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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师潘旭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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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3 11:01: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的老师潘旭澜先生(一)
         
王彬
  
  
  
  我的老师潘旭澜先生走了,去往了另一个世界。——这天,是2006年7月1日。
  这些天里,陆续读到一些悼念潘老师的文章。我知道,还有一些悼念潘老师的文章即将发表;我知道,还有一些人正在写或将要写类似的文章。于情于理,我都应该公开发表一点悼念潘老师的文字。但这些天来,大脑时而如冰结的湖面,挤不出半句话;进而又似杂草丛生、百物喧闹的池塘,理不出一点头绪。于是便想,等心情平静后再慢慢写吧。然而,《随笔》的麦蝉女士来电话,说《随笔》想在第五期发表一篇纪念潘先生的文章,已留好版面,并命我来写。又说,潘先生是《随笔》多年作者,读者也期待着尽快在《随笔》上看到悼念潘先生的文字。《随笔》是潘老师生前极推重的杂志,多次对我说过,要重视《随笔》,并希望我也成为《随笔》经常性的作者。潘老师病逝,《随笔》送了很大的花蓝,还发来了唁电。在众多唁电中,《随笔》的唁电因既朴实无华又情真意切而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现在,《随笔》命我赶写一篇纪念潘老师的文章,我哪里有推辞的余地。
  中国有一句老话:“多年父子成兄弟”。在我看来,这应该是父子关系的最高境界。当然,这必须是父子关系在多年间一点一滴、不知不觉地变为兄弟般的关系的。这样的关系,意味着两代人之间没有代沟,没有价值观念上的重大分歧;意味着两代人之间有着太多的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意味着两代人之间有着那种甚至是说不清道不明的默契和心照不宣。但在中国,这样的终于成了“兄弟”的父子,其实历来是不多的。虽说中国还有一句老话:“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但潘老师与我,毕竟不是血缘意义上的父子。所以,我虽然极想用“多年父子成兄弟”作为这篇文章的标题,但终于觉得不妥。我又想用“多年师生成兄弟”来表达心中的感受。如果真这样,我觉得潘老师未必会怎样见怪,极有可能是在略显惊讶之余,以淡淡的苦笑来默认这种放肆。但这对许多活着的人,是大不敬了,终于不敢。人的一生,会与许多人相遇、认识、交往。但真正重要的人却并不多,无非就那么屈指可数的几个。这样的人一旦离去,你生命中的某一部分也就被他带走了。潘老师离去后,我几次想对老师的女儿潘向黎说,我失去的,也许并不比你少。——但也终于没有说出口。
  成为潘老师的学生,有着很大的偶然性。1978年,我以农村应届高中毕业生的身份,参加了高考。我记得,那年填志愿可填十所院校,五所重点院校五所普通院校。我第一志愿填的就是复旦大学中文系。此外一项就是“是否服从分配”。那时的人,能被任何一所学校录取,都是天大的幸事,当然填“服从”。何况,如果“不服从分配”,此后几年内就“不准报考”。但后来,所有的志愿都被忽略不计,只有“服从”二字起了作用:先期介入录取的部队院校洛阳外语学院(那时全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洛阳外国语学院”,现在叫什么,我不清楚),在安徽录取十名文科学生,我竟被他们的“法眼”看中。少年时的我,也曾有过一些梦想吧,但我即便是发高烧时,也没敢想过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员。入学的同时穿上了军装,我从未感到过威武,只觉得别扭。在校期间,虽然外语学得很刻苦,但常常是“瞻望前程,不寒而栗”。我“栗”得并不多余:1982年7月,我被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接进了大别山中。那时我虽然尚不满二十岁,但却常做被活埋的梦。幸好,不到一年,单位就搬到了南京市。南京当然比山沟要好些,但心情仍然是极为苦闷的。那几年,我年年打报告要求报考地方院校研究生,但年年被驳回,且屡遭主其事者的嘲讽、挖苦。1985年12月(或者1986年1月)的一天,《解放军报》上登出了总政治部关于现役军人报告研究生的规定,其中一条是“现役军人可以报考地方院校和研究所的研究生”。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叫“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低头把这句话看一遍,抬头想一想;低头看一遍,又抬头想一想。这样地看了三遍想了三遍后,一转身去了干部科。这回他们无话可说,同意我报考地方院校了,并且说好,一旦被录取,即办理转业手续。报名时,我未多考虑,就报考了复旦大学中文系潘旭澜老师。当时,一些善意的同事,曾劝我报考差一些的院校。我明白他们的意思。好不容易等来了这样一个机会,应该选择成功的可能性更大的院校。但我自己也不明白,当时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后来我一直觉得,这是相当冒险的。因为报名刚结束,总政治部新的规定就下来了。大意是,本年度已经报考地方研究生者,允许他们参加考试,但考取后不得转业,毕业后仍回部队工作;以后现役军人则仍不得报考地方。新的规定,又让我体验到什么叫“背水一战”。
  但我终于收到了录取通知书。我意识到命运出现了转机,虽然不能转业将高兴大大地打了折扣。1986年9月,我正式成为潘老师的学生。入学后,潘老师几次对我说,是否录取我,他“考虑了一星期”,原因则在于我的试卷字迹太潦草。我在后怕之余,又有些不解。我平时写字,的确是非常潦草的,而且潦草得毫无章法,完全是一套自创的“文功”。如果是写文章,那草稿就只有我自己能看懂,过些时候,也许连我自己也看不懂。我知道自己有这毛病,在答卷时是有意识地克服了的。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我可以说是最大限度地将字写得工整了。饶是如此,还是差点因字迹潦草而折戟沉沙。后来,当我较多地体味到潘老师做人做事的认真后,我就不以他那“考虑一星期”为怪了。就说写字吧,他除了偶尔有一些笔画十分合乎章法地带点行书的写法,基本上是一笔一画地写。而且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这样。就是写一张最无妨随便的便条,也是那么清清楚楚、一丝不苟。我从没见过第二个人如此认真地对待写字。我有时想,如果他正在那里写一张便条,你告诉他房子快要倒了,他也仍会横是横、竖是竖地把字写完。当然不只是对待写字才如此认真。他常说的一句话是:“我写篇文章不容易。”所谓“不容易”,也就是认真得近乎不近人情。他从不会有了一点想法就写,总是要反复考虑、反复掂量。他的文章,几乎没有那种灵机一动之作,总是在脑子里放了很久,少则几个月,长则几年甚至几十年。写完后看看、改改,改改、看看,是自不待言的了。写完后整体性地不满意,觉得没有把想表达的意思说清楚而推倒重来,也决非罕见。几番重写后仍不满意,他就会把这题目暂时放下。从潘老师那里,我悟到一个道理,即人们对待自己的文章,是有着两种心态的。一种把读者的反应放在第一位,能博得读者叫好,就好。至于文章是否写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则在其次;更有甚者,为了换取读者的喝彩,不惜说些连自己也不相信的话。这样的人其实并不少见。只要看看有些人今天这样说、明天那样说,就知道他的文章只不过是一种玩笑而已。另一种当然也考虑读者的反应,但是否表达的是自己的真实想法,是否把想说的话说清楚了,则永远被置于首位。潘老师是后一类的典型代表。浮而不实、哗众取宠,从来与他无缘。
  潘老师主编的《新中国文学辞典》,以其全面和准确、以其尊重事实的勇气、以其考察“新中国文学”的民间立场而受到广泛的称誉。潘老师去世后,我曾在他书房里随便翻书。一位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的著名学者寄赠的专著,扉页上写着“您主编的《新中国文学辞典》为我写作此书提供了巨大帮助。”我知道,这位学者与潘老师平素并无来往,他也实在没有必要对潘老师曲意奉承,所以这决非客套。这部《新中国文学辞典》之所以成为精品,就因为潘老师异乎寻常地认真。在那个漫长的编写过程中,他不知道生过多少气,发过多少脾气。他多次对我说,为编这部辞典,“至少少活五年”。应该说,当年参加编写的人,谁都不曾马虎过。但你的“不马虎”与他的“认真”之间,实在往往有一段距离,这就难免“挨骂”,难免返工。——有许多词条,是经过多次返工的。在他写作“太平杂说”的日子里,书房里连地板上都堆满了各种史料,每一本里都或多或少地夹着纸条。“太平杂说”采取的是学术随笔的方式,一般不做注释。但却是无一句无来历的。他是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应对史实方面的质疑的。“太平杂说”大都数千字一篇。但每写一篇这样的“杂说”,他都要查阅大量的资料。正因为他在论述史实时的严谨,后来的质疑倒并不在史料方面。——一位中文系的教授写出的这样一本书,竟然没有哪位史学专家在史料上提出疑问,即便恨得牙痒痒,也只能在“观念”上说一些业已说了一辈子的话,这本身就是耐人寻味的。
  潘老师认真,但却并不迂腐、呆板和固执。写字工整易认,是他长期对学生的一项基本要求。当电脑开始流行,有人开始用电脑写作时,有一天他颇为郑重地对我说;“现在可以用电脑写作了,写字不再成为问题。我以后对别人的写字没有要求。”我明白,这是在写字一事上为我“松绑”。
  在复旦大学中文系,不少人认为潘老师脾气倔,容易生气。应该说,潘老师性情中狷介的一面确实比较突出。刚投到潘老师门下的那几年,见到他书桌的玻璃板下压着“制怒”二字。这是在仿效他颇为钦佩的乡前辈林则徐。这也说明他在有意识地克服自己这方面的性格。我以为,潘老师性情的这一方面,与他的经历有着很大的关系。他是刚成年便陷入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苦难的。从家乡闽南到上海,与其说是求学,毋宁说是求生。虽然留校任教,也仍然因为“家庭问题”受到歧视,被固定在“助教”的职位22年之久。“文革”十年,更是饱受摧残,完全可以说是长期在死亡线上挣扎。婚后多年分居,他只身在上海打熬,师母带着两个孩子在老家苦撑。“文革”结束,他也人到中年了。直到这时,师母和孩子才到了上海,他才结束了几十年的单身生活。我刚到复旦那几年,在与我交谈时,他多次说到,自己是没有青年的。他的意思是说,从未体会过青春的健康、浪漫、欢乐,从未有过青年时期的无忧无虑、轻松愉快。每当说到这些,语气里总充满遗憾。正因为自己的人生如此残缺,他特别希望我们的人生丰富多彩。他固然常常告诫我们不要虚度时光,但也常常强调,即便是一个学者,也不应该“成为读书写文章的机器”。我在读博士期间,是一个人住一间屋子,晚上总是睡得很晚。他不知从何处得知,便郑重其事地告诫我,年轻时不可太熬夜,身体上的透支是要加倍付出代价的。——他不知道,我每天上午的懒觉也睡到很晚,睡眠时间只比别人多决不比别人少。晚睡只是一种习惯,决非刻意透支身体。他大概觉得我是很用功的吧,后来就常常对我说,不要总在那里读书写东西,有时也和同学出去喝喝酒。——他不知道,我不但常常和同学出去喝酒,更常常一个人在宿舍喝酒,地上胡乱放着的酒瓶总令来访者一进门便一声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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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3 11:12: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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