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美文谈学术 ——姜异新《走读胡适》读后 ? 陈漱渝
老眼昏花,脑血管硬化,不读专著已有很长时间。但学术论文还是想涉猎的,然而大多读不懂,且无趣,故视之为畏途。窃想,学术著作的作者如果能放下专业身段,以典雅优美的文字传达学术的精髓,让原本枯涩的学术文字贯通人生的通达之气,那该有多好!去年5月,我终于读到了一本学术性与可读性兼而有之的著作:《走读胡适》。作者姜异新,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
众所周知,胡适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开山人物。他活了七十二岁,当时算是古稀,但如今看来却是凋谢太早。他正处在学术成熟期,有些论著有上册而无下册,因而给中国文化界留下了太多的遗憾。胡适生命史上的这七十二年当中,又有二十六年是在美国度过的。不了解这一人生经历对他思想学术及情感生活的深刻影响,胡适研究学科的整体水平就无法提升。然而由于历史档案资料的匮乏,以及中国内地学者受到英语程度的限制,再加上缺乏到美国实地考察的条件,对胡适这段生活的研究就成为了胡适研究领域的最大空白点。 姜异新博士是一位在鲁迅研究和胡适研究领域崭露头角的新人。她既受过系统的学术训练,又有女性作者特有的清新婉丽、晶莹雅致的文笔;特别难得的是,她在2008年有机会到美国东部访学,在追寻胡适行踪的过程中有不少感悟,又参阅了很多有关胡适的书信、回忆录、日记、传记,在投入心灵和激情之后,写成了这部《走读胡适》。在这本书中,姜异新扮演了双重角色:既是一位能言善道的文化导游,又是一位学识丰富、颇有见地的学者。书中那一朵朵哲理的火花,一汩汩情感的潜流,激活了一页页颜色泛黄的历史。 这些年来,文化地理学在文学研究领域日渐走俏,“走读”大约就是运用文化地理学原理进行阅读的一种方式。据姜异新理解,所谓“走读”是将地理景观作为可解读的文本,将文本作为可透视的文化景观,通过作者的行走把散落的历史珍珠贯穿起来,并赋予它以生命的体温。写作这种类型的文章需要有相当的学术功底:既需要掌握尽可能完备的史料,具有超越凡庸的史识;又需要有一支具有学术个性的生花妙笔。本书作者显然兼有作家和学者的双重气质,因而能够举重若轻地运用这一写作文体。 记得十五年前,我在一部散文集的“后记”中写道:“有人说,二十世纪是漂泊者的世纪。作为一种生存状态,漂泊可以成为人生的课堂;作为一种生命旅程,人生也可视为心灵的漂泊。”胡适可以说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漂泊者。本书就是根据胡适一生漂泊的足迹,按照安徽——上海——美国——北京——台北这样的顺序加以编排,其华彩部分是有关美国的章节。介绍胡适在美国的文章共十篇,占到全书篇幅的一半。 本书最大的特色是用美文来谈学术。比如书中对胡适在上海的生活是用一组排比句来概括的:“上海纵容了他,也挽救了他;包容了他,也拒斥了他;限制了他,也成就了他。有了上海的铺垫、过渡,才有了他理想高远的留美岁月,有了壮志未酬的红楼三部曲。”写胡适在美国的第一章是《魂牵梦系绮色佳》。对于这座胡适曾经驻足停留过六次的城市,作者用多声部的交响乐进行了巧妙的比拟:“在胡适跌宕起伏的命运交响曲中,绮色佳(lthaca)是最优美的主和弦。韦莲司以她独特的声部,在其中不断地呼应再现。当绮色佳的音色渐弱下来,胡、韦二人的生命也走进了尾声。”《凯约嘉湖上的诗波》介绍的是“文学革命的结胎时期”。这是胡适传记中极具里程碑意义的一章,如用一般学术语言叙述,读起来容易感到枯燥。但作者却把这一章写成了一篇令人兴趣盎然的游记。读者眼前不仅呈现出了波光潋艳的湖水,湖面星星点点的白帆,而且似乎也跟作者一样看到了湖畔奔跑的小鹿,看到毛茸茸的松鼠在林间嬉戏……作者用自己的生命体验和超越性感悟,展示了中国新文学史上的重要一页。 《雨中的普林斯顿》是全书当中我最爱诵读的一章。文中的前言部分,完全是一首优美的散文诗:“由纽约驱车到普林斯顿,并没有想像中的近。伸展一下麻木的四肢,忽然替当年的胡适感到累。雨越下越大了。瓢泼大雨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无法不提心吊胆。普林斯顿大学终于在浓雨中显露出她灵动轻盈的身姿。是步入了画中,还是触到了凝固的音阶?那些跳跃着的哥特式建筑,衬在如茵的碧草间,一座比一座精致华美,一座比一座玲珑通透。带着被清洗过的一颗心,我虔诚地踏进琼斯楼。”这是一段极其典范的“走读”文字,读后在佩服作者敏捷才思的同时,也艳羡作者这一难得人生机遇。 作者不仅在描写景物时采用了散文诗式的语言,而且在阐述胡适的思想理念时也采用了文学语言:错落有致,节奏铿锵,言简意赅,极具张力。且看她对胡适“容忍观”的概述:“负责任的政府,容纳异己,听取不同的声音。负责任的研究态度,兼容并包,不独断,不教条。负责任的做学问,不动感情,不发‘正谊的火气’,决不只看见人家的错,而看不见自己的错。负责任的文化批评有风度,不轻薄,说实话,不追捧。”有些文句完全符合胡适思想的实际,令读者过目不忘。 作者不仅以美文作为学术的载体,而且还通过翻译第一手资料或访问权威学者的方式增添本书的学术厚重感。《芝加哥的中国风》主要介绍1933年7月胡适在芝加哥大学的系列讲演,讲稿1934年以《中国的文艺复兴》为书名由芝加哥大学出版部出版,编入《各大宗教的新趋势》丛书中。胡适主要介绍的是“儒教与现代科学思想”、“儒教与社会经济问题”以及“儒教的使命”。作者不仅概述了胡适这次讲演的精华,而且翻译了史学教授海曼·库布林1963年撰写的再版“序言”。库布林认为,“复兴”意味着有望获得新的生命,而胡适是既激发了中国复兴,同时又受到中国复兴激发的新知识分子的典范。他受过全面扎实的西方教育和学术训练,能够在西方历史、文学和思想领域里自由驰骋,而他又没有忽视或疏远了本国的文化遗产,在引经据典上他可以跟中国最博学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决高下。这篇译文,跟正文珠联璧合,相得益彰。 《胡适在美国的二十六年——周质平教授访谈录》也是一篇学术信息十分丰富的文章。周质平原为台湾东海大学毕业生,留学美国,长期在普林斯顿大学执教,一直置身于胡适研究的前沿。特别是在胡适早年作品的蒐集,以及胡适英文著作(包括书信)的翻译、整理方面,均做了许多开拓性的工作。这篇访谈录涉及到胡适的中西文化心理,胡适在中美文化交流史上的作用,胡适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贡献等重要内容,其中包含了许多真知灼见。比如胡适“五四”时期提倡“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读者感到这种语言十分机智俏皮,但并不一定了解其深刻内涵。周质平教授的解读是:“首先,‘国语的文学’的意思是指它不是方言的文学,‘文学的国语’的精义是说国语是有相当书面成分的,是文学的,而不是日常生活里的国语,不是‘引车卖浆者流’或北京痞子说的话,是可以入文学作品里头典雅的国语。”读后使人茅塞顿开。 本书还挖掘了一些新颖史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章是《协和,Union》。作者不仅详细介绍了北京协和医院的历史沿革,胡适与这家医院的关系,而且还在医院病案室调阅了胡适当年的病案,证实他并没有患过糖尿病,更没有患过肾炎,只是因为自1917年以来连续六年没有休假,致使劳累过度,免疫力下降,身体虚弱,常有脚肿和失眠的症状,所以才于1923年4月至12月到杭州养病。特别有趣的是,因为胡适颈上有淋巴腺结核,艾瑟(Esser)医生怀疑他有花柳病,抽血六次化验之后才予排除。研究作家的健康状况,对研究其创作状态和生命历程颇有意义——如果胡适不到杭州疗养,他也许会缺失不少诗歌佳作和风流韵事。 记得鲁迅说过:“倘要完全的书,天下可读的书怕要绝无,倘要完全的人,天下配活的人也就有限。”(《〈思想·山水·人物〉题记》)如果对《走读胡适》一书进行苛求,会发现书中也有一些可以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比如有些章节的史实仍有增补的空间。《魂牵梦系绮色佳》中提到:“其时,胡适已经接触了不少西方知识女性和中国留学生,如梁士诒之女、胡彬夏、瘦琴、鲁崩、狄泊特、克鸾女士及陈衡哲等。”我以为,作者提到的上述女性是不宜如此并列的,因为她们跟胡适关系的深浅大有不同。胡适跟陈衡哲的深情厚谊广为人知,姑且不论;其中提到的“瘦琴”更非胡适的一般友人。瘦琴女士(Nellie B.Sergent),1883年出生,比胡适要大八岁。他们于1914年6月相识,通信频繁,摞起来“几盈一寸”,瘦琴明确表示她跟胡适并非泛泛之交。对于胡适怀着“那种咬着牙尽义务的心情”跟江冬秀结婚,她表示过同情与祝福。1927年1月至4月胡适赴美国讲演期间,他们之间超越了姐弟之爱的藩篱;用瘦琴的话来说,就是不仅增加了精神上的沟通,而且产生了“肉体上(materialistic)的友谊”。胡适成为了她心目中“一个很好的情人”。(参阅江勇振:《星星·月亮·太阳》,新星出版社2012年版,第157页至164页) 在《凯约嘉湖上的诗波》中,作者谈到了她对胡适《蝴蝶》(初名《朋友》)的理解。她不赞成把这首诗“当作失恋诗来读”,更不同意根据这首诗来推测“胡适与陈衡哲之间有隐秘恋情”,这完全是正确的。但根据这首诗的写作时间和地点,以及胡适的文学回忆录《逼上梁山》,基本上可以判定这首诗抒发的是怀念女友韦莲司而产生的孤独情怀。我认为本书修订再版时,可以增加这一内容。《橡园深深》重点介绍的是胡适担任驻美大使期间的生活。“双橡园”(Twin Oaks)是原中华民国驻美大使馆的旧址,1986年2月已被美国政府列为古迹不对外开放。这一章展现了胡适的外交生涯,也穿插了他跟罗伯特·罗维兹和哈德曼夫人之间的婚外恋情,颇具可读性。但随着近年来蒋介石日记和抗日战争时期部分外交档案的解密,胡适跟蒋介石及其姻弟宋子文之间的矛盾逐渐为人知晓。如果作者能增补这些内容,将使本章显得更有新意。 《哥大之追》一章主要概述了胡适与哥伦比亚大学的关系,其中特别介绍了胡适的“博士学位之谜”。众所周知,胡适自1917年7月从美国留学归国之后,即以哥伦比亚大学的哲学博士自居。1922年5月废帝溥仪从紫禁城打电话邀胡适入宫,对胡适的称谓就是“博士”,但胡适真正获得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却并非在1917年,而是十年之后的3月21日。作者介绍这一情况主要是根据唐德刚的回忆和考证,说明胡适未正式获得博士学位的原因仅仅是经济困窘,未能提交正式印刷的论文副本一百册,但目前胡适研究界对这一问题仍有不同说法。有的学者对胡适博士论文“口试”是否正式通过也提出了质疑,认为他的论文在口试中“大修通过”的说法仍然是一种假设。也有人对哥伦比亚大学当年授予博士学位是否真需要一百册副本表示质疑,因为胡适的友人蒋梦麟1917年以《中国教育原理之研究》一文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当时并未印刷出版这篇论文,而是迟至1924年才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欧阳哲生讲胡适》,第9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我想,作者如果在这一章的正文或注释中提供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说法,读者掌握的情况就会更加完整一些。 本书中还有个别提法颇值得推敲。在《芝加哥的中国风》中,作者提到1933年6月18日胡适在上海启程赴美时,恰逢他的老同学杨杏佛因担任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总干事而遭国民党特务暗杀。作者认为“惊悚之中的胡适仍难抑沉郁的悲伤”,我认为这是作者的一种推理或误判。在我看来,胡适在杨杏佛遇刺之后的心态是很不厚道的。中国习俗以“死者为大”。人刚辞世,一般人都不会给以恶评,更何况胡适与杨杏佛既有师生之缘,又有同学之谊,更是胡适进行“文学革命”的同志。胡适在当天日记里写的是:“我常说杏佛吃亏在他的麻子上,养成了一种‘麻子心理’,多疑而好炫,睚眦必报,以摧残别人为快意,以出风头为作事,必至于无一个朋友而终不自觉悟。我早料他必至于遭祸,但不料他死的如此之早而惨。”众所周知,鲁迅在参加杨杏佛入殓式后所写的悼诗是:“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何期泪洒江南雨,又为斯民哭健儿。”两相对照,说胡适以上所云完全是“混账话”也不过分,哪里有什么“沉郁的悲伤”? 《北大红楼》一章,引用了胡适的一首白话诗《三年不见伊》。作者根据传统说法,认为这是胡适纪念北大之作。这可能是因为据胡适手迹,这首诗曾以《纪念北大》、《十八年一月重到北大》作为诗题。但这两个诗题原是胡适自己散布的烟幕,以转移读者的视线,因为难以自圆其说,被胡适自己涂掉了。其实这首诗的抒情对象是一位为胡适发疯致死的女人朱毅农。我已撰专文考证,作为一家之言。 在《“东厂”诀别》一文中,作者提到1948年3月蒋介石曾在“行宪国大”上推荐胡适为总统候选人一事,并说胡适同意提名之后“蒋介石非常欣慰”。其实蒋介石做出这一姿态完全是屈于美国力图在国民党内扶植亲美派的压力,而且当年的“宪法”规定“总统”行使权力必须受到立法院的约束,绑住了蒋介石的手脚。几天之后蒋介石即改变了态度,取消了原议,制定了在“勘乱时期”总统权限不受宪法限制的“临时条款”。可见蒋介石的“欣慰”完全是一种伪装,并不是发自内心。胡适当时的动摇,也给自己追求清廉超脱的一生留下了最大的政治污点。 本书在文章的选定编排上也有小疵。书中的《“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一文,虽是一篇很有见地的学术论文,但宜作为附录处置。因为无论从内容到文风,都与“走读”写法不符,与上下文的风格不相一致。书中可能还有些笔误或手民之误,如《纽约,胡适张爱玲相逢1955》一章写道:“(张爱玲)把胡适的《歇浦潮》、《人心大变》、《海外缤纷录》一本本地拖出去看。”《歇浦潮》的作者是鸳鸯蝴蝶派作家朱瘦菊。《人心大变》是网蛛生写的中篇小说,《海外滨纷录》是陈辟邪写的中篇小说,都与胡适毫无干系。我想,作者可能是想说张爱玲翻阅胡适的藏书,从中找出了这三部小说吧? 本文开头说过,《走读胡适》是一部用美文谈学术的著作。在中国现代,最早把“美文”这一概念引入中国的是周作人。1921年5月,他在《晨报》第七版发表了一篇五百字的短文,题目就叫《美文》。文章说,外国的论文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批评的,是学术性的。二记述的,是艺术性的,又称作美文。”美文似乎在英语世界最发达,代表作家有英国的爱迭生(Joseph Addison)、兰姆(Charles Lamb)、欧文(Wilfred Owen)、美国的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周作人认为,“读好的论文,如读散文诗,因为他实在是诗与散文中间的桥”,“中国古文里序记与说等,也可以说是美文的一类”。可见,周作人是在提倡把诗和散文的元素融入学术论文,形式一种“学术美文”,从而打破论文与散文泾渭分明的界线。周作人选编的《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就收入了郭沫若的《神话的世界》,郁达夫的《文艺赏鉴上之偏爱价值》,俞平伯的《与绍原论袚》,刘半农的《国语问题中一个大争点》,等等。显然,在他的眼中,这些文章既有学术性又有文学性,符合他提倡的“学术美文”的要求。遗憾的是,中国现代学术美文的传统呈现出衰微的趋势。我们在欣喜地读到《走读胡适》之余,希望有更多的像姜异新这样的学者将它承传下来,并且发扬光大,这将是学术界的一大幸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