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德文化的民间载体
作者:胡耀灿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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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德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精粹,被视为一切社会道德的基础,因此,古人有“百善孝为先”之说。孝德文化经历数千年而不衰,除了历代统治者出于统治需要而大加宣传外,流传民间的各种文化活动,承担着孝德文化具体的传承作用,这种作用,不但没因为社会的动荡、朝代的更迭而消减,反而在艰难困苦的磨砺下,更加显露出耀眼的光芒。
民间文化根植于人民群众中间,它的产生、流传和取向,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社会民众的基本道德观念和审美情趣,所以也往往具有更大的感染力和教化作用。孝德文化在民间文化中时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体现,上虞有着丰富多样的民间文化形式,大量地包含了与孝德文化有关的内容。
1.社戏和庙会
社戏的种类很多大致可分为年规戏、庙会戏、平安戏、偿愿戏。其中以庙会戏为主。
庙会主要是以庙日祭礼为缘起的一种集市、娱乐方式,明清以来,上虞庙会盛行。各个庙会的规模大小不一,如百官的大舜庙会、下庙庙会(又称老十六庙会)、曹娥庙会(又称娘娘庙会)、东关的五猖庙会、崧厦的崧神庙会、五龙庙会、双枫庙会、道墟的东桑庙会、镇镜庙会等。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纪念孝女曹娥的娘娘庙会。除祈福求平安等内容之外,往往还有一些子女陪同老人一起到庙里烧香许愿,表达孝敬父母的心意。庙会的演出中,也会随时用快板书、莲花落、顺口溜等说唱形式,增加一些各地孝子孝女孝顺儿媳妇的小故事、小片段。据老人传说,迎神游街时,在迎神游街队伍中,会有人扮演“不孝子孙”被无常捉拿捆绑后,插上“不孝子孙”的牌子游街的场景。当然,在游街队伍中也有人高举牌子,上书“孝子某某恭迎娘娘”之类的文字,以示对孝子、孝女的旌表。
戏曲演出是庙会的高潮,在所演出的节目中,除了一些专门以孝为主题如《芦花记》《吃糠记》(又叫《赵五娘》)等的剧目外,在其他的故事中,随时会有孝德的内容穿插其间。尤其是莲花落等说唱节目中,这样的内容就更多,如《娘家节诗》《分家节诗》《王华买父》等。
现在的上虞农村,民间文艺演出中也有大量有关孝德的内容,如上虞戏曲家协会主席、省优秀民间艺术家杨国华等人演出的《征母》,将上虞崇尚孝道、社会和谐的良好风尚进行了充分的演绎。其他如莲花落表演家吴宝炎创作并表演的《曹娥传奇》《虞舜传说》等曲目,都以孝德文化为主题。
2.志书和谱牒
一般而言,县志及以上等级的地方志,大多是官修的志书,特别是明清以降,县志、府志基本上是由官府出面主持编纂。而村志、里志、庙志以及各姓氏的宗谱、族谱、家谱等,则一般均由民间自主编纂,是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民间对于社会行为的取舍和导向。
在一般的里志、村志、庙志等志书中,对于本地的乡风多有记载,但大多以“孝友”为尚,对本地的孝子孝女多有褒奖。如上虞《五夫里志》载:里之称五大夫者,系焦氏五子,孝感上圣,立茔于此。
在宗谱、族谱、家谱中,孝一直是一个主题。在笔者所收集或查阅的近百部谱牒中,除了一部分近代简续的谱牒外,大多数完整的谱书,都突出了孝的位置。
如上虞北门谢氏良房谱中讲到:“谨家谱而不忘乎先,孝之大也。”把修志作为孝的一个重要内容。
上虞西华顾氏宗谱则曰:“族之有谱,仁人孝子识不忘也。……凡一切忠孝侠烈、可歌可咏、可悲可泣之事靡不俱载。”
古虞葛氏宗谱《例言》云:“贞烈节孝,潜德幽光,攸关风化,无论已未旌表,各为据实录,所以激扬门风也。”
达溪王氏宗谱载:“敦孝悌以重人伦,为驭世之常经,即为立身之首务。”
在许多谱牒中,对于孝子、孝女的记载都十分普遍。上虞刘氏宗谱中对于孝义人物的记载多达36人。上虞贺溪倪氏家谱中对于节孝人物的记载共有29人,其他人物记载中也多有提及为人孝悌等评价。
3.建庙、立亭、刻碑
上虞历史上对于孝行的褒奖有很多的形式。主要是建庙、立牌坊、刻碑、建坟等。通过这种形式,在民众中强化孝德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比如百官的舜帝庙、梁湖舜帝行宫、曹娥乡的曹娥庙(孝女庙)、丰惠南郊的朱娥庙、梁湖的“孝婆娘娘庙”、沥海的孝义祠、小越等地的孝子碑、孝子坟等。
舜帝为中国传统二十四孝之首,也是孝德文化的源头。上虞自古就有虞舜故里的传说,曾有两座专门祀奉虞舜的祠庙。一是舜帝庙。明•万历《新修上虞县志》等有关史料载:“上虞故舜封地,江海环带,山川盘郁,为浙东名邑,……龙山西尽有百官,临江有舜帝庙,庙前有重华石。”据《舜帝庙志》记载,舜帝庙由民众集资,始建于唐代。舜帝庙气势壮观,建筑雄伟,是江南名刹,与禹庙并称为浙江两大祀之一,是古代名震江南的道德圣殿和祭祀场所。二是舜帝行宫。旧时,梁湖的建有舜帝行宫一座,凡过往商旅中有身份者,均须到舜帝行宫中致祭,以示敬意。
曹娥庙,早年又叫灵孝庙、孝女庙,是为彰扬东汉上虞孝女曹娥而建的一处纪念性建筑。由于曹娥娘娘是五月二十二负父尸出水的,所以后人把五月二十二日作为曹娥娘娘生日,也就顺理成章地把这个日子作为曹娥庙的庙日。每当庙会,各地人士纷纷赶来,一是为了祭拜孝女娘娘,表达对孝女的崇敬之情;二是为了给自己的父母长辈与亲人祈福求平安;三是参与到热闹开心的庙会活动中去,享受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丰惠百东村有座小庙,供着一位朱娥娘娘。据传说:朱娥是北宋时期人,父亲叫朱回,母亲早亡,朱娥从小由祖母养育。一天,村里有个叫朱颜的无赖,无理与她祖母争吵,并拿起柴刀来砍年迈的祖母,眼看祖母生命危险,小朱娥毅然冲上去,双手抱住朱颜拿刀的手臂,用身体挡住祖母,奶奶趁机逃去。朱颜举起柴刀向她砍来,朱娥为保护奶奶的安全,被朱颜杀死。大家都被朱娥的孝心所感动,先是给朱娥塑像,安放在曹娥庙内。后来朱娥故乡的民众,又集资在丰惠百东村建朱娥庙。
此外,梁湖曹村有座“孝婆娘娘庙”,是人们为了表彰一位被屈死的孝顺媳妇,特地在井边造庙塑像,大家尊称其为“孝婆娘娘”。在五夫凤凰山麓,原有一座钱孝子墓,葬的是宋代孝子钱兴祖的墓。钱兴祖因家贫,母死五年后才下葬,下葬时有千只白鸟齐集墓前,两只白鹤前来助哀。现在,虽然墓已难觅影踪,但孝子碑尚在。
这些散落于民间的各种孝德遗迹,就像一个个矗立在人民群众心头的道德指示牌,随时提示着上虞的后人遵从孝道、履行孝德。
4.习俗和礼仪
传统习俗是众多民间文化形式中最具教化作用的一种形式。在上虞的民间传统习俗中,有许多的内容与孝德相关。这些民间习俗,分散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但都在有效地发挥着传承孝德文化的作用。
六十六块肉上虞民间有这样一个传统:当父母年纪到六十六岁时,要由已出嫁的女儿送六十六块肉来吃。这六十六块肉要切成小块,由女儿家里烧好后送到父母那里。由女儿端送到父母手上吃。丈母娘则由女婿端送到手上吃。盛肉的大碗或钵头除了盖上碗碟之外,还有再覆以红布以图吉利的。
倘老人没有亲生女儿,则此角色常由干女儿和侄女们承担。民间相信,如果不是这样,那么父母今后的岁月就难保安康。现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六十六块肉也越来越小、越来越瘦。但这个尊老敬老的传统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媳妇敬茶在上虞丰惠、小越、皂湖、梁湖一带农村的一部分农户家里,还流传着一种过年习俗,那就是不管是不是新媳妇,只要公婆还在,每年的正月初一早上,必须由儿媳妇烧好一碗早点,如藕茶、汤圆、桂圆或荔枝汤等,用双手捧到端坐在堂前的公婆面前,亲切地叫一声“爷爷娘娘请吃点心”,等他们吃完了,再将空碗收拾掉,以示敬老之意。
此外,民间比较严格的称呼习惯,也让人们不断地强化尊老敬长的伦理道德观念,培养人们的孝德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