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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学生”征文评奖活动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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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9 20:39: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和我的学生”征文评奖活动启事
《湖北教育》(教育教学)是我省历史最悠久的期刊之一,与新中国同岁。自创刊以来,《湖北教育》(教育教学)与我省教育共生共荣,与我省教师相随相伴,是我省广大教育工作者学习、交流的重要园地,也是我省教育教学改革与探究的主要阵地。
为进一步搭建好我省教师队伍经验交流的平台、全面展示新时期教师的风采,贯彻好《规划纲要》中“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的精神,经研究,本刊编辑部决定开展“我和我的学生”征文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征文紧扣“我和我的学生”这一主题,结合自己的从教经历,从“我”的角度出发,描述“我”和“我”的学生之间发生的真人真事,抒发真情实感。
2,征文标题自拟、文体不限,字数控制在三千字左右。
3.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可以是课堂教学成果,可以是师生互动交流,主题应鲜明,描写应生动,立意要深刻,严禁抄袭。
4,征文截止时间为二0-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评选表彰
1,本次征文将组织专家评审,拟评出特等奖十名、一等奖五十名、二等奖一百名、三等奖二百名、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来稿多按比例增加获奖名额)。获奖论文将在本刊择优发表。为了表彰积极组织参加征文竞赛活动的各级教研部门及学校,特设组织金奖一名、银奖三名、铜奖五名。
2,征文每篇交评审费五十元,评审费请通过邮局寄至: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7 8号《湖北教育》(教育教学)编辑部刘玉琴收,邮政编码:4 3 0 0 7 0,同时请在附言栏里注明“征文”。征文请寄至: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7 8号《湖北教育》(教育教学)编辑部刘玉琴收,并在信封上注明“我和我的学生征文”字样并留下通讯地址。注明“我和我的学生征文”字样这一要求应落实,否则,参赛稿件很容易被当成普通稿件处理。注意,请不要在信封内夹寄评审费。

《湖北教育》编辑部
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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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06:58:23 | 只看该作者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7 8号《湖北教育》(教育教学)编辑部刘玉琴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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