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0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从教科书看历史上公民教育转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2-6 13:25: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教科书看历史上公民教育转型



辛亥革命对于中国现代化转型起着关键的作用。图为在当时的新式学堂里,学生们正在听外籍老师讲课,接受现代文明教育。本报资料图
内容提要
辛亥革命对于中国现代化转型起着关键的作用,其中教育转型就是其中之一。之前二千多年的教育到此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新教材、新式学堂遍地开花,许多知识分子把培养健全的公民当成己任,大力提倡公民教育。可以说,公民教育在中国滥觞于晚清,经辛亥革命,到民国初年,公民课正式成为一门功课,进入中小学课堂。1912年新任教育总长蔡元培提出“以公民道德为中坚”的教育方针,并且将“公民道德教育”作为“五育”之首。蔡元培、张元济这些人,作为饱读儒家经典的翰林、进士,同时又是晚清修身教科书的编撰者,他们是那个过渡时代兼顾新旧的人物,也是为公民教育在中国开路的人。
新编教科书风行海内外,
期以养成现代国民之人格

辛亥革命到民国初年,公民课正式成为一门功课进入学校。商务印书馆推出共和国教科书系列中的“新修身教科书”,明确表示“本书以养成共和国民之道德为目的,注重独立、自尊、爱国、乐群诸义”,这与过去的“修身”课已有很大不同。由沈颐、包公毅等编、高凤谦等校订的《共和国教科书新修身》高小共6册,书前印有编辑大意:
自共和民国成立以来,今日之首宜注重者尤汲汲于民德之增进。盖国者,集人民而成,人人品行正、风俗美、道德知识日益进步,则国之强盛又奚待言。本编所述务取国民教育之本旨,为养成伟大国民之基。修身之学以躬行实践为主,故所取教材,不尚高远,期于道德上之普通常识,完全养成即为教育家应尽之责。
第一册有道德、求己、自助、不畏难、清洁、职业、戒贪、自省、节用等课,其中“自助”一课说:“西谚云:‘天助自助者’。……英国人民,最富自助之精神,人人具勤勉奋励之心,而国家亦食其福。专制国之所以腐败者,以人民受其压制,失自助之精神耳。今日国体共和,无复有恶政府之压制,凡吾国民,尤当知自助之必要也。”
第二册有自由、平和、人道等课。
第六册有宽容、博爱、人权、人格、国际道德、中华国民等课。
1912年6月初版,1917年6月已出到218版的国民学校用《共和国教科书新修身》,第八册有“守法律”、“服兵役”、“纳税”、“教育”、“选举”、“平等”、“自由”、“好国民”、“尊重名誉”等课文。
这些内容已不是停留在公民道德层面,而是涉及到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自由、如何成为一个好公民,包括选举等都涵盖其中了。
在“新修身教科书”之外,那一时期的国文教科书也承担着某些公民教育的责任。1912年4月出版的《共和国教科书新国文初小》在《编辑大意》第一条就提出:“本书以养成共和国完全国民之人格为目的。”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新编共和国教科书说明》也标揭编辑这套书的用意是:“期以养成共和国民之人格。”
这套“共和国教科书新国文”风行海内外,印刷版次就超过2560次,包括新修身在内的教科书印刷了上千万乃至数千万册,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之所以昙花一现,恐怕与这些教科书所普及的观念也不无关系。尽管到1915年下半年,袁氏称帝前夕,共和国教科书已不能使用,将“共和”教科书更名为“普通”,删去了“平等”、“自由”等内容,但此前四、五年间,共和观念、公民常识已抵达全国的上学儿童那里。
全面普及公民知识,
公民教育史上黄金时代

1917年1月,商务印书馆推出了刘大绅编、教育部审定的共和国教科书《公民须知》,供国民学校修身科学生用,这是最早以“公民”命名的初级教科书。教育部于1916年10月颁布的《修正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中有《修身要旨》,提出修身科“兼授公民须知”。《公民须知》分五章、十五节,对公民、公民之资格、公民之权利(自由、平等、选举与从政)、公民之义务(纳税与公债、服兵、守法、教育)、地方自治、国家之组织(国体与政体、立法、司法与行政),作了简明扼要的介绍。
1919年,在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五届大会上,有人提出编订公民教材案,“凡属国民,自应具有公民知识;值此世界大势日趋改进,平民主义澎湃五洲,苟非于公民知识教养有素,势必盲从轻举,易入歧途,关系于国家实非浅鲜。”
1922年12月新学制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在南京开会通过《中小学课程纲要》草案,将原有的修身科改为公民科。1924年,江苏省教育厅、上海家庭日新会、基督教青年会及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发起全国公民教育运动,1926年,江苏教育会议决每年5月3日至9日为“公民教育运动周”。这一波由教育界、基督教会和新闻界推动的公民教育运动一直持续到1929年前后,可称为公民教育史上的黄金时代,教科书也不例外。
“新学制教科书”由1924年5月初版,高级小学使用李泽彰编、王云五校的《新学制公民教科书》共四册,初中的《新学制公民教科书》共三册,由法学家周鲠生编写,内容要比高小四册更深入。
从内容到名称,修身课完成了到公民课的全面转型,公民教育的地位正式确立,“修身”课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公民课成为基础教育阶段培育公民的核心,原先国文教科书承担的公民教育职能从此弱化。在公民教科书《编辑大意》中明确,“对于良好公民应具有的知识,习惯和精神,予以同等的注意,以期养成忠勇服务的明达公民。”
《新学制公民教科书》(小学校高级用书)每册16课,第一册从家庭、互助到学校、会场规则、小公民会、乡自治等,也就是从家庭生活到学校生活、社会生活,以造成“好儿童”为目标。第二册从职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尊重别人的权利到市自治、县自治、公共心、选举适当的人、社会领袖,再到国家、法律、法治精神。第三册从省议会、国会、选举权、选举票和选举手续、代议制度的精神到人民的资格、人民的权利、人民的义务、我国的领土、我国的主权、大总统、国务员、法院、审计院、政党、好政府。第四册则涵盖国际生活。后三册就是从本市、本省生活到国家生活、国际生活,步步扩大,以造就一个“好国民”为目标。
在一个长期奉行官本位的民族,第二册第一课《职业》却这样告诉小学生:“我们从前的观念,以做官为荣,因此,一般人都以为官吏是最尊贵的职业。我们应当打破这种旧观念,要晓得,一切有益于社会的职业都是一样的尊贵。”第十一课《社会领袖》说:“我们中国人向来对社会的事情漠不关心;其中原因固然很多,但社会领袖之缺乏,可以说是一个极大的原因。……做社会领袖的,应当具备三个要件,第一个要件是要有热烈的感情,第二个要件是要有精明的思想,第三个要件是要有普通的知识。无感情的人,办事就没有热忱和毅力;无知识、无思想的人,办事就动辄出轨。”
有良好健全的公民,
国家才能日趋强盛

国民党在南京建立国民政府之后,以党化教育替代公民教育的思潮兴起,1928年大学院颁布《小学暂行条例》,在公民科外,增设三民主义科,后合并,改名党义。教育部1929年8月颁布的《中学校课程标准》已没有公民科的地位,而代之以“党义科”。因遭到教育界普遍抵触,以及“九一八”事变后的民族危机,“党义科”仅仅三年后即无奈地取消。1932年10月教育部颁布《小学课程标准》,公民训练与国语、算术等一起被列为十科之一。次年2月,教育部颁布《小学公民训练标准》,训练小学校的儿童“以养成健全的公民”为目标。
公民教育再度回归,但是三民主义的意识形态已逐渐渗入教科书的编辑当中,商务版的公民教科书也不能幸免,这是教育部课程标准规定的。在“一二八”事变之后,1933年到1934年出版的“复兴教科书”,在“编辑主旨”中既有“注重体格、德性、经济、政治的训练,以养成健全公民”,同时也将“灌输党义”写了进来。与此前的“新学制教科书”不同,许多属于国民党和孙中山的一家之言在“复兴教科书”中得到强化。
新课程标准适用“复兴公民教科书”高小共4册,每学期一册,胡宗瑞、赵琼编、王云五、傅经纬校订的第二册包括公正、尊重别人的意见、公平竞胜、对于不幸者的同情、诚实、互助、宽恕、集会的方法、会议的方法,怎样对付和我争论的人,还有孙中山提出“四权”即选举、罢免、创制和复决权。对于集会和会议的方法都写得很详细。
《尊重别人的意见》提出:“要知道无论我的思想学识是否胜过别人,我的见解未必一定高出于人,别人的意见未必全无理由,对于别人和我不同的意见也要尊重。即使别人的意见,我认为确有谬误的地方,也只能就事论事”。这样的观念一旦在一个小学生的生命中扎根,一个健全公民的基础就有了。
赵景源、魏志澄编、王云五、傅经纬校订的第四册有很多意识形态内容,包括“建国大纲”、“五权宪法”等,在观念上主张牺牲个人的自由,争团体的自由等。但在讲法治精神时,明确“无论政府和人民,都受法律的拘束,都得法律的保护,这就叫做法治。我们要维持这制度,必须人人具有法治的精神。”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学公民课程标准》,高中授以社会问题、法律、经济、伦理等,初中授以公民道德、政治生活、地方自治、法律大意和经济生活等知识。复兴《公民课本》高中四册,第一册是社会问题政治概要,第二册是经济概要,第三册是法律大意,第四册是伦理大意,内容比较深,也有点儿抽象。
“复兴初级中学教科书公民”共三册,一年一册,第一册道德,第二册政法,第三册经济。这一版的公民课本虽深受三民主义的影响,但还是保持了不少相对独立的公民教育内容。第一册由孙伯謇编写,1933年7月出版,11月已印70次。对于什么是公民?教科书解释首先是拥有国籍的国民,但国民不见得就是公民,国民之有公民权的,才是公民。什么是国家?“国家是人类的共同生活团体,多数人相结合为一体,以完成共同生活,就是国家。组织国家的多数人,就是国民。”什么是自治制度?自治制度,是训练行使民权的机会,是民权政治的基础。自治的实行是否圆满,不独和地方有关,有时且可影响全国。所以公民应当了解自治的本质,养成自治的精神,并充分行使应有的政权,以尽做公民的义务。
在“国家道德”这一章有一节“尊重舆论”:
社会国家的事情非常复杂,一个问题发生,不止一个原因。一个问题解决,也不止一个结果。社会国家的问题都有关于国计民生,解决问题,又不能同自然科学一样,先事试验。所以一个公共意见须经有见识的专家发表言论,并须容纳反对的主张,而后为最终的决定。如果多数人的意见偶合,便压迫少数人的议论批评,却不是真正的舆论了。
初一年级的公民教科书能对舆论作出如此清晰笃定的解释,这样的公民教育自然是有价值的。1923年生在无锡的李慎之先生回忆:
三十年代我还在读初中的时候,整整三年都学过一门公民课,用的是民营的商务印书馆编的课本。虽然分量不大,但是相当扼要而明确地教给了我们什么是国家或政府的权力与责任,什么是个人的权利与义务。什么叫公民,他与中国人历来说的老百姓有什么区别。我们当年的教师又是一个口才极好,极善于启发学生对公民权利的觉悟的人,使我印象深刻,至今难忘。
“……我推想与我同时学过公民课的应当有几百万人,最少也应当有几十万人……”
由于时代的风浪起伏不定,受过商务公民课本陶冶的一代学子,他们还是有幸的。学者谢泳说,李慎之先生生前有一次在上海,曾亲口对他谈起早年公民教育的影响,“他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他感到他这一生做人做事的基本规则,都来源于早年公民教育,虽然经历了时代的变化,但那些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还是保留在了他们那一代人身上。”
1937年3月,依照教育部修正课程标准,商务印书馆又出版了新的一版公民教科书,“复兴初级中学教科书”《公民》第一册,李之鸥编著,韦悫校订,增加了公民道德与蒋介石倡导的“新生活运动”等内容,当时战争迫在眉睫,特别增加“童子军训练”一节。
这个版本先从“群己”关系入手,再澄清公民与公民的关系,提出一个良好公民须具备的条件,“不但须有强健的体魄,丰富的知识,并须有优美的道德,有浓厚的爱国心,有努力从公的精神;对于为国家服务方面,应谨慎地行使政治上的权利,应竭力地实践政治上的责任。一个国家的盛衰,全靠公民的良好与否;国家有良好的公民,便日趋强盛,否则便日趋衰弱。”
在“学校生活与公民道德之培养”一章说,学校设置的各种科目“都是使学生们获得必要的知识,和养成健全公民的要素”,比如养成对公民服务的责任心,守规律的习惯,虚心谨慎无形中养成做公民的根本条件。“体育活动的成效,还不只是增进我们身体的健康,并且是与几种重要的公民道德有关系。例如在运动场比赛时,有裁判员作公正人,成绩的好坏丝毫不容作伪,这便是公正的精神;运动比赛时,各人都勇往直前,竭尽全力来奋斗,这便是勇敢的精神;在团体运动时,彼此团结一起,彼此合作,彼此服从团体的纪律,这便是团结、合作及服从纪律的精神。这些都是一个良好的健全的公民所应有之德性,而在体育活动中,都可以培养成功的。”至于课外活动,无论读书会、演讲会,运动会、远足等,更不要说学生自治、社会服务等,不仅可补课堂的不足,而且也是公民生活的实习。日本侵略者对商务教科书中的公民教育和民族意识都深有惧怕,“一二八”事变时之所以要轰炸商务的工厂、焚烧东方图书馆并非偶然,其中就有毁灭文化达到毁灭一个民族意志的险恶用意。
抗战爆发,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后,一度推行“国定本”,商务印书馆代表的民营出版业最后一版教科书止步于此。1942年出版的《初级中学公民》共三册,编辑要旨称,这是根据教育部1940年7月公布的《修订中学课程》标准编辑的,官方的正中书局与民营的商务、中华、开明、世界、大东等组成的“国定中小学教科书七家联合供应处”负责印刷。
教科书中的公民教育,是那个时代知识分子期望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健全公民的努力尝试,并且具有国际视野,将一些先进的知识引入现代教育,这对于我国公民教育建设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近代史专家、杭州学者傅国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9-29 01:18 , Processed in 0.10162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