佛之后的世界顶尖大学之一,真可谓后起之秀,亦可谓遥遥领先于北大。为什么芝加哥大学能这样呢?
我们选取芝加哥大学自第一任(1891年)至第八任(1975年)的八位校长的各一段有代表性的言论(他们名字之后括号中的数字是他们的任校长的年份):
第一任,威廉·雷尼·哈珀(1891-1906):“任何大学只要在某种程度受到外来压力的左右,它便不会在大学排行榜上占据一席之地。”
第二任,哈里·卜纳德·贾德森(1907-1923):“研究应该是我们的突出特征”,而年轻是“唯一一个用时间可以治愈的缺点。”(贾德森讲此话时,芝加哥大学建校只32年。)
第三任,欧内斯特·德威特·伯顿(1923-1925):“大学代表着学问,这是大学的基本特征,如果没有这一特征,一所大学只是名义上的大学。”
第四任,查尔斯·马克斯·梅森(1925-1928):“芝加哥大学是先驱者,它要么出类拔萃,要么一事无成,它没有理由像别的大学那样。”
第五任,罗伯特·梅纳森·赫钦斯(1929-1951):“大学所要解决的是思辨的问题”,“为那些具有独立、客观和公平的研究能力和意愿的人士提供一个庇护所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越是尖锐和具有争议性,提供一个讨论的场所越是重要。”
第六任,劳伦斯·阿尔斐俄斯·金伯顿(1951-1960):“我们绝对无法容忍平庸,如果我们还想作为一所一流大学继续存在下去,我们就必须拒绝它。一旦发现平庸,就必须及时清理。”
第七任,乔治·韦尔斯·比德尔(1961-1968):“我们依然保持着自己的特色:无拘无束、无惧无畏,还有对看好的事情勇于尝试的试验精神”,“积累知识、增进理解和增长智慧,将人类文化的精髓传播开来,传给我们的后代”
第八任,爱德华·赫希·列维(1968-1975):“大学是思想的摇篮”,芝加哥大学“这所大学认为自己是为知识的力量而生的。”“一所优秀的大学本质上是由一些伟大学者组成的独立团体。”
我们已经指出过,理念是由信念与理想或信仰与追求构成的。大学是做学问的地方、研究的地方、思辨的地方,是出思想、出理论的地方。这就是芝加哥大学的信念。
知识本身就是目的,真理本身就是目的,好奇心本身就是目的,为知识而生,这就是芝加哥大学的目的观,他们所追求的也就是知识、真理,即人类文明之精髓。
拒绝平庸,拒绝模仿,出类拔萃,做先驱者,这就是芝加哥大学的个性,就是它的独特。
而所有这些,都在于维护大学这个伟大学者的独立团体,不受外界左右,不为外界所扰。
八位校长虽然有各自的表达,然而,所体现的基本理念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连贯性。
芝加哥大学的这八位校长中,最著名的要数赫钦斯了,然而,他也是承前启后的,他继承了自哈伯以来的基本理念,且在他所处的时期增添了新的内涵,而他之后的诸位校长,又都秉承了赫钦斯的理念精华,使芝加哥大学既迅速崛起,又长盛不衰。
由此,我们看到校长的大学理念需要具有先进性、独特性、简明性、稳定性,以及它的实在性。
所谓先进性,既在于它所仰赖的信念充分把握了大学之特性,又在于它依此信念而拥有与众不同的抱负,它立足坚实而又目光远大。这是它能产生深远影响的根基。
所谓独特性,就在于这种理念即生长在这所大学自己的土壤里,即使有借鉴,亦须有独创。
所谓简明性,即它通过一定的概况来表达。校长的宏篇大论常常是有的,但那些凝练出来的、最具代表性的经典语言,比那些长篇大论的影响力,更大、更持久。
所谓稳定性也很好理解。当理念成为一种传统时,其力量就是其他因素难以比拟的。传统可能需要被发扬,却具有连贯性,这是其生命力的基本表现之一。
理念似乎只是观念性的、精神层面的,似乎是虚的,然而,一方面可以明白的是:大学本是一块精神园地,思想、观念本对于大学特殊珍贵,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虚没有什么不好,不仅如此,大学最宝贵的东西——文化,在形式上正是所谓虚的;另一方面,都希望先进的大学理念成为大学生活中处处可见的现实,或看到,或被感受到。从这个角度看,无不希望大学理念是既虚且实的。
我们曾提到校长的文化自觉。什么是文化自觉呢?基础就在于他是有理念的,并且,他的理念是饱含精神、思想和文化的,更进一步,则是他能通过一系列自觉行为,把学校的文化积厚起来,使之更为优秀。对于社会,人们常常既说到硬实力,又说到软实力;对于大学,人们常常只需要说到软实力。校长的文化自觉,从结果来看,就是他是否让大学的软实力不断增强了。而所谓软实力,实乃文化之力量。大学本就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象征。即使大学意识到这一点,也不等于国家意识到了,但大学应首先意识到。
事实上,没有哪一位校长的实际工作会是只停留在提出理念上的,他必须要通过许多具体的行为来体现这些理念,在师资队伍的建设上,在科学研究的方向上,在对学生的培养上,在这些最基本的方面,有信念、有理想的校长都会力求有所作为的,并通过这些作为使他们的理念变得很实在,有作为的校长是既虚且实的。
有一点是很值得注意的,不少有思想、有作为的大学校长,在课程观念及实施上,表现出了他们的深邃和远见卓识,也更直接地更实在地体现了他们的理念,通过课程体现观念有其必然性。事实上,若想求得现实的大学理念,必然落到现实的大学课程。原因就在于:大学向学生提供的文化即课程,课程即学生从大学所习得的文化。这已超出了人们对狭义课程概念的理解。
艾略奥特1869年就任哈佛校长,随即他就进行了课程改革。在内容上,他主张文学与自然科学、数学与古典文学、科学与形而上学的兼容并蓄;在形式上,他主张建立和推行选修制,为此他“开始打破原有固定的班级的做法,为所有的课程编号以利学生选修”,并逐年从高年级到低年级取消或减少必修课。1870-1871年时,哈佛共32名教授为643名大学生开设73门课程;至1910-1911年,哈佛的169名教授为2217名学生开设401门课程。教授们开的课程多了,学生选择的机会大了,获得了更大的课程自由。这一课程改革伴随了艾略奥特任职40年的全过程,伴随着他的理念,伴随着哈佛走向世界一流大学。_
顺便说一句,一位校长贯彻和推行他的课程思想(大学理念的基本部分之一),比一位政府官员完成某项经济目标的周期长得多。当然也可由若干位校长接力完成,但无论如何也说明校长任期的性质与政府官员任期有许多不同之处的。
实际上,至博克接任哈佛校长之后,课程思想又有所发展,博克在核心课程观念上又有了新的建树。
赫钦斯的大学理念与他的以“名著运动”而体现出来的通识课程是密不可分的。
蔡元培对北大的课程也进行了很多实际的改革,并且身体力行,首开了大学美学课程。
为什么不少校长将其理念直接具体实施到课程上去呢?原因在于,他们大都对于什么知识最重要有自己的看法,同时,又对于以什么知识、又以什么形式传递给学生有自己的看法,这些看法实际地体现了他们对培养人才的看法,也就是说,他们的大学目的理念直通课程理念,大学理念、课程理念与课程理论紧密联系起来。
校长的理念有时也在对教师的看法上体现出来,蔡元培、梅贻琦等都有这方面的能体现他们大学理念的经典之言,后者关于“大学乃大师之谓也”的名言更是尽人皆知了。
校长的理念有时也表现于他们的治理和管理上,蔡元培先生的“兼容并蓄、学术自由”就属于这一类经典名言。
所有各个方面又都与他们对于大学的性质和使命的看法相关,与他们自身的视野相关,与他们的人格相关。
第三节 校长的作用
有人问,“怎样做校长才算做好了?”这可能与对大学校长作用的理解有关,所理解的那些作用校长都发挥出来了,岂不是校长就做好了吗?做好了,就是一位好校长;做得很好,可能就是很好的校长;起到了出乎人们意料作用的校长,可能就是优秀校长了。我们讨论校长的作用,是讨论哪一类校长的作用呢?这个问题不难明确下来,总会是讨论那些比较优秀的校长了。
有人认为,大学校长是管大事的。其实亦非完全如此。一方面,大事不一定都由校长来管;另一方面,也不一定小事校长都不管,小事不一定都是不重要的事。
是不是凡重要的事校长都管呢?也不尽然。大学校长作为管理者同时又作为管理权的代表,按一般原理,他都有一个授权和善于授权的问题。校长通常都会有几位直接的助手,某些工作包括重要的工作事项是必然要委托或授权他们去管理的。
这些助手下属还会有一批人与之合作,校长也许需要起一些组织作用,去促进这种合作。这一类的组织工作,校长通常也是在一定范围、一定层次上去做。授权工作亦可视为组织工作的一个部分,在一定意义上,这与权力配置有关。这样看来,校长的组织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他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组织人们去做。
校长在所可能要做的事情当中必然是有所选择的,首先会是选择那些比较重要的事,在比较重要的事项中去进行选择;其次,会考虑从中选择一些他人做起来有些困难或有些不便的事,选择一些对于做起来较他人更易于克服可能遇到的困难的事。再者,去选择那些虽不一定是大事却也是很重要的,并且估计他人不一定想到了的事,哪怕似乎是小事;最后,还有一桩要做的事,就是促使他人去做事,去作促动他人做事的事,特别是促进他人去做他们没想到或不想做的但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事情。“领导的作用,在于使一个人不想或是没有想到要做某件事终于去做了。”
在大学理念的形成、明确、坚持的过程中,校长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确立学校的主要目标,尤其是战略目标,校长的作用也是最重要的。目标管理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校长。但这并不意味着校长在每件事上都是有先见之明的,也不见得所有的好想法、好做法都出自校长。所以,这里校长又有另一些作用,他能够从同事或下属那里获得灵感,辨别出他们一些可能对大学发展特别有意义的见解或构想;并且,由于校长的作用造成了一个容易独创、容易闪现智慧的环境,校长或吸取或采纳,或支持他们去采取相应的行动。
校长特别重要的还是决策作用。这里有几个相关的要点:
1、校长善于把自己的多少具有“虚”的特点的理念变得“实”起来的必要性不言自明,这常常要有过渡的东西,基本的方面正是学校内一系列的政策(区别于政府的政策),包括前面提到的课程政策,财务政策,学科发展政策,师资建设方面的政策等等。靠理念,也还要靠实现理念的政策,这就需要校长发挥决策作用;不仅校长工作需要,所有员工也需要,他们不仅要明白自己大学的信仰与追求,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明白自己该往哪里走,去做哪些可以且必须去做的事。
2、再好的理念也会要通过一系列行动去体现的,理念可作为行动的指南,但比理念更具体一点的原则也是需要的,政策就是体现这类原则的。因此,正确且有效的政策也涉及事业之成败。校长的决策作用的进一步考虑便是如何保证政策的正确、有效和先进,既富有活力,又切实可行。这就是所谓科学决策的问题,这是校长决策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出来的前提。
3、所谓科学决策并不完全是从决策本身去看的,他与校长的胆略、策略、意志都有关。杰出的校长虽非万能,却一定会有超乎一般想象的谋略与意图,做出一些看似很难做到的事,做出一些未来几年或十几年才会见效的事。换言之,决策力与实行力是联系在一起的,同时,这需要想像力、意志力。当然,校长为着实施学校的战略目标,为着所制订的相应的政策得到贯彻,他也需要说服力、感召力。所有这些因素都是彼此相关联着发挥作用的,并且在相互作用中优化和强化。
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大学亦如此,在某些方面更是如此。一门课程的建设有时就需要三五遍地去编制、实施和不断修订才能日臻完善;一个专业、一个学科的建设亦非三年两载的功夫;一个学科群(如一个院、一个系)的建设至少是在一两代学术领袖主持下才可能立足于世的;因而,一所大学更需要有眼光、有想像力的校长。
校长对于大学的引导作用或领导作用之重要是勿需多言的,他的引领作用是通过理念的形成、目标的确立、政策的制订来实现的,他的引领作用是通过他的决策作用、组织作用、协同作用等多方面来体现的,是通过他的想象力、实行力等来保证的。
校长需要用自己的成功来证明自己,同时,员工也将会从自己对校长成功与否的观察中来作出判断。我们已说过,校长主要依靠的是非权力性影响力,这包括理念、思想、观念的力量,包括人格、气度、风度的力量,包括由想像力、决策力、实行力所形成的权威的力量,包括由成功推进所产生的信任的力量。这些力量才足以使校长在大学里充分发挥凝聚作用,他因有效的引领而产生凝聚作用,而当凝聚发生效力时,他将更有效地引导了学校,产生更有力的领导作用。
大学是立足长远、目光远大的,但人们又期待他不断有成就;大学不能急功近利,但它又不能完全不顾功利;大学教授们需要自由与宁静,但能够孵出智慧的宁静与自由却又是以校长为代表的管理人员用热情造就出来的;大学需要理想主义的照耀,但人们希望从现实中能看到那个理想的光芒;大学既需要激进,又需要保守;……校长需要把这一切巧妙地撮合起来,而不只是一般利益冲突的调和者,校长固然需要在不同利益之间、机构与机构之间、人员与人员之间有良好的协调作用,同时还需在这种协调之下,仍然把学校导向理想,导向未来,导向大学的核心价值。
由此分析可以看到,大学校长的作用当然都表现为领导作用,可是这个领导作用又将具体表现为多方面的作用。这些作用发挥得如何,人们最终往往还会从实际的结果上去看,从成效上去看,比如,就会要看是否建立起了一支高水平的教授队伍,是否生长出来了一批一流的学科,是否让大学的学术水平大幅提升起来了,是否形成了自己大学优秀而独特的文化,是否站在了一个更高的山峰。
克拉克·克尔曾说:20世纪30年代芝加哥大学校长赫钦斯是“大学校长最后一个巨人。大学领导人的英雄时代俱往矣。”意即大学校长的重要性已经在下降。其实不然,大学日益庞大,且日益复杂,而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日益上升,大学校长的地位与作用仍然是巨大的,其重要性并未下降,大学仍然需要杰出的校长。
人们还热望大学校长成为教育家呢。这种期望也反映了人们对大学校长作用的看重,期望他们成为“在教育思想、理论或实践上有创见、有贡献、有影响的杰出人物”,期望他们有改变一所大学命运的业绩,并同时拥有系统的教育理论。今日之世界,尤其包括我们中国,更需要有这样的大学校长。他们也许已是教育家而再任大学校长的,但这很难,一般来说是在任校长的过程中成长为教育家。有业绩者不一定有系统理论,有一定理论者又不一定有耀眼业绩,两者兼备确属不易。
大学应交由教育家或可能成为教育家的人去办,因此对于大学校长成为教育家的希望是理所当然的。“教育是帮助被教育的人,给他能发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于人类文化上能尽一分子的责任;不是把被教育的人造成一种特别器具,给抱有他种目的的人去应用的。所以教育事业完全交与教育家,保有独立的资格,毫不受各派政党或各派教会的影响。”
在中国,还有人希望大学校长成为政治家。这可能是出现了某种混淆。从政、从商、务农、务工、从教,这是不同的行业。教育家与政治家是十分不同的两个概念。大学这块地方是出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教育家的,政治家不出在这里。有些人大学毕业后成为政治家,这与有些人大学毕业后成为银行家、企业家、议员等是一样的,他们出身于大学,并非大学的直接“产品”,大学可以培养所有的人,但并非“生产”一切。尽管大学也有行政,也有社会活动,也有广义的政治行为,但政治决非大学主调。大学的主调是真理,大学的主要活动是探求真理,大学校长所做的就是在这一主调下领导探求真理的活动。性质如此不同的两回事,校长们一般都很明白。大学校长可为科学家而兼为教育家,不太可能是科学家而兼为政治家,恐怕也用不着,那大半是职业从政者们的事。
校长作用的充分发挥是需要条件的。有些条件是他自己要去创造的,例如,要有足够的资金,要有良好的师资,这都是条件,但这些条件不具备时,校长尚可去创造。还有他自身的条件,这也不是由别人来安排的,下一节我们专门讨论。可是,也还有些条件是很重要,但并不是他本人所能决定的。例如,领导体制的问题,若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董事会之类的机构,校长的法人代表身份就难以真正体现;又例如,对于副校长人员的选择,若校长无实质性权力,那么,校长作用的发挥也将受到影响。
曾经,伯克利加州大学的“校长是耶鲁大学的,常务副校长是哈佛大学的,主管校本科生的是斯坦福大学的,主管科研的……是普林斯顿大学的”,亦即,“领导也不能近亲繁殖”。若想达到这种状况,恐怕也不是单靠校长能创造出来的条件。
校长与副校长们可有一个校务会或校长办公会,这种会不同于董事会,后者是决策性会议,校长办公会则只是工作会议,它并不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校长若想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既要善于协调各方,又需要副校长的来源结构也比较理想。
当然,校长作用的发挥还与另一些条件相关。但此处不再详述。
第四节 校长的条件
担任校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这似乎是一个回答起来并不很困难的事,大学校长需要有理想、有抱负、有理论、有能力、有人格等等。但若要具体一点讨论,便有不少问题值得思索。
在有的国家,校长只是一个学术象征,此时,几乎唯一讲究的条件便是学术,校长需要是学术领袖、学术权威,别的条件好一点、差一点,关系不是很大。
在有的国家的大学,校长是从学院院长中挑选的时候,条件之一就必须是现任院长。
在有的国家,把学校视为如政府机构一类,把校长视为官级中的一环,并按政府官级的方式对待,把校长与政府官员一样看待,这样,就对校长附加了更多非学术条件的考虑。
同一个国家内,不同大学的校长条件也可能有差别,这与大学的不同层次与类型有关。
甚至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对校长的要求及相应要具备的条件的看法也不一样。乃至于同一所大学的不同时期选任校长的视角也可能发生变化,条件就有相应的变化。
“19世纪的美国大学校长,在办公室看的是康德;20世纪的美国大学校长,在办公室看的是账簿”。
在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中国大学校长愁的是上学的学生多了不好管理,容易出乱子;而美国的大学校长愁的是没有足够的学生来上学。这对校长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校长是否应当具有募捐的能力,融资的能力,在这样具体的问题上,对这类条件的要求上,就可能明显不同。在大学的主要的基本的投资来自政府时(香港地区也是这种情形),融资的能力就变得十分次要;在一个有着捐赠传统的社会里,募捐既可能又必要,募捐的能力当然就很重要了,在一个没有这种传统的社会里,这种能力的必要性就不存在了。
校长是否需要有相当的社会活动能力呢?这还是需要的,实际上,大学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机构,校长需使这个庞大机构运转起来所需要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就具有社会活动能力的性质,至少这种能力是可迁移于社会的。社会上存在着主要具有政治特征的社会活动(如政党活动、竞选活动、议会活动、外交活动),存在着主要具有经济性质的社会活动(如企业生产活动、营销活动、证券交易活动、国际贸易活动);大学的活动也是社会活动之一,但它主要还是偏向于文化性质的,这种活动本身并非政治活动、经济活动,但它要与经济、与政治打交道。故而,大学校长需要社会活动能力,并且尽可能强一些的这种能力于大学之发展有利。从大学的内部管理与外部关系来看,大学校长都需要有相当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不过,无论怎样,校长的一切活动都仍然是应当指向学术发展的,即使是“在办公室里看的是账簿”,他首先还是要明白,1、为什么去筹资?2、所筹之资投向何方?3、大学是依靠什么才有可能有效筹资的?4、校长从哪里获得筹资的动力?这些问题都归结为一个东西:学术。他的一切活动(包括社会活动)的有效性都焦聚于学术发展与繁荣。
可能在某个时候校长融资的压力小一些,有时候承受的压力大一些,但压力也都源自学术发展之需要。这样,他有时较为间接地服务于学术,有时较为直接地服务于学术,直接或间接可能有变,但目的中心不变。因而,无论怎样,无论何时,校长必懂学术本身,这是基本的条件,并且,他还不只是局限于他所专事过的学术领域,还需要对学术有更广泛、更深入的了解。他需要更宽的学术视野。
今日之大学校长,既需要学术头脑,又需要经济头脑。没有经济头脑,办大学就相当困难了;然而,大学校长的经济头脑跟企业家、金融家是不一样的,他植根于学术,立足于学术,财源源于学术,又服务于学术,由学术繁荣来保证经济繁荣,由经济繁荣来支撑学术繁荣。
如果说到称得上教育家的校长,那么,他除了其专门的学科背景外,还需要在教育理论上有所建树,这已经是表现了对校长宽阔学术视野的要求,又同时是他因应校长工作之需要而使视野得到了拓宽。那些与教育理论最密切相关的一些学术领域,校长或任职之前就需有所了解,或任职之过程中加以补充。“在办公室里看的是康德”,这意味哲学对于校长的意义。杜威说:“哲学甚至可以解释为教育的一般理论”,“教育乃是使哲学上的分歧具体化并受到检验的实验室”。能形成自己教育理论的校长会没有相当功底的哲学修养吗?任何学术,当从山脚下游动而走向山峰时,就会遇到哲学,大学校长的管理在走向山峰时也如此。
中国某些大学选择校长时,潜意识地认为要院士来担当。美国大学里不仅院士很多(如哈佛、哥伦比亚、麻省、伯克利分校、加州理工学院、芝加哥大学),诺贝尔奖获得者也很多,但校长与院士、诺奖获得者是有所区别的角色,学术条件是基本条件之一,校长需要有很高的学术水平,很宽的学术视野,却又非唯一条件,并非学术水平最高的人才是最适合担任校长的。
1989年,MIT的校长出缺,经过遴选委员会投票选出了夏普(Philip Sharp)为校长,夏普获选后考虑了几天,突然宣布不接受校长任职 ,他作为已是国际闻名的生物学家几年后便获得诺贝尔奖,恰在行政经验上比较缺乏。而接替他的是查尔斯·韦斯特(Charles vest)。他与夏普的特点恰好相反。大学校长需要深谙学术,但不一定最优;其综合能力方面更重要,在此情况下,学术越优越好。
大学校长都有自己的学科背景。什么学科出身的人比较适合担任大学校长呢?
有学者“列出了1970年和1983年全美国在理工科技方面领先的前20个大学,并查出当时这些大学由谁担任校长。查阅的结果证明,这些大学有3/4左右,包括麻省理工学院、哈佛、伯克利、斯坦福、约翰·霍普金斯、密歇根、芝加哥等大学,其校长都不是理工科技方面出身”。
然而,中国大学校长的学科背景与美国的情形正好相反,中国“211工程”大学校长出身理工科的占67.7%,“985大学”的这一比例更高达91.7%,其中,仅出身工科的校长就占了63.9%。不过,这种结构的变化似是可期待的。
还有一个事例。哈佛现任(即第28任)校长福斯特是一位历史学家。在哈佛370多年的历史上的全部28为校长中,没有一位出身工科,仅有三位出身理科(数学、分析化学),这三位又都在人文科学或社会科学方面有极高修养,并在教育理论上有所建树。
北大的性质在中国大学中是最相似于哈佛的。自1978年以后北大校长与哈佛不同,只有个别是文科的;倒是马寅初任校长(含马校长)以前,校长的学科出身状况是类似于哈佛的。这一现象似可研究。
显然,以上事实并不表明工科出身的人一定不宜于担任大学校长。但至少说明,无论什么学科出身的人,都需要人文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并且,不可能完全只靠担任校长之后再去填补,至少需要相当的功底,再在工作中迅速充实起来。
用很通俗的话来说,校长的工作是建立在对人的更深刻的理解基础之上的,对于管理也是与此基础相关的。在管理中的程序性问题、操作性问题上,科学的作用比较直接,科学技术的思想、方法也有助于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管理智慧,但是,对人本身的理解、对心灵的探测、对精神力量的把握,则是科学本身难以做到的,而这些因素对于大学更为重要。这也就决定了对校长学术视野、学科知识的要求。
年龄是不是一个条件呢?健康必是一个条件,但年龄与健康也有一定关系。所以,有的国家、有的地区对于大学校长年龄也有一定规定;然而有的则对年龄没有什么规定。
台湾地区年满65岁者不得初聘为校长。大陆大学校长一般任期也不超过65岁,初聘者很少是超过60岁的。有些地方还采用了地方官员年龄界限。但中国的情况亦并非一直如此。马寅初就任北大校长时已是古稀之年,78岁时才因为“人口理论”演变为政治问题而被迫辞职。
艾略奥特35岁就任哈佛校长,75岁卸任。如此年轻之时上任,如此年迈之时还在任。哈佛历史上,有11位校长初任时不到45岁,其中只有三十几岁的包括艾略奥特在内共有3人。这表明,在哈佛初任校长年龄的下限没有问题;初任年龄也有60多岁的,现任校长初任时也59岁了,上限也基本上不是问题。至于届满的年龄也因人而异,没有限定,有75岁才卸任,也还有两位校长到80岁才卸职的(一位是Charles Chauncy,另一位是Edward Holyoke)。当然,哈佛校长卸职也决不是熬年头的结果,著名校长之一的柯南特虽然有85岁高龄,但60年就卸任了;至于前年才卸职的萨莫斯校长退下时仅53岁。众观哈佛,校长的任职年龄,无论是初任还是届满,均不拘一格。
在美国大学里,哈佛只是一个代表。
比年龄问题更具实质意义的是,除了必有的学术经历外,有过在系主任或学院院长岗位上的经历是必要的,对于一些规模宏大的大学尤其如此。他们在那里初步显现自己学术管理、学术组织的能力,也表现他们的气质与魄力,并得到锤炼。但也有是从其他途径获得这种能力的。
人们把一切美好的愿望寄托于大学,又把对大学的美好愿望寄托于校长,希望的承受者也自然地成了重任的承受者。校长似乎应是无所不能、尽善尽美的,只要有可能。
对于校长,可能既需要是一位理想主义者,又需要是一位现实主义者;既希望他是帅才,又是将才;既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又深谙组织管理;既能雄心勃勃,又能审时度势;既具百折不回、顽强不屈之精神,又温文尔雅、善于周旋;既坚强,又厚道;既能慷慨激昂,又能低调行事;既珍爱古典,又执著现代;既有丰厚的人文底蕴,又富有科学精神;既善主内,又擅长外事;既有雄才大略,又能脚踏实地;既能高屋建瓴,又满是平民气习;既年富力强,又经验老道;……恐怕是希望校长是一位完人了,然而,对于校长,却只能是在理想的照耀下去现实地寻找。
对于寻找,也许怎么要求都不为过高,但对于初任者,就都只能是在起始条件下比较,甚至还可作一个预期性比较,眼下稍逊一筹者,未来会不会有过人之处呢?这不又要看遴选者的眼光了吗?
第五节 校长的遴选
大学校长的产生,在不同国家,方式与途径很不一样。同是政府任命的,做法也有不同之处。
欧洲大陆大学的校长最后由政府任命,但首先是大学自行由遴选人选举,或由教授们选举,再由政府任命,这是既有选举又有任命的。
中国大学的校长则只是政府任命,并不经过选举。有时有一种“民意测验”,这与选举的性质完全不同,或者说,它没有选举的含意,测验的结果是不公布的,任命时是否考虑民意,没有任何法定的要求。现在还增加了一个“公示”环节,但这只对个别有特别劣性的人可能起一点阻扼作用,但亦无相应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文规定“高等学校的校长、副校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①亦即高等学校校长实行任命制。实际的任免过程与政府官员大体相同,只是政府官员中厅、局长要经过人大常务委员会选举,副省长也要经过一个选举过程。但大学校长有的被赋予司、局长级,有的被赋予副省(部)级,然而没有任何选举程序。
高等教育法第49条也有明确规定:“高等学校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按此规定,大学校长亦为管理人员,因而,他也是“教育职员”,不应是“教育官员”。这是1998年颁布的法律,可是,10余年后,原有的学校职员中的一部分人的官级都没有按“教育职员”改革,反而在此法律颁布后的第二年将一部分大学定格为副部级了,校长也随之定为副部级。这意味他们的“教育官员”身份被进一步强化。有法也不一定执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大学的校长将不再是“官员”,其校长的聘任或解聘权属于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至于聘任程序则并无明确规定。
一个问题是,校长是不是应有政府官员级层?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似乎是很明确的。至于现实中的问题只好另作别论。
第二个问题是,对于校长应如何遴选才能比较有效地保证其适合大学发展之需要?
第三个问题是,对校长的遴选是否需要通过选举?第一个问题这里就不作讨论了。第二、三两个问题虽有联系,但并不是同一个问题,遴选并不一定要包括选举。
即使选举,也不一定意味着是师生员工一起参与的普选。普选的话,若有多个候选人,那么,真正的选举需有竞选;竞选者有时最关注的是“中间选民”的“利益”,争取到“中间选民”胜选的把握就大了。然而“中间选民”的“利益”是否意味着学校核心利益之所在呢?通常这两者并不是相吻合的。竞选常容易造成政治化,而这正是许多正直的学术人员所不喜欢的。一位厚待杰出的学术人才的校长,能得到学术平庸者的衷心拥护吗?1933-1953年任哈佛校长的柯南特,大力鼓励年轻教授多做研究,并以铁腕辞退了许多不做研究的教授。若实行普选,这些不做研究的教授还会选他吗?大学某些目标的实现常常是八年、十年后的事,关心眼下利益的员工会喜欢有长远眼光的校长吗?再者,校长候选人一般为学者,优秀的学者,而学者大多不愿意卷入政治意味很浓而远离学术的活动方式。
看来,实质的问题还在于以何种方式(不一定只有唯一一种)能物色到最适合于大学发展繁荣的人选。
在某些地区(如台湾)、某些国家(如美国),采用由遴选委员会来选举校长的办法。即使在美国,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更没有明文规定的各大学必须采用的办法。成立遴选委员会本身也有多种形式,“通常有四种形式:
1、由学校校董会本身组成遴选委员会。
2由学校各组成单位选出的代表组成遴选委员会,又称单一遴选委员会。
3同时成立两个委员会,一个是寻找委员会,负责找人;一个是鉴定委员会,负责选人。
4、由校董会中的委员会再加上教授、学生及其他代表组成咨询委员会,协助遴选工作。
在以上四种形式中,以第二种形式的遴选委员会最为普遍。”
担任遴选委员会的人选,也需要条件,“通常有四个条件:(1)遴选委员会的委员要对学校各项计划和问题有深切的了解。(2)他对学校各种事务有广泛的经验。(3)他持有一种谨慎的态度和平衡的判断能力。(4)他有尊重、认知和容纳他人不同意见的能力。”对校长的相当一部分要求转移到了遴选委员会成员身上来了,组成一个好的遴选委员会对于保证选出好的校长也就十分重要,并且也不容易。
对咨询委员有条件要求,对遴选委员也有条件要求,由此保证校长的条件。对于校长,有些条件是永远不变的,有些要求是永恒要求,但是,在学校发展的某些特殊阶段,在大学所处的特殊内部或外界环境下,在面临一些特殊挑战时,往往要依时依势对新任校长提出新的条件。这常常成为当届咨询委员会和遴选委员会要做的重要工作之一。
组成遴选委员会的方法也有多种。“可由校董会或董事长直接任命;或者任由每一组成部门选出自己的代表;或者由校董会预先制定一套选择的标准,如资深与资浅的教授的比例,大学部学生与研究院学生的比例;或者由每个部门提名若干人,然后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最后选定。”这些方法中的最后一种被采用的较多。
一些大学,如麻省都曾采用双层委员会的方式来选择校长。上层为校长遴选委员会,下层为咨询委员会。麻省1989年选校长时,上层委员会都是10人。佛罗里达州立大学1982年选校长时,上层为4人,下层为25人。虽都是双层,其格局也很不一样。
麻省当年的咨询委员会10人全由教授组成,其中8人为正教授,1人为副教授,1人为助理教授。下层的咨询委员会虽无投票权,但上层的遴选委员会投票选出的校长,也正是咨询委员会认为最理想的人士。咨询委员会很内行,遴选委员会很客观,两者结合起来,对于校长的挑选就比较合理,比较有效,也比较可靠了。
董事会或直成为遴选委员会,或成为遴选委员会的一部分。大学董事会对于大学的领导主要表现为遴选主要的执行人员,如校长,而一旦选定,大学自身的领导与执行,就会属于校长了。所以,不存在董事会干预学校行政工作的问题。
以上遴选校长的方式和过程,避免了两个极端,既避免了诸如普选方式的政治化,使校长演变为权力象征;又避免了不经咨询和一定选举程序的行政化,使校长在任命制下官级化。
这种方式,与其说是确保校长成为杰出,不如说是确保让平庸无能难以出现;与其说是保证校长的优秀成为必然,不如说是保证校长优秀有更大可能。
无论什么方式,考虑的基本点都在于,大学是社会中一个有自己独特性质的机构,它的行政首脑既不同于政府首脑,也不同于企业首脑,因而,大学校长的遴选方式也应是独特的,不同于政府或企业的。虽然都需要行政组织能力,但是,就行政组织而言,大学校长也有其不同特点,何况还有其他因素需要结合考虑。
甚至可以说,在一个不太理想的方式下,未必一定不会出现任何理想的校长来。但是,这就涉及成功的概率问题。而且,对于理想校长的出现,遴选也还只是环节之一。为了让大学能在更多杰出校长的领导之下,也得一环一环把工作做得尽可能合理,一环一环创造更大可能性。因而,不断改善遴选办法是有重大意义的。
file:///C:/DOCUME~1/Owner/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228.png第十四章  大学改革
一个国家,一所大学,是否杰出,是否一流,并不在于他是否有悠久的历史。有20世纪早期(如20年代建立的希伯来大学)和中期以来才建立的大学就已成为了十分优秀的世界一流大学,而相对悠久的大学却依然说不上世界著名,更非一流。
在英国,最悠久的大学是最优秀的大学;在德国,最优秀的并不是最悠久的大学;在美国,最优秀的大学虽然是最悠久的哈佛,但哈佛的最优秀出现在相对较晚的时候,并且,许多最优秀的大学(如芝加哥大学、CIT)是相对年轻的大学。
19世纪末,哈佛还说不上优秀,悠久的哈佛怎样成为优秀的呢?改革,实际上,艾略奥特就是一位改革家,他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带领哈佛走过了改革之路,走向了杰出之路。
德国大学的历史,在欧洲虽不算最悠久,但它在14世纪就有了大学,虽然也办得不错,但是,它的大学登上世界高峰却到了19世纪。是什么让悠久的德国大学走向世界高峰的呢?改革或变革,而这正是由相对年轻的柏林大学来实现的。
落后了,靠改革来变得先进;先进了,靠变革来从先进走向卓越;对于相对悠久的大学是如此,对于年轻的大学亦如此;对于已有优良传统的大学,传统的保护和发扬与通过变革来获得进一步发展,不仅不是相冲突的,而且是必须的。一直处于落后或曾先进而变得落后了的大学,唯一的出路也就在改革;先进了,要想保持活力,也不能忘了及时的改革。今日世界之高等教育大多处在自觉的改革之中,以求更大发展和繁荣。
大学不是也有它永恒的主题,不是也有它不变的东西吗?问题恰在于,大学是否真正唱响了它的主题曲,是否在不变之中时刻通过变革而成为真正的杰出者。
改革有时是艰巨的,有时甚至是漫长的,例如,艾略奥特仅仅就课程改革而言,就持了30多年;至他之后,这方面的改革也并没有完结。直至今日之哈佛,仍然有新的课程改革计划。不过,有些基本的改革是必须尽早进行、及时进行的。比如说,体制的落后,大学连基本的自主权都难以保障,大学的其他改革(包括课程)就难以真正展开;大学鲜活的个性也显现不出来。如遇这种情况,最优先、最急需的改革便是体制改革。各国高等教育面临的改革侧重点可能是有所不同的。
当然,如果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已经十分落后了,它更加需要改革。1985年的中国就是这样思考的,那时,作出了一个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就包含了大学的改革。本章重点讨论的是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革。
第一节 法治问题
1985年中国政府关于教育改革的决定,直至今日,仍然有重大意义,那个决定本身所体现的改革精神,以及它关于改革的一些基本内容,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985年之后,又经过了十余年,高等教育的立法也跨出了重要一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正式颁布。相信这部法律尚有待完善的地方,但是它直接提供了大学走向法治的前提条件。尽管中国有其特殊的一些背景影响司法,但是,立法的过程中行政色彩毕竟淡去了很多,这个过程中大学的一些根本点被关注的可能性更高。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分开是法治的一个实质性问题。
1985年还只是一个政府决定,1998年则有了立法机构的立法,从而使高等教育能够有法可依了。首先,对于行政部门就是有法必依了,他们必须将行政转变到依法治理上来。
1985年之后,相继有了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1993年的教师法,1995年的教育法,教育立法逐步展开。
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个关键是走向法治。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上,缺乏法治,因而人治取代法治的情形十分严重,至上世纪50年代后的近30年里,更是将人治推到了极端,藐视法律达到了极至。1978年以后的拨乱反正中所确立的基本一条,就是把国家引向法治,建立法制,实行法治。高等教育本应当在国家走向法治的进程中起到更大的作用,它应在这个过程中率先垂范。然而,它这样做了吗?它有这种更高的自觉吗?
让我们列举一些事实(以下所引的法律条文均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我们一再提及了高等教育法第49条关于“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这一条自制订此法至今十多年了,仍未依法执行,仍不见大学职员制度的实行,并陆续有违反此法之政府行为,却从未受到法律追究。此条法律形同虚设。
2、第47条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职务制度。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根据学校承担的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的需要设置。”显然,这里的设置主体是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根据需要来设置,但是,现在许多大学的教授设置指标是由行政部门计划下达的。
3、第23条规定“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然而,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权并不属于高等学校,而是掌握在教育行政部门手中,有些掌握在省(市)部门,有些掌握在更高一级的行政部门。有些被称为批准,有些被称为备案,备案实际上成为批准权。1998年有一个本科专业目录,这个目录并不属于法,但是,即使以此目录为依据一般大学也无设置权。所以,“依法自主设置”这一法律条文未被依照执行。
4、第11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按此法律条文,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所受的仅有的约束条件就是“面向社会”和“依法”。然而,按照这一条文,高等学校只要面向社会了,只要依法了,对于来自外界的任何可能的干预都可予以拒绝,事实上,高等学校对于外界的干预或间接干预,一般都无能为力。
5、第7条规定“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实际,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然而,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尤其是政府行政部门的直接直管体制)改革得如何了?高等学校的行政官级制度改革得如何?高等学校严格的计划招生体制(从本专科生到硕士、博士生招生的严格计划体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改革了吗?专业的设置管理体制改革了吗?在有些体制方面,近些年来,究竟是推进了改革,还是把原有的一些东西更加强化了?
以上几点是就高等教育法而列出的,还有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涉及高等教育、高等学校的一些条款的执法问题。
人治的基本特点就是权大于法。在一个有着人治传统的国家实现法治很不容易,而主要的困难就来自掌权者。大学没有社会上的行政权,它天然地倾向于依法来保障自己的权利而不受到“权大于法”的“权”的伤害。然而,高等学校又由于种种缘故,并没有勇气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乃至安于“权大于法”的现状。
所以,大学改革的关键一步是走向法治,走向法治本身就是改革,进而,以法律来保障大学的改革,以法律来推进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使法律主义也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主题。
就进一步的条件来论,中国立法机构对于教育法治的实现应起更大的作用,形成立法机构对行政机构依法行事的有效制衡(不只是监督)。全面走向法治,必反映在立法机构本身权威的建立上。立法机构宜于有专门的教育法治监督委员会,保障教育法的有效遵循,保障大学的法律权限,制约行政部门权力的膨胀。
事情还不只如此。大学真正做到自主办学还涉及一系列的改革,然而,推进这一系列改革本身也已由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体现出来了。所以,问题仍归结为全面走向法治。
高等教育立法工作也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法律制订后的修改与补充是各国常见的事。中国的高等教育法不只是认真执行的问题,也明显地还需要继续完善和修订。这也是真正走向法治所必需的。
第二节 体制问题
各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改革,在内容上自然是有所不同的。有的着重于宏观,有的着重于微观;有的是大学主导,有的是大学与政府互动;有的大改,有的小改。
中国的高等教育,自上世纪80年代初,也走上了改革之路,经历了四分之一个世纪,起起伏伏,不可谓不引起国人深深关注,也不可谓不艰难曲折。中国的大学改革是全方位的,举办体制的改革,管理体制的改革,投资体制的改革,招生就业的体制的改革,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改革,人事制度的改革,后勤体制的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改革,等等。
20多年前启动改革之时,就意识到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甚至可以说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革,首先就是体制的改革。这是于法于理都十分清楚的问题,然而,也是最困难的事情。时至今日,大学体制改革问题依旧赫然摆在我们面前。不过,不太满意,这本身即一种觉悟。
在体制改革上,也不是没有进展。例如,在举办体制上就基本上取消了各专业部委办学的格局,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因为这意味着政校分开的可能性增大,单科院校林立的局面也比较容易改变,也十分有利于改变高校管理上条块分割的局面,增大了大学自由发展的机会。然而,体制上仍然还存在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
如果体制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好,就使得我们的高等教育仍然面临着全方位改革的问题。本节主要就大学治理与管理的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进行简要的讨论。
一、治理问题。
1985年政府的改革决定中就明确指出,对于大学,根本的问题就是管得太多、太死。20多年过去了,管得太多、太死的问题解决得如何了?
对于大学内部的机构设置、中层行政负责人的任免,这已经早就不管了,这是进步。但可指出的是,这一改革恰是由非教育行政部门的政府部门所做到的。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呢?它原来管的很多的东西还在管吗?它不该管的东西在管吗?
——原来管的招生、统考,现在依然管着。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多招一个的权利大学也没有。
——原来管的专业设置,目前只有专业设置已经饱满了的极少几所大学不管了,没有什么可管的就不管了,其余的还都管着,名义上略有变化,实质未变,并且还通过所谓“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示范专业”的评选等名目,以强化对专业的管理。
--原来管的教师职务(职称)指标,现在依然管着,还兴出了一个“名师”,通过“名师”的评选活动管到教师那里去了,通过每年数百名的“名师”评选搅动全国所有大学。
--原来不太管的课程,现在以各种名目、各种方式来管了,越管越“细”了,还兴出了一个“精品”课程的评选,通过增加各种评选、评审来“加强”管理成为一种基本方式,于是,国家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等形式化的东西越来越多。
--后勤似乎是可以不管了,然而,对于大学食堂怎么办的一类问题也还在继续发指示。
总之,教育行政部门原来管的许多东西,现在仍在管;原来不太管的东西也管了。
在第一节,我们已提到了法,从理的方面讲,中国大学的历史和世界大学的历史,都清晰地告诉我们,高水平的大学决不是外界“管”出来的。中国要想拥有世界一流大学,还是必须回到1985年政府的决定上来,必须坚决而迅速地克服对大学管得太多、太死的问题。
大学,尤其是一个国家最好的大学,汇集了一个民族最智慧的头脑,最有学识的精英,如中国的北大、清华,如果他们也还需要有人去经常管着,这说明了什么呢?每个省市、每个地区最好的大学都被这样那样地管着,这还会意味着繁荣和希望吗?不仅最好的大学,一般来说,大学都是无需别人去管的,他们是教育良心 的最直接的代表。他们越是独立、自主,就越能自觉地感受到自己的责任和良知。
管得越多越死,就越没有生气,没有活力,甚至带来混乱和腐败;少管或不管就会立即带来活力和生气,带来大学的纯洁与朝气,带来大学所需的最宝贵的自由。这个道理还不明白吗?
一个根本的观念在于,大学有独立、自主的权利,无论来自哪里,都没有权力去剥夺这种权利。我们要做的是,把大学的权利归还大学。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之中有一个表现了政府至高觉悟的词,叫做“松绑”,政府自觉到自己曾经是企业的捆绑者,因而,主动提出要“松绑”。中国的教育行政部门迟早会拥有这种觉悟的,但应尽早,快快给大学“松绑”,把本属于大学的权利还给大学,把不属于自己的权力尽早放弃。
二、管理体制问题
大学行政化趋势的日益蔓延,日益恶化,其表现似乎在大学内部,其根源则在外部。外部赋予它的官级制,于法于理都早应在变革之列,但为何迟迟未见任何变革?这是对大学管得越来越多的结果,还是原因,还是兼为因果?答案十分明显。
首先是立即执行中国已有的法律规定,立即停止按政府官员的方式任命大学校长、副校长,立即取消赋予校长、副校长的有害无益的官级。这是让大学成为大学的第一步。
只要这一步迈开,大学内部的科级制(如什么县团级、科局级)便会很快改变。机构庞杂、人员臃肿的根子也就铲除了,大学里的非学术性影响因素将大大减少,大学将恢复如20世纪初叶北大、如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的那个样子,那才是大学的原貌。
不只是学者,中国的许多大学校长(他们亦学者)都紧急呼吁进行体制改革,“传统模式建立的科层制组织结构,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科学技术交叉、汇聚式的发展趋势”,而“建立以学术权力为中心的现代大学制度”已刻不容缓。
三、领导体制问题
中国大学的领导体制出现过许多众所周知的不同形式。大学当然是需要被领导的,但由谁来领导、如何领导,仍然有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应当是重大问题上的领导,而不必再称为政治领导,对于这一点,我们已有一些相关的论述。
大学无非是由一个理事会,或董事会,或其他的委员会来领导。它们不应再受别的什么机构的领导。另一方面,这应当是实实在在的领导,而不是代替或部分代替学校行政对大学的具体领导。主要是,1、领导并决定校长的任免;2、讨论和决定基本的战略方针;3、确保校长独立行使对大学的具体领导。也就是说,这个起领导作用的委员会(或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基本职能在于保证大学的独立与自由。
四、其他问题
与此同时,大学内的其他组织亦应还原他们的原貌。比如,大学里的工会和青年组织的行政级别,亦随之取消,使他们成为真正的民间组织,他们在大学里不应再属于谁领导,也不属于校长领导,他们就应切实地代表选举他们的人群的利益。唯有如此,他们也才会成为对于大学健全运行真正起作用的民间力量。
还有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他们应当是实实在在的学术权力机构,而不能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现任的行政负责人不宜进入这种机构,有没有必要建立教授委员会,它可能发挥怎样的作用、如何发挥这些作用?这也是可探讨的问题。
学校内的,学校外的许多本应是学术性的组织,如评审会员会、评估委员会等,也基本上行政化了,其成员大部分乃至全部是带“长”字号的人员。这是行政化趋势蔓延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将大学行政化的一个中间环节。自然也急待改革。
高等教育管理的行政化,成为教育资源配置垄断化的根源,也是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的主要根源。学术腐败的情况已滑入十分惊人的境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7条说得非常好,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推进高等教育制改革”,唯有从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不是行政权益的需要出发,才能保障体制改革切实推进,才能避免行政权力寻租,才能避免已令人触目惊心的学术腐败继续存在下去。
万能政府的观念对于大学不仅是行不通的,而且是危害深远的。。这一观念的自然破除已有相当大的困难,依靠行政权力自身能够解决这一问题更为困难。这可能涉及本书难以深入讨论的更深层的相关改革了。
第三节 人事问题
在公有制的条件下,若没有严格的科学的管理制度,仅靠人的觉悟,结果已经很清楚。关于某些人是“特殊材料制成的”假设是不成立的,这种假设正是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有企业经营不良以及公车、公房、公费医疗等等造成大量浪费的根源之一。
如何保证大学收入的有效使用,也不可能仅仅建立在依靠某种观念和觉悟的基础上。为什么大学机构膨胀、人员臃肿的状况如此普遍?为什么大学公款私用的现象如同社会一样的严重?为什么行政开支所占总经费的比重如何并不为校长们所关心?为什么非学术性的开支几乎在所不惜?多年所云之大学人事制度改革收效如何?……
本节不打算全面讨论人事制度的改革,而是侧重叙述一下大学酬金制度的改革问题。这个问题对于影响大学发展的严重性、普遍性、紧迫性未必是被人们充分注意到了的。
日前,我们大学的工资大体上可用两个词来描述:多轨制,计件制。
大学的工资一直到了上世纪80年代,都是所谓国家工资,基本上是比照国家干部的工资制订的工资制度,后来有单独的“高校系列”,然而,实质上并没有太大变化。
到了90年代初,改革开放进入一个新的时期,这期间并没有发生基本工资的多大变动,在那种情况下,出现了一个大学自己创收的奇特现象,大学教职工的收入,除了基本工资那一块,就多出了另一块:津贴。这是由各大学自己创收的情况和相应的内部政策来决定的。同时又有了相当多大学的下属机构的一些收入来源,这就又构成了一块收入及相应的分配。这样,许多大学目前所实行的是三轨制酬金了。再加上个人从其他不同途径获取的收入,那更是四轨制、五轨制了。
在多轨制之下,基本工资那一块是“死的”,其他则是“活的”,“死的”那一块属于“铁饭碗”,大体上由每经一定的工作年份来决定每一级的调整,所以,人们的注意力被引向“活的”那几块。“死的”那一块的作用就很有限了,“活的”那块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呢?
学校里“活的”、实际上起作用的那几块是怎样发放的呢?大体上是实行计件制。上一堂课多少钱(称为课时酬金),写一篇论文多少钱,出版一本著作多少钱,拿一课题多少钱,指导一名研究生多少钱,获了什么奖额外再给多少钱,等等,还包括获“名师”称呼配套多少钱、获“精品课程”多少钱,获一篇“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多少钱,不一而足。
也有整体发放津贴的,也是分等级的,分等级 的主要依据仍然是计件,例如,看近几年发表的论文、著作和所获得的课题、奖项等。新引进的教师也有按年津贴的,一年十万或十几万,高的也有几十万、上百万。但这是为数极少的。主要的大面积实行的是计件制。也有学校采用积分制,再将分折换为钱,计件制的形式不同而已。
农村在1978年以前时候是实行计件制的,又称工分制,以工分计数。有些工厂也实行过计件制。如今的中国不少大学所实行的正是人民公社时代的工分制、计件制。如果说这种制度对于农村就已很难说上一点点合理性的话,对于今日之大学呢?
工厂、农村的某些生产项目易于量化,大学工作呢?以教学而论。教学是“从无知到智慧的过渡,从缺乏到充足的过渡,从缺陷到完善的过程”,“从无生命到有生命的过渡”。一堂一堂课,就是给学生智慧、完善和生命,怎么能简单地用钱来衡量?
甲乙两位教师各上一个课时,在这种制度之下,当然就仅是按一个课时计件了,然而,甲投入的精力、热情,甲所表现的责任感和对学生深切的关爱,都与乙不一样,这热情,这责任感,这关爱,又怎么算钱?精神上的东西怎么去计件?指导研究生的工作不是也有这种实质上的差异吗?能仅仅由所指导的研究生人数来计件吗?
同是一篇论文,即使它们发表在同一种杂志上,其学术水平和所产生的学术影响也可以十分不同。但若按计件制,它们都一样。对于学术著作不也是如此吗?
上课是传授真理的,论著是发现和概括真理的。真理本身的价值的衡量就是一件困难的事,一堂课、一篇论文、一部著作所包含的真理价值及作者的情感投入,衡量起来不是也很困难吗?同是一文或一书,有的永恒,有的则只是昙花一现,怎么计件?
为什么我们把上述一些无法衡量或很难衡量又是核心的因素一概抹去,而只盯着那个时间单位和篇数、本数、项数这样并非核心的因素呢?计件制会把教学与学术研究引向何方呢?
尽可能对教师工作进行测量是必要的,但这是“尽可能”,在不可能进行测量或不可能立即进行测量的情况下,勉强去测量,带来的就会是消极后果了。所以对可测量性本身要进行考量。
有的教授,可谓五年磨一剑,十年磨一剑,甚至更长的时间里集中于一个特别重大的难题而中间则无件可计,这一类工作应由谁来做?做这类研究有时是存在巨大风险的,一个人在一个课题面前终其一生没有突破的情形在科学史上并不罕见,我们能容纳吗?不容纳的话,世界上的重大创造会属于我们吗?
近代以来,诸如经典力学、天体物理学、电磁学、量子论、相对论、控制论、混沌论、耗散结构论以及19世纪以来建立在各种公理系统上的相当成熟和完整的科学理论都产生在欧美,而没有产生在我们古老的中华大地。直到现在,局面还并没有根本变化。
如果说,这一状况我们曾经可以从社会方面去加以说明的话,那么,近30年来,中国社会已经大变了,已经开放了,改革了,仅仅从教育之外去寻找原因就不够了。我们的教育(尤其是大学)及其管理体制应当深思,科研及其管理体制应当反思。
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说,强调技术的、应用的研究没有错,强调产学研相结合也没有错,它们尤其对于当今中国经济之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但这不是一切,不能被绝对化,尤其从长远看更不能如此,许多重大理论并不是着眼于当下的应用和生产的,而是更宏大的、可能对未来生活产生更深远影响的发现。历史也证明,许多理论在发现之前不一定能看到它的应用前景,发现之后进入应用、进入经济领域往往要经过一个过程,甚至是漫长的过程。因而急功近利是有害的。如果过于偏重技术,再加之以计件式的功利引诱,则是更为有害的。中国若要真正成为科学大国、教育大国,必须既有自己浓浓的技术兴趣,更必须有自己深沉而厚重的理论兴趣,哲学兴趣。前者靠计件制就已不够,后者靠这种机制就更难以成大业了。
当今许多重大成就,包括获诺贝尔奖的成就,绝对多数是理论的,发现式的。成就这些理论的,当初又大多是出于兴趣,不是为了功利的目的,而仍然是沿袭了成就大业的“为真理而真理”、“为知识而知识”、“为学术而学术”的纯真科学理想的。这一传统远没有在我们的大学里落根。落后的面貌急需改变。落后的机制急需改变。
变多轨制为单轨制,变计件制为年薪制(可分解为月薪)是势在必行的。单轨的年薪制所依据的是个人总体学术水平、学术影响。这也很难具有精确的数量指标,因而,必要的模糊是免不了的。对于年薪,教授们也会关注,然而,至少不致于再去天天计较、件件计较、事事计较了,精力可更为集中了,功利的影响削弱了。
美国实行终身教授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学术自由。这个终身,并非我们这里所言之终身不退休,而是退休前的工作保障,而是不因非学术性因素被辞聘。曾有人担心这种制度会不会导致教授们的惰性。然而,“终身教授近年发表的同行评审文章通常是非终身教授的二至三倍,终身教授近年独著与合著的著作也大大多于非终身教授”。难道我们仅仅因废除斤斤计较的计件制而采用单轨的年薪制就会使我们的教授产生惰性吗?
第四节 后勤改革
大学后勤改革曾是大学改革的一部分。中国大学,如同办人民公社的思维方式,都是大包大揽。有人戏称,大学除了不办殡仪馆外什么都办。似是自给自足,实即作茧自缚。大学后勤改革当然在所难免,大学做了太多不是自己要去做的事。
起动后勤改革之时,提出了一个“后勤社会化”的口号,后来在上海开了一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全国性会议,会后出版了一本书,书名即《走出校门天地宽》。这书名,这口号,恰恰都没有反映出后勤改革的真谛。高校后勤的问题,根本不在校门内还是校门外,根本也不在社会化,以为只要走出校门、推向社会了,就是改革了,其实,这只是表面的东西。
大学本在社会中,“社会化”的含义是什么呢?社会也有不同性质,在中国,1976年以前,“社会化”就意味着计划化;1990年之后,“社会化”就渐渐意味着市场化了。“社会化”指的是哪一种“化”呢?社会实际上是良莠皆有的,我们“化”什么呢?
并且,中国大学早就在办“小而全”的社会了,还不够,还要“社会化”?“社会化”是一个确切的概念吗?
让我们分析以下高校后勤原有问题的实质在哪里。
一、大学即使后勤的举办者、投资者(或者说老板),又是后勤的经营者、管理者。比如说,食堂是学校建的,宿舍是学校修的,等等,学校是举办者;然而又有膳食科、宿管科之类的学校行政机构去经营管理。这有什么可能的弊病呢?又可分两点来说:一是,老板与经理不宜合二为一,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人,而各自的角色意识应是有所不同的;二是,正由于这种不一致,经营者与举办者虽形式上都在学校,形式上都是行政人员,但实际上是不同的角色,目标并不总是一致的,利益常有冲突,利益冲突之时又无有效的处置依据。
二、学校既是经营者,又是消费者,有时就自己跟自己作生意了,于是常常就出现学校经营部门(如膳食科、宿管科、物资科或处)设法赚学校的钱的现象,堂而皇之地伸手要学校多多“补贴”,即使经营不善。自己赚自己的钱,这两个“自己”并不是同一些人,实质上就是学校内部一部分人去揩学校的油,尽量向学校(实即国家)漫天要价。
三、学校既是老板,又是经理,于是,作为消费者的基本部分的师生,在后勤问题上必然把学校视为可抗诉的一方,当他们作为消费者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时,自然要找“厂家”、找“商家”。因此,学校也就必定成为矛盾的一方,师生不可能把物资科、膳食科之类的机构与学校切开来,并且事实上它们本就是(至少名义上是)学校的代行机构。于是,大量的非学术性事务涌向校方。有关食宿的问题也上了中国大学校长的日程。这也是世界上罕见的现象。
如果以上的分析没有问题,那么,大学的后勤改革就应当主要集中到两个方面来:
第一、将举办省、投资者与管理者、经营者的角色分开,或者说,将产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这才是改革的关键。对于学校已投资因而拥有产权的房屋、设施、土地租赁给与学校没有任何行政隶属关系的经营者,并与之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对于已有产权的校产不宜出卖(即所谓推向社会),这本是可增值的部分。对于需要新增的基础设施则可考虑一开始就由学校以外的厂家或商家去投资兴办。
第二、在上述角色完全分开的情况下,学校将不再是与作为消费者的师生相对的经营者一方,学校就可以与师生一道成为同样的消费者,并与它们一道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校方与师生作为共同的一方而去与经营者打交道。这就是市场化,这就是大学后勤进入市场,大学不再成为包吃包住的公社,也不成为新的市场的工商管理机构。
所以,大学后勤改革的根本就在于改变将举办者、管理者、经营者混于一身的状况,改变自己跟自己作生意的状况,改变人民公社式的大包大揽、小而全的思维。维护自己的产权,并通过拥有的产权的运用而求得于学校整体发展必要的利益(西方一些大学从这方面所获利益占学校总收入的10%左右,并用于学术发展),但不要直接去进行膳宿一类的经营,也就是说,不要去做生意,做买卖,不要去开饭店、办旅馆,这不是大学的本行。
大学后勤改革并不在于形式上一股脑将后勤有关设施变卖出去,更不在于任凭国有资产的流失。
由于“后勤社会化”这个口号没有抓住大学后勤改革的实质,便造成了一系列后果。许多大学就只是把原来的后勤处或总务处换了一块牌子,叫做后勤总公司或后勤集团,而处长就变成了总经理,换汤不换药,总经理依然是正处级,依然由行政任命,而原有的实质性问题依然如故。伙食等一类问题依然在学校行政日程上,教育行政当局依然就伙食等问题向各大学下达指令,行政化的实质并未改变。
有些方面还变本加厉了。如有的大学原来是后勤处下设的科,现在在“公司”或“集团”的名义下成为中心,膳食科变成了餐饮中心,宿管科变成了“房管中心,水电科变成了水电中心,……并且行政级别不仅保留,“中心”还成了副处级,升格了;有的大学这么一来,后勤系统的处级干部便多达20余人。这就是在社会化口号下行政化趋势的进一步加深加重。
十年前,中国大学几乎把学校建起来的住房全部“卖”掉了。在1998年差不多已经卖光了的情况下,教育行政当局才发了一个通知,说中、小学住房不能卖,大学紧靠教学区的住房不能卖,实际上,这种早应预料到的问题,却直到木已成舟的状况下才走个过场,发个通知说说而已。
上面,我们把那个卖字加了引号,因为那实在说不上正常意义下的买卖。为了弄明白这一行为的实质,先说一下早于大学“卖”房的政府大院的情况。政府大院里的“卖”房有三大特点:一是廉价,廉价得与送奉相差无几;二是那里的房子质量都不错(为什么不错的原因谁都清楚);三是环境好。有这么好的事不一下子就滑拉拉“卖”掉了吗?这比廉政建设容易一千倍。名曰分享改革开放成果,但是,谁分享了?是政府官员们,而且优先的是当届的、当代的官员。为什么不拿到市上去让民众分享?特别是普通的工人、农民能分享吗?为何国有一下子就变成了官员所有?
十分清楚,所谓住房改革,实质上是由少数具有特别身份的人在国有资产大流失之中获利,普通民众能享有一点点吗?还有国企大甩卖呢?谁在“买”?谁在“卖”?这一切本应经过人大立法来处理,却完全成了行政权力的处置,并且都是在改革的名义下进行的。
这样,我们也好处理解大学的“卖”房了。
大学住房改革,是大学后勤改革的一部分。住房改革所要改的是什么呢?改革的要领在哪里呢?住房改革的关键就在改变计划分配,改变无偿的住房分配制或配给制,或象征性的租赁制,逐步地实现教职工住房以租房和购房为基本形式,变计划分配为市场行为。
简言之,学校向教职工唯一提供的是工资,至于吃、穿、住、行都不是学校大包大揽的内容。这种做法也是不仅于学校,而且于教职工最为有利的,同时也符合市场原则。。当然,这就要有相应的工资改革。对此,我们在第三节也有初步讨论。
1、住房改革不等于把学校的房子统统“卖”掉。即使是某些发达国家,也不都是购房或卖房,有的国家租赁房占60%以上。租房、购房都是市场行为,所要改掉的是计划分配制、无偿供给制。改革都在于消除过去计划经济留下的一些弊端。
2、把学校校园内的住房统统“卖”掉,将使校园里的人员在若干年之后发生巨大变化,这些住房的房主将会越来越多的不再是教师。尤其是在校园核心地带和紧靠教学、行政用房周围的区域,这种情况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是可想而知的,那种人员混杂的局面给学校所最必需的一些环境条件带来的后果并不是很难预料的。并且,这种难于治理的状况在某些大学已经显现出来。谁将对这一历史负责?
3、把学校住房都“卖”掉,将来新聘人员初到之时,一般是买不起房的,他们最初几年很可能只是租房,但还有房可租吗?可供租赁、可供流转的房子都没有了。年轻的刚毕业的博士们当中相当多的人即使靠贷款也很难购房;有购房条件的,在离校区很远的地方安家又需要增加运行成本。
4、如此一来,学校实际控制的校园面积将日益缩小,并且,在校园内调整建筑物结构的主动性也将消失。
5、“卖”房本身还包含许多不合理因素。
大学住房改革,具体说来应当是:
1、教职工的住房从此变成市场行为;
2、学校调整工资,提高教职工收入,至于教职工将其收入在吃、穿、住、行方面怎么使用,完全是教职工自己的事;
3、将与教学、行政区向隔较远区域的住房合理出卖,也可继续实行租赁;
4、在校园区内,留有足够周转的租赁用房;
5、尽可能协助教职工方便在学校周围的区域购房,但这在市场逐步发展起来之后,也是无需学校去关注的了,因而,这是在一个过渡期内必要的辅助行为。
整个后勤的改革,恰恰应当摆脱过去办“小社会”模式。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是有利于整个社会发展水平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提高的,大学就是作大学要做的事(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怎么去办社会呢?显然,“后勤社会化”的口号没有抓住后勤改革的根本点:后勤市场化。
第五节 本末关系问题
大学行政化趋势蔓延的表现形式之一是,针对大学的或大学自己实行的各类评、赛、比、查越来越多。首先是来自大学外部的这类活动越来越多,这成为强化行政管理的基本途径和手段之一,自然也成为影响大学发展的基本原因之一。
从整体评估,如合格评估、优秀评估、文明单位评估、先进党建评估,等等,到中观的评估,如专业评估、学科评估、种种基地的评估、实验室评估,等等;再到微观的评估,如“名师”评选、“精品课程”评选、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评选、新世纪人才评选、……还有名目繁多的基金评审、各种各样的奖项评选。总计,大学面临的评、赛、比、查项目至少在50项左右。加上不同层级的类似活动,可以说是达到了一个空前的规模。学校里许多管理人员一年到头就忙着这一类事务,且大多受制于外界。
这样做的立足点是有问题的,出发点是有问题的,方式方法也是有问题的。从目的、原则到方法,都是应当再思考的。这里,我们着重从这些过多过泛的评、赛、比、查所造成的观念问题方面进行简短的讨论。基本的问题是造成了大量的本末倒置,偏离了大学本意,偏离了大学精神。因而,也成为急待改革的内容。
有一个最基本的本末关系,在中国已逐步理顺并在继续理顺之中。政治相对于经济,经济是本,政治是末,政治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政治的好差优劣取决于它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的大小和性质。
经济相对于人,人是本,经济是末,经济之所以不能完全由GDP来看,就是因为它还没有充分反映人的需要,因为人,才去发展经济,才去优化经济结构,并且,也只有靠人才能把经济搞好。政府的权力是从人那里来的,它只有以人为本位时,它才是合法的。
由此,我们很容易想到大学和管理大学的行政部门的关系。谁是本,谁是末,应当也很清楚。大学是靠大学自己去主办的,行政部分的权力是从大学那里来的,行政部门的权力只是拿来为大学服务的,它只有以大学为本位时,它才是合法的。然而,这一本末关系似乎远没有摆正。
下面,我们列述由于这一本末关系没有摆正所带来的许多本末倒置、因果倒置现象。
教授们是因为水平高而获奖,还是因为获奖而水平高呢?现在是倒过来看了,你水平高不高,就看了获了什么奖、获了多少奖。丘成桐在解决卡拉比问题之前的5年内,不仅没有菲尔兹奖,连论文都没有。他的水平从哪里去看?后来,他确实获奖了,获得了数学领域相当于诺贝尔奖的菲尔兹奖,然而,也不是因为他获了菲尔兹奖他才水平高,而是因为他水平高才获奖的。更何况,菲尔兹奖是从1936年才开始颁发的,在此之前的那些已满40岁的人(如希尔伯特、黎曼、高斯、欧拉、哥西、……)他们都不可能获有什么菲尔兹奖,其水平是什么决定的呢?
教授们是因有水平、有能力而拿到课题,还是因为拿到了课题才证明他有水平、有能力呢?他的“一手货”肯定是他的论著、他的发现、他的创造,课题充其量是他的“二手货”。现在,变成了拿“二手货”来说明一个人的能力与水平了。课题这东西在中国也不过是近20年的事,在此之前,该拿什么去看人的水平呢?即使现在,也不难看到有真才实学的人拿不到课题,反而才学均明显次之的人拿到了。这类事例罕见吗?如果又本末倒置而视之,就是走得更远了。还有许多卓有成就的研究仅仅是从兴趣,而不是从课题或课题背后的那几个钱出发的。根本之点在哪里?
老师们是因为会教书而成为名师,还是因为有了“名师”称号而会教书呢?陈寅恪会教书吗?冯友兰会教书吗?华罗庚会教书吗?他们有“名师”头衔吗?中国大学起码有10万人很会教书,一年评100个,100年才评得出这个数字的十分之一,这有何意义?
还有“精品课程”、“示范专业”,还有无穷尽的评估及相应的各类各档的称呼。
这么多的本末倒置,带来的是虚荣、功利、浮躁和肤浅,并且,这些明显来自外在的东西在与行政权力相结合的过程中,变得更加严重,这样,也就带来了学者对“官”位的追逐,这正是数十位教授竞争一个处长席位的深层原因。本末倒置带来了大学的舍本求末。
原本朴实简单的个人名片上就是姓名、职称、单位,现在,不少人在名片上也纷纷印记上“×××评委”、“××获奖得者”、“×××名师”“×××学者”、“×××人才”;在专业、学校的介绍上也多了许多与大学无关的名目。中国大学被符号化了。
不只是符号化,而且是数字化了。除了“211”、“973”、“985”外,还有各种“十”、“百”、“千”,“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千门精品课程”、多少多少“新世纪人才”、多少多少“团队”。这些数字背后是什么呢?
大学的符号化,就意味着大学的概念化、形式化,同时,也意味着大学的肤浅化、贫乏化,意味着大学的功利化、商业化,并且必然培育出学术腐败的温床。大学的符号化是行政化的必然结果,是权力垄断化的必然结果,又必然滋生出许多与大学本性无关并威胁大学生存与发展的消极因素。
一定的奖励是有一定作用的,但决不可太多太滥,更不可喧宾夺主。这应当是极少的项目,极客观的评价,也应是很简单的手续,切不能兴师动众,切不能功利化、外在化,切不能把真理的价值虚无化,尤其不能以此作为控制大学、影响学者的手段,否则,大学的符号化也就是大学的异化。而这一切,均已是现实的危险。
一定的评估也有其必要,但这主要是大学自己的事,是大学自身的需要,并且,唯有评估成为自身之需要之时,评估才是有意义的。外在的评估也不是完全没有必要,但应是辅助的、客观的、简捷的、服务性的,而不能成为烦琐的、主控的。
决无可能靠外在的评、赛、比、查办出高水平的大学来,决无可能靠贴标语、喊口号(现在正有这种趋势)办出世界一流大学来。曾经这样依靠过,带来的只有落后,继续这样,带来的也只有继续落后。
在那段“史无前例”的历史时期,是用“样板戏”指导文艺革命,用种“试验田”去搞农业,用“学大庆”搞工业,现在的高等教育搞的示范学校、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名师”等等,这一套与那个“史无前例”时期的思维方式是一样的,其结果也只能是带来贫乏、萎缩与落后。
高等教育智慧存在于大学里,只要大学自由与独立,就会带来科学的富有,学术的先进。外界所需要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保障大学的自由与独立。这是历史的结论。
然而,现实情况已经相当严重,这里,涉及到治理心态问题、管理体制问题、管理观念问题,还有习惯与思维方式问题。如此之多的本末倒置的正本清源,也已经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人们为了中国的高等教育,为了中国成就为真正的教育大国、强国,科学大国、强国,为了中华民族的繁荣复兴,除了抛弃一已之利,抛弃陈旧观念,深入进行艰苦的改革之外,别无出路。而且,改革开放已经30年,如此落后的高等教育体制,将会面临更严峻的局面。世界各国都在从改革上寻找出路,中国的大学,其改革之困难更为艰巨,其改革之要求更为急迫,其改革之范围还十分广泛。勇于面对现实,勇于开拓,勇于改革的高等教育工作者,将在国家的改革发展的道路上大量涌现。
第六节 大学·市场·政府
大学的改革离不开市场、政府与大学这三者关系的调整。在这一章的最后我们来简要地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在许多国家,大学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早已有之的,但对于中国大学则仍比较生疏。十多年前,当中国提出市场经济之时,大学的感受是“谨防市场经济的冲击”,它有一种受冲击感。
1978年之后,中国逐步走向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市场的主体是谁?是活跃于其中的人。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讲,是人本位经济,是由消费者起主导作用的经济。“有问题找市场,而不是找市长”,这是政府官员的一种觉悟,他们意识到了市场的力量。但中国大学滞后了,它视市场为一种“冲击”,一种需要提防的“冲击”。
在中国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逐渐出现了科技市场、文化市场乃至人才市场。人才也进入了市场,这是人的地位的上升还是下降呢?只要对比一下人才“单位所有”的僵硬体制,答案就很清楚了。
大学就是生产文化的,其文化产品能不进入文化市场?大学就是出科技成果的,其成果能不进入科技市场?大学就是出人才的地方,其培养的人才能不进入人才市场?然而,这一切都只是不得不面对,都只是大学的不得已而为之吗?
1978年以前,大学曾不断被批判为脱离实际、脱离现实。事实上,那时候大学没有什么可供其联系的,如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市场,这对于大学究竟是可能的祸水,还是福音?大学所进行的各项活动均为各类市场之所需,岂不是大学更有用武之地了吗?当这些市场日益培育成熟、日益兴旺繁荣起来的时候,大学不是兴高采烈,而是冲击感缠身,这是怎么回事呢?这就叫做观念转变,谈何容易!
迅速发育起来的市场开始瞄准了大学,市场靠近大学比大学靠近市场,显得更敏锐,更迅捷。以企业为例,当它们从计划经济下脱缰而出时,它们自己找市场了,而在它们面对市场时许多的难题出现了,企业的根本难题又恰在人才与技术上,于是它们想到了大学。请大学为它们设计,请大学跟它们一起攻克技术难关,请大学为它们培养或培训最急需的人才,由此,它们把对市场的敏感带到了大学。大学也开始有动于衷,并发觉这正是大学可以大有作为之处。
大学逐渐从市场那里感受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并从中获得活力,它在文化生活中、经济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既呼应了内需,它本身也成了内需。
在有人的地方,就有人的需要;在有人的需要的地方,就会有相应的市场,除非有什么强加的外力去限制这种市场。大学不仅为经济所需,为科学技术所需,为文化产业所需,更为人自身所需。许多平民就把他们和他们的子女上大学本身视为一种需要。这就是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原动力。这种需求关系亦必构成一种市场关系。
不仅市场需要大学,大学也需要市场。事实上,大学并不在市场之外,而是在市场之中。
并非所有的大学与市场的关系都是一模一样的,并非所有的大学对市场的敏锐度是完全相同的;在一所大学内,教授们对市场的感觉亦不尽相同。人的需要的多样性在大学身上同样得到反映,无不与市场有关,不等于所有人无不时刻盯着市场。
进入北京大学的学生,与进入某所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对就业市场关注的直接性会有明显差异,前者可能直接关注的是学术成长以及未来的学术事业,后者可能直接关注的是职业技能的获得以及对于就业市场的适应程度;后者直通市场,前者直通学术本身,并且,一般来说,前者因对未来职业会有更宽阔的选择余地而不急于眼下去盯着市场。这些区别并非优劣之分,而是各有侧重,而是对市场不同性质的反映。
哲学教授与电脑教授对市场关注的性质也可能有很大的差别,史学教授与工艺设计教授的差别也将是明显的,乃至学理论物理的与学应用物理的,对市场的敏感度也可能不一样。大学里就是有“为学术而学术”、“为知识而知识”的教授们,他们很可能对市场不屑一顾,他们对知识商品化会嗤之以鼻,而大学还可能以他们引为骄傲。
大学有象牙塔,才走出象牙塔;大学有“故纸堆”,才言之以不局限于“故纸堆”。许多大学还不一定有象牙塔呢,谈何走出;有些大学并无“故纸堆”可言,何言废除“故纸堆”。市场若不需要甲骨文了,大学能把古文字学丢掉了吗?市场若不需要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了,大学能把古典哲学的研究丢掉吗?
这又是否表明了那些“为学术而学术”的学术与市场毫不相干呢?是否表明了大学确有世外桃源呢?这些学术与任何需求都无关吗?如果有的话,谁是相关者?谁是这种需求的主体?是大学校长吗?大学校长为什么感到相关、感到有对象牙塔的需求呢?为什么有大学校长对“故纸堆”也感兴趣呢?此外,就无人有此感觉了吗?
实际上,一个能代表民族利益(包括民族文化)的政府是相关者,它应当明白这种需求。并不是任何政府都有此觉悟的,无论是中国的过去还是他国,都不难看到这样的政府。而当政府觉悟到这种需求时,它不仅会明白这些珍稀之物的价值,不仅会为这些“为学术而学术”的虔诚研究者提供好的环境,还会为其作必要的投入或资助。一个成熟的社会,甚至民间组织也会为之慷慨解囊而不图任何回报。
其实,那些看似纯学术的东西也有回报,回报给自己民族的文化,回报给学术的繁荣,也许还回报给未来想象不到的实际应用,即使一种纯思辨的智慧也是对文明的极珍贵的回报。
如果能这样,那么,政府实际上充当了一个必要的“买方”,而从事纯学术活动的教授们以其成果充当了一个不自觉的“卖方”,他们构成了在一种常态之下难以觉察的市场。这样,教授们仍然在“为学术而学术”之中乐此不疲,政府则在高远之处充当了高明的“买方”,代表民族,代表未来;教授们把学术本身视为了自己的需要,而政府则看到了这不只是他们的需要。若不如此,政府在大学面前就微不足道了。
这样说来是否有些牵强附会?一点也不,社会越走向文明,越容易理解这一点。这样,实际上是大学、教授、市场、政府各得其所,并在一种关联中、一种需求链之中实现。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转变政府职能。例如,政府不要直接经营企业,是官员的,不能兼做经理,钱与权分离。政府对国有企业可拥有股份,但官员们不得进入经营行列。与政府不宜经营企业一样,也不宜经营大学,政府可以是公办大学财产的所有权的代表,但对大学的事务不能介入。改革之中,政府专业部委举办和经营大学的局面基本上得以改变。但是仍然有所谓直属高校属于直接举办之列。这些关系该如何调整还有待研究,但调整肯定是必需的。
在大学与民间市场的关系上,应当是大学完全自主,市场完全做主。政府代企业作主的时候过去了,政府代大学作主的时候也过去了。这是社会繁荣之所需,大学繁荣之所需。政府可以做的事是两桩,依法维护大学的利益,也依法维护大学的“消费者”的利益,亦即,维护“市场”秩序;另一桩事就是,政府也作为大学投资者的一方存在,它以市场的眼光来进行投资,尤其在一些民间市场直接感受不到其价值的大学“产品”上,政府充当高明的“买方”。简单地说,一是政府在大学与市场之间担当“裁判”的角色,另一则是相对于大学而成为一位有远见的“买方”。
基于以上的理解,政府的任何投资都不必是无偿的。政府权力既不进入大学内部,又不进入市场内部,在担当“裁判”角色时,为的是让双方都有更好的发挥;而当政府扮演投资者角色时,它又与大学之间构成了另一个特殊的市场关系。调整好三者关系,让三者各尽所能,各避所不能,从而三者发挥出更大的整体效应。
从根本上说,政府相应的权力都是公民让渡给予的;相对于大学、市场的那一块的相应权力,是大学、市场让渡给予的。这一切决定了政府行为的目的都不再于享有权力,而在于运用让渡者赋予的权力为让渡者谋利益,充分尊重让渡者的主体地位及其利益。
后 语
这本书的正式写作,前前后后花了整整两年时间,但就有关的准备工作来说便更长了。另一方面,实际投入写作的时间并不需要那么长,只要准备充分了。所以,事实上是刻意拖长了时间的。
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边写边讲授,有一个跟学生讨论交流的机会,从中看看效果如何,还曾向大学管理干部作过系列演讲,这也是一个检验过程;另一是散发给一些已走上工作岗位的博士们,大都是念过高等教育学专业的,同时又是毕业于不同大学的博士们,边写边逐章发给他们,请他们提出意见。非常感谢他们仔细的审读,中肯的建议,宝贵的修正。要列出个名单来将是长长的一串。此处虽然未予点出,但我确实记得他们,向他们致谢。
书中有些观点,平时也跟高等教育学的同行们有过交流,有时是交谈,有时是专题演讲及演讲过程中的讨论。
有一次,我在武汉大学演讲完毕,此时,黄明东教授说:“我原以为我基本上都明白的,现在基本上不明白了。”后来,我把黄教授的说法告诉刘献君教授,刘教授对我说:“有一种教学是把人从不懂引导到懂,有一种教学是把人从懂引导到不懂。”他的意思是,后一种教学也很有价值。对于后一种情形,至少是听到了一些闻所未闻的东西。然而,这都要基于有过思所未思的东西。这一本著作是不是有许多思所未思的东西呢?是不是会让人有闻所未闻的感觉呢?但是,让人有什么感觉的问题不在我考虑之列,我唯一要做的是思考和探求。
我先后在北大、北师大、上海交大、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湖南大学、西南大学、云南大学和郑州大学作过高等教育哲学的演讲,在本校也三次系统讲授了《高等教育哲学》。《高等教育哲学》与《高等教育学》有很大的不同,从体系到内容都有明显的区别。但对于相关哲学的探讨与教学,在如下两方面有利于对高等教育学的研究:一方面,后者是讨论事实与观念,而相关哲学是讨论关于观念的观念,这样就势必对高等教育学的观念本身有更深层的审视,从而有利于更清晰更恰当地选取高等教育学所需重点阐述的内容;另一方面,相关哲学的论证更多地依靠逻辑与思辨,而高等教育学则要有更多的事实论证,可是,前一种论证可以使事实论证本身受益,并且由于前一工作,可以使我们对于事实所包含的意义和价值看得更透彻一些。
一般来说,似乎是先做形而下的工作,这方面的工作充实了,深入了,再进入形而上。实际上,这也是因人而异的。有人专做应用研究,有人专于原理研究,也有人专攻哲学。
我本人可能是在这三方面都做了一点工作的。从自己的实际情况看,正是在做一般原理的综合研究之前,在做形而上工作之前,已做了一些应用研究,一些专题性研究。也许,我50年的教学(1959-2009)和26年的学校管理(1982-2009,中间只一年停顿),这一经历对于我的积累有益,对于首先开始一些应用研究、专题研究,一些形而下研究有直接影响。尔后,我进入了形而上,但仍然不只是在形而上停留,而是不断回头和来回运行的,《高等教育哲学》问世之后五年我又回头来写了《高等教育学》,是这个迂回前进过程的一个片段。
那么,哲学兴趣从何而来呢?这与早期所受教育有关,也与后来形成的理性思维有关。与数学是否有关呢?亚里士多德说:“近代思想家虽说为了其它事物而做数学研究,却把数学充当哲学”(《形而上学》第29页)。当今,凡进入了大学的人,前后学习数学的时间至少有14年,然而,“把数学充当哲学”的人,便寥寥无几了。不过,只要稍有哲学兴趣,数学就可帮助你。我认为,数学确曾帮助了我。
但是,这里要经历两个关口。一是,切忌将数学学习只停留在形式逻辑上;二是,即使在数学学习中娴熟地运用了辩证逻辑,仍然是不够的,数学学习更需要直觉。如果这样,数学真的会帮助自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些国家不再仅仅视数学为一种技术工具。由此,我们还可换个角度看,如果在上述两个方面都有成长,而无论通过其他什么途径获得辩证思维能力,又使自己的直觉发达起来,只要能这样,数学的实际知识有多少并不是十分重要的。如此看来,我从数学那里获得的修养,与别人从物理学、历史学、文学、……那里获得的修养,就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差异了。
许多人在山脚下选取了不同的攀登之路,而到达山顶时,大家便是同样的登山者。
还要特别感谢人民教育出版社的韩华球,这两三年来,他一直关心着这本书,给我很多帮助,还先后三次寄送了十余本有关书籍,谢谢他的鼎力支持。
我更要感谢高等教育理论界众多比我年长的和比我年轻的朋友平日的关心和帮助。有时,我的论文发表后的一些后续信息,邬大光、张应强等中青年学者在先于我得知之后还给我发短信或打电话来,实在是对我的关心和鼓励,很难得的精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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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3:38:19 | 只看该作者
第九章  大学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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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论与教学论是紧密相关的,却又可以是平行的两个论题,它们可以有各自的话语系统,虽然这两个系统是彼此可互译的。有一些人着重研究教学论,有一些人着重研究课程论。两种研究都有丰富的内容。在美国,许多人是课程论专家;在中国,课程论专家在逐渐增多。当然,这两方面的研究彼此不难沟通,但各有侧重。
大学课程有更为丰富的内容值得关注,这是我们将这一问题加以特别论述的原因。一方面是基于大学课程的特殊意义,另一方面也基于课程论与教学论多少不同的视角,在考虑到我国读者用语习惯的前提下,我们将大学的课程与大学的教学作为两个相对独立的篇章来陈述。
第一节  大学课程问题的特殊性
狭义的说法下,课程是指为学生所开设的一门一门科目,有时称为学科课程。这虽然是狭义的说法,却是人们常用的说法,口头上、文字上都如此,如语言文学课程、哲学课程、史学课程、艺术课程、力学课程、电学课程、化学课程等。
中义下,课程是指教学内容,不论什么教学内容都纳入课程概念之下,并不一定指教科书。大学里,有些课只有个讲义,有时连讲义也没有。有教科书,有讲义,教学进行时也可超越其范围而仍然属于教学内容。康德讲授过教育学,事后听讲的学生林克根据记录整理出来,这部《论教育》的书至今已逾两百年,是教育学作为课程首进大学课堂。可以是先有教科书,也可以是先没有书,却有内容。教学内容从更实质的方面反映课程概念。
广义的概念下,课程是指学生从学校习得文化之总和。这就不单是指课堂教学内容,而是从学生习得的各个方面来看,也许有教师讲授过,也许还不一定是讲授过的;也许是从书本上获得的,也许是从学校各种文化中获得的。这是将教学内容作了更宽泛的理解。
还有一种理解就是把教学内容展开的进程也考虑进去,课程安排、课程计划等均在其列。课程的“程”字表现了这一点。在英语里,既可以是curriculum,也可以是course,后者即有过程之意。
课程论所关注的问题包括了课程的开发、制订、编织、实施、评价,以及课程目标、观念、比较等众多方面。
大学课程有些什么特殊的问题呢?表面看来,中、小学课程比较单纯,大体上是语文(母语)、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还有一块有时叫公民课,有时叫品德课,或其他什么名称。高年级多一点。数学有时分为代数、几何、三角,有时不分。相比大学而言,也就是有限的几门或十几门课程了,而大学则要多得多。
一所中学,即使从初中到高中,恐怕难以有百门以上的课程。一所大学,一千门算少的,多的可达万门以上。这虽然是数量差,但这个很大的差别反映了特性上的不同。
体现在教师个体上,中学最好的老师应当也能讲一门以上的课程,但不可能太多。大学里最好的老师要开多门课程,多的在十门以上。一般来说,大学教授都有制作和编写教材的义务了。芝加哥大学曾有一位教授(列奥·斯特劳斯)在芝加哥任教期间讲授了约八十门课。讲授多门课程是大学的需要,也是大学教授的义务。
为什么会这么大的差别呢?这仍源于大学的高深性、专门性。相应地,中、小学主要表现为基础性,普通性、普遍性。高深为课程开了一个无限开阔的天窗;专门又为课程深入到各具体领域开辟了无限多样的途径。
在第三章第二节,我们讨论了专业、学科、职业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并指出,从专科、本科,到硕士、博士,越往高层走专业受学科的影响越明显,反之,专科专业受职业的影响越来越明显。然而,这些影响是怎样表现出来的呢?主要就是通过课程来体现的。实际上,是由课程来体现专业性质的,不同的专业就由不同的课程构成。可以说一个专业就是一个课程集。
如果专业越来越多,课程自然越来越多。专业因社会职业日益繁多而增多,亦因学科日益繁茂而加多,这又都通过课程的改变反映出来,在量的方面就必然是课程随之增长。
课程的考虑不仅与学科、职业的演变因而导致专业的演变,还有一个根本点,即对人的发展相应地对社会发展的考虑,也深深影响到课程的设置。
从某种意义上说,课程比专业更重要。我们可以六个方面来说明这个论断成立的理由。
第一,一个特定的专业,就是一个特定的课程集合体,课程作为基本元素而构成专业。
第二,一所学校或一群教师能够开出的课程越多,组成不同集合体或专业的能力越强;拥有的课程量越大,构成新专业的条件越好,应变社会需要的能力越强。
第三,一个好的高水平的专业,直接取决于高水平的课程,并且还取决于课程的良好结构。同样名称的专业,不同大学办得之所以不一样,主要就在课程开发与优化的情况不一样,当然,同样的专业,其特色是靠课程来做文章,来给以保证的。
第四,课程有更大的开放度、灵活度,它甚至在某些方面可以不受专业的约束,从求学者的角度来看,其中有些人就可能只求通过某些课程而不是专业。
第五,大学似乎是为学生提供专业知识和专业训练,实质上,大学提供的基本养料是课程,专业优秀与否就看其课程及其结构优秀与否,尤其看主要课程优秀与否。
第六,大学课程常常需要站在专业之上或站在专业之外来考虑,并非专业或职业决定一切。
似乎是先有了专业再决定或确定课程的,然而,更有优先的是先有若干位教师,才能办起一个专业来,可就其实质而言,正是这些教师共同带来了一个课程集合体即专业。
由于大学的专门性,一类文学课,就可以分为中国文学,印度文学、日本文学、俄罗斯文学,英国文学,美国文学,……专就中国文学而言,又可有先秦文学、唐宋文学、元明清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更专门一些又不可分诗、词、歌、赋、寓言、童话、小说、戏剧、……再换一个角度,李白研究、杜甫研究、鲁迅研究、郭沫若研究、沈从文研究、丁玲研究、……还有莎士比亚研究、巴尔扎克研究、托尔斯泰研究、高尔基研究、海明威研究、……这样一来,一个文学类该有多少门课程?专门性导致了课程的多样化,同时,课程多样化使专门性得以体现和充实。
可以从综合的方向去体现专门性,也可从分化的方向去体现;可从理论的角度发展专门性,也可从应用的角度发展专门性。在此过程中,又都同时可能体现高深性。课程的地位是在与专门性、高深性的联系中表现出来的,其重要性也从关联中去考察。
大学向社会提供各种专业,按专业培养人才,然而,大学向社会提供的基本“产品”是课程。大学也好比一个“超市”,有各种各样的“产品”可供选择。然而,这是一个文化的超市,一个精神产品的超市。高水平的大学才可能成为一个课程的“超市”,比较差的大学很可能“供应不足”。
大学课程不只是表现在门类繁多、门数众多的量上,主要还表现在它的高深性、专门性和开放性上。开放性表现为课程更新速率快,大学课程不断接纳新生的知识点,并依开放而不断扩张。
即使如古典文学、古典哲学、古代史这一类课程也如此,大学也不断发掘古典的东西,从而使这一类课程也能不断扩展。
大学课程的特殊性主要由高深性、专门性、开放性表现出来。而大学的特性、发展状况、办学水平等根本性问题又可以从作为微观因素的课程上反映出来。
第二节  大学课程的结构问题
结构方法并不能用以解读所有的文本,但仍不失为一种观察事物的方法。对于大学课程这样复杂多样的对象,借助于结构仍然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由于考察的角度不同,我们会看到不同的结构。对于大学课程我们将从多角度去作结构剖析。
一所大学,从宏观上讲,它拥有的课程越多越好。但是,这里有不同层面上的结构问题。全校所拥有的大量课程就有一个合理结构的问题;具体到每个专业,它所提供的是一个课程集合,这个集合本身也不应是一个杂乱的堆砌,也应有结构的讲究;再具体到每个学生,他们研修的课程自然又是一个有限的结构,如何依其个性发展而获得一个结构优良的课程集合也是特别值得注意的。
一、一个大的框架
对于课程可以作一个大的分类,那便是三大类:人文课程、科学课程、社会课程。
科学一词从窄到宽,可有五个不同层次。最窄的一层是指物质科学的理论部分,如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等。第二层除了理论之外还包括技术、工程部分,即凡物质科学(无论是开发、应用还是理论)皆在其列。第三层就把数学包括进去了,数学并非物质科学,所以它并不在第一、二层意义下的科学之列,再拓宽才包含了数学。第四层则将人文知识、社会知识方面的理论性部分列入其中。第五层,也是最宽泛的一种理解,科学就包含了一切知识范畴的内容,包含了一切有关物质和精神世界的知识。
人们从哪一层意义下使用了作为名词的科学,常常要结合语境来看。使用较多的是第三、四两种。在第三种意义下常常需要说成是自然科学,又称之为理工科,其弊病就在于数学本身并非自然科学。
当我们说课程可分为人文课程、科学课程、社会课程时,这里所说之科学就是自然科学,是相对于人文、社会而言,故指自然科学,即第三层意义下的科学概念。
如果在第四、五层意义下来说这三大类课程,就可以说成是人文科学课程、社会科学课程、自然科学课程。
有学者不愿使用人文科学一词而宁愿使用人文学科一词。然而,学科一词一般指某一类学问之中的分支,那么,人文学科是哪一门类的分支呢?所以这样使用也造成新的问题。基于我们要把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性质、意义和方法加以区别,尤其是拒绝科学主义,可通过实质性论述来做到而主要不在名词使用上,都使用科学一词,但只要我们注意到人文科学不仅是十分不同于自然科学的,也十分不同于社会科学,其地位、内容、研究方法都很不同,这就够了。这一基本区别并不会因使用了科学一词而有疑问。
对知识类别的不同看法直接影响到对课程的看法。
确有一种极端存在于中国,认为知识只有两大类,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没有了关于人的知识,认为人就在社会中,所以不必再提人文知识。社会不就在自然之中吗,它就因此而属于自然知识而为何还单独提社会知识呢?
人与社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也是两类不同的知识;人、社会、自然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是三类不同的知识。
事实上,思维科学就不是社会科学知识,人格心理学、认知心理学、语言学、文字学(全世界6000多种语言)、文学、美学、逻辑学、音乐学等等都不是社会科学知识。法律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这才是社会科学之内的学科。
将人文科学(人们有时简称其为人学,不过,人学又有过宽的一面,比如说人体解剖学,它属人学,但不属人文科学)不作为独立的一类,这是与事实不符的。这种观点与某种否定人性的意识形态有关,但其错误之所在首先在于它违背事实。
从历史的角度看,人文科学“起源于古罗马西塞罗提出的培养雄辩家的教育纲领;后转变为中世纪基督教的基础教育,包括数学、语言学、历史、哲学和其他学科”,这表明它已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而它的事实上的存在则早在孔子、苏格拉底之前,追溯到荷马史诗,便可知它的历史至少在三千年以上了。然而,“社会科学”一词出现在19世纪,它作为一个正式名词的出现大大晚于人文科学,而它的事实上存在虽然也可追溯到两千年以上(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分别有了法律学、政治学、国家学说的专门研究),但社会科学肯定晚于人文科学的事实上存在。
这里,有两点需要特别提出的是:
1、古希腊、古罗马时代,不仅将史学、哲学视为人文科学之列,而且,数学也被视为其列。数学并不像后来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属于自然科学。那时,数学是一种宇宙观。只是到了文艺复兴,近代科学兴起,尤其是微积分的出现(在牛顿那里是与经典力学一起诞生的),以后数学的发展基本上伴随着物理学、天文学、……的发展而发展,这样使人们感到数学似乎只是自然科学了。可就在古典经济学里面(如边际经济理论)已用上了微积分,后来语言学、史学等也广泛地运用了数学(更不要说经济学了,计量经济学、数理经济学离开了数学便寸步难行)。于是,数学又回归为一种宇宙观的地位,虽然它并不在人文课程之列,但它的重要性与其对人的发展本身的作用密切相关。
2、史学、哲学归入人文科学是长期以来的观点。哲学虽然也有政治哲学、社会哲学,但它们仅是哲学海洋中的一个分支而已。史学当然也研究社会发展变迁史,但那也只是浩瀚史学中的一角。
当然还可以有两点存疑:
1、为什么最早诞生的、文明史上最为重要的人文科学,在中国的某个范围、某段时期内人文科学几乎完全没有它的位置?为什么这一状况也深深影响了中国大学的学术与课程从而也影响了人才培养呢?
2、为什么哲学在中国曾长期以来被视为社会科学,甚至只被视为范围更为狭窄的政治科学?为什么它又大大影响了哲学本身的发展以及对大学造成了多方面(包括课程)的影响?
有的大学单独设置人文学院,有的则设置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但合在一起的并不一定是混淆两者的;有人说“人文与社会科学”,有人说“人文社会科学”,但没有加连接词“与”的也不一定是混淆两者的,而且,人们都把“人文”放在前面,这决非偶然。
二、三大类课程的不同意义
逻辑学(它有时只限于形式逻辑,广义地,也应包含辩证逻辑)是研究人的思维规律的,当人去学习它时,它又影响人的思维。数学,自欧氏几何诞生之后,它几乎成了一种活的逻辑学,于是,学习它的人们,一个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思维品质的改善,对其之学习甚至被称为“思维的体操”。这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作为人文科学的逻辑学是改善人自身品质的,它并没有直接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它的直接意义体现于人本身。
语言学,涉及到语言结构、语法等,它就有很强的逻辑性。甚至还有一个著名的结构主义语言学派(乔姆斯基学派),从结构的意义上彰显了语言学的逻辑意蕴。仅从这一点看,语言学对人本身发展的意义已十分重大,然而,语言学(及相应的课程)的意义决非仅限于此。语言学不只是含有文字学、语法学,还有修辞学、训诂学等。生物学里面有一个生物多样性概念,认为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存在、发展、繁旺的同义语。事实上,语言多样性(不计方言,全世界语言有6000多种)也是人的生命存在、发展、强旺的同义语。语言类课程给予学生的也就不只是语言文学和逻辑了,而是学生生命的发展和丰富,是生命力的强盛。
文学类的课程更蕴含有理想、信念,有对人、对生命的感悟和赞美等精神层面的内容,它更含有想象、直觉。它给予学生的不只是人格修养,而且还能有效地发展学生的想象力、直觉力,而这种力乃是创造力的源泉,是创造的开拓者、垦荒者。
人文课程对于学生的发展的作用,对于人自身的包括思维品质在内的心理品质的改善,对人本身发展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是自然科学课程、社会科学课程所无法取代的。
自然科学狭指理科、宽指理工,后者为工程、技术,理则指理论(从基础理论到应用理论)。具体一点说,理与工都是教人懂得如何跟自然打交道,知晓它,改善它,改变它,而后者则主要回答如何做、怎么做的问题,前者则是回答根据什么原理去做的问题。理与工也是相区别、相联系的。
这样,我们可看到,关于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以及如何做才于人自身更为有利的问题,则是理工本身难以回答的问题。至于人文科学课程对于人的心灵成长的作用,更是理工难以触及的。
再说到社会科学课程的作用。我们知道,政治的含义中西学者的看法不一,但作为政治学,它不外乎是研究统治阶级、阶级斗争、权力维护与分配、公共事务的处置以及关于社会合理性及制度设计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都不直接指向人的修养与发展本身。法律学所研究的法律所直接指向的是行为,是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条文,这与人文科学的性质、内容有明显的差距,其相关课程的作用也就不可能替代人文课程。
在上世纪50年代开始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里,中国大学的人文课程大幅减少和削弱,而一种几乎处于主流的知识观则根本不将人文知识视为独立的一大类,同时,本为人文课程者也被“政治化”、“社会化”了。与此同时是长期的重工轻理、重理轻文。现在,应当可以看得很清楚,所谓重工轻理,就是重行轻思、重做轻意;所谓重理轻文,就是重物轻人,重外在轻心灵。
1978年之后,人文课程在中国大学的地位迅速上升,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大学里的素质教育即人文素质教育,它就是从加强大学的文、史、哲、艺术课程切入的(其实,艺术课程在文之列)。人文教育的作用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许多的纯工科院校纷纷作出努力以弥补其不足,努力改变多年来造成的人文课程薄弱、人文精神缺失的局面。
从另一方面看,就是中国大学作了课程的结构性调整,使大学教育也抓住了人自身的发展这个根本。
再考察两个案例。
凡高水平的综合大学,无不有强大的人文科学和高水平的人文教育,这是容易理解的。然而,这应当不致让我们误以为工科大学的人文课程必然是相形见绌的。这里所考察的正是两所理工科大学:麻省理工学院(MIT),加州理工学院(CIT),分别位于美国的东西部,颇有代表性。实际上,在它们的正式校名中只有工(Technology)而并没有理(Science)。但是,它们依然拥有强大的人文科学和高水平的人文教育。
加州理工学院自1891年由一所很小的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起来,成为世界最高水平的大学之一。用我们的术语说,这原本是一所历史浅、底子薄的学校,可是它已经是先后产生了32位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大学。它就拥有了很高水平的人文学院,设有文学、史学、哲学专业,而且它的本科生要修读14门人文与社会科学课程,其中半数以上为人文课程。其人文学科除本科生外,还一直培养到博士,还“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名额”
CIT专职教授280人,专职的人文学科教授21人,在全体教授中它约有8%的人文学科教授。这对于一所由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起来理工科大学是何等不易啊。
麻省理工学院建校稍早,于1861年诞生。MIT已有了世界一流的语言学,乔姆斯基这样的世界级语言大师就在MIT。这只是其一,实际上MIT已有十分齐全的人文学科与专业,如音乐戏剧艺术、外国语言文学、人类学、历史学、心理学、哲学、写作与人文、妇女研究等众多专业。它设立的是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院,其英文名称能给人以更清晰的印象:School of Humanities, Arts, and Social Sciences
MIT为学生提供了数十门音乐课程、数十门史学课程。这是许多名为综合大学的大学也不容易做到的。MIT在世界古代史、北美史、欧洲史、东亚史、中东史等多个学科领域里提供了约70门史学课程。至少在十年前,不要说中国的理工科大学做不到这一点,就是中国的高水平的综合大学能做到这一点的也为数不多(当然,北京大学是没有问题的)。
仅就传授知识而言,人文课程就占有了很大一块。若不仅仅将大学教育理解为信息或知识的传递,那么,人文课程的地位不只是无可替代的,而且是最不可或缺的,人文课程及人文教育应处在引领的地位,并且,人文教育还应有机地贯穿于社会课程、自然课程之中。这就是CIT特别重视HPS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Science)这门课程的原故,这门课就是专门讨论自然科学发展史中的人文现象与人文精神的价值的。最能让我们跳出知识看知识、跳出知识看大学的,正是人文教育。自由教育这个支撑了整个大学史的理念精华是与对人文教育的看重密不可分的。人文教育不等于自由教育,但没有人文教育就没有自由教育。
这两个案例特别有力地说明了杰出人才(当然包括杰出科学家)的培养,是离不开人文课程的,世界一流大学是不可能不提供数量充足、质量极高的人文课程的。
第三节  大学课程与专业
上一节从总的方面对课程结构进行了分析,那可谓课程的一种宏观结构(或曰母结构)分析。在与专业结合一起讨论时,必然会深入到课程的微观结构分析上去。
对人的思维也可作一定的结构分析,例如,有逻辑思维、直觉思维、形象思维,发散思维、收敛思维,更细一点说,有归纳、演绎、顿悟、灵感、想象、直观、综合、分析等等。不同的课程对于发展不同性质的思维作用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各种思维在学习和创造中的作用也不一样,多种思维能力的协调发展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说,我们需要优化学生的思维结构,这在很大程度上就依靠优化课程结构。这种考虑也超出了单纯的知识传授的话题。
人的心理也是有结构的。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运用结构方法研究人的心理,他偏于认知心理。其实,不只是认知心理,对人的整体的心理活动也可作结构分析。人的不同的心理对人的发展的作用是不同的,它们各自拥有自己特定的作用,理想的状况是心理的各个方面协调发展,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引导学生优化自己的心理结构(含思维结构)。而这又与课程结构的优化有密切关系,因为不同课程对于人的心理发展的实际作用是有区别的。这也是着眼于人的发展的考虑。
结构分析是一种有力的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所谓优化课程结构也只是问题的一面。但单从这个方面讲,就已可以说,优化课程就是优化人生,课程设计影响人生设计。
即使我们与专业联系起来,与未来的谋职联系起来,这一基本意义也是不能忽略的。课程与专业联系起来正是大学的一个特点,但这是不够的,事实上,人生价值也正是与人生的实际征途联系在一起的。
为什么专业教育进入大学时引起了一些人的担忧?就因为担忧它可能偏离以人的发展为主线的理念。为什么职业教育进入高等教育(还不是说进入大学)就遇到了许多人的抵制?那是更为强烈的一种担忧所致。中国还因另外一些社会因素的影响,曾使得大学及其课程严重偏离人的发展这个核心目标。这是我们今天讨论课程不能不更加注意的。
一、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
我们已经提到,一个专业实际上就是一个课程集合体,课程构成了专业的实体。许多大学将本科阶段划分为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两部分,分别由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来体现。
专业课又常常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有些专业,其相关的专业课程就安排在通识阶段之后,也就是在本科的后半段再进入专业。但有的专业,其相应的基础课开设较早,不宜等到后半期才去开设。专业课程有自身内在的联系,有的逻辑性很强,不早早地修习某些部分,另一些部分就无法展开,有些还需要相当扎实的专业基础才便于上升。作为一个辅助的办法是,在学生尚未进入专业学习阶段,却已有了某种倾向时,可预先为他们开设一些相关基础课,为后面的发展增多一份选择。
我们知道,对于通识教育可以作两重意义的理解,类似地,对于通识课程也可以作两重意义的解释,一曰通识,二曰识通。所谓识通,即所识者为具有普遍意义、具有普世价值的课程,而不是过于专门、过强技术性的知识,简言之,是识通,而不是识专。另一方面,即通识,指的是无论何种专业的学生都须去习读的课程。一是就习读对象而言的(大家都识),二是就内容而言的(识具普遍意义的)。
哈佛大学以核心课程的名义展开通识教育,芝加哥大学则以永恒课程的名义展开通识教育。但它们的理念有共通之处。以哈佛为例,它开设史学类的核心课程为的是,使学生具有关于世界若干重大问题的主要知识,并能以历史的眼光去认识世界,它强调的是世界的,世界之中又是强调重大的,重大问题之中还强调主要,以便将世界眼光与历史眼光汇合起来。所识者乃通也,这就充分体现了通识课程对具有普遍意义内容的看重。
哈佛大学的文学类通识课程在于为学生提供一系列文学批评和分析方法以及一些理论问题的讨论,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对文学艺术作品的批判性理解能力。它强调的重点在理解、理论、批评、审美,这也就充分体现了对普世价值的看重。
我国有一所大学在以素质教育课程名义所体现的通识课程之中,含有《顾客满意管理》、《项目评估》、《办公室管理概论》、《企业人际关系研究》、《信息检索概论》、《北京导游》、《涉外工作实务》、《现代广告学》、《摄影及光盘技术》、《资产评估》、《证券市场技术分析》等,这就是过于专门、过于狭窄、过于技术化的一些课程,与核心课程、永恒课程的含义相差甚远,失去了识通的本义。
通识是所有学生都识,但不是什么东西(更不能不论及其意义的普遍性如何)都去识,不是什么课程都往里面装。通识课程,说到底,是直接关注人自身的发展,包括认知心理、非认知心理的发展,每个人都需要得到的内在性发展,它对专业发展也有预备性作用,但这是间接的。在很大程度上,通识课程所体现的精神在于防止专业或职业教育可能带来的片面或畸形发展后果,以保证人更健康更健壮地发展。
二、与专业课程相关的问题
1、我国大学长期设有公共课程,它主要是提供一般工具知识的,比如,英语(又称大学英语),计算机;另一部分是思想政治品德课程,其重点在政治,也带有工具性;此外还开设体育课。公共课程与通识课程之异同在于,同者,各专业学生皆修;异者,通识课程所提供的课程并不具有工具性质,重点在人的修养、理智与一般智慧,当然在结构上也不一样,当然,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目的的外在性与内在性之别。
2、我国大学至上世纪80年代,此前基本上没有选修课,没有学分制。选修课对于学生扩大知识面很重要,然而,在教育观念上,选修课代表的是对个性的尊重,对自由发展的人权的尊重。在一个不尊重个性、不承认人权的环境下,选修课、学分制不可能真实地出现。实质上的选修课可以出于学生自己对在本专业内的未来发展考虑而不先于专业知识的扩充,这里,可以有跨专业的选择,可以有完全依个人兴趣而作的选择。但为了保持对每个学生来说较为合理的课程结构,常常也进行课程选修的指导,并附加一些限制,指定在某个或某几个范围内去选择(又称限选课)。但这种限制和指定仍应理解为学生人权的让渡。
3、主干课、骨干课的概念与专业有更密切的关系,这是从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中挑选出来的若干门课程,通常认为这些课程对保证本专业的培养质量具有决定意义。这与相对于整个课程体系而言的核心课程概念有别。主干课、骨干课一般都列入必修课程之列,选择了专业就等于也选定了这些课程。
4、学分制问题。这是与学年制不同的一种制度,我国大学通常以四年制、五年制来确定本科培养的制度,以年限为标准,留了级,延长一年,最多不能留级两次。这与学了多少门课程有关,但因专业不同,难以有统一的课程门数来衡量培养规格,统一的的标准就是学年(多数为四年,也有五年的,医学专业甚至更长一点)。
学分制的特点在于公共尺度性,或称共衡性,可流动性;可结算性(这几个性质类似于货币特性)。由于具有共衡性,故以某一学分总量来结算,认定其达标与否,同时,学生因可流动而获得很多方便。学分制若真正具有了这几个特性,那么,学生也扩大了自由,这一点正是学分制所体现的内在精神。选修制、学分制都有基于对人的自由发展权利的看重这一实质。学分制使学生不太受年限的限制,可在较短时间(例如不到四年)或在较长时间(超过四年、五年等)拿满学分;也使学生可在彼此承认学分的多所学校选读课程(可流动性保证),称之为更自由地跨校选课;同时,这也使得转学、转专业有了更多自由;另一项自由便是学分构成上的选择自由(虽然这种自由需附加一定限制)。我国难以实现如此意义上的学分制的主要障碍来源于观念之落后,来源于管理体制之弊端。当然,这与未能具体把握学分制的实质有关,观念与体制彼此也相关。
学分制的实施使得课程较之专业的意义更为突出了,使得对于课程比专业更重要的论断也更好理解了。学分脱离课程的具体形式而成为一个公共尺度,然而,正是这种公共性,使学生在具体课程的选择上自由扩大了,相应地,对专业、对教师、对学校的选择自由也扩大了。当然,学生享有的学术自由也随之变得更实在了。
第四节 大学课程与教师
大学教师在大学处于何种地位?我们曾讨论过大学教师的一般任职条件和对大学教师的一般要求,有时,我们就特别讲到教授,因为教授的地位与使命具有典型意义。在与课程相关的问题上,我们对此再作进一步讨论。
有学者说校长是一所大学的灵魂,也有人认为教授是一所大学的灵魂。这都表明了学者们对他们的重要地位的看法。然而,灵魂指的是心灵,是精神层面的东西,所以,直接说校长是灵魂或教授是灵魂,实际上也间接表明主要是指校长或教授所体现的精神。更可以有把握地说一所大学的灵魂就是它的文化。
这里需要作几点注解。此处所言之文化系指精神文化,也可包括凝结在物质文化上的精神面,此其一;一所大学的文化常常呈现多元形式,若谓之为灵魂的部分应当是指主流文化,是那些积淀已久且稳定起基本作用的认同度较高的文化,此其二;文化有先进与陈腐之分,有深邃与浮浅之分,所以,一般说来,灵魂尚为中性词,但依人们的愿望而言,总盼望它是美好的、深邃的、先进的,却也未必,此其三。
为什么有学者说教授是大学的灵魂、校长是大学的灵魂呢?实际上,教授群体的精神状态、校长的理念(亦属精神之列)及其在主流文化之中的作用,对于一所大学的文化是决定性的要素。如果在这样的意义下理解,当然这种说法也就有其合理性。
校长,灵魂也;教授,灵魂也——这两种说法同时成立吗?一般来说,一位好的校长,必然带领着一支朝气蓬勃的并且还在继续变得强大的教授队伍;一支有活力、有气势、有水平的教授队伍,必然需要一位有利于实现他们理想的领头者。两者若缺一,大学的是灵魂仍在,但不会那么完美了。
一所大学办得好不好,主要就看它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队伍又是决定性的)好不好;一位校长当得好不好,主要就看他把师资队伍(尤其是教授队伍)建设得如何了。也可换个角度说,一所大学办得好不好,就看它的教授队伍地位高不高;一位校长当得好不好就看他是否保障了教授应有的崇高地位,保障了他们用自己的良知和智慧享有这种地位。教授地位决定学校地位。
反之,如果在一所大学里,行政人员地位最高,说话最有分量,那所大学就出问题了。行政人员的作用是重要的,但其重要性源于学术的重要性,源于教授的重要性,其重要性由其服务性来体现。辅助性地位不能取代决定性地位。行政人员的地位是由学生本位、学术本位所决定的。
教授何以应享有崇高地位呢?因为它肩负崇高使命,大学的基本的历史使命就落在教授身上。这里,我们着重讨论教授对于课程的作用而不一般性地讨论其学术使命了。
除了大学课程的高深性、专门性之外,还不能忘了其开放性。大学课程,即使同一名称下的课程,其内容可以有很大差别;即使稳定性很强的基础课,其内容也常常更新;大学作为对新增长、新涌现出来的知识的高度敏感,其表现之一便是以课程的方式让其进入大学的正式课程;由此,大学课程事实上具有无限的开放度。这正是由课程所体现出来的大学开放性之一,这也是大学的优越之处。
所以,大学面临不断开发课程的使命,以越来越优质的、先进的课程提供给学生,提供给社会。而这一使命主要就落在教授身上。课程是基本供应品,而其生产者即为教授。
大学众多的课程从哪里来?为什么有的大学课程数以万计,有的数以千计,甚至也有只是数以百计的,这就是大学不同的状况,而其所反映的也就是各大学教授的不同状况。
大学课程的高深性、专门性从哪里来?从教授们高深而专门的学问那里来。其高深程度当然取决于教授学问的高深程度。大学教授们的学术品质决定了大学课程的品质。
课程的构想、设计、编制、实施、核查、评论、修订或改革,都是课程开发的内容,大学教授们的具体任务就是开发课程。这是大学教授的基本使命,任何一位有作为的教授都在课程开发上作出贡献,能够开设出优秀的引人入胜的课程来是教授优秀的表现。
大学教授开发课程的能力直接取决于其学术研究、学术水平及相关成果。一位教授在发表了十篇左右有相当水平的学术论文时,开发出一门课程来便有了坚实的基础;甚至一两篇高水平平的论文就可以此为基础开发一门课程,而一部学术著作就可能开发出一门新的课程来。毫无疑问有众多学术成果的教授能开发出数门课程来。
然而,由学术论著变为课程也还需要一些条件。作为课程的教材与作为学术论述的著作性质上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对于博士生而言小一些,但对于本科生,教科书需要顾及到学生的基础,需要一定的逻辑将主要的基本知识与主要的学术观点串连起来,并符合认知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所以,除了学术本身之外,开发为课程尚须对心理学、教育学有一定的了解或者实际的感悟,仅仅只靠学术往往是不够的。一部好的教科书是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共同决定的。一部好的教材本身也还有其特殊的学术价值,至少会带来某种系统化。
中国科技大学于1958年建立,其建立之初,数学系本科一年级学生的《微积分》曾分别由当时的中国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吴文俊、关肇直担任,华与关在教学过程中分别写出了高等数学的教材,也就是说,这样的学术大师也承担了课程开发的义务并作出了重要贡献。华罗庚的这一类著作引导了许多年轻人走上科学之路,这是课程引导人生的经典范例。
中国著名数学家、两院院士王选1954年进入北京大学时,一年级的三门基础课(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也是由三位著名数学家(程民德、丁石孙、江泽涵)讲授的。今日中国大学之课程建设亦需回首过去再看看,看看过去的北大、中国科大是怎样对待课程的。
中国大学的教师曾经长时间地被组织在教研室里。1978年以前,多是组织在以一门课程的教学为中心的教研室里,如有机化学教研室、无机化学教研室、物理化学教研室等。长时期就教一门课程,有的甚至一辈子一门课。所开设的课程全部为必修课。一所大学的课程总量少得可怜。此外,除了极少几所综合大学,大量存在的是单科院校,课程之贫乏彰显无遗。近30年来,大学的变革、科学的发展、观念的更新,大大改变了这种状况。
一所大学,以1500名教师开出3000门课程计算,平均每人应至少开出两门课程;若以3000名教师开出10000门课程计算,平均每位教师要开出3门以上的课程。这一要求并不过分,一些著名大学已经作到。这里的门数是不计重复指数的。例如,MIT历史系全体教职工共24人,开出70门不同的专业课程,这24人中包括了肩负行政工作的人员,平均就是3门,涉及极为广泛的历史学科领域。
我们已提到,学问家、思想家列奥•施特劳斯在芝加哥大学任教19年期间他“教授了约八十门课”,“每季度上一两门课,一门在周二、四下午3:30,第二门(如果有的话)则在周一、三同一时间”,“他的课通常要比学校规定的90分钟长得多”。这无论如何是做学问同时开发课程的经典一例。如果一位教授只及他的十分之一也应是八门课程之多。
有作为的校长大都明白课程的意义并将自己的大学理念直接注入课程观念之中。他们是在大学课程变革中与教育思想家们携手并进的,并且他们因其所处之地位而对课程变革发挥出更大作用。前面提到的施特劳斯是于1949—1967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的,其间有三任校长,一位是赫钦斯(1929-1951年任职),一位是金伯顿校长(L.A.Kimpton,1951-1960年任职),还有一位是G.比德尔校长(1961-1968年任职)。赫钦斯正是著名的永恒课程的倡导者,金伯顿校长跟随之。完整的广域课程观念又是出现在早前的伯顿校长时期(E,P,Burton,1923-1925年任职).这些有先进课程思想的校长肯定为一些教育思想家的教育活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并形成了先进课程观念的传统。这是芝加哥大学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优秀表现之一。
哈佛大学科南特校长、博克校长等倡导了体现通识教育理念的大学核心课程。由洪堡开创而又经一批大学校长(包括哈佛大学的艾略特校长、康奈尔大学校长怀特、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巴纳德、斯坦福大学校长约登等人的有力推动,使选修课程的概念扎下根来。哈佛大学的课程改革自艾略奥特校长之后,在后续各位校长的直接关注下,持续不断,一直延伸到今日。
蔡元培校长为北大的课程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他身体力行,十二次讲授美学课程,开中国大学系统讲授美学课程之先河,他将地理分解为自然地理课程、人文地理课程。有教育思想的校长必触及课程思想,课程思想是优秀大学校长先进办学思想的组成部分。
第五节  大学隐性课程与校园文化
把课程概念延伸到隐性课程具有重要的意义。人们从形式上看,从表面上看,两所大学所开设的显性课程差别,有时并不显著,然而,两所大学的人才培养质量之差别却很大,其重要原因实乃隐性课程上的差异。隐性课程概念的出现及其进入实际的大学生活,体现了更深切的人文关怀,体现了大学更深层的含义,以及更优异的教育质量。
我们已指出,课程即学生在学校里习得文化之总和。这一界定中就已包括了隐性课程,而不再只限于传统的见诸于课堂并以某种学科为明确内容的、教师讲学生听的那种课程,即显性课程。隐性课程的明确概念使得似乎比较虚幻的东西变得实在了,人们为优化这种课程所作出的努力更自觉了。隐性课程对于中小学教育也有重要意义,但对于大学教育尤为特殊。
我们将在随后的的叙述中对隐性课程特点与意义予以阐释。
隐性课程的事实上存在几乎伴随着学校的历史,然而,作为一个明确的概念出现,却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其意义在于,人们对其有了认识上的一个飞跃,不仅认识明确了,行动也更自觉了,对其有了一系列研究,并卓有成效。这种课程早已以一种隐性的形式自发的存在着,而一旦意识到了它的存在及其重大意义,它也就被纳入那些自觉者的视野。
一、隐性课程特征
人皆有可暗示性。人的这种先天品质是隐性课程存在的心理学依据。有可暗示的隐性材料存在的现实,又有被暗示者的有意无意进入,从而从中习得文化(知识、观念、情意等等),这就构成了课程的意义。
隐性课程具有如下特性:
1、展开的非计划性。隐性课程是隐性文化与受示者个体之间的交流,它无法进入常规的教学计划表。可以创造一些有利的条件促进这种交流,但不可能有一个由确切进程表体现的日程安排。
2、主导者的不确定性。这种课程没有“讲授者”,没有谁主导。即使受示者与相应的隐性资源都是确定的,它们之间亦非主导者与被主导者的区分。学生一般不会有一位“教育者”站在自己面前的感觉。
3、非认知心理作用的特殊重要性。对于显性课程,学生主要是用脑去面对,虽然也很需要用"";对于隐性课程,学生主要是用""去面对,虽然也绝对需要用脑.一般观念上,用脑是用心的主要内容,用心则不只是思维,对于隐性课程,特别起作用的是无意注意,是好奇、兴趣,是态度、情感,是非认知心理活动的作用。
4、习得过程的愉悦性。如果说学生进入显性课程时还可能有某种被动性的话,那么学生进入隐性课程则完全靠主动,它没有来自外界给予的时间、地点、方式、进程上的限制,而它又主要依托兴趣、好奇,依靠自己自然的自由体悟,无被动感,无约束感,因而很容易是轻松愉悦的。如果愿意的话,深思冥想也不感到是沉重的。
5、习得途径的多择性。正由于时间、地点以及隐性资源进入受示者之“心”的不确定性,因而习得途径也呈现多样性。有可能是认知性的感悟,也有可能是长时间体验的过程。
6、效果显现的间接性。因其主要表现的是无意识心理活动,所以难以对效果有明确的预计;因为主要体现于心灵,所以不可能有通常那种“解决实际问题”的直接效果;因为最需要感悟和体验,所以无法确立“立竿见影”的成效,其效果一般不见于有形,没有那么直接。
7、影响的持久性。学生毕业后,常有在大学学过的东西忘得差不多了的感觉,但这主要指的是显性课程的习得;隐性课程的习得则往往经历过综合性的心理活动而难以忘怀.前者更多依靠的是逻辑记忆与理解而后者常常是融入情感之中的,因而一般来说更为牢靠,那种感受至深的哪怕是一个瞬间的精彩都更不易被抹去。
大中小学都存在隐性课程。然而,由于大学有更为丰富多样的文化,有能出思想出观念甚或个性各异的教授群体,加之大学已有发展到相当高度的心理水平,因而,无论是隐性课程资源之丰富,还是受示者感受的能力与水平,都有别于中小学。
二、体验的意义
对于显性课程来说,只要有思维的发生就可展开;对于隐性课程来说,仅仅有思维是不可能展开的,它需要体验。因而,体验的发生才可能使得隐性课程具有实际的意义。
“体验”与“经验”作为两种心理活动的主要区别在于,“经验预设主客体的对立”或分立,而“体验无主体客体之分”,它是个体生命“由内在(一束本能即知、情、意)与外在(自然环境与社会文化环境)共同造成的具有统一意义的实在”。也就是说,体验之中有认识活动但又区别于一般的认识活动。在体验之中,体验承担者为主体,而体验对象为客体。这就不只是认识论意义下的客体了。因而,与其说体验无主客体之分,不如说体验的主客体有更高程度的融合而不是对立或分立,因为此时主体以全身心进入客体而并不明显感觉到客体在己之外。
当前面所言之环境系指学校自然与文化环境时,体验即作为一种隐性课程活动而存在。所以,当我们在教育学意义下来把体验作为一种心理活动加以积极对待时,它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
体认、体察、体悟、体贴、体谅、体恤、体味、体爱、体会、体验,这是我们使用的一类词,它们与体系、体别、体格、体统不同。不同之处就在于,认、察、悟、爱、贴、谅、恤等都是指心理活动,这里,我们关心的是心理因素,而体验几乎包含了这一切。
考察与体察之间、认识与体认、原谅与体谅、感悟与体悟、领会与体会、经验与体验、关爱与体爱、……之间有微妙的差别,通常人们更愿意用后一组词,为什么?就因为后者是整个身心的投入,是心灵的完整投入。同时,都衬托了体验的意义。
一般的课程与教学常停留在使学生认识到,若进一步询问,那么,就要关注到,是否让学生感受到了?是否让学生体悟到了?是否让学生体验到了?这是对学生更深层的关怀。
体验超越经验而到达理性,体验超越物质而到达精神,体验超越暂时而到达恒久,体验是一种升华。大学课程是否已在这样的意义上关心体验了呢?否则,隐性课程便难以成为一种实在。
另一方面,只要有体验发生,隐性课程资源就会实际地发挥作用。体验是暗示产生作用的基本媒介,体验当然也就是隐性课程发生的媒介。体验的作用对于隐性课程是必要的,又是充分的。
三、隐性课程资源的存在
在随后还要进一步讨论大学文化建设,其中便有隐性文化的建设,它就可以被视为隐性课程的建设。这里,我们特别指出,在显性课程展开的课堂里也存在隐性文化资源。这种资源是教师和学生一起创造出来的,而主要靠教师。
教师所能吸引学生的,首先是对知识深邃的洞察,教师所表现的力量可能是逻辑的,也可能是非逻辑的,想象的;他能将意想不到与意料之中以神奇又自然的方式展现;他能在理所当然里面挖掘出重重疑雾;他可以将平淡无奇化为引人入胜。这就是深邃。教授的思维方式,因而他的深邃,常常是潜藏着的,它就构成了隐性资源。
实际上,教师在课程之中可能产生更深远影响的还有他的态度,他对科学的态度,对人的态度,更具体地说就是对与本课程相关的知识的态度,对自己工作的态度,对生活的态度,以及由这一切体现出来的对待学生的态度。他的态度决定他的课程表现,同时,他的态度也就在课程展开之中显现,虽然那是无形的。态度决定了他的工作,也决定了它的效果,学生不只是通过认识而更需通过体验去感受他的态度。
教师的热情与事业心,教师的气度、品质、人格,这些无形的东西都将溶合于有形的课堂活动之中。可以说,隐性的课程资源均以无形的方式存在,但它们在很多情形(并非所有的情形)下都附着于一定的有形之人或物上。更多、更直接、更优先可以被学生体验到的是教师身上展现出来的精神。这恰是表现为看似游移不定的隐性课程资源之中最具确定性的一类资源。
实际上,大学隐性课程几乎是无所不在的。它不只存在于教师的言行举止之中,也存在于校长和管理人员的言行举止之中,存在于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文化形式之中。它可以是丰富的,也可能是贫乏的;它可以是深刻的,也可能是浅层的;……
四、隐性课程与校园文化
当我们将校园文化纳入课程视野时,大学文化才与其他机构的文化在性质上真正区分开来了。
从一般的意义上说,人皆生活于文化之中,大学生生活于大学,亦生活于大学的文化之中;一般人皆于其生活的一般文化中存在着,却并不一定自觉其与所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的关系,大学生能否自觉其所生活于其中的大学文化的关系呢?这正是大学要回答的问题。
大学当局是否视其大学之文化为一种教育资源,十分宝贵的教育资源?是否有效地让师生感受到自己与自己生活的文化环境的关系?是否视这一切与自己神圣的教育使命息息相关?当大学当局视其大学之文化为课程的时候,这些问题的答案就都清楚了。
对于大学校园文化作为课程,我们讨论以下问题。
1、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
实际上,当我们说到文化(culture)时,它的含义是从对土地的耕耘和作物的栽培那里衍生过来的,农业一词(agriculture)还带有这种痕迹。耕耘,栽培,这已属于人的活动,当延伸到人才培养时,文化的主要特征更表现为人的思想、意识、精神这一层面。
从精神层面讲,文化本是非物质的,又何以有物质文化呢?所谓物质文化亦是文化,并非物质,但它是附着于某种物质之上的。如图书馆的庄严、深邃、宁静,体育馆的恢弘、热烈与激情。
文化本是非物质的,又何以要专门说非物质文化呢?所谓非物质文化当然是文化而非物质,但它是不附着于物质的,它是纯观念形态的,是存在于校园时空之中的精神、向往、态度、信念等等。时空不也是物质吗?这里所言之时空即有形之物的存在场所,但它同时是无形之精神的存在场所。
因而,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非物质文化,校园文化的核心是观念、精神、思想,校园文化的核心是观念文化。
不能体现观念、意识的物质不必称之为物质文化;物质(包括建筑物)所体现的只是贫乏与浅薄的思想、精神,那就是贫乏的物质文化。因而,物质文化主要不是由它外表的高大、颜色的绚丽表现出来的。
构成大学隐性课程的是它的非物质文化以及凝结在各类物质上的非物质的精神和思想。
2、形式与内容
隐性课程既有赖闻、视、嗅、触、味的感觉,这种课程有赖第六感,有赖习得者的直觉、感受、感悟。因而,一定的形式对于实质内容所能发挥的作用也是有效的。
比如说,举行授学位的仪式,庄重的开学典礼,厚重的建筑物,浓郁的校园草木,凝炼着文明与智慧的某些装点,等等。实际上,这些已非一般的形式。
然而,精神层面的内容是决定性的,形式的东西,第一应是富有内涵的;第二,是既有深度又近乎高雅艺术的;第三,是便于感受的。另一方面,它应当不是肤浅、低俗和过于形式讲究的。
例如,未必不可以修建几座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牛顿、爱因斯坦的雕像,也未必不可以搬来并在墙壁上写下“吾爱柏拉图、吾爱亚里士多德、吾更爱真理”,但这决不等于校园里立即有了对思想、对真理、对哲理的敬仰和珍爱,不意味着立即有了一种学术信仰。
在曾经有过的那个人治时期里,充斥着各种标语口号。这种现象也影响了大学并残存至今。其实,这种形式是最不适合于大学的。只要看看某一所大学里满目的横幅标语,大体上可以知道这所大学的肤浅。
所有隐性文化资源只有当它含有美学要素时,这种资源才可能使其成为被有效习得的课程;这种含量越丰富,这种隐性课程的实效性越强。大学以更深刻的思想所体现出来的协调、匀称、新奇、明快、简洁、庄严、和谐,应是处处存在的,然而,这一切都是通过各类建设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大学隐性课程建设就是美学建设。从另一方面说,那就是大学应当拒绝丑陋和肤浅。
3、自由生成与有意预设
观念文化是学校文化或隐性课程的核心。它对师生(尤其是学生)所可能产生的影响不可能依靠任何强势的介入和由过泛的形式体现的外在意志的,它所依靠的是它自身的观念价值以及充分自由的感受环境。否则,只能是弄巧成拙,适得其反。
学生在学校所习得之文化,无论具体过程如何,都是自由生成。学校的作用、教师的作用在哪里呢?有意预设是必要的吗?当然必要,否则,学校的作为在哪里?但这种有意预设亦必是便于学生自由生成的。
更重要的是,学校的有意预设存在一个重要的前提:观念文化在它身上自然生成了。实质上的问题就是:学校和教师们身上是否已自然生成了先进的观念文化?
当然,并非任何一所大学所形成的观念文化都是优秀的、先进的、诱人的。例如,当教师上一节课要拿多少课时费,写一篇论文要多少奖金,带一名研究生可拿多少酬金,当这一切都那样充斥于教师生活时,学生便可以感受到一种“计件”文化:原来,一切文化活动都是通过计件而与金钱挂钩的。还有,报课题、搞评估、争“先进”等等,原来都存在着拉关系的现象,这便生成了“关系”文化。至于官级制在大学被强化、行政资源对教育活动的强大影响,也会产生一种背离学术本位的文化。
先进的也好,落后的也好,只要某种实际的背景存在,就可能形成相应的文化。这种文化的建设可以刻意进行,也不都是可以刻意做到的。
对于学校当局来说,它在哪些方面是可以刻意的,可以自主的呢?它可以刻意锤炼自己的观念,并刻意将自己的观念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于学校生活之中,而当某种文化被师生群体所感受时,感受者主体的意识是无法去左右的。也就是说,当局真正的功夫在于让学校自身(由它的主要行为表现出来)的观念先进、鲜活,让其具有精神光芒,从而具有感染力。
隐性课程的建设虽也有相关的行为,却主要是心灵;虽也可有号召,但主要是感召;虽也可有形式,但主要在内涵;虽可有情景的设置,但主要在景后之情。
显性课程可辅之以行为的企求与管控,但它所依靠的即已是思想的力量、精神的力量,隐性课程则完全依靠观念的力量、文化的力量。大学文化若与张灯结彩、标语横幅满校园联系在一起,必是与低俗靠近了。
学校隐性课程的建设者们需要一颗虔诚的心,当力图使这种课程,这种文化具有先进性、艺术学、科学性的时候,那不只是用来教育别人、感染别人而自己仅仅是一位缔造者,在很大程度上,这种文化也是陶冶自身、修炼自身的,更何况校园的任何人都可置身于建设者的行列。
第六节 几种课程流派
  
    凡在很重要的事项上人们思考得特别多,结果是观念也很多;观念问题很容易向哲学靠近,于是哲学流派出现了。课程是重要的事项,围绕它生出的观念自然就很多,影响比较大的,人们称之为流派。大学课程可做的文章更多,流派也不少。
这里,仅就一些主要流派,并且,为便于清晰理解,我们将相关的相对流派派对地予以叙述。
一、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课程观
将结构方法与思想引入课程,其代表人物之一是布鲁纳。他认为每一个学科课程都是一种结构,而课程结构主要是指该课程所包含的基本概念、基本命题及其关联,而“任何学科中的知识都可引出结构”。
所谓事物的结构即指该事物包含的元素及元素之间的关联。当课程作为一个事物来看待时,它的基本元素就是概念,而概念与概念的关联便是命题或原理,命题之间的关联又通过综合、分析或归纳、演绎等来实现。所以,当布鲁纳这样来看课程时,是运用了一般的结构方法。
布鲁纳认为以结构观念来看待课程是便于理解、便于记忆、便于迁移,甚至是有利于促进直觉发展的,不仅是有利的,而且是便捷的,从而,认为把握了结构就是把握了课程本身。
客观上,结构方法确实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对数学课程可进行结构分析,对物理课程可进行某种结构分析,对语言课程也可进行结构分析,对一定的文体都可进行结构分析,并且,这种分析确实可大大提高对课程的认识和理解。因而认为结构思想是普遍有效的。
当这种普遍性观点进一步演变为凡事物乃结构、世界乃结构的观念时,这就是一种哲学了,它被称为结构主义。在课程领域里发生的或运用于课程的,便被称为课程结构主义。
运用结构的思想不仅可以去剖析一门一门的课程,也可以去解析一个一个教学单元的内容,因而可用于更微观的领域;同时,也还可用于对一个个专业的课程及其体系的分析,乃至对整个一所大学的课程作结构分析,因而可用于更宏观的领域。另一方面,不只是对既存的课程或课程体系运用结构思想进行分析,还可对预想之中的新的课程或相关体系进行设计,运用结构原理展开教学。
结构思想与方法确实是理解和设计课程的一个强有力的武器。但是它也有局限。
同一个课本,更一般地说,同一个文本,在不同的人去阅读时,可能呈现出不同的画面,他们作不同的解读。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去阅读时,也可能获得不同的结构图象。也就是说,结构不断地被拆解着,或者说不断处于拆构中、解构中,或者在重构着。这样,结构就在流动中,而在流动和变异中其确定性意义就大幅下降了。
有时,一个文本常常被越读越厚了;有时又被读薄了。后一情形很可能是结构分析的结果。一个文本,经过结构分析,其骨架子很清晰了,给人以薄了很多的感觉:不过就是那样一个骨架子吧!然而,阅读它的学生免不了会把自己的理解、感受和经验带进去,这样,文本比它本有的那样更丰富了。这样,就有了一种变厚了的感觉。这一过程并不是结构分析式的,却往往是解构或重构的。这两种过程及其交替展开,都是认识的变化与深入,但并非纯结构性的。
对于不同类型的课程,结构方法并不是同样有效的。对于科学课程,语言课程,逻辑课程等,结构方法的作用更为明显,而对于文学课程、艺术课程、哲学课程则有所不同。最便于理解这种不同的例子可举出音乐来,其实,文学及一些经典名著也可作类似的理解。我们知道,同一首曲子,可以谱不同的词;同样的词,可谱不同的曲。同样的词曲,由不同的乐器来演奏,景象可以十分不同;由不同的歌手来演唱,可以表现出有很大差异的情和意;同一首歌有时可唱得悠扬,有时可唱得高亢;不同的演奏,还与不同的指挥有关。这实际上就是不同的解读,形成名同而实异的版本。这里所呈现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使得结构的意义缩减了许多。
即使如数学这样的课程,同一条定理,人们可以作不同的解析,获得不同的结构图象,越是复杂的定理越是如此。其实关于物质科学(如理化)的课程也有类似的现象。变动不居的解构比确定无疑的结构更有意义。
实际上,结构主义及其课程观,是属于科学主义范畴的,是基于分析的,其局限性不仅表现在人文课程、社会课程之中,也表现于科学课程之中,只要科学进入人的视野,其客观的一面就与主观在具体条件下汇合,其分析的一面就常与综合形式难以分离。
所以后结构主义对其提出质疑。结构看法是偏于形式的,分析的,封闭的,共时的。对于共时性,后结构主义则以事物本身的流动性为论据,说明历时性的方法更易接近事物本身,更能真实地看清事物,当然这也就包括对课程的考察视角,对其应当是历时性的观察。总之,后结构主义反其道而行之,它主张实质性地综合性地开放地历时性地考察课程。
结构主义作为一种哲学思潮出现于20世纪初的欧洲而盛行于20世纪5060年代。皮亚杰的《结构主义》一书即出版于上世纪60年代。结构方法事实上不仅运用于自然科学,也已广泛运用于语言学、人类学、社会学。如果结构主义作为一种正式的哲学思潮至20世纪才登上舞台的话,而它作为一种朦胧的哲学思想则早已存在。哲学家兼为数学家的莱布尼兹就已自觉地意思到两个事物之间同构的重要观念,所谓同构即两事物不仅包含的元素之间有个一一对应关系,而且在某种关联下也对应,由此而认为两事物具有同样的结构,并在同构的意义下视其为一个事物。这变成了观察世界统一性的一个强有力的思想方法。事实上,更古远的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欧几里德等也有力地运用了结构方法。这是理性主义哲学大花园里必然出现的一朵鲜花。
我们不可能不看到结构方法在科学史上发挥的巨大作用,另一方面,又需看到结构主义及其课程观的局限性,注意并吸取后结构主义对其批判的合理性的一面。事实上,正确运用结构思想,就可像布莱尼兹那样在分析结构的同时看到世界的统一性,也可在共时性考察事物的同时以历时性眼光丰富对事物的观察,丰富对结构的认识。
后结构主义的精华在于它关注到了人,一旦事物(尤其是课程这样的事物)进入人的视野时,实际上就是人进入事物之中考察,人就不可能两手空空地走进去,他随时可能带上自己的心灵而解析结构、解构或拆构。无疑,这种观点对于创造性的、研究性的课程与教学具有重大意义。这提醒我们,从课程的编制开始时,既需要给学生以清晰的画面,同时还需留下更大的空间,使之是便于解构的,便于重构的,而不致使之成为一个僵硬的、封闭的纯结构,克服布鲁纳结构主义课程观所可能带来的弊端。
二、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课程观
后现代主义曾以泰勒原理为现代主义课程观的代表进行过批判。所谓泰勒原理,即认为课程的编制是遵循以下程序的:
1.学校应该试图到达什么教育目标?
2.要提供什么教育经验以便达到这些目标?
3.如何有效的组织这些教育经验?
4.我们如何确定这些目标是否到达?
后现代课程观对这种课程观的批判集中在这样几点上,认为它是先验的、线性的、二元对立的、确定性的、科学主义的。稍详一点说,所谓先验的,意即质疑你开始定下的那个目标是从哪里来的?它可能是预设的吗?可以在先于经验的情况下产生吗?
所谓线性的,即质疑,从目标到结果会是那样直接的吗?在目标与结果之间是一种线性关系吗?
所谓二元对立的,即质疑,目标与途径的二元分离是可能的吗?目标一经确立就只有过程了吗?
所谓确定性的,即质疑,以目标为起点,在经由一个过程,达至结果,一切都会那样确定无疑吗?
而所谓科学主义的,就是指明上述的思维方法是基于现代自然科学思想模式的。这也正是它被认为是现代主义的原因。
后现代主义与现代主义的区别主要不表现在时间上的先后,而在于课程思想与观念的差别。针对现代主义课程观上的问题,后现代主义也提出了一些相对应的观念。
相对目标的先验性、预设性,后现代强调生成性;相对于线性性,后现代则认为目标与结构之间是非线性的关联,以及整个历程的非线性发展,反复曲折而回归。
相对于二元对立,后现代认定,目标与途径并非断然分开的,途径中目标生成并调整,而目标在生成过程之中又对过程或途径不断产生影响,过程又影响目标的调适。
跟后结构主义课程观类似,后现代课程观密切关注了人的因素。这里,课程不等同于教科书,课程包括了进程,不只是知识内容的流程,而且包括课程活动展开的过程,包括了教师,尤其是学生进入后的实际进程。可以说,后现代课程观对现代主义的批判实质上集中在它对人的因素的轻视上,泰勒原理本身正代表了这种倾向。
若课程只是与凝固的教科书是一回事,那么,当然可以将一个目标置于其中。但那仍只是教科书或其编写者的目标,至于课程展开中的实际上的主角——学生和教师——的目标呢?那就必然有一个生成和发展的过程,教师可能有一些预设但很难不考虑学生实际而对其随时进行调整,至于学生,则不可能先验地确立,而只能是随着课程展开之后逐渐生成的。目标不可能是先验的,进程不可能是线性的,充分考虑到了人的实际发展进程,那么也不应是二元对立的,从知识内容的习得到目标的形成,都不是如预设的那样确定的,而总是由模糊走向清晰,由不确定走向确定,并且也不一定就终结于确定与清晰。
现代主义课程观与后现代主义课程观的分歧主要不是一个时间性问题。并且,也并非现代主义是一个统一的思想流派,后现代主义更非如此。这里所介绍的是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
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就主要的哲学流派来看,都可分别视为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两大哲学流派的不同表现形式。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的哲学思潮也影响到课程。
事实上,在课程发展史上,还有一种神本位、宗教本位以及一些国家存在的社会本位主义,这是从另一个角度与人文主义课程观相对立的。当社会日益走向民主的时候,这种对立逐渐退居次席,而更多表现的是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课程观之间的关系恰当处理的问题。
第十章  大学的德育、美育与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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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指出,大学里,德育存在于教学之中,存在于课程之中。美育、体育也如此。既然如此,为什么还单独对这几方面进行讨论呢?实际上,只要在教学与课程的视野之下,对这些问题进行比较专门、比较深入的讨论,就既不失偏颇,又有必要。
第一节 辩证法对大学的特殊意义
辩证法在大学教育中应具有怎样的地位呢?眼下,它事实上被大学重视得如何呢?它本应有的作用在哪些方面,又是否充分发挥出来了呢?尤其,我们是否真正确切地理解了辩证法的实质呢?为回答这些问题,确实有必要从辩证法本身说起。
“白马是马”,“白马非马”,这两句话,究竟哪一句是正确的呢?两句都有毛病。“白马是马”吗?马与白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白马怎么是马呢?这里包含了矛盾。
“白马非马”吗?白马不就是马的一种吗?怎么白马不是马呢?这句话又包含有矛盾。
这样一些人们熟知的语句让我们不难理解黑格尔的话:“认识到思维自身的本性即辩证法,认识到思维作为理智必陷于矛盾、必自己否定其自身这一根本见解,构成逻辑上一个主要课题。”“在思维自身中以完成解决它自身矛盾的工作”,这就是辩证法要做的事。辩证法是为思维而诞生的,辩证法是关于思维的科学。如果认同赫钦斯的观点;“大学所要解决的是思辨的问题”,那么,大学就需要辩证法。
还应当看到,大学基于高深学问的学习与研究,它更需要解决的是高级思维的问题。形式逻辑解决一般思维的问题,辩证法解决高级思维的问题,由此便知,辩证法对于大学就有了特殊意义。大学或者自觉地,或者自发地与辩证法打交道,而不可能不与之打交道。既然如此,大学有必要自觉地跟辩证法打交道。
辩证法似乎只是逻辑问题,只是方法问题,然而,马克思在引述黑格尔的观点时说:“形而上学,整个哲学,是概括在方法里面的。”方法论的意义能被轻看了吗?许多的观念就以方法论的形态呈现出来,观念的突破常常就表现为方法论的突破。对于牛顿、莱布尼兹、笛卡儿,如果看到他们的观念,他们获得的原理,而不了解他们在方法论上显示的思想光辉,就等于还不清楚他们的智慧之所在。
不只是对自然科学,对于其他科学而言,“辩证法恰好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在大学里,各种各样的折衷主义互相展开竞争”的时候,“自然过程的辩证性质以不可抗拒的力量迫使他们接受它”,“只有辩证法能够帮助自然科学战胜理论困难”,而在辩证法的一些形态中,“有两种形态对现代的自然科学格外有益”,这两种形态中,“第一种是希腊哲学”,“理论自然科学要想追溯它的今天的各种一般原理的形成史和发展史,也不得不回到希腊人那里去。”“辩证法的第二个形态恰好离德国的自然研究家最近,这就是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而“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已经包含了辩证法的一个无所不包的纲要”。这就是恩格斯对于辩证法意义的论述,关于辩证法对大学、对科学研究的特殊意义深刻而具体的论述。
恩格斯关于哲学的意义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有过系统而精辟的阐发,他充分注意到了大学的作用,“因为有了大学,所以一般教育,即使还很坏,却普及得多了”,这充分反映了他对教育普及的关注以及对在此过程中大学作用的关注。然而,他在揭示这一发展进程时即指出:“新时代是以返回到希腊人而开始的”。这一新时代即文艺复兴时代,即近代科学诞生并获得巨大发展的时代,大学发挥更大作用的时代。恩格斯不仅用大量事实论证了“最杰出的希腊哲学家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家”的结论,而且论证了文艺复兴以来,辩证法、哲学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和辉煌成果。
当我们可以说古希腊哲学家是科学家的时候,也就可以说,古希腊科学家是哲学家。这种情况也再度显现于文艺复兴之后的欧洲,我们可以看到,诸如牛顿、莱布尼兹、笛卡儿、伽俐略这些科学巨星,也都是了不起的哲学家。科学与哲学的融合,造就了伟大的希腊文明,也造就了伟大的文艺复兴,而在近代大学产生之后,那些融合了哲学与科学的大学扮演着最重要角色。乃至于进入20世纪之后我们仍可以通过庞卡莱、马赫、罗素、怀特海等人看到科学与哲学的这种高峰汇合。
至今,深受欧洲大学影响而发达起来的哈佛大学仍然把“我爱柏拉图,我爱亚里士多德”写在他们的心里,当然,还要写上“我更爱真理”这样的话而以更实在的分量表达了对希腊的敬仰,其实质则是表达了对于辩证法、对于哲学的信仰。
从上面的引述中,我们已可看到恩格斯对亚里士多德、黑格尔这样一些辩证法的奠基人的赞颂,他概括地说:“辩证法直到今天也只有两位思想家曾作过较仔细的研究,这就是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这是在恩格斯1873至1883年写毕的著作中所说的,请注意,他说的是“只有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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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3:37:39 | 只看该作者
第八章     大学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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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章起,我们将具体讨论到大学内部的实际活动,大学自身应有的事务。
首先讨论的是与大学只能直接相关的教学。无论什么样的大学,无论教学于其中处在何种位置,它都似乎不可缺少的。没有了教学,学校就不存在了。正是在教学的地位问题上(而且并非有无的问题上)有需要加以讨论的诸多内容。
第一节 大学教学的地位
教学工作是否处在大学活动的中心地位,这个问题由两方面的因素而使之实际上存在着,它不是一个虚拟的问题。中心是一个相对概念,有诸多事项围绕着某一事项,被围绕者为中心,它的相对物便是那些围绕者。正因为对于相对性的看法不一样,就有不同的中心论。
大学内外不同的视角,不同的观念,对于大学中心的看法曾经和正在产生影响。
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曾经发生过以政治运动或阶级斗争为中心,也曾在教育中以劳动为中心(这里的劳动实际上是指运用肢体进行的劳动,亦侧重指物质劳动)。这是在一种强烈的社会意识形态笼罩下发生的非正常情形,作为已经过去并将永远过去的短暂历史,此处不必再加细论,虽然那个不幸的历史给人的教训永远不应忘记。
本节,我们着重讨论两个关系
一、目的中心与工作中心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第31条)。这样,“以教学为中心”是否与高等教育法的条文相违了呢?“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与“以教学为中心”是否相冲突呢?
大学这个机构所进行的活动有许多的目的,有文化的目的、经济性的目的、促进社会发展与变革的目的、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目的(由其职能和功能衍生出来),具体地说,便有提供人力资本的目的,提供科技成果的目的,建设先进文化的目的,培育高级人才的目的,等等。宏观的目的,微观的目的,构成一个目的系统。
我们把“以培养人才”简称为育人,故称为育人,故称“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为育人中心。在那个目的系统中有一个育人目的。在我们看来,其他目的,无论是微观的还是宏观的,都应当围绕着育人目的展开。因而,育人为中心,这是就目的而言的,故可称为目的中心。在所有目的之中,以育人目的为中心。文化的目的,经济的目的以其他社会目的都应当以此为前提,以此为基础,以此为中心。离开了这一中心目的,其他目的或失去了意义,或失去了立足点。
所以,可以认为高等教育法所说的是目的中心。这应当是没有疑义的,它真确地反映了大学目的系统的内部关系。
同时,我们看到大学有众多的活动或称工作,为达到育人目的,也必然要做许多的工作。这就有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后勤工作、科研工作、教学工作乃至组织工作、国际交流方面的工作,所有这些工作或活动都应服务于育人的目的。比如,大学就提出过“服务育人”,这样,大学里广泛存在的服务工作(包括后勤系统的服务,但不只如此)也应围绕着育人来做。同时,我们看到,大学里就构成了一个工作系统,这个系统都为育人目的服务,然而,这个工作系统内也应不应当有个中心呢?
这个中心就是数学,教学是工作中心或活动中心。以教学为工作中心,正是为了保证目的中心的可靠实现。其理由如下:
1、教学是最直接的育人活动。比起教学工作来,其他工作的育人作用常常是间接发生的。比如说科研工作,它需要通过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而为育人服务,通过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而间接影响教师的教学能力,通过科研而间接影响教学内容、方法,提升教学质量与水平。这种间接作用明显地通过作为中心工作的教学而发生。
2、教学是最基本的育人活动。大学里育人是以让学生获得知识为基本途径来育人,这既包括专业知识,也包括做人的知识。在学校里并没有离开这一基本途径而实现育人目的的可能。
3、教学也是最大量的育人活动。尤其在师生员工中以师生为主体来看,他们的活动就是教学,大量的时间集中于教学(部分教师将有相当一部分时间用于与教学不同程度相关的科研)。大学里,由一个个的大学时段构成学季、学期、学年,以它们为单位而学生在足够的时间里拿到足够的学分就可毕业,所有这些都是以教学为实际尺度作为标准的。
4、教学当然也是最重要的育人活动。最直接、最基本、最大量,决定了它最重要。
因此,在各项工作中,无疑应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唯有如此,育人的目的中心才具有实际意义。这样,其他各项工作就都应为教学服务,都应围绕着教学工作进行。
二、教学与德育的关系
中国高等教育出现过一段中外史上都罕见的时期,其罕见现象之一是:把德育与智育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这是那段罕见的历史时期出现的许多怪诞现象中的一种。
直到现在,还在局部范围内存在两种误解,一是认为德育存在于教学之外,或认为德育活动是教学活动中可分离开来的一个特殊部分;二是认为一般教学活动与德育无关。
与此同时,对于德育的理解既存在着泛化的问题,又存在着狭化(或窄化)的问题。
对于德育,直面的理解是道德教育,也就是俗称的做人问题。依不同范围而有特定的道德类别。一般道德即指人在一般公共关系中的行为准则与规范问题。学术道德指学术活动中的做人问题,商业道德指商业活动中的做人问题,政治道德则指政治活动中的做人问题。在所有职业中都有做人的问题,因而,在所有职业中都有职业道德问题。
在所有不同类别的道德中,一般道德是基础。比如说,诚实属于一般道德内容,然而,学术道德的首要准则应是学术诚实;政治道德的首要准则亦应是在公众面前的诚实,一旦在公众面前说谎,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这种政治人物一定站不住,因为他没有了起码的政治道德。当然,特殊领域里的道德也有其特殊表现形式,但一切职业道德的基础是一般道德。
在大学里,毫无疑问应从一般道德上去发展,它所特别表现的一个方面是学术道德。
至今,大学里仍有“思想政治品德教育”的含混提法。这种提法包含着不少的问题。
1、政治教育只有政治伦理这一块才属于道德教育。政治学的许多内容并不属于道德范畴,比如说政治演变规律、政治分类、政治运行设计、政党政治理论等等。因而把政治教育全划归于德育是一种泛化。学校不是从政的地方,政治道德在学校现实中不是基本的东西。学校在于以坚实的一般道德为未来学生从业之道德(包括从政之道德)打好基础。
2、在将思想教育也列入德育时,是更严重的泛化。思想领域更为广泛,只有关于伦理的思想教育内容才直属于德育范围。诸如科学思想、艺术思想、教育思想等等,都不属于德育内容。又比如关于形而上的思想、形而下的思想,均属于思想方法问题,更不宜被视为德育内容,甚至亦非政治内容。
3、思想问题、政治问题、道德问题,虽然相互间存在一定联系,但它们是十分不同的范畴。这种笼统的提法本身就有弊端。这种观念的混淆导致了教育现实中的许多混淆。其中,最突出的是导致了对一般道德或基础道德的忽视。可以说,其他具体领域里的道德都是基础道德的具体运用,基础忽视了,其他类别的道德就不可靠了,可以在一般道德的基础上升华,但若没有了基础谈何升华?
在第十章,我们还会专门讨论辩证法教育在大学的特殊地位,同时,也可进一步分清辩证思想的教育、政治立场的教育和伦理道德的教育这三者的区别和联系。这里,我们首先阐明的是,现实中德育的实效不佳,其基本原因之一是泛化,它造成了许多不良后果,也是这种泛化导致了基础道德的削弱,也就是说,它伤害到道德基础。
另一方面,德育又被大大狭化了。其狭化也表现为对其与教学关系的理解上的不当。
1、建立专门的德育教研室,专职的德育教师,这种划割式的工作和思维方式,致使德育变得狭隘。这至少造成一种错觉,以为教师中一部分是从事德育工作的,而另一部分不是的;也造成另一种错觉;德育不在教学之列。
2、事实上的德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开设或不断增设德育课程,以为德育就在于传授德育知识(上述分割式做法也反映了这一点)。似乎道德教育就在于解决道德认知问题,只要认识提高了,一切迎刃而解的说法反映了这种观念,却由此而进一步狭化了德育。
3、某些课程集中地讲授伦理知识,这对于德育来说是更为直接的部分。然而,不能以为在别的课程中就完全没有关于做人的道理的知识,更不能认为别的知识内容对于做人没有间接作用。
以为德育就是专业德育工作者的任务,以为德育就是解决道德认知问题,以为德育就是伦理课程的任务,这三方面都狭化了德育。
德育是所有从事教学的人员的任务,是各种课程都应当而且可以承担的责任,德育决不只是解决道德认知问题。否则,德育就被理解得狭窄了。
与对教学过程的理解一样,德育的过程细分起来,也就是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养成的问题,事实上都是心理问题,是特殊的道德心理演变和发展的过程。如果认为只是知识传授和提高认识,便必然使德育沦于说教。事实上,伴随以道德认知,更需要自觉引导到情感的陶冶、意志的锤炼和行为中的养成,伦理知识传授之中就注意情意的调节与相应的培养和训练。这正是对德育教学的一种更高的要求。
如果说许多教学必须伴随以实验、实训、练习的话,德育教学更不能缺少了修养、陶冶和锤炼。
除了专门的伦理教学外,伦理或道德教育以四种形式存在于各科教学之中。一是,那种学科之中直接呈现了道德教育内容,例如,公民课、法律课……它们虽并非全是讲道德的,却部分地呈现有这方面的内容,比如,公民的有关义务中就有这种内容;法律课更不全是讲道德的,法律与道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法律中有直接体现道德的内容。
二是,围绕着科学史通常会涉及有关人物及其故事,其中便有有关做人的历史。不过,这是较为间接的。比如,微积分基本定理的优先发现权问题,是牛顿还是莱布尼兹优先发现了这一定理,这其中就既涉及事实判断,又涉及道德判断。但这一类的情节和事例不一定写在教科书上,却可以存在于教学过程之中。还有更多体现人的精神的史实,其中包括科学精神,求真、求善、求美的精神,皆为可挖掘的丰富的德育资源,皆可自然而然地存在于教学之中,不是牵强地,而是有机地自然地呈现于学生面前的。
三是通过理性提升而发挥的更为间接的道德教育作用。许多教育家指出过教育主要是通过增强人的理性进而学会做人的。康德曾说:人的目的是‘做人’,“人只有教育才能成为人”,“人必须尽早地使自己受理性的指挥”。而许多科学知识本身具有极强的理性特征,例如逻辑学,例如数理学科。正因为如此,人们把数学与善联系起来,这并不是说数理学科中有善的知识,数理知识主要是真伪判断,而非善恶判断,但是,其严谨的理性训练,通过人的移情而间接有利于做人,有利于使自己在公共事务中也受理性的指挥。这也就是文化素养本身并不等同于德性,却有可能大大增强其德性的道理,有可能在行为中更好地调节理性与激情,从而成为更完善的人。这也正是知识教育意义重大之处。
四是作为教学者的教师的作用。学校教育不同于其他形式的教育的基本要因在于,它不只是知识教育,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越来越多(例如上网),学校教育让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中有知识传播者——人,教师——在其中,又正是教师对待学生、对待工作、对待科学的态度、热情、责任感等可以产生强烈的影响。这种影响总是与上述三个方面的事实联系在一起发挥作用的。
只要意识到德育就在教学中,而教学中又存在着广泛的德育资源,这样,德育的丰富性在大学教学中便很好理解,而不致于被狭化。反之,刻意地将德育从教学中分割开来而加以强调并不是科学的。这样,我们不仅可以更好地理解德育的地位,也能更好地理解教学的地位,更好地理解大学教学在使人成为更完善的人的过程中的全方位作用。如果把课外活动也理解为“第二课堂”,这些道理就更易明白。按现代课程的观念来理解,“第二课堂”就在课程中,而不是在其外。这样,在学校里,并无教学和课程以外教育。在学校里,传授知识并不等同于教育,教学也并不等同于只传授知识,而按教学的全面含义来讲,教学正等同于教育。
德育之玄化指的是不顾基础道德养成之现实需要,去过早地强调某些职业领域里的道德,以及不从自身修养和身边的实际活动做起而去抽象地谈论社会道德。这种现象在中小学十分明显,在大学依然存在。
德育的裸化指的是赤裸裸的说教,只关注认知和乃至使认知变成“灌输”,不把德育视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共同受教育的过程、平等的相互启迪相互交流的过程,不把德性上的成长视为一个细腻的心理内化过程,不尊重道德是属于道德主体的基本事实。也就是说,现实的德育与教育本应有的一些基本特性是不相符合的。
正是德育的泛化、狭化、玄化和裸化,造成了德育弱化的局面,不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局面。
包括大学在内的学校德育需要向科学化、准确化、生活化、人性化的方向变革和发展。
第二节 教学与科研的关系
大学的三大职能已获得很高的公认度,育人的目的也就在履行这些职能中实现;而在这三大职能中教学即知识的传授并通过传授育人,既是大学历史的起点,也是现实的工作中心。
科研在大学中的地位已日益突显出来,但这一突显的过程并没有改变教学中心的地位。科研活动使大学系统更加丰富起来,教学在这个更为丰富的系统中自身也充实起来。
当今看来,科研对于一所大学的重要性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其实,历史表明,看到这一重要性的过程是漫长而曲折的。
自中世纪近代大学诞生至19世纪,经过了长达六七百年的时光,才由洪堡正式提出了大学进行科学研究的使命。在19世纪之初提出后,19世纪中叶著名的教育家纽曼(J.H.Newman,1801-1890)就说过“大学以传播和推广知识而非扩增知识为目的”,“为了科学和哲学发现”并不是大学的目的。
洪堡的思想在至少经历了半个世纪的时间才开始在德国开花结果,至19世纪来使德国高等教育跃居世界最高水平。最先最积极学习德国的,并不是欧洲国家,而是年轻的美国,美国的创造性学习使其大大受益,并于20世纪站在世界领先地位。
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将大学里许多最具研究潜力的人员从大学分离出去,集中于专门的科研院所。大学的科学研究只能从体制和人员力量上大大削弱,而不断强化的计划经济及其相应的经济管理和教育管理方式,基本上切断了大学与经济生活的直接联系,使其社区服务的职能徒有其名。与此同时,大学的研究生教育零零星星、断断续续。当洪堡的思想引导德国和美国高等教育走上发达之路很久很久以后,中国仍走着完全不同的道路,从而拉大了与世界先进水平的相对距离。这种情况终结于1978年,但根本的改变尚需漫长的过程。
科研的地位,是在1978年之后的中国大学里逐步上升的,如今科研的热潮是近30年内才形成的。当科研剧烈升温时,也才使得教学与科研的关系问题更加引人注目。为了大学的繁荣发展,有必要理性地看待两者关系。
一、科研对教学的作用
科研意味着创造,即使不在与教学的关联中考虑,也不难看到它的巨大作用。我们这里,则正是要从与教学的关系中来进一步考察其重要意义,而不是一般地谈论其影响。
1、大学的教学应是创造性教学,那么,它就需要有创造力的教师去实施;大学的教师应当是向学生讲自己的东西,那么,教师就应当能把已有的发现与自己的发现结合起来;大学教师需引导学生站到学术前沿去,那么,教师也必须是站在学术最前沿的,否则,连他人的发现自己也不一定清楚。这表明,科研是大学教师教学的基础。
2、大学是传授高深学问的地方,然而,高深与否是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的,高深学问是一个流动性概念。因而,大学有一个获得高深学问并保持其高深性的必然义务。如果大学只能从大学以外的地方获得高深学问,那么,若要保持其高深就必然随时要仰他人之鼻息。实际上,大学本身必将因此而成为没有活力的一潭死水。如果高深的源头在大学之外,大学本身只是流,其生命力当然很有限。大学本身就能不断创造和开发新的教学资源的强大支柱,正是科学研究。这表明,大学还必须不停顿地进行科学研究,使科研成为大学教学的活水源头,成为大学活力的源泉。
3、课程开发对于大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然而,正是科研水平高的教师更有课程开发的能力,正是科研水平高的大学能开发出高水平的课程,能撰写经典的教科书。
4、科研不仅使教师更好地选择教学内容,组织教学内容,传授教学内容,还有可能使之运用更好的教学方法。比如说,哪一种教师更会引导学生,更会让学生发问,更会让学生探求?哪一种教师更能深入浅出?哪一种教师更熟悉原理、定律被发现的始末并由此而展开思想的脉络?这些教学方法对于大学教学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些问题的答案又是如此明显。这表明,科研也是教师具有良好教学技巧和方法所必需的。
5、本科生要进行初步的研究训练,硕士生要进行专门的、基本的研究训练,博士生要进行高级的、系统深入的研究训练。因而,从学生的角度看,教学本身直接显现研究的意义。如果说高深知识的传授尚可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古人和借鉴他人的话,对学生进行研究训练则已不只是传授知识,而是更需要能力与智慧的培育,更需要教师身上那种无形的素养,这种素养只能在教师自己的科研活动中形成,又以之去滋养和润泽学生。这表明,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这种要求,使得教师具有相当强的科研能力与良好素养成为一种前提。
6、需要特意指出的是,科研对于教学的重要作用并不是完全由更高层次的研究生培养的需要来说明的。事实上,从另一个角度看,越是处在高深学术研习之初端时,越需要有更高学术素养的教师来引领,尤其关于思想、观念、原理的讲述,经由高水平的、有经验的教授领讲,配之以年轻助教的辅导、实训,被证明是十分有效的。本科生教学是具有奠基性质的工作,一方面,入门阶段需要有名师的引导;另一方面,入门之时的课程往往更具有基础理论的性质,同时,这种课程影响深远,需要有居高临下的俯视。这两方面都表明,由学术底蕴深厚且经验丰富的教师主导本科生教学具有特殊意义。十分经典的例子是,中国科技大学一年级本科生的《微积分》曾是由中国顶尖的数学家华罗庚、吴文俊、关肇直担任讲授的。
7、大学的科学研究比起教学来更直通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其相关成果是可以直接进入市场的,因而,它也成为大学经费的重要来源,成为改善教学设施、提供更好的实验仪器设备和丰富图书资料、教学信息资源的重要依靠。大学很高的学术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所展示的前景,无疑可以大大增强外来投资的吸引力,从而在科学研究和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培养杰出人才之间形成良性循环。
8、大学强有力的科研是其学术声誉的来源,同时,它也是吸引优秀生源的条件,大学生源质量是教学质量到达到某种高度的基础之一。这也是科研对教学的虽然比较间接,却是容易理解的作用。
9、学校文化是学校的隐性教学资源,这种文化中最强力的部分来自于对真理和科学的信仰和追求,来源于凝结在科学研究活动及其成就之中的理想和精神。越是重视科学研究并形成优秀传统的大学,越具有这种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力量虽是无形的,却是可以强烈感受到的,因而,它对人才培养和对教学活动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10、中国大学的教学改革从十多年前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为主导,至今虽已有成效,然而,这一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科学研究能从多方面对这一改革进程起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推动作用。
总之,科研是教学的原动力,对提高大学教学质量起多方面的推动作用。尽管对于不同类型的高等院校科研的意义不尽相同,然而,对于大学发展意义的普遍性是毫无疑问的。
二、教学对科研的作用
科研对教学的影响较之教学对科研的影响似乎更容易理解一些。实际上,任何两方面的事物,当一方对另一方的影响越大时,另一方的影响也增大。不难观察到的现象是,当一所大学的科研对教学越有实质性影响时,其教学对科研的实质影响也越明显。这是一般的道理,下面,我们还是作进一步的具体讨论,依然分几点来叙述。
1、在一个以高深学问的传承为己任的机构里,在一个以此教学活动培养人才的环境里进行科学研究是特别有效的,所以高水平的研究者自然地汇合于大学。有研究能力和水平的人被从大学分离出去,如中国在50多年前发生的那样,是人为的,体现行政意志的;而这类高学术水平的人集聚于大学,是近代以来自然的,体现这些人和大学内在需要的。若行政力量意识到教学与科研同在的合理性而顺其自然,其效果均佳。
2、第1点是一个总的说法,细说起来,这些人(如科学家、文学家、史学家、哲学家、……)为何有这种内在需要而集聚于大学呢?
1)“大学是民族的灵魂的反映”,大学是文化的堡垒,大学是智慧的象征,仅仅因为这一点,它对任何学问家就都会是有吸引力的。
2)这些学问家大都希望自己的学问进入高深学问之列并得以传承和发展,大学是为此而诞生的最有效机构,大学最便于顺利实现他们的这种愿望。
3)还有多学科的汇合、多风格的汇合、多流派的汇合、教与学的汇合,各种积极要素于大学的交汇能使之成为一个百花盛开的学术殿堂。学科交叉的意义本身就是大学价值的一部分,教学有效地促进这种交叉。
3、即使是讲授基础理论部分,通过这种教学实际上肯定有利于对理论的进一步融会贯通。曾经学习和应用过的理论,一旦需要教给他人,需要让他人也能理解这些基础理论时,对许多未曾深入思考过的问题,此刻会作更多、更细致的思考,并促使自己也加深理解,教师在这个过程中换了全新的视角作重新考察。这本身具有研究的性质,又由于基础理论的重要学术价值,对其之融会贯通可以强化自己的研究基础。
4、教学毕竟是将自己已知的理论(原理、定律、观念、原则、……)传授出去,毕竟有重复的性质,然而,总是追求着创意的教学又不会是简单重复,不仅会带来“熟能生巧”的作用,还可能因巧而新,至少带来新的解释、新的思路或新的方法与技巧。
5、与学生的交往,常常可以激发新的灵感,尤其在教师善于引导学生询问、反问时,不仅可以深化自己对问题的认识,有时还形成新的课题。深入引导学生的过程也是引导了自己。越是认真投入教学,越能显然教学相长的明显效果;越是能创造出活跃而自由的教学课堂,越能迸发出思想的火花,创造的新芽,与青春的学生一道保持自己学术的青春。
6、至于到了研究生阶段的教学,学生几乎可以成为教师研究的直接动力,乃至其中的优秀者可以进入自己的研究团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既可能也需要如此。此时,教学与研究有更高的融合度。
7、经常开展科学研究的教师具有更强的课程开发能力,而教师若不断最求开辟新的教学领域,必将带来其成果的更加成熟的效果,比如说,在此过程中必促成已有成果的进一步系统化、逻辑化,甚至在此过程中引出新的课题。仅仅是读过,远比不上教过的效果;仅仅是写过(研究过)远这比不上系统传授过的效果。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科研即使是与本科生的教学之间也可以形成良性的循环。
8、课程开发本身就是一种研究,这种特殊研究起着特殊作用。这是教学对科研作用的更直接的表现。课程开发既有赖于科学研究,同时也可推动科学研究。
9、如果说科研会改善教学的物质条件的话,那么,教学为科研的开展所创造的物质条件更可以从多方面理解。是教学为学校创立了各种基本物质条件,不少也是科研可直接加以利用的。一般来说,多数学校从较长办学历史时段来看,更可明白教学对科研的逐步且普遍开展起来的奠基作用和推动作用。教学和科研常常是联手来改善学校的软环境和硬条件的。
10、“教育学就是优秀的教学”。优秀的教学无疑是进行教育学研究的良好基础,在这个特定的研究领域里,教学对其具有特殊的意义,甚至可以说,优秀的教学就是一种教育研究。
三、教学与科研关系和谐的条件
理论上,如我们已叙述的那样,教学与科学是可以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相辅相成的,事实上,这种积极作用并不会自然而然产生。
经过了1978年之后30年的发展,大学忽视科学研究的情形不容易发生了。虽然说科学研究的发展客观上为教学质量的提高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但仅有此条件也不一定必然导致教学质量提高的结果。
观念的端正、师资的水平、理论的支撑、合理的制度、弊端的克服,是保证教学与科学共同繁荣所需要关注的几个方面。
1、观念问题
若如耶鲁大学那样,三百年来保持了“你们就是大学”的“连续性与价值”传统,那么,教学永远会是神圣的,教学必然是学校的生命线。什么是好的教育?优秀的教学便是好的教育;反过来说,好的教育必由优秀的教学来体现。
大学,就人员而言,是学生本位;就活动而言,是学术本位。前者表明,教学是根,后者表明,科研是源。但是两相比较,学生是更为根本的,因而,教学是更为优先的。即使对于所谓研究型大学(如耶鲁那样)也亦应是以教学为基本活动,亦应是优先对待教学的。
2、伦理问题
教学活动中的最高道德是对学生负责,科研活动中的最高道德是以虔诚对真理。教师集两种活动于一身,勤于教学是自己的天职,诚于科研是履行这一天职之所需,融合于两者实为天经地义。
任何一项职业都需要职业道德,教师职业尤其需要。这就是因为教师面向人的心灵,因而靠教师用自己的心灵去工作,教师是将知识连同对学生的理解、尊重、热爱、关切以及责任感一起传给学生的,这是最需要道德支撑的,人格的影响在教学这样的活动中具有决定的意义。由此看来,一堂好的课也并不全取决于对教学内容的把握和教学方法的恰当运用。
3、机制问题
教师上课,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因而,无论教师有多少其他的活要干,都须上课;无论有多么紧要的事,若此刻需要上课,其他紧要的事也得让路,除非有难以预料的紧急情况。
如果上一节课就会有多少钱(如课时酬金),那么,若觉得这笔钱还可观,就多多上课而难以顾及质量;或者,若觉得这笔钱不如干另外的活来得更值,就不太想上课了,这表明观念和伦理都遇到了挑战。
为了更好地出人才,大学还必须出成果,搞科研。然而,科研在有的地方也被计件化了,一篇论文值多少钱,一部著作多少钱,还有课题、奖项也都与拿钱挂上了。这样,若觉得科研很合算,就可能不热衷于教学,或者出于另一种利益考虑而忽视教学了。
这些问题说明机制是重要的。固然在伦理道德水平很高的情况下,即使机制不好,也可以凭着教师的良知去认真从事教学,但毕竟好的机制更有利于教学道德的上扬。
在有的国家,教师预先就得知下一年年薪是多少。至少,在这一年内不再天天想着上一堂课多少钱、写一篇论文多少钱的事了。这种机制显然更有利于教师忘物,有利于避免斤斤计较、件件计较。
目前,我国大学普遍存在着双轨乃至多轨工资制,同时普遍存在计件制。这种机制显然不利于教学伦理的上扬。
大学不可能无物,同时,大学又最需要忘物。有我而忘我,忘我而有我,忘我者可能获得一个更大的我。每堂课去计算,每项成果去计算,天天有我,反而难以获得一个更高大的我,难以有一个热心教学、献身教育的我。
回过头去看,科学研究进入大学,就世界范围而言,是两百年历史;就中国大学而言,是一个不长的且断断续续的历史,就近期而言,不过20余年历史。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如何融洽相处仍然是有待注意的问题。不过,哪一所大学能将两者在高水平下和谐统一,那一所大学就是高水平的;哪一位教师能在高水平下兼顾二者,那一位教师就是高水平的、优秀的。
第三节 大学学生学习的过程
教学过程一般指教学本是怎样运行着的,教学设计则是在认为应当怎样运行才更有效的前提下作出的安排。两者的区别在于实是怎样与应是怎样,一则是实然性的,一则是应然性的。
教学过程包括教师教的过程,学生学的过程及两者相互作用的过程。教的过程与学的过程以及两者的关联我们分别都需要关注,以便相对完整地讨论教学过程。当然,这里是指大学的教学,因而亦须明确其区别于基础教育的特征。
我们主要讨论教学过程,而在涉及教学设计、涉及应然性要求时,将予于特别申明。
一、学习
行为主义将学习理解为行为的改变。行为主义心理学的的致命弱点是忽视意识的作用。当然,忽视了意识,是无法确切地理解学习的。事实上,若没有意识的活动,哪来的学习?
《心理学大词典》将学习界定为“经验的获得及行为变化的过程”,这个界定既把学习视为一个过程,也包含了过程的结果:经验的获得。其中也没有提到意识,但经验的获得可隐含着意识的作用。
经验又是指什么呢?经验即“人通过实践活动直接反映客观现实的过程”。哲学辞典对经验作了类似的更为确切一点的解释:经验“即人们在同客观事物直接接触的过程中,通过感觉器官获得的关于客观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的认识。”这两种说法都表明,经验属直接的感性的认识。
这样,若如《心理学大词典》那样将学习理解为“经验的获得”的话,那么,关于内在联系的认识,关于理论(原理、定律等)的获得就被排斥在学习之外了。此外,行为的变化本身不宜视为学习,因为行为的变化不一定伴随着经验获得的结果,故而,行为的变化不是反映学习之特质的因素。
学习的结果既可包含感性知识的获得,又可包含理性知识的获得;学习还不只是知识的获得,还可有包括思维在内的认知心理的变化;学习也还不仅仅是认知心理的变化,还可包含情意的变化,兴趣、态度的变化等等,即广泛的心理变化。
学习的结果在知识上是否可能一无所获呢?学习的结果还可能是获得伪命题,这叫不叫学习呢?作为一个过程,它也属学习的一部分。但无论获得的是真命题或伪命题,都可视为知识内容变化的一种,知识本身的变化也可视为一种心理历程或演变的一环。
投入学习过程的一般也不只有认知活动,亦是一种含有认知而不只是认知的广泛心理活动。仅仅把教学过程解释为认识过程的观念,是与某种哲学将人的实践仅仅归入认识论范畴的观点和某种特殊历史条件的影响有关的。
学习不只是感性认识,学习不只是认识过程,学习不只是经验获得的过程,也不只是知识获得的过程。
因此,我们可以把学习理解为:通过包含认知在内的广泛心理活动并引起知识量变化和心理变化的过程。
还可换个角度来理解学习。首先,我们对常用的主体这一概念作一些分析和说明。
建筑学、结构学上将主题理解为构成事物的诸要素中的主要要素或成分。若认为某事物之主要成分是一个,便只有一个主体或单位体;若认为有两个或三个,那便有双主体或三主体之说了。建筑学上的这种主体概念实际上也可运用到具有结构的其他事物上去。
认识论意识下的主体“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指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对象,即同认识主体相对立的客观世界”。这意味着,谁在认识着,谁就是其认识活动的主体,这是指认识着的个体而言的,故而,在此意识下,对于认识者来说,主体就是他自己。我思考着,“我”就是这个“思考”的主体;我们思考着,“我们”就是这个“思考”的主体。不同的认知活动者是各自认知活动的主体,比如说,学生是学生自己认识活动的主体,教师是教师自己认识活动的主体;在教师的认识活动中,学生是客体之一,在学生的认识活动中,教师是客体之一。教师可引导学生的认识主体意识,发挥其主体作用,但不是代替,也无从代替。
还有一般心理学意义下的理解。其实,人不只是自己认识活动的主体,也是自己情感活动的主体,意志活动的主体。例如,人的情感活动也涉及对象,他喜爱的,他厌恶的,都有明显的或隐含的对象,情感活动的承担者为主体,对象为客体。我们可以而且有必要将主体理解为各类心理活动的承担者,而心理活动的对象即客体。
显然,相比于心理学意义的主体概念,认识论意义下的主题概念是相对狭窄的。有一种哲学有意无意地夸大了认识的地位,或认为认识决定和支配一切,或认为认识就是一切,这种哲学对许多的概念(包括主体概念)作了狭隘的理解。
还有一种本体论意义下的主体用语(此处从略)。
现在,我们在心理学意义下使用主体一词(实际上,哲学亦应这样来理解)。这样,我们就可以将学习理解为主体作用于客体并在作用中被作用的过程。
这个界定与“学习是包含认知在内的广泛心理活动并引起知识量的变化和心理变化的过程”的界定是等价的,即同义的。
因为主体作用于客体就是以其心理活动去作用的,在这个作用中主体本身受到作用,因而发生心理变化;反之,心理活动即活动者主体作用于客体,又必在活动中被作用。所以两种说法同义或互通。
二、元学习
当《哲学大辞典》将主体解释为“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的同时指出“客体指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对象,即同认识主体相对立的客观世界”时,蕴含了一些问题。问题之一是,其所言之“客观世界”指的是什么?同一部哲学大辞典将“客观世界”解释为“在人们意识之外独立存在的物质世界”。这就说,客体只是指意识之外独立存在的物质世界。这就必然引出新的更大更多的问题。
问题一:客观世界即物质世界,而它就是客体,客体只有物质世界吗?认识的对象只有物质世界吗?人可不可以去认识他人,他人只是物质吗?认识对象不可以是精神世界吗?
问题二:主体是认识活动的承担者,他去认识他人,还可不可以认识自己?可不可以还包括认识自己的精神世界?这个精神世界是独立于自己的意识之外存在的吗?
马克思说:“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意识的对象”。这里所说的生命活动当然包括精神活动,人的精神活动可成为对象,成为客体,此其一;人自己可成为自己的对象,自己成为自己的客体,主体成为客体,而并非在意识之外,此其二;客体不只是认识的对象,也是意志的对象,意识的对象,此其三。马克思所说的既十分明确,又十分深刻,然而,我们可以看到,《哲学大辞典》所作的解释与马克思关于人的观点相差甚远。哲学辞典所作的解释不仅是狭窄的,而且是有明显缺陷的。
马克思还有更深刻的分析:“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正因为人常将自己的尺度、自己的个性置于对象之中,于是人也能从客体之中直观自己,从客体中看到主体。主客体关系是如此生动和丰富。
马克思的观点对于我们理解学习和元学习十分必要。元学习对于大学生学习尤为重要,因而需再稍加讨论。为了进步说明元学习概念,我们还需先补充作一些叙述。
学习是可以分类的。当把学习界定为“主体作用于客体并在作用中被作用的过程”时,学习就可按照这样四种情况分类:1、依客体的不同性质、内容而分为一大类;2、依主体作用于客体的作用状况的不同而来分为一大类;3、依主体作用于客体时的态度的不同而分的一大类;4、依主体作为客体而被作用的过程和结果的不同又分为一大类。基于篇幅及主题的限制,此处不再讨论每一大类的进一步分类了(读者可参看拙作《教学论纲》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20083月)。
这里,我们特别提请注意第4类,既主体作为客体而被作用的学习。我们已经知道,这种作用是通过全面的心理活动发生的,主体也从多方面被作用并发生改变。
当主体以其认知、情感、意志等作用于客体时,主体自身的认知、情感、意志等也可能起变化;若此时的客体就是主体时,并且主体直接作用于自身的知情意时,其知情意更有可能发生变化。这两种情况下的学习特称为元学习。简言之,主体在作用于对象(包含自己)而主体心理发生变化的学习称为元学习。马克思关于人以其自己的生命活动为对象的理论,表明了元学习的存在。
一般学习是指向知识的,元学习则指向学习本身。通常所说的学会思考、学会发现、学会询问,都属于学会学习的内容。“学会学习”中的第一个“学”字就是指向学习的,它就属于元学习意义下的学。学会学习可以包括改善记忆、提高认知水平等;提高认知水平的过程就包含对认知去进行认知,既元认知。元认知只是元学习的一部分。
还有学会关心、学会控制、学会应对挫折,这一类的学习也不直接指向知识,而是指向情感调节、意志取向。情感陶冶、意志锤炼、态度调整、兴趣培养等学习也属元学习内容。
元学习的一个基本特点是主客体融合,因而,主客体融合的学习是体现元学习的基本要求。主客体的二元对立或分离的加剧是极为不佳的学习。
三、大学生学习过程
把教学过程仅仅理解为学生的学习过程是不够的,把学生学习的过程仅仅理解为认识过程是不够的,即使描述为特殊的认识过程仍然是不够的。后一观点是常见的。
大学生的学习过程与中小学生的学习过程具有明显的共同点,其不同之处在于,大学生处在心理发展更接近于成熟的阶段;其次,大学生习得的知识对象有了重大变化;再次,大学生的学习与研究更为靠近,例如,本科生要进行初步的研究训练,硕士生要进行基本的研究训练,博士生要进行高级的研究训练,同时,由于他们的心理发展水平而使这种训练成为可能。
大学生学习的上述三个特点表明,他们处于更高层的认知过程之中;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心理发展至更高水平的可能性增大,简言之,大学生的学习是在教师指导下心理变化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过程;并且,对于大学生的学习过程,还应当看做是专门的高深学问习得的过程。这样,对于大学生的学习过程就明确了其习得是在何种条件下进行的,在这一习得过程中会不会有另一些习得,以及大学生之习得内容怎样区别于中小学生等问题。
关于大学生学习过程的上述实然性描述,为大学生的学习设计、教师的教学设计提供了观念依据。这是要继续讨论的问题,此处,我们需特别提到的是,元学习是学习的一部分,元学习对于大学生具有更重要的地位,他们有了可能在更自觉的情况下来展开自己的学习过程,而大学(主要是其教师们)也就面对更高的要求,更神圣的使命。
大学生学习中元学习过程的存在是必然的,可是,它是较低水平下存在还是在较高水平下存在和发展,这就是应然性话题了,这就是教学要思考的应然性追求与设计之类的论题了。
元学习就是全面地提高认知活动和非认知活动中的相关心理水平,就是主客体更高程度的融合,就是学会学习,就是教师为不教而教的最佳结果的实现。这一切,对大学生尤为重要。
第四节 大学教师教学的过程
一、大学教师教学过程
大学教师教学的过程也是值得关注的,它当然区别于大学生的学习过程,也有许多不同于中小学教师的特点。
大学教师的教学,是传递具有专门性的高深性的学问的过程,也是自己在此中学习的过程,是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过程,是在传递、学习、研究之中心灵发生某种变化的过程,也是教师与学生交往的过程,与新知、旧知交往的过程,教与学交融的过程。
教师教学过程所不同于大学生学习的基本点,直接所见者首先是一则主要为教,一则主要为学,但这种教与学并非一种全对称关系,教学相长也只是交互关系,亦非对称关系,即彼此所受到对方影响的性质、途径和结果都存在,但都有差别。
教师教学的过程,从主要特点来说,是一个在将专门性的高深学问传授给学生的同时,自身也发生心理变化的过程。也许是积极的,也许是消极的变化过程,但必定会发生。
教师在这一过程中,具体说来,他已是作为一种职业,有的甚至作为自己的人生来看待了。而大学生一般还是职业未定型者,也经历着自己的人生,但只是宝贵人生的一段,也许是特别珍贵和靓丽的一段,也许似乎是影响整个人生的一段,但只是一段。
高等教育发展至今,大学生的情况已发展了一些变化,比如说,进入大学的人已不一定是在1825岁的年龄段而可以是3040岁甚至更大年龄的人了;又比如说,进入大学的人可以是已有职业而脱产或在职学习的人了。然而,大学生的主体仍是20岁左右(博士生更大一些)的非在职人员构成的。所以在这种主体的理解下,以上讨论仍具普遍意义。
不能说中小学教师在自己的教学过程中不面临挑战,但大学教师在教学中不断面临挑战就是其过程的一部分,他们面对的自己知识是否足够的问题,比中小学教师更频繁地发生,且更为严峻。他们面对的当然也是更趋成熟的、更显独立发展倾向的大学生,这至少带来程度上的差异,至少带来了自己独立研究的更繁重任务。
教师的权威主义对中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有某些积极意义,并且亦必严加限定,而这种意义对于大学生就越来没有必要了,他们的学习更多地依靠质疑、反思,更多地意味着学会挑战而又不失尊重。
二、大学教学对教师的要求
实际上,这也就是大学对其教师的要求,这种要求就在于指明了担任大学教师的人要达到什么水平,哪些方面要达到何种的水平。这可以从三个主要的方面看:学术水平,教学水平,伦理水平。
广义地理解,教学水平也在学术水平之列,但我们这里特指学术水平为研究水平,以研究的能力和成果等因素来衡量,这样,这里就把教学水平与学术水平平行看待了,俗称为会不会教书和会不会研究的区分,这就作为两个不同方面来分析了。
以学术水平来说,对于大学里的不同人员要求是有所不同的,例如助教与讲师当然就不同。就起点而言,都必须是受过严格的研究训练并已取得研究成果的,至于教授,其要求便高很多了。
以伯克利加州大学为例,这所大学“从助理教授升到副教授的标准是:在国内(美国国内——引者注),是否在本专业中已露了头角。等到副教授升正教授的时候,看他在全国是不是已变成第一流的权威”,“到第四、五级晋升时,就要看他是否是国际上的第一流权威,然后对特级教授就是mister field,是那个field的最大的头。”这里所说的标准,主要是指的学术水平方面,并且体现了很高水平的要求。
这一例子即可表明,不同国家对大学教师学术水平的要求是有差异的,同一国家的不同大学也有差异,有时差异还不小。但总体来说对学术水平的要求都是相对而言很高的。
欧洲一些国家实行讲座教授制,其学术水平要求极严,水平极高,一般来说,欧美教授水平高于我国。而教授水平之高低是建设高水平高等教育、高水平大学的关键之所在。
事实上,在同一个国家之内,也不太可能要求是一样的,在美国也如此。又如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它甚至“提倡科研第一、教学第二”。这并不是忽视教学,而是其大学的使命和人才培养规格所需要这样做的大学,其教学水平是由学术水平决定的。可以说学术水平高,教学水平不一定高;但学术水平不高,教学水平一定不高。“不做科研的教授,教了十几年书之后,结果变成很凄惨的灰色教授”。
美国学者赫舒(J.E.Hirsch)提出h指数以衡量教师的学术水平,h代表教师发表的论文中有h篇被引用次数不少于h次而其余论文的引用次数在h次以下,并认为研究型大学晋升正教授的h指数的典型值为18
有学者提出大学教师的学术水平应表现为四个方面:发现的学术水平,综合的学术水平、应用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的学术水平。当然,这就是将教学水平视为学术水平之列了。发现、综合、应用,这是直接指研究的。然而,有些教授的学术水平表现为多方面,但是,有些则不一定,例如哲学教授、纯粹数学领域里的教授,其发现的学术水平是最重要的,应用的学术水平则并不十分重要,而对于工科、农科、医科领域里的教授,应用就显得特别重要。对于教授,最优先的学术水平在发现方面,无论哪一领域里的教授都如此,但对于应用,则在不同领域里的要求可以很不一样。
三、大学教师诸条件的关系
上段讲到大学教学对教师的要求时,主要说到学术要求方面去了,很少说到教学水平方面。这里,的确存在关于学术水平与教学水平孰重孰轻的问题,这跟科研与教学孰重孰轻的关系问题有所不同,前者表现为水平的高低,后者表现为以什么态度去处理。
会教书的教师是好教师,会研究的教师是好教师,既会研究又会教书的教师是更好的教师,不会做研究的教师将很难成为一位优秀的大学教师。至于何谓会教书,还会专门加以讨论。
大学教师的职业道德主要在对待学生、对待教学、对待学术上表现出来。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大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更高,其道德要求上也面临新的考验。人在越来越富有的时候,人在越来越拥有学问的时候,人在越来越受到尊敬的时候,人在越来越有社会地位的时候,面临的考验是更多的,客观上,道德要求也更高。大学教师如何把智慧与良知、富有和崇高、荣誉与谦恭、真理与正义融为一体,这就是他们伦理修养的特殊课题。
有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中小学教师有专门的教育机构(如中国的师范院校、美国的综合大学之中的教育学院或独立的相应机构)培养,而大学教师并无专门的教育机构来培养。也就是说,教师教育基本上只存在于中小学。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别呢?
中国在研究生教育还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如1978年之前),大学教师基本上来源于优秀的本科毕业生,然而,发达国家里的所谓研究型大学,其师资来源已主要是博士毕业生了,一些水平更高的大学,教师99%乃至100%来源于博士学位拥有者。
目前,中国大学教师中博士所占总量的比例仍不足10%,但一般本科院校以上的学校新进教师都要求有硕士以上学位了,而一些更高水平的大学则要求新增教师都必须具有博士学位(除少数学科外)。如此下去,中国高水平的大学教师,仅就学位状况而言,亦将逐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均规定大学教师需“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都达到这一规定要求的同时,各大学的实际要求是很不一样的。
已有国外大学的事实,以及中国一些水平较高的大学只从博士人员中选聘教师的事实,都反映出一个观念:大学教师并不需要专门的教师教育机构来培养,同时,具有博士培养资格的大学事实上肩负了大学教师的培养任务,虽然这并不是它专一的任务。
教师主要从博士人员中选任的事实也说明,对于大学教师,优先关注的是其学术水平。优先学术水平,优先从博士人员中选聘的合理性在于:1、大学是站在学术前沿的地方,博士们显然是在前沿上培养的;2、大学有一个突出的使命:科学研究,而博士正是经过专门的高级研究训练的人员;3、博士人员的书面或文字表达应不成问题,他们一般都经历过广泛的学术交流,也不乏学术演讲的机会,故而他们一般也不乏口头表达能力,这一能力有利于其转换为教学能力,虽然学术水平并不直接等同于教学水平,但他们有条件经过一定的努力,自我实现其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经过博士训练的人有可能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但是,这离很会教书还有很大距离。在一走向讲坛之时也就开始了一个新的学习和探索的历程,并且是需要长久习训的,也是值得长久探究的,这是可以而且应当达到艺术境界的一项庄严使命。
从以上分析,我们更易理解,大学教师的教学过程是与其研究活动紧密相连的一个过程。
现今,大学教师一般是先有了足够的研究训练过程,而后再在大学经历教学实践过程。而对于大学的行政管理人员而言,“录用和提拔一位研究成绩突出者,所承担的‘风险’远比其他选择低”,并且,“研究卓越至少反映了才能、潜质甚至天赋上的差异,而教学能力是后天的,可以培养和提高的。”因而,在美国,“由于大量以培养研究人员为宗旨的研究生教育在大学中发展,‘研究’也似乎逐渐成为大学对教师唯一所真正关注的选项。”
但是,选人的标准与用人的要求是有所不同的;能力水平与工作内容也是有所不同的;需要培养和提高的教学能力也不是自然实现的。
即使从以上分析可看出对大学教师优先要求其学术水平的合理性,但也不宜有笼统的学术水平第一、教学水平第二的一般说法;对于大学里的工作,也不宜有科研第一、教学第二的说法,尤其在我们这个国度里,一种分割式的对立性的思维曾长期给我们带来负面影响,例如曾有过“政治第一”、“德育第一”的种种提法,连“第二”是什么都不明白,“第一”即等同于绝对了,十分有害。不仅不宜有这种可能带来不良后果的提法。并且,实质上,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说学术水平优先、科学研究优先,但其落脚点仍应在培养人,即落脚点仍在教学,因而,论重要性,优先者依然是教学。归根到底,还是两者关系的恰当处理。只有在学校学术要求极高、伦理水平也极高等条件之下,才可能不会因“科研第一”的说法而产生什么负面影响。而这正是一个简单的“第一”、“第二”的概念所不能充分表达的思想内容。
在此,我们为着进一步说明大学教师教学过程的不同特点而特别讨论了大学教师的学术条件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的根基仍在于大学教学本身。不然,大学就与专门的科研院所没有多大差别了。事实上,大学里更看重学术水平和科学研究活动,是依托于教育事业的,在大学里,献身科学事业与献身教育事业是合二而一的。
初入大学讲坛的博士们兢兢业业地走过自己的教学之路,深切地体验自己的教学过程,是自己全部学术事业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且,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在专门的科研院所工作相比更具优越性的方面。
第五节 有关大学教学几个论题的联系
教学过程是对教学活动的实然性描述,也就是对必然的分析,是对本有的揭示。比如说,我们认定,教学过程必然是师生心理活动的过程,却并未指出其必然是积极的活动;我们认定,师生在这一活动中心理本身必然发生变化,却并未指明其必然是积极的变化;我们也认定,师生在教学活动中必然存在着交互作用,却并未指出为何种性质的交互作用,实际上积极与否并非必然。积极的过程是我们追求的结果,这种追求则是由应然性命题来表达的。教学追求归属于教学目的这样一类的主观性论题之列。
有人将总目的称为目的,而将总目的之下的具体目的称为目标。这样区分的前提是承认有一个公认的所有活动者共同的目的,并且又在这个总目的之下去确立具体目的。但是,这一前提一般并不存在。可以在一定条件或某个体系之下有某种约定,但其约定须与事实基本相符。
目的都是附着于主体的,是内生的。因而,一般来说,目的依主体而异;同一类主体因其内生之特性不同也可能不同。他人确立的目的实际变成自己的目的的可能性也不是不存在的,但在这个迁移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量或质的变异,从而产生微妙差别。
某个组织或机构可以对其成员提出一个大家同去追寻的目的,领导者也可以建议其被领导者朝着某个共同的目的去努力。这种目的若被称为总目的,那也事实上只是对机构或领导者而言的,只要主体一转移,到了不同个体身上,情况就变化了。以谁为本位来说目的?这个问题的存在就使目的与目标的那种区分的意义十分有限。
作为一个组织或领导者确立一个共同去追求的目的的必要性是没有疑问的,然而,一方面需要通过许多努力让其成为有关成员的事实上的经过了他们内生的目的;另一方面,在他们内生出自己的目的时出现差异是必然的,因而一般来说应当是被容纳和受到欢迎的。对公共目的的追求是值得的,有效的工作可使之成为现实。
组织或管理者提出的目的,对于其成员或被领导者而言是应然目的,变成他们的实然目的的过程主要是一个心理过程,因而达致尽可能具有公共性质的目的,有效的办法也只能是心理方面的工作。只有对于某些行为,强制才可能有点作用,对心灵的东西没有作用。
对他人行为的影响或约束与对他人心理的影响或作用,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希望他人怎样去行动和确立什么目的,相应的工作也就不同。
大学教学目的,既表现为教师活动的目的,也表现在大学生学习目的以及他们共同的活动上。从我们对教学过程的分析来看,我们所希望的目的是通过教学引起师生积极的心理活动,并促进师生积极的心理变化,即发展与进步,尤其优先的是学生获得积极的变化和发展与进步,并希望这是师生教学活动目的的最大公约数。至于除此之外表现为个体身上的许多其他实际上的目的(如为了兴趣,为了职业,为了开拓更广阔的发展道路,等等)都是合理的。这些差别并非那种关于目的与目标的约定差别。
在转到下一节大学教学原则讨论之前,我们还对一些有关的基本关系作一些论述。
教学原则的制订是根据我们对教学过程的理解来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关于教学过程的讨论是理论性的;教学原则的制定则是应用性的。
不同的人,如果对于教学过程的理解如何都比较准确的话,它们就不会有实质内容的太大差别,虽然表达上的差别是难免的。否则,就需要去辨别一下有实质内容上差异的不同表述中哪一种更为准确,也可能其中包含有不确切的理解和表达。
在对教学过程有大体相同的理解的情况下,一旦进入应用,就极有可能呈现多样化。我们已经看到过,凯洛夫的教学原则、赞可夫的原则、布鲁纳的原则,差别非常大。这与对教学过程本身的理解有关,更与进入应用之后必然呈现的差异性有关。
中国大、中、小学乃至具体到一些学科中的教学原则表现出很高的雷同性。这可能是因为对教学过程的理解相同,并且可能是在进入应用时的思维方式也雷同。
教学目的是一种追求,教学原则是达至这种追求所认为要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所以,教学原则的制定者既受到自己对教学目的的理解,受到自己的理想与追求的影响,又受到自己对大学教学特性和规律的认识的影响。
教学内容依学科之不同而在性质上差异甚大,对于差距甚远的内容宜于制订不同的教学原则;若想制订普遍适用的原则,也就需要顾及到多种可能的差别,不将局部适用的原则普遍化。即使这样做了,具体到某一类特定课程的教学时,有时也制订更具体的教学原则。
教学原则回答如何教的问题,教学方法也是回答这个问题,两者又有何区别呢?教学方法是更为具体,可直接进入操作的,它不只是回答如何教,而且回答实际上如何展开教学的问题。教学原则常常是就最一般要求而提出的,或者是对教学中一些基本要素关系的处理提出某些原则性建议。一般原则并不直接具有方法的意义,却可用以指导方法的寻求。
对教学过程的讨论,对教学原则的研制,对教学方法的设计,可以比喻为科学研究中的三个层次:基本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过程、原则、方法的研究,大体上就属于教学研究中的这样三个不同层次。相互有着密切的联系,但相互之间不可替代。
在教学理论之中,教学原则问题的研究可以说是一个中间环节。仅仅有了关于教学过程、特点的讨论,有了教学目的的讨论以及教学组织与管理的讨论是不够的;由这些讨论直接过渡到对方法的研讨,又缺少了一个必要的环节因而显得跳跃度过大。从原理到原则,再到方法,是一般研究经历的阶段,就认识过程来说,其间会有反复,但大体是这样的过程。
教学原则的问题与所有有关的教学论议题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对于大学教学理论的研究也是如此,基于其重要地位,我们对大学教学原则问题还是作一专门的讨论。
在由教学原则的讨论进而深入到一些细则和方法的研究上去时,有许许多多的工作可做。但本书毕竟不是专门性的教学论,所以仅着重讨论到教学原则而止于开发研究之前。方法研究近乎于艺术了,我们的讨论也就只进入到应用理论的阶段。
第六节 大学教学原则(上)
大学教学原则应当与一般教学原则有共同之处,但若只有共同之处,就没有必要再作讨论。如果基本相同,也不必多加讨论。然而,它确有许多独特之处有待我们揭示。
大学教学原则应当能够指导教学方法,又应当体现了对大学教学特点、性质和目的的理解。原则的确可粗可细,细时可曰细则。此处还是不宜太细,而宜于用较少的条文来作相对完整的叙述,并使由这些条文构成的教学原则体系是和谐相容的。
此处介绍的原则体系由5条组成。由于篇幅稍大,我们分在两节来讨论。
原则一:讲述思路为主
大学生有了更强的自学能力,并且还应继续培养他们的这种能力,“教是为了不教”对于他们是更现实的目标。大学固然如中小学一样看重知识,但更看重能力,尤其是获得知识、再发现知识的能力,在教师引导下的自我学习能力。大学教师的教学也就需要体现这一目标。如何体现呢?
与讲述某个原理本身相比,讲清是如何想到、如何获得这一原理的原委更重要。
与讲述原理的证明本身相比,讲清论证的基本思路和对讨论可能遇到的问题的预见与分析更为重要。
与讲述概念本身含义相比,讲清概念是怎样形成的及与相关属概念或种概念的关系如何更重要。
与讲述现象相比,解析如何发现这一现象更为重要。
与现象的发现和观察相比,分析由现象到实质的思考过程更重要。
与已有的、即存的内容相比,着重讲述教师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自己如何体察和思考、自己如何猜测和估计、自己怎样设想和设计更重要,总之,讲解自己的东西比讲述他人的更重要。
华盛顿是美国的第一任总统,东条英机是战争罪犯,音速是每秒340米,水是氢氧化合物,……这都是重要的事实。但讲述的重点不在这里,而在于华盛顿作为美国第一任总统与别的国家的开国元首有何不同?他在美国历史上产生了怎样的作用?他的政治理念占有何种的地位?日本这快土地为何会孕育出东条英机这样的战犯?他与一般战犯有何不同?日本人现今如何看待也?怎样感受到声音有传播速度?每秒340米的速度是如何测出的?超音速现象有何特异?比音速更快的自然速度还有哪些?氢与氧都是气体,为何一合起来就成了液体?氢分子与氧分子的比例发生变化会引起合成结果的什么变化?人饮用的是含氧的水、呼吸的是含氧的空气,人为何如此离不开氧?氧是如何生成的?地球上原本有氧吗?当然还可涉及气体形态的水(水蒸气)以及固体形态的水(冰)等,还可通过联想引起新的思考并拓展眼界。
大学要学的知识很多,仅一门课程其相关的内容也可以很多,教师之所知更多,讲些什么是一个需加考虑的基本问题,更完整的问题还包括一个方面:什么东西不要去讲?这是同时要回答的问题。即使是已写在教科书上的东西,也不一定都讲;另一方面,即使不在教科书上的东西,也可以去讲,否则,不只需要照本宣科就够了吗?
大学生已有相当的阅读能力,大量阅读已是他们在大学期间的一个基本训练和学习方式。包括教科书上的一些东西可以通过阅读去习得,更多必读的参考书更要靠自我阅读去习得,教师的任务是开出阅读的书目。至少,那些便于理解或无需更多解释的内容尤其不必讲授。诸如孔子是山东人、孙中山是广东人、月亮并不亮、虚数也是数、两次世界大战都发生在20世纪等等,需知但无需讲述。
在必须阅读的范围内,他们还要写读书报告哩,那些容易看懂、读懂的内容肯定不必讲,那些容易想到的内容也不必讲,甚至不易懂或不易想到的内容也可以让他先读先想了再说,还有与以习明纳尔形式出现的质疑、讨论相配合,把空间留得更大一点既需要,又重要。
教学生增长智慧比让学生增长知识更优先,教学生学会思考比让学生富有知识更优先,引导学生的元学习比带领他们学习更优先。这是大学教学最优先要考虑的。不仅要让大学生们更富有(知识),还要让他们更聪明,更高尚。教学原则体现这一点。
体现这一点的最要紧的方面,除了教师的责任、事业心和态度外,就是在教学进程中把自己的心路历程和思维方式充分展现在学生面前,就是着重于过程,着重于动态,着重于思索,着重于鲜活的剖析,着重于引人入胜的分辨与论说,着重于为大学生的可持续学习展开更宽阔的道路。用精讲多练之类的说法还难以表达这一原则。书本应是能引导思考的,大学教师的讲授尤其应当如此。这是教师超越教科书的作用的基本表现。
好的教科书减轻了教师的负担,更重要的是,好的教师本身又是一部绝好的教科书。
原则二:增强学生参与
一般来说,凡教学活动,均有学生参与。问题是:他们在什么性质上参与?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大学生参与的情况应有何特殊?为何要增强参与的意识、提高参与的程度?
教师在讲,学生在听;教师在授,学生在受,听和受,这虽然也有学生的参与,但这只是学生在倾听和接受的意义下参与。甚至还在不管他有没有兴趣的情况下也得听,不管他是否理解的情况下也接受,这也是某种性质上的参与。人们不得不也将其称之为一种教学活动(有教,有学),然而,这是学生参与程度极低的一种教学活动。
大学生在什么意义、在怎样的程度上参与?在哪些方面参与?欲提高参与程度,除了这些还应问:为何要提高?如何去提高?谁去提高?谁去增强?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这仍然反映了大学教学的目的与特点,一方面大学生已有了更高的自觉,更强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他们也到了一个为无需教而继续受教的关键阶段,因而这种更高的自觉和更强的主动性需要在大学时期发展到一个新水平,其有效途径之一就在于提高自己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动参与程度,在教学中与教师有更积极的交互活动。
在大学里,逐渐减少上课时数,减少教师在课堂上的独白,这是必然的趋势。与此相应,使学生增加研讨和自我学习的时间比重,在各种教学活动中增加话语机会,即使在课堂上没有学生的声音也将越来越不可能。
从学生本位的角度看,图书馆、实验室都是他们获取信息资源的地方,他们在与之打交道的过程中将学会更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教师是活的“图书馆”,“实验室”,因而更是可利用的资源库,他们也需在与之打交道的过程中学会更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而提高参与程度的实质就在这里,就在积极、主动、有效地获取资源,并提高资源获取的本领。当教师切实贯彻了“讲述思路为主”的原则时,可以为学生留下更大回旋余地,有些内容自己去看、去读、去想了,那些隐含或潜存在教师讲授过程中的思维方式与思考路径更可供自己去琢磨了,至于教师提出的各种问题则留下了思索和想象的更大空间。因此,可以说,“讲述思路为主”的原则可能有利于扩大学生参与,也可能有利于提高参与的深度,然而,这还只是“有利于”,只是“可能”,若要切实提高学生参考与教学过程的有效性,尚需有专门的要求,故“增强学生参与”可作为单列的教学原则。
因而,大学教师在努力做到以讲清思路为主的同时,尚需要刻意采取行动提高大学生参与的程度。
实际上,可采用的基本方式就可以是讨论、议论、辩论,引导学生疑问、质问、反问,说得更简单一点就是,让学生开腔。有“开卷有益”之说,未尝不可有“开腔有益”之说。
课堂中进行讨论似是一个平凡的问题,却又是一个极不寻常的问题。在中国,即使是水平很高的大学,整堂课没有学生的讨论是常见的,而在一些国家的大学里,一堂课下来没有学生的讨论则是罕见的,不可思议的。差别如此之大,寻常呼?异常呼?
为何有如此之大的差别呢?这与传统有关吗?只与文化传统有关吗?与社会环境有关吗?
民主这个东西在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中是最罕见的,它迟迟没有来到,甚至误以为它是专属于西方的,乃至于在我们的教学中也十分缺乏,在大学教学中也异常贫乏。无论从人权的角度还是从功利的角度(例如从学习实效的角度)考虑,民主都是最不可缺少的,然而,最不该缺的缺了。
教学民主决非一个虚拟的概念,亦决非一个只具有形式意义的概念,当然,它与政治问题也有很大区别。教学的如此普遍的如此沉闷局面,使得我们有理由思考其历史的文化的原因。有各种各样的口实拒绝民主,但无任何理由可以拒绝大学教学民主。
也还有另一些相对实际的问题和现实的观念障碍。比如说,一旦安排必要且经常的讨论,势必影响讲授内容的多少,即通常所说的完不成教学进度。教师一个人独白,一堂课讲多少,完全由自己掌控,若要讨论起来,就需要压缩讲授时间。其实,讨论的时间也是需要有所掌控的,大体上可安排1015分钟;其次,这正要求更明确地突出讲授重点,将清思路,正需要明确一些不必讲授而由学生阅读的内容;再次,制订计划或安排进度之时就把有关讨论的问题考虑在内,整体安排就可在控制之中;况且,这样做似是慢了,实则不然,反之可能欲速不达。
第二个观念障碍是,认为启发式的教学不一定是讨论式的,独白也可以是富于启发的。问题在于,大学教学仅仅是启发式已经不够,还需要让大学生处在更主动的地位,乃至处在挑战既有结论的位置。持有第二种观念的人并不少,这是一个现实的障碍。
第三种观念是,个人独白比起议论纷纷的讨论来省事得多,顺畅得多,“节外生枝”的问题少得多。事实上,优秀的教学并不需要求得这种省事,而是力求让学生有“节外生枝”的机会。并且,这对教师本人来说也是求之不得的事。实在说,教师的一项重要的本领就在于能否引发出学生的问题来。这也正是使讨论有效展开的必要基础。
增强学生参与并非只有讨论这一形式,这里我们只是以其为例来加以说明;再者,讨论本身的重要性也可以用来说明这一原则的含义,并且由此分析还可让我们看到这一原则的现实意义。
原则三  强化问题意识
这一原则也可叫做“引导研究学习”,但强化问题意识对于引导研究学习、使学习走向研究既必要又有效的,所以就叫做强化问题意识的原则。
中小学也关注到了发现式学习、探究式学习,大学不仅要发现式学习,还要学习着发现,不仅探究式学习,还要学习研究。研究训练正是大学教学的正式任务,虽然在本科阶段是初步的,却也是正式的;虽然本科低年级更多具有预备的性质,却也在预备,却也应开始实质性的预备。
大学的研究与中小学探究式教学中的研究有性质上的差别。大学的研究指向培养学生“自己的观点”、“自己的发现”,其发现需要有创新的含义,区别于前人的既有的发现或发明。中小学的探究与发现只在区别于学生自身或区别于教本,区别于教师之所授,却并不要求超出他人或既有的现存的观点或结论,虽是前人之已有却不来自书本或教师的学生见解就算是研究或发现,而大学生的研究要求则不一样。中小学可以是重现、再现,大学则要求是崭新的,未曾见过、现过的。
大学生的研究须先明白在相关的问题上他人已有什么样的研究,已有那些结论、方案或观念,而自己提出了什么样的新观念、新命题或新方案。博士生需要有重大创新,硕士生至少有一般性创新,本科生即使没有命题创新、原理创新或技术创新,也需要有观念创新,至少是有体现于综合报告或调研报告之中的,或者体现于对现有文献的分析或评论之中的观点。
中小学的探究式学习或教学,基本目的的停留在更好的吸收和消化现有知识,大学里的目的则包含了拓展知识,发现新的知识,因而研究式教学的目的、要求和做法都有区别。
本科生的数量一般相对较大(个别院校,如加州理工学院,研究生超过本科生数量),研究的个别指导毕竟不如研究生,因此不能不区别对待。可是,对于研究生而言无须强调的问题,为什么对本科生需要特别说明呢?例如,为何特别强调要高水平的教授为本科生开课呢?除了高水平教授讲课所可能引起的情感震撼(这也是需要的)外,实质上也包含高水平教授有更多的研究心得可传授这样的原因在内。由这种教授所体现的探究式教学当然更能表现研究的本意和展现研究的价值。
研究的起点在于选题。贯彻“引导研究学习”的原则就需从这一点做起。
从哪里去选题?题从何来?可以教师直接给学生一个题目,但这是最需尽可能避免的做法。即使直接给题,也得经历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并不会是那样简单的。
选题的基本前提和条件有两个,一是已知相关知识的前沿,二是寻找或自我发现前沿中存在的问题。前者需要知识的相当累积,后者需要发现问题的能力(发现问题还不等于发现原理)。那么,引导研究学习,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引导学生创造这两方面的条件。
这两方面,重点仍在发现问题上,在寻找问题上。大学教师应是常问、会问、爱问的人,他还需要引导学生研究,这就必然要让他们也常问、会问、爱问,让他们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这也就把学习变为研究,使研究成为学生学习的实在内容了。
研究始于问题,明于问题,贯于问题,终于问题。有了问题,研究才得以开始;实际上,开始的问题往往比较模糊,停于浅层,还会有一个明朗的过程,并对问题解决的走向有一个初步的瞭望和预计;在探讨和解决的过程又会贯穿着问题,出现新的问题,推动初始问题的解决或调整问题解决的途径;一般研究终于结论,较好的研究会进一步明确尚待研究的问题又在何方,这一研究本身又提出了什么问题,从而终于问题。
因而,贯彻“引导研究学习”的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训练提出问题的技巧,学习解决问题的方法,养成学生常问的习惯,让学生爱问、善问。不如此,就谈不上研究;只要如此,就一定可以走上研究之路。
能带着问题进课堂的教学,是较好的教学;能引发学生提出问题的教学,是更好的教学;能让学生提出意想不到的问题的教学是更高水平的教学;能让学生提问并把教师“问倒”的教学,是最优秀的教学,教师会因此而十分高兴地“爬起来”让教学进入一个更高境界。
第七节 大学教学原则(下)
原则四:指导自由选择
德国古典大学有四个核心概念:修养、科学、自由、寂寞。德国高等教育于19世纪登上世界最高峰,除了它良好的外部社会条件外,它自身的先进观念是另一决定性因素,内外条件造就了德国大学的辉煌。
这四个概念所反映的观念,不仅是大学管理者的基本观念,也是大学教师的行动指南,并且也是引导学生学习的基本要求和目标,进而通过教学体现出来。核心概念就这样体现着教学的核心价值。
当然,相应地就包括了教学应当有利学生增强修养、习得科学、安于寂寞、获得自由。这里,我们特别讨论一下教学与自由的关系,讨论自由、平等、博爱这种普世价值是否应当切实地进入大学教学,尤其是自由。
人的自由是天赋人权。为何这种权利具有天赋性呢?因为人有意识,所以人就应有自由,意识是天赋的,所以自由也是天赋的。马克思说: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天赋的自由随着天赋的意识一起到来。
自由一方面是天赋人权,另一方面,如何享有,如何运用,如何发展,如何把握,这些问题应当进入大学教学。把握、享有、运用和发展自由为何要进入教学,为何那样重要,因为自由重要,对教学也很重要。学术自由是大学的生命,并且不只是教授们享有的。
自由为何那样重要呢?因为思想与学术需要,然而,思想与学术为什么又特别需要自由呢?思想与学术的活动都属于意识的活动,意识活动自由,当然包括了思想与学术自由的天赋原由,同时,还因为处在自由状态时有最好的思维效果,有形成自己观点的最大可能,最便于出思想的火花,也最有可能把理性和激情汇合起来。所以,教学中也十分需要教师去自觉地引导学生自由思考,作出较好的教学设计以便于他们有更大的自由活动空间,自由想象的空间。他们不只有想对了的自由,也有想错了的自由,这是自由的一部分,否则,自由大半就丧失了。当学生想错了或说错了的时候,最好由教师引导学生自己去发现,自己去纠正。这对于保障自由、发展自由往往更为重要。
学生的自由不是教师的恩赐,而是学生本有之权利;学生的自由,教师不只是去保障,还需去帮助他们充分享用。这是教师具有更深远意义的义务,也是实现优秀教学之必需。
本原则强调的重点是指导学生自由选择,通过选择来把握自由,学会运用自由、享有自由。除了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自由思考、自由质疑、自由发问、自由议论、自由发挥等直接的思想自由的引导(这都是需要通过教学既予以保障,又予以引导的事项)外,除了教师尽可能有灵活的多样的设计让学生有选择的更大余地外,除了有更多疑问而让学生有关于问题的选择乃至引导学生跳出自己的设计进行选择外,还需指导学生自由选择,自由选择专业,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活动方式等等。实际上,这些选择都是在一定条件下实现的,正是因为不是无条件的,所以自由本身受一定约束,也正因为如此,指导学生去把握、运用和享有自由才有现实意义。
指导他们享用自由,指导他们选择,这不仅不与他们的自由权利、选择权利相冲突,而且是辅助他们更好地拥有自由、更好地进行选择。
自由是创造的必要的前提。而选择又是创造的另一前提,甚至,选择本身有时就是创造。因而,指导自由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是引领学生走向一条可创造之路。
教师的教学及其开设的科目就会成为学生选择的对象,这应当不会妨碍教师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引导学生自由选择,对于教学管理人员,对于专门指导学生的工作人员,负有某些特殊的责任,然而,每位从事教学的教师都承担着某些责任,并且作为原则而要求自己,因为这实质上是维护学生的权益。教师可以通过推介和自己优秀的教学去吸引学生,让他们愿意选择自己及自己所开设的科目,却没有权利去妨碍学生的选择自由,并且在学生选择了自己之后,在教学的实际进行过程中为学生创造更多更好的选择机会,让他们从自己身上还可找到许多自由选择机会。
原则五:心理协调发展
对于心理协调发展原则也可以换个说法而叫做元学习原则,教师发展学生元学习能力与素养的原则。
第三节中我们曾提到,学生的学习过程实际上是包括认知在内的心理活动及于其中发生心理变化的过程。那么,教学的要求在于通过促进积极的心理活动而导向积极的变化。又可以说是主体有意作用于包括主体在内的客体并使主体发生改变的过程。那么,教学的要求就在于通过促进积极的作用而导致主客体发生积极的变化。
仅仅增强知识也导致主体的变化,知识面扩大了,眼界拓宽了,但这不一定是主体自身素养的变化,不一定是心理素质上的变化,比如说,变得有知识了与变得更聪明了并不是一回事,而我们的教学能不能让学生变得更聪明呢,变得比学习之前更智慧呢?当然,变得更聪明与变得更高尚也还不是一回事,我们的教学能不能让学生进而变得更高尚呢?
关于主体自身的积极变化,可以包括记忆品质的改善,认知策略的优化,情感的陶冶,意志的锤炼,审美意识的增强以及理想、信念的积极变化等。这一切离不开知识的习得,但又不同于知识的拓展。最易见的是知识习得,最不易见而可能忽略的是心理发展。
并且,我们强调的是协调发展,只有协调才能和谐,只有和谐协调,才使全面的发展不只具有量的意义。所说之协调,往往又表现为对片面的克服。只注意知识的传授而忽略对能力的有意训练是一种片面;只注意收敛思维的培养而忽视对发散思维的有意提升又是一种片面;只注意到智力的训练而忽视情感和坚毅精神的培养是更常见的一种片面,实际上这一切也就是要求教学达到更好的效果,更高的追求。
为此,教师不仅要精通学术,而要善于表达;不仅能出神入化地描述,而且能入木三分地追问;不仅表现为深刻,而且表现出坚毅和执著;不仅探究着真理,而且投入了热情;不仅引导学生洞察了世界,而且能让他们感到美不胜收,留连忘返。实际上,这就是说教师自身需是协调发展的,教学活动本身需要是协调的、和谐的、优雅的、深刻的。
归纳起来说,教学原则体现对教学过程积极的理解,体现对教学的更高目的的追求,这5条原则都可体现这一点,但第五条原则更直接更集中地体现了这一点。
教学原则应能指导教学方法与教学设计,这5条原则之中的第一、三条尤其能对其起到指导作用,虽然第二、四两条也有这种作用。
教学原则还应能对教学内容的选择起到指引作用,这五条之中的第一、三两条就可起到这种作用。但是,涉及更具体的内容的问题,我们将放到大学课程中去讨论,这在很大程度上将由课程原则来体现。
我们毕竟讨论的是大学教学原则,应当体现大学教学的特点,反映大学师生活动的特点,可以说这5条之中的前四条都反映了这一点,并且我们在比较之中作了阐述。
教学本身是一大学间,对其方法的考究又是一门艺术。许多大学问家在他们投身于教学之中并付出自己特别努力的过程中也能成为教育家。他们有过对学问深入探索的美妙经历,当他们刻意将此经历连同学问一起传递给学生并将与学问不可分割的感情注入的时候,他们也格外具有成为教育家的优越条件。学问家同时兼为教育家,这至少是大学教师的一种追求。
以上是5条教学原则,它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原则体系。
实际上,我们还可换个角度将教学原则叙述为一类关于教学要素之间的关联的正确处理的建议。比如说下面的5条也能构成一个教学原则体系:
原则1:兼顾知识习得与能力训练的原则。
原则2:兼顾传授引导与独立学习的原则。
原则3:兼顾扩充新知与研究发现的原则。
原则4:兼顾理论兴趣与技术兴趣的原则。
原则5:兼顾学术成长与心理发展的原则。
这些原则所提示的都是对处理一些关系的期待,把相互联系的两方面结合起来而不发生偏颇。其中第四条原则指的是,大学一般不容易忽视对学生理论兴趣的培养,但理论的提升往往离不开操作层面的训练。尽管各学科、各专业的操作训练可能十分不同,但都是需要的。大学不能缺了形而上,同时,要有坚实的形而下基础。
教师们在教学中可以采用他人提出的教学原则,可选择他人提出的多种原则体系的一种,也可以自己参照别人提出的原则自己拟订一套原则。但还是有一个教学原则系统为好,以使教学活动建立更自觉的基础上;并且,还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及时地根据自己的教学实践调整和改造自己的原则体系。这也是大学教师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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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3:36:44 | 只看该作者
file:///C:/DOCUME~1/Owner/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9546.png第七章     研究生教育
我们已经知道,洪堡的作用,柏林大学的作用,不在于使大学从没有科学研究而变成了有科学研究活动的机构,而在于使大学正式承担起科学研究的职能,使科学研究成为大学更自觉更有组织的行为。这一变化首先发生于德国,而后为英法美等众多国家所效法,从而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这一影响的表现之一就是催生了研究生教育的出现。大学自觉的科学研究职能作为一个自然转移的结果是使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融合起来,但是,这也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虽然这一过程在大学史上并不具有划时代性质,却仍不失为大学一项新的使命的诞生,大学对自己完整的时代使命有了更自觉的意识。
小学曾经划分为初小和高小两个阶段,现在一般再不这样划分,它对每个人都是毫无疑义要经历的一个阶段。中学在大多数国家还是划分为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尤其是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国家,十分明确。不仅有明确的高中教育阶段,并且是非义务教育的性质了。
与小学的一个完整阶段,中学的两个阶段相比,大学则划分为三个阶段:本科生教育,硕士生教育,博士生教育(博士后并非一个正式的教育层次)。
随着12年制义务教育的推行,初中与高中的划分的实际意义将会降低。但是,大学的三个层次的独立性将长时期存在。虽然有所谓本硕连读、硕博连读的少数现象,但是,本科毕业、硕士毕业、博士毕业都标志着正式完成了一个阶段的学业。
由于研究生教育的产生,大学有了更丰富的内容,大学的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大学完成了又一次的自我提升,同时也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整个教育系统。本章专就研究生教育讨论若干问题,并首先从大学的分类说起。
第一节 大学的分类
一般来说,大学的分类有一个自然形成过程,并不是先有一个分类,然后再确定一所大学办成哪一类或按哪一类去办学。大学的分类并不是预设的。有些国家在大学建设与管理的过程中政府行为留下的痕迹很明显,也反映在大学的类别上;然而更多的国家则是自然形成,对其之分类也就只具有识别的意义,研究的意义。我们主要在这一意义下来讨论。
分类是分析的结果,从不同角度去分析,就会有不同的分类。仅从大学培养的人才的不同层次看,它就可分为三类,然而,就所有高等学校而言,一般可分为七个层次。
仅有培养本科生任务的高校;具有硕士生培养资格并履行此任务的大学;和具有博士生培养资格并履行此任务的大学是三个不同的层次。然后,向两头延伸还各有两个层次,共七个层次。在本科以下还有专科学院,如中国的高职高专院校,美国的社区学院;此外还有所谓短期大学,进行培训工作,往往属非学历教育。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大学尚因科学研究地位与分量的差别,而再分为研究Ⅰ型、研究Ⅱ型的大学(以美国为典型代表)。这样便有了七个层次。
一般来说,具有博士授予权的大学是少数,在中国,只占高校总数的16%。本科院校占41%,专科院校占一半以上。在美国,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不到高校总数的10%,而四年制本科以下院校占60%以上。
美国本科以上(含本科)的大学中,只担负本科教育的高校占40%以上;中国的同类数字是25%以下。美国相对较大比例的本科教育和相对比例较小的博士研究生教育(绝对规模并不小)是与它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的事实联系在一起的。
按照大学培养人才的层次分类,亦称按大学的能级分类是一种主要的分类形式。
其次,还有按学科结构之不同来分类的情形。有学科单一的单科院校;有拥有众多学科的多科院校;在多科院校中学科大类发展比较均衡,特别是拥有文理两大类的大学,谓之综合大学。
在中国,于上世纪50年代初仿照苏联的模式,大规模地削弱了综合大学,分离出许多单科院校,又新建了许多单科院校,一种普遍存在于苏联和中国的分割式、断裂式的思维方式也对高等教育造成强烈影响,其表现之一就是造成了单科院校林立的畸型局面。直到上世纪末,这一局面才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例如,医学院曾经几乎都是单列独设的,而今,单独设置的医科院校已寥寥无几。北京医科大学原本是北京大学医学院,在它从北大分离出去40余年之后再度回到北大。这一类的折腾发生在包括北大在内上世纪50年代以前存在的几乎所有的综合大学身上。
我们提到过的MIT和CIT,前者曾是纯工科学院,后者曾是职业技术学院,虽然学校名称依旧,虽然其优势学科亦有所侧重,但事实上已走向综合。然而,只要让其自我生长,自主发展,它们就自然地走向了综合。而中国曾经发生的分离、分割与分设则是外界强力干预的结果,后来又发生的综合化转变则是与大学自主权增长联系在一起的,却仍然可见行政的强烈介入。
为什么外界强力介入容易造成分离与割裂呢?又为什么大学自主发展不容易造成这种分割与单一呢?原因在于,大学虽然也会眼望着社会,但它天然地首先思考自身,首先理解自己的特性与规律,并且更容易从人的发展来思考自身。单一的学科既不利于人的发展,又不利于大学自身整体水平的提高,那是偏重于行政性管辖和经济等其他社会因素的考虑的结果。
人天赋地具有综合性,它是知情意的综合,它是自然、人与社会的综合,它是肉体与灵魂、物质与精神的综合。人自身天赋的完整性是这一切综合性的根基。而教育之使命正在于使人的天赋综合发展得更完善,发展到更高程度,实现更高水平的综合,使人的既有完整性得以保存和发展。使人成为更丰富更充实更完美的人。大学是更有可能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的崇高机构。
外界,行政当局,比较容易直接去考虑经济、政治一类的社会需要,并且一旦以为这就是教育的出发点,片面性局限性必然产生。当然,若有一种机制致使行政当局不忽视大学自身特性,尤其不忽视人之特性,那么这种片面性就可以得到扼制。
这是否意味着所有的院校都成为综合性才是合理的呢?实际上,综合也有不同的档次,不同程度;而且,即使同一水平的综合大学,亦非学科越多越好;另一方面,基本的综合表现是必要的,世界上最高水平的大学基本上是综合大学,例外只是个别的;院校合作可以弥补某些不足,但从人才培养的角度看,基本的综合更是必需的。一般来说,学科单一肯定不好,但这并不等于说一应俱全就好。
我们这里所要提到的第三种分类是从举办者身份来看的。有个人出资举办的,有团体举办的,有企业举办的,也有官方举办的,官办又可分为地方举办和国家举办。大的分类是私立与公立,但公立还可分叉,私立也可再分划。
教育是从私立开始的。大学教育大体也如此。美国的公立大学的出现比私立大学晚两百多年,并且一直没有所谓国立大学。中国在1949年以前,私立大学占40%,此后不久,私立大学被迫全部消失。近20多年来私立大学再度蓬勃兴起,也经历了另一种折腾。眼下中国的私立大学比公立大学受到更多体制上的约制,公立大学被约制着,私立大学更严重。人们盼望的改革,对于公立大学十分必要,对于私立大学尤其必要。历史已经证明,全是公立大学的国家不一定能把大学办得很好,主要是私立大学的国家不一定不能把大学办得很好。并且,欧洲一些以公立大学为主的国家也普遍开始私营化,并通过私营化增强了大学的活力。
此外,还有从办学方式与功能的差异上给高等学校分类的情形。例如,有全日制的大学,也有以非脱产的在职培养的方式举办的大学;有以面授 为主要形式和利用电子技术进行的远程教育;有以学习职业技术、进行职业训练为主和并非指向某些特定职业的普通教育,前者受职业的影响较大,后者受学科的影响较大。
不同类型的学校虽然都是为了培养人,但它们都有各自的作用在社会发展的意义上也有所不同,因而,它们的重要性亦需从不同角度去看。例如,职业技术院校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很直接,并且在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普及化过程中作用很大,而研究型大学无疑在学术发展中的作用更为显著,它在高等教育的高层化,在保证整个高等教育的优质化的过程中作用更大。
高等教育的多样性是高等教育发展中表现出来的生命力,从根本上说,它所体现的仍然是人的生命力。政府若意识到这一点,就会细心地去促进它,就不会因加强行政管理而削弱其多样性。
第二节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人是可发展的生命。教育因人的发展而生,教育是人的产物。大学的诞生是人对于人的发胀向上提升的结果;大学的多层发展,如因研究生教育的出现而向上的进一步生长,是人对人的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升的产物。
那种把教育视为经济、政治的产物的观点是一种本末倒置,那种把大学乃至研究生教育又视为经济、政治的产物的观点是那种本末倒置的延续。辩证唯物主义强调的是生产力对生产关系变革的影响,认为生产力是决定性的,而人正是生产力之中的决定性因素。此外,又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早已指出的那样,在生产力之中、劳动力之中,精神生产、精神劳动具有重要作用,这种作用的决定性意义,又由马克思恩格斯逝世后的这一百多年的人类活动(尤其包括高等教育活动)更充分地显示出来了。
这里,我们具体陈述学位制度与大学的研究生教育的发生、发展演变的过程。
最初的学位称号与研究生学位制度是两回事,前者作为一种称呼早已存在,而后者则正式出现于研究生教育产生之后。
中国古代与科举考试相联系,有举人、进士一类的称号,但并不直接与学校教育相联系。自战国时代始亦有博士称呼,却是一种多少与学识相关的官名。且终止于宋代。
硕士、博士一类的称呼中世纪即已有之,但主要是与从教者资格联系在一起的,那时并无研究生教育,故亦非研究生学位。中世纪大学“通过授予学位保证其持有者的能力,同时对教学加以认可……在大学内部,学位使学生可以开始教学生涯。”这样,学位就相当于从教执照,相当于授课许可证。“之后,出现了只属于大学并在大学内部标志等级的学位(学生、学士、博士),并与其他行业的职位类似(学徒、伙计、师傅)。”而硕士与博士都是教师们的称呼且没有区别。因而明显与今日之研究生授予学位不同。
例如一般对本科学生才授予学位,但有的国家(如美国)对二年制学院的学生也授予学位,还有的国家(如法国)授予中学毕业生以学士学位。一般是给研究生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但有的国家(如德国)只授予博士学位,有的国家(如俄罗斯)设有副博士学位。但大都以博士学位为最高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最高层次。
当然,我们现在重点关注的是研究生学位问题,这就要明确研究生教育的产生过程及与相关学位的联系。
对于研究生教育的概念并不难理解,明白了什么叫研究生,自然就明白了什么是研究生教育。从形式上看,研究生就是Postgraduate,就是大学毕业后的学生;从内容上看,研究生就是接受科学研究训练的学生。由此便知,研究生教育的形式定义即大学里培养更高层人才的教育,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定义即大学里培养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教育。
如果尚无明确而自觉的科学研究活动,就不会有研究生教育;如果有了科学研究活动,但只是单纯地进行这种活动,那就是专门的科研院所,也不会有研究生教育。
这样看来,研究生教育应当是19世纪之后才出现的,然而,也有文献认为以法国为代表,在13-18世纪就存在着“教学型博士生培养模式”。不过这与19世纪后出现的博士生培养有根本区别,由此也可以不认为它是博士生培养的一个正式时段。
从逻辑上看,1、科学研究活动的存在;2、高层人才培养活动的存在;3、上述两种活动的结合,这是研究生教育产生的必要条件。
从事实上看,从历史上看,这些条件不仅是必要的,也同时是充分的,这些条件具备之后,研究生教育产生了。
历史和逻辑都告诉我们,研究生教育没有在洪堡之前,没有在柏林大学之前正式出现,也不可能正式出现。
在大学只有零散的,非正式的科学研究活动之时,这类活动只存在教师群中而与学生培养没有关系,也就是说,科研与教学是两回事。事实上,那时的大学使命就在于传授高深知识,至于引导学生去发现知识则不在考虑之列。
所以在本科生教育阶段,教学与科研只是分别存在着的两种活动。而到了研究生教育阶段,这两种活动的同时存在与结合成了必然的结果。至今,人们对于研究生教育中的两者结合从不认为存在什么问题,而对于本科生教育来说,教学与科研的结合和避免偏颇常常是需要加以强调的问题。
科学研究活动明确为大学的一项职能之后以及它与人才培养的结合,从而催生出研究生教育,似乎只是时间问题了,似乎会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了。然而,科学研究作为一项正式职能一开始并不是被普遍接受的,直至19世纪中叶还有明确拒绝的情形,至于作为一个专门人才培养的专门层次的出现,也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专业化的研究生教育正式出现已到了19世纪后半叶。相当成熟、相当普遍的研究生教育延伸到了20世纪下半叶,前后也有一个半世纪以上。
有学者称研究生教育经历了三种模式的发展:学徒式,专业式,协同式。研究生教育的出现标志着大学教育的多层次出现,反过来说,在大学仅有单一层次之时,研究生教育亦尚未出现。研究生教育最早出现在德国,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也并不是在19世纪初建立的引入了科学研究的柏林大学之后紧接着产生的,“德国研究生教育产生于新大学运动之后的19世纪中期”,柏林大学促成了新大学运动,新大学运动催生了研究生教育,这个历史线索仍然可以表明柏林大学的深远影响。
德国大学最初出现的被称之为学徒式研究生教育是因为,当时培养的方式还只是一对一的指导,这种一对一的方式现今仍以不同性质和形式存在着,但是,那时博士生只是作为学徒或助手而从师于教授的,并没有需要多位教授合作推行的学位课程上的系统要求;而且在论文选题确定和论文答辩过程中导师的个人作用都十分突出;虽然有学位委员会但并非专门的管理机构,管理的有关职能也属于指导教师。从而称其为师徒式的研究生教育模式是恰当的。
美国学习了德国的研究生教育,这是它早期向德国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移植于美国的研究生发生如下变化:一、同在一学科接受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聚集在相关的系之中,虽然每位博士亦须选定一位导师,但也接受教授们(或以委员名义出现)的集体指导,这样就含有集体对集体的成分,而不再是纯粹的一对一方式;二、设有了学位课程,课程多达12-15门,并有分为一般性考试和综合性考试的课程考试环节,后者为严格的资格考试,这些课程很难是一位教授全包下来的;三、有了专门的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这就是以约翰·霍普金斯大学1876年建立的研究生院为标志的机构。
具有以上特点的研究生教育,相对于学徒式模式而言,相对于那种单兵作战的师徒式培养,不妨称之为集约式研究生教育模式。这里包含了教授的聚集,有时不只是一个学科的教授,还可以是多学科、跨学科的教授组成指导委员会;这里也通过一定组织管理实现的同学科或相近学科博士研究生的聚集。
当然,这里也保留了一对一的结构形式,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学业成长全面负责,但已不是单独负责,而是充分利用这种集约形式让被指导的研究生从教授群体那里受益。这既是一种含有分工的合作指导,又是有专人负责的共同活动。
二战以后,科学研究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不只是经济领域)里的作用越来越大,科学研究本身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科学研究的普遍性与复杂性使得合作研究更为必要。因而,高级专门研究人才的合作培养也越来越必要。
曾经只限于一所大学内的跨学科培养,已发展到跨校培养,跨校既包括校与校的协同培养,又包括校与专门研究院所的协同培养,还包括与有一定研究实力的企业的协同培养,甚至有跨国的协同培养。这就是可称之为协同式研究生教育模式的出现。这仍然可以说是集约式,但已是更高程度的集约,并且是通过大跨度协同而形成的。事实上,集约式培养之中也有协同,但是一个相对较为狭窄范围内的协同。
协同学已成为一种专门学问。我们借用协同式这一术语来描述变得较为复杂的研究生教育系统,而用集约式一语来描述相对较为简单的培养模式。而学徒式培养则是研究生教育最初的比较单一的模式。
无论是与企业的协同培养,还是与专门的研究机构或实验室的协同培养,大学仍然是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和基本力量。原因就在于,唯有大学是同时肩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这双重任务的,并且有多学科的聚集,教授群体的聚集和有计划的学位课程的完成,这都是大学才能全方位实现的。
研究生院的建立为何具有标志意义呢?它标志了什么呢?对此,我们随后即行讨论。
第三节 研究生教育的实施
尽管美国的研究生教育是从德国那里学来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德国与后来才兴起研究生教育的英国、美国有很多方面是不同的。
一个基本点当然是相同的,研究生教育都是建立在科学研究活动展开的基础上的,对于研究生的基本任务都是对其进行研究训练。却至少在以下几方面是有区别的。
一、“按洪堡的体系,教育(Bildung)首先意指理智训练,因而和英美传统相对应的概念很不同,英美的概念更多地指向个人的发展,而不是指向学科。”在德国,“学科而不是学生首先受到注意。”这当然与洪堡、费希特、施莱尔马赫等人所主张的为科学而科学的纯学术思想有关,但是,这种区别不能模糊了洪堡的人文主义的基本观点。
二、“明确的攻读博士学位的课程设置模式几乎并不存在。”这也与美国有明确的博士训练课程有所不同(在美国,最早是由耶鲁大学开设博士学位课程的)。
三、与美国设立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并将两者区分开来也有所不同的是,德国是单一的博士培养。仿照德国模式的俄罗斯亦不曾设有硕士研究生阶段,而曾有过副博士。
四、还有德国在博士培养问题上教授个人相对较大的权力与美国大学学术行政组织的一定权力的区别。
在美国,硕士也被分别成了不同类型,一类主要是修读课程的,一般为40个左右的学分,可能有某种技术设计的要求;另一种情形就是有研究论文训练要求的。有所谓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之分。乃至于在某些学科上,在博士阶段也有类似的区分。一类被称为研究型博士生,一类被称为专家型博士生。显然,美国的研究生教育更具多样性。
美国高等学校从副学士到学士,到硕士、博士,其后还有博士后阶段(这也首先发端于美国)。除了多层次之外,还存在同一层次的多类别。在英国等相对保守的国家对社区学院并不在意的时候,美国还给这种二年制学院的毕业生授予副学士,迅速推动了美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化,在德国比较呆板的博士培养制度的基础上,美国博士培养制度变得更为灵活,且设立并非一级学位的博士后,让博士学位获得者有了再进一步进行更深入的合作研究或研究训练的机会。美国高等教育这种向上向下自然的延伸所形成的多样性,既有利于其普及,又有利于提高,从而有利于在总体上保持世界最高水平的状态。
研究生院首先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诞生不是偶然的。它是一所极为重视科学研究并与培养研究人才紧密联系起来的大学。“詹姆斯·卡特尔1926年的调查发现,每1000位著名的美国科学家中,就有243人是霍普金斯大学的毕业生。许多美国教育史专家指出,1876年霍普金斯大学的创立,才真正开启了现代研究生教育的历史,美国才有了名副其实的研究生教育。甚至有些人还认为1876年以前美国没有大学,只是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创立以后美国才有了现代意义上的大学,才标志着美国大学时代的开始。”
在研究生院出现之后,确实开辟了研究生教育的一个新阶段,但是,博士的培养规模并不是迅速扩大的。尽管在1876年之后20多年的1900年美国已有约50所大学开设了博士课程,但这一年全美授予博士学位的人数还只有382人。美国一开始就重视了博士培养的质量,并保持了这种传统。
百年过去了,研究生培养的规模极大增长,一些著名的研究型大学的研究生总量占到全校学生的一半以上。
甚至有了只培养研究生的大学,谓之“研究生院大学。”如日本上越教育大学和兵库教育大学。
从大学内部来说,是三个因素促成了研究生教育的诞生:1、科学研究的职能引进大学;2、科学研究的活动进一步由教师转移至学生;3、站在学术前沿的教授们意识到对学生进行研究训练的多方面的重大意义。
教学与科研的真正结合是在研究生教育实施中真正实现的。教师的研究与传授的结合,学生的学习与研究的结合,这种结合甚至由研究生转移至本科生,使本科生也在一定意义上接受研究训练,并因研究训练的进入而改变了传统的教学观念,这才构成了全方位的教学与科研的结合。
本科生是在学习中研究的,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是在研究中学习的;本科生研究着学习,研究生学习研究,这都是结合,却是不同层次上的研究与学习的结合。
本科生与研究生都有修读课程的过程,但本科生通过课程而获得知识,研究生通过课程走向研究。
如果说在本科阶段还有所谓通才与专才之议论的话,那么,在研究生阶段则必定是专才教育了。当然,这也不意味着博士生不需要具有十分宽广的知识面。相应地,本科阶段的通识课程具有更实际的意义,其课程结构也就有明显区别于研究生阶段(如我们已提到的,在某些国家的某个时候还未曾为博士研究生提供课程)。
在明确区分了硕士和博士的不同培养阶段之后,课程对于两者的作用也有所不同,甚至就有一种主要以修读课程为主的硕士。
博士的知识面也需要广博,但这种“博”的要求不全是由功博阶段的课程来保证的。虽然博士研究生的课程也具有拓展知识面的作用,但大都是围绕着研究安排的。比如,博士研究生一般还需修读第二外国语,这也有针对研究之需要的含义,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本身必定是基于学术前沿的,而这就有必要具有更强的吸收能力,了解国际学术动态的能力,交流的能力。
学术论文以英文发表出来的占世界总量的一半以上,因而对于非英语国家的研究生来说,英语在外国语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有些学科德语很重要,例如医学;有些学校法语很重要,如中国的武汉大学。学科与学科之间外语的重要地位是有些不同的,例如研修西方哲学的、外国文学的、国际贸易的,外语就特别重要。
一般说来,包括研修汉语的研究生,外语都是重要的。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讲,多了一门外语就是多了一种文化;而一个国家公民的平均外语水平实乃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博士研究生的外语要求当然应处在最高水平之上。
毫无疑问,完成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最主要的训练内容。学校和导师对于博士生的研究训练也主要是通过完成一篇高质量的学位论文的过程来实现的。在这一过程中,他们要学会如何选择研究方向,确定研究课题,收集和分析有关资料。有时是在充分熟悉学术动态的情况下确定选题,有时也在选题之后进一步熟悉研究现状。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对现状的分析研究始终是相伴进行的。实际上,如今即使是最具原创的研究也很难是与现有文献完全无关的,乃至于对“完全无关”与否也需要是基于对现有文献的充分分析研究才可能得出的结论。
原创与创造的区别在哪里呢?可以分发现的原创,发明的原创。在发明之中,改进、重组、新型号的研制,都是发明创造,但非原创。电灯的最初发明是原创,此后各种各样灯具的发明虽属创造,但已非原创。一类器物之中最初的发明方为原创性的。
在他人理论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补充,或有所批判并在批判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观点、思想,这都是发现式的创造,但并非原创。在已有理论基础上提出了某种应用理论也是创造,亦非原创。希腊哲学家的辩证法具有原创性,此后关于辩证法的各种运用皆有创造性,但说不上原创了。
辩证法既可称为理论的原创,又可称为方法的原创;笛卡尔的解析几何学亦可称为理论的创造,又可称为方法的创造,并且都具有原创性。
此外还可以作更具体一点的分析,比如说在一系列发现之中,有某一方面具有原创性,也提升了其创造的意义。
对于博士论文有若干要求,其中第一要求便是创造性。论文必应是学术论文,所谓学术论文就是有创见的论文。研究是一个学习过程、训练过程,但作为研究生的学习与训练,跟其他阶段和其他方面的学习与训练的基本区别就在于,它是训练研究,是学习研究。其研究的特性还需在结果上反映出来,那就是要形成创造性论文。汉语中的“研究生”一词更直接地反映了研究生的学习特点。
当然,对于博士论文最好具有原创性,但这一要求很难普遍达到。不过,对于博士论文仍需有高质量的要求,而所谓高质量也首先反映在对创造性的要求上。例如,它不能只是从一个相对狭小的领域看的,更不只是一般的心得、体会,而必须是该选题所涉学科领域里独到的,有一定理论深度或应用价值的。
有时,也可以是对他人提出的尚未予以论证的假设或猜想进行研究,这时便要求假设或猜想本身是有价值的。
具体说来,对于博士论文除了创造性这一要求外,还需要达到一定高度,有一定难度,尚有一定的量度。
这里,一定难度除了包括论点提出的难度外,还包括论证的难度。通常,未被论证的命题只能被视之为假设,而提出假设与进行论证是缺一不可的。提出合理的有意义的假设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进行论证的困难实际上在提出假设的过程中就预伏下来了。
有难度的研究论文一般也需要较大的工作量才能完成,但难度与一定的工作量也不完全是一回事,所以除了难度的要求外还有工作量的要求,这常常由论证的充分性表现出来,也附带由论文的一定篇幅(或论文字数)反映出来。论证的充分性有时要靠足够的论理,要靠大量的信息(相关的论述与全面而准确的数据),这自然要有一定的篇幅来承载。
论证在性质上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理论的或逻辑的论证,一类是事实的或实证的。也可以是两者兼而有之的。无论是实证还是逻辑论证,都要求达到理论的高度,即使是实证也应有理论分析。有一类博士称为哲学博士,这并非其所做之论文皆属于哲学,而是其论文都有形而上分析。
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里的有创见的论文,一般都有引证,引述他人的相关论述。实际上,引证并非论证。引证的意义在于,1、表明对相关研究的掌握;2、也表明对相关论点的理解;3、提升自己论证的说服力(无论是正面的引用还是否定式引用都可能起这样的作用)。
引证实质上所起的是辅助性作用。首先,他人的论述只表明是他人的见解或他人的立论与创造;其次,从逻辑上说,若经由他人的论点来说明自己论点的正确性,其前提是他人论点本身是正确的,这一点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没有问题的,即使是被引证者具有很高的权威,这种前提亦非绝对可靠的。
所谓论证,即由因到果的论说,也就是条件对于假设成立的保证问题。条件或因是否足够,即逻辑上的理由充足律是否得到满足,这对于实证和逻辑论证同样是需要的。
正因为对学位论文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完成学位论文成为攻读博士学位的一项主要活动。这个完成的过程集中体现了研究训练上的要求,而常常又从论文完成的结果来判定博士生是否受到了应有的训练,是否掌握了相关知识,是否具备了独立研究的能力,是否达到了相当的研究水平。这种判断是指导教师要作出的,但仅由他来作出还是不够的。
当上了副教授、教授的人再去取得博士学位的情形,已经少见了,取得博士学位是能获得教授席位的必要条件;但在俄罗斯曾有过,当上了教授且在年龄很大之时去获得博士学位的情形。在中国,实施博士教育已是很晚的事,所以,直至现在,还有已任教授、副教授的人员去攻读博士学位。
实际上,担任教授与拥有博士学位是有所区别的。具有博士学位者,代表他接受过高级研究训练,接受过最高层的教育,因而它代表一种受教育经历。具有教授头衔者,代表的是他已有教育经历并达到了履行教授职责所需要达到的教学水平和研究水平,这与博士的含义不完全是一回事。
第四节 指导教师与研究生教育组织机构
基于教授与博士各自所代表的含义不同,所以,在有的国家,指导博士的是教授,是教授的不一定指导博士研究生。这既与一个国家或大学的教授评审制度有关,也与博士培养制度有关。
就实质内容而言,担任指导教师需具备三个基本的条件,一是在本领域里充分了解其学术状况,二是本人也站在最前沿,三是不仅自己有很高的研究水平,同时也具有指导研究的能力。当然,责任感,学术道德,这也是不言而喻的条件。
再延伸一点说,本人已有的学术成就,本人受教育的经历和教育的经历,都也在担任指导教师应考虑的条件之中。
有的人在研修博士的阶段就可达到很高的学术成就,有的甚至由此即进入一个学术高峰时期。个体如此,就整体而言,博士的培养在学术事业的繁荣中,在促进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都是巨大的,其教育价值是无可比拟的。因而,指导教师在个体成长中的作用是巨大的,且通过对个体的培养和训练而对整个学术事业作出贡献。博士生的指导教师是引导博士生走向真正的研究之路和学术人生的关键人物。
即使是对于已有相当独立研究能力的人来说,指导教师的作用也是必要的、重要的。事实上,指导教师所要做的事情是很多的。这些工作可能随着遴选活动的展开就开始了,就关注如何从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来挑选博士生了。
博士生也不一定是直接从应届硕士毕业生中选择的,对于某些学科而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历是很有必要的。因而从在职人员中挑选也是合适的。
对于博士生应具备的条件,可用勤、灵、行三个字来衡量。博士研究生的学习过程可以说是十分艰苦的,需要大量的阅读和训练,需要冥思苦想,一个“勤”字当然是很必要的。“行”既指操行,品行,又指一定的行动能力。“灵”主要就指思维发展水平,细分起来,也包括两个方面:除逻辑思维达到很高的水平外,尚需有灵感,善遐想,简言之,思维的严谨与活泼都不可少。这都是从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必具有创造性活动的特征所决定的,并且,所要求的并非一般创造,而是接近学术前沿的创造。因而,“灵”的条件必然被视为更重要的一面。“勤能补拙”固然也珍贵,但仅仅作为一种补充是远远不够的。
当然,这一切并不能在一应俱全之后,只等着指导教师来仅仅作具体工作的指点了。事实上,指导教师本人亦应以其智慧让博士生进一步增长智慧,而最终的成果只是这种发展了的智慧的结晶。
指导教师在上述具有“伯乐”性质的活动中也并不能保证成长起来的一定是“千里马”。毕竟,谁能真正走向富于创造的道路,还会有一个识别和显现的过程。因此,博士生修读的进程中一定的淘汰率是正常的。对于博士生保证“一个都不能掉队”反而是不正常的。
学位课程是指导教师的具体工作首先要考虑的,除了一个读书目录建议外,还有就某些特定论著提出的要求,例如,需写出读书报告(这也可以视为论文撰写的前期训练),通过这种递交读书报告与阅读报告是博士生与指导教师之间交流的形式之一。
另一种比较经常的方式是通过“沙龙”或习明钠尔,通过指导教师的直接参与而进行的交流。同时,这也可以以课程的名义进行。
还有一种主要由指导教师讲授的课程。虽然是基于指导教师讲授的,但大都可以与讨论的方式同时存在,从而也有交流的性质。
这些交流都是教师指导下进行的,是有指导的交流,是交流之中的指导。实际上,这种交流更含有研究的实质,更宜于智慧的培育而不只是知识的增长。无疑,这种教学与研究的结合是在最高层次上展开的,也是作为学生的博士生们应表现出来的更高程度的过程参与。
这一过程同时也事实上为指导教师判定博士生能否顺利进入学位论文的正式程序提供信息。当然,这一判定还可通过一定形式来进行,如资格考试(亦如美国的博士生培养过程中所做过的那样)。这种考试一旦作为一种正式的资格认定,它就不可能不是十分严格的。
选题自然也会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的。题目的来源可以是自选的,可以是教师建议的;可自选若干个题目后教师建议择取其一,也可以是教师提出若干个题目后博士生去择取其一。题目的选取也会是导师与博士生之间的另一种有特定内容的交流。
指导教师在指导选题过程中可能要考虑的,大约有这样一些事项:1、尊重博士生的兴趣与倾向;2、对其完成论文的能力的预判;3、对论文可能的价值和意义及其难度与工作量作出预估;4、对未来进展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也宜于作出预见,例如出现博士生做不下去的情形,也许还有博士生可以做出更高水平、更没预料得到的学术成就来的情形。
这些预想,一方面建立在教师对学术状况及其发展趋势的充分了解基础上,另一方面也建立在对博士生学习和研究状况以及发展水平的充分了解基础上。即使如此,在选题后的研究中也难以绝对不出现意料之外。谁能担保创造是必然到来的呢?有时,也可能是意想不到的创造。
某些基于实证的研究,如果做不出相应的试验来,就越不过最后论证的门槛;有些基于逻辑的研究,如果未找到必要的逻辑途径,也就迈不过完成论文的最后关口。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另外的比想象的结果更好的情形。这是需要指导教师随时留意观摩的。有鉴于此,某些博士论文完成的确切时间也就难以预料。就在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之中,指导教师跟博士生之间的讨论自然也成为必要。
在阅读过博士生论文的雏型之后,导师当有一个初步的判断:是否可以进入答辩的程序?实际上,前提性的判断是:是否大体达到了或经过一定的打磨可以达到博士论文所要求的水平?博士生根据导师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其论文是常见的现象。
在许多环节上,指导教师还需要依靠与其他教授的合作来完成指导博士生的工作。仅就学位课程而言,很难只靠指导教师一人能拿得出质量都很高的课程系列来,不同的教授各主持不同的讨论班一般来说可以达到更好的效果,更高的水平。
选题初定之后的论证也需要一个教授集体参与,开题的论证需要从多角度去审视,对于相关论题研究状况的了解,对于是否能达到一定的学术高度,对于选题的价值、意义及可能碰到的方法论问题,对于一些相关前景的预料,这都需要若干位教授共同来“会诊”,对选题本身进行论证。
这种集体“会诊”不仅仅存在于课程开设上,也不仅仅存在于开题之初,还存在于论文完成之后的教授评审之中,存在于答辩过程中。论文的书面评审通常需要510位教授(包括不同学科的教授)参与;在正式取得答辩资格之后,组成答辩委员会的也将是多位教授,并且,答辩委员会主席通常不是本校教授。
有些论文选题本身就具有跨学科性质,然而即使并非跨学科之论题也需要跨学科审视。虽然这已经要求指导教师本身具有宽阔的学术视野,但也难以替代教授群体所能达到的广度,况且,不同风格、不同思维方式的汇合对于论文向着更高水平提升也是十分必要的。
综上所述,在导师与博士生之间虽保留有学徒式痕迹,但已不再是一对一的实际培养过程。这也要求指导教师善于合作。博士生研究训练事实上已成为有专人指导的集体培养。
从博士生的角度,尤其是从硕士到博士这样较长时间的修读中,不宜仅跟随于一位导师于始终,有意识地接受多位教授的指点是十分必要的,甚至还宜于接受多所大学的不同教授的指点。
如今,许多大学都很关注教师队伍不宜“近亲繁殖”,实际上,对于研究生也不宜“近亲培养”。其道理都在于学术研究本身急需广阔的视野和多种思维方式的汇集,以培植那种让灵感易于产生的最好环境。
在有了以上关于指导教师的工作流程的分析之后,对于建立专门的研究生组织管理机构的必要性就很好理解了。
一般来说,凡管理之需要大都是出于管理对象的状况,或规模较大,或事务复杂,涉及方方面面之时管理就成为必不可少的了。对于一部分大学而言,研究生规模已相当可观,其有关事务之繁杂已超过本科生教育事项。
从源头上说起,首先就有研究生生源的组织与招收。虽然许多工作,如物色、考核、面试、……也可能因相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依学校之不同、招生制度之不同而不同,但也都不同程度地有这类工作要去做。
一般来说博士生都有一个取得资格(或称取得相应学籍)的问题,完成这一程序便需有研究生专门机构的承办(诸如相当于注册的有关手续的完善)。
在有的国家招生取决于指导教师本人的研究及握有研究基金项目的情况,他们常常根据自己完成课题的需要而后能用于博士生培养的资金情况来确定招生与否,招收多少。在有的国家,博士生的培养经费来自政府(或部分来自政府),这样,其博士生的招生要受到来自政府方面的某些约束。由于治理管理观念的不同,约束的程度也不同,有的仍实行严格的指令性计划管制。这样,学校里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的招生管理方式也就有所不同。
在博士生注册或取得资格之后的培养过程中,尽管研究生教育组织机构对学位课程并不直接进行组织,但关于学位课程的某些公共尺度常常是要关心的。教授们及管理机构出于对培养质量的共同关心而共同合作,确立学位课程的最低限度要求及弹性空间,并形成一定的计划安排。
有某些课程是指导教师们并不直接去教授的,同时又是许多博士生都要修读的,例如外国语言(有些是二外)。这常常由作为公共机构的研究生教育组织部门去安排的,相应地也就需要一些管理工作。有些课程还涉及跨学科的安排,这都是教授们需要有专门部门的协助去做的。
当然,围绕着学位论文的一系列工作(从开题到答辩完毕),围绕着学位资格的确立与授予,围绕着培养全过程的相当数量的档案工作,以及对研究生教育从制度到质量保障上的不断探讨与改革的关注也会成为研究生教育组织机构必定要承担的事项,所有这些构成了相关组织机构并不轻松的任务。
研究生教育组织机构虽然并不是在研究生教育出现之后就立即出现了的,但随着培养规模和培养方式上的变化,研究生院及时地出现了(1876年)。实际上,研究生就被组织在这样的机构内,然而,由于学科的多样,组织的复杂,研究生更实际地被组织在大学下属的专门学院里或这些学院的系或研究所里。这样,在组织机构上事实上存在着两个层次。
在研究生教育组织机构中还有另一方面的分叉,一种是行政性组织,一种是学术性组织,后者也有了两层,如校学位委员会和院学位委员会;前者即我们主要讨论的研究生院和学院里的相关组织。
我们已提到大学学科建设的意义,从学科建设的状况可以反映出大学已有的师资水平,从学科建设的水平可以看出大学专业发展的基础及可能的趋势。实际上,学科水平所看的就是其科学研究水平,它又是通过具体的学科所达到的研究水平来反观的,而不是笼统考察的。一所大学的学术水平通常也就看它在若干学科上的表现,至少也得在大的学科类上考察。
虽然学科建设意义重大,但一般并没有对于学科建设的专门管理机构。与学科建设密切相关的是关于师资建设、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这样三个方面,而这三个方面通常都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机构。由此,我们也就可以明白,研究生教育的组织机构是与师质建设、科学研究的组织管理机构密切相关的,从而也就与学科建设密切相关。在实际的组织活动中相互的紧密配合也就十分重要了。
第五节 中国的研究生教育
中国的高等教育(区别于古代的高层教育)到现在是110余年的历史,而研究生教育的历史则为90余年,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历史更不足30年。
最早的研究生教育也出现在1920年前后的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1918年北大有研究生140余人,1925年清华有研究生30余人。
“1935年全国有12所大学呈请设立研究院或研究所,到1937年,研究所增加到18个,1945年为45个”①,全国研究生在那一时期总共数百人。
1949年至1978年的30年里总计培养研究生(全是硕士)21972人,平均每年732人②。30年本是可很好发展的时间,却停停打打,还停留在如此之小的规模,还停留在硕士培养阶段。形成这一局面原因现在大家都已十分清楚。至1978年的数十年时间里中国培养的硕士不及美国1978年一年所培养的博士(那一年,美国授予博士学位者为33000余人)。
自1978年到现在的这个30年里,中国的研究生教育事业再没有经过大的折腾,从而获得了很大的发展。这个30年里,研究生教育发展受到外部政治气候影响的情形较之这个30年之前的那个30年有了根本的好转,些许的影响表现1989年之后的若干年。在1989年之前研究生年招生量曾达到46871人,1989年后持续下降至不到3万人(最低的只有28569人,降幅接近40%)。总的来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观念基本上没有出现大的波动,这就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可以说,中国的研究生教育正式起步于20世纪20年代,而真正形成一定规模并逐步稳定发展则始于1978年。其中,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则是从1981年才刚刚开始的,至今不足30年。然而,中国的博士生的年招生量业已达到了5万人以上的可观规模。
实际上,正式的学位制度也晚于1980年才建立,这样,中国才有了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的完整的学位系统。1980年12月建立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不久就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于1981年开始实施。
与正式的学位制度的实施同时启动的是,中国开始了最高学位人才的培养。这时,一方面作为最高层次的博士的培养象征着国家的学术事业与人才成长的一个新高度;另一方面,博士阶段培养水平的国际关注度也远甚于硕士生的培养;此外,中国大学对于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除了极少数几所大学外,一般也只是刚刚起步,所以,在那个时候,对于博士生培养及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审查都是十分严格的。
在1981年11月对资格进行复审时,有28%的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点申报者被淘汰,有55.6%的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者被淘汰。
1978年之后,中国学术界、教育界惊叹地注意到一个20年的人才“断层”,当时用“青黄不接”来形容大学所面临的师资窘境。1948年中国教授约8000人,到1978年只有2000人了,副教授、讲师都成为人数极为稀少的层次。这2000名教授的平均年龄已远远超过60岁了。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无疑成为解决“断层”问题的最有力措施,事实上,现在,不少大学里的教师骨干及学术领头人之中来自上世纪80年代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占很重要的位置(如果算上同一时期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归国的人,那么,他们已是决定性力量)。
无论是教育事业还是学术事业,中国博士学位的建立和实施的历史性作用已经赫然在目,它不仅成为承前启后的关键,成为老一辈学者经过长期动荡和磨难之后尚能在年事渐高之时,为振兴中国科学事业和高级人才培养在一个历史性时刻发挥必要的关键作用,乃至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整个民族振兴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是拯救民族学术事业的关键一环。科学研究及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的培养不仅于大学,而且于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
中国高等教育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很大的规模,中国的博士研究生培养也发展到了一个很大的规模,质量问题更加引人注目。质量的下滑似乎是一个难以回避的事实,但是,有一种相当普遍的观点是:规模的扩大带来了质量问题。
实际上这只是看到了一个表面现象。人们很容易想到美国曾经若干次经历大发展,它却保持了世界最高水平的高等教育,拥有质量极高的博士培养。为什么它能把博士培养的规模(无论是总量规模,还是按人口的相对比规模)最大与质量最高统一起来?为什么我们这里几乎一开始就在喊着规模与质量统一的口号(美国并没有这类口号),我们的质量却确确实实出了问题?
有几个方面的对比是值得思考的。
一、美国博士生培养有很高的淘汰率,平均达到38%,著名的私立高校淘汰率也有23%,规模较小的大学淘汰率甚至高达54%①。博士生是进行创造性活动,并且要出创造性成果,即使是严格注册,提高门槛,也难以保证三五年后一定能作出有相当创造水平的成果来。所以淘汰是自然的、合理的,并且是积极的、富有成效的,是保证活力、保证质量的必要的过程。否则反而是不正常的。
美国采用的办法是去掉不合格的,保证合格的,去掉不合质量的以保证质量。中国采取的办法是基本上不淘汰,去“选拔”优秀的,每年评100篇优秀博士论文。换句话说,一个做法是减去远不只100个不合格的,不必管合格之中有什么人是优秀的,一个做法是挑出100个优秀的,不必管有多少人是不合格的。我们所取的是后一做法。
每年的所谓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在被形式化的同时被功利化了,一旦进入这个百分之一,学校增加了附加“产品”,有了筹码,而指导教师则有了一笔可观的奖金。于是,出现了所谓“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做法,即集中相当的资源来确保在百篇优秀论文中占有一席之地。不少省市还仿效这种做法,也设立类似的项目,进一步强化了对功利的追逐,对学术精神的背离。这种做法对于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整体提高的作用是什么性质的呢?
二、在美国是把研究生教育与科研紧密联系起来的,“把研究生教育与有组织的科研联系起来,不论对研究生教育还是对科研都带来卓越。”②中国也并不是不存在这种联系,但美国更紧密,美国大学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前提就是他必须拥有科研课题和足够的科研经费;这个经费中就包括了博士生研究训练之所需的部分,并“雇用研究生科研助手”③;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需较长时间,“平均注册六到八年”④。中国的博士生培养经费相当一部分来自政府的直接资助,有些指导教师或无足够的科研经费,或有也不一定用在博士生培养上,甚至无课题无经费的指导教师虽不乏其人;而我们的培养时限又相对较短。这些因素能不影响博士培养质量吗?
三、中国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这种计划管理远不限于宏观层面,它一直延伸到一所一所的大学。每年每所大学的博士生招收数量是直接由政府部门计划控制的。这种从宏观到微观的严密控制,在经济领域曾经存在过,但已通过改革发生了深刻变化;然而在教育部门基本没有变化。观念上所反映的是教育领域对计划的崇尚,对市场力量的漠视。
高等教育的质量,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被认为是规模扩大的结果,因而通过指令性计划严格予以控制,以为只要一控制规模,质量就会有保证了。对计划的力量的估计远甚于市场,对政府的力量的估计远甚于民间,其实,政府力量的源泉就在民间,就在市场。一些博士生培养质量很高的国家,如美国、德国,他们所依靠的根本上不是政府,不是计划,而是大学自己,而是市场。
依2006年的数据,美国百万人口中已有的博士学位拥有者是中国的68倍;而当年博士学位授予数,按人口平均比,美国是中国的7.3倍。如此悬殊的规模差,为什么反而是规模大的质量高?
美国不是唯一的参照系。事实上,英法德在上世纪90年代博士生培养数量的增长速度都在美国之上,美国为16%,英国为35%,德国为22%,而法国则高达65%。中国近些年的发展未必比得上当年的法国。就人均授予博士学位数而言,同一时期的英法德也都在美国之上。相比而言,把质量归咎于规模确实是站不住脚的。
实际上,以1998年为例,德国博士学位授予数按人口平均是大大超过美国的,当年德国博士学位授予数为23212人,是美国的50%,而德国人口只有美国28%。
中国人口是德国的16倍,按1998年的水平,若要达到德国的那个规模,中国一年应授予的博士学位人数将是37.7万。如果发展十分顺利,中国达到这一规模大约应是2030年以后的事了。另一方面,只要通过有力的体制改革以保障质量的稳定上升,中国也需要以更大规模来培养博士,唯有如此,中国才可能成为真正的科学强国,教育强国。
未必政府的措施是完全不起作用,但应是辅助性的;并且,既非任何措施都是有积极意义的,更非管控得越多质量就越高的。关键是建立良好的治理体制,形成大学良好的机制。
德国大学的四核心概念(科学、修养、自由、寂寞)充分表明大学所需要的并不是来自外部的管控,外部对于大学所做的最具积极意义的事情是保证它充分的自由,并为形成寂寞的环境提供服务。德国政府也不是一直都做得很好的,例如在20世纪30年代初,那时,“非学术的原则决定了大学生活”①。但这只是短暂的一个片断。
诚如任何高质量的产品都是靠企业创造出来的那样,任何高质量的科学成果和杰出人才的培养都是靠大学自己的本领。只有经常检讨自己的政府才可能少做妨碍大学的事,并在此基础上起一点积极的辅助性的作用。这就足够了。
中国的博士生规模是不是已经很大而需要实行零增长呢?事实上,2006年美国授予博士学位数为5.6万个,中国同年为3.33万个;中国大体上是招生多少拿学位的人多少(相差不很大),若考虑到美国的5.6万人是经过了38%的淘汰的结果,那么,其原初的招生量应是9万人,是中国的2.7倍;再考虑人口因素,则是中国的11.6倍。中国规模何以为大?前已分析,在相对规模上,中国与德国比较差距更大。
猛扩招,猛紧缩,“猛加油”,“猛刹车”,所体现的都是长官意志。这种状况也成了一个象征。真正健康的发展不是这样的。只要真正尊重市场,只要尊重大学本身,这种大起大伏就可避免。
第六节  与本科教育的关系
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是不同的两个阶段,但它们之间也有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的一个方面是很好理解的,即在本科教育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研究生教育,对于提升本科教育的质量有很多好处,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是高水平本科教育的保证。如今站在世界顶尖水平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剑桥大学都能拥有高水平的本科教育。
显然,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从两个方面直接有利于本科教育的师资,一是从事研究生教育的教师可以为本科生提供更宽阔视野下的教学,可以为本科生进行高屋建瓴的讲授;二是通过研究生教育为本科教育培养师资,本科教育的师资直接来源于本科教育的时代已经过去,高水平的本科教育师资要靠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来提供。
当然,研究生教育举办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更丰富的信息资源及相应的物质条件(包括实验设施与相关条件),也可以为本科教育所利用,以提升本科教育质量。
我们还着重讨论一下这种关系的另一方面,即本科生教育对于研究生教育的意义。
为什么曾经的西南联大主要是提供了高水平的本科教育?为什么曾经的北大、清华也主要是提供了高质量的本科教育?
为什么如华罗庚、吴文俊、程民德、江泽涵这样一些足以培养最高层人才的科学家也为本科生开课,并且是开设最基础的课程?
为什么哈佛大学、CIT一类的世界一流大学仍然还那样重视本科教育?为什么哈佛还维持了每年约新增2000多本科生的态势?为什么在只有2000名学生总量的CIT还有900名本科生(占研究生、本科生总量的45%)?为什么诺贝尔奖获得者也为本科生作演讲?似乎这样顶尖的大学完全可以集中力量于博士生的培养了,为何还要“分散”精力?
顶尖水平的大学培养本科生是仅仅是为了替研究生教育准备优质的后备人才吗?哈佛不办本科不是也可从其他院校招录优质的本科生吗?CIT何必还要每年招收200余名本科生自己亲自培养?况且,这200名还满足不了它自己的研究生生源呢。
事实上,同样的问题对于北大、清华也存在,它们是不是也可以只集中力量于研究生教育而不必再举办本科教育呢?是不是它们还有一些教师是只适宜于教本科而不宜指导研究生,从而本科教育只是一种特定的安排呢?显然不是这样的。
最优秀的大学的研究生只有靠自己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作为生源的保证,这种逻辑难以成立。沿此逻辑,岂不是最优秀的本科教育也只能靠自己提供最优秀的高中学生从而也举办中学教育了?
有些大学只招收“985大学”的本科毕业生来攻读研究生学位,可能是一个类似的、有所扩展的逻辑。它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走向封闭就又有了不合理的一面。培养博士的大学也培养本科生,并不是要建立一个封闭系统。恰好,一些高水平的大学也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哈佛、耶鲁、CIT等莫不如此。
若把博士、硕士、学士视为三个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那么,彼此之间本就有很多关联之处,需要将三个层次人才的培养磨合起来。比如说,对于博士的培养,有时就需要他们有一定的教学训练,通过这种训练,使他们在知识的贯通、基础的强化方面获得新的感悟,“教过”与“读过”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为什么很高水平的教授为本科生开课也决非大材小用?这不只是本科生的需要而完全不是教授的需要。大学教授在为本科生开课的过程中也会从中获得一些在研究生培养中有价值的信息。
大学的科学研究也存在着三个不同侧面,侧重基础理论的,侧重应用研究的和侧重开发研究的。每一个方面又有不同层次,也有一个不同需要之间的调和问题。以理论为例,高水平大学大多对基础理论保有格外的兴趣,但理论在其很高深之时,在其诞生之初,能把握它的人很少。然而,科学的价值与掌握它的人群有一定关系,教授们、科学家们无不盼望自己创立的理论能有更多的人理解,能传承和持续发展。大学教育恰恰是一个强有力的杠杆。
相对论、拓扑学产生之初有几个人弄得明白,可是,正是有一个理论向下延伸的过程,通俗化的过程,又与教育过程相融合,相对论、拓扑学等便可以某种形式进入本科生教育了。
再向中学延伸不是可以有更高程度的普及吗?毕竟,专门性只是在大学阶段才体现出来,一些高深同时又必然专门的知识被努力延伸至本科教育,是值得的,必要的,同时,又有更现实的可能性。这是大学向下延伸的可能的边界,也是必要的边界。
一些高深的、有价值的理论在向下延伸时,既使本科教育受益,同时也使理论研究本身受益。科学研究为大量课程的开发提供了坚强后盾,同时,这也是科学研究本身的一种成就。本科教育的这一类作用在高水平大学中得到理解,从而不会觉得本科教育对它只是一种额外负担。
不只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也有类似的情形。
大学的三大职能通过三个层次人才培养的磨合,通过三层次研究的融合,也能更好地协调起来。如果我们从大学职能之一的科学研究就能够理解高水平大学的本科教育的合理性,从它的教学、知识传授这一职能的履行,就更容易理解本科教育对于高水平大学的意义。知识的有效传授在本科教育这一段的意义是难以替代的。
现在考虑服务社会这一职能。首先提出了社会服务观念的威斯康辛大学,至20世纪80年代时,“每年开设1300余种短期班和短期课程”。已经是研究型大学的威斯康辛并没有轻视这种短期培训以作为社会服务的基本形式之一。而与这种形式能够方便衔接的首先是本科课程。同时,这种短期训练所包含的内容多偏于实用与开发技术,因而,它也是与科研的不同档次融合有关系的。
总之,本科教育对于不同层次人才培养、不同档类科学研究和不同性质的大学职能的融合并充分发展其整体效应都是必要的。
哈佛大学维持了相当规模的本科生,并为本科生提供了近亿元的助学金,使得优秀的高中生在进入哈佛念本科时不会因经济困难而失去学习机会。哈佛持续不断地通过改革而向本科生提供优质的课程,这是哈佛整个工作中非常引人注目的部分,而不只是它拥有最好的博士生培养制度,不只是拥有顶尖的学术成就。
这些能够培养大师的大学如此认真地实施着本科教育,显然他们不是把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分割开来看的。也许,未来的大家(科学家、哲学家)亦正潜存于本科生群之中,这虽然是在考虑之列的,但也决非唯一的考虑因素。
即使在美国,也还有数以百计的只培养本科生的学校,他们何以从研究生教育那里获益,又使研究生教育从他们那里获益呢?在一个开放的体系里,于一所大学之内可以发生的效应,于一个大学群中也是可以发生的。
也还有极少的大学只培养研究生(例如在日本),这一类个案都不足以说明如哈佛大学那样重视本科教育是不必要的,是与研究生教育无关的。
还有某些大学的某些学科,出于人才市场的考虑,只举办研究生教育而不举办本科教育。教育学学科就有这种情形。然而,这种发展方式所可能带来的问题也不是不值得注意的。
如果把整个高等教育体系视为一座大厦,那么,它应当有一个坚如磐石的基础,这个基础就在本科。从历史的角度看,高等教育向上、向下的延伸都是基于本科教育的。高等教育的普及化是与自本科向下延伸(如美国大量兴起的社区学院)直接相关;高等教育的精英化不能随普及化而消失,而这是与自本科向上延伸(如发展起研究型大学来)直接相关。本科教育成为整个体系中的一座基石。
保证一个国家、一个社会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本科教育的状况具有战略意义。一些著名大学除了本身直接相关的考虑因素外,他们是否也意识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呢?他们是否这样来看待大学教育了呢?
高等教育的改革是多方面的,要想保持其活力,改革应是时刻被关注的。在诸方面的改革中,本科教育的改革是世界性话题。为什么会这样呢?除了已叙及的若干相关理由外,也还可以从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关系的另一面去看。
博士生教育是最高层的教育,从学术水平的角度看,它是最顶层的。科学研究要想站在最前沿,就离不开让这个站在最顶层的人才培养层次也站在最前沿。科学研究水平不断上升,博士培养水平亦需相应上升,博士培养水平亦需相应上升。所以,博士生教育处在一个动态之下。
试想,作为高等教育一个重要环节的本科教育能不在学术要求上也处在一个动态之下吗?处在这种动态之下的本科教育不会给上层的研究生教育以强有力的影响吗?
无论从一所高水平的大学自身看,还是从全社会看,都难以与本科教育割裂开来来看待研究生教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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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3:36:02 | 只看该作者
file:///C:/DOCUME~1/Owner/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9399.png第六章     大学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我们知道,学科是属于科学学的概念。在讨论科学研究的时候自然涉及学科。科学研究大抵是在一个一个学科上进行的,所以也就要论及学科建设这一与科学研究紧密相关的论题。
这里所言之科学研究的科学一词就不是在狭义下理解的那样了。从内容上几乎涉及所有领域,从层次上看,也涉及所有方面。
科学研究对于大学究竟处在何种地位呢?我们从简要地回顾一下相关的历史开始。
第一节  科学研究在大学的发生
大学何时开始有了科学研究呢?它诞生之时就有了吗?
大学作为教育的一环,其产生之初也只是为了传授知识。但是否无任何研究呢?有论者说:“中世纪时期的大学不从事任何研究,而且与专业或职业教育也几乎没有什么关系,所有学科都属于‘基本文化修养’,如神学、哲学和艺术等学科。”这段话的后一论断虽然是正确的,那时,不仅职业教育,而且专业教育还远未进入大学;然而,前一论断也正确吗?
可以指出的是,也有论著说:“从阿伯拉尔到布拉班特的西格尔,大学的诞生与发展伴随着他们所具有的一种知识劳动和‘哲学家’境界的独创的特殊意识,……‘哲学家’自觉为一个工作者,其工作是研究和无私无利的教学”。 “知识劳动”,“独创”以及更直白地指明“研究”,都表明了研究的存在,而阿伯拉尔正是巴黎大学最早的学者。并且,“作为巴黎大学的总监”的热尔杜“对于研究,对于大学机构,都无任何轻视”,“巴黎大学仍为信仰之光、真理之情侣……”,这都表明最早的中世纪大学就存在着研究。
文艺复兴之后,大学有没有研究呢?有论著说:“哥白尼、伽利略、开普勒、笛卡儿、牛顿、莱布尼兹这些著名的科学家的成就,都是在大学之外取得的,并以此说明大学的危机,似也说明大学与研究无关。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以牛顿为例。1661年,19岁的牛顿进入剑桥大学学习数学,1665年获学士学位,后又获剑桥硕士学位。中间有一段时间为躲避鼠疫而去了乡下,1667年返回剑桥,同年接任他的老师巴罗成为剑桥大学数学教授。1668年,他发明反射望远镜,发现万有引力定律、光的粒子学说,并于1669-1671年期间大体完成了微积分(牛顿称之为“流数法”)。尽管在躲避鼠疫期间他也思考过一些重大问题,但仍然处在剑桥学习期间,至于1667年后几年取得数项重大成果则已是在剑桥工作期间,尤其包括了划时代的微积分发现*。显然,关于“都是在大学之外取得的”论断与实情不符。
伽利略于1581年即17岁之时进入比萨大学学习几何学和力学,1589年至1610年任比萨大学教授,他的主要著作之一的《星宿的信使》就出版于1610年。
莱布尼兹先后在三所大学学习数学与逻辑,使之成为数理逻辑这一学科的先驱,就在1666年他毕业于阿尔特多夫大学的那一年他出版了著作《Ars combinatoria》。
哥白尼在18岁那年(1491)进克拉科夫大学学习数学与天文学,1494年转入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继续学习,1501年于帕多瓦大学学习法学与医学,1503年于费拉拉大学获博士学位,而他的天文学研究即开始于1497年,亦即在大学学习期间便开始了他在他的主要领域天文学的研究。
开普勒1587年就读于杜宾根神学院,1591年获硕士学位,1594年任数学教师,与大学关系最不密切的笛卡儿亦于拉弗莱舍神学院学习。
16世纪的意大利医学家维萨留斯受教于萨勒诺大学,获医学博士后,任该大学教师;英国的生物学家维廉·哈维初为剑桥大学学生,后又去萨勒诺大学,并于1602年获博士学位。
综观以上史实,应当说他们的成就都与大学有关,有些就在大学学习或工作期间取得的。当然,这也就证明文艺复兴时期以来的大学存在着科学研究。
以上已说到了17世纪,再进一步说到17世纪至18世纪末期之前这一段的一些情况。
约翰·威尔金斯(John wilkins)先后推动了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科学研究,1648年在牛津以他为中心便聚集了新的科学家团体,包括发现了波义尔定律的化学家波义尔、发现了胡克定律的物理学家胡克、古典经济学家配第;1659年之后,威尔金斯又在剑桥聚集起了一个科学家群体。而在18世纪苏格兰的大学“对科学的兴趣远比牛津和剑桥浓厚”。在德国,如哈勒大学“在18世纪已成为德国境内最重要的大学,甚至成为欧洲大陆最严格的研究机构和专业学习的高等教育机构”。
那么,作为柏林大学创始人之一的洪堡于19世纪提出的大学进行科学研究的思想,其贡献主要在哪里呢?
在洪堡之前大学并不是没有科学研究活动的存在,事实上,大学以传播高深学问为己任,同时又聚集着一批有学问的智者,其中许多就是知识的探索者,有这样一个背景,研究在大学的早已存在这一事实是毫不足怪的,大学里的某些学者一边传授一边探索的现象是自然的。然而,科学研究在大学的存在,于洪堡之前毕竟是零星的、自发的、非正式的。
自洪堡之后,科学研究在大学的地位发生的不只是量变,其变化的特征在于:科学研究被认定为大学一项正式的活动,大学应有的一项职能,进而,它成为大学里的自觉的、系统的、有组织的行为,并导致了高等教育观念的深刻变化。因而,自19世纪以来,发端于洪堡,发源于柏林大学的这一理念所带来的是根本性变革,并在高等教育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英国、法国等高等教育发达史先于德国的国家反过来效法德国,但更积极地全面地创造性地学习德国的是美国。在中国,以蔡元培先生为代表,也数度留学德国,深受德国大学先进观念的影响。无可讳言,洪堡思想影响了世界。
美国学习德国的创造性表现之一是霍普金斯大学率先建立了研究生院。这使得大学的科学研究找到了一个更正规更有效的形式,它直接把科学研究与培养更高级的人才融合在一起。
科学研究作为大学的一项正式职能提出已有整整两百年。但是,从作为一项正式职能之初起,科学研究在不同大学的作用就是不一样的,直到现在。但站在高端的一些大学无不开展科学研究并且水平越高的大学越普遍地开展科学研究,科学研究的水平也越高;反之亦然。
这样,科学研究的状况就成为大学的基本标志之一。由此,便有了所谓研究型大学。当然,它们也当之无愧地作为现代大学的象征而产生更突出的影响,影响大学群,也广泛影响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随着科学研究在大学内地位的提升,大学在其外部产生的作用也与日俱增。乃至于大学成了知识拓展的主要场所,“大学是知识发展的主要源泉”,然而,情况并非一直如此,即使回首世纪也有了重要变化,至少“大学比50年前我们的前任所想象的要更为重要”。
但是,并非自洪堡思想出现之后,科学研究的地位就扶摇直上、顺风顺水了。例如,我们已提到,直到19世纪中叶之后,仍存在有影响的教育家不赞同大学履行科学研究的职能,一些保守的大学也并未及时醒悟过来。客观上,一所大学将科学研究作为自己的一项正式职能履行时也不是没有困难的,也不是想做就立即可以做好的。
故而,纵观整个大学史,从事实与逻辑的两个角度看,研究在大学的存在已很久很久;但正式的明确的自觉的以此为职能的观念则出自19世纪初的德国;自此之后,亦非无任何曲折,却已基本确立了这一重要的大学使命。
第二节  大学科学研究的作用与意义
科学研究作为大学的一项正式职能的发生改变了大学,从而更强有力地影响社会。
科学研究带来的一个根本性变化就是,大学里所有人员都变成了研究者,教授们是研究者,学生们是学习研究者,管理人员是组织管理研究者。本科生接受初步的研究训练,硕士生接受基本的研究训练,博士生接受高级的研究训练。
相应地,大学已不再只是单纯地传授知识而仅有偶尔的研究了,大学也正式成为探求知识、扩展知识的场所,大学的活动除了教学便有了科研,有了两者的结合,准确地说,应当是有了两者的矛盾与协调。而那些协调得好、融合得好的大学便深受其益,便更富有活力地得到发展。
从此,大学也变成了一个更为复杂的机构。首先是它培养的人才的层次增多;其次,其活动内容也增多;第三,为此,它需要有更好的组织形式来使这些更多层和多样的活动有序地展开。
在内部机构需要更加完善和组织得当的同时,在与社会进行交互作用的过程中,大学也给自己带来了更急迫的任务,例如,它将更加关注对具有卓越研究才能的人员的招揽;它将更加关注获得对研究进行有力支撑的经费来源;它将在招收学生上也更关注有否创造潜能的条件;此外,它还势必注意相关管理人员的科学视野与组织才能。
如果说大学一开始就关注学术自由对自己生存的意义的话,那么,这主要是对于传授而言的自由,对于学习什么、讲授什么和宣扬什么、拒绝什么的自由。自大学有了科学研究的正式职能之后,学术自由的内容也更为丰富了,它有了更多学术选择的自由、学术批判的自由、学术交流的自由。由于选择、批判、交流对于学术发展与繁荣的特殊意义,学术自由也就变得特别重要,学术自由是大学生存、发展和繁荣的条件的论断,学术自由是大学生命的论断,更加无可置疑。反过来,我们可以说,大学的科学研究职能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了学术自由的内涵,从而也进一步有利于全社会学术事业的发展。
关于大学从事科学研究的意义,当然不只限于它自身。但这与管理体制有关。
首先,在当今社会之下,有哪一种机构对于发掘保存和发展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比大学更有兴趣,更有责任感?有哪一个机构对古典文学、古代文学、古典哲学、古代文化史、考古学……比大学更感兴趣,更有责任去发掘、发扬和向下一代传递?有谁对宇宙史、地球史、动物史、人类史的关注能与大学相比?而这一切都是既基于教学又基于研究的,因而,大学也最能有效地承担这类关乎人类文明的重大使命。
以上所述主要是涉及文学、史学、哲学的,大学在这些领域里的研究的作用已与体制有关。说到自然科学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就更明显地与体制有关。然而,无论怎样,大学科学研究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体制好,作用更大;体制不当,作用依在而只是受到更多的限制。
一般来说,大学的科学研究对于文化、经济以及科学本身的作用是重大的,而且,越来越重要。德国和美国仍然是极为典型的例子。19世纪的德国成为世界上经济、科学、文化(以哲学为代表)最为繁荣的国家,它的经济大国、科学大国、哲学大国的基础在大学。20世纪,这一切重现于美国。
科学研究可按不同学科领域分类,又可按不同性质和层次分类。视角不同就有不同的分类。
科学研究在按理论层次划分时,大体上是分为三类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
这样三类也只是大体的划分,更细心一点,也还可有新的层次,例如,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之间还可有一类:应用基础研究。
在物质科学领域,这三类研究的区分比较明显。例如,力学研究,尤其是理论力学研究,属于基础研究;相对地,材料力学、运动力学就属于应用研究了;由此进而作材料开发、运动训练等相关的力学研究就具有开发性质了。这种分法都具有相对性,比如,机械研究在大的范围难以称之为基础,但是,其中的机构原理相对于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它又是相对的基础研究了。
在人文科学、社会科学领域,也可作类似的划分。例如,在语言学领域,关于文字起源,语言结构等的研究属于基础研究;修辞学、文章学相对而言便具有应用性质;而写作、演讲等则具有开发性质。同样,关于政治的性质、原理的研究,关于政体设计与评价研究,以及关于政治运作与策略研究,就可分别属于基础、应用与开发研究了。
在教育科学领域,教育哲学、高等教育哲学以及教育基本原理研究属于基础研究性质;课程论、教学论研究就是相对的应用研究;教学方法、教育技术的研究也就相对具有开发研究的性质了。就在课程与教学论这个范围内的研究,课程哲学、教学论原理,学科教学论,教学艺术论,也分属于不同的研究层次。
为什么一般都存在着这样三个层次呢?这也是一种生成而并非人为的预设和安排。这三类相对不同的研究也不是大学本身演绎出来的,而是由科学研究自身的特性,特别是基于人(当然直接系指研究中的人)的特性所决定的。
人在面对事实或现象时,总爱思考进一步的问题,它是怎样形成的,它的构成是怎样的,它的性质是怎样的,它怎样运行着、变动着或存在着。这就到了对于原理的思考。这些原理可以被称为“后天的事实”。人们又对这些“后天的事实”进行思考,即有了对思想的思考,对原理或观念的思考,从而,有了观念的观念,思想的思想。人的这种思索性追求特别反映了人性。另一方面,一些人又把原理向事实或现象或俗称的实际方面引用而产生应用,进而再进入经济生活或文化生活,力图做出人们所需要的产品或作品。这就有了上上下下的不同研究层次。它们也分别被称为形而下、形而上及中间形态的研究。
一般来说,具体到个人时,他并不一定在各个层次上进行研究。有的人研究面较宽,有的人就偏于一面,或主要做开发研究,或主要做基础研究,等等。这与从事研究的人员的兴趣、需要以及他对外界的呼应状况有关。
当今,大学的科学研究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社会看中了大学的能力,而大学通常对社会之需求也有了不同程度的呼应。这种息息相关的场面远非一开始就出现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大学的研究具有显著的孤芳自赏的性质;直到今天,出于社会需求而进行的研究也不是一切。
我们已经知道,最早诞生的中世纪大学来自民间,并且它们并不是出于某种专业或职业的需要。在催生巴黎大学的建立中起过重要作用的学者阿伯拉尔是出于对辩证法的兴趣,正是这种形而上的思想催生了最初的大学。有人说这是为了培养贵族或宗教卫道士,但事实可以证明这是过于牵强的说法。这种对于哲学及相关研究的兴趣贯穿于整个大学史,直至今日。越是好的大学和好的社会环境,大学的这种特性越是鲜明。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学在一个特别的境界下代表和发扬了人性。
数学是另一个格外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数学与古代文明联系在一起,无论是中华文明、阿拉伯文明,还是古希腊文明,其中都可以看到数学的地位。无论在古中国还是在古希腊,数学都出现在教育之中(前者为“六艺”,后者为“七艺”,数学均在其中)。最初的大学,数学是作为哲学出现的,而今的大学,无一没有数学,或作为专业与学科出现,或作为一般课程(例如作为通识课程或作为工具课程)出现。
数学是抽象的,其中尤以数论为甚。然而,正是数论,人们对其之兴趣自始至终,延于今日且还将继续。越是顶尖的大学,对数学的研究兴趣越大,水平越高。今日之中国,数学水平最高者为北京大学;昨日之德国,数学水平最高者为格廷根大学等;如今之美国,数学水平最高者可以列出以哈佛为代表的一个清单来。曾任哈佛校长的萨莫斯说:“在大学中我们教的最抽象的科目,从一定意义上说,可能就是数学,数学中应用性最小的领域可能就是数论——研究数字的理论”。无论是博克校长,还是陆登庭校长,还是萨莫斯校长,都无不强调最抽象、最基础的研究,而直接的实用目的处在十分次要的地位。
事实上,大学的科学研究,在洪堡之前的零星的、自发的研究中,多出于研究者自己的兴趣与相关教授学科的需要。文艺复兴以来,近代科学蓬勃兴起,那与其说是经济的刺激,不如说是人性的一次解放,并且深受古希腊理性主义哲学之影响,从牛顿、莱布尼兹、笛卡儿等科学家皆为大名鼎鼎的哲学家以及在他们身上可以看到的理性主义哲学之光,都可以让我们知晓这一点。恩格斯说得好:“新时代是以返回到希腊人而开始的。”并不像某些论著所说的那样是从物质或经济的需要那里开始的。
直到18世纪末,尽管“大学与当时的工业发展确有一些联系,但这种事例是极个别的,根本不能代表大学的主流”。
尤其,正式倡导了科学研究作为大学的一个职能而肩负起来的洪堡和柏林大学的主要创建者们,几乎一致地强调“纯科学”的研究。
到20世纪50年代初才卸任的加芝哥大学校长赫钦斯仍认为:“高等教育的目标是智慧”,并且他“坚信大学所要解决的是思辨的问题”。
当我们看到现今大学对于文化、经济和科学技术产生巨大作用与社会生活各方面息息相关的时候,最容易忽略的是大学从产生之初一直走到现在的一些基本特点。
第三节  大学科学研究的特性与优势
近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高等教育规模有了很大发展,尤其是近30年来。近几年甚至实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这是了不起的进步。然而,中国高等教育也经历了许多的折腾。其中,大学科学研究的发展亦如此经历了折腾和困难。这里,我们只围绕科学研究来作一个简要的叙述。至于那个“史无前例”时期把大学都给关掉了的例外就略而不述了。
自上世纪50年代之后,曾从体制上或机制上给大学科学研究造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建立科学院,并使科学院实体化,从大学抽掉一批有科研才能的教授,从而脱离大学,造成科研与教学相割裂的大格局。
二、大量新建单科的应用性的大学,如工科大学、医科大学、农科大学等,或从原有大学里单列出一些单科性院校,也造成了学科间割裂的大格局。
三、极大地削弱了原有的综合性大学,某些(包括若干重要的综合大学)蜕变为单科性大学。进一步加剧了学科割裂这样一种不利于科学研究的局面,使之变得更为严重。
1947年统计的中国31所公立大学,其中29所有文学类,29所有理学类,既无文又无理的一所也没有;25所私立大学中,100%有文学类,22所有理学类。另一方面单纯的文理类院校公立大学中皆无;单纯的理工科院校仅有最早诞生的北洋大学和交通大学。这样一个具有基本合理的学科结构的大学群,其格局自50年代后从根本上被打破了。
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开发研究前沿的企业基本上失去了技术创新的原动力。从而,也切断了几个不同层次研究之间可能发生的联系,切断了大学与企业的联系。
五、出于一种莫名的意识形态的原因,认为对最基础最抽象问题的研究是脱离实际、脱离生产、脱离工农(即所谓“三脱离”)进而归属异己阶级,殃及了大批从事基础研究的大学教授。一方面扼杀了大学理论研究的兴趣,另一方面又从机制上形成了走向开发研究的通道的堵塞。大学从事自己擅长的基础研究被认为是异己阶级的表现,大学走向应用与开发的道路又被完全堵塞,大学自身在被不断折腾中能做些什么呢?
1978年以前的近30年里,基本上走的是一条不断分割、不断撕裂、不断走向偏狭、削弱和取消的道路。
至1978年之时,整个大学奄奄一息,其科学研究的遭遇,撇开政治运动的因素,仅从上述体制或机制上生成的障碍,就可看出大学的科学研究的整体状况。[注]
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自1978年以来,大体上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
对这些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回顾,主要是为了正面地理解大学科学研究本应有的一些特点,并探讨为推进大学科学研究来完善相关的体制或机制的问题。
大学的天性决定了它对基础研究的格外兴趣。这可以从这样几点来理解:一、大学之初,对其之产生起了更大作用的是理性主义,它所传授的知识的系统性、逻辑性受到格外的重视,并认为唯有系统的知识是最便于传授的;二、对自由学术的偏好,是大学长期以来的传统,哲学兴趣对大学起着主导作用,相对年轻的芝加哥大学也鲜明地继承了这一传统,它认为“大学是思想的摇篮”(这一点,恰好是从中国较短的高等教育史中所难以看到的);三、与此同时,大学中,思辨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实验室进入大学已是很晚的事情,实证科学的发展推动了这一进程,另一方面,即使是实证,也大都围绕着对原理的研究而进行,思辨主导着实验,而实验结果所能达到的高度仍处决于相应的思辨水平。这一切距离应用和开发还有很大的距离。
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法拉第和麦克斯韦尔的关系。法拉第是一位伟大的物理学家,他在众多方面卓有成就,并且提出了电力线和磁力线的概念。但是,受实验物理学的启示且有更高理论思维水平和数学能力的麦克斯韦尔才经由他建立的方程式组推导出了电磁波的存在,20多年之后又被实验所证实,从而正式完成了电磁学。
科学研究还可以分为发现式研究和发明式研究。DNA的发现,量子论的发现,相对论原理的发现,细胞的发现,能量转换原理的发现,各种基本粒子的发现,天体运动规律的发现,非宇称原理的发现,大脑两半球功能差别的发现,思维规律的发现,……这都是发现式的研究成果。实际上,还有各种各样的假说、猜想,也属发现的性质。
电脑的发明,电灯、电话、电报的发明,汽车、火车、飞机的发明,火药、火炮、火箭的发明,……这是发明式的研究成果。实际上,各种各样的设计、规划、方案,它们是接近于发明式的研究。
发现式研究大体属于基础研究,发明式研究大体可归入应用研究或开发研究。
大学主要是从事发现式研究的。诺贝尔奖授予最高科学成就,而它主要是授予发现式研究或基础研究。据1901年至1997年物理、化学的诺贝尔奖,物理学的82%,化学的90%颁给了发现式的研究成果。同时可以说明大学科学研究性质的事实是,美国1946至1981年中获诺贝尔奖的109人之中80%来自大学,1993-1996年美国获诺贝尔奖的25人之中90%来自大学。
大学不仅有从事基础研究的天然兴趣,而且有它独特的优势,这种优势也反映大学科学研究的特性。其优势也可从几个方面来看:
一、它便于实现多学科的汇合及交叉,一般来说,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性大学更明显地具有这种优势。当然,中国曾有的大学分割式建立机制削弱了这种优势。
二、它便于实现与教学的汇合。跨学科的研究不仅是内容上的相互渗透,而且是迥异的思想方法的相互启迪,并可以在大学通过许多形式来有效实现。还不只是相近学科,跨度很大的学科综合也引起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教学的结合带来的最大好处是,及时地使科学研究成果系统化、逻辑化,高水平的教学促进高水平的学术研究,这是许多科学家感同身受过的。
三、它便于实现科学研究活动与培养高级科学研究专门人才活动的汇合,这不仅使一个学科的研究可以持续不断,而且直接有利于合作研究,有利于研究团队的加强。大学有许多途径使科学研究“发酵”,这种研究活动与研究人才培养活动的汇合便是其一(这是一般的专门研究院所所没有的特点,许多国家独立的研究机构不招收研究生)。
四、它便于实现哲学研究与具体科学(包括物质科学、非物质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汇合。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大学本身的哲学兴趣。这在德国、美国一类的国家不是问题,而且,它们的整个研究受益于哲学研究及其与其他具体科学的汇合或联系。这件事也可以视为多学科研究的一个方面,然而,它具有特别的意义。
大学本应有的一些特性与优势不一定事实上表现出来,这就与对大学的治理有关,与大学自身的管理有关。
比如说,大学的研究,其特性是偏于基础的,其优势也在基础研究。然而,治理者是否意识到这一点并尊重大学的特性亦即其个性呢?
“在绝大多数科技发达国家,基础研究主要是在研究型大学中进行的,应用研究主要是在国立研究院所和有实力的大企业中完成的,试验性开发则完全在企业中进行,国立研究院所和企业通常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以美国为例,约90%的科学院院士都是在大学工作,只有极少数是在国立研究院所和企业任职”(注:科学院院士主要从事基础研究,与工程院院士有别)。又如,德国大学的科研任务75%属于基础研究,日本把70%的基础科研经费拨给大学。显然,这些国家都注意到了大学研究的特点与优势。
在物质科学领域,实验是十分重要的,故而,一所大学的实验室水平与它的科研水平关系十分密切。但实验是分为小试、中试和开发性试验的,后者也往往是大学无法承担的,这种进入批量生产前的试验环节,肯定与企业、与市场更靠近为好,其成本未来也将分摊在商品价格上。
“什么是我们自己的特点呢?首先,芝加哥大学是一个致力于基础研究及与基础研究相关的研究的大学。”其实,这何止是芝加哥大学的特色呢?
现在,许多国家越来越重视基础研究,中国这些年来也如此,但与美国相比还是可以进一步看到一些问题。我们对中美两国在基础研究方面的情况作一个简单的对比,一是全国范围内的对比,二是大学在基础研究方面的情况对比。其中RD代表研究与开发,简称研究或研发。
1 美国的R&D及基础研究经费概况(单位:亿美元)
年份
GDP
R&D
R&D/
GDP(%)
基础研究经费
基础研究/R&D(%)
1954
6804
56.17
1.48
5.09
9.06
1959
5066
124.90
2.47
10.87
8.70
1964
6636
191.03
2.88
23.96
12.54
1969
9846
259.96
2.64
34.91
13.43
1974
15000
333.59
2.22
45.11
13.52
1979
25633
553.79
2.16
78.36
14.15
1984
39332
1022.51
2.60
134.84
13.19
1989
54844
1418.89
2.59
218.89
15.43
1994
70722
1697.98
2.39
296.48
17.52
1999
92684
2449.70
2.64
388.30
15.85
2004
117312
3120.68
2.66
583.56
18.70
注:表中数据均为现价数据
数据来源:系康小明根据Science and Engineering Indicators(2006)中的相关数据计算而得,原载《高等教育研究》20091),P.43-45(下同)。
2 我国的R&D及基础研究经费概况(单位:亿元)
年份
GDP
R&D
R&D/
GDP(%)
基础研究经费
基础研究/R&D(%)
1995
60793.7
348.69
0.60
18.06
5.18
1996
71176.6
404.48
0.60
20.24
5.00
1997
78973
5.9.16
0.64
27.44
5.39
1998
84402.3
551.12
0.69
28.95
5.25
1999
89677.1
678.91
0.83
33.90
5.00
2000
99214.6
895.7
1.00
46.70
5.20
2001
109655
1042.5
1.07
52.20
5
2002
120333
1287.6
1.23
73.80
5.70
2003
135823
1639.6
1.31
87.70
5.70
2004
159879
1966.3
1.23
117.20
6
2005
183085
2449.97
1.34
131.20
5.4
注:表中数据均为现价数据
数据来源:系康小明根据19952005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计算而得。
由于正常发展的情况不同,数据的完整性不同,中美两国所引数据的时间跨度也就有所不同。但表1与表2仍能说明:
1、中美两国的研究经费数都在增长,不仅绝对数在增长,其在GDP中所占比重也在增长;
2、中美两国的基础研究经费都在增长,不仅绝对数在增长,其在研究经费中所占比重也在增长;
3、但是,无论在总量上,还是在比例的增长上,中美两国的差距都很明显,尤其是基础研究,其在研究总量中的比例,中国在5%徘徊,而美国增长到高达18%以上,更不要说总量上的差距了;
4、中国研究经费占GDP的比重虽有所增长,但只有1.34%,只及美国2.66%的一半,投入总量上的差距就更大了。
3 美国高校系统的R&D及基础研究经费概况(单位:亿美元)
年份
R&D
高校
系统R&D
高校R&D/
全美
R&D(%)
高校系统基础研究经费
高校基础研究/
高校R&D(%)
高校基础研究/
全美基础研究(%)
1954
56.17
4.62
8.23
1.92
41.56
37.72
1959
124.90
9.35
7.49
4.83
51.66
44.43
1964
191.03
20.04
10.49
12.71
63.42
53.05
1969
259.96
30.11
11.58
20.26
67.29
58.03
1974
333.59
41.42
12.42
26.97
65.11
59.79
1979
553.79
77.28
13.95
48.78
63.12
62.25
1984
1022.51
123.97
12.12
78.54
63.35
58.25
1989
1418.89
203.88
14.37
125.89
61.75
57.51
1994
1697.98
268.92
15.89
173.32
64.45
58.46
1999
2449.70
338.12
13.80
236.94
70.08
61.02
2004
3120.68
499.31
16.00
356.52
71.40
61.09
注:(1)表中数据均为现价数据。(2)高校系统中的R&D及基础研究经费均包括了由大学托管的联邦实验室(FFRDC)的相关数据。
数据来源:系康小明根据Science and Engineering Indicators(2006)中的相关数据计算而得。
4 我国高校系统的R&D及基础研究经费概况(单位:亿元)
年份
R&D
高校
系统R&D
高校R&D/
全美
R&D(%)
高校系统基础研究经费
高校基础研究/
高校R&D(%)
高校基础研究/
全美基础研究(%)
1995
348.69
42.3
12.13
6.5
15.37
35.99
1996
404.48
47.8
11.82
7.5
15.69
37.06
1997
5.9.16
57.66
11.32
9.7
16.82
35.35
1998
551.12
57.25
10.39
9.52
16.63
32.88
1999
678.91
63.5
9.30
11.36
17.88
33.5
2000
895.7
76.6
8.60
17.83
23.27
38.17
2001
1042.5
102.3
9.80
18.96
18.53
36.32
2002
1287.6
130.5
9.80
18.96
18.53
36.32
2003
1639.6
162.3
10.50
32.91
20.28
37.53
2004
1966.3
200.9
10.20
47.94
23.86
40.9
2005
2449.97
242.3
9.90
56.73
23.41
43.24
注:表中数据均为现价数据
数据来源:系康小明根据19952005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计算而得。
3、表4所说明的情况是:
1、中美两国高校在各自国家中研究所占的地位,中国是稳中有降,美国是稳中有升;
2、中国高校基础研究占整个高校研究的23%,而美国则高达71%;
3、中国高校基础研究在全国基础研究中占43%,而美国则高达61%;
4、无论是就全国范围而言,还是就全国高校范围而言,美国对基础研究的重视程度都是值得我们中国思考的,必须承认他们是有眼光的。
应用研究、开发研究是否也重要呢?大学是否也应进行应用和开发性研究呢?
科学研究(不只是物质科学研究)最后要进入实际的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开发研究是必需的一关,最终都要看是否开发出了新的产品,是否提供了新的设计图纸,是否拟订了谋略方案。
因而,从应用与开发都有赖于原理来看,基础研究是活水源头,故此它在整个研究系统中具有更深远的意义,决定性意义;然而,从对社会生活发挥出实际效用来终究要经历的过程看,应用与开发是不可或缺的,它在研究系统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并对实际生活的影响具有决定意义。它们的意义的重要性都只能是从不同的关联中考察的。
大学进行应用与开发研究原则上毫无问题。掌握理论基础的教授们只要愿意,就可以与从事应用开发研究的人合作,或者自己独立地组织应用研究,开发研究是缺少不了合作的,教授们一般是参与企业的开发。
大学还可以在特别项目上、在特别时期进行开发研究。典型的例子之一是在二战期间美国一些著名的研究型大学就投入了为战争服务的具有强烈应用特征的研究。例如,固体燃料、火箭研制由CIT进行,雷达研制由MIT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进行,武器理论和链式反应研究由芝加哥大学进行,气体发散研究由哥伦比亚大学进行,电磁分离与钚研究由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进行,还有哈佛大学、威斯康辛大学等大学的参与。
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电子武器、空间武器也进入军事领域,所谓电子战、信息战,所有这些,都象征着高科技迅速地进入军事领域,必要时,大学进入这方面具有应用与开发性质的研究也就不难理解了。
纳米技术将对21世纪产生深远的决定性影响,无论在经济还是军事领域都会是如此。大学对其之关注亦属必然。
从上述事例中,还可以看到一个与大学治理相关的现象,在我们这里列出的上述美国大学的名单中,除了伯克利分校、威斯康辛大学外,其余全是私立大学。事实上,美国位于前20名的大学中约90%是私立大学。美国私立大学的建立不是国家意志的结果,私立大学的建立更与国家无关,然而,无论在文化、科学、技术,还是经济、军事、政治上,私立大学都对国家作出了人们难以想象的贡献。相反,某些把私立大学当成是异己的国家,无不在包括科学研究在内的事业上受到损失。
这里的实质还主要不在私立或公立,而在于如何有效治理与管理才更便于使大学在科学研究上的特长与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私立与公立都不必然与这种优势的发挥相协调或相冲突。因为大学在科学研究上的特性与优势并不会因为公立或私立而发生改变,个案上的差异并不能说明某种必然性(例如有的大学将主要精力投入应用与开发)。关键在于体制及相应形成的机制是否优越。
第四节  大学科学研究的治理与管理
前面有些内容已涉及到治理。这里还专门进行一些讨论,并将侧重于大学自身科学研究的管理。
美国90%的科学院院士集中于大学,这并不是政府治理的结果,这是一种机制自然导致的结果。而如日本那样将70%的科研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大学,则是政府的直接行为。“发达国家基础研究经费通常占研发经费的20%左右”,这也与政府治理直接相关。
对大学的科学研究的治理是政府对大学治理的一个方面,这尤其是能够体现政府眼光的一个方面。首先取决于政府是否意识到科学研究在整个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又是否看到大学于其中的特殊作用;进而,看是否认识到大学科学研究的特点和优势;第四,确立投资方向;第五,采取有效的科学政策(包括投资政策)。当然,一个更基本的前提是保障大学的学术自由,首先是自己不干预大学所绝对必需的自由。法律主义仍然是在大学科学研究治理上最为合适的选择。
在这种保障中,除了选题自由、交流自由、发展自由之外,知识产权是另一个关键因素。没有自由,就没有创造,就没有科学研究的卓有成效,这已为历史所证明。这一点,其实,已有了中国宪法的保障,因此,政府的基本义务是为保障宪法确立的自由而守法、执法、护法。
为什么说知识产权保护成了另一个关键因素呢?这里有两个基本概念:一、科学研究是一种劳动(就其主要特征而言,它是精神劳动),因而其成果均为劳动产品;二、这种产品具有个人所有(或私有)性质。对于知识分子或教授们而言,他们的科研成果就是他们的私有财产,有时为若干人共有,也是这若干人共有的私有财产,至于他们以什么方式以这种财产服务于社会,则是那个基本概念前提下的另外一个问题。
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的实质就是保护从事精神劳动的科研人员的私有财产。没有这种保护,没有这种法律,可以说,科学研究事实上不可能充分繁荣起来,它在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可能的巨大作用也就不可能充分发挥出来。这个道理虽然很好理解,但意识形态上的因素往往造成理解上的困难。然而,今日之中国已没有太大的障碍来理解这个问题。借鉴物质劳动领域里的历史事实可以更好解释。20世纪30年代的苏联实行大规模集体化,旋即造成了饿死数以千万计人的大饥荒;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以人民公社的名义实行了剥夺农民私有财产的更为严厉而后果也更为严重的结果,更为严重的大饥荒。十一届三中全会,农村的解放就从联产承包开始,土地承包的年限一延再延所反映的潜在意识就是承认农民财产的私有性。2008年,中国政府以明确农民对土地的流转自主权更向前推进了一步。唯有如此,才能有农民的解放,农村的脱贫,农业的兴旺。在这一切正反的教训中,说明的是同一个实质问题:产权。知识产权的性质和重要性与此是完全类似的问题。
显然,西方发达国家率先看到了知识产权的重大意义。19世纪末就开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行动,至1967年建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4年该组织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
知识产权具有三个特点: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均由一国的法律和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来体现。基本的特点即专有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到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实质上这就是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所谓专有性即私有性。
中国于1978年终结了长达30年的无法无序状态,1980年就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04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22条中正式写上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条文。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的一件大事,这也表明了中国已意识到保护私有财产的极端重要性,并以法律形式保障,且体现于大法之中。这其中当然包括了由精神劳动所获得的私有财产。
除了宪法之外,还有了一些具体领域的知识产权法,如1990年通过而于2001年修正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产权法》,于2000年作了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2001年作了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除了立法机构制订的法律外,还有政府颁布的相关条例,包括上述法律的实施条例,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2年实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02年实施)。
当然还有了关于科学研究的一些其他法律。总之,中国政府对于大学科学研究的治理已经走上了一条健全的法治(以法制而治理)轨道。
中国有过“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口号,这对于长期的轻视知识、轻视和迫害知识分子的那个时期而言,无疑具有拨乱反正的重大意义。但是,知识与人才,科学研究,中国的科学事业,仅靠口号是远远不够的,口号毕竟只是便于人治的一种手段,它不具有根本性。尊重知识的根本前提,在于尊重人,尊重人权,尊重思想自由。先进的观念还必须有基于先进观念的法律,知识产权法正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实际保障,这比口号更实在。中国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的制订与实施具有深远的意义。口号解决观念问题,法律保障解决根本问题。并且,口号对于观念问题解决的作用也是十分有限的。
科学研究的类型不一样,其评价也就不一样,相关的法律保护对象也有所区别。例如专利法,它主要是保护发明的,保护应用与开发成果的。专利法的基础性内容即明确产权。产权明晰这一在经济领域里至关重要的问题,对于知识产权是同样重要的。并且也只有明确了专利所有权才谈得上保护;明确保护什么发明成果,保护谁的发明成果。
基础研究成果的保护主要由著作权法来体现。这里所言之“著作”具有广义的性质,它既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著作,也包括论文。主要反映基础研究成果的学术著作、学术论文也就都在其列了。这里的“著作”还包括了众多类型的作品,如音乐作品、绘画作品、商标设计、计算机软件……所以,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也不只是基础研究成果。
基础研究具有发现式特点,或物质的发现,如粒子的发现、化学元素的发展、NDA的发现等等;或原理的发现,如浮体原理的发现、欧姆定律的发现、万有引力的发现,等等;事物特性的发现……
基础研究具有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应用前景,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奇特的研究具有很难预料的应用前景。这种研究的选题更多出自个人的奇想或兴趣。有灵感的科学家善于捕捉这一类课题,有远见的政策会冒一定投资风险支持它,尤其要尊重个人的自由选题。
基础研究还相对于应用研究而言具有长期性。有些研究需要数年的时光,如丘成桐着手卡拉比猜想研究之后的头五年无任何论文发表;有些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十年磨一剑”的情形是常有的。故而急功近利的治理与管理对于基础研究更为不利。
基础研究的基础性、发现性、难测性、长期性都要求治理者有眼光、有远见、有广阔的视野。
对于基础研究的评价也就有别于应用与开发研究。按照国际上的一般评价标准,最重视的是引用率,这是可直接证明其理论价值的。基础研究是做基础理论工作的,故而首先看重其理论价值,而区别于应用与开发对经济价值的看重。理论价值并不是完全没有经济价值的,牛顿力学是理论,这一理论诞生后所产生的经济价值简直是无可估量的,但这一价值是由理论价值间接发生出来的。
论文发表的刊物也是一个评价因素。就来源而言,是学术水平高才可能在高等级刊物上发表。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由刊物的等级来衡量水平,这个条件就是刊物本身已形成了优良的审稿制度和传统,如《Nature》和《Science》,它们的公认度很高,能在其上发表的论文一般而言水平高,再结合随后更为重要的引用率考察就比较准确了。现在还采用了一种所谓影响因子来作为刊物档次的一个量化标准,这也只能是一个参考。
从来源来说,是成果的水平和意义来决定是否获奖,而不是相反。反之由获奖来评价成果水平也就需要一定条件,这种条件便是“少而精”,既需要“精”,提高评奖的客观性、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又需要“少”,奖项不宜太多,太多往往导致太烂,导致“精”的要求难以实现。例如世界上的诺贝尔奖,例如中国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都合乎“少而精”的精神。
中国所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共五项,除最高奖和国际合作奖外的三项大体上分别对应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的成果。各自的评价标准也就不一样,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的第9至11条分别予以明确。
大学里通常设有科研处,以对学校日益重要、日益繁复的科学研究活动进行管理。这些管理工作一般包括科研活动的组织、评价以及对科研人员权益的保障。具体而言,有课题管理,成果管理,经费管理,产品开发,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国际交流,以及相应的法律与条例的有效执行。
与科学研究有关的,还有大学的学报和某些专门学科领域里的刊物,但它们不属行政性管理部门。
现在,也有大学将科研处一分为二,一个为科学技术处,一个为社会科学处。这样分的可能的好处是根据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不同特点来进行管理,也有利于被轻视的方面得到特定的关照;可能的问题是造成不必要的分割,影响有限学术资源的合理配置,也可能不利于跨大类的合作研究。如果这两个处分属于两位副校长主管,上述问题显现的可能性便有增大的危险。
大学科研与教学的管理部门业已分开,科研又再一次分为两个甚至三个部门(如有的大学把开发工作单列)。大学本是一个综合体,便于各种活动共融,若因管理部门划分过细而妨碍了这种融合,乃至各自为政,势必削弱大学的优势。
科学研究当然需要经费的支撑,科研管理部门协助教授们争取课题、争取经费当然是十分重要的。但是,不同类型的研究需要的经费是不一样的,甚至同一类研究所需之经费也不一样。在基础研究中有较多依靠实验的,也有较少依靠甚至有不依靠实验的研究,所需经费的差别就很明显。并且,一般来说,“科学研究要取得新的进展,重要的不是钱,而是专心致志和持续的探索”(布鲁斯·艾伯特)。
在大学学术管理上,保障学术自由、学术公正、学术道德等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大学在目前已经有某种改善的环境下,自己对保障自己大学的学术自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使在外部条件并不理想的状况下,大学在这一点上也是可以有所作为的,也应当有所作为。各种有形或无形的非学术性因素对中国大学的影响是不可小视的,而目前对这种影响的严重性并不是很多人都意识到了的。
学术管理从根本上说具有辅助的性质。衡量管理工作是否有效的唯一标准是学术进步,是学术研究人员才能的充分发挥,科学研究成果的高质量涌现,学术水平的日益提升。
不同的大学在科学研究的类别上可能有不同的侧重点,科研的优势项目传统也是一个因素,这都是大学科研管理所需要注意的本校特点。尽管一般来说是既有基础研究,又有应用研究,乃至一定的开发研究为好,但也未必需要一应俱全。
不同类别的科研活动的特点不同,所需条件不同,活动方式不同,成果表现不同,因而相应的管理工作亦有所不同。不是让科研来适应管理,而是让管理适应科研。
科研是精神劳动,这与科研人员个体的性格、潜能、兴趣等都有关。科研最容易出现意想不到。因而,需要尽可能富于弹性的政策,可以侧重引导、倡导,而不可压抑、限制,可以扬长,而谨慎地避短。是否短处,往往不应由管理人类来判断的,而应给想象不到的事情留下空间。
大学科研管理部门管理的是科学,更需要以科学态度来对待,更需要避免强力的行政干预。行政权力更需要尊重学术权力。越是如此,行政权力越是有效。
第五节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
我们已经知道,学科是科学学之下的概念。具体的科学研究活动都是在某一或某几个(不可能很多)学科领域进行的。有时,在特别的情形下是开辟新的学科领域。这常常就在“想象不到”之列。如系统科学的诞生。有时可能只是明确一个大类,而很难归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例如,系统科学本身不属于一般所称之任何一类的一级学科。在我国的学科划分中将其划入理学类。其实,它已广泛应用于经济、政治、军事、外交、文化教育、生态环境、医疗保健、行政管理等多个领域。
一般难以想象系统论竟是发端于一位生物学家(L.vor贝塔朗菲)的。后来,物理学家、化学家又分别提出了构成系统的新学科——耗散理论、协同论。学科建设通常是在二级学科上考虑的,有时也延伸到三级甚至更深的层次,然而,更宜于在一级学科上来加以关注。至于新兴学科的出现,至少从理论上讲是尤其要细心的,虽然它也许在相当长的时间跨度内不出现。
我们事实上已指出,在我国长期忽视的是人文科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学科分类明确人文学科,其中包括美术、表演艺术、语言和文化、史学、哲学。美国大学的学科分类中也明确列有人文科学而与社会科学、理学等并列。而我国在大的分类上仅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大类,后来有一种含混的名词,叫“哲学社会科学”,哲学也只被视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概括的“结晶”。我国长期忽视或忽略人文科学有其深刻的社会和历史根源。这与某种传统的观念中不承认人性的存在、不承认天赋人权密切相关。
关于人的科学(人文科学)与关于社会的科学(社会科学)在一般的意义上是明显相区分的。例如美学,这是无论如何不宜划入社会科学的,尽管有特别看重美的社会性的观点,也不能如此划分。另一方面,政治学是无论如何不宜划入人文科学的,虽然它与人密切相关,也不能如此划分。社会与自然有关,但社会科学不是自然科学;人与社会有关,但人文科学不是社会科学;甚至,人与自然也有关,但不能将人文科学划入自然科学。
现在某些大学的社科处(社会科学管理处)实际上管理了人文科学的研究。如果观念上明确了这是不同的两类,问题不很大;如果不是这样,那就不只是名称上的不当了。
许多大学的学报分为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少数有教育科学版),实际上人文科学的论文也被载于社会科学版。问题的实质也在于是否明确区分了,否则也不只是形式上的不当了。
学科建设是科学研究活动及其管理中更为实在、更为自觉的行为。它当然应建立在合理的学科分类基础上。
一所大学的科学研究的展开一般也就在一个一个的学科上进行,并且,所谓学术水平、科学研究水平,也就看学科水平了。学科水平成为大学学术水平的基本标志。
按2002至2004年的3年中对中国大学80个一级学科进行的学科评估即CDR(China Discipline Ranking),居全国第一位的,清华13个,北大11个,即30%的一级学科由北大、清华领先;居全国前三名的,北大25个,清华20个。大幅度超出其他大学。显然,北大、清华的整体水平是由其学科水平体现出来的。
一所大学的特色也由其学科状况体现出来。依据同样的资料,我们将北大、清华在全国居前三位的学科按文、理、工、管、医五大类列表如下:
总计
北京大学
8
8
2
2
5
25
清华大学
2
1
15
2
0
20
北大、清华居全国前三位的分类学科数
很明显,北大以文、理著称,而清华以工科著称。这些年来,;两校发展都很快,变化也很大,尤其近些年来清华大力加强了文、理的建设。而此处所采用的资料距今已有5年,因此,也只是反映一个历史片段。
特色并非你无我有之意,是否特色是以高水平为前提的。上述特色之比较也表明了这一点。
既然一所大学的科学研究的水平与特色都主要体现在学科上,因此学科建设成为大学(尤其是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大学)的极为重要的任务。如果注意到学科发展实际上也是专业教育的支撑,注意到高水平的专业教育必依托相关的高水平学科的话,大学的关键就在于抓紧学科建设。
容易想到做好学科建设所需要注意的以下事项:
一、各学科的相对协调发展
跨学科的、多学科的研究本是大学科学研究的优势。大学学科本身的单一显然就会使这种优势难以存在。
上世纪50年代初的院系调整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单科院校林立(与政府职能部门直接办学有关,所谓综合大学的综合性也大大削弱)。
进入上世纪90年代许多大学领导人和一些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已经意识到单科院校林立带来的弊端。于是出现了一个院校合并的潮流(有人称之为第二次院系调整)。这样一来,许多大学的学科综合性极大提高。
但是,这两次大规模调整都体现了强势的行政主导,其消极面亦很明显。然而,大学极强的自组织性、自生成性的特点被引起足够重视的时期正在逐渐来到。国际的经验告诉我们,大学的自主发展、自然发展、自我发展比任何强力的行政介入更有力量。
许多合并后的大学实际上是异地办学,有些是不同地点分别为不同学科,有些是将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分置于异地。这两种状况都不是有利于学科发展的。也十分不利于本科生教育质量的提高。显然,异地办学虽然增加了困难,但若有强有力的管理并形成十分有效的新机制,也可克服一些可能的弱点。
在所有学科中,文、理两大类的基础性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世界著名大学一般都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包括哈佛、耶鲁、牛津、剑桥、巴黎大学、东京大学、MIT、普林斯顿、伯克利分校、斯坦福的十所世界一流大学100%有文学院、理学院。
还可进一步注意的是它们的文学院、理学院本身也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而没有我国许多大学出现的本应在文学院之中的哲学学院、历史学院……以及本应在理学院之中的数学学院、物理学院,没有这种分割式的、未能体现学科内在逻辑联系的、非学术性因素起了很大作用的割裂式学院设置。
二、高水平学科难以肝胆俱全,也不宜面面俱到
所谓综合亦非面面俱到。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曾试图在每个领域都要保全美前三名,但这在事实上是做不到的。可是它并非政府行为,调整过来的困难不大,弯路走得不大。后来伯克利分校在33个项目中也只能在15个项目上居全美前三名,其中6项全美第一。这已相当不错,已有相当宽广的学科面了,但也远不是面面俱到。它甚至没有管理学院、医学院。像哈佛、耶鲁这样建校均已300年以上的、最著名的大学,既没有设立工学院、农学院,也没有设立经济学院。
这些著名大学的大多数下属二级学院不超过十个。与我国很多大学动辄二三十个学院相比,形成鲜明对照。
这样看来,一所大学的学科太窄肯定不好,但若面面俱到也不见得好,并且很难做到。太多不好,太少不好,适当就好;但何谓适当呢?也不会有一个标准的定量指数。
我们有大量的工科大学,其中也不乏已有相当水平的大学。MIT的发展应当是它们特别感兴趣的,MIT能说明许多问题。一、保持和发展传统优势,它的工科即具有这种优势;二、任何高水平的大学都少不了高水平的人文学科和数理学科,就下属分院而言,文学院与理学院是一架巨型飞机的两翼,缺一就不可能高飞,MIT在它建校已70余年之后方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后经康普顿等几任校长的努力建立起了强大的理学,随之人文与社会科学也高度发达起来,达到了相对的全面;三、即使在扩展学科面之时,也不是齐头并进的,就理学而言,首先开始推进的是与工科关系更为密切的物理学,随后即是数学、化学、生物学,文科最为出众的则是语言学、人类学、心理学、经济学(注:心理学不全是文科性质的)。
此外,我们应当特别一提的是哲学。MIT本早有哲学,后来走了弯路。理工科大学也不能少了哲学。“哲学系早在1873年便已建立,但不幸中途夭折了,将近一个世纪以后才又重新建立起来。东方哲学与宗教是这个系的主要课目。系主任理查德·L·卡特顿特极力主张加强哲学与语言学、心理学和数学之间的联系,并且一直为此竭心尽力。”这里,有几个问题也是同时可加思考的:1、在这个以工科为传统的大学,为何丢了哲学之后还必须重振哲学;2、为何也要选择哲学的主攻方向(不一定是永久不变的)?3、为何要注意哲学与另一些学科的交叉?4、为何MIT出现获得诺贝尔奖的时间是大大晚于比自己晚建立的同为私立的芝加哥大学获奖之后的1956年?5、为何MIT最早获得诺贝尔奖的学科是物理学?6、为何自此以后诺贝尔奖的获得就不再长时间间断?7、为何是至康普顿任校长之后才出现了决定性变化?8、为何MIT的董事会有那样的眼光请来了普林斯顿大学的卡尔·康普顿出任校长?有一点是非常肯定的,是MIT在自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后在学科上的这一系列积极变化才使之真正成为世界顶尖大学之一的。
三、一流的学科,靠的是一流的学者和组织者
MIT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上给人的启示是多方面的,也是很典型的。有的学校走得顺一些,如芝加哥大学,有的学校走得曲折一些,如MIT。这两种类型的情况合在一起更说明问题。
也并不能说MIT的前70年是失败的,那时MIT也是全美最高水平的工科大学之一,但它的总体学科实力存在着明显缺陷。当1930年MIT的董事会决定聘请卡尔·康普顿时,有三件事特别值得注意:
1、当初,对于是否接受MIT的邀请卡尔·康普顿曾举棋不定,“理由是MIT是一所不重视物理研究的学校”,物理系只不过是“工科学生的后勤部”。这表明他认为必须改变轻视理论的状况。否则,做校长也是没有意义的。
2、当时MIT校长候选人之中,除了普林斯顿的卡尔·康普顿外,还有一位芝加哥大学的阿瑟·康普顿倍受重视。他们两位正是亲兄弟,而阿瑟·康普顿已是诺贝尔奖获得者,卡尔·康普顿虽亦为著名的物理学家(当时任普林斯顿物理系主任),但其弟之学术地位更为显赫。然而,正式出任MIT校长的是卡尔·康普顿。不论当时的聘任是否明确,后来的情况证明这是成功的选任,其成功的标志在于MIT的成功提升,而对于卡尔·康普顿来说,成功的原因不只是因为他是著名的学者,而且是一位出色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战略决策者。校长的选任有必要要注意学识,但学问并非决定性条件。
3、正是作为一流管理者的康普顿,在着手MIT学科的调整与发展之时,在建立一流学科之时,首先注重了聘任一流的教授。仅以物理学本身为例,他从哈佛聘来年轻的理论物理学家斯莱特,又从斯坦福聘来了同样年轻的哈里森负责物理学实验。这两位长期领导了MIT的物理学科的工作,卓有成效,培养出了数名诺贝尔奖获得者。
芝加哥大学1892年建校,较之MIT晚了30年。而芝大的诺贝尔奖之获得出现于1907年(建校仅15年),却较之MIT早了50年。诺贝尔奖并不能说明一切,但芝大成为有81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获诺奖最多者之一),又在除和平奖(学非术性的)之外的所有已设的5类诺奖领域都有诺奖获得者仍然是十分说明问题的。以芝大至1992年获诺奖的64人统计看其分布状况,其中23位获物理学奖,11位获化学奖,11位获生理医学奖,17位获诺贝尔经济学奖,2位获诺贝尔文学奖。这既表明了它的学科结构之优秀,又表明了它的顶尖的水平。
首任校长哈珀及其后任认准了20世纪是物理学世纪,他们大量选聘了物理学家任职,同时也充分注意了多学科的发展。下面是一个最初来到学校的著名学者的部分名单:哲学与心理学家米德,古典文学家黑尔,经济学家劳克林,法学家霍尔斯特,物理学家米切米森,化学家约翰·内夫,地质学家托马斯·张伯伦,以及后来成为著名哲学家和教育家的杜威。
不到半个世纪芝大已成为世界著名大学,仅截至上世纪50年代它就拥有了18位诺奖获得者。
芝加哥大学学科建设的迅速而全面的崛起得益于自创建以来的历任优秀校长。
北京大学与芝加哥大学同是19世纪90年代诞生的大学。这一联想,让我们可思考的问题相信是多方面的,十分有价值的。
第六节  学科建设与其他建设之关联
学校有许多的建设。中国大学从经济生活中引进了一个词汇:基本建设。在大学里,有一个“基建处”,一说到这个处,谁都知道它是负责修筑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田径场乃至人员住房的,更宽一点还包括道路修建、绿化及水电工程等,也就是负责学校土木建筑及校园建设的。
对于整个经济生活而言,道路、桥梁、机场、港口及各类建筑物的建设确实具有基础的性质,故而叫做基本建设是确切的。但是,直接引进大学并作为大学的一个专有名词是不恰当的。大学词汇中的舶来品太多了。
大学里有许多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学科建设、师资建设、校园建设、校风建设,还有干部队伍(应当称为职员队伍)的建设等等。其中,哪一项或两三项为基本建设呢?对于真正的大学来说,其基本建设在哪里呢?从下面一些关联的讨论不难得到相应的结论。
一、学科建设与师资建设
对于这两者的关系,我们事实上已有众多论及。
在学科建设的过程中,常常碰到一个这样的问题:是因菩萨而设庙,还是因庙而设菩萨?实际上,若没有菩萨,修庙有何意义?有了菩萨,若没有庙,在南海滩上修一座塔供上不也可以吗?但是,没庙也得有塔。
关键还在有高水平的师资,有了一流的学者才可能有一流的学科,师资建设才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并且,一个学科之中,那位首席教授更重要,通常就称为学术领袖或带头人。唯有有了这样的“菩萨”那个“庙宇”一般的学科才更金碧辉煌,引来八方信徒。
在学科建设的实际过程中,两个不同的过程都是可以去把握的。一是已有或已肯定能有某一个学科的杰出学者,管理者即可努力建设起相关的学科来,并完善配套的条件;二是预先想到要发展或建立新的学科,暂时还没合适的领头人及相关人员(“菩萨”们),那就努力去寻找,去请来杰出的学者,请来“尊神”,由此而逐步把“庙”建起来。
哲学上有生成论,有预设论。我们倾向于生成论,宇宙与人都是生成的。但是,世间唯有人这种生成不同,不同就在于它能预设,亦即,世间生成了一种会预设的生命,那就是人。杰出的学术管理者就可以对科学的发展有事先的构想或预设。构思好了要发展出一个怎样的学科,就千方百计物色或培养人才。有时,把“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接下来,生成未曾预料到的学科;只要有准备,这种“未曾预料”也可在预料之中。
虽然对于大学及其领导者而言,师资建设是一切学科建设的基础,但两者之间也可有互动的作用。并且,当一所大学的某个学科建设建立起了优势,并形成了传统,它还能吸引人才,还能更有效地实现自然法则决定的学术领袖的良性更替,从而使该学科长盛不衰。
当然,这种香火相传的盛景不单是学术行政管理人员的事,那些品德高尚、极富事业心的杰出学者也会操心此事,从而使师资建设与学科建设之间形成良性循环。
二、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
在大学里,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的交集极大,两者都依靠高水平的师资,两者都需要先进的实验室和丰富的信息资料。但两者毕竟在性质上有别,也有许多不相交的内容。例如专业建设之中包括课程建设,而后者并非学科建设的直接任务;又例如,学科建设包含了技术开发,而后者并非专业建设的直接任务。
专业建设总与一定的学科及其建设有关,而学科建设的相对独立性更为显著。学科建设从提供高质量的学术内容、丰富的信息资源、优良的实验设施等多方面支撑专业的发展,更使得相关专业从学科发展中和学术人员日益提高的学术水平中受益,保持专业建设的先进性。
论逻辑关系,是一流的教授队伍决定一流的学科,一流的学科建设决定一流的专业水平。没有高水平的学科发展,就不会有高水平的专业建设;但有了高水平的学科并不自然产生高水平的专业,专业建设尚有其特定的内容。如果仅有学科建设,那就是专门性的科研院所的工作了,在那里显然不会自然生出专业来。
学科建设为专业教学内容提供最前沿的信息,为专业教学提供尽可能先进的实验手段,提供智慧与成果对教学可能产生的各种启示,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这一切都为高水平的专业建设提供可能。但尚需一些专业性的努力建成事实上高品位的专业。
学科水平很高却忽视专业建设的情形并不罕见。更多的当然是大学高水平的学科促进了高水平的专业建设。
三、学科建设与课程建设
专业建设不应视为学科建设的一种纯粹额外的负担。在专业建设的过程中也有促进学科发展的一面。
学科水平的提升在促进专业发展时,具体地落实在课程开发上。即使是实验建设也可视为课程建设的一部分,从而推进专业建设。
在课程建设上,事实上可以包含三个方面,一是新课程的开发,二是原有课程根据学科发展而充实和更新,三是根据教学的实际进行中感悟到的问题加以修订。前两个方面都直接与学科建设有关。
学科建设上的成就及时反映到课程上来,是高学科水平大学的特点,也是它专业建设上的优势。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学科成就的系统化理论化和通俗化都有作用。系统化理论化的结果可以视为学科本身的发展,至于通俗化至少是有利于向应用研究推进的,许多学者都视通俗化本身是自己研究的扩展。深入浅出不只是一种教学能力,也是一种研究能力。
新的课程更需要学科上的新的进展,乃至于需要新的学科做后盾。
有些新开发的课程可首先用于研究生教学,可能的情况下再进一步开发为本科生的课程。根据新课程的性质与特点再确定为选修课程或必修课程。
学科建设上的丰硕成果还使得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课外阅读材料或教学辅助资料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四、学科建设与文化建设
这里所说的文化当然是指大学内的文化,并且特指其观念文化。大学也有其物质文化,但实际上我们关注的也是凝结于物上的观念、精神、思想。学科建设既在一定观念下展开,它自身又能展现观念。展现真理至上、学术至上的观念,展现为科学而科学、为知识而知识的纯洁心灵,展现艰苦跋涉、不畏险阻、坚持不懈、一丝不苟的精神,展现人类智慧与良知以及它达到的意想不到的高度。因而展现强有力的观念文化。
事实上,大学最重要的观念文化是由学科建设所反映出来,这是大学文化的特点,也是大学文化的优点。在一个学科建设已达到相当水平的大学,才能更充分地体现这一点,同时也更有力地推进文化建设。
大学也说自由,但它直接关心的是学术自由与自由学术。由学术自由保障学术的繁荣,由自由学术保障学术的高度,这一切又都服务于人类享有更全面的自由。
大学也说民主,但它直接关心的是学术民主;大学也说独立,但它优先关注的是学术独立。总之,大学有自己独特的术语系统,并代表自己独特的文化。
学科建设的成就即是一种文化产品,它本身也不仅仅是原理、定律的简单汇合,它也直接代表和反映着丰富的观念文化。
大学文化的承载者是校长们、教授们,实际上也包括学生们;他们不只是承载者,也是创立者、享有者。
大学文化的物的承载者是教科书、修读文本,实际上,大学的一切有形之物也可以是承载者(其承载之量和质与设计者直接相关)。
大学文化的承载者也不仅仅是可见的人、有形的物,大学无形的时空也是承载(这个时空里的文化含量不完全是由有形派生出来的)。
学科建设从所有这些方面去丰富充实学校文化,去推进学校文化建设。
第七节 学科建设与高水平大学
大家都注意办学水平,大学的办学水平表现在哪些方面呢?看教授水平,看教授们进行研究的水平,而这又都集中于学科水平。学科水平是怎样反映大学水平的呢?我们还作一点具体的考察。
现在,世界一流大学成为中国热议的话题,无论是民间,还是官方,更不要说大学本身了。虽然我们离世界一流大学的距离并不小,但这种广泛的期盼本身也体现了中国社会的进步。盼望有高水平的大学,就是盼望民族的复兴,盼望科学的复兴,文化的复兴,经济的复兴。中华民族的振兴离不开高水平大学的建设,人们已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了这一点。
究竟怎样才算世界一流大学呢?有各种各样的排行榜,排行的尺度不尽相同;有的是整体性的,有的是就学科排行的。在公众和大学心目中的认可度也不一样。不过,若是在一些比较实在、比较客观的、主要基于学术的指标下的分析比较,仍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若一所大学在长时段里的多次排名都靠前,断定其高水平的把握还是很大的。
一般来说,进入世界前一百名的,大体可被认为是世界一流的了,但这也不是一个绝对的尺度。第101名与第100名的差距就可能是微妙的。
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与多方面的条件有关,与物质条件、文化条件、体制、环境等等都有密切关系。当然还有学生因素、教师因素。这里,我们不作全面的讨论。
大学整体水平与其学科发展水平关系最为密切,有些因素,如师资状况,它也可纳入学科发展状况之列来看待。可以说,所谓世界一流大学,就是拥有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的大学。在这个意义上便可以认为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核心就在世界一流学科的建设上。
在主要基于学术水平的排行中,中国大学尚无进入前100名的,更无多次在多种排名中均在前100名的大学。对此,我们暂且不议了,主要来看看学科水平。
学科水平,可以在二级学科上考察,可以在一级学科上考察,也可在学科类,甚至大学科类上考察。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对于世界大学水平作了多年有效的研究,建立了“世界重要大学数据库”。他们也进行学科水平方面的研究。现依据他们的研究作一简单的评价。
所选取的是五大学科类:理科、工科、生命科学、医学科学和社科。衡量指标也是五个方面:1、获奖校友(10%);2、获奖教师(15%);(这些奖均指诺贝尔奖和数学的菲尔兹奖;工科则不运用这些指标);3、高引用教师(25%);4、论文数(理、工、生命、医科均指SCIE论文,文科指SSCI论文);5、高质量论文比例(均以影响因子在前20%期刊上的论文比例)。工科还加上“科研经费”这一指标。以上括号中的百分比为权重。
世界大学中,五个学科领域均处在前一百位的共23所。这23所中东京大学是亚洲唯一的一所。
五大学科类均处在世界前一百位的大学,应当是当之无愧的世界一流大学了。上述23所大学皆应在其列,并且是其中更为优秀的大学。
有四大学科以上进入世界前20位的大学共七所,这应当堪称世界顶尖大学。
在综合排名前百位的大学中,至少有一个学科类在世界前百位,其中90%有两个以上进入世界前百位。这些事实充分表明了所谓一流大学即拥有世界一流学科的大学,这一论断是毫无疑问的。
中国大学中,五个学科领域均处在前三百位的,共两所,即台湾大学和香港大学(大陆无一所)。有四大学科进入前两百位的,只有台湾大学,另有三大学科进入前两百位的,只有香港大学。如果说至少三大学科类居于世界前两百位的大学的才称得二流大学或接近世界一流的大学的话,那么,中国就只有台湾大学和香港大学位居其列。
中国大学的工科表现较好,能进入前一百位的三所,大陆、台湾、香港各一所,按工科排名看,第一是香港科技大学,第二是台湾交通大学,第三是清华大学;进入前两百位的共九所,大陆、台湾、香港各三所。但请注意,毫无疑问居于世界顶尖大学之列的哈佛是基本上没有工科的。
中国大学的理科没有进入前百位的。进入前两百位的七所,唯一一所入前150位的是台湾大学。
中国大学的生命科学没有进入前两百位的,进入前三百位的四所,而有高引用教师的只有香港大学。
中国大学的医科能进入前150位的只有两所,仍然是台湾大学和香港大学;在前两百位的三所,还有一所便是香港中文大学;大陆仅有一所大学(北京大学)在第200之后的前三百名,其余均在三百名之后了。
中国大学的社科能进入世界前150位的共五所,全在香港、台湾,其中香港科技大学排名前百位;大陆能排第200之后300位之前的唯有北京大学,其余都在前400位之后了。
我们可以看到,在评价大学水平的以上指标之中,在考察学科水平时,不是一般的注意教授数量,而是特别注重高引用教师的数量;不是一般的注意学生质量,而是特别注重获奖(诺奖、菲奖等最高奖)的数量(请注意,培养了多少总统、首相、部长不在大学质量的视野里);不是一般的注意论文数量,而是特别注重高质量论文比例(非绝对数量)。所以,这应当是抓住了学术及其质量水平这个核心内容的。
就论文数量,中国“国际科技论文总数跃居世界第二”,这是2006年的统计。没有人能怀疑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重大进展之一。论文数量世界第一的是美国。这立即使人想到另外的问题。在科技表现方面,论文数量上的中国第二说明什么呢?这当然不能不同时考虑质量。谈到质量,就不能不看引文数,不能不看高被引论文数,不能不看在代表反映当今重大成果的最主要的刊物《Nature》和《Science》(简称N+S)上的论文数。就这三项指标,我们以中国科技水平最高的北大、清华、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之总和数与哈佛大学一家相比较。
1、ESI引文数,哈佛为2519285;中国四所之和为235710,不到哈佛一家的十分之一。
2、高被引论文数,哈佛为4489;中国四所之和为411,也不到哈佛一家的十分之一。
3、N+S数,哈佛为202;中国四家之和为7,约为哈佛一家的30分之一。(以上为2005年的数据。)
还请注意,中国高水平引文数、N+S论文数高度集中于包括上述四所在内的少数几所大学里,而美国与哈佛可以齐肩的大学足有数十所。
由此看来,论科技论文数量,中美两国是第一、第二的关系,可是论质量,中美两国可以说是不在一个档次上。
另有一项关于大学创新力的研究可以证明同样的结论。按创新力排位,在前五位中,100%是美国大学;在前十名中,美国九所,占90%;在前20位之中,美国有17所,占85%;在前50位之中,美国有34所,约占70%。这表明,越往高水平走,越高度集中于美国。
在前50名之中,亚洲有5所,其中日本4所,以色列一所。这与世界大学整体排名相当一致,在世界前一百位的大学中,亚洲7所,其中日本6所,以色列一所。可以说,就质量而言,中国不仅与美国不在一个档次上,与科技论文数量已不及中国的日本相比也还不在一个档次上。论数量,以色列完全不能与中国相比,然而,论质量,以色列已有了世界一流大学(希伯莱大学);论创新力,以色列已有两所(希伯莱大学、特拉维夫大学)位于前一百名,均位于中国所有大学之前。
与日本相比,它在物理、化学、生理医学领域都已获有诺贝尔奖,获奖人数已达十余人,中国在这方面还在寻求零的突破。更不要说美国获奖人员已是数以百计了。
改革开放是从中国意识到了自己的严重落后状况开始的;中国认定自己处在初级阶段,且将长时期处在初级阶段,并认定自己是发展中国家,这也是基于认识到自己的落后而认定的。这是一个民族觉醒的关键。
在大中华区,靠近世界一流大学的是台湾大学、香港大学;在亚太区,站在前沿的是日、澳、以;在全球范围内,美国大学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如果考虑到人口总量的因素,就还可以让我们多一份清醒。中国大学唯有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落后,才能迎头赶上。
中国人的智慧不在任何民族之下,中国大学的潜能也是无可怀疑的。有没有妨碍这一巨大潜能发挥出来的问题呢?根本的症结在哪里呢?体制。若不认真地及时地进行大学体制改革,我们的期待将十分有限。对此,随后尚会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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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3:35:21 | 只看该作者
file:///C:/DOCUME~1/Owner/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9279.png第五章  大学的治理
最初的大学,如博洛尼亚大学、巴黎大学,其创办是与政府无关的,因此也不存在政府管理问题。在美国最初创立的大学,如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其创建也与政府无关,美国作为国家在它们之后才出现,更不存在政府管理问题。
不只是大学教育,一般教育也首先来自民间。“至少到文艺复兴为止,政府行为的教育没有留下多少佳话,恰恰是私学创下了辉煌的业绩。那是从公元前500年左右开始的,历经三百余年”,大学教育比一般教育晚了很多,但它仍具有一般教育的这种经历和特点。大学首先也从私学开始,从民间开始。实际上,就是从人开始的,只要人处在足够自由的状态,它就会创造出诸如大学之类的伟大创造物来。大学为自由而生,为自由而在。
不只是教育,其他活动,比如种田、开商店、办工作坊、建剧团、组成体育社团……都直接来自人的需要,来自民间。然后才有了政府的介入,封建时代的政府、资本主义时代的政府、现时代的政府,只是以不同观念、按不同形式来体现不同性质的治理。
大学自身也由于其发展历程的变化,管理的内容、形式都有了变化。哈佛大学创建之初仅十几个学生、一个教师,基本上无什么管理内容,无需管理机构。博洛尼亚大学最初是由学生管理的,而且,学生管理的体制延续了一百多年。如果说“博洛尼亚在1150年时已获得了大学的身份”,而“到1350年,博洛尼亚的学生已丧失大部分权力”,大学的管理权后来才转移到教师手中,那么,学生管理的体制正好是存在了两百年。并且,这种情形,不只在意大利,后来在法国、西班牙、葡萄牙乃至南美,也曾存在过这种体制。历史是值得回味的,它真切地表明大学是因何种需要而诞生的,是何人创立的,曾经是如何管理和治理的。
为了叙述的方便,本书把大学内部的管理专称为管理,而把政府对大学的介入过程和方式称之为治理,虽然它也具有管理的性质。政府的职能是治理社会而不宜说成管理社会,治理大学是治理社会的一部分。所以用治理一词亦较为恰当。这样,治理与管理在这里是有主体区别的,相应地,形式和内容自然也有诸多不同之处。治理和管理,在英语里分别对应的是governmanage,在含义上也是有不同的,正好也与我们所作的区分相当。
本章主要讨论治理问题,对于大学内部的管理问题只少量涉及,待后再辟专章讨论。
第一节  大学的特性
为了深入讨论大学的管理与治理,似有必要进一步讨论一下大学的特性。从大学的职能、功能、理念的讨论中便初步可知晓其特性;从对大学概念的界定中,也可直接看到一些它的特性,如教育性、高深性、专门性。这是从大学基本的目的、内容、任务直接引伸出来的性质。其实,关于它的更具基础性的特点也还可深入探讨。所以,这里关于大学特性的直接讨论是在关于大学的含义及其职能、功能的讨论基础上进一步展开的,或者说是在前面几章的基础上进行的延伸性讨论。
从逻辑关系看,关于大学特性的讨论是更基础的问题,它是对“大学是什么”的内涵回答,职能问题则是对“大学做什么”的回答,功能问题是对“大学之所能”、“大学之所用”的相关问题的回答,大学办学原则问题是对“大学遵循什么”的回答,大学的任务问题是对“大学做什么”的更为具体的回答。
特性之一:精神的,非物质的;生产的,非纯消费的。
大学最基本的特性在于它是从事精神活动的,或者说,是以心智活动为基本形式的。这也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共性。
这种活动并非纯消费性的,而是生产性的,是属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言之“精神生产”和“精神劳动”之列的。简言之,大学教育是精神生产劳动,是生产劳动之一类。一般教育也如此,也是生产劳动。
由于它是精神生产、精神劳动,为使之更有效、更有力量,它有必要与物质生产、物质劳动结合;同样,物质生产、物质劳动更有必要与精神生产、物质劳动相结合才可能更有效、更有力地提高劳动生产率。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便是“把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起来”。是教育作为精神生产而与物质生产结合,而不是作为非生产活动与生产活动相结合,更不是非劳动与劳动结合。
大学所继承的是人类精神产品,大学所提供的是人类精神食粮,大学所力图贡献的是新的精神产品,并以此去赋予学生,使学生在精神上获得发展(亦必伴随生理的发展)。大学的价值就在于其精神价值,或者言之为文化价值等等。
大学与物质和物质生产有没有关系呢?当然有。任何精神活动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大学依托于一定物质,但不依赖于物质;另一方面,人类的今天任何物质活动也越来越离不开精神活动,它们已交织在一起,物质生产不仅依托于精神活动,而且越来越依赖于精神生产。然而,这种交织并不妨碍对人类活动不同特性去加以区分。并且两者的关系并非全对称性区分。大学教育是属于亦与一定物质基础相关且具有独特性能的精神活动。
大学以多种方式影响物质生产,基本的方式还是两种,一是通过培养人才去极大影响物质生产,二是通过科学研究,通过提供原理、思想、观念去影响物质生产,更为具体的是通过工程、技术研究与设计等,去影响物质生产,大学甚至还直接进入产品的开发研究。这也是大学教育区别于一般教育的地方。大学主要以精神活动的形式去形成这种物质影响,此外,大学还有大量与物质生产无关的活动。总体来讲,它是依靠精神活动而影响物质生产的。因而,就其基本特征而言,它是精神的,非物质的,它从事的是精神生产、知识生产、信息生产。
特性之二:学术的,非政治的;高深的,非一般的。
毫无疑问,大学因学而生,因学生之需要而建,无论哪一所大学的创建者是谁,无论举办者抱有何种目的,其根基即在有学生需要,更一般地说,有人的需要。有人有学生,大学办得起来;无人无学生,大学就得关门。它的基本活动也就是学习,它主要跟知识打交道,跟真理打交道,跟学术打交道。其所承所传皆学问也。
大学里的基本存在物(非一般之物)为学问、学识、学说、学术、学科、学业;大学里的基本人员是学生、学长、学者以及学科、学籍等等的管理人员;大学里的时间也与众不同,它由学时、学季、学期、学年和由若干学年组成的学制而构成;大学因学所形成的结晶是学历、学位,还有教师的学衔等;同一学问中同一观念的学者构成的是学派;所有学者形成的是学界;它的钱叫学费,它的刊物叫学报,它的地盘叫学府、学堂,叫学校,这里吹拂的是学风,这是看重的是以学问为基础的学养。
在许多东西中、小学校也有,中、小学也做学问,但大学是做高深学问的地方,由此而派生出学位、学报、学科、学派等有所不同的东西,尤其,它还发展学术。学校变化发展中所不变的仍然是那个核心词汇:学术,变化着的、发展着的学术。
大学与政治是什么关系呢?这里,我们并不一般地讨论这个问题,而是指明大学的活动与政治活动相区别。人们可以选择从商、从政、从军或从学,大学只是从学的地方(教师从教即传授学问、研究学问,亦为广义的从学),不是从商的地方,也不是从军、从政的地方。
当然,我们着重说一下大学的非政治性。为此,对于什么是政治的问题不能不先陈述一下。
“中国政治学界对‘政治’概念的看法主要有:①政治是各阶级为维护和发展本阶级利益而处理本阶级内部以及与其他阶级、民族、国家的关系所采取的直接的策略、手段和组织形式。②政治是一定阶级或集团为实现经济要求而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活动,以及对内对外的全部政策和策略。③政治是主要由政府推行的、涉及各个生活领域的、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占主要地位的活动。④政治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阶级社会的上层建筑,集中表现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权力斗争、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和使用等”。中国学着偏于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角度来理解政治,这与中国社会历史有关。
再看西方学者。“西方的政治学家为政治下过许多定义,例如:①认为政治是国家的活动,是治理国家,是夺取或保存权力的行为。②认为政治是权力斗争,是人际关系中的权力现象。③认为政治是人们在安排公共事务中表达个人意志和利益的一种活动,政治的目标是制定政策,也就是处理公共事务。④认为政治是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⑤认为政治是一种社会的利益关系,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
介绍这些观点并不是为了直接对它们进行评论,而是着重指出:如果是按中国学者的观点,则无论是其中的哪一种注释或定义,大学活动都不是政治的;如果按西方学者的释义,大学活动基本上也不是政治的,唯有在公共事务观念的理解下,大学局部地存在政治,但与一般政治也明显不同,尤其,学术是非政治的。
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大学,无论政党、政府(政治的主要承载者)如何变动不居,无论执政党和总统(政治的主要实行者)如何轮流更动,大学还是大学,甚至有些大学的建立尚在建国之前。
大学与政治有没有关系呢?当然有。大学与经济也有关系,但是,它却并不是经济;大学与工农业都有关系,但它并不是工农业;同样地,大学与政治有关,但它并非政治。一般来说,所谓两事物有关,前提是两事物不同,不同才可能讨论有关还是无关。
在大学里不是也研究政治学吗?然而,研究政治学与从事政治活动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同样也好理解,从事宗教学研究与从事宗教活动是两回事,从事国际贸易学研究的不一定是做贸易的,做商学研究的并不一定是从商的,做建筑学的并不等于是搞建筑业的,做军事学研究与从军也是相区别的,从军者之中可能有从事军事学研究的,但从事军事学研究的不一定是从军的。对于从政也是如此。研究政治学是研究政治,与从政也不是一回事,政治学研究政治的发生、发展、运行以及政治的性质和相关事项,是作为学问而研究,而不是作为行动去制定或执行政策,不是直接处理社会公共事务。
学校也有涉及内外关系的公共事务,但并非政治性事务。
学校培养的学生中未来也可能出政治家,他们却可能曾是在大学里学经济的、学法律的,也可能是学自然科学的,即使是学政治学的,他未来成为政治家也不意味着他曾在学校从政。大学有政治学家,但不是政治家。政治家也可被聘作教师,但他必须是政治学家或政治学学者,否则便不能做教师;而当他是教师时,他已不是政治家,而只是曾经的政治家。
大学要与政治完全脱开是很困难的。霍尔丹曾说“大学是民族灵魂的反映”。例如,捷克大学“首先是捷克民族意识的摇篮”。我们也可以看到北京大学常常能代表中华民族近代的觉醒。
民族意识也是有分野的。1937年,日本军队占领中国南京;东京帝国大学作为当时全日本最好的大学,举行了一个仪式以庆祝这次胜利。显然,这是大学的耻辱。
当然,民族问题并非全是政治问题,但极容易演变为政治问题,而大学凭着它特殊的敏锐而进入。总之,我们并不认为大学与政治无关,但在正常情况下,它的基础活动是非政治的。
特性之三:产品的自生产性
工厂生产的产品是机器、电冰箱、服装、香肠……农场里生产的是大麦、玉米、稻谷、高粱……大学从事精神生产,它生产的产品是什么呢?
画家生产出来的是画,音乐家生产出来的是歌曲,文学家生产出来的是小说、诗篇和文学理论,都是精神产品。大学的产品也是精神产品:论文,著作,设计方案,研究报告,或者一般地说,它生产理论、思想、观念而以某种形态表现出来。
大学的这种产品具有自生产性,指的是它不需要借用土壤、肥料……不需要利用钢铁、棉花……亦即它只是对物质进行特别的学术性的变革,它只依托生产者自己的心智。有些部分要借助物性的东西(如实验室及相应的仪器设备乃至图书资料等等),但其基本依靠的是思维,是心灵的活动,尤其在纯思辨性的领域更是如此。
教授们的产品与诗人、作家、作曲家的产品在性质上是相似的。但是,大学里有另一种产品——人才。大学产品的自生产性的第二方面尤其表现在这一种产品上,这是特别值得关注的一点。
具体来说,培养学生成才是大学的基础性任务。学生这种“产品”的最大不同特点就是:他自己也参与“生产”过程,他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生产”自己。这就是“产品”的自生产性的主要表现方面。中、小学也有这种特点,大学所不同的是:大学生由于处在更高的心理发展水平上,其自生产性也处在较高水平上,并且,它是出专门人才,是最靠近社会的一个培养层次,大学最直接与所谓用人单位靠近,换个角度看便是人才本身具有更直接的自生产的产品特性。
社会上自学成才的人最具有自生产性,而在大学里,学生有教师的指导、教导、引导,但是,这种引导是辅助性的,大学生在教师辅导下自生产,其自生产性仍然是基本的事实,任何优秀的学校的任何良好教导都要通过学生自己而发生作用。此外,教师的教导在很大程度上是促进学生的自生产性,让其越来越拥有更强的自生产力。学校里的人才成长,与社会上自学成才相比,其优越性也主要表现在有教师的引导。但仅仅是引导,而不是替代,也不可能替代。
人的这种自生产性和自生产能力以及在教育之中可得到发展的现象,可以用马克思关于人的类特性的论述作出很好的解释。“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而“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意识的对象”,这就是人的自我对象化。
另一方面,人“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并“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己”。这叫做对象自我化。简言之,人一方面能以自我为对象,同时又能将自我融入对象中。用心理学的术语,人的这一特性可称为自反心理或反身心理。人的成长就是这种反身心理获得的过程,越是健康、积极的反身心理,人发展得越好。这就是自生产性的心理学阐释。大学依此特点而积极发展学生的反身心理,而以此增强学生的自生产力。还不只是学生,教师也在发展之中,他们的反身心理也是他们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中小学教育也具有自生产性,但大学教育处在学生成才的前夜,既需要他们可能有更自觉的自生产性表现,又需要大学更自觉地关注这一点。
特性之四:机构的自组织性
许多事物存在自组织性。
大到宇宙,宇宙中有一个银河系;银河系中有一个太阳系,太阳作为一颗恒星由它自己和它的行星及行星的卫星等组成太阳系。谁组成的?它们自己。行星不停地绕太阳运转,谁安排的?它们自己而没有什么第一推动力,亦不见上帝之手。
每个人也成了一个自组织系统。人又由若干个子系统组成(如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谁组织、谁安排的?人自己。人的某些子系统也具有明显的自组织性,如循环系统,血液的循环无需大脑指挥,即使人熟睡了,它也照样循环着(可能缓慢一点),心脏照样跳动着;又如,食物只要吞咽进去了,肠胃的运转也自动的。
社会的许多机构具有自组织性。大学呢?“人类的智慧至今尚未设计出任何可与大学相比的机构”,谁设计的,人类自己。这种作为人类智慧的产物的机构更具有自组织性。其自组织性也是其他机构无可比拟的。或者说,大学具有独特的自组织力,而自组织力之独特亦源于它生性之独特。
正常情况下,大学里聚集着本国或本地区最有学问的人。他们无需任何人的提醒而自动向往大学,因为这里本是最有学问的人汇集的地方,是最值得他们汇集于此的地方。很多时候,甚至在战争期间,许多大学仍巍然不动,在破坏之中仍为保存和传递人类最珍贵的文化而自我活动着,自己组织着。除了最凶残者外,敢于对大学挥舞屠刀者实为罕见。
正常情况下,“求知是人类的本性”,这一本性不会消失,只会增长,有志于求知者,求学者,求高深学问者,无需任何人的提醒而会涌向聚集着人类智慧的大学。年轻人属于求知欲望更甚者,他们自动地向往大学。何况,大学还不只是求知;然而,即使他们尚不知大学有更深层的含义,仅此一桩他们可能也觉得足够让自己向往了。
正是在正常情况下学者与学子必有的这种自动性,构成了大学自组织性的深深根基。
我们一再地强调了“在正常情况下”这一限制词,然而,自大学产生之后,压抑了大学的那种非正常情况,在人类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故而,这里限制针对的是很例外的情形,勿宁将此词改为“除个别特例外”。中国百年的高等教育史上仅有过一次例外。
事实上,大学机构的精神性、非物质性,是其自组织性很重要的前提。我们特别熟悉、特别怀念的西南联大,它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里,在那样物质极度匮乏的环境里,却表现了大学特有的顽强生命力,而自组织力是它生命力的一个基石。这种自组织力便明显地与其非物质性相关,优秀的学者和学子们主要依靠精神的力量组织起来;当然,我们由此不难看到,好的大学是自生的,不是被管出来的。
对自组织性给予重视,却不能普遍化和绝对化,以致导向无政府主义。当大学越来越多,大学之间在相关资源取得过程中必然产生的竞争也会越来越多,大学与社会之间交往与协调亦必变得越来越紧迫,凡此种种,政府的作用才成为必要。然而,政府存在的前提,既在于社会各机构或个人的自组织性存在的局限,更在于使社会各机构或个人之自组织性更充分发挥出来,并且后者是基本的一面,这也正是有限政府的理论依据。
大学自身也有其子系统,如教学系统、科研系统以及其他人和物的系统。大学自身管理存在的必要性,也既因子系统自组织性的局限,又因各子系统自组织性得以充分发展之需要。
自组织性及相关的自组织能力主要是指向组织内的,组织外的辅助性作用即使是重要的和必要的,也不时决定性的。对于大学及其下的子系统而言更是如此。
特性之五:无限的开放性
我们分四个方面来阐明大学开放的无限性。
1、这里指的是大学作为文化体的无限开放性,大学以其特有的敏感吸纳一切文化,批判式的吸纳,张扬式的吸纳,储存式的吸纳,并且,它以自己的智慧来拓展文化而决不只是对舶来品的吸纳。
2、大学持续不断地扩张文化,这种扩张本身即具有无限性,只是当它传递给学生时以有限的形式表现出来。大学的这一特性当然也是它的优越表现,也是它作为一个社会文化体所具有的无与伦比的品质。
3、大学开放性还表现为对活动多样性、目的多样性、“主义”多样性等学术范围内的多样性的容纳,这一切也是大学生命本身的表现。没有开放性就没有多样性,反之,亦然。
容纳不同于吸纳。一部著作,即使五年内无人问津,大学也要购置于图书馆;一种主义,即使大学里无任何人赞同,也可以登台演讲;一项定理,即使大学里无任何人弄得明白,也可合法存在。这一切并不一定叫做吸纳,但可叫做容纳。容纳为吸纳创造更宽阔的空间。无限的容纳保障无限的吸纳。
4、大学的超越本能是其开放性的源泉,然而,大学的保守特性也是其开放性的基础。大学超越的无限性与大学保守的无限性和开放的无限性是相关的。
大学必然具有的国际性、全球性是它开放性的具体表现。
当然,大学的开放性、多样性表现,对于不同的大学是不一样的,正是开放性、多样性状况决定了大学的状况。
第二节  大学目的的社会性问题
我们已讨论过大学与经济的关系,实际上那就是大学与社会的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现在,我们主要从非经济的其他方面再作一些讨论。为此,我们分述如下三个问题。
一、大学的目的
这里,既涉及大学目的,而更多涉及的是在大学目的的认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1、目的主体的多样性
大学有公立,有私立;公立的有国立、省立或州立;私立的有董事会所立,也有个人独资所立。私立大学的目的与国立大学的目的极可能不尽一致;国立与州立大学的目的也可能有微妙的区别。甚至,同是公立的,诸大学之间目的可以有异;同是私立的诸大学之间,目的更可能不一样。这是从举办者看,不同的举办者(主体)其目的的多样性是好理解的。政策方针可能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方针中可能包含了某种目的,但是具体目的不可能统一划定。
一般是通过比政策更高一层的法律来治理大学,然而,有的国家将大学教育的立法权赋予各州。这样,在更高一层上就不统一立法,也就不会有全国统一的由法来界定的单一目的。
再从办学者主体看。比如,不同大学的校长,其办学目的可以有明显的区别。不同地区大学的校长心目中的大学就可能不一样,目的当然会不一样;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大学校长的追求(体现目的)有差别是很自然的;同一所大学的历任校长中,在目的上也许有某种继承性或连续性,但校长的个性特征也能作用于目的,导致有不同个性的目的。任期较长的校长还可能在其任期的不同阶段上发生目的的调整与修正。
还有,从从教者主体看。教育的目的最直接的体现者是教师,大学教育当然也如此。尽管也可以看出不同类别的教师的共同目的,但这已经意味着从教者有不同类别的目的。
第四,还可以分析求学者的目的,应当承认,教育目的中既包括教育者的目的,又包括受教育者的目的,后者是整个教育进程中的基本因素之一,且由于其自生产性而使之特别值得关注。一切良好的(表现于目的的)愿望离开了学生便没有意义。
此外,还有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人们的教育目的,有教育理论工作者心目中的目的,有政府人员想象中的目的,并且,站在教育之外的各类人等也许也有它们对目的的看法。教育目的主体怎么可能单一?
2、目的自身的多样性
我们从另一个维度来看目的的多样性。
目的可分为应然性的和实然性的。应当是什么样的目的,实际上是什么样的目的,这两者不一定吻合。这不仅可能是因为主体有异,也可能在主体同一的情况下实然与应然亦不一致。
可以有社会性目的,也可以有非社会性目的。不可能要求所有不同的主体都有社会目的,更不可能要求所有主体只有同一个社会目的。
就社会目的而言,可能有偏于文化的目的,也可能有偏于经济的目的。有比较明晰的目的,也可能有不那么明确而相对比较模糊的目的。
社会是一个结构极为复杂的联合体,任何人都不可能以全社会的名义拟定出一个独一无二的目的。即使是合法选出的政府,它也须按一定程序确定一个它合法遵循的教育目的;这一目的可能是影响最大的,但仍非唯一。有些教育家提出的目的呼应了人类共同的良知,它因此可能是永恒的,但亦非唯一的。并且,它不一定叫做社会目的。
斯坦福大学是斯坦福夫妇为了纪念自己早逝的儿子而创办起来的。如果说还有其他什么目的,以及创办起来之后目的发生了其他什么演变,那都是另一回事了,其起点目的并非社会性的。不能因为他们也在社会中而说他们的目的也是社会目的,否则,全都是社会目的了。
大学是精神的,大学当然追求精神方面的目的,但精神目的中也有不同的表现。
大学是学术的,大学当然追求学术目的,可是,学术目的也可以大不一样,大不一样的追求不只是表现为目的是否远大,也还可表现为性质上的不同。
大学的职能不就是那么两三样吗?然而,当这些职能落到不同大学及不同大学的校长身上时,理想、追求、目的就各色各样了。大学功能不也就那么几个方面吗?然而,当大学实际去发挥这些功能时,其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目的也是多种多样的。理论上,大学的职能与功能似乎并不复杂,可是,实际上每所大学几乎都不一样,牛津与剑桥不一样,哈佛与麻省不一样,北大与清华不一样,复旦与上海交大不一样,武汉大学与华中科技大学不一样,它们俩俩在地域上是如此相近,却又是如此不同。尽管人们说中国大学有某种趋同化现象,然而,纵观国内外之大势,我们看到的是大学多样性,目的自身的多样性是其基本表现之一。
3、目的的内在性与生成性
当我们说到大学目的多样性的时候,并不妨碍思考它的统一性。事实上,统一性问题存在的前提就是多样性,没有多样,统一的意义是什么呢?所谓统一,即统多为一,一乃含多之一,融多之一,可析之一,那是一与多的融合,而决非单一。它不是极权主义下的单一。并且,越是多样,统一的内容越丰富,越有意义。一个统一体的生命活力来源于其多样性。人为地消除多样性事实上也就是在损害统一性的真实含义。
对于任何目的,人们都很容易问:是谁的目的?也可能问是什么性质的目的,但谁的目的这个问题具有根本性。你与我可以有共同的目的,但因有不同的人,才能说共同,因你有你的目的,我有我的目的,有此前提,才说共同不共同。
在某种思维方式下,似乎总是求得共同目的为好。其实,只要全同,两个人就是一个人了;只要全同,两所大学就是一所大学了。牛津与剑桥相距尺咫,却总是寻求不同。并且,谁都认为,它们因系两朵不同的鲜花而更加美丽。
目的都是内生的,谁内生了某种目的,才有了目的,才有了属于内生者的目的。他的目的在形成过程之中是否有外在因素的作用,可另作分析,无论有关与否或有何种外在因素,无论这种因素起了什么作用,但都得通过目的内生者容纳或化于心灵之中。所以,从根本上说,目的都是主体生成的,目的都具有内在性。
对于他人提出的目的,于自己便具有外在性,当它只具外在性而并未溶入自身时,便可以说那还不是自己的目的。对于任何一个目的主体而言,只有当其具有内在性时才是实在的。而且,一个外在目的内在化的过程一般是一个并不简单的心理过程。
举例而言,一位校长的目的,若想成为众多教职工的目的,这决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一个校长的目的还不能就说是大学的目的,至少,需要其目的为大学的主流人群所认同,唯有如此,才具有大学内在性,而做到这一点远不是喊喊口号、贴几张标语所能奏效的。大学是一个以精神活动、学术活动或心智活动为特征的地方,其目的的内在性的形成所需的更是需要实实在在的强大的学术力量和精神力量。至于学校外部的影响,对于越有个性、越有水平的大学,就越不容易实际上产生,其目的不是轻易可以由外部所左右的。
目的与行为相联系,外在的影响即使在表面上(常常只是外显行为)发生了,然而,对于能长久起作用的目的、生在心灵深处的目的,则并不一定发生了。体现外在目的的某种指令可能直接产生作用的是作用对象的行为,只有波及心灵时外在的才可能变为内在的。
二、大学的学术本位
大学本是社会的一部分,对于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所讨论的实际上是作为社会一部分的大学与社会的其他部分的关系。常可听到“大学走向社会”一类的说法,实际上大学已在社会之中,何以还要走向?但若此语指的是大学与社会的其他方面的联系,那也无妨。
先讨论关于“为学术而学术”的问题
从目的的多样性本身的合理性看,社会或以社会的名义说话者就不应强求大学只能做什么,只能有某一种想法、某一个目的。正常情况下,这种强求也无济于事。
从目的内在性的必然性考察,社会的任何企求,唯有通过大学自己的内生才为有效。
我们以“为学术而学术”的目的为例,再进一步对此进行阐述。社会是否认为大学“为学术而学术”而显得清高或孤芳自赏呢?
杜威说:“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以外没有目的”。作为实用主义哲学家的杜威会没有目的吗?只不过他所说的是内在目的,自身的目的,于自身和内在所实用。
“为学术而学术”,也是在说自身的和内在的目的。我们的社会曾经不能容许这一类内生性目的。中国的哲学大师冯友兰先生自然是主张为学术而学术,因而受到批判。但他答辩说:“为致用而学术,容易犯一种短视急躁病。结果学术研究不好,因而也无从致用。‘为学术而学术’,不以致用为意,反而可以得到学术之大用。”他还引用陈独秀的话说:“中国学术不发达之最大原因,莫如学者自身不知学术独立之神圣。”岂止“学者自身不知”,那时候,那些自以为是管理和领导学者的管理者们,更是不知学术独立之神圣了,更是不知“为学术而学术”实乃一种学者内生性目的,实乃一种高境界,非功利境界。此后,又衍生出对“为科学而科学”、“为教育而教育”、“为艺术而艺术”、“为技术而技术”……的类似观念的批判,似乎一切只能为了那时被认为唯一处在最神圣地位的东西。其结果如何?上世纪50年代以后的历史已有答案。
一个可对照的结果不只写在中国历史上。梁启超说:“为学问而治学问者,学问即目的,故更无有用无用之可言”;蔡元培说:“学生于研究学问以外,别无何等目的”;作为“中国近代美学思想的开创者和奠基者”的王国维说:“其价值存于美之自身,而不存乎其外”。我们看到了自19世纪末以来至20世纪上半叶,梁启超、王国维、蔡元培、陈独秀、冯友兰等一大批大学者的观点,正是与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思想开始活跃起来、学术开始繁荣起来、大师级人物开始成长起来的事实同时存在着的;是与那时中国学术事业的进步联系在一起的。此后向相反方向的发展则从反面说明了同样的道理。
人本位恰是相对于社会而言的,社会之中有物、有钱、有权、有势、……但一切以人为本。大学里有许多活动,体育活动、文娱活动,还有必要的财务活动、建筑活动、人事活动、……这一切活动以学术活动为本位。
“为学术而学术”体现了大学目的的内在性,大学以学术为本位是大学自身的特性决定的,同时,大学的学术本位是将人本位体现于大学的集中表现。当人本位在实际活动中以学术本位恰当地显现出来的时候,能最有效地完善个性,而个性完善的大学和人是社会繁荣发达的基础。
冯友兰先生曾描述过西南联大时期的那一段:“北大和清华的两个哲学系结合成一个罕见的奇妙联合体,其中九位教授代表了中国和西方哲学的各重要派别”。中国高等教育史上,哪个时期的哲学最为繁荣,事实也很清楚。与哲学繁荣的同时,科学也开始繁荣起来,仍有西南联大的事例,那时,那里有物理学家吴大献以及数学家陈省身、华罗庚等一大批科学家。以我们大家比较熟悉的华罗庚而言,他不像梁、蔡、冯等那样直接说到为学术而学术,但他用自己的研究事实张扬着这一点。华罗庚的主要数学理论成就出现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他在多复变函数和数论上为世界所作出的贡献,具有典型的为学术而学术的特征。
如果陈独秀所说“中国学术不发达之最大原因,莫如学者自身不知学术独立之神圣”的话代表了事实的一面;那么,另一面的事实也已开始出现,中国近代史上一批为学术而学术的大师,一批甚知学术独立之神圣的大师,已经出现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中华大地。
陈独秀明智地承认并分析“中国学术不发达”的原由的可贵精神,使我们自然地联想到欧美学术发达的事实,而这一事实又深深受益于其为学术而学术的传统。这种传统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里开始,而为欧美最早的一批大学所继承,并通过柏林大学等优秀大学所发扬。柏林大学的创始人洪堡、施莱尔马赫、费希特等都是高扬为学术而学术的精神的杰出人物,并为大学的持续繁荣发展作出贡献。与此同时,一大批不以致用为目的并且其出现之时仍不知其实用之所在的划时代自然科学成果,后来贡献于人类并改变了人类生活的伟大成果自文艺复兴以来大量涌现出来。其影响是巨大而持久的,西方首先享用了这种无用之大用。
“为学术而学术”,事实上是一种至高境界,这种境界具有1、纯洁性,它很单纯,就为了发展学术,就为了探求真理;2、高层性,这是由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可以说明的,“为学术而学术”所反映的认知需要、审美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正是处在最高层的心理需要,是人处在高级心理状态的真实反映;3、无私性,在人进入“为学术而学术”的状态时是忌功利的。至于“为学术而学术”的学术成就后来为他人如何利用了,这个身后的问题乃至有关责任,是不能再苛求于学问家的了。
鉴于“为学术而学术”对大学及其发展的特殊重要性,维护这一理念也就特别重要。中国沉重的历史教训若被充分吸取,对于今天中国大学的繁荣仍具有重要意义。
“为科学而科学”、“为真理而真理”、“为知识而知识”、“为学术而学术”是以洪堡、纽曼、赫钦斯为代表的教育家、思想家普遍的信条。
“为学术而学术”、“为真理而真理”的纯学术观,不只存在于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那里,也普遍存在于科学家心目中。可与爱因斯坦齐名的科学家普朗克曾说:“科学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精神世界,它凌驾于尘世之上,学者们栖身其中。”无论是君主立宪还是实行共和的国家,这样看待了科学和大学的,无不受益于大学和科学。
这一双重对比,中国自身的历史对比和中西之间的对比,应当可以使社会充分尊重大学为学术而学术的神圣,而再不要进行无端的干预。真正的大学是以学术为本位的,而如果我们希望真正的大学扎根于我们的土地,必定是如此对待的。
三、学术自由与自由学术
我们在第三章第一节中已经讨论了什么叫自由学术和自由教育。“为学术而学术”所支持的是整个学术,但尤其是自由学术更需要“为学术而学术”的精神所支撑,尤其需要宽容的环境。这种宽容,直接表现在对待学术上,然而,中外的事实均表明,这实际上是宽容了社会本身,支撑了社会本身,支撑它向更高、更强、更繁荣的方面发展。从这一点来看,也显示了大学与社会目的和利益的很高程度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在社会本身的文明程度越高时越能充分体现。
大学也并不是不需要实用学术,只是在不同大学里实用学术的比重与地位有别,如纯工科大学或纯农科、纯林科大学等必然是实用学科比重很高的。然而,水平最高的大学亦必首先是以其高水平的自由学科为标志的。
人们特别尊重和怀念蔡元培的原因常常是他开了“兼容并蓄、学术自由”的中国大学理念之先河。可是有两点是尚可进一步注意的,一是人们通常注意到了他学术自由的主张,却不太注意另一重要事实,即他从观念到行动上都表现出来的对自由学术的看重,这两方面同时造就了北大最优秀的一个历史时段;第二是,人们其所以特别怀念他主张并身体力行地捍卫学术自由,是因为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这样的人、这样的大学实践实为稀罕。
学术自由存在于西方大学诞生以来的近九百年历史长河之中,而只存在于中国大学的本只有有限的百余年历史之中的一个小片段上,虽然中国学者对于学术自由乃大学之生命的观点的认识与西方并没有什么两样。
为何学术自由是大学的生命呢?其间的道理并不复杂深奥,因而也不难理解。
学术自由实际上是思想自由在大学里的具体体现,而思想自由则是基本的人权。既然如此,它就是一般人和一般机构、团体都应享有的权利。那么,它对大学有何特殊意义呢?
其特殊之处恰在于大学本身的特殊,即我们在前一节叙述过的那些大学特性。大学是学术的,因而它最需要的是学术自由,若无学术之自由,大学就难以生存下去了。大学是精神的,是从事心智活动的,它是出思想、出观念、出主义的地方,若没有了思想自由,它还能出什么呢?大学是自生产的,自组织的,因而也最无需外部的干预。大学不是由别人画好了图纸自己只要再去施工就行了的。
为何学术与思想尤其需要自由呢?恩格斯指出斯宾诺莎和黑格尔认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之后,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人对一定问题的判断越是自由,这个判断的内容所具有的必然性就越大”(黑体字是原文中本有的——引者注)。这句话表明,自由不只存在于对必然的认识之后,而且也存在于认识之中、之前。判断是一种基本的认识活动,这种活动越是自由,其获得对必然认识的可能性越大。恩格斯的话进一步明确了自由的价值和它应当存在的范围与过程。学术的全过程需要自由。
学术是创造性的。有自由才有创造,没有自由就没有创造。有人说人的本性就是创造,其实,人其所以创造就因为他自由;而人其所以自由,就因为他是有意识的存在物,自由的首要内容即意识活动自由,思想的自由,在大学里,十分具体的内容就是学术自由,自由的选题、自由的论述、自由的发表。
人们从自己的日常思维过程中也都不难体会到,当自己的思维处在放松的不受任何束缚的状态下的时候,特别能出现奇思妙想。至于学问家、科学家们,更是无数次地肯定对于自己的发现和成果的取得,自由是第一要素。文化史、科学史这样写着,人们从中外的历史中都可以看到,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学术何时何处最为繁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其中,言论、出版的自由所直接体现的就是思想自由、学术自由,而且它正确地将其列入各项自由之首。1982年制订的这部宪法,在2004年加进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内容,即在第33条中加入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这实际上也意味着明确了言论、出版自由以及学术自由、思想自由正在基本人权之列了。有了好的宪法,社会和大学就有了共同可遵循的东西了。
宪法保障了大学的学术自由,社会依法保障大学的学术自由,大学与社会的一致性在法律的意义下被认可。大学无疑要关注社会,但不是附和社会;大学要服务社会,但不能盲从社会;大学主要以自己的学术责任来履行其社会责任,以自己的学术成果及获得成果过程中的学术道德来保证自己的社会责任。“大学不是风向标,不能什么流行就迎合什么。大学应不断满足社会的需求,而不是它的欲望。”
大学不仅以学术为本位,而且以自由学术为优先。生活在这里的人事实上是以学术为生命的,故而大学通过学术本位而体现人本位,优先自由学术更突显了人本位的精神。当社会治理大学时,这是要考虑的基本点。社会唯有深明大学之特性并以此为基础而思考如何对大学进行治理,才能于大学从而于社会最为有利。
第三节 不同的大学治理方式
大学与社会的关系不全表现在大学与政府的关系上,后者只是社会的一部分。社会中有文化团体,有经济体,有体育界、新闻界、出版界等等,政府机构是社会中的一部分,又是特殊的一部分,握有政治权力的一部分。这样,关于大学与社会的关系的一般性讨论并不能完全取代大学与政府关系的讨论。文艺界、出版界、新闻界等等与大学的关系,政府与大学的关系,并不会是一样的,所以后一关系确有必要再作讨论。
前一段,我们提到了大学应如何对待社会,社会应如何对待大学。这里,事实上也存在着本应如何对待和实际上在怎样对待的区别;我们所叙述的往往是前一个问题;而对这一问题的答案也应适合于政府与大学的关系。因此,我们这里着重讨论一下政府实际上在怎样对待大学。并且,我们主要涉及国外的一些基本情形;关于我们中国的情形,待到下一节和更后一些的论述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题目时,再去叙述。
关于国外政府对大学的治理,从大的方面来看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可以英美等国为代表,一种可以德日等国为代表。这样,我们这里就主要以美德两国的情况来予以阐述。
美国高等教育是典型的分散、分权、分立的大学机构系统。“按照正式的组织标准来看,美国充其量来说只不过有一个半正式的高等教育系统”,“美国的(高等教育)简直称不上是什么系统”,“美国的系统是最缺乏组织的,几乎完全是一种相互之间自由竞争的市场。这种系统完全由可称为‘社会选择’的无组织的决策所左右,是与统一的官僚系统相对立的另一极端”。这是对整个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一个概括性描述。
美国对大学从微观到宏观的管理和治理,可分为六级,最低的一级为系,第二级为学院,第三级为大学,第四级是相对独立的大学分校所组成的大学群(以加州大学为典型,但这并非普遍存在的一级),第五级为州,第六级为国家。只有第五、六两级是政府,它们的作用是本章约定的所谓治理性质的,它们又是怎样治理的呢?
“美国的教育长期以来就是州的责任而不是中央政府的责任”,与此同时,“国家级的正式权力较小”。不仅对于大学的行政权,甚至立法权都在州政府手里,联邦政府只是从国家利益出发,在不违背公平竞争的前提下,以拨款方式间接影响大学。一般并无无偿拨款。
并且,州政府的治理权主要是对公立大学(美国无所谓国立大学)的。强大的私立大学则主要直接受法律的约束(不等同于政府的约束,大学与政府在法律面前平等)。所以,美国大学的自主权问题的关键在州政府,并且主要在公立大学。国家正式权力较小(即联邦政府权力较小),各州自行治理,以及私立大学的突出特点产生的影响,在这样三方面因素构成的背景下,州政府基本上可以充分保持公立大学的自主权,更不要说私立大学了。从而,使整个大学系统享有世界上最充分的大学自治权。
由于这已成为一种传统,所以,虽然存在着政府有限的治理权,但美国大学的普遍心态是,大学“仍然很不愿意承认高等教育是政府管辖的一个部分,也不愿意把高等教育作为政府的一部分进行研究”。这种观念是与美国大学治理的传统与现实相吻合的。
在中国,曾经是无限政府、万能政府的观念起作用的,但这一观念正处在深刻的变化中,正向有限政府变化。过强的政府干预普遍而严重存在的状况也就在变化中。但是,根本性的问题并未完全消失,观念的问题并未完全解决。由此,我们常常以自己的视角和观念,乃至以自己的话语去评价的看待美国联邦政府的行为,例如,一些学者也很喜欢用“干预”一词来描述联邦政府对大学采用的政策,因而有所谓联邦政府的三次“干预”。19世纪中后期的增地运动、二战期间的科研拨款政策和战后制订的退伍军人法都曾被视为政府干预的典型行为。其实,在此使用“干预”一词是不恰当的,《辞海》说干预“犹‘干涉’”。在我们的语境中有强力介入的意思。然而,也有学者正确地指出:美国“联邦政府机构和大学之间更多的是合作关系”,“政府的介入更多地是提供服务和引导”,并且“受到多方面的有效监督”,来自社会舆论、公众……和立法团体的监督确保了“联邦宪法具有的强大的约束力”使政府成为有限政府,从而充分保证了大学的独立与自由。
我们知道,在美国建国之前大学早已存在,在那里,大学先于国家出现。因而,1776年前美国无所谓国立大学。建国之后,有一些学者建议建立国立大学,这也得到美国几任总统的赞同,然而,国会中不少议员“担心国立大学的创办有可能成为国家权力无限制扩大的起点”,并有“违反美国宪法之嫌”,并且,“美国公众对国立大学的动议或者漠不关心,或者持反对态度”。
两百多年过去了,美国至今没有国立大学。可是,没有国立大学的美国已经站在世界高等教育的顶端。同时,私立大学的哈佛、耶鲁、斯坦福等等,谁能否认它代表着美国同时也是世界的最高水平。这充分显示大学自身的力量,充分显示对于大学而言决定性的力量就在民间,而美国政府的最大功绩就在于它明智地不干预大学,充其量为其提供辅助性支持和保障它自由发展的环境。
政府和大学,共同地遵守法律。美国1965年颁布了第一部高等教育法,而此时,这个国家连教育部也没有,它主要是靠法律,主要不依靠行政权力、政府权力。直至1979年才建立的联邦教育部,其目的也根本不在于如何管住大学。美国议会强有力地限制着政府对大学的干预。
下面说到德国。
德国与美国在大学的治理上非常不同,可以说美国是建立在自由基础上的,而德国是基于国家意志的;然而,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它们又非常相同。为何有如此表面看来似难理解的现象呢?
20世纪以前,德国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大学。
20世纪以来,由于美国卓有成效地吸收德国大学教育的思想观念并有所发展,从而,德国大学的领先地位逐渐为美国所取代。但依然还可以说,德国大学仍站在世界前列。这种背景就表明德美两国会有十分相似的地方。但德国大学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德国大学,尤其自柏林大学以来,它们的目标是建立文化国家,从而也认为大学是国家文化。德国大学把自己与国家联在一起,这与美国的差异极大。
德国的大学起源于中世纪,后于法意约两百年左右,然而,真正能代表德国大学的是更后诞生的柏林大学等19世纪以来的大学。“这一新时代与稍后出现的一批人物有关,他们是黑格尔、费希特、施莱尔马赫、洪堡”,在往前追溯,“人们不难发现莱布尼兹、康德及其他人的影响”
在洪堡看来,“新的柏林大学的原则,不是管理和从属,而是自由和独立”,“洪堡的纯科学是建立在独立于国家和社会的理想之上的”,而“国家必须彻底放弃对科学的任何干涉,国家的干涉往往会变成科研的障碍”,“国家除了供应必须的物质和选任适当的人员外,没有其他任何义务。”美国从德国大学所吸收的不是国家观念,而是大学独立与自由。正是在这一根本点德美两国同。那时,美国大量的人员深入学习德国大学的经验,尤其学习自洪堡以来的德国大学观念与思想。
洪堡在政府中任过官员,这一背景使他的观点更有意义:大学应“独立于一切国家的组织形式”,并认为国家对性质迥异的大学进行组织、提供经费这一事实本身,“总是必然会产生消极的作用,精神会为物所蔽,高尚会坠入粗俗”。
还有出任过柏林大学校长的施莱尔马赫,他曾指出:“国家不应把大学视为从属于自己的机构,使其活动服从于自身的,而不是科学本身的目标,这样只会使大学受到损害。”
先后三次留学德国共计五年多而深明欧美大学的蔡元培先生曾这样说道:德国革命以前是专制的,但是他的大学是极端的平民主义,“德意志帝政时代,是世界著名开明专制的国,他们大学何等自由。”
这决不只是蔡元培先生的判断,连美国的教育家们也是这样看的,如斯坦尼・霍尔(Stanley Hall)曾说:“德国大学是当今地球上最自由的地方”。最自由与最高水平是如此紧密连在一起的,这是德美两国大学的根本共同点,其结果是它们最优秀。如果论及大学规律,最自由与最优秀同在便是最根本的一条规律。
德国大学的两个现象是引人深思的,第一,以柏林大学为代表,它是以纯学术,以哲学而引导大学的,然而,德国大学有极强的国家观念,却又非常明确的认为大学活动要独立于一切国家组织形式。对于德国的这一奇妙现象或曰矛盾统一现象,也可用两方面的原因来加以解释。
黑格尔时期,德国处在分裂状态,德国统一与强大的理想直接影响到学者,而“在理想的统一国家中,黑格尔及其后继者视大学为为个性完善提供自由机会的场所。国家应由个性完善的人所组成——这就是黑格尔思想对德国意志复兴所作出的贡献。”这就是辨证法大师关于把自由与统一、个性与国家联系起来而视察大学和国家关系的思想。黑格尔的这一思想以不同形式同样体现在洪堡、施莱尔马赫、费希特这样一些为创立新型的德国大学产生过最大影响的一批学者身上。
以上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这些思想家,这些对大学改革与发展作出过最大贡献的学者们关于国家统一与兴旺必须依靠大学,而大学的兴旺又必须独立于国家组织形式的思想,为德国的统治者们所接受(并非一概如此,但基本做到了)。“当然,基础是由前几个世纪的哲学家打下的,而且,19世纪的军人和政治家对德意志的思想统一也作出了不可缺少的贡献。虽然俾斯麦和威廉一世与大学的关系似乎并不特别亲密,威廉二世却为大学感到自豪,正如他为德国军队和德国商业感到自豪一样:因为他理解学者和科学家并为他们提供帮助。学者和科学家是思想王国中成功的依据,正如军队和商业是行动竞技场上成功的依据一样。尽管从整体上看,君主精神后来逐渐渗透到了大学之中,但如果认为教授们是在寻求皇室的恩惠,此乃严重的误解。君主制对大学的影响,与现代商业对美国大学的影响有类似之处”,现代商业对美国大学中一批最知名的大学追求学术至上理想的影响是十分有限的。“真实的德国不仅是俾斯麦及其将军和王侯的德国,而且也是歌德、席勒、费希特、施莱尔马赫、卡尔・舒尔茨(Carl Schurz)、保尔森和微耳和的德国”。仿此,我们也可以说,延续那段开创了的历史,那也是黑格尔、费尔巴哈、马克思、叔本华、迦达默尔、雅斯贝尔斯、高斯、黎曼、希尔泊特、闵可夫斯基、克莱茵、普朗克的德国。强盛的德国,科学家、思想家、哲学家的德国。
由此看来,德美两国所代表的两种不同类型的大学治理,所相异的是形式的、表面的,所相同的是内容的、实质的:都完全尊重大学的特点,都竭力保障了大学的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从而,保障了大学的繁荣,也保障了社会的繁荣,保障了国家发展的不竭之文化源泉(思想的、理论的、科学的、哲学的)。德美两国是以高度一致的根本理念又以不太相同的表现形式,获得了大致相同的繁荣结果。
当然,不只是德美两国才如此的,许多国家的大学具有高度自治权。英国如“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局”一类的机构也“不是政府的部门”。
另一方面,欧洲一些国家也有惨痛的历史教训。“拿破仑将高等教育置于国家的严密控制之下,虽然也产生了一些急功近利的效果,但最终使法国高等教育沦为二流水平,更丧失了法国在科学上的领先地位。”“后来的德国大学走上了法国的老路,大学越来越依赖于国家,专制政府对大学事务的干预习空见惯,大学的政治色彩日益浓厚。第一次大战中的德国大学几乎成为军国主义的工具。纳粹上台后,完全依赖国家的德国大学最终被法西斯主义彻底摧毁”。中国类似的教训还不沉重吗?大学与政治究竟应保持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相比于美国,欧洲在政府对大学的治理方面所做的具体事宜较多。在1999年,出现了一个《博洛尼亚宣言》,这是由29国政府的教育部长共同签署的文件,“达成了六项行动目标:(1)建立容易理解以及可以比较的学位体系”;“(2)致力于建立一个以两阶段模式为基础的二级制高等教育体系”;“(3)建立学分体系,……引入欧洲学分转换体系”;“(4)促进师生和学术及行政人员的流动,克服人员流动的障碍”;“(5)促进欧洲各国在质量保证方面的合作”;“(6)在高等教育领域增强欧洲维度的建设”。然而,“它以丰富多样的欧洲文化为基础,遵循高校自治、学术自由、机会均等和民主等原则”。这是政府发出的声音,然而,从其内容上看,从其基础和原则来看,欧美之间在治理上,在保障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上,并没有实质上的差别。
无论政府有没有投资大学,在哪个方面投资了大学,都不能构成控制和干预大学的理由,大学的充分而自由的发展也并不完全取决于这些投资。“在这几十年来,得诺贝尔奖的发现很少来自政府控制和管理的研究。大部分发现都是科学家根据自己的思想和计划,在研究过程中得到的,而且往往是无意中得到的。这就要培养好的研究环境,要可充分、自由地选择研究项目。可惜在今天中国的科研体系中,如果真有此特立独行的教授,可能他的研究工作会遇到很大的困难。”所以,国家或政府最优先的责任是“培养好的研究环境”。
总之,大学的自由与独立,首先是国家的需要。唯有学者们、大学和国家共同意识到这一点,大学才可能是先进的。
第四节  高等教育法与治理
无论哪一种类型的大学治理,在发达国家里,当然包括德美等,还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那就是依法治理,或曰法治。整个社会之中民主与治制共存,均实行法治,对于大学则尤其如此。
德国的大学甚至是奉行“法律主义”的,政府依法律治理大学,大学依法律自治,德国政治生活中传统的“法律主义也渗透到大学的行政组织之中”。也就是说,法律主义既存在于治理之中,又存在于管理之中。虽然绝无完全排除按惯例行事的可能。总之,法大于权,法律在行政之上。
还可补充对比德、美的是,德国的大学“最初是作为州立学府被创造起来的”,这与美国的大学最初是由私人创建起来的十分不同。然而,十分相同的又是,德美两国的大学治理权力都主要在州政府。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1800年开始的一个世纪里,德国同时以经济大国、科学大国、高等教育大国的面貌登上世界顶峰。甚至不可忽略的是,德国同时也以哲学大国、数学大国雄居于世。并且,哲学、数学成为领跑者。有趣的但很容易理解的是,美国于20世纪也同时以科学大国、经济大国、高等教育大国的面貌登上世界顶峰。同样,美国也成为头号哲学大国。这种以理论兴趣、哲学兴趣带动的全面繁荣决非偶然现象。
在德国,1945年后,随着州政府势力的衰落,起草法规的责任主要落在大学身上,虽然州教育部仍拥有最后发言权。法治得以有效的条件,一是法治本身的相对稳定性,二是对其之尊重和切实执行。这在德国均无问题。“除了纳粹统治时期采取的临时措施外,1800~1960年之间大学法令实际上变化很小。此外,法令与法令之间尚留下许多空白”,大学仍有自由回旋之地。这一点对于大学的自由发展也十分重要。同时,这也反映出,至少1800年以来的长时期里,政府与大学对于大学观念上的一致性也形成了某种传统而不全表现为法律的力量。或者说,法律与传统一起形成了更强大的力量。
回头来再看中国的高等教育治理与法律的关系。1948112日,当时的国民政府颁布了“大学法”。这部法准确地界定了高等学校,“规定大学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在长达30年之后的1978年,中国才逐步走向了法制的轨道。直至1998年,中国在半个世纪之后再次有了高等教育法,这一年的829日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在这间隔了整整50年的时间里,只有“条例”、“规定”、“纲要”之类的文本,其立法层次是远远不够的。这种状况,从一个重要的侧面反映了对于至1998年恰好诞生一个世纪的中国大学的治理过程与状况。
美、法、德、日等国的高等教育法律的完善与有效实施,促进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些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史实,可以为我们提供经验。中国对于通过法律对大学进行治理意义的认识,有了重大变化。但是过分仰仗行政力量而轻视法律的状况依然明显存在。
当然,对于高等教育的正式立法虽然来之甚晚,但毕竟是一个显著的进步。其进一步完善是必然的,其稳定性如何则只能接受时间的检验,其执行状况则已是令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行政违法依然是对法治的最大威胁。也是大学健康发展的要害问题之一。
30年来,中国整个的教育立法日渐完备,这为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由于中国是一个长期缺乏法制及其观念的国家,法律意识从上到下依然需要大力加强。在任何国家,政府对法律的忠诚都是走向法治的首要条件。具体说来,对于高等教育法,其有效的关键也就在政府是否依此治理大学。对于高等教育领域,人们无疑对此有更多的期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学活动的自由”。虽然没有关于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学术自由的条款,但这一条文大体上体现了学术自由的内容。并且在这一点上比起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来,可以说是朝具体和明确的方向前进了。在联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言论、出版自由的条款,学术自由便有了基本的法律保障。政府便可依此保障大学的学术自由、亦即保障大学繁荣发展的基本条件。
高等教育法第3238条,明定了高等学校七个方面的自主权,大学便可依此自主办学,而政府以这些明确的法律条文来保障大学的权利,既是政府治理大学的基本依据,也是政府对于高等教育应尽的义务。
政府可以把是否依法保障了学术自由和大学自主权作为自己的侧重点,因为大学的活力与繁荣兴旺最为需要;大学可以把是否依法履行了大学的义务与职责作为自己的侧重点,因为唯有如此,大学才能更好的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并对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我国省(市)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也有在国家教育法基础上的一定的教育立法权。但这与德美不同的是,后者的教育立法权仅在州一级,故而后者有更大的自主立法权。
在法与法之间相协调的情况下,政府亦应留有空间。但这并不是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过多的行政审批实际上与法律治理之间的不协调,是更值得注意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应当包括政府与大学之间在法律面前平等的话语权。这都有待各方努力去做到。
对于我国的高等教育法确定的七个方面的自主权,我们就此法所列的七项中的两项稍作分析。
第一项是高等学校“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这表明,招生多少的决定权不在高等学校自己,高等学校只在内部的系科之间比例的调节上有自主权。这也表明,最上端的权力曾是一直掌控到系科的。高等教育立法已有10年,但高校至今仍无招生自主权,只有试点的非正式权利。改革开放已过30年,仍然只有极少的大学按极小的比例“自主”招生。按此下去,中国大学的自主招生再过30年也不可能实现。
第二项是“高等教育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这项自主权加了“依法”两字,其实,任何一项都应该依法,为何这一项(另外还有一项,七项中共两项)特别加了这两个字呢?在实际实施中,除极个别学校被单独赋予设置权(若依法,这种赋予也是不再必要的)外,绝大多数高等学校并无实质上的专业设置权,行政审批或单独赋予取代了法律条文。相对而言,在实际表现上,学科设置的自主权相对较大。
其他,如“自主制定教学计划”,“自主开展科学研究”,“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财产等,除最后两项外,都是学术自主性质的内容。纵观之,切实保证并发展中国大学的办学自主权,以及相应的法治精神的充分贯彻,还任重道远。
改革开放30年,中国政府终于明白,办好企业靠的是企业家。无论如何漫长,我们也将明白历史早已定下的结论:办好大学靠的是大学自己。
概括而言,政府对大学的治理有如下几点值得特别关注:
第一、区分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政府宜于主要依靠法律手段,不宜以行政审批代替法定程序。
第二、区分举办者与办学者身份,政府主要是举办者身份,对于私立学校,政府连举办者也不是。也就是说,政府是“‘办教育’而不要去‘办学校’”。
第三、区分机制管理与行为管理,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法律和政策的完善来优化机制,而不宜直接对高等学校的行为进行管理,从而避免随机管理、危机管理。
第四、区分管理者与服务者,政府优先的是服务者角色,人民政府不是管理人民的政府而是为人民办事的政府。政府人员与大学人员,论眼光、论水平、论能力很难说谁高谁低,别忘记了“人类的智慧至今尚未设计出任何可与大学相比的机构”。政府人员主要不是说教者角色而应充当倾听者角色,主要不是指挥者角色而更应是受批判者角色(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是:政府经常接受选民的批判与选择)。在唯物史观之下,教育的弊端主要存在于机制上,主要存在于治理者身上,这种弊端在他们的手伸得越长的时候变得越严重。因而,在唯物史观之下,政府主要不是被颂扬者,主要应是检讨者。唯有如此,才可能有大学的健康发展。
此外,还不能不指出,教育行政化趋势的增强将导致权力寻租更容易滋生蔓延,导致教育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导致对学术纯洁与尊严的损害。
主要依靠法制,依靠机制,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与人员可以大大裁减和缩小,并且,教育必定会更加繁荣。崇尚法制而不是崇尚行政,崇尚机制而不是崇尚权力,实际上是崇尚大学内主而不是外主。
大学的先进理念主要出自大学自己。试设想,影响了整个德国近代大学的柏林大学理念,政府若不主要是顺从之、扶持之,会有19世纪德国高等教育的辉煌吗?政府的优秀就在于顺从之、扶持之,而不是指挥之、控制之。试设想,开辟了哈佛大学新时期并影响美国近代大学的艾略特理念,政府若不顺从之、扶持之,会有美国高等教育在20世纪的辉煌吗?试设想,蔡元培若不以坚定的态度抵制政府的干预,会有蔡元培时期的北大辉煌吗?
世界上大学教育办得最好的国家,正是政府少管或不管大学的国家,也是十分善于少管或不管大学的国家。从根本上说,大学的最早诞生并不是政府之所为,大学的辉煌不是被管出来的。改革体制,变革机制,十个百个蔡元培就会出现。
第五节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
一、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区分
权利与权力有明显的区别,这是首先需要弄清的。
权力的主体外施于人,同时权力是外在赋予(通过不同形式)或者通过强力手段而获得的,其运行之中带有强制性,即使通过一定具有民主性质的程序,其强制性也只是具有不同表现形式,虽然增强了其合理性。
权利只是其主体自我享有而并不施于人,同时,权利一般乃本身所有或通过法律予以认定。某些人享有特权(即特殊的权利)则往往是与权力结合而产生的。一般来说,由于权利不施于他人,所以也说不上强加于人。权利常常通过权力来加以保障或予以扩张。
权威则是一种影响力,号召力、感染力、说服力都属于影响力。权威是一种使人信从的力量,它是个人威望、威信与他人信从、认同相结合的产物,既区别于权利,也区别于权力。
词典上既将权力解释为“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又将其解释为“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这种解释较之《辞海》更为贴切。权力概念延伸至大学就可以依不同范围的职责来划分,例如可划为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
按词典的解释,权力是政治上的,这就又要看对政治如何理解了。若把政治只理解为统治者的活动或一股势力与另一股势力之间的较量,那么大学里就基本上没有政治而只是可能旁及政治。当然,我们充其量只将政治局限于公共事务的意义下来谈论大学权力。
权力表现为判断、决策、实施的过程,权力机构或个人经过判断作出决策并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施。无论实施时的策略多么柔和和巧妙,决断所包含的强力性质依然存在。其决策活动因直接关系到师生员工利益而成为某种公共事务,因而按某种观点亦可谓政治。
在大学里,对学术的真伪、水平、意义所作出的判断,在通过一定机构形成结论并认定此机构之结论于相应范围内具有定论或支配性质时,这就是行使了学术权力。比如说,对某项成果达到了何种水平或档次作出判断,或者对某学生是否达到了博士学位所要求的学术水平作出判断。更具体地说,大学学术委员会所出的成果学术水平的判断,学位委员会对研究生是否达到了某种学位水平的判断等等,这是决断性的,行政部门无权更改和异动。这就具有了权力的性质,同时,又是学术性权力,是学术职责范围内的权力。学术决断本身只是学术性的,不涉及学术以外的利益,故与政治无关。
学术权力概念若指一切与学术管理相关的权力,就过于宽泛;另一种关于学术权力的理解是指一切学术影响力,这又从另一方面泛化了学术权力。我们这里特指关于学术的真伪判断、水平判断、意义判断的学术性决断权。
大学行政权力包括了战略决策权、政策制订权(这里的政策特指学术政策、教学政策、财政政策、人事政策等)、规划执行权以及有关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决策权。
大学学术权力的存在从权力的角度充分体现了大学这种机构的特殊性,学术权力是从大学的特性派生出来的。学术权力一般由学术机构行使,也可通过某种秩序使某位或某些个人(学术人员)拥有或局部拥有这种权力(常表现为教授权力)。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这里所界定的学术权力与西方学者有所不同。
二、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划分。
两者本有区分,依此区分而进行事实上的划分就成为必要,两者相区别是将两者划分开来的基础。
举例而言,若学术委员会认定某项成果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而非领先水平,那么,行政机关无权更动这一决议。但是,若行政当局认为与这一成果相关的学科尚需通过行政力量予以大力扶持和发展而决定给予其一等奖,这无妨,因为这一决定属于非学术性质,这一决定并未否定学术委员会的决议,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并未因此而冲突。
学术权力只在于维护学术本身的健康与繁荣,其判断属于真理判断,学术价值判断。此外,它没有别的利益,或者说,它不追求学术之外的功利,也在无损于学术本身的前提下不排斥其他功利。
有学者对学术权力作了广义、中义和狭义的划分,广义的学术权力将行政人员和行政组织对学术的管理权力也包括进去了,中义的学术权力仅指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拥有的权力。显然,我们所作的界定与广义认定有较大差别而与中义相近。
行政权力及其行使机构所作出的判断则属于利弊判断、效益判断,它有利益的考虑,有学校综合效益的考虑,它追求合理范围内的最佳功利,发挥既有人、财、物的最佳效果。正常情况下,它将在尊重学术权力的前提下来考虑这一切。
这表明,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确实是不同职责范围里的权力,权力划分也就是按职责范围来划分的。权力与一定职责相联系。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因不同而可讨论它们的联系,如果相同,那就不是联系而是同一。本有区别而不加以区分,就是混合,就可能既损害学术,又不利于行政。
学术权力虽是对学术作出判断、评定、鉴别、审核等等,但即使是若干成员构成的集体并作为一个学术机构,其所作出的结论也不可能保证总是正确和准确的,因而也可能殃及有关学术人员的利益。这样也就涉及公共事务,行政权力为保证和提高这种学术判断的准确程度和准确率,就可以采取一些行政措施。比如对行政机构与学术机构的关系及学术机构组成与建构过程,对其活动程序与性质、责任等作出必要的规定。
学术权力是为保障学术人员的学术权利而存在的,同时,行政权利也有维护和保障学术人员的学术权利的义务,这种共同性正是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密切相联系的根由。
另一方面,当行政权力的活动和行为损害了学术公正性,侵害了学术人员的学术权利时,学术权力应能有效地发出自己的声音,亦应拥有制约行政权力的权力。
不同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是和谐的表现,是两种权力都更为有效的条件,也是大学繁荣的条件。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因相互不同而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若不同的作用又指向相同的目标,就需要利用两者之间的联系(包括制约)来更好地朝向共同目标。
事实上,正因为权力带有支配性、强制性,它本身就十分需要受制,强制本身需受限制。
大学学术权力越是能充分展现,对行政权力越是有利,行政权力越是尊重学术权力越是有利于自己的行政决策与有效实施。反之,学术权力越是萎缩或变形就越不利于大学行政权力的有效发挥,学术权力受到的损害越大,也可谓大学行政权力自身的削弱。
三、大学权力与权利
大学为何需要学术权力?因为要保障学术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权力来源于权利。所谓权力的滥用,就是对权利的侵害。学术权力的本源在学术权利,这是学术本位的含义的一个方面。
大学为何需要行政权力?历史过程十分清晰地告诉我们,最初的大学只十几个学生,一个教师,那时,并没有行政权力存在的必要。博洛尼亚大学的行政管理权曾长时期掌握在学生手里。这就是说,大学的行政权力不应是外在赋予的,而是大学本身演绎出来的,还曾经是从学生那里演变为今天复杂的大学行政系统的。追根溯源,大学行政权力也来源于学术。这是学术本位的另一重要含义。
就人员而言,大学一切起源于求学之学生。故以大学人员来看乃学生本位,而以大学活动来看乃学术本位。本位即本源的地位,学生是学校的本源,学术是学校活动的本源。
不要说大学学术权力,即使大学行政权力,从根本上说也不是外在赋予的,在不良体制之下的公立大学忘记这一点的危险性最大。从更普遍的意义上讲,一个国家或政府的权力,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所赋予的;政府对于大学的治理权是大学所赋予的。只有这样理解,才能正本清源;只有这样,才不致本末倒置。
合理的权力来源于权利,有效的权力基于对其本源的理解,有力的权力当然需建立在对其本源的正确认识之上。权力尽管具有强制性,却又具有派生性,权力是末不是本,本来倒置的权力就变成有害的东西。人们建立的强制性权力也是一把双刃剑,大学行政权力亦如此。大学行政权力是大学内的人群首先是教师和学生赋予的。
大学的学术权力来源于学术权利,大学的行政权力来源于学生权利和学术权利。这正是检验现行大学行政权力是否合理、是否有效的基本判定标准,它是否以学生为本位?它是否以学术为本位?是否将自己置于其末?
行政权力对于日益庞大和繁复的大学越来越重要,然而,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都有其本源。处于末位的行政权力越是切实地意识到自己的本源,就越有可能造就杰出大学的过程中显示力量。当学术权力健壮时,行政权力才有资格说是强有力的;否则,它就是专制的或虚弱的。
第六节  大学治理与学术自由
行政权力在尊重学术权力的时候就能更好地发挥行政作用,而且,行政权力越是自觉地维护和保障学术权力,就越能体现行政权力的自身价值。反之,大学行政权力便失去其存在意义。
然而,现实中,处于弱势的常常是学术权力,行政权力的强势表现之一就是对学术权力的干预和侵害。这种情况越严重,大学自身的弊端就越严重,大学管理中的问题就越严重。在讨论大学内部管理时,仍然不得不涉及外部,问题常常是交叉发生的。而中国的实情又告诉我们,外部对大学的影响巨大,同时,大学自身顺从外部的盲目性也格外严重。因而,有有些问题既是内部问题,又是外部问题。
因此,如何保障学术权力的问题就很现实,很急迫,也应是优先于行政权力予以考虑的。
在我国大学中,诸如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本属学术权力机构的组织,基本上为行政人员或兼有行政职务的学术人员所占据;校外所存在的一些学术组织(如学会、理事会)及学术成果评审委员会也大都具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其成员中大比例的人员拥有行政背景)。甚至,一些本是学术机构(校外的,校内的)的组织,或通过章程、条例等体现的显规则,或通过潜规则,致使其全部成员皆为“长”字号的行政负责人。这种情况既是行政权力强势的表现,又是使学术权力受到损害的基本原因之一。
保障学术权力的有效办法之一也就是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切开,凡现任行政人员,即使是其具有学术背景,也不得进入学术机构。这是保证学术权力不受行政权力支配与控制所需采取的必要措施。
在政府有规定不得让现任行政官员担任学术团体领导职务之后,许多卸任至“二线”的行政人员或官员作为一种“安排”甚至是一种“享有”而担任学术团体领导职务。有一些学术团体或组织还被赋予政府的行政级别。这种赋予往往成为学术机构行政化的源头,从而使学术权力异化。有学术背景的官员一般应在卸去现职若干年之后再进入学术组织,并且,是否担任领导职务应由学术团体自己决定而不宜被“安排”,这是学术民主、学术自由所必需的。至于学校之外的许多政学不分的现象以不同的方式和途径正不断地影响着大学,损害着大学。而对于赋予学术机构以行政级别的这种做法,除了损害学术权力本身外不会有任何积极效果的道理谁都不难理解。谁应去改变它?这一责任完全在外部。
学校之外的许多政学不分的严重现象以不同的方式和途径强力影响着大学,损害着大学的现象若要加以改变,外部体制和大学内部的体制必须都进行改革。
“教授治学,校长治校”(蒋梦麟任北大校长时提出)的提法是有一定道理的。教授治学不仅只是教授个体从事学术活动,而且应意味着学术机构由教授组成,由不具行政职务的教授行使学术权力。保证教授治学是校长治校的有机组成部分,教授治学则也成了治校的一个特定方面。
大学不同于政府机构的基本原因,从第一节的讨论已可十分清楚。政府的基本活动在于权力调节,利益权衡,依法行政,合理的政府组织不能从事商业经营等经济活动,不能直接从事文化产业活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政企分开、政学分开。只有想象中的而没有事实上的全能政府,尤其,政府应远离大学内部事务。
大学的基本活动是学术,其活动方式、评价方式、管理方式均与政府十分不同。大学的行政权力具有从属的性质,从属于保障学术独立与自由,从属于保证学术繁荣,这是大学行政权力合理存在的唯一基础。“大学唯一的生存理由,即在不受功利或‘结果’的压力牵制的情况下,为追求真理提供一个天堂”,大学行政权力唯一的生存理由也是如此。
为什么德国大学校长任期只一年而美国大学校长任期长得多?为什么美国总统最长任期不得超过8年而大学校长任期不限?例如,哈拂大学校长任期平均13.8年,其中许多位校长任期超过20年,艾略奥特任期更长达40年,为何有如此大的差别?
德国的情况在于欧洲传统的讲座教授制而形成的权力下移,教授们享有极大的权力。“校长由全体教授选出,任期一年”,更重要的是,德国大学校长更多具有学术象征。“传统上,校长由一个德高望重的学者担任,选其任校长的目的与其说是出于他的行政事务能力,莫如说是想以他来象征大学的崇高的学术地位”。这种体制必然大大强化了学术权力,它突出的也是它成熟的表现在于,校长主要不是行政权力的象征。
美国在传统上区别于欧洲,“美国大学组织的最低一级标准单位是‘系’”。而系的权力比较分散,并不集中于如欧洲那样一位讲座教授手中。美国以这种组织形式来保障教授们,甚至包括副教授的学术权力。德国通过“编外讲师”的制度来保障学术水平,美国通过“终身教授”制度来保障学术权力。
在我国,许多大学的终身教授变成了与“不退休”同义,在美国,则是一种学术自由保证制度,保证教授不因学术观点之不同而被辞退,其副教授就可享有这种待遇。
美国大学校长任期为何几乎处于完全自由的状态呢?艾略奥特从35岁任校长起一直到75岁。博克校长从40岁任校长至60岁,正当人们认为他应继续担任校长时,他却要求卸职了。为什么可如此之长?这是主要的问题。其原因在于,最基本的方面首先是大学校长的使命集中在保证学术自由、学术公正,促进学术繁荣,它依然是这种意义上的学术象征(并非本人一定要有至高的学术地位),其次,它与任何政治组织和特殊利益集团无关,它主要受制于董事会和教授会,因而,即使任期长也不致于形成非学术权力的滋生、繁集和蔓延;再次,大学的治理并不在于行政政策的不断翻新,而在于学术理念的先进、稳定和持续力,他讲究的主要是学术策略而非权术;第四,大学的目标更具软性、长远性,不如政府首脑可以硬性的、数量化的目标来与任期挂勾,而校长任期目标即使有局部量化的可能也十分有限,好一点的政府已开始考虑可持续发展,好一点的校长更明白文化与传统对学校的深远意义。事实上可以说,只要大学保持了学生本位、学术本位而非官级本位、功利本位,保持了学术活力,在这种前提下,对校长的制约有必要而对其任期之限定则不一定必要。
上世纪上半叶,蔡元培任校长十年,梅贻琦、蒋梦麟、竺可桢任校长的时期都有十多年。为何能如此?大体上他们及其所在的大学都基本上具备上面所说的那些条件。蔡元培任校长之后所遇到的麻烦更多一些,但他通过一些抗争(包括愤然辞职的做法)来维护一位大学校长必需拥有的自主权,这是他的成功的基本原因之一,也是他整个成就的一部分。
仍就美国而言,董事会对校长与其说是制约,不如说是维护和保障。“董事会拥有资金和财产,选择校长,实施某种总的监督。不管有什么不同的说法,也不管能找出什么例外的情况,董事会一般既不干涉校长的工作,也不干预教师的工作。”“一旦选好校长,它们通常就将大学的日常管理交给校长和教师。”“一旦选定校长,无论怎么说,绝大多数的董事也就很少再对大学产生直接的影响”。
大学发展的历史证明,学术自由是学术的生命,也就是大学的生命,是大学学术旺盛与不断向新的学术高峰发展的生命,因而,大学行政权力存在的基础也就是大学行政权力的生命。对于大学管理及其管理者代表——校长的理解也就离不开这一前提。
大学机构日益复杂,除了教学管理、研究管理之外,还有学生管理、人事管理、校产管理、财务管理乃至于国际学术事务管理,虽然如此,大学管理的根本特性并没有变化;大学管理的课题日益增多,但是其主题并没有变化,在正常情况下,大学的学术性决定其行政性演变。可以说,大学校长的权力是学术性的行政权力,这是一个基本特点。
无论什么样的大学(内部的或外部的)管理体制,当它有利于学术本位、学生本位的保障与学术繁荣和水平的提升时,它才是有生命力的;当它可能损害学术自由,使行政权力泛化和膨胀从而必然不利于学术发展时,它就不会是有生命力的。在优良的社会环境和健全的大学制度下,若有学术理念的影响、文化的强大、观念的力量所形成的大学连贯性,便容易让学校优良传统代代相传而很难造成一代天子一朝臣的局面。
学术自由受到的威胁主要来自行政权力的蔓延。顾海兵教授2008年作了四次八周的采样调查,并用“官味度”的概念作了量化分析。他得出如下基本结论,1、中国大陆大学行政领导的新闻是海外大学的三倍;2、大陆大学的领导新闻与学术新闻之比为10.5,海外的这一比例则为14,八倍之差;3、评奖委员会的“高味度”极高;4、获得项目“官味度”,在社科类中的教育学、法学、经济学、哲学、管理学中超过总体平均值,其中尤以教育学“官味度”最高;5、奖项等级越高“官味度”越高;6、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的导师,2007年比2003年的“官味度”增长24%。仅仅从学校内部来看,行政权力对学术自由的伤害就已从多方面表现出来了。然而,外部的责任仍是主要的,虽然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七节 社会治理的基础
一种流行的观点是:大学的行为与活动是由社会需要所决定的,它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都为社会需要所决定。因此,大学的使命即为社会服务,社会服务也自然成为对社会需要的一种回应。
从历史的角度说,大学的诞生是一种主动行为,是大学和人自己的一种主动行为。教育很早很早就存在了,能说教育不是人类的一种主动行为吗?能说教育不是人类的一种主动创造吗?在人类的众多创造中,教育是一项最伟大的创造。大学是这一伟大创造中精彩的一环,并且,它不是小学、中学而至大学的一种逻辑派生物。
大学在某时某地的被动表现,并不能表明以上基本事实和基础结论有什么根本性动摇。
社会需要决定论必然导致的论点之一便是,大学乃社会的产物。对这种产物论,我们已有所讨论。此处不再赘述。
从理论上上,社会决定论把大学排斥在社会之外了。如果说大学是文化决定的,这也就把大学置于文化之外了。大学不仅不在文化之外,而且是人类文化活动中一座特别活跃的文化堡壘;大学不仅不在社会之外,而且是社会中十分独特的一个方面。
大学培养人才,在很大程度上满足社会需要,然而,更应当看到的,是社会应觉悟到自己需要大学为之培养人才,而大学在社会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早就开始主动去做了;也可以说,正是社会之中的大学主动的意识到了这一点,正是大学代表了社会的这种觉悟。巴黎大学、博洛尼亚大学并非因别人的提醒而承担起了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使命的。
大学进行科学研究,当然也能满足社会的某一方面的需要,然而,更应当看到的是,社会应觉悟到自己尤其需要依靠大学去发展科学技术,而大学在社会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早就开始主动做了;也可以说,正是社会之中的大学率先意识到了这一点,正是大学代表了社会的这种觉悟。柏林大学并非因为别人的提醒而承担起了科学研究使命的。许多优秀的研究型大学,是他们自己让自己走向了研究型道路的,在美国尤其如此,并且,最优秀的顶尖的研究型大学(例如前20所),私立大学占80%以上。如果说他们感受到了外界的某些需要,那么,首先也是他们自己的感受,并且,对外界需要的感应也是基于他们自身需要的,他们借此而展现自己。
巴黎大学自诞生之日即已在进行人才培养;距此约六、七百年之后才由柏林大学首先提出了科学研究;又距此一百多年之后才提出社会服务。对此,有三点需要说明,1、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都具有服务社会的效果;2、后来所提出的社会服务事实上是一种更实际的社区服务;3、社会服务的职能也是由大学自己提出的,在社会尚未明确地意识到需要大学为之服务的时候,大学主动地意识到了,也可以说,正是大学自己的社会良知让大学自己提出了这一点,正是大学代表了社会的这一觉悟。威斯康辛大学并非因别人的提醒而率先担当起了这一使命。
社会需要决定论在思想方法上的问题在于,1.它把社会视为一个抽象物或一个抽象概念,并作为演绎的前提;2、相反,社会需要是由人的需要演绎出来的,人的有些需要演绎为一种社会性需要,有些并不产生这种演绎;3、社会被作为一个现实的实体考察时,它并不是只用一个声音说话,并不是只有单一需要的。
当大学培养人才时,是教授们在培养着,是一个个教授在培养着一个个学生,很具体,很实在的。教授们就为着眼下培养的这位或这几位学生的成长,或为着他们的需要,为着他(或他们)变得更富有(知识)、更聪明、更智慧、更高尚、更有作为。这就是需要,亦可称为第一需要,直接需要。对于这些教授而言,这就基本上够了。如果他想得更多也好,然而,更多的考虑也是以第一需要或直接需要为基础的,为立足点的。
至于科学研究,有些课题可能是出于外界的某种需要,有些课题则并不出于外界需要,许多美妙的发现是出于科学家自身的美学需要(人的一种高级需要),这已为历史所证明,也为现实所证明。一些原创性的发现实际上是外界或基金课题设计者、课题纲目制订者无法想象的。越具有原创性,就越具有个性,越显示出自身需要的特征。至今,也还有对“为学术而学术”、“为真理而真理”的深刻含义不甚理解的情形。但这是应当改变的。
“传统大学的‘学科为基础’、‘概念导向’、‘内在导向’、‘整体性的’,比当代大学以‘议题为基础’、‘工作导向’、‘工具性导向’、‘单元化’更符合知识的系统性;传统大学的‘个别化’、‘没有特定利益’的学习,与当代大学突出‘团队式’、‘实用的’学习相比,也是更值得肯定的。”这种传统大学曾显现于蔡元培时期的北大,而其传统也正是这样一些极为宝贵的方面。
社会服务应由谁来决定呢?我们已知道,这本是由大学自己决定的,是大学自己觉悟到这一点的。现在变了吗?决定者变了吗?“这个服务应该主要由大学自己去决定社会需要什么,如何为社会服务。不这样做,它就不可能为社会长远的发展作贡献。”
所谓社会治理大学,实质上是社会的某种权力或某种机构组织的治理。这种治理的基础应当是充分了解大学的特性,充分理解大学自身的能量,大学的内生性、主动性;换句话说,治理者首先应弄明白大学的个性、大学的伟大意义、大学之为社会所急需,并以此而获得治理大学的资格。
而治理的基础目标在于保障它的活力,保障它有一个好环境,让大学自行运转。还是回到一个基础观念:没有谁比大学自己更懂得大学自己。治理之基础即在于此。
大学是最切忌人治的。即使是法治,亦应以那些最重要的基础理念,去完善法律,让法律保障大学的活力,保障大学为社会之长远作出更大的贡献,保障大学的自主权力。所谓社会治理,实质上是社会的一部分去治理另一部分,而不是社会对非社会的治理,并且治理权是派生出来的,大学的权利是原初性的,是让渡者,而治理者的权力是从被治理者那里获得的。所以,治理者没有任何理由凌驾于其上,更没有任何理由无端干预。因而,可以说是治理者为大学服务,而不是相反。
大学需要服务社会,但这是大学的自我需要;大学需要关注社会需要,但这是大学的自我关注;大学需要善待社会,但这是大学的自我善待。合理的治理来源这一切,有效的治理维护这一切,成功的治理以大学的成功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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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3:34:45 |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  大学的职能、功能与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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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同时使用职能、功能这两个词时,有必要对其词意作一个简短的说明。
词典对它们分别作了如下的解释:职能是指“人、事物、机构应用的作用”。各司其职,即各做各应该做的事。
功能则是指“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有利的作用”。事倍功半,事半功倍,劳而无功,说的是,虽然履行了职能,做了事情,但所发挥的作用可能是不一样的。能否发挥有利作用、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在哪些方面发挥了作用,这都有待观察。
在履行了应履行的职能之后,其可能发挥的作用,有时是可预料的,有时是难预料的。只能说,充分履行职能,尽量做好本职工作,有利的功能就可能发挥出来,就可能发挥得更好。我们对功能可以有更多的期待,但立足点在于充分履行职能,功能如何,功效如何,其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而不完全取决于职能履行者。
对于大学而言,它的立足点,它的基础,就在于明确自己的职能并充分履行好自己的职能,这是它直接要去做的,也是它最可自己把握自己的。
对于大学履行自己的职能后发挥出来的功能,我们也有必要作一些分析,这种分析,第一,有利于我们反过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职能;第二,有利于改进和完善自己履行自己职能的过程;第三,也有利于根据各大学自己的实际来适时调整自己的实际工作。
各个大学都有自己产生、发展的不同过程,有自己不同的历史和所处的社会环境,有与自己民族文化和传统的联系,因而,在对大学的职能、功能的理解上并不一定完全相同,反映在理念上也就可能有所不同。本章就一些共同的问题对大学的职能、功能和理念分别进行一般性讨论,并注意到不同的背景。
第一节  大学的职能
大学的职能,有时也被理解为大学的任务。这些任务是它自身所意识到的,还是外界赋予的呢?一方面,大学在思考自己的任务时不会是与外界隔绝的;另一方面,外界对其任务之确定产生任何的影响最终还是要为大学所理解才会是事实上的任务。因此,讨论大学的职能主要是基于大学自身理解的。
中国大学对于自己的职能有一种最简捷的表达,即出人才、出成果。职能,任务,细分起来会有很多,出人才、出成果是对其基本职能的一种表达。
通过什么活动实现“出人才”的任务呢?毫无疑问,是通过传授知识的活动,通过教学活动来“出人才”。教学活动与传授知识的活动是一回事吗?传授知识是教学活动,但教学活动不只是传授知识,比如,能力的培养、情感的陶冶、人生的修养等也在教学之列,这些方面与传授知识也有紧密关系,但并非完全是一回事。因此,教学乃大学的基本职能之一的说法是比较确切的。
“出人才”是目的或结果,传授知识、进行教学是一个过程,经过一定过程来达到一定目的,收获结果。有时我们从目的和结果来说职能,有时也从过程和活动来说职能,这都是可行的。
有人说,培养人才的活动不只是教学,还有教育,甚至说,更重要的是教育,因此,在用语上常说“大学的教学教育活动”。又有“教书育人”一说,似乎育人与教学是分开的两块,其实都在教学之中。可以说不用心育人的教学是不合格的教学,但不能说育人不是教学或不在教学之列。
以为德育是大学教学之外的一部分,这是长期把德育与智育分割开来、对立起来造成的一种误解。这使得德育对自身内容、活动方式的理解都出现了一些不当之处。广义的课程包括了学校的一切文化,从这个意义上看,在学校里,没有离开教学与课程的教育,这一结论是没有疑义的。
科学研究亦与人才培养有关。科学研究可以作为独立的活动存在于科研院所,而一旦也作为人才培养的活动来对待时,那便是旨在对学生的研究训练、能力训练,因而便成了教学的一部分。比如,我们还可以带学生去商店实习,但这是教学,而不是从商。教学可以与很多活动结合,但皆为教学也。
确切地说,在大学里,教育与教学并不是两回事。
大学通过什么活动来“出成果”呢?
大学出思想,出理论,出观念,这都是出成果。具体说来,它以论文、著作(即学术论著)为基本形式呈现这些成果,同时也以提供设计、规划、技术和工艺等来体现。所有这些,都是通过我们称之为科学研究的活动而取得的,即通过科研而出成果。故此,科学研究为大学的另一基本职能或任务。这样,我们也就可以把“出人才、出成果”的简捷说法变换为教学与科学研究了。
大学“出人才”不也是成果吗?“出人才”不也是“出成果”的一个方面吗?大学不“出成果”又怎能“出人才”?这似乎是不可分开的一件事,实际上是相互联系的两件事,从活动内容看,从实际过程看,它们是可分的,并且因可分才进一步讨论它们的不可分割的联系的。
大学诞生之初并没有把科学研究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能。正式视科学研究为大学职能之一的是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1767——1835)。他主张大学教师既从事教学,又从事科学研究,学生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训练,他所领导创办的柏林大学实践了这一思想,并对德国乃至世界的高等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洪堡之前,德国、英国、法国的一些著名大学里,早已存在着科学研究活动。然而洪堡说得更明确、更系统。
出成果的不只是教师,学生虽主要是接受研究训练,但也能在教师指导下出成果,特别是研究生。对于博士生,实际上还要求他们取得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成果。
科学研究作为大学的一项职能,并不是一帆风顺、毫无曲折而进入大学的。一位颇有影响的人物,曾任英国都柏林天主教大学校长的纽曼,在洪堡提出科学研究乃大学任务之一的数十年之后,发表了如下观点:“我对大学的看法如下:它是一个传授普遍知识的地方。这意味着,一方面,大学的目的是理智的而非道德的;另一方面,它以传播和推广知识而非增扩知识为目的。如果大学的目的是为了科学和哲学发现,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学应该拥有学生。”大学就在于传授知识而非增扩知识,就在于习得和推广而非研究和发现,由此即见,纽曼明显地不赞成大学应具有科学研究的职能。
毕竟,洪堡的思想首先扎根于德国,并大有益于德国,它的科学事业在19世纪取得空前成就,并遥遥领先于世界。“在18201919年中,40%的医学发明是由德国人完成的;18201914年,生理学中65%的有创见的论文出自德国人,德国人在18201900年中在物理学(热、光、电子和磁)方面的发明超过英法两国的总和。”(英法为科学发达的少数几个国家中的两个)。至于20世纪初的两项最伟大的物理学发现,也出自德国人之手(相对论和量子论,爱因斯坦(A.Einstein)和普朗克(M.K.E.Planck))。德国整个国家的高水平的科学事业与它的大学息息相关。
出现在19世纪初的洪堡思想,与整个19世纪德国科学事业的空前繁荣是分不开的,并于19世纪末深深影响了美国的大学(以自1869年开始执掌哈佛长达40年的艾利奥特(C.Eliot,1834——1926)校长为代表的经历可以印证这种影响),从而造成对世界的影响。因此,我们看到,大学由于确立了自己的这一职能而对社会、对人类产生了更为深远的影响。
不同的高等学校对于在何种程度上承担科学研究的职能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学院或是专科院校较少地承担这方面的任务,而大学,尤其是高水平的大学,科学研究占极重要的地位,对学校自身发展也起很大作用,有一些还被称为研究型大学,对于这类大学,出人才与出成果的双重任务之间有更紧密的联系。
1904年,威斯康辛大学提出大学的社会服务的思想,社会服务被广泛认可为大学的职能。从此,一般认为,大学的职能为三项: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这恰好距离洪堡正式提出第二项职能一个世纪。从大学诞生,到19世纪初的洪堡,到20世纪的威斯康辛,大学逐渐地明确了自己的三大职能。我们现在可以轻而易举地说出大学的三大职能,而它们的形成实际上经过了漫长的岁月,一项项新的职能的提出并不都是接踵而来的。
在威斯康辛大学提出社会服务职能之前,难道大学不是已经自觉不自觉地通过不同途径和方式在服务社会吗?威斯康辛思想有何新意呢?从威斯康辛大学实践这一思想的过程,它有如下特点:
一、更直接。例如,它除了本科生、研究生的全日制教学外,至上世纪80年代,它已能每年开设1300多种短期班和短期课程,更有效、更直接地服务社会。
二、更实际。也可以说,它更自觉地将服务社会具体化为社区服务了,这使得服务社会的相对宽泛、相对抽象的概念更易于变为大学的实际行为:服务社会从社区服务做起。
三、更融合。威斯康辛大学已是一所研究型州立大学,其研究生人数,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达到一万四千多人,但它为高等教育的普及化也作出了贡献;它把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全日制教育与终身教育、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很好地融合起来。这种融合既是服务社会之果,也是服务社会之因。因而极有说服力地表明“社区服务”乃大学的一项实际职能,并非由教学与科研可以自然派生出来的职能。
大学的三大职能是彼此相关的。科学研究保证了教学的可持续提升,保证了教学持久地在高端运行,同时也大大增强了社会服务的活力;教学、研究虽然都可以为社会提供服务,但社区服务不仅使这两者更直接、更具体、更实在,也使得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这三大职能更好地融合为一个整体。
历史表明,大学的职能是大学自己在发展进程中逐步意识到的,它与社会关联着,但它的这种意识并非外界所授予或加予的。它还会不会有新的职能意识发生呢?这也有待未来的历史去表明。现在事实上也有人提到大学的第四职能,但其认可度并不高。历史上,在一些特殊的社会条件下大学还受外部影响而被迫接受另外一些职能。
不同的大学,出于它们各自的历史、发展特点和自我体验,其选择的职能可能有所不同和有所偏重都是自然的。但仍然可以说这三项职能是基本的、普遍被认可的。
第二节  大学的功能
大学促进经济的发展,它成为经济的强大动力源,推进器;大学促进社会的发展,包括促进政治的变革与进步,它成为社会问题冷静、客观、深邃的思想者,研究者;它更能促进文化的发展,它本身活动的主要特征便是文化;但大学最基本的功能是促进人的发展。大学职能的变革史也可以说明这一点,服务社会的职能被明确认定下来是在相对较晚的时候。而促进人类自身的发展是大学最初的出发点,由此而延伸到其他方面。
大学的职能是大学的选择,是对自己基本活动内容的选择。实际上,不同的大学在选择上不一定相同,至少可能在侧重点上不同。这里,我们所讨论的是一般职能,并未具体到某一所或某一类大学。
大学职能确定后,在它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对人、对社会的种种方面可能产生影响,起到一些直接的或间接的作用,一些它预料到了的或没预料到的作用,它所发挥的这些影响或作用称之为功能。大学功能由它对职能的选择和履行的状况及它所处的环境等因素来决定。
职能的履行是其功能发挥得如何的基础,因而可以透过大学的职能来进一步理解大学的功能。这样,对职能的确切把握也就影响到我们对大学功能的确切理解。我国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传统的教育理论是深受政治至上因而以社会至上的名义表现出来的观念影响的,那时强调大学的职能是为政治服务(实则为巩固当时的政权服务),为阶级斗争服务,这与威斯康辛思想是十分不同的。对于大学职能的这种理解并不出自大学本身,而是出自强势的政治,因而,大学发挥的功能也就很不一样。那时,人自身的发展也就处在被轻视的低下地位,事实上,人本身就被解释为社会的产物,阶级和阶级斗争的附属物。这样一来,对大学功能的理解也就很难是确切的。
其实,在正常的健康的状况下大学是以促进人的发展为基点的,对其功能亦需由此基点来理解。社会的发展,包括经济、文化、政治的健康发展与运行都依靠人的健全发展;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发展、社会的变革都应围绕着人的发展,都应是为了人的发展。当大学集中注意力于人的发展时,它的基本立足点就牢靠了。尽管大学很可能会密切关注经济,关注社会,但其对自己的立足点不能模糊了。
大学对人、对真理的关注是直接的,直通的,大学以其理性来表现人性,“大学可以在不牺牲理性、正直的同时,从实验的目的出发,提出建议,观察后果。但这不同于管理一个市政府或领导一个政党,不像做这些事那样涉及原则的妥协问题——对无畏的思想来说原则的妥协是致命的事。”妥协是文明政治的艺术,但决不是学术中的艺术,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事业。
对于大学的功能,常常可以适当做一些划分,分为经济功能、社会(含政治)功能等。但是,大学的文化功能是基本的,基础的。最能体现经典文化含义的莫过于文学、哲学、史学,自大学产生、发展到今天,主要的哲学、史学、文学活动(对于文学来说尤指文学理论)集中于大学。既可以理解为大学吸纳了杰出的哲学家、史学家、文学家,又可以说是这些人特别愿意栖身于大学,还正因为如此,在有了大学之后,哲学家、史学家、文学理论家也大都出自大学。这些思想家、理论家高度云集于大学又加速了哲学、史学等学术事业的空前繁荣。
我们仅以在人类文化中具有特殊意义的哲学为例来对大学的文化功能作更具体的说明。从自17世纪到20世纪的德国最具代表性的十位哲学家,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们来自何方。见下表(他们名字旁边注明的数字是他们出生的年份):
姓名
就读大学
所获学位
获学位时间
莱布尼(1646
莱比锡大学
阿尔特道夫大学
博士
1667
康  德(1724
柯尼斯堡大学
博士
1755
黑格尔(1770
杜宾根大学
博士
1793
叔本华(1788
格廷根大学
柏林大学
耶拿大学
博士
1813
费尔巴哈(1804
埃尔兰根大学
博士
1828
马克思(1818
柏林大学
耶拿大学
博士
1841
胡塞尔(1859
柏林大学
博士
1882
雅斯贝斯(1883
海德堡大学
博士
1909
海德格尔(1889
弗赖堡大学
博士
1913
伽达默尔(1900
慕尼黑大学
博士
1922
这些人大都为中国大学所熟悉,其中,马克思更为一般中国民众所熟悉,然而,可能很少人熟悉马克思的成长离不开大学的培养,他曾受教于三所大学:波恩大学、柏林大学、耶拿大学,他的博士论文所研究的是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DemoKritos,约公元前460370年)和伊壁鸠鲁(EpiKouros,公元前341——270年)的自然哲学思想。德国作为一个哲学家众星聚集的国度,有更多的事实可以表明大学的作用。
中国大学虽然只有百余年历史,但它也能以有力的事实印证大学的作用。中国在20世纪里称得上哲学家的人集中于世纪的上半叶,我们也列出十位极具代表性的中国哲学家,相信由此也可帮助我们看到大学的巨大作用:
姓  名
生  辰
任  职
求  学
熊十力
1884-1968
北大(1922
冯友兰
1895-1990
清华(1947
北大(1952
北大
哥伦比亚大学博士
1923
金岳霖
1895-1984
清华(1925
北大(1952
清华
哥伦比亚大学博士
1920
贺  麟
1902-1992
北大(1931
哈佛硕士(1930
柏林大学进修(1931
胡  适
1891-1962
北大(1917
1946
康奈尔大学(1910
哥伦比亚大学博士(1916
梁漱溟
1893-1988
北大(1917
汤用彤
1893-1964
北大
南开
清华(1917
哈佛硕士(1922
朱光潜
1897-1986
北大
川大
武大
留英(1925
留美(1929
张岱年
1909-2004
清华(1946
北大(1952
北师大(1933
任继愈
1916-
北大(1942
北大(1934
以上十位哲学家几乎全集中于中国最高水平的大学。事实上,更一般地说,越是优秀的大学,其文化功能越强;越是先进的国家,其大学的文化功能越显著,越充分地体现出来。
文化是广泛存在于社会而不只是存在于大学的。文学作品(如小说、诗歌、戏剧等)大量出现在大学之外,然而,文学的强有力杠杆——文学评论、文学批判、文艺理论,则以大学为主要动力源。犹如,大量的技术、工艺可能出现在大学之外,然而,力学原理,电学原理,物质运动的一般原理,则高度密集地存在于大学;也恰如金碧辉煌的建筑在校园外,而建筑学在校园内。大学并不取代一切文化活动,也不可能取代,大学促进文化,推动文化,它并非履行一切文化职能,却拥有无可替代的文化功能。
哲学,史学,文学,数学,化学,物理学,天文学,地理学,地质学,生命科学,海洋科学,信息科学,混沌理论,控制论,系统论,量子论,相对论,……这些作为人类智慧象征、人类文明象征的文化有多耀眼,大学就有多耀眼。可以说,一所大学就是一个文化堡垒。
弗莱克斯纳(A.Flexner)引用霍尔丹(V.Haldane)的话说:“大学是民族灵魂的反映”。如果视一个民族的文化为一个民族的灵魂的话,那么,也可以说大学是民族文化的反映。一个民族的古典文化又最能体现这个民族的灵魂,而论及中国古典文学、中国古代伦理、中国古代思想史、哲学史、艺术史的忠诚的保护者、继承者应首推中国的大学。当今,没有任何机构对于中国古典文化的热情能超过中国的大学,除了上世纪60年代发生的那一场摧毁中华文化的灾难时期压抑了中国大学外,中国大学从总体上一直保有对自己民族文化的珍爱之情。可以反问之:一所不懂得、不珍惜中国文化的大学称得上一所现代中国大学吗?
一般来说,大学离狭隘的民族主义很远,它就越乐意以世界文明和人类文化的眼光来保护和发扬自己民族的文化,从而也越有利于自己民族文化的发展。
我们对大学文化功能的特性可作如下概括:
一、基础性。这是相对于其他功能而言的,大学的其他社会功能都是以其文化功能为基础的。或者说是直接性,文化功能是大学的直接功能,以此而衍生出其他功能。
二、上层性。这是大学文化与存在于社会的文化相比较而言的。一般来说,大学文化更具思辨、理论的特点,从而在学术的意义下居于上层。也就是说,它居于学术和理论的上层,精神和思辨的上层,思想和观念的上层。这种上层的意义,完全是从文化的视角来看的,从学术的角度来看的;大学处于这个上层,首先是全社会的需要,社会越是自觉到这一点越好。
三、前瞻性。大学文化常常不只是针对时下的。它更多地思考未来,影响未来,其文化功能亦必具有这一特性。无论是对人,还是对社会以及对自然,大学都具有如此性格。因而,一个国家对待大学的态度,最能反映它的眼光是否远大。
四、民族性。大学文化也具有保守性,尤其在传承和发展自己民族的文化上。应当说大学是在保守的前提下前瞻的。大学文化把最保守与最开拓统一于自身。
五、国际性。也正因为大学文化扎根于自己的民族文化,大学文化往往更具国际视野,亦可称国际性,最优秀的大学文化关注的是全人类,关注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当然,这种特性是与前瞻和深层联系在一起的。实际上,大学文化的时空是无限的。
大学文化因有这些特性而独特,又因其独特而发挥出无可替代的文化功能。
大学的经济功能实质上在第二章中已有涉及。这里,我们联系到文化功能而特别指出其经济功能的几个特点。
一、如大学的文化功能一样,大量的经济活动存在于大学之外,大学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作用于经济,推动和促进经济的发展.并以特殊方式参与经济活动,其特殊就在于大学主要是通过其文化功能而显现其经济功能的,是基于文化功能而发挥其经济功能的。实际上,这里所言之文化是通常特指的精神层面的东西,而大学主要以其精神及其产品来影响和推动经济,以其显现自己的经济功能。
二、最初的大学(如欧洲古典大学)并不是应经济之需而产生出来的,大学在保有自己本性的同时,与经济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了,这种关系本身也在发展变化着。从大学的历史来看,它的经济功能是衍生性的,是随着大学的生成而后生的。
三、具体说来,大学主要是从事精神生产,精神劳动,当物质生产中越来越依靠精神生产时,当精神生产本身的经济意义越来越突出时,也就是精神生产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时,大学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也必然显著提高,作用越来越大。大学对经济的这种影响的增强将具有不可遏制的持续性。
四、重大的发现和发明是现代经济向前发展的巨大能源,经济发展的后劲源于此。尤其是发现,其作用更为深远,也更为大学之所能。在大学之外更多的是发明,大学自身对发明也饶有兴趣,但它对发现更有兴趣,而发现为发明之所赖。大学的这一性格决定了大学在经济发展进程中的能动作用,超前作用,
五、大学以其结构的多样化发展更有力地作用于经济,大学还以其结构的多样化变革来更有力地推进经济的繁荣,从理论到应用,从应用到开发,从各个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去影响和作用于经济。
六、大学还以其特有的悟性和本能提供有关经济活动本身的理论(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贸易学……还有经济活动须臾不可离开的各种管理学乃至管理哲学),可以说,大学以其特有的深邃思考着经济问题,从而对经济活动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政治经济学的开创人亚当·斯密(A·Smith,1723——1790)出自牛津大学,凯恩斯主义创始人J.M.Keynes1883——1946)出自剑桥大学以及众多经济学诺贝尔奖获得者源于大学的事实特别有力地表明了大学经济功能的性质。
关于大学的社会功能(社会变革、政治变革中的功能),我们将在大学与社会的关系中去讨论。这里,我们尚需再一次指出,大学的一切功能是以其文化功能为基础的。
大学出现之前,社会不照样发展着吗?发展着,但并非“照样”,世界的发展不一样了。在牛顿出现之前,社会不照样发展着吗?可是,经典力学和微积分出现之后,世界变了;由图灵(A.M..Turing1912——1954)引领的计算机科学出现之后,世界变了;非欧几何的出现、相对论的出现、结构化学的出现、分子生物学的出现……都影响着世界,而大学在这一进程中扮演着主角。也完全可以说,大学出现之后让世界变了。
恩格斯在赞扬马克思时说道:“任何一门理论科学中的每一个新发现——它的实际应用也许还根本无法预见——都使马克思感到衷心喜悦”。在电磁理论、非欧几何、相对论发现之初,都还是根本看不到实际应用的,大学无数这样的经典事例,表明马克思的这种眼光和胸怀是多么重要。以如此眼光和胸怀来看待科学和大学功能的社会是幸运的;否则将是十分不幸的。中国的大学曾经经历过十分不幸的时期,那给我们留下了尚可借以深思的沉痛教训。
我们可以说,越是专注于人的发展这一根本功能的大学越是优秀的大学,越是专注于人及其智慧发展、理性发展的大学越是高水平的大学。反之,就不太可能是优秀的、高水平的;越是专注于自己根本功能的大学能发挥出更大、更全面的功能。
第三节   关于对口与适应
中国高等教育自上世纪50年代初之后的约30年里,非常强调对口,对着社会各不同工种的需要,与此同时,那个世纪的30年代出现的西南联大式的大学很难再兴起了。为何出现了千多种专业?为何出现了世界上单科院校最多的现象?为何大大削弱理论而强调立竿见影的实用?为何本无自由教育传统的中国高等教育越来越远离自由学术?原因皆与对口有关,也皆与中国高等教育缺乏马克思所具有的那种眼光和胸怀有关,也皆与大学(和掌管大学的人们)对大学根本功能的漠视有关。
对口似乎是对社会需求的一种最直接的适应,可是,人们发现对口所导致的结果是大学越来越不适应了。人们又一次看到了辩证法的力量:越强调适应而越不适应了。这样,自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以来,大学开始强调适应而不再过分强调对口了。那时的高等教育理论大体上所持的观点是:大学是受经济制约的,是受政治制约的;因而,大学的任务就是在这种制约下去适应,简称为制约论和适应论。适应论是制约论的派生物。高等教育学的这种基调后来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并不是很大。用计划管制办法限定专业数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方案,仍然还是对口,对着较大口径的口,虽然称之为适应了,基本思路的变化并不大。
后来,在适应之中或之后,加了一个“作用”,既适应经济、政治,又作用于经济政治,但适应仍是基调。
“理论联系实际”本可以是一项学术要求,却被意识形态化,且支撑着对口与适应的大学观念;与此同时必然发生的是对实际本身的极其狭隘和低俗的解说,致使大学的对口也变得十分狭隘,从而极有害于中国大学。
一方面喊着理论联系实际,另一方面长期实行的严格计划经济体制和相应的高等教育体制本身正是切断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利刃。所有国营企业实行统一的供、产、销,完全与市场脱节,产品数十年一贯制,致使企业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主动性丧失殆尽,更无兴趣与大专院校合作研究与开发;大学的所谓联系实际就是下工厂去学钳磨刨铣,去农村学插秧割稻。这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写照,也是对口与适应的生动写照。中国大学曾有的这种社会处境和它被迫走过的道路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
曾有的落后的体制割断了大学与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多方面的直接联系,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才逐渐打破了这种断隔。不仅经济领域里的许多活动愿意与大学联姻,大学也有了更多主动去寻找自己的课题。甚至,文化生活的许多方面也寻求与大学的合作,大学通向社会生活的渠道随之极大地拓宽了。不是社会实际缺乏与大学联系的兴趣,也不是大学缺乏联系社会实际的意识,而是体制的落后。
1978年之后的改革,重点内容之一是改变严格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万能政府观念及其机制。在高等教育领域的表现之一便是改变政府各专业部委都办大学,都设立教育司,改变中国奇特的专业院校林立现象。这一体制曾经明显地加剧了大学狭隘的对口观念,因而,对这一体制的变革推动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也促进了大学观念的变化,大学有了越来越宽阔的社会视野。
这一历史进程说明,既不是经济领域、文化领域里的企业家、实业家不愿意向大学靠近,也不是大学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觉悟,而是以严格的计划表现出来的行政管制阻碍了他们之间必然要发生的连接;因而很大程度上在于改变万能政府的观念,变革体制,清除障碍。这一点,在1985年的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历史性决议中已有明确的表达,而这一决议贯彻过程中的起伏仍然说明着同样的问题。
即令是狭隘的对口与适应也不是单靠指令可以实现的,不是谁教导的结果,更不是多念几次理论联系实际口号所能奏效的。许多国家的大学,尤其是私立大学的发展进程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私立的威斯康辛大学提出社区服务的观念也是其自我感悟的结果,那是大学自身的创见而不是任何官员提醒的结果,更不是一道指令的结果。只要改革继续深入,中国大学自己就会有更多的领悟和作为。
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仅仅只是对口和适应,将很难理解大学的文化功能、经济功能及其广泛的社会功能。
对口,适应,以外在性、被动性为特征,大学的功能固然有其外在性、被动性的一面,但其功能之显现主要是基于内生性的,主要表现为主动性,这恰恰不是对口、适应所能充分体现的。经典的剑桥、哈佛不是在对口与适应的观念下走过来的,曾有的北大、清华也不是这样的。上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北大、清华聚集中国最高水平的哲学既非对口的产物,亦非只是拿来对口与适应的。
“大学不是风向标,不能什么流行就迎合什么。大学应不断满足社会的需求,而不是它的欲望。”无论是经济的、政治的欲望,正常情况下,大学均有自己的判别。大学凭自己文化的良知,凭自己对真理的虔诚来作出自己的判断。
大学以其文化建设为根本,大学以其文化功能为基础。这一基本点就决定了大学不是一个工具,不只是拿来对口的,从大学之最初看,它就不是为对口而诞生的。大学脱胎于社会,生活于社会,关切着社会,其发展进程也表明它在更多地思考着服务于社会,然而,仅仅具有直接对口性质的服务只存在于局部。
把适应只是理解为放大了的对口依然是远远不够的。从文化功能的意义上看是不够的,从经济功能的意义上看也是不够的。作为今日电子技术根基的原理的发现产生了多大的经济效应?它几乎改变了人类生活,而这仅仅是毕业于剑桥大学又在剑桥任教授的科学家出于美学动机所作出的发现,这种发现决非适应性质的行为。
大学里广泛存在的作为文化活动的科学活动(尤其是理论活动)往往不期然而然地发挥了巨大的经济功能,它不直接适应、不直接指向经济而为经济的发展作出意想不到的巨大贡献。不是从事这些活动的人眼睛盯着经济,而是聪明的经济工作者虔诚地从大学获得灵感,获得新开发的领域的思想、观念和理论。
大学办古代史专业、办考古学专业跟谁去对口?即使办哲学、数学一类的专业也仅仅是对口的吗?大学研究宇宙史,还研究宇宙的史前史跟什么行业对口?即使是开设相关的某些课程也都是为了对口或者适应吗?
中国曾经是以交通部、纺织部、冶金部、铁道部、煤炭部、机械部等政府部门的名义来办大学,从而直接与经济部门对口的。大学仅仅被理解为一个只具有经济功能的机构。从上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经济在中国社会的地位也一落千丈,本没有什么地位的大学处境就更糟了,一段时间里甚至全部停止招生了。这充分表明,大学只是被作为一种工具,作为一种附属物,觉得此工具有点用时使之,觉得无用时便弃之。如果真正以人为本了,教育(当然包括大学)的地位就决不是工具性质的了。教育并不是其他事物的适应物,大学也不是其他事物的附属物。
大学生活于社会之中,它不可能不考虑如何与社会相处,适应是一种相处的思考,但相处不仅仅是适应。所以,大学也不可能不考虑适应的问题,但是,首先应是大学的自我考虑,不是外部如何令其去适应。任何生命体的生命力首先和主要地来源于生命体自身,外部只具有相辅的地位。大学主要靠自己思考如何自己去适应同时又不成为风向标。大学从根本上说本应是一个最具辨别力的机构,它决不会不问环境的好坏与否都去适应的,它更重要的使命是为着人的发展而去变革环境。
不同大学寻求适应的方式和途径一般来说是不一样的。高等教育已经延伸到了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研究型大学的适应方式与思路就明显不同,前者可能具有更强的对口性质,而后者则相对较弱。至于谁具有更强的应变(并非完全等同于适应)的能力,也许正是后者。同时,这两者的作用都具有难以相互替代的重要性。
一般认为,一个国家的大学汇集着这个国家最智慧的头脑。但是人们实际上这样认为吗?实际上这样对待它吗?大学需要更多的外界掌控吗?这一基本问题与大学基本功能的正常发挥是密切相关的。
第四节   大学的保守与超越
教育天然地具有保守性。当它以传承文化为己任而开始时就成了教育,就在此时,它就是保守的,它要保护和守卫人类文化。当然,这区别于墨守成规的保守。教育为了保护和守卫文化还需要作出许多的识别和选择,还需要付出很多的艰辛,为了有效地保守和传承,教育自身的探索也从未停止过。
教育拥有这种保守性,正是人类脱离一般生物界并与一般动物相区别的决定性一步,正是这一步才充分展开了人类走向文明的整个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已表现出了鲜明的超越性,它让人类超越了动物界,教育以其保守而实现了超越。
大学教育也天然地具有保守性,同时,大学也天然地具有超越性;大学似是超越的产物,其实,它仍然还是保守的产物。它是更高水平下的超越,同时也是更高水平的保守,它把保守与超越在更高的水平之下统一起来。这需要作一些具体的说明。
    一、超越与保守:一种共生现象
从世界范围看,在学校诞生千多年之后才出现大学,大学至今还不满千岁。大学并不是同小学、中学同时产生的,这一事实本身也表明大学是人类的又一创造。如果说一般教育就是人类相对于自身的外部世界的一次超越的话,大学教育则是教育本身的一次超越,是人类进一步走向高端的一次超越或飞跃。
大学仍然是教育的一部分,它依然是基于对文明的敬重和传承而诞生的,它的超越仍是保守之下的一次超越。中小学在传承文化,传承知识,但中小学难以承担起传承人类相对深奥的那部分知识的使命,大学却是关注到了。在所传知识的高深方面,大学超越了,但也可以说它是作为教育的一部分而使教育实现了更全面的保守,它把人类创造的最艰深的那部分文化也有效地保存和传递下去。
有了大学,人类便有了保存保全好自己创造的文化的更完整更完善的体系。
保守的伟大意义似乎不容易像超越那样被高估,其实,离开了保守便不能准确地理解超越的意义。人能知道自己的父母、自己的祖宗、自己文化的根在哪里,并且在有了文字之后,这一切都在更清晰更自觉的状态下被知晓。可以说,文明史开始于保守,文化的保守开创了人类的新纪元。
人类在得以有效地保存、悉心地关注和珍爱自己创造的文化之后,才彻底地超越了所有生物物种;并且,人类因为越来越善于保存和坚守而立即具有了不断超越自身的本领,把一种本能变成了自觉的行为,而人因保存和坚守而达到了自觉超越自身的境界的时候,人成为真正意义下的人。教育作为人类这种自觉的最美丽的结晶,其最基本的价值正是在使人在成年之前就开始走向真正意义上的人的路程。
保守与超越就这样成为一种共生现象,教育集中地体现这种共生现象,也承载人类的这种共生活动。大学教育则不仅使得这种共生更完善,也使之更完美。
我们比较容易看到人是生活在未来的,其实,人也是生活在过去的。这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人生活在历史之中,在过往的历史大典上写下新的历史,也正因为人能把过去与未来连接起来才有了文明,才有了保守与超越的共生共长。教育在这一链条上起关键的作用。教育把昨天和今天、明天连接起来,教育把历史、现实和未来连接起来。大学教育使这种连接更强而有力。
大学进一步意识到,人类创立的知识中的那个高深部分,不仅较难得以保存,而且也具有更高的保留和储存价值。这一部分与人类实现更大步伐的超越关系更为密切。经过洪堡,探索和拓展高深学问的使命也被大学自觉地肩负起来了,从而,我们也看到了保守与超越的更丰富的共生现象。
教育,即使是包含了大学在内的教育,并没有也不可能承担起人类保守与超越的全部,但它在文化领域里唱主角,在学术领域里,在思想领域里,教育尤其是大学承担着主要的基本的使命,特别是对人自身而言。
因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大学是人类在对于保守和超越的共生活动有了更深感悟的过程中诞生的。
    二、大学的超越:不只是与时俱进
人类在自己的文字中创造的这个“超”(super)字,不仅用来表达许多现象和运动,也用以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大学尤其善于理解这一字眼的广泛含义。
在哲学的辞汇中有超我、超验、越感、超凡、超常、超自然、超现代、超现实主义、超然玄著、……
在自然科学的辞汇里,有超音速、超声波、超弹性、超导体、超高压、超晶体、超焦距、超塑性、超微结构、超巨星(其亮度为太阳的千倍以上的星体)、……
在数学科学里,有超数、超积、超幂、超平面、超曲面、超空间、超几何、超限数、超越数、超越函数、超越奇点……
大学以其浓烈的兴趣在研究着超越,并在研究中体现自己的超越;大学以宏大的气势去搜索着超越并在搜索中体现自己的宏大,而决非只是对口或是适应。
人类几乎在各个领域超越着,而大学有其超越之独特性。大学自身之独特,首先表现在它的超越之独特,它所表现的是心智领域的超越,学术领域的超越,思想领域的超越。我们已经知道,一个国家的大学差不多就汇集着这个国家最智慧的头脑、最卓越的思想者,并因汇集而产生更大的学术能量,思想的能量,超越的能量。
大学的超越是难以用与时俱进来描述的,并非只是时间进我亦进,大学能超越时下,超越时限,超越时代。对于大学,与时俱进是过于一般的企求和愿望。
剑桥大学的学生在17世纪为他身后的几百年准备了经典力学;来自莱比锡大学的莱布尼兹与牛顿一道给人类提供了描述动态的微积分并为三个世纪之后出现的人造卫星计算出了要达到的运行速度;来自喀山大学的罗巴切夫斯基和来自哥庭根大学的黎曼提早半个世纪为爱因斯坦预留下了描绘相对论的表达式;华盛顿大学的古生物学家彼得·沃德预料五亿年之后人类仍将居住在地球上,人将在此过程中进化为一种不怕灭绝的物种;当然也还有剑桥的霍金建议人类要早早准备离开地球而迁徙到其他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上去;……大学以其远甚于一般与时俱进的巨大超越而面向遥远的未来。
几乎具有同等意义的是,大学还实现着反时向超越,它像能看到遥远的未来一样,也看到遥远的过去,并且,这两方面是相连接的,是相辅相成的。
伦敦帝国学院的研究者们发现英伦三岛形成于史前的大洪水;慕尼黑工业大学的学者计算出9300万年前哺乳动物经历了首次多样化大爆发;而当今灵长类动物、啮齿动物和有蹄动物的祖先最早出现在7500万年前;杜克大学的动物学家发现2900万年前的人类祖先脑容量非常小因而没有那么聪明;18世纪时,柯尼斯堡大学的一位大科学家、思想家断言宇宙起源于大爆炸;后来又有科学家推算出那是发生在百多亿年前的事,而我们的地球诞生在那之后而距今之前的40多亿年;来自包括哈佛大学在内的多所大学的科学家还利用超级强子对撞机来重演宇宙起源;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博乔瓦尔德向遥远的过去瞭望,断言宇宙大爆炸之前还存在“宇宙”;……大学跨越巨大的时空而奔腾超越。
当然,大学还“必须教导现代的学生毕业后投入目前还不存在的工作”,这也不只是与时俱进。
三、大学超越什么
约120年前,恩格斯曾为他所处时代的三大发现(细胞的发现、能量转化原理的发现、进化论的发现)而十分高兴,他和马克思都不仅视这三大发现为自然科学、自然哲学的伟大胜利,同时也视为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伟大成就。“由于这三大发现和自然科学的其他巨大进步,我们现在不仅能够说明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来说也能说明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如果人们能看到由大学里的人作出的关于众多基本粒子的发现、关于DNA的发现、关于时空变化的发现、关于左右脑功能区别的发现的时候,会比当年的恩格斯更高兴,关于自然界的图画的描绘将会更清晰了。19世纪的三大发现主要依靠大学,20世纪以来的一些伟大的发现更加依靠大学,大学特别有力地实现了人类巨大的超越。
我们可以把大学的超越特性作如下分析:
(一)超越实用
传统的观念中常强调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研究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实际上,以实用的观点无法理解大学的超越。
一些重大的发现,一般并不直接指向实用。这是在许多大学和校长的理念中得以阐发过的观念,其有效性与先进性亦为事实所证明。并且,一般来说,对于发现的实用价值并不是很容易预料的。
几何作图从两千多年前就规定不使用有刻度的直尺和有角度的量角器,这似是一种远离实用的做法,可是其意义远远超过了一般实用的价值。两千多年来,这一似不实用的做法,大大推动了理论的发展,催生了许多重大理论成果,而其实用价值则是无与伦比的。
中国古代就有数学家把圆周率算到了百万分位,这在当时就已大大超越了应用之需。而今,大学里的人们设法将圆周率算到了小数点后亿万位,这与实用还有何关系呢?过分强调实用常使得我们丧失无用之大用,同时当然也使得大学的处境不佳。只要超越,即必超越想象,超越人们眼下能看到的实用。
任芝加哥大学校长21年之久并把芝加哥大学带向高峰的赫钦斯在1968年出版的《学习的社会》一书中曾说道:“罗马人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但是他们太重实用,以致思想贫瘠,了无成就,颇为世人所非议”。他说的是古罗马时期。赫钦斯所表达的这种超实用的大学思想具有极强的代表性。而这对于我们太过强调“学以致用”的中国又是何等值得借鉴的观念啊,中国理论的贫乏、思想的瘠薄还不严重吗?
(二)超越既有
2009年,达尔文诞生两百周年。毕业于剑桥大学的达尔文于19世纪创立了进化论,传统的观念以为进化论说了生物变化的一切,也成了某种哲学观念的佐证。然而,加州理工学院的生物学家戴维森说:“任何没有建立在基因发展体系上的、与生命构造相关的进化理论都需要从根本上进行重新审视。”基因分析也质疑了关于人类在三万年前越过大洋零零散散地到达北美洲和南美洲的既有观点。
恩格斯在他的多部著作中提到了19世纪的三大发现(细胞的发现、能量转化的发现、进化论的发现),并说由于这三大发现及其他自然科学成就,我们已可“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人们若能看到20世纪关于相对论的发现、量子论的发现、基因的发现,等等,就会觉得恩格斯关于“近乎”一词的使用是多么必要。大学以自己的超越在使自然界的图画向更清晰的方向发展。同时,也给了人类更强有力的认识工具,人类自身发展的强大武器。
毕业于柏林大学后又工作于多所大学的马克斯·韦伯说:“学术工作要求被‘超越’,它要求过时,任何有志献身学术工作的人,都必须接受这项事实……将来总有一天,我们都会被别人超越;这不仅是我们共同的命运,更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大学已如此自觉地将超越既有与超越自身的学术事业联系了起来。
(三)超越实际
在传统的观念中,认为理论源于实际,又回到实际。然而,大学里众多杰出的理论研究的源与流,都难以用这种关于实际的论说来加以解释。况且,关于什么是实际的问题本身就含有不确定性。
我们已经知道,剑桥大学的韦克斯韦尔关于电磁理论是源于美学的动机;喀山大学的罗巴切夫斯基关于非欧的发现源于理论兴趣;……
猜想与假说也是科学理论的一部分,恩格斯有句名言:“只要自然科学运用思维,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说。”
先后在三所大学求学过的哥白尼提出的日心说,在当时也仅仅是一个假设,三百多年后才被完全证实;柯尼斯堡大学的康德提出的宇宙起源学说更是一种假说,其产生则是仰望天空的哲学兴趣,康德的假说逐渐被证实也是两百多年之后的事情了。
还是恩格斯说得好:“自然哲学只能这样来描绘,用观念的、幻想的联系来代替尚未知道的现实的联系,用想象来补充缺少的事实,用纯粹的臆想来填补现实的空白。它在这样做的时候提出了一些天才的思想,预测到一些后来的发现”。这就是哲学兴趣带来的思想和发现,带来的巨大超越。
顺便说一下,恩格斯所言之“幻想”、“想象”、“纯粹的臆想”,绝对需要自由思想,而对自由思想的控制与打击,也就是对“天才思想”、“填补空白”和“发现”的毁灭。
理论是超越实际的,理论跟实际一个样的话,它还有什么意义?不超越的话,它又有什么意义?
理论是反驳实际的,“实际”似乎告诉你太阳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绕着地球不停地转动,但是这种错误观念延续了两千年才被理论驳倒了,这个理论产生之艰难超过了人们的想象,至今,一万人中有没有一两个人能从理论上说清楚为什么不是太阳绕地球而是地球绕太阳转的?人们更珍贵的是防止“实际”的欺骗,而最有力的防止欺骗的利器正是理论。
理论是指导实际的。古往今来,无数的人群之中唯有亚里士多德发现了辩证法而后为黑格尔所完善。而今,所有的人唯有自觉的遵循辩证法才能有更大成就,而“蔑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惩罚的”。
理论是人类特有的最高成就,越是远离实际的理论越是显示出对实际无价的意义。实际上这只是逻辑的常识。
在慕尼黑大学等多所大学就读又于莱比锡大学等多所大学任教的伽达默尔说:“理论就是实践的反义词,理论就是对实践的反驳,理论就是对于实践的超越”。每个人都实践着,却并非每个人都理论着。真正的大学必定是实践着的,因而,对于大学而言,没有理论就没有超越。脱离实践的人难有,脱离理论的人易见;囿于实际者常有,超越实际者难能可贵。大学正可贵。
(四)超越“规律”
传统的观念认为事物的规律是固有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可是,150亿年前尚没有宇宙,50亿年前地球也还没有,一千万年前人类还未出现。宇宙、地球、人类都曾没有,何来固有?这些事物并非固有,其规律又何以固有?规律跟事物一样是生成的,而非固有的。
恩格斯作为一位了不起的哲学家并没有受到真正的尊重和对其理论的足够研习。他在距今一百多年前就说过“地球和整个太阳系表现为某种在时间的进程中生成的东西”(“生成的东西”这几个字是用黑体标明的)。并且,他说“自然界不是存在着,而是生成着”,“不仅整个地球,而且地球现今的表面以及在这一表面上生存的植物和动物,也有时间上的历史。”当然,如果恩格斯生活到今天,他一定关注到整个宇宙都是生成的,时间也是生成的,概而言之,事物皆为生成的。难道事物的规律不是也随之生成的吗?
当有人断言“事物的规律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时候,立即会面对三个问题:1、规律究竟转移不转移?2、若转移而不依人的意识,那么还依不依别的什么为转移?3、人不也创造了许多事物吗,人只创造这些事物而其变化的规律不为人所创造,且不依人为转移,尤其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那又有谁来创造且依其他什么东西来转移呢?人创造事物,然后由上帝来安排其规律并以上帝的意识为转移吗?
事实上,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语言哲学、社会哲学是有所不同的。自然哲学认为自然本身生成了规律,这种规律虽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却依自然自身为转移。大学不仅研究自然规律,也研究这种规律转移的状况。这反映了大学研究本身的超越性。
文化、语言、社会为人所创造。以语言为例,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人类创造了千种以上的语言。汉语有汉语的规律,俄语有俄语的规律,这两种语言分别为中国人和俄罗斯人所创造,难道这些语言的规律不也分别为汉民族(人!)和俄罗斯民族(人!)所创造吗?不也以人的意识为转移吗?
大学自己的诞生改变了教育,大学的诞生及其带来的改变就是以人的意识“转移”的结果。
诞生了的大学不仅研究规律,而且研究规律的相对性,研究规律在何种情形下发生转移,如何转移,等等。
又以经济为例。不是曾经认为资本主义有一个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规律吗?可是,这个规律变了,“转移”了,在很大程度上,德国的大学培养出来的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深刻研究以及剑桥大学培养出来的凯恩斯的研究对这种转移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不就是在人的意识作用下转移了吗?
中国曾经以为“有计划、按比例”的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律,现在不是已为市场经济及其规律所取代了吗?正是在邓小平领导下实现了这一转变。其实,这都是人的作用,人在人间的规律面前是主人。大学研究着这种事实。
(五)超越自身
大学特别显示出其特殊的超越能力,亦乃汇集人之超越力。人能超越自身这一人的本性决定了人能超越人间,超越地域,超越天宇,决定了大学的超越力。
我们的眼力有限,不及翱翔的雄鹰,但大学研究了电子显微镜、哈勃望远镜,让人超越,让人看到极小的微观世界,也看到多少光年以外的遥远星际。
我们的听力有限,不及蝙蝠能接收到近100千赫的声音,也不及许多能听到次声的动物,飓风、海啸、龙卷风这些能带来巨大灾害的自然力能制造出我们人类听不到的次声,如果能预先听到则可大幅减少这些自然力带来的灾害,而哥伦比亚大学、密西西比大学、康奈尔大学的科学家们正在紧急研究之中。
我们还有许许多多听不到、看不到、尝不到、感触不到从而靠感性难以捉摸的东西,然而,我们的意识、我们的思维、我们的想象、我们无比智慧的大脑能“听到”、“看到”、“尝到”、“感触到”,大学正是一个最充分运用着人的大脑的特殊场所,由此而达致超越。
“要成为完整的人全在于自身的不断努力和对自身的不断超越”,“每个人要肩负起超越自身的责任”,而大学就在于依靠那些“不断超越的教育家”、科学家和思想家来实现超越的使命。
回过头来看,人类那些看似不屑实用、不囿实际的伟大成果,大体上证明了无用之大用的道理,证明了仰望天空比起只看脚下来能够走得更远,飞得更高,从而更有利于人类。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学更热衷于人类实际,越远离实际而越深刻地靠近了实际。大学以特有的眼光看待实际,而不是藐视实际。当然,不同的大学以多少不同的方式在对待实际。
“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需要“亲口尝一尝”、“亲口吃一吃”吗?实际上,如果只靠“吃一吃”、“尝一尝”,那么,你若一辈子吃了50种水果,你也就只知道50种,还有数百种呢?此外,仅靠吃一吃,那么,梨子包含哪些维生素、碳水化合物,它的DNA结构如何,你能知道吗?也就是说,人仅靠感官走不了多远。
人类今天能发展到如此高度,如此深刻地揭示着客观和微观世界,最有力的是它的大脑,是它能“想到”、“梦到”、“思辨到”。而这正是大学最擅长的。大学是为思想和理论而生的,大学是因思想和理论而成为大学的。
四、再论大学的保守
我们叙说了大学的超越,也完全应以同等热情论及大学的保守,大学也是最虔诚的保守主义者。中国最丰富的史学研究在哪里?中国最高水平的考古学在哪里?中国最为深刻的人类学研究在哪里?以北京大学为象征的这种学术堡垒,是多么珍爱过往的文化,是多么强有力地守护着文明,是多么深切地关爱和守卫着中华文化和人类的精神家园。
仅仅是从文化和高深知识的传承来看待大学的保守是不够的。越是高水平的大学,越能以纯真(超俗、超利、超势)的姿态去待真、探真、求真而绝少杂念。这使它更易靠近善和美,也更易以其纯真去对待古典,尤其是古典伦理和美学。事实上,在一些优秀的大学里,古典文化常处在神圣的地位。在这种环境下人们心灵净化的状况往往更好,这也是大学在育人上起着难以替代作用的深层原因。
大学的保守和超越并不是彼此平行或分离的两种性格,而只是大学完整性格中可析的两个方面。
当大学把传承文化定格在高深学问上的时候,这就是超越性保守。当大学将自己的使命不仅论定在传承而且也认定在探求和创立新的高深学问的时候,它实际上为保守而超越着,为更高水平下的保守创造着更丰富的内容。
那些因传承着高深学问而护守着人类文化的大学教授们,实际上,也正在引导着学生走向超越;那些因创立了新的学说而实现了超越的大学教授们,同时也增添了可传承、可保守的文化,并且,热衷于创造和超越的教授们一般也热衷于传承,也大都盼望自己开辟的学科能被保存和发展下去,从而让保守和超越的完整性格也一起流传。
众所周知,由于科学的发展、物质的丰富,伦理也从多方面受到挑战。大学其所以看重传统伦理,看重古典文化,正是企求从那里获得应对当今之挑战的启示和历史灵感,从那里看到今日成就的真正价值。大学不愿意让伦理受到伤害而殃及学术生命本身,这一点几乎是任何一所健康的大学的本能。
大学的保守本身具有超越的性质,而大学之超越性质实是在更深层的保守性下所发生、发展的,保守与超越在更高水平下融合于大学。当然,每所大学如何达到这种融合,这将会是一个过程,它们达到何种程度的完美也在于它们实际经历着何种路程。然而,保守与超越作为大学的一对孪生姐妹的生存状况越好,大学的命运越好。
当科学发展的水平越高、所显示的威力越来越大的时候,我们的伦理同时遇到了什么挑战?当物质生产及精神生产的产品越来越丰富、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不一样的时候,我们的伦理良知又遇到了什么挑战?在这一过程中,美学思想将发生何种变化?大学在追求更高境界的真、善、美的时候,时刻回首人类本有的良知。它一方面要大步向前,一方面又不时守望。越是优秀的大学,越能求得一种完美的统一。
第五节 大学的理念与目的
我们对大学的职能、功能都作了叙述。这样,大学不就是履行它的职能、发挥它的功能了吗,为何还讨论大学的理念呢?理念是职能、功能之外的东西吗?大学的职能、功能都一样,大学也就都一样了吗?可是,耶鲁大学校长莱温说:“世界上找不到两所同样的大学。”真找不到吗?为什么这位校长会有这样的判断呢?
人与人其所以不同,主要就在精神、观念、思想、信仰等等方面的不同。大学的职能虽大体相同,但它们各自所形成的文化可能很不相同,虽同为大学,虽履行大体相同的职能,可是对其职能之理解可能不尽相同,其实现自己职能的目标、途径、方式也可能不同,它们对大学本身的理解也很可能不同。
大学与大学之间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其理念的差异;一所大学自己的现在可能还与自己的过去不同,这种变化也最有可能因为理念的变化而发生。当然,也许许多大学的理念始终如一,形成了特有的传统,其巨大的变化并非理念之变而变,反倒是不变的理念持续发挥着更为有力的影响的结果。
大学理念也成为中国大学当今议论的热点,这些年来中国大学开始更多思考自己,也在寻求自己的理念。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也是很大的进步。当一所大学越来越能主宰自己命运的时候,它越自觉地思考自己的理念;当一个社会越来越包容而使得大学都能自己主宰自己命运的时候,那个社会里的大学理念就会是特别多样、有个性且光彩夺目的。
理念可解析为两部分:理想与信念。信念,或信仰,具体地说,就是大学所持的观念,所信从的信条,所依皈之哲学,所赖以行事的原理;理想,具体地说,就是大学的追求,大学的目标(大半指较长远、较远大的目标)。虽可如此适当辨析,但这两者常常同时存在,因而作为一个整体而表现。在实际表现出来时,可能有偏于理想的,可能有偏向信念的,也可能两者皆有,就隐含的意义而言,常二者皆备。
大学里的观念、信条、思想、理论很多,甚至会有彼此不同或冲突的理论和观念,它们并不都代表大学理念。只有最具代表意义的部分,且基本上在主流意识上发挥着持久影响者,才可能被认为是大学的理念,它又常以比较简明的方式表达丰富的内容。
“大学,……乃大师之谓也”(梅贻琦),这是对大学的一种理解,亦属于信仰、信念之列。此乃以信念表达的大学理念之一。
“兼容并蓄,学术自由”(蔡元培),这是办大学的一种原则,也是欲实现的目标。故为理想之列。此乃偏于理想与追求、原则与期望的一种大学理念表达。
“你们就是大学”(耶鲁大学,这里的“你们”是指学生)这是偏于信念的一种大学理念(亦或是对大学的一种理解)。
“吾爱柏拉图,吾爱亚里士多德,吾更爱真理”(哈佛大学),爱,属于情感,也属于对自己的要求,故为偏于理想的理念。当然它也依托于一种信念,然而是隐含着的。隐含着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学说的敬仰,又以此表达对真理高度的追求。
“大学的每一天都是第一天”(卡斯帕尔),从其表达形式看,这属于偏重信念的大学理念。它直接表达的也是对大学的一种理解。
“把学生培养成他想成为的人”(萨莫斯),这表达的是目标,偏重理想的大学理念。
“大学是一个大写的‘学’字”;“大学是学术的殿堂”;“大学,象牙塔和故纸堆共同安憩的地方”;“大学,人类无数美梦孕育出来的美好现实”;“大学,使人大智大慧,大彻大悟的圣地”;“大学,最为保守(学术良知)又最为激进(学术自由)的社会机构”;“大学,最羞耻于人云亦云,最不齿于模仿和效法”;“大学,最少肢体语言且最低分贝的地方”;“大学,最受人间宠爱又最被苛求的对象”;“大学,人的生命的一道光芒,它又反光照亮人的生命”;“大学,人类创造的至今仍无与伦比的机构”;……这都是关于大学的信念,亦可谓大学之种种理念。
大学的理想一般是基于其信念的,受其信念影响的。纽曼有一著作,其书名即《大学的理想》,实际上,书中许多地方可以看到他的信念。例如,他说大学的“功能是智慧培育”,“大学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把理智的培育作为其直接范畴”,这是关于大学的任务与追求,属于理想性的;他又说“理智也存在美,存在完美”,这就是一种信念。很明显,其理想与追求基于其信念和原理。
一般来说,先进的观念、信条,产生强烈的追求;坚定的信念、信仰产生矢志不移的理想,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发挥自己的功能。从这个意义上看,信念是更基本的,是大学理想的依托,是起决定影响的;同时,信念也是相对稳定、持久起作用的,目标可能常变常新,但对于一所成熟的大学,其信念可能一如当初而仅有某些充实和发展,而基本的信念依在,对大学本性的看法如初。
大学的追求可以被直接看做是大学的理念,虽然它不一定说出了自己的信念。但是,如果它既未说出,又实际上并无明确的信念,那就是一个缺少灵魂的大学理念。信念毕竟是大学灵魂深处的东西,从而,信念是大学理念的根基,无论是隐含的还是显现的。
大学经常做规划,其内容主要在确立自己的目标,自己近期或中远期的追求。规划直接表现理想,然而,它也反映大学的信念。从而表现大学的理念。
我们可以看到,先进的来自心灵的信念对于规划至关重要,事实上,缺乏信念的规划与目标,一般是缺乏生命力的,很可能是机械的或流于形式的,置于身外的。
规划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只有从它与理念的关切程度可以看得更清楚,然而,“人能够达到的境界,这在本质上是不可计划的”,大学亦如此;“每一种教育的作用亦非事先能预料的”。不过,有信仰,有理想的大学会有更多的期盼,会有一步一步的行动计划,会有更大可能达到更高境界,达到一个事先未预料到的境界。可计划的是阶段性的,不可预料的是永久的,不断生长的。
有信仰,催生出追求和理想;有理想、有追求,决定出一个个发展的规划;有智慧、有胆识,将规划付诸于一个个坚守而有效的行动。这是一个大体的线索。
对于大学的理念,因为其主要反映的是观念、思想、信仰,故而没有统一的格式,没有什么模式,并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体现出来。有的潜于规划里,有的写在校训上,有的见于演讲中,有的存在于某些论著中;有的在著作中作为基本论题之一而被提到,有的还进行整体的专门的论述。
有一类理念是直接关于大学本身性质的看法的,是整体性的。例如,“最好的大学是最自由的大学”;“在人类的种种创造中,没有任何东西比大学更经受得住漫长的吞没一切的时间历程的考验”;“大学唯一的生存理由,即在不受功利或‘结果’的压力牵制的情况下,为追求真理提供一个天堂”。
有一类理念是表达对大学使命和任务的看法,如“培养世纪人才,建设美好明天”(澳门理工学院校训);“大学所要解决的是思辨的问题”;“一所大学统一的原则是为真理而追求真理”;“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中山大学校训);……
有的理念是表达对学术、对真理的看法的,如“真理使你成为自由人”(霍普金斯大学校训);“学术是学者的生命”;“学术自由是大学的生命源泉”;……
有的理念是表达对教授地位看法,如“教授是大学的灵魂”;又如众所周知的梅贻琦名言;……
也有反映对大学培养人才看法的,有对大学校长作用看法的,有表达自由或真理或知识对于大学价值的观念的,有表达创造对于大学的意义的观念的,等等。
“人类的智慧至今尚未设计出任何可与大学相比的机构”,这一类对大学的赞美之词也是一种理念,在作出这样的判断之前,弗莱克斯纳问道:“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除了大学,在哪里能够产生理论,在哪里能够分析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在哪里能够理论联系事实,在哪里能够传授真理而不顾是否受到欢迎,在哪里能够培养探究和讲授真理的人,在哪里根据我们的意愿改造世界的任务可以尽可能地赋予有意识、有目的和不考虑自身后果的思想者呢?”大学理念似乎总是以简捷的形式表达出来,然而,其意蕴一般是十分丰富和意寓深远的,从而也是容纳想象乃至富有诗性的。凝炼与简洁是以富实为前提的。
大学理念是在大学里活动着的人的理念,是他们观念、思想、理想与追求的凝炼。“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大学理想和理念就是大学校长的理想和理念”。有《芝加哥大学的理念》一书,写的就是至1975年学校历史上所有(共八位)校长的理念,1891年才诞生的芝加哥大学经过数十年建设就成为世界一流大学,正是其先进理念的的结果。大学校长的理念常常更易具有代表性,或者他提出了本大学的理念,或者他提炼了、集中了大学里其他人士的理念,或者他继承了大学业已形成的理念;同时,也因为校长是将自己大学的理念付诸于学校行为的最有力推动者,引领者。总之,大学校长对于大学理念的形成、发展和实施起着关键作用。
纽曼的大学理念写在《大学的理想》里,赫钦斯的大学理想写在《美国高等教育》和其他著作里,但大学理念用这样一本一本著作来表达的,并不很多。人们有时从系列的论述中提取一两段甚至一两句话来,有时就反映在或概括在校训里。
大学理念表达的形式多式多样,然而,它主要表现在思想内容上,主要看实际上与学校生活的联系,看它的明晰、确切和持久发生的影响,看它在学校发展历史上的作用。
《大学理念论纲》中列举了中国大陆104所大学、68所学院和台、港、澳以及国外19所大学的校训。这是一个较为集中的较有代表性的资料,据此,我们只是从这样一个侧面主要分析一下中国大学的理念表现状况。
有这样的大学校训:“爱国、奉献、敬业、自强”。这是大学的校训,然而用作工厂的厂训、医院的院训、农场的场训,基本上也没有问题。这应当是属于缺乏个性的校训。还有“文明、奉献、团结、进取”一类的校训也属于这种情形。
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大陆这些院校的校训中,104所大学有“团结”二字的41所,占40%;在68所学院中有“团结”二字的38所,占56%。团结对于大学固然也很需要,但它并非大学的核心概念,它主要是一般社会机构,尤其是政治团体而非学术团体的特征概念,至少,它不代表大学的基本特性。上述材料所列出的台、港、澳和国外大学校训无一所含有“团结”二字,很可能这只是中国大陆大学理念的一个“特色”,但它不是大学的特色。如此高比例地同时出现,这仍可谓个性缺乏的表现之一。
更能说明雷同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在68所学院的校训中,出现了“求实”(或“求是”)二字的42所;出现了“创新”二字的37所,分别高达61.7%和54.4%。这些字眼大体上是中国社会广为流传的一般词汇,中国大学校训如此明显地具有社会“舶来品”的特征,中国大学缺乏独立品格的状况也在这一雷同和模仿中反映出来。理念直接反映的是思想,没有大学自己的思想,就不会有真正属于大学自己的理念,就只有因袭他人,都只能是魂不附体。
此外,还可看出一种趋同的格式。例如,“爱国、奉献、敬业、自强”,这是由两个字组成一个词,再由4个词组成校训,可谓之一种“4×2”格式。在104所大学校训中采用“4×2”格式的共57所,一半以上;在68所学院中采用此格式的共53所,接近80%!
中国大学如此明显的雷同、趋同、舶来、缺乏个性所体现的是大学理念的贫乏。这种贫乏出现的原因,至少有如下四方面:1、我们对大学本性的理解还远不是那样准确和深刻的;2、我们的大学长期地过多地受外部非学术影响,失去了许多深入思考自身的条件和机会;3、校长常常有任期目标而缺乏长远目标,有硬目标而缺乏软目标,着重硬实力而忽略软实力,忽视对于大学更为关键的软实力,从而,缺乏寻求理念支撑的动力;4、过多的变动不居,不宜产生永恒,即使偶而出现的先进观念也很难在持久稳定之中变成大学实际生活中长期起作用的理念。
蔡元培、梅贻琦的大学理念是先进的,也是今日中国大学可以效法的,但是,如今更多的是对他们理念的怀念,似乎今日仍然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高度,更没有当下之创新;理念是大学心灵深处的东西,只有怀念和效法,难以产生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现今中国大学所需之理念。
中国大学如此明显的雷同、舶来和缺乏个性,也反映了其盲目性,现在又普遍呼喊着创新,然而,其根本理念上的贫乏意味着是由缺乏创新的呼喊者在呼喊着创新。
大学理念不是从外部下达的指令,大学理念也不是内部作出的规定,大学理念更不是只被呼喊的口号,大学理念也不只是词语的组合选择。一千位校长大约有九百九十九位希望有一个好的理念,但是,中国的一千位校长中能出现一两位有独特理念的吗?
至此,对于大学理念对大学充分履行其职能、发挥其功能的重要性,我们已有提及;大学理念是大学文化的核心部分,对此,我们在关于大学文化建设的章节里再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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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3:34:05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相关的主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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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与高等教育学相比,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但局部研究的丰富性并不因此关系而减弱。一般来说,整体的研究并不能代替局部的研究,局部的研究也还不能替代对个体的研究。这就是高等教育学并不能为一般的教育学原理研究所替代的原由。由此,高等教育学也就必然有其独特的概念及相应的词语。
我们把高等教育学中一些基本的、主要的词语称之为它的关键词。例如,自由教育,专业教育,通识教育,职业教育,普通教育,大学素质教育等。它们连同第一章介绍的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大学等构成高等教育学的词语系统的基础。
学科及学科建设一词也是大学常用的,但是,常用的不一定是自身独有的,例如学科一词,它并不属于教育学。学科是属于科学学的词汇。高等教育学当然免不了使用其他领域里的专用语,一些与己关系特别密切的领域沿用者更多,例如,科学学领域与高等教育学领域关系特别密切,作为科学学专用语的学科一词高等教育学必用,且常用。由于高等教育的性质,科学研究对其具有格外重要的地位,学科与学科建设就常用于高等教育学了,学科建设在大学教育中的地位尤其引人注目。但是,学科并不是高等教育学本身的关键词,虽然学科建设的地位很突出。常用的并不一定是专用的。
还有,教师、学生、课程等词也是高等教育学常用的,但它们属于一般教育学,高等教育学在使用时,常常特称大学教师、大学学生、大学课程等。
那些专门性的关键词所表达的概念即高等教育学的一些基本概念。本章集中就这些基本概念及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
第一节 自由教育,大学的一颗童心
办学自主权,大学自治,学术自由,都涉及自由的问题,但“自由教育”中自由与自由的一般含义有很大不同,自由教育与教育自由的含义很不相同。这首先涉及到对自由学术概念的理解。
一、什么是自由学术?
自由学术是学术,是学术中的一部分。学术自由是自由中的一类,包括了研究自由,选题自由,思想自由,教学自由,出版自由,是学界领域里特别看重的自由,区别于政治和社会领域里的罢工自由、游行自由、政治性结社自由等等。自由学术指的不是这些内容。
自由学术指的是学术,自由学术是指怎样的学术呢?沿用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自由学术乃是“有关某些原理与原因的知识”,是“研究原因的学术”,而“我们认取哲学为唯一的自由学术”。因此,我们将自由学术界定为关于研究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因和故的学术,或有关事物原理和原因的学术。又可称为自由知识、自由学问。
为何用自由一词来形容这种学术呢?因为掌握了这种学术的人就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自由。
与自由学术相对的是什么学术呢?那当然是指“不问原因的学术”,是“以官能的感觉为智慧”的知识,是“只凭经验的”,是“为其应用而探索的知识”。因而,自由学术是“与经验相比较”的学术,与以感觉为基础的知识相对的,与实用知识相对的学术。因此,亚里士多德进一步说道:“所有其他学术,较之哲学确为更切实用,但任何学术均不比哲学为更佳”。
人类的天性决定了人类的活动(他们的工作、事业等等),在正常情况下,在向前发展、向深层发展时,终归表现出两种趋势:走向艺术,走向哲学。
假若“认取哲学为唯一的自由学术”,那么,哲学为自由学术,自由学术也不就只有哲学了吗?在亚里士多德时代,哲学包含的范围很广,如今日之数学、物理学在当时就属于哲学,那时的物理学被称为“第二哲学”。那时的“数学充当哲学”。直至牛顿时代,物理学仍被称为自然哲学的分支。但物理学的主体已是关于原理和原因的学问了,从这一实质内容看,它便也属于自由学术。所以,用今天的眼光看,自由学术已不只是哲学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初属于哲学的数学、物理学、灵魂学等纷纷从哲学中划分出去了。另一方面,又有许多种类的哲学兴起了,不仅是许许多多哲学流派出现了,更重要的是,几乎在每一个具体学科领域里又生长出了哲学,如语言哲学、文化哲学、艺术哲学、科技哲学、数学哲学、政治哲学、教育哲学等等。因此,仅就哲学而言,自由学术的范围也相当广泛。但它仍不是自由学术之全部。
就具体现象、事实、操作进行的讨论及相应的知识,大体上属于形而下的内容;而基于形而下所探求得到的原理和有关原因(论及因果)的基础,是观念性的、思想性的内容,我们权且称之为形而中的内容;在思想和观念的基础上进行的研究所获得就是关于思想的思想、观念的观念,这是一种“思维着的考察”,是“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即一种形而上的内容,这就是哲学了。自由学术既包含了形而上的内容,也包含了形而中的内容,当然形而上占有更重要的地位。由此看来,自由学术的覆盖面是十分宽广的。
哲学的地位不仅不排斥作为一般原理、原故、原因的学问,而且视其与自身发展密切相关且产生巨大作用的学问。大学以对高深学问的情有独钟为特征,就必须有如黑格尔所言“对于高深知识的认真爱好”。这种爱好使得大学从一开始就与哲学有特别密切的关系。所以,大学对哲学的看重既是一种特殊,又是一种必然。因而在这一点上,也特别映衬出大学对自由学术的特别兴趣。
二、什么是自由教育?
所谓自由教育(有时被称为博雅教育),即特别看重自由学术(或自由知识)的教育。进一步说自由教育就是主要以传承和探究自由学术为己任的教育。有时亦以文雅教育、博雅教育相称,但以自由教育一词来表达更为直白,更为确切。
我们对自由教育的界定是以明确其教育内容为基础的。也有人从教育目的上去界定,例如说“自由教育是以人的理性发展为目标,强调心智的训练”;自由教育“是心灵的训练与培养”。
还有将自由教育界定为:“是一种关于思想和审美情感的教育,它是通过传授一些思想名篇、富有想象力的文学艺术作品知识进行的”。这是同时从目的和内容来加以界定的。
至于“自由教育是一种理性教育”,“自由教育以知识本身为目的”,这些说法也算是基于对自由教育的某种理解所作的描述,但并非正式的界定。
自由学术被认为是使人享有更多自由和更好地享有自由的学术,特别看重传承和探究这种学术的教育当然也就在充分实现这种学术所可能达到的目的。所以自由教育也被理解为自由人的教育。未来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这种教育也就跟人类的社会理想联系在一起。
自由学术一般较为高深,但也有相对高深和相对浅显之分,与大学相关的自由教育所格外关注的是相对高深的自由学术。关于与自由教育相对的概念在随后的讨论中再提及。
这里需要提及的是,从教育内容上和从教育目的上去定义自由教育是彼此相通的。
自由教育与自由从三个方面关联着,一是自由教育实乃特别看重自由知识之教育;二是这种自由知识对人成为自由人最为有利;三是对这种自由知识之探索尤其需要为知识而知识的自由精神。
三、自由教育走过了怎样的历程?
这里,限于篇幅不可能全面地叙述这一历程,故仅在此以一些代表人物的自由教育思想来说明。就世界范围而言,自由教育始终伴随着大学,无论经历了怎样的曲折,大学仍然与自由教育难舍难分。自由教育作为大学的一颗童心尤其在一些世界著名大学依然完好保留。
从培根(F.Bacon, 1561-1626)说起,并以他的著作《新工具论》为证。他本人就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人物,并认为“知识和人类的力量是同义语”,而人的“心灵喜欢一开始就到达普遍性”,“逐步地上升到自然界中真正的、最普遍的原理”的方法是最重要的方法。他在指出了可能“困扰人类心灵的假象”(共四种)之后说:“根据真正的归纳形成的概念和公理,是我们能避免和消除假象的唯一适当的补救方法”。培根虽然没有直接提到自由教育,但从内容到目的都体现了这一教育思想,他所说的“普遍性”正是自由学术的基本特点。
再说到康德(I.Kant,1724-1804)。他说:“人的目的是‘做人’”,“人必须尽早地使自己受理性的指挥”,而“人只有依靠教育才能成为人”,“通过教育人性可以不断地改进”,“实际的教育”就在于教人“如何过自由人的生活”,“所谓教化,主要是指心理功能的运用”,而“高级心理功能的训练,当包括理解力、判断力和理性的培养”。教育的目的就在于人性的改进、理性的培养、使人成为人、使人成为自由人,这是典型的从目的的角度对自由教育所作的阐释。康德的这些思想在他的著作《论教育》中出现,而这一著作正是根据他在哥尼斯堡大学讲授教育学的讲稿并由他的学生整理而成的。
新时代是以返回到希腊人而开始的,中世纪大学也秉承了亚里士多德的自由教育思想,已经走出了中世纪的培根、康德等人在教育领域里仍高扬了理性主义的旗帜。
按照时间的顺序,培根主要活动在16世纪至17世纪,康德主要活动在18世纪,现在再看看从18世纪跨入19世纪的洪堡(W.Humboldt, 1767-1836),柏林大学创造于19世纪初,洪堡是主要的创建人。洪堡认为:“纯科学就是哲学。思辨的哲学是科学发展的极致,是科学诸学科的升华和纯粹形式。纯科学不追求任何自身之外的目标,只进行纯知识、纯学理的探究。大学所从事的便是这种纯科学”,“通识性的修养是个性全面发展的结果,是人作为人应具有的素质,它与专门的能力和技艺无关”。显然,洪堡从内容到目的都鲜明地表现了他的自由教育观。
专业教育迅速发展起来,使自由教育面临挑战。生活在19世纪的英国教育家纽曼(J.H.Newman, 1801-1890)起而迎接挑战,他作了系列的演讲并汇集成册,这就是流传甚广的著作《大学的理想》。纽曼直言道:“只要我们是人,我们就会在很大程度上不由自主地信奉亚里士多德哲学”。这就说到了自由教育的源头。
从内容上说,纽曼认为“知识本身即为目的,这种知识应被称做自由知识”,“接受教育是为了获得这种知识,应把它纳入大学范畴”,这种知识即他所“特别指称的哲学或更广意义上的科学”,当知识“精确地、超常地被看做是哲学时,知识在更大程度上具备了这些含义”,而“当知识带有哲学的特性时,它就是格外自由或尤其自足的”。哲学的特性是些什么呢?是“智慧作用于知识”,是“把天地万物通盘予以考虑”,是“达到普遍的观念”,相对而言,“知识按其程度变得越来越特殊时,知识就越不能成其为知识”。
从目的上说,自由教育在于让学生养成“哲学习惯”,在于“理智的培育”,在于“使心智成形”,自由教育“仅仅依据人类的理性和智慧来考虑这个问题”。“理智训练以及大学教育的真正而且充分的目的不是学问或知识,而是建立在知识基础之上的思想或理智,抑或可称之为哲学体系”,“理智的训练即是自身的目的。因为自身有了目的,也就等于自身有了用处”。纽曼将自由与奴性相对,而“奴工”一词表示的是“体力劳动、机械劳作以及诸如此类的工作,很少需要或根本不需要心智活动参与”,纽曼没有直接提到自由人,但其自由教育之目的与自由人之培养显然相连。
纽曼是近代以来捍卫自由教育理想的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之一,尤其是《大学的理想》所体现的精神有着长久的影响。
最后,我们提到20世纪的赫钦斯(R.M.Hulchins,1899-1977),他曾担任芝加哥大学校长长达22年。他在自由教育又面临新的挑战时阐发了他的观念,他对自由教育的论述特别集中于《美国高等教育》(1936)和《民族社会中教育的冲突》(1953)这两部著作之中。他说:“作为最高形式的科学,形而上学决定了希腊人的思想”,同时,他认为“形而上学,即有关最高原则的科学”,“物理学想超越的仅仅是一种理论或假设,它就需要借助特定的一些形而上学原理”,“形而上学探究的是事物的最高原则和起因”,进而,他“坚信大学所要解决的是思辨的问题”。20世纪的赫钦斯关于自由学术和自由教育的理解依然与两千多年前的希腊哲学一脉相承。从内容上,他说得更具体,他指出“西方名著”“再加上数学”具有特别的意义,他本人就倡导了一个名著运动,更一般地说,“现代大学好似一本百科全书”,而这部“百科全书包含许多真理,别无其他”。这就是以自由学术为基础的自由教育。从目的上,赫钦斯认为“大学唯一的生存理由,即在不受功利或‘结果’的压力牵制的情况下,为追求真理提供一个天堂”,而“教育的目的之一是挖掘出我们人性的共同点”,“教育的目的是将人与人、现在和过去联系起来,增进人类的思维”。他的永恒知识、永恒主义教育观作为自由教育的一种体现也呈现出时代的特点。
赫钦斯曾任校长的芝加哥大学拥有81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它早已成为世界一流大学(芝加哥大学与北京大学几乎是同时建校的(前者仅早了7年),这一比较实在可令我们的深思。芝加哥大学的历任校长都如赫钦斯一样坚持了自由教育的理念无疑是它成功的关键。我们再无需列举哈佛、耶鲁的案例了。
至此,我们以自16世纪以来,17181920世纪的几位代表人物的有关论述,大体说明了自由教育在大学教育发展中的历程,特别是它在近两三个世纪经历的许多变迁中,仍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且其自身也在一些挑战中得以发展。
历史表明,自由教育是大学的一颗童心。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它始终力图保持自己的这颗童心。
四、自由教育与中国大学
中国最早建立的两所大学为天津大学(1895)和上海交通大学(1896),其前身分别为北洋西学学堂和南洋公学。北洋学堂分设头等学堂和二等学堂,头等为本科,二等为预科,头等学堂最初所设之专业分别为“土木工程、机械工程、采矿冶金、法科4科”。南洋公学则“设商务专科、铁路工程班”,后“增设电机、航海专科,以造就实业人才,学校始具工科性质”。也就是说,中国大学是从实业发展需要始建的,具有明显的实用性质。这对于中国教育的发展仍是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以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的大学终于在中国诞生了。
然而,与西欧当初建立的大学中所设哲学院、神学院、法学院、医学院相比,差别较大,这种差别反映在大学教育性质上。欧洲大学一开始就与古典的自由教育思想相联系,而中国大学一开始就是与实用教育相联系的。
即使以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为例,从其于1910年所分之七科(经、文、法政、格致、农、工、商)来看,虽与北洋学堂、南洋公学有所不同,但其宗旨仍为“讲求时务”。
中国的大学可以说是在服务实业、讲求时务中诞生的。
蔡元培和梅贻琦在分别执掌北大、清华的时期,可能是彰显自由教育思想的一个有代表意义的时期。以蔡元培先生为例,他在德国莱比锡大学研习的是美学、哲学、文学、心理学,更直接地受到欧洲大学教育思想的影响。从他主张自由和谐发展,主张发展个性,崇尚自然以及教育独立的办学思想中亦可看出其教育观。但是,他接手时的北大问题多多,这使得他必须要花很大精力于整顿校风、调整办学方针,从大的格局上把北大引向现代大学之路,事实上还来不及充分展开以自由学术为主线的自由教育思想于教育的实践,而首先是大力推进“兼容并蓄、学术自由”以及“教授治校”、“学生自治”等。这些事实使得人们比较容易注意到他对学术自由的重视而忽略了他对自由学术的价值的看重,注意到了他对教育自由的捍卫而忽略了他对自由教育的崇尚。
自觉的自由教育理念在大学推行,是产生大师级人物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一点已被中外历史所证明。
在进入上世纪50年代之后,中国大规模发展的是工科、农科,大力凸显工科的地位,有一定自由教育传统的清华也变成了纯工科大学,而新建的院校除个别外大都是工科(或农林医)院校,不仅单个的专业强调对口,而且整个学校被要求对口,整个学校成了专业院校,诸如纺织学院、公路学院、铁路学院、煤炭学院、石油学院、化工学院、粮食学院、地质学院、矿冶学院、水产学院、畜牧学院、……为了国家的经济建设,当然需要发展相关的各种专业,但办学校与办专业不是一回事,一方面大学的目的不仅仅在于经济,另一方面专业或相应学科之间有其内部关系,均应在考虑之列。然而,大量的政府职能部门直接办学的格局使这种考虑更容易被忽略。
上述局面从50年代起,在其后的30年甚至40年,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一些著名的理工科大学有的甚至还找不到一位能讲授中国通史的教授,找不到一位能讲授哲学原理的教授,找不到能讲授中国哲学史、外国哲学史的教授,……虽然中国高等教育界的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这一局面的严重性,但改变这种局面亦非一日之功。
综上所述,中国大学缺乏自由教育的传统,具有鲜明自由教育思想的教育思想家少之又少。尤其是近半个多世纪以来,为何中国缺少大师级人物,缺少牛顿、爱因斯坦、普朗克这样的大科学家,缺少如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思想家,缺少诺贝尔奖获得者,缺少如我们自己曾有的熊十力、冯友兰、陈寅恪这样的大师?人们普遍在思考,虽然今日之中国能对此予以面对并深思之已是一个进步,但是答案在哪里呢?肯定难以一言以蔽之,然而从大学教育思想上去寻找原因也是必需的。欧洲包括科学事业发展在内的繁荣是大大受益于对自由学术之崇尚的,这一点恩格斯已有明确的论断,亦当给我们以启示。
自由教育的肥沃土壤不是上天赋予的,它是由文化孕育和积累而形成的。这种至关重要的文化又从何而来呢?虽然作为传统在这方面正有我们的不足,但不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借鉴的。毫无疑问,对于现实而言,社会环境的变革和大学自身的改造对于这种文化的生成都是不可或缺的。
大学实施通识教育的机构,如哈佛大学设立哈佛学院,日本东京大学设立教养部,由它们来负责实施。在美国一些著名大学里,自由教育以实施通识教育来体现,其相应的机构里不乏著名的学术大师。一切都表明,通识教育决不是无足轻重的。并且,自由教育之精神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全程,影响大学教育的全程。
第二节  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
首先从三个相关的名词来讨论,并明确专业的含义。
一、学科
学科是属于科学学范畴的名词或概念。对于整个科学或某类科学进行分类,其下所分之部分便称学科。比如,按我国现行的分类,共有11个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学科门类之下又分一级学科,例如,教育学之下分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三个一级学科。一级学科又分二级学科,例如作为一级学科的教育学又含有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职业教育学等二级学科。11个学科门类包含了80个一级学科,其下又包含369个二级学科。理论上还可作三级学科、四级学科、……的划分,但实际只分至二级了。
在日常用语包括一些书面用语中,科学一词的使用已相当广泛。比如有语言科学、教育科学、艺术科学、数学科学、物理科学一类的称呼。那么,在它们之下便有学科。比如,教育学本是一个学科门类,同时在其下教育学又是一个一级学科,但当称呼教育科学时,相对而言,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学等便是其学科了。又例如,数学本是理学这一学科门类下的一个一级学科,但若称它为科学即数学科学时,相对而言,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便是其学科了。科学与学科一词便具有了可变的相对的表达方式。
学科建设在大学的建设中具有极重要的地位,学科建设是一种专门任务,它对大学教育影响极大,然而,学科一词并不因此而成为高等教育学的专属用语,如同科学、哲学、艺术等对于大学极为重要而并非教育学专属术语一样,而只有科学教育、艺术教育、学科教育等术语才进入了教育学专属术语范畴。
二、专业
专业则是一个教育学词汇了。所谓专业,即“高等教育培养学生的各个专门领域”。按照不同的逻辑路径,专业也可作另外一些界定,但其含义一致。
学科是对科学划分的结果,专业也是分类的结果,将培养的广泛范围加以划分,学生在其划分的特定领域接受培养和训练,亦即在一个一个的特定专业里接受高等教育。
大学自产生之初就已具有了专门性。如中世纪大学一般设有哲学院、神学院、法学院、医学院,这种基本形式延续了几百年。
然而,自1617世纪以来由伽利略、开普勒、牛顿等开辟的现代科学大量涌现,随之技术也迅速发展,自1819世纪已不可避免地涌入大学,固守四院基本格局的传统越来越困难,十分保守的牛津、剑桥也开始发生变化。毕业于剑桥的牛顿,他所创立的学说就大体可以构成学生在大学期间学习的一个专门领域了。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大学专业便突破传统模式,其数目日趋增加,专门性经过专业的日趋扩展而得以强化。大学的专业教育及相应的概念自然随之而生。
以上世纪50年代以来的我国高等教育为例,大学是以专业招生,按专业培养,最后取得专业的学业证书(毕业证或学位证),教师也分成为各相关专业的教师(除公共课教师外)。这样,专业教育便成为大学教育活动的基本形式,专业也成为相关教育组织形式(如系、院)的基础,一个或若干个专业组成一个系,若干系组成一个学部或学院。教学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亦便是专业建设。
某些国家在逐步淡化本科教育阶段的专业性,办法之一就是不按专业招生,学生进校后到后期才选定专业,选定之后还有更改或转换专业的机会。这种做法,一方面是扩大学生专业选择的自由权,另一方面则是有利于拓展学生知识面。我国也开始发生类似的变化,但至目前为止,大的格局并没有多少变化。
我国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由政府主导专业的管理方式沿用至今。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专业数变化起伏相当大。仍以本科专业为例,1953年为215种,1957323种,1960627种(与“大跃进”相呼应),1963432种,1965601种。“文革”期间大学停顿。至1980年专业数为1039种,1992年目录列出504种,执行中实为8321998年确定为249种。1998年至今将近十年,又发生了一些变化,但与以前相比,波动起伏之幅度已有下降。专业数有一定的变化、调整亦非异常,但波动过大并非正常。
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颁布专业目录来进行管理,大学原则上只能在目录范围内来申报和举办专业,突破者须经最高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专业申报,除一般条件(主要是师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方面的条件)外,还有一定数量控制。
在有些国家,专业设置权在大学,并没有统一的专业目录,更不运用其进行管控。即使公立大学也不受多少限制,专业名称可以自定,数目也自己掌控。美国公立的明尼苏达大学,其专业数多达370多个。专业的设置及其效应由大学更为直接地接受人才市场、文化市场、科技市场的检验,这对于专业的正常发展是更有力量的保障因素。
在正常情况下,大学专业设置的质量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一所大学的水平,也反映它适应社会发展和自身学术发展的能力,比如说,这种能力越强,它就有了根据学科发展的特点而进行更广泛的跨学科研究的更大可能,也有了根据社会新出现的专门人才需要及时组建相应的新专业的更强能力。而这一切由大学自己来掌控就可得到更灵敏的反应,大学既有这种灵敏反应能力,又有这种必要,大学会因此变得更强而有力。因而,对大学专业如何进行宏观和微观管理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大学确定办什么样的专业,多少类似于企业确定开发什么样的品种。后者,就国有企业而言,曾经是由政府部门决定的,但这一机制早已改变。大学里类似的改变同样会发生,这是可以期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3条规定:“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这意味着只要依法,高等学校就有设置和调整专业的自主权而不受行政权力制约,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应的权力管理将会改变。这部高等教育法与249种专业目录的发布同是1998年,但后者并非法律文本,十年来贯彻的情况表明是后者具有更实际的约束力。随着政府、大学、个人的法律意识的增强,大学的专业自主权将会落实。
过于相信行政管控的作用与更为相信大学自身的敏锐和自觉的社会意识、学术意识,是影响专业管理的两种不同观念。这跟过于相信指令计划的作用与更为相信市场本身的力量是影响企业管理的两种不同观念类似。
三、职业
职业是社会学的概念,也是分类的结果。
职业是“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现代汉语词典》、《教育大辞典》都是这样注释的。从这一注释本身亦可看出,职业主要是一个社会学的专属的名词,教育学沿用之。职业显然与社会分工有关,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分工越来越细,职业的种类也越来越多,社会发展速率的加快,使得一个人一生中转换职业的机会也增大。
劳动生产率是衡量一个社会先进性的基本标志。生产效率的提高直接影响生产力,具体到生产活动上来,就取决于生产者的职业能力和水平。出于有意识地提高这种能力和水平的教育便应运而生,这便是职业教育,即“传授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
可以说广义的职业教育(如师傅带徒弟式的教育之类)早已存在,但近代意义下的职业教育18世纪产生于近代科学技术和近代工业已率先发展起来了的欧洲。中国的职业教育晚至20世纪初才出现。无论中外,职业教育开初主要存在于中等教育阶段,后逐渐进入高等教育,并特称为高等职业教育。目前,在中国,主要存在于职业技术学院。在美国,大量存在于两年制的社区学院。不少国家有进行职业培训的短期大学,自然也属于职业教育的范围。
四、三者关系
学科、专业、职业是分属于科学学、教育学、社会学的名词,都是因应分类而使用的概念。三者的联系也反应了各领域的相互关联。
专业作为高等教育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设置与变更,主要也受到两方面的影响,一是社会分工或职业发展变化的影响,二是科学发展的综合与分化的影响。
这种影响是很明显的,但并不是一对一的直接影响。主要职业数以千计,各种职业数以万计,专业不可能设置千种万种。科学既呈现出综合趋势,也呈现分化趋势,学科细分起来也是千门万门,但专业也不可能对应地设置千种万种。例如,以我国本科为例,目前专业数也就二三百种。
一般来说,当办学层次越高时,受学科影响较大,而层次相对较低时,受职业的影响较大。
例如,高职高专的相应专业考虑职业因素更多,本科专业所设目录为249种,而高职高专所设目录为531种。比如说,农林类的本科专业只有11个,而专科则多达38个,就因为更多地注意到了职业需要,而较少关注学科发展。
另一方面,研究生的培养则更多地建立在学科基础上,一般在二级学科上培养,在博士阶段更重视在一级学科上的培养。例如培养文学博士、哲学博士、理学博士等,这就离具体的职业较远而主要是基于学科来培养人才了。学习理论物理、抽象代数、西方哲学的博士们更多考虑的并不是某些现存的职业,而是学科本身。他们不直接针对职业的研习也许能让他们在职业选择上有更大自由。
作为中间层次的本科可能在学科与职业之间有更多的游弋,而在学科上培养的研究生并非完全与职业无关,但可能拥有了对职业更多的选择机会,也可能获得职业转换的更强能力。当然,由于终身教育概念走向现实,只接受过某种职业教育或训练的人也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而增强职业转换能力,而职业教育常常也考虑到这种需要。许多的短期培训往往是为只接受过较窄的职业教育的人所提供的。
职业教育其实也是专业教育,但它是更靠近职业的专业教育;专业教育,例如本科阶段的专业教育其实也不是与职业不相关联的教育,但若从主要传授技能、技巧来说,它便是比较不直接靠近职业教育的专业教育;在研究生阶段,学科的专门性增强,职业性降低了,但并不是对职业性没有任何考虑了,在学术性的研究训练的基础上,某些学科的研究生培养延伸到了与一定职业更直接相联系的专业研究训练(并且获得相应的专业学位)。
教育是朝向未来的,不同的教育以不同的方式、途径和不同性质指向未来;教育是与社会的各个方面关联着的,不同教育与社会各不同方面的关联也呈现出差异。以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与经济的关联为例,职业教育按更直接的方式指向经济活动,本科的专业教育则兼顾社会职业与学科的发展,从而在与经济的联系上并非那样直接了;研究生教育若按研究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区分,在与经济的联系,与职业的联系上,后者更为紧密,前者则较为间接了。
从朝向未来的角度看,职业教育指向相对近期的就业,指向当下的经济或其他活动;研究生教育,尤其是学术性较强的领域,它指向更远的未来,它更为着经济发展能有更强的后劲,但它又决非仅仅指向经济;本科的专业教育介乎于两者之间。这种界限虽非绝对的,但总体上是如此。
说得更具体一点,职业教育通过直接提高职业能力的途径来提高一线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生产能力,提高生产水平。它有一个十分广大的对象,对当下经济发展起巨大的直接作用。
然而,从事宏观管理和决策研究的,做大型工程规划的、进行新产品研制与设计的、……这一类与经济关系也十分密切的人员的培养,就很难是只出于当下的、直接的某种职业能力的短期训练所能做到的了。至于从事基础理论研习的,则只能是在为应用、开发作更长远的准备的意义下来理解与经济的联系,也就是说,它以很间接的方式作用于经济,却又是有活力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所绝对必要的。何况大学并非只有一个经济因素需要加以考虑,经济并非大学考虑的唯一因素。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的许多的非经济目的的研究常常可能对经济发展产生预想不到的影响,这常常是大学更为奇特的功能。
不同层次的教育以不同方式、途径、性质作用于经济,换个角度看,一个繁荣的有持续发展活力的经济体,它既要依靠发达的职业教育,又要依靠高水平的专业和学科教育。大学教育中没有所谓让经济腾飞的单一的“秘密武器”。
大学越是处在自由发展的状态,就越能灵敏地感知到人才市场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并根据自己的情况和特点作出反应。过多的外部干预只可能使大学被动和迟钝。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其实就在使政府不要横在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让企业直接面向市场,从而恢复企业的活力与灵感;政府放弃直接管企业、直接办企业等一系列职能而去做自己尚未很好去做的事。教育改革的基本精神亦如此。实际上,在大学真正成为独立实体时,它所能做到的事情将超乎人们的想象。
社会本身的发展是基础,而其中就包含了大学的发展。当一个国家尚处在工业化初期,或工业化前夜时,理工科专业通常会占有很大比重,而当一个国家逐步实现工业化,且社会发展的各种水平上升的时候,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会让大学感觉到其专业结构适时调整的必要。现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大学专业,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或称大文科)类专业一般规模都超过半数,有的达到三分之二,这并不是政府指令的结果。中国大陆198119912001年,大文科专业所占比重分别为24.1%、28.5%和43%,这也是中国大学尚具有自己一定的灵敏度的证明。
大学兴办专业,根本点在于人的更好发展,同时,它从两方面与社会直接沟通,一面是科学,一面是职业;从大的方面说便是,大学面向人类文化。
第三节  通识教育与通才教育
向学生提供怎样的知识,学生希望获得怎样的知识,社会需要具有怎样知识的人,都是大学考虑的基本问题,其实,还包含有提供怎样的知识结构的问题。通才教育、专才教育、通识教育,这些概念与所述的这些关系问题相关。
一、专才与通才
相对而言,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应可称之为专才了,它已经专门到某种职业知识和技能上去了。高职高专一般也就不存在培养专才还是通才的问题了。
本科阶段是否有了这样的问题呢?实际上,有了专业性,就是在培养专才了。可是,专业面如果过窄,常常就难以应对未来可能遇到的复杂情况,在上世纪90年代就提出了“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思路,意在克服过去过分强调对口造成的困难。也还曾经提出过“一专多能”的构想。更一般地就是提出本科阶段应培养通才,从而出现了专才教育与通才教育的不同观念。
我国教育界、学术界一些年长的学者,有的有过留学的经历,有的没有,就在本国接受本科教育之后投入到了国家的建设之中。根据他们的体验,一方面,自己就只接受过本科教育,另一方面,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国的科技与经济发展主要依靠的还是本科的专门人才,因此,他们担心本科若以通才教育的思路去培养而缺乏专门知识可能对国家建设不利,认为不宜急于实施通才的本科教育。
近些年来,研究生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人才大量进入科技、文化和经济领域,这使得对本科生实施通才教育的担心大大减少。
变革的基本途径之一是,本科生刚进校头两年不确定专业,待进入第三年时再予明确。模糊了专业,增大了学生选择的机会。学生进校时,或进入某个含有多种专业的学院,两年后再在学院内选定专业;或者经由某个学院再转另外的学院从事后两年的专业学习。打破了一开始就进入专业学习的原有格局。某些大学在文科还尝试过实行文史哲打通的大文科培养方式,亦可视为实施通才教育的尝试。
从理性的思考看,具有较宽知识面的人才便于向更高层次发展,文化史、科学史也表明,有深厚理论基础和广博知识的人才可能成为大师。前进的中国盼望有大量融通古今、学贯中西的杰出人才,关于通才教育的观念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萌生的。
即使到了更具专业性的研究生培养阶段,知识面的问题仍然受到关注。例如,从在二级学科上培养开始之后,已越来越注意在一级学科上培养了;在这个一级学科上学习的研究生被要求跨学科选修课程;博士后训练须在不同学科或不同大学里进行。这不一定叫做通才教育,但观念上是一致的。
专才乃“专业方向较为集中,只在某一领域或某一领域的某个方面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技巧的人才”,亦称纵向型人才。一般社会都需要众多的这类人才,因应这种需要,社区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一类的高等院校在某些国家迅速发展起来。
通才相对于专才,即可谓横向型人才,自然就是指“发展较全面、知识面较广、活动领域较宽的人才”了。这种相对性既可由不同层次的教育体现出来,又可由同一层次的不同培养观念和实施方案在不同意义下体现出来。
专与通、渊与博、深与广的关系,既是教育者要考虑的,也是与受教育者的意向、志趣有关的。但是,无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无论在哪个层次或阶段,都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这类关系,都会结合不同情况和学生实际尽可能让学生拥有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能力,使受教育者自身拥有调节博与渊的关系的能力。总之,高等教育都要考虑让受教育者专而不狭、通而不泛这样两个方面,虽然个体差异亦必在考虑之列。
二、通识教育
通才与通识,一字之差,却也包含了基本的差别。通才教育相对于专才教育而言,具体体现时,常常采取双学位制、辅修制,或者更综合一些。例如,以研修某一专业为主,另一专业则为辅修;或者在取得某一专业学位的基础上,再增选若干相关学分便可取得第二学位。一般来说,兼修文史,兼修数理,或兼修生化,在比较相近的专业上扩展,能力很强的学生可以有更大跨度(如横跨理工或横跨文理)。总之,通才教育是对单一专业界限的突破而言的。
通识教育并不在于突破单一专业,不在于要使学生具有多专业的本领,而在于强调不只是考虑专业需要或未来就业的需要。学生可以在一个专业上学习,然而,在知识选取上不宜只学与此专业有关的知识,专业以外的知识就不学了。即使对于有辅修专业的学生,也不宜只学与主辅修专业直接相关的知识。
通才教育只是就专业本身而言的,通过专业本身的改造或拓展使学生的专业不过分狭窄;通识教育是相对于专业教育、职业教育而言的,通过知识结构的调整使所有学生都在专业学习的同时获得自身的发展。
通识教育并不是专业教育之外的一种教育,它是作为一种教育观念而存在于各个专业,所特别关注的是:即使在大学阶段,除了专业知识外,仍然要有关于使学生得到一般发展的知识的习得,包括有利于学生心智训练、人格培养、人性发展、增强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知识和培养、训练,这些知识可能并不与专业知识直接相关,但各专业的学生都需要去研习。亦故曰通识,实乃一种通识教育观。
通识教育并不是指无论什么知识学生通统都要去学,而是某一类具有普遍意义的知识无论什么学生通统都要学。通识教育当然以课程设置来体现,早在19世纪初,通识教育就以公共知识的方式呈现出来了。这样,在一个完整的教育阶段里所习得的内容就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了。在我国,近50多年来一直存在着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三大块划分,从大的方面来说也就是两大部分(后两者实际上皆为专业知识)。但是,这并不表明我们一直有很明确的通识教育观念。
换个角度说,通识教育正体现在识通和通识这两方面。识通,即去知晓或习得具有贯通性、普遍性的知识,对于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根本意义的原理性知识,有的人(如赫钦斯)用经典名著的学习来体现,认为名著具有这种知识特性,也有人以核心课程来体现(如博克),识通即识通用之识。通识,借用字面的意义解释即各专业学生通统要识,通识即共通去识。
可以说,长期以来,我们的公共课只包含这样两方面:一方面是所谓工具性知识,如英语、计算机知识等;另一方面是以政治思想品德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它所体现的观念与通识教育观念的差别在于:它具有明显的外在功利性;它主要并非基于人本身的发展需要。公共课已存在了几十年,但通识教育在我国被广泛关注还是近些年来的事。
对于通识教育已有很多种描述,有文献集中列出了50。一般说来,在很多的描述中,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从对培养目标角度去叙说的,一种是从知识本身去叙说的,分别从修读什么样的公共知识和如何培养人以及基于对人的深刻理解的角度去叙说。然而,对通识教育比较完整的理解是将这两种叙说结合起来考察,事实上这两方面也难以分开。
通识教育是指传授给大学生的非专业的、公共修读的那部分知识的教育,其目的是直接指向人的发展的,对于学生在专业上的发展的作用则是相对间接的。
按通识教育的观念,无论是培养专才还是通才,都应当设置通识课程,体现通识教育的基本精神。
阿特巴赫指出:“大部分人认为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作为软科学(soft sciences),是任何一所大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所真正的大学必需在这些领域具有实力。”“许多大学正在急于通过着重发展硬科学和其他容易量化的学科来建成‘世界一流’,造成软科学失去活力。”而“大多数东亚国家的大学都提供面向某个职业或学科的专门课程体系”。“批判者认为这种教育扼杀创造力,……可能不适合21世纪流动性更强的就业市场”这些话是值得注意的,实际上他是强调了通识教育的意义。
三、与自由教育的关系
欧洲大学具有自由教育的传统,然而在专业化倾向不断强化的过程中,这种传统受到了挑战。过强的专业教育使得大学的以培养自由人为内在目的与更多表现出来的外在目的相冲突,与功利目的相冲突,尤其是当一些以研习工程技术为主的专业出现的时候,自由教育观念遇到的挑战更为严峻。
专业教育可能带来的问题是两方面,一是可能导致人的知识的单一性,不利于人的发展,二是导致目的的外在化,导致偏离人自身发展的目的。因而,正是这两方面都与自由教育冲突,自由教育强调具有普遍价值的知识,又强调人自身的目的。
通识教育在19世纪初兴起正与上述背景密切相关,通识教育可以说是自由教育与专业教育相冲突而又相妥协的产物。
也有学者指出:“‘通识教育’一词,源自13世纪,即欧洲大学的初期”,“在这些大学里,研读神学、法学(后来还有医学)之前,还有一个基础阶段,主要学习哲学、语言和数学等基础性课程”,“给不同背景的学生打下相对统一的基础”。这与后来的通识教育在背景上有所不同。
自由教育不可能抑制专业教育的蓬勃发展,专业教育也不可能完全拒绝自由教育观念所体现的合理性。对自由教育的捍卫使人们只好从知识结构的变革上去寻找出路,以便对专业教育的发展进程产生积极影响。
自由教育一词与通识教育常常混在一起。辞典上在注释通识教育时有“见‘自由教育’”的陈述,而自由教育又被“意译为‘通才教育’或‘文雅教育’,以别于学习各种专门知识的专业教育”。“自由教育”与 “通识教育”常交互使用。
然而,自由教育与通识教育概念不完全是一回事。自由教育主要是作为一种教育观念而存在的,它出现在欧洲近代大学产生之前,虽然它与知识教育密切相关;通识教育主要是基于知识性问题而存在的,它出现在欧洲近代大学产生之后并在专业教育进一步强化之后更具有特殊意义,虽然它与教育观念密切相关。自由教育主要是相对于着重经验、技能的教育而言的,通识教育虽然主要是相对专业教育而言的,但它也构成专业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各专业共通的部分。
换句话说,在专业教育不可避免地强势兴起之后,自由教育的理念仍保留了自己的位置,这正是通过通识教育的形式而得以体现的;形式上是通识教育,精神实质上是自由教育。由此,我们确实可称自由教育为通识教育的灵魂,通识教育使专业教育保有了大学的教育的那颗童心,保有了大学教育的贞操。反转来当然可以说,在没有通识教育灵魂之时,通识教育就会走样或名曰通识教育而实则变形了。
通识教育调和了自由教育与专业教育、职业教育的对立,这可以被理解为大学传统与现代的统一,并以人与自然、社会的统一反映于大学身上。
重视自由教育的大学自觉地推行通识教育,较高水平的大学一般比较容易重视自由教育并推行通识教育,但实行通识教育的大学不一定充分意识到了自由教育的意义与价值。中国大学开始重视通识教育,一些大学还设立了专门机构来实施,例如复旦大学设立了复旦学院。但自由教育精神并未被普遍意识到。
第四节  普通教育与终身教育
对于普通教育,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并在两种不同情况运用这一概念。一种是作为成人教育的相对面来理解的。在我国高等教育的划分办法之中,就是用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来相互区别的,函授、电视大学、夜大学等实施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院校常常既有成人教育性质又有普通教育性质;另一种是作为职业教育的相对面来理解的,甚至“与‘专业教育’相对”。
赫钦斯曾激烈批评过职业教育主义,他说:“我们不能欣然看着大学的基本活动为一波又一波的职业教育主义所淹没”,“职业教育主义不仅有害于大学,也有害于专业职业。”显然,他不是否定专业职业,而是认为“大学中所能学到的全部东西,就是各个学科的一般原则、基本命题和理论”。他举例说,“如果英国律师业和美国律师业的水准存在令人遗憾的差异,那么其中一个原因”就“可能是美国的法学院强调实际的训练,而英国的大学注重对法律的理解”。赫钦斯正是以对普通教育的正面阐述来批评职业教育主义的,其目的不是废弃专业教育、职业教育,而是将职业教育置于恰当的位置并改善大学的专业教育。这正是赫钦斯提出永恒主义教育观念的实际背景。
德国有发达的职业教育,同时,德国更拥有世界上高水平的学术性大学,也就是说德国更拥有高水平的普通高等教育。正是一位德国教育家指出,职业教育“只是注重某个职业所需的特殊技能,与此相反,大学的科学课程则抱着科学一体化的想法,希望深入知识的根源,以使每一个个别的职业在整体的科学之中找到它的根,”雅斯贝尔斯也不把大学教育与职业教育对立起来,他说:“每一时代的大学都必须满足实用职业的要求,从这一角度看,它和古老的实用学校是一样的,但是大学却带来了一个崭新的观念,那就是把实用的知识收纳在整体的范围之内”。
一位美国高等教育学家曾直接言道:“职业教育不属于大学”。确实,职业教育不属于狭义的大学,但已属于高等教育。专业教育以及更后出现的职业教育进入高等教育都经历了一个过程,职业教育被经典的大学所认可有更大的困难。职业教育最早出现之时确实不在大学之列。但作为一类相对初级的训练并以相对较低层次的高等院校来承担的事实已被广泛认可,并认定了其在当下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与专业教育相比,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具有更值得关注的相对性。在我国目前高等教育的管理系统中,是由高等教育司(或处)来管理普通高等学校,而由另外的机构来管理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这种将两者加以明确区分的管理所隐含的观念,也包括了对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相对理解。但是,并不是因为不同机构的管理它们才是不同的,而是因为它们本不相同才有不同机构的管理,况且,不同的教育也未必一定需要两个不同的机构来管理。
我国在较长时间里将普通高等教育作为成人高等教育的相对概念来使用,现在已经不太合适了。一方面,这模糊了关于普通教育一般乃与专业教育、职业教育相对的意义的理解,另一方面,以成人与未成年人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之别作为高等学校从而作为对高等教育分类的因素或标准也不合时令了。
终身教育概念的提出使得成人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划分已经变得没有多大意义。成人可以接受传统意义下的普通高等教育,未成年人也可接受传统意义下的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与未成年人的界限对于他们接受何种教育已不再起多大作用。
“终身教育一词始见于1919年英国”。人们一直以为,人只是在儿童和青少年时期接受教育,从此以后,便只是从业或是工作,而不再与受教育有关。中国也不例外,曾有的成人教育并不是作为终身教育的一部分来看待的,而是作为对成年人在未成年期缺少教育的一种补偿。
我们有“活到老学到老”一说,但这只是一般意义下的为人处世或生活经验的学习与积累,并不含有正式教育的意思,尤其是终身教育的意思。终身教育的概念晚在20世纪初的发达国家率先出现,是与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的日益复杂和职业转换的可能性及转换速率的增加联系在一起的,也与人的生活的需求日益多样相关。十多年前,我国对于上正规大学仍有严格的年龄限制,现在这种限制已逐渐放开,随着各项事业(当然还包括教育事业本身)的发展,终身教育在我国将成为事实并日益完善其体系。
终身教育反映了人对教育本身意义的认识的深化,同时,也反映了人对自身意义的认识的深化,而不能完全视之为出于物质或生计或职业需要而诞生的,不能视之为人在历史面前的被动行为。
终身教育既是在社会发展进步中出现的,它本身也是这种进步的象征。终身教育大大延伸的不只是教育时限,更是教育意义的巨大拓展。终身教育概念的提出甚至会对对人类的发展产生巨大作用。教育与人的发展同在,与人类发展同在,对人的发展看法的深化直接影响到包括终身教育在内的教育观念。
由于误以为人的发展只存在于儿童和青少年时期,因而,直至高等教育都被认为是终止于人生的某个阶段的。当然,事实已充分证明,人的早期开发是至关重要的,但人的发展一直存在着,只是到了晚年才缓慢得让人难以觉察。然而,心理学家已有研究表明,人的记忆力与理解力的下降也是缓慢的,并且是可继续开发的。这些能力的继续开发并无止境,这为终身教育的存在提供了另一方面的科学依据。一个社会的终身教育的实际存在与发展,是这个社会人的幸福程度的主要指标之一.
终身教育观念的产生还是应当主要从人自身去理解,何况,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的日益复杂也是由人而生成的。
这样看来,终身教育并非只是依靠职业教育来实现的,它与普通教育也相关。各类的教育形式都将以不同的方式和途径与终身教育关联,承担终身教育的使命。“老年大学”可能是一种特殊形式,但它并不完全代表终身教育,终身教育并不单独存在于既有的哪一种教育之中,它并不是与既有教育相脱离的额外一种形式。
第五节  素质教育与人文教育
素质教育对于中国高等教育有特别的意义,相关问题的讨论对于了解中国高等教育也十分必要。
    一、大学素质教育的产生
中国大学素质教育的提出晚于中小学,其背景也有所不同。中小学主要是针对“应试教育”而提出素质教育,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展开,而大学的素质教育则出现在90年代中期,其相对意义也不同,大学里尚不存在有广泛影响的“应试教育”,如今的“考研”热,其影响的广度和力度还远远不如“高考”。中小学倡导素质教育并不是反对考试本身,不是否认考试作为一个必要的教学环节的意义,它所反对的是把考试本身作为目的,反对置教育的根本目的于不顾而一切围绕着应对考试来打转转。
中国的高等教育在1966年之后的十年里遭到了空前的破坏,造成了一个人才断层,造成了一个知识荒芜的年代。以1977年恢复高考为标志,从根本上扭转了那个严重的局面。“77级”学生也成了一个带有深深历史印记的特殊名词。
经过了整整十年的折腾之后,“77级”学生进校后如饥似渴地念书,大学也如获得新生,欲尽可能多地将知识传授给这些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生。此时,紧闭的国门一经打开,大学便惊奇地发现,世界已进入到了一个“知识爆炸”的年代,一种中国知识分子特有的使命感让他们更加着力于知识传授。
然而,也正是“知识爆炸”的新事实向大学提示:如此骤增的巨大知识信息库,何以能有效传授?也就在此后的80年代,大学很快意识到,吸收知识的能力比吸收知识本身更重要。知识和能力,两者孰更为重?实际上,这是一个古老的教育论题在今日中国大学里的再现。形式教育流派倾向于能力培养,实质教育流派倾向知识传授本身。事实上,一方面,知识的有效吸收、理解、运用和再创造,无不需要能力;另一方面,能力的培养、提升也绝无可能离开知识传授与习得的平台,并且,核心的能力也正在于创造知识的能力。
关于知识与能力关系的讨论虽然十分热烈,但没有持续很久,倒是在教育实践中,更为困难的确系能力培养。传授知识的人自己需要很强的传授能力并运用许多手段和训练方式去提高学生能力,这比只是简单地传递信息困难得多。可是这又是大学的教师们必须去面对的困难,这就是结论。
对于最好的教师而言,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是融为一体的;对于最好的学生而言,能力的增强与知识的增长也是相伴相行的。
改革开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大学也进一步感受到了自己新的社会责任。高等教育界的一些代表人物,如周远清、杨叔子、张岂之,及时感悟到了比知识增长、能力增强更为重要的是人自身的发展。人自身发展的那些基本要素被称为素质了,于是,素质教育的概念在大学运行的内在逻辑下出现了。
张岂之乃人文科学家,杨叔子乃自然科学家,周远清则为视野宽阔的肩负行政管理重任的高等教育学家,他们作为倡导大学素质教育的代表本身就意味深长。这三位均出生在上世纪30年代,并接受过40年代至50年代初的良好的教育,又在后来长期的不同实践中形成了对大学普遍价值的理解和观念。周、杨、张这三位似乎“出身”十分迥异的人物,却共同意识到了人文教育对于人的素质所具有的无可替代的作用,这一事实本身就很有说服力。
周、杨、张分别来自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北大学。北京大学似应是对人文教育有深刻体悟的大学,来自北京大学的王义遒成为自上世纪90年代中开展起来的大学素质教育的另一位有影响的倡导者也是很自然的了。
人所获得的知识,最初具有外在性,它作为信息储存于人的大脑,它的进一步内化尚须体会、体认、体悟和体验,尚需经过情与意的进一步作用,如此,才融化为人自身的东西,成为素质的一部分。人所获得的能力,若主要是模仿、复制、背诵或者简单的机械重复,则具有明显的外在性,它的进一步内化也需要有更多复杂的、多种的心理活动的作用。如此,也才进一步融化为人自身的东西,成为素质的一部分。可以说,素质教育所关心的主要是这一内化过程。
人所吞食的饮食如同吸收的知识一样,它们分别影响人的生理素质和心理素质。饮食要通过复杂的消化系统的作用才能吸收并影响体质,知识则要通过更为复杂的神经系统的作用才能影响人的素质。合理的饮食结构的意义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合理的知识结构对人的积极影响。
上面所说的能力还仅限于主要与专业知识相联系的方面,还有一些能力,大学生更应具备的能力,与专业知识的关联就很间接了。例如,交往与合作的能力,组织与协调的能力,逻辑思维的能力以及较之更为重要的想象力,直觉的能力,对他人、自然与社会关爱的能力(关爱不只是态度与情感),等等。不是有一个“学会关心”的口号吗?这个口号表明,关心与尊重等等都是需要学习的,学会还不是很容易的,这就是一种非比平常的能力,它很难单纯从一般专业知识的研习中获得。
什么样的教育更能培养大学生的这类非比平常的十分珍贵的能力和品格呢?什么样的教育更能唤起前述的那种对于内化起决定作用的情意和更丰富的心理活动呢?也就是说,什么样的教育对于提高和完善大学生的素质特别重要呢?这就是人文教育。最初,人们就称之为“大学人文素质教育”。总之,素质教育是更关注人的主客体融合的教育,是更关注人的心灵的教育。
    二、人文教育
人文教育并不是高等教育特有的,但对于高等教育是很特别的。人文教育,一方面可以是指人文知识的教育,另一方面也可以是指直接关乎人的教育;一则从知识上讲,另一则从目的上讲。从目的上讲,人文教育即人的教育或人自身发展的教育。素质教育强调人文教育的原因由此即可有所了解。
何谓人文知识?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解说是比较恰当的。人文科学是“研究人类的信仰、情感、道德和美感等的各门科学的总称。包括语言学、文学、哲学、考古学、艺术史、艺术理论”等。其相关知识便是人文知识。
哲学常常在我们这里被视为社会科学,事实上并非如此。哲学虽然也研究社会,也研究政治,但那叫政治哲学、社会哲学,并非政治或社会,且只是哲学的一个并不很大的部分。“哲学都是从人出发,以人的观点去看待、认识人的本性,”“人是哲学的奥秘”,“哲学不过是人的本性的自我意识”。就其主要内容而言,哲学乃人文知识,属于人文科学。视哲学为社会科学,是将一切政治化、社会化的意识形态的结果。在许多著名的世界大学里,哲学是置于文学院的。
对于人文知识,在后面讨论大学教学与课程时,我们还会作稍详一些的陈述。
人文知识通常是与自然知识相对而言的,其实还有另一个相对意义,即人文知识也相对于社会知识而言,例如,相对于法律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而言。
这里,有必要对科学一词的使用加以注明。在狭义的情形下,科学单指关于物质科学方面的有关知识之总和,在这种狭义情形下,技术、工艺也不属科学范围。但有时扩大使用范围,特称之为技术科学、工程科学、工艺或技艺科学。还有建筑科学、材料科学等。再扩广,也用于人文和社会领域,称之为社会科学、人文科学。
有些学者因为科学一词已为自然领域所用,另一方面,在人文和社会领域里,其研究的内容、目的、方法都与自然科学不同,由这两方面的原因而不愿意将自己研究和理解的人文知识、社会知识称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其实,一个名词的初始用义在扩大使用后的变化是常有的,只要经约定而予以明确,在有区别的前提下在某种共义下使用且十分方便,这就没有问题。称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其共义在于都是研究真理及相关知识,其区别就在于对象、方法和意义都可能有所不同,却也不见得完全不相关相联。在科学主义的强势影响下,人文科学曾受到很多压抑,但这种压抑来自科学主义来自对科学思想、方法的作用的夸大与泛用,而并非来自科学本身。
对科学一词确实有了不同用法,这样,或者在叙述时予以注明,或者由语境便可明其义,就没有什么问题。例如,当同时说到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时,此处的科学一词便特指自然科学,而当说到人文科学的同时又说自然科学,此处的自然二字就不宜省略了。
虽然,关于人文科学知识的教育是人文教育,但关于社会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的教育也不是不可以含有人文教育内容的,然而它们本身并非人文知识。人文教育不等于只是人文知识的教育,自然与社会科学知识的教育不等于没有人文教育。
通常讨论得较多的是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关系,有时甚至简称为人文与科学的关系,此处的科学一词就是狭义指自然科学了,实际上,这里讨论的是人文科学知识教育与自然科学知识教育的关系。然而,也还有与社会科学知识教育的关系问题,但对此讨论极少,却也不是不值得关注的。
当说到人文教育即人的教育时就不单是指人文知识的教育了。凡教育不都是关于人的教育吗?这样,岂不都是人文教育了?这里,有两点值得加以区别。教育均在于使受教育者习得与发展,然而,一方面,不只是知识的获得这种性质的发展,还包括有情感的陶冶、人格的提升等这种内容的发展;另一方面,就是知识的获得也有人文知识与并非人文知识获得的分别。所言之人的教育即人文教育,乃侧重指:在知识上,是人文知识的获得,而发展上则特别指在关注情感和整个人格的提升上。
人文知识的教育与自然知识、社会知识的教育相比,虽都是知识的教育,导致知识的习得,也都可促成人的发展,但有较为直接和较为间接之分。说到人文教育时,主要指的确是人文知识教育,但并不纯指知识性教育;同时,也不忽略自然知识、社会知识所可能间接起到的在人之发展上的作用,并且,任何纯粹的真理都闪烁着人文的光芒,所以在自然知识、社会知识的传授中常可以自然地并非勉强地穿插有关人文知识,特别是涉及到科学史、科学思想史时更是如此。这也是人文教育的一个方面。
三、素质教育与人文教育的关系
大学的素质教育一开始就叫做人文素质教育,在有些文献上表达为文化素质教育,并且,在知识的结构上强调的是人文知识这一大块,实际展开时就特别具体地提及了文(学)、史(学)、哲(学)及艺术知识的教育(艺术亦可归于文学的大类)。
任何教育总是把不可分割的两个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达到何种目的?又传授怎样的相关知识?大学素质教育也如此。其目的在于特别关注人自身的发展,其知识选取上特别关注了人文知识的价值。
为何会有这样的特别关注呢?这就是必然涉及到我们大学教育的历史背景。或者说,大学素质教育的出现正是高等教育学界基于历史审视的一个结果。我们指出如下一些史实:
1、从上世纪50年代起,人文知识的教育被全面地削弱,有些虽名在而实已变,变成了某种特殊的社会科学知识。例如,艺术教育在大中小学都极大地削弱了;文学,尤其是古典文学大量缩减了;史学大体上改变成为阶级斗争史;哲学仅仅剩下了政治哲学这一小块中的一小部分。相应地,人文知识对于人的发展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就被大大削弱。
2、从办学体制、学校设置、专业建设到课程计划都发生了极不利于人文教育的许多变化。
3、毫无疑问,大学教育的工具化倾向、功利化倾向与人文教育的削弱也必然相关。
4、改革开放之后,不仅经济发展了,更重要的是人的地位极大提高了。大学有了更多的机会、更大的空间来思考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了,而能够准确把握大学教育真谛的人们,会在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下更深切地关注人自身的发展,而人的发展是一切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归宿。对人文教育被极大削弱的历史事实和它在人的发展上无可替代的教育作用的同时的深切关注,这就是大学素质教育发生的背景。
四、素质教育与通识教育的关系
素质教育与通识教育相通,但并不相同。通识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从知识层面考虑,它是面对过强的专业化、职业化倾向而提出的,它要求有除了专业知识之外的公共知识部分,即通识的部分。就通识知识与专业知识而言,两者一般并不相同,两者虽相联系但是可适当切开的。
大学素质教育所面对的是工具化、功利化倾向问题,它要求把更多的关注集中到人自身的发展上来。要求将大大削弱了的人文教育加强起来,并以此引领科学教育、专业教育。无论就知识而言,还是就意义与目的而言,素质教育都是贯穿始终而不分切开来的。素质教育与通识教育不仅各自产生的历史背景有所不同,而且在表现形式和内容以及运行的过程上都有所不同。
另一方面,通识教育虽然形式上是从知识层面考虑的,但在目的和意义上与素质教育相通;素质教育虽然从意义和宗旨层面来考虑的,但在知识体现形式上与通识教育相通。可是素质教育即使在知识层面上也不完全仰仗通识教育,并且,通识教育若要充分体现其着重人的一般发展的目的,正需要把握素质教育的精神和要义。如果对素质教育的要义把握得准,就较易使通识教育真正具有通识的意义;反之,通识教育就可能失之偏颇,通识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分离度就较大。
作为案例,我们比较一下北京两所大学关于素质教育选修课设置的一些情况,一所为B大学,一所为R大学,有作者就是在通识教育课程的名义下来分析素质教育课程的,其实,这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素质教育课程”的提法不是很确切的,更不宜与通识教育课程并提。若混同了素质教育与通识教育,既不利于理解通识教育的实质,更不利于理解素质教育的全面存在和普遍含义。下面仅就课程本身作一些分析的比较。
B大学与R大学都按“领域分类”列出课程,总共分为8类,这种分类本身的问题暂且不予讨论,我们重点比较“数学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这两类课程的设置。
“数学与自然科学”一类,B大学设置了《数学的精神、方法和应用》、《今日物理》、《人类生存发展与核科学》、《自然科学中的混沌与分形》、《人类生物学》、《地史中的生命》、《新地球科学观》、《太空探索》、《现代天文学》等21门;而R大学仅设置了一门《摄影及光盘技术》。这不仅仅是门数上的巨大反差,更有观念上的反差。R大学所设置的唯一一门事实上不能被称为经典意义下的自然科学,而只能叫做技术科学,其通识性与B大学相比就不在一个层次上。
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反差呢?或者因为R大学没有足够的学科力量来支撑课程设置,或是因为R大学并未理解通识教育的意义(因而也未把握素质教育的要义)。后者反映的是对通识教育及素质教育的看法,前者是一个基础性或前提性问题,出路或者在加强学科建设,或者利用跨校合作,以弥补不足,而对于后者则有待观念上的变化。
再比较“社会科学”一类。B大学设置了7门,R大学设置了52门,在数量上也是一个巨大反差,只是两校的位置互换了,自然科学类是R大学奇少,社会科学类是R大学奇多。但问题仍然不只是数量上的差别。
R大学的52门中,含有《涉外工作实务》、《现代广告学》、《顾客满意管理》、《办公室管理概论》、《管理会计》、《项目评估》、《北京导游》、《资信评估》、《公关理论实务与技巧》等。这些课程的通识性明显较弱,这些偏向实务、技艺的实用课程在素质教育的意义上是更为间接的。因而以“素质教育课程”的名义列出实在是有些勉强,它们更像是专业课程且更具专门性(亦即专业性),因而是相对更不具有通识性的课程。
出现这样的问题,原因就在于并没有充分意识到通识教育的本来含义,也没有对素质教育的中心思想的确切理解。通识教育并不是一个无所不包的、什么课程也可以装进去的大仓库,通识课程不是选修课程的代名词;至于素质教育就更不与特定的课程直接对应了。
哈佛大学的核心课程虽然并没有冠以通识课程的名称,但包含此类意义。它共有6个领域分类,我们考察一下它与上述两所大学相应的两个领域:科学(即自然科学)类和社会分析类,主要看看它相关的指导思想。
关于科学类,其课程设置的“基本目的是使学生通过对科学的总体理解,增加他们的科学知识及获取科学资料的能力。从而形成一种看待人类自身世界的态度”,“在一定深度上介绍有关重大理论和发现,不仅包括科学家已发现的原理和定律,而且要介绍这些原理和定律是如何发现的”。B大学与此目的大体相近。哈佛的这一目的中有几个关键词:总体理解,重大理论,发现,能力,态度。这是特别值得思考和借鉴的。相比R大学的自然科学类课程,其与哈佛的这一目的及这些关键词所体现的意义实在是相去甚远了。
至于社会分析类,“这类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社会科学的主要理论”。R大学社会科学所设置之相对狭窄且明显偏于实用的课程与这一目的也相差甚大。
哈佛核心课程明显地体现了自由教育思想。我们曾提到自由教育是通识教育的灵魂,这一灵魂若丧失,通识课程就走样,事实正是如此。
素质教育与自由教育在产生的背景上,从历史到现实都不是一回事。但有两点是十分相通的,一是都直接指向人的发展,二是都格外看重人文教育的作用。若注意到这一点,准确把握素质教育的理念对于把握通识教育的正确实施,其意义是重大的,把握好了,通识教育也不至于走样。
自由教育的理念曾经与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产生剧烈冲突,但这种冲突很大程度上在积极的意义下得到化解。如果从我们关于素质教育的理念看,可以更有效地化解这类冲突。
第六节 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
人文知识是关于人的知识,科学知识是关于自然的知识,两者有基本的区别。
关于人的知识中,有一部分也属于自然,主要是人的生理部分。人文知识则主要是研究人的非生理部分,主要是研究有关人的精神层面的,研究人的思想、观念、习俗、信仰以及人的历史、人的特性、人的生命意义、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等等。
关于自然的知识中,有一部分也属于人,那也就是关于人的生理学知识。但科学知识大量是研究物质的,物质的分类、结构、性质、运动等。
数学很特殊,它既不是研究人的,也不是研究物质的。有人将其归入自然科学,也有人不这样划归。
最初的大学(如西欧的中世纪大学)主要是四院:哲学院(或文学院)、法学院、神学院和医学院。当时的医学院并不像今天这样全面地建立在生理科学的基础上。因而,从总体看,在最初的大学里并没有科学的地位。事实上,成熟的自然科学是16世纪以来的产物,科学进入大学则是更晚的事情了。
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有没有关系呢?作为主要研究人的精神层面的人文知识与科学知识基本上是两回事,但这并不表明科学教育完全没有人文教育的价值。
为什么科学教育可以体现人文教育的价值呢?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科学(尤其是理论自然科学)对于人的理性发展是有作用的,人在庄严的宇宙秩序面前易于反思人生,也易于明白自己从哪里来,自己生活在怎样的世界里,自己又将向哪里去。另一方面的作用就是自然科学本身也是人研究的结晶,这一研究过程中事实上有无数。关于人的故事,这个过程中有人的精神,有人的意志、智慧、情感注入科学研究之中。科学教育也就有了可能通过科学知识的传播知晓人类精神。科学精神实乃人的精神的一种。其中包含了求真的精神,以及在求真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人的勇气、毅力、执着,还有无尽的舍弃与获得、喜与悲、苦与乐、善与恶、美与丑等等人性的充分展现。
科学教育中不仅由科学的历史来展现这些,也可由教学过程中教学人员的表现来展现这些。这便是极为生动的人文教育。科学是冷清的,人是热烈的;科学是既有的,人是活动的;科学是严峻的,人的亲和的;……科学教育是人与科学共同谱写的篇章。
人文知识其所以对科学教育能产生巨大影响也有两方面的原因。这也是顶尖大学无不重视人文教育的原由。
弄清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对于人文教育的理解是十分必要、十分重要的。
在中国语境下常用“人文社会科学”一词,并不特别关注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区分。其实,无论从内容上、性质上和研究方法上以及对于学生的发展意义上看,两者都是相区别的。
牛津大学的人文学系与社会科学学系是不同的两个系。前者包括语言、文学、历史、艺术、东方学、神学、音乐等,后者则包括政治、法律、经济等。
加州理工学院的人文学院与社会科学学院是不同的两个学院,与牛津大体相同,前者包括史学、文学、哲学,后者包括政治、经济。
在中国,为何模糊了两者的界限呢?原因至少有三个方面,一是一些有影响的论著将知识只划分为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二是人文知识在那个特定的时期被社会化、政治化;三是人文知识连同人文课程成为学校最被忽视的部分。
简而言之,人文科学是研究人性、反映人性、阐明人性的,社会科学是研究社会性、反映社会性、阐明社会性的。由于我们国家盛行的一种观点是人的本质即社会性和物质性,这种观点显然扭曲了人本身,也扭曲了人文科学,并往往将人文知识附属于社会知识。其结果是政治学、社会学被人知晓,而人学则难知其所云。
应当说,社会学也不十分被知晓、被认可,与政治学分属于不同学科的社会学往往被狭化为政治学或政治学的附属部分,从而使其科学性大伤。
相比而言,人学的范围更广,历史更久,意义更为重大;政治学只是与人文科学相对的社会科学中一个分支,它的范围相对狭窄,历史相对较浅,其意义与人文科学难以比拟。并且,政治学又曾被理解为阶级斗争学说,那就狭而又狭了。这也就使得人们的眼界狭窄。
辩证法是因对人的思维矛盾性研究而诞生的,“认识到思维自身的本性即是辩证法,认识到思维作为理智必陷于矛盾,必自己否定其自身这一根本见解,构成逻辑学上一个主要的课题。”它是关于高级思维的科学,是使人智慧的科学,也是典型的人文科学。它与政治学十分不同,却曾被误认为属于政治科学或社会科学。这不只是眼界狭窄,而是看走了眼。
语言有数千种,艺术的种类更数以万计,还有无数的哲学观念与流派,这都属于人学的范畴,当然也是一把政治尺度完全无法去衡量去阐释的。艺术有几百万年历史,政治不过几千年历史。
人文知识及相应的人文教育是使人之成为人的教育,是使人更理性、更智慧的教育;人文教育是形成学校高尚而深邃的文化的基本成分;人文教育是促成社会健康与活力的活水源头。
无论是在自然科学领域里还是在社会科学领域里的大学生,都需修读人文课程,修读哲学(包括辩证法)、文学、史学、艺术(MIT在为学生开设艺术课程方面花了很大功夫是典型一例)。
在中国,一个新的时期开始了,人的地位将要日益上升的新时期开始,从而,人文科学地位上升的时期也开始了。不过,中国大学对此应有更敏锐的觉察,并在这个足以象征我们民族复兴的事业中发挥自己更大的作用。虽然在中国确实开始了一个真正让人具有崇高地位的时代,然而,这个过程将不会是十分轻松的。我们还背负着相当沉重的历史包袱。
就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而言,是集体中的个人赋予了这个集体或其组织者、指挥者以一定的权力,是个人赋予集体权力,而不是相反。所谓集体,即个人联合而成的共同体。按马克思、恩格斯的说法,共同体分为“冒充的共同体”、“虚假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和“真正的共同体”,什么是“真正的共同体”呢?那就是“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那个自由是本属于“自己的自由”。集体的优劣是通过个人从中获得自己的自由的状况来衡量,集体只有保障和服从于个体自由的前提下才有资格称得上“真正的集体”或“真正的共同体”。
推而广之,是人赋予国家权力,而不是国家赋予人权力。而在我们现实的语境里,是“国家、集体、个人”的顺序。同样的道理,是人决定经济,经济决定政治,但在我们现实的语境里,是“政治、经济、文化(文化是人的更直接的产物)”的顺序。在每个人的生活中,优先思考的是人,是人生,而后思考一般的价值观,再次才到达对世界的一般性思考,然而,在我们现实的语境中,是“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顺序。是人的发展决定经济发展,决定社会发展,人的发展也就应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可是,教育为经济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口号是基本的,为人及其发展服务则在很长时期里并不处在基本的地位。
我们是首先从农民看到农村的,又从农村再看到农业,可是所谓“三农”问题告诉我们的顺序是“农业、农村、农民”,最后看到的才是农民。这种大量颠倒的顺序所反映的就是人的地位的状况。
乃至于在知识的分类中就只有了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人的知识(即人文知识)就根本不见了。不只是在书面上被忽视了,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被忽视了。
语言系统反映的是观念系统,语境反映的是场景,是社会的场景。人权思想长期被排斥在我们社会的场景之外,直到21世纪之初才写进我们的宪法。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化。然而,由我们语境反映出来的倒立现象的改变并不会随着人权写入宪法而立即发生变化。在那一系列的倒立之中,人都处在最底层,本应处在最高层的却倒立地列入最底层。这无疑还需要深刻的思想变革、观念变革,才能使那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化成为我们现实的变革,成为连同语境而与场景一起发生根本变化所需要的变革。
为什么以自由教育为核心观念的大学,以人的发展为最高目标的大学处在世界大学群的最高峰呢?相信我们这里所作的陈述有利于回答这个带根本性的问题。
对于人文教育在整个中国教育系统中的大大削弱,包括在大学教育中的严重状况,高等教育领域里的一些有识之士看得越来越清楚了,尤其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围绕及此,不仅有一系列的讨论,也采取了一系列改变这种状况的行动。
在许多的讨论中,关于人文被严重削弱的原因,有一种相当普遍存在的论点是,认为是科学挤压了人文,科学教育挤压了人文教育。于是,关于科学与人文关系的主题研究的会议与论文大量呈现。
有一种“重理轻文”的说法中的“文”并不等于人文,“文”科里人文的地位甚低。我们从现实的各种倒立所代表的观念中看出,那里,重的并不是科学,而轻的的确是人。人文的被严重忽视的根源在于人本身被忽视。
中国的科学怎么样?它十分强大了吗?无论从科学的既有成果,还是从对科学的兴趣,尤其从科学理论兴趣、科学哲学兴趣上看,中国至今还应该说是处在相当落后状态的。而这一状态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人文的弱小,人的解放程度不高,亦即,正是人文之弱导致了科学之弱。那种关于“科学挤压人文”的观念显然没有真正看到问题的根源。
我们看到,正是文艺复兴带来了欧洲科学的繁荣,说到底,是人的解放,尤其是思想的解放带来的科学的繁荣。中国之所以在1978年之后科学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这也正反映了1978年之后人的一定程度的解放的事实。
科学主义当然是不利于人文及其教育的。但是,第一,科学主义不是产生在中国,而是在科学发达的西方;第二,具有消极意义的科学主义正是在文艺复兴之后形成了强大人文主义传统的西方自己加以揭示,加以批判的,对科学主义的批判进一步保证了科学事业的持续繁荣,也可以说,仍然是人文主义的强大保证了科学的持续繁荣;第三,科学主义也许在上世纪20年代的中国曾经出现,但那只是昙花一现,并且,从此不见什么科学主义。
事实上,直接表达人的精神的“为艺术而艺术”、“为学术而学术”、“为真理而真理”的观念,在西方安然乐在,在中国奄奄一息。恰好是远离了科学精神的那种功利化、工具化窒息了科学的精粹之所在。
我们有过以政治为中心的时期,有过以经济为中心的时期,有过以人为中心的时期吗?有过,也许就开始于今天。反映在教育中,在大学教育中,以人及其发展为本位的思想树立起来了吗?在教育活动的各个方面(目标、内容、课程、方法、……)体现出来了吗?
唯有高扬人文旗帜,唯有切实看重人文教育,科学才会在它的孕育之下自然繁茂起来。科学本身是死的,它再怎么强大又何以去压挤人文?压挤者亦乃人也,另一方面,正是人文强大之时,以科学挤压人文之人也难有作为。
谁挤压了人文?弄清了“谁”是谁,我们就把科学还不够繁荣的根子找到了。事实上,大家都已清楚是什么东西挤压了人文因而同时挤压了科学。在中国,在别的国度,挤压人文的都不可能是科学本身,而是某些人或某些人的某些观念。如果脱离这一事实去讨论人文与科学的关系,至少是不十分得体。
人的解放是科学解放的根本,思想解放是人的解放的根本,因此,我们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到1978年关于思想解放的号召的根本意义,并能更好地理解为何直至今日的中国仍然高举着思想解放的旗帜,也就是举着人的解放的旗帜。
中国大学显然希望在民族的科学事业中大有作为,那么,事实上中国大学自身的根本性使命就应是自身的思想解放。
我们可以回首,1800年之后洪堡思想的出现,它既是柏林大学的象征,同时,也是德国大学的一次思想解放,并且,那也就是洪堡人文主义思想带来的一次解放。
举目望世界,凡处在最高水平的大学无不看重人文,并以人文引导自己的大学,以人文为核心培育杰出人才(当然包括科学人才)。西方近代历史所证明的也绝非“科学挤压人文”,而是人文引领科学(包括了对科学主义的批判)。在中国,挤压人文的决非科学而是来自某种变态的社会科学强势。
“科学挤压人文”是一个伪命题,我们何以能指责科学?大学的使命是解放科学,而且,唯有通过人及其思想的解放才能引导科学日新月异。真正走到世界科学先进行列所要依靠的是人的解放程度,是人文科学优先处在世界先进的地位。
许多大学,许多国家,有重视人文的传统,并在人文受到来自任何方面的挤压时,他们总能奋起而捍卫之。中国大学自诞生之初起就缺乏这种传统;至蔡元培时期有所变革,然而,再至上世纪50年代之后的30年里,人文境况则极为不佳。诞生之初,是技术工具理性占支配地位,而在50年代之后的30年里,又是政治工具理性的支配。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国大学的文化自觉才开始明显地表现出来,并在人文教育上有了很大进步。但依然是很不够的。这个历史也告诉我们,挤压人文和弘扬人文的都是人,不同的观念的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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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3:29:37 | 只看该作者
第二章  大学起源与发展的进一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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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应当是很紧密的。但紧密到什么程度呢?是否经济决定了大学?大学是否经济的产物呢?大学是依赖经济的,还是经济依赖于大学的?这仍然是涉及大学的起源与发展的一个问题。经济决定一切的观点,应当要碰到一个疑问:经济怎么成了主宰?尤其,经济不为别的什么来决定吗?实际上是人类的一些更伟大的发现与创造改变了经济。那些更伟大的发现与创造包含了些什么呢?它们又是从何而来的呢?一定要从人类之外去寻求一个更具前提性的根源吗?
我们先从更一般的一个问题——经济与文化的关系说起。这个问题的讨论对于进一步讨论大学与经济的关系相信会有好处。
第一节  文化与经济
两事物之间的关系,有些是先后关系,有些是因果关系,有些是相互影响而并非谁决定谁的关系,有些是时间性关系而另一些是空间性关系,有些是单重关系而另一些是多重关系,并且,关系也不一定恒定而不发生任何变化,……
经济对于文化的影响是不是决定性的呢?文化(包括教育)是否经济的产物呢?一种缓和的说法是:经济制约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实际上,制约一词即含有决定的意思。这种观点在中国的一些论著中是常见的。
“目前全世界大约有6000种还在使用的语言”。全人类数以千计的语言,是同样数以千计的不同经济决定了这数以千计的不同语言吗?为什么在同一类经济之下的一个不大的区域内存在许多不同的方言呢?为什么仅仅一江之隔或一山之隔就有语言差异了呢?用什么经济特性来解释语言的多样性呢?
全世界也有数以千计的不同音乐或戏剧(仅我们中国就有三百多种戏剧),是什么样的经济决定了如此千姿百态的艺术呢?为什么北京是评剧而广州是粤剧呢?什么经济决定了这种差异?为什么安徽、湖北有黄梅戏而湖南是花鼓戏呢?为什么油画出自西方而国画出在我们中国呢?为什么中国是武术而韩国是跆拳道、日本是柔道呢?
衣食住行算是经济活动了吧?然而,为什么中国人穿旗袍,而日本人穿和服?为什么各民族的民族服装不一样?同在中国,为何有川菜、湘菜、粤菜之别?又为何有中餐、西餐之分?为何有中式建筑而又有欧式建筑的不同风格?为什么清真寺跟天主教堂风格迥异?为什么巴黎市貌与纽约截然不同?如何用经济之差异来解释文化之多彩?
在中国的湘西出了一位沈从文,出了一位黄永玉,出了……为什么在最贫穷的地方出现了最杰出的文学家、艺术家?他们是由什么经济“泡”出来的?江浙出了徐悲鸿、出了鲁迅、……那是富裕的地方,这又与这类文人的出现是何关系呢?
数学、科学,似乎是富人或其子弟做的活,然而,在当时还是十分贫穷的挪威出了一位穷人子弟阿贝尔(Abel),他成了世界顶尖的数学家,还有贫穷的印度的穷人子弟拉马努金(Ramanujan),他的数学思想影响世界且至今(他离世已近九十年)仍被世人继续研究着。用什么经济观点来解释这类现象?
认为物质是意识的本原,这是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这是唯物质主义。并非凡唯物主义皆正确,唯物质主义就走得更远了,更离谱了。人们在自己所研究的高等教育学中持的是怎样的主义呢?
科学家至今还没有弄清楚意识的起源。科学家不会轻言物质决定意识这样的大话而终止自己的研究,哲学家更不会因科学之尚未揭密而停止思考,教育学家为何不同时关注这两种状况呢?
恩格斯说:“自然界获得了自我意识,这就是人”。这就是哲学家眼中的人,自然界获得了人,从而获得了意识。自然界本有的只是物质,却因为有了人而有了意识,它不再只是物质,并且已不是物质所能说明一切的了。
先有了宇宙,而后有了太阳,有了地球,但地球不是太阳,也不是能够由太阳来说明地球的一切的,地球在所有行星中的独一无二不是由太阳来解释的。科学还告诉人们,月亮自身并不“亮”,月亮上人无法生存(它夜间奇冷,白天奇热,昼夜温差在300度以上),可是,人们至今仍把月亮视为纯洁、友爱、亲情的象征,“月亮代表我的心”。人的意识甚至不跟着科学走。
先后关系并不能说明关系到一切,先有老子,后有儿子,然而,儿子可以在个性上完全不同于老子。
马克思说:人不只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人还是可意识到自身的,意识到自己乃有意识存在物的存在物,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意识的对象”。“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马克思恩格斯是从人自身来看人的,“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的思想方法,即“坚持从世界本身来说明世界”的方法。我们教育学(包括高等教育学)的思想方法是怎样的呢?
文化现象属于精神现象,是人的意识的表现。意识的东西,精神的东西,与物质有关系,但不能由物质来说明,就像地球的种种奇妙不能完全由太阳来解释一样,就像亚里士多德的个性与学问不能完全由他的父辈、祖辈来解释一样。
文化与经济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后者皆在文化之列。这里有一个先后关系,然而,这个先后关系并不像今天和昨天那样由一个夜晚来隔开的。人们只要吃饱穿暖就立即会有精神活动,其中有一些便称之为文化,有时甚至在饥寒交迫之中仍有文化活动的存在。“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人有精神的生产,意识的生产,文化的生产,有“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的生产。而“在现实世界中,个人有许多需要”,人的许多需要绝非物质所能说明的。正是人的不同凡响的生产和需要的多样性,才能够回答本节开头所提出的那一系列关于文化多样性的问题。
经济本身便是人的产物,人的需要决定了经济;文化当然是人的产物,人的需要决定了文化。如果说文化是经济的产物,这就大大低估了文化的意义,也就大大轻看了人本身,或者说是错看了人。
文化与经济都是人的产物,并且人的文化活动、精神活动、意识活动并不会有片刻的等待,等待经济发展到何种高度再去行动的,它不是经济的附属物。
以为只有经济发展到何种程度文化才可能发展到何种程度的观点,在简单的历史事实面前就失去了立足点。古长城、金字塔不是靠机械化施工建成的,不是利用现代水准仪和起重机修起来的。今日物质生活已极丰富的人们仍然念诵着两千多年前的《离骚》、荷马史诗,今日经济生活已十分富裕的人们仍然知道孔孟哲学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哲学所包含的另一种富裕(精神的、文化的富裕)。今日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只是两千多年前的十倍、百倍了吧,然而,谁能说今日的思想文化已十倍、百倍于这些文化先圣了呢?
第二节  高等教育与经济
                                              —— 基于历史的考察
立足于生产力来说生产关系及社会发展变革,是一种正确的历史观。然而,仅用物质生产来说明文化与精神现象是正确的历史观吗?
至少,无数史实证明,用经济或物质生产来说明文化是低估了人本身的意义。用经济或物质生产来说明高等教育是恰当的吗?
用生产力的状况来说明一定生产关系的变革是恰当的,然而,生产力本身的第一要素是人。高等教育学在阐明高等教育与经济的关系时记住了人这个第一要素吗?仅仅由生产力能说明文化和精神现象吗?
公元7世纪至13世纪是我国唐宋时期,也是历史上的鼎盛时期之一,当时的生产力在世界上首屈一指,远胜过中世纪的欧洲。但是,大学出现在那时经济相对落后的欧洲,而不是出现在亚洲,不是出现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中国。“到中世纪末,欧洲建立了约80所大学,其中意大利20所、法国19所、德国14所、英国5所、西班牙4所、葡萄牙2所……”,自11世纪首批大学诞生之后相距长达约800年之后在中国才出现大学。这种现象主要用经济的观点是很难加以阐释的,经济并非决定性因素。
1820年,中国的GDP占全世界总量的28.7%,同年的美国只占1.8%。然而,那时的美国已有了哈佛大学(1636),耶鲁大学(1701),普林斯顿大学(1755),密执安大学(1810),弗吉尼亚大学(1818)等一批大学,而至美国建国后的85年(至1861年)间,美国新建了8百所学院。。在美国已拥有了八百多所高校之后的30多年,中国还没出现大学。这个现象也是难以主要由经济因素来理解的。
从中欧比较以及中美比较看,从大学产生的背景上看,都提出了同样性质的问题。下面再从大学发展的水平方面来进行考察。
为方便起见,我们称排名世界前100名的大学为第Ⅰ类,称排名第101-200的大学为第Ⅱ类,称排名第201-500的大学为第Ⅲ类。
首先看第Ⅰ类大学,北美为55所,欧洲37所,亚洲6所,大洋洲2所,非洲无,南美洲无。如果按GDP总量而言,美国约占20%以上,可是其第Ⅰ类大学占50%以上;亚洲总量超过20%,第Ⅰ类大学却只占6%;南美GDP总量不大,但决非零所Ⅰ类大学能相匹配的。至少,GDP的比例不能说明高水平大学拥有量的比例。
在亚洲的6所世界第Ⅰ类大学中,日本占5所。另一所在以色列,即希伯来大学(顺便指出,以色列今日已比较发达,但其经济总量只占世界的第36位,全国土地面积不到韩国的三分之一,且只有20%的可耕地)。很明显的问题是:为何在中东有一些无论是GDP总量还是人均都极高的国家连第Ⅲ类大学也没有?大学水平与经济水平的联系远不是那样密切的。
以首尔大学与希伯来大学相比也有意思。前者建于1924年,后者1925年,几乎同时建立,建校后,国家都经过了几次战争,现在韩国的经济总量至少是以色列的五倍以上。但希伯来大学为世界第Ⅰ类,而首尔大学只在第Ⅱ类。并不是经济条件有多好大学的水平就有多高的。
在亚洲的前15名大学中,日本占9所,以色列3所,韩国1所,新加坡1所,中国台湾地区1所,即台湾大学,而中国大陆无一所在其列。此外,中国的排名前15位的大学8所在港台地区。这种现象无论如何是主要以经济因素来分析所难以说清的。何况,二战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状况相差并不大,最差的可能是韩国和台湾地区,而新加坡1965年才建国,进而可思考的是:其后为什么经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同了呢?为什么至1976年之前的中国大陆成为了经济状况最差的了呢?经济因素本身亦非本原性因素。
俄罗斯的经济状况极为不佳,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都不高,已都不及眼下的中国,但莫斯科大学是世界第Ⅰ类大学。现在中国GDP总量已居世界前三位,再过10年,或许能居世界前两位,但是还没有人预料中国在10年后会出现世界第Ⅰ类大学。经济水平的上升会影响大学水平的上升,但并非同步上升的。
还从微观的方面观察一下。清华大学在上世纪90年代的SCI论文数曾不及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然而,2002年,在中国大学的SCI论文数中,依次是清华大学(2212篇)、台湾大学(1652篇)、浙江大学(1553篇)、香港大学(1528篇)、北京大学(1481篇)。显然,这种变化(清华超过北大、超过南大)也不是因为短短的几年经济条件有多大变化,而南京大学在上世纪90年代居于北大、清华之上,也肯定不是经济因素决定的。
一年在《Nature》和《Science》上发表论文超过20篇的大学,全世界共20所(2000年),其中美国大学占16所,即80%。同一时期,北大、清华各1篇,哈佛为65篇,与北大建校时间相距只有10年左右的斯坦福大学为33篇。至2005年,哈佛已上升到202篇之多,麻省(MIT)110篇,斯坦福99篇,而清华仍只有1篇。这种微观现象也不是经济这一单一因素所能说明的。
19世纪的美国并不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如所已知,1820年其GDP只占世界的1.8%),但它已开始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大学,如哈佛、耶鲁。
2007年8月27日出版的一期美国《新闻周刊》有一篇文章谈美国高等教育为何全球领先,此文着重说了一条理由:“美国高等教育的优势之一在于,它没有一个正式的全国规划”,相比之下,“在亚洲和拉美大多数国家,过去是由中央官僚机构主管大学,现在还经常如此,”该文还特别指出:“光有钱还不足以建设一个高质量的大学。”办好大学当然要钱,但此文断言:“光有钱”还不行。
2007年3月27日出版的日本《经济学人》周刊有一文谈到美国名牌大学强盛的秘诀,除了“这里的学生真的非常用功”这样的一般现象外,该文主要说了两点:一是“美国的尖子大学热心于在世界范围内招募一流学者”,另一则是“美国的尖子大学注重的是,培养通过刻苦学习之后能形成自己观点的人才”,他们特别关注的“就是培养‘自己的观点’”。
这两篇文章共谈到了三个要点:1、管理机制;2、一流学者;3、着力于培养“自己的观点。”世界上有钱的国家已经不少,即使不十分富有却也能集中相当财力于一所大学的国家更不少,但能同时做到这三点的国家并不多。这三方面都并不是经济因素,尤其是第1、3的方面。
在哈佛350周年校庆时,正任校长的博克有一个长篇讲话,在这个讲话中事实上就包含了上述三个要点,只是以不同方式表达着,然而,就哈佛而言,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要点:“如果说350年来哈佛有一个贯穿始终的特点的话,那就是我们总是在心神不定地担忧,即使在从外界形势看来没有任何理由这样做时也是如此。”他的这篇讲话的大半篇幅就是在叙述着这种担忧和可能的危险,而在这篇本可大谈而特谈哈佛三个半世纪以来的伟大成就的讲话中基本上未去数列这些成就。
今天,哈佛已经很富有了,今年哈佛将拿出9千万美元来资助贫困学生。有钱才能拿出这么多资助来,但有钱者不一定都愿拿出钱来救助学生。哈佛的资产已过百亿,然而,它是因为富有而高水平的,还是因为高水平而富有的呢?两方面都可以说的话,有哪一方面是更为基本一点的吗?
就直接拿对大学水平影响很大的科学研究来说,也决不是谁富有就谁的水平更高的,周光召指出了一个极有意义的事实:“上世纪科学界最重要的三个发现:相对论、量子力学、DNA的双螺旋结构,都是在相对困难的条件下产生的”,其中,“在一战后最困难的时期,形成了量子力学。”DNA的发现则出现在二战后的不久。并且,20世纪的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是美国有意思的是,这三大发现都不出在美国(DNA的三位发现者中有一名美国人沃森,但他当时在英国)。
我们从宏观到微观、从一般到个案所作的这些分析,都丝毫不忽视经济条件的重要,但是,对于高等教育的形成和发展有比经济更重要的因素。又用博克的话来说:“金钱虽然十分重要,但影响学校的关键要素将是时间,”是“时间的效能”,而时间怎样才有效能呢?这又要回到我们所叙述的那些要点上去了。
第三节   大学为何最早出现在西欧
从博洛尼亚诞生的1067年,至中国的第一所近代大学(北洋大学堂)诞生的1895年,相距是800多年;即使与年轻的美国相比,中国也晚了约260年;而与落后的俄罗斯相比,其莫斯科大学的建立也较之北洋大学堂早了140年。大学为何最早出现在西欧而在中国出现得如此之晚,这是一个必然要去思考的问题。
在比较中进行思考仍然是基本的方法之一,让我们首先分析欧洲大学出现的历史。
恩格斯说:“新时代是以返回到希腊人而开始的。”这个新时代显然指的是欧洲文艺复兴时代,实际上,这个开始的时代在11-13世纪就可见端倪了。
“西欧社会在8-10世纪时为走出‘黑暗’所做出的种种努力终于在11世纪得到了回报。无论是教俗共举的加洛林文化复兴,还是宗教内部的宗教改革运动,都在11世纪开始结出足以影响以后整个西方社会发展的丰硕果实”,“11-13世纪的复兴是一次社会全方位的综合的上升运动;是西欧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正是在这一时期,“亚里士多德学说的重新传回西欧无疑加速了以柏拉图学说为其理论来源的先验思想体系的解体,因而这一时期建立在亚里士多德思想基础上的经院哲学便逐渐成为思想的主流,涌现了一大批经院主义哲学家,如洛色林、安色伦和阿伯拉尔等”出现了不同思想流派,出现了不同流派的学术论争(如唯名论与唯实之争),并且,这些论争也促进了宗教内部的改革。然而,“教会改革并不意味着教会对世俗权力的放弃,与此相反,教会迫切需要一大批与世俗社会有着紧密联系而又拥有强烈宗教关怀的人才,以达到与世俗社会相抗争的目的。而这些人才的获得则必须借助于一定教育机构才能够实现。因此,中世纪大学在该时期也应运而生。”因为宗教改革及其需要,所以中世纪大学就应运而生了,实际上,大学的诞生并非这样一个单一的因果关系。
“这一时期的经院主义哲学家们以大学为阵地展开的学术争鸣,为后来经院主义哲学成为教会的指导性思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以后一些新的哲学思想的出现提供了思想萌芽和理论准备。同时,通过中世纪大学培养了大批人才,这可以说是西欧文化未来几百年得以迅猛发展的重要动力之源。不管培养的是教会的拥护者还是反叛者,他们都在中世纪大学的习染之下,或从正面,或从反面为西方文化贡献出了重要力量。”
教俗共举,封建制度的动摇;哲学、法学的兴起与成熟;一批法学、哲学的演讲者和传播者的存在,这三方面的因素,对于中世纪大学的产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宗教改革开始了,一些团体、行会的生存与活动余地更大了,思想言论自由的局面逐渐打开了,这为大学的出现创造了条件。大学最初也就是作为演讲者和习讲者的行会出现的(Universitas即有行会之意)。大学虽然对于教会和世俗社会的意义是不一样的,但恰好他们又从不同角度相中了大学。
“博洛尼亚之所以有了大学得益于罗马法学者欧内乌斯(Irnerius)”,而巴黎大学的出现肯定与经院哲学的创始人阿伯拉尔(Abelard,1079-1142)有关。博洛尼亚大学正是从法学教育开始的,更具体地说,从罗马法开始。“正是由于欧内乌斯对罗马法的学习研究以及作为教师而特有的迷人风格,使博洛尼多亚成为著名的具有革新精神的罗马法教学的中心。正是由于其在法学上的声誉,大批教师和学生从欧洲各地涌入这座城市。”如今,博洛尼亚大学一直保持着注重法学的传统,法学院是其最重要的学院之一。而这也象征着教授与学习内容的专门性,此乃大学的基本特征之一。
恩格斯所言之“新时代是以返回到希腊人而开始的”背景也是对中世纪大学的产生的一个注解,“亚里士多德学说的重新传回西欧”对于大学最先在西欧的诞生,意义是重大的。亦如恩格斯所说“古希腊的哲学家都是天生的自发的辩证论者,他们中最博学的人物亚里士多德就已经研究了辩证思维的最主要的形式”“辩证法直到今天也只有两位思想家曾作过较仔细的研究,这就是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形式逻辑的形成,辩证法的基本形式的发现,这就使得思维科学成了系统的可传授的专门学问,可进入大学的专门学问。
不仅“在希腊哲学的多种多样形式中,几乎可以发现以后的所有观点的胚胎、萌芽”,而且,理论自然科学要想追溯它的今天的各种一般原理的形成史和发展史,也不得不回到希腊人那里去。”原理式的、理论性的自然科学也发端于希腊,这种自然科学连同辩证法一同返回欧洲,对于催生西欧的大学具有无与伦比的重要意义。被杜威称为“欧洲第一批专业的教育家”的“巡回教师”“开始把自然哲学家研究的结果和方法应用于人的行为”,而“教育乃是使哲学上的分歧具体化并受到检验的实验室”。
学问的专门性、理论性、系统性,是可传授性的基础,而所有这些特征,希腊哲学与自然科学皆具备之。换句话说,它们成为课程乃至某种体系的条件皆具备之。
“1100年后,在巴黎讲学的著名教师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来此学习逻辑和辩证法的学生”,教师在被称为studium的地方从事教学活动,尔后称其为"studium generale"(即general place of study),再后称其为“studium general”。巴黎大学在此中诞生,而巴黎大学也就成了“唯名论者和唯实论者争论的讲坛,众多优秀教师使巴黎成为……极为著名的学术中心”。
由此,我们不仅可以大致知晓大学为何最早出现在西欧,同时,也可进一步了解到,催生大学出现的诸多因素都表明,大学出现的主要背景是文化,是思想文化及相关的文化环境。西欧大学最早出现于世界上,是因为相关文化环境的形成以及相关思想文化的传播从那里最先开始。从这个意义上看,大学是人的文化的、思想的、精神的产物。
第四节  中国的大学为何出现得很晚
中世纪西欧大学诞生之时,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是中国,其经济发展水平是当时的欧洲无法相比的。但大学在相对落后的欧洲而不是相对发达的中国诞生。
近代意义上的大学在有着悠久文明的中国土地上迟迟未现,这已是明显的事实。为何出现得如此之晚呢?这主要应从中国自身的历史文化去进行考察。我们民族有自己优秀的文化传统,需要倍加珍爱,但在传统之中也有其不足,看清不足,清除不足,以寻求中华文化更美好的未来,是今人的义务。
先说科学。
中国古代为世界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无论在地理学、天文学、数学以及技术、工艺方面皆如此。但是,中国科学技术是偏重于发明的,技术的,例如,中国古代有四大发明,火药、指南针、造纸、印刷术;与此同时,中国古代又是较少发现的,较少原理性的发现。相应地,阿基米德的浮体原理是发现的,它是至今任何船舶舰艇的制造都须遵循的原理;又如欧几里德是集几何发现之大成的,是有别于发明、有别于技术性成果的理论体系。
中西数学的特点也有显著的区别。中国古代数学是偏于运算的,西方则是偏于论证的。用著名数学家吴文俊的话说,世界数学有两大源流,一是机械化潮流,二是公理化潮流。这两大潮流都为世界数学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机械化思想,公理化思想,都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但是,区别也在于前者是技术性的,后者是原理性的。当然不是说中国数学没有任何原理,只是说它出现得相对较晚,也较为不系统,中国曾有几何,却未曾有几何学,即未曾有如《几何原本》那样系统的原理性成果。
长期研究中国科技史的英国学者李约瑟曾指出:“在中国古代数学思想史中,最大的缺点是缺乏严格求证的思想”。《几何原本》这样严格求证的著作曾深深影响了世界科学以及无数杰出的科学家,乃至哲学家,包括牛顿、爱因斯坦这样划时代的人物以及斯宾诺莎、黑格尔这样的哲学大师,而中国未受惠于这一点。《几何原本》正式翻译成中文已是1607年,而完整译出则晚至1857年了。
爱因斯坦的话也是令人深思的:“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中)以及(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历史基本上是这样的。
系统的发现式的、原理性的知识(如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及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有何特点和意义呢?一、由于它建立在严格逻辑体系之下而特别具有理论价值,从而更具普遍指导意义;二、更具恒久性(持久有效);三、更具完整性;四、一般说来也相对具有高深性。由于这些特点,它就便于传承,便于成为课程或影响课程,便于成为被习得的系统且专门的学识。所有这些,都便于它进入大学,换个角度说,就是这种文化为大学的诞生准备了更好的条件。
不要说牛顿力学在300多年之后的今天仍是大学生的必修课,就说两千多年前的《几何原本》,其普遍性由其后一千多个版本的出现和在几乎所有国家的传播便可知晓;其恒久性从今日之中学生仍大体习读之且大学的数学专业学生仍需深究之即可见之;其完整性由它自身便可明之,《几何原本》原有13卷,后人补充两卷,囊括了此前所知之所有几何原理;其深奥性则从由其公理体系本身的独立性问题引发了其后的2000多年的无数探索即已深知。
古代中国科学偏于发明而乏于发现、重于实用而轻于思辨、精于计算而少有论证,这些特征显然没有为大学的诞生准备足够的文化营养。
次说哲学。
史宁中说:“中国古代的哲学一直没有得到西方的重视,甚至也没有得到国人的发扬光大,一方面是因为中国人从古代起就比较务实,对形而上学和认识论不感兴趣,另一方面,我们的先哲们过于言简意赅,常常简单到没有定义,没有推理,只有结论,使人难于理解” 。
不能说国人对中国古代哲学完全不看重,哲学大师冯友兰先生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有关于中国哲学的著名论著,并在40年代于美国的大学讲坛讲授中国哲学。也还不能说西方没有任何人重视中国古代哲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教授德克·布德(Derk Bodde 1909——2003)就曾用20年之久的时间将冯先生的《中国哲学史》(两卷本)翻译成英文,布德还赞扬道:“在二十五个漫长的世纪里,凡西方哲学家所曾涉及的主要问题,中国的思想家们无不思考过。”
我国一些著名大学的著名哲学教授也合写过一本书,名为《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充分反映了中国学者对中国古代哲学的看重以及对古代哲学思想的挖掘与阐释。然而,也正是这本书指出中国哲学“还缺乏系统的、科学的论证”,而关于“中国传统哲学的发展历程给马克思主义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提供了有力的论证”、“继承和发展了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论说也表明了中国哲学只处在论证和继承的地位(对于中国传统哲学而言,恐怕很难说得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继承,至少是在时间顺序上说不通)。
冯友兰先生早在上世纪40年代就对中国古代哲学的特点有过精细而贴切的分析。
显然,中国古代没有成体系的逻辑学,没有出现系统完整的辩证逻辑,没有诸如《形而上学》、《物理学》(即自然哲学)、《论灵魂》、《工具论》、《尼各马可伦理学》(以上均属于亚里士多德著作)以及诸如《智者篇》、《国家篇》、《巴门尼德篇》、《法律篇》(以上均属于柏拉图)等这样系统的、不乏原理、流传甚久、传播极广的论著。
同样,中国古代哲学的博大精深却因为其缺乏系统、缺乏论证,而存有缺乏逻辑的遗憾。这就不足以为中国大学的诞生准备好一种更为重要的文化营养。
从“公设的概念”出发和从“直觉的概念”出发,分别叫做“正的方法”和“负的方法”。“在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正的方法始终未曾得到充分的发展;或者应当说,它被过分地忽视了。因此,中国哲学里缺少明晰的思考,这是中国哲学往往被认为过于简单的原因之一”。他还对中国哲学为何简短、为何不联贯、不透彻作过具体分析。
我们还看到,即使诞生极晚的中国最早的大学(如北洋大学堂)在背景和性质上与中世纪大学仍有很大的不同,前者与哲学的关系甚密,后者与工程技术的关系甚密。
再说机制。
对比确实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最初的大学是自由探讨、自由辩论、自由演讲催生出来的,而中世纪欧洲已逐渐具备了这样的条件。“中世纪欧洲是一个四分五裂、高度分权的文明之地”,中世纪西方没有一个中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且权力下移,从而使得学者或学者团体有了“由于缺少政治和宗教的控制而得到鼓励的自由的沉思”,自由地讲学,自由地交流,自由地表达和传递。大学也就成了“一个独特的既分裂又分权的社会的偶然产物”。具有这样一些特征的社会就可能出现这样一个偶然,而不具备这些条件便是另一个必然:大学将不会出现。
虽然同是封建社会,但中国的封建社会长期以集权统治为特征,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只有偶然的开明,这种特征未能导致那个偶然之物的出现。孔子周游列国,四处讲学,弟子三千,蔚为壮观,但孔子未能给中国留下一个可持续存在的高级教育机构,否则,世界上的第一所大学早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就出现了。
无疑,中国长期的集权统治是大学难以产生的原因之一。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专门学校都依赖于统治阶级,并为统治阶级服务”。如果说中世纪的“大学就是在这种分权的、有社团思想的时代精神影响下发展起来的”,那么,缺乏这种与时代相连的精神的社会就难以让大学发展起来。否则,产生了也可能被扼杀,更难得以发展。
政治也可以在大学的建立中发挥作用,也可以在大学的繁荣发展中发挥作用,这就要看是什么样的政治了,看代表这种政治的政治人物怎样认识大学,怎样理解和与大学相处了。世界上,那种对于大学具有正面积极作用的政治的存在,也不罕见,而中国则少见。
“集权制的第一个恶果,就是使中国不可能产生精密科学所需要的逻辑学,从而也就没有推理的数学。”
中国的书院,如岳麓书院,始建于北宋,可是,宋末“书院亦毁”;元代再修,“元末又毁”;明代重建,而“明末再毁于战火”,时建时毁,书院已不再在。相比之下,博洛尼亚大学、牛津大学历经八九百年依在。为何有如此之不同?包括书院本身不具大学可持续生存的某些条件在内的多方面的原因铸就了这一结局。
一个成熟的民族,一所向上的大学,是必然经常要看到自己的危机与落后面的。从传统与现实中去反思是必要的。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化危为安,才能先进起来,才能真正走到世界前列去。
第五节 经济越来越依赖大学
                                             —— 基于现代的考察
第二节我们从历史的角度考察,认为高等教育的发生、发展、变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密切的。可是,如果基于现代与现实的考察倒是另一个现象显得十分突出了,即:经济越来越依赖于高等教育。对于这一现象,借用博克所说的一句话多少可以有助于理解:“由于大学是知识发展的主要源泉,大学比50年前我们的前任所想象的要更为重要。”如果站在博克演说的那个时候再往前500年看看,这一变化就更为巨大了。
以上两方面的考察又共同地说明了一个事实:大学是人类十分活跃的、能动的、独特的一项活动,它从来不是一个被动的适应者,从来不是诸如经济的被动适应者、政治的被动适应者等等。
最初的大学既不是作为经济活动而出现的,也不是为了经济的发展或助经济以一臂之力而出现的,可是,到今天,整个文化与经济关系的密切程度相信已大大超过了古人的想象,大学与经济的关系的发展也超出了900多年前创立大学的先驱者们的想象。这种密切程度可以这样来解释:人类的需要,从大的方面来说是物质的需要和精神的需要,而人类的生产也是这样两大类,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并且,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趋势是这两类生产越来越难以完全脱离开来,尤其是,物质生产越来越依靠精神生产,而人们的这两类需求和两类生产都是融入人的一身的,这就必然使得文化与经济也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块,且经济越来越依赖于文化,经济的文化性质和文化的经济性质都不再是难以觉察的抽象物了。
生活在19世纪的马克思、恩格斯就已经看到了人类活动的这种巨大变化。
劳动能力是经济活动的前提,而劳动能力本身是可以生产的。“劳动能力所以是生产的,是由于它的价值和它创造的价值之间有差别,”而“教育会生产劳动能力”。“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而复杂劳动需要经过专门的教育。这似乎只是在说教育对经济的间接作用,其实,对于教育直接的经济学意义,马克思的论述是十分明确和透彻的。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在1845-1846年写出的著作中早已指出:“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早已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语言中的精神生产”的存在,并指出这种精神生产最初就是与物质生产交织在一起的。因而可以说,以精神活动为主要特征的教育本身就在生产之列。
更直接、更形象的叙述是这样的:“校董不把他的资本投入香肠工厂,而投入教育工厂,这并不使事情有任何改变。”“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的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从而社会生活过程的条件本身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受到一般智力的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
“对脑力劳动的产物——科学——的估价,总是比它的价值低得多,因为再生产科学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同最初生产科学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无法相比的,例如学生在一个小时内就能学会二项式定理。”中国在上世纪60年代前后的一段时间,是马克思所指出的那种对科学价值的估价“低得多”的最典型的一个时期。我们知道,杨辉三角最早为北宋数学家贾宪所发现(约1050年),不计此前耗费的时间,算到文字代数产生后才可能完整表达的二项式定理,至少是用了600年左右的时间,而通过教育传给学生在一个小时内即可完成(即使预备知识获得的过程算在其内,也不过几年的时光)。
这里说的是科学,而科学的累积、传递和发展都有赖于教育,到了高等教育,科学活动已是其一部分。显然,关于科学生产与再生产的必要劳动时间的这种比较,既直接说明了教育与科学的关系,也直接说明了教育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的关系。
知识乃“直接的生产力”,当然,“生产力里面也包括科学在内”由此,也直接地说明了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经济学意义。
马克思显然注意到了科学、教育与社会生产力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尤其注意到了科学、教育在生产力发展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换句话说,生产活动,经济活动,越来越依赖于教育了。
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人类又跨过了19世纪,经历了20世纪并跨入了21世纪,在这横跨三个世纪的时间里,全球的生产力发展,经济水平所达到的高度,是无比巨大的。在马克思时代看来,教育于其中就已经不是一个配角,而今,它扮演的角色更加令人瞩目。
现代以来经济发展的一个具体的表现是,第三产业已经在大幅度提升。近期,北京市第三产业比重已过70%。在发达国家里,则已是整个国家超过了这一比例。第三产业的比重成为了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人们把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所占比例达到45%以上视为现代化的一项指标,70%以上更是一种发达的表现。
第三产业意味着什么呢?从某种意义上讲,所谓第三产业即信息含量更高的产业,其中就包含了以知识形态呈现的产品生产的产业。所以人们说,知识经济时代来到了。知识经济显然在更高的程度上依赖于教育,因而也可以说,经济越来越依赖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时代来到了。纯粹的第一产业对教育的依靠程度是相对最低的;第二产业已大不相同;第三产业所引起的变化更是炫目耀眼的。即使是第一产业,在当今社会发展水平下,对教育依赖程度的提高,也发生了根本变化。这一历史进程充分表明了教育在经济发展中地位的上升过程。现在,有谁能够将“硅谷”这样的大产业集团建在远离大学城外的地方?从美国的“硅谷”到中国的“中关村”、珞珈山园区,哪一家都得紧紧靠近大学群。不仅在这些特别代表先进生产力的产业集团里的人才(数以百计、数以千计的博士们于其中工作)要紧紧地依靠大学,而且,许多的课题就在大学里做或者合作去做。以美国为例,其“70%的科学研究单位和课题都在名牌大学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亦必将出现美国已经发生的趋势。
关于经济越来越依赖于大学,曾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校长的田长霖的一段这样的叙述是很直接说明问题的:“科学园一定要高教系统领导。美国最成功的是硅谷,因为斯坦福大学和伯克利加州大学就在旁边。现在,生物技术中心最成功的是旧金山,就是因为两所最好的大学在旁边。Boston area(波士顿地区),麻省理工在旁边。其他的科学城,都建立不起来。还有一个叫切爱安歌(音),三个学校在旁边,还有工业,有研究,就马上变为一个非常成功的科学园。其他的科学城,都建立不起来。”
有论者指出人类至今发生了四次科技革命,第一次相关的技术发明人三位尚与大学没有直接关系;第二次的八位有五位与大学直接相关;第三次技术革命的九位代表人物全出自大学;第四次所涉及的三位不仅全部来自大学且在大学工作。不仅科学,而且技术也越来越依靠大学,这是经济越来越依靠大学的主要表现之一。
教育经济学一般采用了T·W舒尔茨(Schultz)等人创立的人力资本理论。实际上,马克思关于劳动能力的“价值和它创造的价值之间有差别”的论述已揭示了这种理论存在的前提。教育是提升人力资本的基本途径,教育与经济的联系亦已非同一般。由于人力资本的意义非同一般,教育的资本意义也非同一般。
教育经济学的研究普遍表明,初等教育的社会收益率是高于高等教育的社会收益率的。因此,无论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还是从教育首先面向低收入大众的角度看,政府性教育投资应是向初等教育或义务教育倾斜的。然而,中国曾经不是这样做的,中国迟迟未实行义务教育(直到1986年)。又据王善迈主编的《教育投资与财务改革》(1988年经济学院出版社),若以小学生的生均经费各国均以1计,那么,美英法和前苏联的中学生生均经费分别为1.4,1.2,3.2,1.2,而中国为6;大学生生均经济之差别更是惊人的,美英法和前苏联分别为4.6,1.3,4.0,4.5,而中国为66。也就是说,中国的小学生生均经费只有中学生的1/6,只是大学生的1/66。这一惊人差别并不表明中国有了发达的高等教育,却表明了1976年前数以亿计的文盲和中国人均受教育年龄之低下的社会背景,表明了那时的中国对普罗大众接受最基本的教育的漠视。中国高等教育在回首过往的境遇时,不能忽略了基础教育更加不幸的过去,同时,高等教育即使在今天也不能离开了基础的通盘思考。
社会收益率的上述研究,也不表明政府可以大大削弱高等教育投资,但是,第一,必定要考虑合适的比例;第二,改变和改进高等教育的投资方式和途径;第三,高等教育的非义务性的依据是很充分的,这一点,中国已于上世纪90年代才逐步做到了,从1986年到90年代初的几年内,初等教育不义务、高等教育义务的奇特现象得以改变,这才使得教育真正具有了人民教育的性质。
为什么绝对多数的人愿意上大学呢?有非经济的因素。在经济的因素中涉及到另一个概念:教育的私人收益率。
研究表明,相对于中、初等教育的社会收益率高于高等教育社会收益率,在私人收益率上情况则相反,高等教育高于中、初等教育。
对于接受教育的个体而言,在创造能力和个人收入上,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远高于只接受过初等教育的人。“受过高等教育的工人在技术上的创造性、积极性,比只受过4年普通教育的工人高30倍至80倍。”
在个人收入上,以上世纪90年代美国为例,获博士学位者平均月收入为3637美元;获硕士学位者平均月收入2378美元;获学士学位者1827美元;职校毕业生1088美元;中学毕业生921美元。此外,博士学位获得者在取得工资以外的其他有形或无形收入方面,肯定也处于比中学毕业生更好的地位;至于在个人素质(尤其是文化素质)以及生活方式(从而影响幸福程度)上,一般也是前者优于后者。
“教育是人类资源的生产性投资这个思想,无疑将继续成为明达的传统智慧的一部分。”高等教育作为教育的一环亦必是人类资源的生产性投资。
然而,从上面的分析,让我们看到,不同层次的教育投资的性质、方式和途径应当有所不同。如果说初等教育或九年制(甚至更长年制)义务教育主要应由政府财政投资的话,高等教育的投资就应当多元化,或者说大学经费来源应多途化。
第一,既然高等教育的私人收益率及个人未来收入更高,那么,接受高等教育的个人就应当有所投资(对贫困子弟,另设措施)。此乃大学经费来源之一。
第二,大学有提供更优良的教育服务和更强的教育贸易的能力与条件,这无疑也构成了大学经费的来源之一。
第三,大学在对学生进行科学训练的同时,自己也拥有了大量的科学活动并由此而获得科学产品,亦即获得具有产权的知识或信息。这无疑也是大学财政的重要来源。
第四,政府投资。不过,政府的这种投资性质与方式应十分不同于对九年制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的初等教育投入。政府对大学的投入原则上应以大学所能提供的各类(有形或无形)产品来确定,即这种投入应与产出相关,而原则上不宜实行无偿投入。
第五,有一类学校还可利用自己的校产获得经费来源并回馈到教育自身的发展上来。
第六,在一些已形成传统的国家,对大学的捐赠是经常不断发生的,并成为丰厚的财政来源之一。
从大学办学要钱,要有足够的钱这一点来说,大学当然要靠经济,然而,经济的发展更要靠大学,并且越来越依赖大学,依赖大学而使社会资本不断增加。
人是经济的主宰者,有一些所谓唯物主义观,把这种关系弄颠倒了。人同样是大学的主宰者,人通过大学强有力地影响经济。在大学与经济的相互影响中,前者影响越来越大,后者越来越依赖前者。
古典大学和现代大学在与经济的关联上已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人们说大学由边沿走到了中心,但是,无论过去的居于边沿和今天的处于中心,大学都是生气勃勃的,大学都不是一个被动适应体,大学是作为文化、作为人类精灵而主宰着自己的。大学从产生之初不思经济而渐渐对经济起到了连大学也未预料到的巨大作用,大学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巨大的动力源。
人们事先预设了经济处在中心的前提,于是认为大学曾处在边沿;但如果我们认为文化处在中心,那么,大学早已就在中心而不是边沿。同样,人们预设了一切依赖经济的观念前提,于是认为现代大学走到了中心;但如果认为一切依赖人及其文化,那么,大学是被请到了中心,大学成了经济的座上客,而不只是一位侍从。
从人力资本理论看,从“教育是人类资源的生产性投资”的观点看,从“校董不把他的资本投入香肠工厂,而投入教育工厂,这并不使事情有任何改变”的观念看,从科学就在生产力里面的思想看,似乎高等教育或执行高等教育的机构——大学本身就是经济,就是生产力。
然而,大学决不会这样看,并且,事实上,大学并不是企业,大学并不是一个纯经济体。
如果从企业的角度看,难道现代企业就仅仅是一个纯经济体吗?有智慧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也绝对不会忘了企业文化的重要意义。甚至,就在一件一件的产品上也已不再只是纯物质的东西,其上已含有越来越丰富的美学要素,并且成为产品价值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优秀的企业聘任美学博士、心理学博士乃至史学博士的现象早已发生。
这样看来,大学与企业的现代距离确实是缩小了,但是这也不致模糊两者的界限,毕竟两者的旨向是有差别的,只是这种差别的对立性质随着社会文明的进一步上升而在弱化,并且,两者之间的交融正是推动文明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六节  关系自身的发展过程
传统哲学说规律就是关系,进而说规律是固有的、本质的、不可改变和不可创造的。其实,这些命题是经不起历史事实检验的。事物本身就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故其规律也不可能固有。同时,历史的和未来的发展都证明和将要表明,自然规律的主宰者是自然本身,人间规律的主宰者是人,有些规律则是由自然和人共同主宰的。同时,它们也分别是自身规律的主宰者,规律如同关系一样肯定在变化着,而变化的主宰者也就是它们自己。“适应自己的物质生产水平而产出社会关系的人,也生产出各种观念、范畴”,社会关系、社会规律也是人生产出来的、创造出来的。在自然和人之间也存在关系,将人视为自然的一部分是观察的一个角度,将自然与人适当分开考察也是一个角度,但无论如何,传统的命题是有疑问的。
高等教育自身的规律就不可能是固有的,一千多年之前尚无大学,其规律何在?在它产生之后,它自身或内部关系是不断变化的,并逐渐与其他社会因素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这种联系自身也处在变化之中,也就是说,关系本身也有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辩证法不用凝固的观点看待事物,也不用凝固的观点看待事物的运动、变化及与他事物的关联。当然也不以这样的观点看待规律。
我们讨论高等教育与经济的关系,一个基础性的判断是:这个关系本身也有个发展过程,或者干脆说它本身即是一发展过程。当然,这一关系也就应作为一个过程来考察。
在前几节中讨论的基础上,我们给出一个图解,以图示来阐明这一过程。图示的优点是比较简捷、比较直观地描绘,同时也可能意味着将问题简单化,故尚需扬长避短。我们只是从高等教育与文明史关系的某个特定角度所作的考察,注意到这一点也是必要的。该图便反映这一特定视角下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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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品)       (20世纪以来)
对此,我们作几点说明,并且,这个注解也可以视为本章的一个概括:
一、人类的生产活动,最初就存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就存在着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自文明史以来,纯物质性生产相对渐趋减少。在图中我们特别标明了精神生产的基本地位。马克思恩格斯很早就指出了这两种生产的存在,尤其指出了精神生产的存在与意义。而教育属于人类的精神生产和精神劳动的领域,虽然它离不开一定的物质生活。教育是生产性活动,教育就在劳动之列,高等教育尤其如此。
二、马克思恩格斯在说到“最先进的国家几乎都可以采取下面的措施”时,列举了10条,其中的第10条是“把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起来”。这与中国教育理论中“把教育同生产劳动结合起来”或“使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说法是有区别的。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教育本在生产劳动之中,但属于精神生产,精神劳动,于是就有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结合的一种具体形式:“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然而,传统教育理论中“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的说法,或者是在生产劳动中排除了精神生产和精神劳动的存在,或者是不视教育本为生产劳动之重要组成部分。无论从哪一方面看,中国传统教育理论与马克思的理论均不一样,把教育从劳动中划割出去是传统教育理论的基本问题之一。
三、大学教育作为教育这种人类精神生产活动的一部分,虽然是相对晚生的(最早的不过千年),但其生产性依然无疑,且是精神性生产的一种发展和提升。
四、大学教育产生之初,文明史尚处在以第一产业为主要形态的状态,大学教育作为一种提升了的精神活动与物质生产的关系远不是那样密切的,或者说,大学教育在其产生之初与经济的关联度并不高。那时,物质生产中的知识和精神含量尚不高。
五、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这一最基本的事实是我们在观察许多现象时都不可忽略的前提。观察文明史亦然,因此,我们便知,人不只是进行物质生产,人也进行精神生产,生产思想、观念、信仰,生产文化,生产艺术,生产哲学,生产科学技术,生产知识信息,生产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绚丽的精神花朵。人类也生产出了大学,并借以更有效地进行精神生产,推动精神生产和精神劳动向更高层次发展。
六、从一个特定的角度看,文明史就是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彼此交融并向更高水平发展的历史,是精神生产在物质生产和整个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的历史。这样,作为以精神生产为显著特征的大学在经济生活中也就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经济生活越来越依靠于大学。越是优良发展的经济越自觉地靠近大学,寻找大学的支撑,从多方面依仗大学而求得更好的发展。大学显然愿意看到来自经济的这种对自己的依仗。
七、文化活动,精神活动,需要一些基本的物质条件,然而,更重要的事实是:物质条件本身更依靠人的精神活动、文化活动。文化活动从来不是物质活动的附属物,文化在人类文明史上从来不是配角。作为文化活动的一种特殊表现的大学本身就象征着人类精神活动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它不是物质生产的副产品,不是经济的附属物。大学不是经济的产物,大学不是经济的依附者,它在更大的程度上可以说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产物或者说就是精神活动本身(简言之,人类的产物;详言之,人类的精神产物)。
八、大学最初大体呈现为一种纯精神活动,加之当初物质产品中的知识与精神含量不高,因而大学与经济的分离度相对较高。随着产品的知识信息含量日益增高(即精神以更高比例凝结在产品上),大学与经济的关联度日益增高,大学将某种特殊的作用置于经济活动之中而不是之旁,更不是之外。
总之,以为人类生产只有物质生产,以为劳动只是物质生产劳动,就远远没有认识到生产是什么,劳动是什么,更无法认识大学,无法认识大学与经济的关系。
九、即令大学与经济生活有了更密切的联系,但是,这种联系并非大学的一切。大学以自己的精神活动去影响经济,但这亦非其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大学所赖以生存、发展和繁荣的精神活动仍然是其本性,是其一切展开之基础。
大学里,一如既往地还在研究哲学史,还研究古典文学,研究考古学、宗教、宇宙起源、史前史、……这与经济生活有相当大的距离。并且,越是高水平的大学越代表了大学的非功利本性,而这一类的精神的、文化的、不少是纯思辨的活动更易从这类大学中看到。以为大学整个地就是围绕着经济这根轴子转动,那是一种极大的误会。
从个体的人也可以看到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并未进入这种理论误区。例如,在中国已有花甲的人去通过不同途径接受高等教育,在另一些国家也早已有退休人员去接受博士训练。在这些人眼中的大学就已具有了纯文化、纯精神的性质,接受大学教育是生活本身而不一定就是物质与金钱。
十、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因为真实而具有很高的认可度。这种理论反过来可以解释某些历史和现实。
人的需要在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时候,一个显著的特征是由物质需要向精神需要方面的提升和上扬,并且,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就表现为这种提升和上扬。这一基本特征有助于说明以下一些现象或问题:
1、为什么在人类十分低下的物质生产水平之下就已伴随了人类的精神生产活动?
2、为什么在某些并非当时世界最高经济水平的国度或地区里最早出现了以更高精神活动为己任的大学?
3、为什么在物质产品上已凝结着越来越多的知识、信息、美学等非物质要素?若此乃人的需要之发展所使然,从这个意义上说,是不是更清楚地表明了经济有赖于大学?
4、为什么可以说大学是社会的动力站?经济发展是基于人类消费的,或者说,是有赖于人类消费的,换句话说,是人类需要推动着经济发展,当人的精神需要上扬的时候,给予了经济发展以更强大的动力,而大学是直接指向人的发展、人的精神面的提升的典型机构,它岂不自然地成了社会(包括经济)的动力站?
5、为什么说大学代表着未来呢?大学的眼光不只盯着当下的经济活动,它还有许多超然的活动,此中可能蕴藏着许多人类预想不到的未来需要,大学既满足需要,又引发需要;大学本身既反映了人类需要的高级发展,又推动着人的需要向更高处发展,从而是否可以说大学深深地影响经济的今天和明天?
剑桥大学的麦克斯韦尔通过自己建立的方程式推导而预言了电磁波的存在,24年后为实验所证实,对这一伟大发现唯一可称呼的是:人的发现。它没有直接的经济目的。可是,这一发现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生活,改变了人类的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人,尤其是大学里的人,决定性地影响了经济。把经济的作用置于人的作用之上,是一种本末倒置。
以为在人类精神生产已发展到相当高度时出现的大学只是经济生活的产物,以为大学只是经济发展的被动生命体的这类观点,无论从史实和理论的视野考察,在一般意义下,都是没有充分注意到文明史的发展和人类本性的结果。有一种观点,认为大学从边沿走到了社会的中心。其实,文化从来不在社会的边沿,作为文化的极为活跃的大学,至19世纪已遍布全世界之时,它就早已不在边沿了,日益觉醒的经济、政治越来越意识到大学的独特地位,大学被请到了中心,另一方面,即令当大学在经济和各种社会生活中大显身手的时候,大学仍然保持了自己特有的性格,仍然站在精神活动的最前列而不只是关注当下的经济、政治、……大学性格的这种独特性根源于人类性格的独特性,它们一起才构成经济、政治等等的活水源头。
我们再思考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这样一段话:“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对这段话可以作如下解读:①人类的生产活动最初就包含有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②精神生产在最初对物质生产有较高的依存度,很少有不与物质生产交织在一起的较为纯粹的精神生产,因而精神生产具有产物的性质;③人的精神生产是不断发展的,较为纯粹的精神生产日益发展起来,特别,我们可以说,当大学产生的时候,当它以人类思想、观念、理论的生产为己任而出现的时候,谁还能够说它只是“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呢!“人有许多需要”,当然包括精神及其活动的需要,并且正是这种需要决定了社会发展包括经济发展在内的人类进程。比马斯洛早约一个世纪,马克思就从一个更宏观的视野阐明了人的需要及发展的一般状态。这种视野对于我们考察高等教育的起源与发展格外有益。
在大学与经济的关系问题上,将两者关系作形式化、简单化、线性化(即作直接的、直线式)的理解是最大的缺憾,以至于由此难以真正理解大学。德国常常被误作为这种理解的一个例证(例如对它的职业教育的强调)。然而,德国大学在历史上的绝大多数时期不受政府外的社会经济需求的影响。以19世纪初创立的柏林大学为代表更鲜明地表现了这一点。
人们从事体育之初,并不是为了经济,可是,一个巨大的体育产业出现了(近20年来才出现于中国,但只要中国进步了,它就必然出现);人们从事绘画、音乐之初,也不是为了经济,可是,一个巨大的文化产业出现了;最初创办的大学也不是为发展经济而出现的,可是,大学为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之巨大,与体育、文化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相比更为显赫,其对经济的影响如同体育、文化那样的出乎预料。
大学在整个社会生活(当然包括经济生活)中的主动地位与强大活力是直线式的思维方式难以理解的。
我们再次指出,物质、物质生产、生产,这是十分不同的概念。有一种所谓唯物主义观,它所强调到极至的是物质。这种主义最好称之为唯物质主义,它与辩证唯物主义毫不相干。在这种主义下,人被物化了,大学被物化了。这种唯物质主义不仅完全抹煞了人与动物的根本界限,甚至还抹煞了动物与非生命的物质之间的界限。它是一种奇怪的意识形态之下产生的怪物。
人的活动决不只是物质活动,人的需要决不只是物质需要,人的消费决不只是物质消费,人的精神决不只是物质的副产品。
看来,不理解人,就无法理解大学;不理解人的伟大,就无法理解大学的伟大;不理解人的神奇就不理解大学的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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