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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散文家作品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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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2:56 | 只看该作者
夜参宁山寺
                   何晓辉
  何晓辉,陕西华县人。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在全国各地文学报刊发表文学作品。
  出了少华山小敷峪口,驾车人对我说:“宁山寺就在不远处,要不要去看看?”此时天色已晚,虽不见晚鸦归巢之景象,可远方山下的村镇灯火已经点燃,我沉吟片刻,说:“去看看,反正来到寺前,此时不观以后后悔。”
  车子拐向一条小道,三绕两拐,停在了寺院门前。我急忙下车向院内走去,院门外空无一人,只有我的驾车人等在门外。
  进到院内,四下望去,只见昏暗中有一老尼,盘腿坐在大门东侧的墙下悄无声息。我向她双手合十,打了个问讯,她口张了张,却听不到她说什么,她的手扬了扬,算是应了我的招呼。我掉头,向寺内院走去,站在近乎四合院建筑的院中,顿感一片寂静,既无诵经声,又无木鱼声,灯火也没有。只见北殿堂中,有威仪非常的神塑金身,昂首向天,喝令群山,那眼中的瞳仁竟亮亮地泛着夜光,如同这夜空中的朗星。我立时起了敬畏之意,整理了衣衫,沿阶而上。进了大殿,四厢黑乎乎的,只有供桌前的灰炉中,有豆粒大的香火光点。我俯身跪拜,求这位神君保佑我一路安全和我的安泰。其实我进寺来前,身体早已有点不适,又恐夜色渐重,路上行车太多,担心着安全。三磕头之后,起身退出。在庭院中,双手合掌, 向东南西三方屋宇中的神明作了参拜。立感有一种清气从头到脚让我舒畅。伫立之时,我恍惚之中,仿佛听到忽远忽近的诵经之声,依稀看到熙攘的人群,参拜的善男信女,在身前身后走动,各殿堂的灯火大放光明。我的意念已飘然远去,回到宁山寺的鼎盛时代。
  史载,北宋熙宁五年及元佑元年,柳枝镇半截山和莲花寺小敷峪先后十多年间,多次发生强烈山崩灾害。景象惨烈,千年罕见。为了祷告天帝,神灵镇山,修建了宁山寺,供奉镇山天神,至今千年之久。
宋朝是个战乱平凡的朝代,连年不断异族入侵,此起彼伏地农民起义,宋王朝风雨飘摇,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人们对太平世道的渴望已是强烈至亟,地震山崩更加造成人心的恐慌不安,宁山寺就是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中建造起来的,承载着万民的希冀。
  建寺以后,从此山崩不再发生。神明之灵自然为人信奉称颂,香火渐盛。各朝各代都对宁山寺大加修缮,扩建。到了民国,宁山寺已是东府有名的大寺院,香火盛极一时。老百姓各种各样的心愿,都祈求宁山寺神的护佑。
  孩童时常听大人们说起宁山寺的香火之盛,逢祭祠之日会有千万人入寺进香,为华州一奇观。
  寺中设有知客寮,司阍寮,退居堂,都是相当等级的楼堂馆室,还有为讲学专门而设的讲经堂,也有为文人墨客专设的“笔室”,以供即作诗词、字画之用。有华丽的外廊,有壮观的山门,有莲池亭台等诸多建筑。是综合佛事、文化、旅游、接待、隐居等多种功能的寺院,在东府极负盛名。
  好宁静的宁山寺,我在静寂中感受着宁山寺特有的气韵。
  文革十年,宁山寺由于有巨量级的传统文化的大密藏,遭到前所未有的大破坏,楼堂馆所被拆除,寺人被遣散,文化宝藏被毁坏、流失。连寺庙山门也扒没了。一个千年古刹遭到一场浩劫,文化损失的惨重是不言而喻的。
  宁山寺的岁月进入了一个盛世和谐的历史时代,随着少华山旅游文化的大开发,宁山寺将有望焕发新的青春。
  山宁,寺宁,天下宁,百姓安宁,山不宁,寺不宁,天下不宁,民无宁日,已为过往的历史所证实。我多么希望宁山寺有一个再度的辉煌。
  文化产业是旅游业的核心要素,仅有秀美的山水是不够的。泰山、普陀山、峨眉山、嵩山、青城山、武当山等旅游圣地,都以丰富的传统文化内涵作基础,人文精神作支柱。这些要素做大做强了,才能做出吸引世人的规模经济来。
  出了宁山寺,天已黑尽。我原来隐隐作痛的肚腹已不再作痛,登山的困倦也消失不少,我想一路返程的安全是不会有什么事的了。
  平安回到家中,我心生为宁山寺写点什么的意念,而那殿堂中镇山之神的目光依然在我脑海闪烁,那是一种昭示。
  我如实写下了这点不写心不能安的文字,以记忆夜参宁山寺的经历,以记忆山宁、寺宁、天下宁的和谐顿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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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3:27 | 只看该作者
  林非  岳阳楼远眺
   林非,1931年生于江苏海门。1949年1月入伍,入华中大学学习,1955年冬季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著名学者,散文家。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中国鲁迅研究会会长,中国散文学会会长,中华当代文学学会名誉会长。

  几十年来常常在梦幻中张望着岳阳楼华美又雄壮的轮廓,这是因为范仲淹那两句激昂慷慨和满怀豪情的话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只能让我浮起如此缥缈与朦胧的图景。
  终于来到了烟波浩渺的洞庭湖畔,瞧这茫无边际的水波,在不住地晃荡和起伏着,暗绿色的滚滚浪涛,轻轻拍击着绵延到天空尽头的朵朵白云,这溅起的丝丝浪花,也叩打着高耸的堤岸,叩打着我滚烫的胸膛,像是郑重地提醒着我,人们应该怎样走向宽广和辽阔,怎样通往远方的世界?从蔚蓝色的天空顶端,千万道金碧辉煌的太阳光纷纷地抛掷下来,像燃烧的炭火,像闪烁的星辰,在微微荡漾的湖面上粼粼地放光;
随着悄悄颠簸的水纹,这璀璨的金光不住地颤抖着,蹦跳着,快速地扩散开来,反射出一圈圈耀眼的线索来,像要把整个天空都镶成一片鲜艳透明的玻璃墙壁。
  突然有一艘银色的汽艇,飞快地划破闪闪烁烁的波纹。穿过星星点点的灿烂光芒,冲向一座青翠的岛屿。在这狭长和低矮的山崖上,该会挺立着多少棵郁郁葱葱的大树,满山遍野都栽种了色彩缤纷的花卉吗?听说远古传说中尧帝的两个女儿,那美丽的娥皇和女英,竟越过浊浪滔滔的湖面,婀娜地飞往这名叫君山的小岛。不管是男人抑或女人,如果真能插翅飞翔该有多么的美妙。几百年之后更善于驾驭科学技术的人们,真的能独自飞过这宽阔的洞庭湖吗?
  在随意的遐想中缓缓地回过头去,仔细地凝望着苦苦思念了半生的岳阳楼。这让我一见倾心的洞庭湖,已经浩瀚和晶莹得使自己感到无限的神往与温馨,而这小巧玲珑的岳阳楼,又使自己生发出异常兴奋的情怀。跟这座闻名遐迩的楼阁晤面之前,我就明白地意识到范仲淹撰写题记的那一座,肯定是早已倾圮和崩塌了,残酷无情的时间迅捷地销蚀着人们的生命,也销蚀着他们用双手造出的一切。不过多少奋发有为的先驱者,以及他们用自己生命铸出的辉煌业绩,将永远留存在炎黄子孙的心中,鼓舞、激励和升华着他们的灵魂,召唤他们决心去继承这些志士仁人的遗愿,努力消除这部历史中悲惨的血痕和污垢的尘埃,让它变得更绚丽与圣洁起来。
  我的眼光紧紧盯住了岳阳楼,瞧着这上下三层金黄色的琉璃瓦,整整齐齐地翘起尖尖的檐角,像是都张开了熠熠放光的翅膀,想要飞往蓝天和白云里去。覆盖在顶层的这座屋檐,构成了盔甲的模样,在中央还竖着一株用玻璃球串起的立柱,使这金光璀璨的盔甲显得威武而又俊秀。我轻轻抚摸着厅堂外面几根漆得鲜红的木柱,猜测这清代末年重修的雕梁画栋,为什么要在如此秀美和纤细的小楼顶部,戴上一顶戎装的盔甲?是不是胸怀着忧虑的设计者,用它来象征提防和抵御列强侵凌的不屈意志?
  听说从东汉以来,就在这湖泊的附近建造了楼阁,将近2000年的沧桑变迁,经历过多少次水患、火灾与兵燹的侵袭,已经先后倾圮和崩溃过30余回。一种不屈不挠追求美好人生的愿望,催促着大家不断地建造自己所设计的岳阳楼。范仲淹撰写题记的那幢宋代建筑,会比眼前的这一座庞大和恢宏得多吧?“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种伟大和高旷的声音,总是在我的耳旁震响,就使得那座早已消失的楼阁,似乎还影影绰绰地升腾在明朗的天际。范仲淹这种崇高的抱负,自然来自儒家学说中关心民生与邦国这一积极合理的部分。孟子所说的“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荀子所说的“劳苦之事则争先,铙乐之事则能让”,肯定会始终萦绕在他的心间,熏陶和启发着他得出这样的思索与结论。.
  那些无耻地攫取着国家和众人财富的人们,那些贪婪地挥霍浪费和享受着奢糜淫荡生涯的人们,会不会来到洞庭湖畔仰望这座岳阳楼,他们面对着范仲淹的题记,会感到有丝毫的惭愧和羞耻吗?如果他们已经深深地堕落,如果他们已经彻底地丧失了灵魂,变成徒然披戴着华丽衣冠的禽兽,当然就不会有任何这样痛楚的感觉了,但愿他们的心灵尚未被罪恶的邪念完全摧毁,范仲淹所提出的这种伟大的精神,还能促使他们惊醒过来,从恐怖的深渊中攀援而出,做到幡然悔悟和改弦易辙。一个古老民族所传递和沉淀下来的伟大文化精神,应该能够产生这种净化和升华灵魂的作用,这就要尽心尽力地去阐述和发扬它,让它成为妇孺皆知的一种精神存在,让人人都在自己的心里思索它,并且用这种崇高的理想来考察和衡量自己。
  环绕着这朱红的柱子,在岳阳楼周围兜了个小小的圆圈,我又走向洞庭湖边,默默地张望那碧澄澄的水波,正向着遥远的天际流淌,忽然想起了孟浩然的诗句:“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多么恢宏的气魄,让人丧气的是这首诗以乞求宰相大人提携他追随左右,让他走上仕途而告终,就多少显得有些伧俗了;远不如杜甫的那首《登岳阳楼》,在气势磅礴的“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之后,抒发了关怀战乱中民生多艰的思绪,显出一种十分高尚的情操。在专制君王主宰着一切人们生杀予夺大权,控制着层层叠叠的官僚统治底下,干谒求仕就不能不成为饱学之士发挥自己理想与抱负的一种途径,杜甫也曾经撰写过类似这样干谒的诗篇,只是因为缺乏艺术的光彩而并不流传;像孟浩然那两句汹涌澎湃和吞吐长空的诗句,必然会震撼读者的心弦,被大家所吟咏,于是又不能不引起人们注意这首诗里渴望着做官的强烈心情。任何真正的诗人都追求着纯洁和崇高的人生境界,却又无法完全净化内心中某些世俗甚或是卑琐的冲动,只要他是生存于世俗与卑琐的尘土中间。而当这些复杂的精神内涵注入整个民族的文化传统时,极大多数善良向上的人们,总是倾向于仰慕和吸收其中美好的因子,这就是范仲淹那两句名言,会让多少人衷心向往的缘故。.
  瞧着这一阵阵飞溅的浪花,被金碧辉煌的阳光闪烁出星星点点耀眼的火花,我禁不住念起《岳阳楼记》里“朝晖夕阳,气象万千”的名句来。当范仲淹想像着洞庭湖滔滔汩汩地流淌时,想像着这儿晴空万里抑或阴雨霏霏的景色时,在浓郁的诗情画意中间,深深地感到“心旷神怡。宠辱皆忘”,于是竟十分潇洒地无视着自己掌握在君王手中浮沉的命运,在大自然的洗礼中倏地超越了向专制王朝磕头跪拜的礼节。我想如果他能够生存于900多年之后的当今时代,一定会欢天喜地充当人人都平等相待的普通公民。像范仲淹这样提出了此种激励着整个民族的伦理规范,思索着率先为天下的苍生而忧虑,这只有充满抱负的志士仁人才能够做到,无知无识抑或醉生梦死的人们,当然无从想到要承担这样的重任;然而“后天下之乐而乐”也许是更难于做到,把自己生活的享受降低到整个国家里最贫困的水准,坚持着终生都这样去刻苦地砥砺身心,如果不具备“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卓绝品性,哪里能够这样办到呢?范仲淹标出的这种道德理想实在值得景仰,可是我想他作为当时朝廷的大臣,肯定未必会像颜回那样“一箪食,一瓢饮”地居于陋巷,也很难像孟子所说的“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去完成“天将降”下的“大任”,能够度过比较节俭和朴素的日子就很值得颂扬了。反思我自己因为长期以来收人菲薄,半生都过着清贫的日子,然而当我偶或去穷乡僻壤和沙漠绝域中旅行时,竟万分惊愕于那里的多少同胞,还挣扎于非常穷苦和困厄的逆境中间很难想像自己能够充满勇气地在那儿坚持着生活下去,如果真是生存于当今的范仲淹,也跟我结伴同往的话,他会在送走我之后扎根常住吗?要想实践自己所提出或憧憬的某种崇高理念,确实也是异常困难的。人究竟为了什么要活着,人应该怎样生存于这茫茫的世界?当然要尽量替大家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如果人人都力争做到这一点的话,那么整个人寰肯定会变得非凡的美丽。然后再将此种纯真的意志发挥至极致,才有可能趋向于范仲淹所提出的伟大目标,这必然是无比艰巨和极难达到的,不过从切切实实地做出微小的贡献迈开自己的步伐,却应该说是毫不困难的。.
  我始终张望着洞庭湖中央这一阵阵飞溅的浪花,张望着蓝天白云里喷射出火光的一团红日,深深地相信人类总会逐渐抛弃卑俗与丑陋,不断地走向壮丽和崇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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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3:53 | 只看该作者
王宗仁  嫂镜
  王宗仁,1939年生于陕西扶风县,1958年入伍到青藏高原。历任汽车驾驶员、文化教员、组织干事、新闻干事,1965年调至总后勤部宣传部,任新闻干事,宣传组长,创作室主任。一级作家。中国散文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喜马拉雅山巅的那片六月雪,每天总是最先触摸到灿烂的阳光。多情的朝霞把它涂成了一只天河中的红鲤,静卧世界屋脊的制高点。太阳渐渐升高了,山巅才还原成本色,一片白雪。.
  这些日子,在山下哨所二十多个兵的眼里,那片红鲤般的积雪突然变成一位亭亭玉立的军嫂形象。嫂子凝视着寂静的营房,日夜伴着孤独的兵们。她那美貌容颜比身边的雪莲花还要动人。很巧,军嫂的名字就叫雪莲。.
  雪莲是排长的妻子。.
  在不朽的荒原,在荒原的那个黎明,当嫂子满身沙土一脸疲惫地走下汽车,站在哨所后面的雪地上时,边防线上一下子就变得欢腾热闹起来。这里有女性落脚,绝对是历史性的。兵们除了在哨位上正执勤的以外,其余的倾城而出迎接这仿佛从天国而降的花仙子。.
  用“千里少人烟,四季缺色彩”来形容边防线军人的单调生活和自然界的枯燥荒芜是一点也不过分的。哨所驻地是清一色的男子汉世界,他们穿的衣服、睡的床铺、吃的饭菜甚至连出口的话语皆为很规范的男子化、军事化。在此地难得见个女人,偶尔碰上一只狐狸也是公的(不知为何?)。在这里建厕所不必设女厕所,盖澡堂不需要修女池,兵们夜里睡觉时身上再赤裸平日穷侃时言谈再粗鲁也不用担心撞上女性。.
  没有女人的世界是个苦涩而熬人的地方。.
  雪莲出现在兵们面前的那个时刻,喜马拉雅山的山腰肯定挂起了一道彩霞。兵们高高兴兴而又惶惶恐恐地簇拥着嫂子,谁都想和她握手,可是谁都害羞得不好意思把手伸出来。最后,忽然站出一个兵,对围着嫂子的兵们说:“听我统一指挥口令,向后退三步走!”
  兵们老老实实地听从指挥,后退三步,离开了嫂子。那个兵又下达第二道口令:“立正,敬礼,嫂夫人好!”
  兵们齐刷刷地举手敬起了军礼,众口一声地喊道:“嫂夫人好!”
  嫂子怎么承受得了如此隆重的礼遇,忙用双手做着往下压的动作,连连说:“弟兄们,别这样,千万别这样!我是来看望丈夫的,也是来看望你们的。放心吧,嫂子会把你们当亲弟弟看的,疼爱小弟兄们!”
说毕,她恭恭敬敬地给大家鞠了个躬,说:“妻子是属于丈夫的,嫂子是大家的。我乐于为弟兄们做事!”.
  军嫂是这样到了边防线上。
  兵们就是用这样的特殊的仪式迎接了军嫂。.
  嫂子的来队给哨所增添了色彩。这,从兵们闪着光彩的瞳仁里可以看出,从他们那咧着的嘴唇间能感觉得出。当然,最主要的是每天早早飞来立在屋顶上喳喳叫个不停的那只喜鹊使兵们觉得这日子着实有了活跃的色彩,喜欢幽默的班长逗着大家说:“以前你们谁见咱这儿天天来喜鹊,而且叫得这么欢畅?没有嘛!人家喜鹊眼里也有水水,嫌咱这清一色的地方太单调,现在有了嫂子这花棉袄,喜鹊经不住引诱,便飞来了!”有个兵故意犟嘴:“照你这么说,喜鹊也会辩认个公母来了!”班长驳道:“大家听见了没?这可是他强加给我的。我只是说喜鹊喜欢上嫂子的花棉袄。”一阵哄堂大笑。.
  雪莲嫂的那件得体而素雅的对襟棉袄,确实很惹人爱,不管近看还是远瞧,都很入味。那件棉袄是浅红色的底色上均匀地盛开着一朵朵近似梅花样的花蕾,间或还有一道道像射出来的光芒似的线条从花朵中间穿过,使人感到所有的花独立而不散,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同一件衣服穿在不同人身上会有不同的效果。嫂子眉清目秀的脸庞,再配上那从脖后卷起在头顶绾成髻的头发,使人感到那件棉袄给天下的任何女人穿都不如她穿上这么有魅力。她早早晚晚地穿着这棉袄在营区忙碌着。因了她的忙碌、走动,以往寂寞而单调的营区也就跟着生动起来。.
  嫂子是杭州人,自幼喜欢唱歌,高中毕业便考上了音乐学院,后来就成某歌舞团的演员,在当地颇有点小名气。现在来到边防线上,自然要为官兵们唱歌的,但是她的主要职责已经不是演员了,用她的话说:“嫂子是大家的,哪儿需要嫂子,嫂子就出现在哪儿。”.
  她把战士们的被子一床挨一床地拆洗了一遍。末了,还自己掏腰包买来毛巾给兵们缝在被头上;战士们换下来的衣服,只要她见到就悄悄地拿去洗了,等兵们训练或执勤回来已经晾干后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床头;她还把自己会做的几道杭州菜的做法传授给了炊事班的两个战士。她对他们说,哨所里有一半的人来自杭州,你俩不会给这些人做家乡菜是要脱离群众的;当然,嫂子来队后,最让兵们开心、愉快的时刻当数晚上,这时她总是把兵们集合在食堂(这是集吃饭、开会、娱乐于一体的三用场所)里,为大家举行“个人演唱会”,大家点什么歌她就唱什么歌。点的频率最多的歌曲是《嫂子颂》。这支歌雪莲嫂在杭州不知唱过多少遍了,但是在这遥远的西藏为边防战士唱,感情不一样,效果也不一样。她每次唱下来都热泪流面,兵们也跟着她哭;有时她还给兵们教英语。有些调皮的兵嫌英语字音太拗口,便说:嫂子,我们又不打算漂洋留学,学那玩意儿不是一种负担么?等有一日想到国外去观光旅游,就请你当导游,我们光看光听不就行了!她耐心地告诉弟兄们:到了你们复员回乡那个时候,家乡肯定少不了合资、独资企业,外国佬不会少。你们不懂几句英语,可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国盲”了!
  时间在欢乐中总是过得飞快。嫂子要离开哨所回杭州了。这时候,出现了一个反常的现象。排长当然恋恋不舍了,但却显得很平静。倒是那些兵们一个个淌下了难舍难分的眼泪。他们轮流握着嫂子的手久久不松开,都要求她再多住几日。有的甚至说:“嫂子,我们以全体人员的名义给你单位写信或拍电报,给你再续一周假。”.
  雪莲流着热泪迈不开脚步,她怎能不知道这些小弟弟们对自己的感情是多么清纯而真挚!她给大家掏出了心里话:“你们以为嫂子就愿意离开哨所吗?为了到底续假还是不续假的问题,昨天晚上我和你们排长商讨了大半夜。他当然希望我能多留下来几天,可是,他又怕我耽误了工作。我毕竟是个有岗位的职业演员,团里下月要下乡去演出,我不回去那个演出方队里就会缺一块,我于心不忍,大家也不会原谅我。”.
  这时,兵们异口同声地吼了一句:“那你现在就下个保证,明年休假时再来一趟哨所,我们等着你!”.
  听了这话,嫂子有点羞涩起来,低下了头。不语。
  粗心的兵们哪里知道女人的事,又齐声喊了一声:明年还来咱们哨所休假嘛!
  嫂子仍然低头不语,这时排长在一旁急了,不得不替嫂子说话了:“傻小子们,你们不懂,你嫂子明年她来不了啦,她有啦!”.
  兵们一听,一个个把舌头吐得老长,不知说什么好。.
  雪莲嫂这时为大家解围说:“明年来不了,后年、大后年不是照样可以来嘛。那时候我给你们带个小侄子。”她扑哧一笑,“当然,保不准也是个小侄女,咱这个大家庭里又添了个小宝宝,不是更热闹了么!”.
  兵们起劲地鼓掌。一个兵说:“明年你来不了哨所,这有特殊原因,我们批准。不过,我们明年派代表去杭州看你。”.
  “那当然可以喽,热烈欢迎!”.
  “还有,你走时要把你的照片留下,我们想念嫂子时就能随时看到你。”.
  没想到这个兵的话音刚一落,嫂子就立即许诺:“我回杭州后,给哨所每个同志寄一张我的彩照,就让我长期留在边防线上陪着大家一起执勤吧!”.
  又是一阵惊天动地般的掌声。那是雅鲁藏布江拍岩的涛声啊!.
  说罢,嫂子把多情的目光投向排长,排长会意地点点头。.
  一个在一些人看来也许很难下决心的棘手问题,排长夫妻就这么很默契地解决了:雪莲给每个兵赠一张自己的彩照。
  从此,兵们就渴盼着这位“女兵”快快入伍。就像当初盼着她来哨所一样怀着满腔热忱。
  嫂夫人说到做到。半个月后一摞彩照寄到边防。信封上写的是排长的名字,信却是写给哨所的全体战士。信不长,内容可是充满着情感与期望。
  我时刻惦记着的弟弟们:嫂子是一路流着眼泪回到杭州的,以致原来准备第二天就要照相,只因为眼睛红红肿肿的未照成。这就是半月后你们才收到我照片的原因。我在哨所时看到你们中有的人枕头下偷偷地压着从报刊上剪下来的影视明星照或一些美人照,我的心酸了好些日子。现在你们可以大大方方地把我的照片放在桌上的玻璃板下,夹在日记本里。嫂子就是嫂子,无需藏着掖着。
  在哨所的四十多天里,我深深地感到你们生活过的太艰苦太单调。你们太需要有“嫂子”们的关心和疼爱了。嫂子希望你们每个人到时候都能找到一个知冷知热的好媳妇!.
                                   雪莲
  这封信是由老班长在哨所全体军人大会上念的。读完信,下面仍然鸦雀无声,一片沉静。许久,才爆发出一片雷鸣般的掌声。有人还喊了一声“嫂子万岁!”.
  排长按照妻子的意思把彩照分给同志们,人手一张。兵们拿到彩照后那个喜呀,像自己做新郎似的乐得眉儿眼儿都挤在一起。彩照怎么保管,大家颇费了一翻脑子,最后兵们商量出了一个人人都拍手称好的办法:把她镶在每个兵随身带着的小镜子背面。兵们给镜子起名为“嫂镜”。这样,他们每次对镜整理军容风纪时都可以看到嫂子。嫂子也能看见她牵挂的战士。.
  看嫂子,多一份对亲人和故乡的深情;看嫂子,增加一份保卫祖国的责任和动力。.
嫂镜成了边防线上一处独特而新颖的风景,招引了许多观光的人。不仅是当地的藏族牧民,就连部队领导机关的军官来边防检查工作时,都要久久地、深情凝望小镜上的彩照。一位将军来到哨所听了嫂子的事情后,连连说:“这是一个很美丽的故事,她是一个伟大的女性!”之后,他对着小镜上的彩照恭恭敬敬地行了个军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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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4:22 | 只看该作者
卞毓方,记者,教授,作家。已出版《岁月游虹》《雪冠》《煌煌上庠》《长歌当啸》《妩媚得风流》《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季羡林——清华其神,北大其魂》等著作十多部。近年在散文界长啸而出,独树一帜。作品已有十多篇被收入全国各省大中学语文教材。现任季羡林国际文化研究院院长等。
  卞毓方 《美目的天池》
  月下。林间。灯光与地毯铺出一方临时舞台。伊犁州的姑娘小伙即兴起舞,歌声震颤远山,响遏行云;余音袅袅,顺热扫落一片星斗。舞者热情奔放,歌者高亢坚韧。字幕闪出陌生的曲名:《刀朗木卡姆》。此刀朗不是彼刀郎,前者指维吾尔族的一支,后者为近年一夜走红、风靡演界的歌手。刀郎的歌里有天池落日、大漠孤烟、雪岭飞瀑、荒原热风,但味道还远远不够浓烈,你来新疆,最好听当地人从戈壁腹心迸裂的歌,霹雳夹杂闪电的歌。歌声使林木摇曳,鼓掌喧哗。歌声使我脱胎换骨,返老还童。我纵步加入狂欢的行列,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眼波与眼波流转,灵魂与灵魂蹁跹。.
  一曲奏罢,有女郎请我至幕后饮茶。捧上来的是碗,不是杯,碗里盛的也不是那种咸中带甜的马奶,而是清冽爽口的碧螺春。女郎深衣广袖,乌发高髻,说的是汉语,尾音上卷,带有浓重的哈萨克或维吾尔腔,瞧上去面善,似乎在哪儿见过。.
  “哦,你是细君女士。”灵光一闪,我突然想起,两天前,在新落成的公主馆,我俩还握过手。.
  “你叫我什么?细君女士。哈,我太高兴了。”女郎双手翻转,平撑桌面,做了个左右移颈的动作,转而笑道:“两千多年来,人们一直叫我公主,什么江都公主、汉家公主、乌孙公主、细君公主等等,烦死了,仿佛我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女孩儿。你刚才叫我女士,真新鲜!我喜欢这称呼。”.
  “我不光叫你女士,还要叫你老乡;你老家江都,我老家盐城,两地相差不过百把里。”说罢,我也学她刚才的样子移动脖颈,哇!这下丢人丢大发了!脖子犹如钢浇铁铸,一动不动。.
  “扑——”,女郎一口没有笑出,眼底忽然有了泪花闪烁。.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哪里。女郎说呢:“不提老家倒还罢了,提起老家令人痛断肝肠。你知道,我的父亲是汉武帝的侄孙,世袭为江都王,他老人家对朝廷有意见,联络了一帮官员准备谋反,事情没成,倒让朝廷来了个先下手为强,结果,我小小年纪就失去父母,孤单一人,被送到长安后宫,在受猜疑受监视的环境中长大。”.
  “若要填表,你是地道的黑五类。”我深表同情。“幸亏,你父母遭难时,你还年幼无知,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
  “朝廷不会白养我的,”女郎把一碟葡萄干往我面前推了推,接着说:“正因为有这种背景,当张骞从西域回来,策划拉拢乌孙共同抗击匈奴,武帝就加封我为汉室公主,下嫁给乌孙王昆莫。”.
  “你是汉王朝长驻乌孙国的和平大使,对推动中原文化与西域文化的交流,促进中华民族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功不可没。”我以茶代酒,向她致敬。
  “这是你们后来人的评价了。想当初,我的觉悟可没有那么高,日子着实难熬。”女郎敛眉蹙额,黯然神伤。“你们男人搞政治,动不动就拿我们女人作筹码。”.
  “你难道不高兴?”我从桌旁拿过一只手鼓,“咚”地敲了一响,这动作未免太大,近于责问。.
  “你说我怎么高兴?”女郎抬头,翻腕,中指向外轻轻一弹,“你想呀,一个妙龄的南方女子,嫁到天苍苍、野茫茫的西陲,人生地不熟,满耳都是异族语言,满眼都是异域风光,吃、穿、住、行,哪一样都别扭,如何能过得惯?如何能不想家。”.
  “设身处地,将心比心,那担子是太沉重。”我想到了继她之后出塞的王昭君,想到了诗圣杜甫的追念:“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塜向黄昏。”
  “那日子,几乎可以用‘以泪洗面,强颜欢笑’八字来形容。唉!”女郎欠身,为我续茶;忽然——这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女郎从脚旁抄起一把琵琶,不待邀请,便自弹自唱了起来;歌名《黄鹄》,这是她的成名曲,也是她的保留节目: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刹那,绵绵滚滚的阴云密布四周,太孤独,太忧伤,我像暴风雪前被人扔在荒原上的一只羊羔,在每一粒顽石每一蓬枯草间拼命追寻母体的气息。.
  正是这首歌,尔后被史官班固录入《汉书》,录入一咏三叹、哀怨悠长的乡愁碟片。话说当初歌儿传到京城长安,传入汉武帝的耳朵,皇上也被愁绪打动,对她满怀怜悯。但是,怜悯归怜悯,政治永排在第一,汉武帝派人携厚礼前往乌孙慰问,同时勉励她以大局为重,扎根西域,不负王命。.
  一曲歌罢,无人喝彩。我望着她,她望着我,四目相对,谁也不知说什么好。冷场。僵局。.
  于是,我又想到了昭君…….
  “喂,你为什么总拿我和昭君相比,我和她不是一个档次。”天!神了!她的一双秋水剪瞳,居然能看穿我的五脏六腑。.
  “你俩都是生活在西汉,又同样代表着朝廷和蕃安邦,怎么不是一个档次?”我漠然不解。.
  “这个?你且听我说。”女郎放回琵琶,整理衣襟,又浅浅啜了一口茶,才面向我,郑重开腔:“首先,我的故事发生在前,我是武帝年间人,昭君是元帝年间人,中间隔着好几代哪;其次,我是公主,昭君是宫女;再其次,昭君怀抱琵琶的马上造型——这是你们文人最为津津乐道的——也是为我首创,不信,你去查资料,唐人段安节在《乐府杂录》中明确指出:‘琵琶,始自乌孙公主造’;嗯——哪,还有,昭君以及昭君之后所有传世的出塞歌、思乡曲,都不过是我《黄鹄歌》的翻版
  说到得意处,女郎禁不住眉飞色舞。.
  “但是,你的名气没有昭君大。”我老实不客气地回敬一盆凉水。.
  “你说的是,她的确比我出名。”女郎平静接爱,她又往我碗里续了点茶,吟吟地问:“你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问我?”我略作思索,故意逗她:“这是因为你名字起得不好。你想呀,人家昭君,‘昭’,就是明亮,就是彰显,当然容易出名。而你叫细君,‘细’,本身就是小,就是不起眼,自然难以出名。”.
  “那么解忧呢?”女郎反应敏捷,立马反问:“解忧是继我之后嫁到乌孙的汉家公主,她的名字靓吧,酷吧,新潮吧!解忧解忧,读起来上口,听起来爽神,然而,到头来还不是和我一样默默无闻?”.
  “这个……”我不得不认真对待。我说:“你和解忧在历史上的名气不够响亮,自然和宣传有关,而宣传,又和政治有关。你俩都是出身于叛臣之家,令尊谋反不成,上吊自杀,解忧的祖父串连起‘七国之乱’,图谋不轨,事败被处死。因此,在朝廷眼里,你俩只宜控制使用,不宜广而告之。”.
  “有道理,”女郎颔首,“请继续讲。”.
  “这里还有一个政治形势,即政治大背景。汉武帝时期,朝廷虽然数度发兵,打败北方强敌匈奴,迫使他们离开河西走廊一带,远遁漠北,但匈奴元气未丧,实力还在,仍旧控制着西域诸国,包括乌孙,因此,将你俩嫁到那边去,多少有点忍气吞声,委曲求全,难以启齿。到了元帝年间,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彼时匈奴已被汉朝慑服,纳首称臣,主动修好,和亲,就成了风光四海、彪炳史册的美谈。”.
  “你分析的很对,但你有没有想过,汉朝的政策,只能管汉朝,它左右不了唐宋元明清,更左右不了今天。”女郎显然是有备而来,谈话逐渐引向深入。.
  这当口,舞台那厢有女子喊她上场——纯粹的苏北口音,莫不是解忧女士?我想。——女郎锐声应答“等等,马上就来!”.
  “明白。”我抓紧表态,“你是讲后人,尤其是今人,应该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给予二位应有的宣传。”.
  “OK!”.
  “可是,宣传需要故事,需要情节,以昭君为例,光是和画师毛延寿之间的纠葛,就给她带来无穷的广告效应。”我提醒她。.
  “故事谁个没有?关键在于挖掘。”交谈至此,女郎终于托出心思。“在这里,我要特地提到一个人,也是咱们的老乡,援疆干部,州党委副书记俞明。三年前他来伊犁,凭他特有的政治素养和敏锐触觉,很快就从浩如烟海的典籍中,发现了我和解忧的素材。承他搜求考证,刮垢磨光,然后牵头策划,上下奔波,历时两年,终于在伊宁市建成了汉家公主经念馆。”.
  “敢情,前天,我正是在公主馆与你见的面。”.
  “俞先生是文学博士,”女郎夸赞,“他的特点是热情洋溢而又高瞻远瞩。在南京下关区委书记任上,他根据辖区狮子山自朱元璋以来就一直‘有记无楼’的史实,倡导、兴建了阅江楼。来伊犁后,公主馆而外,还规划、修建了江苏大道。这都是‘盛世修史’的作派,不愧为当今的‘文章太守’。”.
  “俞先生多才多艺,听说公主馆那些署名唐阿提汗的颂诗,也都是他写的。”.
  “是啦,唐阿提汗,是他在伊犁的别名,也是笔名。你还记得具体内容吗?”不待我回答,女郎便径自吟哦起来:
  琵琶相伴车绝尘,江都公主嫁乌孙。民汉融合万里路,八百年后有文成。红颜骏马续春秋,百年战乱此时休。万民爱戴汉家女,公主慈容可解忧。
  我一边击节,一边欣赏。前一首写的是细君本人,后一首写的是解忧。女郎吟罢,说:“有缘千里来相会,人生讲究的就是一个缘分。卞先生,那天馆内一见面,我就相信你也会帮助我。”
  “我?让我帮忙?”我连忙摆手,
  “鄙人可不敢跟俞先生相比,他是大手笔。”.
  “你也有你的优势嘛。”女郎嫣然一笑。“你是散文大家,又是京城名记,晚会的主人早向我作过介绍。”.
  “嗯——,好吧。”我被搔着了痒处,顿时热血狂窜,豪气千云,忘了自己姓天还是姓地。我说,“你是想上舞台,还是想上银幕?”.
  “我还想创建‘细君、解忧和平文化奖’哪!”女郎大笑。“采取什么形式,是你自己的事,你看着办。”她说。“你不是想学新疆舞吗?待会儿我教你。”她又说。女郎起身,随手摆了个架势,昂首,挺胸,立腰。恰好这时,先前那位女子又连声催促,女郎一把拉了我,说,“走,咱们一起上场。”.
音乐响起,奏的是《草原之夜》
  “这是草地,又不是游泳池,你双脚乱踢打什么?”夫人把我捅醒。.
  哦,正午的阳光晒得太舒服了。不知不觉,我已躺在草丛中迷糊了一觉(估计也就十来分钟)。这是六月,这是伊犁的六月。这是高山牧场,这是赛里木湖畔。人在景点,心坠梦乡。广播里流淌着《刀郎木卡姆》,脑海里犹盘旋着《黄鹄歌》。歌声上天入地,歌声翻肠倒肚。往事越千年,魏武往矣,倩谁挥鞭?汉宫月,边地曲。戎马情,美人泪。——我在原地翻了一个身,摘去太阳镜,猛抬头,啊!哪有月,哪有林,哪有舞台,哪有细君?唯见,数米外,崖坡下,一湖碧水,满目云影……
  我从身旁拿过相机,举起,对着旖旎而又多情的赛里木湖,迅速按下快门,你猜我瞬间想起了什么?.
细君公主的一泓秋波。.
  美目的天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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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4:49 | 只看该作者
 沙苑赏荷记
                  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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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川,祖籍陕西大荔,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八十年代起开始发表文学作品,现已在全国各大报刊发表文学作品200万字。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华当代文学学会理事、陕西作家协会会员、西安作家协会会员。现供职于陕西某国营企业宣传部门。

  前一阵子,回了一趟老家,应约至一位多年未曾谋面的同学家中做客。他曾同我一样的热爱文学,是缪斯忠实的信徒。近几年来因种植莲荷在沙苑地区颇有名气,如今已是沙苑绿色食品协会的会长。听同学讲他今年种植的莲荷达三十多亩,如今正是开花的时节,景象颇为壮观。听他这么一说,我甚至一杯水都尚未喝完,硬是拽着他要去荷塘一观。 
  在我的印象中,沙苑这地方是不适宜于种植莲荷的,全因遍地都是沙质土壤,况沙土达地下数米之深,根本无法栽植莲荷。若在此地挖掘、栽植一定规模的荷塘决非易事。同学的荷塘距离其家有十里之遥,地处沙苑开发区腹部一方沙丘环绕的凹形沙窝里。荷池周围的沙丘上长满了洋槐、枣树等树木,宛如荷塘的天然屏障。 
   时值初夏时分,放眼望去,几十亩荷塘简直就是一片绿色的海洋,望着眼前翠绿欲滴的莲荷,我似乎感觉到了江南水乡,沉浸在那“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盛景中。我对周敦颐的《爱莲说》、朱子清的《荷塘月色》向来钟爱有加,时常咀嚼品味。说真的我爱莲荷,爱它的朴实无华,爱它中通外直不蔓不枝的风骨。特别青睐其“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君子品格。
  莲荷清秀质朴,高雅素洁,姿、韵、色、香独具一格,素有“花中君子”的美称,是我国著名的十大传统名花之一,莲浑身是宝,花可赏,叶多用,子与藕可食,全身均可入药,其生命力极强,有报刊报道我国千年古墓中出土的莲子亦能萌芽开花。 
   同学告诉我:荷花的花期较长,每年能明显看到花朵的时间为6-9月份,从初绽到盛开,再到衰败,直至剩下残败的荷枝,能维持半年以上的时间。荷花晨开暮闭,每日清晨开始开放,上午开得最盛,临近中午花朵逐渐收缩衰败,下午几乎看不到盛开的花朵,傍晚基本完全闭合。 
   听同学这么一说,我遂感叹:来得正是时候,正是赏荷的季节。时值正午,但见荷塘里一个个翠绿欲滴的华盖长得挨挨挤挤;婀娜多姿的荷花在巨大如盘的荷叶间舞动着,别有一种静谧悠远的自然风韵。待仔细观察,莲池里的阔大荷叶,既尤如碧绿玉质的托盘,又好似清凉的床,只见上面蹲着或爬着一些绿色的小蛙,当我轻轻走过去,小青蛙们即刻警惕的仰起头来,扑通跳入碧水清池中,随后但见一泓水波向四周散去……,且池塘中的莲荷随欣赏角度不同,其形态也不相同,有的小荷初露尖尖角;有的浓妆妩媚;有的似情人对目而视;有的如情侣相偎相依;有的尤抚琵琶半掩面;有的桀傲不逊表现出一副不屈不挠的英雄气概。在众多的荷花中,特别是有一鲜艳的红荷藏在一阔大碧绿的荷叶下,好似待宇闺中的姑娘,又嫣然如初嫁的新娘般的羞羞答答;更令人称奇的是一莲蓬上仅存两三片花瓣,其模样象一只伸出的大手向远方召唤自己的情人,有趣极了。一阵微风吹过,但见满池青荷随风起舞,风声飒飒,莲荷池畔飘放出醉人的荷香。 
   不知何时,天空中飘起了晰晰沥沥的小雨,雨竟越下越大。雨中赏荷却是别有一番景象:雨水的洗涤使荷花格外艳丽,雨点伴随着轻风洒下,落在莲叶丛生的平静水面,一圈圈涟漪迅速向四周荡漾开来。那片片玉盘似的荷叶如同一把把倒撑的雨伞,参差有致的连缀着,雨点落在叶盘之中,水珠飞溅,形成浑圆的水珠滚来滚去,高挑的荷柄擎着积水的荷叶,风吹荷摇,婀娜多姿,偶尔,荷叶略顷水珠就滚落了,有时积满水的荷叶会顷翻而泻,如同瀑布!
  我似乎发现了一个新大陆,就是当水滴在荷叶上,会形成浑圆的水珠滚来滚去,而不沾水,莲叶略倾斜水珠就滚落了。荷叶不沾水,为什么不沾水?同学告诉我,他亦曾仔细观察过荷叶的这一现象,并查阅了一些资料:说荷叶不沾水的特性是几万年来生存竞争的结果,其理可反推之,荷叶直径盈尺,亭亭如盖,由纤细的叶柄支撑,本来就显得头重脚轻,荷叶如沾水将不胜其重荷而无法直立,严重影响其接受阳光,一但光和作用减弱,莲的生存就难以为继,具体说莲叶为什么不沾水,这涉及到荷叶表面对水的吸附力和水的表面能力两者之消长,莲叶对水的吸附力远小于水的表面张力。同学顺便告诉我,莲叶虽然不沾水,但沾油。由此他对我说:如果谁能发明一种既不沾水又不沾油的实用玻璃,用做汽车的档风屏及其它航空航天器的前舱玻璃,再申请一个专利,那可就发了……对此话,我深信不疑。但愿有识之士读了我的这篇拙作,能从中受到一些启迪,说不定还真会产生出一个亿万富翁来。 
   我与同学的谈话颇为投缘,说话间天色已暮。月儿渐渐攀升,冷辉下的荷塘与白天大不相同,确有些水墨丹青的滋味,亦与朱自清在《荷塘月色》中所描写的文字无二。  
  当月移西天时候,我与同学分手道别。回至家中,欲将当日的所见所闻写成文字,苦苦不知从何下笔……从老家归来后,又几欲提笔,终因受周敦颐、朱自清等文学大师的文字影响而笔桎情涩,苦闷至极。一日,我将苦闷诉与一位老友,友言:何必受那些名篇的左右呢?你只要将沙苑赏荷的所闻所见一挥而出,不就是美文一篇?我照着朋友的话做了,就有了上面的文字。
26#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6:29 | 只看该作者
生活边缘的影像(节选)
                    曹丽琴
  曹丽琴,女,1979年9月生,苏州人。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华当代文学学会理事。2005年开始习作,作品散见于《散文选刊》《散文诗》《山东文学》《西部散文家》《翠苑》《岁月》《辽河》《扬子晚报》等报刊。有散文诗入选《江苏网络诗歌选》(2007年卷),《中国西部散文诗》,散文入选《散文选刊》、《2007年中国精短美文100篇》等。
  
  拂过春天的忧郁,她出现在我视线里的时候,我的心头仿佛灌进了一阵冷风,惊愕的目光蓦得笼上了一丝隐隐的伤楚。
  偌大的一个风雨操场在明净、澄远的蓝天白云下显得更是寂静、空旷。她就在那红色的塑胶跑道上一个人慢慢地走着。她是何时来到这操场上的?她沿着跑道走了多少圈?此刻她的脑海里是否还残存着那团曾经纠缠得让她几近窒息的乱麻?我的心弦在她那渐行渐远的身影里绷紧。
  起初同事和我说起她又有点反常,总在操场上独自行走的时候,我不以为然。这样的春色,能清闲地享受一番阳光的温存,那也是我心底的渴望。可是,当这一场景真得赤裸裸地展露在我的眼前时,那个一袭灰色着装的身影,全然颠覆了我先前的观点。
  我的脚步放慢,踌躇着是否不应去打扰她独自沉吟的那份安静。我又担心她一直这样走下去,总有一天又会偏离自己的轨道。而我的孩子们是全然不解的。他们在我身后排着队伍,催促着,欢笑着,手里高擎着一只只美丽的风筝,心儿早已飞到了蓝天里,闹嚷嚷地翻掀起一道又一道欢乐的波浪。
  春天是抑制不住的。就像这绿里透黄的柳芽儿暖暖的春风里疯长,柳絮儿满天地飞;就像这蓬蓬勃勃的垂丝海棠柔柔的春雨滋润下,鼓足了劲儿绽开了笑颜。我的孩子们应在烂漫的春光里尽情地放飞,他们的世界应该和这春天一样明媚、欢腾。
  哗啦啦的,一群飞舞的天使涌动起一股股花潮齐拥向绿盈盈的操场,不经意间把大片大片的静挤得无处可觅。他们手里拽着线儿,站着、走着、跑着,顷刻,缤纷的身影舞动了整个操场。红蜻蜓、黑蝙蝠、黄蝴蝶……各样的风筝遥载着他们的目光蓝天里高高地飞翔起来了。而她依然在慢走,始终保持着旧有的姿势。
曾几何时,她和这群孩童一样,心,纯得如这蓝蓝的天和白白的云一样,透明安详。又是从几何时,青春活泼的她变得臃肿、迟钝,必须天天靠药来唤醒、维持她脱轨的神经。时光的影子在她身上竟是雕刻得如此让人心怀伤痛而又欲罢不能。
  一个被爱情深度灼烧的女子,我为自己此刻未曾有像过去一样与她快乐交谈的念头而羞愧,只是静静地把姿态放得最低,追寻着她的身影,幽幽地感怀。数年前,听到中心小学工作的她住入精神病院的时候,我正在一所偏僻的乡村完小任教。因家庭的贫困导致学业上的无奈,又遭工作分配的不公,那些日子,初为人师的我比较抑郁、沉默,对周遭的人事都有点漠不关心。等至我陆陆续续从同事口中知晓她的整个故事时,我震惊了。她与男友在一次旅游中一见钟情。此后并鸿雁传书、花前月下,感情日益甚笃。后来男友考研结交了一位更为优秀的女同学,与她的往来渐渐稀疏。而她隐隐觉出男友的变化,可她还是痴痴地在一个个月夜为他一针针编织着毛衣和围巾,熬红了眼睛,消瘦了身子。她始终认为男友在穿上她亲手编织的毛衣,围上那条雪白的围巾时,那暖暖的情意和融融的爱一定会再把他唤回身边。可是那个落叶缤纷的黄昏,男友拒收了她的礼物,只冷冷地丢给她一句话,爱情过去了,就散吧。多少个夜晚多少次期盼,最后换回这一句冰肌刺骨的话语。她看到满地的枫叶鲜红夺目,像她心口上的伤在肆意地流血。她苦苦哀求,她不断地给他讲述着他们曾经的甜美。而他始终沉默不语,脸上只一幅表情。她不明白,他们的爱情在他那里已成为过去时了。爱是不会重来的。

  那晚昏暗的灯光下,她狠命地把毛衣和围巾剪得满地都是。就在那一刻,纷扬的碎片和如泉涌的眼泪松动、瓦解了她人生的发条,她把自己抛落了狂暴而冰冷的海潮中。至此,再也无法真正上岸。而她曾是那样得活泼开朗,那样得关心人照顾人。师范求学时,作为师一新生的我,每逢月底放假前一天晚上,总是整理好背包去比我大一届的她那儿同宿。第二天一早归心似箭,由她买票、挤车,带我回家。到了喧闹的市区,再买票、转车。如此反复三次,才安心到家。一路,她俨然像亲姐姐一样呵护着我。就是这样一位会照顾人的人儿最后却不会照顾自己了。那个在师范联欢晚会上,弹奏一手悦耳钢琴曲的她,再也回不来了。她的人生轨道脱节了。
  病愈返校,她远离了她的学生,远离了她曾经心爱的教育一线,她调到了学校图书馆。而她青春焕发的身姿从此与日虚胖,她必须天天服药来拧紧使她人生正常运转的发条。这样的日子延续了多年,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走进了她的心里。她们步入了婚礼的殿堂。但是为爱伤怀的女子,药是她每日的依伴,她无法给他一个正常的家庭,她失去了做一个母亲的能力。
  一场爱,一次代价。她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她游离于我们视线之外的目光,是否有着朴树《我爱你,再见》歌声中的韵律和节奏:“可哪儿有什么永远,是非爱恨已无须再辩,下一曲舞伴更换,失去的永不再返。”我不可得知,那灰色的身影里是否又流淌起了过去的伤痛。
  一朵花的凋零到再次开放,这期间要历经多少修整?要付出多少代价?我的心一阵阵抽紧、痛楚!人生漫漫。要历经多少坎坷?要饱尝多少风雨辛酸?如何才能正确地对待生命中的每一道关卡?而不仅仅是迷失、付出代价?时光,多么可怕!我想起了村上春树笔下的直子,玲子,而她不应该迷失在自己的阴郁森林里。
  我不由得走上前去问好,散步呢?她浅浅地一笑,是的,春天的阳光多柔和啊!我已经好久没有在这样的阳光里行走了。说完,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陶醉了似的。我注视着她亲切、祥和的表情,心头蓦得涌上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是的,阳光曾一度远离了她。现在,我分明从她的话语里听出了一种渴望,一种希冀,宛若春天里的叶芽儿青翠、娇嫩,不由得让我心动和喜悦。我说,以后多出来走走,拥抱一下阳光,心情就会像放飞的风筝一样,自由、轻盈、温暖。你看,那些风筝飞得多高呀。走,我们去放风筝。你行的。
  她有点困惑地望着我,我拉起她的手,把风筝塞在她怀里。我们像两个大孩子和孩子们一起在操场上欢跑起来。我看到她扬起的红蜻蜓越飞越高,越飞越高,融入蔚蓝的天际。我笑了,笑得轻松而舒畅。她也笑了,笑声如潺潺的水声,自由的鸟鸣,清澈悦耳。
  当孩子们兴奋地唤着我给她们留影时,我凝望着镜头里她和孩子们生动的笑容,欢快的身影,我心头的忧郁和沉重如迷雾浮云般散去,继而微笑开来了。他们是属于春天的,他们也正演绎着春天的舞姿。我不由地很快锁定了这美好的一影。
  春光无限!冷,终将过去,春天的脚步有谁能抵挡得住呢?!

  有人这样说:奴才是衣主人之衣,食主人之食,言主人之言,事主人之事,依赖之外无思想,服从之外无性质,谄媚之外无笑语,奔走之外无事业,伺候之外无精神,呼之不敢来,挥之不敢不去,命之生不敢不生,命之死不敢不死,得主人一盼,博主人一笑,如获异宝登天堂,夸耀于侪辈以为荣,及惹主人之怒,则俯首屈膝,气下股慄,任其鞭扑践踏,不敢有分毫抵忤之色,不敢生分毫愤怒之心,他人视为大耻辱不能一刻忍受,而彼无怒色无忤容,怡然安其本分,乃几不复自知为人。而其人亦为国人所贱耻,别为异类,视为贱种。
  这个评价透彻,精辟,深刻,形象。
  所谓奴才,全在一个“奴”字上。他们没有自主、自身、自尊,除了依赖、服从、谄媚、奔走、伺候,什么也没有。听从别人和受别人指使,是奴才的天性。大凡奴才一日不听别人指挥,就会觉得难受;一事不让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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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7:17 | 只看该作者
野菊花
                  余继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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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推荐

  余继聪,彝族,1971年6月生,云南楚雄人。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作家协会副秘书长,获得过老舍散文奖入围奖、边疆文学奖、滇池文学奖入围奖、马樱花文艺创作奖一等奖、2006年中国散文排行榜提名、2007年中国散文排行榜提名。作品入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1世纪年度散文选”《2004散文》《2005散文》《2006散文》,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中国精短美文100篇》《2006年中国精短美文100篇》《2007年中国精短美文100篇》《2008年中国精短美文精选》等三十多个选本。多次转载《散文选刊》《青年文摘》等。中国美文网站出品人,《华夏散文》副主编。

  特别喜欢乡村的秋,因为乡村的秋,有漫山果子和红叶熟透,有万里良田稻谷金黄,有漫山坡辣椒红熟,南瓜金黄,有满院子满树柿子红熟,有一串串金黄苞谷挂满屋檐,更因为秋季的乡村世界里,有一片片、一绺绺、一坡坡、一山山金黄迷人的,洋溢满乡村世界的野菊花。
  秋季,我不爱呆在城里,喜欢出城,喜欢回乡,只因为想去看那种洋溢着浪漫,洋溢着透熟的,香喷喷的乡村金黄色,野菊花的颜色。
  一出城,公路边,山坡上,山沟里,村头村脑,村里村外,田埂上,屋檐下,篱笆边,林间崖上,就都可以看见这儿几朵,那儿几株,这儿一片,那儿一坡,这儿几茎,那儿一沟一箐金黄美丽的野菊花,在微微的秋风里,在暖暖的秋阳下,摇头晃脑,眨着眼睛,开心快乐地跟人招呼和说话。她在说些什么话?好象在说:阳光多么温暖美丽,秋色多么浪漫温馨,我多么美丽,余君怎么不早点来欣赏呢?来吧来吧,你离开大自然,离开美丽,离开乡村,离开我太远了,来欣赏大自然,来欣赏我的美丽吧!
  于是,我全身又感觉生机勃勃了,骨头里也好象在嘎嘣嘣拔节呢。
  一朵朵的野菊花,酒窝朵朵,漾在脸蛋上,眨巴着眼睛,时而在墙根下露一下脸,时而在篱笆下晃一下背,时而冲我羞涩一笑,时而远远的、轻轻的跟我开心调皮地说句什么话。说完话,她却躲了起来,跟我捉迷藏,叫我找不着她。或者才说了半句话,她就躲了起来,后半句话,消失在微风里,鸟语中,只看见杂草丛中,山头上,山坡下,她的身影一闪,就不见了。
  我喜欢看路边院墙下,篱笆边,瓦房外,竹林边的野菊花,总觉得她们是一个个青春、快乐、乐观、朝气蓬勃的乡村女子,那么美丽,那么清纯,那么无邪,那么善良,那么对世界不设防,那么热爱和信赖世界,又那么天真活泼,那么调皮,那么可爱……如果说,我偏爱天真无邪,纯洁善良,美丽多情的乡村女子,那么是因为乡村里,有众多金黄美丽的野菊花陪衬着她们。如果说,我更偏爱这些乡村世界的野菊花,那么也是因为,乡村里的野菊花,有无数美丽纯洁的乡村女子衬托,她们的身影,她们的脸蛋,她们的酒窝,总在野菊花丛里诱惑我。
  穿行在乡村世界里,每当我仰头看见山坡上、山顶上大片大绺的野菊花,飘在天空里,或者拖缀到山脚下、山路边来,我总是会产生种种很温柔很浪漫很温馨的幻觉:这一缕缕金黄飘柔、飘逸美丽的东西,该不会是小仙女不小心滑落到人间来的裙裾、纱巾或者披肩吧?她的不小心,却给人间增添了无尽的浪漫美丽。那么纱巾滑落后,露出了小仙女怎样美丽的芳容呢?是一圈凝脂或者玉石一般的美丽脖子,还是纤瘦洁白滑腻诱人的一笋玉肩呢,还是其他的美丽地方呢……
  我就读的邻村小学外,山坡上总有大片大绺的野菊花。
  那时,我们对世界充满爱心,充满兴趣,充满乐观,所以常常爱竞相去采摘野菊花。每年,只要秋风渐起,秋阳暖照,乡村就秋叶黄熟,庄稼和果子都透出熟透了的味道,整个乡村世界都弥漫着熟透了的味道,弄得人心浪漫,人人心旌摇荡。
  我们小孩子说不清这是怎么回事情,不过却也朦朦胧胧感受到了这种洋溢满乡村的、浓浓的浪漫,感受到了野菊花的美丽可爱。
  再朴拙的村汉,再童稚的村童或者乡村少年,此时也不可能还不解风情,还感受不出洋溢满整个乡村世界的这种浪漫气息,这种罕见的成熟美了吧?
  于是,去上学前,或者放学后,我们就你追我打,奔向路边和山坡山箐,狂采狂摘大把大把美丽的野菊花。这乡村里奢华而不稀罕的美丽生命,就被我们大把地采摘下来了,然后纷纷用她来当作武器,当作石头,相互攻击,相互掷打。
  嬉闹够了,再采摘一大把,拿回教室,或者拿回家,却哪里找得到花瓶来装她,就随手一扔,这些金黄美丽的野菊花,就曝晒在阳光里,泥地上了。
  谁也不心疼她,谁也不在乎,不可惜她,她一生的美丽,就在短短几分钟内,被我们这些乡村小男孩或者乡村少年奢侈地浪费了。
  当然,有时我们采摘到美丽的野菊花,也会趁村里的小芳或者班上的小香不注意,偷偷把她插进这些小姑娘的发稍里,或者掖进她们的衣服里。这些小姑娘羞红了脸,却增添了美丽。
  我第一次去找她,就看见她家门外的山坡山崖上,长满一坡坡的野菊花,我一下子就爱上了她。她是一个彝族姑娘,皮肤有些黝黑,不算漂亮,但是,看着她的娇小身影在秋日的金子般美丽梦幻的阳光中,在金黄浪漫的野菊花的世界里轻盈来去,两条乌黑的长辫子在野菊花上拂来荡去,我却觉得那一天她真得很美丽,很叫我动心。我就打定了一辈子爱她和娶她的主意。
  在一个草叶上闪烁着金子般的阳光,红红的美丽瓢虫在草叶、豆蔓、苞谷茎叶上爬行的日子里,我和她卧在长满蓬勃野草,开满野菊花的山坡上,我久久地吻了她。
  如果这世间没有野菊花,我不会对她一见钟情。如果没有野菊花,她也不会对我以身以心相许吧?
  乡村里的野菊花,是我今生觉得最浪漫最美丽的花。我爱野菊花,是因为我怀念已经离我很遥远了的、美丽的、天真无邪的乡村童年和少年时光;我爱乡村野菊花,也因为我爱黑瘦娇弱,并不漂亮,却也充满像野菊花一般的香香味道,也很能诱惑我,叫我心旌摇荡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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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7:44 | 只看该作者
   舞 娘                           阿萨西里·  探马错
   阿萨西里·探马错,1947年生,泰国作家。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集《坤通,天亮时你会回来》和中篇小说《天涯海角》等。
  她离开海滨渔村的时候,正值豆蔻年华。她的离去,牵动了小伙子们孤寂的心,许多人一杯愁绪,心如刀割……有消息说,她去了一个有名的班子,在那里跳南旺舞,而且成了明星。各地青年迷恋着她,簇拥着她,把花环套在她的脖子上,还常常包她的场。.
  家乡的小伙子们有点吃醋了,常常在背地里骂这个离开了故乡的少女。.我也是既钟情于她,又用最狠毒的字眼骂过她的人中的一个。.
  “简直像个野鸡!”一个爱动感情的渔家小伙子骂道,“总在餐厅里庙会上扭来扭去,你说和那路人还有啥不一样!”.
  “咳,真是让人伤心透了,白白骗去了我的一张照片,现在可能给到茅屎坑里也说不定!”另一个插嘴说道。他被姑娘迷住了心窍,只要姑娘喜欢,上九天揽月,他也不会迟疑的。
  “见她的鬼去吧!”这回轮到我说了,“她不学好,就由她去吧!”.“你他妈说话文绉绉的,我不想听!”一个急性子的渔家青年伙伴对我的话嗤之以鼻了。.
  我们——我和一些渔家的小伙子们,整天厮混在一起,见了面总免不了在背地里骂她。我们——我指的是我们小伙子和这位姑娘,曾在一个班里读书,可现在却只剩我一个还在学校里。.
  在去当舞娘之前,她是码头上的一个渔工。.
她从小就长得好看,长大以后就变得更美了。鱼的腥气,海的咸味,弄脏的面孔,掩盖不住她的美貌。渔家的小伙子们像捕捉海味一样,跟踪着她。清晨,每当渔船靠岸的时候,他们都会跑到码头上,想出各种新奇的花样,以期引起姑娘的注意。.
  我曾经说过,我也是他们之中的一个。.
  在码头上,她早上的活儿,是把鱼从船上拖下来,开膛破肚,洗净,摆在屉里,送去蒸熟,然后拿到一个高屋檐的房子,人们都叫它“咸鱼屋”,在那个地方卖。她是那儿的雇工,一天忙到晚。我和其他渔家的小伙子早晚都要顺便到那儿转一转。.
  其实,大家心照不宣而已,心里藏着的是同样的目的,就是想去看看她。我们瞧她哪儿都觉得美,举例说吧,她笑着和我们打招呼时所露出的牙齿,真像海上激起的浪花那样洁白……我们的确有点神魂颠倒。.
  我呢,竟常常装模作样,扮作一个迷恋大海迷得发疯的人,每当清晨,我都要跑到海边,假装观海,看日出。其实呢,我的眼睛瞄的是“咸鱼屋”,看她什么时候出来,都到哪儿去。.
  我比别的伙伴更加“走火入魔”。
  当我们知道她离开了“咸鱼屋”,离开了村子,我和我的渔家年轻伙伴们都陷入了同样的心境,我们既伤心又愤恨!南旺舞班的班主什么时候把她弄去学舞的,我们之中谁也记不清了。我们不想让她去当舞娘,或者说不想让她走,但这话是难于出口的。.
  我们看到她跳舞时穿的是筒一样的裙子,短得可以看见屁股蛋。动作是摇来摆去的,看上去很像水面上上下翻飞的小鸟。这并不是我们乡间每逢节日所跳的南旺舞,这种餐厅里庙会上的南旺舞,我们从中看到的,只是少女的卖弄风骚和陌生的青年男子的挑逗和越轨行动,这是多么令人厌恶啊!在彩虹、色纸之中,五颜六色明明灭灭的灯光照在她的身上,我们看到她浓妆艳抹,脸颊、嘴唇和指甲都是涂红了的。然而,我们想起了她的过去,她的身上曾经沾满了纯净的大海的气味,两相对比,这种变化怎么可能呢?她怎么能做得出来呢?.
  当她在一个出名的南旺舞班里成了明星,人们向她献花环、包她场的时候,我们都是又气又恨的。为了排解我们痛苦的感情,我们不知狠骂了她多少次!.
  可是,有一天,她却突然回来了——她是在我们把她忘却之后回来的。
  那天,海上聚集了许多海鸟,它们的白翅膀和沙滩的颜色一模一样,与海上浪花上面夕阳的余晖交织在一起,闪烁着光亮。她似乎是和饱含海水咸味的一年一度的寒季季风一起到来的。.
  她坐着三轮车,气派不小呢!车上的喇叭被按得呜呜哇哇直响,大家都不由自主地转过身去看她。.
  “真是想不到呀,都有了孩子!”我的一个渔家年轻的朋友看到她抱个孩子下了车,凑到我的身边说道,——其实说话人自己也有了孩子。大家都有了家室,只有我一个人不能结婚,因为我还在读书。.
  只有我一个人喜笑颜开地和她打了招呼,攀谈了几句。.
  这位几年前身在“咸鱼屋”的姑娘变得判若两人,她比以前白皙、细嫩、文静,因而更加妩媚动人;她看上去时髦多了,但像一个陌生的外乡人;如果你这么地看她,那是一点也找不出渔家女的影子的。.
  她的丈夫是个为南旺舞伴奏的吉他乐手——我对朋友们讲述着她的事情——被一个跳舞的男子给捅死了,原因是为了争夺她。她不想再继续跳下去了,于是带着孩子回了家。她告诉我说,她要和父亲一起出海去打鱼。.
  伙伴们笑得前仰后合,腰都伸不直了。.
  “要把指甲上的红油弄掉,恐怕还得有些日子吧!”他们嘲笑地说。.
  有人搭腔:“她来给鱼鳖虾蟹跳舞,不也满有意思吗!”.
  另一个说:“她是想再找个老公,好养活那个吉他手留下的儿子呀!”.
  最客气的人也摇头:“用不了多久,她又会去跳舞的,像她这种样子怎么干得了重活!”.
  我们大家一致认为,她大概在外面混不下去了,才回来投靠爹娘的,可爹娘也老了。.
  她的父亲是个在近岸打鱼的人,每天摇着一个小船出海,打上鱼来便交给老太婆去卖。当她一点不疼父母,不顾二老双亲走出家门的时候,我们是很可怜这两位老人家的。.
  我们曾是她的朋友,并且偷偷地爱过她,但是,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变了,这就像是波浪的影子,沙滩的痕迹,漂过的水流和吹过的风声,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已经不再爱她,因而没有了苦恼,也不再恨她了,我们心安理得。我们看到了她身上所隐藏的许许多多难于捉摸的东西,说明我们是熟悉的,但是,了解并不深。我们只知道一切都不会长久,我们是用疑惑和轻视的眼光静观事态发展的。.
  其实,自从我离开家,离开那些伙伴,上了学,我已经不记得我和她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每当我回首这些往事的时候,我都想,这其实是我自己和我的伙伴们自作多情,而那时她的心里很可能是什么都没有的。而现在,当她回来的时候,我们还能意气用事,还能对她怀有成见吗?我这样想。.
  可是,她此次回到海边渔村的时候,我也是背地里笑她,在心里讽刺她的人之一。.
  她和父亲出海的第一天,在她背后的海岸上传出一阵笑声…….
  “你说奇怪不奇怪?孤单单一个女人,到海里去打鱼。我是到海滨避暑时听到这消息的。你或许会认识吧?她和你同乡,年纪也差不多。”.
  “你不大回家,所以不知道那一带的渔民都叫她‘护船海娘娘’,讲起来像故事。她和老母亲一起过日子,有一个孩子,还小。她当姑娘的时候漂亮极了,在和她父亲下海打鱼之前,还是个跳南旺舞的明星呢……”.
  “她爸爸死了以后,谁都以为她会找一个新活干干,但是渔民们都没有想到,她驾个小船,破天荒地一个人出海,迎风破浪。她没有再嫁,因为怕孩子受罪,老母亲受苦。人家都说她勤劳、勇敢、能吃苦,好像渔家的男人,在整个暹罗湾里,与大海的风浪、漆黑、孤寂和危险搏斗的只有她一个女人。”.
  “我想写写她这些新鲜事,登在我们的刊物上。我想跟她详谈一次,问问各方面的问题,比如,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漆黑的大海里有什么感受,冷不冷,寂寞不寂寞,害怕不害怕,在生活中她有什么寄托,收入怎样,怎么休息?看电影,看哑剧,还是听民歌?此外,我还想问问她,对于以船谋生的渔民的这种生计有什么看法?作为一个女人,她对妇女的权利问题是怎么想的?
  “嗨,可别忘了问她,为什么她没有再婚,对于情爱她是什么观点?”.
  “哎,你知不知道,她的小船叫什么名字?他们给渔船命名了吗?”.
  她给自己的小船取了个“舞娘”号的名字,这两个鲜艳夺目的红色大字贴在船头上。傍晚,当猎猎的海风吹起来的时候,她便开船出海了。她站在船尾,掌着舵,在银白色的浪花中穿行。海风吹拂着她的渔民白衣,吹乱了她黑黑的头发。.
  她身上已经没有往昔“明星舞娘”和“咸鱼屋”美人的影子。她皮肤黝黑,脸皮粗糙,手掌满是老茧,还有不少裂口,浑身肮脏,散发着海腥的气味。她健壮而伟岸,动作像男人一样粗犷,已经完全不像一个女人。.
  对于我此次回来的目的,我有点羞于出口,我只说会会老朋友,问问平安而已。.
“您呢?现在在干些什么?”她问。.
  “还不是干老本行,编杂志,写书卖!——我们照张像好吗?”.
  她羞涩一笑:“嗨,快别照了。白费胶卷……你的照片我还保存得好好的呢!”.
  这也算是一桩不好向朋友们泄露的难为情的事,我也曾经把照片送给她以表殷勤。好吧!我日后给她拍照也可以。.
  我的渔家伙伴们都称颂她是渔民的“护船海娘娘”,他们是诚心诚意地赞颂她的,就像在海中真的遇见了神仙一样。在感情上,她是海上和岸上渔民的共同财富。我的朋友告诉我,当她刚刚回到村里来的时候,他们曾经小看了她,歧视过她,他们为此而感到内疚。
  问我吗?……我只能说,我比别人更感到羞愧。我离开了海滨渔村的生活,离开了故乡,好像成了一个陌生人。我回来了,可我的手掌是柔嫩的,碰到海水会脱皮。见到海浪会晕船,晒久了太阳会中暑。作为一个本地人,我是太赢弱了!可这里的人却是我的老朋友,他们不怕热,不怕冷,不怕雨,他们经受着风霜,生活在浪涛和风暴之中,其中包括被我所藐视的“舞娘”。
  在浪涛、海滩、水流之中,在海风的咆哮声中,这里的一切都变了,变得与昔日的面目全非,但她仍然是个值得人们包场和敬献花环的“舞娘”。.
  我看到了她身上所展示出来的另一种美,它比过去的美更有价值,更长久。我想正是这样的女人才是创造世界——至少是渔民的世界的一分子。她很可能是星辰,是海鸥,是天边绚丽的朝霞,或是一朵美丽的白云。不管她是什么,总之,她会使我们已经十分美丽的渔村更加美好。
                               (栾文华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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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8:17 | 只看该作者
奴 才
梁长峨
  梁长峨,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安徽省作家协会理事、宿州市作家协会主席、宿州市文联秘书长。《华夏散文》杂志副主编。

  摆布,就会感到失落。倘没有主子,离开被别人奴役,他们会魂不守舍,六神无主,觉得无聊、空虚,活不下去。“他们只在遵守别人的命令时才感到舒服。”他们是“依靠他人的法则和法律生活”的。他们不经任何考虑就会不折不扣全力执行他人的命令,回应和首肯他人的感情。“他们把顺从作为荣誉”,“在使自己服从时找到了真正的欢乐”。(引文见阿德勤《理解人性》)
  在主子面前,他们一辈子都弯着腰,压根儿也不想直腰。他们以点头哈腰为本色为快乐。主子压迫他,对他不平等,他感到舒服,觉得天经地义,一万个该;倘若主子给他那么一丁点儿平等,一丁点儿自由,他们都会感到极不自在。如果话说得不妥贴,事办得不地道,被主子掌嘴了,臭骂了,他们绝对不会怨恨主子,后悔自己当了奴才,反而会说主子骂得好,甚至能自己打自己的脸和嘴,从而更加忠于主子,为主子卖命。
  中国历朝历代读书人,从其人生的目的到最后的归宿,走的都是专制官僚、皇家奴才的道路。人们对读书人的评价,也都以此为标准。所以中国人从读书开始,甚至还没读书时,就开始接受奴才思想教育。他们接受知识的过程就是被奴化被扭曲的过程。结果,读书越多受教育时间越长的人,其人性被奴化被扭曲的越严重越彻底。想想看,一个从小就浸泡在奴化的海洋中,沿着奴才的道路,呼吸如何成为合格奴才、超级奴才的毒气,怎么能不缺钙、无媚骨?怎么能特立独行、直着身子走路?
  回顾中国一代一代大量出现的知识分子,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形成一条长长的奴才队伍,从古代一直排到今天。他们一个个以操作日益复杂的官僚机器为职业,且为此自鸣得意,感到极度的荣幸和自豪。但是,他们的理性,在品格上却是工具性的。知识分子从本质上说,应该是为理念为信仰为人的自由为真理正义为自己灵魂的独立而生,可实际上绝大部分人他们是仅仅为活着为如何更好地糊口填腹而生。所以,他们作为人的独立完全消失了,自主的灵魂没有了,只能一个个成为侏儒。以致内化成知识界的基因,一代一代遗传下来。这并不因专制政体的终结而消泯。只要有权力存在,就有奴性的适应和顺从。这就是奴才为什么在知识分子身上普遍存在的原因之一。
  奴才队伍中,有一部分是半道加入进来的。
  鲁迅说:“专制者的反面就是奴才,有权时无所不为,失势时即奴性十足。……做主子时以一切别人为奴才,则有了主子,一定以奴才自命:这是天经地义,无可动摇的。”(《南腔北调集·谚语》)这一类属于主子失势而变为奴才的。检点这些人的前后行为让人怎么也想不到,他们当主子那般凶狠,失势后当奴才又会那么出色。
  还有一种人,他们在底层,为自己的卑微、潦倒、穷困、受辱,感到寂寞,或者不堪忍受,而愤愤不平,甚至怒火中烧,到处呼喊,既煽风又点火,唯恐天下不乱。可是,他们一旦被上流社会接纳、招安,弄上个乌纱帽,顿时身上的怒气豪气逃遁无遗,变得如猫一样温顺可爱,诚惶诚恐,三呼万岁,感恩流涕,失去常态,兴奋得如吃了许多激素一般,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宋江者们是也。这类人原来的刚烈、正直,被奴性所劫持。他们本来所反对的、厌恶的东西,最终让他们投降、臣服、拜倒在地。 
  奴才和人才的境遇常常有天渊之别。就拿《红楼梦》中的袭人和晴雯这两个人看吧。
  花袭人的身世本来十分可怜,她的思想则更加可怜,她“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对贾府的当权派王夫人一味的巴结讨好,刻意奉承,心甘情愿的充当主子的心腹和秘探。因而,尽管她天生无德亦无色,还是凭着她“西洋花点子哈巴儿”,胁肩谄媚的“本事”,打小报告诬陷姐妹的“才干”,而博得了王夫人的赏识,除每月有二两银子的额外赏赐,还爬到了“准姨娘”的地位。
  晴雯呢,虽然“生得比别人好”,而且“又性情爽利”,“口角锋芒”,也有着“夜补孔雀裘”的出众才能,可是由于她“爆炭”般的性络和敢说敢笑,敢怒敢骂,光明磊落,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竟遭到令人发指的诽谤和诬陷,备受王夫人等当权者的摧残和迫害,最后不得不含冤而死。
  人们从血淋淋的事实中明白,要做当世红人,保住自己的地位,必须驯从恭谨,甘当奴才。所以,就有了安位贪禄,不务公事,与世沉浮,左右观望的了;所以,就有了主所言皆曰善,主所为皆曰可,隐而求主之所好而进之的了;所以,也就有了为快主之耳目,偷合苟容,与主为乐,不顾后害的了。明代李贽就说过:“史言魏征善谏,愚以为幸遇太宗耳。不然,使遇好谀之主,未必不变谏为谀也。”人才最后变为奴才,确实不鲜见啊!
  还有奴才变成主子的一类。为奴才时,他们对主子点头哈腰,摇尾乞怜,永远是孙子,绝对的服从,绝对的忠诚,绝对的温驯,主子指向哪里就奔向哪里,处处以奴才自命。“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摩,陶醉。”(鲁迅《南腔北调集·漫与》可是,当他混出人模人样,当上主子时,则一变柔弱、温驯之态,露出一副趾高气昂、无情无义、无心无肝、盛气凌人、凶神恶煞的嘴脸。这时的他们,彻底现出狗性的另一面:凶猛、疯狂和残忍。他们比起旧主子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类人中本来耻于当奴才的。只是因为他们出身低微卑贱,无法挤身主子的行列,不得不寻找和委身主子,以图日后翻身。所以,他们当奴才时特别尽心尽意,殷勤周到,忠贞不二,任随主子摆弄使唤。一旦当上主子,前后判若两人。“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正是他们的画像。
  披着刚烈正直的外衣,谎称自己是英雄汉,而骨子里却奴性十足的人,并不在少数。其实,刚烈、正直的英雄汉是模仿不了的,也是伪装不了的。英雄好比巍巍高山,无论怎样的电闪雷鸣,狂风暴雨,严寒酷暑,都无法使高山变形;同样,无论怎样的恶劣境遇,诸如威逼和诱惑,都不能使英雄们改变本色,低下高贵的头。
  而奴才呢?他们本质上不是英雄,永远也进不了英雄的角色,一遇变故立马就会显出其渺小和柔弱来。他们口头上常说,不愿“摧眉折腰事权贵”,实际内心里却愿把眉彻底摧毁,把腰折成对头,去伺奉权贵。他们嘴巴上一再表白,“天子呼来不上船”,实际只要是上级呼叫,他们都会连滚带爬赶去,倘是皇帝呼,他们能喜死。
  这类人统统是耍把式的货,不要说给他们职务提拔点地位升高点,就是稍为多给点笑脸和夸奖,就露馅了。我亲自听两个人吵架,一方贬低另一方说:“我同李书记握过手,你握过吗?!”仅仅是握一次手啊!如果是再加点码呢?他的奴性会怎样就可想而知了。
  人们也都见过奴才骂主子,但那是小骂大帮忙。万一他们说漏了嘴、骂到主的痛处,主子一瞪眼,他们骨头就酥了,能立即跪地求饶,吓得浑身筛糠。人们也见奴才批评主子,但那是掏主子的胳肢窝,是在主子的脊背上抓痒痒,主子开始觉得不适应,正想吹胡子可转而又感到舒服了。这是奴才的高招。
  不要以为奴才们永远只会服从和紧跟,没有任何思想和判断。相当多的奴才鬼精鬼精的。因为主子是奴才生存的靠山和支柱,一旦选择有误就等于旧时的女子嫁错了郎,没有好日子过的。所以,奴才选主子如同股民选择股票市场中的潜力股或走牛的领头羊一样,只选旭日东升的(未来有潜力)和如日中天的(正在红的发紫)人当主子。谁靠得住就跟谁跑。谁若正在走红或将要走红,他们就蜂涌而上,厚着脸皮紧追。一旦某一主子日落西山,走了下坡路,奴才们就会萌动开溜的心思,就会转着贼溜溜的眼睛悄悄窥视新的有价值的主子去投靠。在他们心里有一个铁定法则:哪个东家不是东家!奴才就是生来听东家使唤为东家服务的,跟哪个东家都是一样。换句话说,可以在这个主子门下当走狗,同样也可以在另个主子门下当走狗。
  这类人物,古今中外,比比皆是。
  据《伊丽莎白女王和埃塞克斯伯爵》一书记载:在伊丽莎白女王的情人青年伯爵埃塞克斯红极一时的时候,英国思想家培根依傍他、奉承他。后来,当女王对伯爵失去信任,征询培根时,培根看到情势有变,立马投靠女王,中伤伯爵。再后来竟然撕破脸皮,在法庭上历数伯爵之罪,将其送上断头台。为此,还得了女王一千二百镑的赏赐。奴性决定奴才必会随着情势变化而变化。如果女王依然信赖伯爵,培根绝对不会翻脸,也不敢翻脸。他看到伯爵大势已去,奴才的阴暗心理决定他必定立马顺风使舵,投靠新主子,为新主子卖力。
  我国五代时有个冯道,此人在这个异常复杂的时期,赤橙黄绿青蓝紫,阴晴雨雪风雷电,莫不变化自如。李从珂攻唐愍帝,兵到陕州,唐愍帝逃往河北。身为唐愍帝首相的冯道,看准唐愍帝必死,李从珂必立。于是,立即率百官班迎,草劝进文书。结果,李从珂上台拜冯道为司空(三公之一)。晋高祖临死,召冯道一人受遗命,要冯道出力辅立幼子石重睿。晋高祖死,景延广主张立长君,冯道却一句话不说,结果保住了他的丞相宝座。辽主灭晋,冯道自动入朝,辱骂自己是“无才无德,痴顽老子”,使自己当上太傅(三师之一)。通鉴说他:“滑稽事智,浮沉取容。”“依违两可,无所操决。”还有史书说他:“观望形势,计算利害,谋后而动,丝毫不差。”他就凭这一套,在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朝代的五十四个年头当中,被各朝所重用。
  像这种“怀道以迷国,详(佯)愚而不言,颠则不能扶,危则不能安,婉娩以顺上,逡巡以避患”者,要他有什么用!
  这给一切当主子的人一个启示,凡是围着你最紧、跟着你最勤的人,要小心点,想想他们是不是奴才。因为奴才的奴性是通施于一切主子的,你在台上,对他有利,他对你“奴”的典型;你若倒了,他对另一个对他有利的台上人,又会同样“奴”的可以的。
  按理说,我们本应严而逐之这类奴才,去选那些真心尽意、匡救其恶、所为不谀、疾恶如仇、敢于犯颜言过的人才,可我们常常做不到。
  因为中国的权力太硬,特别需要软绵绵的东西补充、阿附,奴才们正可起到这种作用。而人才都是自立于世的人。他们的生活是立足于自身奋斗,从不靠别人的恩典,从不把自己当成别人的从属物。靠别人维持自己的生存,别人成为自己生活的源泉,这对人才来说是莫大的耻辱。所以他们总是一心扑在事业上,凡事一是一、二是二,锋芒毕露,不隐忍苟合,不吞吞吐吐。他们也没有时间和心思去研究上峰的脸色,也不屑于终日蝇营狗苟。所以,人才的这种硬朗同权力持有者会常常发生碰撞,最后弄得人才是虎你得趴着,是龙你得卧着。
  相比之下,一些头子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奴才留在身边。我有一朋友,当个小官,他直言不讳地说:我明知某某人是奴才,是一条狗,但我还是重用他,因为他听话,忠于我,我看着顺眼,想着顺心,使着顺手。他作为小官都这么想这么做,那些需要更多威严更大脸面想更加为所欲为的大官,岂不更会这么想这么做?!
  这就是奴才所以能存在,能不断生出的原因。
  一个民族,如果只是朝代变而群体奴性灵魂不变,就会永远不变的出奴才。有史为鉴:八年抗战中国出了一百多万汉奸,同日本当时的总兵力差不多。几十年后文革中,刘少奇在台上,许多人紧跟不掉队;刘少奇倒了,林彪上台又转而紧跟林彪不掉队;林彪倒了,四人帮上台又立马紧跟四人帮不掉队。虽然抗日的汉奸和文革的风派人物不可同日而语,但这两种现象都应该说是奴性使然。我这么想,如果群体奴性不改,一旦国家有难,还会出现惊人相似的现象。
  一个奴性十足、永远在人前弯着腰走路的人很难有多大出息。同样,一个奴性普遍存在的民族很难真正强大起来。所以,只有让一个个跪着的生命变成站着的英雄,变成立起来的“人”的形象,让人自己成为自己的上帝,让一切人都充满自由,充满活力,充满自信和自尊,我们这个民族才会有真正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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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8:49 | 只看该作者
   哭母亲                     王友明
  王友明,1953年3月生,河北省临西县人。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华当代文学学会会员、山西省作协委员、临汾市作协副主席、临汾市广电局副局长。曾荣获“第四届中国散文精英奖卓越成就奖”。出版散文集四部。作品入选《中国文学百年经典》、《中国当代散文大观》、《百家散文精选》等20余种选本。

  母亲走了,是在端午节的凌晨4时许走的。
  惊悉这一噩耗之时,我是在晋南,远离故乡千里。如若不是妻打电话亲口对我说,我真是不能相信,母亲会如此突然地离开人间。前一天,家里还来电话告知我,母亲的身体很好,怎么一夜之间竟把我们母子分隔在两个世界!
  生,不能再见母亲一面;死,不能亲手扶母亲入棺。一阵难以抵挡的悲痛揉断了我的心肠,我即刻携妻带女急急地奔向故乡。夜半时分,我才回到母亲身旁。此时的母亲已躺在了黑色棺木之中,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欣喜地吃上一块儿子带的糕点,喝上一口儿子敬的老白汾酒了,我再也没有尽情享受浓郁母爱的福份了。我觉得,自己从此成了一只断线的风筝,只能在暗夜里独独地飞行了,心间弥漫着无边的愁云和难耐的凄凉。
  乡亲们启开棺盖,扶我瞻仰母亲的遗容。看见母亲身穿蓝色棉衣裤,头戴黑色绒帽,口含一枚铜钱,安祥地躺在那里,仿佛睡着了一般。我抑制不住心头的悲痛,一头扎进棺木里,一边轻轻地摇动着母亲的身躯,一边悲痛欲绝地哭喊:“娘,你醒醒,儿子看你来了!你也对儿说句话呀!娘,你不能走,你不能这
样走啊!”任凭我怎样呼唤,母亲都紧闭双目,安然入睡。我把脸紧紧地贴在母亲的脸上,凉凉的。我知道,85岁高龄的母亲,在人生的旅途上,以伤残的小脚,肩负着沉重的生活行囊,艰难地前行,确实是太累了,该好好休息休息了。但我却怎么也承受不了母亲默然离去的打击,这一打击也太残酷、太沉重了呀!
父亲含着眼泪说,母亲始终没有断汤水,临走的那天晚饭,还吃了一小碗面条。午夜,还听到母亲深沉香甜的鼾声。母亲啊,你就这样睡去了,毫无痛苦地睡去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你可曾知道,你留给儿子的却是无尽的悲哀、无边的思念啊!
  立于母亲身旁,我双腿发软,头晕眼花,几欲摔倒。弟弟忙扶住我,劝我到里屋坐一会儿。可我不能去坐,我要多陪母亲一会儿,从今天起,我就再也见不到母亲了呀!凌晨2点30分,开始盖棺锁扣。我随着斧头的起落,流着眼泪呼喊着:“娘,锁扣了;娘,锁扣了……”斧头声声,每一下都重重地砸在我的心尖上,刀绞般的疼痛。锁好棺扣,我们便簇拥着灵柩,连夜把母亲安葬于村北的小树林里。我跪在母亲的坟前,又放声大哭起来,汹涌而出的泪水,打湿了双膝,打湿了膝下的土地,更打湿了我无尽的怀念。
  埋葬母亲归来,天已放亮。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泪眼朦胧中,我看到窗外那随风摇动的树枝,就仿佛看见了母亲手拄拐杖,一步三摇,艰难行走的身影;痴痴的思念中,我听到一阵紧似一阵的风声,就犹如听见了母亲对儿子的深情呼唤!没有了母亲,我心里空落落的,感到一种无边的孤寂和难挨的凄凉笼罩于左右。捧着去年秋天我为母亲拍摄的最后一张照片,流年碎影又在我的眼前晃动起来:
  外婆去世后,苦命的母亲,就用14岁稚嫩而瘦弱的身躯,支撑起那个贫寒的家,靠着顽强,忍着苦痛,把几个弟弟拉扯成人;
  三年困难时期,大病初愈的母亲,拖着仍很虚弱的身体,到十多公里外的种麦区去拾麦穗。晚上,不顾劳累坐在小油灯下,用簸箕把麦穗搓成粒,再用小拐磨子磨成面,为我和弟弟包碗饺子吃;
  为了多挣点工分钱,好供我们兄弟仨读书,母亲一天工也舍不得耽误。每天晚上,伴着小油灯纺棉线、缝衣服、纳鞋底,常常是一熬就是一个通宵;
  大旱之年,母亲像壮劳力一样,一天两晌,担水点种。乡间小路上,总闪现着母亲肩挑一副大水桶,一颠一颤,十分吃力地行走的身影;
  当兵那年,母亲拉着我的手,含着泪水送了一程又一程,嘱托的话,说了一堆又一堆;
  6年后,我第一次探家,正在农田里劳作的母亲得知后,竟抹着眼泪,一路小跑着奔向日夜思念的儿子;
  母亲知道我爱吃咸鸡蛋,年年都要喂几只鸡,下了蛋腌在小罐里。若逢战友探家,或家属来队,便把咸鸡蛋煮熟,托人带到部队;
  那年初秋,母亲患病住院,需做手术。为了不影响我的工作,母亲给我发了封“平安信”。直到康复出院后,才告诉我实情;
  有一年探家归队时,为了安慰母亲,我无意中说了一句:“娘,等秋天闲了,再回来看你。”谁知,这句话竟被母亲牢记于心了。母亲精心喂养了十几只小鸡,准备秋天我回家时给我炖鸡吃。那些天,母亲天天拄着拐杖,迎着寒风到村口张望;
  晓星隐没的清晨,回乡探亲的我还沉浸在梦乡,母亲就端着一碗飘着浓烈香味的鸡蛋茶,颤颤巍巍地送到床前;
  兔年清明节那天,我出门上坟回来的晚了点,年迈的母亲便拄着拐杖,立于狂风肆虐的街口,等着我归来。
  ……
  近几年,客居异乡的我,一直惧怕有这么一天,惧怕母爱之海弃我于渺茫无垠的沙漠。但是,这一天,还是无情地降临了,而且是那么的突然,令我伤心断肠,成了一生不可挽回的遗憾。
  母亲一七那天,我们把母亲生前爱吃的食品、爱用的手绢、爱喝的白酒,摆放在坟前,并烧上了一大堆纸钱。我虔诚地跪在地上,呼唤母亲前来拾钱、就餐。我多么渴望上苍神灵,能让母亲起死回生,重新回到我们中间啊!我真不想让操劳一生的母亲,就这样孤寂地长眠在这块田野里。我拜托小树林清凉的绿荫陪伴母亲,我祈求哗哗作响的树叶与母亲聊天。
  离家的那天清晨,我又悄悄来到母亲的身旁。静静地跪于母亲的坟前,倾听着母亲一生的诉说,回忆着母亲对儿的关爱。这正是:“跪拜坟前思泪纷,骨肉亲情难相分。唤儿声声终见面,呼母夜夜可曾闻?”我知道,我那慈祥的白发母亲,已带着苦难、带着满足、带着思念,静静地长眠于斯了。可我却无法舍弃我的母亲,但又无奈地、恋恋不舍地向母亲告别:“娘,儿走了,想儿的时候就给儿托个梦。儿永远不会忘记,只要有时间儿都会回来看你,给你送上零花钱、食品和老白汾酒。娘,你就安息吧!”
  我一步三回头地离开母亲,涌上心头的只有一句话:“娘,你是不会死的,你永远活在儿的心灵深处!”此时,我感到那无边的孤独和凄凉又越来越浓地笼罩于心头——今后的日子,是再也没有母亲的日子,是我永远想念母亲的日子。
  一阵歌声又在我耳边响起:“你可是又在村口把我张望?你可是又在窗前把我默想?你的那一根啊老拐杖,是否又把你带到我离去的地方?……”
  我的眼前,顿时出现了一个身影,一个手拄拐杖、翘首张望的身影。那就是生我养我疼我爱我的白发亲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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