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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常昕:台湾的屌丝、槟榔和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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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4 02:4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丁常昕:台湾的屌丝、槟榔和西施
发布时间:2014-04-22
作者:丁常昕


  在我的接待经验里,大陆到台湾的旅游团总会有若干衣着普通、面貌平凡无奇的男团友。他们往往一下飞机,就迫不及待地要去看看槟榔西施,顺道尝尝闻名已久的槟榔。但当游览车停在槟榔亭子前,隔着玻璃面对真实的西施时,这些男团友却大多坐在车上远望,不下来与西施互动接触。我曾经鼓励他们下车,那怕买包烟、买罐可乐也好,只是聊两句也行,却被他们支支吾吾、语焉不详地拒绝了。

  对于“屌丝”这个大陆网络用语,笔者本来还不太理解。通过这一幕我大概明白了,就是那些对生活充满好奇、经济条件一般、不敢实际行动的人。

  回头想想,槟榔西施又何尝仅是大陆屌丝的女神,她们更是台湾屌丝的最爱。屌丝为啥爱西施?西施为何卖槟榔?屌丝为嘛吃槟榔?让我来慢慢告诉你。

  台湾屌丝与槟榔的成长

  槟榔与台湾的屌丝一起成长、茁长。在1970年代,随着“国民义务教育”的普及,当时台湾年轻人的眼界已经与他们父辈明显的不同,特别是农村的年轻人,已经不满足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这些屌丝们出生于50、60年代,刚刚好赶上1968年开始实施的九年“国民义务教育”。这使他们具备读写、算数的能力。对照当时的识字率,他们对于未来充满着期待。不料,等到毕业时却碰到学历贬值的困境。

  正巧,台湾承接了70年代由欧美、日本产业升级而转移来的低端加工业,各种工厂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这一切为他们离开老家打工提供了机会与环境。与此同时,经济起飞、物价飞涨,客观上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已经无法单靠传统农业糊口,正如同大陆今日的农民工,台湾屌丝们开始离乡背井,到城市谋生。

  如果你看过富士康,就会明白在整个上世纪70、80年代台湾屌丝们的苦逼生活。为了赚取更多的加班费、更多的计件工资薪酬,他们夜以继日地在生产线上赶制出口商品。单调无聊的机械式生活与熬夜加班的精神疲惫,使得屌丝们亟须提神醒脑的刺激物品,此时槟榔成为他们的恩物。

  由于槟榔碱对于中枢神经有亢进作用,单宁酸与加料的石灰质的交互作用下,更有提神醒脑的功效。槟榔参杂了香料、熟石灰之后,风味更加独特。特别是在阴冷潮湿的南方冬夜,嚼着嚼着唾液与石灰混合会发热,实在是很舒服的一件事。就像吸烟一样,槟榔吃多了会轻微上瘾,时不时就想来上一粒提提神、解解闷。

  比起香烟,槟榔没有着火的危险,更不需要打火机;比起口香糖,槟榔的价格不高,更不会粘的到处都是;随地吐一口红汁,一阵大雨就冲掉;槟榔渣也可以降解,堪称“环保”。因此槟榔深受广大司机朋友、工厂劳工、建筑民工的喜爱,甚至连站夜哨的军人都时不时来上几颗提神。一人一口槟榔促进了槟榔市场的蓬勃发展。

  当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举进入工厂做工,家中只剩老人与小孩的情况下,田产已经无法精耕细种,抛荒又太浪费,因此只能种植一些好打理的、却又有高经济价值的作物,槟榔遂成为空心化农村最常见的农产品。卖槟榔的门槛很低,技术上只需要用小刀割开槟榔填入香料/石灰就能完成加工;资金上只要能放上两张桌子,挂上一张招牌,生意就能作起来。所以很多家庭妇女在骑楼下、街边上摆起槟榔摊子,兼着卖点香烟、汽水之类做起小生意。

  在台湾“女人就应该待在家里相夫教子”的社会期待下,卖槟榔成为很多家庭妇女贴补家用、消磨时光的好出路。男人出外打工,靠槟榔提神,女人家里卖槟榔贴补家用,遂成为台湾很多屌丝的家庭写照。

  按照台湾的传统习俗,结婚必须准备一大笔聘金,这使得未婚的屌丝必须节约每一分血汗钱。结了婚的屌丝肩上的担子却更加沉重。与经济发展同步攀升的地价与物价,逼着工人必须加更多的班、熬更长的夜。这些都带来槟榔的需求。辛苦赚来的加班费不仅缴纳房产按揭,还要储蓄起来作为子女的教育基金。也就是这些加班费直接促成了台湾70年代的经济奇迹。

  屌丝们庞大的压力需要宣泄,在那个道德保守的年代,屌丝们有了余钱也不愿意流连花街柳巷,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敢,而是伤不起。唯一能享受的,只有槟榔与香烟。在男人与女人买卖槟榔的过程中,时不时的几句问候,开几段荤玩笑。言语调笑中,屌丝们可以放松神经,舒缓压力。卖槟榔的少妇明白人情事故、开得起玩笑、风情万种。屌丝们可以倾吐生活的压力。

  槟榔姐姐是屌丝们的好朋友。屌丝虽然喜欢意淫,却不敢越雷池,因为人家是有老公的。生活虽然艰辛,却充满希望,台湾的经济就在屌丝与槟榔姐姐纯纯的槟榔交易中越飞越高。大家都是“台湾经济奇迹的无名英雄”。

  西施与槟榔产业的发展

  整个70与80年代,槟榔摊如水银泻地般遍及台湾大街小巷,只要有公路的地方,不管是高山还是海滩,总能找得到卖槟榔的地方。在全盛时期,台湾约有50多万个槟榔摊,一年总消费额达200亿人民币,有将近300万人吃槟榔,200万人卖槟榔,还有6、7万户农民种槟榔。可以说,2千多万人口里面,每6-7个人中就有1人跟槟榔有关。

  产业的充分发展导致充分的竞争。在无序的疯狂种植中,槟榔的产值逐渐超过水稻,产量也逐渐供大于求。槟榔生意随着越来越多的姐姐加入而日趋惨烈。

  1976年,在槟榔的主要产地南投,中潭公路上的槟榔摊已经密集到五步一摊、十步一档的地步。有一位谢大姐家里大量的槟榔无法销售,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召回在工厂打工的三个女儿回家卖槟榔。没想到生意红火,在当地掀起一股风潮,各家纷纷召回女儿回来卖槟榔。不久之后,台湾各地的槟榔摊都打着“双冬”的名义,聘请妙龄少女以为招揽。

  文化也反映出这种现象,到了80年代,台湾的综艺节目已经开始模仿槟榔姐妹花,借由她们的口吻来讽刺社会百态。至此,槟榔市场开始分化,纯买槟榔嚼的找槟榔大妈,寻求慰藉的找槟榔姐妹花。

  到了上世纪90年代情况益发严重,大量台湾工厂外迁提高了失业率。首先失业的是工厂女工。台湾社会的传统观念认为男人更应该承担养家的责任,所以优先裁减女性工作岗位。

  随着婴儿潮的逐渐长大,中学生失业问题更为严重,特别是女学生。更多的家庭因为经济问题而破裂,失去家庭支持,青少年中辍失学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在90年代台湾已经将绝大部分的专科学校改制成大学或独立学院,使得文凭迅速贬值。在几乎人人都有本科或大专文凭的背景下,一般的工作都要求大专以上的文凭,失学的青少年就业的压力非常大。

  槟榔西施们几乎有着相似的背景,低教育水平、性别弱势、家庭破裂,使得她们很难在激烈的职场上竞争。对于她们来说,不偷不抢的卖槟榔,也不失为正当工作。讲到底,衣着虽然大胆,但不是卖淫,穿得少却不违法。

  与此同时,随着女性工作机会的减少,男屌丝们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需要更加努力才能养活一家老小,他们需要更强的刺激来纾解压力。

  90年代AV的刺激,使得台湾的屌丝们已经不能满足于拉拉小手与言语调戏。他们需要更强的视觉震撼。原来的槟榔姐妹花模仿起AV女优,衣着越来越少,也越来越挑逗,从小可爱变成泳装,泳装变成蕾丝内衣。

  1998年,也是在南投,第一家露底、上空的槟榔西施店终于横空出世。随之改变的,是原来一张招牌一个冰柜两张凳子的槟榔摊,换上大面积的透明玻璃,配上高脚吧台椅,屋顶装上耀眼的七彩霓虹灯在夜里闪闪发光,这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槟榔亭子。西施穿梭其间,好像橱窗展示的尤物,吸引无数青年老少屌丝驻足欣赏。

  西施的沉沦与屌丝的宅男化

  2000年以后,西施已经变成一道台湾亮丽的风景,大量观光客涌入台湾指定参观槟榔西施。这不由得引起卫道保守势力的警惕与挞伐。卫道人士表面上将槟榔西施污名化以正视听,暗地里推动保守政治力量对西施们进行清剿。尽管西施穿得少不违法,但却可以妨碍交通、偷税漏税、违反食品卫生安全等各种名义取缔西施。一时间,使得桃园以北已经见不到衣着清凉的西施。

  在取缔的过程中,一个叫颜如忆的槟榔西施对着警察大声抗议,警察以柔道过肩摔的方式,把她摔得鼻青脸肿。事件经过媒体披露,颜如忆哭得梨花带雨引起社会广泛同情,纷纷谴责当局者逼人太甚。社会上一面倒支持槟榔西施,使对西施的认同广为增加,一时间,槟榔西施成为自食其力、出淤泥而不染的象征。越来越多的失学少女加入槟榔西施的行列。

  社会的认同让西施们找回自信,这些女孩不仅不吝于展示自己的身体,甚至引以为傲。西施们一点也不自卑,更不觉得羞耻,反而在众多屌丝的追捧下,从卑微的人生中找回一点关注的目光。

  但就在这种社会纵容与漫不经心的气氛中,西施们越来越享受于展示自己的身体,并从中获得比公务员、工人更高的经济回报。一时间,赚快钱的心态充斥于台湾青少年的心目中。随着社会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西施们也更愿意放下道德的束缚,用自己的身体直接赚钱。

  台湾有媒体曾以《沈沦三部曲:辣妹─槟榔妹─应召女郎》来形容槟榔西施的“堕落”。在很短的时间里,大量的槟榔西施直接走向卖淫,以至于路边的槟榔亭子又逐渐恢复成几十年前的槟榔摊子。如今,在台湾要在马路边找一家声色俱全的西施槟榔店也越来越困难了。纵使有少数的槟榔亭子还在营业,却早已成为挂羊头卖狗肉的地方。前面提到的颜如忆最后也走上出卖身体的道路。

  与他们的父兄辈不同,台湾的新一代屌丝也与西施们一起沉沦。他们生长的时代已经不缺乏物质,也不需要拼命赚钱,这直接导致对槟榔需求的丧失。他们小时候的教育里,槟榔致癌、肮脏的符号已经深深的烙印在心底,使得他们对槟榔敬而远之。台湾停滞的经济发展,使得2012年的大学生毕业薪资仍停留在1997年的水平。屌丝们不是不想离家,实在是离家就会怕饿死;屌丝们不是不想断奶,而是断奶就怕会渴死。长期在家庭的保护中,使得他们缺乏抗压力,被戏称为“草莓族”。

  在网络普及的时代里,屌丝们还不到青春期就从网络上了解了性奥秘。过早的视觉震撼,使得他们对真实的世界产生抗药性。他们不愿意与真实的女性交往,却沉迷于虚幻世界的女神崇拜。他们更愿意宅在家里,因为屏幕里的波多野要比志玲姐姐更美丽,与苍老师交流要比出门与女孩交往更刺激,更省钱。

  台湾的槟榔西施产生于70年代屌丝的需求。通过槟榔的媒介,屌丝完成了跟西施的接触。但随着屌丝的更新换代,西施们也逐渐与槟榔脱钩。这些都反映出台湾长期以来社会的深刻变化。

  (作者系台湾人,现任职于复旦发展研究院)


来源: 纸牌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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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7 00:23:09 | 只看该作者
李熙:“大妈广场舞”源头考
发布时间:2014-04-25
作者:李熙

  六十秒读懂专题:从中国特色“广场舞”的诸般溯源可以看出,“大妈广场舞”的各种源流折射了时代的变迁。新中国史上各种大型公开的集体舞蹈从来就不是、也不被认为是单纯的艺术活动。

  导语:近日又有“石家庄一公园舞池疑因广场舞扰民被泼机油臭豆腐”的新闻出现。“大妈广场舞”是当今的热门话题,其溯源虽不多,且未必精确,但却饶有趣味。

  源头1:1940年代陕北“新秧歌运动”作为政府动员工具,是中国特色“广场舞”的起源

  中国特色的广场舞并非现代社区的必然产物。因为大型公开集体舞蹈的参与者能从中获得了仪式感,并借此获得集体身份。所以在新中国政府的眼中,各种“广场舞”不是娱乐和艺术,而是组织资源和动员工具。1940年代陕北的“新秧歌运动”就是中国特色“广场舞”的滥觞。1940年代的陕北要对治下的社会组织进行彻底改造,通过乡村社会再组织化的过程,在民众中间建立全新的社会组织和网络,从而获取无与伦比的资源汲取能力。所以1942年延安文艺座谈会后,1943年中共中央文委确立了戏曲运动“为战争,为生产及教育服务”的总方针。陕北政府为了使秧歌这种兼具舞蹈和戏剧的艺术形式为社会再组织服务,发起了“新秧歌运动”,而且对民间旧的秧歌队等进行了改造。各种新编“秧歌剧”嵌入了大量符合新政权意识形态诉求的政治元素,而原有秧歌队的“负责人均加以政治上的审查”并“派好的党员去担任政治领导”。秧歌这种“群歌竞作,弥日不绝”、“疾徐前却,颇以为戏”的乡间集会自发舞蹈,被变造成政府用来形塑特定世界观的政治工具。

  源头2:新中国初期,街道、广场上处处是官方组织的“秧歌舞”,渲染了“改朝换代”、“兴甲兵而制礼乐”的时代改变

  1949年,中共夺取全中国。新型的“秧歌舞”对政府来说,除了动员工具以外,还加上了新朝鼎革的“兴甲兵而制礼乐”的意义。自古中国改朝换代就要制礼作乐,以示区别于旧朝,“开出一片新天地”。在1940-1950年代,中国各种“改造”、“跃进”等社会运动,都要在新型“秧歌舞”渲染的一片喜气吉祥气氛中进行。《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早期年代”一章记载:“对新政权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人们从亲身参加的种种新鲜事物中所得到的迷惑不解的感受。……年轻人,特别是参加示威和游行的年轻人中,学会并且表演‘秧歌舞’成为时髦之举。”旁观了新朝定鼎的传统中国文人也捕捉到了街道、广场上处处“秧歌舞”的含义。吴宓在日记中直言:“‘民之秉彝’……今之宣传者,则欲锄而去之,另以一套道理、一串事实、一样语调,强其受纳遵从。愚者不解,黠者貌袭以为己利,多数人直不愿闻问,但仍以处世之机智,敷衍响应而已。异日中国之民心全变,并此简单质朴、勤劳和平之民亦不可得矣。”胡兰成亦说:“从来民间起兵皆有歌舞,如四面楚歌,今之遍地秧歌舞,而且一代之兴,每改服色,其来历便是如此……”

  源头3:“文革时代”的“忠字舞”不加掩饰地强制“革命群众”演出和观看,将中国特色“广场舞”的动员工具意义放到最大

  中国特色“广场舞”的动员意义,在1960-1970年代的中国被放大到最大极限。“文革”时代的中国“革命群众”们在广场上、大街上、操坪里乃至乡村的禾场上跳“忠字舞”,以表现他们对革命及其领袖的忠诚。“忠字舞”动作简单,就是在《大海航行靠舵手》等“红歌”的乐声中,参与者齐刷刷做出一些挥拳头、掏心窝、指方向、朝角落里踢坏蛋的动作,无需特别舞蹈基本功和专门训练,易学易会。“忠字舞”是不加掩饰的强制群体演出和张看的流动道具,每天“革命群众”必须跳,但“牛鬼蛇神”和“黑五类”不准跳。假如有一天,有人被禁止去跳“忠字舞”,就要作好被揪出来当“牛鬼蛇神”的思想准备。亲历者的诗句描述了当时的场景:“左旋右转无已时,男女老少俱难辞。爹娘仆地儿孙赞,忠于领袖有何碍。曲终舞罢祝无疆,更有林总永健康。”

  源头4:1980年代初解舞禁时,中国公共场所自发出现交际舞、“迪斯科”舞会,但被当作“精神污染”打压

  诸如“交际舞”、“迪斯科”这种舞蹈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向是被当成“资产阶级颓废文化”而备受打压。在每一个这种国家,都曾经有过一场关于舞蹈的攻防战:政府极力阻止,而民间舞者则转入地下乐此不疲。这种情形在中国尤甚。1980年代初,中国有限开放关于交际舞、“迪斯科”等舞蹈的禁令。1980年春天,就有一群年轻人在圆明园公开跳迪斯科,其中很多是参加过“星星美展”、“四月影会”的年轻文化人。紧接而来的就是官方的“严打”和“清除精神污染”运动。既然大型集体舞蹈在新中国政府的眼中是组织资源和动员工具,那就不会允许不被信任的人掌握这种资源。1980年6月和1983年5月间,公安部、文化部先后两次下发《关于取缔营业性舞会和公共场所自发舞会的通知》,要求“公园、广场、饭馆、街巷等公共场所,禁止聚众跳交际舞”。《通知》中称:“有些人舞姿低级庸俗,丑态百出,伤风败俗。……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予以取缔。”

  源头5:现在全中国风靡“大妈广场舞”,应归功于《全国文明城市数据指标细则》向地方政府给定的“体育文化活动”推广指标

  现在饱受诟病的“大妈广场舞”,究其根源,就会发现其实也完全不是自发扩散的现象。2005年开始的创文创卫活动,以及北京奥运会的全民健身活动,从国家行政层面为行政力量推动广场舞提供了土壤。在《全国文明城市数据指标细则》中,对群众体育的发展有明确的要求:“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数量每街道不少于15支;区级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次数每年不少于8次”。指标压力促使各地方政府将初现的“大妈广场舞”标定为适合推广的体育文化活动。2008年,佳木斯的市民自编一套广场舞。2010年,黑龙江省体育局组织培训,向全省进行推广。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举办为期一周的佳木斯快乐舞步健身操第一期全国培训班,来自全国30个省的60名学员参加培训。这开启了地方兴起舞种——国家级部门确认——以辅导班形式推广全国的新模式。同时,辅导班也被各省级、市级单位采纳,源源不断地培育广场舞指导员。

  源头6:“广场舞”是新世纪中国城镇中老年的新社交纽带,用来替代1990年代的“气功热”

  1990年代中,老年人在街道、广场上的主要交际纽带是各种“气功”。所以“大妈广场舞”一直能从体育局获得支持,反映了政府正在试图从不受信任的势力中尽可能夺走社会组织资源。与年轻人相比,中老年人不熟悉互联网,难以用新兴科技寻得更大公共空间。此时,各种“气功”又被禁绝。他们有强烈的社交欲望,却只拥有数量有限的社交途径。城镇中老年社交纽带的稀缺,与其数量急剧增加形成对比,造成社区内的紧张。所以体育局提供的“广场舞”这种成本低廉、灵活易学、集体参与的市民体育形式替代“气功”成为城镇中老年的新兴社交纽带。


来源: 网易另一面 | 责任编辑:余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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