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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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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03:3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南散文“50年代”

50年代
绿荫深处燃烧美丽的凤凰木
                 平子1954
              1
    那天上午我打电话给陈创,他说他不在福建,最近有点事,一直待在上海的家里。我说你最近有没有安排去那里,他说没有。于是我们就随便再说了些别的,电话就放下了。
    放下电话,心里觉得有些失望,我原本是以为他会在福建的,打电话是想确知这家伙的准确位置:厦门?泉州?晋江?还是石狮,以此来决定我这次的福建之行的第一个落脚地儿。陈创是我的朋友,过去在信阳工作,福建是他的老家,不过选择定居在上海。原来离开信阳之后的许多年里,他几乎常年都出没在他老家的那些地方,那里有好多他的亲戚,他在那里常来常往,如鱼得水。早年由他乡(信阳)回故乡(泉州),由作家改做商家,掘得的第一桶金,据说就在那里。还据说他掘得的这第一桶金,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因为这之后,他很快就在上海买了房子。我们得知后,都惊了一跳,就像是自己在上海买了房子。而他当年在一种特殊境遇下近乎悲壮离开信阳时,不能说是赤条条一丝不挂,但一介书生,按我们固始老家话说,你就是把他吊起来打,用“大笤帚”点火燎他,也燎不出几个“银角子”来。“大笤帚”就是大扫帚,“银角子”就是钱,在这里,“帚”读“树”,而“角”则读“各”,乃至“羊角”、“牛角”的“角”,也读“各”。当然,这又冒出了个“牛”,读“ou”,二声,这都是固始方言的读音,据说也是闽南方言的读音。皆为中原古音。不是巧合,而是渊源。而陈创一个闽南人,当年作为知识分子、“臭老九”,被下放劳动改造,就分配或说被遣送在了固始农村,这既不是巧合,也不是渊源,而是一个人和他所处的时代共有的悲剧。
回到我的问题。你知道的,一个人在外旅行,倘或还带了私人的计划,那你就得有熟人,有朋友。朋友多了,路才好走。犹如新到一地,你只要找到熟人,继而找到第一个落脚地儿,下面就会接二连三,有一连串的新老朋友,仿佛人际也会产生“马太效应”,那么你的旅行及其旅行中的一切计划,都会“一路顺风”,甚或“不期而至”,还有“意外惊喜”。
    而现在,计划中预约的第一个熟人就落空了,我便不敢来打第二个电话,——不是迷信,也不是心理作用,生活中屡试不爽这也很“马太效应”,譬如清早上班你打的第一个电话不顺,那你这一天的电话、联系、找人、办事,都会不顺。不信你试试。起码我经常会是这样。
    因此那天我就忍着,一直挨到天黑,才给在福州的欧潭生打电话。
    欧潭生,过去我只知道他从我们信阳调回福建老家,一直是福建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馆长,但哪里晓得,“昙石山文化遗址”馆名竟是江泽民题写,而昙石山,是福州的十大名片之一。你想想,领导人题字,又是地方名片,自然是文化厚重,而又风景绝美,老欧在那里,做他喜爱的专业,过着的差不多就是天堂的生活吧。
2
手机通了,里面嘈杂繁闹,歌舞升平,不知怎样一个场所,好像气氛很热烈。听着老欧在那头出去接,然后使劲“喂、喂、喂——”的,很亢奋,估计又豪气冲天酒正喝在兴头上。他向来就是那类热血沸腾、热情奔放而又体壮如牛的人,你就从来没见过他啥时候有过坏心情,及至再有朋友、话题、美女、烈酒,他就会疯。他在电话里一听是我,就对我一番大呼小叫,哇哇哇的几乎听不见他在讲啥。心想,这老欧,六七十岁了,还这样。后来我听出来了,他正在一帮朋友为他安排的送行晚宴上,我说你又要去哪?他说他明天要去美国,我一听就急了,打断他,问他,啥时回来?老欧说,要半年。
    放下电话,我这时已不是失望,而是失落。并不是我去福建非要奔他们去,他们不在,我也自会做出另外的安排,在这个信息、交通如此发达便捷的时代,会有许多途径和方法,来实现我的计划以及计划中的行程和事情。我的失望和失落,纯粹感情上的,隐隐约约,有一种牵挂似的,仔细想来,我去福建非要找他们干什么呢,不过牵挂似的,就是想见见他们。他们是福建人,“文革”前的名牌大学生,——陈创是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的学生,欧潭生是北京大学考古系的学生,还有汤漳平,是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的学生,他们在上世纪的60年代的非常时期,及其之后的那场文化革命风暴的突然降临,青春遭遇政治劫难,沦落在我的家乡信阳老区几十年,甚至其中有长达十多年的时间,在农村耕田播种,自食其力,历尽艰辛,苦不堪言,直到拨乱反正,回到城里,重新安排工作,人已届中年。然后又忙不迭地,在眼瞅着就要进入老年的时候,突然间人就有了急切的思乡情怀,于是辗转反侧,上下奔走,拖儿带女,铁了心的调了回来。
    不仅如此,这其中,还有像现在在漳州师范学院的汤漳平先生,他竟是单身一人调回来了,夫人和子女却是怎么也不愿跟着调回来。河南已经是他们的家,身体和精神、感觉和幻觉、呼吸和饮食、消化和排泄,都早已适应了中原的带有一些风沙和碱性的水土,换了,怕是一时不服。
    突然想,这事儿真有些意味和意趣的。陈创、欧潭生、汤漳平,谁敢说他们的祖先不是来自中原,欧潭生是福州人,陈创和汤漳平则是闽南人,兴许他们的祖先就来自信阳,来自陈元光、王审知的故乡光州固始。而一千多年后,他们竟无意被遣送回到了古老祖先的地方,而他们完全不知道,在那个时代,他们也不会知道。这仅仅是一个意外,因此在后来,即使他们知道了,他们也无法辨认掩埋在信阳青山绿水间的遥远祖先的足迹和血迹。
    但在福建,在闽南,就不一样了,其间无论过去多少年,到了哪里,他们都能准确记忆并找到他们家族祖坟的地儿。其实就像过去对籍贯的认定,即祖父或者父亲的出生地,那么是否可以说,埋着祖父或者父亲的地方,我们就可以定义为故乡,埋着祖父或者父亲的土地,我们就称之为故土了。
    故乡、故土,既是地域的,也是文化的。因此他们到老,也终是要蹒跚回来。想想,也不是慎终追远,也不是尽忠尽孝,也不是衣锦还乡,也不是叶落归根,那说不清楚的心思、况味、情状,千般万般,是很复杂的。
3
当然,这之后,我还是给汤漳平先生打了电话,又给曾经无意邂逅于固始县政府招待所的漳州党校的何池先生打了电话,——他那次去固始,带着和我一样的多年的有些搅扰人的问题,究竟要弄清陈元光率固始58姓子弟入闽的行走线路,我说这事儿没意义,他说有意义;我说弄不清,他说能弄清。我知道这都是纯粹文人的可爱和顽固,最后我们就笑了,交换了名片,我说我有时间,会去拜访先生。——除此,我又打了几个电话,最后还是听了汤漳平的建议,第一站,到厦门,找陈耕。汤漳平的理由,是说我既然到了福建,最好还是要接受一下闽南文化的普及和启蒙,而陈耕是厦门市闽南文化研究会的常务副会长,同时他还是福建省民间戏曲学会会长、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家组组长、厦门市戏剧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编剧,兼作家与学者于一身,汤漳平介绍说,关键是他,人又好。
    于是最后定夺,去厦门,慕名拜访我从未谋面的陈耕先生。当我自报家门和陈耕先生在电话中联系上了之后,我心中又惴惴不安了,我突然觉得,非亲非故,不速之客,怎样都是唐突。但那时,我已经提了行李、已经出了家门、已经赶到机场、已经安检、已经登机、已经起飞,人类的现代化让你做梦似地,只一个小时,厦门就到了。于是感慨,人类渺小,不可理喻,为自己的享受大肆掠夺为所欲为终将和地球一起毁灭,转而又感到人类伟大,不可思议,能负载起那么沉重庞大的叫飞机的金属怪物升到高空,像鸟一样飞翔。
    当然,这应该是另一个话题。可以说,没有一座机场能像厦门国际机场这样,如此人性化地,和自己的城市挨得这么近。出了机场打的,一起步,车子就驶入花树繁茂、景象繁华、一派繁荣的中心城区;道路整洁而明亮,还有那些建筑物,及至造型和装饰,主体和附属,广厦与小品,铺张和点缀,宣扬和收敛,气度非凡,而气质优雅。如此和合谐调、富有创意的一座现代化的、年轻的、生机勃勃的海岛城市,在直观里,成为一种喜悦、欣赏、判断和感受;风中有海洋的潮湿和温润,阳光灿烂,蓝天碧蓝,路边繁茂的绿树大致有芒果、菩提、棕榈、木棉、红枫、香樟、番石榴、紫荆花和榕树等,间或还有一种我叫不上名字的树,一派蓬勃的风采,树冠高大,枝桠虬曲,叶子如凤羽层叠飘逸,青碧浓绿间,正热烈地开着花,血样的颜色,大团大团,如火如荼,燃烧灼热的美丽,激情风靡,又富丽堂皇。
    面的司机告诉我,是凤凰木。哦,凤凰木——我只跟着默诵了一下,跟着重复默诵了一下,就被强烈打动和感染,眼中有泪水涌出,便侧脸向车窗外,一路那么寻找和观赏着,一种叫凤凰木的树。
    美会令人心碎,也会令人无言。
作者简介:平子1954,本名陈峻峰,河南固始县人,现任河南省信阳文联主席,个人专著《三炷香》为中国文联重点扶持项目成果,另有先秦历史题材小说多部,以及散文集《在春天里观察两只鸟》。
  



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3:32:02 | 只看该作者
80年代
阳台上的魔豆苗
          孙建
近一段时间忙忙碌碌的,于是回家就被简化成了吃饭、洗澡、睡觉——在家也就是转身于卧室、厨房和卫生间,阳台少有去过,虽然就在卧室的外面。
    不知不觉间,这样的生活就持续了月余。
    一天晚上回家,小歌子兴奋地对我说,大康康,你有没有发现家里有什么变化呀?语气温婉得可爱宜人。
    我一头雾水。什么变化?我在内心中反复思索着,但脸上并未作出茫然的表情——我知道小歌子的性情,这肯定是她悄悄做了好事等着夸奖呢,我可不能泼冷水地说没有发现,那岂不是大煞风景!
     嗯,我想想啊……我一边说,一边飞速地想象,想着平时她所做的事情。买了新衣服?做了好吃的?地板重新拖了一遍?我的脏衣服被全部洗掉了?……我一一说出来后,被小歌子一一地否定掉了。
     小歌子有点着急了,我也更着急了。我生怕我的傻呼呼浪费了她的热情,坏了她的心情。
就在我快要束手无策的时候,小歌子按捺不住了,拉着我到了阳台上,指着花盆说,你看,这是我种的豆豆,都发芽了。我这才看到几株幼嫩的植物卷曲着从泥土中拱出来。在夜色中,它们黑影一样,似有似无,只是区别于泥土的颜色。
     看着它们弱小的样子,我有点不感兴趣了:这么小,能成活吗?再加上一天的劳累,于是情绪上有点怏怏的,象征性地看了一下,随即离开了。而小歌子依然很兴奋,跟着我回到卧室,给我说她是怎么种的,什么时候种的,“那几颗魔豆的种子还是你给我的呢”。
     我这才想起来,今年3月份的时候公司搞植树节活动,其中有一样小礼品就是给顾客发几粒魔豆,我就给小歌子带了几粒回来,魔豆上有“郑州更美好”的字样,那代表着一种愿望,美好的愿望。
     一转眼,十多天过去了。我依旧是忙,几乎每天都是很晚回来,有时候实在是太晚了,小歌子等不到我就睡着了。她躺在床的一角,床头上还有她备课的书本和笔。当我轻轻地坐在床边,看着她,听着她安静而又均匀的呼吸声,忍不住摸了摸她的脸,拨了拨她额头上的头发。
    小歌子睁开眼说,大康康你回来了。
    又一天晚上,我到家后把鞋放在阳台上,转身快要跨进卧室的时候,忽然看到了几束影子。我想起来这就是前几天的那几个拱土而出的魔豆芽。于是走过去细致地看看它们。三株魔豆苗,其中两株较大,一株较小,大的有七八厘米高,茎几乎有筷子那般粗细了,很是茁壮,在茎的顶端是两片豆形的叶子。夜色中依旧看不清它们的真实颜色,但是我能从这黝黑中,感觉到它们的生机。
     黑暗中,连花盆种的那方泥土也是黑色的,摸了摸,泥土是潮湿的。我知道,这是小歌子在打理它们,经常给它们浇水。小歌子并没有告诉我说,她是如何照顾魔豆苗的,但是她把它们看护得很好。
     女人的母性就是天性,我知道小歌子就是像照顾孩子一样,在照顾这几株可爱的小植物。因为有一天我看到小歌子蹲在花盆前很久,像是在和魔豆苗对话,更像是一位妈妈在照看自己的孩子,脸上荡漾着幸福和满足。那个时候,小歌子并没有兴奋地喊,大康康你来看我们的魔豆苗吧,而是安静地望着它们,而一切美好的感受就都在其中了。
     最近几天总是下雨,天气因此也就没有那么炎热、那么干燥了。但是小歌子依然不忘记给魔豆苗浇水,因为每次我记起来去看它们的时候,都发现泥土是潮湿的,松软的。
     这天是一个周末,小歌子因为要去监考,一早就走了。我难得睡个懒觉,七点多起来之后,睡眼惺忪地来到阳台。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再看看阳台上安静生长的魔豆苗,忽然间内心中充满了莫名的感动。想起小歌子的勤劳、聪颖,让几颗椭圆的小种粒,成为这几株绿色,它们从被种植到如今的半尺高,里面有多少小歌子的心思啊。而这心思不就是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乐趣,充满幸福吗?
    花盆中,泥土仍然是潮湿的,好像刚浇过水不久。于是,我俯下身来,拿起小铲子小心翼翼地疏松泥土,好给这几株魔豆苗一个更好的生长环境。
露天电影
范先立
那晚下课回去的时候经过学校大礼堂广场,看见那儿放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我站那儿看了半小时,宽屏幕,还有那么多人也在看,我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去电影院看电影了,要的是这种氛围,开封横店影城我只去过一次,和一同学,两个大男人一起看3D版《泰坦尼克号》,俩人坐在充满小情侣的电影院中间,看着这浪漫到煽情的电影,现在想来真想笑趴下。想起一部电视剧里有个剧情,当他们情感受挫的时候,都会去那个露天的电影院去看电影,寻求安慰。
     露天电影让我想起小时候我爸带我从这个村子到那个村子看电影的情景,我骑到我爸的脖子上,手扶着他的头,在夏天凉快下来的夜晚,走在满天星星的田埂上,光是路上就让人激动不已了。去到放电影的地方,看见放电影的人抱着很大很大的电影胶卷,安到电影放映机上,那是我第一次见过电影放映机,那时候我才几岁当然不知道这玩意儿的工作原理,感觉很神奇,也很崇拜。最不爽的是他们把放映的幕布挂到大树上,那时候我个子矮,昂着头看久了脖子酸痛,现在都忘了讲的是什么了更别提什么电影名字了,但是电影很吸引人,还是乐此不疲。很多大一点的孩子都爬到树上蹲在树杈上看,有的站在高凳子上看,我真羡慕他们,自己却不行。
    后来又看过好几次电影,但只记住了一部讲牛郎织女的电影,是戏剧的形式,老黄牛预测到他们将来总有一天会被分开,在死前交代牛郎撮四十九个泥巴蛋子装到口袋里,并要求牛郎用它的皮做衣服说可以飞上天去,后来王母娘娘果然派人来抓走了织女,牛郎就用担子挑起两个孩子,披上可以飞的牛皮衣服去追,王母拔下头上的金簪划下七七四十九道天河,牛郎用之前的泥巴蛋子填河,每一个泥蛋可以填上一条河,眼看快追上了,还有最后一条河,可不幸的是在路上跑掉了一个泥蛋子,只填上了四十八条河,最后一条过不去了,他俩隔河相泣,织女说每七天见一次面,可是牛郎听错了说每年七月七见一次面,织女哭着唱到:“牛二郎,你想见面呐还得七月七...”我不知道这讲的是爱情故事,但知道他们一年只见一次面,感觉好伤心啊!回去的路上,我爸问我为什么不说话,我说电影不好看因为他们不能在一起。爸爸指着天上的星星说这是牛郎星,辨认的办法就是他的旁边有两颗小的星星,是他的两个孩子,河对岸比较亮的那颗是织女星。我看着他们不能见面就更加伤心,夜里睡觉还在梦里替他们惋惜。
    那时候没有空调,夏天晚上屋子里太热,大人们会把竹床抬到外面睡,在床的四周柱子上帮上竹竿,撑起蚊帐,这样就不用担心外面的蚊子进入了,人睡在里面可以看天,也可以听各种虫子的叫声。这样睡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南方夜晚露水大,会把被子打湿,一不小心人就感冒了。不过,在外面睡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村子里家家户户住的近,可以彼此谈话,有的也会到你家的场子里闲聊,我不知道他们怎么有那么多的话要说,总是没完没了,他们会讲些奇闻怪事,或者村子里谁谁家的闲事,都是我不感兴趣的。但有一次有聊到了牛郎织女,母亲说在七月七的晚上十二点,站在丝瓜藤下可以听见牛郎织女哭泣的声音,这时候天会下雨。我听了很兴奋,想去听听,就盼着七月七来临,可是每次都忘掉了,等想起来才发现时间早就过去了,有一年好不容易记起来了,可是最终还是没有去,因为担心淋着了会挨打。后来,后来我就长大了。
相逢一笑
                       豫可
   那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他和她,在学校里就恋爱了。毕业了,分到两个不同的乡镇学校教书。每到周末,他骑上几个小时的车去找她,他们手牵手走到田野里,走到树丛中。阳光下,他们两个的身影,相依相偎。
   中学的教学任务很紧,他又是班主任,平时忙的焦头烂额,而周末的日子是屈指可数的,他没有时间去陪她。他看着身边的同事恋爱,结婚。他想,如果能调到她的学校里该多好。
    她,温顺,善良。孩子们都喜欢她,班里成绩样样优秀。她不是十分漂亮,但她的气质却吸引了很多单身教师的目光。
她主动说,要跟他去见父母,结婚。而他说,还早。没有背景,工作调动很难。
    命运有时候是上天安排的。她学校里的一个领导离了婚,总是接近她,总是喝了酒去找她。而她,太善良,也太孤单。
后来,那个领导成了她学校的校长,两个人还结了婚。
    他在痛苦中挣扎,在人们的风言风语中独自承受。然而他没有去拷问那场经不起考验的爱情。他终于找到了调动工作的机会,而且,一下子调到了外县。
    离开了让他伤心的地方,他努力投入工作,决心忘记过去。他的工作出色,优质课在全市获奖。他也娶妻生子,年过而立。
他,是我的一个朋友,说起过去,他很平静,他说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然而,不久前参加职称考试时,他们却又相遇了。开考前,他独自靠着栏杆看风景,忽然,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那种声音是多年以前熟悉的期待,是多年以前侧耳的叮咛。他转过身去,看到楼梯转弯处一个熟悉的身影,她和别人交谈着,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为了不影响她考试,他也故作镇静。
    考试的时候,面对试题,从心底涌上来的,脑海里浮现的不是专业知识,而是相爱时她的笑,她的嗔怪,她的温存。别人答题时,他把玩着钢笔,一直在想考完后该怎么和她打招呼,该怎么和她聊聊。他抬头去寻找她的身影时笑了。原来,身边的考生都和他一样为人父母了,他们都已经不再年轻了,过去的追逐早该忘却了吧。
    走出考场的时候,他喊住了她,他们没有说话,仿佛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淡淡地笑了,他说,一起去吃饭吧。她说,得赶紧走了,不然到家就晚了。
    他一边喝酒一边说也许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连电话号码都忘了问。我说既然缘分尽了就洒脱些吧,有的人,爱的再深,也是要分开的,他苦涩的笑了。
    只是,相忘于江湖,还能相逢一笑,又有几人能做到呢?
3#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3:31:37 | 只看该作者
70年代
           
                                 杀死一只鹰

        
               十八须
  看见这只鹰的时候,我和四哥并没有想到要杀死它。我们只是想把它撵走。离它还有很远的时候,我和四哥都开始扬起胳膊大声吆喝了。我们以为它会展开翅膀,呼啦一声飞到天上去。但是我们想错了,这只鹰根本不怕我们。它稳稳地站在麦垄里,脑袋朝着我们,对我们的喊声无动于衷。它的这种镇定多少激怒了我们。我和四哥弯腰捡拾地里的土坷垃,狠狠地甩过去砸它。土坷垃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弧线。好几块土坷垃都砸空了。但也有两块非常准确地砸在了它黑灰色的背上。
  这下鹰无法保持镇定了。它忽然把脖子昂高了一点,张开翅膀呼呼拍了两下空气。它恼了!四哥说。我们立即停住脚,很紧张地注视着鹰的动作。如果它向我们冲过来的话,我们会扭头就跑!
  鹰既没有向我们冲过来,也没有飞到天上去。它只是张开翅膀拍打了两下,离地一两米高,飞了二三丈远,就又沉沉地落在了麦地里。我们看得很清楚,在落地的一刹那,鹰的身子还摔在了地上,它用翅膀撑了一下地,才站起来。我和四哥困惑地互相看了一眼,又一次把鹰砸得飞了起来。这一次它还是没能展翅冲天,还是像鹌鹑一般地贴着地面滑了一二丈远,就又沉重地摔在了地上。
  四哥忽然大叫,“小五,这是只老鹰!这家伙老得快死了!飞不起来了!老天开眼!”
  “那咱咋办哩?”
  “打死它!打死它回家吃老鹰肉!顶个兔子!”四哥兴奋地说。
  我也高兴起来。我家已经半年没有尝过肉味了。我和四哥之所以在田野里乱转,就是想逮个野兔开开荤。我们转了半上午,也看见了几只兔子。可是那些兔子跑得太快了,我们根本撵不上。虽然已经是冬天,已经接近年关,但第一场雪迟迟不来。只有在半尺厚的雪地里,人才能撵上兔子。我们本来以为今天肯定又空手而归了。没想到却在回家吃饭的路上碰见了这只老鹰。如果把这只鹰一锅煮了,差不多能顶一只老母鸡吧。不过,怎么才能打死一只老鹰呢?
  “咱们用土坷垃砸死它吧,四哥。”
  四哥说:“傻瓜!用土坷垃能砸死一只鹰吗?鹰不是麻雀鹌鹑。咱们用树条子甩死它!你在这儿看着它,别让它跑了!我去那边沟里折两根杨树条子!”四哥飞快地向远处的土沟子跑去。土沟子里长着好几棵大杨树。跑出很远了,四哥又扭头冲我吼了一声。“小五,看好它。别让它飞!”
  四哥跑远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对付这只老鹰了。
  我和这只老鹰相隔有十几间房子远近。那时候我的视力还很好,可以清楚地看见老鹰的一举一动。我故意做出恶狠狠的表情,瞪着它。大人们都说老鹰的视力很好,在半天空就能看见草丛里的一颗黄豆。我怕这只老鹰看见我内心的恐惧。我真的有点害怕。我弯腰在脚下堆了很多土坷垃。以便这只老鹰向我冲过来的时候,我砸它。
  可是这只鹰并没有向我冲过来,也没有即将飞走的迹象。它稳稳地站在麦垄里,脑袋朝着我,不动,也不叫。十二月的冷风在麦地里掠过去。浅黄色的麦苗一起伏向风的方向。麦苗显得很嫩,鹰显得很老。对吹乱它羽毛的风和虎视眈眈的我无动于衷。好像我们并不存在一样。它就那么稳稳地站在麦垄里,像一只石头雕成的鸟。鹰的头很小,眼睛更小,从我站的位置,看不见它的眼睛。我想弄清鹰是不是睡着了,我怀疑它已经闭上眼睛睡着了。但我又不敢走近它。因为我怕它并没有睡着,只是假装睡着,等我走过去,它就会用嘴叨得我满脸是伤。
  我扭头看了看四哥。他已经跑到了土沟里,他正爬上一棵大杨树。从这里看过去,四哥显得很小,比这只老鹰大不了多少。
  我又转回头来,继续注视这只老鹰。老鹰还是保持着那个姿势。直到现在,我还常常想起这只暮年的鹰,想起它站在麦地上的稳如磐石的姿势。在冬日空旷的原野上,显得有些倔强,有些孤独,有些英雄末路的凄凉。我一直在猜想那只老鹰当时在想些什么,它是在回忆自己矫健英勇的年青时代?还是在为自己飞不起来的衰老而悲伤?还是在闭目养神,积蓄力量来进行生命中的最后一次搏斗呢?它是否预见到了它的死亡?它是否预见到站在它面前的一脸天真的小孩就是它的死神呢?如果它有灵魂,它是恨我和四哥的残忍呢,还是感激我们给了它战斗而死的机会?也许它应该感激我们,因为它是鹰,是鸟中的战士!
  四哥扛着两条杨树枝回来了。四哥还是跑着回来的,他的脸上滚动着亮晶晶的汗珠子。还没走到我跟前,他就喊:“小五,这只鹰没叨你吧?”
  我说:“没有。它根本没有动。”
  四哥哈哈大笑。“这只鹰老得动不了啦!”
  四哥把身上的棉袄脱下来,递到我手里。四哥上身穿着红秋衣。“小五,给我拿着!你就站在这里,不用动。看你哥怎么要它的命!”
  四哥把一根杨树枝递到我手里。这根杨树枝有一两米长。我一只手根本拿不动。只好把四哥的棉袄搭在胳膊上,两只手拿着。四哥用双手把树枝子扬过头顶,呐喊着“杀呀”,向那只老鹰冲过去了。
  那是一场惊心动魂的搏斗!
  四哥冲近老鹰的时候,老鹰并没有闪躲,也没有张开翅膀滑翔。它仍然稳稳地站在那里,只是低沉地叫了一声。这富有穿透力的声音是从它习惯战斗的灵魂里发出来的。当四哥的杨条子挟着风声打到它身上,一些羽毛凌乱地飞起来的时候,这只鹰忽然仿佛恢复了青春,一下子来了精神,呼呼地拍打着翅膀撞向四哥的身子。四哥侧身闪开了,一边骂“乖乖!你还很猛哩。”四哥手里的杨条子,一下又一下地打在鹰的身上,有好几次都把鹰打得翻在地上。可是这只鹰总能拍打着翅膀重新站起来,一次又一次地冲向四哥的身子。低沉的声音从它的腹腔里冲出来。四哥慢慢地骂不出声了。我觉得他也害怕了。他没有想到这只老鹰还这么能打。他手里的杨条子已经在鹰身上打断了好几节,越来越短了,已经不足以把那只老鹰挡在二米之外了。那只老鹰每次向他冲锋,都可以把翅膀的尖子打在他的身上了。四哥的秋衣也被老鹰抓了两下。
  我也看得紧张起来。我怕那只老鹰,但更怕四哥被那只老鹰叨了眼睛。我拖着那根杨条子走近前去。鹰的羽毛不断地被树条子从身上扯下来,在半空乱飘。我听见四哥忽忽喘气的声音。我叫了一声:“四哥,换这个杨条子!”那只老鹰正被四哥又一次打翻在地,正在地上努力地振翅。
  四哥接过杨条子,推了我一把,喘着气说,“一边去!”。
  我没有走开。因为我觉得四哥一个人是对付不了这只老鹰的。因为它打不死。果然,这只鹰又一次地站了起来。这只鹰好像发现它又多了一个敌人,斜过脑袋看了我一眼。它身上有好几个地方已经被打秃了,没有了羽毛,露出渗血的皮肤。它的眼睛,啊,它的两只眼睛是那样亮,像两颗灿烂的星星。我今生也不会忘记它的眼睛,虽然它只不屑地扫了我一眼,就让我的身子颤抖了好一阵。它又向四哥冲了过去。这一次四哥不等它近身,就把它在半空中打了下来。
  再冲。再打。再冲。再打。——
  后来四哥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冲我喊了一声。“傻站着干吗?打呀”
  我噢了一声,立即扑了上去。短的树条子,长的树条子,此起彼伏,雨点一般地打在伤痕累累的老鹰身上。这只老鹰虽然还没有屈服,低沉的战斗声从它的嘴里钻出来。可是它没有站起来的机会了,虽然它还在极力地舞动着翅膀。四哥默不作声地打。我是一边打一边哭。因为我已经被这只老鹰吓坏了。我只能打死它,才能消除我的恐惧。
  最后,这只老鹰终于倒在了浅浅的嫩嫩的麦苗上,不再动弹了。
  它死了。
  我们手里紧紧捏着杨条子。等了好半天,才敢走到它的身边,摸摸它的身子,已经凉了,我们才敢确定老鹰真的死了,不会再从地上站起来,拍打着翅膀和我们搏斗了。我和四哥几乎同时躺在了散落一地的鹰毛上。我还听见四哥喊了一声:“妈呀!”四哥的确也吓坏了。四哥
  身上的秋衣被老鹰抓烂了,胳膊也被抓伤了,正淌着血。不过他不知道。我和他说了,他才知道胳膊疼。
  当我们把那只老鹰带回家的时候,家里早已经吃完了午饭,连锅和碗都刷干净了。我们才知道,我们和这只老鹰至少打了二个小时!
  给这只老鹰拔毛的时候,发现它身上几乎全是青黑色的条痕,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
  我们把鹰的羽毛埋在了后院的空地上,那是十六岁的四哥日里练武的地方。四哥说,他佩服这只鹰。
  老鹰的肉特别坚实。母亲说,老得像石头。煮熟这只老鹰耗了煮两只老母鸡的时间。
  吃老鹰肉的时候,四哥问我,“小五,怕不怕?”
  我说,“怕!”
  “怕就多吃点!我也要多吃点。”四哥一脸自信地说,“吃了它的肉,就不会再怕它了。”
可是四哥的话好像不是真的。当天晚上我还是做了恶梦,梦见那只老鹰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抓到了云里雾里的半空中,然后又扔下来,我的身子一直向下坠,向下坠,坠不到地上。我叫喊着醒来的时候,发现床那头的四哥早醒了。昏黄的油灯照见了他的一脸冷汗。四哥说他也做恶梦了。此后的好几年里,我不止一次地梦见这种情景。在梦中,鹰的眼睛更加明亮,像天上最大的两颗星星。鹰并没有被我们打败。鹰在用另一种方式和我们战斗。
                  函谷怆然
                        郑毅
苍穹之下,群山沉默。静静的弘农河在阳光下泛着点点碎光,好似无数的水银滚动在水面。河两岸,杂乱地散落着一些乱石瓦砾,荒草在疯长着。
  我行走于旁,在这个秋日的清晨。
  秋风飒飒,从山坡上呼啸而过。脚下突然被绊了个趔趄,低头一看,竟是一块残破的瓦片。我弯腰拾起,拂去上面的泥土,仔细打量,那斑驳的泥痕依然遮掩不住藏青的本色,隐约中泛着一丝暗红。残缺的边缘上,断断续续的花纹还依稀可辨。我的心不觉顿然一惊。
  我默然良久。一切无语,沉寂。这该不会是一块秦砖或者汉瓦吧?细听,耳边的风似乎也屏住了气息。抬眼望去,微波粼粼。倏尔,波动的水面斜射出一道犀利的亮光,直刺向天空。瞬间,我打了一个激灵。想起了刀光,想起了剑影,想起了那个遥远的血腥的时代。不觉间,手中的这块瓦砾也似乎沉重了起来。
  又一阵风从耳边呼啸而过。静静的弘农河依然从容地向北流着,河水哗哗的响声,好似万马齐喑,深远而浑厚。
  我行走于旁,静默着,莫名的思绪也仿佛受了某种暗示而滞留不前。我知道,秋日里,正适合到那里看看,去看看函谷关了。
  高大的红漆门楼,赫然的太极八卦图案,稀稀疏疏的几个行人。函谷关,就这样地站在了我的面前。这一切,令我始料不及。
  努力地搜索着十八年前的记忆:黄土高原下的王垛村,随意陈列着在这里。偶尔,传来一两声鸡叫声,或者猛然从小巷中窜出一只黄狗来,向你狂吠两声,然后用陌生的眼神打量着你。
  还是这几间普通的小庙(太初宫),静静地守在村子的角落,同其他民舍一样。如果不去仔细打量它建筑格局的话,还以为它就是寻常人家了。
  而如今,新刷的红漆大门,闪耀着鲜艳的光彩。两旁高大的仿古建筑,昭示着一种古老的回归。一股股现代的气息还是这样强烈地迎面扑来,这一切,让我感到有点措手不及,就如一个山里人,突然间站在了一座豪华的酒店面前。此时的我,怯怯远远地绕过函谷关的正大门,顺着那奔流的弘农河的方向,一路向北径直走去。
                   关楼
  函谷关楼赫然映入我的眼帘。
  远望,高约几十米的城墙横亘在南北陡峭的两峰之间。正中留有两个门洞,洞上石碣上刻着“函谷关”三个大字。门洞上矗立着两座三层高的城楼,其实还算雄伟,但却少了想象中的味道。
  十几年前,这里曾是一片荒芜,杂草丛生。那座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屹立在此的关楼,不知经过了多少战火的沧桑,几经修葺,最后还是不知在历史的某一个断点,渐渐摇摇欲坠,惶然倾颓,瞬息化为历史的须臾。眼前,所能寻找的,它的尸骸残骨恐怕也早已被幻化为一抔抔黄土了吧。
  而今的关楼是政府在1992年重修的仿汉建筑。既然是仿造,给人的感受,也只能仅能停留在“仿”字上。虽然现在关楼的规模比历史遗迹中的照片恢弘气势多了,但我知道,历史中有些东西是永远复制不了的。
  走到关楼前,拾级而上,青灰的方砖砌成了宽厚的城墙。仅十几年的风吹日蚀,就使这些藏青的方砖锈满青苔。诚然,对于这积蕴了几千年厚韵的古关重地,那些仿制的方砖毕竟太单薄了,它们怎么能经受得起这漫漫历史厚重气息的浸蚀?
  依城墙而立,远眺东方。远山绵延起伏,雾岚迷蒙。山脚下,弘农河似一条白练,静静流入黄河。随即就被那浑黄的河水毫不客气地挟裹着,向东飞速而逝。
  突然,耳边传来风吹幡动的猎猎声响。回头细看,只见那些写有简体字的“函谷关”字样的旗幡,竖在关楼上,在风中招摇。此时心中有种别样的感觉,就如是一出古装戏中,冷不丁冒出一个着西装革履的打扮来。我知道,此关楼不是彼关楼,函谷关的关楼早已被项羽的手下鯨布烧得干净。当年的项羽,浴血奋战,攻克了这固若金汤的函谷关,可结果,却只能落得个霸王别姬,饮恨乌江的千古遗憾了。项羽的史册上,函谷关给他涂上了重重的一笔浓彩。
  想想,几千年前的此时此地,这里正万马齐喑,刀光剑影,杀气冲天,血流漂橹。弘农河,怎想让曾经见证的那一幕幕在眼前重现?那一声声叹息,那一声声无奈,又怎能抵挡住历史滚滚向前的车轮!轻翻史册,那短短的几行黑字白纸的记载,似乎还在熠熠涌动着一种浓浓的血腥味。
  放眼尽望,关楼周围满眼葱郁的树木早已不是当年的桃林了。可以想象,当年从函谷关至西到华阴潼关三百里桃林,每年春里,那景观该是何等的壮观!“高出云表,幽谷密邃,深林茂木,白日成昏”。灵宝隋时称桃林县。因夸父逐日的壮举而涂抹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当年夸父逐日,渴饮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夸父就化作了一道山,山在灵宝,他所弃的杖,就是桃林。而今,只有长叹一声了。
  岑参在《函谷关歌送刘评事使关西》中写道“君不见古函谷关,崩城败壁至今在,树根草蔓遮古道,空谷千年常不改。”站在新建的关楼上,细数关楼的每一块青砖,我奢望地寻找着。企图能从那小小裂缝的残损中,找寻历史在古老苍穹下一直未曾断唱的隐秘气息,为我的解读寻得那么一两个注脚。可,我却清楚地知道,古老的东西早已消蚀殆尽了,中原的许多古迹都是这样。
  突然,关楼的广场上空忽忽扑扑飞窜出一群白色的鸽子。诧异之际,只见广场右侧搭建着几个凉棚小摊,游客在这里可以买一两小蝶鸽食来喂。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涌上心头。这里东临弘农绝涧,西拒衡岭高原,南依巍巍秦岭,北接滔滔黄河。有诗曰“天开函谷壮关中,万谷惊尘向北空”。这里曾是东西交通的咽喉,这里曾是战马嘶鸣的古战场。而今,眼前的这些鸽子,绝对早已闻不到千百年前那浓烈的血腥气息了。它们仅知道的,就是在远处高处观望着,伺机抢得一口之食,然后欢叫几声,在空中回旋一个漂亮的舞步。
  
                古道
  失望之余,转回身,向西眺望。秋日里,那条崤函古道在葱郁的绿树丛中,如细线般钻入山中,隐没行迹。
  太阳渐渐热辣起来,云雾渐渐消散。走进古道,顿觉一阵生凉。碎石黄土铺就的小路,如历史一样斑驳曲折。有游客骑着马,嗒嗒地走过。再往前,就隐入了绿荫,蹄声也就模糊了。
  道路蜿蜒曲折,崎岖狭窄,空谷幽深,人行其中,如入函中,关道两侧,绝壁陡起,峰岩林立,地势险恶,地貌森然。古书上说函谷关道“车不分轨,马不并鞍”,“一泥丸而东封函谷”,今日一见,并非虚言。
  默默行走在这千年古道中,掩映的树木筛漏下斑驳的阳光,照在身上,恍惚间如无数个白天黑夜在眼前交替。此时古道寂静无声,只传来脚下“沙沙”的响声,仿佛是历史深处发出来的朦胧声音。
  不觉间已经走了二里多路,眼前,是一道木栅大门拦住了去路。木栅门那边,没了碎石铺就的平整小路,只有一人多高的荒草疯长着。我侧身从木栅门翻越过去,杂草阻挡,我小心地用臂膀把蒿草拢到一边,向前探身移步。忽然几只蟋蟀从头顶跳过,我欣喜,原来这里竟成了蟋蟀蛐蛐们的乐土。忽闻头顶有几声人语,抬头一看,原来是两边陡峭的山崖上新近架起的高速上有几个行人,正在高声说话。看看头顶的高速,它让昔日的天堑变为通途;再看看脚下的古道,它曾是连接着那个时代东西的咽喉。而今,它老了,该歇息了,就在这里静静地,很少有人知道它的沧桑,就如很少有人能预计它的将来。心头的沉重,在这一刻蓄得满满的。
  往回走着,脚下的声响渐听渐大,恍惚间,那上面的树木杂丛间,突然仿佛传来一声炮响,顿时,那树丛杂草高处顷刻间便竖起无数战旗,霎时喊声震天,箭如飞蝗……
  公元前318年,楚、赵、魏、韩、燕五国联合攻打秦国。一样的阳光照在秦兵寒森森的铁甲上,反射着刺眼的耀光。两阵相对,咄咄杀气,战马齐喑,旌旗在寒风中猎猎作响。一声雷鸣般的吼声,顿时杀声震天,顷刻,眼前只剩下一片“伏尸百万,流血漂橹”。
  公元前247年,秦军伐魏,信陵君统率五国联军来反击,秦被迫退回函谷关。联军在此天险面前无力破关,束手无策,只得长叹一声,退兵而回。
  ……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函谷关在战国时代似乎就是天下的象征,七国争雄,六国始终未能攻克此处天险,而西秦的百万铁甲正是东出函谷关,成就了始皇天下一统的霸业,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始皇霸业仗函谷”。
  两千多年来,函谷关历经了七雄争霸、楚汉相争、安史之乱的狼烟弥漫,也承受了李自成起义、辛亥革命、抗日战争的烽火洗礼……
  “双峰高耸太河旁,自古函谷一战场。”哪一次风雨血晦,函谷关这块土地上不是饱浸着血泪的凄惨与壮烈?也许只有它,经历过了,才会懂得;只有懂得了,才如此沉默!
  踏在函谷关的每一寸土地上,我似乎能感受到浸渍在黄土里的那一份热血的余温;行走在函谷关的每一棵草树旁,我仿佛能倾听到那一声声烈马的嘶叫,那浑厚而辽远的战鼓声似乎还在冲荡着苍凉的空气……
  行走着,脚下也愈来愈迟缓,眼前,古道正蜿蜒延伸,我感觉古道更深更远处正散发那遥远时代的神秘。几千年来,在那个交通极不便利的时代,这条沧桑的古道担负着多么重要的作用。多少个白日黑夜,多少匹驿马的铁蹄,肩负着神圣的使命,从这里匆匆慷然而去。它如一条经久不息的动脉,联通着东西军事文化的交流,滋养着历史的勃勃发展。没有了它,充盈的历史不知要萎缩成什么样。而今,刀光剑影早已暗淡,鼓角争鸣已飘然远逝,滚滚硝烟也已消散,我却依然感受到了两千多年前的惊涛骇浪!                                 
鸡鸣台  
  沿古道拾级而上,我径直来到了鸡鸣台。高埠上的一处弹丸之地而已。开发之前,只是一些乱石碎砖砌成窄窄的阶台。而现在,宽阔的水泥石砌成整整的宽阔的石阶,琉璃瓦装饰的亭子也屹立在高埠上。鸡鸣狗盗的典故便出自于此。
  鸡鸣台又叫田文台,传说这里就是当年田文食客学鸡叫的地方。当孟尝君的门客盗得狐裘,送给了秦昭王的妃子后,他立即率领手下人连夜偷偷骑马向东快奔。到了函谷关,正是半夜。按秦国法规,函谷关每天鸡叫才开门,半夜时候,鸡可怎么能叫呢?大家正犯愁时,只听见几声“喔,喔,喔”的雄鸡啼鸣,接着,城关外的雄鸡都打鸣了。原来,孟尝君的另一个门客会学鸡叫,而鸡是只要听到第一声啼叫就立刻会跟着叫起来的。怎么还没睡踏实鸡就叫了呢?守关的士兵虽然觉得奇怪,但也只得起来打开关门,放他们出去。
  听着那录制的嘹亮的鸡鸣声时不时传来,我似乎回到了两千多年前一个漆黑的凌晨,月晦星稀,田文的食客拿捏着喉咙与鼻子,突然发出悠长的鸡鸣声,倏尔,引得关城金鸡齐鸣。片刻之后,“吱呀”一声,那沉重的关门缓缓打开。田文才得以脱险出关,等秦王追兵到函谷关时,田文早已杳无踪影了。
  昔日的鸡鸣狗盗之举,谁也没想到紧跟着又上演了一场血腥之战。历史的偶然抑或必然?我们暂且不去穷究了。如果孟尝君当初出不了关,那自然免不了杀头之祸。那么齐国的历史恐怕也就要重新撰写了,战国七雄恐怕就变成了六雄了吧。一个历史上的小人物,一次出人意料的偶然,便造就了英雄,也撰写了历史。在岁月的长河中,有多少这样的小人物在历史前进的道路上,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不敢细数,又如何计算地清楚?
  而今的鸡鸣台,也成了游客行人娱乐的热点地段。买一沓硬币朝着孟尝君塑像胸前并拢的手心投去,投中即可传来几声雄鸡啼鸣的声音。据说,如能投中,听到鸡鸣之声,便会给人带来吉运。其实,如今的关楼早已摆脱了当初传说的影子了。鸡鸣仍然在高亢地雄叫着,关楼依然在敞开着,过往的人依然来来往往。
  站在穿越了千年时光的鸡鸣台,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复杂感情,这一方厚重的高埠上埋藏着多少神秘的故事啊!唐朝皮日休的《古函谷关》写道“破落古关城,犹能扼帝京。今朝行客过,不待晓鸡鸣。”昔年曾是江南客,此日初为关外心。独坐在关楼上,仿佛当年的关吏,只不过,再也没人要过关了。  
                                         
太初宫  
  “西望瑶池降王母,东来紫气满函关。”如果说函谷关仅仅是一处军事要地,那么它无法在历史的时空上留下夺目的光彩。作为道教文化的发祥地,我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老子著述《道德经》的地方,它又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滋养着中华文化的蓬勃发展。
  史书记载,当年函谷关关令尹喜精通天象学问,有一日,他望见东方有一团紫气升腾、祥云缭绕。一轮红日喷薄而出,万道霞光辉映山川。他心喜,知道必有圣人经过。于是整日恭候,果然有一位皓首长髯身穿黄袍的老者骑着青牛自东方徐徐而来。尹喜就盛情款待老子,恳请其著书立说。老子欣然应允。
  月朗星稀之夜,一盏灯光熠熠闪烁在太初宫的墙壁上。一个皓发白须的睿智老人坐在窗前,轻展竹简,从容沉思。墨笔点点,字字珠玑。洋洋洒洒五千言,千古奇书《道德经》一挥而就。几千年来,其中深邃的思想不知曾沐浴了多少求知的心灵,睿智的话语不知点化过多少愚钝的头脑?连法国哲学家尼采都说:“《道德经》像一口永不枯竭的井泉,满载宝藏,放下汲桶,唾手可得。”美国前总统里根曾引用老子的“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名言来阐述他的治国方略。老子作为周王朝的图书馆馆长,博览群书。老子绝对没有想到,自己智慧浓缩为短短的五千言,其中博大精深,蕴含丰富,真知灼见,在于今天,依然闪耀着智慧的火花与灵气。
  太初宫前,香雾缭绕,香客们都在虔诚礼拜。孩子突然问我,中间供奉的那位神像是老子吗?我告诉孩子,中间的那位是老子,但他不是神,是一位很有智慧的老爷爷。我想,当我们真正能透过那些耀眼的光彩,心里更会产生一种可触可接近的感觉,这样或许会更容易走近吧。
  眼前香客熙攘的太初宫,是当年老子著作《道德经》的地方,太初宫始建于西周,现存太初宫主殿建于唐以前,元、明、清各代均有修葺。千百年来,众多海内外道教人士都来这里朝圣祭祖。谁能想到,当年的一团祥瑞的紫气,当年尹喜的恳情邀请,便带来了道家之祖老子洋洋洒洒五千言的《道德经》,把函谷关浸渍在道教的圣光之中,永远是那样鲜活光彩。
  昭昭烈日之下,总感觉有一个浑厚而洪远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隐约而清晰,似智者的娓娓劝诫,又似孩童的朗朗之声。久久,响彻在耳际,沐浴着干涸的心灵,超度着疲惫的灵魂。
  我们今天所提倡的“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三讲”等等,仔细思量,其中的理论依据,我们真要向前追溯的话,那么在短短的五千言中所蕴含的朴素观念,不就是最初的源头活水吗?
  《道德经》是诸子百家的启蒙者老子在函谷关留下的一份珍贵无比的文化瑰宝,不管时光如何变迁,不管历史风尘如何蒙盖,它依然会散发出熠熠夺目的光彩。在太初宫中老子的塑像前虔诚膜拜,想象着老子当年著书立说时的道骨仙风,我仿佛沿着一条明澈的精神隧道,汲取着古老的哲学营养,注解着过去,畅想着未来。
  紫气东来,带来了文化的丰蕴与厚重;黄河西去,冲走了历史的浮华与血雨。函谷关,你静静地伫立在古老的弘农河畔,不知倾听了历史的多少次悲欢离合的演绎,不知铭记了流年里多少轮回的繁华兴衰?可,你沉然不语!如这古道般沉默与沧然!因为你懂得,只有穿越世事的浮华,岁月才会散发出迷人的芳香!
  要驱车离开了,回头远望,函谷关楼隐没在一片葱茏之中,我知道,那片葱茏的深处,古道犹如汩汩流动的血脉一样,依然滋养着曾经与现在,辉煌与沧桑!  
难做自己      
                       鹤公子
    自从不当班主任后,就免去了每早五点多起床每晚十一点多才睡的辛劳,并且中午不用补瞌睡,出门办事心里没负担。私下里曾和一位朋友说,总算尝到了做“人”的滋味。约束少了,生活节奏慢了,年轻时的梦像小泡泡,从生活的水底冒了出来。读书、练字、打球、写写豆腐块文章,业余时间这块自留地料理得青青葱葱。近日又学会了上网,打理博客、逛逛文学论坛,加上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日子不紧不慢、不温不火、无风无浪、有滋有味地流淌。春风得意地庆幸:老天有眼,终于能做一回自己了。
    可近日发现,现实不是我所规划的蓝图,人生舞台的演出不是我写的脚本。一切自有其走向和归宿。
首先是工作。新校长上任,拿出力挽狂澜的雄心,高标准、严要求,谁也不敢大意。毕竟学校的生存状况直接关系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只有学校办好了,我们的处境才能好起来。纵然招收的学生素质全面偏低,也不能轻易放弃,在学生的进步中享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快乐与价值。日子紧张起来,上班的时间,虽忙而不乱,但,谁也没有闲暇领略文火炖豆腐的情趣和雅致。
    其次是家务。虽然小户人家,父母常年住在乡下,儿子上大学,家里多半是两只半老不嫩的鸽子早出晚归,但烧锅、做饭、洗衣、拖地、挑水、种菜……一样不少。不能指望一个人,都得干,齐心协力。如此一来,悠闲地业余时间就挤掉一半了。什么计划啊、目标啊,十有八九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心里有些窝火,又有什么办法呢!妻子能理解,也尽力支持,但,一个大老爷们怎能忍心劳累她一人?更不忍心夜半三更听到她头疼、腰疼、腿疼、胃疼或背疼时的呻吟!何况她的身体素质向来很差呢!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娶她,就有责任保护她,尽最大努力呵护她。女人是花,鲜艳的花期太短暂!男人是树,青葱的季节很长。尽可能的帮助她料理家务,将日子梳理得干净得体些。
    妻子怕胖,喜欢饭后散步,常得陪着她。她高兴,就是家里的好天气。要让她在教师家属里面把喜悦的细胞发酵成骄傲的桃花!妻子不能熬夜,易失眠,得体谅着她。夜色宁静时分,再好看的书,也要放下;没写完的东西,也要停下。不能让她梦的花园生长杂草。家,不是一个人,不能只想着自己。
    妈家婆家,双方父母都健在,七十多了,时时问候,常常惊心,稍有风吹草动,就得忙前忙后忙上忙下。他们的健康,就是做子女的福分!
    好在,儿子较省心,上了个不算差的学校,学了个不算差的专业,又子承父业,耍耍笔杆子,比老子有出息,写书挣稿费,自己挣钱自己花,没给老子找多大的麻烦。但是,老子就是看他不怎么顺眼,不是的地方太多。说多了,他烦;说少了,我烦。不操心是假!
    这一口气说下来,发现,属于我的时间、精力已微乎其微了。
    真的,想做回自己,何其难!
               读史笔记之纳谏不易
                             浅蓝
没有哪位君主不渴望施展雄才大略,开创千秋万代之业。没有哪位君主愿意沦为民贼独夫,招致丧权覆国之耻。朝臣满堂,人才济济,有庞大的智囊团为君主服务,从理论上讲,为国者若肯明辨是非,采纳雅言,兴国安邦应当不成问题,可为什么总是远贤臣,亲小人,做出令人扼腕痛恨的荒唐事呢?
    《哀二世赋》中说:“持身不谨兮,亡国失势;信谗不寤兮,宗庙灭绝。呜呼哀哉!”
纳谏并不容易,关乎到修为、智慧、胆识与决断力。刘邦入函谷关,进占咸阳后,按楚怀王与诸将之约,当称王,他也原想要宫室、珍宝、美女尽有之,但听了樊哙与张良的一番规劝之后,封府库,籍吏民,还军霸上来等待项羽,并约束军队,废除旧秦的严刑峻法,安抚百姓,使关内百姓喜乐拥戴,唯恐他不称王。
    得民心者得天下,读到这里,刘邦一统天下的兆头已经显现,只是时间的问题。利益的诱惑面前,也曾意志薄弱,头脑发过热,一旦听到良言规劝,马上能改过,调整决策,是因为刘邦明白持身不谨,则亡国失势的道理。秦末争霸中,刘邦长时间处于劣势地位,占领咸阳时,他的军队不过十万,项军则有四十万之众,且项羽天纵其才,骁勇无比,如果刘邦不能韬光隐晦,而是高调称王,激怒了项霸王,绝对没有好下场。此前不久,项羽还降服了秦国赫赫战功的大将军章邯,又一怒坑杀俘虏二十万,其势正炽,其怒正盛,一举荡平刘氏军队,真不在话下。而刘邦果然谨慎行事,献出咸阳,俯首称臣,为后来的壮大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得天下之后,老谋深算的刘邦曾总结其战胜项王的原因,自言是知人善任的结果。相反,年轻气盛的项羽,则因为刚愎自用,不善纳谏,致雄才大略的陈平、韩信投奔对手,使足智多谋的亚父范增弃他而去。
    同样形成对比的还有志得意满的吴王夫差与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
    一个王朝初期的君主多是持身谨慎之人。他们饱尝打江山的辛苦,非常珍惜既有的一切,也因为受过战争与灾难的洗礼,去浮华,长智慧,居家思危,善于倾听忠臣的明谏,这个时候,他远攻近伐、强国富民、长治久安的心思,与忠臣是一致的。忠言入耳,自然只觉甚快人心。
    蠃政统一六国,建立秦王朝之后,固然残暴荒淫,仍然勤于政事,在各个领域进行整顿改革。到了秦二世,认为天下已定,财富无极,而人生匆促,诚为可惜,于是听宫人赵高的话,不理朝政只耽于侈靡享乐,走上了灭亡的六国的老路。落了个“操行之不得兮,坟墓芜秽而不修兮,魂无归而不食”的下场。二世临死之际,还不相信一心托国,视为腹心的赵高会背叛他。
    由此可见,持身不谨者,易信谗不寤,从而亡国失势。作为君主,是否具有辩别忠奸的慧眼,前提是他自己的为人与治国理想。他走大道,就自然有贤臣来献计献策,他不务正业,就会看忠臣不顺眼,招来奸邪美言祸国。
    纳谏之不易,还在于人心隔肚皮,很难辩别别人的谏言是司马昭之心,包藏祸心呢,还是耿耿忠言。一不小心为人所误,犯下大错,也不是没有可能。且不提赵王为赵括的纸上谈兵所害,长平之战四十万士卒被活埋。却说刘邦的谋士郦食其曾多次为他进献良策,立下汗马功劳,这样智谋多广、忠心耿耿之士,在有一次与汉王商量削弱项羽时,却出了个“复立六国之后”的馊主意,刘邦当时大呼善哉,刚命令去执行,被谋士张良听说,急忙阻拦,陈述其极其危险之处,刘邦方醒悟过来,复大骂:“竖儒几败而公事!”。
    善纳谏用人者如刘邦,关键时候也有被误的时候。什么样的话该听,什么样的话不该听,判别实难,君主的难当,正在于此。没有非凡的魄力,决断与洞察力,难成大事。
    明末崇祯帝也有一颗力挽狂澜的勃勃雄心,他勤于政务,事必躬亲,铲除阉党,平反冤狱,整饬边政,使明王朝一度出现转机,但因社会积弊沉重,末世之君,如惊弓之鸟,犹豫多疑,错杀忠臣,误用奸邪,终导致失控,国破家亡。

临死之前,他哭着对周皇后说:“你是国母,理应殉国。”周皇后也哭着说:“妾跟从你18年,陛下没有听过妾一句话,以致有今日。现在陛下命妾死,妾怎么敢不死?”说完解带自缢而亡。
    纳谏殊不易也!
                 少年宫传来的歌声
                             田新
下班路上,每当路过少年宫外的铁艺护栏,行走在一排10余米高的白杨树下时,我总是漫然独行,从没想要急行而去。
  总是在天刚擦黑的黄昏,听到少年宫里传来少年们合唱的声响。这歌声真真切切,这嗓音清清嫩嫩,一次次击穿着我的心灵。虽说已愈不惑之年,但有时眼眶还是会,在刹那间湿润。
  这些歌曲,不少都是我记忆深处永难忘怀的经典旋律——《我爱你,中国》、《英雄赞歌》、《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让我们荡起双浆》。它们一首首、一首首地响起,荡涤着我在这尘世奔波日久、漠然已久而又困又钝,沁着苦味的方寸之心,且给以汩汩温泉般的滋养。
  那少年们的歌声,具有穿透时空的力量,能够一下子扑进心底最柔软的地方。那歌声稚嫩,清亮,无比美妙,演绎出最纯真的少年情怀,给我以一激灵,满满地涵盖了我所有的感知。
  每个时代都有属于那个时代的歌曲,它们镌刻着新中国各个发展时期的烙印,承载着人们太多青春的记忆,也真切地传达出大众的心声。那都是雪藏在我心田很深、很久,但从不曾遗忘的乐曲,因为这些少年的演绎,又再次在我的胸膛间,澎湃而起!
  现在,就在这秋风拂掠的傍晚,我再一次沉醉了,是那种久久难以“降解”的沉醉。我想起年少时候的菁菁校园,想起了那一大帮同学们。那些初春的印痕,湿漉漉的记忆,那阳光下的一排排身影,垂柳丝拂弄着的纯真笑容。哦,那一颗又一颗不曾染尘的心灵哟!
  这些年来,我是脱不了在浑浑噩噩地活着的。那些曾经的青春美好,似乎越来越远、越来越淡了。常常也想抓住它们,但现实生存中的各种琐事、闹腾事和诸多世俗的欲望,无休无止,似乎永没有个尽头。
  可就在,就在这些个傍晚的路上,我的心灵,再一次被那些少年的歌声所滋养,所润化。我聆听着这些曾经再熟悉不过的歌曲……其中有李劫夫先生作词作曲的《革命人永远是年轻》:
  革命人永远是年轻,它好比大松树冬夏常青。
  它不怕风吹雨打,它不怕天寒地冻。
  它不摇也不动,永远挺立在山岭!
  一路上,这真淳的旋律一直回荡在耳际。我想象着我的父辈们,他们年轻时敢作敢为的劲头儿,和意气风发的模样。还有《我的祖国》,乔羽先生的歌词写得是多么好啊:
  姑娘好象花一样,小伙心胸多宽广。
  为了开辟新天地,换醒了沉睡的高山,
  让那河流改变了模样!
  这是英雄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
  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到处都有青春的力量。
  这歌词儿有醍醐灌顶之力,是那么熨帖着我全身。我重又涌动起蛰伏已久的冲动,低声跟着唱起来。唱着这样的歌儿,我感觉我的血还是温热的,还可以奔流;我的心还是年轻的,还可以飞扬!
  我们都曾走过少年时代,但我现在觉得我又遇到了一位导师。这些少年的歌声就是一位导师,它引导我从深处认知过去,认知现在,还有将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就让我在这样的歌声中,畅然回顾自己的青葱岁月吧!就让这一分纯洁,永远珍藏在心底吧!
  在这里,我愿借用李书磊先生10余年前在《中国青年报》上的一篇散文的题目,来表达我此时此刻的这一份情怀——激情,永远不会消失!
  今天,恰是霜降节气,天气肃清,万木萧然。在这黄叶滑落的人行道上,我心底洋溢着的,却是一派春日般的温情!我爱你们,少年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也必将会是中华好儿女!
  让我的胸怀得到净化吧,变混浊,为纯洁;让我的心性得到点拨吧,变恣肆,为宏阔。
解读“班婕妤”
郭超怡      
     最初知道班婕妤,是在李建群饰演的《汉宫飞燕》里,李建群那双似怨非怨的忧郁眼眸深深吸引了我,我也好想有一双那样深不可测的眸子,奈何长了一双清澈见底的眼睛。
     班婕妤出身名门,具体叫什么已不可知,古代女子地位低,出嫁前父姓,出嫁后冠以夫姓。父亲班况,兄长班伯、班施、班稚,侄子班彪,侄孙班固、班超、班昭都是名垂千古的人物。班婕妤少有才学,善诗赋。成帝时入宫,初为少使,不久立为婕妤。
     班婕妤在赵飞燕姐妹入宫前是最受成帝宠爱的,成帝喜欢她的美貌、欣赏她的才情,就想天天与她腻在一起,便特别命人制作了一辆较大的辇车,以便同车出游,但却遭到班婕妤的拒绝,她说:“圣贤之君,都是名臣在侧,只有亡国之主,才有嬖幸的妃子在坐。”汉成帝认为她言之成理,同辇出游的意念只好暂时作罢,当时王太后听到班婕妤以理制情,不与皇帝同车出游,非常欣赏,对左右亲近的人说:“古有樊姬,今有班婕妤。”给了她这个儿媳妇最大的嘉勉与鼓励。
     赵氏姐妹入宫后,飞扬跋扈,班婕妤为了避免以后的是是非非,便急流勇退,缮就一篇奏章,自请前往长信宫侍奉王太后,聪明的班婕妤把自己置于王太后的羽翼之下,虽避免了受伤害,但也从此深宫寂寂,岁月悠悠。不管是认命也好,真爱也罢,班婕妤其实也是很在乎成帝的,所以就有了《团扇诗》:“新裂齐纨素,皎洁如霜雪。 裁作合欢扇,团圆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常恐秋节至,凉飚夺炎热;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班婕妤自知,自己如秋后的团扇,再也得不到汉成帝的轻怜蜜爱了。  孤灯映壁,房探风冷的白昼与夜晚,想起旧日与皇上的恩爱之情,班婕妤不觉珠泪飘零,无情地岁月吞噬着才女花样的年华,不过我们的才女也因此写下了大量的诗词歌赋,虽有流失,留传今日的仍有《自悼赋》、《捣素赋》、《怨歌行》等。她最有名的一首诗是《长信宫怨》。诗从入宫受宠写起,一直写到顾影自怜,自己爱惜羽毛,而摒绝繁华,效法古代贞女烈妇,甘愿幽居长信宫中,最后写到只希望百年之后能够埋骨故乡的松柏树下。饱含无限的凄枪情怀,使人不忍卒读。
     其实作为一个女人,不管是高贵才气,还是卑微无知,都逃不开一个“情”字,最主要是能遇到一个知道珍惜她的男人,遇见成帝,是班婕妤的劫。
大街
                              楚些
在城市里,大街往往笔直而宽阔,不像小巷子那般曲折游走。它们或东西走向,或南北纵横,将庞大的城市身躯分割无数个格子。一个人所能熟悉的也就是三两个格子而已,至于远处的格子,则如另外的城市一样陌生。其实大街小巷并非城市天然的分割线,将无数偶然的身影定格,能够左右大街划分的力量才是主因,即分割人们的是社会体系的分工,无论城市雏形时行业人员的自发聚集,或者成熟期来自权力的明确划分,人只能作为体系的一份子寄居在城市里。所以说,这些大街不仅供人们的行走、车辆的驶过,更重要的是,在隐性权力的制导下,完成资源的连结。
  我们在格子里蜷伏,与不同的街道唇齿相依。说起来,尽管这世界的大街有无数条,能叫出名号却只有有限的几条,而且往往局限在你所在之地。哪怕是位职业旅行者,他到过很多地方,可以说出一座座城市独有的风味小吃、历史遗存、特色建筑,然而,关于那些曾经经过的大街,却很难加以准确指认。如果没有足够的地理知识以及相关城市历史文化的储备,人们对于另外城市的那些诸多街道,在识别上几乎是“相期邈云汉”之事。当然,这世界上有名的大街还是有很多的,它们分别成为所在城市的标志品牌,如香榭丽舍之于巴黎,百老汇、华尔街之于纽约,皇后大道之于香港,唐宁街之于伦敦,南京路之于上海,阿尔巴特大街之于莫斯科,银座大街之于东京,等等,它们为世人所熟悉的原因,不独富丽堂皇使然,其实还有着政治、历史、文化沿革的因素。除此之外,在后殖民主义时期,这些大街因为处于权力的中心,在各种资讯中反复出现,过高的频率造成一种压迫,因而填进了许多人的脑海。与之相反,那些处于权力边缘的城市,以及它们的大街,无论情况怎样,也很难进入人们的视线,比如南部非洲的许多国家,别说他们国家最著名的大街,就是某个国家的首都之名,恐怕很多人都叫不上来。而在所居住的城市里,我们之所以叫不出各个大街的名字,除了知名度的因素外,另外的因由在于,这些大街太过普通了,而且又呆在远处,这就好像你绝不会主动去认识另外一个小区的人们。一座城市,人们最熟悉的往往是建筑物、单位所在地、商业区、小区名称,对于大街,我们常常将其走过,但就是不可能亲近它。
  而每一条大街都是有名号的,这名号既有当下城市的赋予,又有历史渊源的沿革。起名属于文化的范畴,按照马克思的描述,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其时代性色彩分外鲜明,就看什么样的话语占据主导权了。一般来说,建国后三十年间,各个城市大街名号的政治性色彩相当浓郁,如同那个时期人的起名。九十年代后,随着经济话语权的树立,出于城市旅游业考虑及扩大城市知名度的目的,一些高度政治化的名号纷纷被抛弃。拿开封这座古都来说,西区的解放路被废除,代之以金明大道的名号,而金明二字对应的是宋代都城汴梁十景之一的“金明夜雨”,向西拓展的一条崭新大道被命名为大梁路,与战国时期魏都大梁相呼应,如此等等。在今天的城市,除了中山路,人民路等有数的几条道路名号不会短期内改动外,大多数道路的名号,随时都有删改的可能。大街,只是城市躯体的一部分,它们,必须随城市而游动。
  没有一条大街能够永恒存在,哪怕是最著名的也不能例外。文明史上,有太多的城市成为废墟,“咸阳古道音尘绝”,夏商周秦,帝都业已堙没,何谈大街的遗留。一座城市,在时间的展开过程中,有着自己独特的曲线,从历史的经验来看,城市所能划出的曲线很难超出千年。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大街注定是要老去的。
  在诗人的笔下,现代的城市,就是一个蹲伏在大地上的怪兽,它们布满血丝的眼睛紧盯着周围,一旦有了机会,就会露出尖利的牙齿展开撕咬,野心愈大,其膨胀的程度相应愈高。如果这个比喻成立的话,那么,城市是怪兽,那些新设的大街就是其锋利的爪子了。在不断吞并的过程中,一些大街亢奋地行进,将新的势力范围包围分割,然后格子化,然后落下来,楔入大地痛苦的表情之中。另外那些等待孵化的大街则伺机后行,沿着同样的轨迹,走向更远处的土地。
  回到我们经常走过的大街,它们构成人们手边的事物。在功能上,这样的大街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就像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的那样:所有的大街都是同一条大街。它们与其说是供人们行走的,毋宁说是供交通工具奔跑的。一座城市,步行街除外,几乎所有的大街,人行道的宽度皆远远少于主干道的宽度,而且,即使是在人行道上,所看到的是那些骑着自行车、电动车以及电动三轮的人们,至于真正的步行者,则行走在人行道旁的边台之上。并不是人们的脚步拒绝大街,而是奔走在大街上的交通工具逼走了各式各样的鞋子。如此这般,大街的存在,其实构成了人与城市间的一个隐喻,可以在一座城市里生活,却很难被一座城市接纳。
  大街,作为城市的动脉,其热闹是可想而知的。忙碌的汽车尾气,喇叭的鸣叫,碰撞或摔倒,以及雨后翻滚的泥水,这是大街基本的速率。无论多么长的大街,都不可能将人们的情感留住,只会将他们多余的冲动卸下。这样的冲动是人间的故事,却很容易在大街上发生,这些故事是大街的生花之笔,会使一向沉闷的大街顿时活跃开来。河南电视台八套有一个节目叫《DV观察》,其中有部分章节与大街有关,准确地讲,是近距离拍出的街景故事,现场感、不同的主角、人性冲突以及最后的命运转折,是其最基本的要素。这类直接来自生活的戏剧颇令人称快,常常会让我想起巴尔扎克说过的一句话:获得全世界闻名的不朽的秘密就在于真实。
  卡夫卡曾经作过这样的判断:真正的道路上一根绳索,与其说是供人行走的,不如说是用来绊人的。有些时候,我觉得城市的大街也是如此,使人们能够便利地与城市的他处联系,又狠狠地将人们与别处隔开。

2#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3:30:59 | 只看该作者
60年代
神兮归来  
                         董素芝
    “有一天我认识了神,他有一个更为具体的名字——精神。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惟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不管我们信仰什么,都是我们自己的精神的描述和引导。”
                                                                                                      ——史铁生   

                         一  
    又一个本命年即将来到时,我的大脑似乎乱码了,失控的脑神经让我有无力掌控生命的无助。在这混沌的状态里,我堆肥般地增加营养,寻找清醒之道,直到有一天容光焕发。但面色红润的我却感觉自己不怎么会笑了,或者老觉得笑声来自他处。一天,恍惚中蹦来的“神”字让我突然明白,我的“神”丢了。  
    丢“神”的发现让我沉郁,只是我已没有先前那样的慌恐。记得七八年前,那时的我刚过不惑,突然就觉得自己的头上被蒙了一层布,把我前半生的记忆全蒙住了,当时的我慌恐成世界末日,不停地自问“为什么呢”?而今,我确乎有些认命了。只是,认命后的我又受到了更严厉的警告。大年初一的早上,鞭炮中醒来的我感觉头木木沉沉。那天阳光很好,在白花花的阳光下,我一直怔怔的,甚至有瞬间的困惑:脑袋是顶在我的肩上吗?
  一连几天,我饱食终日,晚上一觉到天亮,再也没有长篇连续梦出现,像极了年轻时的贪睡状态。困惑一周后,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衰老,可衰老到没有知觉没有伤感的状态是我不曾想到的。我幽幽地想:此生的我再也不会受到冲动的惩罚了。    正月十五未过,沉郁的我收到四川朋友的短信,向我说起一个朋友的签约作家之事,知道这个朋友去年才签过,就追问了句:“一年一聘?”朋友却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早已傻掉了。”
  闭合多日的神经似乎被这句话冲开了,我突然想笑。想像着朋友耸着肩摆着手一脸无辜地说“我已傻掉了”的表情,想起了一个关于川人的笑话:一个汶川地震的幸存者被俄罗斯救援队救出后,记者采访,问他感觉怎样。幸存者想了半天说:“狗日的地震凶噢!老子被挖出来后看到都是外国人,还以为把老子震到国外去了!”看来,“格老子四川人”底气是足,比我豁达多了。  在这样一个混沌的下午,一句“傻掉了”突然让我在笑意里回味浮云。多日的幽幽和沉郁消解了,思维突然又翻浪般冒出火花,我突然有了不甘。
  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奔五级别的我,多年的媳妇就要熬成婆,应该有话语权了吧?走向天命之年的我,是该知道《中国人你为啥不生气》的时候了吧?网络终年喧腾,仅年前年后,从“人造韩寒与方舟子之争”到“吴英极刑”之话题,我终于熬成“围观”者了吧?更重要是,世界风云变幻,传为“世界末日”的2012来了,前世我不知修了多少年才修到见证“世界末日”的份上,也该当仁不让地成为亲历者了吧?  
       刘谦说,朋友们,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是的,历史终于走到这样一个拐点上,虽然我不能像伟大的贝多芬那样扼住命运的咽喉,至少我可以要求自己一定不能被傻掉。这天晚上,借着手电筒的光我把这句话写了一遍又一遍。
  没办法,我到底被儒学教化过,大我永远比小我重要,大脑的混沌仍改变不了我“事事关心”的德性。主意已决,我自行决定喝中药。熬药时,小女儿受不了浓浓的药味,跑了出去。晚上,端起那黑黑的苦汁,我闭着气一口不喘地喝着,一点也没七年前的矫情和慌张,女儿对我扮着鬼脸:“妈,不苦?”我笑:“我不说谁也不知道啥味。你要想知道它的味道,就要亲口尝一尝。来一口?”女儿笑:“骗人!”然后把手中的柚子递给我:“妈,赶快吃块柚子。”                                                                                              
                             二
  坦白地说,我是个迂钝的人,一点也不具备“事事关心”的能力。虽然,三十年前那个龙年的一声惊雷已拉开了政治经济文化的新纪元,但高中时学政治经济学时,仍是学得苦大仇深,觉得抽象又遥远。多年的新闻职业,也未能培养我职业的敏感,几十年来,虽然我从未停止过对文学的关注,却很少去关注心灵之外的世界。我真的站不那么高。只是,当我亲历了30年前教科书上马克思所说的通胀,亲见了同胞们物欲的疯长,见证了房价的跌荡起伏,才知道政治经济和我是相关联的。但这么一明白,我的心里却极不踏实起来。
  我是有些敏感了。稍稍转动眼球,我明显麻木的神经总被网络上此起彼伏的公共事件吸引着:“瘦肉精事件”、“地沟油事件”、抢盐、动车之殇、小悦悦、郭美美、药家鑫、“四大名爹”……还有数不清的高端词汇直播一样在我眼前晃动:“占领华尔街”、利比亚、南海、东海、钓鱼台、欧元危机、叙利亚、中俄,更有网民传递着令人惊骇的消息:“世界大战悄然走近”。  
     唉,这个世界恐怕真的hold不住,要在追逐中疯掉了。这个念头让我心头一紧。不明白,这么大的世界竟然也靠不住,竟也把“神”丢了!
  莫非“丢神”现世了?不然,我这棵会思想的芦苇,不但丢卡,丢证,丢钥匙……连自个的“神”也丢了。丢,丢,丢……丢得我神经从紧张到全线崩溃,丢得我丢了所有念想:只要我不丢,这个世界就算什么事情没有发生。话说得兴许过了,这不,连我生活的这个世界里的“神”也彻底丢了。
  十九世纪末,尼采一声“上帝死了”震惊西方,上帝不屑,说“尼采疯了”。两语皆谶,上帝果真死了,尼采真的疯了。是时,我水深火热中的先辈是无暇顾及上帝是谁又为何而死的,几十年后,当醒来的东方睡狮张开双臂拥抱世界,上帝迅雷般复生了,但“外来帝”终是无根的,不过短短的三十年功夫,我们亲耳聆听了上帝在我们面前轰然倒地的巨响,不,他和东方诸神同归于尽了。
  英雄销声匿迹,骗子雨后春笋,神话不攻自破,子不语的“乱力怪神”横空出世,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神荒”的世界。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不错,我们同伟大的狄更斯处在同一个时代。不知还有哪个时代能像今天这样随心所欲地把个体和社会结合到如此完美,更不知还有哪个时代能像今天这样把人性恶上演到如此极至,似乎所有的人都打开了天目,聪明绝顶,乐颠颠地骗上一把,不如此不足以证明一个人的价值。
  当网民PK中国走向的声浪涌起时,我知道了,摸着石头过河的大汉民族又一次站在十字路口,我的心也随之提起。按理说,大汉民族的走向不是我等小民操心的事,但是,当一个单枪匹马自称“独立学者”的杜建国出现在“世行”中国报告会现场,强烈抗议中国不能走美国的路子,发出让“世界银行,带上你的毒药滚回美国去”的呐喊时,似看到了一百年前虎门销烟的悲壮,在这浓浓的烟火中惊诧了许久许久之后,我还是有一种久违的酣畅淋漓的痛快。
  “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当我张口就来地想说这句话时,却迟疑了,在这样一个以颠覆为快乐的年代,说出这样有背于时代的话连自己都觉得有点傻帽,而且这句话已经被加上了一个好玩的结尾:“忘记背叛意味着完蛋”。看得出来,大家更喜欢安乐中一起完蛋。
                          三  
     帕斯卡说,人只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棵能思想的芦苇。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摧毁他,一口气,一滴水,都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更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是一无所知。  
  人以“神”贵,这就是人和其他生物的区别了。生而为人,谁愿沦为寻常的生物?我还是为自己找到了发声的理由。
  说实在,我本是个懦弱的人,尤其缺少惊世骇俗的勇气。但生性怯弱的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对这个世界还是有了愤慨:是谁夺去了我们的纯朴善良?又是谁消解了我们的理想崇高?造成了今天人人自危的道德滑坡?我真的想知道,当质朴、善良和真诚被视为脑残的时候,我们要向哪里去?
  在我小的时候,那时的人没现在聪明,没见过什么世面,我们追的星是雷锋,模仿他做事,看见螺丝钉、铅笔头什么的也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模仿他的思维,助人为乐,以别人的幸福为最大幸福。现在看来虽然有点脑残,但我们因此知道自己是社会的一分子,活着是很有用的。我们听着董存瑞、黄继光、刘胡兰的故事长大,感受着英雄的乐章,羡慕着他们轰轰烈烈的人生,间或也有“白卷英雄”张铁生和“反潮流小将”黄帅去点缀,功课的好否,一点也不影响我们懵懂中改变世界的决心。
  女儿渐渐长大的时候,都说世界是平的了。满天的星光让孩子们应接不暇:哈佛女孩刘亦婷,流行歌王周杰伦、传奇小四郭敬明、天才韩寒,还有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苹果大王乔布斯,更有快乐女生、非常6+1、星光大道等梦想剧场,给力一个人的平凡人生。这实在是个好时代啊,就像歌中唱的“你想什么什么就是你”。我们处在超级聪明,超级智慧,超越享乐的时代,说我们是人类登峰造极时代的宠儿一点也不为过。这个时候,谁又不想成为星空中最灿烂最耀眼的一颗呢?
  只是,星光愈远了。成功的哈佛女孩刘亦婷嫁在了国外,小四郭敬明已登上中国作家富豪榜,排名第一或第二,听说又入选福布斯“中国30位30岁以下创业家”榜单。潇洒自在的天才韩寒更仿不来,一边赛车一边出书一边带着他的粉丝叫阵骂人,场面相当的壮观。一呼百应的韩寒还带着“中国文坛的坏小子”身份登上了美国《时代》杂志封面。不消说,高远的星光让今天的孩子越来越绝望,“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孩子只用无望的怨恨的眼光看着社会看着爹,拼爹不成,奋斗无望。他们愤恨:即使我不是最有钱的,至少要有一千万吧。
  “我曾有个伟大的梦想,深藏在心,从未向别人说起……我对自己说:为了梦想,所有的付出所有的承受都是值得的。”“有一天,来了一个人,满脸真诚地对我说:‘把你的梦想卖给我吧!’他看着我,眼神清澈而温暖,说着他把钱放在桌子上,一摞接着一摞。我看着他,面无表情,钱越堆越高……终于有一刻,我笑了,很可爱地笑了,对他说:‘谢谢你帮我达成梦想,我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个有钱人’”。
  当“痞子”自称的王朔用小说笔法抖出“梦想”的包袱时,我笑了,犀利的“痞王”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我因此也明白了,我的“神荒”说有点危言耸听了,因为“钱神”一直都在,慌的只是钱罢了。关于钱,早在一千多年前,西晋的鲁褒就有精彩的《钱神论》:“吾以死生无命,富贵在钱……天有所短,钱有所长。四时行焉,百物生焉,钱不如天;达穷开塞,赈贫济乏,天不如钱”。在“人的全部尊严在于金钱”的时代,谁不希望“让金钱来得更猛烈些呢”?
  由痞王到韩寒,皆以骂闻名。二者相比,粉丝无数的韩少终究太稚嫩。当他说“什么坛最后都是祭坛,什么圈最后都是花圈”、“明明下流的人,凑一起就叫上流社会?”时,还带有几分《皇帝的新装》里孩童的可爱,到谈革命、民主、自由的“韩三篇”出炉,彻底露出他的非“公知”模样。及到《三重门》的真伪之辩,韩少先是戏弄般悬赏二千万元求证,词穷之后又突然要对簿公堂,捍卫自己的作家尊严。
  用法庭证明自己是个作家,暴露了韩少内心的怯弱,尽管挺韩中不乏“公知”,也注定了天才神话的不攻自破。庆幸的是,韩少终于知道了自己是谁,“好好说话”了。他在《这一代人》(2012年版)里自白道:“就在两个月之前,我还在说不光光要杀戮权贵,还要杀戮人民,我唯独忘记了还需要杀戮的,那就是自己……一个不杀戮自己的人是危险的。” 
   知耻近乎勇,出来混,终归要还的!至此,我明白了,韩寒已被“长大”,虽然方舟子并非大家中意的教育人选。但我还是更倾向于作家陈希我的观点:“在我们这个时代,较真算是优良品质。”制约方舟子,需要更多的方舟子。一个社会都那么热衷于“人造”,造出的一定不再是“神”,只是大汉民族的无耻和对我等小民智商的侮辱吧了。
  呜呼,神兮神兮!
董素芝,女,汉族,1964年生,河南淮阳人。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河南作家协会会员。 职业新闻,爱好文学。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文学创作,作品《游弋在陈州的梦》、《阳光来了》、《逃离鲁迅》、《泉州路远》、《东坡的眉山》、《感悟生命》、《一位妇科医生的精神救赎》等百余篇作品先后在《莽原》、《散文百家》、《散文世界》、《散文诗》、《天津文学》、《阳光》、《文学报》等报刊发表。结集有:散文集《渐行渐远的思念》(作家出版社 2006年出版),伏羲文化专著《伟哉羲皇》(中华书局  2004年出版)
                    芭蕉雨声散文两篇
                                郭芭蕉
1、石榴花

  石榴花好性儿,守得住,花儿们都挨挤着坐在春天的会场时,石榴花不参加。石榴树甚至连芽也不露一下,睡梦沉酣,摇也不醒。灰黑的老枝旁若无人地晒着太阳,理直气壮,似握着说一不二的把柄,不到时辰不出手。此时若有兴给石榴树配上乐音,定是幽幽的胡琴声,且抱琴坐于树下的是位宽袍大袖的老者。
  就在你我都失了耐心,以为石榴树再泛不过劲来,它吐出了第一粒叶芽,棕红色,软,嫩,羞怯,极不情愿样。紧接着是第二粒,第三粒……每一粒展开如雀爪,满树的雀爪由红变绿,变油亮,变碧翠时,石榴花也撅着嘴儿,打苞了,开花了。待红花漫遍树梢,已是人间芳菲尽的阴历四月天。
  春末夏初时节,风柔气和,阳光不软不硬正好。石榴花选在此时开放,我也选在此时出生,也许前世的我与石榴花有扯不清的渊源。
  石榴花土气,这一点谁都确认,榴花自己也无可辩驳。榴花带着小肚子出场,且肚子一天天饱满膨大,牡丹,菊花,桃李杏花都不这样。只有石榴,挺腹踩在一汪坚实的绿中,憨丫头样。憨小子也不例外,鼓胀小腹的是女石榴,扁平小腹的就是男石榴,石榴男早晚要凋落,是狂花儿,与石榴女谈一场恋爱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倏然坠地。女石榴还要留在树上,四月怀胎,生儿育女。
  今年可能是石榴的大年,花开得特别繁稠。小区一楼的住户,每家都在后院种一棵石榴,说是给孩子留个新鲜石榴吃,其实还是待见那喜气的花。过来过去,我总是忍不住驻足端详。榴花从杈到梢,零星开出一路小辫,扭结处是一个个火红的盅子。站远了看,如碧波中迸出的火星,水光四溅处热气腾腾,似闻呼喊似听叹息,是一场真真切切的搏杀。《十面埋伏》从红绿深处奏响,榴花高调燃烧。细蜂欲沾粉,一看火苗冲天,吓得扭头就逃,隔岸观火;白蝶纵身一扑,名节未得成全,倒惹了一身血红,血色罗裙翻新意。
  榴花瓣,薄透如蝉翼,小心皱着好看的褶,如一抹软软的羞。捻一下,红汁浸出,染红的手指慢慢洇出一片模糊的旧影。几个女孩子拾石榴花,不够就上树摘,捣石榴花,开胭脂,红脸蛋嫌不过瘾,临了还要在辫梢缀一朵最大最红的,双辫子从村东一直甩到村西。还有一种玩法,挖掉石榴花齿内的金黄花蕊,指尖触到蕊心,沙沙地痒。捏着盅子底部,拈过去拈过来,在里面放点土,端给扮家家的客人吃,细声慢语学大人样:“吃吧,吃吧。”客人也扭捏着尽量在石头上坐端正了,尽量斯文地捏住细枝做的筷头,客气地咂巴着嘴,做吃状。玩厌了,择一般大的没有肚儿的男石榴花,穿起来当链子挂在颈上,小红喇叭一长串,淡青气味。做这一切,有十分的认真,十分的虔诚和十分的专注,如有佛音入耳,一丝是一丝,一缕是一缕,精细,纯粹。
  “石榴花,开哩红,后娘打娃不心疼。不是掐,就是拧,不是锥子就是绳。”我没有后娘,我很安心。
  让我安心的,除了有亲娘疼着,长大后我竟幸运地来到了一个有石榴花的小城,且石榴花是小城的市花。道旁是石榴树,公园里专门开辟出石榴园,街道和店铺也以吉祥的“石榴园”来命名,平常人家,若实在没有厚土,也要用大缸装一棵石榴树,阳台檐边是成排的盆景小石榴。所到之处,俯仰之间,皆炽红火热。有果石榴,有花石榴,果石榴秋里沉挂于枝头,露出粉白贝齿,咧嘴笑。花石榴从四月开到八九月,一路火红,一路亮艳,为劳累人解乏,给烦恼心驱忧,人畅快了,就想吼几嗓子地方戏,戏词不讲究,调门一定高亢。
  石榴花让人不由不想起盛行于唐的石榴裙,到了清仍不减年轻女子对它的钟爱。《红楼梦》里的香菱穿着一件石榴裙,跟姐妹们采草花玩耍,她手里的夫妻蕙招来轻浅的嘲笑,羞恼,扑打,裙子半边拖到了泥坑里。污了裙,愁了眉。恰巧采了并蒂菱的宝玉来到近前,一向体贴美女的怡红公子忙转身向袭人求援。湿了的紧贴身的石榴裙在宝玉眼中是否有别样的媚?宝玉叹石榴红绫不经染,我叹红颜过洁世同嫌。但见,呆香菱情解石榴裙,痴公子背脸葬草花,红红绿绿,好看煞。
  俗语云,红配绿看不足,红裙绿衫,红衫绿裙,对照鲜明,田间野地缓缓走来这么一个年轻女子,怡心悦目;古时的丫环,红绿装扮,主人远远地便可唤来使。现代都市人,不再将怡红快绿堆在身上,扎眼的土气,土气得扎眼,盛夏里会让一城人跟着上火。而穿在树上却意外地顺眼,土气,有潮乎乎的厚地接纳,便可钻可探可深入,变得特有生命力。纤弱枝,粗壮条,都不耽搁燃一头的火焰,妙龄摆胯,老媪簪花,高低都是美。孤单时望一眼石榴花,暖从心底起。落寞时摸摸石榴花,热闹顺指尖流过身体抵达脚心。借古人言,我看榴花多妩媚,料榴花见我应如是。一段《知音》筝语,诉不尽的是山高水长情意。
  哪里有房子,哪里就有石榴树,哪里有石榴树哪里就有石榴花,石榴花燃着了,满世界噼剥作响,我站在火堆旁,边歌边舞。古意朦胧的榴花丛,影影绰绰,一男子轻唤他蹒跚的小女儿:“石榴花,这边。”不用问,男子姓石。也许不姓石。
                    2、芭蕉谈红楼
黛玉的妖
黛玉总是给人愁眉不展的病秧子印象,娇喘微微,弱柳扶风,大观园的人都知道她心性敏感多疑,言语尖利刻薄。其实黛玉在不咳嗽时很是可爱,她的鬼气和灵气不经意间冒出来,让人恼不得恨不得,忍不住会心发笑,欢喜又心疼。
  也许正如宝玉逗黛玉解闷时所编排的故事那样,黛玉是扬州黛山林子洞里的耗子精,伶俐复凌厉,法术不一般。有一次宝玉见宝钗手腕的红麝串不赖,要看看,宝钗褪串的当儿,宝玉顺着那丰泽的酥臂看到银盆脸、水杏眼和翠眉红唇,比之黛玉是另一种味儿。太忘情,以至没留意宝钗早已褪下并递在半空的红麝串。这一幕让黛玉撞见了,她脚蹬门槛、嘴咬手帕,若无其事地笑。宝钗说她禁不得风却站在风口,小心着凉。黛玉说她在看一只呆雁。宝钗假装不解问呆雁踪影,她说它“忒”儿一声飞走了。随话音儿甩帕子,正甩在宝玉的脸上。她笑里藏酸,看不得一个有“玉”一个有“金”的俩人在一起,况金玉上还有字,“莫失莫忘,仙寿恒昌”与“不离不弃,芳龄永继”恰成一对,金玉良缘,咯疼了这棵“绛珠仙草”的心,时不时来一句大家以为刻薄的话,上次宝玉探微恙中的宝钗,看罢她的“金”项圈又闹着要吃冷香丸,被黛玉碰上,黛玉又“笑”道:“嗳哟,我来的不巧了!”之后辩说若岔开来,既不太冷落又不太热闹,是妖味十足的强词夺理。殊不知,这看似小性子的刻薄,根儿上是缘于太在意,不在意,便柔软如柳,左右逢源。半含酸,半戏谑,谁解她心苦?
  还有一回,宝玉上学前辞别这个那个长辈,最后特来辞黛玉,黛玉嘴里说着“蟾宫折桂”的蒺藜话,心下难掩小得意。喊住宝玉说,你咋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宝玉笑而不答。一问一笑,彼此神会,两颗心一天都高兴。颦儿的鬼心眼子,一辈子都毁在了这上面。
  秋分后黛玉常犯病咳嗽,秋分前这一段身体不错,恰好刘姥姥来送瓜果鲜蔬,大观园很是热闹了几天。刘姥姥走后,漾起的兴奋波惹得园中女儿谈论不休,想起来就笑。黛玉在第四十二回目最活跃,那天宝钗黛玉一干人都在李纨处商量画大观园的事,都说这事是刘姥姥一句话勾起的,黛玉说以后咱不喊她姥姥了,干脆叫“母蝗虫”算了。不过瘾,黛玉又拿老实的惜春开涮刘姥姥,问是单画园子还是连人都画上,惜春哪知黛玉的套儿,老实说正发愁画人物呢。黛玉说:“人物还容易,你草虫上不能。”老实的不光惜春,李纨也不解,黛玉笑:“别的草虫不画罢了,昨儿‘母蝗虫’不画上,岂不缺了典!”她不顾大家的笑声接着说她连题跋都有了,就叫《携蝗大嚼图》。众人笑翻。宝钗也不得不服,说颦儿这促狭嘴用“春秋”之法将世俗的粗话,撮其要,删其繁,再加润色比方出来,一句是一句。黛玉直说得大伙东倒西歪,宝玉递眼色提醒她发髻松了。还没完,宝钗给“画工”们开列出一个很长的单子,上面各色纸张、笔墨、颜料、碟儿罐儿,林林总总,宝钗念到“生姜二两,酱半斤”时,黛玉笑着插嘴:“铁锅一口,锅铲一个。”众人不解,黛玉说,作料齐备,咱炒颜色吃!
  黛玉的“妖”无处不在,那次聚众起诗社,社名未起,先七嘴八舌起开别号来了,探春说她最喜芭蕉,就称“蕉下客”了。黛玉笑言:“还不快牵了她去,炖了脯子吃酒。”她巧借古人的“蕉叶覆鹿”来打趣探春,烘托玩耍气氛。
  黛玉总是在“笑”里泄露鬼灵精怪的“妖”气,她细敏的小心思藏啥样丘壑,我不得知,怕宝玉一辈子也没弄明白。女儿家长到这份上也算极致了,妖,媚,嗲,嗔,好歹都是她自己,别去学,学也学不来。
妙玉的怪
  怪,是因为稀缺,见怪不怪,见多了便不觉其怪了。黛玉在大观园众女儿中够孤高清傲了,妙玉更奇更怪更胜黛玉一筹,她傲极成僻,孤极成怪,她的放诞诡僻唯有黛玉来衬,方显其遗世独立、卓然世外的洁净品格与清峻身影。
  她在《红楼梦》前八十回的戏份不多,正面出场只两次,其它的都是间接的旁引与描摹,仅此,已让我对妙玉有一个明朗如秋后晴空般的特殊感知和印象。她聪慧博学,端庄秀美,出身豪门却视名利地位如粪土,小小年纪就一肚子不合时宜,为权势所不容,她似空谷里孤独绽放的幽兰,餐风饮露,气质清绝,是不沾人间烟火气的仙人,独躲在五彩大观园的僻静一隅,与青灯星月为伴,梅、竹是她的知己。栊翠庵的门槛与帘栊,想必因她的安栖而被浸染成经年不凋的碧翠之色。
  高门槛里走出来的她,以身体柔弱之名遁入相对干净的庵内,却自称“槛外人”,极少或不屑与“槛内人”往来交流。高高的门槛之内是啥人?非富即贵,她眼里的俗人。范成大的“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她说是自汉晋五代唐宋以来唯一一句好诗。豪门贵族才把门槛用铁皮包裹,生怕木头不禁踢蹭。千年踢不坏又如何?主人能活千岁么?终究还是要死去埋入地下,变成一个馒头样的土坟堆。看破了就不好玩了,所以妙玉不合群,痴顽的宝玉尚留一丝初始的单纯心性,算是“些微有知识的”,知人识心,才得她青眼。她特送粉笺帖子为宝玉贺寿,用自己常日吃茶的“绿玉斗”给宝玉使,可惜宝玉并没与她达成默契,偏说宝钗黛玉用的是古玩奇珍,却给他一个俗器。“这是俗器?不是我说狂话,只怕你家里未必找得出这么个俗器来呢。”妙玉之狂若此。贾府那些金玉珠宝在她眼里都是俗物,她的绿玉斗跟她自己一样,脱俗,干净,比贾府门前的石狮子都干净。她“冷笑”黛玉俗气,连水味都尝不出,雨水雪水不辨。
  她不单狂气,还有种,爱憎皆在举止间微妙泄露,她给至尊的贾母喝旧年蠲的雨水,给宝黛二位喝体己茶,煮的是精心收藏了五年的梅花雪水;她送贾母一干人仅到山门口即转身闭门,且要清水冲洗她们踩过的地面,而月夜送湘云和黛玉直到看不见身影方掩门进来。
  这一切,皆源于妙玉不受尘世拘束和干扰,像他欣赏的庄子那样,超然独立如闲云野鹤。她想做一只大鹏,扶摇直上九万里,自在翱翔,无奈凡身沉重,纵有鲲鹏之志,一个女儿家,在那样等级分明的封建氛围里,只能徒然感叹“芳情独自遣,雅趣向谁言。”她很无力,无助,精神却不虚弱,在仲秋之夜众人欢乐畅饮、闻笛赋诗之时,她独自徘徊在清冷的月光下,听到“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实不忍诗意悲凉,便从栏外山石后悠然现身,唬了史大姑娘和黛玉一跳,也唬了我一跳。妙玉,如玉妙人儿,烟雾样飘渺,梅花雪般轻灵漂浮,却不喜姐妹过于颓败凄楚之情。她怪,确也是豁达的,她的不争,不是为了更好地入世去争,而是出了就不再回头,视生死为常物。
  妙玉看似很怪,说品茶,一杯是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但她骨骼清奇,不管不顾世俗的鄙夷与嫌恶,独立于污浊尘世之外,好比泥中芙蓉,海上灯盏,高,远,清晰。“畸零”之光自然发散,如云中闪、暗夜星,给耽溺于迷惘的人以遥遥的指引与希冀,她不男不女,不僧不俗,不与贾府沾亲带故,却是一座人物标杆,堂皇列于正十二钗之六,说怪也不怪,她配得起。
刘姥姥的憨
一个七十五岁的老太太,跟土坷垃打交道的庄稼人,刘姥姥为了孩子们竟舍着老脸到庭院深似海的侯门贵族荣国府去“打抽丰”。这情形,听听都让人发憷,地下的蚂蚁要跟天上的飞鹰对话,胆量不够算是没门儿。随刘姥姥进大观园走一遭,我发现刘姥姥不光勇敢,还挺有趣,憨态直语,与她红黑的脸面和粗大的手脚一搭配,很对头。
  刘姥姥是板儿的姥姥,进园后,上下都跟着喊刘姥姥,舌尖搅来搅去,响亮过瘾。刘姥姥第二次进园子,送秋里刚摘下的头茬儿果蔬,花生枣南瓜之类。比第一次熟络了不少,不那么怯场,正想回去,意外给贾母留住。刘姥姥这个“积古”之人,老而不迂,逗乐,取笑,很随和柔软,促狭鬼王熙凤横三竖四给她插一头花她也不恼,还笑呵呵地说她年轻时也风流,爱个花儿粉儿的。
  刘姥姥说话太有意思,园里人听来如顶花带刺的黄瓜,新鲜爽脆,我们说逛街逛马路,她说逛画儿。她说过年的年画儿咋看咋好看,老想到那画儿上逛逛去。吃鸽子蛋,她说是城里的鸡儿俊,蛋儿也小巧。象牙镶金筷子太沉,她不惯使,说这叉耙子比铁锨还沉,咋都犟不过它。犟不过一双筷子不打紧,她也犟不过鸳鸯丫头和凤辣子,两下配合,在餐桌前喧起一个很大的笑场。饭前,贾母“请”字刚出口,她倏地起身高声念“老刘,老刘,食量大似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鼓腮瞪眼,玩偶样不动弹,任一桌子人笑喷。黛玉笑岔了气伏在桌上嗳哟,湘云喷饭,宝玉滚到贾母怀里,王夫人笑指凤姐说不出话,薛姨妈把香茶喷了探春一裙子,探春的饭碗扣在迎春身上,惜春拽住奶母的手直叫揉肠子,策划人凤姐鸳鸯两个死撑着不笑,只管礼让刘姥姥。之后,随贾母一干人逛园子,刘姥姥又是编讲故事又是饮酒行令,乐死个人儿。
  她活像从野地里蹦跶来的“母蝗虫”,面对别样草花,好奇得很,不住地搓擦羽翅,嗤嗤欢叫,甚至随乐音手舞足蹈,管他们说自己是牛驴还是骡马!她以为疏松的黄杨造不出沉甸甸的酒杯,偏是用它整个的根“抠”出来的;她以为他走惯了石子路,踩青苔也没事,话音没落就滑了个屁股蹲;那八哥鸟,她说是黑老鸹长出凤头来,会说人话。这里的一切,相熟又陌生,石头不是石头,草木不是草木,人也不是她平日里见过的人,她好像坠入了梦样的仙界。到了,她还是用看土庄稼看牲畜的俗眼看了黛玉的潇湘馆,用吃粗粮吃红薯的大嘴吃了妙玉的雨水茶,她将酒屁臭气的身子醉卧在宝玉的床榻之上。哄与被哄,逗与被逗,不知到底是刘姥姥长的见识多,还是大观园的公子姐儿们更开眼。
  别说贫贱人低首豪门凌辱不计,悲凉复卑贱,实则刘姥姥这次只是来报上次打抽丰时乞得的那二十两银子的情,她没有压力,甚至忘了自己,很自然地与那些花儿一样的女儿们玩耍,陪长颈鹿般高贵的妇人们说笑,不掩自己的无知和愚笨,没见过不假装见过,没吃过不假装吃过,以本色示人,不丑不羞,比那些假正经的不知要可爱可贵几百倍。某一刻,她甚至在心底里可怜那些娇贵的花草和人们,可怜那些糟蹋掉的粮食和锦缎。人,禁不得日晒风吹;餐饭,一顿顶他们一年;糊窗的纱绫比他们穿的衣裳都细软。她倒不羡慕,她惋惜,临走前她借巧姐来开解王熙凤,人不能太娇嫩,少疼爱些才好。
  人不厌足,不厌作,作来作去某一日作都到天上去了,留下的只是一场空。正如跛脚道人口里念的《好了歌》,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刘姥姥是一缕破云的日光,以她本真的性情和憨拙的举止来告诉“天堂”上清高的人们,人不能太作,简单些,清淡些,接地气些,活得才皮实健康不受累。
简介:郭芭蕉,女,芭蕉雨声是网名也是笔名。河南新乡市人。2006年发表处女作,有散文随笔十余万字散见于《辽河》、《丝绸之路》、郑州晚报、新乡日报北京青年报等国内大小纸质媒体。
一条黄狗的非正常死亡
                                        祖克慰  
    有一段时间,我会梦到一只黄狗。在我似睡非睡之时,听到一声狗吠,叫声哀怨、凄绝。那声音一阵紧接一阵,闷闷的,带着波动,一种来自地底的声音,直接抵达我的身体,撞击着耳膜。我感到脑袋在晃动,眼前金星乱舞。恍恍惚惚,我看见一只狗,一身的黄,向我扑来。我惊得一身冷汗,忽地坐起来,大脑一片空白。
  我努力在记忆里搜寻,四十多年,我的生命历程里,有没有梦中的那只黄狗。我用力拨开尘封已久的记忆,拂去一层层尘土,记忆渐渐凸显。在一个叫寨沟的小山村里,一个年轻人与一条黄狗,出现在乡村土路上。年轻人在前边走,狗在后边跑,那条狗是年轻人的尾巴,与年轻人形影不离。那个年轻人是我,那条狗是我的“大黄”。
  那只叫大黄的狗,离我太遥远了,岁月的风,把我的记忆撕成了碎片。没有那个出现在我梦中的狗,大黄就湮灭在一阵风里,随着风飘落在俗世的某个角落,从遥远的记忆里消失。 在喧嚣的世界里,一身疲惫的我,是不会想起,某年某月,是否有一只狗陪伴过我。
  大黄不该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它遭遇我,只能是悲剧。我是一个不爱狗的人,对狗有着与生俱来的偏见,我不喜欢张着嘴,伸着舌头,流着哈拉的狗,看见狗的样子,我就特别厌恶;我也不喜欢见人狂吠,扑上来咬人的狗,它让我感到恐惧。我觉得狗是丑陋的,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翻脸不认人。对狗,我就是这么的反感。
  26年前,也就是公元1982年,大黄来到我们家。大黄是我前院邻居赵海家的老大黄下的崽,在没有大黄之前,我去赵海家,老大黄总是对着狂吠。前院后院,咳嗽一声,就能听见,可老大黄就是不认人,每次去它家,它总是昂着头,呲牙咧嘴,对我很不友好。它有时到我家,我还喂过它几块红薯,为的是以后去它家,对我友好点。都说狗知道感恩,可老大黄一点也不知道感激我。
  我哥喜欢狗,老大黄生崽后,我哥交代赵海,留一只狗喂养。还专门在他相中的小狗的脖子系了一根红线绳,告诉别人,这狗有家了。这只狗就是后来的大黄。大黄到我家时,毛茸茸的,身上的毛,闪着黄色的亮光,胖乎乎的大黄,很招人喜爱。我哥说:“给小狗起个名字吧!”我没理我哥,转身就走。我哥又说:“给狗起个名字吧!”我是家里的高中生,是文化人,我哥让我给狗起名字。我头也没回,随口说:“就叫大黄吧!”
  大黄是个特别懂事的狗,它看出我不喜欢它,就一个劲的巴结我,我走一步,他跟一步,我烦了,踢它一脚,它翻两个滚,爬起来还跟着我。我站住不走,用眼瞪它,它蹲在我面前,可怜巴巴地看着我,看得我的心发软。我就走,它就小心翼翼的跟在我的后边,一扭一扭地走。我感到奇怪,我哥对它那么好,它不粘我哥;我对它凶巴巴的,它却粘着我。有些事情,注定是说不清的。
  看着大黄,我想起黄娥,黄娥是李四的老婆。黄娥跟着李四,没享着福。李四看起来长得文气,脸白白的,看起来像个先生(教师),但李四除了一张脸光光的外,一无是处。农活不会干,也不想干,挣钱没手艺,整天呆在家里。他脾气暴躁,喜欢打老婆。想打就打,打起老婆来,捶猪一般。隔三差五,黄娥不是脸上红肿,就是熊猫眼,要不,走路一拐一拐的。可黄娥从不在人前说李四的不好,张口“俺李四”,合口“俺李四”,幸福的样子,让不知内情的人,羡慕都羡慕不及。黄娥不是装出来做样子,是真的喜欢李四。有一次,她被李四打了个青眼窝,刚好被她妹妹看见,她妹妹很生气,劝她离婚。她不离,还为李四辩护。劝急了,她说:“他打我我喜欢,他不打我我还肉皮痒呢!”把她妹妹气得差点没晕过去。村里人直摇头,说,这女人就这个命,没得救了。
   我有些时候在想,李四只不过是打打老婆,他除了打老婆,还是很善良的。他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平庸得像野地里的一棵小草,没有被人注意过。因为活得不像个男人,他希望从老婆身上找回男人的尊严。他既有暴力倾向,也有平常人的善良。我不打老婆,看似很善良,但我曾经对一只忠诚我的狗,见死不救,而且很快就淡忘掉。对生命的漠视,在我的身上显露无余。
  大黄长大一些后,狗的习性就明显的暴露出来。最让我厌恶的是,大黄开始吃屎,看见邻居家的小孩拉屎,大黄异常兴奋,一溜小跑,把拉在地上的小孩粪便,吧唧吧唧地吃掉,然后伸出舌头,再把残余在小孩屁股上的粪便,舔得干干净净。每次看见大黄吃屎,我就格外的生气,回来一顿暴打,边打边训斥:“以后还吃不吃屎了?再吃,打死你!”大黄挨打时,总是可怜巴巴的,“呜呜”地叫,好像在说:“我做错了什么?”我知道,大黄没有做错什么?没有不吃屎的狗。都说“狗改不了吃屎。”可大黄在我的暴力下,再也没有吃过屎,所谓的“狗改不了吃屎”的神话,是站不住脚的。
  很多事情,是无法解释的。我越是厌恶大黄,大黄越是亲近我。我视大黄为草芥,大黄却从不计较。它巴结我,亲近我,不弃不离。每次我回家,大黄像迎接亲人那样迎接我,尤其是夜晚,距家一两百米,大黄就知道我回来了,迎上我,在我的裤腿上亲昵地蹭蹭,然后直立起身子,扑到我的怀里,可我每次都厌恶地推开它。我很纳闷,这么远,大黄怎么知道我回来呢?是我的脚步声告诉它的?还是暗夜的风告诉它的?
  只到现在,我才知道,那是大黄的心灵感应。是一条狗对主人的忠诚。是一个畜生对人类的忠诚。是对主人一块红薯的感恩。是对主人给它一个家的感恩。可我们有些时候,还不如一条狗,狗通人性,狗知道感恩。譬如我,对狗感过恩吗?
  也许是对主人太忠诚了,大黄开始咬人,这让我们家人不能容忍。因为大黄不亲近我哥,我哥对大黄没有什么感情。咬人后的大黄,被我哥打得“嗷嗷”之叫。我虽不打大黄,但每次我哥打大黄时,看着大黄求救的眼睛视而不见。我现在也不明白,我为什么对一只狗那么冷漠,要说,是块石头,我的心也应该被大黄捂热了。我并不是那种冷酷无情的人,生活中的我,有着一颗善良的心,大家也都这么认为。人啊,有时候是不可捉摸的。
  其实,大黄没有错,作为家庭的一员,大黄是负责任的。大黄平时是不咬人的,但忠诚于主人的大黄,是不能容忍家庭成员外的任何一个人,从家里拿走东西,那怕是一根树枝。大黄第一次咬人,咬的是我的一个远房表叔。那天,我表叔到我家换粮食种子,背粮食来时,大黄摇头摆尾的很友好。可走时,大黄看见表叔背着一个袋子,就咬着表叔的裤腿不让走。表叔笑笑,用手抚摸着大黄,说:“大黄乖,大黄懂事!”大黄摇着尾巴,那样子很高兴。谁知,表叔背起种子走时,大黄变脸了,对着表叔的大腿,就是一口。大概是熟人,大黄口下留情,在表叔的腿上留下几个牙印。
  真正要大黄命的,是一根树枝。我家院里有个柴禾垛,清理后院房场时,砍了几棵小槐树,因为槐树有刺,就放到柴禾垛上。那天,前院邻居元哥到我家串门,看到一根树枝可以做镰把,走时顺手就拿走了。没想到大黄从柴禾垛里窜出来,对准元哥就是一口,顿时鲜血淋淋。我哥说:“为一根树枝咬人,这狗是活过月了,元哥,一会你帮帮忙,勒死它。”
  元哥呲牙咧嘴地说:“中,一会就勒死它。这样的狗,不要也好,省得找麻烦。这是咬着我了,要是咬着别人,还不得包人家医药费。”言下之意,是要我们赔他的医药费。我就带元哥去了药铺,包扎一下伤口,包了几包消炎药。好在那时农村还没有狂犬疫苗,只花了两块多钱。
  从药铺回来,元哥没有回家,径直来到我家,商量着杀狗。因为花了两元多钱,心里有气,没加阻拦。我哥拿一条绳,打了个活结,抱着狗,套在狗的脖子上。大黄不知大难临头,很听话地让我哥把活结套在脖子上,还以为看家有功,主人奖赏它呢!我哥带大黄到院子里的椿树下,把大黄固定好,然后把绳子的另一头递给元哥。直到这时,大黄才觉得不对劲,望着我,“呜呜”地哀鸣,希望我能救它。
  我冷漠地站在那里,对大黄的求救无动于衷。我哥和元哥开始收绳子,绳子深陷在大黄的脖子里,大黄瞪着眼睛,看着我,满眼的乞求。看我没有吭声,大黄的眼睛里露出一丝绝望。但我看见,大黄望着我的眼睛,多少还带着一点希望。也许,大黄觉得我是它的朋友,是不会见死不救的。只要我在,就有希望。我是大黄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可是,那个被大黄视为朋友,也是唯一能救它命的人,却站在那里,熟视无睹。
  其实,只要我说一声,我哥和元哥就会放开攥在手里的绳子,大黄就不会惨死。可我没有说话。此时,大黄才真正的绝望了,它哀怨地看我一眼,闭上眼睛,就在大黄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看见,有泪顺着它的眼角流下。大黄没有挣扎,也没有哀嚎,平静地被它忠于的主人勒死。我知道,大黄之所以没有挣扎,没有哀嚎,是它知道,主人让它去死,它就不得不死。而且死得义无反顾,很有点悲壮。
  看见大黄流泪的那一刻,我的心动了一下,那根善良的神经,被轻轻触动。我的心里多少有点不忍,那毕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它与我朝夕相伴,忠诚地护卫着我。尽管我厌恶狗,但对大黄还是有点感情的。遗憾的是,我的善良,瞬间被对狗的厌恶所替代。那一刻,我是不是像一只冷血的动物?比如,像一条毒蛇。或者,像一只嗜血的狼。
  在乡下,杀死一条狗是很平常的事,没有谁为一条狗流泪,也没有谁觉得狗的生命可贵。在人们的思维里,狗是畜生,主人杀狗,是天经地义的。就像皇帝,手里握着生杀大权,看那个大臣不顺眼,推出去就杀。这就是所谓的“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无视生命的存在,令人发指。我虽没有杀死大黄,可我见死不救,比杀死大黄更可恶、可恨。
  大黄死后,曾有一段时间,我感到良心的不安。夜晚归来时,我总觉得,大黄就在我的身后。我回过头时,什么也没有,只有一阵风,吹着我麻木的脸。很快,我就心安理得。那个卑微的生命,随着我离开家乡寨沟,被日子一天天蚕食。
        卑微的生命,也是生命。是生命,就有生存的权利。尊重生命,是每一个人的良知。可我那时还没有弄明白,当我明白这些时,我已45岁。
作者简介:祖克慰, 河南省南阳人。1997年从事散文创作以来,先后200多篇散文被《北京文学》、《散文选刊》、《山东文学》、《青海湖》、《山花》、《散文百家》、《北方文学》、《草原》下半月、《读者乡土人文版》、《西部散文选刊》、《小品文选刊》、《意林》、《格言》等百余家报刊杂志发表与转载。出版散文集《有一种人生叫传奇》等三部,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站在叶家集的码头上
                                   熊西平
                        1
    我站在桥头。等一声雷,等几影灵魂。
    初夏的雷声等得人心焦。雷声响了,那一河混黄的水就到了。我等着那河晃晃荡荡的水。
    叶家的小伙子就站在这里改变了主意。
    那年,夏初的雷声响得比往年早,史河边上的人似乎还没准备好,轰轰隆隆的沿着大别山的北坡就滚来了,人心一阵悸动。接着,浪花来了,枯枝来了,那个准备一冬的叶家小伙子撑着三五竹排木排从容的来了。他要把排放到淮河去。
    小伙子拴牢排阵,跳到岸上做中午饭。等吃过饭,他改变了主意。他被这片土地迷住了。史河从这里转了一个温柔迂回的弯儿,留下一个肥厚的母猪肚儿的河滩。鱼鳞般向远方推去的清沙河岭,湿漉漉,泥油油的,插根枯枝就能成林。向下游看去,一百里的水路顺顺当当,直达淮河。回首看,巍巍大别山正矗立着一架巨大的弧形屏风。这座江淮分水岭,是无尽的宝藏。小伙子灵机一动,放弃赤脚波浪里闪跳的日子,开始穿上鞋子。他就地租下大片土地,史河湾历史上出现了一个山货大市场。山木,竹子,木炭,板栗,茶叶……下山后找到了歇脚转运的地方;北乡的豆类、红薯、小猪和黄牛,现在到这里也止了步。北货,南货,打起漩涡,形成了各自或大或小的市场。叶家集上天空的小雨夹杂着中原粗犷汉子高声大语和山民委婉急速的讨价还价声,变化多端的手语成交了笆斗和竹筐的生意。南大街和北大街行商坐贾,急急如同流水。
一条渡船开始了两岸穿梭,把客货的豫东南和华东摆来摆去。
    市场越做越大,它有了名字,人们叫他叶家集。多少年又多少年之后,它成了皖西第一名镇,至今,它还叫叶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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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家集的老北街南北向,离渡口一箭之遥,是叶家集至今还较好保存原貌的老街。木柱,白墙,低调的灰砖灰瓦,马头墙高高翘起,浓浓的徽派气息。街上忙碌的生意人,长袍,马褂,圆顶帽,一团和气的脸,整日洋溢着成功生意人的脸谱化笑容。百年前,台家韦家李家在求富之后的满足里感到被另一种愿望不安的推动着——求知,他们把愿望压在孩子肩上,让孩子幼小心灵里栽上求学求仕求功名苗子,将来能展现家族人生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咂摸着孩子的未来,像口嚼甘草一样够味。他们的孩子果真在期许中,人生走得很远很高很灿烂,唯一遗憾的是他们飞翔在另一片天空里。那些驮载着父辈沉重而模糊意愿的孩子,有四人成了中国现代文学史赫然有名的人物,即和鲁迅结成“未名社”的四个主要成员的台静农,李霁野,韦丛芜,韦素园。他们来自一条小街,史称“未名四杰”。
    码头离不开竹篙。老辈人给这些藏猫猫的孩子套上笼头,像自己当年撑着竹排靠上渡口一样,再用一根竹篙把他们从渡口送出。叶家集镇上有一所小学叫明强小学,四个年龄相仿的孩子都就读在这所学校。学校可供观瞻的百年房舍在1990年的洪水中全部倒去,所幸前一年我去拜谒过。
    像许多老牌学校一样,明强小学坐落在曲曲折折的巷子深处,几棵高大的香樟树枝繁叶茂,靠南墙处一排古旧的起脊老屋,面目灰暗,门窗狭小,缩在历史的深处。对面陪着新起的一排红色砖瓦教室表明学校在延续文明。陪同我们的张校长眉眼憨实,有点无奈的说,没人维护修整,地方上不提这事,只是外地不时有人来考察。端详着风雨剥蚀残缺的砖混墙面,我们感到心里阴霾翻滚。不曾想,无奈总是说来就来,第二年一场洪水清理了百年建筑。一阵浪头,裹挟走叶家集镇百年来最具价值的物件。
    张校长回忆起那段岁月时眼睛放光,仿佛被隔着时光的松明子燃烧的火光照亮。他说,那时学校学风很浓,住在本镇上的孩子也寄宿生活。夜晚,照着松明子亮光的小脸堂春花般明艳。老师大都是刚刚接受新知识的年轻人,以他们燃烧的心点燃孩子们纯净的灵魂。充满向往的孩子总是学习很用功,四个孩子都成绩优异。小学毕业后,开始他们辗转四方的求学路。渴望理想的眼睛总在寻找火炬,他们在时代的漩涡里,用新文学温暖着情怀长大,最后在北平相聚在鲁迅未名社的大纛之下,成了未名社的干将。四个青年作家,不仅自己创作文学作品,经鲁迅策划翻译批量的苏联文学作品。他们在创作翻译领域,有着自己独到的贡献。在鲁迅组织的文学团体中,他们有自己独立的地位。台静农、李霁野在百年新文化阵营里,都有卓尔不群的位置。
    历史不只是存在于时光的记忆里,应该鲜活在现实中。当我们走出张校长的视野时,浑身被强烈繁茂的商业气息包裹,一阵阵发紧。
    站在叶集镇街道发一会儿呆,辨一下色彩,辨一下方向。过去,它是“皖西门户”,联通鄂豫,现在它是叫响的省级开发区,国家综合改革试点镇。新区宏阔大气,纵横挥洒,街如通衢。商场超市专卖店,超过了周边几个县的阔绰。街道流淌着炫目的光影。再向周边走走,城区只能叫着核,外面被各色的厂房的郭包围着。它的“现代”已经“化”到你目光所及的地方。忽然,思绪回放到那条老街和那所踅在回肠里的小学,仿佛它们成了盲肠的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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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五一”,连着几个晴好的日子。相约去只有五十公里距离的叶家集。当地的朋友约在叶家集镇的广场西南角上碰面。广场很气派,四周香樟葱茏,场面隔出若干个功能区。广场告知我们,它不只是一个镇。朋友问,知道叫什么名字吗?接着自问自答。
    “未名广场?”心里一惊,吁了口气。
    朋友解释:“也可以这样叫。谐音‘为民广场’。”
    哦,复又叹口气,没了那阵莫名的激动。看遍广场,没有名字镌刻,就这样谐音的叫来叫去。
虽是五月刚一露头,天气却有些异常的热。香樟树下议定,先参观,后喝水。我们径直去拜谒台静农纪念馆。
    纪念馆四间房子,红砖红瓦,筒瓦覆脊,多年前常见的农居格局,丝毫未见匠心,总体感觉有点粗糙。门向着西开。院里院外各有几棵新置的松柏,单薄,烘托不出纪念馆应有的氛围。馆内很丰富,墙面布满了各种写真的宣传品,几乎都是从台湾输入的。我们参观了一遍,心生无端的诧异来。
     “未名社”告诉我们,台静农是未名社的重要成员,小说家,与鲁迅无关的就不得而知了。鲁迅之后的台静农在文学史、文化史上一片空白,仿佛夭折的不是韦氏兄弟,而是台静农。另一个大学教授台静农活在台湾,以名流学者的身份显赫在那个海岛上。台静农书法水平之高,令我心折,学人气,才子气,扑面而来;矜持,绢美,浸入骨髓。最喜欢他的书法扇面和尺牍,一派云淡风轻的雅致。台先生的写意花卉也非同凡俗。心追神摩之际,不禁想,我们的一部60年的中国书法史太残缺不全了。
    看台静农的葬礼规格,恍然得知他在台湾影响之大。他去世之后,台湾所有的上层达官名流,都送了挽幛,评价如五岳巍巍,尊崇似枫满三山,让我们深感意外。
    出得大门是一面水泥墙,两米高上下,五六米长,边上贴着瓷砖,琉璃瓦盖顶。觉得这琉璃瓦放错了地方。细看,竟是一面功德墙,一路一行的刻写着为建设台静农纪念馆捐资的人名和款数,多的几千元,少的百十元,几乎清一色的台姓自家人。
     馆长台建球是位醉心文艺的老人,早年有创作,收集整理出版有《大别山民歌集》,《台静农书法集》等。他很热心于台静农在本土的宣传,一边给我们介绍台静农,一边感慨,觉得工作没做好,有点力不从心。看了那面功德墙,看着台馆长惆怅的脸,觉得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把宣传台静农看成叶家集镇台氏家族的事情,以家族之力亮出巴掌大的宣传窗口,让人钦佩。而不明白整个叶家集镇,怎么也把宣传台静农当成是叶家集镇台氏自家的事情去对待呢?
    挥手告别农家院落一样的台静农纪念馆,台建球光光的头顶正在太阳底下流汗,他挥手抹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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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雨真的落了下来,落湿了躺在道旁的杨树叶,落湿了十月底的茅草,落湿了尘土,泥路很快湿滑难行。
    五个月以后,相约三五人,再次行走在叶家集镇的土地上。我们去拜谒李霁野墓。1949年以后,李霁野在天津从教,后任职天津是文化局局长,全国政协常委,是个高官儿。据说,他晚年,故旧们劝他百年之后回故乡安息,他沉吟之后说,看中了叶家集北郊丘陵前向南的一块地了,如果有可能,就和妻子一起躺在故乡的厚土里吧。若干年以后,那片茅草有幸覆盖了一位显赫的现代文化名人。很快有很邪乎的传闻,李霁野的坟堆一年年长大,坟前的平台比过去开阔多了。
我们想围着坟地走一圈,作为百里之内的文学追求者想借此宽慰一下自己的灵魂。
    雨丝毫没有歇息的意思。车子在湿滑的乡村公路上摇摆,我们开始弃车步行。雨雾如幕,扑在脸上湿冷。满地茅草枯黄,退耕还林名义下的杨树灰褐的枝干,一副死头孱脑相。往前看,视野很狭。朋友说他来过,翻过岭子就到了。
四处传来地动山摇的轰鸣,岭子仿佛一顶轿子,随时会被抬走。爬上岭子,心里一惊:目光所及的整个几公里范围内大小起伏都被推成了一片黄土,数不清的推土机在雨雾里蚂蚁搬家似的蠕蠕而动,只有几口盛水的池塘静静的、无奈的等待着讨价还价后命运的归宿。哪里是沟?哪里是岭?哪里是那片据说有好风水的李霁野墓地?朋友一再擦拭眼睛,想擦去雨水,还是想擦去蒙尘的记忆?他摇摇头苦笑了。
    四下里留有些没铲平的星星点点,我们几个人约好分头去找,找到了打个电话,摇手为号。我往偏东北的方向走,绿莹莹的水塘边有简易房子,鸭子在水面上缩着脖子浮着。一条狗为我和屋内的人接上信号。那人搓着脸难为情的苦笑,说没听说这个人,没听说过这个墓。跨过一道正堆砌的矮墙,我拦住了一辆正推土的拖拉机。司机告诉我,他是外地人,不知道什么野,也没听说挖了什么名人的墓葬。也许在那地方?他用手指了个更前面的地方。浸湿了的黄胶泥让我的两脚变成了坨子,我举步维艰,大汗淋漓。我沿着车道走走问问,再四下里望望同伴的方向,都毫无消息。
   一个指挥部模样的房子矗立眼前,门前挂一块某某钢厂筹建指挥部的牌子。几个年轻人都摇头,说领导不在,他们不知情。
   我犹豫了,朋友搞错位置了?我拨通电话给他,他信誓旦旦的保证说没错,就在这地方。两个多小时过去了,我们无功而返,信心还在,可都摇头叹气,不得其解。
事前迁走了?
   晚上,我们喝着啤酒姜汤驱寒的时候,仍在互相询问着对方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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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是春末了,史河的水还是浅浅的流,仿佛流水就是为了流,没有了放排的使命,没有了连缀两岸的渡船,插秧用水还早了些。流动,是为了防止不流动,这状态好像是为了静静等待什么而特意设置,也好像在浅浅的思想着。
我站在桥头,心里像那浅浅的流水思想着,思想着农家大院一样的台静农纪念馆,隆隆的机器声中迷失的李霁野墓地,和那收藏着孩子们欢笑在洪水中倒掉的民强小学老校舍。思想着桥梁架通,码头消失的结果。桥梁架通,一座集镇大起来,高起来,膨胀的速度如同过桥的车。可快速的车马,会使思考丢失了理性和长度。桥架通了,我们还应该坐在码头上思考。思考的繁忙,可以让一座码头变成一座城市。
   雷声还没有响起,离飘满排的河水还远。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会收藏起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每一张名片,哪怕是一些文明碎片。这些碎片垒起它的高度,即使锈迹斑斑的光亮也会增添它的厚重。一个刚登上码头的集镇,来不及思考,向前跑步中,一路在丢弃。
   码头边上,我会捡拾到一些贵重的东西,等待有人在河水满了的时候来寻找。
作者简介:熊西平,河南省固始县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学高级教师,资深中学校长。在《中国作家》、《光明日报》、《人民政协报》等报刊发表、出版散文随笔百万字,在《检察日报》做过年度专栏,出版有散文集《金银花》、《根亲》、《心灵时空》、《白露河畔的低语》等。
自行车闲话
                             张绍金
1981年8月师范毕业参加教育工作,那年我才十八九岁年纪,被分配到离家40余里地的冯店高中任教。那时候的班车是每日早上从县城发往各乡镇一次,后来增加到下午又发一次,但除了同路,乡与乡之间是没有班车的,周末回家只好和同路的学生们一块步行,高中的学生们都和我一般大小,但走路却都比我快许多,都有意走走停停的陪着我走,搞得我很尴尬。那时我就想,能有一辆自行车骑着有多好!
    那是个贫穷的年代,贫穷得所有物资都必须凭票供应,我早早就向在乡(那时叫公社)供销社当主任的表大爷请求过,他答应开后门帮我买一辆名牌自行车,杂牌子的是一律不要,那太寒酸。记得那年月是永久牌、飞鸽牌、凤凰牌的自行车最驰名,其次是安阳生产的飞鹰牌。半年的省吃俭用,我凑够了买一辆自行车的钱,表大爷说只有一辆飞鹰牌的了,且前车圈的铝合金还划有半尺长的伤痕,就这还好几个朋友争着想要呢。新年临近,走亲串友,时不我待,只好退而求其次,好歹是平价加次名牌,120元买下救急!害得我过新年买新衣服的钱也没剩下多少了,还是母亲疼儿,在除夕前一天又给我添置一套新的。那时候,能有一辆名牌自行车在路上耀武扬威地骑着,也算是够风光的啦,仅那悦耳的铃声就会有多少眼球盯过来啊,特别是一些惊羡的眼光扫过来,别提有多受用!
    回忆30年前的乡村土路,和今天的水泥路真乃天壤之别,可年轻精气神足的我硬是从冯店一个坎儿不下车的骑回达权店,那时真乃是乡村土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第二年,老同学蔡的父亲是乡里干部,一辆加重凤凰牌自行车等了几年的指标才到手的,他骑来我的住处显摆,哪知我是个有肉不吃豆腐的人,眼皮子又浅,越看越爱不释手,硬是横刀夺人所爱,平价买了下来,算是圆了我一个拥有一辆真正名牌自行车的梦想。
    改革开放的形势发展得比做梦还来的快,我先后过足了飞鹰、凤凰、飞鸽、永久等名牌自行车车瘾!1995年初秋,我竟又梦寐以求地骑上了大阳摩托车!新买不久的永久牌自行车就在屋角落歇息去了,再也懒得骑它。刚刚,骑摩托车上瘾,走哪骑哪,连上厕所都要骑摩托车去。记得当年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们几个根本不惧怕风寒,相邀一块儿骑着到200里路的光山县城去玩,快乐得冻得清鼻溜溜也不觉得冷,真是车头有火啊,也好在那时年轻,哪像现在超过30里一般就不愿骑了。那时,还常常骑到过麻城,骑到过叶集,把鄂豫皖三省边界地段逛了个遍!  
    头几年骑摩托车骑得很是小心,除了崴过一次脚外,倒也安然无恙。真是河里淹死会水,1998年夏,已有三年车龄的我,终于在一个朦胧月夜下的山路拐弯下坎时,遭遇一位老人推着自行车上坎——车把上系着牛绳,而两条大黄牛走在路的另一边,我一个不小心被牛绳绊倒来了个狗爬食,可怜光光的脸蛋蛋儿最先触地,伤得不轻,伤痕点点,尤其是下巴壳子缝了五针,一个礼拜不能进食,饿得我前心贴后背,尽管当医生的同学说是加足了营养药剂,我还是饥饿难忍,像是从饿牢里放出来似的,可做好的饭菜又吃不到嘴,那个急啊,至今我的下嘴唇仍和牙齿不和,吃食说话多有不便。那一年我35岁,一个懂点命理的本家叔叔说,祸不单行,明年你这个娃36岁的坎儿还会有灾星的。气得我顾不得礼貌,朝叔叔狠瞪了几眼:乌鸦嘴!似乎觉得仍在疼痛的伤口又平添了几许疼痛。
    果然,1999年9月12日,是个周日,恰逢东阳同学假36岁的生日宴,其实我中午只喝了一点点酒,又和老婆赶去吊唁才48岁病逝的泽庆叔,回到老婆公司后,鬼使神差的我不顾正在上班的情况,非催着老婆回家不可,说是怕煤火熄了,刚到家门口就听见屋里电话响,是乡领导打来的电话,要我必须赶到乡里去办事,硬是赶也要赶上这一波!虽不情愿却又不得不去,不料在官畈大桥旁,公路上一位只顾自个儿打麦扬场的老人在不停地扬麦,我先是没在意,迎面一掀稻浪扑过来,我一急头本能的一偏,一下撞到桥柱上,造成左大腿骨折,真是应验了三十六桔梗头的老话,叔叔说的拐话真灵!
    疼痛使我发誓再也不骑摩托车了。做罢手术疼得难受,记得当医生的同学刚刚还说得疼过三天,要我坚持,而得知我出事赶来看我的妹妹却劝慰我说,哥,莫怕,不会疼多久的,临来时专门问过香头了,说是中午12点一过你就不多疼了,我正疼着,听得哭笑不得,迷信哪能信啊?!耶,还不待你不信,果真是时间一到疼痛就轻多了,妹妹轻言细语进一步地说,说你你长年在外面工作,老家的门总是锁着,家神进出不太方便,惹得先祖们恼怒、不愿意,要把你推下桥去以示惩戒,但又念想你这个人的德行还不错,告诫一下让你长长记性又把你拽了回来,说得跟看见似的,还不由你不信。
    艰难的恢复后上班,我便决定重骑自行车上下班。开始感觉还不错,骑骑走走,放松心情,欣赏景色,也不太累,感觉很爽,但一个月过去了,觉得还是骑摩托车省力、方便、快捷,便动摇了决心,可老婆不同意我再买摩托车,咋办?我便采取迂回战术,先给她买一辆50的两冲程小摩托车,老婆不愿意也只好不了了之,她自顾自仍然骑她的自行车,我就有了借口,你不骑我骑,还能叫摩托车闲着不成!真是好了疮疤忘了疼啊。因我体重,骑的速度又快,有时还捎带熟人,50轻便车不堪负重了,零件几次修换,半年不到就趴下了,我顺势又新买一辆劲儿更大的钱江125,又一如当初、大张旗鼓地骑上了摩托车,且骑得更放肆起来,似乎过去了的疼痛已模糊到淡忘。
    今春3月26日中午,又一次车祸差点要了我的小命!
    秀才兄弟看过昏迷不醒、命悬一线的我,回去在博客里特地写就了《309号病房》以示警戒,亲朋好友一个个在惊愕后纷纷来医院含泪看我,感慨说命还算大、差一点就稀糊啦。我住院一个月才回家,半年才康复,摩托车是万万不能再骑了,再骑怕是没命啦,上班怎么办?亲人们都说坐公交方便得很,也只能如此了。小城到朱裴店的公交说是半小时一辆,我总是提前在街边等候,顺利了十几分钟就坐上了,不顺利时三、四十分钟才等来公交,后来等三四十分钟成为常态,还误了不少上课时间,心里窝一肚子火无处说,好在同事们都很担待我。我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如其等三、四十分钟车,还不如骑上半个小时的自行车即到学校完事,又锻炼了身体,何乐而不为呢!
    其实,骑自行车上班的念头我早在10年前就有过的,前面已叙述了,1999年大腿骨折后我曾咬牙切齿说这辈子再也不骑摩托车了,也快乐地骑自行车上下班两个多月,只可惜没坚持住。这次又动了这个念头,能坚持多久?自个儿心里实在没底,好在现在的单位离家不到原来单位一半的路程。决心已下,在亲们的鼓励中,我说骑就骑,修整好一辆半旧自行车,看准时间轻松上路了。
    不紧不慢,我随意地骑着。沿途除了三个陡坎须下车步行外,10来里的水泥公路我只骑了35分钟,还不到一堂课的时间!累不?确实有点累,但心里特快乐。沿途,秋菊正黄、枫叶将红,一些不知所措的鸟儿在路边、在枝头唧唧咋咋的叫着,是鼓励我、欢迎我?还是嘲笑我?反正看着逮眼,听着悦耳。稻田里刚割过的稻茬又哧哧长出齐刷刷的青青嫩叶,全然不顾天气渐寒,是痴?是傻?山地边大黄豆自顾自地熟了,大花狗旁若无人地追着蝉声嬉戏不止。我忍不住就一次次下了自行车,贪婪观赏并快乐其中,这种累真的值得——既锻炼了身体和意志,又欣赏到美景而时有所得。
    一个礼拜下来,自行车也骑得得心应手,身子骨渐次硬朗,骑自行车的乐趣也越来越多,看来这次会长期坚持下来了,两个礼拜不到的一天黄昏,门口的自行车不知不觉被谁偷了去了,且天也一天寒冷一天,唉,骑自行车上班计划就暂缓执行,先将就着坐公交车上下班,再说吧。
作者简介:张绍金,河南商城县人,教师。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先后在《莽原》、《信阳日报》、《散文诗》、《中华日报》(泰国)、《河南诗人》等报刊发表散文、散文诗作品近二百件。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散文诗学会理事,信阳市散文学会、诗歌学会理事。出版个人散文诗集《攀岩的青藤花》。
                  秋天母亲童话
                           红茶花
  
  母亲用一张张荷叶,一棵棵绿蒿,捂盖一簸箕一簸箕刚刚绊好的豆瓣儿,闷酱。特有的蒿香荷香熟豆香,蒸腾着热气弥漫在室。白发的母亲,挥汗如豆。
  “都立秋了,怎么还热?”
 “秋后一伏,热死泥鳅。你大哥家的稻子该勾头快黄了吧。”
  窗外的知了突然回应似地叫上二声。
  站在母亲家三楼的阳台,我向远处极目,乡村,呈现出一幅辽阔无边的丰收画卷,翻滚的稻浪,寂静的土地,像怀孕着的蒙娜丽莎恬静丰富的微笑。秋天,是丰收的季节,何尝不是孕育的季节?这个季节是多么地适合怀孕。
  我想怀孕。我被自己这种奇异欢快的渴望吓了一跳。快更年的女人了,想怀孕不是痴人说梦么?
  近日,小区内有一对小夫妻,挽臂相拥地从我们面前招摇而过,认识的人说她是张家才过妊娠反应期的儿媳妇。这个以手捂肚吃吃发笑,眼眸流溢幸福光彩的美丽女子,又一次激活我的梦,也让我想起我的母亲,她怀我的时候也是秋天,那时候,她有二根粗黑发亮的辫子,长齐腰节,一样的年青幸福和美丽。
  有人说,婴儿通过脐带本能还给了母亲的生养之恩,让他(她)的母亲变得更年青更温柔更美丽。看看眼前充实知足健康活着的母亲,我相信。
  我的母亲生养了九个孩子。是多子多福?是多子多罪?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肯定或否定。有那么多的孩子挂着母亲的心,她没有时间像当下的知识女性那样去叹息去抱怨。一个女人离开娘家之后与一原本陌生无血缘关系的男人长期捆绑在一起,维系这种亲密关系的纽带是什么?孩子!是的,孩子。孩子能给母亲的情感一个踏踏实实的着落,有了自己肉生肉的骨血延续自己,在这世上无论怎样活,都不心虚,不悲苦,不孤单。
  记得三妹出生时,等不及接生婆的到来,就出来了,奶奶拿起剪刀一剪子剪断脐带,喊我递上事先准备好的一只旧鞋帮,系住脐带,等候接生婆来处理下不来的胞衣,紧接着倒拎起婴孩的双脚,对准屁股一巴掌,“呱!”虚脱的母亲听到那拍出来的一声啼哭,安心一笑,呻吟声渐渐地和缓下去。望着那团赤红肉,我才明白,我及我的姊妹们,并不是妈妈从麦田沟里捡来的,也不是从讨饭婆那儿抱来的,是经过如此阵痛鲜血淋漓地生下来,由一只破鞋底那么长,再一点儿一点儿养大的呀……
  秋天,是成熟美丽的季节,也是让人淘气的季节。那是哪一年?在红薯刚刚下地的时候,我和妹妹打架,妹妹虚张声势地哭声,惊动了身孕八月端着洗衣盆赶回家的母亲,看见母亲手中握着的棒槌,我一躲一让地起身往外跑,却把行动不便的母亲让倒了,她四仰八叉地趟在地上哭泣。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还哭。气的哭?摔疼了哭?奶奶拉她半天不起的憨态笨样,是让人生怜生爱直入心底的,那眼泪泉水般流淌着的,一定是委屈,是幸福,是娇气,不关疼痛。如此,很早很早,怀孕女人撒娇的妩媚和眼泪,潜意识地烙进我心。
  我想怀孕。这个梦,却因计划生育国策而搁浅,而延伸进我的文字:“每月盛开一次的温柔……提醒/你是一个女人/失血的唇/苍白着/你这几天的无奈/忽然想给爱的人再生个女儿/给儿子一个追着喊大哥哥的/不一定聪明/但一定要美丽善良的/长大后/由一个男人任东任西惯着的/小妹妹/满足女人/这一刻膨胀起来的温柔……”快成年的儿子说“想想有那么小的妹妹跟在身边绊脚绊腿的喊哥哥,好好笑。妈妈怎么有这么不可思议的想法!”夫说“你妈满脑子的成人童话!”
  其实,为了这个童话,我早早做了些准备,她的小衣服,是用粉红的唐诗,惊涛的宋词,绿荷的元曲做的,她腕上的铃铛胸佩的长命锁,是配了贝多芬的渔光曲的,她的黑色秀发亮如瀑布,她的体香是紫罗兰花味的,我计划把东西方的古现代的文学,当红枣,当阿胶,当人参,当胡萝卜素,给自己补血补胎气,我要把诗歌的哲学的灵光照耀在她软软金黄的被褥上,我喂养她的乳汁,该是我心底悟性了然了的生了根的灵性文字。我要赋予她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以正义,以善良,以忍耐,以勤劳为美德,以人性,以关爱,以悲悯为情怀,我要给爱我的我爱的人一个惊喜,一个前世今生的情人。倘若她是一个不足月的早产珍贵儿,我要加倍地呵护关爱她,倘若她是一个过期妊娠儿,我会拿出足够的耐心来期待,不管时间多长。
  我要她出生在春天,我要她一睁开眼,看见的,就是花朵,就是绿叶,就是阳光;听见的,就是鸟鸣,就是溪唱,就是乖乖宝;我要她水一样柔情,花一样美丽,蜜蜂一样勤劳,母亲一样地善良和智慧;我要她鸟儿一样地歌唱,歌唱母亲,歌唱爱,歌唱生命的四季。
  
作者简介:红茶花,女,河南信阳人,2006年因网络而走近文学。文章散见《辽河》、《岁月》、《荒原》、《牡丹》、《中原》、《躬耕》及《新课程语文导刊》等。
  
  
                     挖野菜
                         周明金
  昨天傍晚陪妻子散步,发现以前捉过螺蛳的池塘边麦田里有野菜:油菜、野腊菜(雪里蕻)、荠菜,稠乎乎的、嫩生生的,妻子便有了挖野菜的冲动。不是菜园里没菜可吃,也不是贪恋野菜特殊的营养价值,而是想寻找过去那种挖野菜的感觉,重温过去那段虽苦亦乐的美好时光。
  20年前,我曾多次陪妻子挖野菜——那是在一个很偏僻的乡村小学任教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离集镇又远,吃菜基本靠种,闲暇时间便出去挖野菜。只要能吃的,见什么挖什么:荠菜、灰灰菜、野葱(又名小蒜)、油菜、野腊菜、马齿苋……当然,挖得最多的还是荠菜。
  大地春回、万物复苏,田埂上,麦田里、荒地上孕育一个冬天的各种野菜爬起身,疯长起来了。星期天或是每天放学后,锁上门,领着孩子,我挎着竹筐或条篮,妻子拿着铲子,我们踏着夕阳,沐浴着和煦的春风,走向无垠的田野。一路搜寻着可以吃食的野菜。绿油油、肥嫩嫩的油菜,胖乎乎、嫩生生的荠菜,碧玉般的野葱一簇簇、一丛丛地和野草挤在一起……妻子一见便挪不动了步,都想尽收筐中。我便告诉她,人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说不定往前走一走,会有更多的收获。妻子不可置否的一笑,我们便走向更加广阔的田野,也便有了更多的收获。孩子也从我们挖野菜中学到很多生活常识和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知道生活的艰难,懂得俭以养德,静以修身的道理。
  挖野菜我应该是妻子的老师。小时候,我家是糠菜半年粮,她家的日子相对我家要好过的多,因为岳父是吃皇粮的,每月有几十块钱的薪俸。从能拿动小铲子开始,母亲或姐姐们就教会我认野菜、挖野菜。认识荠菜、灰灰菜、野葱、油菜、腊菜、马齿苋、苜蓿、面条菜、丫丫苗、天芝麻头……知道:见青挖青,不挖猫儿眼睛(一种有毒的野草)。那时什么都挖,只要挖回去,人能吃的人吃,人不能吃的喂猪。我会挖野菜,常使邻居艳羡不已,成了他们教育孩子的生动教材。公认为“懂事、能干、聪明”的我也常常受到家长语言的嘉奖,因此养成了会挖野菜、爱挖野菜的习惯,而且几十年不变。
  妻子要我陪她挖野菜,我当然乐意。于是我们连忙收拾完家务,找出生了锈的铲子,提着方便袋子(供挖野菜的竹筐、条篮早已成为历史文物,搬家时送给邻居作了纪念),沐浴着温暖柔和的春阳,迎着吹面不寒的杨柳风,向那块长满野菜的麦田走去。心情的舒畅、惬意、坦然,自是无以言表。
  小时候,读过张洁的《挖荠菜》。她说:“挖荠菜时的那种坦然的心情,可以称得上是一种享受:提着篮子,迈着轻捷的步子,向广阔无垠的田野里奔去。嫩生生的荠菜,在微风中挥动它们绿色的手掌,招呼我,欢迎我。”我和妻子都有同感,挖野菜确实是一种别样的享受!
  我和妻子从爱护麦子的角度出发,顺着墒沟专拣空地上的挖。油菜、野腊菜、荠菜,大的、小的,胖的、瘦的全要。心情好,手便灵巧的多了,不多会儿就挖了半袋子。正当我俩为着将满载而归兴奋不已时,麦田的主人微笑着走过来。她歉意地说:“真的不好意思,这麦地打药了!您看这麦田里野菜多、杂草也多,昨天上午孩他爸已经打了‘除草剂’!我怕‘除草剂’有毒性,所以赶紧过来告诉您们。如果您们没菜吃,到我家菜园里挖去,葱、蒜、芫荽都有,青菜没人吃都起了苔子!……”
  “啊——?!”我们连忙退到田埂上,心中充满着感激地望着麦田的主人,“亏得您及时告诉我们,不然,我们就摊上大事了!我们原打算挖回去留一小部分自己吃,将大部分送人。你若不说,我们好心办了坏事,那后果就严重了!”
  我们把半袋子野菜倒在池塘里,再三地谢过麦田主人,转道回府。我们一点儿也不觉得遗憾,心里暖暖的,如同这春日的阳光!
  
作者简介:周明金,男,笔名蓑笠翁,汉族,1962年1月生,河南省固始县往流镇人。大专学历,小学高级教师。文学爱好者。系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市作家协会会员,市散文学会理事。著散文集《淮岸花香》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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