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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知名小学校长的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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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17:36: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一个知名小学校长的倒下
来源:南方周末
      ●在教育系统内被通报的广州东风东路小学校长刘燕文案,涉案金额惊人,其主要来源与巨额择校费有关。

  ●择校费由此成为各区教育局与学校的重要收入来源。广州教育系统内部人士介绍,以名校林立的越秀区为例,仅明账可查的,近几年每年小学择校费就逾亿元。

  ●据新近出台的《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广东将力争经过3至4年全面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禁止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择校”行为。


  □本报记者傅剑锋苏岭实习生朱慧灵发自广州

  “要问哪里有永远的牛市?到学校来吧,择校费永远是只涨不跌。”此话最近在广州的家长间颇为流行。

  以海印苑小学为例,去年非地段生的择校价格为3万元左右,今年普涨至5万-8万元,若学生家长没有任何背景想入读该校的,需“捐资助学”10万。

  海印苑小学之所以身价暴涨,是因为它被并入了广东省名校培正小学。目前,广州共有12所中小学相互合并。政策制定者最初的目的是为了扶持弱校,分享名校资源,达至均衡教育,给多年难治的“择校”热降温的目的。“择校费”利益格局之复杂由此可见一斑。在这一利益格局中,被公众诟病的不只是择校费之高,还有择校费之乱。

  现在被择校费所苦的朱永平早在2006年广州两会期间就指出,广州市审计报告显示广州一些中小学截留挪用近千万元捐资助学费用,以发放教职工奖金,他建议政府严查背后的违法腐败现象。

  三年后,更让人震惊的择校费腐败问题被披露。这次是由国家审计署广东特派办审计发现的,广东省名校广州市东风东路小学校长刘燕文因此落马。

  因择校费落马的校长

  据权威机关人士称,刘燕文是2008年10月因审计被查出问题后,被有关部门“双规”的。

  据审计署相关人士介绍,审计署广东特派办的这次审计并非是专门针对东风东小学,而是面向广州市中小学的抽检。而广州教育系统内部人士介绍,刘燕文因择校费等腐败问题,已被举报多年,但因其有错综复杂之人脉而久扳不倒,所以这一次审计署的介入可能并非偶然。

  据多位了解基本案情的教育系统内部人士介绍,在教育系统内被通报的刘燕文案,涉嫌贪额数千万,其主要来源与巨额择校费有关。另,知情人士称,刘燕文还涉嫌以片区学位和房地产商交易,收受多套房产。目前,由于进一步调查尚在进行中,广州市有关部门与国家审计署均未向南方周末透露案情。

  对刘燕文掌校期间的东风东小学择校费之乱,多位受访家长向南方周末记者诉说了切肤之痛。

  某家长称,3年前,他为了能让孩子进东风东小学,除交了6万“捐资助学费”外,还通过中间人到刘燕文的家,另外给了刘1.5万元。另有家长回忆,她通过中间人向学校“捐资助学”了9万元,到刘燕文那里,又涨了2万元。而一位建筑老板,前后向东风东小学与刘燕文本人送了12万元。

  据了解,从2001年始,通过区教育局指定的账号打过去的款项并不能直接到学校。而是学校与区教育局分成,各区财政通常将30%或40%返还给原收费的学校,70%或60%由区财政统筹安排。据教育系统内权威人士介绍,在广州市内不少学校,被返还的部分费用除了用于修缮性、购置性支出,还被频繁大额用于“公务经费”支出,区财政统筹安排的那部分被用于义务教育财政投入。

  而未通过银行账户打款的部分,就易成为腐败温床。上述几位家长亲历的,既有被政府允许的“捐资助学”,又有与刘燕文的“台下的交易”。

  这类腐败并非特例。2004年,广州市八旗二马路小学校长张斌因贪污择校费7万余元而被判两年有期徒刑。去年,北京市审计局发现北京中关村三小的问题择校费逾亿元,后该校校长被判刑。

  但择校费并非是刘燕文的唯一来源。据教育系统内部人士透露,房地产商为了能使学校附近的楼盘卖出高价,须使该楼盘划到学区内。于是,刘燕文成了附近地产商重要的“公关”对象,其案遂涉及多套“赠送”房产。调查发现,在东风东路小学附近,只要有学位,有二十年左右楼龄的二手房都标价每平方米过万元,新房更是波动在2万元/平方米,学位对楼价的刺激显而易见。

  在已公开的教育系统腐败案里,就有这方面的案例。福建省南平市教育局副局长陈厚珍帮地产商把一楼盘划入某名校的招生片区,遂获贿十余万元。去年该局长被判刑9年。

  惊人的择校费

  刘燕文落马后,东风东路小学依然是“择校热”中的香饽饽,名校招牌并未失色。

  5月16日,是广州市各小学招生的第一天。南方周末记者走访了某省级重点小学。早上8点半,该校门口便排起了报名的家长们。

  当日上午是地段生报名,下午主要是择校生报名。前去报名的家长都会领到一份“捐资助学表”。标题上写着“教育发展有您的一份功劳,请热心为教育捐资”。除了基本的信息外,还需要填写介绍人和捐资数额。

  记者看到多数的择校生家长是和学校的“介绍人”约好来的,虽然是“相约而至”但却又“互不相识”。几乎所有的家长在填写介绍人姓名和捐资数目时都无从下手。一位王姓教师是多位家长的介绍人,她不但自己填写了姓名、介绍理由,甚至连捐资数额也替“捐助人”填了下去:捐资有填5万、6万的。理由一栏却则写上了“为了让孩子接受优质的教育”。与王老师的做法不同,另一名李姓教师则直接向家长建议“你就写7万吧”。据知情人士介绍,该小学的择校费一般在5万至10万间。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广州,择校费按照学校的省、市、区等不同的级别有不同标准,如市一级学校一般是3万元,省一级学校一般是4万元。久负盛名的名校,有的辖区就根据户籍情况有“6、7、8”的潜规定:具有本区户籍的6万元,没有本区户籍但具有广州市户籍则是7万元,广州市户籍之外的则高达8万元。此外,按照与介绍人关系的亲疏,择校费也相应减少或提高。

  择校费由此成为各区教育局与学校的重要收入来源。广州教育系统内部人士介绍,以名校林立的越秀区为例,仅明账可查的,近几年每年小学择校费就逾亿元。其次是海珠区,每年小学择校费也近亿元。

  各个学校为了增加择校费收入,限制正常收费的地段生学位,扩大非地段生的招收比例。以广州某小学为例,数年来非地段生比例均超过80%。这即意味着那几年有八成的该校学生是要通过交择校费,或通过特权关系入读的。据教育系统内部人士介绍,广州的名牌小学非地段生的比例不低于50%。而越秀区各小学,即使最保守的估计,非地段生的比例每年平均不低于25%。

  择校费的马太效应

  “择校”乱象难以根治的首要原因,被教育界人士一致认为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

  教育系统内部人士介绍,以广州某重点小学为例,它的名气始于1996年,即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小学,全国红领巾示范学校。过去教育系统的办学理念是以培育精品学校来刺激教育发展,实际演变为只追求效率,无法兼顾公平教育。据某小学校长介绍,过去的评级硬件标准占的比例高,因此变成了学校在硬件设施上的比拼。评上以后,主管部门还会加大这些学校的投资,终演变成强校越强、弱校越弱的局面。弊端显露,广州市于2005年评定了一批省、市级学校后,不再进行学校评级。但教育资源的不均衡一旦形成,便无法在短期内改观,“择校热”因此“降温难”。

  目前,我国教育经费的支出原则是地方财政分灶吃饭。教育系统人士介绍,以越秀区某省级重点小学为例,教育经费由越秀区支出,包括教师工资。广东省不拨款,除非是专项。这就导致,择校费收得越多的区,如越秀区,对教育的投入就越大,优势资源就进一步集中到那些名校。从而出现择校费的“马太效应”,相关利益格局进一步被固化。

  于是,出得起钱或勉强出得起钱的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只得贡献高额择校费。而有权力关系者则动用各种关系介入学校招生。教育系统权威内部人士介绍,以名校集中的广州某区为例,每年各级官员批的条子数以千计,远超过名校的承受力。一些名校被迫限制地段生学位,扩大非地段生比例。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某些名校校长变得炙手可热,择校决定权很易蜕变成权力寻租工具。同时,在广州,择校费是区教育局与收费小学分成的,区级教育局也易卷入其中的利益漩涡,使择校费改革变得更加困难。

  择校费的解决之道

  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广东省对择校费的改革以回到根本为皈依———实现均衡教育。今年4月3日,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

  该文件称,广东将力争经过3至4年全面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禁止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择校”行为和进行小学升初中选拔性招生,也不得擅设重点班、实验班,全面实行小学就近免试入学、初中电脑派位或对口入学。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利用公共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文件还强调了要保障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

  这一文件得到了教育界人士的好评。有广州教育界人士进一步建议,日本的经验可以作为解决择校费问题的参考。该人士认为,不均衡的教育资源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师资,所以解决师资的投入与待遇问题是重中之重。日本的中小学教师工资有统一的国家定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工资,国家出50%,地方出50%。这样,在日本东京最好的小学跟冲绳岛的最偏僻的渔村,教师的水准基本是一样的。为了鼓励优秀教师去边远地区,日本边远地区的教师工资要比在大城市的教师高出5%。所以,他认为,中国的整个义务教育财政体系需要改革。

  这种改革看起来显得遥远,但能做的已经开始尝试了。

  从今年开始,广州市天河区已不允许本市户籍学生择校,一律按就近入学原则分配学位。只对非本市户籍学生收取借读费。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陈茂林亦在今年初称,教育督导部门将携手纪检部门联合对各区各校进行检查,力度将比以往更大。

  (杨大正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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