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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 家 五 百 里
A 、一首歌
某天深夜,照常用一部电影与黑暗对抗。需要交待的是,这种状态已经持续很久,城市入睡,乡村入睡,婆婆入睡,虫子入睡,我却不睡。枕边没有要读的书,心里没有记挂的事,在正常的睡眠时间,当东半球的动物都阖上眼,我还象西半球一样睁着眼睛,把108个电视频道翻2遍,并在每个频道停上2分钟,如果有好的专题片,停1小时;如果是好的电影,停得更久一点,但也不够2小时,因为很少赶上片头。
想起小时候看露天电影,不管是3里外还是5里外的村庄,从来都没有迟到过,总是匆匆地吃完晚餐,早早地等着电影开场。现在可以天天看电影,却从来没看着片名导演演员,也不记得内容。但那天夜里,电影结尾的时候,响起木吉他的声音;随即是一个女人, A hundred miles,A hundred miles,A hundred miles,A hundred miles,A hundred miles;女之后是男人,Away from home,Away from home,Away from home,Away from home,Away from home。
小时候的电影会散场,现在的电影会End,那首歌也跟着没了,但那声音却不走,一直回旋着,与远处传来的火车共一个节奏,是那种比较慢的火车。
整个冬天,那首歌都没有停下来。好几次,我翻出DV,准备到铁路边,拍一段老旧的火车经过老旧的火车站,我知道铁路如何向南向北延伸,知道哪里有弯道哪里有站台。有时候觉得站台上应该有人,提着行旅箱,风尘仆仆;有时候觉得不能有人,最多几棵落满灰尘的树;有时候觉得应该是正午,没有太阳但有风;有时候觉得应该是晚上,路灯拖着长长的影子。我一直拿不定主意,该拍哪一个场景,唯一能够确定下来的是背景音乐,《500 miles》。
又想写一些文字,一个人沿着铁轨,走啊走啊,没有白天没有黑夜,没有起点没有终点,TA一直走啊走啊,火车经过也不回头,只是就着火车的节奏,反复哼着那首歌,《500 miles》。当然这样的文字也没写。
但我知道,我被那首歌,缠上了,《500 miles》。
B、一本书
终于还是干了一件不靠谱的事,把茶楼的300首背景音乐换成《500 miles》,整个下午就循环播放这1首。值班经理来问,我说数据出了问题;她说那找人来修复吧,我说你忙去吧,明天,明天我有时间再弄。
我不能说今天我只想听那首歌,更不能说我今天不想工作,只想安安静静地坐在窗边,泡一壶老青砖,看一本书,《执手何须倾城》。
早在《500 miles》之前,我就被这本书中的文字,缠上了。
是从《异乡人》开始的。一个一个的短章,一张一张的异乡人的面孔,奔跑或者围剿,是陌生的城市交给他们的姿势,她注视着并刻画,用如弯月的刀形的笔锋。使用文字够吝啬,却又慷慨地在每一个字中都灌注内力,以我的资历,是看不出门派的,只能揣测,这个在深夜写字的女人,大约把读者都当成了对手,笑里藏着刀呢。我对自己说,大家都在江湖飘,小心不要与这个叫若如初的交锋,我的九阴真经才练到第三层,她的柳叶刀已经刀刀见血,一不小心,她一刀致命,外人看着,却只是刀刻莲花。
莲花是那样一种花,姿态优雅得人见人爱,它们开满她的故园,所以她写莲花,写采莲曲,写莲子清如水,都带着雅致的清新,如亭亭水中央的女子;甚至,所有的花朵,草木,都有着那样的精魂,它们穿越时空与她交融。
喜欢却是因为桃花,桃花朵朵,桃之夭夭,温暖而亲近,但凡一个人的文字能给我这样的感觉,必定是她写出了我的经验,她所说的正是我想说却没有或者不能说出的话。散文或者散文诗的创作,与其说是创作,不如说是温故,用文字的方式把个人经历梳理一次;若能在温习的过程中知新,获知一些普遍性的经验,用以指示未知,那便是这种写作的功德了。她的桃花给予我的,正是生命内在的鲜活的经验,如果莲花是她与生俱来的,那么桃花是我命中注定的,从出生时的故乡的庭院陪伴我人到中年。她和我,我们都是空间和时间中的异乡人,离开故园,漂流在人生正中央,走到哪里都攥着故土,想要汲乡情的营养种一路的鲜花。
挚爱是因为共度一小段时光,那是她与一只小鸭子的时光。事实上,她有许多这样的时光,与划过她生命中的生命共度,她对那些生命寄予她的生命,寄予爱与慈悲。她把这样的时光,也给了我,在一杯茶或者一杯酒里,她说执手啊,无须倾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从诗经年代开始,几千年来,我们上下求索的就是这样而矣。漫长又短暂的一生,如果用双脚来量,也就500 miles吧;而要走过这500 miles,双手要握着谁呢?透过这本书,这些文字,她说,相逢就相握吧。
C、一条路
相逢永远是喜悦的事,那些悲伤,那些痛楚,都是从指缝里渗进来的,因为握得不够紧,因为没有十指相扣,没有掌心相贴;但只要一直握着不放,总会在手心里生出汗珠来,湿润我们的眼睛和心灵。这样的下午,握着这样一本书,握着写出这些文字的手,答案昭然若揭。
也只能是昭然若揭,永远不能真的揭开。她不能,我也不能,因为我们都已离家500里,不前不后不上不下不远不近,500 mile。我们都无法确定,下一个A hundred miles,是谁前来相逢,相握;我们也无法确定,很多个A hundred miles之后,我们会抵达哪里,当我们Away from home,当我们离家越来越远。
脚步向前,时间向前,记忆却把我们往后拉,停一停呀,歇一歇呀。当我们驻足,低头看自己,才赫然发现, Not a shirt on my back /Not a penny to my name /Lord l can't go back home this way。衣不蔽体,身无分文,回不去了,那个故乡。看一个冬天的电影也回不去。拍很长的DV也回不去。写很多文字,把自己经历和怀想的一切人事都安放在字里行间,多到厚厚的一本书,也回不去。
我们走着的,就是这样一条不归路。
或者说,我们所向往的那个家园,已经不再存在或者从来没有存在过,存在的只是我们的怀旧,因为丧失和位移,我们与自己的想象浪漫纠缠,我们在文字或者音乐中,重复或者交叠着双重形象:家园与飘泊,过去与现在,梦想与现实。
换句话,若如初,我以及另外一些人,都患上了一种叫怀旧的疾病。我们走着,时而悲观怀旧,时而乐观未来;我们发现,过去变得比未来更加难以预测。事实上,全世界的怀旧者都觉得很难准确说出他们到底向往什么:是某一个神圣的地点,抑或另外一个时期,还是某种更好的生活。这种病,据说在十七世纪是可以医治的,医生相信,鸦片、水蛭,外加到瑞士阿尔卑斯山的远足,就能对付怀旧的病症。但到了二十一世纪,成了不治顽疾。在《500 miles》里,我倾听到的是反思,是怀想本身的模糊定义,在惆怅、落寞和绝望之中不敢返乡;而《执手何须倾城》让我看到另一种怀旧,是沿袭个人经验和历史的真实的传统的返乡,透过文字,若如初为修复和重建自己的家园所作的努力赫然呈现。在长长短短的句子里,在长长短短的篇章中,她把记忆捧在手心,一遍一遍地擦拭,直到故乡、父母、行人、山水、草木、生灵都闪闪发亮。作为一个创作者,她走在我们前方,把硌脚的石头串成音符,把棘手的芒草剪成词汇,把行走的经验写在每一个道口,当我们经过,只需要偶然顾盼,便可以拾起,据作已用。
如果说一首歌是一枚病毒,让我整整一个冬季都在怀旧中不可自拔,那么一本书就是一粒药丸,让我在一个下午从反思走向修复。当我合上书,那首歌仍然在,This a-way, this a-way ,This a-way,this a-way ,这条路,这条路,这条路,这条路,这是一条回不去也停不下的路。那么,走吧,继续走吧,走的时候,要低头看路,对那些用音符和词汇书写经验的人,心怀感激;走吧,继续走吧,走的时候,还要抬头看天,在高远的蓝天下投射我们记忆的光亮,在漫长的冬天或者黑夜,温暖自己,照亮后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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