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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妙殊:在场的散文是带着温度脚踩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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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6 16:43: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纳兰妙殊:在场的散文是带着温度脚踩大地
散文《租客》获在场主义散文奖新锐奖
郑周明


  纳兰妙殊,这位“80后”女作家,既呈现出同龄人中常见的多样爱好,例如她帮电影杂志打短工并迅速感到不耐烦; 她爱听欧美音乐,也能唱一段京韵大鼓; 她爱画画,为自己的作品设计了封面和插图; 她爱游泳,自称是“三岁开始的老泳民”; 她也是皇马球迷,每场不错过; 她更“狂爱”看科幻、犯罪、恐怖类型美剧,并将最初写作欲望付之于影评,而这也吸引了 《人民文学》 编辑的注意,令她正式走上主流文学期刊发表之路,首次发表就是她在电影片场见闻的“在场散文”。
  仅有这些还不够,她阅读广泛,对历史知识的掌握和化用十分巧妙,获本届在场散文新锐奖的散文 《租客》中,她花了近乎一半笔墨在描述古代租房史上,引欧阳修、苏轼等“京漂”名家为知己。这种超乎同龄人的价值观让诸多评论家“另眼相看”,赞其文字清透,能四两拨千斤。
  作为本届在场主义散文奖获奖中最年轻的作家,纳兰妙殊对自己生活中的各种“在场”颇感骄傲,说做一位“坚定的无产主义者”是诠释了“文章憎命达”这一古训。她也将坚持自己的观念,希望年轻人各取所需无所羁。
  记者: 《租客》 好几个地方都有趣,现在北京租房,不像有些老作家笔下那样大杂院的乐趣,从你父母和你的经历来看,尴尬和窘迫更多些。你坚持租房,到后来买了房,还是租房住,甚至拒绝在房产证上署名,要做一个坚定的无产者。这里面详细原因有哪些?
  纳兰妙殊:最好的、最让人念念不忘的味道是苦味。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喜欢陌生的趣味———优渥的生活全都相似,穷困的生活千奇百怪。奥威尔有一本 《巴黎伦敦落魄记》,位列我私人最爱之前十。对一个写作者来说,过得太像样子,是有害的。至于不在房产证上署名,是真的哦。确实有朋友说,你傻呀!而我期望的是,用实际行动,尽量彻底地跟“物”划清界限,身无挂碍。当然这也有不便之处,比如出国时要办签证。所以我办签证就很麻烦,需要花钱伪造单位、伪造领导证明信、伪造银行进账、伪造每月工资单……但这些也都很有趣,不是吗?
  记者:作为“80后”,你和同龄人观念有很大不同,都说“80后”压力最大,买房几乎成了人生终极目标。你的想法却是很豁达的,身边的朋友会觉得你难以理解吧。
  纳兰妙殊:朋友家人,没一个人能理解。 “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其实按照传统价值观,把买房列入人生目标是很没出息的表现。大丈夫何患无妻,那大丈夫又何患无房?但每当我谈到我这套关于房子的理论,他们就面露蒙娜丽莎式的微笑,笑中的含义是“你还小,你不懂”。即使是搞文学的前辈,也会说“唉,纳兰,你还年轻,其实呢,过日子还是有个自己的房子的好”。我先生小薛这么劝我:现在你还交得起房租,等到六十岁七十岁,你确定你还交得起房租吗?那时候房东再下令搬家,你还折腾得起吗?……所以 《租客》 才会有那么一个沮丧的结尾———我妥协了。我现在也要每月交房贷,我也站到大家的队伍之中了。我不再是个旁观者了。我的鞋子也湿了。我一直为此略觉羞愧。
  记者:父母的租房经历以及你从小就作为租客,可能这点对你的影响很大,对“有恒产,有其屋”的传统观念并不在意。
  纳兰妙殊:有可能。流离转徙,成了习惯,我始终没有固定的“家”的概念,也就根本不把它当回事。妈妈告诉我,我很小的时候,他们又一次带我搬家,她向我表达愧疚之意,我对她说:妈妈,没关系,有你在的地方我就当它是家。这话其实我都不记得自己说过。但妈妈说这话对她很重要。在任何能做梦、能写东西、有我的爱人的地方,我都能毫不犹豫地安定下来、快活起来。
  记者:租房与否,购房与否,说到底也是体现了一个土地观念,对土地的感情影响了对土地以及土地之上房产的拥有权的渴望。
  纳兰妙殊:是的,我希望未来年轻人都能有豁达的、灵活的、参差多态的土地观念,而不是现在这样一味的“只有买房才能幸福”。这又涉及到我们另一些价值观和成功观的狭隘,“只有上大学才算好学生”、“只有混成城市人才算有出息”……各种狭隘,逼得大家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其实一所租来的房子和一所买来的房子,住起来能有多大区别呢?一个是一年租期,一个是七十年租期。五十步和一百步罢了。我觉得目前年轻人关于买房的痛苦,有大半是拜身边的人所赐,朋友都买了,我不买就像个loser……我只能说,我真心祝福所有为买房而奋斗的朋友们,我愿所有人求仁得仁,求房得房。
  记者:此次获在场主义散文新锐奖的作家中,你是最年轻的,你的散文感觉是很“在场”的,按自己的租房经历写了 《租客》,根据旅游经历写了 《菲律宾漂流记》,这对年轻一代也是很契合的写作方式,不需要纯抒情或“掉书袋”。
  纳兰妙殊:我自己爱读梁鸿、夏榆那样“在场”的文章,无论是什么样的“在场”,总是一种担当,是一种责任感。我不喜欢读“掉书袋”的“书斋文”和“书摘文”———不过我知道很多人喜欢“书摘文”,因为“读了长学问”。所以我也不能屁股决定脑袋,说这种写作就高明,另一种就不高明。只能说阅读趣味决定写作方向,因此我对自己的希望是:如果要写散文,就写真切的,“在场的”,带着血肉温度的,双脚踩在地面上的。
  记者:如今来看你这些年的创作,你曾说自己写完文章对它也就兴趣耗尽了,很少去看,写了几年,觉得满意的只有两篇。是哪两篇呢?写完不看,是不是想写得太多了来不及回望。
  纳兰妙殊:我写东西靠的是一股笨拙的热情,就是那样———小孩子站在一个繁茂的大花园里,他觉得他一定得飞跑起来,没命地跑,耳边风声呼呼作响,头顶的天蓝得像一个快活的笑,小径边的花丛在视野里成了一片模糊的色彩,这种快感无可替代。等跑到了花圃另一边,这时他还想回头看吗?当然不想了。因为往前一瞧,呀,还有一片更大更美的花田在前边呢,歇一会儿喘口气,赶紧再跑去那里玩儿吧!
  目前觉得还算满意的两篇,一篇是《从透明到灰烬》(《人民文学》201211期),一篇是 《吻瘾者》(《大家》20136期)。还是那句话,虽然技术欠缺,不过至少要表达的感觉和情绪是对的。
  记者:说说你写作的偶像或是未来期望吧,最想写出哪类作品?
纳兰妙殊:写作偶像有陀思妥耶夫斯基、列夫·托尔斯泰、卡尔维诺、福楼拜、安吉拉·卡特。最想写出的那类作品有 《命运交叉的城堡》《分成两半的子爵》《看不见的城市》《包法利夫人》《基督山伯爵》《约翰克里斯朵夫》,无论哪一部,只要能写得有那一半好,(三分之一也行啊!)立即死去也瞑目了。
来源:文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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