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中小学教师“三笔字”比赛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7日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展示我县教师风采,积极配合我县书法之乡的创建活动,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要求教师要写好“三笔字”(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的精神,倡导全县教师苦练教学基本功,增强写好“三笔字”的意识,规范板书设计,为学生在书写上作出表率;同时也是为了发现和培养书法教师,以利于更好地落实好全县中小学的书法课教学,为传承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作出贡献,教育局决定举行本次全县教师“三笔字”比赛。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黄金洲 副组长:盛明耀 江新平 成 员:刘志高 杨柳青 胡望明 二、比赛评委: 三、参赛对象: 各单位通过预赛后产生的决赛选手。 四、比赛形式、内容: 钢笔字:在统一发放的A4纸上书写,书写工具自备,用行书或楷书两种书体书写均可,只能用简体规范字。 粉笔字:在统一发放的黑色卡纸上书写,只能用楷书书体和简体规范字。 毛笔字:在4尺对开宣纸上书写,毛笔、砚、毡等书写用品自备,书体不限,字体繁简不限,要讲究书法章法,要有题款和印章。 书写内容是统一规定的唐诗、宋词或古今名言,参赛者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 五、基本要求: 1、每位选手必须同时参加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的书写比赛,不得选择单项。 2、参赛作品上不得出现参赛者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只需填写参赛序号(参赛序号由选手现场随机抽取)和比赛书体类别,否则无效。 六、评分标准:
1、在指定的时间和书写范围内完成书写内容。 2、用字规范,准确。 3、字体美观大方,有风格,间架结构合理,行笔流畅,力度适中。 5、版面设计合理,布局合理。 6、比赛字迹不得潦草,不得有错别字。 7、毛笔字作品要体现书法的艺术性。 8、每项满分10分,三项总分为30分。 七、比赛地点:孝昌县第一初级中学 八、参加决赛人数分配:
花园6人;小河、周巷、邹岗各4人;季店、王店、卫店、小悟、丰山、白沙、花西、陡山、一中、二中、一初、实小各3人;实中、职高、卓宇、精英、航天、开发区、观音湖各2人。
九、时间安排:2010年11月26日 上午 8:30—9:10
钢笔字 9:20—10:00
毛笔字 10:10—10:40
粉笔字 11:30
颁奖仪式 十、奖项设置: 比赛将评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和优秀奖若干名。 孝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