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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散文作家作品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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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21:11:05 | 只看该作者
         茅草屋之歌

                                  胡天曙

椰林掩映,依依槟榔,一笛清丽的古谣自幽林袅袅升腾;树木葱茏,鹊雀欢鸣,月儿挂林梢,一缕缕乳白色的炊烟,轻叙乡情。一间间低矮的茅草屋自青山绿水剪影而出,一页页神奇的童话飘散于秀美的田园……

上世纪九十年代前,村人多居茅草屋。茅草屋分为两种,一种为茅草从屋顶盖至泥墙低部,形似船形,故名船形屋,可为居住或蓄藏稻谷之所。另一种,茅草盖至离地面一米左右的茅草屋,墙壁为小木泥墙。此类茅屋宽大,由内房、外间和厨房组成。内房为母亲居住之所,可置放贵重之物。墙角安置一个大谷箩。大谷箩由青竹片围编成,外涂有干牛屎,以防蛀虫和伤手。其可装有五、六百斤的干谷子。外间设有一张大木床和一张小木床,为父亲和孩子睡眠之榻。孩子长大后,可另外盖起一间草屋,供其休息之榻。西侧置有厨房,厨房安有大灶和小灶,大灶可煮猪食和大锅饭,小灶可为煮饭和炒菜之用。东侧安置一个大水缸,可装三四担井水。厨房的顶上安置寮棚,上面可放牛鞭藤、酒糟树叶等农用什类之物,而其主要作用是凉晒从山上摘回的玉米棒子。玉米是农家副食品,有时可把玉米从寮棚上取下来掰好,再用木臼打舂,打舂后再用圆扁轻抖,去碎皮,用水微浸,可与大米同熬煮。煮后的玉米饭粒呈雪白色,香嫩可口,令人百食不厌,其营养价值可高呢。若有咸鱼或盐煮的田螃蟹佐餐,更令人食欲大增。现在旅游区的农家饭,玉米稀饭的价格可高哩。若在雨天,困居家中,闲来无事,可从寮棚上取下上好的玉米,先掰好颗粒,再用铁锅爆炒。炒到了一定的时间,可听到锅中噼噼啦啦的响声,此为玉米粒爆熟了,其香气满屋,粒粒香脆,令人玉津满口。而那用爆米机热爆的玉米花,其颗粒松软,香味不足。

茅屋若遇上台风或火,那是非常麻烦的事。台风欲来时,村人可在屋上的两侧压有木条,以防台风把茅草夹掀掉。茅屋若不小心被火烧着,可用井水、河水而救,若火势甚猛,几分钟之后,火焰冲天,黑烟滚滚,房屋被烧得梁断壁黑,而后变成一片废墟,令人惨不忍睹。

茅屋一般三年换一次茅草。因风吹日晒,雨蚀露腐,日久了,茅草夹松落稀少,漏日渗水,居住不便。换茅草之前,主人已夹好茅草夹,以及备好一些修建房子之物,如橼子、柱子等物。修房子那日,全村的男女老少,如逢年过节的,喜气洋洋,热闹非凡。妇女和年幼的,把几个大菠萝蜜,去皮斫成块状,有的摘冼白菜,又把大碗小碟净冼一番,以备餐用。青壮年的小伙子则上房顶,先割断那固定茅草夹的小竹皮,再把那些旧烂茅草夹掀翻下来,换上新的橼子,再绑上新的茅草夹。年老男性和小男孩的,则到水井边,燃起一堆篝火,把那宰好了的几只大肥狗置于火堆上。待到肥狗被烧得皮开肉绽之后,取出,以砍刀刮皮去碳焦之物,再拉至水井边,以水洗净狗身,而后开膛破肚,取出内脏。把狗肉斩成块状,一部分狗肉可与生菠萝蜜块同煮,一部分可与木瓜块同炖,剩下的一部分可干煸。几种狗肉菜谱搞熟之后,香气腾腾,令人口水滴滴。而那狗灌肠的,被厨师切成一段段的,散发诱人的肉香气,其滋味更是妙不可言的。

傍晚时分,暮鸟归巢,斜日依山,茅草屋盖好。村人围在长桌上聚餐,小孩的则取一个大圆扁摆放于地,围蹲而餐。狗肉打上来了,盛在大花碗里冒着诱人的肉香味,令人胃口大开,吃得津津有味。上屋盖茅草的小伙子,每位都被赏赐一小段狗灌肠,而那大狗胃灌肠则被大家分而食之。村人大碗喝酒,侃大山。酒至半巡,村人民歌对唱、猜拳比赛就开始了。把几根竹筷摆放于大花碗上,赢者取竹筷,输者可罚钻饭桌、贴纸条或以木碳划脸等,有的学狗叫,令人捧腹大笑。你听,“五条鱼啊!”,“八匹马啊!”的划拳之声惊醒了夜宿的鸟儿。

月儿初上,那互相嬉戏的对歌之声仍不绝于耳,那粗犷、豪放的划拳喊叫声把山村之夜煮沸了。而一阵阵的犬吠声却把欢乐点燃得满天亮丽……

而今,一行行整齐的平房,一幢幢漂亮的小洋楼,一首首雅致的田园小诗散落于果园幽林中;一部部轻捷的摩托车,一辆辆崭新的小轿车,  一曲曲欢快的音律,奏响于乡间小道里;市声鼎沸,熙熙攘攘的人流,把都市的豪情挥洒得淋漓尽致;一条条宽阔整洁的立体交叉高速公路,纵横四面八方。魏峨的高楼大厦,直逼宵汉,一阕阕雄伟瑰丽的词赋放飞于蓝天白云间……

茅草屋,于现代都市村庄的视野中,渐行渐远。

茅草屋,祖先几代繁衍生息的居所,是我童年生命的摇篮。

啊,茅草屋,生我养我的地方,我生命的根啊!

茅草屋,那矮矮的歌,那母亲长长头发的歌,那粗犷真挚的歌呀,让人回肠荡气,让我一生也唱不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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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天曙,海南保亭加茂中学。大学本科学历。系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协会、海南作家协会、中国散文学会、中华诗词学会、中国楹联学会会员。现为海南省乡土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海南《海南诗文报》编委,海南保亭《七仙岭》文艺编辑。有诗歌散文发表于国家级《散文诗》《中华诗词》《新课程》等杂志报刊,省级《南国都市报》《南岛晚报》《海南农垦报》《海南教育》《新教育》《椰城》《海南诗文报》《乡土作家》《琼苑》和地县级《三亚文艺》《昌江文艺》等杂志报刊四百多篇首。出版散文集《溶溶黎山月》(大众文艺出版社)旧体诗集《翠轩遗韵》(待出)

92#
 楼主| 发表于 2014-5-5 01:32:49 | 只看该作者
阳台上的魔豆苗
          孙建
近一段时间忙忙碌碌的,于是回家就被简化成了吃饭、洗澡、睡觉——在家也就是转身于卧室、厨房和卫生间,阳台少有去过,虽然就在卧室的外面。
    不知不觉间,这样的生活就持续了月余。
    一天晚上回家,小歌子兴奋地对我说,大康康,你有没有发现家里有什么变化呀?语气温婉得可爱宜人。
    我一头雾水。什么变化?我在内心中反复思索着,但脸上并未作出茫然的表情——我知道小歌子的性情,这肯定是她悄悄做了好事等着夸奖呢,我可不能泼冷水地说没有发现,那岂不是大煞风景!
     嗯,我想想啊……我一边说,一边飞速地想象,想着平时她所做的事情。买了新衣服?做了好吃的?地板重新拖了一遍?我的脏衣服被全部洗掉了?……我一一说出来后,被小歌子一一地否定掉了。
     小歌子有点着急了,我也更着急了。我生怕我的傻呼呼浪费了她的热情,坏了她的心情。
就在我快要束手无策的时候,小歌子按捺不住了,拉着我到了阳台上,指着花盆说,你看,这是我种的豆豆,都发芽了。我这才看到几株幼嫩的植物卷曲着从泥土中拱出来。在夜色中,它们黑影一样,似有似无,只是区别于泥土的颜色。
     看着它们弱小的样子,我有点不感兴趣了:这么小,能成活吗?再加上一天的劳累,于是情绪上有点怏怏的,象征性地看了一下,随即离开了。而小歌子依然很兴奋,跟着我回到卧室,给我说她是怎么种的,什么时候种的,“那几颗魔豆的种子还是你给我的呢”。
     我这才想起来,今年3月份的时候公司搞植树节活动,其中有一样小礼品就是给顾客发几粒魔豆,我就给小歌子带了几粒回来,魔豆上有“郑州更美好”的字样,那代表着一种愿望,美好的愿望。
     一转眼,十多天过去了。我依旧是忙,几乎每天都是很晚回来,有时候实在是太晚了,小歌子等不到我就睡着了。她躺在床的一角,床头上还有她备课的书本和笔。当我轻轻地坐在床边,看着她,听着她安静而又均匀的呼吸声,忍不住摸了摸她的脸,拨了拨她额头上的头发。
    小歌子睁开眼说,大康康你回来了。
    又一天晚上,我到家后把鞋放在阳台上,转身快要跨进卧室的时候,忽然看到了几束影子。我想起来这就是前几天的那几个拱土而出的魔豆芽。于是走过去细致地看看它们。三株魔豆苗,其中两株较大,一株较小,大的有七八厘米高,茎几乎有筷子那般粗细了,很是茁壮,在茎的顶端是两片豆形的叶子。夜色中依旧看不清它们的真实颜色,但是我能从这黝黑中,感觉到它们的生机。
     黑暗中,连花盆种的那方泥土也是黑色的,摸了摸,泥土是潮湿的。我知道,这是小歌子在打理它们,经常给它们浇水。小歌子并没有告诉我说,她是如何照顾魔豆苗的,但是她把它们看护得很好。
     女人的母性就是天性,我知道小歌子就是像照顾孩子一样,在照顾这几株可爱的小植物。因为有一天我看到小歌子蹲在花盆前很久,像是在和魔豆苗对话,更像是一位妈妈在照看自己的孩子,脸上荡漾着幸福和满足。那个时候,小歌子并没有兴奋地喊,大康康你来看我们的魔豆苗吧,而是安静地望着它们,而一切美好的感受就都在其中了。
     最近几天总是下雨,天气因此也就没有那么炎热、那么干燥了。但是小歌子依然不忘记给魔豆苗浇水,因为每次我记起来去看它们的时候,都发现泥土是潮湿的,松软的。
     这天是一个周末,小歌子因为要去监考,一早就走了。我难得睡个懒觉,七点多起来之后,睡眼惺忪地来到阳台。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再看看阳台上安静生长的魔豆苗,忽然间内心中充满了莫名的感动。想起小歌子的勤劳、聪颖,让几颗椭圆的小种粒,成为这几株绿色,它们从被种植到如今的半尺高,里面有多少小歌子的心思啊。而这心思不就是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乐趣,充满幸福吗?
    花盆中,泥土仍然是潮湿的,好像刚浇过水不久。于是,我俯下身来,拿起小铲子小心翼翼地疏松泥土,好给这几株魔豆苗一个更好的生长环境。
露天电影
范先立
那晚下课回去的时候经过学校大礼堂广场,看见那儿放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我站那儿看了半小时,宽屏幕,还有那么多人也在看,我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去电影院看电影了,要的是这种氛围,开封横店影城我只去过一次,和一同学,两个大男人一起看3D版《泰坦尼克号》,俩人坐在充满小情侣的电影院中间,看着这浪漫到煽情的电影,现在想来真想笑趴下。想起一部电视剧里有个剧情,当他们情感受挫的时候,都会去那个露天的电影院去看电影,寻求安慰。
     露天电影让我想起小时候我爸带我从这个村子到那个村子看电影的情景,我骑到我爸的脖子上,手扶着他的头,在夏天凉快下来的夜晚,走在满天星星的田埂上,光是路上就让人激动不已了。去到放电影的地方,看见放电影的人抱着很大很大的电影胶卷,安到电影放映机上,那是我第一次见过电影放映机,那时候我才几岁当然不知道这玩意儿的工作原理,感觉很神奇,也很崇拜。最不爽的是他们把放映的幕布挂到大树上,那时候我个子矮,昂着头看久了脖子酸痛,现在都忘了讲的是什么了更别提什么电影名字了,但是电影很吸引人,还是乐此不疲。很多大一点的孩子都爬到树上蹲在树杈上看,有的站在高凳子上看,我真羡慕他们,自己却不行。
    后来又看过好几次电影,但只记住了一部讲牛郎织女的电影,是戏剧的形式,老黄牛预测到他们将来总有一天会被分开,在死前交代牛郎撮四十九个泥巴蛋子装到口袋里,并要求牛郎用它的皮做衣服说可以飞上天去,后来王母娘娘果然派人来抓走了织女,牛郎就用担子挑起两个孩子,披上可以飞的牛皮衣服去追,王母拔下头上的金簪划下七七四十九道天河,牛郎用之前的泥巴蛋子填河,每一个泥蛋可以填上一条河,眼看快追上了,还有最后一条河,可不幸的是在路上跑掉了一个泥蛋子,只填上了四十八条河,最后一条过不去了,他俩隔河相泣,织女说每七天见一次面,可是牛郎听错了说每年七月七见一次面,织女哭着唱到:“牛二郎,你想见面呐还得七月七...”我不知道这讲的是爱情故事,但知道他们一年只见一次面,感觉好伤心啊!回去的路上,我爸问我为什么不说话,我说电影不好看因为他们不能在一起。爸爸指着天上的星星说这是牛郎星,辨认的办法就是他的旁边有两颗小的星星,是他的两个孩子,河对岸比较亮的那颗是织女星。我看着他们不能见面就更加伤心,夜里睡觉还在梦里替他们惋惜。
    那时候没有空调,夏天晚上屋子里太热,大人们会把竹床抬到外面睡,在床的四周柱子上帮上竹竿,撑起蚊帐,这样就不用担心外面的蚊子进入了,人睡在里面可以看天,也可以听各种虫子的叫声。这样睡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南方夜晚露水大,会把被子打湿,一不小心人就感冒了。不过,在外面睡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村子里家家户户住的近,可以彼此谈话,有的也会到你家的场子里闲聊,我不知道他们怎么有那么多的话要说,总是没完没了,他们会讲些奇闻怪事,或者村子里谁谁家的闲事,都是我不感兴趣的。但有一次有聊到了牛郎织女,母亲说在七月七的晚上十二点,站在丝瓜藤下可以听见牛郎织女哭泣的声音,这时候天会下雨。我听了很兴奋,想去听听,就盼着七月七来临,可是每次都忘掉了,等想起来才发现时间早就过去了,有一年好不容易记起来了,可是最终还是没有去,因为担心淋着了会挨打。后来,后来我就长大了。
相逢一笑
                       豫可
   那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他和她,在学校里就恋爱了。毕业了,分到两个不同的乡镇学校教书。每到周末,他骑上几个小时的车去找她,他们手牵手走到田野里,走到树丛中。阳光下,他们两个的身影,相依相偎。
   中学的教学任务很紧,他又是班主任,平时忙的焦头烂额,而周末的日子是屈指可数的,他没有时间去陪她。他看着身边的同事恋爱,结婚。他想,如果能调到她的学校里该多好。
    她,温顺,善良。孩子们都喜欢她,班里成绩样样优秀。她不是十分漂亮,但她的气质却吸引了很多单身教师的目光。
她主动说,要跟他去见父母,结婚。而他说,还早。没有背景,工作调动很难。
    命运有时候是上天安排的。她学校里的一个领导离了婚,总是接近她,总是喝了酒去找她。而她,太善良,也太孤单。
后来,那个领导成了她学校的校长,两个人还结了婚。
    他在痛苦中挣扎,在人们的风言风语中独自承受。然而他没有去拷问那场经不起考验的爱情。他终于找到了调动工作的机会,而且,一下子调到了外县。
    离开了让他伤心的地方,他努力投入工作,决心忘记过去。他的工作出色,优质课在全市获奖。他也娶妻生子,年过而立。
他,是我的一个朋友,说起过去,他很平静,他说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然而,不久前参加职称考试时,他们却又相遇了。开考前,他独自靠着栏杆看风景,忽然,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那种声音是多年以前熟悉的期待,是多年以前侧耳的叮咛。他转过身去,看到楼梯转弯处一个熟悉的身影,她和别人交谈着,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为了不影响她考试,他也故作镇静。
    考试的时候,面对试题,从心底涌上来的,脑海里浮现的不是专业知识,而是相爱时她的笑,她的嗔怪,她的温存。别人答题时,他把玩着钢笔,一直在想考完后该怎么和她打招呼,该怎么和她聊聊。他抬头去寻找她的身影时笑了。原来,身边的考生都和他一样为人父母了,他们都已经不再年轻了,过去的追逐早该忘却了吧。
    走出考场的时候,他喊住了她,他们没有说话,仿佛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淡淡地笑了,他说,一起去吃饭吧。她说,得赶紧走了,不然到家就晚了。
    他一边喝酒一边说也许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连电话号码都忘了问。我说既然缘分尽了就洒脱些吧,有的人,爱的再深,也是要分开的,他苦涩的笑了。
    只是,相忘于江湖,还能相逢一笑,又有几人能做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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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5 01:34:12 | 只看该作者
   杀死一只鹰
                       十八须
  看见这只鹰的时候,我和四哥并没有想到要杀死它。我们只是想把它撵走。离它还有很远的时候,我和四哥都开始扬起胳膊大声吆喝了。我们以为它会展开翅膀,呼啦一声飞到天上去。但是我们想错了,这只鹰根本不怕我们。它稳稳地站在麦垄里,脑袋朝着我们,对我们的喊声无动于衷。它的这种镇定多少激怒了我们。我和四哥弯腰捡拾地里的土坷垃,狠狠地甩过去砸它。土坷垃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弧线。好几块土坷垃都砸空了。但也有两块非常准确地砸在了它黑灰色的背上。
  这下鹰无法保持镇定了。它忽然把脖子昂高了一点,张开翅膀呼呼拍了两下空气。它恼了!四哥说。我们立即停住脚,很紧张地注视着鹰的动作。如果它向我们冲过来的话,我们会扭头就跑!
  鹰既没有向我们冲过来,也没有飞到天上去。它只是张开翅膀拍打了两下,离地一两米高,飞了二三丈远,就又沉沉地落在了麦地里。我们看得很清楚,在落地的一刹那,鹰的身子还摔在了地上,它用翅膀撑了一下地,才站起来。我和四哥困惑地互相看了一眼,又一次把鹰砸得飞了起来。这一次它还是没能展翅冲天,还是像鹌鹑一般地贴着地面滑了一二丈远,就又沉重地摔在了地上。
  四哥忽然大叫,“小五,这是只老鹰!这家伙老得快死了!飞不起来了!老天开眼!”
  “那咱咋办哩?”
  “打死它!打死它回家吃老鹰肉!顶个兔子!”四哥兴奋地说。
  我也高兴起来。我家已经半年没有尝过肉味了。我和四哥之所以在田野里乱转,就是想逮个野兔开开荤。我们转了半上午,也看见了几只兔子。可是那些兔子跑得太快了,我们根本撵不上。虽然已经是冬天,已经接近年关,但第一场雪迟迟不来。只有在半尺厚的雪地里,人才能撵上兔子。我们本来以为今天肯定又空手而归了。没想到却在回家吃饭的路上碰见了这只老鹰。如果把这只鹰一锅煮了,差不多能顶一只老母鸡吧。不过,怎么才能打死一只老鹰呢?
  “咱们用土坷垃砸死它吧,四哥。”
  四哥说:“傻瓜!用土坷垃能砸死一只鹰吗?鹰不是麻雀鹌鹑。咱们用树条子甩死它!你在这儿看着它,别让它跑了!我去那边沟里折两根杨树条子!”四哥飞快地向远处的土沟子跑去。土沟子里长着好几棵大杨树。跑出很远了,四哥又扭头冲我吼了一声。“小五,看好它。别让它飞!”
  四哥跑远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对付这只老鹰了。
  我和这只老鹰相隔有十几间房子远近。那时候我的视力还很好,可以清楚地看见老鹰的一举一动。我故意做出恶狠狠的表情,瞪着它。大人们都说老鹰的视力很好,在半天空就能看见草丛里的一颗黄豆。我怕这只老鹰看见我内心的恐惧。我真的有点害怕。我弯腰在脚下堆了很多土坷垃。以便这只老鹰向我冲过来的时候,我砸它。
  可是这只鹰并没有向我冲过来,也没有即将飞走的迹象。它稳稳地站在麦垄里,脑袋朝着我,不动,也不叫。十二月的冷风在麦地里掠过去。浅黄色的麦苗一起伏向风的方向。麦苗显得很嫩,鹰显得很老。对吹乱它羽毛的风和虎视眈眈的我无动于衷。好像我们并不存在一样。它就那么稳稳地站在麦垄里,像一只石头雕成的鸟。鹰的头很小,眼睛更小,从我站的位置,看不见它的眼睛。我想弄清鹰是不是睡着了,我怀疑它已经闭上眼睛睡着了。但我又不敢走近它。因为我怕它并没有睡着,只是假装睡着,等我走过去,它就会用嘴叨得我满脸是伤。
  我扭头看了看四哥。他已经跑到了土沟里,他正爬上一棵大杨树。从这里看过去,四哥显得很小,比这只老鹰大不了多少。
  我又转回头来,继续注视这只老鹰。老鹰还是保持着那个姿势。直到现在,我还常常想起这只暮年的鹰,想起它站在麦地上的稳如磐石的姿势。在冬日空旷的原野上,显得有些倔强,有些孤独,有些英雄末路的凄凉。我一直在猜想那只老鹰当时在想些什么,它是在回忆自己矫健英勇的年青时代?还是在为自己飞不起来的衰老而悲伤?还是在闭目养神,积蓄力量来进行生命中的最后一次搏斗呢?它是否预见到了它的死亡?它是否预见到站在它面前的一脸天真的小孩就是它的死神呢?如果它有灵魂,它是恨我和四哥的残忍呢,还是感激我们给了它战斗而死的机会?也许它应该感激我们,因为它是鹰,是鸟中的战士!
  四哥扛着两条杨树枝回来了。四哥还是跑着回来的,他的脸上滚动着亮晶晶的汗珠子。还没走到我跟前,他就喊:“小五,这只鹰没叨你吧?”
  我说:“没有。它根本没有动。”
  四哥哈哈大笑。“这只鹰老得动不了啦!”
  四哥把身上的棉袄脱下来,递到我手里。四哥上身穿着红秋衣。“小五,给我拿着!你就站在这里,不用动。看你哥怎么要它的命!”
  四哥把一根杨树枝递到我手里。这根杨树枝有一两米长。我一只手根本拿不动。只好把四哥的棉袄搭在胳膊上,两只手拿着。四哥用双手把树枝子扬过头顶,呐喊着“杀呀”,向那只老鹰冲过去了。
  那是一场惊心动魂的搏斗!
  四哥冲近老鹰的时候,老鹰并没有闪躲,也没有张开翅膀滑翔。它仍然稳稳地站在那里,只是低沉地叫了一声。这富有穿透力的声音是从它习惯战斗的灵魂里发出来的。当四哥的杨条子挟着风声打到它身上,一些羽毛凌乱地飞起来的时候,这只鹰忽然仿佛恢复了青春,一下子来了精神,呼呼地拍打着翅膀撞向四哥的身子。四哥侧身闪开了,一边骂“乖乖!你还很猛哩。”四哥手里的杨条子,一下又一下地打在鹰的身上,有好几次都把鹰打得翻在地上。可是这只鹰总能拍打着翅膀重新站起来,一次又一次地冲向四哥的身子。低沉的声音从它的腹腔里冲出来。四哥慢慢地骂不出声了。我觉得他也害怕了。他没有想到这只老鹰还这么能打。他手里的杨条子已经在鹰身上打断了好几节,越来越短了,已经不足以把那只老鹰挡在二米之外了。那只老鹰每次向他冲锋,都可以把翅膀的尖子打在他的身上了。四哥的秋衣也被老鹰抓了两下。
  我也看得紧张起来。我怕那只老鹰,但更怕四哥被那只老鹰叨了眼睛。我拖着那根杨条子走近前去。鹰的羽毛不断地被树条子从身上扯下来,在半空乱飘。我听见四哥忽忽喘气的声音。我叫了一声:“四哥,换这个杨条子!”那只老鹰正被四哥又一次打翻在地,正在地上努力地振翅。
  四哥接过杨条子,推了我一把,喘着气说,“一边去!”。
  我没有走开。因为我觉得四哥一个人是对付不了这只老鹰的。因为它打不死。果然,这只鹰又一次地站了起来。这只鹰好像发现它又多了一个敌人,斜过脑袋看了我一眼。它身上有好几个地方已经被打秃了,没有了羽毛,露出渗血的皮肤。它的眼睛,啊,它的两只眼睛是那样亮,像两颗灿烂的星星。我今生也不会忘记它的眼睛,虽然它只不屑地扫了我一眼,就让我的身子颤抖了好一阵。它又向四哥冲了过去。这一次四哥不等它近身,就把它在半空中打了下来。
  再冲。再打。再冲。再打。——
  后来四哥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冲我喊了一声。“傻站着干吗?打呀”
  我噢了一声,立即扑了上去。短的树条子,长的树条子,此起彼伏,雨点一般地打在伤痕累累的老鹰身上。这只老鹰虽然还没有屈服,低沉的战斗声从它的嘴里钻出来。可是它没有站起来的机会了,虽然它还在极力地舞动着翅膀。四哥默不作声地打。我是一边打一边哭。因为我已经被这只老鹰吓坏了。我只能打死它,才能消除我的恐惧。
  最后,这只老鹰终于倒在了浅浅的嫩嫩的麦苗上,不再动弹了。
  它死了。
  我们手里紧紧捏着杨条子。等了好半天,才敢走到它的身边,摸摸它的身子,已经凉了,我们才敢确定老鹰真的死了,不会再从地上站起来,拍打着翅膀和我们搏斗了。我和四哥几乎同时躺在了散落一地的鹰毛上。我还听见四哥喊了一声:“妈呀!”四哥的确也吓坏了。四哥
  身上的秋衣被老鹰抓烂了,胳膊也被抓伤了,正淌着血。不过他不知道。我和他说了,他才知道胳膊疼。
  当我们把那只老鹰带回家的时候,家里早已经吃完了午饭,连锅和碗都刷干净了。我们才知道,我们和这只老鹰至少打了二个小时!
  给这只老鹰拔毛的时候,发现它身上几乎全是青黑色的条痕,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
  我们把鹰的羽毛埋在了后院的空地上,那是十六岁的四哥日里练武的地方。四哥说,他佩服这只鹰。
  老鹰的肉特别坚实。母亲说,老得像石头。煮熟这只老鹰耗了煮两只老母鸡的时间。
  吃老鹰肉的时候,四哥问我,“小五,怕不怕?”
  我说,“怕!”
  “怕就多吃点!我也要多吃点。”四哥一脸自信地说,“吃了它的肉,就不会再怕它了。”
可是四哥的话好像不是真的。当天晚上我还是做了恶梦,梦见那只老鹰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抓到了云里雾里的半空中,然后又扔下来,我的身子一直向下坠,向下坠,坠不到地上。我叫喊着醒来的时候,发现床那头的四哥早醒了。昏黄的油灯照见了他的一脸冷汗。四哥说他也做恶梦了。此后的好几年里,我不止一次地梦见这种情景。在梦中,鹰的眼睛更加明亮,像天上最大的两颗星星。鹰并没有被我们打败。鹰在用另一种方式和我们战斗。
                  函谷怆然
                        郑毅
苍穹之下,群山沉默。静静的弘农河在阳光下泛着点点碎光,好似无数的水银滚动在水面。河两岸,杂乱地散落着一些乱石瓦砾,荒草在疯长着。
  我行走于旁,在这个秋日的清晨。
  秋风飒飒,从山坡上呼啸而过。脚下突然被绊了个趔趄,低头一看,竟是一块残破的瓦片。我弯腰拾起,拂去上面的泥土,仔细打量,那斑驳的泥痕依然遮掩不住藏青的本色,隐约中泛着一丝暗红。残缺的边缘上,断断续续的花纹还依稀可辨。我的心不觉顿然一惊。
  我默然良久。一切无语,沉寂。这该不会是一块秦砖或者汉瓦吧?细听,耳边的风似乎也屏住了气息。抬眼望去,微波粼粼。倏尔,波动的水面斜射出一道犀利的亮光,直刺向天空。瞬间,我打了一个激灵。想起了刀光,想起了剑影,想起了那个遥远的血腥的时代。不觉间,手中的这块瓦砾也似乎沉重了起来。
  又一阵风从耳边呼啸而过。静静的弘农河依然从容地向北流着,河水哗哗的响声,好似万马齐喑,深远而浑厚。
  我行走于旁,静默着,莫名的思绪也仿佛受了某种暗示而滞留不前。我知道,秋日里,正适合到那里看看,去看看函谷关了。
  高大的红漆门楼,赫然的太极八卦图案,稀稀疏疏的几个行人。函谷关,就这样地站在了我的面前。这一切,令我始料不及。
  努力地搜索着十八年前的记忆:黄土高原下的王垛村,随意陈列着在这里。偶尔,传来一两声鸡叫声,或者猛然从小巷中窜出一只黄狗来,向你狂吠两声,然后用陌生的眼神打量着你。
  还是这几间普通的小庙(太初宫),静静地守在村子的角落,同其他民舍一样。如果不去仔细打量它建筑格局的话,还以为它就是寻常人家了。
  而如今,新刷的红漆大门,闪耀着鲜艳的光彩。两旁高大的仿古建筑,昭示着一种古老的回归。一股股现代的气息还是这样强烈地迎面扑来,这一切,让我感到有点措手不及,就如一个山里人,突然间站在了一座豪华的酒店面前。此时的我,怯怯远远地绕过函谷关的正大门,顺着那奔流的弘农河的方向,一路向北径直走去。
                   关楼
  函谷关楼赫然映入我的眼帘。
  远望,高约几十米的城墙横亘在南北陡峭的两峰之间。正中留有两个门洞,洞上石碣上刻着“函谷关”三个大字。门洞上矗立着两座三层高的城楼,其实还算雄伟,但却少了想象中的味道。
  十几年前,这里曾是一片荒芜,杂草丛生。那座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屹立在此的关楼,不知经过了多少战火的沧桑,几经修葺,最后还是不知在历史的某一个断点,渐渐摇摇欲坠,惶然倾颓,瞬息化为历史的须臾。眼前,所能寻找的,它的尸骸残骨恐怕也早已被幻化为一抔抔黄土了吧。
  而今的关楼是政府在1992年重修的仿汉建筑。既然是仿造,给人的感受,也只能仅能停留在“仿”字上。虽然现在关楼的规模比历史遗迹中的照片恢弘气势多了,但我知道,历史中有些东西是永远复制不了的。
  走到关楼前,拾级而上,青灰的方砖砌成了宽厚的城墙。仅十几年的风吹日蚀,就使这些藏青的方砖锈满青苔。诚然,对于这积蕴了几千年厚韵的古关重地,那些仿制的方砖毕竟太单薄了,它们怎么能经受得起这漫漫历史厚重气息的浸蚀?
  依城墙而立,远眺东方。远山绵延起伏,雾岚迷蒙。山脚下,弘农河似一条白练,静静流入黄河。随即就被那浑黄的河水毫不客气地挟裹着,向东飞速而逝。
  突然,耳边传来风吹幡动的猎猎声响。回头细看,只见那些写有简体字的“函谷关”字样的旗幡,竖在关楼上,在风中招摇。此时心中有种别样的感觉,就如是一出古装戏中,冷不丁冒出一个着西装革履的打扮来。我知道,此关楼不是彼关楼,函谷关的关楼早已被项羽的手下鯨布烧得干净。当年的项羽,浴血奋战,攻克了这固若金汤的函谷关,可结果,却只能落得个霸王别姬,饮恨乌江的千古遗憾了。项羽的史册上,函谷关给他涂上了重重的一笔浓彩。
  想想,几千年前的此时此地,这里正万马齐喑,刀光剑影,杀气冲天,血流漂橹。弘农河,怎想让曾经见证的那一幕幕在眼前重现?那一声声叹息,那一声声无奈,又怎能抵挡住历史滚滚向前的车轮!轻翻史册,那短短的几行黑字白纸的记载,似乎还在熠熠涌动着一种浓浓的血腥味。
  放眼尽望,关楼周围满眼葱郁的树木早已不是当年的桃林了。可以想象,当年从函谷关至西到华阴潼关三百里桃林,每年春里,那景观该是何等的壮观!“高出云表,幽谷密邃,深林茂木,白日成昏”。灵宝隋时称桃林县。因夸父逐日的壮举而涂抹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当年夸父逐日,渴饮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夸父就化作了一道山,山在灵宝,他所弃的杖,就是桃林。而今,只有长叹一声了。
  岑参在《函谷关歌送刘评事使关西》中写道“君不见古函谷关,崩城败壁至今在,树根草蔓遮古道,空谷千年常不改。”站在新建的关楼上,细数关楼的每一块青砖,我奢望地寻找着。企图能从那小小裂缝的残损中,找寻历史在古老苍穹下一直未曾断唱的隐秘气息,为我的解读寻得那么一两个注脚。可,我却清楚地知道,古老的东西早已消蚀殆尽了,中原的许多古迹都是这样。
  突然,关楼的广场上空忽忽扑扑飞窜出一群白色的鸽子。诧异之际,只见广场右侧搭建着几个凉棚小摊,游客在这里可以买一两小蝶鸽食来喂。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涌上心头。这里东临弘农绝涧,西拒衡岭高原,南依巍巍秦岭,北接滔滔黄河。有诗曰“天开函谷壮关中,万谷惊尘向北空”。这里曾是东西交通的咽喉,这里曾是战马嘶鸣的古战场。而今,眼前的这些鸽子,绝对早已闻不到千百年前那浓烈的血腥气息了。它们仅知道的,就是在远处高处观望着,伺机抢得一口之食,然后欢叫几声,在空中回旋一个漂亮的舞步。
  
                古道
  失望之余,转回身,向西眺望。秋日里,那条崤函古道在葱郁的绿树丛中,如细线般钻入山中,隐没行迹。
  太阳渐渐热辣起来,云雾渐渐消散。走进古道,顿觉一阵生凉。碎石黄土铺就的小路,如历史一样斑驳曲折。有游客骑着马,嗒嗒地走过。再往前,就隐入了绿荫,蹄声也就模糊了。
  道路蜿蜒曲折,崎岖狭窄,空谷幽深,人行其中,如入函中,关道两侧,绝壁陡起,峰岩林立,地势险恶,地貌森然。古书上说函谷关道“车不分轨,马不并鞍”,“一泥丸而东封函谷”,今日一见,并非虚言。
  默默行走在这千年古道中,掩映的树木筛漏下斑驳的阳光,照在身上,恍惚间如无数个白天黑夜在眼前交替。此时古道寂静无声,只传来脚下“沙沙”的响声,仿佛是历史深处发出来的朦胧声音。
  不觉间已经走了二里多路,眼前,是一道木栅大门拦住了去路。木栅门那边,没了碎石铺就的平整小路,只有一人多高的荒草疯长着。我侧身从木栅门翻越过去,杂草阻挡,我小心地用臂膀把蒿草拢到一边,向前探身移步。忽然几只蟋蟀从头顶跳过,我欣喜,原来这里竟成了蟋蟀蛐蛐们的乐土。忽闻头顶有几声人语,抬头一看,原来是两边陡峭的山崖上新近架起的高速上有几个行人,正在高声说话。看看头顶的高速,它让昔日的天堑变为通途;再看看脚下的古道,它曾是连接着那个时代东西的咽喉。而今,它老了,该歇息了,就在这里静静地,很少有人知道它的沧桑,就如很少有人能预计它的将来。心头的沉重,在这一刻蓄得满满的。
  往回走着,脚下的声响渐听渐大,恍惚间,那上面的树木杂丛间,突然仿佛传来一声炮响,顿时,那树丛杂草高处顷刻间便竖起无数战旗,霎时喊声震天,箭如飞蝗……
  公元前318年,楚、赵、魏、韩、燕五国联合攻打秦国。一样的阳光照在秦兵寒森森的铁甲上,反射着刺眼的耀光。两阵相对,咄咄杀气,战马齐喑,旌旗在寒风中猎猎作响。一声雷鸣般的吼声,顿时杀声震天,顷刻,眼前只剩下一片“伏尸百万,流血漂橹”。
  公元前247年,秦军伐魏,信陵君统率五国联军来反击,秦被迫退回函谷关。联军在此天险面前无力破关,束手无策,只得长叹一声,退兵而回。
  ……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函谷关在战国时代似乎就是天下的象征,七国争雄,六国始终未能攻克此处天险,而西秦的百万铁甲正是东出函谷关,成就了始皇天下一统的霸业,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始皇霸业仗函谷”。
  两千多年来,函谷关历经了七雄争霸、楚汉相争、安史之乱的狼烟弥漫,也承受了李自成起义、辛亥革命、抗日战争的烽火洗礼……
  “双峰高耸太河旁,自古函谷一战场。”哪一次风雨血晦,函谷关这块土地上不是饱浸着血泪的凄惨与壮烈?也许只有它,经历过了,才会懂得;只有懂得了,才如此沉默!
  踏在函谷关的每一寸土地上,我似乎能感受到浸渍在黄土里的那一份热血的余温;行走在函谷关的每一棵草树旁,我仿佛能倾听到那一声声烈马的嘶叫,那浑厚而辽远的战鼓声似乎还在冲荡着苍凉的空气……
  行走着,脚下也愈来愈迟缓,眼前,古道正蜿蜒延伸,我感觉古道更深更远处正散发那遥远时代的神秘。几千年来,在那个交通极不便利的时代,这条沧桑的古道担负着多么重要的作用。多少个白日黑夜,多少匹驿马的铁蹄,肩负着神圣的使命,从这里匆匆慷然而去。它如一条经久不息的动脉,联通着东西军事文化的交流,滋养着历史的勃勃发展。没有了它,充盈的历史不知要萎缩成什么样。而今,刀光剑影早已暗淡,鼓角争鸣已飘然远逝,滚滚硝烟也已消散,我却依然感受到了两千多年前的惊涛骇浪!                                 
鸡鸣台  
  沿古道拾级而上,我径直来到了鸡鸣台。高埠上的一处弹丸之地而已。开发之前,只是一些乱石碎砖砌成窄窄的阶台。而现在,宽阔的水泥石砌成整整的宽阔的石阶,琉璃瓦装饰的亭子也屹立在高埠上。鸡鸣狗盗的典故便出自于此。
  鸡鸣台又叫田文台,传说这里就是当年田文食客学鸡叫的地方。当孟尝君的门客盗得狐裘,送给了秦昭王的妃子后,他立即率领手下人连夜偷偷骑马向东快奔。到了函谷关,正是半夜。按秦国法规,函谷关每天鸡叫才开门,半夜时候,鸡可怎么能叫呢?大家正犯愁时,只听见几声“喔,喔,喔”的雄鸡啼鸣,接着,城关外的雄鸡都打鸣了。原来,孟尝君的另一个门客会学鸡叫,而鸡是只要听到第一声啼叫就立刻会跟着叫起来的。怎么还没睡踏实鸡就叫了呢?守关的士兵虽然觉得奇怪,但也只得起来打开关门,放他们出去。
  听着那录制的嘹亮的鸡鸣声时不时传来,我似乎回到了两千多年前一个漆黑的凌晨,月晦星稀,田文的食客拿捏着喉咙与鼻子,突然发出悠长的鸡鸣声,倏尔,引得关城金鸡齐鸣。片刻之后,“吱呀”一声,那沉重的关门缓缓打开。田文才得以脱险出关,等秦王追兵到函谷关时,田文早已杳无踪影了。
  昔日的鸡鸣狗盗之举,谁也没想到紧跟着又上演了一场血腥之战。历史的偶然抑或必然?我们暂且不去穷究了。如果孟尝君当初出不了关,那自然免不了杀头之祸。那么齐国的历史恐怕也就要重新撰写了,战国七雄恐怕就变成了六雄了吧。一个历史上的小人物,一次出人意料的偶然,便造就了英雄,也撰写了历史。在岁月的长河中,有多少这样的小人物在历史前进的道路上,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不敢细数,又如何计算地清楚?
  而今的鸡鸣台,也成了游客行人娱乐的热点地段。买一沓硬币朝着孟尝君塑像胸前并拢的手心投去,投中即可传来几声雄鸡啼鸣的声音。据说,如能投中,听到鸡鸣之声,便会给人带来吉运。其实,如今的关楼早已摆脱了当初传说的影子了。鸡鸣仍然在高亢地雄叫着,关楼依然在敞开着,过往的人依然来来往往。
  站在穿越了千年时光的鸡鸣台,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复杂感情,这一方厚重的高埠上埋藏着多少神秘的故事啊!唐朝皮日休的《古函谷关》写道“破落古关城,犹能扼帝京。今朝行客过,不待晓鸡鸣。”昔年曾是江南客,此日初为关外心。独坐在关楼上,仿佛当年的关吏,只不过,再也没人要过关了。  
                                         
太初宫  
  “西望瑶池降王母,东来紫气满函关。”如果说函谷关仅仅是一处军事要地,那么它无法在历史的时空上留下夺目的光彩。作为道教文化的发祥地,我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老子著述《道德经》的地方,它又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滋养着中华文化的蓬勃发展。
  史书记载,当年函谷关关令尹喜精通天象学问,有一日,他望见东方有一团紫气升腾、祥云缭绕。一轮红日喷薄而出,万道霞光辉映山川。他心喜,知道必有圣人经过。于是整日恭候,果然有一位皓首长髯身穿黄袍的老者骑着青牛自东方徐徐而来。尹喜就盛情款待老子,恳请其著书立说。老子欣然应允。
  月朗星稀之夜,一盏灯光熠熠闪烁在太初宫的墙壁上。一个皓发白须的睿智老人坐在窗前,轻展竹简,从容沉思。墨笔点点,字字珠玑。洋洋洒洒五千言,千古奇书《道德经》一挥而就。几千年来,其中深邃的思想不知曾沐浴了多少求知的心灵,睿智的话语不知点化过多少愚钝的头脑?连法国哲学家尼采都说:“《道德经》像一口永不枯竭的井泉,满载宝藏,放下汲桶,唾手可得。”美国前总统里根曾引用老子的“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名言来阐述他的治国方略。老子作为周王朝的图书馆馆长,博览群书。老子绝对没有想到,自己智慧浓缩为短短的五千言,其中博大精深,蕴含丰富,真知灼见,在于今天,依然闪耀着智慧的火花与灵气。
  太初宫前,香雾缭绕,香客们都在虔诚礼拜。孩子突然问我,中间供奉的那位神像是老子吗?我告诉孩子,中间的那位是老子,但他不是神,是一位很有智慧的老爷爷。我想,当我们真正能透过那些耀眼的光彩,心里更会产生一种可触可接近的感觉,这样或许会更容易走近吧。
  眼前香客熙攘的太初宫,是当年老子著作《道德经》的地方,太初宫始建于西周,现存太初宫主殿建于唐以前,元、明、清各代均有修葺。千百年来,众多海内外道教人士都来这里朝圣祭祖。谁能想到,当年的一团祥瑞的紫气,当年尹喜的恳情邀请,便带来了道家之祖老子洋洋洒洒五千言的《道德经》,把函谷关浸渍在道教的圣光之中,永远是那样鲜活光彩。
  昭昭烈日之下,总感觉有一个浑厚而洪远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隐约而清晰,似智者的娓娓劝诫,又似孩童的朗朗之声。久久,响彻在耳际,沐浴着干涸的心灵,超度着疲惫的灵魂。
  我们今天所提倡的“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三讲”等等,仔细思量,其中的理论依据,我们真要向前追溯的话,那么在短短的五千言中所蕴含的朴素观念,不就是最初的源头活水吗?
  《道德经》是诸子百家的启蒙者老子在函谷关留下的一份珍贵无比的文化瑰宝,不管时光如何变迁,不管历史风尘如何蒙盖,它依然会散发出熠熠夺目的光彩。在太初宫中老子的塑像前虔诚膜拜,想象着老子当年著书立说时的道骨仙风,我仿佛沿着一条明澈的精神隧道,汲取着古老的哲学营养,注解着过去,畅想着未来。
  紫气东来,带来了文化的丰蕴与厚重;黄河西去,冲走了历史的浮华与血雨。函谷关,你静静地伫立在古老的弘农河畔,不知倾听了历史的多少次悲欢离合的演绎,不知铭记了流年里多少轮回的繁华兴衰?可,你沉然不语!如这古道般沉默与沧然!因为你懂得,只有穿越世事的浮华,岁月才会散发出迷人的芳香!
  要驱车离开了,回头远望,函谷关楼隐没在一片葱茏之中,我知道,那片葱茏的深处,古道犹如汩汩流动的血脉一样,依然滋养着曾经与现在,辉煌与沧桑!  
难做自己      
                       鹤公子
    自从不当班主任后,就免去了每早五点多起床每晚十一点多才睡的辛劳,并且中午不用补瞌睡,出门办事心里没负担。私下里曾和一位朋友说,总算尝到了做“人”的滋味。约束少了,生活节奏慢了,年轻时的梦像小泡泡,从生活的水底冒了出来。读书、练字、打球、写写豆腐块文章,业余时间这块自留地料理得青青葱葱。近日又学会了上网,打理博客、逛逛文学论坛,加上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日子不紧不慢、不温不火、无风无浪、有滋有味地流淌。春风得意地庆幸:老天有眼,终于能做一回自己了。
    可近日发现,现实不是我所规划的蓝图,人生舞台的演出不是我写的脚本。一切自有其走向和归宿。
首先是工作。新校长上任,拿出力挽狂澜的雄心,高标准、严要求,谁也不敢大意。毕竟学校的生存状况直接关系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只有学校办好了,我们的处境才能好起来。纵然招收的学生素质全面偏低,也不能轻易放弃,在学生的进步中享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快乐与价值。日子紧张起来,上班的时间,虽忙而不乱,但,谁也没有闲暇领略文火炖豆腐的情趣和雅致。
    其次是家务。虽然小户人家,父母常年住在乡下,儿子上大学,家里多半是两只半老不嫩的鸽子早出晚归,但烧锅、做饭、洗衣、拖地、挑水、种菜……一样不少。不能指望一个人,都得干,齐心协力。如此一来,悠闲地业余时间就挤掉一半了。什么计划啊、目标啊,十有八九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心里有些窝火,又有什么办法呢!妻子能理解,也尽力支持,但,一个大老爷们怎能忍心劳累她一人?更不忍心夜半三更听到她头疼、腰疼、腿疼、胃疼或背疼时的呻吟!何况她的身体素质向来很差呢!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娶她,就有责任保护她,尽最大努力呵护她。女人是花,鲜艳的花期太短暂!男人是树,青葱的季节很长。尽可能的帮助她料理家务,将日子梳理得干净得体些。
    妻子怕胖,喜欢饭后散步,常得陪着她。她高兴,就是家里的好天气。要让她在教师家属里面把喜悦的细胞发酵成骄傲的桃花!妻子不能熬夜,易失眠,得体谅着她。夜色宁静时分,再好看的书,也要放下;没写完的东西,也要停下。不能让她梦的花园生长杂草。家,不是一个人,不能只想着自己。
    妈家婆家,双方父母都健在,七十多了,时时问候,常常惊心,稍有风吹草动,就得忙前忙后忙上忙下。他们的健康,就是做子女的福分!
    好在,儿子较省心,上了个不算差的学校,学了个不算差的专业,又子承父业,耍耍笔杆子,比老子有出息,写书挣稿费,自己挣钱自己花,没给老子找多大的麻烦。但是,老子就是看他不怎么顺眼,不是的地方太多。说多了,他烦;说少了,我烦。不操心是假!
    这一口气说下来,发现,属于我的时间、精力已微乎其微了。
    真的,想做回自己,何其难!
               读史笔记之纳谏不易
                             浅蓝
没有哪位君主不渴望施展雄才大略,开创千秋万代之业。没有哪位君主愿意沦为民贼独夫,招致丧权覆国之耻。朝臣满堂,人才济济,有庞大的智囊团为君主服务,从理论上讲,为国者若肯明辨是非,采纳雅言,兴国安邦应当不成问题,可为什么总是远贤臣,亲小人,做出令人扼腕痛恨的荒唐事呢?
    《哀二世赋》中说:“持身不谨兮,亡国失势;信谗不寤兮,宗庙灭绝。呜呼哀哉!”
纳谏并不容易,关乎到修为、智慧、胆识与决断力。刘邦入函谷关,进占咸阳后,按楚怀王与诸将之约,当称王,他也原想要宫室、珍宝、美女尽有之,但听了樊哙与张良的一番规劝之后,封府库,籍吏民,还军霸上来等待项羽,并约束军队,废除旧秦的严刑峻法,安抚百姓,使关内百姓喜乐拥戴,唯恐他不称王。
    得民心者得天下,读到这里,刘邦一统天下的兆头已经显现,只是时间的问题。利益的诱惑面前,也曾意志薄弱,头脑发过热,一旦听到良言规劝,马上能改过,调整决策,是因为刘邦明白持身不谨,则亡国失势的道理。秦末争霸中,刘邦长时间处于劣势地位,占领咸阳时,他的军队不过十万,项军则有四十万之众,且项羽天纵其才,骁勇无比,如果刘邦不能韬光隐晦,而是高调称王,激怒了项霸王,绝对没有好下场。此前不久,项羽还降服了秦国赫赫战功的大将军章邯,又一怒坑杀俘虏二十万,其势正炽,其怒正盛,一举荡平刘氏军队,真不在话下。而刘邦果然谨慎行事,献出咸阳,俯首称臣,为后来的壮大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得天下之后,老谋深算的刘邦曾总结其战胜项王的原因,自言是知人善任的结果。相反,年轻气盛的项羽,则因为刚愎自用,不善纳谏,致雄才大略的陈平、韩信投奔对手,使足智多谋的亚父范增弃他而去。
    同样形成对比的还有志得意满的吴王夫差与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
    一个王朝初期的君主多是持身谨慎之人。他们饱尝打江山的辛苦,非常珍惜既有的一切,也因为受过战争与灾难的洗礼,去浮华,长智慧,居家思危,善于倾听忠臣的明谏,这个时候,他远攻近伐、强国富民、长治久安的心思,与忠臣是一致的。忠言入耳,自然只觉甚快人心。
    蠃政统一六国,建立秦王朝之后,固然残暴荒淫,仍然勤于政事,在各个领域进行整顿改革。到了秦二世,认为天下已定,财富无极,而人生匆促,诚为可惜,于是听宫人赵高的话,不理朝政只耽于侈靡享乐,走上了灭亡的六国的老路。落了个“操行之不得兮,坟墓芜秽而不修兮,魂无归而不食”的下场。二世临死之际,还不相信一心托国,视为腹心的赵高会背叛他。
    由此可见,持身不谨者,易信谗不寤,从而亡国失势。作为君主,是否具有辩别忠奸的慧眼,前提是他自己的为人与治国理想。他走大道,就自然有贤臣来献计献策,他不务正业,就会看忠臣不顺眼,招来奸邪美言祸国。
    纳谏之不易,还在于人心隔肚皮,很难辩别别人的谏言是司马昭之心,包藏祸心呢,还是耿耿忠言。一不小心为人所误,犯下大错,也不是没有可能。且不提赵王为赵括的纸上谈兵所害,长平之战四十万士卒被活埋。却说刘邦的谋士郦食其曾多次为他进献良策,立下汗马功劳,这样智谋多广、忠心耿耿之士,在有一次与汉王商量削弱项羽时,却出了个“复立六国之后”的馊主意,刘邦当时大呼善哉,刚命令去执行,被谋士张良听说,急忙阻拦,陈述其极其危险之处,刘邦方醒悟过来,复大骂:“竖儒几败而公事!”。
    善纳谏用人者如刘邦,关键时候也有被误的时候。什么样的话该听,什么样的话不该听,判别实难,君主的难当,正在于此。没有非凡的魄力,决断与洞察力,难成大事。
    明末崇祯帝也有一颗力挽狂澜的勃勃雄心,他勤于政务,事必躬亲,铲除阉党,平反冤狱,整饬边政,使明王朝一度出现转机,但因社会积弊沉重,末世之君,如惊弓之鸟,犹豫多疑,错杀忠臣,误用奸邪,终导致失控,国破家亡。

临死之前,他哭着对周皇后说:“你是国母,理应殉国。”周皇后也哭着说:“妾跟从你18年,陛下没有听过妾一句话,以致有今日。现在陛下命妾死,妾怎么敢不死?”说完解带自缢而亡。
    纳谏殊不易也!
                 少年宫传来的歌声
                             田新
下班路上,每当路过少年宫外的铁艺护栏,行走在一排10余米高的白杨树下时,我总是漫然独行,从没想要急行而去。
  总是在天刚擦黑的黄昏,听到少年宫里传来少年们合唱的声响。这歌声真真切切,这嗓音清清嫩嫩,一次次击穿着我的心灵。虽说已愈不惑之年,但有时眼眶还是会,在刹那间湿润。
  这些歌曲,不少都是我记忆深处永难忘怀的经典旋律——《我爱你,中国》、《英雄赞歌》、《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让我们荡起双浆》。它们一首首、一首首地响起,荡涤着我在这尘世奔波日久、漠然已久而又困又钝,沁着苦味的方寸之心,且给以汩汩温泉般的滋养。
  那少年们的歌声,具有穿透时空的力量,能够一下子扑进心底最柔软的地方。那歌声稚嫩,清亮,无比美妙,演绎出最纯真的少年情怀,给我以一激灵,满满地涵盖了我所有的感知。
  每个时代都有属于那个时代的歌曲,它们镌刻着新中国各个发展时期的烙印,承载着人们太多青春的记忆,也真切地传达出大众的心声。那都是雪藏在我心田很深、很久,但从不曾遗忘的乐曲,因为这些少年的演绎,又再次在我的胸膛间,澎湃而起!
  现在,就在这秋风拂掠的傍晚,我再一次沉醉了,是那种久久难以“降解”的沉醉。我想起年少时候的菁菁校园,想起了那一大帮同学们。那些初春的印痕,湿漉漉的记忆,那阳光下的一排排身影,垂柳丝拂弄着的纯真笑容。哦,那一颗又一颗不曾染尘的心灵哟!
  这些年来,我是脱不了在浑浑噩噩地活着的。那些曾经的青春美好,似乎越来越远、越来越淡了。常常也想抓住它们,但现实生存中的各种琐事、闹腾事和诸多世俗的欲望,无休无止,似乎永没有个尽头。
  可就在,就在这些个傍晚的路上,我的心灵,再一次被那些少年的歌声所滋养,所润化。我聆听着这些曾经再熟悉不过的歌曲……其中有李劫夫先生作词作曲的《革命人永远是年轻》:
  革命人永远是年轻,它好比大松树冬夏常青。
  它不怕风吹雨打,它不怕天寒地冻。
  它不摇也不动,永远挺立在山岭!
  一路上,这真淳的旋律一直回荡在耳际。我想象着我的父辈们,他们年轻时敢作敢为的劲头儿,和意气风发的模样。还有《我的祖国》,乔羽先生的歌词写得是多么好啊:
  姑娘好象花一样,小伙心胸多宽广。
  为了开辟新天地,换醒了沉睡的高山,
  让那河流改变了模样!
  这是英雄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
  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到处都有青春的力量。
  这歌词儿有醍醐灌顶之力,是那么熨帖着我全身。我重又涌动起蛰伏已久的冲动,低声跟着唱起来。唱着这样的歌儿,我感觉我的血还是温热的,还可以奔流;我的心还是年轻的,还可以飞扬!
  我们都曾走过少年时代,但我现在觉得我又遇到了一位导师。这些少年的歌声就是一位导师,它引导我从深处认知过去,认知现在,还有将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就让我在这样的歌声中,畅然回顾自己的青葱岁月吧!就让这一分纯洁,永远珍藏在心底吧!
  在这里,我愿借用李书磊先生10余年前在《中国青年报》上的一篇散文的题目,来表达我此时此刻的这一份情怀——激情,永远不会消失!
  今天,恰是霜降节气,天气肃清,万木萧然。在这黄叶滑落的人行道上,我心底洋溢着的,却是一派春日般的温情!我爱你们,少年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也必将会是中华好儿女!
  让我的胸怀得到净化吧,变混浊,为纯洁;让我的心性得到点拨吧,变恣肆,为宏阔。
解读“班婕妤”
郭超怡      
     最初知道班婕妤,是在李建群饰演的《汉宫飞燕》里,李建群那双似怨非怨的忧郁眼眸深深吸引了我,我也好想有一双那样深不可测的眸子,奈何长了一双清澈见底的眼睛。
     班婕妤出身名门,具体叫什么已不可知,古代女子地位低,出嫁前父姓,出嫁后冠以夫姓。父亲班况,兄长班伯、班施、班稚,侄子班彪,侄孙班固、班超、班昭都是名垂千古的人物。班婕妤少有才学,善诗赋。成帝时入宫,初为少使,不久立为婕妤。
     班婕妤在赵飞燕姐妹入宫前是最受成帝宠爱的,成帝喜欢她的美貌、欣赏她的才情,就想天天与她腻在一起,便特别命人制作了一辆较大的辇车,以便同车出游,但却遭到班婕妤的拒绝,她说:“圣贤之君,都是名臣在侧,只有亡国之主,才有嬖幸的妃子在坐。”汉成帝认为她言之成理,同辇出游的意念只好暂时作罢,当时王太后听到班婕妤以理制情,不与皇帝同车出游,非常欣赏,对左右亲近的人说:“古有樊姬,今有班婕妤。”给了她这个儿媳妇最大的嘉勉与鼓励。
     赵氏姐妹入宫后,飞扬跋扈,班婕妤为了避免以后的是是非非,便急流勇退,缮就一篇奏章,自请前往长信宫侍奉王太后,聪明的班婕妤把自己置于王太后的羽翼之下,虽避免了受伤害,但也从此深宫寂寂,岁月悠悠。不管是认命也好,真爱也罢,班婕妤其实也是很在乎成帝的,所以就有了《团扇诗》:“新裂齐纨素,皎洁如霜雪。 裁作合欢扇,团圆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常恐秋节至,凉飚夺炎热;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班婕妤自知,自己如秋后的团扇,再也得不到汉成帝的轻怜蜜爱了。  孤灯映壁,房探风冷的白昼与夜晚,想起旧日与皇上的恩爱之情,班婕妤不觉珠泪飘零,无情地岁月吞噬着才女花样的年华,不过我们的才女也因此写下了大量的诗词歌赋,虽有流失,留传今日的仍有《自悼赋》、《捣素赋》、《怨歌行》等。她最有名的一首诗是《长信宫怨》。诗从入宫受宠写起,一直写到顾影自怜,自己爱惜羽毛,而摒绝繁华,效法古代贞女烈妇,甘愿幽居长信宫中,最后写到只希望百年之后能够埋骨故乡的松柏树下。饱含无限的凄枪情怀,使人不忍卒读。
     其实作为一个女人,不管是高贵才气,还是卑微无知,都逃不开一个“情”字,最主要是能遇到一个知道珍惜她的男人,遇见成帝,是班婕妤的劫。
大街
                              楚些
在城市里,大街往往笔直而宽阔,不像小巷子那般曲折游走。它们或东西走向,或南北纵横,将庞大的城市身躯分割无数个格子。一个人所能熟悉的也就是三两个格子而已,至于远处的格子,则如另外的城市一样陌生。其实大街小巷并非城市天然的分割线,将无数偶然的身影定格,能够左右大街划分的力量才是主因,即分割人们的是社会体系的分工,无论城市雏形时行业人员的自发聚集,或者成熟期来自权力的明确划分,人只能作为体系的一份子寄居在城市里。所以说,这些大街不仅供人们的行走、车辆的驶过,更重要的是,在隐性权力的制导下,完成资源的连结。
  我们在格子里蜷伏,与不同的街道唇齿相依。说起来,尽管这世界的大街有无数条,能叫出名号却只有有限的几条,而且往往局限在你所在之地。哪怕是位职业旅行者,他到过很多地方,可以说出一座座城市独有的风味小吃、历史遗存、特色建筑,然而,关于那些曾经经过的大街,却很难加以准确指认。如果没有足够的地理知识以及相关城市历史文化的储备,人们对于另外城市的那些诸多街道,在识别上几乎是“相期邈云汉”之事。当然,这世界上有名的大街还是有很多的,它们分别成为所在城市的标志品牌,如香榭丽舍之于巴黎,百老汇、华尔街之于纽约,皇后大道之于香港,唐宁街之于伦敦,南京路之于上海,阿尔巴特大街之于莫斯科,银座大街之于东京,等等,它们为世人所熟悉的原因,不独富丽堂皇使然,其实还有着政治、历史、文化沿革的因素。除此之外,在后殖民主义时期,这些大街因为处于权力的中心,在各种资讯中反复出现,过高的频率造成一种压迫,因而填进了许多人的脑海。与之相反,那些处于权力边缘的城市,以及它们的大街,无论情况怎样,也很难进入人们的视线,比如南部非洲的许多国家,别说他们国家最著名的大街,就是某个国家的首都之名,恐怕很多人都叫不上来。而在所居住的城市里,我们之所以叫不出各个大街的名字,除了知名度的因素外,另外的因由在于,这些大街太过普通了,而且又呆在远处,这就好像你绝不会主动去认识另外一个小区的人们。一座城市,人们最熟悉的往往是建筑物、单位所在地、商业区、小区名称,对于大街,我们常常将其走过,但就是不可能亲近它。
  而每一条大街都是有名号的,这名号既有当下城市的赋予,又有历史渊源的沿革。起名属于文化的范畴,按照马克思的描述,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其时代性色彩分外鲜明,就看什么样的话语占据主导权了。一般来说,建国后三十年间,各个城市大街名号的政治性色彩相当浓郁,如同那个时期人的起名。九十年代后,随着经济话语权的树立,出于城市旅游业考虑及扩大城市知名度的目的,一些高度政治化的名号纷纷被抛弃。拿开封这座古都来说,西区的解放路被废除,代之以金明大道的名号,而金明二字对应的是宋代都城汴梁十景之一的“金明夜雨”,向西拓展的一条崭新大道被命名为大梁路,与战国时期魏都大梁相呼应,如此等等。在今天的城市,除了中山路,人民路等有数的几条道路名号不会短期内改动外,大多数道路的名号,随时都有删改的可能。大街,只是城市躯体的一部分,它们,必须随城市而游动。
  没有一条大街能够永恒存在,哪怕是最著名的也不能例外。文明史上,有太多的城市成为废墟,“咸阳古道音尘绝”,夏商周秦,帝都业已堙没,何谈大街的遗留。一座城市,在时间的展开过程中,有着自己独特的曲线,从历史的经验来看,城市所能划出的曲线很难超出千年。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大街注定是要老去的。
  在诗人的笔下,现代的城市,就是一个蹲伏在大地上的怪兽,它们布满血丝的眼睛紧盯着周围,一旦有了机会,就会露出尖利的牙齿展开撕咬,野心愈大,其膨胀的程度相应愈高。如果这个比喻成立的话,那么,城市是怪兽,那些新设的大街就是其锋利的爪子了。在不断吞并的过程中,一些大街亢奋地行进,将新的势力范围包围分割,然后格子化,然后落下来,楔入大地痛苦的表情之中。另外那些等待孵化的大街则伺机后行,沿着同样的轨迹,走向更远处的土地。
  回到我们经常走过的大街,它们构成人们手边的事物。在功能上,这样的大街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就像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的那样:所有的大街都是同一条大街。它们与其说是供人们行走的,毋宁说是供交通工具奔跑的。一座城市,步行街除外,几乎所有的大街,人行道的宽度皆远远少于主干道的宽度,而且,即使是在人行道上,所看到的是那些骑着自行车、电动车以及电动三轮的人们,至于真正的步行者,则行走在人行道旁的边台之上。并不是人们的脚步拒绝大街,而是奔走在大街上的交通工具逼走了各式各样的鞋子。如此这般,大街的存在,其实构成了人与城市间的一个隐喻,可以在一座城市里生活,却很难被一座城市接纳。
  大街,作为城市的动脉,其热闹是可想而知的。忙碌的汽车尾气,喇叭的鸣叫,碰撞或摔倒,以及雨后翻滚的泥水,这是大街基本的速率。无论多么长的大街,都不可能将人们的情感留住,只会将他们多余的冲动卸下。这样的冲动是人间的故事,却很容易在大街上发生,这些故事是大街的生花之笔,会使一向沉闷的大街顿时活跃开来。河南电视台八套有一个节目叫《DV观察》,其中有部分章节与大街有关,准确地讲,是近距离拍出的街景故事,现场感、不同的主角、人性冲突以及最后的命运转折,是其最基本的要素。这类直接来自生活的戏剧颇令人称快,常常会让我想起巴尔扎克说过的一句话:获得全世界闻名的不朽的秘密就在于真实。
  卡夫卡曾经作过这样的判断:真正的道路上一根绳索,与其说是供人行走的,不如说是用来绊人的。有些时候,我觉得城市的大街也是如此,使人们能够便利地与城市的他处联系,又狠狠地将人们与别处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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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7 16:30:46 | 只看该作者
   
      文/陈玲
                             
   梦中偶遇
    前世我曾来过这里。
    六月炎热的草地,山坡是站满金黄耀眼的野罂粟,在风中点头。
    想说什么,他们没有说,北部的天空好蓝,蓝的......无法形容,深邃,深刻,感伤,叫人说不清。金色白桦林秋天消逝了,明年还会再来吗?我想还会再来,有那么一天,一年后,或十年后。
    那时,青葱的草木们可记得我?
    悲伤的,甜蜜的,拥有的,失落的......
    我需要一种声音支持内心和夜晚,我需要再添满黑的夜里寄放情感。在梦幻中穿过,那面时空的老墙写满了执著的言语,寻找快乐,寻找梦一样的飞翔。
    流星掠过天际时,我感觉到美和荒凉。这是必然的事件,但什么时候被看见却是偶然。科学家说,这一颗星辰在浩瀚的穹宇中坠过了十一亿光年—当擦过一支旋转的寰球时,一个意外的角度,一个不经意的抬头,我在十一亿光年之外的一瞬间看见了它并为它所伤。
    我惊异这样的相遇,同时沉醉于更大的宿命之感。以已知推究未知是多么徒劳的啊。银汉迢迢,星光灿烂,我们今年所遭遇的,究竟是哪一年哪一月的事?今年泻过我们指尖的,又是不息河流中哪一粒沉砂?
    一颗流星试图用它的坠落,给出一个美丽的答案。可是,当我再次抬头,它已消失在黑暗的另一个尽处,带着那一缕刻骨的痕迹。又是十一亿光年之外,在某个星球的某一角落,是否也会有一个人,如我这般静静等待,是否也会在偶然间抬头,和命里的一瞬幸运的邂逅?
    灵魂的流放中,我找到了生命的天堂。
    精神的打磨中,我进入了快乐的天堂。
    错过了今日,阳春三月便要远行。而我攥在心里的这把钥匙会不会再也打不开另一座城市的某个天空?作为自己的旁观者,我独自面对一个雨夜的来临。有一种形象我无法挽留,我知道我自己可以抛弃黎明,体温,幸福,却不能抛弃我期待中的一次相遇。
    某一年的某一天,我遭遇着,期待着......
    梦醒后,却一句也记不得了。
   落  叶
   “看过的风雪轮回着飞翔”。
    不喜欢冬天,不喜欢冬天的味道,不喜欢漫天飞扬的病菌,不喜欢由此带来的流行性感冒;不喜欢冬天,不喜欢冬天的毛衣,不喜欢笨重的像只企鹅一般,笨重到连笑都要花掉1毫升葡萄糖的能量;不喜欢冬天,不喜欢没有阳光的冬天。这很冷,不温暖。
    家门前有两棵很老的我也叫不出名字的树。说它老,是因为它年龄一定比我大,一切比我大的都应该叫老吧。这两棵树的叶子是扇形的,似乎很古典的样子,看上去总是忧愁。
听许如芸《爱不爱你都一样的时候》,恰巧是冬天。它们的叶子黄了,从树上飘落,伴着透寒的清风打着旋儿从两个孩子的头顶飘落,童话般美丽。他们就在这两棵树前坐着,一个是我,一个是你。“看过的风雪都轮回着飞翔”,片片树叶飞舞,起伏,轮回。虽然今年冬天几乎未下过一场真正的雪,但我把这一切当作我的雪。
    一生就这样轮回,飞翔。
   “爱过的人却不断成长”。
    成长,面对镜子的时候,静静的凝视被时间滑过的脸颊。
    我的脸又幼圆变成了光整的曲线,你的脸又幼圆变成了有棱角的国字。
    于是成长,筑起一座城堡,心的城堡。
    成长,面对面的微笑,从彼此的眼睛里寻找永恒。
    成长,面对面的流泪,从彼此的眼睛里寻找长久。
    爱,让我们心伤。
    于是成长,围起一方囚笼,梦的囚笼。
    成长,让我们懂得,有时付出不一定会有回报。
   “走过的地方都好像天堂”。
    走过以前常去的一家说不出名字的餐馆。
    我常坐在左边的第三张桌旁,临近最大玻璃窗的那一张。桌子上还放着那个价目牌,牌上的内容大概也一改再改了吧。桌子上腾起的笑声常常无端向我袭来。曾经的天堂,一家离学校很远的快餐店。
    老板娘那张堆满皱纹的脸出现在我的眼前,那笑容刺得我睁不开眼,心中充满了恐惧。把头埋下,逃掉,只留下一串错落的脚印,因为慌张和未到的午饭时间。
   “忘记了哪里是下一站”。
    窗外的风景不断改变,火车依旧奔驰,说是奔驰,不过是内心在作祟,希望它快一点罢了。
    错过了很多风景,至少我认为那些都是值得留恋的,只是没有胆量追逐。即使追逐火车也不会因为我而停下,错过了就搭不上。
   “过去既然难忘,就不要忘,让它变成永恒的录像”。
    第二次听《爱不爱你都一样》,第二次看见那棵老树叶子飞旋,第二次守望“看过的风雪都轮回着飞翔”,第二次站在落叶的老树下……
    风吹过,很冷,没有一点温度。叶子从树梢坠下,无声,落在我的肩上,落了满满一地,我抬头看天空,却只看见了起舞的黄叶,和斑驳的开始有点空旷的树枝。

落叶满地......生命的永恒的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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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7 16:31:24 | 只看该作者

蜻列吟

     
       文/巩金盆
    04年的秋天,突然由城里搬到乡下。
    三间坐南朝北的旧瓦房,三桌二椅一床,外加一个大炕,深秋已经颇冷,这么大的房子,一个人只在晚上回来睡睡觉,尤觉凄清。
    难得一个没事的下午。坐在桌前随便翻检着杂乱的纸片,举目但见院内的石榴叶子尽数黄了,硕红的榴果映着一架已落完了叶子的葡萄,地上尖而长的野草还坚强地绿着,风起处,未曾加上棍子顶住的大门,吱吱呀呀地吟唱着,开了。
    白杨多悲风,萧萧愁煞人。环境如此逼似《聊斋》,然而并不可怕,其实这是个很适于独居的地方。
    秋气渐渐地深了。早上匆匆出门去村外的林子里小读一回,半小时左右回家,送牛奶的人已经来过,打理好早课,开始一天的奔波劳顿。陪着笑,巴结着说话,总和一些莫名其妙的人事应酬。午间再忙,也一定抽空骑自行车回去一趟,点一支烟,就那么默默静坐上二十多分钟。下午一直到九点半也都做些自己所不喜欢的工作,迫于生计,其实都不值一提。可爱的还是晚上,是我租来的那低价的农房,一灯如豆,书叶悠闲地做点声息,寂静,院子里似乎一丝风声也无。
    天晴有假的傍晚,就骑了自行车出去。
    地头的玉米,苹果正值收获。远近都是善良快乐的女人和孩子,一边劳作,一边用方言大声交谈,说前天集市上的行情,说谁家新娶的媳妇,讨论家里孩子的学校及日常行止,末了又约定,说家里正好攒了二十多只鸡蛋,说村子老淑妈病了,前天刚从医院回来,晚饭后去探探。
    一路走过去,每到我走近了,谈话声就小下去,我理解乡民这种淳朴的举止。于是随便停在某个离人稍远的地方,点一颗烟,到吃饭时分。
    时间就这么匆匆地过去,每天复沓着许多不想做又必须做的事情,转眼已是冬天了。
    这天中午回来。西边屋子人声鼎沸的,准是又搬来了新的房客,才想着怎么去打个招呼,那房客却先过来了。一个三十偏下的女人,橘红的皮衣,深褐色长裤,一双黄色的长毛拖鞋,看起来似乎特暖和。过去坐会吧。一副略见沙哑的嗓子。
    好吧。我笑着合上书,这是个很漂亮的女人:长发,修眉,高挺的身材,皮肤很白,嘴有点大,牙齿尤其的洁静。
    首次见面,影响很好。但是,我没料到,从此,这院子就不见清闲了。西屋里常来许多杂七拉八的客人,一来就闹腾到夜半,闹到夜深,也不知道什么时刻,歌声顿做,于是,书再也读不下去。早上起来,西屋台阶上几只深色塑料袋蒙着一层薄雪,塑料袋口探头探脑的是各色的酒瓶和烟盒,那不大的房子,那么多人,还沉醉在后半夜开始的睡乡。
    时间过的飞快,院里的枯草渐渐被残雪埋了起来,西屋的房客有时候在家快乐,有时一出去就是几天,出门见面,有时也打个招呼,但我却渐渐开始回恋起那些曾让我孤独过的寂寞来了。
    后来,当村里一个开铺子的中年男人向我打听这个女人的时候,我已经搬到朋友的住处去了。
    春天的风拂动杂树的时候,我必须搬到那院子,朋友的房东对多添一个人而不加房租意见很大,我就只好回去面对她了,我甚至想好了我这段时间不在的托词。小心地推开门,不料,一个人也没。
    我叹口气,开门进屋。
    一连几天,一连几周,一个多月过去了,我很觉着奇怪,但决不是念起热闹的好处,路上逢着下乡的房主,果然,她搬走了。她似乎归还了我的宁静。但我心里却有种说不清的感觉,淡淡地抓住了我的思绪。
    夜里,点一支烟,信手翻开一叶书。深秋蜻列吟,灯蛾拂晓风。蜻列者,蟋蟀也,我知道的。但是很奇怪,这里的秋天,似乎没有蟋蟀。是我没注意?我向来都是很留心这些时令性的物事的。
    一个人的日子过起来很慢又很快,又是秋天,我似乎已经忘记她了。有朋友来访,我就去西屋找几只凳子,推开门,迎面桌上赫然是一堆烟盒,一打稿纸,走上前去,一张纸条:给你的。烟都没开封,我呆了。
    夜里,这院子里呆的最长的就是我,读书倦了,却想起她曾在病中托我烧过几壶开水,想起她初见时朗朗的笑,蟋蟀就唱起来了。

突然明白,我和她都不过是栓在生活这条线上的两只蟋蟀而已,可笑生活中磨练来的聪明经验和一种自我保护心理,竟使我和她从来都不曾听明白各自面对寂寞生活而吟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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