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儿港的传说源于小说
造假历史者,总是以云梦女儿港的传说作伍子胥从云梦奔吴的证据。其实女儿港的传说并非真正的民间传说,而是云梦造假文人从小说中剽窃来的故事片断。《东周列国志》第七十三回中有这样的描写:“伍员(奔吴)行至溧阳,馁而迄食。遇一女子,方浣纱于濑水之上,吕中有饭……伍员曰:‘某在穷途,愿乞一食以自活……'女子抬头,见伍员状貌魁伟,乃曰:‘妾观君之貌,似非常人,宁以小嫌,坐视穷途'!于是发其箪,取盎浆,跪而进之……(伍员)临行谓女曰:‘……倘遇他人,愿夫人勿言……'伍员别去,行数步,回头视之,此女抱一大石自投濑水而死。”这则故事不见于史。无独有偶,清道光年间编纂的《云梦县志略》载:“世传伍员奔吴,遇女浣纱,问路嘱女曰:‘后有追者,慎勿言也,女抱石自沉,以释员疑,'故港名女儿”。请看:二者的人物雷同——均为伍子胥奔吴途中遇浣纱女;事因一样——都是伍子胥嘱浣纱女“勿言”;结果无二——皆是浣纱女抱石自沉;仅将“濑水”改为“女儿”,移花接木,便大功告成。二者如此雷同,剽窃已是不争的事实。那么究竟是云梦县志剽窃小说,还是小说取材于云梦县志?时间老人最公正、最权威,许多历史疑案往往由时间老人一锤定音。云梦县第一部县志成书于明万历十六年,而“列国”故事早在元代就以话本的形式流传于世。明嘉靖年间,余邵鱼将“列国”故事平话本撰辑成《列国志传》,刊行于世。此后虽经冯梦龙、蔡元放等人改订,但均未增加新的内容,仅加了些批语和评论,删除了一些故事,改书名为《东周列国志》而已。云梦第一部县志比“列国”故事平话本晚出300年,比《列国志传》至少晚出半个世纪,显然是云梦县志剽窃了小说。剽窃小说情节冒充地方历史,无史德可言,实不可取。然而云梦某些人却如获至宝,乐此不疲,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摘录于彭斌武同志的《伍子胥奔吴路在何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