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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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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17:34: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出山记


□ 姚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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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我小的时候,长乐坪可不是什么山地小镇,在我眼里,它是个了不得的大城市,它的街道那么宽阔,足以并排行驶两辆大卡车,邮政大楼端坐在路口,挡住了通往城东的所有视线,港务新村恰好在西边,它的一侧是浩浩奔流的长江,一侧是安然躺卧的长乐坪,半月形的港务局办公大楼像一条支起上身的看家狗,警惕地盯着长乐坪以外的地方。街道以外的小巷子全由青青黄黄的鹅卵石铺成,下雨天滑倒在地,爬起来一看,除了一块湿印子,衣服上不挂一丁点儿泥浆。我在这样的街道上不要命地奔跑,为的是让人家看到我脚上的新皮鞋。
  那时我是长乐坪最最醒目的孩子,我的快乐像街边卖糖人的叮当摇铃,我的幸福像夏天控制不住的汩汩汗水,除了漂亮,更具难得一见的聪明,还没上学就学会了看书,不用人教就会唱歌跳舞,而且还会唱英语歌,这件事让整个长乐坪都瞪大了眼睛。
  这一切都是因为多克。多克是我爸爸,他是长乐坪医院里的医生,别看他出生在乡下,他可是到大城市读过医学院的,他的书架几乎挡住了一面墙,他的书桌足有一张乒乓球台那么大,酱红色的衣帽架放在书房一角。他从外面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挂他的外衣,裤子的上半截套在外衣里面,帽子挂在最顶尖的地方,冷不丁一眼望去,就像一个多克坐在书桌前,另一个多克站在书架旁看着他似的。他拉出书桌底下的活动柜子,让我坐在那上面,坐在他两腿间,教我识字,学英语。“多克特,医生,多克特。”念得多了,我有点嫌烦,就省掉了最后一个发音,只念多克。“不对,”他指着自己的口形说,“多克特。”可我坚持说:“多克,多克。”我从此就喊他多克。多克,吃饭啦。多克,我的大白兔没有啦。没办法,他只得笑着接受了这个名字。
  我妈不喜欢我叫他多克。“什么多克少克,爸爸就是爸爸。”多克马上把脸一沉:“你别管,这是我和妞妞之间的事。”
  多克老觉得我妈不会和孩子相处。“你不懂,这是一门艺术!”
  多克托人在外地给我买件游泳衣,买回来才知道,一件儿童泳衣的价格竟跟一件成人外套差不多。我妈嚷着要退货。“不要了不要了,我来给她做一件。”我妈是个不错的裁缝,在向家巷开着自己的裁缝铺。多克一把夺了过来。“贵就贵点,从小就爱便宜货,长大了准没出息。”
  我从幼儿园回来,大声宣布:“今天有人说长大了要跟我结婚。”我妈一听,眼睛瞪得比嘴巴还大,多克却哈哈大笑,忙问我那家伙是谁,长得怎样,我妈不停地捅他,多克理都不理,但他断言我们长大了结不了婚,他说得没错,没过多久,我就不喜欢那个男生了,因OCTOBER为他有一天居然在午睡时尿了床。
  我在鹅卵石街上跳着走路,左跳三步,右跳三步,双脚一踮,呼地飞起,我的短裙飞扬起来,飞到腰间,飞到脸颊边,我不怕,裙子里面穿着短裤呢。我一个人来到鞋匠摊上,让他在皮鞋底上钉上铁钉,为的是让自己的脚步声清脆如毛驴,并让那些没有皮鞋的小家伙馋得眼泪汪汪。我妈提着才三天就被踢坏的皮鞋找多克告状,多克却说:“长乐坪太落后了,连芭蕾舞训练班都没有,要是在大城市,我一定送妞妞去学芭蕾。”
  有人在背后议论:“这丫头怕真是前辈子积了德了,从那个老山坳,一步跳到长乐坪,落到这样的好人家。”这话传到我妈耳朵里,她急得直骂人,多克却不慌不忙地对我说:“妞妞,我告诉你,我们原本就是一家人,只不过你太贪玩,一不小心跟我们走散了,走到那个村里去了,幸亏我们千方百计把你寻了回来。”
  我点头。其实我依稀记得那件事,但我假装不记得了,假装对自己的来路一无所知。
  那时我不知道我多大,我只记得一个女人在昏暗的小屋里不停呻吟,她似乎得了一种很疼的病,有一天,她突然不叫了,歪着脑袋躺在床上,像破烂的被褥一样凌乱而安静。从新坟地回来,姑妈牵着我的手说:“凤丫,跟我走吧,到城里去吧,那里有好多好吃的糖果。”姑妈是个非常好看的城里女人,印象中,她总是和我爱吃的糖果一起突然出现在门口的大路上。因为那些糖果,我拉着姑妈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是我第一次到长乐坪,骤然出现的街道和楼群让我害怕,我搂紧姑妈的脖颈,像抓着一根救命稻草,一双眼睛却兴奋地盯着窗外。姑妈被我的小胳膊弄得感动万分,还没下车,就眼睛湿湿地对我说:“叫妈妈,从今天起,我就是妈妈。”从此,我就管姑妈叫妈,管那个高个儿医生叫爸爸。我以前从没见过爸爸,因为他从未在村里露过面。不过,他却喜欢我,好像他天生就该喜欢我似的,他把我抱在怀里,横看竖看,上看下看,看完了就举着我说:“我要把你培养成一个公主。”见面当天,他就给了我一个乳名:妞妞。
  过了很久,一个村里的人来到长乐坪办事,他碰到我,当然,还有我妈,他后退一步,大声说:“天哪,这是凤丫吗?天哪,我完全认不得了。”我相信他的感叹是真的,因为我也不认识他,那个戴着破草帽穿着破布鞋,浑身散发着汗酸味的家伙,我从来就没见过他。过后我妈看着我,声音怪怪地问:“他是你舅舅啊,你真的不记得了吗?”然后就自言自语:没记性的人没良心,这话不知道真不真。多克说:“这很正常,人在三岁以前,根本没有记忆。”
  多克喜欢一下班就带着我玩,他望着我说:“还是跟我的天使在一起最愉快。” “什么是天使?”“天使就是……就是人的一种理想。”
  多克爱穿干净笔挺的衣服,帽子是他区别于长乐坪其他男人的标记,一年四季,他的头上不能没有帽子,夏天,他戴一顶镶黑边的白色小礼帽,其他季节则是深色的。有人曾经猛地摘下他的帽子,看看他可有癞痢或是已经秃头,结果却看到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整整齐齐地趴在帽子底下。他恼怒地夺回帽子,大声质问:“难道人发明帽子是为了遮丑?”
  由于他坚持戴帽子,所有人都讪讪地离开了他,连女人都不爱搭理他。他戴着帽子,衣冠楚楚地牵着我的手去买糖果买点心,副食商店的营业员全是女的,我们一去,她们的眼睛全都转向我,她们只跟我说话。“妞妞,上海大白兔来了。”“妞妞,这种西瓜糖是刚进的新货,可好吃了。”多克在一旁应声虫似的。“好,好,我们买,我们每样都买一点。”她们还是不理他,只顾包糖果,收钱,然后就开始琢磨我身上的衣服,花形如何,款式如何,她们越说越喜欢,最后竟央求我脱下来,她们要拿回家去做样子,依样给自己的孩子裁一件。多克在一旁忙不迭地答应:“好啊,好啊。”我却抱着糖果袋,撒腿就跑。后来我问多克:“人家是在跟我说话呢,你为什么要替我答应?”多克却说:“实际上,她们就是在跟我说话。”
  在男人们那里,情形又不一样。我最不喜欢他牵着我,迎面碰上一两个男人,要么视而不见,要么互相瞪着对方,却不说话,有时,迎面走过来的男人中会有人轻轻唤一声:“妞妞!”我紧张得不敢回答,以为他的声音不怀好意。过后我问他:“为什么你明明认识他们,却不跟他们说话?”他说:“男人就是这样。”
  可我看有些男人就不是这样的,他们隔老远就伸出胳膊,不是握手就是捶打,他们还会停下来站着聊天,聊着聊着,其中一个就改变行走的方向,跟着另一个去了。他们还喜欢坐在街边喝酒。面向长江的那条小吃街,浓密的树荫下,这家饭馆的餐桌连着那家饭馆的餐桌,沿街一字儿摆开,吮过的鱼骨头鸡骨头扔在江里,小孩子掏出鸡鸡尿在江里,喝醉的汉子紧跑几步吐在江里,回来后依旧喝酒,划拳,谈笑,中间偶尔响起几声女人的尖笑。多克也在那条街上喝过酒,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我冷不丁见他独自一人坐在饭桌边,他穿着白色的短袖上衣,浅灰色的长裤,头戴一顶压着黑边的白色小礼帽,他的样子在那些人当中格外醒目,又十分古怪,好像他是个初来乍到的外乡人。他的桌上只有酒瓶和酒杯,没有酒菜,也没有筷子,当然也没有任何交谈,他静静地望着远方,望一会儿,就低下头来给自己斟酒,喝上一口,再愣愣地望出去。他的前方是昏黄的江水,再往前就是灰蒙蒙的天边,以及一抹如血的残阳,像一件被撕破的衣衫挂在天边。我走过去,他拉着我的手,允许我小小地喝上一口,我皱着眉头吐了出来,他笑了。我问他:“人家都有下酒菜,你为什么不要?”他斜睨了那些人一眼,说:“喝酒是喝酒,吃饭是吃饭,两码事。”一瓶酒没喝完,他不得不走了,他一个人占了一张桌子,又不要菜,店老板觉得不划算,要把他的桌子挪到挨近厨房的地方,他本来可以跟他理论的,但他看了他两眼,掸掸裤腿,站起身来走了。
  我问他:“为什么你总是一个人?为什么你没有朋友?”
  他不回答,却让我看江边那条隐在草丛与田垄间的小河汊,那里有一只大白鹅,还有一群灰扑扑的鸭子。他说:“妞妞你看,只有鸭子才需要成群结队,鹅却可以独来独往。”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因为它是鹅。”
  “那你就是一只鹅喽?”
  他不再说话,只是笑。他的眼睛在帽檐底下闪着两点深邃的亮光,鼻梁因此显得格外挺拔。
  2
  戴帽子的多克尽管独来独往,不声不响,关于他的街谈巷议却从未停止过。
  人们说,多克是个多情种子,如果他能克服这个毛病,肯定有大出息。这里的人一直有个习惯,喜欢千方百计收罗从长乐坪走出去的杰出人物名单,尽管素未谋面,甚至可能有过不愉快的过节,也会引以为傲,一遇适当时机,就拿出来炫耀:“某某某是我们长乐坪人呢!”几十年过去了,这份名单已经排得足有一公里那么长,这当中,有高官,有明星,有富翁,还有教授,公司经理和厂长之类的更是不胜枚举。最后,有人不无遗憾地说:“就是没出过像样的医生。”一个说:“本来是有的,那个喜欢戴帽子的家伙,当年若不是被那个女裁缝迷倒,说不定早就走出去了。”另一个说:“自古以来,好色之徒都没有好下场,你们看他,后来是不是一步步落败?我看他还会败下去。”又有人说:“色是最靠不住的东西,比露水还靠不住,平心而论,那个小裁缝当年是不错,现在呢,我看也差不多是一团豆腐渣了。”
  那个女裁缝就是我妈。
  我妈原来是个村里的姑娘,后来,她跟着一个老艺人学会了裁缝这门手艺,开始了走乡串户的手艺人生涯。缝纫机台在头天傍晚由东家自己挑过来,第二天清早,我妈背着机头,踏着露水赶到东家家里,搭铺板,上机头,抖开布匹,所有的杂事都准备完毕,师傅正好背着双手赶了过来。师傅量好尺寸,裁好式样,一件一件缠成小捆,扔给趴在缝纫机上的女徒。这样的生意师傅坚持了十多年,没人跟他竞争,也没人挑剔他的手艺,年复一年,田垄里,大路上,山林间,随处可见他制作的衣服,他把几个村的男女老幼都打扮成了同一个面孔。也许他厌烦了这种没有对手的孤独,厌烦了无休止地重复自己,有一天,师傅果断地结束了村庄上的漂泊,他想到长乐坪去,开个缝纫店,像真正的老板那样,坐在自己的铺子里,迎接找上门来的顾客。当然,他要把自己的徒弟也带过去,他从这个女徒弟的脸上看到了某种可能性,不是她的勤劳和刻苦,而是她的脸蛋,他意识到她的脸蛋将成为他的招牌。事情果真像他想的那样,小店没开多久,在一长溜缝纫店之间,人们就发现了那个埋头干活的漂亮姑娘,脚步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这样的脸蛋同样吸引了一个文质彬彬的男青年,他是长乐坪医院的田医生,后来成了我爸爸,成了多克。那时多克已经三十出头了,刚刚经历了一次失败的恋爱,从此发下先立业后成家的宏愿,铁了心要离开长乐坪,到外面的大城市去,到更大的医院里去,否则他宁可不结婚。他读过五年医学院,调动对他不是一件不着边际的事情,可尽管如此,在那个年月,一桩调动不拖个两三年是办不下来的。多克想到调动过程中难免要去求人,为了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他决定去做两条新裤子。就这样,他一眼看到了坐在小店深处的我妈,他把眼睛揉了又揉,这种天仙般的姑娘怎么会沦落到在缝纫店里干活呢?那个干瘦的老板怎么能指使这么漂亮的姑娘干这种活呢?他的心像被抽了一鞭似的,他呆呆地盯着她,曾经立下的宏愿刹那间退得远远的,他在心里说:“我要把她救出来,我要把她从这个地方救出来。”
  其实多克的调动几乎是一相情愿,人家根本不想放他走,因为他是长乐坪医院里仅有的两个主刀医生之一。他们很快就知道了田医生正在热烈追求小裁缝的事,在他们看来,这是一件很傻的事情,他身边有那么多护士,还有别人给他介绍过的姑娘,都是些既有工作又有城里户口的好姑娘,他都不要,偏偏看中了一个村里来的小裁缝,他可真傻呀。可当着他的面,他们并不说他傻,反而夸他有眼光,并且拿这件事来跟多克讲条件,如果他不走,他们可以解决他爱人的工作问题,先作为临时工招进来,一旦有编制,马上给她转正。就这样,多克在长乐坪医院留了下来,我妈也告别了裁缝那个行当,一跃而成医院后勤部门职工。我见过一张她穿着白大褂的照片,胸前挂着她从没使用过的听诊器,侧头,微笑。我妈说,那张照片曾经在长乐坪照相馆的橱窗里挂了两年,每天晚上,她都要跟多克去街上散步,顺便在照相馆门前逗留一小会儿。
  爱情的高潮过去以后,多克开始重新考虑调动的问题。为了改变自己乡镇小医生的形象,他开始在那些想要转院的病人身上打主意,他一定得有几个成功的高难度手术病例来抬高身价。可万万没想到,一向想要拿下大手术的他竟会毁在一例极其普通的小手术上,他在切除一个女病人的阑尾时,一不小心把她的输卵管给切掉了。事情很快就急转直下,号称“田一刀”的多克连班都没得上了,整天像只热锅上的蚂蚁,坐在家里等候处分结果。我妈见他急得吃不下饭,就很勇敢地去找医院领导求情,事情已经出了,除了求人没有别的办法,何况她一直有心报答他,是他将她从裁缝铺里救了出来,将她从乡下人的队伍中拉了出来,堂而皇之地走进医院的办公大楼,连她的师傅都叮嘱她要知道好歹,别一步登天了就忘乎所以。她径直去找了杨书记,医院领导中,她只认识这个杨书记,他到她们后勤办公室去过,她给他倒过一杯水,他还问过她是哪里人,以前做过什么工作,她觉得杨书记很和蔼,一点架子都没有,打开水碰到她,在食堂买饭碰到她,他都会主动跟她打招呼,还让她加塞儿站在自己前面。杨书记是个矮胖子,跟她说话的时候,靠得很近,呼呼的气息直往她脸上喷。也许是这件事情本身的难度太大了,我妈这趟情求了很长时间,几乎天天都往杨书记那里跑,没多久,闲话就传出来了,一种说法是男的强迫女的,一种说法是送上门的肉没有不吃的道理,还有一种说法是,女的被人当成了救命稻草,打扮得好好的献了出去。闲话刚刚散布出来,处理结果就出来了,多克被临时安排到药房上班。
  没过多久,我妈怀孕了,当她高高兴兴地告诉多克这个消息时,多克却板着脸说:“打掉它。”我妈不理解,他们结婚都三年了,好不容易有了孩子,为什么要打掉呢?她问他要理由,他憋了很久才红着脸说:“何必硬逼着我把话说穿呢?你能肯定这孩子不是那个姓杨的?”我妈当然抵死不承认,事实上也不是,她自己心里有数,可她拗不过多克。“我宁肯再等三年,也不要这个孩子。”又赖了一个多月,有一天,多克突然两腿一弯,跪在我妈面前。“我知道你是为了救我,可我总还是个男人吧,我们还年轻,等这盆水澄清一点再生也不迟啊。”我妈当晚就住进了医院,做掉了孩子。也许是命该如此,手术不是很顺利,小小一道引产手术,竟前后住了两次医院。我妈在医院里吃尽了苦头,再加上心病,从此大病一场。等到这场病好时,人几乎瘦得脱了形,连心性也跟着变了,一向低声细语的她竟咬着牙对多克发狠:“别指望这辈子我还会给你生孩子,你就等着吧,我连蛋花花都不会再给你生一个。”本来是句气话,没想到后来竟应验了,从那以后,我妈再也没有怀过孕,无论什么办法都试过了,一点反应都没有。
  这次打击让我妈清醒过来,她意识到她的婚姻并不是什么“一步登天”的福气,她想起在缝纫店听来的那些生活经验,她感到自己一定得趁早做点什么,她要为自己找一条退路。她把她的打算对他讲了,他给她吃了一颗定心丸。“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因为孩子的事跟你离婚,除非你哪一天再次背叛了我。”可他对她再也没有热情了,他早早地上床,捧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她埋怨他,他就说:“没办法,长得不好看,只好多看点书,长点本事。”她早上出门,对着镜子抿头发,他也要嘀咕两句:“又不是靠脸蛋吃饭的。”她晚上回家,上楼的脚步稍轻快一点,他就问她:“今天又见到什么贵人了?这么愉快。”她这才知道,她的漫长的刑期从此就要开始了,他并没有真的原谅她,他无法做到这一点。
  恰在这时,杨书记出了事,他被检察院带走了,说是有经济问题,还有作风问题,我妈吓得好几天不敢上班,躲在家里装病。多克却在家里喝起了小酒,一边喝酒一边哼小曲,我妈忍不住说:“人家好歹帮过你的忙,看着人家倒霉,你就这么高兴?”多克一听来了劲。“怎么?你心疼了?是不是打算给他送牢饭去呀?”过了一段时间,医院开始清理职工队伍,没有编制、没有学历和专业的人员首当其冲,我妈被清理到富余人员队伍中来,没有岗位,没有工资,更没有任何福利,光有一个名字留在后勤部门的花名册上。与此同时,多克却离开药房,重新回到了手术室。
  我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出现的。我妈后来告诉我,她原来的打算不是这样的,她打算把我从她哥哥身边带出来,然后去长乐坪街上开个小裁缝店,两个人相依为命地过下去。在那个医院里,作为一名临时工,她看不到自己的前途,人家发奖金她没有,人家发过年物资她只有一半,调级加薪更是没有她的份儿,她的婚姻也让她灰心失望,她真的开始给自己找退路了,她的退路就是她原来的道路。
  可是多克再一次不由分说地扰乱了她的人生计划。据说他在我妈的衣兜里看到了我的照片,就是那张站在母亲病床边的照片,他瞪着那个照片中的大眼睛小姑娘看了很久,然后就做了个决定:“去把她带回来吧,有这么个女儿也不错。”
  跟多克的第一次见面我至今还有隐隐约约的印象。从村里到长乐坪的长途汽车还没停稳,我妈就在我耳边说:“看,你爸爸。”我看见一个个子高高的男人,戴着一顶精致的小帽,笔直地站在风里,眼睛一直追随着车窗。车门打开,我站在汽车的金属踏板上,他笑着,向我伸出两只胳膊。他的笑容很奇怪,他的眼睛像两道又弯又深的小沟,一个嘴角原地不动,一个嘴角向上牵起。这样的笑容让人忍不住发笑。我真的笑了。据我妈说,我站在踏板上只犹豫了不到两秒钟,就像燕子似的,直接飞到他怀里去了。也就是说,我到长乐坪的第一步,并没有踩在长乐坪的土地上,而是踩在多克的身上。
  长乐坪的女人们对我的出现津津乐道。“便宜了这丫头,从糠槽里一步就跨进了米槽里。”“也许他前生欠了她们的,一个土裁缝,一个农村娃,托他的福,现在比任何一个长乐坪人都过得好。”“我要是田医生,才不给自己找这种拖累,我早就飞得远远的了。”“没办法,我看他是读书读得不认识世相了,据说他屋里全是书,他的书架有一面墙那么高。”“好人没好报,这孩子不简单,别看田医生现在宠她宠得什么似的,将来恐怕连她的一杯水都想不到,我的话将来你们可以验证。”
  我假装听不见她们的话,撒腿从她们身边跑过去。我跑啊跑啊,远远地,我看见多克在医院宿舍门口等着我,我大喊:“多克!”他蹲下来,笑嘻嘻地张开胳膊,我像子弹般射进他的怀里,死死地搂着他的脖子,不停地喊着他的名字,却说不出更多的话来。
  3
  很快我就知道了另一个女人的存在。是多克带我去的,在长乐坪,她的家是多克唯一愿意拜访的地方。她跟我妈截然不同,我妈不论是在缝纫店还是在家里,总是忙忙碌碌,风风火火,而她几乎什么都不做,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待着,若有所思地待着,大门微开,她坐在门后的阴影里,脸色像纸一样白。多克让我叫她明姨。明姨总是扎着古怪的头巾,脖子上挂着古怪的项链,手指间夹着一根香烟,她要么沉着脸不见一丝笑容,要么咯咯咯地大笑不止,同时抓紧肩上的披肩,以防笑声将它震落下去。
  明姨的家是郊外的一栋小平房,房子前面是成片的菜地,后面是公路,每当汽车啸叫着从屋后一晃而过时,地面就会簌簌发抖,房子也仿佛要跟着跳起来。多克说:“你最好搬个地方,这里太吵了,对睡眠不利。”明姨说:“我不怕,我一天睡五次,一次睡一个多小时。”多克轻笑着摇头。他在明姨家里从不脱帽,半张脸藏在帽檐下的阴影里,只有鼻头和下巴时而对着明姨,时而望着自己的脚尖。
  多克说:“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当初离开我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我现在有个体会,年轻人是疯狗,我那时真的就像疯狗一样,无缘无故地讨厌长乐坪,长乐坪的口音,长乐坪的地名,长乐坪的男男女女,甚至长乐坪的汗味,真的,我能闻出人身上哪种味道是属于长乐坪的,总觉得外面随便哪个家伙都比长乐坪的男人好。说实话,无论是品质,还是外形,你都比他强得多,可谁叫我那时是条疯狗呢,就是喜欢人家身上那股子陌生的味道,连听到他的口音都会心跳,真是没办法。”
  “你跟那家伙,现在还有联系吗?”
  明姨摇头。“前年我去过一次,是去看孩子的,没见着,说是不在家。孩子我已经放手了,我想通了,要先为孩子的前程着想,那里毕竟比长乐坪教学条件好嘛。你呢?你们还好吗?”
  “好啊,她很勤快,也能干,家里事样样不用我动手。”
  “你在扯淡。不过你也该满足了,她当年多漂亮啊,比我可漂亮多了。”明姨打断他,猛地吸了一口烟。
  “让我们假设一下,如果我们成了一家人,现在会是什么情形。”多克抬起头来,他的眼珠在帽檐下的幽暗中闪闪发光。
  “不会比你现在的情形更好。最起码,我不想跟她一样,整天像个老妈子似的服侍你这个假老爷。”
  “如果是你的话,可能我对生活的要求又不一样……”
  明姨打断他,说:“这孩子不错,很有灵气。”他们一起扭头看我,而我正玩着明姨从脖子上摘下来的项链,“好好培养,我敢说她将来会有出息的。”
  多克脸上渐渐浮出了笑,他向我招手,我赶紧站起身来偎到他怀里去,他在我脸上亲了一下,隔了一会儿,又亲了一下。
  明姨在淡淡的烟雾后面古怪地看着我们。“听说今生的父女,都是前世的情人。”
  还有一次,多克破例在明姨面前抽了烟。那天他们突然讲到了工资问题,多克说:“工资多少我倒不在意,关键是这里太封闭了,我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不知道外面已经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昨天我翻开一沓过期的报纸,一条消息吓了我一跳,我昔日的同学,他居然完成了一例心脏搭桥手术,你再看看我,差点被一个普通的阑尾手术送到监狱里去。”说到这里,他伸手向明姨要了一支烟,明姨给他点了火,他吸了一口,呛咳起来。明姨又递给他一杯水,他摆摆手,继续吸烟。他到底是不惯吸烟的人,一根烟还剩大半截,他就不得不摁熄了它。
  明姨安慰他:“哪个医生都不敢打包票,除非他永远不上手术台,不要太自责了,有些事情是命里的劫数,每个挫折后面都站着一个魔鬼。”
  多克不说话,翻来覆去看着自己的手指,他的手指又细又长,灵敏有力。
  “你天生就是拿手术刀的,这么长时间了,你该从那事里头走出来了,越是这种情况,越是要拿出点真本事来,让他们看看,一个读了五年医学院的医生,跟那些只读了三年医专的医生就是不一样。”
  多克叹了一口气,看得出来,他的心情稍稍好些了。
  明姨又给自己点上一支烟,突然问他:“你现在对外面真的死心了吗?我听说南方现在有好多私立医院,像你这种年富力强、专业又好的医生,只要你愿意去,他们肯定会接受你的。”
  “没死心又怎样?总不能出了事就往外跑吧,没有不透风的墙,传出去人家会怎么看我?所以说,一定要在这里重新确立地位之后,再不慌不忙地走,正大光明地走,否则就是落荒而逃了。”
  “你呀,一棵好苗子,尽毁在一些小事上,知道的人谁都替你可惜。”
  “看起来是这样,其实不是,而是我的心太大了。比如说那个手术,实话告诉你,并不是我粗心失误,我是有意的,我想在她身上创新一下,试验一种把创口面压缩到最小的方法。还有我的婚姻,人人都认为我欠考虑,实际上,我是被自己的英雄主义给害了,我以为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我以为我能给她足够多的东西,结果,人家现在还在当她的小裁缝。”
  两人突然不说话了,明姨举起吸了一半的香烟,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看。看了一阵,一扬手,将半支香烟扔进了对面的草丛里,一缕青烟在那里挣扎了一会儿,慢慢消失了。
  回来的时候,我问多克,这个明姨,她为什么不上班?多克想了想,老老实实地说:“她很早就被单位开除了。”
  “为什么?”我想起她那古怪的打扮,直觉她被开除与她的打扮有关。
  多克说:“因为她遇到了不该遇到的人,做了不该做的事。”我还没来得及追问,多克就指着青龙巷一处白墙黑瓦的老房子说:“那就是明姨家的房子,她把它租出去了,自己住到乡下,每月就靠房租生活。”房子不算很大,楼下是店面,里面活动着三个理发的人,楼上大概就是住人的地方了,窗口处挂出一两件男式衣服,还有袜子之类的东西。
  我妈很快就知道我们去了明姨那里。她似乎不喜欢我们去那里。她在跟多克吵架。
  “丑不丑啊,一床老棉絮了,还想翻出来再弹一遍?都儿长女大了,我都替你们害臊。”
  “要你害个什么臊?我还以为你除了缝缝衣服,洗洗涮涮,什么都不懂呢,原来你还懂得害臊。”
  “我就是想不通,年轻时被她甩了,现在人家又甩了她,你还眼巴巴地凑过去,这碗剩饭就这么好吃?”
  “什么叫甩?什么叫剩饭?我警告你,说话注意点,不要一张嘴就是一脸泼妇相。”
  “都快结婚了,撇下未婚夫跟一个外地人跑了,还不叫甩?跟人家孩子都那么大了,人家却不肯跟她结婚,末了还一声不吭地溜了,还不叫甩?我要真是泼妇,我就会不管三七二十一打上她的门去,抓破她的脸。我是可怜她,连寡妇都不如,寡妇还是人家明媒正娶过的,她呢?被人家搞得烂兮兮的,连张结婚证都没有,我懒得跟她计较,我劝你也要爱惜一点自己的名声,不为自己,也要为妞妞想一想,将来人家戳她的脊梁骨你就好受?”
  我们后来又偷偷去过两次,明姨那边的情形更奇怪了。她明明在陪着我们聊天,拿一根红绒线在跟我做翻花的游戏,到了吃饭时间,隔壁一间小屋里,饭菜已经热腾腾香喷喷摆在那里了,难道真有田螺姑娘?我跑到厨房一看,一个系着围裙的老大妈,正提着竹篮,拍打着身上的灰尘往外走。明姨对多克说:“她是我干妈,你也知道,出了那些事后,我家里人就再也不理我了,连亲戚都不大理我了,我也懒得去求他们,幸亏这个房东大妈对我不错,我就拜她做干妈了。她知道你。”
  “哦。”
  “她要我不要再去惹你,她不知道我早就死心了,对世上的一切都死心了。”
  多克低头吃饭。
  最后一次,当我和多克手牵手敲开明姨的房门时,几个人都愣住了:我妈也在那里。
  这是我妈做得最聪明的一次,她看了看我们,只说了一句:“我先走了。”就低着脑袋,挽着自己缝制的布袋子匆匆走了出去。
  两人面对面站了很久,才坐了下来。还是明姨最先打破僵局,她说:“我们在一起讨论了些服装方面的问题,我准备在她那里定做一件衣服。”
  “你们……就谈这些?”
  “是啊,我看她比你描述的有见地得多,男人看女人,和女人看女人是两码事,她人很不错,她身上肯定有你没有发现过的东西。”
  那以后,我真的在我妈的裁缝铺见过几次明姨,她拿块布料在身上比比画画,我妈则按她的要求,这里量一下,那里量一下,然后又头碰头地趴在铺板上商讨,看得出来,我妈对她比对任何一个顾客都要认真,她还承诺,她不会把她的衣服交给徒弟们去做,她将亲自裁剪,亲自缝纫,再给她送过去。明姨再三谢了她,正了正头巾,揪着披肩的两头,抱着双肩在风中一径去了。我看见我妈揉捏着手中的软尺,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的背影,一直到她在街角转了弯,不见了,才回过神来。
  很奇怪,自从我妈跟明姨来往起来后,多克反而不大去那个郊外的小屋了,有一次,我妈拿回一本书,交给多克,多克一看,脸色马上变了。“她交给你的?”
  “是的,她说她看完了,让我带回来还给你。”
  4
  我上小学了。因为小学靠近我妈的裁缝铺,他们就对我作了这样的安排,早上,多克送我上学,下午放学后,我直接去裁缝铺,在那里写作业,一直等到多克下班后去接我回家。
  我喜欢这样的安排,我喜欢裁缝铺,那里有无穷无尽的碎布条,彩色棉线,我喜欢拿它们做布娃娃,做沙包,做各种我喜欢的玩意儿,第二天再带到学校送给同学。但我不能把它们带回家,多克不喜欢看到我做这些东西,他宁肯我像男孩子那样去打球,也不愿看到我做针线活,他担心我长大后会变成我妈那样的小裁缝。
  那段时间,长乐坪突然开始大兴土木,到处都在盖楼,到处都在修路,挖土机隆隆地开到街上,沿着城建部门的画线,路边的老房子被三下五除二地扒掉半边,露出从没见过天日的山墙,像夏天院子里晒出来的烂兮兮的老棉袄,邮政大楼和港务局办公大楼在阵阵呛鼻的灰尘中矮了下去。我妈戴着一顶大如斗笠的白布遮阳帽,一边诅咒着泥土和灰尘,一边匆匆走在开膛剖肚般的街上。她不得不一趟一趟往外面跑,她敏锐地发现,定做衣服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她不能再依赖那些零散顾客,她必须去寻找大单客户,比如加工被服的学校、招待所、酒店什么的。
  架不住我妈的死缠硬磨,多克终于出面帮我妈揽了一单生意,他把医院里的工作服、病号服都给我妈揽过来了,这可是一笔不小的生意,为了在一个月之内完工,我妈不得不另请了两个小姑娘打下手,加上原来的学徒,小小店铺一下子变成了机声嚓嚓的缝纫车间,一颗淡黄的灯泡昼夜不熄地挂在房间中央。从接到订单那天起,我妈就再也没有回来睡过觉了。她说她不能离开店铺,她一走,那几个小姑娘准会趴在缝纫机上睡得直流口涎。我妈赚起钱来有点贪得无厌,医院的大单还没做完,她又开始让多克替她联系学校的被褥和制服了,她知道多克能够替她联系这个,那个校长的家属正在多克手下做麻醉师。学校的单子联系得差不多了,我妈又开始重新物色店铺,她想要一间能摆下四台缝纫机的大房间。多克说:“照你这个搞法,家里你是不想管了?”我妈说:“家里没什么需要我管的了,妞妞也大了,还是赚钱要紧。”
  多克只得接替我妈的日常工作,下厨,整理内务。没两天,他就坚持不下去了,他关了厨房,到了吃饭时间就拿着饭盆往食堂走,担心食堂的饭菜营养不够,就给我开维他命。至于家里的内务,他跟医院一个做卫生的勤杂工嘀咕了几句,每到晚饭时间,那个穿白大褂的阿姨就准时敲开了我们家大门。
  有一天,多克说:“妞妞,现在这个家只有我们两个人了,我们没必要再用以前的老章程,我们得有一个新章程。”我不管什么新章程旧章程,我只是莫名其妙地觉得兴奋,因为新章程的第一款,就是把我的睡觉时间往后推了半小时。
  我就在这段时间里爬上了多克的大床。多克没有反对,只是说:“万一你妈回来怎么办?”我说:“让她睡我的小床。”我总是先于他上床,次日早上再被他叫醒,印象中,似乎他根本就没有睡过觉。
  他不得不给我洗澡。“妞妞,昨天晚上我都闻到你身上的汗味了,真难闻,像放馊的面疙瘩。”他把我放进大盆里,用手试好水温,向我招手,我脱光衣服,一步跨进盆里,任他将我全身抹湿,再抹上肥皂,从头到脚搓得满身都是飘飘忽忽的肥皂泡。我一甩手,肥皂泡花朵般飘了他一头一脸,再一顿脚,洗澡水就溅湿了他的鞋,他甩甩头,抹掉脸上的肥皂泡和水珠,啪的一声打在我的屁股上。他一直喜欢打我屁股,不洗澡的时候,他把我横放在腿上,啪啪有声地打,但不疼,他不舍得打疼我。
  新章程里有许多条规矩,以前从来没听说过的规矩。我反抗:“我妈就没让我做这些。”他说:“别学你妈,你妈没文化,没文化的人不知道规矩。”规矩之一,我们要习惯亲吻,上学前要跟他说再见,要亲吻。规矩之二,睡觉前要说晚安,要亲吻。规矩之三,从外面回来的时候,要通报一声“我回来啦”,要亲吻。起初我嫌麻烦,他说:“习惯了就不觉得麻烦了,这是文明人的礼节,你看看电视里面,国外的孩子跟父母一天到晚都在亲,家庭成员之间一天到晚亲个不停。”我问他:“为什么我们住在长乐坪,却要向外国人学习?”“说不定有那么一天,”他仰起脑袋十分憧憬地说,“我会送你出国留学,我不能让你像个乡巴佬似的跑到国外去。”
  我没有告诉我妈我们的新章程,不是要瞒着她,而是没有机会。每次我去那里,总有几个女人围着她唧唧喳喳,比比画画,我妈肩上挂着软尺,嘴里含着别针,在她们身上量过来量过去,不时说些恭维人的话。掀开门帘,里面是她睡觉的地方,一张上下铺的小床,一张小桌,上面放着饭碗和茶杯,桌子上总有一股快餐面的气味,要不就是抹布的气味。我就在这张桌上写作业。
  我妈偶尔会抽空扔进来一句话。
  “你爸每天晚上都在家陪你吗?”想了想又加了句:“他不加班?”
  “家里来过客人没有?”
  “他有没有晚上出去第二天早上才回来?”
  我一概说没有,的确没有,他没有加班,没有外出,家里也没来过客人,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做好早餐,摆在桌上,等我穿着睡衣从卧室里揉着眼睛走出来,径直走到他面前来,跟他贴贴脸,再去卫生间,然后监督我吃早餐,再然后我们在门口道别,亲吻。
  客人都走了,我妈掀起门帘对我说:“告诉你爸,你床上的棉被该拿出去晒晒了。”
  我边写作业边说:“不用,我现在跟多克睡大床。”
  过了片刻,门帘呼地一下再次被掀起来。“你说什么?”
  “什么?”我写完最后一笔抬起头来,看到母亲脸上布满了惊诧和紧张。
  “你刚才说你怎么睡的?”
  “跟多克睡呀,睡大床啊。”
  “你个没羞没臊的东西,你都多大了呀,你没有自己的床?赶快给我睡回来。”
  当天晚上,我正要爬上大床睡觉的时候,我妈风风火火地赶了回来。她丢下手里的东西,拦腰将我抱起,一声不吭地将我扔回原来的小床上。我大声反抗,跳下来往大床那边跑,啪的一声,我妈一个巴掌甩下来。我没哭,却安静下来,直挺挺地躺在床上。我在心里骂她:你这自私的女人,放着那么舒服的大床不睡,还不让别人睡。
  作为报复,等他们离开我房间的时候,我蹬掉了被子。
  半夜,我被自己的咳嗽惊醒,喉咙里仿佛有许多把小刷子,不停地刷来刷去,刚刚吞下去一把,又一把悄悄伸了出来。屋里漆黑一团,我开始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咳嗽。
  多克最先冲过来的。“天哪!”他将我紧紧地抱在怀里,我妈随后也跟了过来,他用胳膊肘捅开她,不让她接近我。他抱着我往大床那边冲。“都是你,非要让她一个人睡,她又不会攒被子,浑身冻得像个冰坨子,已经咳嗽了,已经感冒了,这下你满意了吧。”
  我真的感冒了,高烧,流鼻涕。我不能上学去了。我听见多克在向老师请假。
  这场感冒持续了四天,整整四天,我没有去那个小店铺,我妈回来看过我两次,她一回来我就装模作样地拼命咳嗽,咳得山摇地动,而且可怜巴巴地往外吐痰。我妈望着我说不出话来。
  从那以后,我感觉我们家分成了两派,我跟多克一派,我妈一个人一派。我和多克在一起疯疯赶赶,嘻嘻哈哈,不亦乐乎,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们家来了许多客人,可只要我妈一回来,就像一瓢凉水兑进了开水锅,屋里顿时就安静下来了。“你们在干什么呀,大喊大叫的,我在楼下都听见了。”我妈一边埋怨一边收拾被我们弄得乱糟糟的东西,我和多克每人捧着一本书,偶尔冲对方做个鬼脸,谁也不理她。
  暑假里,多克带我去了一趟大连。到了那里我才发现,戴帽子的人不计其数,喜欢戴帽子的多克一点都不引人注目,他甚至是最最平凡的一个,稍不注意,我就找不着他了。
  看到大海的第一天,多克就遇上了一个溺水的小男孩,他真不愧是医生,只见他飞跑过去,跪在小男孩身边按压了一会儿腹部,开始做人工呼吸,不一会儿,小男孩就醒了过来。为了酬谢,那对夫妻邀请我们到那家最豪华的酒店去共进晚餐。
  多克说:“那里可不是个一般的地方。”他把衣服拿去重新熨了一遍,头发梳得服服帖帖,又把我带到大商场,专门挑选了新衣服,新皮鞋,配上了新发带。“天哪!你可真像个小公主。”然后,他牵着我,比规定时间早五分钟到达酒店。
  “田医生,真羡慕你呀,这么漂亮可爱的女儿,简直就是个小仙女。”
  女主人更会说话:“瞧这父亲,瞧这女儿,多么般配的父女,多么幸福的家庭。”
  多克呵呵笑着,自始至终牵着我的手。
  大厅里响起了轻柔的音乐声,一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女孩坐在那里弹钢琴,我一动不动地望着她,她的手指上有什么魔力,居然可以让那琴键发出如此动听的声音?多克也在目不转睛地看她,看了一会儿,又回过头来看我,还不动声色地在我背上揉了揉,好像我是个需要安慰的孩子。他面前的餐具水晶般晶莹剔透,越发衬得他牙齿洁白,眸子里有一层玻璃状的东西在缓缓流动。
  晚餐过后,多克和我再次来到海边。大海裹挟着浓浓的海腥味,在微暗中传来阵阵响亮的涛声。我坐进他的怀里。他突然低声说他对不起我。
  “你还记得那个弹琴的小女孩吗?我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她并不比你强,我觉得坐在那里演奏的本该是你,可惜我没能让你学会那些,长乐坪也没条件让你学会那些,我让你虚度了这么多年,我耽误了你。”
  “那有什么,有人可以弹给我听啊,我可以欣赏啊。”
  “那是不一样的,一个演奏者,一个旁观者,他们的内心是不一样的。”
  他望着黑暗而躁动的大海,自言自语:“也许还来得及,为了妞妞,我也要往外走。”
  从北戴河回来后,多克果然行动起来,他不让我放学后去裁缝铺消磨时间了,他把我带到文化宫,本来想让我去学电子琴的,他听了听那些孩子们的琴声,皱起了眉头。“什么玩意儿,跟钢琴简直不能比。”他当即改变主意,拉着我来到舞蹈教室。当他听舞蹈老师说到“跳舞可以塑造一个人的形体和气质”时,毫不犹豫地掏出了钱包。
  回到家里,他又给我安排了一小时的英语课,我的一天被他排得满满当当,有时一连几天,我连我妈的面都见不着。我们像一对情绪饱满的斗士,总是结伴而行,总是嘀嘀咕咕,我妈难得回家一趟,回来也是东瞅瞅西看看,无所适从的样子,好像这家里有一台匀速转动的机器,她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运转,根本无法汇入她的步伐,因为她找不着它的节奏。
  与此同时,多克开始联系外面的医院,他说:“无论如何,我都应该最后试一次。”
  5
  明姨病了。红斑狼疮。明姨气喘吁吁地来到我们家,刚进秋天,她就披上了厚厚的羊毛披肩,还哆哆嗦嗦直喊冷。
  “赶紧到医院去呀,哪里都不要去,直奔北京,那里才有希望。”
  “我正是从外面的医院逃回来的,我就要在你这里治,反正是死,我不如把这个机会交给你,你要是治好了我这病,整个中国都是你的,你完全可以横冲直撞,想去哪里去哪里。”
  “胡说八道!你把我看成什么人啦?我能踩着你的尸体往外走吗?”
  “算我求你,我愿意,我心甘情愿,可以了吧?我欠你的,如果我当初不做那个决定,你就不会娶那个小裁缝,你的生活也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你会是另一番景象。”
  “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你不要想得太多。”
  “反正我明天就住到医院来,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把我赶出去。”
  “我当然会把你赶出去。我送你去北京,明天就去。”
  “傻瓜,我去北京就那么好?我这一去,肯定回不来了,你就忍心看着我孤零零地死在外面?你就不愿意跟我在一起多待些日子?”
  明姨住院的日子里,多克停了我的英语课,他得抽出时间来查医书,他为她拟定了好几条治疗方案,每一条都拿到明姨的病床上,征求她的意见。明姨病了以后,眼神温柔多了,她摘下了头巾,乌黑微卷的长发散在枕上,两只眼睛像两粒乌炭,定定地看着多克。“你决定吧,你觉得怎样好就怎样办,我全都听你的。”
  多克最终决定了一套治疗方案,那套方案名称很复杂,按我的理解就是,他要把她体内的血液全部抽出来,滤掉有害的东西,再输回她的身体里去。这方法很简单,也比较可靠,可他没有这样的医疗仪器,他向院方申请购买一套,可领导认为,这样的病例,他们几十年才碰到一例,犯不着为一个病人做这么大的投资,他们应该把有限的资金服务于更多的病患者。
  “你看,不是我不能治,是这里不让我治,我们还是到北京去吧。”
  “再想想别的办法吧,你会想出办法来的,退一步想,就算我们到了北京,就算你用了那种办法,也不能保证一定能够治好呀。”
  “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来了。”多克的声音听起来像要哭了似的。
  “没关系,有些病能治,有些病注定无法治,治得好病,治不好命嘛。”
  明姨的病很快恶化下去,有一天,我无意中碰到她的胳膊,不禁吓了一跳,她的皮肤变得硬邦邦的,摸上去像木头一样。
  三个月后,明姨死了。临死前,她要多克一定想法把她葬在长乐坪后山的山坳口。多克在帮她梳理头发,她一直不敢梳头,因为她的头发掉得厉害,一梳子下去,头发就面条似的往下直掉。多克给她套上了一个长及腰间的假发,点着她的鼻子说:“你呀,真是痴哎,你下辈子还要站在那里望他吗?”
  明姨艰难地说:“不是他,是外面,我要看着外面……”
  我听见多克在明姨坟前发誓:“我不走了,我哪里都不去了,我连你都治不好,我还有什么脸面出去行医?我走了,谁在这里陪你?我就留在这里,出去的任务交给下一代吧,我会把妞妞送出去的,妞妞会替我们出去的。”
  明姨死后,有一段时间,多克变成了个穴居人,除了上班,他几乎足不出户。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有时看书,有时睁着眼睛发呆,连我也理得少了。
  没有了多克的管束,我走下楼来,跟院子里的小孩玩游戏,跳房子啦,抓石子啦,踢毽子啦,很快就玩疯了。有一天,我猛一抬头,发现多克趴在窗台上一动不动地看着我。我抹了一把满脸的热汗,冲他挥手,他向我做了个回家的手势。
  他把我拖到镜前,我看见自己头发蓬乱,大汗淋漓,胸部像风箱似的起伏不停,十足一个刚刚走下跑道的马拉松运动员。他忧伤地说:“你喜欢看到自己这副野孩子的样子吗?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在大连见过的那个弹钢琴的女孩子?我们是不如人家,可也不能差得太远哪。”这话大大伤害了我的自尊心,他居然直言我不如别人,居然说我比别人差很远,他从来没有这样贬低过我,我的眼泪一下子就冒了出来。他接着说:“也不是反对你玩,但你不能玩得像个乡下野孩子,你得玩点有名堂的东西,玩出一点素质来,将来走出去,人家才不会瞧不起你。”
  他重新恢复了我的英语课,而且开始慢慢添置家中的娱乐设施。
  首先是买了一副象棋,没事的时候,就缠着我跟他下棋。碰上我作业还没写完,他就一个人下,他把棋盘摆在书桌上,这边走一着,再去那边走一着,可他总是下了不到一半就毁了,大声嚷起来。“妞妞,你作业还没写完吗?”后来,我的棋艺在他的指点下,进步神速,碰上机械抄写型的作业,我右手握笔,左手拈棋子,有时竟也能险胜他一两局,他一得意,就给我封了个“只手冠军”的称号。
  他还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只鹦鹉,一有机会就教它说英语,教它唱歌。他说:“有个传说不知是不是真的,人只要每天把自己的舌头咬破一点,把血抹到它的嘴上,一个月后它就能说话了,你愿不愿试试?”他的样子不像是在开玩笑,我吓得赶紧跑开了。他到底不敢把自己的舌头刺破,便每天把自己的口水抹在鹦鹉的嘴上,他相信口水和舌血差不了太远,他相信他的鹦鹉说话只是早晚的问题。
  他还弄来了一套不错的音响。晚饭过后,他洗过澡,放下窗帘,关掉大灯,只留一盏昏暗的台灯,然后屏息静立片刻,啪地打开一个按键,人却退回书房,退回黑暗中,半卧在摇椅上。这时候他不许我说话,他轻轻向我招手,让我趴在他的怀里。刚开始,我还能飘浮在音乐之上,过不了多久,我就睡着了,这时他就很生气。“还学跳舞呢,你以为我放的是催眠曲吗?”有一次,我们正在黑暗中欣赏一段芭蕾舞曲,没听见我妈开门的声音,当她猛地出现在书房门口的时候,真把我们吓了一跳。当然,那天晚上他们大吵了一架,我妈说他阴阳怪气,一天到晚躲在屋里装神弄鬼,多克则说她是粗人、野蛮人,跟她根本无法沟通。我则躲在被子里翻看多克学生时代的相册,他那时可不像现在,既不戴帽子,衣着也谈不上整洁;相反,他看上去有点衣冠不整,还有点穷酸相,甚至有点窝囊。
  还有一只固定在地上的网球,无论怎样挥拍,网球都只能打在墙上,大大省去了捡球之苦,却一样尝到了挥拍之乐。他告诉我,整个长乐坪,只有他一个人有这个东西,因为这是他一个同学从很远的大城市给他寄来的,长乐坪人恐怕见都没见过。多克认真教我击球的姿势。“一个女孩子,最重要的是姿势,球技倒是次要的,反正你又不准备去当网球运动员。”我们常常在一起打得满头大汗。我在学校里向我的同学吹嘘,他们要我拿出来大家一起玩,我说:“恐怕不行,多克只让我跟他在家里打。”他们就一副很想不通的样子。“在家里打有什么意思?跟自己的爸爸打有什么意思?”他们从不跟自己的爸爸玩,也没有一个人对自己的爸爸直呼其名,爸爸在他们眼里是统治者,是需要动脑筋的对头。
  有一天,我妈气急败坏地跑回家来,把手里的东西使劲往地上一扔。
  “你一天到晚躲在家里,也不出去听听人家都是怎么说你的?”
  “随便他们说什么,我不在乎。”
  我妈一把将多克拽进卧室,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不一会儿,多克就红着脸拉开了房门,他看上去很气愤。“龌龊!只有龌龊的人才会有这么龌龊的念头。”
  我妈又很严肃地对我说:“妞妞,以后要多跟同学们待在一起,小孩子怎么能成天闷在家里呢?要多参加集体活动,可别从小就养成不合群的习惯。”
  “不是你让我放了学就回家,不要在外面跟他们疯疯赶赶的吗?”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照我说的做就行了。”
  多克冲了出来:“妞妞,别听她的,你就在家里玩,你偏不出去,我倒要看看,天会不会塌下来。”
  “你这是什么话?”我妈一步冲到多克面前:“你自己不要脸也就罢了,难道你想把妞妞也弄得没脸见人吗?”
  多克一把拽住我妈。“你给我说清楚,我怎么不要脸了?”
  我妈用力挣开他。“别假装不知道了,单单你那顶帽子,你知道人家是怎么说的?又不是马桶盖子,就算是马桶盖子,还有揭开敞气的时候呢。还整天弄出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谁都知道你瞧不起长乐坪这个小医院,瞧不起长乐坪,有本事你倒是走啊,没人会拦着你,又走不了,又没地方要,心比天高,眼高手低,你既然那么有本事,为什么不把她明姨的病治好?为什么当年把人家的输卵管当阑尾割掉?”
  多克的脸越来越红,气越喘越粗,我以为多克就要动手打她了,没想到他紧了紧拳头,一声不吭回书房去了,门在他背后关出砰的一声,门顶上腾起一阵细细的烟雾。
  一连两天,多克都没有走出他的书房,他不去上班,也不出来吃饭,我去敲门,他在里面嗯嗯几声,我妈去敲门,他根本理都不理。直到第二天晚上,我在门外喊:“多克,你再不出来吃饭,我也不吃了,我跟你一起饿死算了。”他这才摇摇晃晃拉开了房门。可他拒绝吃我妈做的晚饭,他对我说:“妞妞,我们上馆子去。”
  临出门前,他没忘了去洗把脸,去梳梳头,再戴上他那顶有宽宽压边的礼帽。我们手牵着手下楼,正是晚饭时间,一些人早早地吃过了晚饭,在院子里剔牙,聊天,多克牵着我从他们身边走过,眼皮都没抬一下。倒是有人跟我说话:“妞妞,上哪儿去呀?”
  “到外面吃饭去。”
  “又上馆子呀,怎么不带你妈?”
  “她在家里吃。”
  然后就是一片压低声的议论,像微风卷起地上的枯叶。
  那天晚上我们吃了龙虾,当然,还有我的甜点,我的饮料,我没提要求,但多克坚持给我一份甜点。“女孩子都爱吃这些甜滋滋的东西。”多克点菜有股发狠的架势,好像在跟谁赌气似的,他吩咐服务员多摆了一副碗筷,又要了一包烟,这是我第一次见他买烟,他勉强吃了几口,就坐在那里吸烟,他的姿势比当初在明姨那里老练多了,袅袅青烟冤魂似的在他头上盘旋,久久不肯离去。他突然问我:“妞妞,想不想你明姨?”我就知道,那副碗筷,是他专门为明姨摆的。
  我们的位置在大厅最不显眼的一个角落,我慢慢发现,有些人有意无意向我们这边张望,我相信多克也看见了,他摁灭烟头,换了个位置,正面对着那条通道,这样一来,那些看我们的人就不用把脑袋偏来偏去了。多克对我说:“不着急,慢慢吃,吃完了我们去散会儿步,今天不要急着回家。”
  从餐馆到江边,多克一路揽着我的肩,我则揪着他后背上的衣服。多克说:“你长得真快呀,都快齐我肩膀了,你将来肯定是个高个子。”
  “我不想长这么高,每次排队我都站在最后面。”
  “傻丫头,那还不好吗?站在最后至少可以看看人家的后脑勺,站在最前面的人,永远只能看到自己的脚尖。”
  我哈哈大笑起来。就在这时,我又发现了那些目光,类似在餐馆看见过的目光,一些人看一遍似乎还不够,还要回过头来朝我们看第二遍,第三遍。我问多克:“他们到底在看些什么?”
  “别管他们。给你讲个故事吧,一只天鹅不小心落到一群鸡里面,那些鸡们大惊小怪地打量天鹅:‘你们看,这只鸡多奇怪呀,我从没看见过这么丑的鸡。’”多克尖声尖气模仿鸡说话的样子,把我的肚子都笑疼了。
  长江大桥上挤满了高声喧哗的人群,我们一去,那些喧闹声顿时成片成片地安静下来。我想起多克刚刚讲过的故事,忍不住尖起嗓子对他说:“这两只鸡多奇怪呀。”多克愣了一下,也笑起来。
  第二天,我的老师突然把我拉到一边,悄悄问我:“你跟你爸爸关系怎样?”
  “挺好的呀,他是个非常特别的爸爸。”
  “怎么特别?他喜欢你喜欢得有点过分,是吗?”
  “他是很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我不知道是不是过分。”我想,老师大约是怕多克过分溺爱我,学校反对家长过分溺爱孩子。
  “听说你放学后他把你关在家里,不让你下楼跟同学玩?”
  “没有,是我自愿留在家里的,他在家里弄了好多好玩的东西,比如听音乐啊,下棋啊,逗鸟啊,打网球啊……”
  “他有没有欺负过你?”老师不耐烦地打断了我。
  “什么叫欺负啊?”
  “我听说他亲你?”
  “那是礼节,文明人的亲吻礼,我们一直都行这种礼的。”
  “好了好了。”老师突然挥挥手,让我走了。
  6
  那天下午,院子里来了一只流浪猫,我和几个刚刚放学的同学蹲在那里看它,争论着该由谁把它抱回家的问题。最后,我赢了,因为猫的腿上有道伤口,只有多克能替它缝上,给它上药。
  正当我抱着猫就要上楼的时候,我听见这样一段对话:
  “人的命运真是难说,现在娇滴滴的像个公主,想当初要不是这两个人,她现在不过是个农村小姑娘,再过两年都可以嫁人了,可以生孩子了,你没见她都发育起来了吗?”
  “她是不是发育得太早啦,小学才刚毕业呢,胸前就鼓起来了。”
  “哼,她能不发育得早吗?天天被她爸爸抱在怀里搓来搓去,说不定都已经搓得烂熟了,反正他是医生,有的是办法,不会让她出事。”
  “不会吧,毕竟是女儿哎。”
  “看你说的,又不是亲生的,能算是女儿吗?”
  听到这里,我突然扔掉小猫,站在那里哇哇大哭起来,一起玩的同学们可能没听见她们在说些什么,还以为我突然被猫抓了呢。
  我大声哭着,希望我的哭声能将多克引出来,他正在家里做晚饭。他果然听见了,他在窗口里探了一下头,眨眼间,就从三楼来到我身边。我指着那几个妇女说:“她们!她们说我坏话。”
  她们全都齐刷刷站了起来。她们要么是医院职工,要么是职工家属,这决定了她们在多克面前必须恭敬有礼。“我们没说什么呀,我们不过是在闲聊。”
  “她们说我本来是个农村小姑娘,说我应该现在就嫁人,生孩子,还说了很多很丑的话,你问她们呀,你问呀。”
  多克制止了我,他让我先上楼,他留在下面跟她们谈谈。
  我把窗帘撩开一点儿,偷偷往下看,只有多克一个人在说话,那几个妇女全都低着头,看样子她们已经认错了。
  多克进来的时候,我正在卫生间里掀起上衣,查看自己的胸部,我知道那里发生了很大变化,像雨后第一天的两只小小蘑菇。不止我一个人,我们班还有几个女生也是这样,我们曾经在一起商量如何才能让它还原,免得上体育课时难堪。有个女生说:“那是不可能的,它只会越来越大,除非你去医院做个切除的手术。” 说到手术,我们都不由得打了个寒战,最后她们推举我回来问问多克,有没有什么药物,可我总是把这事忘了,看来今天真得问一问了。
  我在镜子里看见了多克,他不知道我能看见他,他站在那里,盯着我的胸部,脸上有种奇怪的表情。
  我慢慢转过身,我没有放下手中的衬衣,因为我要对他说的事情与它们有关。
  “你给我药吧,吃了可以让它们变小的药,变得没有的药,我的同学也让我问你要这种药。”
  “胡说,它们是世上最美的东西,你应该感到骄傲才对。”他看一眼它们,讪讪地扭过头去,可马上,他又移回了视线,望着它们。
  “不,好丑,我们都觉得它好丑,那是用来生孩子的,我不要生孩子,太恐怖了。”我把衬衣团在脖子底下,用下巴夹着,裸着胸脯走近他,试图让他看得更清楚一点,试图说服他。
  他一把扯下我的衬衣。“傻妞妞,你真是傻呀,相信我,你是最美丽的,你比所有的女生都好看,你应该为自己的身体感到自豪。”
  “我真的会生出孩子来吗?好恶心,楼下的女人说我都可以生孩子了。”
  我站在他面前,用额头顶他的下巴,他的下巴像一块糙糙的砂纸。他轻声说:“别听那些女人的话,都是些没文化的人,什么也不懂,只知道瞎三话四。”
  “可她们的话让人多难为情啊,她们也说了你不少坏话。”
  “我根本就不想听,你也不要听,如果你在意她们的话,那就说明你跟她们是一样的人,难道你想跟她们一样吗?”
  这句话对我的影响很大,从这天起,我的眼里再也没有我的邻居们了,我在她们中间穿来穿去,脑袋昂得高高的,从不正眼看她们一眼,就像她们是一些陌生人,是一些没有生命的物体。
  这时我妈的店铺已经开得很大了,她有了两间门面,六台电动缝纫机,六个学徒,她本人已经很少上机了,也很少待在铺子里,大多数时间活跃在各个单位的后勤办公室,除此以外,她还要定期到长乐坪以外的地方去购买布料,她不再欢迎来料加工,除了大单子,她只欢迎那些来她店里选购布料并加工的客人,这样她既可以赚工钱,又可以赚些布料上的差价。尽管生意一天比一天好,她的牢骚还是一天比一天多了起来,她向多克叹苦经,搞缝纫这一行太不划算了,人又辛苦,成本又高,趴在机子上辛辛苦苦大半天,一件衣服才赚四五块工钱,还要除掉人工工资,除掉房租水电,除掉学徒们的生活费,余下来的几乎所剩无几,等于是在给别人帮忙。
  “我还不如那些人。”我妈指着坐在街边乞讨的人对多克说,“我观察过了,他们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一天少说也能赚个七八块。”多克哧地笑了一下。“你去呀,有胆量你去试试看呀。”
  “你别以为我做不出来,我早就想通了,我们其实是一样的人,我是卖力气,他们是卖面子,一个普通人的面子值几个钱呢?”
  “那你去卖呀。”多克狠狠瞪了她一眼,走了。
  我升入初中,多克也从明姨以及其他一些事情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他不再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有空的时候,他也出去走走,他甚至报名参加了医院的巡回医疗小组,在周末和节假日里,到街道或乡镇去搞义务诊疗。
  初二前的暑假,我参加了文化宫组织的夏令营,去一个据说是原始森林的地方。本来,多克答应带我去一趟江浙沪的,但他在巡回医疗中崴了脚,只好让我去了夏令营。
  临行前,多克将我叫到一边,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别跟男孩子单独出去,也不要一个人离开队伍,随时打电话给我。”我点头答应,跟他吻别,戴上太阳帽,一步三跳地下楼去了。
  夏令营比我预想的好玩多了,营里有个叫陈浩宇的高年级男生,主动要求替我背水壶,谁都知道,水壶是行李里面最重的东西,他背着大背包,左右腰间各挎一只大水壶,寸步不离地跟着我。营长带我们去那条山间小河里摸鱼,准备晚上做烧烤。两人一组,陈浩宇自然跟我分在一组,他指着远处的浅滩说:“我们可以到那边去捉螃蟹。”捉螃蟹需要搬起石块,还要眼明手快,既要牢牢按住它的硬壳,又要提防不被它的大钳子夹伤,这不是我能干的活计,只好提着一只桶,紧紧地跟着他。捉了一会儿,我看见摸鱼的同学渐渐往相反的方向去了,就提醒他:“我们该回去了。”他说:“没事,再捉两只就去追他们。”
  那两只螃蟹他捉了很久,最后一次直起身来时,同学们的身影已经在河上消失,可他一点都不着急,他在水里摆摆脚,又洗洗手,磨磨蹭蹭走到我面前来,望着我认真地说:“做我女朋友吧。”
  这时我才仔细打量他的样子,他有两道杂乱而浓密的眉毛,狭长的眼睛,宽阔的鼻子,以及被太阳晒成棕色的皮肤,不太整齐的牙齿将他的嘴唇顶得有点变形,多么像一张歹徒的脸!我放下装螃蟹的小桶,扭身就往河岸上跑去。
  他追过来了,没等上岸,他就抓住了我。
  “你还没回答我呢。”
  我使劲摇头,还是想跑。他抓得很紧,我狠狠踢了他一脚,他弯下腰,揉起了膝盖。我跳起来又跑。他拦住了我,逼着我说:
  “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跑。谁都知道你有个变态的爸爸,他喜欢你,所以他不允许别的男人喜欢你对不对?他有什么了不起?我不怕他,他不就是个医生吗?我爸还是副镇长呢。”
  太阳被山顶吞没了半边,恐惧像越来暗的暮色,阴森森逼人,我得想法尽快逃走,去追赶大部队。我突然向他后面看了一眼,他果然上当了,扭头向后看去,我趁机撒腿就跑。
  只差一步就要上岸了,他在后面拖住了我的一条腿,我猛地从一米多高的陡坎上滑落下来,什么东西硌疼了我的肚子,手心里一阵剧痛,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哭声吓坏了他,趁他一愣神的工夫,我迅速站起来,忍着疼痛继续往上攀爬。我在岸上奔跑,大声呼喊,向同伴们赶了过去。
  终于赶上他们了,他们听见了我的哭声,围了过来,他们告诉我,我身上有血,我这才发现上腹部有一块宽宽的划痕,渗出的血迹浸湿了衬衣,手掌上靠近大拇指的地方磳掉了一块皮,血珠子淌汗似的往外涌。
  辅导员问我如何受的伤,我告诉他,我上岸的时候,陈浩宇在后面拖了我一把,我就掉下来了。我省略了他为什么要拖我一把。辅导员严厉地叫了一声陈浩宇,没想到他竟矢口否认。“我没拖她,我只是想帮她一把,是她自己不小心掉下来的。”
  真卑鄙呀!我回过头来瞪了他一眼。
  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辅导员打开药箱,要替我包扎,我拒绝了,我现在只想给多克打电话,只想给多克看看我的伤,在他到来之前,我不想有任何东西遮住我的伤痕。
  电话一接通我就大哭,我向他说了捉螃蟹的事,说了陡坎的事,还有陈浩宇说过的那些话。我不停地喊:“多克,我要回家,我现在就要回家。”哭过了,伤处似乎也不那么疼了,女生们回到房间,为了安抚我,她们跟我玩起了猜字谜游戏,我很快就忘了这场不愉快。
  半夜,营地外突然一阵汽车喇叭响,然后就听见多克在外面大声叫我的名字。整个营地的人都惊醒了,纷纷从床上爬了起来。跛着脚的多克看了一下我的伤情,抬起头来问道:“谁是陈浩宇?”
  所有人的目光刷地一下向陈浩宇看去,他低着头,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多克走了过去。“你就是陈浩宇?”我以为他要跟他讲点道理之类的,没想到他突然抬起手来,啪地抽了他一个耳光。
  “妞妞,我们走。”
  我们连夜往回赶。我枕着多克的大腿,很快就睡了过去,等我被叫醒时,天已经大亮,我们也到家了,低头一看,我的肚皮上贴着一块大纱布,手上也缠着绷带,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帮我弄好这一切的。汽车是多克临时租来的,他为此付了一大笔钱。
  我妈很心疼,也很生气,她责怪多克不该不分青红皂白就抽那小子耳光。
  “他爸是副镇长,他能让自己的儿子白白挨那一巴掌吗?孩子们的事,也用得着你出手?你可以跟他讲道理嘛,大人打小孩,说出去多不好听。”
  转眼夏天就要结束了,新学期又要开始了,这正是我妈为学生们赶制新校服的季节。一直忙到凌晨两点多钟,我妈困极了,忍不住爬到小床上去,她不知道她刚一躺下,值班的学徒们也趴在缝纫机上打起了瞌睡。学徒们是被一股浓烟熏醒的,等她们迷迷瞪瞪抬起头来时,挂在店铺墙边的布料已经燃了起来。她们叫醒了我妈,我妈一边大喊救火,一边奋不顾身地去抢救那些崭新的布匹,可是已经晚了,成卷的布匹码在那里还不容易燃透,稍一拉扯,火苗便蛇一般往缝隙里钻,火势反而更大了。幸亏有人报了警,等消防车赶来时,布匹和成衣已经化为灰烬,缝纫机也只来得及抢出两台,我妈哭得死去活来,消防人员却在欢庆胜利,他们说,要是迟来五分钟,这条街现在就会是一片火海。和一条街比较起来,我妈的那些布匹和成衣,还有缝纫机,根本不算什么损失。
  整整三天,我妈躺在床上哭一会儿,又骂一会儿多克,她认定是陈浩宇干的,多克打了他,他不服气,存心报复,于是就给她招来这场横祸。
  多克自始至终将信将疑。我说:“要不,等开学了,我直接去问问陈浩宇,看看是不是他放的火。”
  我妈一听,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我的小祖宗,你千万别去冒这个险,你要是再出点什么事,我可就没脸活了。”
  我懵里懵懂地问她:“我能出什么事?我只不过去问问他,能出什么事?”
  接下来,我妈压低声告诉我的一段话让我如遭雷击。
  “妞妞,你真的不知道吗?你一点都不知道吗?原来你是个姑娘的身子,孩子的脑袋。我告诉你,一个女孩子长大了,她最大的任务就是防止男人爬上她的身体,偏偏男孩子长大了,最想做的事就是爬上女孩子的身吗。”
  “他爬上女孩子的身体干吗?”
  “我的傻妞妞啊,我没想到你这么傻,当然是要坏掉女孩子的身体啊,一个女孩子的身体被坏掉了,她这一辈子就完了,世人都会嘲笑她,瞧不起她,将来也没人愿意娶她,总之,她会名誉扫地,任何人都可以欺负她。你可要好好保护你的身体啊,女孩子最金贵的就是自己的身体。”
  “那他到底是怎么坏掉女孩子的身体的?”我抱着胳膊,缩紧身子紧张地问。
  “就是……唉,你这个傻丫头啊。”她凑过来,在我耳边轻声说:“就是用他的下身去碰女孩子的下身,你老实告诉我,那个陈浩宇,他没有这样碰你吧?”
  我拼命摇头。
  7
  从夏令营回来以后,几乎整个中学阶段,我不得不告别漂亮衣服,隐身在我妈亲手裁制的直线条衣服里面。除了改变穿衣风格之外,上学放学也有人押着了,不是我妈就是多克,早上送我到学校门口,目送我走进教室,放学的时候,刚一跨出校门,就有人迎上来,替我拿着书包,并肩朝家里走去。这一切都是为了我的所谓安全,在他们看来,这世界根本就是一个色狼的世界,每一个男性都准备伺机向我扑来。
  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北京一所大学,通知书送到的那天,我们三个人紧紧地抱在一起,我妈带头亲了我,吧吧的声音雨点般砸了我一脸。“妞妞,妈没有白疼你,妈没有看错你。”然后是多克,他突发奇想:“我仔细算过了,到开学还有四十天,这四十天我们一家人时时刻刻都黏在一起,不管怎样都不要分开,好不好?”我第一个表示同意,并进一步阐明他的想法:“就是像花生一个,三个人你挨我我挨你地藏在这间屋子里,哪儿也不去。”
  这话说了不到三天,我妈就不得不退出了这个团体。她突然得到一个情报,某某地方有一个店铺,她一听就开始换衣服换鞋,拎着小包往外冲,她完全忘了我们的约定。现在,她又有了一个崇高的理由。“我要多赚钱,我要给妞妞挣一大笔嫁妆,有嫁妆的女人,男人不敢欺负她。”
  我妈果然租下了那个店铺,原来的缝纫店已经给她挣下了不错的声誉,这回见她重新开张,老客户们一下子全都回来了,再加上新客户,我妈的缝纫店一开张就门庭若市。
  家里只剩下了我和多克。按照多克的安排,他上班,我就去手术室旁边的休息室里看书,碰上不太重要的手术,多克还让我换上消过毒的服装,混在护士们中间去看他做手术。我发现多克工作的时候真的称得上帅,那个时候,他的眼神专注得像正在吃奶的婴儿。一场手术做完,他疲惫得连摘下手套的力气都没有了,护士们替他做完这些,猛一睁眼,见我站在他旁边,这才如梦初醒:“哦,妞妞,你还没走啊。”他洗过手,消过毒,拉着我到休息室去喝茶。放下手术刀,他的眼神就涣散起来。“妞妞,你走了我该怎么办?我将整天面对溃烂的伤口,再也看不见健康美丽的躯体,做一个外科医生真是不幸,他眼里永远都是溃烂变形的东西。”
  “你可以用你的手术刀让它们变得健康漂亮起来呀。”
  他久久地摇头。“终归是修补过的。”
  后来,多克索性向医院请了公休假,他说他一定得在家多陪陪我,以后就没有机会了,说不定这辈子都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我们总是睡到近十点钟,才懒洋洋地爬起来。我妈则在清晨六点多就起了床。新店开张没多久,她就接了一笔大单子,替政府招待所的服务员赶制一批工作服,为了不影响招待所的正常营业,她不得不在八点钟以前赶到招待所,分批次给那些服务员测量尺寸。
  我妈一走,多克就在隔壁喊:“妞妞,起床啦。”我躺在床上嗯了一声,没动。多克又问:“早上想吃点什么?”我闭着眼睛想了想,突然一跃而起,裹着毯子往隔壁的卧室迷迷瞪瞪地冲过去,我想在他们的大床上再睡一个回笼觉,至于早上吃什么,我无所谓。
  多克向里让了让,给我腾出地方来,我能感觉到他在看我,过了一会儿,他在我屁股上使劲拍了一下,我不耐烦地踢了踢腿,翻了个身,又睡了过去。
  从此就养成了习惯,我妈一走,我就爬到大床上去,舒舒服服地睡一个回笼觉,多克受我影响,变得爱赖床了,我不起床,他也不起床,很多次,我打着呵欠伸着懒腰醒过来,见他斜躺在一旁看书。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到客厅去,躺在床上看书多不舒服啊。”
  “想陪着我女儿呗,我休假就是为了陪你。”
  我哈哈大笑起来。“有没有搞错,有你这样陪的吗?我干什么你也干什么,我要上卫生间呢?你也去?”他轻轻打了我一下,我也打他一下,他再打我一下,我又打他一下,一直打到不可开交,从床上打到床下,打到客厅,打到卫生间,我挤牙膏的时候,他猛地一撞,长长一截牙膏掉到地上。作为报复,趁他往锅里打鸡蛋的时候,我轻轻一推,鸡蛋掉到了地上。
  这当中,有人喊他去钓鱼,他拒绝了,又有人在电话里要他去打麻将,还有人邀他去搞什么免费一日游,他全拒绝了。“在哪里都不如在家里好,跟谁在一起都不如跟我的妞妞在一起。”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趴在电视机前的小茶几上吃东西,现在,除了早餐,我们基本不做饭了,到了吃饭时间就往餐馆打个电话,伙计们便一样一样装好了给我们送来。
  这样的日子过了没几天,我渐渐体会到一种难以言说的情绪,无聊?放肆?抑或是压抑?失控?我不知道。外面骄阳似火,所有的人都在匆匆忙忙地奔走,包括我妈,她此时肯定在店铺里,指挥那一班小徒弟干得热火朝天,而我们却捂在家里,从早到晚都穿着睡衣,趿着拖鞋,连饭都懒得做。打打闹闹仍然是我们的家常便饭,其间我们还大吵过一次,理由是我想吃西瓜,多克往楼下看了一眼,却不肯下楼去买,外面的太阳太毒了,树叶儿全都晒得打起了卷儿。“要么你先忍受一会儿,等送饭的伙计一起带过来,要么我们一起下楼去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换衣服,也不想下楼,只想凉凉爽爽地待在家里,哪儿也不去。被拒绝的欲望往往会变得更加急不可耐,我气急败坏地说:“你对我一点都不好,连个西瓜都不肯给我买。”
  多克笑着说:“没良心!你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我给你买的,为了一个西瓜,你就全盘否定了我?”
  “那又不是为了我,那是你为了向人显摆自己的经济实力,是为了你自己的面子,别以为我不知道。”
  “你说的是真心话?”
  “就是就是就是。”我跳起来打他,我想以此表示我是说着玩的。
  “忘恩负义!早知道你是个忘恩负义的疯丫头,我何必那么疼你。”他说完就钻进自己的卧室,赌气躺在床上。
  我一步跨上去,往他身边一躺,继续跟他吵。“去买呀,买了西瓜我马上给你平反昭雪,承认你是我的好爸爸。”
  “我不是你的好爸爸,我是坏人,行了吧?”
  我猛地向里一滚,紧紧贴着墙壁。那是午后,也许是吵累了,也许是睡午觉的时候到了,要不就是那个姿势太舒服了,没多久,我竟睡了过去。
  一直睡到下午,才慢慢醒来。多克不在床上,卫生间里有冲水的声音,起来一看,餐桌上满满地摆了一桌水果和零食,看来他去了长乐坪最大的商场,从这里到商场,得在烈日的暴晒下骑车二十多分钟,难怪他回来后要洗澡。那一刻,我心里涌上了前所未有的幸福感,我感到自己完完全全左右了他,控制了他,我的意志就是他的一切。
  再有一天,多克的公休假就满了,也就是说,这将是我们最后一个无法无天的日子。我照例在我妈出去后,半闭着眼睛爬到大床上去。
  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拖着一根青翠的竹子,沿着山脊呼哧呼哧地飞跑,跑啊跑啊,清凉的风吹起我的头发,掀起我的衣服,一股凉意掠过全身,真舒服啊。就在这时,我猛地醒了,一睁眼,只见多克正怪模怪样地离我的身体很近,他没想到我会突然醒来,似乎也吓了一跳,对视了大约一两秒钟,我突然意识到,我的身体是半裸露着的,睡裙被掀至胸前。我猛一屈腿,膝盖碰上了他身体的某个地方,那是我从没碰到过的地方,一种奇怪的触感弥漫全身,我呼地一下坐起来,掀翻了正在发愣的多克。“你在做什么?你做了什么?”我没想到自己的声音那么大,充满了疯狂的味道。
  “我做了什么?我什么也没做,妞妞,你睡糊涂了,我是爸爸呀。”
  “你没做什么我的睡裙为什么会这样?”我一边失控地嚷着,一边跳下床,赤着脚跑出了他的房间。我想起了我妈当年对我说过的话,为什么我的衣服会变成这个样子?我的衣服从来没有变成这个样子!
  他一脸紧张地跟了过来。“妞妞,你是不是做梦了?快告诉我,你梦见了什么?”
  他看上去惊慌失措,完全不是他平时的样子,他的五官都跟着变了,变得不像是多克了。
  “妞妞,你还没醒过来吗?你看清楚,我是爸爸,我是多克呀。”
  我突然有点醒悟了,他不是爸爸,他本来就不是我真正的爸爸,他是多克,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叫多克的男人。
  “不,你不是我爸爸,你不是,你什么都不是。”我突然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
  我开始哭泣,这个家不能待了,我扯下挂在墙上的背包,往里面扔了几件衣服,拉开门就要往楼下冲。多克上来拦我,我嫌恶地撞开他,使劲瞪着他,用最大的力气冲他喊道:“别碰我!”他惊悸地往后退了一步,我噔噔噔地下了楼。
  刚刚来到院子里,就碰上我妈从外面回来。我扑上去,抱着她号啕大哭。
  一切就在刹那间完了。多克,我们的亲吻礼,我们温暖的家,一切都在那个太阳晒得人发晕的上午土崩瓦解。
  8
  我告诉了我妈发生的事情。她先是不分青红皂白甩了我一个嘴巴。“瞎说!”然后搂紧我,带着哭腔说:“我跟你说过多少回,叫你不要跟他太亲热,你就是不听!”
  我坚持要去住宾馆,一分钟,一秒钟都不愿再回那个家了。反正离开学只有两个星期了,好歹拖过这两个星期,我就可以远走高飞了。
  我妈死活不同意我住宾馆。“你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你去住宾馆,我这张老脸往哪里放?你还让不让我活了?”她将我安顿在她的小店铺里,嘱咐我在这里等她一会儿,她马上送我去一个安全的地方。
  不一会儿,她果真气喘吁吁地来了,她的样子有点怪,头发蓬乱,脸上有小块青紫,手臂上也有伤痕,衣服掉了两粒扣子,她提着一只包裹,对我说:“走!”
  直到进了车站,买好车票,她才说:“先到你亲生父亲那里去待几天,到了日子我再来接你,送你去上学。”她已经把我的入学通知书,还有钱什么的,都带齐了。
  我不想去那里,我哪里都不要去,我宁肯去住宾馆。我流着眼泪一次次往外跑,每次都被她捉住,死死按在座位上。
  “去一趟吧妞妞,你毕竟是在那个地方出生的,没有感情,还有点纪念意义呢。” 
  一路上,我们谁都不说话,各自静静地看着窗外。后来,我听见我妈吸了一下鼻子,原来她一直在偷偷啜泣。我没去安慰她,我假装没听见。
  快下车时,她碰了碰我:“这事不要告诉任何人,就我们两个知道就行了。”我点头。她继续压低声解释。“传出去对谁都没好处,他会坐牢,医院会开除他,没有工资,没人替你交学费,名声也不好听。”
  “遭雷打的东西,他还死不承认。”我知道她说的是多克,我扭过脸去,我不想再提这件恶心的事。
  村子的模样出现在眼前,我妈突然泪流满面。“都快不认识了,都是为了你,害得我这么多年都没回过一趟娘家。”
  一切都很陌生,那个吸旱烟的男人,那个始终系着围裙的女人,还有一个年轻而沉默的小伙子,据说是她带过来的孩子,另外两个高矮相差不多的男孩子,是她嫁过来以后生的。他们总在偷眼看我,当我回头看他们时,他们又躲躲闪闪地移开了目光。听说我考上了大学,父亲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却没话说。我找了个机会悄悄对我妈说:“我不想一个人留在这里。”
  “那你跟我回家,好吗?你不能从此不回家呀。”
  我又摇起了头。
  我妈好歹陪我在村里待了一天,我们一起去了我母亲的坟地,一个平平常常的小土堆。我妈对那个小土堆说:“嫂子,我把丫头带回来给你看看,她很有出息,考上了北京的大学,我是专门给你报喜来的。”她让我也对着小土堆磕头,我努力了好几次,才勉勉强强磕了一个,这是我第一次磕头。
  “妞妞,我当年把你从这里带走,你后悔吗?”我妈坐在坟边问我,我摇头,把头深深地埋进她的怀里。
  “他这样对你你也不后悔?”
  我还是摇头,更紧地埋进她的怀里。
  “你恨他吗?”
  我想了想,老老实实地说:“我就是不想再见到他了。”
  “那你也不见我了吗?”
  “你将来去见我好了。”
  我妈一听就哭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我妈丢下我,一个人走了,她说她过几天来接我上学。
  除了睡觉,我什么也不想干,一直睡到中午,连午饭也声明不吃了。我听见那家人在隔壁屋里吃饭,筷子碰上碗沿的声音,锅铲用力铲在锅底上的声音,特别是咀嚼的声音,犹如阵阵急风暴雨。听了一会儿,又捂着耳朵,开始了第二轮大睡。
  蒙蒙眬眬中,我听见有人轻悄悄地进了房门,我把眼睛睁开一条小缝,屋里很暗,再加上蚊帐挡着,视线越发模糊,但我依稀看见来人是她带过来的那个儿子,他似乎是要进来拿什么东西,想了一下,又改变了主意,轻手轻脚向我这边摸了过来。
  我的心陡然跳荡起来。他要干什么?连他也想对我干点什么?难道这个世界上的男人全都是流氓?一只手慢慢向蚊帐伸了过来,我忍不住清了一下嗓子,那只手像被烫了一下似的,倏地缩了回去。他很快就出去了。
  吃过午饭,那些人陆陆续续都下地去了,屋里静悄悄的。我从暗沉沉的床上爬出来,拿起自己的背包,走了出去。当我拐上大路的时候,他们家那个小儿子看见我了,但他只是手拿镰刀,默默地看着我,既没挽留,也没跟我打声招呼。
  我的背包里面有我的录取通知书,还有我妈给我的钱,以及一张通存通兑的存折。既然我妈不让我住长乐坪的宾馆,我可以去住北京的宾馆呀,我可以在北京的宾馆里一直住到开学,虽然有点浪费,但这正是他们应当付出的代价。这样想着,我登上了开往长乐坪的长途汽车,我知道那里有一趟直通省城的夜班车,我可以在那里转北京的车。到了北京,我再给我妈打个电话就行了。
  我就这样离开了家,我没想到这一离开就是好多年。
  我妈很快就追到了北京。她没想到我竟过得挺好,一点都没有她想象中的蓬头垢面的狼狈相儿。她告诉我:“他也来了,他不敢见你,想让我先来探探你的意思,如果你想见他,他就马上过来。”
  我想也没想就摇起了头。
  晚上,我们去天安门前散步,她感叹:“真大呀,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空地。”我笑着问她:“有没有自信把你的店铺开到北京来?这样我们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了。”她使劲摇头,“我可不来北京,北京太大了,我一下车头就开始晕,直到现在还在头晕。”
  有一次,我无意中一回头,看到一个人影忽地晃了一下就不见了,好像是多克。我问我妈:“他会跟着我们吗?”
  “不可能吧,我们出来吃饭,又逛街,又吃饭,大概有七八个小时了吧?难道他一直跟在我们后面?”
  但我想来想去,觉得那个人就是多克。很奇怪,想起这个人,我会有一点生理上的反感,可心里却一点都不厌恶。
  报了名,注了册,我住进了学生寝室,跟我妈也紧紧地拥抱着告别过了。真是件怪事,我妈一到北京,就很自然地跟我频繁地拥抱,也很自然地接受了我的亲吻。等我送走了我妈,一个人返回校园时,我又看见了那个人,真是多克,这回他没有躲,也没有逃,他远远地站在校园一角,默默地看着我。我想走过去,走到他面前去,或者跟他挥手告别,可我就是什么也做不了。他似乎憔悴了不少,但依然整洁,我呆呆地看着他,喉咙里有什么东西死死地堵着。这样对视了大约一分多钟,我突然拔腿狂奔起来。
  9
  整个大学期间,我一次也没有回家,包括春节。
  我妈一直和我保持通信联络,她的书信冗长而密集,这使我对她在长乐坪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
  她的第一封信让我大吃一惊。“平静已被打破,谁也不知道前途是什么。”这句话让人刮目相看,我真不相信是她写出来的。
  她把她的缝纫铺关了。首先是女学徒们嫌工资低,陆续走了两三个,没人手了。其次是因为成衣店越来越多,成品衣服又便宜又好看,很快就抢走了缝纫铺的生意。
  她收缴了多克的工资存折,多克的全部收入现在都掌握在她的手中。她不开店了,看电视的时候多了,打麻将的时候也多了,她说电视和麻将桌都是增长知识的地方。收缴多克的存折是她接触电视和麻将后采取的第一个行动,电视里说,经济基础决定一切。麻友们说:“无论如何,捏住了男人的钱,就等于捏住了男人的七寸。”她听了深受启发,回来就开始行动。后来她又发现多克还留了一手,他还有加班工资没有向她申报,鉴于加班工资不好掌握,她就决定再也不给多克零用钱了,让他在自己的加班工资里开支。
  她说服多克在长乐坪城边上盖了一栋两层小洋楼。她是这样打算的,万一哪天多克再对不起她,她就跟她离婚,从医院的公寓房搬出来,一个人住进那栋楼。这是她后半辈子的退路了,她没有退休工资,她准备就靠那栋楼生活。
  她也在信里提到多克。他“瘦得只剩一包筋了”。至于理由,她说可能是因为心里不宽敞,自从我离家出走以后,他们就是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她还说多克现在爱上了钓鱼,一个人提着一只桶,带上两三包烟,在江边一坐就是一天,他钓鱼的技术不怎么样,有时能带几条鱼回家,有时桶里空空的,一片鱼鳞都没有。他把它们钓上来后又放回去了。
  有一次,她在信里提到一件事情,差点让我改变了主意。她说多克有一次请了长假,收拾好行李出门去了,说是要去旅行。过了七八天,他回来了,却只字不提旅途中的事。过了些日子,她突然在他抽屉里发现了我的照片,看样子是偷拍来的,我背着书包,大步走在校园;我拿着饭盒,大概是想去食堂;我背着背包从校门外进来,可能是外出了。还有些照片是我跟同学们在一起的,不是哈哈大笑,就是手舞足蹈,甚至还有我在图书馆的照片,我的面前高高地堆着一摞书,以及一只比胳膊还粗的大水杯,嘴巴很难看地鼓着,似乎是在吃东西。她这才醒悟过来,他不是去旅行,而是去学校看我去了,但他没有惊动我,他找了家宾馆住下来,在校园里跟踪我,偷偷拍我。被我妈发现他的秘密,多克一点都不难为情,他说:“我只想去看她在学校里过得好不好,她好,我就放心了,她翅膀已经长硬,不再需要我,也不需要这个家了,我跟这孩子的缘分也算是尽了。”
  这件事让我难受了很长时间,我想象多克拿着相机躲躲藏藏的样子,他到底有几次想要叫停我,想要跟我说说话?他看到我时是什么表情?他鬼鬼祟祟的样子有没有引起保安的怀疑,给他招来麻烦?我下定决心,这个暑假我一定回家,不管我要跨越多大障碍,我都要厚着脸皮回家,我知道我和多克之间其实并没有受到伤害,它只是被吓回去了,但它并没有消失,它还停留在那里。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打消了这个主意。
  我很突然地恋爱了,这是我平生第一场恋爱,没几天就陷入不可自拔的狂热当中,很快我们就上床了。值得说明的是,我一直想弄清楚一件事,就是我躺在多克身边突然从梦中醒来的那次,我们到底算什么?为什么我全都不记得了,如果不算,为什么我的睡裙会掀至胸前。很快我就全弄清楚了,这个让我神魂颠倒的长得很帅的男同学,当他的身体和头颅一起向我俯伏下来时,我明明白白感到有什么东西被撕裂了,我痛得失声喊叫起来,而与此同时,我真正明白了什么才是我妈所说的破坏。
  我哭了许久。他以为我是在悼念某样东西,其实不是,我是在为多克而哭,他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呀,他为什么不站出来表白?为什么不站出来向我澄清?为什么宁肯到校园来偷窥我,也不肯说出他的冤屈?
  有一天晚上,更是发生了一件让我目瞪口呆的事情,天快亮时,我突然从熟睡中醒过来,无意中把手伸向自己的身体,发现我的睡裙不知何时已卷至胸前,而我的内裤,则差点褪到大腿上。我瞅瞅四周,门窗都关得严严实实,不可能有人擅自闯入,同学们也都在酣然大睡,不可能有人跟我开这种玩笑,这么说,我在睡梦中自己弄乱了自己的衣服?
  这真是个令人羞愧的发现,暑假越是临近,我越是矛盾不堪,我应该回去见他,可我不知道该以何种表情去看他的脸,更不知道我们之间能否回到毫无芥蒂的状态,恰在这时,那个很帅的家伙提出让我去他那里过暑假,顺便去打一份暑假工。任何一个理由都足以左右正在矛盾中的我,我就这样心事重重地跟着他走了。
  我开始给自己找理由,就算是我自己弄乱了自己的衣服,那么,多克为什么会以那种姿势出现在我身边呢?到底是他弄乱了我的衣服,还是我自己弄乱了他趁机打量了一番呢?想来想去的结果是,即便是我自己弄乱的,他也不应该那么专注地打量它,相反,他应该替我把衣服理好,或者拿起毯子替我盖在身上才对。这样一想,心里的重负轻了许多。
  我没想到找工作会那么顺利,大四那年,一家很不错的单位到我们学校来开招聘会,我报了名,很快就被录取了,而且将我的实习单位也定在那里,就是说,我的毕业实习正好跟单位的见习期重合了,实习期满后,我不必再回学校,直接留在那里工作,中间只要请假回来参加一下毕业典礼就行。
  也就是说,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不存在了,我又没有机会回家了。
  10
  有一天,我妈突然来找我,她事先没跟我打招呼,直接闯到了我上班的地方。
  我妈变了许多,不仅模样变了,说话行事也变了,有点冲头冲脑,还有点神经质的味道。
  放下行李,她活动着手腕说:“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呀,我不回去了,我不想跟他在一起了,我要跟你在一起。”
  这可真让我为难,我就这一间十几平方米的房间,卫生间是公用的,厨房就是放在漆黑楼道里的那只炉子,一个人生活尚且觉得憋闷不堪,两个人怎么住呢?
  “嗯,房子是小了点,” 我妈打量着房间,说出一句更吓人的话来,“还好,我们两个都是女的,可以睡一张床。”
  我决定不给她喘息的机会,我一直都不习惯虚伪。“那不行,两个人怎么睡呀?”
  “不行就打地铺,我睡地铺,你睡床,这总可以吧?”
  我望着她,张口结舌。
  “你放心,家里所有的存单我都带出来了,再苦些日子,说不定我们就可以买房了。”她说完就拿出几张存单来给我看,我往后躲,拒不看那些存单。她接着说:“我已经把离婚协议书留给他了,等离婚手续办下来,我还可以得到一笔钱,那栋房子不是有我一半吗?一离婚我就卖掉它。”
  她说起这些来,语气间有股掩藏不住的杀气腾腾的味道。
  “你把钱都带出来了,他怎么办?就算你们离婚,这些钱难道可以都归你吗?”
  “那当然,我是女方呀,总不能让我一个女人吃亏吧。再说,他还有退休工资,我可是什么都没有,他不该让着我吗?”
  最需解决的问题还是住宿问题。我一直不知道我妈睡觉会打鼾,我总在深更半夜被她的鼾声吵醒,再也无法入睡。实在没办法的时候,只好推醒她,她吓了一跳,大声问我:“怎么啦?”我说:“你打鼾。”她不高兴地嗯了一声:“打鼾有什么稀奇?”说完又睡了过去,鼾声重新畅快地响起来。第二天,我提议去给她租间房子,她一口拒绝了:“租房子?多贵呀,在你这里挤挤,节省下来的房租都可以当生活费了。”她似乎不相信我会睡不着。“你睡呀,那么早爬起来干什么?睡着了就听不见我打鼾了。”
  她无法理解不能入睡的苦恼。我只好先斩后奏,瞒着她在外面租了间房,离我的住地不远,我们可以在一起吃饭,但分头睡觉。我本来应该租间大点的房子,比如租个两居室,跟她住在一起,但我刚刚参加工作,实在没有能力承担巨额房租,又不好意思伸手向她要钱。哪知她得知情况后,立刻满脸通红,鼻涕眼泪吧嗒吧嗒往下直掉。“你果然是个没良心的,我才在你这里住了几天,你就开始嫌弃我,就想赶我出门,你太没良心了,你以为你是自己长到这么大的?我养你到这么大,你就是这么报答我的?”
  我只好退掉已经租好的房子,涎着脸去哄她。她生气地推开我:“你这张花猫嘴,你一直都在哄我,哄了我这么多年,还说什么给我买貂皮大衣,等我走不动路了,用轮椅推着我去晒太阳,真是哄死人不抵命呀。我还没老呢,还没到要你供养的地步呢,就嫌我碍事了,嫌我多余了。好,我走,我马上就走,我不求你,我就当没有你这个女儿。”
  再三求她,向她认错,她总算慢慢平静下来,接着就大声感叹自己的命运。
  “不是从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就是不一样,那个狗东西还说是我毁了他,明明是他毁了我,要不是他,我的孩子早就长大成人了,早就儿孙满堂了,怎么也不会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被人家像嫌狗粪似的往外掀。”
  只差给她下跪了,她总算停止了数落。作为道歉,我不再五点多钟就从床上爬起来,即使睡不着,即使被她的鼾声吵得心烦意乱,也使劲忍着,装着睡熟的样子,一动不动地躺在她身边。
  住了一个多星期后,她开始神神秘秘地外出,偶尔小心翼翼地往外打个电话,有一天还提出个特别的要求,要我带她出去把头发染黑。
  “黑头发能让人年轻几岁?三岁?五岁?就算能年轻五岁,五十五岁跟五十岁有区别吗?”
  后来她才告诉我,她染头发是为了找工作,她已经出去试过好几回了,人家都嫌她年纪太大。
  “这么说,你真的不想回去了?你真的要跟他离婚,跟我在一起生活?”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撇开住房问题不说,我还没有未婚夫,还没决定是不是在这里长期定居下来,我的一切都还漂浮不定,我还想疲惫的时候回老家享享天伦之乐呢,作为母亲,她应该守在老家,做我的港湾才对呀,怎么能将自己连根拔起,跟我绑在一起沉浮不定地漂泊呢?
  “不可以吗?我是你妈呀,将来你结婚、生孩子,我正好可以在你身边照顾你。我又不白吃你的,我自己还有些钱……”
  “谁说我要结婚了?谁说我要生孩子了?”
  “看你说的,世上哪有不结婚不生孩子的女人?都会走这一步的。”
  我想也没想就几句话给她扔了回去:“你不也没生孩子吗?你还要离婚,这跟不结婚有什么区别?”还觉得不解恨,又狠狠地加上几句:“就算我要结婚,就算我要生孩子,谁说非得由你来照顾我?你怎么能这样自说自话,不管别人的感受呢?” 话音刚落,我就知道自己说错了,她没有回嘴,只是煞白着脸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整个晚上她再没跟我说话,任我怎么逗她她都无动于衷,后来,她随便洗洗上了床。我凑过去,跟她并排躺在一起,一只手揽着她的腰,算是认错的意思,她仍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这天晚上,她破天荒没有打鼾,我终于睡了个好觉,一觉醒来,天已大亮,她很清醒地坐在床上打量着我,好像她根本就没睡一样。
  我下班回来,她就不见了,她的行李也不见了。难道她回家去了?想来想去,我没有给家里打电话,万一是多克接的怎么办?第一句话跟他说什么?“也许她会给我打电话来的。”我这样安慰自己。
  在焦急不安中等了好多天,一直没有接到她的电话,我只好颤抖着拨通了家里的号码,心里祈祷着由我妈来接电话。谢天谢地,电话没有人接,才响了两三声,赶紧啪的一声将话筒放了回去。
  还是得壮着胆子继续打这个电话呀。几乎是一天一个,一连打了三天,电话都没人接,突然间恍然大悟:他们不是新盖了楼房吗?肯定是住到新房子去了,电话号码肯定也变了,所以才没人接这个电话。于是就放心了,释然了,很快就不再想这件事情。
  大约是半年多以后,一个周末,我去朋友家玩,两人正在看电视,门铃突然响了,朋友站起身来去开门。好像是陌生人,他们的对话隐隐约约传了过来。
  “我就住在这附近,我家儿媳妇生了一对龙凤胎,这是给你家的喜糖。”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听上去似乎有点熟悉,不禁愣了一下,又一想,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在心里笑了笑,又看起电视来。
  “哦,谢谢,谢谢,好了,够了,孩子长得好吧?”
  “托你的福。我们老家的规矩是吃了百家奶,孩子才不会生病,一生才会平平安安,所以……所以我才厚着脸皮出来求告各位,不论多少,给孩子一口奶水钱……”
  “哦,是这样啊,好吧。”
  朋友赶紧过来找零钱,她手上拿着几粒糖,是那种口感极差的硬邦邦的糖块,她把糖放在茶几上,匆匆忙忙找出两个一块的硬币,想了想,又加了三个。我忍不住说道:“小心被骗啊。”朋友小声说:“不可能的,谁会拿自家的小孩开玩笑?”
  “谢谢啊,谢谢啊。”
  因为我把电视机音量调小了,那两声谢谢清晰地传了过来,像子弹一样打在我的身上。我猛地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往门口冲去,可惜,楼道很暗,我只看见了一个黑糊糊的背影。马上扑向窗户,过了一会儿,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楼下的空地上,是她,真的是她,她根本没有回去,她还活动在这个城市。我张张嘴,立刻意识到,这里不是我们相认的地方,只好抓紧栏杆,尽量稳住自己发抖的身体。
  朋友终于慢慢醒悟过来了。“天哪,说不定我真被骗了,你想想,她所说的龙凤胎可能根本就不存在呀,这真是个高明的新骗术,几颗烂糖,就骗去了我五块钱,挨家挨户骗下去,她一天得骗多少钱啊。”
  她开始诅咒:“看上去干干净净非常良家妇女的一个人,没想到也能做出这种丧良心的事情,拿自己的后代开玩笑,这种人最终得不到好报的,最终会绝子绝孙的。”
  我忍不住说道:“活该,谁让你是个事后诸葛亮的?有本事你当场揭穿她呀,你当时干什么去了?”
  “咦?你怎么帮她说起话来了?你到底站在哪一边?”
  我拿起手提袋,风一般跑了出去。街上已没了她的影子。也许她到附近的居民楼里去了,在树荫下等了好久,始终不见她出现,只好怏怏地回去了。
  11
  一个星期后,我风风火火地回到了长乐坪。多克还住在医院的公寓房里,门打开的一瞬间,眼泪迅速模糊了我的视线,我一直不知道该以何种面目见他,我以为我再也没有勇气见他了,可一旦站在他面前,我马上明白,原来我根本不用考虑该如何见他的问题,我们之间根本不存在那个问题。
  而我竟一直以为有。我一直错认了我自己。
  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喊他:“多克!多克!”
  他拍着我的背,什么也不说。
  他坐下来,拍拍身边的沙发,示意我也坐下来。“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再也不想见我了,其实……我……”我猛地抓起他的一只胳膊,抱在怀里,再把脸埋上去。我用这种方式打断了他,我知道他要说什么,我不想让他说。
  他已经退休了,可他身上还是有一股淡淡的来苏水味。这味道已经深入他的骨髓。
  我们一直保持这个姿势,坐了很久,不说话,也不动,就像一尊二人石雕。
  “妞妞。”
  “嗯?”
  “多克。”
  “嗯?”
  窗外响起一个妇女叫卖甜酒的声音,像一声皮鞭,抽得我猛地坐直起来,我这才想起自己回家来的任务。我故意问他:“我妈呢?”
  他不回答,却站起身来开始锁门,说是要带我去看一个地方。他出门前还是不忘戴上他的帽子,他瘦得厉害,似乎脑袋也跟着瘦了一圈,帽子套在头上显得有些空。
  郊外,一栋烧焦的房子,只剩下两堵焦黑的墙,古怪而惨厉地立在那里。多克说:“就在她从你那里回来的前两天,我烧掉了它,她拿走了我的一切,还想夺走这栋房子,她太过分了,她想让我一无所有,我不能让她得逞,所以我烧掉了它。”
  我又开始发抖。“后来呢?”
  “她在这里哭了几声,就走了,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她没去你那里吗?”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你错了,你应该问她,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对我。自从你走了以后,她就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敌人,她动不动就威胁我,说是要公开我的所谓丑事,要让我身败名裂。你知道吗?有段时间我都不想活了,我跑到你的学校去,我想最后看你一眼,可我又不想死在她的面前,我宁肯像条野狗似的死在外面也不想死在她面前。哪知道我一看到你,马上就不想死了,我总觉得你迟早会回来的。谢谢你,你果然没让我的期待落空。”
  “可你知道我妈现在在外面做什么吗?”换成任何一个时刻,我肯定要被他的一番表述所打动,而现在,我无论如何也感动不了。我告诉了他我在朋友家看到的一幕。
  他怎么也不肯相信,说我肯定是看错了。“不可能,她一直是个诚实的人,一辈子靠劳动吃饭,她以前开裁缝店的时候……”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住了,我们都想起一件事来,她从不让任何一个向她乞讨的人空手而归,她说人家毕竟也是放下了面子的,她靠劳动吃饭,那些人靠出卖面子吃饭,大家都一样,只是劳动的方式不一样而已。难道说她从那些人身上得到了启示,找到了新的谋生之道?
  也许她感到必须想法谋生,尽管她有一点钱,但她一直是个勤于积蓄的人,不到万不得已,她不会动用她带在身上的那些钱,所以她就想出了那个办法。在她看来,她已经一无所有,她的家破了,丈夫不可靠,女儿又不孝,她万念俱灰,又无牵无挂,在一个谁也不认识她的都市里,她没有所谓面子,也就没有她不敢做的事,所以她就做起了那件事。
  来不及吃饭,我拉开门冲了出去,我得去找她,无论如何也要找到她。
  ……
  直到今天,传单贴了无数,寻人启事登了无数,五年过去了,我还是没有找到我妈。
  找不到我妈,我也没回家去看多克,这里面有种幽微的因果关系,我说不太清楚,但我知道,它是存在的。
  多克终于在寂寞和忧郁中死去,他死前对我说:“也许她会去养老院。”火化前夜,我一个人坐在他身边,抚着他冰冷的身体,最后一次跟他行亲吻礼。晚安,多克!永别了,多克!我仿佛听见自己年少时稚嫩的声音,还有咯咯咯的笑声,响彻整个房间。
  又是三年过去了,我结了婚,丈夫是一个外科医生,他大我许多,他的前妻死于肺癌,我是在他妻子的葬礼上碰见他的,他身上那股淡淡的来苏水味吸引了我。是我主动追的他,我感到自己像一只蜜蜂,闻到那个味儿,就身不由己地飞了过去。
  我就要有自己的孩子了。一天,我大腹便便地走在去医院的路上,迎面出现一个衰老的妇人,是我妈呀!仔细一看,又不见了。我站在大街上流下泪来。
  我已经在所有的养老院都留下了备忘登记,一旦她出现在那里,马上会有人打电话通知我。可我等了很久,一直都没有等来那个电话。我不知道她还要在外面徘徊多久,才肯死心塌地回到那个安静而寂寥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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