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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公民意识的严重欠缺
作者:李新宇
关于当下大学教育的缺失,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方面,就是现代公民意识的缺失。
人们大都承认,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是现代化的一项基本工程。在全民中普及现代公民意识,应该从孩子做起。有识者已经在呼唤中学开设公民课。李慎之老人甚至有个令人感动的心愿:如果重活一次,他要做一个中学公民教师。
我由此想到了大学生。大学生受过较多的教育,有理由首先具有现代公民意识。如果连大学生都不具备现代公民意识,现代社会离我们就太遥远了。
现代社会是公民社会,以保证公民权利为根本。在现代社会,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不可侵犯的权利。公民意识的核心就是这种权利意识。不珍视自己的权利,或者不尊重别人的权利,都是公民意识欠缺的表现。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尊重别人的权利,这是现代公民应有的基本的常识。然而,中国社会对公民意识的培养与社会健康发展的关系一直缺乏必要的认识,几千年专制传统形成的一系列观念仍在有力地维护着权力的神圣性,而随意践踏着个人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公民行使自己正当权利的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都尚不完备,而且作为一种思想意识也极为欠缺。本来,作为大学,情况应该好一点,然而,实际情形却并非如此。
原因非常简单:首先是我们古老的本土传统没有提供这方面的资源。我们有的是“臣民”,“子民”,“草民”,“顺民”或“暴民”,几千年的传统可谓根深蒂固,“公民”的萌芽却异常艰难。专制主义传统笼罩之下形成的观念能够轻易地制造一代又一代卑微的“草民”和逆来顺受的“良民”,却不能培育出现代“公民”。那些口口声声“吾皇圣明,奴才该死”的“臣民”不是现代公民,那些揭竿而起“杀富济贫”的“暴民”显然也不是现代公民。合格的现代公民应该能够走出专制主义造就的“顺民”与“暴民”的传统笼罩,清楚地认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应该能够意识到个人的价值与尊严,清楚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然而,在传统厚重的国度里,现代公民意识的生长过程却艰难而又漫长。孩子们没有多少资源可供利用,没有多少榜样可供模仿。
更为遗憾的是,当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一直没有提供这方面的培养。大学应该是精神成人的摇篮。它不仅是培养专门人才的地方,而且首先是造就人的地方,应该能够点亮人的心智,开阔人的境界,给人以健康的精神,使之成为合格的公民。然而,我们的大学显然不是这样。我们在努力把青年制造为功能单一的“人材”,有时甚至是“齿轮”和“罗丝钉”。学生可能在某些方面受到精心的培养,但在许多方面却被阉割和限制。他们可能有丰富专业知识,可能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可能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却对个人的权利茫然无知。我们的学校从中小学开始就设有思想品德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比如,教孩子要热爱国家、服从领导、尊敬师长,团结友爱,遵纪守法,等等,这毫无疑问是有意义的。但是,这种教育的某种片面性却往往使它失掉了现代性,甚至无法与传统的纲常说教区分开来。孩子们从小到大,接受的都是服从的教育。社会规定了一系列守则,要求他们无条件地服从和无私地奉献,却从不告诉他们自己拥有什么权利,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利。相信组织,依靠领导,历来被看作美德,却培养和巩固着一种未成年状态,使人在自然上已经成年之后,人格上依然不能成年。
我们的社会文化进行的也是这样的熏陶。比如,铺天盖地的电视剧所给予人们的:皇帝英明伟大,清官爱民如子,能够给他们做奴才,或者被他们“临幸”,真是幸福极了。这一切不仅强化着一种与现代公民意识格格不入的观念,而且教会人们一种远离现代社会的活法: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就象传统的国人一样,指望遇到一个“青天”来为自己作主,而不知道那一切并不需要任何人恩赐,而是每一个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
因为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也就不知道尊重别人的权利。所以,在大学生中,侵害别人权利的事时有发生。简单地说,也就是不知道“群己权界”。
现代公民应该具有现代国家理念。自由、民主、平等与公正,都是现代国家理念的关键词。早在一百年前,觉醒的中国知识分子就开始了对这些理念的言说。五四时期陈独秀等人对民主、自由和个人权利的张扬,二十年代末胡适等人面对新生的国家政权而进行的人权抗争,四十年代储安平等人对民主的呼唤,都毫无疑问在中国文明发展的历史上写下了重重的一笔。甚至在文革的血腥背景之下,身处险境的顾准仍然执著地思考着民主之路。我们没有理由拒绝这笔遗产。因为他们前赴后继的苦苦思考和探索,留下的是这个民族走出困境的思想结晶,是这个民族曲折行进中的经验总结。关于自由和民主的重要性似乎已经不必多说。如果个人自由得不到保障,公民的权利就无从谈起,更谈不到保护少数和异端的权利。在专制传统根深蒂固的国家,民主的进程总是存在许多障碍,这些障碍常常成为某种拒绝民主的理论,甚至足以使民主成为并不值得赞美的东西。的确,作为一种政治体制,民主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人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更好的制度。现代社会并不是完美的,它不过是人类社会已有的文明中最不野蛮、最不残暴、最能保护人的自由和各种权利的社会组织形式。在这一方面,我们那些先驱者与西方的思想家们做出了同样的结论。所以,站在他们的肩膀上,我们可能会想得更深,看得更远。但可惜的是,我们的学生却对此所知甚少。我们的课程很少灌输这些普世价值,而是恰恰相反,普遍地培养了简单的思维,极简单地批判民主、自由、人权等观念,把它看作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或者是西方话语霸权。因此,只有抵制这些,才能显示出思想的进步和政治上的可靠,只有远离这些,才有利于自己的生存发展。
个人与社会、国家关系的关键是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现代人应该如何对待国家?爱国是有条件的还是无条件的?纳税人应该享有怎样的权利?从臣民社会到公民社会,这种社会转型的标志何在?面对这些问题,国外的思想家和中国现代思想家都进行过许多思考。那些最具现代精神的思考应该成为我们走向现代的精神资源。虽然一些现代理念一直难以在这片土地上扎根,但文明的发展可以延缓,却无法从根本上将其逆转。历史证明,生活于现代世界的人群,只要不想自绝于人类,就无法不接受这些现代理念。正在努力现代化并努力走向世界的中国人,更没有理由拒绝现代理念。然而,我们的教育却往往与之背道而驰。
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民意识的培养是一种现代德育。传统的德育大都是培养奴隶道德,它所强调的主要有两点:服从和奉献。而现代德育所要培养的是建立在个人权利和义务基础上的公德。公德是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可或缺的。健康的社会总是通过教育传递着维持社会健康的社会公德。它是人的一些基本的品德。譬如诚实,守信,爱心,责任感等。在这一方面,我们的欠缺是明显的,而且不良状态久久难以改变。由于长期“左”的思想影响,“政治路线第一”,“阶级斗争为纲”,教育中曾经充斥着一些与人类共同的道德底线不相容的东西。这些东西在文革结束之后并未得到清理。首先是一些“假大空”的东西仍然没有退场。在一些问题面前,老师和学生都学会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大不相同,公开讲的和背后讲的大不相同。它导致了人格分裂,使说谎成为一种普遍性的集体行为。它对社会公德破坏性极大,对文明的损害极大。
我们的教育一直在给学生灌输理想、原则和不容质疑的观点。学生不能面对事实得出判断,也不能根据逻辑推论,而是往往要面对一个先验的结论,无论相信还是不相信,都必须记住它。在许多问题上,学生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发挥,因为答案是确定的,无论理解还是不理解,都必须按照标准回答。如果学生回答的不是给予的答案,就可能严重影响考试的成绩。有的教师对学生说:对于某些问题,你越是不相信它,越要背下来,考试一定要这么写。这样,学生对任何问题的回答都是一致的,不会有不同的声音。但是,它并不反映学生的见解。因为一些问题他们不是没有自己的思考,却根据某种“标准”而说假话。这种培养的后果是在一代人中消灭了诚实。红卫兵一代人相信过许多假大空的东西,但是,他们那时是真的相信,把它当作真理。那一代人的理想后来破灭了,但破灭之后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所以还要求真,所以仍有某种真诚的追求。而世纪末的青年一代,却往往是明明白白地说假话。这被理解为一种在无法改变的现实面前的无奈。于是,说假话就成了生存的需要。生活中的说谎、欺骗等行为也不再丢人。一个朋友因为孩子撒谎而批评孩子,孩子却理直气壮地质问爸爸:“谁不说谎?你也说谎,你在电视里说谎!”考察今日中国,从家长、老师到领导,大概都失掉了批评别人说谎的资格。因此,谎言更加大行其道。
与此相关,甚至考试作弊也不以为耻了。本来,在学校里,考试作弊决非光采的行为。但是,现在却越来越普遍。迫使一些学校不得不采取严厉的措施。可是,在一个大学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场上,遵守纪律的年轻考生却眼睁睁看着与他们一起考试的本校老师和干部嚣张地照抄课本,监考人员因为是本校同事,竟然不好管他们。一个社会失掉了基本的耻辱感,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某省举行公务员考试,报纸头版报导:今年全省公务员考试,作蔽率比去年下降百分之六十,在几千人中,只抓出了不足三百名替考者。常态与病态已经颠倒,光荣与耻辱也不再分得清。正如一个干部尽职尽责,或者没有贪污,竟然都成了“新闻”。是不是因为这样的干部和警察的确太“反常”了?这一切对大学生的影响不言而喻。
所以,常常会看到这种情况,一个人受了多年的教育,甚至取得了博士学位,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有崇高理想和爱国热情,却不懂得做人的基本的道理,甚至品质恶劣,缺乏起码的公德。这是我们的教育产品,反映的正是教育的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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