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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27位作家的小小说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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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01:24: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文地址:简评27位作家的小小说佳作作者:雪弟
刘心武的《掐辫子》
对刘心武这位作家,应该说,我们非常熟悉。他是一个多面手,用他的话说,就是他衷情于四种写作:小说、散文随笔、建筑评论和《红楼梦》研究。但有一点,我们可能不熟悉,那就是,刘心武发表了大量的小小说,并出版过多本集子,如《天梯之声》。刘心武在谈到小小说时,说:“长、中、短,就是根据你的灵感,根据你的素材,该长则长,该短则短,该多长是多长”。正是基于这样的观念,刘心武创作出了不少优秀作品,包括小小说,如《并列第一》、《一起去看》等。刘心武在小小说创作上的一个特点,是贴近时代、贴近生活,善于从生活中的细微之处反映时代精神,如《喜鹊妈》借孙女不满足陈老太太为她煲靓汤这件小事,表现了年轻一代人对独立、自由的渴望。不过,与作者以前的作品相比,我更喜欢近期的《掐辫子》。我觉得,它除了反映出时代精神之外,又向前走了一步,这就是对生命的终极关怀。“老人手劲不够,掐不出合格的了。可是掐了一辈子,喜呀悲呀什么心思都掐进去了,所以不告诉人家不收,还由着老人掐……”此时,掐辫子已不是用来换钱的普通行为,它早已超越物质层面,成为了人生命中不可缺失的部分,并与人的生命合而为一。《掐辫子》从日常生活中极为平常的行为开掘出如此厚重的生命意蕴,确实称得上优秀之作。
刘庆邦的《过家家》
刘庆邦是河南沈丘人,被誉为中国的“短篇小说之王”。他的短篇小说,如《梅妞放羊》、《护秋》和《鞋》很少有大开大合的故事情节,多在事物的内部和细部上下工夫,往往通过精细的描绘和精彩的细节,把事和人写足写透,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既单纯又饱满。小小说《过家家》亦是如此。作为一种普遍流行的儿童游戏,“过家家”这种题材恐怕已被很多人写过,想再写出新意,难度较大。刘庆邦是从何处入手的呢?很显然,刘庆邦并未被所谓的新意绊住手脚,他重在对这一惯常的题材进行艺术地传达。他不在故事的曲折性上浪费笔墨,而是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把他们的心底的波澜一层层地掀动起来,这样既准确地捕捉了儿童的心理真实,同时又生机盎然,趣味十足。
徐则臣的《爱情与火车票》
徐则臣的《爱情与火车票》娓娓道来,向我们讲述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其实,这个爱情故事并不新鲜。但是,当作者把“火车票”有机地融入这个爱情故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它变得妙趣横生,生机勃勃。这得益于作者的独特发现,也得益于作者从容不迫的叙述。有读者认为“前面铺垫的有些长了,而且前面那几段的铺垫与文章所讲述的爱情故事并无太多关系”,但在我看来,不是这样。受篇幅的限制,小小说需要高度凝练——情节的集中、人物的减少、环境的淡化以及语言的简练。但凝练不意味着“急促”和“一路直奔”,“从容不迫”、“张弛有度”同样是达到“高度凝练”的效果所不可缺少的。在这方面,《爱情与火车票》给了我们诸多启示。
梅子涵的《看望》
梅子涵的《看望》或许可换个标题,叫《十六岁出门远行》。它写了一个十六岁少年的一次好玩、滑稽甚至有点荒唐的远行经历。不过,这篇文章与余华的充满象征意味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不同,它是写实的,把一个莽撞而又不轻言放弃的少年淋淋尽致地展现了出来,它写得绵密、丰沛,意味悠长。重在写看望的“过程”,一笔带过看望的“场景”,这非常符合一个十六岁少年的心理,同时也体现了小小说“高度凝练”的特点。小小说写作者是否能从中收获点什么呢?
于德北的《隔阂》
知道于德北,是从他的《杭州路10号》开始的。但说实话,我现在不喜欢那篇作品。它打上了太深的时代烙印,刻意而且虚假。我认为,就小小说而言,于德北从《三笑》始逐渐显出了他的才华,《秋夜》等作品的出现使于德北成为了独特的“这一个”。于德北的独特,源于他以一颗诗人般的敏感之心去观照现实世界。于德北是一个特别能煽情的人,但同时他又懂得节制,这就使得他的作品,情感浓郁而不过度,就象早晨的露珠晶莹剔透,浸润出点点的诗意。近期的《马吊》、《龙卷风》、《歧途》和《隔阂》都堪称佳作。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隔阂》。它题材不算新,主题也不宏大,《隔阂》有什么好呢?我觉得,它写出了生活的质感。《隔阂》从生活中一个非常细小的部分切入,把夫妻之间的爱情被时间消磨殆尽的过程写的惟妙惟肖,尽管故事的结局——过去已回不去了,在我的意料之内,但我的心还是像被针扎了一样。这就是作品的质感的魅力,它趣味十足,让人经久不忘。
魏永贵的《脸面》
魏永贵是我所推崇的实力派小小说作家之一。从《雪墙》到《先生》,再到《空地的鲜花》和《句号》,魏永贵总是不断地带给我们惊喜。《脸面》亦是一篇让我惊喜的作品。以脸面作为素材和主题表现的作品多矣,但阅读魏永贵的《脸面》,我依然觉得新鲜。这篇作品成功的核心要素,应该归于作者的“狠”。为了脸面,王小六打老远拉回来一辆新自行车跟李老二换旧车。按常理,王小六的行为太匪夷所思了,一般人是不会如此设置情节的,它给读者的感觉太假。可魏永贵偏偏铤而走险,把人物往“狠”里写。结果,他成功了。王小六越“狠”,越能显出脸面对一个暴富的人的重要,越能见出其内心的汹涌波涛。当然,富有趣味也是《脸面》成功的要素之一。魏永贵的小小说,大多情节曲折,人物鲜明,并蕴含着复杂的多义主题,由《脸面》可见一斑。
修祥明的《初冬》
就我的阅读趣味而言,我比较喜欢修祥明的《天上有只鹰》、《黍地里的秘密》和《河边的女子》等作品。《天上有只鹰》对人性中的阴暗面作了深度挖掘,同时又比较节制;《黍地里的秘密》传达了少年善良的内心,写的极有情致;《河边的女子》语言唯美,手法独特,现实与回忆巧妙地交织在一起,淋漓尽致又生机盎然地写活了一个待嫁的女子。倘若让我再列举出一篇我所喜欢的修祥明的作品,那就是近期的《雪冬》,而不是获得广泛赞誉的《小站歌声》。我总觉得《小站歌声》太单薄了,在内容上不够延展和丰富。就像一棵被修剪掉枝枝杈杈的书,只留下了显示不出其活力的躯干。而《雪冬》不同,尽管它的篇幅也不长,且情节不完整。但从艺术上说,它具备了独立的文本的意义,从中透露出来的是精巧,是开放,《小站歌声》则显得封闭和狭窄。另外,《雪冬》的语言极其简洁,并富有浓郁的乡土气息,穿透力很强。
非鱼的《川主寺的夜晚》
非鱼是小小说的后起之秀,但她的勤奋、天赋和执着使她后来居上。非鱼的小小说创作,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是“主题先行”的观念创作,如《荒》。尽管传统小说理论不认同先有主题,后构造情节。但《荒》无疑是成功的。情节的链条虽偏离日常的生活经验,但其环环相扣,有着合情合理的内在逻辑。“人永远也超越不了现实和自身”的主题的生成也十分自然。二是源于深厚的生活基础之上的现实书写,如《逃》、《缝山针》等。非鱼是一个对现实异常敏感的作家,很多普通和琐屑的事情到了她的手里,都会生发出无限的内涵。近期的《川主寺的夜晚》、《孤独的铁锨》即是如此。粗读《川主寺的夜晚》,你会觉得这是一篇平淡无奇的作品。不就是一个想不开的人在别人的关怀下又积聚了活下去的勇气吗?这样的作品太多了,也太滥了。但若细读,你会发现,这篇作品其实还隐藏着另一个故事,很容易看出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圆脸导游”。尽管这是一个只剩下人物而没有任何情节的故事,但有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小说的内涵和品质就不一样了。它就由人与人之间的表面上的关心走向了有意识地爱的传递,是一个历经沧桑的心灵对另一个受伤的心灵的抚慰。由此,川主寺的夜晚在不同的时空中产生了“天涯共此时”的意味。
赵新的《我家住在杏树坡》
在我的小小说阅读史上,河北作家赵新不占有重要的位置。但读过他的《知己话》、《年集》和《二乘以三得八》等作品后,我要说,我以后不会再错过对赵新的阅读。究其原因,是作者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打动了我。《知己话》写出一个在父亲面前还要端架子耍威风的官员;《年集》刻画了一个质朴、淳厚、可爱的父亲;《二乘以三得八》绘制了一个重利但又重义,并且有着远见卓识的小商人。尽管这些小小说写法较为传统,但就人物塑造而言,它无疑是成功的,为丰富小小说人物画廊做出了贡献。
赵新的《我家住在杏树坡》更是让我激动不已。它好在哪里?首先是它成功塑造了一个不甘寂寞、努力向上的农村青年形象。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它之所以让我激动不已,主要是作品中那欢快的基调感染了我。与大多数尽充斥着落后和愚昧之风的乡村题材作品不同,《我家住在杏树坡》则弥漫着象杏子一样甜美的味道,它明朗、欢快,透露着青春和健康。当然,它与那些粉饰太平、情感泛滥的作品更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它表现出向上的姿态,但它绝不美化现实,它只是以一种欢快的基调把人性中的美好和略为诗意的生存状态揭示出来。这应该是乡村题材小小说创作的一种新的开拓吧。
王往的“平原诗意”系列
从王往的“平原诗意”系列中,我看到了一位作家的野心,还有那横溢的才华。当然,王往的才华多年前就已在《风云散》、《活着的手艺》、《荒凉》等作品中显露出来了,不过,我觉得,真正能体现出作者的才华的作品恐怕还是这个“平原诗意”系列。倘若作者沿着此路径继续走下去,我敢断言,这个系列将会是我国小小说发展史上的重要收获。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基于以下两点:
一、“平原诗意”系列真实地描绘出了“平原”之上的日常生活。尽管我对王往的经历不甚了解,但有一点应该不会出错,那就是他有着丰厚的“平原”生活经验。很容易看出,在“平原诗意”这个系列中,王往对故事情节的安排好像显得漫不经心,几乎每篇作品的故事情节都是以碎片化的方式存在的,缺少通常意义上大开大合的线性逻辑。在“好看”、“一波三折”被强调的小说写作环境中,王往为何显现出另类的姿态?是他写作上的疏忽,还是他刻意采用的叙述技巧?我认为,两者都不是。王往这样来安排故事情节,是出于对“平原”生活经验的尊重,波澜不惊的情节恰恰与“平原”之上平淡、零碎的日常生活相一致。作者这样处理,是想让现实生活自然而然地呈现出自己。因此,“平原诗意”系列给我们的印象就是无比真实了。
二、“平原诗意”系列建构了作者独特的审美理想。阅读王往的“平原诗意”系列,我总是不自觉地想起沈从文的《边城》。我现在还无意对二者的思想内涵以及艺术价值作比较,但两者无疑是有可比性的。沈从文在《边城》中创造了一个迷人的湘西世界,建构出“优美、健康、自然”的审美理想;王往则在他的“平原诗意”系列中创造了一个动人的“平原”,建构出“诗意”的审美理想。
陈力娇的《阿宠的春天》
陈力娇是黑龙江文学院签约作家,以前多写中、长篇小说,近几年来在小小说创作上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创作出了《戒毒》、《不朽的情人》、《生死搭档》、和《雪祭》等广为人们熟知的作品。印象中,陈力娇写婚外恋题材较多,与以往同类题材相比她写的较为复杂和深刻,其构思巧妙、语言干脆,充分显示了一个写作老手的风貌。当然,陈力娇的非婚恋题材也多有佳作。如《吴黑米的手》以“手”为连接点,渲染了母子之间的温暖情感,这种温暖的情感进而延伸到了社会的每个角落,让我们于荒寒中看到了人间的光亮。近期的《阿宠的春天》亦是一篇温暖感人的佳作。在这篇作品中,尽管也有对人性“恶”的批判,但它的主题仍未离开温暖的情感的表达。只不过,这种温暖的情感不是来自于人类,而是从阿宠——一匹雪青马身上传递过来的。陈力娇用一支深情的笔,写出了阿宠的悲壮和大义,令人感动和深思。
安庆的《流浪乐手》
在小小说领域,我认为,安庆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再加上,近五六年他主要转向短篇小说写作,这就使得他进一步被边缘化了。但我要说,安庆是一个有才华的人。不过,我也要说实话,我读安庆的作品不多,好像只有《离乡》、《漂在河床上的麦穗》等不足十篇。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有时候,一个好作家的一两篇作品就足以征服我们了。安庆就是这样的作家。借由两个关键词,可走进安庆的创作。这就是:“温暖”和“诗意”。“温暖”是指其作品的主题,“诗意”是指其叙述风格。我是在一个阴冷的下午读完《流浪乐手》的。“我的工作就是在每天的夜晚帮醉酒的人回家”,流浪乐手的话湿润了我的眼睛,而后,我的心里升起了一缕暖融融的阳光。安庆目前供职于一家待遇不高的内部刊物,可以说他比我们更需要温暖,但他泅过长长的黑暗,却为我们唱着温暖的歌。这或许就是一个优秀作家的理想追求吧。安庆擅长叙述,喜欢在缓缓的叙述中营造一种诗意的氛围,让读者浸染其中,享受阅读的快感,并洗涤内心。毫无疑问,由于体现了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安庆的这种叙述风格使作品走向了真,也走向了美。
赵文辉的《九月授衣》
赵文辉是河南辉县(属于新乡)人,他的“豫北乡下”系列堪称“地域小小说”的经典。老作家王奎山曾把他和江岸并称为“南江北赵”。确实,这两位作家都擅长写农村题材,而且都写出了具有独特的地域特色的作品(江岸的是“黄泥湾风情”系列)。两人的独特性分别在什么地方?粗略地说,江岸重在“风情”的描画,赵文辉则以传达“风味”为主。在写法上,江岸较为粗犷,赵文辉则比较细腻。以《九月授衣》为例,它仅仅写了一个农村女人缝衣缝被的故事,但赵文辉却把它写得细致入微,有声有色,把豫北乡下人们相互帮村做活儿的欢乐气氛淋漓尽致地传达了出来。格局虽小,但风味十足。
牧毫的《雨中的祖父》和《吉尼斯世界纪录》
牧毫的小小说创作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以《雨中的祖父》、《祖母的月光》为代表,故事情节很淡,抒情成分则较重。此时,作者根本不像一个小说家,他更像是一位诗人,舒缓的语调,浸染着情感的物像,清丽的语言,浑然地营造出一个如诗如画、意味隽永的境界,让人流连忘返。杨晓敏先生曾这样评价牧毫:“叙述中的诗意表达,是其与众不同的重要特色之一,汉文字组合中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韵味,给他的写作带来了诸多诱惑”,我深以为然。另一类以《吉尼斯世界纪录》、《同心锁》为代表,尽管情节仍然是淡化的,但几乎已无抒情成分。作者是经由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来表达他对现实和人生的深度思考。《吉尼斯世界纪录》写一个叫“余永明”的人,一生都在为创造吉尼斯世界纪录而努力,结果却一事无成。他的行为值得肯定吗?如果值得肯定,其意义何在?作者借这个人物探讨了人生的价值以及价值评判的问题,留给人诸多思考。
无论在哪一类小小说创作中,牧毫都较偏好以讲故事的方式来展开情节,而且喜欢让叙述者“介入”故事。如在《雨中的祖父》等作品中,“我”是叙述者,同时又是作品中的一个人物,其“介入”自然是强烈的;《同心锁》虽然采取第三人称叙事,可作者牧毫居然给作品中的主人公也取名叫“牧毫”,并且主人公也是一个作家,作者这样设置,显然是在彰显叙述者的“介入”,从而提高读者对作品的认同指数。总之,“诗意”与“介入”使得牧毫的小小说创作具有了独特的叙事语言风格。
程宪涛的“东北二人转”系列
著名评论家冯辉先生曾对程宪涛的“东北二人转”系列作过高度评价,称赞它们可作为“好作品主义”的一个注脚。由于以前读程宪涛的小小说不多,所以我对冯辉先生的话将信将疑。当然,现在我相信了。程宪涛近期的《小金凤》、《赛桃花》和《端灯》的确不同凡响。如果我判断没错的话,这3篇作品应该也属于“东北二人转”系列。它们讲的都是“艺人”的故事,经由“艺”来彰显“义”是它们的核心内容和主旨。就这一点来说,程宪涛的作品并无什么特别之处。但我们判断作品的优劣不能仅注重思想性,回到文学本身才是判断文学作品是否优劣的真正依据。那么,文学作品最根本的是什么?毫无疑问是语言。程宪涛的语言干净,简洁,尽管也使用地方口语,但绝无半点渣滓。尤其在描摹事物时,其文字更是精当、绝妙。如“旦角是花朵是月亮,丑角是绿叶是星星”,“一般情况下,旦角是徒弟或者新手,丑角是师傅或者老唱家。旦角的‘场儿’丑角给‘圆’,上装的‘漏’下装给‘堵’。”短短几行话就把“旦角”与“丑角”的关系交待的明明了了,而且节奏和谐,富有韵律之美。除了语言之外,程宪涛在人物塑造上也颇为成功。一千多字的《小金凤》,竟塑造了三个人物:小金凤、小三宝和张小梁,而且这三个人物个性鲜明——小金凤的“痴”,小三宝的“义”,张小梁的“忠”。由此,回头看冯辉先生对程宪涛的评价,的确名副其实。
袁省梅的《活儿》
袁省梅应该是小小说队伍里的新人,截止目前,我只读过她5篇作品:《过年》、《不欠》、《活儿》、《爱的名义》、《南墙根儿北墙根儿》。对小小说作家来说,5篇作品还不足以反映出他(她)们的整体创作水平,因此,作为一个评论家,在未阅读他(她)们更多的作品之前,千万不能轻易地做出判断。但对于袁省梅,我还是想提早说出我对她的印象:一个根基扎实、具有强劲竞争力的写作者。
现以《活儿》为例,谈两点理由:一是精到的语言。叙述语言是如此,人物语言亦是如此。“‘活儿’是羊凹岭对棺材的叫法。人死了,得装在活儿里”。短短二十个字,不仅对“活儿”这一方言词汇进行了精准的阐释,凸显出地域文化,而且把故事发生的空间顺带交待了出来。看似简单的句子,实则是作者多年苦心经营的结果,只不过现在已看不出它被磨砺的痕迹了。再如,“院小安心,一砖一瓦都是我自己的,一个柴棒棒都是我自己的,踏踏哪个角角摸摸哪个边边,心里都坦坦荡荡的,谁也不敢说半个不是。”表面看起来,这样的语言可能会有点土,其实不然。我认为,这样的语言才是十分精到的语言,因为它不仅与人物的身份相契合,而且它还传递出了某种特别的意味。“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写作的人都知道,但很多人陷入语言的泥潭里不能自拔,袁省梅则做到了自由出入。
袁省梅在写作上的第二个优势,是她对社会人生的深刻洞察和强劲有力的艺术传达。对社会人生的深刻洞察是成就一个优秀作家的前提,它是提升作品深度和厚度的保证,但文学写作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强劲有力的艺术传达。可以说,不少写作者对腐败都有着深刻的洞察,对农村里的“暖棺”风俗也极为熟稔,可有谁把“暖棺”和腐败联系起来并进行过精彩的表现呢?袁省梅这样做了,而且以强劲有力的方式给以了艺术传达。我想,凡是读过《活儿》的人,肯定会为“暖棺”这一情节激动不已。是的,它太惊心动魄了。它把一个父亲的“恶”和“狠”推向了极致,也把一个父亲的“善”(挽救误入歧途的儿子)推向了极致。当然,“根爷盖上棺材的盖子”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他并不是想害死儿子,否则,这样的情节就变成一则社会新闻了,尽管强劲有力,但它不是艺术的传达。
王培静的《编外女兵》
我觉得,王培静小小说的价值就在于他摊开了底层人物的生存真相。如在《家书》中,由于丈夫援藏修路长期在外,马大婶发出了“想与他睡觉”的呼声。这是怎样的一种生存真相!这样的生存真相怎能不深深地震撼那些没有着落的、日夜漂浮的心灵?候德云说:这是一个乡村女人对丈夫的最有力度的思念。我倒觉得,更深刻的地方恐怕还在于它传达了作为一个女人的生存真相,只不过在所谓伦理的压制下,这种真相大多被掩盖了。
近期的《编外女兵》是王培静的新收获。如果据以下的情节——一个实际兵龄只有六天的编外女兵,十五年间一直被连队的战士以一种特别的方式纪念——写一篇作品,我想,肯定会有不少想象力发达的作家能把故事编得一波三折。但王培静的《编外女兵》不是如此,它的故事情节非常简单——一个老志愿兵的女儿,在五岁那年来连队时生病去世了,十五年间,每次点名点到她的名字,全连士兵就一起回答:到!——这样的情节有什么吸引人的?的确一点也不吸引人。但我在阅读的时候,被它感动了。原因在哪里?在于全文中所弥漫的一种温暖的、强劲的情感氛围。它不是那种大而空的口号式的情感灌输,它是一种发自心底的抑制不住的真挚和真诚。此种状况下,我们就自然而然地被它打动了。
杨光洲的《鱼鹰》
杨光洲是何许人也?我想,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他是河南新乡人,目前供职于浙江义乌的一家媒体。2008年吧,我在浙中小小说的笔会上,见过他一两次。但说实话,我没怎么读过他的作品,记住的就更少了。但《鱼鹰》我记住了,而且恐怕很久都不会忘。这是一篇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思的作品。主题不算新鲜了。蔡楠的《行走在岸上的鱼》在多年前,就已表现过这样的主题。但杨光洲对“鱼鹰”这个“环保大使”的成功刻画,却是胜过很多类似作品的。尤其是行动和语言描写,简直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鱼鹰捕鱼有个规矩,鲤鱼、黑鱼、鲢鱼这些大鱼,每次只捕一条。至于鲫鱼片儿,则要看喝汤的人数,每人一条,每条不超过半拃长,多一条他也不带上岸”。短短数语,不仅显现出了“鱼鹰”捉鱼的绝技,而且也刻画出了他的慈悲、宽厚的性格。《鱼鹰》在叙事技巧上也非常值得一提,它运用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通过“我刚记事”、“我十多岁的时候”和“我而立之年”三个时间段,去反映家乡生存环境的一步步恶化和“鱼鹰”对此所采取的行动。这样叙事,一方面真实可感,另一方面也传递出了叙述者的声音——对“鱼鹰”行为的支持和赞美,从而透出强烈的人文关怀。另外,作品中“河边垂柳嫩黄泛绿时”、“知了和河里的蛤蟆开始二重唱时”、“河堤斜坡上野菊还在风中招蜂引蝶时”等句对时节的形象化表达,使此文活力四射,充满着别样的气息。
樵夫的《锄头》
初读樵夫的《锄头》,我误以为作者是采用“睹影知竿”的写法,借“豁口上沾满了陈年的泥土,锄柄不仅落满了灰尘,而且十分糙手”的锄头,暗示出乡村荒芜和荒凉的景象。后来,我发觉作者的用意并不在此。原来他是由物写人,通过对乡村物事的深情回望,“写乡村人与物件交往过程中的丰富的人性”。在作者的笔下,锄头这些物件灵动无比,它们“从来不蛮干”,“有许多的伴,它干再多的活也不会累”,“隔个时辰也会迈过两垄麦地聚在一块歇歇”,“天一擦黑,就抬腿回家”。这些物件为何如此通人性?作者借海德格尔的话回答道:一件用具只有在与我们的交往中达到上手的状态,这用具的秉性才昭然若揭。由此可看出,作者对锄头这些物件灵动性的凸显和强调,其实是对过去人与物件自在自为的关系的渴望和对那种弥散着欢快情调的乡村田园生活的怀念。无论是在内容表现还是在艺术表达上,《锄头》都称得上别开生面,它开拓了乡村叙事的新经验。
伍中正的《谁来证明你的马》
美国作家雷蒙德•卡佛说,“一个能持久的作家必须有自己独到的观察事物的方法,并能对所观察到的事物加以艺术地叙述”。从伍中正多年的创作实践来看,我认为,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作家。《尴尬羊事》、《籽言》、《周小鱼的爱情》等作品——当然也包括《谁来证明你的马》在内,即是极好的证据。经由一个乡长和民警对一匹走失的马的态度,作者对乡镇秩序进行了观察,从而揭开了披在基层政府官员身上的虚伪的“法制”外衣,露出基于权力和利益之上的“人治”的本面目。这种“以小见大”、“以微显著”的观察事物的方法正是伍中正创作的奥秘所在,也是其风格独具的元素之一。那么,《谁来证明你的马》是否做到了“对所观察到的事物加以艺术地叙述”?我认为,它做到了。我们先看一下它的情节设置。这篇小小说的情节可概括为:马走失——找马——找证据——要回马。在这个情节链条中,作者没有平均用力,而是把笔墨集中在了“证据”的寻找上,从链子、胎记到卖马人、照片,称得上不厌其烦,然后轻描淡写地引出证据。作者为何这样来设置情节呢?原来他是为了让证据的寻找过程与证据的最终确认构成强有力的反差,从而凸显现实人生中某些荒诞性的存在。这种处理情节的方式无疑是成功的,亦是极具艺术化的。另外,“梅四久去地里割草喂马”这一细节堪称人物塑造的神来之笔,它准确地传达了主人与一匹马的深厚情感,同时它还是证明马的归属的最好证据。遗憾的是,这一证据没有被民警采纳。由以上可断定,伍中正会走的更远。我期待着。
朱耀华的《海的声音》和《消灭影子》
朱耀华属于那种有点内向的人,他平淡、安稳地活着,心态异常地安宁。他创作的小小说数量不是很多,但从作品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着相当实力的作家,《诱杀》、《鸟人》、《面具》等作品从意义和审美上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在文本意义上,朱耀华多通过极致化的情节(细节)来省察人性中所能承受的限度,而在审美上,其作品则显现出一种悲壮的风格。这就使得他的作品既震撼人心,又令人回味无穷。
我认为《海的声音》可能会成为小小说中的经典。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的心灵遭到了强烈的撞击。我想起了余华的《活着》,我觉得文中的“阿婆”就是另一个“福贵”,她的坚韧与从容,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光芒。这种光芒可驱除你内心长久的黑暗,并且日渐生出温暖来。
《消灭影子》也是一篇值得称道的作品,在写法上它类似于《面具》。通过夸张、变形,展现了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欲望”(即“影子”)及其对“理性”的挤压。小说的结尾极为巧妙,它以“理性”的胜利宣告结束,但是这种胜利是以背反的形式出现的,所以它并不带有终结的意义。
阿社的“时代系列”和“疾病系列”
阿社在写作上有着清醒的认识和方向,除了对妙手偶得的素材加工之外(如《一个摊档的会计》借一个会计的眼睛,以幽默略带荒诞的方式,呈现了一个牛杂摊老板的内心世界),他还有意识地进行着系列化的尝试。可以说,目前阿社已经在两个系列上获得了成功。一个是“时代系列”,继《百花园》、《小说月刊》于2009年发表他的《道歉时代》、《包装时代》后,《小说月刊》近期又连续推出了他的《后包装时代》、《泛包装时代》和《伪包装时代》,在广大读者中产生了强烈反响。在这个系列中,阿社以当下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为考察重心,揭示这个时代的喧嚣、浮夸和无序,并力图找到其根源所在,充分体现了一个作家的社会责任感;另一个是“疾病系列”,如今阿社已创作出《脱发》、《口吃》、《狐臭》等十多篇作品,大部分已在《百花园》、《小小说·大世界》等刊物上发表。这个系列中,阿社以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疾病为出发点,从道德、伦理以及经济等而非病理的因素,表现小人物在社会中的被压迫和紧张感,构思奇特,主题深刻,充满强烈的人文关怀。
蒋寒的《特殊假》
实事求是地说,在尚未读完《特殊假》的时候,我就大概猜到了主人公赵四的职业与身份。但也实话实说,这一点没有阻碍我对这篇小小说的喜欢。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作者真诚的写作态度。很容易看出,赵四与以往的“拾荒者”形象不太相同——他生活贫困但不乏诗意,他爱慕虚荣但又脚踏实地。这样的“拾荒者”形象凝聚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我认为,是真诚。正是怀揣着一颗真诚的赤子之心,作者没有以仰视的姿态拔高拾荒者身上的闪光点,也没有高高在上贬损其职业与行为。作者像对待一个朋友、亲人那样打量着他笔下的人物,既委婉地批判他们为应对生存恐慌而生出的虚荣,同时又坚定地礼赞他们为生活而做出的努力。我认为,如此对待人物的态度,是一个优秀的作家的表现。喜欢《特殊假》的第二点原因,是它“避实就虚”的写作技法的有效运用。从题材上说,《特殊假》写的就是一个拾荒者的故事,倘若把它的标题改为《拾荒者》,也是可以的。可作者不但没有让“拾荒者”在标题中出现,即便在作品主体部分,我们也不见“拾荒者”的踪影。作品中充斥的,却是与“拾荒者”无关的放假、钓鱼等情节片段。作者为何采取这种“避实就虚”的写法来设置情节?除了避免作品的雷同化之外,它还有什么好处?就这篇作品来说,作者彰显放假、钓鱼,而忽略拾荒,我觉得,它起到了“以乐写悲”的作用,既加深了作品的内涵,同时又显得新颖、别致,从而开拓了小小说写作的新局面。
楸立的《红孩子》
楸立的《红孩子》至少有两个方面值得我们重视:一是“避重就轻”的叙事策略。显而易见,《红孩子》是属于表现重大主题的主旋律作品。一般而言,此类作品比较注重挖掘惊心动魄的大事件,在叙事方法上多以“宏大叙事”为主,从而造就作品的史诗风格。但《红孩子》不是这样。尽管它没有回避特定年代里的大事件,可在表现这些大事件时,它有意识地进行了淡化,是以一种“轻盈”的姿态出现的。而在叙事方法上,它也抛开“宏大叙事”,采取了一种充满强烈的主观性和个人性的隐秘化表达。这种“避重就轻”的叙事策略,卸下了此类作品沉重的负担,使《红孩子》走向了单纯的境地。二是贴合的第一人称和儿童限知叙事视角。《红孩子》的主人公是一个孩子,倘若用第三人称和全知视角来讲述这个孩子的故事当然也是可以的。不过,我觉得,使用第一人称和儿童限知视角可能比较贴合:用一个儿童懵懂的眼光去打量父母私密的世界,利于采用“避重就轻”的叙事策略,淡化儿童未知的大事件;采用第一人称,呈现儿童在特殊年代和特殊家庭里的心灵历程,会带来更真实可信的叙述效果。总之,这两个方面把《红孩子》铸造成了一篇别有洞天的主旋律作品,带给人长久的回味。
鲁念安的《宣告死亡》
鲁念安的《宣告死亡》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反对方认为此文至少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缺点:一是专业(主要是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了不可信(或者说不可靠)的叙述效果;二是,在历经艰辛找到失踪的孩子后,父母却拒不相认这一情节有违情感逻辑;三是作品主题基调过于灰暗;四、文笔一般,写法老套。支持方则认为,它以当下小小说创作中少见的真诚、严谨、隐忍的写作姿态,来审视社会现实,拷问人性善恶,是一篇在反映现实、表现人性方面都具有相当深度的力作。
那么,《宣告死亡》到底是一篇什么样的小小说?我们不妨先看一下它的主要情节。联系这篇作品的标题,我觉得,它的主要情节可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从被要求到主动向法院提交宣告死亡的申请。造成这一巨大转变的原因,是文中的那对夫妻接受不了孩子已重度残疾的现实。正如文中所议论的:“本来有着希望,但希望这种东西,慢慢地就被时间打磨得只剩下一层灰,风一吹便没了。”因此,父母拒不相认孩子这一情节并未违反情感逻辑,尽管父母的这一行为不多见,但不多见不代表不存在这种可能性。其实,作者正是借父母这一并不多见的行为,来拷问人性善恶的程度与极限。支持方认为,这是一篇在反映现实、表现人性方面都具有相当深度的力作,我的看法亦然。这样一来,“作品主题基调是否过于灰暗”就不重要了,因为,我们判断一部作品的思想性是看它是否深刻,而不是看它是灰暗或是阳光清新。当然,考虑到读者的接受能力,一本期刊有权利决定是否刊发它,但这些已属市场行为,与作品本身离的很远了。
上面借小说的主要情节探讨了《宣告死亡》的主题与内涵,我们不防再从主要情节入手,来分析一下它的艺术性。从被要求到主动向法院提交宣告死亡的申请这一主要情节是怎样展现出来的?作者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经由一个小警员的眼光,为我们摊开了整个情节过程。因此,作为小警员的“我”的眼光和态度对理解这篇文章至关重要。从文中,可非常容易地看出,“我”对那对夫妻的态度是同情的。出于同情,“我”总是找理由推延所长的催促;得知消息后,“我”当夜便赶往邻县;在那对夫妻拒不相认孩子后,“我”看着他们离开(而没有像各位读者所要求的那样,强拉着他们去做DNA鉴定)。所以,当我们沿着“同情”的这一情感脉络去看这篇文章时,所有看似不可信的情节和细节都烟消云散了。至于这篇文章的文笔和写法,我不想多作评判。尤其是写法,很难用一两句话说清楚。我只想说,《宣告死亡》这种写法不新,但也不老套,它比较传统而已。可传统的写法就应该批判?
当然,《宣告死亡》并非没有缺点。与作家姚讲的观点相差不多,我也认为作品前部分的闲笔铺垫稍微厚了点。另外,张长生主动向法院递交宣告孩子死亡的申请的时间(“之后不到一周”)过于仓促了点,这么短的时间内不足以表现张长生夫妇内心的痛苦和挣扎。
朱雅娟的《男人应当对女人好》
与陈毓、陈敏姐妹俩有点类似。朱雅娟好像也特别偏爱古典题材(如《卓文君的夜》、《碧玉箫》、《落花情》、《琉璃灯》,并以一个处于现代语境中的女性视角去靠近古代女子的心灵世界。当然,朱雅娟的当代题材作品也不逊色,如《指头》就通过一个很小的道具表现了“三爷”深沉、微妙的情感,而且把现在引向了过去。《男人应当对女人好》,更是一篇难得的当代题材佳作。它通过“男人—女人”和“农民—树”这两种相互对应的文本内、外结构,贴切、别致、深刻地表现了男女之间应该达到的一种状态。这篇作品不是阐释一对具体的男女状态,它是对普天之下所有男女状态的阐释。因此,它带有哲学上的本体论意义。缺点是语言不够纯净,影响了内涵的生发。
徐水法的《父亲的鸡啼声》
就恋乡的主题来说,这篇作品肯定不新鲜了。但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却一直怀有浓烈的兴趣,而且还被它深深地打动。是什么原因呢?尽管作品的主体是写“父亲”的恋乡情结,但全文满溢着“我”对“父亲”的疼惜之情,而这一点是天下做儿子共有的啊。由此看来,打动我们的不是父亲的“恋乡”情结,而是“我”对父亲的理解和醒悟:父亲是棵树,一棵只适宜生长在乡下老家的大树。另外,就写作方式上说,用“鸡啼”代替已被滥用的“麦子”等意象开拓了全文的意境,而且,我觉得,“鸡啼”这个意象比“麦子”更能准确地传达出人物的真实内心。它是自然而然的,而非机械化的生硬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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