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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调查:城乡教师受训机会有明显差异 2013年01月28日 作者:陈向明 王志明
来自全国11个省市的9495份问卷调查显示—— 城乡教师受训机会有明显差异
来自湖北省各地农村中小学音乐教师在武汉音乐学院上“校园合唱与合唱指挥”培训课。该课程是“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内容之一。本报记者 鲍效农 摄(资料图片)
●培训层级的重心在逐渐下沉,校级培训已成为目前教师培训中比例最大的层次。较高比例的参与调查者认为省级师范大学或学院、省级教师进修学院承担的培训效果较好,其次是综合性高校、地市级教师进修学院和县教师进修学校。
●较高比例的被调查者希望自己从培训中所学到内容列前三位的是:教学方法及策略、学生发展及心理健康、学科教学。城乡教师受训机会差异明显,城市学校教师参与的各类培训次数均大于农村学校教师。农村学校教师的培训近一半集中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参与地市级以上培训的机会,农村学校教师也明显少于城市学校教师。中西部省份的被调查者认为经济支出负担过重的比例明显高于东部省份。
●98.1%的被调查者同意“针对农村、少数民族地区以及特殊教育教师,建立稳定的福利性培训机制”,98.3%的被调查者同意“建立公开透明的学员选派制度,保证教师全员参与培训”。建议建立有序、开放的义务教育教师培训组织体系,着力提升教师培训的质量,建立教师培训激励和评估机制,高度重视农村教师培训工作,完善教师培训财政保障体系。
■陈向明 王志明
研究背景、内容与过程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教师培训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机制研究”课题组于2010年4月至2011年9月在全国11个省市开展了调研。在调研过程中,课题组共回收教师问卷9197份,培训者问卷298份,访谈300余人,课题组进入各类培训课堂及中小学课堂进行了参与式观察,并收集了大量实物及政策文本。下面从培训机构、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学员、培训经费、培训者、培训的质量监测与评估等几个方面,呈现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实施现状。
调研发现
教师培训费用负担差异较大
(一)培训机构
各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中的培训方主要包括:各级教研员和所属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省市级教育学院为代表的大中专教育培训机构、省级师范学院或师范大学为代表的高等教育机构。此外,还有全国范围的国家远程教育培训网络,中西部省市还包括“国培计划”所指定的培训单位。
调研数据表明,过去两年中,教师参与各级各类培训的频次人均为6.9次。如图1所示,其中参加国家级培训、省级(直辖市)培训、地区或县级培训、中心学区或乡镇级培训、校级培训的频次均值呈逐渐增加的趋势。这表明:培训层级的重心在逐渐下沉,校级培训已成为目前教师培训中比例最大的层次,而参加商业团体或非政府组织培训的人均次数最低(图1)。
图1 近两年参与调查者参加各类培训平均次数统计 如图2所示,参与调查者所参加的培训,最主要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和地市级教师进修学院承担;其次是省级师范大学或学院、省级教师进修学院,两者的比例分别为17.9%和14.8%。其他机构所承担的教师培训较少,比例均在10%以下。但比较教师对各机构培训效果的看法(见图3),可以看到,较高比例的参与调查者认为省级师范大学或学院、省级教师进修学院承担的培训效果较好,其次是综合性高校、地市级教师进修学院和县教师进修学校。
图2 参与调查者所参加培训的承担机构
图3 参与调查者认为各类机构培训效果较好的比例分配 此外,问卷对参训者是否有机会选择培训机构或培训者进行了调查,85.7%的参训者认为自己没有机会选择培训机构或培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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