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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楚王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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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楚王后裔原创文章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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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1:50: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楚王后裔 于 2009-9-3 11:51 编辑

那些孩子们

  时值七月,我们正忙。而那些上学的孩子们都放假了,很多地方都闪跃着他们的影子。其中一些小片段,常让我注目,心生些须感动。

(一)
  那个总来办公室收旧报纸的女子又来了,依旧是一幅惴惴而惶恐的神情。不过这次不同的是:她身边多了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虎头虎脑的,倒显得比那女子自然。我猜测他们大概是母子吧。
  男孩蹲在地上,帮他母亲捆扎着报纸,很投入的样子。忽然间,很喜欢这陌生的小男孩。我走过去,摸着他滚圆的小脑袋,对他竖起了大拇指:“小伙子,能帮妈妈做点事,不错!要不要喝茶?”那小家伙受到一个西装革履的大叔叔的夸奖,不好意思地笑了,快乐得只吐舌头。那妇人则连声道谢,眼神里充满了感激。
  后来,我吩咐我们部门的各位俊男靓女,把自己的旧报纸和资料再清理一下,找出了很多,全部卖给了他们母子俩。

(二)
  我们写字楼电梯间旁边,前一阵新开了一家小小的副食烟酒店,店老板据说是一位年轻的下岗女工。因为店子所售东西比较单调,我很少光顾。
  最近,那位年轻母亲的旁边,多了一个总是唧唧喳喳的小女孩,大概是她的孩子放假了来帮母亲的吧。她唧唧喳喳地帮客人拿要买的物品,唧唧喳喳地收钱,唧唧喳喳地和她的妈妈说着机关枪似的武汉话,似乎比她妈妈还要忙。有时候,看到她踮着小板凳,抢着在高货架上找客人要买的货品,我真担心她会摔倒。
  因为这小女孩的缘故,我最近总在这个小店买每天必抽的那包烟,还在这里买一些冷饮和副食。每次付钱,我都专门把钱交到小女孩手上,我喜欢看她那兴奋的表情,那双忽闪忽闪的眼睛后面,一定是在说:呵呵,又帮妈妈卖了一件东西!

(三)
  每天早上,我都要在单位宿舍区前的那个早点摊上,买上早餐带到办公室来吃。摊主是一个外地口音的女子,每次有人买了她的东西付钱后,她都要说一声谢谢。她的旁边,最近多了一个很文静的小男孩,总是忙不迭地取下小塑料袋,不声不响地帮客人把早点打包。每次他帮我打好包的时候,我都要摸一下他的头,然后把钱给他。
  我想,那小男孩应该是放暑假后来帮大人的忙的,因为7月之前,从来没有看到过他。夏天的骄阳,即便是在大清早,人们还是可以感受到它的威力。你看,他那晒的黝黑的小脸出汗了,他用他的衣服袖子胡乱地一擦,又忙着去为客人打包了。
  偶尔,他的旁边会出现一个比他还要小的丫头,或坐或站,看着她的家人在忙碌,看着过往的匆匆行人。她穿得比他的哥哥(是她的哥哥吗)好看,也是不多话。当她偶尔想去帮哥哥的时候,马上被哥哥几句话劝阻了。从那我听不懂的方言里,我感觉到了哥哥对妹妹的一份疼爱。

  这个夏天,悄悄地在过去。在不经意间,我常常看到这些孩子的影子。他们有时忙碌,有时端坐,有时喧闹。或许,这个夏天还没有过完,他们就又回到他们原来的地方吧,比如老家,比如学校,比如他们自己原本的生活。
  我在想:如果过一段时间,这些孩子回去了,我还会不会偶尔记起他们,甚至想念呢?

    (2009.7.25午,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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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3 11:54:42 | 只看该作者
“新律诗”平仄韵律的新理解 
   
  关于“律诗”的韵律问题,特别是平仄问题,提出我的一点个人理解,供各位诗词格律大家批评:
  近、现代律诗在发展、创新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被称之为“新七律”“新五律”的仿古律诗。一个普遍的看法是:讲究韵律是必须要坚持的,但也不是绝对的,尤其不能因为韵律的形式要求,把作者想要表达的精华内容改了。还有些专家和学者认为:在一些时候,除了压韵、对仗等律诗的基本形式还是要注意的,在音律尤其是平仄方面,很多已无须那么严格和讲究了,比如现代大诗人毛泽东的律诗经典代表作《七律-长征》,也有很多不符合平仄的地方。
  另外谈一点我个人以前查阅资料后做出的一个可能是片面的“研究”看法:
  平仄的问题,是主要以字的读音声调而言的。而在古时的每个朝代,因为没有很规范的彼时“标准普通话”(至于不同朝代的普通话,那更是一朝一标准了),因此同一个字,此地可能认为是平,彼地可能觉得是仄。
  以声调为主要基础的平仄韵律,在历史上是有很多演化的。唐朝官话,是以长安(陕西话)为“普通话”;而宋朝的官话,好象是以开封(河南话)为基础的吧?他们的平仄,在其他地方的读音可能就是平平,或者仄平了。由此看来,唐和宋人写律诗,分别是以陕西话和河南话为主要参考标准,其同一个字的平仄,可能也是在变化的。至于以后各朝各代的官方语言,也是不断变化的。虽然“诗词以律”,但也不是绝对的,尤其是一些所谓平仄的循例。
  纵观各朝各代,即便是律诗大家,按照今天的平仄标准来看,也时有一些不压韵、不合平仄之律的地方。在律师发展之初的唐朝,其初唐、盛唐、晚唐,对韵律的要求之严格性,是不完全一样的。初唐,因为受乐府诗和古风的影响,即便是一些律诗,应该说对这个包括平仄在内的韵律不是很讲究的。盛唐时,开始更加规范、严谨一些,晚唐及其以后就比较成熟了,而且在不断发展和修正。但即便如此,依然有一些诗家没有严格遵守这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当然,在对仗方面的共识,因为比较好判别,这个标准是坚持得很好的。
  至于词,因为本来就是与“曲”直接关联的,因此在平仄韵律方面更加讲究一些,要求严格一些。这也是可以理解而且应该遵守的,和对新律诗的平仄格律要求,还是不能完全类同。但即便如此,古词的韵律,也不是绝对化的,我们还是可以偶见一些不合律的作品,甚至是古词大家的经典之作。而现在的“新词”,因为不再像古时那样逢次词必曲,所以新词在追究意境方面,似乎更加注重一些。
  所以就我个人的理解,写律诗是应该遵守其韵律要求的,能做到意、韵双修,无疑是至高喜境;但意、韵难两全时,实在不必过于苛求,因韵而乱意。偶尔破韵,也未尝不可。我个人的看法,律诗的第一要求是压韵和对仗,平仄是在其次的要求,第三是意蕴——现在的所谓“新律诗”尤其如此。
  一个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现在的新七律,和古代的七律的确已经有所不同了。我觉得这种发展,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并在诗律的继承和创新方面,形成我们当代新律诗自己的特点。

  后记——
  笔者非专工古诗词的文者,对古诗词韵律也没有进行专业的学习和研究、考证。凭着自己对古诗词偶发兴致的喜爱,谈了一点对律诗的韵律特别是平仄方面的个人看法,纯粹是业余的门外之见,难免谬误百出。欢迎各位“大家”批评、指正!是以抛砖引玉,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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