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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美国诗歌对中国当代诗歌可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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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12:56: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世纪美国诗歌对中国当代诗歌可能的启示  
                      作者:剑男
  
  从20世纪九十年代后期至今,中国的很多诗人,读者及诗歌批评家们都在哀叹:中国当代诗歌越来越远离大众,诗歌已经衰落了。——诗歌衰落了吗?衡量它的尺度是什么?读者的多少和诗歌的衰落有必然联系吗?评论家邵建先生面对这一局面说:“所谓诗歌的衰落,未必不是一个伪问题。”①一个“伪”字也许并不能解释中国当代诗歌在当下所面临的尴尬生存境况,但透过这个“伪”字,我觉得有一点是值得当代所有关心诗歌的人(包括诗人自己)深思的:即在当下各种各样的诗歌写作并存、诗歌审美标准混乱的局面下,有多少人真正从诗歌自身的建设寻找过原因或开具过药方。2007年7月,“20世纪美国诗歌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召开,研讨会就“查尔斯·伯恩斯坦与美国语言派诗歌”、“兰斯顿·休斯的诗歌艺术及其影响”、“美国现当代诗歌与政治”、“美国现当代经典诗人重评”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及评述,从20世纪美国诗歌来反观中国当代诗歌,相对于中国当代诗歌创作中泥沙俱下的现象,我们与其说它“衰落”,不如说它缺少一面能够时时检视自己的镜子。如果以20世纪美国诗歌为鉴的话,我认为至少能在以下三个方面给中国当代诗歌带来启示。
   
  一、诗歌的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其生成性,任何既定的诗歌规则对真正的诗歌创作都是一种桎棝,诗歌的生命就在于不断创新。
  
  很多中国当代诗人对20世纪美国诗歌及理论并不陌生。对中国当代诗人而言,语言诗派致力于诗歌形式的创新、语言的创新,致力于从历史和意识形态角度探讨诗学与美学,对主流诗歌规范采取全面反叛的姿态,带有很大的先锋性和实验性,哈罗德·布洛姆的《影响的焦虑》中关于诗歌与诗人之间的相互影响廓清了诗歌与传统之间的迷雾,使诗人在独创性上的信心得到确立,更早的庞德、艾略特在诗歌的意象和象征上的探索丰富了现代诗歌的表现领域。这些都对中国诗歌带来了影响。但中国当代诗歌从朦胧诗至今一直处于一个母语资源与西方诗歌资源相互影响的双向融合裂变中,中国诗歌如何走出对西方的借鉴模仿,在这种融合裂变中形成自己的诗歌特色并获得世界性影响?——如果说诗歌的生命在于创新的话,“20世纪美国诗歌国际学术研讨会”的意义正在于此,它对于中国当代诗歌在语言方式、结构方式和文本建设的探索上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方向。特别是会议对伯恩斯坦及其语言诗歌追求创新的论述,即使说它当作为一面映照中国当代诗歌的明镜也不过分。会议上,聂珍钊、林玉鹏等先生对语言诗对传统的反叛和语言与形式上的创新进行了充分的探讨,罗良功先生的《诗学,诗歌,语言诗:马乔瑞·帕洛夫教授访谈》中,帕洛夫以一个诗歌批评家的身份对语言诗派的诗歌创作理念和原则作了认真地而独到的评述,芬兰诗人利维·莱托对语言诗传达出的一种新的跨文化语言现实观进行了分析,聂珍钊先生更是专门对伯恩斯坦先生作了一个访谈。我们不妨看看聂珍钊先生的《查尔斯·伯恩斯坦访谈录》中的这样一个片断,——当聂珍钊先生问“有些人提出语言诗与其说是一场运动,倒不如说是一种由当代北美后现代主义诗歌衍生出的、受理论指导的诗歌写作方法,你可否对该理论及背景作出评价?”按理伯恩斯坦是应该回答这个问题的,但伯恩斯坦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回避了这个问题,而把回答滑向了他的诗歌创作实践说:“我特别感兴趣的是诗歌的极端表现形式,稀奇古怪的形式、建构过程及过程的建构……。”这看似简单的一问一答就显得饶有趣味。诗歌的极端形式是什么?不关心师承和主义意味着什么?这其实就是追求诗歌的创新,如果从诗歌创作中各种资源的相互影响来看,它包含着这样两层意思,即诗歌创新必须摒弃传承的束缚,同时还必须致力于诗歌文本的建设。
  
  但在中国当代诗歌日益低迷和边缘化的今天,有多少诗人像20世纪美国诗歌一样不关心师承、主义,只潜心关注诗歌的创新呢?在技巧日臻圆熟而创新精神日益贫乏的中国当代诗坛,诗人们的底气不足和缺乏自信是一个明眼可见的事实,为掩盖自己的心虚,诗人们太在意自己的师承了,太希望自己的诗歌能纳入某种主义的范畴了。有一段时间,“他进入词语的力度如博尔赫斯一样精准”,“他的诗歌具有后现代主义气质”这样的话语几乎成了对一个诗人创作的最高褒奖,他们唯独忘记了创新。我们常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希望,只有创新,一个民族才有它的未来,对于诗歌又何尝不是这样?在中国新诗短暂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它的每一次获得新生都是在对传统的扬弃和对西方现代思潮吸纳之后不断创新的结果。20世纪三四十年代现代诗歌的兴起是如此,朦胧诗派的兴起是如此,20世纪八十年代的新生代诗歌也是如此。从超现实主义诗人伯莱的非理性联想、暗示逻辑、神秘意象,史蒂文斯的通过语言和诗歌自身的节奏使诗歌显得丰盈而自足,到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对语言诗派的探讨,再回头来看中国当代诗歌充满随意性的、大面积的浅白、平面化写作,可以说20世纪美国诗歌不断追求创新的精神对中国当代诗歌的意义是警示性的,从这里,我们甚至不妨再返回到聂珍钊先生对伯恩斯坦的另一个提问:“诗歌有没有规则或起界定作用的特征。”
  
  关于诗歌写作规则,这也是一直困扰着中国当代诗歌创作的一个问题。伯恩斯坦面对聂珍钊先生的提问说:“我理想中的诗歌能创造规则而又不被这些规则束缚。”——从这句话里我想起一个著名的文学命题:风格即死亡。诗歌是最具创造性的文学样式,中国当代诗坛并不缺乏有创造力的诗人,但中国诗坛也有太多不断地重复自己和复制他人的诗人,中国当代诗歌出现长时间的停滞不前或者说低迷,显然是与这种缺乏创新且不断被自身所束缚的现象是分不开的。就像我们说诗歌就是一个人的精神形态史,一个诗人的写作必须与他人的写作区别开来,不能被某种传统或时尚的规则所束缚,当他的写作到达一定高度并呈现出某种规则时,他又必须要能自觉地进行突围,不被自身所束缚。规则在社会公共秩序中是对人的行为的一种有效的规范和约束,是好的、必须的,但一旦出现在诗歌中,它就是一种桎棝,一种枷锁。尽管因中美诗歌生存的文化背景各异和诗歌的审美标准的不尽相同,我们并不完全认同20世纪美国诗歌追求过分的、极端的形式主义,但他们的创新精神却是中国当代诗坛所缺失的,深入探讨20世纪美国诗歌的这种带有先锋实验性的创新精神必将对中国当代诗歌创作带来新的活力。
  
  二、诗歌的生命在于不断创新,但其生存的土壤必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深厚的文化积淀,必须是与一个时代紧紧贴近的生活本身,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内心世界、自然、人类历史及宗教等的深深洞察。
  
  一首诗歌,必须有其价值指向,必须呈现出意义,只有这样,诗歌所有的实验、创新和技艺才能得以体现。江非说:“诗歌就是对时代的介入、批判,以及对广阔民生的记录、关注、承担,就是对个体生命、事物本身、以及客观存在的世界关系的个人阐释,就是对民族、祖国,以及更为恒久的自然事物和人类精神的壮烈歌唱。”②应该说,中国当代诗坛是有较多的诗人有着清醒的认识的,但非常令人痛心的是,这样一种声音反而遭到很多同样是从事诗歌创作的人的嘲笑和奚落。从20世纪九十年代末至今,中国当代诗人们大多要么远离自己的当下处境,到历史的故纸堆和西方诗歌中寻找写作资源,要么像一个自闭症患者一头扎进所谓“个我”的泥潭而喃喃自语,还有一部分诗人干脆将自己的诗歌叫“下半身”写作或“垃圾诗”,他们的诗中既无视民族历史,也无视时代和他个人所面对的生活,而把诗歌当作一种高雅的娱乐或一种低俗的发泄。可以说,中国当代诗歌与大众的疏离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一部分诗人的诗歌创作与民族、历史、时代及现实生活的隔膜造成的。因此,在这一意义上,本次“20世纪美国诗歌国际学术研讨会”值得我们反过来对中国当代诗歌进行反思,特别是研讨会上对美国黑人诗人兰斯顿·休斯诗歌的研讨和对美国现当代经典诗人的重评,它使我们看到真正对民族、对历史、对时代和古老民族文化积淀有着深深承担的诗歌在经过时间的淘洗之后是怎样散发着它恒久的光辉的。
  
  钱满素先生说:“美国人对自己作为一个民族有着强烈的自我意识和自豪感。尽管这个民族几乎包含着世界所有的种族,有着不同的肤色和文化背景,但是作为美国人的意识却早已存在。”③兰斯顿·休斯是一位黑人诗人,也是一个并不具备现代写作倾向的诗人,他的诗歌为什么获得世界性的影响?我们只要读读他的诗歌就不难发现他的魅力。“我了解你——河流。/我了解你——那同世界一样古老的,/比人们血管中的血流还要古老的河流。”(《黑人谈河流》)“我,也歌唱美国。/我是更幽暗的弟兄。”(《我、也》)——因为他总是把自己与他的民族和他所生活的那些年代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借用罗良功先生《性属作为视角》中的说话,是因为他的诗歌“充分真实地发现并表现他的民族生存状态”,有着“更加宽广的关注现实的视野。”这其实也跟诗歌精神的建立有关,人既是一个独特的存在,但他又有着和这个世界千丝万缕的联系,他既不能逃避他的民族、历史,也不能逃避它的时代和他生存于其中的现实生活。正所谓诗歌精神是民族和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我们的诗歌写作必须涵盖这样一些基本的东西,即诗歌必须见证我们作为一个黄皮肤的,有着深厚历史文化积淀的中国人的存在。何晴在本次研讨会上提交的论文《从后殖民主义批评视角看兰斯顿、休斯的诗歌》中说:“休斯通过对黑人民族历史记忆的追溯以及对黑人种族身份的确认,张扬了黑人民族意识和主体性。”来自美国的阿奇芭·哈珀教授认为走进休斯主要就是怎样理解黑人问题和美国问题,威廉·福斯特先生也对休斯的美国梦进行了强调性的分析。作为一个诗人,他存在的背景就是他身份得以确认的依据。对于休斯而言,他诗歌中对自己民族的深沉感情,对黑人生存境况及黑人文化的关注以及由此而滋生的民族自豪感就是他的诗歌获得世界性声誉的根本原因。如果将休斯的诗歌创作与中国当代诗坛作一个比较,我们就会发现,中国当代诗歌并不缺少诗歌的技艺,缺少的是像休斯这种深深地扎根于一个古老民族的文化积淀,与时代与现实紧紧贴近的诗歌精神。
  
  诗歌就是一个诗人自我指认的方式,这种自我指认的最高要求就是一个诗人对他的祖国、民族、历史文化和现实的勇于承担。在某种程度上,对现实生活的关注、对活生生的历史和文化的关注是进入诗歌精神世界的最好方式。无论是标榜创新也好,还是强调实验也好,一首真正优秀的诗歌必须有它的价值取向和意义指向,即使是极具现代写作倾向的诗歌也是如此。本次研讨会中“美国现当代经典诗人重评”中董洪川等很多学者就都对艾略特的诗歌创作进行了论述,他的《荒原》是象征主义诗歌技巧最为圆熟的作品之一,但诗歌从文字和隐喻上表现的、从精神贫瘠转向可能的再生与宁静的过程仍然可以使我们看到他对时代、对历史、对生命和人类精神的深深探寻,它甚至可以当作一部社会记录,一次在微弱的希望之光照耀下对无望卑微生命的召唤,或者说一次对人类心灵深处景象的描绘。这一点对于中国当代诗歌来说也是如此,无论我们在诗歌形式上如何探索,关注本民族传统文化积淀,贴近时代、关注现实是诗歌永远也不能背离的,不管出现多少迷惑人心的说辞,如果诗歌离开了这些人类长期以来对它的基本要求,那么其存在价值大多数时候是值得怀疑的。
  
  三、诗歌应该选择多种形式的传播方式走近大众,寻找与大众的互动,只有这样,诗歌才能获得更多更大的生存空间,并在更大程度上丰富诗歌的表现形式。
  
  关于诗歌如何走近大众的问题,中国当代诗歌所处的尴尬生存境遇一直在两种相互对立的观众上被人们争论不休。一方认为,对于真正的诗歌,读者的阅读是没有所谓障碍的,人们对诗歌的疏离不是因为诗歌的晦涩难懂,而是大众只喜欢那种肤浅的、表面的泛化写作,没有把诗歌中的揭示和传达区分开来。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中国当代诗歌有很大一部分,凌空虚蹈,或故作高深,或格调低下,不符合传统的诗歌审美标准,它必定要被推向边缘化的位置。到底是读者拒绝了诗歌,还是诗歌抛弃了大众,双方面的原因肯定都有。但作为这个争论的主体,中国当代诗人在诗歌走近大众上做了些什么呢?这却是一个值得我们置疑的问题。在中国当代诗坛,众所周知,除最具中国传统的诗朗诵还在小范围存在或偶尔在一些晚会中点缀外,我们诗人好像真的很少在诗歌的传播方式上做过什么。因此,“20世纪美国诗歌国际学术研讨会”在这一意义上也对中国当代诗歌不无启迪:即中国当代诗人如何走出自我封闭的狭隘空间,怎样行动起来寻找与大众的互动,从而获得更多更大的生存空间,赢得更多读者的支持与呼应并被他们接受和理解。
  
  应该说,中国当代诗人对20世纪美国诗歌与大众的互动并不是陌生的。我到现在还记学者贺祥麟先生对金斯堡在贝尔格拉德歌唱《嚎叫》的描写:在座无虚席的大礼堂里,金斯堡一边高唱着自己的诗歌,一边还与两位朋友用各种打击乐器进行伴奏,“全体听众与他打成一片,如醉如痴,如颠如狂,应和着他的节奏拍掌称赞。”④我到现在每每想起也是充满向往。本次“20世纪美国诗歌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不仅把“诗歌文本:视觉、听觉、表演”列为一个重要议题,而且还举行了“国际诗歌朗诵会”,我觉得20世纪美国诗歌特别是语言派诗歌在诗歌与大众的互动及诗歌的多途径传播方式上显得非常有意义。文化需要交流、传播,诗歌其实也是如此,世界上有一些文学形式甚至就是在不断的交流与传播中与其他的艺术形式不断交织和融合而产生的。诗歌通过多种传播形式走近大众,它还不仅仅是一个与大众沟通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反哺我们的诗歌创作,因为真正优秀的诗歌与人类的心灵是共通的。20世纪美国诗人除创作外,他们还将诗歌带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除朗诵外,还带进音乐、绘画、表演、网络及广播。比如本次会议上玛乔瑞·帕洛夫所作的“荧屏上的诗页与诗页上的荧屏:数码诗学及差异文本”的讲座,让我们感受到了数码时代诗歌呈现出的崭新方式。来自美国的史迪文·特雷西教授在“国际诗歌朗诵会”上用口琴伴唱的诗朗诵,使我们看到了诗歌与音乐结合的魅力。伯恩斯坦说,他最近二年的一个主要工作就是对诗歌朗诵进行数字录音,然后制作成一个大文件,放在网络上供大众免费听。他们的这些传播方式都显得卓有成就,与那些肤浅的、表面的、泛化的诗歌不同,他们寻求的是诗歌与其他艺术形式的结合,是从诗歌自身的建设出发对诗歌进行试验与创新,不仅改变了人们对传统诗歌的看法,而且在诗歌的形式上丰富了诗歌的表现领域。试问,在网络传媒高度发展的今天,中国当代诗人除了与大众相互抱怨外还做过什么?
  
  也许有人会站出来反击:中国当代诗人在这方面也作过努力,也制作过朗诵光碟,也举行诗歌朗诵会。是的,中国当代诗坛也作过这方面的尝试,但他们忘记了另一个事实,他们所作的往往都是限在一个狭小的诗歌圈子里,他们所谓的互动不是走近大众的,是内动。他们缺乏20世纪美国诗人对待诗歌的认真和虔诚。比如今年上半年在北京举行的一场所谓声援“梨花诗”的诗歌朗诵会,一群持相同诗歌趣味的诗人聚集在一起,诗歌审美情趣单调,朗诵怪诞猎奇,不仅没有得到大众的认同,反而被人们认为是一场闹剧。也许20世纪美国诗歌的这些传播方式不一定都适合中国当代诗歌,但他们的这种探索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诗歌与大众这两者关系上,他们的互动不是任何一方的一厢情愿就能完成的,作为这一互动的主体,我们的诗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积极寻找诗歌与其他艺术形式的结合,探索多种多样的诗歌传播途径,起码它能为中国当代诗在如何寻找与大众的互动及传播方式上打开一条新的思路,能够促使我们思考中国当代诗歌如何从自我封闭的狭小空间走出来,获得一种更为广泛的大众认同基础,获得更加丰富的表意形式。
  
  以上就是我认为20世纪美国诗歌可能给中国当代诗歌带来的几点启示,它实际涵盖了中国当代诗歌所面临的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关于诗歌的创新问题;二是关于诗歌精神建构问题;三是诗歌的传播与走近大众的问题。这三个问题与“20世纪美国诗歌国际学术研讨会”所凸现出来的意义是互补的。“以史为鉴,可以知兴退,”同样,以20世纪美国诗歌创作及其理论为鉴,它可以检视中国当代诗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只要我们潜下心来认真省察和反思,它对中国当代诗歌的意义必定是建设性的。
  
  []邵建:《你到底要求诗人干什么》,《中国新诗年鉴1998年》,花城出版社,1999
  
  ②江非:《一份个人提纲》,诗刊2004年第5期下半月号。
  
  ③钱满素编:《我有一个梦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④贺祥麟:《难忘的金斯堡》,国外文学,1998年第2期。
  
  [此文原刊于《外国文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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