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5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推理链:科学发现的逻辑轴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4-28 00:33: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推理链:科学发现的逻辑轴心
张盛彬
(中国皖西学院 安徽六安市 237012)
摘要 科学发现有没有逻辑的争论,由来已久。有人称其无,有人说其有,还有归纳派和演绎派的形同水火。究其实,是逻辑观——传统形式逻辑和现代数理逻辑的不同引起。本文认为,归纳派和演绎派各执一端,各有长短,彼此是相通的,类比、归纳和演绎整合的推理链,才是科学发现的逻辑。
关键词 发现逻辑;形式逻辑;数理逻辑;归纳派;演绎派;推理链

作者简介:张盛彬(1932-),男,安徽省金寨县人,皖西学院教授,主要研究认识逻辑学,代表作有:《“认识逻辑学”纲要》、《论辩证法、认识论在逻辑基础上的统一》、《逻辑学在20世纪中国的多舛命运》、《认识逻辑学——关于“转识成智”的逻辑研究》等。

一、同一律:此逻辑非彼逻辑
科学发现有没有逻辑的长期论争,其关键在:你说的是什么逻辑。
有人称其无,如波普尔在《科学发现的逻辑》中得出的结论是:“科学发现没有逻辑,非理性的,科学发现就是不断猜想和反驳。” 他的著名口号是:“大胆猜想。”他的高徒费耶阿本德走得更远:“怎么都行。”[1]〔p23〕
赖欣巴哈说:“对于发现的行为是无法进行逻辑分析的;可以据以建造一架‘发现机器’,并能使这架机器取天才的创造功能而代之的逻辑规则是没有的。解释科学发现也并非逻辑家的任务;他所能做的只是分析所与事实与显示给他的理论(据说这理论可以解释这些事实)之间的关系。换言之,逻辑所涉及的只是证明的前后关系。” [2](P178-179)
库恩说:“科学发现是一种可以有前提、也一定有后果,但却没有自己的内部结构的历史事件。”[3](p163)
他们以思维的证明性、明晰性作为真理性认识的标准,能运用发现机器演绎证明的才是有逻辑的,“猜想和反驳”间不是演绎的,当然无逻辑。他们说的逻辑仅是演绎逻辑或数理逻辑,故将科学发现归结为非理性直觉、灵感等因素,将问题推给了心理学家和历史学家,甚至请出了上帝。
有人说其有,又有归纳派和演绎派的分野。演绎派不同于无逻辑派仅在,他们认为从公理推出的定理就是发现。归纳派说的逻辑明显是传统的形式逻辑。王宪钧说:“数理逻辑是演绎法在二十世纪的新发展,它本身就是演绎逻辑。”[4](p23)数理逻辑虽和形式逻辑的演绎有渊源关系,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的内涵和外延有很大的不同。当逻辑被定义为研究有效推理或必然推理时,归纳以及类比就被排除在逻辑外延之外了。
科学发现说有和说无两派好像是针锋相对的,其实不是。此逻辑非彼逻辑,打的不是交手仗。这是有违同一律的,是无效论争。
概念多有广义、狭义的区分,传统形式逻辑(或曰普通逻辑)是广义的逻辑,数理逻辑是狭义的逻辑。只能说“我理解的逻辑是什么”,不能说“传统形式逻辑不是逻辑”。“逻辑”不是谁可以垄断的专利。本文持的是广义的逻辑观。
二、归纳派和演绎派是相通的
如果仔细考察一下归纳派或演绎派的基本见解,就会发现,两派间的观点并非水火,分歧主要是由逻辑观不同而引起的。
笛卡儿是演绎派的领军人物,但“笛卡儿意识到人们依靠演绎只能产生一般的定律,而且仅仅依据一般的定律,人们还不可能确定物理过程的进程,因而他就想到了与一般定律相一致的假设和观察、实验的作用。笛卡儿给予假设在科学中的作用以足够重视。”[5](P68)爱因斯坦,就明确提出“假说—演绎”的发现模式,但又说假说是直觉得来的。而从形式逻辑角度看,假说无疑与观察、实验的经验有关,与归纳有关,归纳的或然性结论不就是假说吗?“假说—演绎”说实是“归纳—演绎”说。是逻辑观的不同,阻碍他们提出“归纳—演绎”说。
培根是归纳派的领军人物,他说:“寻求和发现真理的道路只有两条,也只能有两条。一条是从感觉和特殊的事物飞到最普遍的公理,把这些原理看成固定和不变的真理,然后从这些原理出发,来进行判断和发现中间的公理。这条道路是现在流行的。另一条道路是从感觉和特殊事物把公理引伸出来,然后不断地逐渐上升,最后达到最普遍的公理。这是真正的道路,但是还没有试过。”[5](P60)他重视的后一条道路,是纯归纳的路,从一级公理“逐渐上升”直到“最普遍的公理”,其中就没有演绎的作用吗?事实是,在探求因果关系的归纳过程中,知识背景会时刻干预或参与的。而前一条路明显是“归纳-演绎”的路,说明他也是肯定演绎的公理体系在发现中的作用的。
“归纳—演绎”的发现模式亚里士多德早就提出了。培根过分看重了他提出的不同于三段论的探求因果的归纳,笛卡儿又过分看重了欧几里得开创的演绎的公理体系,不承认归纳的假说实质,分歧仅此而已,皆因逻辑观的不同而生。
三、演绎派长短说
公理体系是纪元前人类最伟大的创造之一,数理逻辑是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创造之一。古希腊人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是纪元前在亚里斯多德三段论的影响下,建立起的第一个必然的演绎的公理体系,为科学事业划出了第一道曙光。《几何原本》显示了逻辑的重要,对牛顿、莱布尼茨、爱因斯坦等科学巨匠都有巨大的影响。正是在《几何原本》的启发下,莱布尼茨才萌发将思维转化为演算的理想,为数理逻辑开了先河。应该肯定,从公理推出的定理,也是发现,但是二级的、派生的发现,公理的发现才是一级的、根本的发现。
世界上本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科学不是万能的,公理体系、数理逻辑也不是万能的:
1.欧式几何主要是对前人有关几何知识的系统整理,其创造主要是发现建立公理体系的方法。牛顿力学的公理体系也是有关知识的整理。只有现在的数理逻辑才有可能独立构造一个公理体系,但也会有知识背景。
2.公理体系是有局限的,至今,不是所有成就很高的科学都可以建立公理体系。
3.公理体系的局限性,也表现在经典的公理体系中。人们对欧式几何的公理究竟是先验的还是经验的,早就存在争论。“公理”不过是当时“公认的理”,实质是没有发现反例的经验归纳而已。《几何原本》的平行公理不是被后来的立体几何打破了吗?牛顿力学的公理体系的绝对时空观,不也被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打破了吗?公理体系出了问题,也不是完全错了,只是将公理的适用范围,即经验归纳的归纳域加以限定罢了。
4.数理逻辑也有局限,莱布尼茨将思维转化为演算的理想就难以实现,电脑也是机器,永远不可能取代人脑。美国大学生就曾经问数理逻辑教师,怎么用数理逻辑去分析越南战争,教师不能回答。自然科学是真假问题,社会科学是价值问题,不可通约。正为此,后来西方才发展出非形式逻辑。
将演绎、公理体系、数理逻辑绝对化,是形而上学方法的表现之一。
四、归纳派的得失说
在《工具论》中,亚里斯多德提出了不完全归纳。但他不是归纳派。归纳的发现模式是两千年后培根提出的。他认为亚氏的逻辑只是教人说理论证,而主要不是发现。培根以及密尔提出的探求因果的五法,是与科学发现直接有关的,因为因果关系是科学规律的核心。
在休谟提出“归纳问题”后,特别在波普尔提出从有限的单称前提得出的全称结论的概率为零后,归纳派受到致命的一击。但归纳的价值真的为零吗?单称命题、特称命题都是存在命题,存在的多少与认识对象的存在范围有关。一定量的存在归纳,对认识是有意义的。不完全归纳的“一般”结论诚然是或然的、知性的,但从混沌到或然毕竟是认识的发展、进步,把它当作假说,在此基础上继续前进就是了。归纳的完全和不完全区分,只是相对于认识对象的存在范围(归纳域、母类或子类)而言的,平行公理在平面归纳域中是完全的,在立体归纳域中才是不完全的。
以培根为代表的归纳派可以肯定的理由是:承认认识是由经验的感性的个别事实开始的,通过思维的加工,过渡、飞跃到一般,这“一般”实是规律、理论的萌芽(假说)。认识的继续,再实践中的发现一方面会丰富、发展认识,一方面会排除错误(发现反例),培根说的“中间公理”多级上升、深入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的,认识的再实践中,必然接受演绎的检验,由或然逐步接近、逼近必然。波普尔提出的证伪过程仅是归纳过程中的一个方面的作用。三段论所演绎出来的,仅是一种归类现象,如将某人的病,归入医学的某类而已。演绎在认识过程中的检验作用,被逻辑家长期、严重忽视了。
归纳派不能今人满意之处在:其一,假设转化为理论的逐级上升的道路是怎么样的?有逻辑通道吗?演绎也在其中吗?其二,假设的形成仅仅是归纳吗?类比推理在假设形成过程中没有作用吗?
演绎派和归纳派有相通的一面,也有对立的一面,各自挑对方问题的结果,问题就更清晰了。
将归纳绝对化,是形而上学方法的又一表现。
历史已经将全面回答科学发现的逻辑任务交给了辩证法。也只有辩证看待演绎、归纳以及类比,才能对此问题找到比较理想的答案。
反思关于科学发现的逻辑研究的得失,亚里士多德的“归纳—演绎”说,是具有朴素辩证法的精神的。
五、认识的辩证法
人类认识的发展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概括而言,认识的辩证法经历了三大阶段:

实    践──认    识──再 实 践
感知方法──形而上学方法──辩证方法
感性认识──知 性  认 识──理性认识
具    体——抽        象——具    体
个    别——一        般——个    别
类    比——归        纳——演    绎

人类在实践基础上,依靠感知方法获得的感性认识成果是表象的、个别的具体,这是有大脑的动物都有的本能。思维、认识萌生于抽象方法的掌握、语言的发明和知性认识的出现。抽象方法就是形而上学方法,核心是分析和综合,包括联想、猜想、推想;比较、分解、解剖、分类、组合、整合;类比、归纳、演绎等,获得的是知性认识。
人类感官的功能有二:一方面是分,将感知对象整体中的部分或属性分解开来,抽取出来,一方面是合,将部分或属性组合为表象整体。分是辨异,认识对象的特点、特殊性;合是求同,认识对象的规律、普遍性。分是形而上学方法的萌芽,合是辨证方法的萌芽。分和合、辨异和求同是推动认识发展的两个交替运行的两轮。
认识是从“个别”间的异中求小同的类比开始的,S1有P属性(或部分),推想S2也可能有P属性(或部分),如从动物细胞中发现有细胞核,推想植物细胞中也可能有细胞核。认识的再发展就是异中求大同的归纳(不完全的):所有S可能有P。归纳结论的“一般”是或然的,却是规律、理论的萌生,有了“一般”猜想,在再实践时,就会以“一般”为指导,去解释面对的新的“个别”,这就是演绎,也就是接受再实践的检验。结果有二:检验通过,“个别”可归入“一般”,归纳结论被再一次证实,这就是三段论的第一格;检验通不过,这正是新的发现的契机:如果是认识对象新的部分、属性的发现,就可丰富、发展,直到完善事物的规律;也可能是新的事物的发现,如青霉素、氧的发现,这就是三段论的第二格。从认识作用看,三段论的第一格得肯定结论,是证实规律,第二格的否定结论不是简单的证伪,而是发现的契机。在科学史上,不乏擦肩而过,坐失良机的教训。第一格是证实格,第二格是发现格,演绎的认识作用是巨大的。
类比、归纳的结论是知性认识,其片面、表面、孤立、静止等不足,正是在演绎的、实践检验的过程中,一步步向全面、深刻、联系、发展的理性认识推进。理性认识也是相对的,因为它还要发展。
人类认识能力突破本能的新的契机是,以望远镜、显微镜为先导的科学仪器发明。科学仪器将人类的感知能力发展到宏观与微观世界,大量的新奇现象被观察、被记录,现代科学出现,这就是所谓的形而上学方法。15-18世纪,主要是观察资料的积累时期,后进入整理资料、建立科学体系的时期,黑格尔及时提出辨证方法。本能的合,就是朴素的辨证方法,本能的分,就是朴素的形而上学方法。
六、推理链:类比、归纳和演绎的整合
传统形式逻辑的三大推理一般是按演绎、归纳和类比的先必然后或然的次序编排的,而且是各自孤立的。从认识过程看,恰恰要倒过来,而且是有内在联系的。人类的认识,基于实践的感知,始于类比,再发展到归纳、演绎,是以归纳为中心展开的,这是一条完整的推理链。
类比是“发现之母”,[8](p236)思维航船开始拔锚启航、离开此岸;发展到归纳,是扬帆准备远航;演绎推动认识向目标的彼岸一步步接近、逼近。认识就是在推理链的运行过程中,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
科学就是无数条推理链形成的理论的再整合。推理链运行相对静止之日,就是科学理论相对成熟之时。此时的理论就具有封闭性、保守性,这是迷信知识的教条主义和保守思想的根源。谁能推动推理链的再运行,才能使理论再发展。从推理链说看归纳派或演绎派,都有片面性,而且都忽视了类比的开路先锋作用和演绎对归纳的检验、反馈作用。从此可见形而上学方法之弊,辩证方法之长。
从逻辑看科学,可分四大类:类科学如动物分类学,(因果和)条件科学如化学变化、物理变化,数科学即数学,整体科学如人体解剖学。类科学、条件科学的定性研究,数科学是定量研究,整体科学是包括定性、定量研究的整体研究。和四类科学相对应的科学发现的逻辑,就是类逻辑、条件逻辑、数逻辑和整体逻辑。四大类科学各有自己的推理链。
上述的推理链,是从纯抽象角度立论的。后来人的科学规律的发现也经历推理链的过程吗?回答是肯定的,只是起点有所不同,如“萨斯”的发现。该病初出现时,因与感冒、肺炎相似,医生只能运用已有的医药知识诊断、治疗,但疗效很差,死亡率很高。比较中,才注意它到异于感冒、肺炎的属性,医学家才会怀疑是它一种新的疾病,直到发现病因──变异冠状病毒后,才确认是一种新的疾病。这是运用三段论第二格的发现。“萨斯”被发现后,又开始了诊断、治疗的新的探索。初期只能借鉴医学知识试作对症治疗。在某个人身上取得一定疗效后,会推广到他人,这是类比。在类比成败的经验积累中,在取得较高的成功几率后,才可总结出有效方法,发展到不完全归纳推理,制定出治疗的初步规范。据规范的治疗就是解释、规范、检验、反馈的演绎了,治疗规范会被不断修正,逐步完善,从而建立起关于“萨斯”的诊断、治疗的医学理论,构造出新的推理链。

参考文献
[1]转引自王滨.《超越逻辑》[M].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0版.
[2]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M]北京:,商务印书馆。第178-179页.
[3]库恩.必要的张力[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
[4]王宪钧.数理逻辑和形式逻辑·逻辑学文集[C].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79
[5]章士嵘.科学发现的逻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6]中国大百科全书· 哲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
[7]周礼全.黑格尔的辩证逻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8]刘大椿.科学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9-23 13:18 , Processed in 0.10876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