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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号点断,无可辩驳(四上《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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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0:4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点号点断,无可辩驳(四上《观潮》)
  
  
  教材原文
  2010学年四年级上册《观潮》,4页:
  
  让我们一起来想象“潮来”“潮来时”“潮头过后”的景象,再交流读后的感受。
  
  磁场指瑕
  原文并列的引号之间没用点号点断,是为瑕疵。
  理由简述见下:
  
  一、原文并列的引号之间要不要停顿?
  要。
  若不要停顿就得连着说成:
  
  让我们一起来想象“潮来潮来时潮头过后”的景象,再交流读后的感受。
  
  二、引号能不能表示停顿?
  不能。
  引号的作用有三,标示引用语、着重语、特殊语——无一表示停顿。
  这可是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说的。
  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可点击进入: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0730/11/380864_42452121.shtml
  引号是标号之一,而标号只是“标明语句的性质和作用”。
  标号任一均无表示停顿的用法。
  这也是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说的。
  
   三、什么样的标点符号才能表示停顿?
  点号。
  点号的“作用在于点断,主要表示说话时的停顿和语气”,见(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之“3.2”)。
   此处用顿号点断较合适。
  
  笔者自认为上述三个答案在理,无可辩驳。
  欢迎讨论,欢迎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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