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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雨楼书影之七十二——胡适《四十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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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1:42: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听雨楼书影之七十二——胡适《四十自述》转载


                             《四十自述》,胡适著,1939年亚东图书馆再版。

    胡适的四十自述,从1930年6月动手,在上海成两章,迁居北平后至1932年9月,陆续写完留学前的一段生活,共6章。曾于《新月》杂志上刊载过。1933年6月,作“自序”,9月,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胡适从40岁在上海开笔写自述,迁居北平后陆续写了几章,43岁那一年方才与读者见面。遗憾的是,由于种种事情打断,他只写出了赴美留学以前的一段生活。

整部四十自述,观其前后,叙述方式及内容差异颇大。对于母亲及其童年的叙述,十分类似于小说,而对于异地求学之后的叙述,则与类似于传记。胡适以小说的方式来陈述自己母亲的那段历史,让人读起来颇感亲切,真实,且饱含真情,使得我很受感动。胡适的这种方式,是用每个题目来写一篇小说式的文字,如第一篇写父母的结婚。这个计划曾经得死友徐志摩的热烈的赞许,胡适自己也很高兴,认为“这方法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并且可以让我(遇必要时)用假约人名地名描写一些大亲切的情绪方面的生活”。然而,胡适究竟“是一个受史学加练深于文学训练的人”,历史学的训练使得他难以继续走自传文学的新路,因此写完第一篇,写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觉的抛弃了小说的体裁,回到了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上去了”,这一变颇使志摩失望,但他读了那写家庭和乡村教育的一章,也曾表示赞许;还有多朋友写信给胡适,称“这一章比前一章更动人”。胡适写四十自述,难免有“与当日事实不符的地方”,也难免有讳饰的笔墨,但基本上还是“谨严的历史叙述”,甚至也不加讳掩地写出了他少年时代曾经打牌、喝酒、逛窑子等恶习,但并非完全像胡适所自称 “赤裸裸的叙述”。通读全书,可以感觉到,第一篇虽然是以小说的题材,并且也遇必要时“用假约人名地名描写一些大亲切的情绪方面的生活”,然而,我却觉得胡适对这段历史的陈述少有掩饰,且与历史背景对应,颇有历史的真实感觉。而之后的写作,虽然胡适自称“谨严的历史叙述”,但是却有很多地方刻意安排和掩饰,逾到后面,此种印象逾为深刻。

胡适写四十自述的用意十分明显,也曾劝说过林长民,梁启超,梁士诒,蔡元培,张元济,高梦旦,陈独秀,熊希龄,叶景葵等写自传,主要目的就是文学和历史两个方面,他说“我很盼望我们这几个三四十岁的人的自传的出世可以引起一班老年朋友的兴建,可以便我们的文学里添出无数的可读而又可信的传记来。我们抛出几块砖瓦,只是希望能引出许多块美玉宝石来;我们赤裸棵的叙述我们少年时代的琐碎生活,为的是希望社会上做过一番事业的人也会赤裸裸的记载他们的生活,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这是一个颇为有趣的问题,文学的虚构性如何与历史的客观性结合?纵观胡适的四十自述,感触十分大。史学训练固然可以使得历史学家陈述历史的历史能够很好的去伪存真,在浩瀚史料,得其概要。对于有人作掩饰自己的历史陈述,有训练的史家自有防弊的方法。然而,不难想像,这些训练有素的史家,如果要作弊,岂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且很难觉察。因此,我感觉,虽然在第一篇以后的自述中,虽然以自传的体裁写作,期望以“谨严的历史叙述”陈述自己,却觉得没有第一篇来得自然,总感觉胡适在诱导什么,在掩饰什么。也许形式并不是决定性,小说还是自传,其实不过是一种载体而已,只是自传的题材相对地更能够传达历史而已,重要的还是作者的心意吧。

抛开这些不说,胡适的四十自述是大致可信而又可读的一部自传。自述有意识地阐述了自己的心路历程,对自己的思想的发展,变化都有真实和详细的描述。

最初破蒙时期,胡适读父亲的《学为人诗》,这部书是说做人的道理,其中有:“穷理致知,返躬践实,邑勉于学,守道勿失”对胡适有很大影响。

之后,胡适开始看各种各样的小说,其中的《红楼梦》,《儒林外史》,使得胡适“不知不觉之中得了不少的白话散文的训练”,对于胡适以后白话文有很大的帮助。而看小说还有一桩绝大的好处,“就是帮助我把文字弄通顺了”。而此时处于废八股时文的时代,科举制度本身也动摇了。胡适的二哥三哥在上海受了时代思想的影响,所以不要胡适“开笔”做八股文,也不要学做策论经义。这对胡适以后的影响应该是很大的,胡适受到时代思想的影响,与二哥三哥的影响是有密切关联的。而由于我总是文诌诌地。所以家乡老辈都说他 “象个先生样子”,遂叫孜做“糜先生”。这个绰号叫出去之后,人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叫做糜先生了。正是这种外部的定义,转变了胡适的自我定义,既有“先生”之名,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因此胡适在大人们鼓励下,装出先生样子。一个人的性格,大抵上也就这样形成了。

在为人处事上,胡适也有了变化,由于家庭内部的纷争和矛盾,生活中的琐事,使得胡适“后来也渐渐懂得看人的脸色了” ,并且有了这样的认识“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乡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母亲的宽容,也使得胡适深受这种性格的影响。

胡适的无神思想,大概是胡适人生开始对哲学问题的思考的开始。胡适的父亲虽然没有接受过西方的科学思想的影响,但是,这是父亲的这种理学家的自然主义的宇宙观,对他影响很大。“为人之道,非有他术,穷理致知,反躬践实,邑勉于学,守道勿失”,深刻于胡适心中。对于父亲对他的影响,胡适认为:他留给我的,大概有两方面,—方回是遗传,因为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一方面是他留下了一点程朱理学的遗风。可见,胡适早年是受到父亲和家族的理学遗风影响的。这也是他无神思想的一个基础。此后,胡适读到了朱子的《小学》,看到了司马光的论地狱的一段话:“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判烧舂磨,亦无所施……”这使得他不再惧怕地狱。后来读到《资治通鉴》第一百三十六卷,中有一段记范缜的神灭论中的一段话:“形音神之质,神音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 胡适读了这一段议论,觉得非常明白,非常有理。司马光的话使得不信地狱,范镇的话似的胡适更进一步,就走上了无鬼神的路。胡适写道:“八百年后这三十五个字竞感悟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竞影响了他一生的思想。”而范缜的无轮回的学说,也同样对胡适产生了很大影响,学意义。范缜主张的“偶然论”,用来破坏佛教的果报轮回说。“小时听惯了佛家果报轮回的教训,最怕来世变猪变狗,忽然看见了范绝不信因果的譬喻,我心里非常高兴,胆子就大的多了。他和司马光的神灭论教我不怕地狱;他的无因果论教我不怕轮回。我喜欢他们的话,因为他们教我不伯。我信服他们的话,因为他们教我不怕。”从他的这段话,我可以看到,一种思想对一个小孩子的影响是多么的单纯,思想的溶入,尽然与小孩子的单纯天真的想法结合在一起,以至后来胡适还做出了那几个菩萨拖下来去到毛厕里去的事情。但是,母亲的想法使得胡适的这种无神论思想不敢遗漏。

到上海求学之后,没有母亲的监督,这种思想自然就不受到母亲的抑制。严复的天演论对胡适产生了巨大影响。二哥也受到了天演论的影响,以至 “就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适”作胡适的表字,于是用“适之”二字作为自己的字,写文章的时候也用胡适这个名字。之后,梁启超对胡适又产生了很大影响,梁启超的《新民说》,《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尤其如此,《新民说》使胡适彻底相信中国之外还有很高等的民族,很高等的文化,《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则为胡适开辟了一个新世界,知道《四书》《五经》之外中国还有学术思想。梁启超指出:我们所最缺乏而最须采补的是公德,是国家思想,是进取冒险,是权利思想,是自由,是自治,是进步,是自尊.是合群。是生利的能力,是毅力,是义务思想,是尚武,是私德,是政治能力。“他在这十几篇文字里,抱着满腔的血诚,怀着无限的信心,织成那些能使人鼓舞,使人掉泪,使人感激奋发的文章。其中如《论毅力》等篇,我在二十五年后重读,还感觉到他的魔力。何况在我十几岁最容易受感动的时期呢?”由此可见,梁启超对胡适的影响之深。梁启超的《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由于某些部分的空缺,激发了胡适的野心:“我将来若能替梁任公先生补作这几章缺了的中国学术思想史,岂不是很光荣的家业?”胡适虽然不敢告诉人,却真订定主意做这件事了,这一点野心就是胡适后来做《中国哲学文》的种子,从那时候起.就留心读周秦诸子的书。

后胡适在澄衷自治会上发表了 “论性”的演说。胡适驳斥孟子性善的主张,也不赞成苟子的性恶说。认同王阳明的性“无善无恶,可善可恶”是对的,并且把“懂得了一点点最浅近的科学知识,就搬出来应用了”孟子认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胡适认为:孟子不懂得科学,—一我们在那时候还叫做“格致”,一—不知道水有保持水平的道理,又不知道地心吸力的道理。“水无有不下”,并非水性向下,只是地心吸力引他向下。吸力可以引他向下,高地的蓄水塔也可以使自来水管里的水向上。水无上无下,只保持他的水平,却又可—卜可下,正象人性本无善元恶,却又可善可恶。胡适的这段论述虽然并不是很有道理,但是,可以看出,他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变化,科学已经开始影响了他的思想……。

对于胡适的心路历程,还有很多的内容,我只对胡适的无神论思想的发展,从中国传统的主流文化,发展到崇尚西方的思想和科学的路程略加论述。胡适对于这方面的叙述显然是刻意的,并且对这个方面的内容叙述十分详细。虽然其中可能有些不实之处,但不难看出,胡适对自己的这段心路历程是十分在意的。(汉风和雨)


读《四十自述》——兼谈胡适对传记文学的吁求
1933年胡适的《四十自述》出版,由题目即可知,这是胡适先生为自己写下的“自传”。《四十自述》颇具可读性,它出自20多岁即“暴得大名”的胡适之手,本身就是深为人们关注的理由。一方面我们可以见识这位五四新文化运动主将童年生活的真实片断,特别是感受胡适先生与自己的过去“对话”时所独具的文化眼光,在他对久远历史的重温中把摸那一颗不寻常心灵的律动;另一方面,《四十自述》能让人了解胡适对传记文学的一贯倡导,从而以史学兼文学的眼光审视他的躬身实践。胡适眼里的中国传记文学


    在胡适看来,传记文学绝不可以小觑,它不仅可以使人看到活的历史,还“可以帮助人格教育”。胡适审视中国的传记文学后,得出如下见解:“我觉得二千五百年来,中国文学最缺乏最不发达的是传记文学。中国的正史,可以说大部分是集合传记而成的;可惜所有的传记多是短篇的。”①因而使得中国的传记文学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体裁发展、壮大起来,文人贤士也鲜有人投身其中。胡适认为,中国的史传文学“一开头就作兴短传记的体裁,是最不幸的事。”②这是一个很富价值的观点。传记由短篇承载,只能提供历史长河中的某些点,难以勾连成线,整体透视。即使有的短篇勉为其难涂抹成线,也多虚泛不清,难以托付应有的史学和文化内涵。说起来,对中国传记文学缺失的审视,在文学革命发生后不久就甚为胡适重视了,这可以看作是他担负文化使命,传播新文化诉求的一个行动标识:即不停地发现已有文化的缺失,以自身的激情推动“再造文明”的伟业。他曾大张旗鼓地劝勉各路人杰投身传记文学的写作,“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四十自述》中他写到“我在这十几年中,因为深深地感受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学,所以到处劝我的老辈朋友写他们的自传”,③其中他尤为老辈朋友中林长民、梁启超、梁士诒三位口头应允未及成先后作古而扼腕痛惜。林长民“他那富于浪漫意味的一生就成了一部人间永不能读的逸书④;而梁启超那五十多年生龙活虎般的生活,谁能有他那样“笔锋常带感情”的述著呢?“中国近世历史与中国现代文学就都因此受了一桩无法补救的绝大损失了”⑤。梁士,这位在中国政治与财政史上都扮演过很重要角色的人物,胡适一针见血地论道“我也知道他写的自传也许是要替他自己洗刷他的罪过;但这是不妨事的,有训练的史家自有防弊的法;最要紧的是要他自己写他心理上的动机,黑幕里的线索,和他站在特殊地位的观察”以求“替将来的史家留下一点史料”。⑥
   注意,这里最可见胡适鼓吹传记文学的立足之点,也是他的超越之处:摒弃俗常作传的树碑目的,全部热情旨在让历史告诉未来。胡适于1953年在台湾省立师范学院所作的一次演讲中,他于多年的搜求中,得到了“两部古代了不得,值得提倡的传记。一、《罗壮勇公年谱》;二、《汪辉祖病榻梦痕录》及《梦痕余录》”⑦在具体论到汪辉祖传记的价值所在时,胡适强调“不但可以晓得司法制度在当时是怎样实行的,法律在当时是怎样用的,还可以从这部自传中,了解当时的宗教信仰和经济生活,所以后来我的朋友卫挺生要写中国经济史,问我到哪里去找材料,我就以汪辉祖的书告诉他。”⑧这里尤可见史学家独到的眼光和追求,正所谓“给历史添些材料”;胡适同时关切作传者当事人的特殊视点和内心感受,即“自己做事的立场和动机”,因为带有个性标识和生命印迹的记录自然会给“历史”与“未来”的对话注入鲜活的基因,从而有别于他人所谓客观的记录,这该是胡适作为文学家的心灵冀望。
   研究胡适的学者们倾向性地以为,在学术研究层面上,胡适深得美国实证主义哲学家杜威的真传。1935年胡适在其《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确认,自己受两个人的影响最大:一个是杜威,另一个是赫胥黎。赫胥黎教他怎样怀疑,教他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而杜威则教他把一切学说都看作待证的假设,教他处处顾到当前的问题和思想的结果。两人加起来就使胡适学会了他自己归结为“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科学方法”。⑨我们在他对传记文学的呼吁和造势中也自然地注意到了这种“科学方法”的影子。请看他对中国传记文学缺失的诊断:“第一个重大缺点是材料太少,保存的原材料太少,对于被作传的人的人格、状貌、公私生活行为,多不知道。”第二个原因是“我们缺乏保存史料的公共机关。从前我们没有很多的图书馆——公家保存文献的机关,一旦遇到变化的时候,许多材料都不免毁去。”10胡适痛惜“这是中国历史记载最大的损失”。为了说明史料的重要,胡适特举出美国人为其已故总统威尔逊作传的例子,仅威尔逊太太提供的材料,就需陆军部长下令派七辆大卡车才得以装下。材料的丰盈,自然是证据的充实,直接作用于传记的结果是令其血肉丰满。史传绝非小说,须臾离不开“拿证据来”的材料。于是胡适呼吁“我希望大家就各人范围之内来写传记,养成搜集传记材料和爱读传记材料的习惯”。也是基于这个理由,胡适极为推崇言行录之《论语》,说它“是一部了不得的书”,“应该把《论语》当作一部开山的传记读”。《论语》可以让人知道“好的传记文字,就是用白话把一言一行老老实实写下来的。”11这里已不止于对材料证据的要求,而是跃升到“怎样写”的层面。

胡适怎样实践自己的作传主张


    对“怎样写”的回答,似乎胡适特别钟情“赤裸裸”。譬如《四十自述》中“自序”的尾端胡适写道,我们这些三四十岁的人“赤裸裸地叙述我们少年时代的琐碎生活,为的是希望社会上做过一番事业的人也会赤裸裸地记载他们的生活”。如此青睐“赤裸裸”,完全可以看作是胡适渴求传记文学“真实”的心愿的极端描述,也是他对中国历史上传记文学最大弊端——忌讳、伪饰——的一个反拨。胡适以为推究中国传记文学不发达的原因很多,他领会首要的弊端之一是“忌讳太多,顾虑太多,就没有法子写可靠的生动的传记了。”12为帝王讳,为圣人讳,为自家的先祖讳……,讳来讳去,就没有了鲜活的生命气息,用死的文笔写死了的人,双料的没血没肉,何谈传记文学的发达!为此他特举了自己对照曾国藩日记(据说印出来的日记已经删掉了一部分)读其学生为曾国藩写的传记“才知道这本传记,并没有把曾国藩这个人写成活的人物。”13那么,应该回过头来审视一下胡适的自传实践。《四十自述》全书六章,从父母的婚姻缘起下笔,止于胡适19岁考取官费出洋留学之时。按胡适的构想,拟把自己四十年的生活分为三个阶段写出,问世的六章,只是三个阶段中的第一段。结集出书的这一年(1933年)胡适又要出国,且“归期还不能确定”,以至连书的“自序”也是完成于太平洋上之行程的,这也是胡适所以接受友人建议先印行六章作为《四十自述》的原因。《四十自述》的文学成就我们且放下不论,只盯住胡适怎样躬身实践其“不忌讳”,“无顾虑”、“赤裸裸”等写人叙事的作传主张。
    开篇,读者就会为胡适父母失衡的婚姻震撼:47岁的父亲迎娶17岁的母亲的情景是“我母亲结婚后三天,我的大哥嗣稼也娶亲了。那时我的大姊已出嫁生了儿子。大姊比我母亲大七岁。大哥比她大两岁。二姊是从小抱给人家的。三姊比我母亲小三岁,二哥三哥(孪生的)比她小四岁。这样一个家庭里忽然来了一个17岁的后母,她的地位自然十分困难,她的生活自然免不了苦痛。”14更不幸的是,胡适三岁零八个月丧父,“我父亲死时,我母亲只有23岁”。母亲前半生的不幸与艰辛,胡适用真情的文字做了真实的记录,貌似平静的字里行间,流露着沐浴过西洋文化和文学革命洗礼的作者对封建主义造成的种种违反人性的生活境遇的指斥和批判。周旋于大家庭中的年轻母亲压抑至极的失声痛哭;岁岁年关,大哥欠下的鸦片烟、赌博债的债主群坐厅堂向母亲催逼讨钱的一幕幕,使作者沉重的道出“我母亲23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15封建主义带给旧中国妇女沉重而苦痛的人生命运,我们在鲁迅的小说中多有窥见,如祥林嫂、单四嫂子等人物,胡适却用他“赤裸裸”的追忆让我们结识了他的母亲。于是读者从别一个侧面洞悉了胡适何以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有如此那般的反封建礼教,主张个性解放、妇女解放的激情奉献。
    写自己的十九年成长是《四十自述》当然的主体,某些章节(如乡村启蒙教育一章)至今仍是台湾语文课本和某些外国大学中文系必选的课文,足以说明其价值。本文想特别指出的是第六章“我怎样到外国去”的若干内容。当时18岁的胡适面对着少年人的理想遭受打击,家事败坏到不可收拾,母亲病倒,赖以栖身的新公学解散等一系列变故,茫然忧愁之际,他结识了一班浪漫的朋友,“我就跟着他们堕落了”。胡适真实描述了自己学会“从打牌到喝酒,从喝酒又到叫局,从叫局到吃花酒”16的经历。直到有一天喝得酩酊大醉,闹出乱子来,不但摔破了脸,丢了马褂和一只鞋,还在雨中与巡捕动手被关进了巡捕房。入木三分地写出了少年人精神不堪打击与诱惑的脆弱,揭示了人生成长中予人以历炼的挫折,人物因之真切实在地走出了文字,直接化入了生活的情景之中。
   《四十自述》力行了作者对传记文学最根本的主张,没有忌讳,更没有掩饰,交予同辈及后世一个血肉逼真的“活”胡适。想必作者自己是满意的(这从作者后来在台湾欣然同意重新排印出版可知),它让人想起了胡适早年文章中的一句话“尽一分力便有一分的满意,无穷的进境上,步步都可以给努力的人充分的愉快。”17写作《四十自述》的胡适当是这样的愉快者。(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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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11:42: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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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11:43: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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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11:44:24 | 只看该作者
提及胡适,大多数人能想到的可能会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五四运动,还有《新青年》。除此之外,其他便知之寥寥。总之,我们往往只知其名,而不知其人。今夏,云中书城为您推出《四十自述》一书,还你一个真实的胡适之。

《四十自述》为已逾不惑之年的胡适所写,并不是对他四十年的人生经历的一一叙述。而只是描写了自己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涉及到母亲的订婚、九年的家乡求学、上海求学,直到考取了公费出国留学的经历。先是随意的小说体,后逐步变为严谨的历史叙述。虽缺乏了小说的美感,但却也是了解和研究胡适先生思想形成过程的重要资料。正如他自己所说的“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这也算是一大幸事。

书中最大的贡献在于先生对文学的贡献。先生曾在《新青年》上发表了著名的《文学改良刍议》,主张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且提出写文章 “不作无病呻吟”“须言之有物”,这些思想对新文化运动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对于先生的这些主张,我们可以在《四十自述》中深刻地感受到。不管是叙述父亲所做的四言韵文,还是母亲隐忍的泪水,清晨的床边教诲,上海求学的学业有成和桀骜不羁,退学之后的放浪形骸……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简单直白,没有任何的遮掩。就像先生在自序里面所说:“我们赤裸裸地叙述我们少年时代的琐碎生活,为的是希望社会上做过一番事业的人也会赤裸裸地记载他们的生活”。“赤裸裸”一词不断重复出现,显示出先生渴求与呼唤传记文学的“真实”呈现,以便为后人留下真实的研究史料。

这是一代大师心路历程的再现,是一本兼具文学和史学意义的好书。全书所描述的都是平凡不能再平凡的事情:童年的欢愉,母亲过于沉闷的婚姻,幼年丧父之痛,求学历程,等等。如此平凡的生活经历,却真实透出了胡适是一个怎样的人。作者胡适对读者说:其实人生不是梦,也不是戏,是一件最严重的事实。你种谷子,便有人充饥;你种树,便有人砍柴,便有人乘凉;你拆烂污,便有人遭瘟;你放野火,便有人烧死。那么,胡适的人生是怎样的?他是“种谷子”“种树”的人,还是“拆烂污”“放野火”的人?云中书城将陪你走近《四十自述》,认识一个成长于平凡生活中却不平凡的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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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11:45:08 | 只看该作者
大孝和大爱 -——读《胡适家书》和《四十自述》后之启示

作者:锦 程  

     提到中国新文学的启蒙思想者,不得不提到胡适之先生。在胡先生“恩怨将尽之时”,我们可以平心静气,就胡适论胡适,“还他一个本来面目”。对于胡适先生的争议很多,但毫无疑义的是,胡适先生是举起新文化运动大旗的先驱者,最先倡导白话文,并身体力行,用白话文写作。无论在诗歌还是戏剧,他首先鸣锣开道,对于新文学的拓荒,功不可磨。   适之先生曾留美七年,从师于哥伦比亚大学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先生学习,取得博士学位后回国报效。当时的胡适先生,因提倡改良旧文学,鼓吹新文学而闻名天下。他一生名震宇内,对这位功成名就的大学者,中国文学的拓荒者和守望者,不仅在社会上接受各种名流,在家庭生活中他仍尽心尽责,对母亲孝道,和妻子青丝白发偕老终生。
  考察胡适先生,不容忽视的是他的家庭生活。家庭是承担社会文明的载体,对于家庭形态的研究具有弥足珍贵的价值。就胡适来说,父亲胡传在其五岁时就死于台湾,对他一生影响很大的是母亲冯顺弟和妻子江冬秀。对于一个洋博士,对母亲仍是“伟大的孝道”,对妻子是伟大的爱,丝毫没有一点架子,在这当时是很伟大的。
  胡适先生对母亲的大孝,源于母亲对他深刻的影响。胡适的父亲死后,母亲就担任着严父慈母的双重责任,对胡适的教育和性格的塑造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她把一生的感情和希望都投射到儿子身上,希望儿子“科考成功,使两老增光”,因此胡适很小就踏入私塾学堂。在家庭变故之后,胡适从别人的眼色中明白:“世界最可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更难受。”正是在这样的生活经历中,他深深地理解了母亲的良苦用心,“最大的禀赋就是容忍”,并且觉察到世间的许多苦恼和压迫,“使容忍成了一种必不可分的事情”。他从家庭的日渐衰微的生活中感受到了母亲慈爱的伟大,懂得学会做人的道理,“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容忍,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这深深地影响了他的一生,大名鼎鼎后他把这种容忍的精神推广于社会,宣扬政府要容忍,政党要学会容忍,“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容忍”成了他的信仰和人生哲学。
  胡适把对母亲的大孝,在学业上当作鞭策的动力。在1909年10月,19岁的胡适不满于新公学与老公学的合并,理想受到打击,不愿回校,寄居上海,前途无着的忧愁下,一度颓唐,于是和一帮浪漫朋友打牌赌博,喝酒叫局,到十里洋场吃“镶边”的花酒,昏天黑地地胡混起来,直到有一天酩酊大醉打了巡警,被送到巡捕房,最后得到保释回家,想起了家乡里时刻惦念着自己的母亲,才豁然转头,“经过了一个精神上的大转机”,发奋上进,振兴事业家声。到美国留学后,他按时寄出有编号的家书,报告自己学习和生活的情景,安慰母亲的依闾情怀。
  遵母命是他恪守孝道的另一重要方面,这主要表现在他的婚姻问题上。胡适少年在家,1904年1月,由母亲之命媒约之言与江村的江冬秀订婚。这种旧式的婚姻自然没有多少感情,面临着重重危机,时刻都有化为泡影的危险。但是,作为“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的胡适,为了遵母亲之命,来表达对慈母的报答之恩,就容忍地接受了这场旧式婚姻。母亲担心自己的言语落空,更担心儿子在异国他乡结交外国女子自由结婚,因此在家书中常有道及。胡适为解母忧,胡适在致母信中说:“儿对于此事,从无一毫怨望之心。盖儿深知吾母对于儿子之婚事,实已尽心竭力,为儿谋一美满家庭。儿如有一毫怨望之心,则真成不明时势,不通人情,不识好歹之妄人矣。”他向母亲保证履行自己的诺言。在谣言惑起之下,为了安定母亲、岳母和江冬秀,曾驳斥谣言生事者。他在1915年10月3日的《胡适致母信》中说道:“一,儿若别娶何必瞒人?不早日告知岳氏,令其另为其女择婿?何必瞒人以贻误冬秀之终身乎?二,儿若有别娶之心,宜早令江氏退婚。今江氏之婚,久为儿所承认。儿若别娶,于法律上为罪人,于社会上为败类。……三,儿久已认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儿久已认自为已聘未婚之人,儿久为认冬秀为儿未婚之妻。……”胡适愤怒之下,怀疑“风说从何处得来?”斥之为市井讹言,“一犬吠影,百犬吠影”。事实胜于雄辩,在1917年8月24日去江村探询冬秀病状,化解了一次危机,博得母亲的同情和宽心。在1917年12月30日胡适履行前言,张灯结彩迎娶了冬秀,胡母蹙眉舒展。
  这场婚姻完全是遵母之命媒约之言,是为了讨好母亲的欢心。无疑,他也有自己的委屈,他认识到中国旧式婚姻制是导致千万男女青年婚姻悲剧的恶源,主编《竞业旬报》时曾发表多篇文章,探讨女子与婚姻问题,改革这种夫妻不相爱的恶果。但是,在他身上重蹈这场“悲剧”,由于他对母亲的孝道和自己“容忍”的人生信仰而妥协,委屈自己,接受这场旧式婚姻。他曾向叔父近仁吐露心曲:“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已不曾挑剔为难。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已博吾母欢心。吾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胡母一手炮制的婚姻得到了圆满,护士全为讨好母亲欢心以表孝道之心。从某个意义上说,这或许是胡适先生对于母亲慈爱的报答和对母亲“伟大的孝道”。
  胡适与妻子江冬秀结婚后,对妻子忠贞不贰,始终没有抛弃妻子。蜜月刚过,胡适因公事匆匆北上。结婚之前未晤其面的名分夫妻感情的距离拉近,“十几年的相思刚才完结,/没满月的夫妻又匆匆分别。/昨夜灯前絮语,全不管天上月圆月缺。/今宵别后,便觉这窗前明月,/格外清圆,格外亲切!”
  在他们的婚姻家庭生活中,胡适始终保持着对妻子的“大爱”,尽管他曾有过一次婚外恋,但始终没有越轨,抛弃糟糠之妻,后来夫妻恩爱有加。对于这位小脚的村姑,胡适在婚后也很满意,心里还生敬佩。这就源于冬秀的吸引力。
  冬秀婚后对丈夫生活细微体贴。赴京团聚后,对胡适的生活起居倍切关心,担起监督之责,帮他养成有规律的生活。抗日战争时期,当胡适再过自己照管自己的生活时,曾在给冬秀的信中感叹:“结婚之后,有你照管我,我舒服多了。”给祖父母以及父母造坟修墓,全由冬秀安排,胡适为表感谢,特意在墓铭正文下,附上两行小字:“两世先茔,于今始就。/谁成此功,吾妇冬秀。”从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胡适对于妻子的感激,
  二三十年代的胡适,名震宇内,每日来客不断,待客事务,孩子的管教和住家里人的安排,都有妻子操劳主持。有句话说,“每个成功的男人后面都有一位伟大的女人”,冬秀的能干体贴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胡适事业成功的基础。
  冬秀不仅是好后勤,在胡适立身大事上也有决断魄力,这是作为一位女性很难做到的,而妻子做到了。胡适晚年,在政府高官厚禄的引诱面前“富贵不能淫”,坚持在学术领域奋斗终身,始终保持学者的身份,其精神支柱就是妻子冬秀。胡适留美归来之初,曾发誓二十年不谈政治,不干政治,这主要得宜于妻子的提醒。妻子不但不允许丈夫涉足政治,更反对他做官干政治,多次写信告诉先生一定要回到自己的学术上去,回到安静的书房中,以教书卖文为生,脱离政治的漩涡。对此,胡适先生很感动,他在给妻子的信中说:“你劝我不要走上政治的路上去,这是你的帮助我。若是不明大体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二十年,从来不作这样想,所以我们一同过苦日子。所以我给新兴的信上说,我颇愧对老妻,这是我的真心话。”冬秀不仅反对他做官,就是大学校长也不让他做。
  值得一提的是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爆发后,北平告急,妻子在携儿子思杜匆促南下中,不忘把胡适心爱的图书以及一批珍贵的“先人手稿”等带到天津,免遭劫难。胡适对此心存万分感激。
  江胡的婚姻一直走到青丝白发,胡适对于妻子的人格格外尊重,丝毫没有轻视之意,晚年还把“久而敬之”作为夫妇相处的格言,凝结了其家庭生活中多少心酸和甘苦,也闪耀着胡适伟大的人格和生活理念的闪光。对于他对妻子的大爱和婚姻,生前好友梁实秋先生曾在《怀念胡适先生》中说:“没有人的婚姻是木瑕疵的,夫妻片半 和,相与容忍,这婚姻便可维持于长久。五四以来,社会上有很多知名人士,视糟糠如敝屣,而胡适先生没有走上这条路。”斯言极矣,使人们在佩服先生的学识之余,不得不佩服其为人。
  胡适先生作为一位由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发展过程中的承传者和启蒙者,在家庭细致入微的生活中也闪耀着魅力无比的光环,把孝与爱做得绝妙绝伦,人格魅力将永垂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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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11:45: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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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11:46: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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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11:47:04 | 只看该作者
闲闲书话』 [私人藏书]关于《四十自述》
作者:真正易水寒

         薄薄的一生
    
    1960年12月20日,一家报社的记者来采访胡适,胡适问他看过《四十自述》没有,记者坦言没有看过。胡适说,你连《四十自述》都没看过,怎么可以跑来采访胡适之?由此可见,胡适本人很看重这本自传。我买到的《四十自述》,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仅十万字,印数三千,刚开始我有点疑惑,一生留下煌煌2000万言著作的胡博士,仅仅用这么一点文字就概括了自己的前半生?莫非我读到的不是全本,而是另有其宗?希望有识者指教。此书从胡适出生写到他留学美国,如果这不是删节本的话,那么恰好可以印证胡适性格中的一个特点,即,他做事很少有始有终,往往一件事还没做完,就失掉了兴趣,转而满怀热情地投入到另外一件事中去。当然也有另外的可能,即胡适认为这些文字足以搞定自己的所想所感,无须赘言。按此比例,就算他后半生也值十万字,那么一个学者的一生也就是二十万字,想想,有点伤感,还有点无奈。有些人,比如我爷爷,走了以后,身后是白纸一张,连一个字都没留下。
    在序言中,胡适煞有介事地讲了写作的初衷。他说自己深感中国缺乏传记的文字,也曾劝一些老友如梁启超、林长民、蔡元培等写些自传文字,但终不得要领。这种情况下,他决定身体力行,先写一个看看。为了不同凡响,他还决定转换写作方法,以第三人称来玩一玩,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一个夹生的《四十自述》。序幕,是读来很怪异的文学笔法,接下来,是中规中矩的自述。胡适解释说,“我终究是一个受史学训练深于文字训练的人,写完了第一篇,写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觉的抛弃了小说的体裁,回到了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上去了”。这种夹生,或者说矛盾,是无处不在的,恰如一个人的一生。
    我对学者自身经历的兴趣,远大于对他们所研究之学问的兴趣。学问不是一个艰深而独立的东西,它应该和作者走过的路息息相关。如果一个人提出了一种学说,但连他自己对之都吊儿郎当,这种学说能靠得住吗?因此,经历有时候就是一种事件化了的学说,最起码,是一个个渗有学问油脂的案例。“读人”较之“读学问”,来得要明显一些。尤其是在学者动了感情的时候,更见真章。《四十自述》中有两处,我看胡适确实动了感情。其一,胡适的父亲去世后,母亲带着他和大哥大嫂、二哥二嫂住在一起。大哥二哥乃父亲的前妻所生,跟胡适的母亲年龄差不多大。“大嫂是个最无能而又最不懂事的人,二嫂是个很能干而气量很窄小的人,她们常常闹意见,只因为我母亲的和气榜样,她们还不曾有公然相打相骂的事。”在嫂子们闹气的时候,胡适的母亲隐忍着,忍不住了的时候,就在天明的时候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自己的苦命。直到那个犯了错的嫂子轻轻走进门来给她倒一杯水,劝一劝她,但双方都不提原因。这样的哑剧隔一段时间就上演一次。胡适说:“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其二,他讲述自己从中国公学毕业以后,和一般年轻的朋友喝酒、叫局、吃花酒,然后又在酒后生事,打了巡捕。回到住处,“我在镜子里看见我脸上的伤痕,和浑身的泥湿,我忍不住叹了口气,想起‘天生我才必有用’的诗句,心里百分懊悔,觉得对不起我的慈母……”我不知道这两个故事能说明什么问题。如果牵强一些,我是否可以这样解释:他的包容和不断自我调整即来源于此。在学术圈里,胡适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姿势站立,却成了几乎所有人的朋友,人人皆可说一句“我的朋友胡适之”。如果没有母亲遗传下来的大度容人的气量,恐怕难以如此。后者,似乎证明他总在自我反省,自我调整。自我反省是一个不断完善人生的过程,自我调整则让胡适这样的聪明人难以守住一种东西从一而终,只能样样通,而无一精。
    说到了包容性,就不能不提到胡适毕生坚持的“改良”。《四十自述》中,有一章附录,名为“逼上梁山——文学革命的开始”,讲述了胡适写作《文学改良刍议》的过程,虽然简单,但能让读者清晰地摸到他成长的大致轮廓。《文学改良刍议》是胡适的成名作,让他一下子站到了制高点上。当时,要求改革中国文字的呼声很高,很多学者提出要废除汉字,改用字母。鲁迅甚至说,汉字不除,中国必亡。胡适却认为汉文是一种半死的文字,只要改为白话文,就能起死回生。他不提倡革命,而是引导着掀起了一场白话文运动,我们今天的写作方式,皆由此而来。也就是说,最后胡适成功了。我们可以退一步想,假若在当时,有那么一个强人,以强力推行汉字字母化,能不能成功?我想,不一定就不成功,但我们肯定要丧失很多东西,最起码,若研究浩如烟海的古籍,我们就得学习一门外语才行。时至今日,我们已无法比较二者优劣,可想想那个假设,总有冒一头冷汗的后怕。改良和革命,难说后者是前者的继续,我甚至认为,他们是对立的两种东西。小时候,从电视里看话剧《茶馆》,主人公发牢骚说:“改良改良,越改越凉,冰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改良”这个词,看上去很讨厌,让人见了就躲得远远的。为什么要抵触它?当然是因为它不如“革命”二字来得响亮和理直气壮。在今天看来,这实在是对“改良”一词的扭曲。我越来越认为,改良有一种情感因素在里面,是大包容,是与人为善,是一种斤斤计较后果的行走。如果说革命是一种激进的性格,那么改良就是一种妥协的性格,它是妥协下的革命,要革命之实,行妥协之路,让革命有一个更好的着陆点,并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胡适的改良思想是以一贯之的,他曾经向蒋介石建议说,你不要打内战了,在国内,比如东北,划出一块地方来,让共产党搞实验,和国民党搞和平竞赛,看那种方式更适合中国国情。哪一种更好,就在全中国推行哪一种。他理所当然地遭到了拒绝,但这种想法难道仅仅用“幼稚”两个字就概括了吗?谁能理解这背后的大悲悯,大包容,更高的高度和更公共的标准?改良所持的标杆,是全体的;而革命所持的标杆,必然是小团体甚至是个体的。
    《四十自述》太简略了,读他的历程,似乎看到天才的胡适一下子就长成了,站在我们面前。我要说的是,他那一日日的苦读,是无法描述的。他能够描摹出来的经历,是船,而大量的枯燥的学习才是水。水是沉甸甸,还是轻飘飘,决定着故事的重量,也决定着胡适其人的重量。薄薄的一本书,不是一个人的一生,胡适如此,我们也如此。
    (《四十自述》,胡适著,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8月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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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11:48:25 | 只看该作者
读《四十自述》——兼谈胡适对传记文学的吁求
张 洁
     本文着眼史学和文学两个方面阐说了胡适《四十自述》文本的学术价值。并且介绍了胡适对传记文学的一贯重视和倡导。
1933年胡适的《四十自述》出版,由题目即可知,这是胡适先生为自己写下的“自传”。《四十自述》颇具可读性,它出自20多岁即“暴得大名”的胡适之手,本身就是深为人们关注的理由。一方面我们可以见识这位五四新文化运动主将童年生活的真实片断,特别是感受胡适先生与自己的过去“对话”时所独具的文化眼光,在他对久远历史的重温中把摸那一颗不寻常心灵的律动;另一方面,《四十自述》能让人了解胡适对传记文学的一贯倡导,从而以史学兼文学的眼光审视他的躬身实践。 胡适眼里的中国传记文学


    在胡适看来,传记文学绝不可以小觑,它不仅可以使人看到活的历史,还“可以帮助人格教育”。胡适审视中国的传记文学后,得出如下见解:“我觉得二千五百年来,中国文学最缺乏最不发达的是传记文学。中国的正史,可以说大部分是集合传记而成的;可惜所有的传记多是短篇的。”①因而使得中国的传记文学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体裁发展、壮大起来,文人贤士也鲜有人投身其中。胡适认为,中国的史传文学“一开头就作兴短传记的体裁,是最不幸的事。”②这是一个很富价值的观点。传记由短篇承载,只能提供历史长河中的某些点,难以勾连成线,整体透视。即使有的短篇勉为其难涂抹成线,也多虚泛不清,难以托付应有的史学和文化内涵。说起来,对中国传记文学缺失的审视,在文学革命发生后不久就甚为胡适重视了,这可以看作是他担负文化使命,传播新文化诉求的一个行动标识:即不停地发现已有文化的缺失,以自身的激情推动“再造文明”的伟业。他曾大张旗鼓地劝勉各路人杰投身传记文学的写作,“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四十自述》中他写到“我在这十几年中,因为深深地感受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学,所以到处劝我的老辈朋友写他们的自传”,③其中他尤为老辈朋友中林长民、梁启超、梁士诒三位口头应允未及成先后作古而扼腕痛惜。林长民“他那富于浪漫意味的一生就成了一部人间永不能读的逸书④;而梁启超那五十多年生龙活虎般的生活,谁能有他那样“笔锋常带感情”的述著呢?“中国近世历史与中国现代文学就都因此受了一桩无法补救的绝大损失了”⑤。梁士,这位在中国政治与财政史上都扮演过很重要角色的人物,胡适一针见血地论道“我也知道他写的自传也许是要替他自己洗刷他的罪过;但这是不妨事的,有训练的史家自有防弊的法;最要紧的是要他自己写他心理上的动机,黑幕里的线索,和他站在特殊地位的观察”以求“替将来的史家留下一点史料”。⑥
   注意,这里最可见胡适鼓吹传记文学的立足之点,也是他的超越之处:摒弃俗常作传的树碑目的,全部热情旨在让历史告诉未来。胡适于1953年在台湾省立师范学院所作的一次演讲中,他于多年的搜求中,得到了“两部古代了不得,值得提倡的传记。一、《罗壮勇公年谱》;二、《汪辉祖病榻梦痕录》及《梦痕余录》”⑦在具体论到汪辉祖传记的价值所在时,胡适强调“不但可以晓得司法制度在当时是怎样实行的,法律在当时是怎样用的,还可以从这部自传中,了解当时的宗教信仰和经济生活,所以后来我的朋友卫挺生要写中国经济史,问我到哪里去找材料,我就以汪辉祖的书告诉他。”⑧这里尤可见史学家独到的眼光和追求,正所谓“给历史添些材料”;胡适同时关切作传者当事人的特殊视点和内心感受,即“自己做事的立场和动机”,因为带有个性标识和生命印迹的记录自然会给“历史”与“未来”的对话注入鲜活的基因,从而有别于他人所谓客观的记录,这该是胡适作为文学家的心灵冀望。
   研究胡适的学者们倾向性地以为,在学术研究层面上,胡适深得美国实证主义哲学家杜威的真传。1935年胡适在其《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确认,自己受两个人的影响最大:一个是杜威,另一个是赫胥黎。赫胥黎教他怎样怀疑,教他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而杜威则教他把一切学说都看作待证的假设,教他处处顾到当前的问题和思想的结果。两人加起来就使胡适学会了他自己归结为“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科学方法”。⑨我们在他对传记文学的呼吁和造势中也自然地注意到了这种“科学方法”的影子。请看他对中国传记文学缺失的诊断:“第一个重大缺点是材料太少,保存的原材料太少,对于被作传的人的人格、状貌、公私生活行为,多不知道。”第二个原因是“我们缺乏保存史料的公共机关。从前我们没有很多的图书馆——公家保存文献的机关,一旦遇到变化的时候,许多材料都不免毁去。”10胡适痛惜“这是中国历史记载最大的损失”。为了说明史料的重要,胡适特举出美国人为其已故总统威尔逊作传的例子,仅威尔逊太太提供的材料,就需陆军部长下令派七辆大卡车才得以装下。材料的丰盈,自然是证据的充实,直接作用于传记的结果是令其血肉丰满。史传绝非小说,须臾离不开“拿证据来”的材料。于是胡适呼吁“我希望大家就各人范围之内来写传记,养成搜集传记材料和爱读传记材料的习惯”。也是基于这个理由,胡适极为推崇言行录之《论语》,说它“是一部了不得的书”,“应该把《论语》当作一部开山的传记读”。《论语》可以让人知道“好的传记文字,就是用白话把一言一行老老实实写下来的。”11这里已不止于对材料证据的要求,而是跃升到“怎样写”的层面。

胡适怎样实践自己的作传主张


    对“怎样写”的回答,似乎胡适特别钟情“赤裸裸”。譬如《四十自述》中“自序”的尾端胡适写道,我们这些三四十岁的人“赤裸裸地叙述我们少年时代的琐碎生活,为的是希望社会上做过一番事业的人也会赤裸裸地记载他们的生活”。如此青睐“赤裸裸”,完全可以看作是胡适渴求传记文学“真实”的心愿的极端描述,也是他对中国历史上传记文学最大弊端——忌讳、伪饰——的一个反拨。胡适以为推究中国传记文学不发达的原因很多,他领会首要的弊端之一是“忌讳太多,顾虑太多,就没有法子写可靠的生动的传记了。”12为帝王讳,为圣人讳,为自家的先祖讳……,讳来讳去,就没有了鲜活的生命气息,用死的文笔写死了的人,双料的没血没肉,何谈传记文学的发达!为此他特举了自己对照曾国藩日记(据说印出来的日记已经删掉了一部分)读其学生为曾国藩写的传记“才知道这本传记,并没有把曾国藩这个人写成活的人物。”13那么,应该回过头来审视一下胡适的自传实践。《四十自述》全书六章,从父母的婚姻缘起下笔,止于胡适19岁考取官费出洋留学之时。按胡适的构想,拟把自己四十年的生活分为三个阶段写出,问世的六章,只是三个阶段中的第一段。结集出书的这一年(1933年)胡适又要出国,且“归期还不能确定”,以至连书的“自序”也是完成于太平洋上之行程的,这也是胡适所以接受友人建议先印行六章作为《四十自述》的原因。《四十自述》的文学成就我们且放下不论,只盯住胡适怎样躬身实践其“不忌讳”,“无顾虑”、“赤裸裸”等写人叙事的作传主张。
    开篇,读者就会为胡适父母失衡的婚姻震撼:47岁的父亲迎娶17岁的母亲的情景是“我母亲结婚后三天,我的大哥嗣稼也娶亲了。那时我的大姊已出嫁生了儿子。大姊比我母亲大七岁。大哥比她大两岁。二姊是从小抱给人家的。三姊比我母亲小三岁,二哥三哥(孪生的)比她小四岁。这样一个家庭里忽然来了一个17岁的后母,她的地位自然十分困难,她的生活自然免不了苦痛。”14更不幸的是,胡适三岁零八个月丧父,“我父亲死时,我母亲只有23岁”。母亲前半生的不幸与艰辛,胡适用真情的文字做了真实的记录,貌似平静的字里行间,流露着沐浴过西洋文化和文学革命洗礼的作者对封建主义造成的种种违反人性的生活境遇的指斥和批判。周旋于大家庭中的年轻母亲压抑至极的失声痛哭;岁岁年关,大哥欠下的鸦片烟、赌博债的债主群坐厅堂向母亲催逼讨钱的一幕幕,使作者沉重的道出“我母亲23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15封建主义带给旧中国妇女沉重而苦痛的人生命运,我们在鲁迅的小说中多有窥见,如祥林嫂、单四嫂子等人物,胡适却用他“赤裸裸”的追忆让我们结识了他的母亲。于是读者从别一个侧面洞悉了胡适何以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有如此那般的反封建礼教,主张个性解放、妇女解放的激情奉献。
    写自己的十九年成长是《四十自述》当然的主体,某些章节(如乡村启蒙教育一章)至今仍是台湾语文课本和某些外国大学中文系必选的课文,足以说明其价值。本文想特别指出的是第六章“我怎样到外国去”的若干内容。当时18岁的胡适面对着少年人的理想遭受打击,家事败坏到不可收拾,母亲病倒,赖以栖身的新公学解散等一系列变故,茫然忧愁之际,他结识了一班浪漫的朋友,“我就跟着他们堕落了”。胡适真实描述了自己学会“从打牌到喝酒,从喝酒又到叫局,从叫局到吃花酒”16的经历。直到有一天喝得酩酊大醉 ,闹出乱子来,不但摔破了脸,丢了马褂和一只鞋,还在雨中与巡捕动手被关进了巡捕房。入木三分地写出了少年人精神不堪打击与诱惑的脆弱,揭示了人生成长中予人以历炼的挫折,人物因之真切实在地走出了文字,直接化入了生活的情景之中。
   《四十自述》力行了作者对传记文学最根本的主张,没有忌讳,更没有掩饰,交予同辈及后世一个血肉逼真的“活”胡适。想必作者自己是满意的(这从作者后来在台湾欣然同意重新排印出版可知),它让人想起了胡适早年文章中的一句话“尽一分力便有一分的满意,无穷的进境上,步步都可以给努力的人充分的愉快。”17写作《四十自述》的胡适当是这样的愉快者。

(审稿:陈明兆 责编:陈明兆 校对: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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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4 11:49:07 | 只看该作者
“传记热”与《四十自述》(1)
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 新浪读书

连载:胡适传   作者:易竹贤   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

  1930年,是胡适来到这个世界的第40个年头。按中国的传统算法,他可以说是40岁的人了。这年6月,他便开始写自传《四十自述》。①这是他的“传记热”的一个小小的表现。
  胡适从小喜欢记古人嘉言懿行的文字。儿时读朱熹的《小学》,那里面记载的几个可爱人物,如汲黯、陶渊明等,使他数十年而不忘,并且从中悟出了传记文学有重要的教育意义。他后来说:

  朱子记陶渊明,只记他做县令时送一个长工给他儿子,附去一封家信,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这寥寥九个字的家书,印在脑子里,也颇有很深刻的效力,使我三十年来不敢轻用一句暴戾的辞气对待那帮我做事的人。这一个小小例子可以使我承认模范人物的传记,无论如何不详细,只须剪裁的得当,描写的生动,也未尝不可以做少年人的良好教育材料,也未尝不可介绍一点做人的风范。
  ②
  青年时代,尚在中国公学读书的胡适,便开始试作传记文章,《竞业旬报》上曾发表过他最早写的《中国第一伟人杨斯盛传》和《中国爱国女杰王昭君传》,立意文字都是少年人所难得的。留美时写过《康南尔君传》。倡文学革命以后,更写了不少今人古人的传记和年谱。刚到40岁便动手作自述。后来逃亡美国,又有半部“口述自传”,③还写了一本十余万字的《丁文江的传记》。④这后两项自然是后话了。胡适不仅自己写过许多传记,还常常劝别人写自传,⑤足见他是一个“传记热”。
  胡适之所以重视传记文学,主要是着眼于它的感化教育功能。他常常慨叹中国传记文学太不发达,也是基于这种认识。他曾分析过我国教育培养人才方面的六种缺陷,其中的一项便是——
  传记文学太贫乏了,虽偶有伟大的人物,而其人格风范皆不能成为多数人的读物。⑥
  他对比西洋教育的长处,也是六种,其中的一项便正是“传记文学特别发达”,而且多能写生传神,又纤细详尽,能够成为后人学习效法的榜样。因此,胡适下决心大力提倡传记文学。
  1929年,张孝若为他的父亲张謇先生编文集,撰年谱,作传记,便得到胡适的热情支持。这位张謇先生,字季直,是清光绪甲午科状元,随后投身实业和教育,成为我国近代一位著名的实业家和教育家。虽然他后来政治上趋于保守反动,企业也因负债过多而破产了;但胡适仍称赞他是“失败的英雄”。他的儿子要做先人传记,胡适自然积极支持,鼓励,还慨然答允给孝若的先传作了一篇序。
  这篇《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序》,⑦事实上可以算作是胡适提倡传记文学的一篇专论。他首先分析了中国传记文学为何不发达,原因有三:第一是缺乏崇拜伟大人物的风气,第二是忌讳太多,第三是古文难以传神写生。都很有见地,特别是第二点分析,深中我国传记文章的痼疾。他指出:
  传记的最重要条件是纪实传真,而我们中国的文人却最缺乏说老实话的习惯。对于政治有忌讳,对于时人有忌讳,对于死者本人也有忌讳。圣人作史,尚且有什么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谬例,何况后代的谀墓小儒呢!……故几千年的传记文章,不失于谀颂,便失于诋诬,同为忌讳,同是不能纪实传信。
  这里,胡适正面提出了传记文学“纪实传真”的原则与要求。他认为,真实性是传记文学最重要的条件,一定要说老实话,既不可谀颂,亦绝不应诋诬,而要能写出传主的“实在身份,实在神情,实在口吻”。
  对于近代中国的一些重要历史人物,胡适认为都应该写传记,而且——
  应该有写生传神的大手笔来记载他们的生平,用绣花针的细密工夫来搜求考证他们的事实,用大刀阔斧的远大识见来评判他们在历史上的地位。
  所谓“写生传神的手笔”,“细密的考证工夫”,“远大的识见”,这三项加上说老实话,不谀不诬,便可以概括古人所谓良史的“才、学、识、德”,是对传记文学作者的全面要求。缺了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算一个好的传记作者,也难以写出好的传记作品来。
  胡适对于文学,往往是“提倡有心而创作无力”;但传记的创作倒还是不错的。
  他曾到处劝老辈的朋友们写自传,却都是口头上答应,笔头上不实行。他便自己动笔,开始写自传。他原来打算“从这40年中挑出十来个比较有趣味的题目”,用小说式的文字来写。第一篇写他父母亲的婚事就是这样,颇有一些想象虚构的成分。当时曾得到徐志摩的热烈赞许,胡适自己也高兴,误以为这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后来,他还是抛弃了这种小说式的写法,走上了正道。他说:
  我究竟是一个受史学训练深于文学训练的人,写完了第一篇,写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觉的抛弃了小说的体裁,回到了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上去了。
  ⑧
  这一变,虽然“颇使志摩失望”,但毕竟变得对;否则,《四十自述》会是另一种样子,不成其为自述,也就很难说有史料的价值了。
  历史的叙述,只要剪裁得当,描写传神生动,也能得好的效果。即如《四十自述》,在《新月》上登出前3章以后,刘大杰曾写信给胡适,评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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