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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的意义在重塑国民性
2010年01月29日 南方都市报
摘要:中国人的社会行为主要是以“关系”为维度,以情感为纽带的私人关系大肆逾越公共规则,公共规则和公共伦理一直没有生长的环境,至今大到对宪法的尊重,小到公共卫生交通规则的遵守,都难以达至。
公民言论
近些年来,公民教育谈论的人多实践的人少,而类似深圳市中央教科所南山附属学校这样能够坚持6年之久的则少之又少。深圳市中央教科所南山附属学校在学校开展公民教育已有6年之久,它真正的社会影响主要在于其一直坚持的公民教育理念,在于通过这种教育锻造具有公民意识的新生代,进而通过这些新生代去影响他们的家长、去影响他们的后代。
根据《中青报》的报道,自从2004年正式担任这所学校的校长以来,李庆明一直致力于在学校管理上“渗透公民意识”,让学生参与学校事务,希望培养有“自由精神、独立品格、高蹈情怀”的新一代;他把自己的公民教育主张归纳为公民人格完善、公德基本伦理、公益服务精神、公共事务参与和公理世界认同五个方面;在学校推行竞选月、鞠躬教育、生命教育,在教学中让学生在阅读和思考中自己“寻求伦理底线”等等。这些颇吸引眼球的探索和实践让我们这些教育工作者感到欣慰,在千篇一律的学校教育模式中能够出现这样一个“另类”实在难能可贵。
当然我们可以说这所学校的探索具有实验性质,实际的效应还需要有更长的时间来评判,不过我们绝不能否认其在塑造现代公民方面的价值。一般而言,在学校中推行公民教育需具备几个关键要素,首要的是校长或者学校的教育理念,其中最重要的是对现代公民的理解。现代公民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政治学把公民看成是具有自由意志、享有政治权利的国民,法学把公民解释为受宪法保障、享有法定权利的权利人,伦理学意义上的公民是能够遵守公共规则、伦理规范,坚守价值底线的行为个体。从报道看,学校的公民教育探索包括政治公民训练、公民伦理和公德意识培养,应该说已经基本包括了现代公民的主要方面。
这一难能可贵的实验,笔者认为应给予更积极的评价,其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重塑国民性,在于培育公民意识和公民社会。经历了2000多年专制社会的“规训”(福柯语),中国人的政治意识中没有个体自由和公民权利意识,只有“尊上”的意识,将“犯上”看做是“作乱”,也就是“臣民”意识。其次,中国人的社会行为主要是以“关系”为维度,以情感为纽带的私人关系大肆逾越公共规则,公共规则和公共伦理一直没有生长的环境,至今大到对宪法的尊重,小到公共卫生交通规则的遵守,都难以达至。
自中国步入近代社会以来,100多年来的激进社会政治革命和运动,全盘否定传统,使得一些非常有价值的文化伦理传统被否定和抛弃,如以“仁”、“礼”为中心的忠恕之道中的礼让传统,在今天中国人身上基本看不到了。百多年来西方观察家和中国批评家对中国国民性的批评,以及上世纪80年代所讨论的国民性,均指出中国人缺乏公民意识、自由精神、公德规范、公民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而改造国民性也呼吁了百多年,但是情况并不乐观。
我们今天的学校教育过于偏重知识教育,过于强调录取率,在公民教育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这所学校的公民教育能坚持多久,笔者表示忧虑。不过笔者更为忧虑的是,这些学生一旦离开学校进入成人社会环境后是否还能够坚守当时所理解的公民价值?如果没有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很难保证这些接受了短期公民意识学习的孩子能不受成人社会的影响而扭曲其价值观。不过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离不开学校的公民教育,对于这所学校的尝试,笔者不仅高度评价,而且希望有更多的学校去观摩、学习和推广,也只有更多的学校长期不懈地坚持公民教育,我们的公民社会群体才会逐渐壮大、成熟。
□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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