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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语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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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08:53: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的语文之路

                                                         董一菲

                                

我在姥姥家—巴彦的小县城,度过了我的童年时代。姥姥家在解放前是开中药铺的,规模不是很大,糊口而已。姥爷是一个谨小慎微的小生意人,他的话很少,却十分慈祥。姥姥自幼没了母亲,少了一份约束,也多了一份干练和坚决,在大家庭没分家的时候,姥姥就是家里主事的长媳,孝敬公婆,和妯娌和睦相处。婚丧嫁娶,年节祭祀,指挥若定。

我寄居在姥姥家,“赖”在姥姥家六年。是座上宾,是开心果,更是无法无天地反客为主,有时难免刁蛮。

姥姥娇惯女孩子,姥姥的五个姑娘出嫁前没有一个会做饭的。姥姥说:“姑娘找了婆家要做一辈子饭,在娘家就得享清福。”

“姑娘要娇养,”姥姥有自己的育女经。她自己自然要受累,炕上剪子地下刀,她风风火火,麻麻利利,嘴一份,手一份。

姥姥大字不识,却对知识充满了向往,姥姥心灵手巧,喜欢听说书,听了就不忘,讲起“古”来一套一套的。姥姥品品评一个人,品评一件事,总是有眉有眼,有声音,有气味,有温度,那形象就像在眼前。

就是现在有时候遇见一个人,如果说不清鼻子、眼睛、嘴长啥样,妈妈就会说,“你姥姥最会品人的长相了。”她在就好了。

姥姥给了我最任情任性的童年,有人说,每个人的精神成长都可以追溯到他的童年。

我到姥姥家的时候,三姨、四姨、老姨,还没出嫁,老舅还没娶亲,一家子大人,就我这么一个孩子,其乐融融。外加住对门的吴姥爷、吴老舅、吴老姨。姥姥是最会处街坊、处邻居的,更何况是同用一个外屋地(东北的厨房)、锅对锅的近邻了。姥姥人缘好,是因为她心肠好,她喜欢帮人家。

吴姥爷是湖南人,是个老红军。他曾经娶了巴彦县最漂亮最风流的小寡妇,为此他的县长被拿下,后半生只能作个“草民”,可是他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痴情并没有换来爱情的忠贞相守,那个女人和别人私奔了,留下了三岁的吴老舅(关生)和尚在襁褓中的吴老姨(吴丫蛋)。

吴姥爷不会做东北菜,他拿惯了枪的手怎么也拿不好针,拉扯两个孩子有多难呵!姥姥帮着他,做了好吃的端过去,多贪几个黑熬几宵夜就多出了两套棉鞋和棉衣。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孩子也就一天天地长大。

吴老舅和吴老姨也并没有觉得缺失母爱,他们俩就在不知不觉中和姥姥的孩子们一起长大。上学的时候,吴老舅和四姨一班,吴老姨和老姨一班,他们叫姥姥“王娘”,有时就干脆把姓省了直称“娘”。

老舅说我是“美帝国主义”,别说还真有点像,那时候,我很“小资”,甚至有点“贵族”,只是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没有这个词,老舅给我的外号很有时代特色。

姥姥惯孩子。于是全家一呼百应都变着法娇惯我。

在姥姥家我从未“自然睡”,也从未“自然醒”,入睡要由各路舅舅和姨扛在肩上悠来荡去。巴彦城小,主街道东西各有一个排楼,从姥姥家几步就到了主街道,我睡午觉前还要“视察”民情,必须在街上逛逛,姨或舅扛着我口里还要吆喝着“卖狗肉喽!卖狗肉喽!今天不买明天臭喽!”我瞪着乌黑的眼珠东瞧西看,也许都到东西牌楼了,累了才肯谁去。醒了一定要哭,哭不是因为不舒服,而是一种提示,一种宣言,于是会冲过若干人哄着,“哭”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姥姥喜欢花花草草,她不太会侍弄蔬菜,前后院子除了花就是果树。我在姥姥的小花院里照了一张相,穿着大姨给我做的“布拉吉”,扎着冲天辫,对着镜头毫无遮拦的大笑。那时候,好像是三四岁,真是阳光灿烂的日子,是在姥姥的蜜罐里泡大的刁丫头。

姥姥一家的日子,现在想来是清苦的,姥爷一个人上班,养活一大家子。可是姥姥给我的除了幸福还是幸福。

我有一个很大很大的透明玻璃罐子,里面从来都是装得满满的水果糖,红的绿的……小朋友都没有,住在前面那条街的大姨家的表哥表姐也没有。少一颗,姥爷下班就会捎回来补上。

我有一个盒子,盒子里有用手绢包的绿豆糕,放在被架底下隐秘的地方,那个年月,这是一般的孩子不曾拥有过的奢侈的点心。

我只吃五分钱的冰棍。对三分钱的冰棍是不屑的。巴彦县那个卖冰棍的老头儿认识我这个贫嘴的小孩,见到我就拼命地喊“冰棍,五分钱的冰棍!”经常是围上了一帮孩子,他们围着冰棍壶转呵转,悻悻地散去。我牵着姥姥的大襟姗姗来到树荫下,姥姥吧嗒吧嗒地抽烟袋。我吃完一根再吃一根……,姥姥再牵着我的手回家。姥姥是不爱吃冰棍的,小时候我一直这样想。

冬天,在姥姥家用舌头舔着窗户玻璃上的霜花,盼着挑水的送水来,来了好吃浮在水上的冰,又脆又凉,还有点甜。

晚上,姥姥用火盆烤土豆,我趴在炕上看着埋在火盆里的土豆冒白气。好像以后再也没有吃过那么香的土豆。

秋天,果子熟了,姥姥摇树。我和三姨、四姨、老姨、吴老姨一起拣落到草里的山里红,一边拣一边打嘴仗,唧唧喳喳,……人生永远是一场聚了散了的大戏,童年这幅画永不褪色,不知不觉我已人过中年。

巴彦那座封闭、古旧的小城如今也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了,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宁静与古朴。

然而那份笃实、甘甜充满了善良仁爱的生活气息却弥散在我灵魂的深处,让我懂得了爱生活,爱平凡的人,让我这一生都懂得感动,懂得抓住生活中的美,让我能够在平平常常的生活里看到诗意和温情。

姥姥的爱的教育,让我成为一个感情丰富,善感的人,也因此有了某种抒情气质,从而爱语文,爱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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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 08:53:51 | 只看该作者


六岁的时候回到了爸爸妈妈的家。

在北大荒莽莽苍苍的原野,在丰厚肥沃的东北平原,在那片沉睡、蛮荒、大气、苦难、神奇的土地,我生活了六年,那就是我多姿多彩、混沌初开、懵懂而又寂寞、有着些许成长忧伤的少年时代。

在巴彦的姥姥家,我是一个“锦”衣“玉”食,不知忧愁为何物的疯丫头。

回到了爸爸妈妈的家,我立刻升格为长女,成为姐姐,孩子往往在一夜间长大,这话看来有道理。

黑台是北大荒的一个小小的村落,它的名字怪怪的,也是我的第二故乡。她给予了我一片天籁,给予了我启蒙的烛火,也让我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忘不了四季的原野,彻夜流淌着清澈见鱼虾的小河,沧桑无语历经风霜雪雨的老榆树,永远的地平线。金灿灿的麦田和那青涩甘甜的麦香,黄昏黄牛白羊的叫声,那轮如血的残阳,结霜的稻穗和那片土地上的人们。

离开了姥姥温暖的怀抱,大自然用她的广袤博大拥抱了我。

人在成长的岁月中如果没能亲近自然的草木,没有聆听过风声雪声虫声总归是遗憾的。

要想成为一个读书人,自然的一课是不可或缺的,要想成为一个教书人,如果没和日月山川、鸟兽虫鱼对过话,课堂也许会缺乏一点生命的灵动。“侣鱼虾,友麋鹿”方能懂得自然和人生,方能将书教活,教出滋味。

少年时代,无数次的俯仰天地,读花问蝶,让我懂得了体验和圆通,懂得了自由和超越。似乎在我精神成长的初始阶段,打量世界的眼光就是诗意和审美的,是一种非逻辑的会通万物的思维,这当然在日后我的语文教学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记,至今仍拙于逻辑与分析。

我是六岁那年开始识字的,妈妈白天上班,晚上教我和妹妹识字,我们识字很快,汉字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不久就开始阅读,读书是我一生的爱好。

妈妈上大学学的是理科,对文学却一往情深,使得我们经常忘记她的理科出身。她嗜书成癖,几乎无书不读,“十年浩劫”,文化百花园寸草不生,她居然把《科学动态》当成日常读物,津津有味。

她现在年纪大了,眼睛花得厉害,还是手不释卷,爱书弥坚。

妈妈给了我对书的爱,对文字的爱。她行不言之教,身教胜于言教。

于是,只要有书,我和妹妹就会安静下来,世界就会渐渐隐去。

老舅对我妈妈的最高评价是:“二姐养了两个爱读书,有书卷气的女儿。”

其实,从妈妈那儿秉承的不仅是书卷气,还有作为女孩的那份自立自强。

妈妈在事业上精益求精,自强不息,无论是做中学教师,还是做中专教师,无论是教化学还是教生物,还是教那些形形色色的专业课,她都是一个深受学生欢迎和爱戴的好老师。

姥姥用糖娇惯我,妈妈用书滋养我。

对文字对文学的敏感来自这段岁月。

爸爸妈妈是这个小小村落的两对大学生之一,这种比较特殊的被“边缘化”的身份,得以使我可以用少年的眼睛打量农民的生活,可以审视,可以谛听,可以凝望。虽然我所有的邻居、玩伴、同学差不多都是农民子弟。

我看见他们在满是苍蝇的厨房喝玉米粥,我看见佝偻的老人长年卧在没有炕席的土炕上,我看见那些衣衫褴褛的哥哥姐姐带着一丝不挂的弟弟妹妹到处疯跑。

我看见过一个粗暴的丈夫痛打他贤惠老实的妻子,我听说为了一份财礼那个英俊的民兵连长只好独身一人,他们家负债累累,老母亲得了严重的肺病无钱医治,弟弟妹妹一大串,活下去的粮都没有,就更不用说财礼了。

一个王姓的家里,一连生了九个女儿,个个如花似玉,仙女一般,可是个个红颜薄命,红颜薄命呵,因为着某些“权贵”的觊觎。

我少年的心中有一缕缕挥之不去的哀伤,为这厚道的农民。

朴实……

苦难……

悲惨的农民……

我从懂事起就生活在农村,对农民的注视使我心生悲悯,懂得什么是天下苍生,皇天后土。

田间地头有最热辣最直白的情话,桑间濮上有民族最古老的根。

“草根情结”给我的精神打上了终身的烙印。

有人说,我的语文教学优雅,有点贵族气,我摇摇头不以为然。我脚踏在黑土地上,生过根发过芽。我的语文课有温度,有热度,那就是爱,对生活的爱,对底层人的爱。“因为懂得,所以悲哀”的爱,优雅是镜花水月而已。贵族气和我就更不搭调了。

少年的时候,我拾过荒地,拣过粪,因为要强,家里又没有男孩子,我总是要比同伴舍得出力气,背过大袋大袋的野菜,把小小的人罩在里面,只看见两条腿在移动。看见的人都要赞美“这孩子真能吃苦,真能干”心里就莫大的满足。在农村,这就是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标准,背过像小山一样的麦秸和豆秸。冬天在雪地里拾粪,很多时候觉得自己已融入这片土地,这种价值体系中。

爸爸妈妈在那里生活了很多年,和黑台的农民的生活方式还是“和而不同”,正是这许多的“和而不同”才使得我有机会超拔和审视,保持某种角度的唯美和诗意。

在北大荒的农村最怕过的就是秋天和冬天的傍晚,天黑得早,黑得快。风摇晃着院子里空空的果树枝,和远处呼啸的北风应和着,愈发凄厉怕人。

点起昏黄的油灯,静听妈妈归来的足音,北大荒的夜是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

我至今怕黑夜,不敢独居,每次外出讲课都要支吾道出。

暗夜,那细细的拉得很长很大的视觉和听觉折磨着我,也催生着某种敏感和情怀,那一刻我的心通太初,遗世独立。姥姥给我讲的童话、神话、民间故事一一复活在我的幻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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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 08:54:19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启蒙老师是岳淑珍老师。岳老师高高的个子,眼睛大而明亮,皮肤略有点黑,她的表情是严肃的。整体看起来就是一个端庄而严厉的老师,当时她有三十五六岁的年纪。

那时正处在“文革”后期,整个社会的价值标准就是男女平等,女子要不爱红装爱武装,且能顶半边天。漂亮而又有点刚性的积极向上的女子就是我们的偶像。

岳老师漂亮、爽利,书教得好,我第一眼看见她就喜欢她。

也许是英雄相惜吧,岳老师对我也是钟爱有加。开学第一天她就在众多的孩子中发现了我,指着我说:“这位同学,你来当班长!”于是,我的脖子上就挎了两把钥匙,一把是家里的房门钥匙,一把是教室的门钥匙,我神气得像士兵挎着一把枪。

黑台小学是一溜红砖瓦房,有些教室的墙已经裂开了大口子,即使这样教室还严重不够,因此小学低年级要三班倒。

我就是在这一年学会做饭的。因为上学时间和妈妈的上班时间不同步,要想吃上饭就必须学会做饭。我不仅做三餐饭,还学会打扫房间。后来当班主任,班级所在的教室必须十分整洁,地面要刷得没有一点污垢,拖布的摆放要有一定之规,粉笔盒都要天天刷洗擦拭,各种帘子和真花假花热热闹闹。

这恐怕也就是所说的“幼工”,我的整洁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岳老师激发了我的潜质,使我成为一个责任心极强,上进心极强,荣誉感极强甚至有点虚荣的孩子,在我灵魂深处,占绝对主流的便是那份积极的“入世”精神。

不喜欢冷嘲、牢骚、颓废与荒诞,总是以积极的乐观的甚至是浪漫诗意的态度面对现实人生,这和我的启蒙老师对我的坚定不移的正统的教育不无关系。

我是一个“敬业”的大班长,一个小孩子没有什么眼界更没有风度可言,总是一味地用教鞭敲桌子,把眼瞪得很大。根本不懂得什么“不怒自威”,更不懂得女孩应该温柔和妩媚。

这也难怪,当时优秀的女性形象都来自“样板戏”,李铁梅高举着红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阿庆嫂凛然不可侵犯,痛骂胡传奎、刁德一,骂得他们越发委琐,越发獐头鼠目;吴琼花的人生座右铭是“打不死就跑”。

少年时代对崇高对英雄的憧憬与向往奠定了某种不可更改的价值取向。我的一位数学同事说过:“喜欢听你讲语文课,你一开口,我就觉得这世界太美好了!”

这也许就是某种信仰,我坚信,乌云遮不住太阳,相信正义的力量,相信正直永远会战胜邪恶,好人一定会消灭坏人。

于是就唯美,就诗意。我是个浪漫主义者,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积极浪漫主义者。

因为生活,因为亲人,师长在我人之初的阶段,在我的心灵深处铺就了厚厚的阳光底色。

我太珍惜别人说个“好”了,为了这个“好”字,我付出多少辛苦都无怨无悔。

选三好学生,要在黑板画“正”字,那每一个笔画都像画在我心上,我的心激动地狂跳就要蹦出来了。少年时光,我没有一丝冲淡与超然,酷爱荣誉,视荣誉为生命,现在看这种成长很极端,甚至有点病态,却也促成了我向着阳光长大长大。我不允许自己第二,只能第一。

喜欢做抛头露面的事,喜欢在全校的批判会上发言,喜欢“讲用”,喜欢在所有的劳动中和男孩子一样不怕脏不怕累,在那个村落,那样的一群农村孩子中间。

对“又红又专”的“红”字特别感兴趣,最大的理想就是将来成为黑台大队的铁姑娘队长,那种“三过家门而不入”,从来不把儿女私情略萦心上的女铁人。拿一把镐或是一把锹在工地上长住,吃一口冰冷的馒头就一把雪那种苦行僧式的生活令我神往。

岳老师培养我这颗幼苗的办法是:第一,拼命地树威信,不遗余力。她只是当众表扬我,从未批评过我。我曾经十分错误地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什么缺点。这种自信和自负让我有点儿膨胀,在那样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年龄中,这种教育还是利大于弊的。第二,岳老师对我绝对放权。这在很大的程度上锻炼了我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怎么能让我们的班级的同学更团结呢?怎么能让我们班级更进步呢?其实在读小学的时候,我就是“孩子王”了,再淘气的孩子也听我的,这种影响力一直保持到初中毕业。第三,岳老师给我压了许多担子,给了许多机会。每个月全校都要开批判会,每次开会,其他班级都要换代表发言,我们班没换过人,一直是我。感谢“四人帮”很快就倒台了,否则我都不知道我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那种假模假式的说大话空话自以为是的女干部?

岳老师教会我的是上进、好强、独立、以大局为重,这为日后我成为一名优秀的语文教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我家到黑台小学有两条路,一条是大路,一条是小路。大路是黑台唯一的一条主街道,两边都是民居房舍,以草房居多,家家户户,袅袅炊烟,鸡鸣狗吠,走大路看世俗百态,村里人家。走小路就要穿过农田,玉米地、黄豆地,主要是水稻地。一路追着蝴蝶、蜻蜓、蚂蚱、瓢虫跑,真是一段太美太诗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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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 08:54:48 | 只看该作者


因为爱花爱草爱小动物,爱小鸡小鸭,邻居的姜婶说:“这孩子将来会有一大群孩子。”这是姜婶对我的赞美和祝福,可惜,我没赶上多子多福的时代。幸运的是我当了老师,天天和孩子打交道。

刚刚当班主任,有一种热恋的感觉,梦里都是学生的影子。和学生认真地生气,认真地吵嘴,学生平等地惹我生气。

记得有一次三个男孩子淘气,我一气之下要找家长,这三个臭小子居然骑自行车走了三十多公里,跑到温春去找我,请求我原谅,然后再骑自行车回来。记得那是一年的冬天,天上飘着雪,地上有一层厚厚的冰雪,学生是那么在意我的感受,就像我在意他们的感受一样。

那时的孩子也能吃苦,也敢作敢为,近二十年过去了,孩子们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今年春节和刚上大二的这届孩子聊天,发现仅仅三年,仅差一届,学生又有新的变化,越发自我,越发没时间读书了,压力越发大了。

女子十八无丑女,男子十八无丑男。站在讲台上挨个地瞧过去,觉得哪一个都那么清新稚嫩可爱。

教了二十年的书,送走了十届毕业生。暴风雨般的教育激情化作了云卷雪落,化作更绵长更细腻更深沉的情感。

刚刚在实验中学当老师的时候,教初中二年级的两个班的语文,天天批周记,天天讲诗歌鉴赏,天天自习课去辅导。有一天兴致勃勃地抱着一摞周记本到班级,有几个不怀好意的臭小子喊“物理作业还没写完呢!”我抱着那摞周记本转身回到办公室,趴在办公桌上就开始哭。觉得这个委屈呀,真是有说不完的无尽幽怨。“难道语文不比物理重要吗?如果不练笔,不从周记练起能写好文章吗?不知好赖的东西!我在周记上写的评语一点都不比你们写的少,有啥了不起?那么不给我面子!”

班主任刘秀文老师看到此景,面沉似水,杀气腾腾地冲进班级,“骂”他们个日月无光,我破涕为笑,又重新被请到班级,讲那“十分重要的”的周记。

现在看到青年教师和学生闹别扭,真是又羡慕又嫉妒,我早已无须这样“吵吵闹闹”了,可是也有一种难言的失落。

和学生相处难道也分热恋期、磨合期、蜜月期和眼前的波澜不惊、云淡风轻期。

我已经有四年不做班主任了,很羡慕那些一直在班主任岗位上工作的老班主任。我们校就有一位数学特级教师——杨玉满老师,今天六十六岁了,仍然把班主任工作做得叱咤风云。

班主任对一个教师的爱心和精力都是一种考验。我翻翻口袋,这两样珍宝已不足以支付对青春的呵护,无法支付一场风花雪月的关乎生命的成长。

记得九八级文科班的王君芳(现在她早已在上海的新闻媒体工作)写过一篇非常生动的文章叫《三刻拍案惊奇》,写的是我的轶事。

这当然是十三年前的事,十三年前我还算年轻,总想得到学生的认可尊重。正月十五元宵节那天,高三的学生还在寒假补课。我正讲得投入,讲得陶醉,班级的一个男孩子忽然很不开心,也许是心情不好,也许是因为那么浪漫的元宵节还要上课。我还口口声声地说:“中国的情人节就应该是上元,这一天皇帝与庶民同乐,太平公主就是这一天在灯火阑珊处,在蓦然回首间和薛绍电光石火的。在温柔的夜,皎洁的明月,在遥遥的春的脚步声中,花灯齐放,红烛高照,要多浪漫有多浪漫,要多自由有多自由,要多奔放有多奔放。正月十五是中国的情人节,有诗为证‘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那个男孩子说“为什么不是七夕呀,就应该是七夕,你讲错了,我看过这方面的资料。”

如果是现在这根本就不是问题,求同存异呗,十三年前可不行,我还“年少”,火气很大,更不懂得变通。我耐着性子又讲了一遍,那个男孩仍然不依不饶。全班同学都放下了手中的笔,怀着各种心情看我怎样收拾残局。

而我用的正是那个年龄段的教师所能采取的最充满戏剧性的方式,推动情节发展,我抓那个男孩子宽大的金属质地的铅笔盒,一边阐述“义理”,一边摔这只铅笔盒。据说,我一气呵成四十分钟挟天风带海雨,男孩子终于哭了,铅笔盒遍体鳞伤,我胜利了。

现在想来,我“虽胜犹败”,当时我还自鸣得意,“小样,臭小子,还敢跟我辩论!”多么霸道,多么强权,多么粗暴。当然,这个男孩子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那也绝对不是不打不相识,还是他宽宏大度,不计前嫌。

庄子说“大辩淡淡,小辩閒閒 ”。真理还需要和一个孩子连拍带嚷的讲四十分钟吗?

2004年,全学年自由选课,选我课的学生800人之多,我在全校最大的电教室上课,800人很难组织。我是高二(22)班的班主任,我们班集结全学年大部分淘小子,淘小子头领王新舒就在我们班,他一向有组织才能,一呼百应。情急之下,我对坐在前排的王新舒说:“你到台上给老师坐镇。”

新舒坐在台子上,眼观鼻鼻观口,眼皮都没抬一下,下面鸦呵雀呵一时无声。稍有杂音,也要过很久,新舒才会站起来,慢慢地向后走走就又折回讲台上来,既不金刚怒目,也绝不吹胡子瞪眼,全场秩序井然。

说真的,那次我很震撼,我作为教师的修为还赶不上一个十七岁的孩子。

“临大事要有静色”这真是好境界,而我正是个性情中人,喜怒一定要形于色。

三岁看到老呵,新舒大四实习时就在天津的工地上做工长,率领一百多个农民工搞工程,当然这里也不乏有所谓的地痞无赖,他都游刃有余从容面对。

新舒的女朋友是我另一个学生,她美丽,聪颖,温和,同济大学毕业,然后留法,为新舒她放弃在法国优厚的工作待遇回国。现在他们在北京工作,就要结婚了。

不管怎么说他们的爱情都要几分郎才女貌、英雄美人的味道,浪漫而传奇。新舒给我留下不能忘怀的印象,还是那个端坐在讲台上的波澜不惊的少年。

她的女朋友好眼力,新舒淘气仗义,更重要的是他的气魄,他的帅才。



怒不可遏的时候也是打过学生的。

还是那个22班,都快成我心头永远的朱砂痣了。男孩子淘气,女孩子更淘气,他们花样翻新地变着法的大错小错一起犯。他们拔河第一,运动会男生女生都第一,总分还第一,他们能唱能跳能说能写,精力过剩,自然淘气。

他们能听到我千里之外的脚步声。

他们能嗅到我在某处存在的危险气味。

在不易察觉中小说换成了物理题。

一秒钟之前还趴在桌子上睡觉的那位仁兄,现已笑容可掬,貌似恭良在思考问题。

我一出现在教室门口,全班正精神抖擞地学习呢。

唉,当个班主任必须和学生斗智斗勇,还好我还不算智勇双缺。

张伟一米九六的大个子,现已从沈阳体育学院毕业了,2008年奥运会,他还光荣地成为火炬手。

上中学的时候,张伟不爱学文化课,最喜欢上体育老师的训练课,整整一下午就看他这个傻小子在操场上跑来跑去。

“你这样跑下去,真的要变得四肢发达,大脑平滑了。”我对他说。他很虚心地听着,还一如继往。

有一天在教室的门口,我忍无可忍,抡起巴掌打了他一记耳光,最直接的结果是我们两个都愣了,太出乎意料了!间接的结果是这个傻小子从此再也不敢只参加体育训练,不学文化课了。

打人肯定不对,打学生尤其不对。可是我真的打过学生。

张伟每次给我发短信署名都是“那个在操场上傻跑的臭小子张伟。”

当班主任的时候,和学生们一起打雪仗,包饺子,上街义演,开元旦联欢会,变着花样开运动会。

2005级1班曾把各种体的“董’’字贴在班级几十面彩旗上,自号“董家军”,很江湖,很英雄主义。

现在对学生好像不再有那份在意,那份耿耿,那份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了。

还是忘不了2000年两个班的120个孩子,对着火车喊“董一菲,我爱你!”追着火车跑为我送行的那一幕。

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想起了司汤达的墓志铭“生活过,思考过,写作过”,那么我呢?我是当过班主任的。

教师永远是与青春同行,与青春作伴的职业,真的很美,很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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