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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的人文社科学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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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05:31:14 | 只看该作者
欢迎加入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隶属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是在民政部注册的国家一级学术团体(法人单位),创办于1994年。学会的创始人是周有光、王均、张志公、尹斌庸等语言文字学界老前辈,首任会长是张志公,第二任、第三任会长是北京大学教授苏培成,名誉会长是周有光、王均。2006年10月下旬在天津召开学会的第七次学术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新理事会由95名理事(25名常务理事)组成,新任会长是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庆株,副会长5名,他们是复旦大学教授陈光磊、教育部语用所研究员冯志伟、山东大学教授盛玉麒、语用所所长姚喜双、教育部语用司推普处处长袁钟瑞,袁钟瑞兼任秘书长。
  学会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宗旨,以团结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和热心于普及民族共同语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教师、科研工作者、媒体工作者为己任,推进普通话、规范汉字、汉语拼音的社会应用及其学术研究,为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和国家现代化、信息化而努力。“中国语文现代化”既是与时俱进的语言文字观念,也是与时俱进的中国语言文字工作,其本质是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信息化、国际化,其主要内容是推进“语言通用化,文体口语化,文字简易化,表音字母化,中文电脑化,术语国际化”。目前学会会员有约700名,大多数是高校和师范院校的教师(教授),还有部分信息学界、语言文字学界、新闻出版界、中小学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有志于中国语文现代化学者、编辑、记者、教师和干部。
  学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学术会议,出版一本论文集(语文现代化论丛),每季度印发一期学会《通讯》。今后,学会将积极发展会员,增加学术交流活动,增加编辑出版论文著作,开展学术论文评选活动,并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广泛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培训活动,把学会办成语言文字工作者的学术园地和联谊园地。
  学会直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领导,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负责联系和指导。
  
本学会秘书处办公地点:北京朝阳门内南小街51号
  邮政编码:100120;
  电话及传真:010-65255275
  邮箱:zgywxdhxh@126.com
  网站:www.xiandaiyuwen.com
  秘书长袁钟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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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05:35:4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Socie ty on Modernization of Chinese Language〉,是全国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本会挂靠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第二条
  本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社团法人。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全国有志于中国语文现代化的各界人士,干实事、出成果,推动语文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从而为四化、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会遵照我国宪法、法律、法令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促进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条
         本会接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接受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六条
  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核准登记的章程,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自成实体的道路,努力把本会建设成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社会团体。
  第七条
  本会在全面深入地对语言文字进行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和研究成果的实验、交流的基础上,着重话言文字的应用,特别强调和计算机界、电子技术界等方面的结合、协调,以求尽快获得社会效益。
第二章
任务
  第八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1.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新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
  2.组织力量,特别要注意发现和培养青年,进行有关语文现代化各顶课题的研究、实验、讨论,并且做好有关科研成果的出版、应用和推广工作;
  3.密切联系各有关方面,努力促进国内外语文现代化工作者和热心人士的联络与交流,及时了解有关信息,介绍有关的先进经验。
  第九条
         基本任务的实施由各届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且拟定中期和近期工作计划,积极组织落实。
第三章
会员
  第十条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1.个人会员。凡有志于中国语文现代化并有相当成绩、赞成本会章程、织极参加本会活动者,本人提出申请,并由两名会员介绍,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所委托的本会其他机构批准,均可成为个人会员。
  2.团体会员。凡有志于中国语文现代化、赞成本会章程v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的合法单位和团体,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所委托的本会其他机构批准,均可成为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如果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本会理事会或所委托的本会其他机构批准备案,终止会员资格;本会理事会或所委托的本会其他机构经讨论认为不再适宜作为本会会员者,可以用适当方式宣布除名。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权利: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有权提出有关建议并且监督本会工作:③有权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各顶活动;④有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权利。
  2.会员义务:①履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②积极参与本会活动,分担本会各项任务,尽可能为本会作出贡献;③按期缴纳会费;④有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个人会员代表每三十人产生一名,由会员选举产生;团体会员代表由所在团体推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任务是:
  1.听取理事会的工作汇报;
  2.讨论通过对本会章程的修改;
  3.选举理事;
  4.就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5.讨论作出重大决议,例如机构设置、机构负责人的任兔、会内的工作制度、规定等等。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每届任期四年。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议本会常务理事会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工作报告;
  3.制定、修改章程:
  4.选举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
  5.讨论作出重要决议;
  6.决定本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如因故不能出席理事会,应当事先请假并且对所讨论的重大事顶提出书面意见。重大事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同意方为有效。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召开理事会,应当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本会常务理事会由常务理事组成,每届任期四年。常务理事由理事会在理事中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1.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代行理事会职责;
  2.制定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3.领导本会各下属机构和下属组织进行工作;
  4.审议会员科研成果;
  5.根据会长提名决定常务副会长人选;根据秘书长提名决定副秘书长入选。
  第十六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全面领导本会工作,对外是本会的法人代表;副会长协助会长进行工作。
  木会设常务副会长一人,负责实施会长、副会长对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和下属机构的领导。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在正副会长的领导下研究处理本会日常事务,进行各方面的联络工作。
  本会正副会长及秘书长由理事会在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副会长由会长提名,常务理事会通过;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常务理事会通过。
  第十七条
  本会法人为常务理事会,法人代表为会长或常务副会长。
  第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理事会可以聘请专家担任本会名誉会长和顾问。本会顾问可以同时分别兼任各课题组或下属机构的顾问。
  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下设若干机构,负责诸如组织、宣传、科研、编辑出版、科技开发、培训、财务等工作。下属机构应当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省、市、自治区及地市可成立分会。
第五章
资产和财务
  第二十条
        本会资产为共有资产,依照国家和社团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
  1.会费;
  2.国内外个人、团体及有关方面的资助和捐赠;
  3.兴办知识产业或其他经济实体所得的收入。
  经费主要用于本会的活动,包括会务、科研、出版、组织建设、宣传普及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
  财务管理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建立健全财会制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发展社团经济的收入,百分之六十用于发展符合本会宗旨的事业,百分之四十用于本会的日常管理。事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建账。
第六章
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四条
  变更程序:
  1.本会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业务主管部门等重大变更,由常务理事会提出变更报告,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并且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2.涉及登扭证书其他内容的一般性变更,由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
  3.向原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申报,依法****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终止程序:
  1.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报告,提交理事会讨决定;
  2.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确定善后,工作人选,成立清算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3.向原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行政主管机关申报,依法****注销登记手续;
  4.本会终止清算后剩余的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会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本会理事会通过,自社会团体行政机关核准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根据各方意见提出修改意见,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社会团体行政机关核准
33#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05:37:43 | 只看该作者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历年入会会员名单
姓名
省市
工作单位
岑泽丽
湖北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常 春
湖北
湖北大学中文系
陈淑梅
湖北
湖北英山师范学校
邓双荣
湖北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杜宇虹
湖北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龚贤武
湖北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郭齐智
湖北
武汉市马房山中学党总支
郭小枫
湖北
武汉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
黄婉梅
湖北
湖北宜昌三峡大学文学
兰 霞
湖北
武汉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雷 峻
湖北
武汉理工大学宣传部
黎 军
湖北
湖北省随州市实验中学
李 娟
湖北
武汉市体育运动学校
李 婷
湖北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李晋峰
湖北
武汉市艺术学校
李俊群
湖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老干处
李耀楠
湖北
湖北省襄樊市教育
李支舜
湖北
湖北省监利师范学校
李仲英
湖北
武汉市水果湖东一路18401
刘 芳
湖北
湖北宜昌三峡大学
刘 丽
湖北
武昌区大东门小学
刘兴策
湖北
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
吕洪雁
湖北
武汉市江汉大学中文系
马婷婷
湖北
湖北襄樊学院中文系
彭江帆
湖北
武汉新洲教师培训中心
饶丹丹
湖北
武汉市燃气学校
容丽芬
湖北
武汉机电工程学校
舒邦新
湖北
湖北省襄樊市隆中襄樊学院图书馆
孙和平
湖北
湖北省咸宁学院语委办
王 立
湖北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汉大学人文学院
吴文君
湖北
武汉市财贸学校
吴亚晖
湖北
武汉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
萧国政
湖北
武汉大学语言与信息研究中心
肖素美
湖北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邢福义
湖北
武汉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
熊传真
湖北
武汉湖北省教育厅语委办
张道俊
湖北
湖北黄石湖北师范学院中文系
张开勤
湖北
湖北省荆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周 璟
湖北
武汉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
邹翊燕
湖北
武汉市幼儿师范学校
3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05:39:17 | 只看该作者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吟诵分会组织结构
名单按音序排列)
  【顾问委员会】高树茂(世界知识出版社社长)、高占祥(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主席)、李宝库(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民政部原副部长)、柳斌(国家总督学顾问)马庆株(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会长)、沈国放(世界知识出版社总编)、田青(中国艺术研究院“非遗”保护国家中心主任)、王登峰(国家语委副主任)、文日焕(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院文学学院院长)、杨牧之(中国书刊发行协会主席)、张启华(****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郑伯农(中华诗词学会会长)、郑欣淼(故宫博物院院长)
  【专家委员会】曹灿(北京语言学会朗诵研究会会长)、陈炳铮(福建技工学校教师)、陈新雄(台湾师范大学教授)、陈以鸿(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编审)、程毅中(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戴逸(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名誉所长)、范敬宜(《人民日报》原总编辑)、冯其庸(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胜利(哈佛大学中文部主任,美国)、傅万寿(台湾汉语研究会会长,台湾)侯孝琼(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授)、霍松林(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名誉院长)、姜嘉锵(中央民族乐团演员)、金致??(高丽大学英文科名誉教授,韩国)、劳再鸣(中南财经大学副教授)、李炳汉(首尔大学中文科名誉教授,韩国)、李明(香港吟诵学会会长,香港)、李五奎(龙仁大学艺术大学教授,韩国)、李西安(中国音乐学院原院长)、李岩(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林东海(人民文学出版社编审)、刘崇德(河北大学教授)、刘衍文(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鲁国尧(南京大学教授)、潘悟云(上海师范大学教授)、盘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文化顾问)、彭林(清华大学教授)、朴锡(祥明大学教授,韩国)钱明锵(美国三鼎诗会名誉会长)、钱绍武(中央美术学院教授)、秦德祥(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 、秦序(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史鹏(湖南诗词协会原副会长)、苏民(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员)、苏庆华(马来西亚大学教授,马来西亚)、唐孝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屠岸(人民文学出版社原总编辑)、涂宗涛(天津市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王更生(世新大学教授,台湾)、萧善芗(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师)、叶嘉莹(南开大学中华古典文化研究所所长,加拿大)、周笃文(中国新闻学院教授)、周有光(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名誉会长)、佐藤利行(广岛大学教授,日本)
  【首席专家】周有光
  【理事长】韩经太(北京语言大学副校长)
  【常务副理事长】赵敏俐(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副理事长】陈少松(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冯哲(四海孔子书院院长)、高峰(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厂长)、哈辉(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华锋(河南大学文学院教授)、李振村(《小学语文教师》主编)、吕君忾(中山大学特聘研究员)、施榆生(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党总支书记)、王德胜(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张本义(大连市图书馆馆长)张庆(《光明网》副主编)
  【秘书长】徐健顺(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
  【副秘书长】贺敬夫(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信息中心编辑)、刘奶景(中央民族大学学生)、郑俊蕊(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教师)、朱立侠(中山大学研究生)
  【理事】曹琴(长沙培英艺术园园长)、陈琴(华南师大附小教师)、陈少松(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陈岳琴(六艺国学馆董事长)、程滨(天津南开中学教师)、程元(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教研员)、戴建荣(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中心小学教师)、戴学忱(中央民族乐团演员)、窦桂梅(清华大学附属小学副校长)、丁时祺(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杜大鹏(“钧天坊”古琴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杜敏(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播音指导)、冯哲(四海孔子书院院长)、高峰(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厂长)、高明(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哈辉(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韩经太(北京语言大学副校长)、贺敬夫(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信息中心编辑)、胡晓(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语文》编辑部副主任)、华锋(河南大学教授)、金中(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康定(上海嘉定第一中学校长)、孔江平(北京大学教授)、孔为峰(山东省曲阜市实验小学教师)、李昌集(徐州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李慧敏(北京市朗诵研究会理事)、李瑾华(中国石油大学副教授)、李一信(鲁迅文学院原副院长)、李振村(《小学语文教师》主编)、黎水生(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副教授)、林凤慧(上海市位育中学教师)、刘宝坤(北京市朗诵研究会会员)、刘晓艳(上海市位育中学党总支书记)、陆澄(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播音员)、吕君忾(中山大学特聘研究员)、马成立(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教育局副局长)、彭世强(上海师范大学附中教师)、钱茸(中央音乐学院教授)、秦燕春(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施榆生(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党总支书记)、孙海燕(北京语言大学首都国际文化研究基地办公室主任)、孙连兴(北京市朝阳税务学会理事)、孙晓娅(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孙鹏祥(乌克兰华人华商青年联合会会长)、檀作文(首都师范大学讲师)、汪秀梅(广州市番禺区教研员)、王德胜(首都师范大学教授)、王振华(“玉振经声”吟唱班负责人)、王恩保(北京语言大学教授)、魏嘉瓒(江苏省诗词协会副会长)、徐冬梅(小学语文“亲近母语”工程负责人)、徐健顺(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许石林(《深圳商报》首席记者)、薛瑞萍(合肥市第62中学高级教师)、杨芬(北京大学教师)、杨汝清(北京国际青年研修大学IYU文化交流中心主任)、杨建国(北京语言大学国际文化研究基地副主任)、杨一(音乐人)、于晓鹏(北京语言学会朗诵研究会会刊执行主编)、曾东(金和泰道影视文化公司摄影师)、曾少立(中华诗词研究院研究员)、曾田力(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音乐传播研究所所长)、张本义(大连市图书馆馆长)、张桂兴(北京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张海鸥(中山大学教授)、张  华(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张  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张啸龙(深圳奥悦公司董事长)、张庆(《光明网》副主编)、张卫东(北方昆曲剧院演员)、张维佳(北京语言大学教授)、赵敏俐(首都师范大学教授)、赵永生(北京市朝阳区诗词研究会会长)、郑俊蕊(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周益民(南京市琅琊路小学特级教师)、朱立侠(中山大学研究生)、朱文君(《小学语文教师》副主编)
  【常务理事】陈琴、陈少松、陈岳琴、程滨、戴学忱、杜敏、丁时祺、冯哲、高峰、高明、哈辉、韩经太、华锋、李昌集、李振村、黎水生、吕君忾、彭世强、施榆生、孙鹏祥、王德胜、王恩保、王振华、徐健顺、薛瑞萍、曾田力、张强、张本义、张庆、张维佳、赵敏俐
  【法律顾问】高明
  学会下设吟诵申遗与保护工作部、学术工作部、编辑出版工作部、大学教育工作部、中学教育工作部、小学教育工作部、社会教育工作部、艺术演出工作部、对外教育工作部、媒体工作部、培训部、海外志愿者部、吟诵基金筹备组,秘书处办公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综合楼413吟诵学会。
  联系电话:010-68907663-825
  邮箱:zhonghuayins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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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05:53:2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吟诵分会第一届理事名单






顾问委员会:由支持吟诵工作的政府官员和著名社会人士组成。
委员:
高树茂:世界知识出版社社长。
高占祥:全国政协常委、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主席。
李宝库: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前民政部副部长。
柳斌: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语委主任。
马庆株:南开大学教授,语言学家,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会长。
沈国放:世界知识出版社总编,原外交部发言人、部长助理、驻联合国大使。
田青: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国家中心主任。
王登峰: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用司司长。
文日焕: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院文学学院院长。
杨牧之:中国书刊发行协会主席、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前新闻出版署副署长。
张启华: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郑伯农:中华诗词学会会长。
郑欣淼:全国政协文史与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故宫博物院院长。

专家:由吟诵传人组成。(略)
专家委员会:由吟诵专家和著名学者组成。
委员:
曹灿:北京语言学会朗诵研究会会长,国家一级演员。
陈炳铮:福建技工学校退休教师,吟诵学家,吟诵曲家。
陈新雄:台湾师范大学教授,吟诵家。
陈以鸿: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原编审,翻译家,吟诵家,“唐调”传人。
程毅中: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中华书局编审。
戴逸: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名誉所长、国家清史编撰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文史馆馆长。
范敬宜:原《人民日报》总编辑,清华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原院长,“唐调”传人。
冯其庸: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红学家,“唐调”传人。
冯胜利:哈佛大学中文部主任,语言学家。(美国)
傅万寿:台湾汉语研究会会长,吟诵家。(台湾)
侯孝琼: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授,湖北省武汉市诗词学会副会长,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吟诵家。
霍松林: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名誉院长,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诗词学会名誉会长。
姜嘉锵:男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国务院颁发特殊贡献奖获得者。
金致逵:高丽大学英文科名誉教授,吟诵家。(韩国)
劳再鸣:中南财经大学副教授,吟诵曲家。
李炳汉:首尔大学中文科名誉教授。(韩国)
李明:香港吟诵学会会长,吟诵曲家。(香港)
李五奎:龙仁大学艺术大学教授,吟诵家。(韩国)
李西安:原中国音乐学院院长。
李岩:中央民族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
林东海:人民文学出版社编审,闽南语吟诵家。
刘崇德:河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
刘衍文: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上海作家协会会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鲁国尧: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音韵学会会长。
潘悟云:上海师范大学语言学教授、吟诵家。
盘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文化顾问,国家一级作曲家,吟诵曲家,享受国务院津贴。
彭林: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朴锡:祥明大学中文科教授,吟诵家。(韩国)
钱明锵:世界汉文化联合会执行会长,世界汉诗联合会执行主席,美国三鼎诗会名誉会长,中国楹联学会顾问,杭州师范大学客座教授。
钱绍武:雕塑家,书法家,吟诵家。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导,首都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雕塑委员会会长,中国城雕全国艺委会顾问,中国美术家协会雕塑委员会委员。
秦德祥: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吟诵学者。
秦序: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学术评议委员,中国音乐协会会员。
史鹏:原湖南诗词协会副会长,中华诗词学会名誉理事,湖湘派诗人,湘语吟诵家。
苏民: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员、导演,原副院长,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老教授协会文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吟诵家。
苏庆华:马来西亚大学中文系教授,吟诵家。(马来西亚)
唐孝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吟诵家,“唐调”传人。
屠岸:原人民文学出版社总编辑,中国诗歌学会副会长,常州吟诵代表人物。
涂宗涛: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天津市中华诗词学会诗顾问,天津市国学研究会顾问,天津市楹联学会顾问,天津市地方史志学会顾问,曾任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会首届学术委员。
王更生:世新大学中文系教授,原台湾师大国文系教授,吟诵家。(台湾)
萧善芗: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退休教师,吟诵家,“唐调”传人。
叶嘉莹:古典文学学者,吟诵家,南开大学中华古典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加拿大皇家学会院士,曾任台湾大学教授、美国哈佛大学、密歇根大学及哥伦比亚大学客座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终身教授。(加拿大)
周笃文:中国新闻学院教授,中华诗词学会原副会长,吟诵家。
周有光: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名誉会长,常州吟诵代表人物。
佐藤利行:广岛大学北京研究中心主任,广岛大学研究生院教授。(日本)

首席专家:
周有光: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名誉会长,常州吟诵代表人物。

理事长:
韩经太:北京语言大学教授、副校长,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首都国际文化研究基地主任。

常务副理事长:
赵敏俐:首都师范大学教授、中国诗歌研究中心主任。

副理事长:
陈少松: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吟诵家。
冯哲:四海经典文化传播中心主任,四海孔子书院院长。
高峰: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厂长。
哈辉:中央民族大学声乐副教授,中华慈善总会“国学工程形象大使”。
华锋:河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吟诵学家。
李振村:《小学语文教师》主编,全国“十一五”教育规划教育部课题新经典诵读实验课题组组长。
吕君忾:中山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广州诗社副社长,粤语吟诵家。
施榆生: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党总支书记,闽南语吟诵家。
王德胜:首都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张本义:大连图书馆馆长,吟诵家。
张庆:光明网副主编。

秘书长:
徐健顺: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吟诵家。

副秘书长:
贺敬夫: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信息中心编辑。
刘奶景:中央民族大学学生。
郑俊蕊: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教师。
朱立侠:中山大学研究生。

理事会:由热心推动吟诵工作的人士组成。
理事:
曹琴:长沙培英艺术园园长,湖南省楹联协会副秘书长,湖南省女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湖南嘤鸣诗社副秘书长,碧湖诗社秘书长兼副主编,湖南省演讲与口才学会常务理事。
陈琴:华南师大附小语文高级教师,全国推动读书十大人物。
陈少松: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吟诵家。
陈岳琴:六艺国学馆董事长,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公益律师。
程滨:南开中学一级教师,天津市河西区中华吟诵社名誉社长,吟诵家。
程元:上海市青年语文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教研员。
戴建荣: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中心小学教师,小学语文名师。
戴学忱:中央民族乐团国家一级演员,第六届世界青年联欢节金奖获得者,中央歌舞团五十年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吟诵家。
窦桂梅:清华大学附属小学副校长,全国小学语文特级教师。
丁时祺: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吟诵曲家。
杜大鹏:“钧天坊”古琴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杜敏:北京市语言学会朗诵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播音指导。
冯哲:四海经典文化传播中心主任,四海孔子书院院长。
高峰: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厂长。
高明:知名律师,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松禾成长关爱基金副理事长。
哈辉:中央民族大学声乐副教授,中华慈善总会“国学工程形象大使”。
韩经太:北京语言大学教授、副校长,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首都国际文化研究基地主任。
贺敬夫: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信息中心编辑。
胡晓: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语文》编辑部副主任。
华锋:河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吟诵学家。
金中:西安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康定:上海嘉定第一中学校长、党总支书记,上海市特级校长。
孔江平: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语音与乐律实验室”负责人。
孔为峰:曲阜市实验小学教师,曲阜公益国学启蒙馆馆主。
李昌集:徐州师范大学文学院特聘教授,吟诵曲家。
李慧敏:北京市语言学会朗诵研究会理事。
李瑾华:中国石油大学副教授。
李一信:中华诗词学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原鲁迅文学院副院长,中国作家协会办公厅主任。
李振村:《小学语文教师》主编,全国“十一五”教育规划教育部课题新经典诵读实验课题组组长。
黎水生: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
林凤慧:上海市位育中学国际部主任,语文高级教师。
刘宝坤:航空部退休干部,北京市语言学会朗诵研究会会员。
刘晓艳: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党总支书记,高级教师。
陆澄: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播音员,上海朗诵艺术委员会秘书长,“金话筒”获得者。
吕君忾:中山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广州诗社副社长,粤语吟诵家。
马成立: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教育局副局长,世纪中学校长。
彭世强:上海师范大学附中教师,全国特级教师。
钱茸: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授。
秦燕春:北大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博士,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中国文化》杂志责任编辑。
施榆生: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党总支书记,副教授,闽南语吟诵家。
孙海燕:文学博士,北京语言大学首都国际文化研究基地办公室主任。
孙连兴:北京市朝阳税务学会理事,深圳松禾成长关爱基金会税务顾问。
孙晓娅: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副教授,文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孙鹏祥:声乐教育博士,男高音歌唱家、歌剧音乐会导演,乌克兰华人华商青年联合会会长,深圳松禾成长关爱基金会发起理事。
檀作文: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
汪秀梅:广州市番禺区小学语文教研员,国家级骨干教师。
王德胜:首都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王振华:湖南平江吟诵调传人,“玉振经声”吟唱班负责人。
王恩保:北京语言大学语言学教授,吟诵学家。
魏嘉瓒:江苏省诗词协会副会长,苏州市诗词协会会长,吟诵家。
徐冬梅:儿童阅读推广者,小学语文“亲近母语”工程负责人。
徐健顺: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吟诵家。
许石林:《深圳商报》首席记者,中央电视台特约撰稿人,中国咽音学会会员,深圳市杂文学会副会长。
薛瑞萍:安徽省合肥市第62中学小学部高级教师、合肥市优秀教师。
杨芬:北京大学教师、闽语吟诵家。
杨汝清:北京国际青年研修大学IYU文化交流中心主任。
杨建国:北京语言大学国际文化研究基地副主任。
杨一:客家语吟诵家。
于晓鹏:北京语言学会朗诵研究会会刊《诗文与朗诵》执行主编,朗诵家。
曾东:金和泰道影视文化公司摄影师。
曾少立:中华诗词研究院研究员。
曾田力: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音乐传播研究所所长,长城书院负责人。
张本义:大连图书馆馆长,中华诗词学会理事,中国书法家学会理事,中国历史文学研究理事,大连市文联副主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吟诵专家。
张桂兴:北京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
张海鸥: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韵文学会副秘书长,中国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宋代文学学会理事。
张华: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比较文学教授,中国比较文学学会理事,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张强:淮阴师范学院副院长,吟诵学家。
张啸龙:深圳奥悦公司董事长,诗人,翻译家。
张庆:光明网副主编,首都青年记者编辑学会常务理事,公益五环观点提出人,全国媒体联盟副秘书长。
张卫东:北方昆曲剧院国家一级演员。
张维佳:北京语言大学语言学教授、科研处处长。
赵敏俐:首都师范大学教授、中国诗歌研究中心主任。
赵永生:北京诗词学会理事、朝阳诗词研究会会长,北京楹联学会副秘书长。
郑俊蕊: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
周益民:南京市琅琊路小学语文特级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
朱立侠:中山大学研究生。
朱文君:《小学语文教师》副主编。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部分理事组成。
常务理事:
陈琴(广州)陈少松(南京)陈岳琴程滨(天津)戴学忱杜敏 丁时祺(湖南)冯哲高峰
高明哈辉韩经太华锋(开封)李昌集(徐州)李振村(上海) 黎水生(湖北) 吕君忾(广州)彭世强(上海)施榆生(漳州)孙鹏祥(深圳)王德胜王恩保王振华徐健顺<SP </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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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05:55:11 | 只看该作者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吟诵分会中华吟诵学会)是在民政部正式注册、由教育部语用司主管的中华吟诵志愿者群众团体,于2010年1月在北京成立,是中华吟诵界唯一的全球性团体组织。学会有申遗、学术、培训、大学教育、中学教育、小学教育、社会教育、艺术、媒体、海外志愿者、秘书处等多个部门,迄今已有个人会员两千余人,团体会员数十个,遍布全国,在海外也有传播,并正在迅速壮大。
中华吟诵学会自成立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已经采录和整理了200多人的吟诵影音,计划采录千人以上,建设中华吟诵数据库。学会开展了吟诵研究工作,获得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正在策划申报国家级和世界级非遗。学会在传承、宣传和推广吟诵方面成绩卓越,已经探索出了一套普通话吟诵的学习和教学方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欢迎。学会开办了吟诵学习和师资培训班20多期,培训了吟诵师资近两千人,在全国建立了一百多所实验示范学校,并建设了4个中华吟诵示范区,即由政府出面组织全市县的语文老师学习吟诵和使用吟诵教学。学会还在各大电视台和大型活动中进行吟诵演出和宣传活动,出版吟诵教材和相关书籍、影音,组织吟诵教学活动和学术研讨等。
学会的宗旨是:推广普通话吟诵,传承传统吟诵。
学会的口号是:吟咏诗词,诵读文赋;传习雅言之道,养成君子之风;继往圣之绝学,留中华之斯文;乐何如也?幸甚至哉!
中华吟诵学会理事长:韩经太;常务副理事长:赵敏俐。秘书长:徐健顺。
中华吟诵学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综合楼413
电话:010-68907723-825
网址:www.yinsong.org
电子信箱:zhonghuayins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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