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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管子研究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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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 14:25: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安徽省管子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安徽省管子研究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是Chinese Anhui Guanzi Association(简写CAGA)
第二条 安徽省管子研究会是全省管子、《管子》和管子文化(以下简称“三管”)研究者和文史工作者自愿组成、具有公益性、学术性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团结广大管学和文史工作者,开展学术活动,进行学术上的自由讨论,以促进我国传统文化研究和地域文化研究的繁荣和发展,促进三管知识的普及,促进三管学术研究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服务,为加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是省社科联,登记管理机关是省民政厅。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安徽省颍上县政协,邮政编码:236201。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省、内外三管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和其它管子文化活动。
二、规划组织三管课题的研究工作。
三、发掘、研究、普及三管知识,传播科学精神、思想和方法,推广科学研究方法,发现并推荐人才。
四、整理、编译出版三管研究书、刊,组织、创作、出版三管研究音像作品和电子出版物。
五、开展对会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不断补充更新知识。
六、举办各种三管学术研究培训班、讲习班。
七、配合或协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研究、解决有关三管研究的课题,发挥三管研究咨询作用,紧密结合地方各项建设的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经常向有关部门反映三管研究和文史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九、接受委托,承担三管研究项目的论证评估、研究成果和其他三管研究作品的鉴定。
第三章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分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是本学会组织的主体。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党、政、政协文史机构文史工作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文史哲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专家,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三管研究知识和兴趣的、从事文史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社会各界对三管素有研究、发表过相当学术水平论文的文史爱好者。
五、团体会员应具有一定数量文史工作者,并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等企事业单位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团体。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本会两位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
三、团体会员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个人会员须经本会秘书处批准;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活动;
三、优先取得本会编辑出版的有关学术资料;
四、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不断补充更新知识;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不参加本会的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凡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经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取消会籍。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籍自动取消。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也可用通讯方式进行)。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会章;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制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长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理事应通过充分酝酿、协商,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理事人选应是三管研究上有成就、学风正派、热心学会实际工作和活动的文史工作者。理事会成员要体现老、中、青梯队结构。理事会成员每届更新应不少于1/3。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制定本会的活动规划和计划;
十一、筹措经费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十二、举办学术报告活动,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与会理事2/3以上同意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会议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会员代表大会或年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一般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参加(包括通讯方式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常务理事2/3以上同意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会议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特殊需要除外),秘书长应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4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执行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检查、督促本会各机构的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政府资助;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合理制定会费标准。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通过的会费标准决议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省社联)、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省民政厅)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8年5月12日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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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 14:27:49 | 只看该作者
2007年管子研究大事记




元旦,颍上县政务信息网论坛管研和文史专栏《慎城春秋》版块创办。

2007年,出版了三期《管子研究》,期刊质量得到广泛好评,尤其是第二届管子研讨会特刊,荟萃当今国内管子和谐研究学术的最新成果。
一月,龚武学术论文《论管仲生于公元前723年》于中国社科核心期刊《管子学刊》2007年第一期上发表。
二月,起草颍上县第二届管仲文化节筹备工作方案草案。
五月上旬,管子研究会名誉会长,安徽省政协主席杨多良发表关于管子研究的重要谈话,同时启动安徽省管子研究会升级工作。
五月下旬,成功举办以“管子和谐思想与当代文化建设”为主题的第二届管子文化研讨会。
五月下旬,召开管子研究会年会,选举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孙东亚为管子研究会会长。
六月上旬,图书《颍上历史文化集锦》(精、简两种版本)、期刊《管子研究》(2006-2007)应征参加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工作成果展览。
六月中旬,完成颍上管子青铜鼎项目建议书,并进行项目申报。
六月下旬,与管子后裔(第113代孙)青年报告文学家、北京昌平区有线电视台副台长管捷取得联系,龚武应邀为其新著《与老祖宗聊天》(世界时代出版社)作序。
七月,颍上管子青铜鼎项目,经颍上县发计委正式批文立项。
八月,应邀派员出席参与省政府文史馆“全国大型地域丛书安徽卷”的编辑工作会议,并执笔淮河文化部分编目。
八月下旬,制定《安徽省颍上县管子研究会五年工作规划》。
九月,管子青铜鼎样稿(一比一青铜质地)第三稿完成。
十月,应邀派员参加山东临淄第二届全国齐文化研讨会,提交论文《管孔之学:两峰对峙、双水分流--中华古典文化现象学观察论纲》,收进会议论文集,并做大会发言。
十一月,受安徽省社科联和安徽省民政厅授权,在颍上县管子研究会基础上筹备成立安徽省管子研究会,并在全省范围内向主要高校、市级社科联发出推荐成员的公函。
十二月,管研会常务副会长解家选、秘书长龚武应邀出席湖北省武汉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联合举办的“儒家文化与当代新道德建设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荣辱观溯源之管子和孔子》,并作大会发言。
十二月下旬,研究会应邀派员参加安徽省陈独秀研究会年会,提交论文,并作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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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 14:28:23 | 只看该作者
2008年管子研究大事记


  2008年,共出版《管子研究》四期,基本荟萃国内管子研究学术的最新成果。
  一月,陆续收到全省各高校和有关单位安徽省管子研究会会员推荐表。起草颍上县第三届管仲文化节筹备工作方案草案。
  二月,酝酿第一届管子研究会理事会及其以上初步人选方案。
  三月上旬,完成在颍上县管子研究会基础上筹备成立的安徽省管子研究会申报工作基础材料。
  三月下旬,召开在颍的筹备组负责人会议。继续完善管子研究会申报材料。
  四月上旬,履行安徽省管子研究会申报工作各项程序。确定安徽省管子研究会秘书处挂靠颍上县政协。
  四月下旬,安徽省管子研究会筹备组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一名,曹磊同志最终成功应聘。
  五月十二日,隆重举行安徽省管子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颍上县管子研究会光荣完成历史使命。举行主题为“管子治国理念与当代科学发展观”的管子学术研讨会。
  六月,安徽省管子研究会完成登记注册工作,正式成为独立的法人社团,并获得学会机构代码。
  七月,修改制定《安徽省管子研究会五年工作规划》草案。龚武同志接到韩国东亚人文学会正式邀请函,继续准备参会论文。
  八月,召开安徽省管子研究会一届一次会长(常务理事)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管子研究会五年工作规划》。
  九月,学会召开第一次秘书长会议,制定安徽省管子研究会各项规章制度(草案)。
  十月,学会应邀派员参加韩国东亚人文学会第九次国际学术大会,并提交论文《人文之根与经济之华》。龚武美学著作《美的沉思》获得2002-2006阜阳市社会科学成果奖图书类一等奖。龚武同志先后应阜阳市颍泉区组织部、党校、颍上县财政局之邀,作《管子其人其事其言》的学术报告。
  十一月,学会顾问颍上县委书记刘辉升职调任阜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学会顾问颍上县县长刘树生全面主持颍上县委工作。
  十二月,召开安徽省管子研究会一届二次会长(常务理事)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管子研究会各项规章制度。安徽省管子研究会网站www.chinaguanzi.com建成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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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 14:29:31 | 只看该作者
2009年管子研究大事记

2009年,共出刊《管子研究》四期,基本荟萃国内管子研究学术的最新成果。
一月。发出第四届管子学术研讨会征集论文的通知。起草颍上县第四届管仲文化节筹备工作方案草案。
二月2009年2月11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周本立到颍上县座谈、考察安徽管子研究工作。研究会秘书长龚武汇报了近期工作以及近年来管子研究取得的工作成果。
周本立在谈话中指出,中华书局出版的《史记》(司马迁撰)中(唐)司马真索隐中即有关于管仲出生地“颍上县”的确切记录,同时对《管子·轻重》诸篇的经济思想等学术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并寄语省管研会再接再厉,拓深管子思想研究,做大做强管子研究事业。
  12日,周主任一行在县人大有关人员陪同下,实地参观考察了管子出生地——颍上县建颍乡管谷村。

三月。研究会秘书处向安徽省社科联和省政府民政厅申报参加并顺利通过首次学会年度检查工作。
四月。颍上县政协主席孙东亚职务变动,中止研究会执行会长职务;30日,第四届管子学术研讨会报到;同日,召开安徽省管子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议。
五月。1日,上午全体与会人员集体参加颍上县第四届管仲文化旅游节开幕式;下午召开一届一次理事会议;2日,全天举行主题为“管子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管子学术研讨会,研究会成员和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作了大会发言和交流。
六月。管子研究内容列入《颍上县政协志》(该书2010年1月正式由黄山书社出版)专门章节,管子研究情况第一次系统进入正式出版物和专业史志书籍。
七月。“颍上”比“慎”更早的历史文献发现;撰写相关论文提交颍上县政府相关部门,为正在修编的《颍上县志》作参考。
八月。龚武代表安徽省管子研究会,参加安徽省社科联第六届代表大会。
九月。研究会秘书处负责人参加临泉县姜子牙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
十月。召开安徽省管子研究会会长(通讯)会议:决定聘请颍上县人民政府县长熊德超为安徽省管子研究会顾问;听取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六代表大会的汇报提纲;审议通过2009年第四届管子学术研讨会暨一届一次理事会议开支决算;审议通过编辑、出版《管学论集》第一卷的编辑出版方案和费用预算。
十一月,研究会秘书长龚武应邀为中共颍上县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讲授管子思想、事业和生平课程。
  十二月,颍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崔黎调离,中止研究会副会长职务;颍上县政协副主席解家选退休,中止管子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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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 14:30:34 | 只看该作者
管子研究会领导班子、常务理事和理事名单


会长、常务理事:


执行会长、常务理事:鹿  刚

副会长、常务理事:苏凤捷、周怀宇、张华久、江多晨、曹


秘书长、常务理事:


副秘书长、理事:王月宇、王克彬、

副秘书长:汪振鹏、石家友

理事:丁友星、兰卫华、冯传礼、刘
宏、刘江淮、邢振刚、何
迈、李
霞、张子侠、金汉章、胡
迟、姚平怀、鲍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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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 14:31:23 | 只看该作者
管子研究会名誉会长、顾问和特邀研究员名单

名誉会长:杨多良

顾问:(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孔宝、亓  龙、刘
辉、刘树生、孙开泰、张立志、吴春梅、宣兆琦、耿
玲、

萧耐园、董  平、程必定、纪连海  

特邀研究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原明、马宝珠、王京龙、王亮远、刘
庆、孙君恒、孙聚友、
池万兴、吕华侨、

李修松、张
杰、张晓连、吴
浩、汪正龙、阿
红、陈建国、陈劲松、陆德生、

邵先锋、赵国华、姜之胜、翁
飞、黄裳裳、管
捷、管国如、燕美善、屠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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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 14:32:13 | 只看该作者
安徽省管子研究会成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友星、马怀慈、马家新、方成军、王
军、王   彦、王    波、王大平、王月宇、王克彬、

王光泽、王法贵、王国良、王鑫义、冯传礼、兰卫华、邓   炎、石家友、史向前、    宏、
    影、刘江淮、刘杏梅、刘泽堂、刘信芳、江   鹏、江文贵、江多晨、邢振刚、卢孝彤、
吕登峰、孙    军、纪荣荣、何   迈、李  珂、李    煜、    霞、    耀、李伯春、李春荣、
李培尧、张    宁、张  颍、张子侠、张丛林、张志刚、张金铣、张殿兵、    云、苏凤捷、
苏家颍、吴多桢、宋    权、谷超杰、陈立柱、陈作飞、陆建华、汪振鹏、郑明珍、郑冠明、
金汉章、罗会松、范必萱、范兴华、周怀宇、周致元、赵莉华、    迟、胡天生、胡秋银、
姚平怀、郭    因、郭世东、龚    武、    伟、曹  磊、    菊、盛险峰、章会垠、钱善刚、
黄贯强、彭    悦、鲍义来、程梅花、蒲    霞、翟东林、颜怀学、潘国泰、燕少红、燕传琪、
戴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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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 14:34: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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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杰出政治家、思想家、经济学家、军事家
千古第一相管子第113代孙
管 捷 自 传

    管捷,男,中共党员,大学中文、法律专业;1968年5月出生于江苏省沭阳县,1986年11月参军至河北省承德市,同时从事新闻工作。
    天生愚拙,但初衷不改;风雨人生路,经历多坎坷,挣扎着从乡间小路挤进了都市。
1994年转业到北京市昌平区工作后,历任镇宣传干事、宣传科长;区广播电视局办公室主任、区有线电视台副台长,现供职于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部队两次荣立三等功,在数十家报刊发表散文、报告文学、诗歌、新闻作品近千篇,作品多次获奖。
著有长篇报告文学《天地之间》(1、2)、《托塔神工》、《光明执子》,史论《与老祖宗聊天》,文集《岁月如歌》。策划主编散文集《梦兮化笔谈》。曾获《人民文学》报告文学一等奖,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2003年度报告文学特等奖,2004年“中国时代新闻人物”报告文学特等奖,2006年度全国作家金星奖。
    现为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会员,中国散文学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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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 14:35:15 | 只看该作者
著名美学大师、艺术评论家、人文社会学家
郭因研究员情况简介
郭因(1926.7—)原名胡鲁焉、笔名路泥,安徽绩溪人。民盟成员。历任安徽省人民政府文教委员会政策研究员,安徽省政协文史办公室副主任、文学艺术研究所副所长、艺术研究所研究员,安徽省文联第三届名誉委员、美协常务理事,安徽省绿色文化、绿色美学会名誉会长。1943年开始发表作品。1986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专著《中国绘画美学史稿》、《中国古典绘画美学中的形神论》、《山水美与绘画》、《绿色文化与绿色美学通论》(合作)等。《审美试步》获安徽省1978年-1985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当代文学的必由之路》获1982年《芒种》文学一等奖,《艺廊思絮》获1979年-1981年《当代》文论奖。
郭因是我国当代最著名的美学大师之一,在国内和港、台学界享有崇高声誉。他对中国绘画艺术理论研究的造诣独步当代艺术评论界。他是我国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界提出“三大和谐”理论的第一人,关于美学与和谐关系的理论创新,是郭因美学和人文科学理论的核心价值和影响深远的巨大成果。如果说李泽厚在美学和艺术心理学结合上进行了理论创新,提出著名的审美“积淀说”,而取得重要突破的话,那么,郭因在美学和社会学结合上另辟蹊径,提出的“三大和谐”说,与前者一样,在当代美学和人文学术史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章,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早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郭因就从哲学的视角,提出美学的核心就是要帮助人们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或人与人,人自身的三大和谐。目前国内学界对郭因三大和谐理论的研究方兴未艾。郭因提倡的大文化、大美学观念,具体体现为他近年身体力行的绿色文化和绿色美学的构建。和谐思想是郭因美学和绿色美学思想的核心。从郭因三大和谐理论的提出及其内涵、哲学视角转变和审美观念转变进行解读,可以发现,郭因的三大和谐是对中国传统哲学和美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其理论背后暗含了哲学视角的转换,三大和谐理论是对传统主客二分模式的超越,郭因把以三大和谐理论为内核的绿色文化和绿色美学看成一种现代生活观念,把审美作为了一种当代人类生存范畴。
随着建设社会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和理论的深入,郭因以三大和谐为核心价值的美学理念,显然越来越引起广泛重视,显现其重要的前瞻意义和理论价值。
郭因还是全国作家协会、美术家学会会员,是当代著名的散文作家、语言大师,其书法艺术也有很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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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 14:36:13 | 只看该作者
宣兆琦,男,1955年6月出生,山东兖州人。1982年7月于兰州大学本科毕业。现任山东理工大学齐文化研究院院长、直属党支部书记,教授,山东省齐文化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并任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山东省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中国国际徐福文化交流协会理事,中国民族学会汉民族分会理事,山东历史学会理事,山东省孙子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山东省齐文化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秘书长。
  主要从事齐文化、历史学、文化学的研究、教学及管理工作。20余年来,潜心历史学与文化学的探索,自觉运用文化学的理论方法及其他横向科学方法对齐文化进行宏观和微观研究,在一系列重大学术问题上取得了创新性成果,基本上建构起了齐文化的学术体系和理论体系。同行专家评论说:宣兆琦教授“把齐文化研究推上了系统化、理论化发展阶段,更重要的在于……研究和回答了若干一般地方文化史、区域文化史普遍关注和有指导意义的方法论问题,提供了研究地方文化史的思想模型和理论框架。”(《中华读书报》2000年6月8日第7版)在齐文化研究领域,独树一帜,是国内外知名的齐文化专家。
  1997年以来,主持完成了7项国家级、省部级社科规划及古籍整理研究规划重大或重点课题(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国家“八五”重点图书规划和重点出版规划课题1项),完成横向课题3项。目前,一项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在研。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0部。具体主持完成大型系列著作《齐文化丛书》(1100万字)的编撰、出版工作。在《自然科学史研究》、《光明日报》、《东洋学研究》(韩)等国内外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及历史文化随笔10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
  其主要研究成果2004年获首届“中华文化优秀著作奖”三等奖1项(此为菲律宾陈延奎文教基金会与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设立的国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大奖,共评出13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建设山东文化大省优秀论文二等奖1项,山东省精品工程奖1项。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青年知识分子、淄博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标兵、淄博市十佳青年社科专家、淄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称号,被评为山东理工大学首批“136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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