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5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从特殊教育到融合教育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4-1 07:06: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沿海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论文

从特殊教育到融合教育
——来自广州市四所特殊教育学校的调查报告

课题组单位:广东商学院社会学系
课题组成员:吴丽君 郑楚芳 肖菲菲 叶志君 谢红珍 张晓玲 庄承洁 张膺琳 陈杰瑜 谢津津

<内容提要>:本文从“社会型残疾”的观点出发,通过大量的资料收集和对广州市四所特殊教育学校的调查,对现阶段我国的专门特殊教育学校的现状进行分析,论述了其在我国现实条件的基础上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存在的缺陷,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外已发展了的“一体化教育”理念,进一步提出在教育中改善残疾人社会融合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型残疾
特殊教育学校
一体化教育
社会融合


一、问题的提出

在西方专业社会工作中,关于残疾现象存在着两种观点,即个人型残疾与社会型残疾。“个人型残疾的观点认为:残疾人所经受的问题是他们自身伤残的直接结果,所以,专业工作人员的主要任务是使残疾人适应残疾后的特殊条件。这包括两方面的工作:第一是身体调整,即通过康复计划,使身体尽可能康复到接近正常状况;第二是心理调整,即帮助每个残疾人认可身体限制的事实。”(迈克尔.奥利弗,1990,P17)“社会型残疾观点的不同之处在于不再认为残疾人自身有什么毛病,它摒弃了个人病理学模式,当残疾人不能完成某项工作,分析其原因时就可能看到如建筑物的不良设计,别人提出的不实际的预期指标生产组织不良或不适宜的住房环境等等因素。所以,这种无能为力的状况并不是由残疾人的缺陷引起的。”(迈克尔.奥利弗,1990,P31)而英国身体损伤者反对隔离联合会指出:“就我们的观点而言,是社会使身体损伤的人成为残疾。残疾是强加在我们的损伤之上的东西,我们不必要被孤立,不必要完全排除在社会活动之外。要理解这一点就必须领会身体损伤了的人与损伤了身体、被社会称为残疾的人两者在社会地位上的区别。因此,我们把身体损伤定义为:缺少四肢的某一部分或某一肢的全部,或有一只有缺陷的肢体,或身体组织有缺陷,或身体功能缺陷。把残疾定义为:由于现今的社会组织不顾或很少顾及身体有损伤者的情况而把他们排除在社会活动的主流之外,从而使他们不便于活动,或是活动受到限制。所以,身体残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压迫。”(迈克尔.奥利弗,1990,P27)

针对是社会使身体损伤的人成为残疾,残疾是强加在残疾人的损伤之上的东西的观点,在残疾人教育方面,国际社会已经发展出一种“一体化教育”理念和“全纳性教育模式”。一体化教育,又称为"回归主流",它是针对传统的"隔离式"的特殊教育模式而提出的,最早萌芽于北欧特殊教育界提出的正常化原则。一体化教育的核心内容是:让残疾儿童在最少限制的环境中接受教育,依据残疾程度的不同,设置各种类型的特殊教育形式,制订个别教育计划;主张使大多数残疾儿童尽可能在普通学校或普通班中与健全儿童一起学习和生活,改变以往主要把残疾儿童集中到特殊学校,将他们与健全儿童隔离开的传统教育方式,达到让特殊教育"支流"回归到普通教育"主流"中、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融为一体的目的。“一体化教育”模式,在西方发达社会中已得到广泛的推行。它正以丰富的内涵,多种教育形式落实到每一位特殊儿童。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清晰的管理服务职能,为特殊儿童接受优质教育疏通了道路。一体化教育是在西方经济高度发达,社会观念高度进步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教育观念。这种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对于打破隔离,让残疾儿童回归正常社会、适应正常社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驱散了残疾儿童心灵自卑的乌云。

社会型残疾观点的提出给我们带来启发,让我们认识到社会因素在造成残疾人社会生活各方面障碍的重要性。我们决定用这个观点来重新审视我国特殊教育体系。我们的问题是:特殊教育的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教育缩小残疾人与普通人的差距,帮助他们立足于社会。但是,在现实社会中,这种目的是否真的达到,还是说相反地,特殊教育成为了一种隔离教育?这种教育“在残疾儿童已有的不利条件中,又增添了教育与社会的致残因”?换句话说,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是否是残疾人教育的最好的模式?这种教育模式是否有某些地方需要改进,从而减少残疾人社会型残疾的程度,使学生更好地与社会融合?“一体化教育”的模式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是否适宜推广?

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开始了本课题研究。我们开始大量收集了有关的残疾人教育的资料,同时也试着了解现实。我们希望走进广州市的特殊教育学校,用我们的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用心去感受在这些学校学习的残疾人的学校、家庭与社会生活。我们调查采访了广州市海珠区A校,广州市B校,广州市C校,广州市D弱智青年培训中心等四所学校。本报告就是在这些学校的调查基础上完成的。我们主要运用社会型残疾理论与社会化理论,探讨残疾人专门教育存在的必要性以及缺陷,并结合现有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形式就如何使残疾人融合于社会等问题提出建议。

二、我国的残疾人教育


当前我国有近6000万残疾人,涉及近2亿人口。如何帮助这一群体获得应有的资源及利益是我们整个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残疾人要生存,要发展,就要自强不息,并在社会的帮助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而残疾人要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教育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由于残疾人有特殊的需要,残疾人教育首先是在与普通教育体系相区别的教育项目中开展起来的。这种教育被称为特殊教育。

我国为残疾人特别设置的教育项目开始于19世纪末期。第一所盲校是1874年英国牧师穆威廉在北平(今北京市)设立的"启明瞽目院"。第一所聋哑学校,是美国传教士查理·米尔斯1887年在山东省登州(今蓬莱县)设立的"启明学校"(现为烟台聋哑学校)。1916年,实业家张謇在江苏省南通市创办了第一所由中国人自己筹建的私立聋哑学校。在这些特殊教育先躯者的影响下,保定、杭州、南通、奉天(今沈阳市)、吴县(今苏州市)、绍兴等20多个城市先后办起了聋哑学校和盲童学校。这些学校创办之初,困难重重,条件艰苦,但多数仍在艰难中坚持下来。由于旧中国的历届政府不重视残疾人教育,加之战祸连年,残疾儿童无法上学,那时的特教事业发展非常缓慢。到1949年,全国仅有盲、聋哑学校42所,在校学生2000余人。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聋哑、盲目等特种学校,对生理上有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1953年,国家教育部设立了盲、聋哑教育处,负责制订计划,培训师资,指导全国盲、聋哑教育工作。同时,制定了以北京语言为拼音标准的"新盲字"方案,成立了盲文教材印刷机构,发行新盲文教材,供盲校使用。在聋人教育方面,颁布了《汉语手指字母方案》,作为聋人识字和发音教学的辅助手段。这一系列措施,促进了特教事业的发展,到1965年,全国盲聋哑学校发展到266所,在校学生由过去2000多人增至22850人。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政府重视,社会支持,残疾人教育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教育的规模、人数均超过我国自有特教历史以来百余年的总和。1980年,全国有特教学校292所,在校盲、聋哑学生3.3万人。

80年代初,以特殊教育学校为特征的特殊教育模式被打破,与普通教育融为一体的残疾人教育模式开始试验并取得了成绩。上海等地开始试办弱智学校,并在普通小学试办弱智儿童辅读班,取得经验,迅速在全国推广。1987年,"金钥匙"盲童教育倡导者徐白伦在老一辈革命家康克清和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下,进行了盲童入普通小学随班就读的试验,获得成功,教育部门迅速加以总结、完善和推广。从此,对盲童、聋童、弱智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已有特教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三种形式。据统计,截止到1993年12月底,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已发展到1123所,同1980年比,增长3.8倍;普通学校和福利院设置特教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已发展到3568个;盲、聋、弱智儿童就近入学随班就读大幅度增长。除肢残、精神残疾、多重残疾未作统计外,接受教育的盲、聋、弱智在校学生1993年已达37万余人。其中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学生已占总数的三分之二,这说明我国以一定数量的特教学校为骨干,以大量的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新格局已经形成。

20世纪80年代,我国特殊教育基本上处于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高中阶段的普通教育是空白,职业技术教育刚刚起步,高等教育正在试点。根据残疾人接受教育的需求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残疾人的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必须采取逐步发展的方针。现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有了新的发展,残疾人群体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素质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的地位不断提升,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法律法规建设力度也不断加大,特殊教育开始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当前,以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特教班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基本形成。盲、聋学校的课程教材体系逐步完善,师资队伍也不断壮大,这些都为今后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我们的所见所闻

(一)
四所学校基本情况
我们小组第一个走访的特教学校是海珠区的A校,该校处于居民区,环境比较幽静。校舍是由普通学校改造而成,活动空间较大,校舍和设施都很新。目前全校有100个学生,按年级有9个教学班。他们实行是小班教育,每班只有10来个学生,而且每班教学模式都是按学生智力水平、心理生理特点分成ABCD四小组教学,开展针对性教学和个别辅导。该校的师资力量近几年来在逐步提高,但仍没有特教老师。


接着,我们走进了广州市B校。它是四所学校中唯一一间全寄宿的学校。考虑到学生的安全问题,学校铺了盲人道,在柱的外围上一层软垫,还装有闭路电视系统,防止学生意外能及时发现。该校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康复训练、职业技术教育于一体的教育模式,并为学生的就业着想,设有自己的实习基地,该校计划把音乐教育发展为他们的特色教育。


广州市D弱智服务机构是一个为智障人士提供从幼年到老年一条龙服务的机构,而我们走访的正式这个机构中针对15岁以上弱智青年提供职业培训的一个服务——D弱智青年职业培训学校是我们所走访中唯一一所民办的非营利的学校,它的资金来源于很少一部分政府拨款,30%40%由学生学费负担,其余都由海内外的慈善机构赞助。学校对一些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该机构设有专门的社工部,并运用社会工作的工作方法实行“社区化、家庭化”的服务模式,目的在于在办学理念上有意识地主动带领学生融入社区,走向社会。


最后一间走访的广州市C校是1946年由张**创办的,在10年后转为公办,是四所学校中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特教学校。该校设施完善,且聘有南京特教老师,但依然感到师资力量的不足。它集聋童康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于一体,在幼儿教育中,采用“聋正合一”的方法,把少数聋儿放在正常孩子为主的幼儿班共同学习,以提高聋儿的听力水平、合群能力。学校以艺术教育为特色,同时开展分层教学实验,以发掘每个聋儿的潜能。


四所学校基本情况一览表
名称
学校性质
创建时间
寄宿/走读
学生数目
生源
教育对象
教职工数目
师资力量
教学内容
海珠区A学校
公办
19938
走读
100
面向海珠区
轻度弱智儿童少量中、重度弱智儿童
40
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17
初小程度读、写、算的文化知识和谋生技能
广州B学校
公办
19899
寄宿
163
面向全国主要是华南地区
盲童
77
本科学历30人其余为大专学历
基础教育康复训练职业技术教育
广州市C学校
公办
1946年创办1956年转公办
走读
470多名
面向全省主要是广州市
聋童
140多名
聋童康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
D弱智青年职业培训中心
民办
19902
走读
17
主要广州市少外市
15岁以上的轻度弱智青年
6
劳动技能培训

(二)
四所学校的异同点


从访谈中,我们发现四所学校存在以下一些相同点:


1.学校都保持与家长联系,让家长能了解到学生在学校的情况。聋校的潘老师提到“家访如果有必要,我们就会去,比较多的是电话交流,或者开家长会,保证每学期至少有一次老师能跟家长面对面,还有一些住得比较近学校的家长来接送学生,你也可以跟他聊一下,反正老师跟家长的联系始终要保持的。”可以说四间学校与家长保持联系的方式基本是相同。在A校的访谈结束时,刚好学生放学,我们就看到一位女老师手上拿着一张小纸条,纸条上记录着班中某位学生今天在校的表现,利用家长接送学生放学机会与该学生的家长沟通。

2.访谈中,我们发现家长对孩子的态度是两极分化的——溺爱或冷遇。对于这个问题,A校的校长说:“有些是很疼爱他们的,简直就是溺爱,什么都帮他们做,喂他们吃饭,帮他们穿衣服,连书包都帮他们背。”而盲校的老师则反映:“有些家长就觉得有一个盲的孩子很丢人现眼,不愿让人知道他有这样一个孩子。有一个一年级的学生就从来没去过公园。”甚至有的家长会抛弃他们的孩子。A校的郑校长就说:“生了这样一个(残疾)孩子,有的家庭还因此搞到家庭破裂,有的只剩下爸爸了,有的只剩下妈妈了,我们学校有个学生父母都跑了,只剩下他爷爷奶奶照顾他,身世很凄凉的。


3.对于残疾儿童是否有兄弟姐妹的问题,老师是这样回答我们的:“
国家政策允许有残疾子女的父母生第二胎。生第二胎的有两种心态,第一种是要生一个正常的作为补偿;第二种是希望生了第二胎正常的小孩,将来可以照顾有残疾的。也有这种考虑。但是也有坚决不生的,比如说XXX的妈妈就是,她坚决不再生了,她说如果再生一个,那这个小孩就太可怜了。她要把全副身心都放在这个小孩上面。”老师还反映“有的学生很排斥,担心父母再生一个孩子。”

4.为什么要把孩子放在特殊学校?当我们问及“是否赞成把这些孩子放在这种特殊学校时”,A校的郑校长是这样回答的:“当然赞成,这对他们有益,有好处的,学生来到这里后都变得活泼开朗了。”聋校的老师也反映:“个别学生会有点自卑,但大部分学生比较正常,反正我觉得随班就读的学生,一些插班回来的学生心理障碍明显得多,严重得多。”那是什么原因致使他们不随班就读呢?为什么他们的心理障碍会严重得多呢?聋校的老师说:“在正常的学校里读几年,因为他们身体上有障碍跟不上只好回到这里读。我们学校老师的教育是根据聋生的特点安排的。而正常学校的老师不会去配合聋生,没有针对性教育。”A校的郑校长说:“在正常学校,他们受到其他学生的歧视,那些正常的孩子都欺负他们,打他们啊,叫他们笨蛋,再加上老师也不喜欢他们啦。你们都知道,现在学校都是讲效率的,讲质量的,一个班有一两个这样的学生,会把整个班的成绩都拉下来,那些老师就厌烦他们,在那种情况下,他们待不下去,也根本跟不上。

5.社会上不少人对残疾人的认识存在着误区和偏见。D学校的陈老师就感慨地说了一句:“认为他们(残疾学生)有暴力倾向或有传染病一样。”另外,她还为我们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有一次,我们搭公车,其他有经验的老师把全部学生都安排到车后面去坐。当时我没有特教这方面的经验,就很奇怪为什么要让他们全部坐在后面?结果当时就有一个学生落单了,他一个人坐在车前面一个位置上,旁边还有一个空位,有一个乘客上来,因为这个学生长得蛮正常的,那个乘客就坐在他旁边。这个学生就主动跟他说话,其实很有礼貌的,但可能语言、动作就表现出来了。那个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好像明白了,就走开不坐那个位置了,然后很长一段时间,那个位置都没有人来坐,他们宁愿站着。”听了这例子,我们的感想很深,有时候残疾人是很想跟普通人交往的,但别人不理解他们,甚至排斥他们,使他们受到很大的伤害。另外,社会对他们的重视还不够,在与盲校的访谈中,我们提及在“盲人道中间有一根电线杆”这个事情时,老师就说:“社会上铺盲人道只是形式问题,而工程根本没有认真考虑盲人的需要。可能设计者会想到,但是施工者就没有想到,都是民工,他才不理你呢。”可见,社会上对他们的关心还不足够,还不到位,这些就是他们融入社会的困难吧。

6. 特教学校都缺少来自特殊教育的专业的老师。如郑校长反映:“我们学校有的老师原先是在其他普通学校教书的,后来分流出来就来这里任教。像我也是半路出家的,暂时没有特教专业老师”(A校)。“我们毕业于普通师范,没有接受过特殊教育,来学校后再接受短期培训,然后就边做边学”(B校)

以上情况是从四所学校访谈中所共同反映出来的,只是在各个问题反映中程度上有所差异,除此之外,我们还了解到四所学校都很注重培养学生的生活及劳动技能,希望学生能自理,自强自立,在与外界接触中都有义工团体主动联系学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服务活动,而这些义工都以大学生为主。在进行各学校访谈记录整理、比较当中,我们还发现了以下几点不同之处:

1.广州市D学校除如其他三所学校保持与家长联系外,学校家长还成立了一个“家长理事会”,社工陈老师有提到“家长之间有一个家长理事会,增进家长之间的交流有时也会邀请一些教职工参加,他们会通过这样一种渠道,来跟我们沟通,比如说,他们想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的,希望我们怎么做,我们也会把机构情况向家长汇报一下,大家互相交流一下想法。

2.D学校不像其余三所学校一样多由义工主动联系搞活动,它是很有意识地带学生融入社会。陈老师说:“我们每周五都会带他出去搞一些社区活动,跟居民或行人一起,让更多人了解这类群体,让这些孩子多一些与外界接触,前段时间我们还连续在大学里做一些宣传为主,义卖为辅的活动,就是想令更多的人放下歧视,从而接受,关注这些残疾儿童”。

3.除B校就业率在上一年达到100%之外,其他学校就业率不容乐观。据广州市海珠区A校的郑校长解释,“现在失业下岗人员那么多,正常人找工作都很难,何况是他们。虽然国家对公厂招聘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可有免税政策,但这毕竟是不足够的,我们这里不像国外、香港一样,有‘庇护工厂’,可以让他们有工作可做,起码毕业后有一个去处。”而广州市B校的老师说他们的学生做按摩师是通过资格认证的。据他们反映“我们毕业生大多是做按摩师的,而且我们有一个实习基地。那些出去工作的师兄、师姐也会回来讲授经验,或者自己所工作的地方需要招聘人时,也会叫毕业生去。

就着上述种种情况,下面我们将运用社会学有关理论,结合实际对广州市的残疾人教育体系进行了探讨分析。

四、分析和思考

通过实地考察,我们将所看到的一切与“社会型残疾”的理论结合起来思考,发觉“社会型残疾”的观点在批判残疾人隔离教育方面有其合理性,先进性,但仍无法完全解释现实中残疾人受教育遇到种种障碍的原因。从“社会型残疾”的观点出发,残疾人在教育中面临的种种障碍,无法否认有社会的原因存在,但其个人特殊的客观条件也是不能忽视的因素。下面就此展开论述:

(一)残疾人的特殊生理条件使得专门特殊教育学校有了存在的必要。

残疾人因其自身存在某些方面的生理功能缺陷,决定其无法像社会大多数人一样直接获取信息。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是一个互动的过程,这就要求互动双方必须是直接的信息交换,通过语言、肢体语言等方式来直接沟通。而教育就是一种典型的信息传递过程。残疾人由于自身无法克服的种种生理缺陷,诸如聋哑、视力障碍、智力障碍、行动不便等等,使得其与他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存在一定的障碍。即使借助必要的辅助仪器,也只是使这种障碍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并不能完全消除。在这种条件下,把残疾人送进普通学校,让其与普通人一样接受教育是不现实的。

专门特殊教育学校的优点就在于,用适合残疾人交流、理解的方式弥补其生理功能缺陷,通过后天的学校教育缩短与普通人之间的客观差距。在专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可以通过特殊的教学仪器、教学方法、专门的教材使他们获得各类科学文化知识、各项生活技能等等。在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无论是智障学校、C校还是B校,都有针对学生生理缺陷而设计的专门教材,以及配套的软件设施和课程设置。比如在广州市B校就有专门的盲文图书馆,电脑上都安装了听频软件。在海珠区A校的教学中则设有专门的生活技能课,有模拟公车、模拟超市等设施。与普通学校相比,这种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更有利于残疾人真正的获得符合自身需求的知识和技能。因此,专门特殊教育学校的存在有其必要性。

(二)在中国目前经济发展和公民文明意识程度都有待提高的情况下,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中,专门特教学校的存在有其合理性。

首先,从经济发展方面来说,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程度还未能达到一定的高度,这就使得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教育的投入不能充分满足其需求。如果单纯从社会型残疾观点来看,是社会使身体损伤的人成为残疾,残疾是强加在残疾人的损伤之上的东西。那么以此出发,在残疾人教育方面,我们就应该认同西方的“一体化教育”理念,提倡“全纳性教育模式”。

但是,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现有的经济条件制约了教育资源的投入,在很多方面导致了这种“一体化教育”模式难以大范围推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教育理念落后。在一些人心目中,教师的主要时间和精力应用在普通学生身上,随班就读学生常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也有人认为,对随班就读生降低教学要求,就是照顾差异,忽视了随读生学习潜能的开发。

2. 支持系统不完善。实施“一体化教育”模式,让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由于残疾儿童自身的缺陷,他们可能会在交流问题、自我照顾、社会技能、学习方式、生活适应、健康与安全等方面需要一定的支持与援助。这种支持与援助可能是间歇的、有限的,也可能是广泛的、全面的。但这些支持与援助要与学校的教育训练有效地配合,从而发挥它的整体功能。现阶段我国对随班就读生缺少系统的、持续的支持与援助,使随班就读生面临很多困难。

3. 师资质量没有保证。由于我国普通中小学校的教师在师范院校未学过特殊教育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因而就造成了随班就读生与普通学生接受同样的普通教育、追求同样的教育目标的现状,使得许多随班就读生每每处于名落孙山的境地,被淹没在“不及格”的汪洋大海中,挫伤了他们学习的兴趣和信心。

4. 班额过大。我国的教学班,特别是城市里优质学校的班额普遍比较大,给教师在教学中照顾差异带来一定的困难。过大的差异,使同学间合作缺少共同的平台,有限空间、时间内大班额的教学班,教师难免会顾此失彼,很难做到关注每一个学生。在随班就读班级更应提倡小班化教学。

综上所述,随班就读的特教模式目前在我国还不能够广泛推行。而专门特教学校的设立,减少了由于我国经济与社会资源不足所带来的对残疾人教育的制约,有利于集中有限的教育资源,一定程度上实现残疾人的受教育权。

其次是公民文明意识程度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我国残疾人越来越受社会关注和照顾,这是不争的事实,对残疾人的公开歧视现象确已大大减少,但也不是完全消除。就比如广州市C校的老师这样说:“(社会上)大部分人对我们还是存在误解,比如很多人问起我们在哪教书,他都会问学生是怎么样的,会不会长得千奇百怪。……在社会上,媒体、报纸有时是一种误导,比如说有聋哑人作案,他非要用大大的标题写着聋哑人怎么样怎么样,这是一竹竿打死一船人。”在这样一种社会环境下,残疾人随班就读未必是一个好的选择。他在普通班级受到漠视甚至是歧视的现象应该是存在的,这样一种学习环境必然给他的心灵造成创伤或阴影。在访谈中,很多学校的老师都提到那些从普通学校转学过来的学生还不如原本就在专门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性格那么开朗。广州市C校的老师这样说:“(个别残疾学生)会有点自卑,但大部分学生比较正常。反而我觉得随班就读的学生,一些插班回来的学生心理障碍明显得多,严重得多。他长时间受到歧视,受到压抑,可能他这个没有我们学生教育得好。”由此可见,在现有的社会文明程度条件下,专门特教学校也有利于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

(三)专门特教学校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从社会型残疾的观点来看,这种教育模式有其固然的缺陷。这种缺陷有哪些?

前面已经提到,分开教育的模式,虽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残疾人获取科学知识和生活技能,但同时也造成残疾人与普通人的交往障碍,使他们有一种游离于正常社会群体之外的潜在危机。由于长时间处于同质性较高的群体中,使得他们在与正常人的交往中产生一种无形的隔阂,实质上加重了其融入社会的障碍。

另一方面,人是社会的动物,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刻开始,人就要接受各种不同的社会因素的影响,就要在人类社会的环境中接受熏陶和教养,就要在社会生活中学习各种生存技能,进而从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这种在社会中逐渐学习并逐渐适应社会的过程,就是人的社会化的过程。社会化过程的顺利进行需要有特定的条件,而人的学习能力在这些条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学习活动是人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之一,它将改变一个人的知识、能力、价值观、态度和行为。人的学习活动受三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个人的天赋,即先天的素质;二是社会的教导,即生活环境的影响;三是个人的努力。教育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在社会生活中,教育功能由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共同分担,三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家庭教育是儿童社会化的基础,学校教育是学生社会化的重要过程,社会教育控制和影响社会成员的行为,使人们不断在新的生活条件下继续社会化。理想的教育模式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管齐下,然而现阶段的特殊教育是学校教育为主,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基本是缺失的。更严重的是,孤军奋战的学校教育本身也存在着问题。下面一一分析:

首先是学校教育的不足方面,部分学校的老师没有意识到分开教育的局限性,不能有意识地去加以克服,为学生制造更多与外界特别是与同龄人交往的机会,正如前面所分析的,加重了其“社会型残疾”。访谈中,有些老师表示由于安全或其他各方面的原因,都很少主动地组织学生与其他普通学校的同龄学生举行各种活动。广州市B校的老师这样说:“(我们的学生)没有跟同龄的学生交往,他们的老师嫌麻烦,我们也怕安全问题。”但是,也有部分学校在这方面做得较好。比如海珠区A校,某学校老师会不定时地与兄弟学校举办活动,而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普通学生到他们学校活动之前,他们的老师都会先对他们做思想工作,以便他们活动过程中更好的融合在一起。这样的活动对双方都是有益的,一方面,残疾学生可以获得与外界交往的机会和经验,另一方面,普通学生也可以从中受到教育,端正对残疾人的错误观念。因而,这种活动模式在以后的学校教育中是可以借鉴和提倡的。

其次是家庭教育方面,残疾人由于自身生理缺陷,较难顺利地从家人那里获得社会化所需的信息;而家庭成员又缺乏有效途径把相关信息直接传递给他们,致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出现了一个断层,无法把作为学校教育的辅助功能发挥出来。在广州市B校的访谈中,就有老师反映:“普通的学校,他们的教育是两只脚。学校教育是一只脚,家庭教育是一只脚,两只脚一起发展,比较平衡。而我们学校的教育只是一只脚,缺少了家庭教育这只脚,所以发展起来比较慢。”而在D青年职业培训中心的陈老师也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我们这里有一个学生回家呆了几个月之后再回来,认知能力、行为能力等各方面的能力都明显下降。”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所有老师的共识。而在家庭教育里面,家长对子女的态度也是至关重要的,直接关系到子女的自我认知。在访谈中我们发觉家长对待子女的态度是两极分化的,有的家长因为自己子女的生理缺陷而给予比常人更多的关心与呵护,有的则因此对其很冷漠。比如在广州D职训中心的陈老师这样说:“(有的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快乐一些,能多学一点知识,各方面都让他学,学了之后他可以自己工作,自己养活自己。也有一些家长就是想,反正我的孩子就是这样子了,在家又做不了活,就把他放在这里,你只要把他看好就可以了,他没什么要求,只要让他们吃饱、穿暖就行了。”还有在广州市B校的老师也这样说到:“(特别是女生)家长想早点把她们嫁了算了,一些较困难的(家庭)就宁愿把钱花在正常孩子的学习费用上。”我们还发现,一般学生家里都是有兄弟姐妹的,因为国家政策允许,一般家长都会选择再生第二胎。广州市B校的老师提到:“生第二胎有两种心态,第一种是要生一个正常的作为补偿,第二种是希望生了第二胎正常的,兄弟姐妹可以照顾他(残疾学生)。也有这种考虑。但是也有一些是坚决不生的,比如说我们这里的一个学生的妈妈就是坚决不再生,她说如果再生一个,那这个小孩子就太可怜了。她要把全副身心都放在这个孩子上面。”从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出,家长对子女态度的好坏就直接影响到孩子的心态是否健康,是否存在自卑心理,从长远看就也直接影响到残疾人能否真正融入社会。有的家长觉得自己生了一个残疾的孩子很丢脸,因此是尽可能的不带他外出,这实际上剥夺了孩子与外界交流的权利,人为的制造了其融入社会的障碍。总之,通过访谈我们深切感受到在目前的残疾人教育中,家庭教育并没有承担起其应有的责任。

最后是社会教育方面,社会教育是学校与家庭以外的社会文化机构以及有关的社会团体和组织对社会成员进行的教育。社区是社会教育的主要场所和直接场地。社区范围比家庭大得多,人在社区中可以逐步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学习和了解到人在性别、年龄、职业、地位等各方面的差异,从社区生活中还可以学习到与人相处和交往的技巧。残疾人的社会教育更是如此。但是,目前这一块基本是空白的。不管是学校的老师,还是家长或整个社会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访谈中几乎没有一个老师会谈到自己会有意识的帮助学生融入社区,而家长嫌麻烦或怕丢脸也都避免带孩子参加社区活动,整个社会更是无此种意识,D职训中心的陈老师跟我们介绍了到社区办活动的困难:“我们搞一个社区活动,说到我们是弱智群体,他们就会一口拒绝,或者找借口说,那不行,那会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在目前的残疾人教育中社区非但没有承担起其教育功能,甚至对残疾人持一种排斥的态度,这可以说是我国社会文明程度不高的体现。

四、改善残疾人社会融合的建议

在特教领域中,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应该三管齐下,互相配合,使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

⒈ 加强学校在残疾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沟通地位。

在现有的条件下,学校应该有意识地主动去调动起家庭和社会这两个方面因素的积极性。尤其是对家庭,学校应该主动的经常与家庭保持联系,并且向家长传递一些正确的教育观念,从家长处了解残疾儿童的问题,为家长提供咨询,及时提供帮助;残疾儿童的家长在特殊学校了解孩子学习情况,接受专业咨询,找到解决特殊问题的方法,帮助学校辅导其功课。家长与家长之间也可以经常交流分享感受。这方面可以借鉴广东D弱智服务机构,他们学生的家长组成一个家长理事会,家长之间互相交流经验,有时也邀请一些教职工参加,通过这样一种渠道,向学校传递自己的想法和要求。

⒉ 加强残疾人社区教育。而在社会教育这一块,社区是主要的场所。特殊学校可以在社区中宣传进步观念,使社区观念进步;社区在与学校的交流过程中形成一种良好的社区氛围,就会支持办学,积极地为他们创造条件,从而使残疾儿童在心理和物质上得到帮助。 同时,家庭与社区也可以联系起来,社区中的健全儿童家庭与残疾儿童家庭应该进行交流。健全儿童家长在交流的过程中,了解了残疾儿童家庭的痛苦,就会改变自己原有的态度与做法,一方面教育自己的孩子接纳残疾儿童,另一方面会从行动上帮助残疾儿童家庭。社区是由许多家庭组成的,如果健全儿童的家长接纳残疾儿童,他们的态度与行为必然会陶冶子女。健全儿童也会接纳残疾儿童,从而形成良性循环。这样整个社区便会在观念上得到改进,从而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帮助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值得一提的是,在访谈中我们还发现广东D弱智服务机构直接在社区中办教育。在顺德的碧桂园生活社区中他们办了一间“碧桂园之家”,接收社区内的弱智儿童入读,学生直接在社区中生活、学习和活动。更加强了家庭、学校、社区三方面的联结。在以上三方面的作用下,家庭、学校、社区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在动态发展中为特殊儿童的教育与社会融合创造条件。
⒊ 在有条件的地区,对于残疾人教育,学校可以尝试实施“一体化教育”模式,开展“随班就读”。“随班就读”是特教发展的一个趋势。当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教育发展到一定水平,特殊教育又需要回归到普通教育,实现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融合。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条件逐渐具备,在一些发达地区,可以尝试着推行“随班就读”。而且现阶段我国也正在进行这一方面的尝试,表现在进行新一轮课程改革,其核心就是让每一个学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在这种改革中倡导的教育理念,构建的课程框架,设计的课程内容,提倡的教育方法等等,这些都给不同的儿童包括特殊儿童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和机遇,为普特融合创造了条件,带来了希望。

⒋ 加强专业师资人才的培养,提倡社会工作者的介入。从前面的访谈内容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在特教学校中,普遍缺乏特教师范专业的教师,而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们呼吁加强专业师资人才的培养。另外在访谈中,我们感触最深的还是在特殊教育领域中,社会工作者与非社会工作者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观念方面。在所有访谈对象中,只有广州市的D职训中心的陈老师是社会工作者,从访谈过程中,我们明显感觉到她把社会工作理念带到实际工作中去,注意到社会环境的作用,更注重学生与外界的交融。在这一方面,我们在此也提倡,在以后的残疾人工作中,运用专业化的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是残疾人教育改革、完善与发展的一条新路。社会工作者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巧,通过个案工作、群体工作、社区工作和社会行政四个层次以及整合方法的运用,可以为残疾人提供比较到位、更为贴心的服务,发挥其难以取代的作用,为更有效地开展残疾人工作,迈出其社会化、专业化的第一步,建议有关部门联合有条件的高校,举办社会工作、社区管理技能培训班,以提高残疾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希望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社会工作,大力扶持社工教育与培训,畅通社工专业人才进入残疾人工作的渠道,开拓残疾人工作的新领域、新局面。

综上所述,从特殊教育到融合教育,需要国家、社会和公民对残疾人教育有更多的支持和非歧视态度,需要教育者和家长自身的非歧视态度,需要社会工作专业介入特殊教育领域。


参考资料:

①《随班就读还缺什么?》 中央教科所研究员 华国栋
《中国教育报》2003年5月2日第4版

②《中国的特殊教育》 钱志亮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中心
③ 《中国一体化教育模式的探讨--对随班就读的思考》 华中师范大学教科院
雷江华 ·邬春芹

④《论全纳性教育思想及其挑战》华中师范大学教科院李芳
《现代特殊教育》

⑤《社会学导论》
风笑天主编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⑥《残疾人社会工作》
迈克尔.奥利弗著
谢子朴 谢泽宪译

⑦《外国社会学史》
(修订本)
贾春增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⑧《新编教育社会学》
马和民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⑨ 中国残疾人联合网
⑩ 广州残疾人联合网数据中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11-15 13:18 , Processed in 0.08462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