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祖庆:老师,你敢上“裸课”吗?
公开课,要向律师开庭学习——不预演、不雕琢,真实地呈现过程。这样的课堂,精彩值得借鉴,问题值得反思。这样的课堂,才接近真实。 在一次教学观摩活动中,我上了一节未经试教的课。当天,我将上课心得发于微信,点赞者甚众。然而,真正触动我思考的留言,来自一位律师朋友—— “公开课,本来就不应该试教。我从没听说过哪位律师开庭,需要‘预演’。”朋友的话,让我愣了好几秒钟! 一直以来,公开课试教,仿佛天经地义。一次次备课,一遍遍试教,一回回推倒,一番番重来,折腾不止,筋疲力尽。最夸张的,当数那些参加“国赛”的选手们,一旦有幸被选中,就会走上磨课的“不归路”。日里磨课,夜里梦课,死去活来,活来死去。于是乎,听课者最终看到一节万花筒般精致的课——动画美轮美奂、音乐荡气回肠、语言气势如虹。置身其中,恍若观赏一场艺术表演,让人目不暇接。 且慢喝彩! 长期以来,对公开课的评价,大多注重其“教学艺术”而忽略其“教学效率”。一节花了一年时间准备的“精品课”,其示范的价值究竟在哪里! 观摩公开课的终极意义,在于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改造常态课堂。然而,这种近乎“变异”的公开课所呈现的教学理念,对日常教学又有多少指导意义? 从这一点而言,我更欣赏那位律师朋友的观点——公开课,要向律师开庭学习——不预演、不雕琢,真实地呈现过程。这样的课堂,精彩值得借鉴,问题值得反思。这样的课堂,才接近真实,因为一线教师的常态课堂,哪来那么多时间准备?因此,我认为,这种不经过反复试教的课,才真正值得深入研讨。这样的课,虽不完美,但是有研讨价值。 我曾在不同的场合问过于永正、支玉恒、贾志敏等几位前辈名师,你们的课经过几次试教?
答案是——第一遍,不试教;后来,边上边改进。 不试教,是不是不备课?不是的,反而对备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于永正老师备课,把“工夫”花在“功夫”上——反复练板书、练朗读、练批注;支玉恒老师备课,读一遍,就把课文反扣过来,捕捉文本的第一印象,根据文本特点设计教学;贾志敏老师备课,几乎小学课文的所有名篇,都能熟读成诵。 这些前辈名师是真正“用一辈子备课”。他们,把工夫下在了课堂以外——文本细读的功夫、板书的功夫、朗读的功夫、背诵的功夫、点拨的功夫。他们把学生的学习放在首位,以成就学生的精彩为己任。 也许是受他们的影响,不知从哪天起,我给自己下了个死命令——今后,我的任何第一次亮相的公开课,不再试教。朋友们戏称,我开启了“裸课”模式。 每次上课前,我都会用心地研读文本,思考教学方案,并对各种可能进行充分的预判;进入课堂,我总是莫名兴奋(当然也带着一丝丝紧张和期待),仿佛前往某地探险;上完课,常常会有意外的惊喜,有时也难免遗憾。可是,如果我们把所有的公开课当作“研讨课”,而不是“示范课”,那么,我们就不必太计较某一个环节“不够完美”。真实的家常课,也是“不完美”的。“不完美”,会带给上课者和听课者共同的思考——如何抵达“完美”。
当然,对于初入教坛的老师,适当的试教,是必要的“入格”训练;对于走向成熟的教师来说,不试教,不仅是勇气,更是修炼的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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