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室
1、数量:每个考点设考室各6个,各室实验组数相同。每室设6组24个实验台。 2、人员:每个考室设考室负责人一名,负责本考室考试纪律、处理突发事件;设联络员一名,负责考生进出考室和每批考试时间;安排实验员一名,保障器材的维护和用品;有器材和实验用品的备份。 1、各考点按参加考生人数合理安排考试批量,场间隔5分钟内。提前5分钟按考点设置理、化、生一个考室的标准,每批24名考生抽签的进度由引导员引导考生持准考证到抽签处抽取实验台号,进入相应考室对号入座,参加考试。 2、此项考试不能免考。因伤、病及意外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个人申请,学校签章同意,区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办公室审核,于4月20日、4月30日到市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经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参加由市教育局组织的一次性考试。 1、考点负责成绩登录。试卷应按学科以校为单位由考点负责妥善保存,无特殊原因不得查卷。成绩登录完毕,打印考点考试成绩分类统计总表一份(主考签字),以学校为单元,打印不合格、缺考考生成绩单一份,学校负责人核实签字,由考点主考当天交区考试办。 2、各考点于4月28日前将录入的学生考试成绩软盘交区考试办。 1、监考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中餐:由考点学校按8元/人安排份饭,经费各考点学校造表统一到区考试办公室报销(时间另行通知);监考补助另行通知。 2、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严肃考纪,保证考试信度,对考试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舞弊等违规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 3、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工作流程图及考点规则、监考人员职责、考生守则等另发。 4、各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各送考学校要由一名校级干部带队,班主任一定要参加送考。 5、各校可根据校情调课,保证27日的实验操作考试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