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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的 恋 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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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4:55:09 | 只看该作者
62雷给我买的平底锅,用柴火做米饭,味道真得还很不错。只是没有什么菜。我也不能让雷给我拿菜吃。

春天真的来了,我想到了应该带学生们去野炊一回。我教的是小学三年级,我在前一天对学生们说,准备大米和锅,还有盐和油,不准在家里带菜。学生们真是听话,第二天,三十几个学生,没有一个人带一张菜叶,当然,也没有一根葱。

我们从学校出发,顺着马路走过麦田,走过池塘,再走过树林往山上走。我们要去的目的地是鸡公山,我的学生们说,那个山头上比较好耍,说山上还有个庙。

我的确也相信那个山头比较好耍,因为那是一个山脉的最高峰,远远望去,那的确是一个风景。我出生在山沟里,对山峰有一本能的趋向性。也就是说,只要是较高的山峰,总有有一种神秘力量在召唤我。
52#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4:55:46 | 只看该作者
63山上并没有一个庙。或者说,那山上可能几十年前有一个庙,而现在只有一圈石头围在山顶。山顶还有几棵较粗的柏树在乱石间,使这个山顶不至于太让人失望。不过,当我看到那石头上几块红布,还有几只木制的人脚与人手时,还是可以联想到庙的。

我与学生们就在那山顶的石头上搭锅做饭。水是从山腰的堰塘里打上来的,柴么,四周到处都是。菜么,当然也不缺。我一下指示,学生们就去摘野菜了。野菜就是刺尖儿,就是鱼腥草,就是野葱。这些东西用油炒着,下白米饭,也还能裹腹。

我的任务主要是指挥学生把饭煮熟。我的饭是学生给我煮上的,我当然也出了米,只是我吃菜的时候,是从几个灶上夹一筷子。那味道比起家菜,还是不那么合口,当然,更没有肉好吃。

吃了饭,就是学生们玩打扑克,我也参与其中。我们打的是“甩2”。

太阳快要落山了,我们也要下山了。学生们给我采了几书包野葱,那就是我野炊的最后收获。

第二天,我把野葱择洗干净,凉去一些水汽,用刀随便的切了,放些食盐,腌渍在一个绿色的塑料盆里。从那天开始,我天天,几乎每顿都是吃野葱。吃了五天之后,实在吃不下去了,只有把剩下的变了色的野菜倒掉。

在我吃了几天野菜之后的一天,海说他想起了,这个村还有一个美女,可以给我帮忙撮合一下。我听了非常兴奋,好像美女就已经靠在了我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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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4:56:24 | 只看该作者
64海给我说有美女的那天,是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是在学生厨房里给我说的。那时,天气乍暖还寒,灶后还有从灶膛里掏出来的火子儿,于是,空气还比较温暖。

海说,那个美人的弟弟在雷班上读四年级,海就从其弟弟那里打听美女的行踪。终于,打听到美女第二天要到乡场上去,于是,就转告了我这个消息。

第二天,我起床很早,吃过饭就在木楼上看过往的行人,终于看到了那个美女。的确是个美女,个子很高,粗略地一看,的确有一点电影明星的形象。于是,我就决定与进一步发展我们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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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4:57:08 | 只看该作者
65只要是在春天,无论是多么悲观的人,都不容易消极的。何况,现在海要在这个季节给我撮合一个美女呢?

现在,在我要讲与这个美女正式交往的历史之前,我还想说说春这个季节。

春季,她的确是一个动植物发情的季节。

我八岁那一年,在一个麦地里,把一个叫春的野猫的尾巴逮住,用塑料壳的钝刀使劲的在猫头上砍。那是一只灰色的猫,不知是公还是母,总之,我以为它是来勾引我家大花猫的。我家的猫与我同岁,是骟了的,也不知是公还是母。

我在十一岁时的一个春天,上山积肥,我见到了看似干枯的灌木树桩上,发出了青中透红的蓬勃向上的嫩茎。我见了那些茎,就掰下来与牛粪一起装进背兜,背到集体的秧母田里去倒掉(做肥料)。这些秧母田里,晚上总是“呱呱呱”的此起彼落,蛙声一片。

我在掰那些茎的时候,我感受到了春天的某种神奇。

后来,我听一位管制分子与父亲摆龙门阵,说某某植物发的茎,像狗鸡儿一样。我当时听了,觉得那管制分子很可耻,也很俗气,因为,我知道狗鸡儿就是狗的那个东西。

后来,我对我自己身上的“茎”也感觉到了奇妙。我对自己身上的这个“茎”感到奇妙,可能是来自一些生理学方面的书,但那个时候好像并没有读过生理学。我最多是在初一时,在供销社买过一本《祝你家庭幸福》。

卖这本书的是一位大姐姐。我卖回去把这本书读了不下五遍。那本书里的一个词语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魔力,那个词叫“性生活”。

我当时并不知道什么叫“性生活”,但估计那种生活比过年吃猪肉吃汤圆还要美得多。说实话,我当时就神秘的感到进入了“性生活”一样。当然,那时还没有把“性生活”与牛“走群”和狗“连裆”联系上。我以为,那些动物们的勾当是可耻的,是脏乱差的,而那本书里说的人的“性生活”却是很有魅力的,让我神往的。

我对“性生活”感到神秘之后,我就开始关注了小说里的类似内容。一本《敌后武功队》或者《吕梁英雄传》里的一个女人在床上骂一个男人“老骚货”,让我感到这个词是那本书里最有魔力的词。我读到那一页时,把书掩上,足足联想了五分钟,但还是没有想清楚“老骚货”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货。

我在初三时,一个比我个头高的同学神秘的给我推荐了一个手抄本,叫做《少女之心》,我借来在厕所里看,那本书的煽情力真是了得,看得我血脉喷张,我恨不得与女主人公合二为一。

也就是在我初三的那个春天,我经常想掰掉我身上的那根“茎”,我也确实经常掰动那根“茎”。有一天,我在山上放牛,那个“茎”终于被我掰得入魔走火。当时,整个灌木丛生的树林子里火光冲天,在火光冲天之后,顿时一片昏天黑地。在昏天黑地之后,是身体的极度空虚和悔恨。毕竟,那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枪”,那一“枪”可能消耗掉的能量太大,整个下半身像被掏空了一样。也就是说,随着一声巨响,我身体里的某种东西也同时“飞”掉了。我入魔走火的那天是阴天,太阳没有出来,天空是灰蒙蒙的。当时,我的两头可爱的老水牛还在灌木丛中捞着草。我闻到了很浓的青草气味。

我上面说的,包括我入魔走火,这都是春天惹得祸。所以我说,春天,是一个教唆犯,许多犯罪事实,都是她引起的。

然而,海,在春天要给我介绍女朋友,也的确是有着深刻智慧的。他没有说过多春天的理论,但他是深谙季节之道的。所以,我当时在内心对他的义举是非常感激的。
55#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4:57:44 | 只看该作者
66海对于我与美女的事,还是费了不少心。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女也似乎知道了这件事,她也在是应当恋爱的时节,好像还是基本上答应了,我们可以谈一谈。

有一天,海探听到了一条消息,说美女第二天要到一个罐头厂去一趟。海的意思是,要我第二天,陪着一路去,这样便于谈恋爱。我想,也是一个好建议,于是,就把学生托付给海,第二天一早,我就去马路十字路口等美女了。

那天,我穿着牛仔裤,衣服也是一件牛仔衣。并不是我喜欢这样穿,而是也的确没有两件可选择的衣服。那天早上,我没吃早饭就上路了,从学校的木楼,顺着黄土马路往前走,走不到半小时,就到了十字路口。我在路口没有等多久,女友姗姗而来。

女友那天穿着黑色的紧身裤,上身一件白底蓝格子的蝙蝠型绒线衣。头发不是很长,大概齐肩。我们沿着马路继续往前走,还要走一两个小时,才能到108线,到了108线才能搭车。

在路上,我们肯定说了一些话。女友说的是音色地道的普通话,方言反而不会说。原来,她在西安他父亲那里生活过几年,那里的人可能都说普通话。她的父亲在西安的一个机械厂里当工人。

女友的高子差不多与我高,这一点,使我感到了一种压力。我们彼此保持着适当的距离,毕竟是第一次相处,不可能有多亲热。我还发现,女友说话时,最喜欢把眼睛往上翻,并且眼珠子还不停的转动。她的这个动作,使我直觉到,我们不是一个道上的人。我的印象中,把眼睛往上翻的人是小聪明的人,把眼珠子往四面滚动的人,是不可靠的人。而这两种人,都是我畏惧的人。

然而,女友确实很漂亮。我们都是小心的一路同行,坐车也是保持适当的距离。差不多到了下午,我们才到了目的地。我们一路去那个罐头厂宿舍,她把自己的行李收拾了一下,决定不去工厂上班了。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回来,我在那个镇上住了旅店。那个旅店是女友帮我找的。女友那晚与她工厂里的同事住。

第二天,我们吃过早饭,就搭车往回走了。那里,阳光的确明媚,在车上,我看了路边上的梨花开得很白,油菜、麦苗都长得茂盛。

回来的车上,我与女友靠得稍近了一点,我的手可以放在她的肩上,我感觉到她的绒线衣非常柔软。我并没有接触到她的皮肤,哪怕是手也没有摸到。

回来的那天晚上,我在女友家里吃了晚饭。晚饭是酸菜面条。
56#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4:58:35 | 只看该作者
67女友的父亲还在西安工厂里上班。有一个大弟弟在乡中心校读初中,是住校。小弟弟在雷班上读四年级。于是,家里面一般就只有三口人。女友的母亲年龄不大,但显得很苍老,并且沉默寡言。

自从我与女友去了工厂以后,我就差不多隔三差五地在下午放学后,过河到女友家里去。路程也不过走十多分钟。我去的时候,一般要带着吉它。那段时间,我弹的是《雨滴》。我弹琴的时候,是坐在女友的床上弹的。女友的家里,也只有床上还可以一坐。

因为没有什么家具,床前连一个凳子也没有,只有一个木柜,木柜上有一盏日光灯管型的台灯,那个台灯发着白光。如果没有这个白光,晚上房间的光线会更暗,因为电压或灯的功率的因素,那白炽灯灯光非常昏暗。

我坐在床上的时候,女友最多也就在那屋里站着。从来没有两人坐在一起的情况。如果要坐在一起,就只有都坐在床上。要两人坐在床上,那可不是一般的关系才可以的吧。我当时就想,我们的关系还没有发展到那个地步去的。

虽然我经常去,但我与女友并没有说多少话。我基本上是吃了晚饭弹一会儿琴就睡觉,那饭还是她给我端到我的手上的,有一点像定时喂食。女友像是一个饲养员,她没有在她喂养的动物面前多停留。于是,我觉得,在那个房间里特别的冷。当然,也与房间地面可能比较阴有关系。

尽管我在女友家里没有感到温馨,但是,我还是愿意选择到她家里去。毕竟,在那里,晚上还可以在房间里看到有人走动,而我在鸡公村小学的那个木楼上,晚上就只能一个人呆着,一人守着青灯白卷。

我选择到女友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可以自己不做饭。晚上可以吃到放有味精的酸菜面条,第二天早上,可以吃到大米饭加牛皮菜炒腊肉。那牛皮菜炒腊肉的魅力,对我的诱惑力太大了,那可是我从来没有吃过的“美味佳肴”。
57#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4:59:14 | 只看该作者
68大约是五月一个星期天,我与女友一道在麦地里扯野草。扯草的那天,天气已经比较热了,女友戴着草帽。

那天中午回到家里,吃完午饭,我正离开女友家,突然在墙的拐角处碰到了一个男人,因为不认识,没有打招呼也就回学校去了。

第二天,我才得知道消息,那个男人就是女友的父亲。也就在第二天,女友给我捎信,让我不要到她们家里去了。于是,我也知道,我们的恋爱可能是“到此结束”了,我再也不能吃到牛皮菜炒腊肉了。唉!

我与美女的恋爱真的就结束了。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总之,自从女友的父亲回来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她的家了。当然,也没有吃到牛皮菜炒腊肉。



69有点名不副实的恋爱结束后,我到市里买了一套法律自学考试用书。我为什么要买这个呢?因为我在当时的报纸上看到,几乎到处都在说将来中国法制健全了,需要成千上百万的律师,于是,我想到了要去自考法律专业。

其实,我那个时候,对报纸上所有的关于大学报考的广告都心神往之。包括机械制造专业方面的招生广告,都会让我眼睛一亮。

当然,我还在叉丫村的时候,就开始准备了文科专业的成人考高。当时,我邮购了一套关于文科专业的记忆资料。那个资料把一些历史地理内容编成口诀,但多数口诀背起来反而是一种累赘,只有“一路死尸”——清军入关的时间1644年——这样的记忆材料还差强人意。

我在叉丫村的那一年想报成人高考,但是,校长说,还没有转正,是没有资格的。而我在鸡公村的那个春季去报名,校长说,要教初中的才能报考,于是,我还是没有资格。最后看来,我就只有资格去找村上找对象了。

可是,当我不能再去河对面吃牛皮菜炒腊肉时,我与美女相处的资格也失去了。于是,我只有去学法律。人们说,自考是没有任何限制的。然而,那一摞书,我每一本的封面都看过,内容么,只有第一本前几页有铅笔画过痕迹。

那书的确是读起来味同嚼蜡,于是,我把书放在桌子上,只是用来占有一个空间。

一天中午,课间休息时,我,雷与在楼前的坝子里向太阳。海认真地说:先生终究会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我说为什么呢?海说:因为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爱读书的人。雷也说:是的。我估计,是我放在桌上那套书被他们看见了。

我当时听了这话,心里甜滋滋的。但是,我心里知道,我哪里读过几本书呢?我的那法律书根本就读不下去。我手中也基本没有其它可读之书。一本《知音》杂志我倒是放在我的桌上,不过,我主要是看上面的征婚广告的。我还给上面的五个女征婚者写去过信,结果,一封回信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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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4:59:59 | 只看该作者
70在那一学期,我还产生了一个奇想妙想,那就是去开一个婚姻介绍所。我的想法是,许多人,像我一样没有找到对象,都是因为人与人交往的机会太少了。我想我要为天下困惑青年的婚姻而奋斗,当然,也可以首先给自己找一个对象。我想的是,近水楼台,可以先得到月亮。

然而,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同样是单身的鹤,鹤尽管也同样在为对象奔走,但他对我的妙想一点也不支持。不但不支持,而且还泼了许多冷水。他的意思是,天下没有那么多的好事在等着我们。



71那一学期,我正的盲目地谈恋爱的时候,鹤正跟着洪哥跑见识。洪哥那个时候在我呆过的叉丫村。与洪哥在一起的还有鱼。

别看洪哥个子比我矮许多,但是一个老江湖了。他是校长的同学,曾经停薪留职,在外面跑过几年,名誉上是为学校搞勤工俭学。结果是给学校买来几个什么圆盘锯,最后成了几砣废铁,因为木材加工厂根本就没有办起来。

后来,洪哥与校长关系弄僵,在加上洪哥也从不认真教书,于是就被安排在了叉丫村。其实,我刚到罐子乡工作时,就记住了洪哥的一个口头禅:上辈子作恶,这辈子教学。这句话后来也曾被我引用来安慰自己,也安慰过我的原来那个在幸福村教书的同学。

洪哥习惯睡懒觉,一般要到上午十点才起床,起床后也不吃早饭,首先是一支烟,再加一杯浓茶。总之,乡村生活,对他来说,那简直是乐不思蜀了。其主要问题是,我们多数人最缺少的(比如说女人),他最不缺少。他也常常以此能力在众人面前炫耀。

洪哥口才了得,虽然一口焦牙,但说起话来的确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他就是这个本事,几乎有了唐伯虎的魅力。

洪哥也真的说得起话。在众师范生为寻女友烦心得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他不但找到了一个女友,而且还找了一个有城市户口的女友。他不但找了一个的城市户口的女友,而且还是一个有工作的女友。他不但找了一个有工作的女友,而且还找到了一个在市里工作的女友。洪哥的女友在市火车站售票口工作。

那个女友就是洪哥曾经跑四外认识的。有一次,我问洪哥如何把那市里的女子弄到手的,他只透露了一点,他说,他与女友谈恋爱的时候,本来还没有谈到多么深的层次,但是,他就当着女友同事的面,张扬着给女友买卫生巾或卫生纸之类。

就是这一招,那女友不久就成了他的准妻子。洪哥很快就过起了类似家庭的幸福生活。也正因为洪哥有这样一位女友,他在罐子乡的所用老师中的地位,除了校长,莫人可敌。

至于鹤跟洪哥到市里去学到了什么见识,他们很神秘,一字也不给我透露。鹤好像也承认在市里学到了不少见识。可惜的是,我为他们的哑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弄明白。要说相中了女友吗?鹤还是一个光棍。于是我也就懒得猜了。

当然,如果是我现在猜,我一定要猜是洪哥把鹤带到市里嫖了妓。但是,打死我,我那时也没想到那里去。

鹤在那学期给我说,他不想在罐子乡教书了,他想到区所在地的小学去教。并且,那区所在地的镇上还有他的一个表哥,他的意思是,通过他的表哥给那里的校长送几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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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5:00:36 | 只看该作者
72不知不觉又放暑假了。工作两年了,我还没有真正的与女人有过实质性的接触,回到家里,表现也是很不乐观,整天愁眉不展。于是,在一个太阳烘烘却又下着雨的上午,的扛着我的吉它,踏着泥路往街上走。一个小时过后,雨也停了,我到了街上,在街上的朋友那里去呆着。那天是赶场天,我就不时的到街上溜达。

我一般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打发假期时光。





73又有一次,我在街上一朋友处闲坐。朋友是我初中同学,在乡林业站做合同工,他说他要带我去他们村上的学校去玩。

我们去了一个女老师家,恰好那家有一个红衣女孩,在我看来貌若天仙,可是,那天,我整个的在那里呆了几分钟,一句话也没有说。当然,也不是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可能还是回答过“是”或“嗯”之类的声音。这个回答,可能是,那个女老师问我是不是老师,是不是在教小学等。

原来,那个女老师是区长的妻子,那个貌若天仙的女孩子就是他们的千金。不只是那女孩子的美丽使我噤若寒蝉,而是我见了生人,本来就习惯沉默。沉默是我最大的本质,也是我最大的羞耻。

那一次的沉默,我走出那个学校的操场我就开始觉得了可耻:一个人民教师,在同行面前,连话都说不出几句,还配做人民教师么?

我以为,我在沉默这个毛病上,真的是不可救约了。我常常为此也自觉羞愧难堪、后悔莫及。可后悔总是常常进行的,众所周知,世上也并没有医治后悔的药。

就在我悔恨交加之时,马路对面有几个女孩子在一起,同学说,其中一个他看上了,他要准备去追求。

我顺着他所指方位看去,果然是一个美人胚子。就是我的近视眼,也看到了那女孩的身材和脸蛋儿的精致。我以为,不用头发装饰脸蛋儿就好看的人,是相当稀有的,而这个女孩子就是这样的一个。同学说,那女孩子刚初中毕业,家就是马路下边。

我听了同学的不打自招,我忌妒得不行,但是,我没法说什么,只是阴沉着脸,还是一言不发。

也还好,也就是在那天,我在街上遇见了英语老师的妹妹。
60#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5:01:17 | 只看该作者
74英语老师的妹妹是需要头发装饰,才看得也来效果的那种女孩子。职高毕业以后,被分配到我老家那个乡上的种兔场工作。也就是给兔子打针之类的事。

那天,我遇见她时,她是急匆匆地给他的父亲抓药。她说,他的父亲病得厉害,我说,那我跟着一道到你们家去。她同意了,于是我们一路同行,翻山越岭,大约走了两个多小时,过了一个苹果园,才到了她的家。

原来,他的父亲得的是前列腺炎。

英语老师并不在家,家里只有三口人。房子狭小破烂,灶头也基本上就是石头加黄泥砌成,没有一块水泥。英语老师的妹妹说,她有一个哥哥在吉林读大学,于是,家里的钱全部都供了哥哥。

第二天,一早我就回来了。我回来时,我给英语老师的妹妹写了一封信,信的内容是张艺谋的《红高粱》的歌词: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哇,往前走,不回头……

其实,我并没有看过这个电影,我只是耳熟能详而已。因为,那一段时间,街上的商店里到处都在放这首“西北风”歌曲。



75火热的夏季,许多时候,我还是在老家的一个房子里吃饭,弹吉它,睡觉。

一天晚上,半夜三更,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的,门稍稍发出了一点响动,进来了一个硕大的女人。透过门窗的月光,我看见好像是邻居的堂嫂。

堂嫂刚过门时,是美丽的,但眼前,她身体已有些变形了。毕竟她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堂嫂进屋来没有说话,径直钻到了我的帐内。我当时也异常的勇敢,伸出我的身上的那根“茎”。

我的“茎”被牵引着。但是,却没预料到那牵引之手,是如此的粗糙。那本来是蓬勃向上的“茎”,遇到了角质般粗糙之手的把握,于是,有一些本能地收缩。但是,还好,总算很快的被牵进了一个湿润、温暖、柔软的山洞。

“茎”在较为空旷的山洞里还是非常感激,毕竟,那是从来没有探入过的一个新世界,于是,“茎”在里面做了一些欢腾的摇摆,没有多久,在摇摆当中,“茎”绽放成了一束透明的花朵。

就在花朵绽放之时,我醒来了。我发现,我的双手正捂住什么。是捂住一只要跳走的青蛙?不是,捂在我手下的,正是我的那根水分流失的“茎”。

我把眼睛完全睁开了,看见了屋里并没有女人,有的只是床前明亮的月光。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在泻在泥土地面。空气中还是泥土的气味,只不过似乎杂有一缕缕青草的气味。

第二天,我对那天晚上的梦,并不满意。毕竟,那牵引我“茎”的手,过于粗糙。就是这种粗糙感,是我最不满意的地方。我需要的是柔软。

为了避免再做那种被粗糙之手牵引的梦,我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几乎每天下午,我都要步行十几二十分钟,去上河的一个水库里洗澡。

我去洗澡的路上,一般是把我的那根有些疯长的“茎”别在牛皮裤带上。我顺着房后的水渠往水库走,要一直走拢水库堤坝时,我才释放我那牛皮裤带镇压之下的“现行反革命”。

我把“现行反革命”放到水里,看它怎么为非作歹。毕竟,那水库有那么大的广阔天地。那“反革命”之“茎”,在水里绽放,我也觉得没有多少负罪感。我以为,那透明的花朵并不污染什么环境。虽然,可能对水域有些局部的污染,但那水库里的水,人并不饮用,最多是牛喝,还有就是灌溉秧苗。

当然,根据我初浅的科学常识,又知道,那透明的花朵,还可能是鱼儿们最喜欢的饵料。因为,我在水里,那些鱼连我的脚和屁股都要啃,那些花朵肯定是不会放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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