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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锡良:中庸与辩证法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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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08:3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许锡良:中庸与辩证法思维


  
我总怀疑中国人的文化价值与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总与我们的思维方式分不开,或者是二者互相影响着的。中国古人的最值得称颂的思维方式就是所谓的“中庸之道”,而“中庸之道”的最初来源就是孔子的那句话:“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於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由此奠定了中国的中庸之道的思维方式。承认自己的无知是不错的,苏格拉底也一直是这样的态度。这绝对不是什么谦虚,而是对未知世界的敬畏感使然。但是苏格拉底却没有说自己能够“叩其两端而竭焉”。因此,他对知识的探究一直是完全开放的、自由的、平等的,而孔子却是早早地急切地封住了两头,而又把自己定位于中间,使自己显得不偏不倚,中规中矩的绝对正确位置。事实上如果肯像苏格拉底那样追问下去,你就会发现,孔子的说法是靠不住的。且不说世界多元复杂,变化万千,单单就一个人的知识与智力而言,你怎么知道世界的两端的边界?如果你要取中间,那么我是否可以将这一端无限延伸,最后使你在用中庸之法定位的时候,只能定位到我的这一边来?因此,中国人千古以来,为了得到中,而只有取法于上。“取法于上,仅得其中,取法于中,仅得其下。”这是学习榜样的经验教训。



  中庸之道的主题思想是教育人们自觉地进行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理想人格,达到至善、至仁、至诚、至道、至德、至圣、合外内之道的理想人物,共创“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太平和合”境界。因此,一个榜样的树立,常常就是没有一点缺陷的高大全形象的圣人形象。这一系列的“极至”,其实必然导致“圣人”出,导致上帝的代言人出,导致世俗权威的崇拜,而那些所谓的“自我完善”在没有权力的情况下,尚且可以考虑考虑,一旦大权在握,则只能是掩人耳目的玩艺儿而已,对普通百姓而言,则无异于让他们对自己的生命活力进行自宫了断。而雷锋这样的完美人物形象就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被树立起来的,其他极端也就是这样走出来的。鲁迅先生几乎是最早发现了一个奥秘:中国人喊了几千年的中庸,其实是最不中庸了,结果就是常常走极端。仁爱的中国,为什么在现实中偏偏是残酷?中国历史上的酷刑,几乎在世界上再无第二。翻开二十四史,几乎无法卒读。其严刑峻法,已经远远超出正常人的神经承受能力。



  其实中国的中庸之道内在地已经包涵了这一切。以孔子式的中庸只能够导致专制与独裁。一是“叩其两端而竭焉”,另一是“从心所欲不逾矩”,这二者结合起来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可怕的思维模式。前者将自己定位于绝对正确的位置,将自己打扮成一个“一贯正确”的形象,从而取得话语霸权,后者则利用自己的话语霸权,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自以为不逾矩,其实就是为自己的“无法无天”寻找借口。从这里看,后来的中国人唯独将孔子圣化,决不是没有原因的。



 其实,中庸,换成另一个说法就是接近真理吧,决不是某个圣人宣布自己掌握了终极真理就真的掌握了终极真理。事物的两端状态不是那么容易就掌握的,更不是可以随便就能“竭”的。中庸不是一个人的思维方式,而是社会多元共存,反复博弈的结果。每个人只能有一种系统的思想价值观,每个系统的思想价值观,甚至都可以形成自己独立的学术思想流派,然后在自由平等的状态下的自由博弈的结果,而且一个中庸状态永远是在动态的过程中,而不可能是一个最终的结果。那么支撑这个多元共存反复博弈的最后支点是什么呢?就是人的生存本身。每种思想价值立场都是要支撑起人的生存的,那个人的生存幸福就是判断的最后标准,这是一条元标准。人们在这个过程中也许会有选择错误的时候,但是,如果是一个自由开放平等的博弈状态,这种错误就不会持续得太久,人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选择的那种生存方式是多么令人痛苦而且极度不安全。因此,社会的偏离又慢慢地回归到正道上来,或者接近正道上来。这个时候最需要的是排除武力对人们选择的干预,也绝对排除公共权力对人们选择权的干预。这就是我们常常说的思想言论的自由与个人信仰的自由的重要性。这是一个社会的元法则。而将中庸视为一个人的思想方法,会有什么不良后果呢?我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个社会不断地出现圣人与权威专制者。因为他可以通过中庸之法,将自己扮演成一个集大成者,也可以将自己扮演成一个完全正确与一贯正确者,他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人鬼都在就说胡话,一直扮演圣贤或者上帝的角色。他什么都可以变更,唯一不可更变的就是他的权力欲。什么人都可以被牺牲,唯独他的专制与独裁不能够丢弃。道理说不通的地方就靠武力来维持自己的权威。因此我们常常奇怪地可以看到“中庸之道”后面,竟然是“指鹿为马”。



  中国人之所以在刚一接触西方文化的时候,把根本在人家国土上不占主流地地位的“辩证法”很快地拿来,实在是因为,这个“辩证法”与中国的“中庸之道”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与共同之处。“中庸之道”的“叩其两端而竭焉”,与辩证法里所说的“既这样,又那样,把这样与那样有机密切地结合起来。”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事物存在的根本。事物将在矛盾中螺旋式地上升。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等等“辩证法”话语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因为,这样的话语里也扮演了上帝一般的角色,那就是他永远都不会错误,而且错误了,也是光荣的。即使是犯了滔天罪恶,那又怎样?也只是光明的道路上的一小段曲折之路而已。每一个活生生的生命的初剥夺都被解释成了前进道路上必须付出的代价。辩证法为一个上帝式的人物或者上帝的代言人,或者是真理的代言人的出场埋下了伏笔。中庸导致专制,辩证法则导致极权。因为他用辩证法作武器将自己永远置于合法正确的位置上。如果在现实权力斗争中,你也声称拥有辩证法,我也声称拥有辩证法,却又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那怎么办?结果只能是用权力甚至是武力来决定胜负者,这样由思想学术之争,必然导致权力斗争甚至是武力斗争。“批判的武器”,就这样轻易地变成了“武器的批判”。凡是用辩证法武装头脑的地方,权力斗争的弦总是被绷得紧紧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残酷的斗争,无情地打击,就变成了真正管用的东西。决胜的决不是什么战无不胜的思想武器,而是权力与兵器。辩证法为自己的错误辩证,为自己的罪恶辩证,为自己的专制辩证。中国人由自己传统的中庸之道,一下子就选中了西洋的“辩证法”,其共同的基础就是专制独裁。黑格尔的“辩证法”直接衍生了马克思的斗争哲学,另一则是可怕的“希特勒”的奋斗哲学。

   

  凡是想扮演上帝的人,总是把“辩证法”与“中庸之道”这两样东西牢牢地捏在自己手中。而一个只想做普通的凡人的人,则随时准备承认自己可能是片面的,可能是肤浅的,更可能是错误的,而且随时准备承认别人也可以与自己一样有犯错误的权利,真理只可能存留在各种不同的价值取向与思想方式的互相博弈之中,而且人类永远只能接近真理,而不可能完全掌握真理。多元共存,互相自由平等开放地博弈过程,就是真理的栖身之地。而自己则完全可以放心地一元、片面甚至深刻地错误下去,无论你说错了什么,无论你的思想多么浅薄,也没有人可以取代你的充分自由的表达权利。权威则是这个自由博弈中自然产生的,而且永远只是暂时的。在这里不可能产生什么“万世师表”的圣人。中国人要获得新生,就得摆脱思想的迷幻剂:自产的“中庸之道”,与舶来品的“辩证法”,如果谁用这两个武器来与你辩驳,你就保持沉默,同时保持你自己作为一介普通公民,可以犯任何思想言论错误的权力。



                                        200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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