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1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学术论文的撰写方式(吴量福)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6 03:2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术论文的撰写方式(吴量福)
作者:吴量福时间:2007-08-10来源:社会科学论坛368次阅读

  一、前言

  
随着我国的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各个领域里学术研究的水平也随之而提高。这些发展使笔者这样“身在美营,心在汉”的海外学者心中十分高兴。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有许多问题隐藏在这些令人欣喜的发展中。其中一些如果不加以纠正,最终会导致国内学术研究的发展停滞不前。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广大的学者和研究人员在高校中还担当着培养下一代学者的重任,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就会有长远的负面作用。这些问题令我们感到忧心忡忡。
  各种学术研究中的问题最终都可归结到是否能够建立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从我国目前学术研究的大环境来看,相对于过去,应该说是有了质的改变。回想二、三十年前,禁区多多,学者们搞研究都是战战兢兢,生怕碰到什么政治上的麻烦。今天,学术研究的大环境十分宽松,但学术研究本身的问题却日益凸现了。国内有个《学术批评网》,此网站给许多关心学术研究健康发展的学者提供了一个“忧心忡忡”平台。从这个《学术批评网》上刊登的文章中可以看出,国内学术界确实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学术道德问题。但是这类问题只要公布出来,似乎不太会有争议——对这类问题的纠正是有硬指标的。
  笔者更为担忧的问题是在学术研究中以及论文的撰写时如何对待作者自己的研究成果、他人的研究成果和在论文中进行讨论的方式。这种问题在国内的各类学术刊物中几乎俯拾皆是。笔者的目的绝不是要“打击一大片”,或者对例文的作者进行抨击。从这个问题的普遍性上看,国内的学术界似乎尚未重视这个问题。在与所识的国内学者谈及此题时,他们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若想使学术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这个似乎‘不大’的问题不容忽视。建立一个良好的学术文化,必须从这个似乎小的问题下手。
  本文的目的就在于对学术论文的撰写方式加以讨论。为了使我们的讨论更有针对性,我们以网上随机找出的几篇学术论文为例文,谈论文的撰写方法。在此,有几个需要读者注意的问题。
  第一,本文所挑选的例文都是随机从网上下载的。笔者身居海外已近二十载,在国内学术界的相识一掌可数,与国内学术界基本没有接触。如果在例文的挑选中无意触犯了哪位国内同行,恳请海涵!但从另一方面看,既然是发表的论文,并在网上刊登,想来就已经是“不怕见公婆”的了。
  第二,我们的“批评”只局限于论文的写作和论述方法、格式。对论文的内容以及结论不涉及。需要指出的是,就学术论文来讲,如果写作和论述方法出了问题,那么其结论也就值得怀疑了。但我们将这份怀疑留给我们的读者了。
  第三,拙文所盼望的读者群并不仅仅是学者和专业研究人员),同时更希望那些在校就读的学生,特别是研究生们也能读到此文。创造一个良好的学术文化,需要师生双方的共同努力。
  最后,本文作者曾于2005年在《学术批评网》上刊文两篇,就论文写作的问题进行过讨论。从网民对两篇拙文的反应看,文中所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这次受到《学术批评网》主持杨玉圣教授的鼓励,将原先的文章重新整理、增加内容并加以系统化,形成此文。在此对杨教授的鼓励表示感谢。

  
二、评判学术论文撰写的标准

  
我们是以什么标准来衡量论文撰写的方法呢?其实,在国外搞研究,写论文,是有规矩,没格式。写论文的方法更是一个教授一个要求。这就造成了一种“百花齐放”的局面。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这个“宗”是什么?就是“自圆其说”。如何才能自圆其说呢?这就是研究的方法问题了。
  论文的写作体现了研究的方法。就理论研究的继承性来讲,研究论文的写作方式包括了两个约定俗成的方面。其一是如何对待前人的研究,其二是如何看待自己搜集来的数据。这其中涉及一个科学研究中-——无论是哪一个学科-——最要的原则:科学研究结果的可重复性。如果一个研究结果是正确的话,那么它就必需具有可重复性。重复性是指: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会产生相同的结果。搞化学的如此,搞生物学的如此,搞社会科学的也是如此。为了能够让其他学者也能重复你的研究过程,以便证实你的研究结果的正确性,论文中就必需介绍研究的过程和方法。这也就是论文和工作报告之间的根本区别。本文中对诸篇例文的分析就根据这样一个尺度。这个尺度包括四个主要的方面。
  1. 学术论文和工作报告
  学术论文和工作报告除了有文体上的区别之外,在对待讨论的依据、数据的引用以及最终的目的都有本质上的区别。学术论文有三种不同的种类:
  开发性研究:一项具体科学研究往往起源于人们对某一事物、事物之间关系直观的兴趣。开发性研究是将一个新的研究对象概念化、系统化的研究。
  描述性研究:学术研究人员经常对事物以及事物之间的关系进行观察。将直接观察到的事物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系统地加以描述就是描述性研究。就因果关系来讲,虽然描述性研究不能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但它可以从直观上对因果关系的程度加以正确的表述,从而具有一定预见性。
  解释性研究:解释性研究的目的是要在事物之间发现并建立因果性的关系。所谓因果关系,也就是用一种(或多种)变量去解释另一种变量。而且,在解释性研究中,往往要首先提出一个命题,将要测量的关系陈述出来。这就是学术研究的命题。
  工作报告就不同了。一份工作报告往往是要针对某一种具体的项目、社会政策做出阐述,讨论原因,提出解决办法,等等。工作报告中提出观点一般是基于已经被实践接受了的东西。工作报告的提出一般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针对性,但其普遍性较差。
  笔者在流览中发现,大量的被称为“学术论文”的文章中,许多实际上都是工作报告。我猜想这种现象背后的主要原因是,大多数学者有着很强的社会责任感。于是,在搞学术研究时将学术论文和政策报告、政策意见书之间的区别混淆了。
  在更高一个层次上看,学者在研究一个现象,或者两个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时,不应该对研究的事物、关系有价值评价。换言之,不应该有“好与坏”的评价。这就是平常所说的研究人员的中立性。
  2. 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
  学术论文与文学作品之间的差异明显而巨大,我们不用花篇幅加以解释。国内的学术论文中,多见各种“色彩鲜艳”的修饰语言。我们在下面对例文的讨论中再具体指出。
  3. 用简单的语言表达复杂的思想
  虽然相比之下,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比其它三项的要弱些,但是却极为普遍。江渚子先生的力作<<看不懂的法学著作>>一文(刊登于《学术批评网》2005年11月17日 ),就是针对这个问题而言的。本文作者受了江文的启发,也投了一稿,呼吁撰写学术论文尽量要用简单的语言。
  4. 论文中引证的规则
  这个问题似乎是四个问题中最严重的。印证的规则方面的问题又可被分为四个相关的类别:
  (1)一类:“灰色地带”。这里需要讨论的是在剽窃与非规范化之间的“灰色地带”。所谓“非规范化”是指国内学术界在对待文献引用格式及注释方式的随意和不严谨状况。在这个灰色地带中的讨论结果,从文字上看,作者并无意将引文归为己有。但由于没有出处,读者便无法进一步查证。
   (2) 二类:讨论方法不严谨,对于有结论性内容,不加阐述。于是,读者不知道所涉及的内容是这份研究本身的成果呢,还是他人研究的成果。这第二个问题是从第一个问题中派生出来的。
   (3) 三类:如何引用他人研究成果。这是一个比较微妙的问题了。如果引用了其他人的著作,同时也提供了正确的文献索引,这当然是一种十分正确的做法。但不能仅仅将若干其他人的语言堆砌成段,当作自己的论述。如何消化他人的研究成果以支持自己的论点才是正确的引用方法。要想做到这一点是需要锻炼的
   (4) 四类:对新概念、词语不加解释。在研究和论文的撰写中时常要提到一些概念。这些概念在研究中可能不是研究的重心。但当一个概念出现时,特别是当这个概念对支持研究的重心有重要作用时,就应该加以定义。不要假设一个较普通的概念会人人皆知,就不加以定义了。但是,写报告时这一条就不那么重要。因为报告人可以比较有把握的假设听众(或读者)都懂得报告涉及的概念和内容。

  
三、例文与评判

  
我们为此文随机(Random selection)挑选了六篇文章。

  
例文一:<<依法行政重要课题: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研究>>
  作者:姜明安
  网址:“北大法律信息网”,
  
阅读时间:2006年9月15日
“二、 执法:使权利从“应然”变成“实然 
  法的根本目的(至少是根本目的之一)是保障和实现人的权利。立法是确认人的权利,界定、明确处在不同利益集团、不同社会阶层的不同人们的权利的性质、类别、范围和实现途径;执法则是使立法所确立的人的权利,或虽未为立法所确立,但属于人作为人,或作为社会成员所自然应具有的权利得以实现,包括提供权利实现的途径、条件,排除权利实现的障碍,防止权利滥用和制止侵权,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和给予被侵权者以救济等。可见,权利是执法的核心。一切执法行为,如果离开了对相对人权利的辨认、尊重和保障,就会异化成权力滥用,其所执之“法”在形式上可能是“法”,但此种“法”的灵魂已被其扭曲或偷”。
  这段文字过于复杂。
  此段文字中用了那么多的顿号、逗号、分号,加上从句和条件句,使得我没读完两行,就已经将作者的论述思路给丢了。我一连将此自然段读了三遍才搞明白作者的意思。这么复杂的表述方式,可能使得作者本人也忘记了一些要点。比如,例段在开始提出立论的基础:“法的根本目的(至少是根本目的之一)是保障和实现人的权利”。作者可能对“保障和实现人的权利”是“法的根本目的”这一断言不大放心,所以在括号中加上一句保险之言:“至少是根本目的之一”。这本无错。但问题在于,作者在本段后面结论道:“可见,权利是执法的核心”。我认为,既然权利仅仅是法的根本目的之一的话,那么,“权利”则应该是“执法的核心之一”才对。
  还有,此段的最后一句是对“权利是执法的核心”这一结论的进一步讨论和支持。但是,其内在涵义却值得讨论:执法行为不当,能会导致“法”本身的不公正吗?另外,“‘法’的灵魂已被其扭曲或偷换”这类文学用语,不应该出现在学术论文中。如果非要使用这类语言,那么就必需将什么是“法的灵魂”,“扭曲”“偷换”这些概念加以解释。这些华丽的辞藻只能起到画蛇添足的作用。
  搞学术研究的人都知道,复杂的语言反应了论点和研究人员思路的复杂性。但是,将复杂的论点用一般人都能读明白的语言表达出来却是一种特殊本领。
  笔者希望国内的同行,特别是研究生的导师们,自己能够掌握、同时也将“用简单的语言表述复杂的论点”的本领交给学生们。归根到底,学生能从老师那里学到的,除了研究方法之外,还能有什么呢?

  
例文二 <<论政府执法方式及其变革>>
  作者:肖金明
  刊物:<<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四期,页码:(不详)
  例文在第一节的第五大自然段中提到,“实践证明…”,又提到“经验证明…”。在学术论文中,不能这样论述。哪里来的“实践”?谁的“经验”?在这里应该对“实践”和“经验”加以介绍。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或者是自己的经验都是可以的。但必需加以讨论或著明出处。(二类问题)
  例文在第二节开始用了一个“单边主义”的概念。这个词在例文中是被加了引号的。这就意味著这个词是有特定的含义。在论文的撰写中,当第一次使用一个新概念时,应该对其加以解释、定义。不能假设读者能自动明白这个概念的含义。(四类问题)
  还在这段中,接下来,例文引用了法国学者贝尔纳 古尔的语句:“如果不把行政置还于公众…”带引号的文字直接引用于例文本页中“注1”。但是,本页下面的“注1”却不是贝尔纳•古尔,而是勒内•达维(一类问题)。为此,读者只能猜想贝尔纳•古尔的观点可能是在勒内.达维文中被引用的。这种硬伤绝对不应该在学术论文中出现。不知本文的责任编辑为何也将此误漏掉。
  还是在本段,例文接下来以四行半的篇幅直接引用了美国几位学者的话。在学术论文的撰写中,我们能用他人的研究成果、主张等等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而不能将别人的语言直搬照抄地拿来当成自己的句子(三类问题)。这种做法不是剽窃,而是论文撰写的方法问题。其实,改正这个错误的方法十分简单。是要在这个大段引语之前加上一些“穿针引线”的话,诸如“正如某某人所指出的那样…”,就可以了。更好的一种写法是,将他人的观点消化,在文中简单的介绍。顺便说一句,美国学术界写论文的习惯是,遇到长于三或者四行的直接引语,必需单独立段使用。
  在第三节的的结尾处,例文举了车辆使用的例子来说明某市政府是如何解决问题的。例子中具体提到了罚款的数目和举报者所得奖励的比例。此例何来?这么具体的例子必需有出处才可。否则读者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个例子是被杜撰出来的。(一类问题)
  在第四节的开始段,我们又看到直接将他人的语言当成自己的话的问题(三类问题)。这种做法的结果是使得这短短的、仅有五行的自然段中的论述逻辑十分混乱。这段的开始,作者提到“在政治民主化进程中,法律发挥社会效应不是完全和直接地依靠强力”。这就为本段和和这一节立下讨论的基调。读者所期望的便是看到例文对为什么强力不完全是法律发挥作用的基点。但是,紧接下来的句子却是直接套用他人的话:“毫无疑问的是,在任何现代国家中都有一种实际的必要,把使用武力作为实施大部分法律的最后一种手段”。论述逻辑上不通。接下来的、能支持例文观点的引语还是被放在括号里,……(但强力不是惟一的甚至不是最重要的)。不知道这个括号是引文原文里的呢,还是例文自行加上的。其实,改正这个错误的法不难。如前所述,可以不用直接引语,而是将他的观点加以消化,简单介绍就行了。如果我来重新写这段,我会如此改动:
  在政治民主化进程中,法律发挥社会效应不是完全和直接地依靠强力。诸如英国学者阿蒂亚(1)也指出的,除了武力之外,说服力才是使人们遵守法律的更有力的保证。
  这一自然段的结尾句又是一段直接引语。由于注一的号码在在这个结尾句之前,说明这里的引语出自于另一个学者,或者同一个学者的另一篇文章(或书)中。应该为这个第二个引语注明出处。(一类问题)
  但是,这一句话的最大问题还在于,其要点与本自然段的论述逻辑无关。本段意在说明“说服”这一执法手段的重要性。但这个结尾句却是说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执法手段的不同(武力还是说服)是否会改变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政治学研究中的课题。我们在此不加讨论了。我要指出的是,这样不加引导地照搬直引的论述方法有时会将研究人员自己也搞糊涂了。
  第四节中的第二大自然段的开始,例文指出:“而行政奖励、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的兴起也标志着政府执法方式的同类转变,非强制性行政在现代行政法制建设中扮演著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里问题虽只涉及论文的撰写方法,但内在逻辑问题却十分微妙。关键就在于这句中“…兴起也标志着…”这几个字:这几个字使得此句话是对一个实际中正在发生的事物的描述。那么,例文的作者是如何得知这个实际现象的发生呢?是通过自己的研究还是通过他人的研究呢?让我们用一个假设的例子来解释这个问题: 如果我们在文章中提到这么一个事实:“这种新药物的使用正在使得大量的鱼类死亡”,我们是不是应该提供出处呢?(二类问题)
  在这个大自然段的末尾,例文介绍了日本和西方国家的变化。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这些变化是众所周知的历史,那就不用提供来源。例文也是这么做的。
  第五节中的问题在于,例文介绍说:“从1997年开始,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全国有23个省…”。其中“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的引文方式在写新闻报导是可以的。但在学术论文的撰写中是绝对不可以的。尤其是当例文还涉及如此具体的数字,如“23个省”,等等。一定要将这份“国务院的规定”具体列出来。这样做的重要性从例文本身就可看出。例文在这个自然段稍后又提到:“该法第25条…”。(一类问题)
  第六节本身又是一个大自然段。其中提到:甚至有学者认为,“中国行政处罚制度的最终出路,还是…官告民’为标志的行政处罚制度”。这里用的是引号,说明是直接引用他人的言。例文为此也提供了注释(注一)。但从本页下面的注释中,并看不出是哪一位学者说过此话。所提供的只是“官告民”这一概念出现的背景情况。在学术论文的撰写中,如果是用引号提出的直接引语,那就必需随之提供具体的消息源。(三类问题)
  还有,例文在这里第一次提到一个新的概念:“官告民”,并且在下面还进行了简单的讨论。这是第四类问题。象我这样在国外的读者,不了解“官告民”这一词的学术定义,在读下面的讨论时,感到云山雾罩,只能猜著读。可见这类问题的严重性。每当介绍一个新概念时,一定要加以定义或介绍。(四类问题)
  在最后的第八节中,例文使用了一些文学性语言,诸如“野蛮霸道”,“骄横跋扈”,“以强凌弱”,等等。在学术论文中,不应该出现这类的词语。学术论文不是文学作品。再往下看,例文指出“政府执法应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和相关人的人格,严禁殴打或采取其他侵害其身体的暴力行为,不对当事人实施精神折磨或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如游街、示众、罚跪(站)、辱骂、公开隐私等”。例文在前面没有介绍或者讨论过这些执法行为。作者是如何得知这些执法行为的呢:亲眼所见,还是新闻报导?应该注明来源。虽然在中国的每一个读者都了解这些政府执法中的一些粗暴行为, 但是,在学术论文中随口将“事实”加以表述的方法是不行的。

  
例文三:《资源枯竭型城市:问题与对策》
  作者:张秉福
  
网址:“开放时代”,http://www.opentimes.cn/to/laigao/2006/06-26-01.htm
  阅读时间:2006年9月14日
  从此文的题目和行文来讲,似乎是一篇政策研究,不是学术论文。但从发表的格式以及国内各个转载网站的格式看呢,本文却是以学术论文形式刊登的。如果我们的猜测是不正确的话,事先在此道歉了。
  本文介绍段中提到“资源型城市因资源发现而立、随资源开采而盛,在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给自身留下了“累累伤痕”。段末的“累累伤痕”一词从文学著作的角度看,意思十分明确。但从学术论文撰写中看呢,却没有任何意义。顺便说一句,此段接下来又指出,“资源枯竭、经济衰退、环境恶化、低收入和高失业率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这其中,“低收入和高失业率”应该是“经济衰退”的表现,从逻辑上讲与经济衰退不是平级的概念,而是经济衰退的表现。
  作者在文中在多处提出了许多另人担心的现象。其中在涉及具体数字的地方,作者是比较注意,提供了数字的出处。但是,在其它没有数字的地方却没有出处。比如:“部分离退休工人在扣除一些必要费用后,退休金已所剩无几,生活较为艰难。”对这样仍然具有可量化性的陈述,也必需提供来源(一类问题)。而且,句中提到“部分离退休工人.....”作为立论的依据,这里提到“部分”,那就说明可能有另一部分“离退休工人”的生活还比较好。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会削弱这个“数据”的力量。在这样的情况下,提供消息的来源就更重要了。读者可以自己查找并核实数据的正确性。例文中还多次出现类似的问题。
  本文的最大问题还在于文献挑选。第一,我们从文末的文献目录中看到有六篇文章,但是文中只具体提到了三篇。不知是《开放时代》网管的疏忽呢,还是原文如此。我们又到其它网站上查看,发现有些网站干脆没有将文献列出来。无论是谁的疏忽,这样的错误是不能出现的。
  第二,更让我们感到不解的是,此文的中心议题是城市建设问题并涉及许多社会、政治、经济的道理。但是,文献目录中列出的大都是文学领域中的作品。比如,文中“注三”所涉及的问题是“阜新市的沉陷面积达101.4平方公里,已有2.7万座房屋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影响7.8万居民。大庆市森林覆盖率仅为9%,而草原退化、土地盐碱化和沙化的面积已占总面积的84%。”。  但是,注三所表明的资料源却是“郑敏著《诗歌与哲学是近邻•第三编:后现代诗歌的到来》P135”。我们看不出来诗歌哲学与那些数字的关系。无论是作者的疏忽,还是<<开放时代>>的责任编辑的失误,这样的硬伤是不该出现的。退一步将,如果那些文学评论中确实提供了有关数据,但文学作品中的数据搜集和讨论是否具有科学性值得怀疑。读文至此,我们可以对这份研究的正确性完全否定了。如前所述,如果读者无法核实并验证一份研究的结果,那么此研究本身的科学性就有问题了。

  
例文四: 《论政府信用与行政监督》
  作者:金铮铮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系
  
网址:http://law.zucc.edu.cn/files/student_shsj_6.htm  
  阅读时间:2006年9月13日
  这篇例文在我们流览的文章中是比较好的一篇。文章分为五大部分,从问题的提出(立题),一个模式的提出,到最后的结论,论述层次上十分清楚,使读者比较容易地随着讨论的走向思考。但是,正因如此,笔者觉得就更应该从研究和撰写方法上更加挑剔一些,以便将一些比较微妙的问题提出来。
  从立题--“政府信用问题的提出”--这部分看,观点的介绍完全是作者的自由讨论,似乎在此文之前,对政府信用这个议题上,没有任何理论上的研究。但是,作者在第二部份的开始就提到“要解决政府的信用问题,不可避免地应寻其法理渊源。”这说明作者知道政府信用问题在理论上是有“渊源”的。但作者在立题部分对前人的研究只字不提,会让读者感到此研究在“立题”上理论根据不足。另外,在第一段中提到了一些包括年代在内的实例,但没有提供出处(一类问题)。
  在第一部分的第二大段中所讨论的都是搞政治学研究中公认的东西,作者可能没想到如能提供一些文献支持,那就会使得此文更象一份学术研究,而没有大会发言稿的嫌疑了。值得指出的是,在此段的结尾,作者严肃指出问题的严重性:“一旦这种长期埋藏在公众心中的朴素的信任感被打破,带来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其中隐含的因果关系是:失信任导致灾难。这样将一个因果关系在在学术论文中提出是不行的。因为,1)行文至此,文章没有能从理论上证明(或引用他人的研究,或是在自己的研究中)这个因果关系。2)文章没有对“灾难性的”从质上加以定义。这种提法具有太多的“常识”性。在搞理论研究、写论文时候不能这样得出结论。
  例文的第三部分是利用文献来进行有关“制度上的道德”的讨论。例文所参考的七篇文章中,有六篇都集中在这部分了。但是,撰写方式上的问题是,文中仅仅将注释号标明,而且,不是所注释的文字都有引号。这导致了一种用引来之言,堆砌自己的论述之嫌疑。这种嫌疑在“注释5”上最为明显(三类问题)。
  还是在这一大段中,作者提到“政府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抽象实体,它在很多方面都应该按照“原子式”的个人的品质被要求,因此,......”这个“原子式”是个新概念,应该加以解释(四类问题)。在这一类概念上,不要假设读者会知道其定义
  在第四部分的第一段中,作者直接引用了孟德斯鸠的话,“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孟德斯鸠的这句话是很有名的。但是即便如此,也应该提供出处(三类错误)。还需指出的是,引用孟德斯鸠的这句话对例文的论证似乎没有直接帮助。孟德斯鸠主张的核心是“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的原则。但在这第四部分中,例文作者的论点是,最佳的约束机制是“通过制度提高政治代理人的违约成本,强化责任刚性”。虽然作者在论述中试图用孟德斯鸠的话来支持“作为约束机制的行政监督”这一主张,但笔者认为作者在这一点上并不成功。所以,在引用文献来支持自己的论点时,一定不要为“引用”而引用(三类错误)。
  第四部分最后一段是对现行的纪检和行政监察组合带来的“制度上的深层次问题”。在这一大段中,作者列举了许多“深层次问题”的现象。严格地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虽然这些现象是众所周知的弊病,但在系统地对这些现象进行研究之前,这些现象仍然停留在“被观察到的现象”这个水平上。否则,作者就不能从理论上说这些弊病产生于现行的制度。两个事物(弊病和制度)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能仅仅依靠“观察”就能建立的。这个问题比较微妙,但十分重要,甚至致命。因为,例文最后一部分的讨论就是建立在“制度产生弊病”这一尚未在理论上被测试过的因果关系上的。于是,我们从理论上就可以不接受接下来的结论。换言之,我们对论文以下部分就可以不用读了。
  笔者在对多份学术论文的阅读中发现,这是一个比较普遍但尚未得到重视的问题。
  第五部分中,类似的问题再次出现。作者在第二段开始指出,“实践证明,双重领导的内部监督体制由于体系不独立、地位不高,容易受人情关系的影响,不能发挥监督的实效作用。因此,必须......”。两个问题。第一,这个“实践证明”从何而来?在学术论文中,不能这样论述。在这里应该对“实践”。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或者是自己的经验都是可以的。但必需加以讨论或著明出处(二类问题)。第二,作者提出一个没被理论证明过的关系: “双重领导的内部监督体制......不能发挥监督的实效作用”。这个潜在的关系在学术研究中被称为“无效假设”。无效假设所陈述的是某两个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存在。例文仅仅用“实践证明”这一句话就证明了这个无效假设。而且,没提供“实践证明”的出处。在学术研究中,这样的做法是不可接受的。
希望国内的同行不要认为笔者在这个问题上过于挑剔了。

  
例文五:《劳动市场结构变迁与人力资本收益》
  作者:刘精明
  
网址:“中国社会学网”  
  [url]http://www.sociology.cass.cn/shxw/xstl/default.htm
[/url]#
  阅读时间:2006年9月17日
  此例文是一篇在社会学研究中常见的定量分析研究。作者对一些因果关系进行了量化的测验,并在依靠测验的结果做出结论。在我国,这种研究方法在包括政府研究和公共政策在内的政治学研究中并不多见。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是定量分析,但这份研究并不是实证性定量分析。因为所采用的数据并不是专为这个研究通过田野调查方式采集的。搞定量研究也有一定的规则。
  这篇例文在撰写上十分有条理,符合我们常见的定量研究的格式。例文从立题、背景介绍、研究的框架、数据和分析,直到最后的结论,交代得十分清楚。这种撰文方式值得我们搞政治学研究的同行们借鉴。另外,这篇论文撰写的行文方式十分简明。虽然文中涉及了许多复杂的统计公式,但却能让读者清楚地知道例文的观点。相比之下,例文之四的语言就略显冗繁。但是,例文中还是有一些问题。
  在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中,例文指出“大多数研究专家和学者都已经观察到,......,这一变化是相当明显的。对此,学者们主要从市场化过程的深入与市场竞争加剧这一角度加以解释。社会学界的反响特别地体现在前些年的‘市场转型论争’”。这样的立题背景是很好的,但是,作者没有提供背景消息的来源。这其中提到的“大多数研究专家和学者都已经观察到”这样一个事实,是作者本人通过对大量文献的流览发现的,还是作者通过其他学者的研究得知的呢?(二类问题)
  同时,在这部分中,我们看不出立题的理论基础以及这个研究对这个领域的贡献。让我们假设,这个议题在以前从来没有人搞过,即便如此,作者对此议题的兴趣也不会凭空出现;一个研究兴趣(Research interest)的出现总是有背景的。
  在第二部分(“改革进程中的劳动力市场结构变迁”)中,例文列举了一系列数字来解释“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过程”,“劳动力市场中的结构变迁”,等等变化,但作者并没有为所有的数据提供出处。“注一”的出现太晚了。这样一来,论文就有了很浓的“会议报告”的味道。
  在第三部分中,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框架。在我们能找到的、政治学领域中的研究,如此将研究放到一个理论框架中加以讨论的尚不多见。但是例文的问题是,作者没有解释是如何设计这个框架的,设计的理论支持是什么。什么是理论框架?理论框架就是在一个系统中,系统各个部分相互之间的关系。无论这框架是前人设计的,还是作者自己设计的,都应该在论文中加以解释—-解释框架中表示出来的关系。这些关系中,有的也许已经被其他学者测试过了:或被测试结果否定掉,或被测试结果证明了;也许有些关系正是例文要测试的。对在学术论文中提出的框架一定要进行解释的。但这样的论文撰写方法在国外的大学里肯定是通不过的。
  在提出自己的理论框架之后,作者在下面提出了研究要测试的假设(Hypothesis)。学术研究中的假设就是一个对待测试的因果关系的陈述。例文中提出了九个假设,每一个假设中都包含两个变量,但是,笔者从“中国社会学网”上下载的文章中省略了“变量设计”这一重要的部分,使得这一版本的读者无法了解例文作者是如何看待诸多变量之间的关系的。
  尽管我们对一个删节版的论文进行评判实在有不公平之嫌。但是,“中国社会学网”能刊登这样节选的论文,作者本人也同意将一个删节版的论文刊登出来,这都说明双方都缺乏对学术论文的整体性的正确看法。在读一篇学术论文时,如果有些环节不清楚的话,我们对论文的整体都可以产生怀疑。比如,由于网上版本删除了变量设计这一重要部分,我们不知道作者是如何将被测量的事物进行量化的。结果,我们就无法同意(或不同意)例文的结论。
  这种将论文删节后再在网上发表的情况极其普遍,有的甚至连文献目录都省略了。这种现象应该立刻加以纠正。

  
例文六:《政治特性、效率误区与发展空间──非政府组织的现实主义理性审视》
  作者:徐湘林
  
网址: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网:   [url]http://www.sg.pku.edu.cn/study/index.asp[/url]
  阅读时间:2006年9月18日
  这篇例文是笔者这次读到的文章中最好的一篇,可以看出作者在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方面有过严格的训练的。从讨论的方式、文献引用的方式以及对文献的讨论,都没得挑,中规中矩!尤其是在如何利用文献来帮助解释例文的观点上,值得国内同行们借鉴。但例文还是有一个问题。在这里,让我们换一个点评的方式,以便能解释类似的问题所能带来的影响。
  例文的议题是非政府组织的效率与政府运作的关系。这个议题可能会引起那些对政府在社会运转中的作用感兴趣的学者们注意。这些学者中的一些就有可能正在研究美国的行业组织,比如,美国的“律师协会”,“国际建筑法规理事会”,等等。这些研究人员可能会觉得例文在讨论非政府组织时,遗漏了这些“权力巨大”的行业组织。就拿美国的“国际建筑法规理事会”来说吧,它设计的《国际建筑法规系列》(International Code Series)资格考试,所有在美国搞房屋稽查的人必需通过,包括政府的房屋建筑检查人员。再象美国“律师协会”那样的非政府组织,为本行业职业行为制定的规则、标准,几乎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对这些非政府组织,例文只提到了一次,根本没有加以讨论。另外,例文中所讨论的非政府组织,大都是被认为“‘应该在现代社会整体资源配置体系中发挥重大作用’的组织”。所以,例文似乎在讨论非政府组织时,仅仅是在讨论一些政治性组织,比如“妇女组织、社区居民组织、环保组织、人权组织和慈善组织”,等等。
  这样一来,阅读例文的学者就很可能想知道,例文作者的讨论定向方法为什么不涉及那些行业组织。但是,例文在立题的理论背景时,没有提供所根据的文献的来源。
  在例文的第二大部分(“非政府组织理论研究的价值定势 ”)中,作者提到“西方公共管理理论的有关论述认为, ......”,但没有提供任何资料来源。
接下来,作者又提到“从西方有关的治理理论来看, ......”,但例文还是没有提供资料来源。
  还是在此段中,例文介绍:
  “在西方社会,非政府组织或第三部门的概念形成和研究起始于上个世纪70年代晚期,它是伴随著西方政府管理理念的变革和政府运行机制改革运动而产生的新的研究领域。同时,其理论和实践与西方社会业已形成的政治-经济-社会结构特征相适应”。
例文还是没有提供出处。
  所谓出处,不见得就必需是文献。也可能以是例文作者自己的研究结果。比如,例文作者可以这样接着写,以提供出处:
  “根据我们的研究,非政府组织这一概念第一次出现在某某教授一篇70年代末期的论文中(文献出处)......”
  例文在这几处讨论中问题是属于“灰色地带”(一类问题)。由于没有提供出处,读者无法查证例文作者提到的“西方有关的治理理论”的研究和书籍。
这些遗漏为我们在拜读例文之后留下一丝遗憾。

  
四、结束语

  
搞学术研究是一件很辛苦的工作。学术研究,从对问题的观察、学术兴趣的形成、文献阅读、数据或资料的搜集、理论框架的建设、论证,到最后的论文,是一个严谨的过程。哪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研究质量。而学术论文的撰写,也就是对这个研究过程的描述。
  简单说起来,一篇论文中,不外乎有两种内容:别人的东西和自己的东西。对别人的东西要注明来源;对自己的东西要有根据。两者之间的联系是什么?是别人的东西和你的东西之间的理论联系:或为理论背景,或为信息数据来源。所以,在论文的撰写中,每一句话,每一个陈述都要有根据,所谓 “无一字无出处”是也。更不能随意将一个因果关系提出来却不加证实。
  在对别人的东西(文献)进行讨论时,不能简单的将人家的话原样照搬,当成自己的语言(这是指在注明来源的情况下)。将别人的论点加以总结,然后,或消化到自己的观点中,或用以支持自己的观点。例文六在这一上做得最好,值得国内同行学习。
  我们向国内同行推荐两本专门讨论学术研究方法论的书。一本是有关社会学科研究方法的,另一本是有关学术研究中的案例研究的。希望这两本书能有些帮助。

  
1) Babbie, E. (2005). The practice of social research (8th Ed.). Belmont:
   Wadsworth Publishing Co.
  2) Yin, R.K. (1989). Case study research, and your methods. Newbury Park:
   Sage Publication.
  最后,我们建议国内大学中,特别是研究生学习中,要求学生写一种被称为“文献注释”(Annotated Bibliography)的论文。这是一种在美国大学里十分流行的做法。在写这种论文的时候,教授一般会出几个题目供学生选择。然后,学生按照自己挑选的题目进行文献研究。文章包括将所选题目的主要观点从文献中总结出来。同时,还要将参选题目的主要学者的观点列出来,与其他学者的观点进行比较。这种文献注释的写作训练十分有助于将来的学术研究。其实,学术论文一开始的文献讨论与文献注释就十分近似了。所以,有许多研究生就利用写文献注释的机会开始为毕业论文做准备。至少,文献注释使得学生对所选议题的文献开始熟悉起来。(原载《社会科学论坛》2007年 第3期,题目为《善意的批评,严重的问-从例文看学术论文撰写方法》)

   http://www.cqvip.com/qk/83655X/200702/23812204.html
2#
 楼主| 发表于 2012-1-6 03:35:25 | 只看该作者
写论文“四戒”:戒杂、戒浅、戒乱、戒错(戴世强)—— 再谈科技论文写作
作者:戴世强时间:2010-11-29来源:科学网博客192次阅读

  这几天在埋头为主管的刊物修改英文论文,改得好苦。编辑部催得紧,只得昼夜兼程,这倒也罢了,偏偏要改的论文十之七八写得不成样子,弄得苦上加苦。论文作者多为研究生、青年教师或刚出道的科技人员,于是,就想趁周末与年青学人说说写论文“四戒”。
  一要“戒杂”。杂,指的是杂乱无章,语无伦次,这类论文最难修改。国人写文章爱说大话空话,也许是“文革”遗风吧!不知怎地,传到了年青一代。不少论文喜欢大谈自己的研究工作的意义,偏偏文字功夫有限,翻来覆去是那几句话,惹人生厌。研究意义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需要写上几句,讲明工作的motivation,但一笔带过就行了。另一个毛病是文章结构杂乱,信手写来,毫无章法。因此,希望年青朋友们写论文之前,先静坐一段时间,缜密构思一番,最好写一个简要的提纲,力争表述得条理清晰,言简意赅,鲜明生动。
  二要“戒浅”。浅,指的是浅尝辄止,头重脚轻。在描述了演绎、计算或实验过程之后,把公式、图表一放,就“溜之乎也”,这实在要不得!请注意:文章的优劣主要看结论是否正确、新颖,分析是否深入、到位,至少要用三分之一乃至一半以上的篇幅用于结果分析。在昨天的博文里谈到中国科技大学陆夕云课题组的工作时曾详述过此点,不予赘述。只补充几句,前些日子我读《李政道传》,发现其中有很多段落谈及产生了一些基本成果后,李政道与一批大师们反复讨论成果表述的情景,青年朋友们在读这一传记时不妨留意此点。
  三要“戒乱”。乱,指的是不守规范,胡乱成篇。有些论文不遵守论文写作的基本规范,术语、记号、格式、引用方式等没做到自洽、统一。例如,参考文献的写法,五花八门地堆在一起,很明显,作者没有化时间进行整理。正确的做法是:选定要投稿的目标刊物后,细读该刊的“投稿须知”(Instructions for Submission),严格地按格式要求尽可能规范地写作;术语之类,应按“名从主人”的原则写出,搞不清的多查权威性的词典或名词汇编;写出初稿后专门检查一下论文写作的规范性。
  四要“戒错”。错,指的是错误百出,词不达意。这是最常见的问题。我为期刊修改论文已有三十余年,只觉得我国学人英语论文的写作的总体质量越来越差,真的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吗?现时年青人化在英语学习上的时间不是越来越多了吗?阅读写作外文科技论文的机会不是也越来越多了吗?问题在于:一是国内英语教学模式岀了岔子,以前的博文里曾有叙述:年青人学到了不少“花拳绣腿”,不善于真刀真枪地实干;二是不少年青作者写作论文不认真,他们胆子忒大,敢于乱造英文单词,敢于把英语语法抛在一边。现在的word的功能很强:拼法有错的划红线,语法有错的划绿线,他们愣是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治好这一毛病的“药方”是:认真,再认真一点;努力,再努力一点。根据实际需要,补学一些英语写作的知识。同时,要在改正自己写作上的错误的过程中学习。这里只说表述不能有错,当然,论文内容更是不能有原则性的错误。
  人们常说,“有时细节决定成功”。我们在写论文时必须注意章法,注意细节。我经常见到:做了一件好工作,由于不注意写作细节,本应端岀“美味佳肴”的,却变成了“粗茶淡饭”,甚至有的“难以上桌”,实在可惜!这就是为什么林家翘先生如此注意presentation能力的缘由。
  期盼着年青朋友们好自为之,拿出写得非常漂亮的优质论文来!

  写于2010年2月6日晨 
http://blog.lehu.shu.edu.cn/sqdai/A164349.html

  修改于2010年11月26日晨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8753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9-24 22:25 , Processed in 0.072474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