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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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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7 19:2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独处的权利
                                             □狄 马

    年少时读文学史,对陶渊明、孟浩然一流的隐士很不以为然。觉得他们寄情山水是假的,是逃避现实,饿了吃生菜,渴了喝山泉,是懦夫行为。“干嘛不出来与黑暗势力作斗争呢?”我常常这样想。但随着马齿徒长,忧患日深,始觉得那时的想法真是轻狂。不说别的,山中年复一年的寂寞你能受得了吗?即使是假的,你也假个三年五年看看。尤其是看到近几年报考公务员的人数每年以百万计,觉得就算是“逃避现实”也不容易。“隐”的实质是不合作,而报考公务员说到底,不就是争取一个“同流合污”的权力吗?二者究竟谁高谁低呢?

    你当然可以说,这些隐士不勇敢,即使做到最好,也不过是“洁身自好”而已。可“洁身自好”容易吗?试想一下,如果这个社会人人都能洁身自好,这社会不就自动变好了吗?用得着斗士吗?正因为大多数人不过是想“同流合污”而不得,所以隐士的品格才显得如此卓异。在两千多年的皇权专制社会里,它对大一统的权力结构虽不能造成“明显而现实”的危险,但它的离心作用是明显的,因而历来的统治者对隐士都采取一种打压的态度。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姜太公吕望东封于齐。齐国的海上有两个隐士叫狂矞、华士,兄弟二人立誓说:“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姜太公听说后,立即派官吏将他们抓来,“杀之以为首诛”。周公旦听到这桩命案很吃惊,马上给姜太公发了一封加急电报,质问道:“夫二子,贤者也。今日飨国而杀贤者,何也?”太公回答说:“彼不臣天子者,是望不得而臣也;不友诸侯者,是望不得而使也;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无求于人者,是望不得以赏罚劝禁也。且无上名,虽知,不为望用;不仰君禄,虽贤,不为望功。不仕则不治,不任则不忠。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者,非爵禄则刑罚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则望当谁为君乎?”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狂矞、华士不想做叛臣。他们并没有在东海上打造战船袭扰边境,也没有向对岸喊话,攻击“分封制”,更没有占据小岛自立新政权。他们只是想摆脱现有的权力格局,做一个自食其力、自行其是的海上逸民。也就是说他们无意招谁惹谁,只是想关起门来过日子。他们的价值立场,无论是“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还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都更类似于今天的理论家说的“消极自由”,但即使是这“消极自由”也足以令统治者震怒了。在他们看来,这是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一国家观念的严重挑战,必须杀之而后快。

    这里牵涉到一个很根本的问题,即,国家和社会是干什么的?它是为谁而建立的?一般说来,无论是国家,还是社会都是为人——每一个具体的人——而建立的。个人建立它们的目的,不外乎增进他们的福利,保障个体的自由和权利;但实际上它们在建立后,常常利用手中的权力破坏国民的幸福,侵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那么,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厘定国家、社会与个人的权力边界,就成了历代思想家探索的问题。其中约翰·密尔提出的“不害人”原则是最具代表性的一种。他认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而在凡属个人领域,只要他的行为没有伤害到他之外的任何人,国家或社会就无权干预。不论它打着“解放”、“自由”,还是“上帝”的旗号。

    现在我们看狂矞和华士的隐居生活。它的确与众不同,但它并没有伤害到谁。他们既没有胁迫其他人一起耕作,一起饮水,更没有阻止岛上其他青年考公务员。“昆弟二人者立议”只是自愿基础上的“横向联合”,没有强迫的意思。因为我们既承认每个人有选择自己生活的自由,我们就得承认每个人在无害于他人的前提下与别人联合的自由。说到底,兄弟二人捍卫的只是一种“独处的权利”。这种权利与其说是进攻的,不如说是防御的;与其说是对抗的,不如说是退让的。简单地讲,这是一种可以按照自以为对的方式活着的权利;一种不被袭扰、控制和任意指使的权利。姜太公如果认为这兄弟俩德才兼备,纳入公务员系统可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可以通过协商、劝解,甚至哀求、诱惑的方式征得他们的同意,比如,答应给他们高工资、大房子、靓妹妹,但最后的决定权只能在他们自己。除非你能证明他们优游林下是假的,背地里尽干些损人利己的龌龊事。但没有,姜太公拿出的尽是些对他统治不利的“歪理性”:说人家不加入公务员系统,就会使他没有大臣可用;不屑与达官贵人为伍,就会使他没有官吏可派活;尤其是自耕而食、自凿而饮,就会使他要树立一个好榜样,惩罚一个“黑五类”失去了对象。最后干脆赤裸裸地说:都像你们这样,我给谁当君主去?因为经济的独立使得这二人可以不依赖国家而自得其乐。比如,他们可以不吃姜太公研制的转基因食品,不喝齐国国企生产的矿泉水,不为一个政协委员的头衔而暮夜送金。国家垄断的荣誉和地位在他们看来一文不值。而正是这种完全个人主义的态度激怒了姜子牙。他以“不治”和“不忠”的罪名将他们抓来,最后在营丘处死。

    姜太公坏吗?当然坏,尤其是这事发生在一个白头垂钓的前隐者身上,确实令人震惊。但我仍然要说,享国杀贤、唯我独尊是专制主义者的共同思维。朱元璋就曾颁布《大诰三编》,里面明确讲:“寰宇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可以看作是姜的正宗传人了吧?但无论是姜,还是他的传人,与后来的极权主义者比,都是小巫见大巫。如果把他们也划在极权主义者的行列里,只能说他们是朴素的极权主义者,或者叫极权主义的测试版。你看姜太公再残忍,狂矞、华士也有田而耕,有井而饮。如果他一到齐国,就把齐国的土地收归国有,河流山川交给“人民公社”,他们还怎么能“无求于人”?你不要“上名”,不仰君禄?可以,但人民不答应。他们从对岸驾驶小船,执旗打伞来到你的岛上“斗私批修”,你怎么办?这才是成熟的极权主义者,或者叫极权主义的终结版。它的目的就是要完全摧毁个人生活,对所有人实行从肉体到精神的全面控制。这样,社会就变成了一块巨大而透明的有机玻璃,背后闪现着国家警察和道德民兵的伟岸身影。

                                    2013年8月21~24日草于长安饮马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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