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99年度科學教育學習網「科學之美」攝影徵選實施計畫
壹、依據
教育部99年度科學教育數位學習經營與推廣計畫辦理。
貳、目標
一、激發教師及學生創意,參與創作豐富科學教育學習網內容,推廣並發展科學教育學習網,提供師生教學使用。
二、發揮電腦網路分享教學資源的精神,鼓勵各級教師及學生,共同分享生活中的科學之美,期能有效地推動科學教育數位學習之風氣與能力養成。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肆、參加對象
國內中小學教師、實習教師、各級國中、小學生及對此主題有興趣者之一般民眾。
伍、徵選作品規定
本活動將攝影相片與文字說明共同列入評審:
一、攝影相片:凡以科學為內涵,包括數學、化學、物理、生物(
動物、植物、生物化學、微生物)、地球科學、生活科技等學科之事物的本體或現象所攝得之相片均屬之。
二、文字說明:每一相片科學性之文字說明,字數限定於二五0字。
陸、活動期間及方式
一、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00年02月28日。
二、活動方式:進入科學教育學習網(冊會]http://science.edu.tw/index.jsp)註冊會 員,並於會員部落格相片中,上傳科學之美照片及文字說明,於相簿標題註明『科學之美-作品主題』,相簿簡介中填寫個人資料,姓名、服務(學校)單位名稱、職稱(年級)、
連絡mail,並於相片簡述中敘述有關圖片科學性之文字說明,字數限定於二五0字。(範例:科教網部落格)
柒、評選方式
(一)相片評分:佔90%。
相片:主題景緻30%、美感意境30%、創意表現30%,敘述有關圖片科
學性之文字說明以解釋清楚為主。
(二)網路人氣票選:佔10%。
人氣票選:參賽作品上傳至科學教育學習網,以參觀人數累積人次
級距計算分數。
捌、獎勵
一、優等三名:3件,隨身碟一只及精美小物。
三、佳作五名:5件,精美小物。
註:若無符合錄取標準者得從缺。
玖、得獎公告
將於100年03月31日前在教育部科學教育網公告並以mail方式通知得獎者及領獎方式。
拾、本辦法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拾壹、聯絡方式
一、連絡電話:(07)717-2930轉7024 蔡騰文、曾玉靜助理
二、mail:sciedu2020@gam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