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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露一手(于永正)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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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7 09:1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要露一手(于永正)                  一
    1962年9月1日,我带着初为人师的神圣、庄重、热情和希望,穿着一件白衬衣,一条虽然在里面的膝盖部位打了个补丁却洗得脆生生的浅灰色的裤子,跨进了徐州市搬运工人了弟小学三年级二班的教室。
    教室里一片混乱。小朋友似乎没有发现我的到来。有两个小男孩扭在一起,显然,他们在我没到来以前就撕打起来了。我赶紧从脑子里“检索”《教育学》、《心理学》中的有关“法则”,包括马卡连柯《教育诗》里的法儿,可是用了不起作用。
    一个大个子男生说:“老师(那时他还不知道我姓什么),你把他们拉出去!”
    拉出去?《教育学》上有这么一说?这是“紧急状态”,也只有采取断然措施了,于是我把他们二人拉到教室外面。这一《教育学》上没有的一招果然奏效——教室里顿时安静了。
    我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想从头来——和蔼又亲切地“背诵”两天前就准备好的充满诗情画意的“开场白”。可是,我怎么也笑不起来,没有那个情绪。
    安静了没有五分钟,学生们又开始骚动起来。讲话的,争吵的,因为对方的胳膊过了几乎每张桌了都有的“三八线”而发生“边界冲突”的……
    接下了葫芦又浮起了瓢。
    这是怎么了?我对我这个师范学校的堂堂的“三好生”产生了怀疑。
    下课了,学生们议论开了: “刚毕业的,谁听他的!”
   “多穷!穿条烂裤子!”
    晚上,同寝室的一位老师问:“你有好一点的裤子吗?”
    我说:“有。我不是觉得应该给学生一个艰苦朴素的印象吗?”
   “咳,书呆子!”
                                        二
    举步维艰。一个多月过去了,用的全是教育学上没有的手段——包括罚站、罚蹲(蹲在教室门后)、用粉笔头砸——才使班级的秩序得以维持。
    别看孩子小,心眼倒是有的。你用粉笔头砸了他,他愣着头大声喊:“老师打人!”
   “不打好人!”我回击说。那时,我仿佛不是老师,而是一个粗野的孩子。
   “我又不是坏人。”个别胆大而又聪明的人虽然还能找到反驳我的理由,但不那么气势了。他知道,毕竟有不对的地方。“理”不那么直了,“气”自然也就不那么壮了。孩子到底是孩子,好蒙。
    我并不因此而沾沾自喜,反而陷入了深深的苦恼。
                                        三
    不久,雷锋的事迹在报上发表了。
    教音乐的余老师教我班学生唱《学习雷锋好榜样》。可是一连用了两节课都没教会。那时,学校有一架风琴,可是余老师不会弹,全靠嗓子上。
    “我来替你上。”我对她说。她求之不得。我让学生把风琴抬到教室。学生们手舞足蹈,一窝蜂似地跑到办公室,又像一群蚂蚁似地把风琴这个庞然大物移进了教室。他们坚决不让我动手。
    学生们从来没有今天这节课坐得这么好,个个正襟危坐,周吴郑王。我被这种气氛所感动(我这个人好动感情),于是,使出浑身解数,把在师范学校学的所有伴奏技巧都用上了,包括分解和弦。琴声使学生们陶醉了。
    最后,男女生二部轮唱。歌声清脆、嘹亮,人人脸上洋溢着兴奋和激动。
    令我吃惊的是,这节课没让我说一句维持纪律的话。学生们望着我,目光和过去的不一要,好像才认识我似的。
                                        四
    几天之后,大队部要举行“向雷锋学习”主题队会,请我画一幅雷锋像。晚上我在办公室画的时候,被我班的邹启虎小朋友看到了。
    第二天早晨,许多小朋友围着我,问:“于老师,您会画画?”
    不用说,一定是邹启虎告诉大家的。
    主题队会召开了,很隆重。主席台正中的幕布上挂着一幅雷锋像。画像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会场上到处可以听到学生们的啧啧称赞声。
    我班同学神采飞扬:“那是俺于老师画的!”
    谁问他们了!?
   渐渐地,我说话灵了。正是深秋季节,我带领他们爬山,搞军事游戏,“急行军”、“打游击”、“抓特务”……
    课间,只要我不进办公室,周围总是围着一群孩子。调皮的孩子特别有眼色:“围着老师干什么?——于老师,您到办公室歇歇去吧!”
   “我喜欢和大家在一起。”我说,“哎,我开学初的时候,不该用粉笔头砸你们哟!”
   “一点也不疼!”他们摸摸头发蓬乱的小脑袋。
   “于老师,您跟雷锋叔叔一样,多么朴素。”孩子们说。显然,他们指的是我穿带补丁的裤子。此时,在他们眼里,“补丁”再不是“穷”的象征。
    我意识到,学生们之所以喜欢我,听我的,是因为我有“一手”。岂止一手!于是,我决定教他们唱豫剧《花木兰》。徐州人喜欢听豫剧。豫剧《花木兰》“这几日老爹爹疾病好转”选段,我是在师范读书时跟同学学的,能自弹自唱。我先把花木兰的故事讲给小朋友听,再讲花木兰在机房这段唱词的意思,然后说:“请听于老师女声独唱《花木兰》!”
   “什么?女声独唱?”小朋友眼里露出异样的神色,又欢呼,又鼓掌!
    风琴演奏完慢板的过门,从我嘴里发出的女人一般的声音使小朋友先是惊喜,后是狂热。他们站起来,使劲鼓掌,掌声几乎把风琴弹的过门掩盖住了。
    接着,我一句一句地教,小朋友们一句一句地学。调皮的男孩子也像我一样捏着细腔唱,真是其乐融融。
    后来,我又教他们写美术字,吹口琴,为他们演奏京胡,唱京戏。我自拉自唱的一段《苏三起解》,更使学生倾倒!
    在不学生的眼里,我成了无所不能的人,硬是赢得了他们的单纯的崇拜,是崇拜膨化了我自身的影响。
    跟崇拜我的学生在一起,我觉得,“教书育人”的氛围和谐而温馨。细雨绵绵也罢,雷霆大作也罢,我们都能共度春风。
    有人说,没有崇拜就没有教育。
    对的。
    但是,不能缺少这样一份清醒:不要亵渎那纯洁的崇拜。
    教书30多年了,我从不忘“露一手”,决不放过在学生面前“露一手”的机会,——尤其是刚接一个新班的时候。
    自然,自己必须有一手。有几手更好。
    本事越大,师德越高尚,赢得学生崇拜的砝码就越有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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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14:55:00 | 只看该作者
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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