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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秉明:论一首朦胧诗——顾城《远和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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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4 00:5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熊秉明:论一首朦胧诗——顾城《远和近》
【来源:熊秉明文集4,《诗与诗论》 】 【作者: 熊秉明】
  你,
  一会看我
  一会看云。
  我觉得
  你看我时很远,
  你看云时很近。
  ——载于1979年《诗刊》10月号

  十几年前,台湾的现代诗在当地文艺界引起了相当大的风波。我对现代诗无成见,非无条件地赞扬,也非无条件地贬斥。有些诗我喜欢,有些诗我读起来,也瞠然不得其解。有一次读到林亨泰的《防风林》,很感兴趣,认为是代表现代诗的好例子,觉得有许多话可说,写了一篇《一首现代诗的分析》,发表在1968年的《欧洲杂志》上。
  近年来,大陆的朦胧诗也引起相当大的风波。赞成的,攻击的,双方争论很激烈。我读到顾城的《远和近》,觉得很可以作为朦胧诗的代表,所以也想把这首诗引出的问题谈一谈。现代诗和朦胧诗应该区分开来。现代诗的特点是:
  
  一、在语义上打破日常语言的规律。
  二、在语法上打破日常语言的规律。
  《防风林》那一首诗,乍读是不通的。我的分析是试着指出不通的所在,然后证明这些不通在什么意义下可以通,而且证明正是这些扭曲佶屈的不通传达了特定的内容。我试着在一堆表面荒谬的组合里探索出潜藏的秩序,也即诗的秩序。
  朦胧诗的朦胧晦涩在于内容,而不在语言的运用。在表达的方式上没有什么不合语法规律或语义规律的地方。读起来通顺晓畅,但是读了之后,使人一怔,因为其所说出的情感,或描述的事物不是通常的所感所见。顾城曾经很清楚地说过:“表现世界的目的,是表现‘我’。你们那一代有时也写‘我’,但总是把‘我’写成‘铺路的石子’‘齿轮’‘螺丝钉’。这个‘我’是人吗?不,只是机械!”
  所谓“机械”,其实就是集体性的人。在战争与革命的时代,首要的问题是民族生存的问题,是集体活下去的问题,个人特殊的思想感情暂时被压抑下来。这时描写的“我”,一是普遍性的“我”,可以互换,所以像齿轮,齿轮如果不能互换也就失掉了齿轮的价值。但是另一个时代到来,在和平生活的时代,问题转换了,每一个个体要求蓬勃地成长,发展他的个性,表现他的才智,享受他的生活,寻得他自己存在的意义。文艺所追求的从人的普遍性转为人的特殊性。当然,普遍性与特殊性不是绝对相排斥的,普遍性中固然有特殊性,特殊性中也还含有一定的普遍性。从普遍进入特殊,又在特殊中发掘出普遍,这过程使艺术作品深刻化,也丰富化。朦胧大概产生在这里,比如在节日,普遍的情绪是欢腾激动的,描写这欢腾激动,大家都明白。但是如果我们能冷静地认识这种情绪,看出它的起因,懂得它产生的必然性,那么描写这情绪不但不和欢腾激动无干,或相抵触,相反使欢腾激动有了另一层次的深度。
  从普遍的镜头推进到特殊的镜头,如果不变换焦距,影像当然要朦胧的。
  关于林亨泰的《风景(其二)》,由于文字层次的问题复杂,我从文学躯壳的分析出发,去把握思想内容的蕴涵。顾城的《远和近》清楚明白,没有什么文字层次的问题,我们的讨论直接涉及内容,所以两文的题目,一是《分析一首现代诗》,一是《论一首朦胧诗》。
  这首诗有两个代词:“你”和“我”。短短的小诗共出现了三次“你”,三次“我”。次序是:你—我—我—你—我—你。这个世界中主要的人物就只有你和我,应该是一首情诗。但是所用的代词并没有附加的形容,并非“哥哥”“妹妹”“郎”“侬”之类的昵称,所以诗中两人的关系并不明确。我问过一些读过这首诗的人:“你以为诗中两人是怎样的关系?”
  回答很不一致,使我颇吃惊,因为我第一次读到的时候,曾毫不怀疑地认为这是情诗,两人在相爱。有人说两人将爱而尚未爱,有的人说爱情已经出现裂痕,也有人说一男一女在爱中,也有人说两人不一定一男一女……
  试看诗中的描写,没有什么情节,也没有明确的情感发生。两人没有接触,甚至没有交谈,他们只在默默中偶有眼光的相遇。若说叙事,那只是其中的一个曾扭过头去看云,在这看云,又相看的顾盼之间,发起了一个人际的哲学问题。诗中只有两个动词:“觉得”和“看”。“看”出现了四次,显然很重要。“觉得”出现了一次,这是诗人心里的事,是诗人的所悟,也是引起他写这首诗的根源。
  “看”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重要的接触方式。把这首诗看作情诗,或不看作情诗,似乎都可以,因为就诗本身所说的内容,简单到极点,广泛地,形而上学地,描写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接触。当然一男一女的关系也可以包含在其中,但究竟有没有爱,在什么阶段上的爱,却一无肯定,我们只得把这个问题排除。
  “看”在存在主义,尤其在萨特哲学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题目。《存在与无》一书分为四大部分,第三部分讨论“人际关系”,计二百多页,占全书约三分之一的篇幅。萨特讨论这问题便是从“看”开始的。这第三部分又分为三章,第一章是“他人的存在”,其中有一节专论“眼光”(regard),用了五十六页排得密密麻麻的篇幅。
  在萨特的哲学系统里,个人一旦存在,目之所及,一切外物都是维护他存在下去的工具与资料,为他所使用,所享受,所消费。每个“我”是存在的主体,“他人”是什么呢?在“我”的视野中也属于客体,和一切物处在同等的地位。但是他人究竟和一般的物不同,他人也是以他自己为中心的一个主体,他把眼光投射到我这边来的时候,我就成为他的世界中的一个客体,被他所客体化。
  主体与客体的区分在哪里呢?主体是一个自由、自主的意志。客体是被动的、被规范的,被给予一定功能的工具。自由意志和有固定功能的工具区分又在哪里呢?自由意志有欲望、愿望,为自己设定一个计划(project)去生活。工具则没有。所以萨特说:人不是一把刀子,刀子制造出来是为了切割东西,它的存在有其确定的目的。人却没有,人不是生来要做店员,做农民,做运动员。人寻找、创造他自己的目的。刀有其定义,这定义规定它的本质。人不然,他先是存在,然后慢慢规定其本质。他有怀疑,有彷徨,因为他原无本质。他有多种可能,他必须选择,他有自由,并且他“被判定”是自由的。我在“看”的时候,是通过一个主体的“我”的计划去看世界,把外面的事物按照我的计划作认识,作安排。我在“被看”的时候,会感到踌躇不安,因为我被判断,被规定,被纳入一个他人的世界秩序之中,被当作工具加以利用。“他人冻结我的可能性。”
  我们都愿意做主体,而不愿做客体。两个人相看的时候,冲突便产生了,因为两个存在都争取做主体,要把对方变为客体。如果我承认他是主体,我就会“感到他的无限自由”,他“非我所能够认识,他在那里,无距离之可言而无法可及。”(《存在与无》法文版第三329页。)
  萨特对于眼光的讨论很可以用来说明这首诗的主题。
  在这首诗里,“你”有两个不同的看的对象:“云”和“我”。“云”只是被看的客体,而“我”不但是一个被看的客体,还是一个能看的主体。你看云时,我也在看你,这时,你在我的视野之中是一个客体,我可以安然地、自由地欣赏你的存在,存在的形式。说得具体些,我可以欣赏你的面容的丰圆,眉宇的水泽,仰首远望的姿态,想像你的心情。这一切都和远处的山,近处的水一样,是我可以认识,可以把握的客观事物。我把你安排在我的世界之中,我觉得“你离我很近”。
  你看云,我看你看云,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在卞之琳的一首诗中得到印证。
  你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断章》

  在这首诗里,桥上的“你”和《远和近》里看云的“你”处在同样的地位。另一个楼上的人站在更高一个层次,把桥上人收入他的视野,桥上人遂成为风景中的陪衬。相对于楼上人,桥上人只是客体,楼上人才是主体。明月只是客体,装饰你的窗,而相对于“别人”,你也是装饰,装饰别人的梦。
  在《远和近》里,看云的“你”也装饰了“我”的世界。你是客体。
  不过“看云的你”和其他的“你”,又有所不同。“看云”有一定的含义。
  云在天空中任意构出变幻奇妙的图案,这是大自然的游戏,也只有在我们劳作之后休息的时刻,才有余力和闲情来仰看这些似具象、似无象的图画。说是眺望天空远方的云霞,其实也正是一种内向的观照,借了云的形象作灿漫肆意的遐想。正像心理实验室里所用的墨迹图片,我们可以在那些斑渍中辨认出各式各样的人物鸟兽草木鬼神,其实它们都是给我们内部潜意识的底层浮起的东西的化身。看云,也即看我们心中的幻象。这是意识和潜意识合作的游戏,观察主体和观察之对象互相引发,互相角逐的游戏。
  波德莱尔散文诗集第一篇《异乡人》有:
  “那么,奇异的异乡人,你喜爱什么呢?”
  “我爱云……飘过的云……那边、那边……神异的云!”

  中国古诗中涉及云的句子太多了,只举三个例子: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李白《赠孟浩然》)
  行到水穷处,从看云起时。(王维《终南别业》)
  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杜甫《江亭》)

  近人诗中还举卞之琳:
  小时候我总爱望夏日的晴空
  ……
  ……白云一朵朵
  (《望》)

  即使不是诗人,大多数人也都有这经验的:在幼小年纪卧在柳堤岸,草坡上,凝视白云苍狗的变幻,这时一个人不为他人所干扰,不为旁的眼睛所威胁,他只是属于他自己,安恬又安全地享受这世界,享受自己的存在。这时,心中无挂碍,无渣滓,禅宗所谓“云在青天水在瓶”那一种舒适安妥、悠然怡然。我吻合于我的存在,没有矛盾,没有挣扎。所以一篇流畅自然的文章,我们说“如行云流水”。
  “看云的你”就是这样的。我懂得你的心情,欣赏你的闲静,你在向往。我也是这样看云的,我们有一致的爱好,灵犀相通,所以“我觉得你离我很近”。
  你看我时,情况不同了。你不再属于被看的地位;我也不再是纯粹的观看的主体。四目相视时,眼光交织中有复杂微妙的角逐与斗争;互相审视,互相探测,互相判断。目光后面各有一个活着的自由的主体,两个存在主体都要争取主体的地位,使对方降为客体,变成工具。这是人与人的基本生存的冲突。萨特所谓“他人即地狱”,便是这意思。
  但是这首诗所说的相看,并没有这存在的基本冲突。我们说过,诗中没有情节,也没有感情怕描写,四目相对,只是静列地凝睇,静观对方主体的存在,并没有要把对方客体化的意图。
  眼光是主体的代表,看见对方的眼光,也即看见对方主体的君临。眼光“看”,也即是主体“在”。眼光的涣散,即主体的消损;眼睑垂闭,也即主体的消逝。此时是尚未发生冲突的一种更基本更抽象的看。只辨认得对面不是物,而是一对眼睛,一个主体,尚未进入眼光的交锋。
  主体与主体相视的关系是如何呢?我们前面说过“主体就是一个自主、自由的意志”。那么互相所看到的就是一个自主、自由的意志,作为具体的人,对方虽然被遗传、出身、经历……等等所局限,但是既然是一个自由意志,他就必然会要求超越他的社会条件限约,突破他既有的经验与成见,不断扩充自己,他的性格也在这过程中发展,形成。他不是试验室里的青蛙,按照本能或者条件反射来活动。作为主体,他是向未来迁化,无法被人全部把握的对象。在“你”的眼睛里,我看见了活泼的,永远从我的定义中逃开去的主体,萨特所谓“感到他的无限自由”,所以“我觉得你很远”。
  杜甫在《丽人行》里描写女子有这样一句:“态浓意远淑且贞”。“态浓”描写外貌的艳丽;“意远”描写内在的美。外貌的浓是关乎色与形的,眉与唇的,发与肤的,物质性的,可及的,属于客体性的。内在的意是关乎心态的,作为主体,她拥有一个内心世界,那个世界广阔,不断延展,不可测度。她有一个理想,她追求那一个理想,她自身是向那一个遥远理想进行的运动。我们追不上,如永远“远”。在她的眼睛里,我们也只是“远”的主体。她的眼睛里流露出向往的闪光。也跳跃着询问我们的向往的闪光。她的眼睛与我的眼睛像两面相对的镜子,你—我,我—你,交相映照出无穷尽的未来的幻影透视。
  主体的物质,对于另一个主体说,就是遥远性。
  主体与主体在一个距离下互相尊敬。在这基础上互相关切,互相共存。康德的道德律就建筑在这基础上,也就是说我们行为的原则是把别人当作目的,而不是当作工具。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剥夺别人的生活权利,固然是不道德的;但是根据自己的拟想,为别人制定幸福的模式强加给别人,也同样是不应该的。那是跨过应有的距离,侵犯到另一个主体的意志了。
  主体在自由抉择中创造自己,创造未来,主体在,却又即将迁化,使我们处在“拭目以待”的屏息中,注视中。
  小诗里虽然没有铺陈这样的伦理哲学,但它提出来主体的基本特征,个体存在的基本特征。
  在个人的课题重新被提出来的时候,诗人唱起“自己的歌”来,他说:“表现世界的目的,是表现‘我’。”
  主体的问题也就被重新提出来,主体之际的问题也就被提出来,诗人笔下也就出现了“眼睛”:
  我总是长久地凝望着露滴,孩子的眼睛,……
  顾城:《小诗六首序言》

  他有很多很多
  浆果一样的梦
  和很大很大的眼睛
  顾城:《我是被妈妈宠坏的孩子》

  而这眼睛是神秘的、遥远的:
  我找到了你那深不可测的眼睛。
  北岛:《迷途》

  说朦胧诗有存在主义倾向,是可以的。说我的注释有存在主义倾向,也是可以的。但是这些年轻诗人大概并没有读过什么现代存在主义的理论。存在主义并不一定靠舶来;存在主义也不仅此一家,在西方有许多流派;存在主义也不一定是可憎可怕的,这一种思想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就会萌生。
  顾城的父亲顾工,也是诗人,1980年发表过一篇《两代人——从诗的“不懂”谈起》,讨论他的孩子一代的诗,其中就有这样的话:
  “他(指他的孩子顾城)不是在摹仿,不是在寻找昨天或外国的月亮,而是真正走自己的路——这些诗是他们自己从荒漠中寻到的泉水和绿洲。
  他承认这些诗和西方现代派有接近之处:这些诗,是不是和外国现代派,中国曾经出现过的现代派有相似相近,心有灵犀一点通之处呢?这,确实是有。
  于是他把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的西方和十年大动乱、大破坏后的中国作比较,看出两边青年人精神状况的相似相近来。“但是文章的结尾,他忽然把这些根本的思想的问题撇开不谈了,把朦胧诗的问题只局限到技巧的范围里,说是我们也可以从西方现代派吸取新的手法:象征暗示、音乐感、通感……等等。其实这些诗的手法自古中外都有,只是近代人更意识到,更夸张地去运用而已。至于“两代人”的分歧却在更深一层次的哲学观点上。使他“越来越读不懂我孩子顾城的诗,越来越气忿……”的原因,是上一代的主导思想是一种本质主义,年轻一代的主导思想是一种存在主义。
  存在主义和本质主义是相对立的。存在主义主张存在先于本质;本质主义主张本质先于存在。本质主义哲学探索人的定义,通过这定义指出人的本质。比如说“人者,仁也”(或者以另一形式说:“仁者,人也。”),“人是理性的动物”,“人是社会的产物”。从这样的定义出发,就可以立出道德准则:如此如此方是人,如此如此方是人的行为,合乎道德的行为;如此如此方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存在主义哲学认为这样的定义是人为的,不可靠的,以这样的定义来规范、衡量实际的人的行为,是桎梏人的自由发展。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儒家属于是本质主义,道家属于是存在主义。儒家讲正名,也就是确定事物的定义,特别是人的定义;道家讲无名,也就是不讲定义,而讲存在。儒家讲做人,做圣贤;道家讲“绝圣弃智”,“绝仁去义”,讲无用,讲法自然。本质如果先于存在,那么一旦认识了本质,则存在可以为本质牺牲。所以孔子说:“朝闻道,夕可死也。” 更进一步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孟子也这样主张,用鱼和熊掌的故事喻“舍生而取义” 。老子的道不可名,不可道,那是自然的规律,存在的规律,也即是生命的规律。他所给的行动原则,像“无为”,“知其雄,守其雌”,“专气致柔”,“见素抱朴”,都不是道德规律,而是如何维持存在的完好与迁化,他讲“养生”之术、“善摄生”的道理,一旦闻得此道,则可以“长久”。庄子所描写的神人能够“大浸稽天而不溺,在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热。”按照道家的看法,“朝闻道”而“夕死”是荒谬的。
  顾工说:“我当年行军、打仗的时候,唱出的诗句,都是明朗而又高亢,像出膛的炮弹,像灼烫的弹壳。”那是“朝闻道,夕可死也”的轰轰烈烈的献身的时代。现在问题变了,年轻的儿子将唱出另一样的歌声。父亲始而惊骇,继而忿怒,企图给孩子以“引导”,要“说服、征服——甚至是万不得已的压服”。但是,只能“节节败退”,“儿子却早已不是驯服的工具”。
  不过,存在主义和本质主义的关系,并非绝对的此是彼非,或此非彼是。它们相辅相成,它们的消长是辩证的。从本质主义的立场看世界,以本质主义的蓝图组织社会,有其一定的优越性,但是走到极端,必产生流弊,发展到一个阶段,人们也就必然会要求换一种眼光来寻找出路。
  本质主义者是信仰的一代,他们沿着一条既定的道路去走,他们的吃紧问题是“实现”一个理想。他们的信仰和理想未必对下一代适用。相反,新的一代看见了旧信仰的缺陷,旧理想的破灭,他们怀疑了,他们的吃紧问题是“寻求”。他们否定预制的人的定义,扬弃别人规划好的行为标准,在他们看来,本质是后来创造的,就像路,是通过寻索走出来的。既然不循现成铺好的路,当然就不免有恐惧和疑惑,这是本质主义者所不能容忍的。既然在全新的土地上,当然就有风险,人或将迷失,然而勇猛前去的也就有发现,有开拓,有惊喜,唱出“未尝闻之歌”来。吸引他们的是大路以外的草莽、森林、危峰、大海。对于上一代所坚持的信仰,他们这样说:
  坚固的城堡也会变成坚固的死牢。
  ——顾城:《水龟出游记》

  告诉你吧,世界,
  我——不——相——信!
  如果你脚下有一千名挑战者,
  那就把我算作第一千零一名。
  ——北岛:《回答》

  朦胧诗的发生并非偶然,它为诗的世界带来新的感受、新的震撼、新的意境,和它同时来到的应是哲学上的新视野、新问题、新思考。

  注:此篇法文译文曾发表于法国罗曼·罗兰创办的《欧洲杂志》1985年4月号。中文原文发表于台湾《当代》1986年创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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